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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准南宋
昆山县学租田记绍定五年 南宋 · 郑准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二三、道光《苏州府志》卷二六、道光《昆新两县志》卷四
县有学,学有廪,教而养之,上之加惠于士者厚矣。
故学校不修则春诵夏弦之习废,廪粟不继则朝齑暮盐之叹兴,二者常相须而不可以阙一也。
吾乡之学,安于庳陋者垂百年。
嘉定辛巳知县事巫君似修始撤而新之,闳丽雄深,十倍畴昔。
瑞守陈公寺丞尝欲涉笔登载而弗果。
然是举也,役钜而用繁,故于学田未暇增溢,经费之外,所馀亡几何。
繇是食鼓声沉,书灯焰熄,朔旦则见大夫率凡有职掌之士再拜于庭,一揖于堂而退。
养既不赡,教安所施?
若是又十有馀年矣。
绍定辛卯户部郎、直秘阁邹公被君相见知,来牧吴郡
公,醇儒也。
其为政似阳城,其好善似乐克,其兴起学校似文翁
粤自下车,未遑他务,事关教养,知无不为。
始于頖宫,均逮属邑,捐金殖产,高下有差。
明年秋,以二百万钱俾邑士陈九皋经理其事,得积善等乡良田六十九亩二角十四步,岁租八十九石九斗有奇,视故额几称。
昼以裨箪豆之费,夜以给膏油之需。
公之推广上恩,作成士类,抑何详且悉也!
公之言曰:「吾之田,非以不义而得也。
盖欲学得有义之租,而人得有义之供也」。
公于一政事、一念虑之间,举不违乎义,义之为用何如哉!
呜呼!
一介不取诸人,伊尹之义也;
万钟何加于我孟轲之义也。
伊尹孟轲,出处虽异,而所以为义则同。
士能充此,不以穷达得丧乱其所为,则亦何往而非义乎?
此公之盛心,士之所当拳拳服膺者也。
一日,学宾何旦直学陆震持郡符踵门而告曰:「新租之增,为赐侈矣,是宜刻石以寿其传。
盍为我记之」?
嗟夫!
道古今,誉盛德,文士之职也。
顾衰迟废学,讵能著文?
独念丙辰叨末第,实为父兄尚书公榜下士,又安敢以不文为辞?
抑闻之,化民成俗,学之所繇设也;
理财正辞,义之所从出也。
是故养士而无其财,则非所以为学;
取民而无其制,则非所以为义。
今之所与共理者,惟要途是趋,惟捷径是图,知己而已,于学乎何有?
呈鞭朴之威,急征歛之期,知利而已,于义乎何有?
饱鲜醉醲,笑与秩终,知自奉而已,于养士乎何有?
其间崇儒向道,畏清议而恤游谈,号称留意学校者,不为无人,要亦不过裒科罚之赀,括簿录之产,仅仅为一州计,则已有德色,于属邑乎何有?
公则不然,宽以爱民,而无纤芥之过取也;
俭以足用,而无秋毫之妄费也。
好清净而游观之弗事也,薄滋味而厨传之弗饰也,故能因常赋益常产,以培养士之基。
内而一州,外而六邑,廪无不义之,学无不养之士,峨冠博带,日涵泳于恩波教雨之中。
公之有功于学校,其可浅近论哉!
虽然,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圣门之所深戒。
厥既养之矣,则教之固不容缓也。
鲁侯戾止,在泮饮酒」,兹不曰养乎?
「载色载笑,匪怒伊教」,兹不曰教乎?
既饮食之,又载教之,而使人有士君子之器,斯可矣。
夫岂徒餔啜哉!
昌黎韩愈有言:「莫为之先,虽美而不彰;
莫为之后,虽盛而不传」。
今贤侯置有义之租,为有义之供,以养属邑之士,而属邑之士不能日望下风,奉承色笑,则所谓教,非贤宰之事欤?
宰家世三魁,以儒术饰吏事,必能招名师而为之训导,旌秀士而为之表率,藏修游息,金铸而玉成之。
美之彰于先者无穷,而盛之传于后者亦无穷矣。
它日公坐庙堂,庇天下之士而究其所施,士由庠序觐天子之光,以行其所学,则教养之功,作成之效,岂直一州六邑而已哉!
士乎士乎,可不知所以自勉乎?
若夫名遂身荣,志得意满,陈食前方丈而弗念齑盐之忧,弃墙角之短檠而遽忘弦诵之乐,是之谓徇利而违义,非公之所望于士者也。
尚相与戒之!
按:嘉靖《昆山县志》卷一四,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本。又见康熙昆山县志》卷七(康熙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