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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咏北宋
连江修县 北宋 · 黄咏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三六、道光《福建通志》卷一八、民国《连江县志》卷六
县廨惟前厅宏壮,昔令赵公所建也。
其馀廊庑房库仅蔽风雨,非所以为百里之镇。
予益加修完,自中门两庑、财库吏司,俨然一新。
堂下素卑,每积淫潦,复培其址,而环砌以石。
旁植果木十馀本,耦列左右,为讼者之荫息。
厅之后复修劝农阁,阁之东隅饰听讼堂。
厅之南有荷池,池之东创为书院。
复以馀赀外新县额,内辟燕堂,咸极华整。
上不费于公,下不取于民,不逾时而告成。
窃尝论今日之趋仕途者,其视去官为传舍,佥以公署为托宿之地,虽栋桡楹毁,方且坐视,苟延岁月俟代,至者复舍去。
是诚何心哉!
故予所至之官舍,虽一日必葺而治之,意者非止一身之安逸,其终始之心不替,盖将推己所欲以施于人耳。
后之人观者,毋以营不急之务而加诮焉。
连江县听讼堂记 北宋 · 黄咏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三六、道光《福建通志》卷一八、民国《连江县志》卷六
县之东有琴堂,创而名之旧矣,岂亦取武城弦歌之意乎?
然予也方莅兹邑,加意听断,欲俾百里内无冤狱之叹,安能直踵子游之芳踪,遂以听讼易之?
夫两持是非真伪之说,而必欲其情,虽有至意,亦以为难,予岂敢自诩以为能哉!
比闻诸父老曰:先大夫昔治兹邑,其遗芳馀韵,越四十年,仰其高风,听讼之效也。
当是时,公明精敏,而民不敢欺。
余每佩服斯言,以为从政之楷式,朝省夕察,恐坠懿范。
召伯教敷于甘棠,信感于行露,虽鼠雀之诬为难明,犹不待狱而后辩。
后世爱之深、思之至,乃勿剪所说之甘棠,又何若爱其子乎!
欲师召伯之贤,循先考之训,罔敢希其万一,特其志之所慕者在此而不在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