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故吏为旧君服表 西晋 · 荀顗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一
礼,臣为君斩缞三年,与子为父同。以进登天朝,绝无旧君之心,废反服之礼,非所以敦风崇教。今使仕者反服旧君,于义为弘(《通典》九十)。
昌邑侯满玮庶妹服议 西晋 · 荀顗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一
诸侯绝周,大夫绝缌,然则尊同。周以及缌,皆如本亲。《丧服经》曰:「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传》曰:「何以大功?尊同也」。又曰:「大夫为伯叔父母、子、昆弟弟之子为士者」。传曰:「何以大功?尊不同也」。然则尊不同则降,不待所臣乃绝之。诸侯尊重,大夫尊轻,以大夫尊降其亲,则知诸侯虽所不臣,绝不服也(《通典》九十三)。
赐谥议 西晋 · 荀顗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一
若赐谥而道远不及葬者,皆封策下属,遣所承长吏,奉策即家祭赐谥(《晋书》。)。
甲乙问议 西晋 · 荀顗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一
《春秋》并后匹嫡,古之明典也。今不可以犯礼并立二妻,不别尊卑而遂其失也。故当断之以礼,先至为嫡,后至为庶。丙子宜以嫡母服乙,乙子宜以庶母事丙。昔屈建去芰,古人以为违礼而得礼。丙子非为抑其亲,斯自奉礼先后贵贱顺叙之义也(《晋书·礼志中》,太尉荀缞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