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黄谦
谢修(师稷)祠记 宋 · 黄谦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九
民之德于其上,相与为祠事之,久而不替,此报德之意也。
集英殿修撰致仕谢公以提点刑狱奉使乡部,慨然以守法除弊、利人泽物为己任。
闽之上郡,科盐之弊最苦,于是按法令禁之。
先是军兴时,令民输铁叶以供用,其后率以为常,公亟奏免。
五年,秩满奏事,因上盐利害,寿皇感动,复畀以漕事,而以直秘阁宠其行。
公再至部,凡盐之利害,悉罢行之。
又吾郡秋苗有非法之征,前此既减免,后以经费不足,将复之。
公特请于朝,俾岁增运盐两纲以助用,而加赋卒得不复,此皆公之尽职以惠民爱物,岂有意念及民之德我乎?
公既致为臣而归,德望清重,邦人知所矜式,独其所以致无穷之思者则犹若未尽焉。
大乾远近七团之民事惠应神甚备。
一日集庙庭,语次时事,辄念公德不衰,谓神向者由故知县事张文懿公题诗,而灵益耀,文懿在时,乡人德而祠之庙中;
今公来归,尝诵神之德于郡,祈加封神之父、母、子若妇,郡上之朝,皆施行如章,而神用益著,宜与文懿相为终始。
乃肖像祀公于右。
按:民国《重修邵武县志》卷二四,民国二十六年铅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