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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称北宋
乞诸州县补试医学人奏元丰六年六月 北宋 · 赵称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一一四(第四册第三一二八页)
诸县主客不及万户,补医学一人,万户以上二人。
每及万户增一人,至五人止。
除合习医书外,兼习张仲景伤寒方书。
委本州差官补试,依得解举人例免丁赎罪。
乞于常润州收籴稻种奏元祐元年十一月 北宋 · 赵称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七之一○(第六册第五八一五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五八七页
楚、海、泗、宿、亳五州水灾最甚。
乞下发运司于常、润州收籴稻种十万石,以备五州来春布种。
或粜或贷。
河议 北宋 · 赵称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宋史》卷九二《河渠志》二、《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二
自顷有司回河几三年,功费骚动半天下,复为分水又四年矣。
故所谓分水者,因河流、相地势,导而分之。
今乃横截河流,置埽约以扼之,开浚河门,徒为渊潭,其状可见。
况故道千里,其间又有高处,故累岁涨落辄复自断。
夫河流有逆顺,地势有高下,非朝廷可得而见,职在有司,朝廷任之亦信矣,患有司不自信耳。
臣谓当缮大河北流两堤,复修宗城弃堤,闭宗城口,废上、下约,开阚村河门,使河流湍直,以成深道
三河工费以治一河,一二年可以就绪,而河患庶几息矣。
愿以河事并都水条例一付转运司,而总以工部,罢外丞司,使措置归一,则职事可举,弊事可去。
论河事大利害奏元祐八年二月 北宋 · 赵称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宋史》卷九三《河渠志》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二、《宋史纪事本末》卷三三
臣窃谓河事大利害有三,而言者互进其说,或见近忘远,徼倖盗功,或取此舍彼,诪张昧理。
遂使大利不明,大害不去,上惑朝听,下滋民患,横役枉费,殆无穷已,臣切痛之。
所谓大利害者:北流全河,患水不能分也;
东流分水,患水不能行也;
宗城河决,患水不能闭也。
是三者,去其患则为利,未能去则为害。
今不谋此,而议欲专闭北流,止知一日可闭之利,而不知异日既塞之患,止知北流伏槽之水易为力,而不知阚村方涨之势,未可并以入东流也。
夫欲合河以为利,而不恤上下壅溃之害,是皆见近忘远,徼倖盗功之事也。
有司欲断北流而不执其咎,乃引分水为说,姑为软堰;
知河冲之不可以软堰禦,则又为决堰之计。
臣恐枉有工费,而以河为戏也。
请俟涨水伏槽,观大河之势,以治东流、北流。
乞开阚村河门等奏绍圣元年正月 北宋 · 赵称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二、《宋史》卷九三《河渠志》三、《宋史新编》卷二四、《宋史纪事本末》卷三三
壅水为患,著验甚明,臣尝进愚议,正谓此也。
今有司又欲迁德清并欲浚清丰诸口,归纳故道。
臣谓河过孟津,初行平地,必须全流,乃成河道。
禹之治水,自冀北抵沧、棣,始播为九河,以其近海而无患也。
有司回河分水,八年之间,二渠分流,功卒不就,其势可见,奈何又欲派分之邪?
河自横垄、六塔、商胡、小坝,百年之间,皆从西决,盖河徙之常势也。
先帝睿断,灼见河势,且鉴屡闭屡塞之患,因顺其性,使之北行,此万世策也。
自有司置埽创约,横截河流,回河不成,因为分水。
初决南宫,再决宗城,三决内黄,亦皆西决,则地势西下,昭然可见。
今欲弭息河患,而逆地势,戾水性,臣未见其能就效也。
臣请开阚村河门,修平乡钜鹿埽、焦家等堤,浚澶渊故道,以备涨水。
如此则五利全而河患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