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参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建宁府部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五十九卷目录
建宁府部汇考七
建宁府学校考
建宁府户口考
建宁府田赋考
建宁府学校考
建宁府户口考
建宁府田赋考
职方典第一千五十九卷
建宁府部汇考七
建宁府学校考
《府志》本府建宁府儒学 在府治东北中和坊黄华山之支陇三皇堂故址。按《旧志》:唐常衮为福建观察使,始教闽人以学。时未有学校之制。至宋宝元十一年,始诏建州立学,赐田五顷赡士。熙宁间,设教授一员,时学在郡治。南赵氏坊庙在建溪门内之东,元丰中,赐田至十顷。崇宁大观间,行舍法,生徒众盛,增至三百馀间。建炎燬于兵,郡守刘子翼重建学舍。绍兴十四年,学圮于水,礼殿独存。十五年,重建。前为礼殿及两庑,后为明伦堂,列十二斋。堂之北构御书阁、仓库厨、湢廨,舍咸备。又于堂之左右建胡文定公游御史祠。淳熙十一年,守赵彦操重修庙学,辟射圃于西序隙地,又增辟小学。端平二年,复燬于兵,惟礼殿及数斋仅存。守姚瑶重建明伦堂。明年建尊经阁,直北建紫芝堂,又建明伦堂,堂后构阁,列十斋,后岁久倾圮。元泰定三年,伯颜、铁木儿、大中重新建创。后斋舍灾,守暗都剌重建,列三斋。至正二十年,参政阮德柔因旧重葺。明洪武六年又加修治为四斋。十九年,立朱熹祠于尊经阁后。二十三年,钦降大成乐器。三十四年夏,学燬于火。永乐初,知府芮麟奏迁今所,前为二坊;次为学门,门内为文昌祠,为青云楼;西为乡贤祠;中为泮池,池上有桥,桥北为仪门,门后属以两庑,中为甬路,以达明伦堂。堂之后为藏书阁,阁下为集贤堂,今为教授衙。两庑东西为四斋,堂之西为馔室,东为号舍廪庾及训导廨舍。皇清顺治五年,殿燬,惟戟门尚存。八年,学道闵度等各捐赀重建,甲寅之变殿宇燬塌。康熙二十年,督学杨钟岳等捐俸重修。三十一年二月,大风,殿复坏,知府张琦捐倡重修,焕然一新。
学田 巡道田凌官置田十六亩零,又置房十一间,地三片。
共田一百八十三亩零,岁共租入银六十六两二钱零。
房租、地租岁入银二两七钱零。
知县易应昌置田十亩,岁徵租银三两零。教官黄廷榜捐田七亩,内三亩,岁徵银五钱五分。更四亩,岁徵银一两四钱四分。
顺治五年,知府朱汝器、许时谦,教授周弘暹捐置学田六十亩二分四釐一毫六忽六微三纤八沙九尘。
科民米三石一斗五升,徵银三十一两三钱七分二釐五毫。
康熙二十一年,总督姚启圣捐银一百两,择买民田大苗米四十箩九斗五管,计产二十七亩六分。科民米一石四斗二升四合五勺二抄八撮七圭六粟三粒。
三十年,督学道高曰聪捐银七十两,择买民田大苗米二十八箩一斗五管,计产一十八亩七分。科民米九斗五升七合零。
建安县儒学 在县治北,其地乃建阳卫故址。
《旧志》宋·熙宁三年,迁建安县治于瓯宁县故址,在宁远门侧。时学居县治门外之东。建炎燬于寇,以学基置丞厅而附学于郡学。庆元三年,知县俞南仲乃建学于宁远门外社稷坛之右,元至正间,燬于兵。明洪武初,因旧址重建。十一年,始迁于府治东南登俊坊,即屏山书院故址。永乐十四年秋七月,圮于水,十七年,重建。成化二年,市学旁隙地以广学基。弘治五年,建二坊于学前之左右。嘉靖元年,教谕许相以为庙学地势洼下,迁于今所,立庙于明伦堂之西,为楹五,两庑之楹各倍之,南为戟门,又南为棂星门,北建御制敬一亭。庙之左为明伦堂,楹有五,东西为序楹,亦各倍之,南为门,门南为泮池,梁以石桥,桥南树之绰楔。堂北左右为居仁、由义二斋。斋之左右为舍十有二。堂之左为廨舍三区,建二坊于学前左右,建启圣祠及尊经阁于明伦堂之北以学之。右为行都司,其势高于左,建青
云楼以敌之,凿一井以宣气脉。万历庚戌重修仪门、牌坊、青云楼,辛亥建名宦乡贤祠于棂星门内。皇清顺治五年,燬。康熙三年,知县余光鲁重建。
建安书院 在府治北。宋嘉熙二年,郡守王野建以祀朱熹、真德秀,因室以营书院,又建燕居堂。明洪武十九年,徙书院于崇儒坊,而以故址创知府廨舍,久燬。皇清康熙三年,署县事瓯宁县邓其文改建,故卫基义学之右、中祀建州宋诸先儒,后建文昌阁,阁右隙地为射圃。提学徐孺芳郑重并记。
学田 明嘉靖间,知县符验置田,岁租银八十一两,徵入县库,学道支用。
万历间,巡道沈儆炌置田,年徵租银四两五钱七分五釐。屋三间,年徵租银六钱五分。
知府邵廉置田三十五亩九分,年徵租米六十三石七斗零。
同知陈一夔、知县荆文华共置田八十亩,年徵租银一十九两二钱。
万历二十九年,知县仙克谨置田二十一亩,年徵租银六两三钱五分,给助贫生等用。
社学 一在兴贤坊天王堂;一在丛桂坊,以旌善亭废址改建,今为游廌山祠;一在中和坊紫霞洲街,久为民居占,明万历二十四年,知县文立缙清出立扁,复废。
瓯宁县儒学 在府治南丛桂坊,故府学址。按《旧志》:宋治平间,始立县治于宁远门侧,学在县治之左。熙宁三年,学随县省。元祐间,复治于朝天门外,而学在县之东。建炎初,燬于寇,学附于郡学。庆元三年,知县刘唯然改创于县西,元因之。至元间,复燬于兵,县徙城内,而学遂废。明洪武十二年,复建学于城西敬客坊,永乐十四年,圮于水。正统十二年,奏迁今所,建置粗备,而沙尤寇作,工遂辍。景泰二年重建,大成。殿前立戟门,创两庑及棂星门。又建明伦堂于殿东,列明善、复初二斋,列会馔堂及斋舍、仓宇于明伦堂左,创学门,凿泮池。天顺八年,复学傍侵地,重建棂星门,葺明伦堂及斋舍。弘治五年重修,改建棂星门。八年,重修明伦堂,建二坊于学前左右,建科贡题名碑亭于泮池左右。正德十年,重造学门。嘉靖九年,重修建敬一亭于殿东。十五年,拓明伦堂之耳房,创廨房及号舍、射圃。万历三十七年,筑四围墙垣,重建两斋。四十四年,明伦堂灾,知县钟世芳偕诸生督建。崇祯五年燬,知县詹兆恒偕黄同知督建。皇清顺治五年,焚于兵,知县江中楫建。康熙十年,黉门墙垣圮于水,知县章可程倡捐重修。二十五年,复圮于水,改迁旧左卫基地。
屏山书院 在城南紫芝上坊,即洪山寺也。旧在登俊坊,元至正六年,郡守赵镛建,立祀宋屏山。刘子翚以门人朱熹从子珙配享,盖书院基实珙故宅也。明初改为建安县儒学,祀子翚于戟门之右。天顺八年,改建今所。堂之北构两斋,南为门外立绰楔,扁以旧额。
环溪精舍 在城南紫芝上坊,今改为朱韦斋先生祠。
崇正书院 在德胜坊,旧名三官堂。明隆庆间,议毁淫祠,知府许天赠改为崇正书院,祀文公于中,而合祀诸儒。十三年,提学王世懋改为朱文公祠,而以六门人配。春秋祀,官府主之。今废。学田 明万历间,巡道沈儆炌置田九亩二分三釐,岁徵租银四两六钱六分六釐。
知府邵廉置田苗米五十箩零五斗,岁租银一十三两三钱二分五釐。
知府朱汝器置田一十五亩九分九釐,岁徵租银五两四钱。
同知罗绅置田一亩七分五釐,岁徵租银八钱。知县易应昌置田一十九亩七分五釐,岁徵租银五两七钱。
崇祯间,知县詹兆恒捐俸一百六十两置田,岁徵银十六两。
康熙二十一年,总督姚启圣捐银六十两置买学田,计苗米二十五箩三斗七管半另丈,银九分八釐。科民米九斗一升七合六勺二撮七圭六粟四粒。
社学七所 一在尚书坊普照堂,一在纯孝坊朝天坡,一在尚书坊纯架巷,俱明正德元年建。一在城西移忠坊。明嘉靖十四年,知县应鸣凤因废河泊所改建。一在隆礼坊马军营圆通堂。以上六所久为民占。万历三十四年,知县骆骎曾清出。一在大中寺。社学《旧志》俱废。皇清康熙二十八年,知县邓其文因旧卫隙地创义学,建讲堂,延师训课。
外县
建阳县儒学 在同由里,负环峰。油溪绕其后,面云谷之尖峦。柳堤右襟大溪,左流来势蜿蜒,精气秘萃,为邑大名胜焉。按《旧志》:原在交溪之浒,即今义学。宋建炎间,范汝为煽乱燬之。时朱文公议易同由护国寺,未几,伪党禁兴。至嘉定乙亥方得如议移建,徙护国寺于交溪学址,知县王渥增学田。淳祐间重新之。元至顺乙亥,县尹陈天锡重建明伦堂。明洪武二十八年,重建大成殿东西庑。永乐十四年,圮于水,惟存大成殿明伦堂。十七年重建两庑。洪熙元年,重建戟门。宣德四年,知县张光启市地以广学基,重建大成殿。正统四年,以明伦堂逼近礼殿,改营焉,八年,具祭器。成化九年,以学隔大溪,艰于往来,择县治之西栖隐寺故址改建。十一年,增置官廨。十九年,置射圃于学前。正德八年,改复同由旧址,仍置学田。十五年,增田百亩。嘉靖三年,凿泮池建龙门。九年,申报废寺,租米二百二十一箩二斗建敬一亭。丁酉,将殿堂阁宇移东北而面南向。嘉靖壬戌,又徙交溪之护国寺,移护国寺于叶家巷,中为大成殿,两旁为东西庑,前为棂星门,又前为戟门,为泮池,后为第一楼。庙右为明伦堂,堂后为启圣祠,前为仪门,又前为大门。门傍为濯锦公署。万历己酉,水庙堂、斋庑墙垣尽废,推官商之相重修。崇祯间,知县沈鼎科、黄国琦相继修葺。皇清康熙二十一年,重建棂星门、坪门,修庙及两庑。
同文书院 在崇化里,宋乾道间,朱文公建,后遭兵焚。元大德丁未,泉州总管府推官张光祖重建,岁久倾圮。明万历癸巳至丁酉成之。云庄书院 在崇泰里宋刘文简公故居,嘉定庚午改建,赐今额。中为堂,后为祠。堂祀文简公。明万历庚辰裁革,乙酉题复。
瑞樟书院 在永忠里。先是唐刘翱卜居镇南,手植樟木。大数十围,裔孙刘中增刱书院。后子孙登科者,樟树必发花,以启其兆。明正统戊辰,重建。成化壬寅重修。万历庚辰裁革,乙酉复之。西铭书院 在崇泰里莒口。宋季张横渠先生元孙日中知兴化军通判以兵来,会文丞相取宁都,阵亡。男世基裹父骨卜葬本境,结庐守墓,因奉先生祀。崇祯己巳,知县谢秉谦建祠。辛未何乔远撰记勒石,扁曰宋横渠张先生祠。廌山书院 在禾平里,宋绍兴间,游文肃公酢论著其间。乾道丙戌,知县萧之敏建祠祀焉。考亭书院 在三桂里考亭。先是文公父韦斋先生过考亭,爱其溪山清邃,弗克居之。绍兴甲寅,文公始筑室以成父志。越五年,四方来学者众,复建精舍于东,扁曰竹林精舍。后更扁曰沧洲,前为明伦堂。庆元庚申,文公卒。宝庆乙酉,知县刘克庄始辟祠祀。淳祐甲辰,御书考亭书院四字扁于门。明永乐丙申,圮于水。宣德壬子,知县何景春重建。天顺壬午,改创。嘉靖丁亥,建庆云楼,辛卯,建石坊于祠前。万历戊戌重修。皇清顺治十一年十一月,享堂、道源堂、庆云楼尽燬,
移神主于燕居祠。康熙二十一年倡建。
庐峰书院 在崇泰里,宋乾道间,蔡文正公沉构精舍其下,元初圮。孙希仁极力经营,建尊道堂,以奉先贤。别建二堂于尊道前,以祀朱子西山九峰,岁久倾坏。明正统戊辰重建。
化龙书院 在崇泰里。刘希泌先生应李建。潭溪书院 在崇泰里莒口。宋淳祐十七年,黄勉斋构草堂,明万历八年,改为书院,天启六年,重修。
横渠书院 在崇泰里,宝祐甲子建书院,以安先生主。明洪武丁亥,重建。万历间裁,又奏复。云谷书院 在崇泰里。宋乾道庚寅,朱文公构草堂于中,榜曰晦庵。元季倾圮。明成化辛丑重建。
鳌峰书院 在崇泰里,唐熊尚书秘建。岁久倾圮。明成化庚寅重建,祀勿轩先生。
溪山书院 在后山街。今废。
学田 本县旧学租田,苗米一百六十五箩一斗八管,系义民赵泰等输入,递年徵完,扣纳粮外存,候学道公费支用。
明万历丙申,知县魏时应断李三凤、王荣许告,绝户入官田九十五箩五斗,充作学租。该科产三十九亩六分六釐六毫六丝。
万历戊戌,民刘有延轮田一百箩,该科产六十六亩六分三釐。
己上共田一百五十九箩五斗。原县牒学收租扣纳编粮外,为诸生之费。馀存,置桌凳等用。皇清康熙壬戌,总督姚启圣捐俸五十两,知县吕祁捐银一两四钱,买蒋观学,白糙米五十四箩三斗,载民产三十六亩二分。递年儒学收租,支给贫士,其粮另立。姚兴儒一户,杂派尽免,止完。正供银二两六钱七分五釐五毫五丝,丰米三斗二升七合六勺。知县吕祁捐俸立碑。
麻沙社学 在永忠里麻沙街。明嘉靖十二年,邑人刘有光建。皇清顺治壬辰,山寇陈德容燬。康熙间,邑人刘鸣霆重建。
茶塔社学 在崇政里盖口。明万历间建,废于崇祯末年。皇清顺治辛卯,重建。
书坊社学 在同文书院文昌阁下,已上三所社学见存。
县坊社学 在四总,与县治相接。先是,税课局地因燬,为有力者夺之。嘉靖庚戌,知县冯继科查,复重建。皇清顺治丁亥,燬废。
同由社学 在同由桥头二堡。明嘉靖乙巳,知县张直协建,屡燬。万历间,改为义仓。皇清顺治壬辰,山寇又燬,基存。
三桂社学 在水南天堂之左,东岳庙之右。明万历间废,址存。
莒口社学 在崇泰里,今废。
崇安县儒学 旧在昼锦坊。《旧志》云:在营岭之右。宋绍圣二年重建。崇宁间,增修大成殿两庑。殿后立教堂、学官署。东西有四斋,库二,皆在两庑之右。棂星门之外为兴文祠,为射圃亭。景定壬戌,复新焉。咸淳元年,重建大成殿,易立教为明伦堂。东景行祠,祀乡贤。元至正乙卯,重修。延祐丁巳,立二坊于街。至正壬辰,重修。乙巳,燬于兵。明洪武四年,新建。永乐十一年,修葺。正统十一年,创两庑。嘉靖乙未,迁立新学,并文定书院。西山、兰若二处为之制,度如式,棂星门西向,壬子,易东向。隆庆二年,暴风颓折。万历壬子,复改立于营岭,通衢宋学旧址。崇祯壬申,迁于北门牛氏巷,建立甚丽,即今学也。兵燹之后,渐就倾圮。皇清康熙元年,议建未果。四年,复修明伦堂,次第落成。九年,重建启圣祠,今焕然改观矣。
少微书院 在丰阳里芦峰。明初,改立于黄土墟之衢。嘉靖兵燬,复就芦峰一指庵之左立小祠,以祀焉。
紫阳书院 在武夷五曲大隐屏之下。文公初作精舍也,号精舍屋。左曰隐求,右曰止宿堂,曰仁知斋,曰观善馆,曰寒栖坞,曰石门亭,有晚对,有铁笛。宋景定间,设山长于此。元因之。后改山长为教授。邑士詹光祖为教授,重修之。游鉴江应继葺之。至正乙巳,兵燬。正统戊辰,复为建精舍,立公神,主以黄干,蔡季通、刘爚、真德秀配飨。独善书院 宋儒熊茂叔筑于鼓楼岩下。阳明书院 在武夷五曲溪右。嘉靖间,阳明先生间道入武夷,从游者甚众。后请为祠,以祀公。梓翁书院 宋初建,在黄柏里马顶峰下,中奉翊善公像。洪武元年,虞贼焚毁。二年,复建,立祀田,以供祀事。
南山书院 在武夷三曲虎啸岩下,宋蔡九峰建,以为讲学之所。后人因建祠以祀之,并祀节斋先生。
石鼓书堂 在武夷八曲鼓子岩下,宋叶梦鼎建。
学田 学旧无田。淳熙间,始籍废寺之田入学。吴屯东山,废院田,白米二百六十九斗。大浑里白云废院田,白米四百二十四斗。建平里凤林废院田,白米二百五十五斗。周村里圣历废院田,白米二百一十六斗。丰阳南邑废院田,白米二百斗。建平里彭宅田,白米九十斗。周村里詹夔、王南强田,白米一十二斗。丰阳里开平废院田,白米六百五十二斗。大浑里哀哲田八顷,纳白米六百八十二斗。建平里阿卓田,白米八十斗。建平里西兴福绝院,租钱四十六贯二百文。一本府太守邵置有田,苗四十八石三斗,坐落地名蒋村里。
一本县邑侯钟置有田,苗五十八石九斗。一本县乡宦黄大年置有田,苗一百三石五斗。浦城县儒学 学宫刱始不可详。按《旧志》云:去县东南一里,元季燬于兵。明洪武元年,知县张鹏举建大成殿。十二年,建明伦堂,立科甲题名
碑。正德十六年,以学宫湫隘,迁北隅皇华山之麓,即今天心寺故址。嘉靖十八年重修。岁久浸圮。后复建。正殿东西两庑,前戟门,门西土地祠,中泮池,东祭器库,又前棂星门。万历三十五年,增饰并周垣于左。崇祯十六年,又辟学前基址,弘敞与学宫称。皇清顺治三年,移棂星门,改浚頖池,甃石桥,建屏墙,
规制如昔。中军马镳各助赀,有差,规画经营,则典史曾士达也。
学田 本学原充学田,租九十九石五桶。领给佃种,每冬徵租银一十九两九钱。系本县追征支销。
本府知府邵廉发银一百两,买田二顷,共租六十一石。给帖佃种,年徵银共十二两二钱,系学收,内抽纳粮,外馀给贫生。
本县知县杨鹗置民田二百七十六桶正。递年徵田租银,充入文昌楼、春秋致祭等用。
本县知县丁辛置民田六十一石五桶。除纳粮差外,尽以给赈贫生。
本县知县李葆贞置民田一百一十七石。除纳粮外,馀赈济贫生。
一房一直坐北隅三贤祠左边,原赁银一两二钱,后以回禄再构,赁租减其半,充正堂公用。本县知县刘明孝置民屋二直,递年徵屋租银二两正,充祭尊经阁、文昌帝君等用。
政和县儒学 旧在县西。宋绍兴二十年,县令赵伯杲迁于东。明洪武七年,捐赀重建明伦堂两斋。十七年,建光霁亭于明伦堂之后。二十四年,建库厨、宰牲房。三十五年,谋拓旧址,重建斋堂。永乐元年,改光霁亭为先贤祠。景泰四年,重建斋庑。天顺二年,复建堂斋。七年,重建殿庑于明伦堂之南。成化七年,建尊经阁于明伦堂之北。十三年,建戟门、学门。弘治四年,重建大成殿及两庑、学门。正德六年,建养贤堂于明伦堂后,殿庑、堂斋俱加修饰。嘉靖九年,以按察分司作明伦堂。其后,殿庑移东北,而拓新之。万历八年,改今所。九年,建文昌阁于明伦堂之后。二十七年,因棂星门岁久木朽,复重新之。
星溪书院 在县治之南正拜山下。宋政和间,县尉朱松建。元至正间,邑人因为祠,祀松及其子熹,后燬于兵。明成化十四年,复建于旧址,建阁于其后,扁曰天光云影。又捐赀拓地构亭,扁曰光风霁月。
云根书院 在县西五十馀步。宋政和间,韦斋建,今圮。嘉靖二十五年,建于福庆堂之右,即今中天堂。隆庆年间火。万历辛卯,重建大厅一间。两傍书房四间。堂下长池一口。建一小桥,四围栏干。前亭一栋,两廊。书房五间。门楼一座。祠右六角振衣亭一所。
学田 隆庆五年,知府邵廉捐俸,置立田四十三亩九分。年该租银八两二钱,内除粮差。银二两七钱,实徵租银五两五钱,本学自为支给。长城社学 旧址今改为社仓。
松溪县儒学 宋开宝八年,始建儒学于县之东。景祐二年,徙后山之阳。乾道九年,仍迁旧所。淳熙十年,增置讲堂、斋庑。元至大三年,重改,拓之。至正十二年,燬于兵。十四年,一新其旧。明永乐五年,复加营缮。宣德间,重建两庑、学门。正统十一年改建。景泰四年,重加整葺。正德三年,广其地而新之。末年,复圮。嘉靖改元,以普载寺弘敞,可以立学,遂改迁焉。十三年,奉制建敬一亭于明伦堂东。以仪门湫隘,十四年,置民基,益之。二十四年,燬于火。参议柯乔广故学址,复迁于旧。即宋开宝,始建之遗基也。万历四年,重修。三十二年,建启圣祠。四十八年,修葺。崇祯十七年,更制庙主,建魁星楼。皇清康熙三年,重新棂星门。十六年,重葺庙宇及戟门两庑。
湛卢书院 在湛卢山。因往返甚艰,移于县之西南,祀先儒朱子,以从游蔡、黄、真、刘配享。元至正十六年,参政阮德柔拓而新之。明正统戊辰,燬于兵。景泰间,重建。正德中复燬。嘉靖丙戌,迁其院于旧学之西、谯楼之东,今文公祠是也。丙申,建宁别驾汪东涯,因览湛卢之胜,复建书院于湛卢山麓,置田以供祭祀,后复倾圮。至皇清康熙癸卯,教谕高于冈重建。
学田 宋绍兴间,县令林俊卿置学田以赡士。历年既久,混入民田。明万历间,节妇叶氏、陈氏捐田,共六十八亩。三十七年,知府张璇、知县刘一灿增置田,共计五十五亩。皇清康熙二十一年,总督姚启圣捐银四十两,置买学田二十七亩。
寿宁县儒学 旧制庙在明伦堂左,知县饶移建于明伦堂之旧址。明伦堂在庙后。康熙二十六年,创建于庙左。启圣祠在训导衙右,久废。康熙二十六年,改祀于庙之后。名宦祠在庙门左。乡贤祠在庙门右。敬一亭在教谕厅左。今废。馔堂在教谕厅右。今废。祭器库在明伦堂后。教谕廨亦在明伦堂。后久废。康熙二十六年,捐俸创建于明伦堂之左。训导廨在庙左。文昌阁在明伦堂左。泮池在棂星门内。康熙二十二年,王锡卣捐俸,开水道借民。吴若增家池浚沟,通入泮宫。射圃旧在按察司后。今废。
社学 旧在布政司后。今废。
义学 原系学地。康熙二十五年,知县赵廷玑捐俸银五十两,买屋一座,计二栋,共十间。岁出,束修延师,以训閤邑贫士。
学田 明隆庆六年,知府邵发银二十两,买政和里十二都民田三号,计五亩,载民米二斗一升四合。年该纳租银二两。
万历元年,断坊四图民刘廷珠等后村白岩儿、洋尾山岩前田三号,计苗二亩二分。载民米一斗三升七合。递年纳租银八钱八分。
二年八月,知府许断土地庵田一十六亩,扣除粮差外,递年纳租银三两二钱。
三年,巡道漆断吴淳三、吴苏一、陈家园等田一十二号,计苗六亩四分,载民米二斗三升六合八勺,递年纳租银一两八钱。
九年二月,知县张断吴宏守、恩瑞洋等田九亩四分,载官米八升,民米四升,递年纳租银二两。皇清康熙二十二年,总督姚启圣捐银四十两,教谕王锡卣捐俸八两,买张太赓、吴之琏等在城水田,计租四百八十贯,共载民米三斗四升七合,入姚兴儒户。
建宁府户口考
《府志》府总八县人丁附浦屯丁共一十四万二千三百三十二丁,
共徵银二万九千九百四十九两一钱九分七丝九忽六纤八埃。
八县口共一十万九千五百六十七口五分,共徵银二千四百四两一钱八分三毫九丝七忽六微五纤三沙八埃四渺。
建军粮厅屯丁共四百三十七丁,
共征银一百七两二钱九分五釐八毫九丝六忽二微三纤三沙;
屯田共一百五十顷六十五亩一分九釐七毫四丝二忽一微,
共徵银一千一百八十二两六钱四分四釐一毫五丝八微八纤九沙八尘八埃一渺五漠。
建安县
原额人丁二万二千七百六十三丁五分,共徵银四千六百八十四两一钱三釐五毫六丝一忽一纤五尘;
食盐课一万二千二百四十四口五分,
共征银二百九十二两三分三釐七毫七丝三忽九微。
甄宁县
原额人丁一万八千三百四十五丁,
又新增人丁二千五百三十三丁,
共实在人丁二万八百七十八丁。内除编审缺额二千五百三十三丁,又新增人丁二十五丁内。
实在一万八千三百七十丁,内有优免共七百一十八丁,每丁免本身丁徭银一钱五分七釐八毫三丝四纤四沙,止徵料盐银九分三釐九丝七忽六微八纤三沙。
今本县缩额只优免人丁三百四十二丁。内除实免人丁二百五丁外,实在削出人丁一百三十七丁,每丁应征削免银一钱五分七釐八毫三丝四纤四沙,无优免。
实共一万八千二十八丁,每丁徵银二钱五分九釐二丝七忽七微二纤七沙。
妇人食盐课原额一万八千一十四口五分,又新增二千二百一十二口,又新编不成丁一百六十三丁,每丁口徵银三分二釐一毫七丝四忽九微一纤六沙。
小口一百四十三口,每口半徵银一分六釐八丝七忽四微五纤八沙。
共实在食盐并新编人丁共二万五百三十二丁口,外又新增四十三口,内除编审缺额丁口二千三百七十五口,又小口一百四十三口。实在食盐课并不成丁一万八千五十七口五分。
建阳县
原额人丁三万五千六百五十一丁,
共徵银六千五百二十一两三钱二分四釐九毫四丝五忽六微五纤七沙九尘四埃。
食盐课二万八千二百六十六口,
共徵银五百二十三两七分一釐四毫二忽四微八纤八沙。
崇安县
顺治六年,户一万五百八十九,口四万八百。三十四年,户九千三百五十八,口三万二千三百二十七。
康熙元年,户一万五百四十三,口一万九千六百三十六。妇女并不成丁共一万四千三百九口。
九年,丁一万九千三百八十二,口一万三千八百八十七。
原额男子二万三百四十七丁,徵银四千二百四十六两九钱四分六釐六毫三丝六忽四微二纤八沙。内死亡七百一十一丁,每丁徵银不等,无徵银一百四十三两七钱二分七釐四毫六丝五忽五微五纤二沙。
实在一万九千六百三十六丁,每丁徵银不等,共徵银四千一百三两二钱一分九釐一毫七丝八微七纤六沙。
原额妇女二万二千四百四十一口,徵银三百六十九两五钱七分四釐七丝五忽六沙。内死亡七千八百三十二口,无徵银一百三十两七钱三分五毫六忽九纤八沙。
实在一万四千三百九口,每口徵银一分六釐六毫九丝一忽八微四纤二沙。
共徵银二百三十八两八钱四分三釐五毫六丝八忽八沙。
食盐课一万四千二百七口,
共徵银二百三十七两一钱四分一釐一微一纤。
浦城县
原额人丁二万四千一百八十七丁,
实徵银三千九百七十六两九钱四分七釐二毫五丝八忽七微四纤七沙六尘四埃。
食盐课一万一千五百八十七口五分,
实徵银一百九十四两四钱一分二釐三丝一忽四微二纤五沙。
政和县
原额食盐课五千八百七十二口,
共徵银一百七十七两三钱一分八釐四毫二丝八忽一微六纤。
松溪县
原额人丁一万一千九百六十一丁,
共徵银二千七百七十二两六分四釐四毫七丝六微五纤五沙。
食盐课一万三千九百一十九口,
共徵银三百二十两三钱六分九釐四毫四丝七忽三微。
寿宁县
原额人丁三千六百一十一丁,
共徵银一千三百五十七两五钱五分七釐八毫六丝九忽四微八纤二沙。
食盐课四千八百一十四口,
共徵银七十八两八钱三分七釐五毫六丝八忽五微九纤二沙。
建宁府田赋考
《府志》府总官民田附浦左右卫地共二万一千九百一十六顷一十三亩七分二毫六丝四忽九微二纤九沙八尘七埃七渺五漠,
共徵银一十五万七千八两九钱七分五釐九毫九丝九忽九微一纤四沙七尘二埃一渺九漠。
削免共一千九百六十六两三分八釐八毫六
丝四忽五微三纤一沙八尘七埃一渺。
匀贴颜料不敷正价银共一千一百五十七两二钱一分二釐四毫二丝六忽五微六纤二沙五尘。
附徵项下 麦地、丝绵地、并料增地共三百四十八顷三亩一分三釐六毫一丝四微一纤五沙四尘四埃,
共徵银六百一十三两二钱八分三釐六毫八丝一微七纤二沙。
寺租等项共银九千四百八两七钱六分二釐六毫四丝三忽三微八纤九沙七尘三埃七渺,连前麦地共银一万二十二两四分六釐三毫二丝二忽五微六纤一沙七尘三埃七渺。匠班共银八百一十一两八钱。
建军厅 屯丁三百一十五丁,
共徵银八十一两一钱六分七釐二毫六丝九忽四微三纤二沙。
屯田一百二十二顷六十亩八分八釐九毫三丝二忽一微,
共徵银八百九十八两三分五釐一毫七丝一忽七纤一沙二尘一埃三渺三漠。
以上共实徵银九百七十九两二钱二釐四毫四丝五微三沙二尘一埃三渺三漠。
建粮厅 屯丁一百二十二丁,
共徵银二十六两一钱二分八釐六毫有奇。屯田二十八顷四亩三分八毫二丝,
共徵银二百八十四两六钱八釐九毫有奇。以上共实徵银三百一十两七钱三分七釐六毫六忽六微一纤九沙六尘六埃八渺二漠。
建安县
官民田、园地三千八百二十一顷七十六亩六釐三毫四丝九忽四微一纤四沙,
共徵银三万四百五两六钱六釐九毫五忽六微四纤三沙八尘五埃,
削免银一百九十五两二钱四分一毫,
匀贴颜料不敷正价银二百一十两三钱三分四釐三毫三丝三微一纤三沙五尘。
附徵项下 麦地四十四顷九亩三分九釐一毫五丝九忽四微一纤四沙,
实徵银一百两九钱二分四釐四毫九丝七忽七纤二沙。
寺租充饷银一千二百七十七两八钱五分三釐四毫九丝九忽八纤。
修仓全裁充饷银一十九两二钱八分一釐三毫八丝。
原续增升科米银一十一两六钱七釐七毫六丝,
续增新垦银二十二两三钱九分二釐六毫八丝。
鱼课银三百五十一两七钱一分二釐九毫,酒税银二十四两遇闰年加徵银二两,
本县樽节纸赎银二十两。
以上通共实徵起存额银三万七千六百一十九两三分四釐三丝九微八纤八尘五埃。匠班子辰申年,六名额徵银一十两八钱。丑巳酉年,十名额徵银一十八两。
寅午戌年,一十三名额徵银二十三两四钱。卯未亥年,八名额徵银一十四两四钱。遇闰年,照班每名加徵银六钱。
瓯宁县
原额官民田、地、山、塘三千六百五十五顷二亩七分七釐九毫五丝八忽内。
除丝棉地一十五顷三十四亩七分四釐,徵丝三十三斤五两七钱九分五釐,徵棉一十三两六钱。
麦地九顷九十七亩四分,派徵在附徵项下。钞、地、山一百二十六顷二十七亩二分八釐一毫。
原无载米科差,外实派徵塘、田三千五百三顷四十三亩三分五釐八毫五丝八忽内。
除康熙元年报荒田六百九十七顷八十三亩七毫七丝,
又新奉蠲荒田二百五十四顷七十三亩二分八釐二毫七丝三忽二微二纤三沙一尘二埃二渺五漠。内
除荒麦地三亩二分八釐三毫四丝八忽九微九纤六沙五尘六埃,外实荒芜田二百五十四顷六十九亩九分九釐八毫八丝四忽二微二纤六沙五尘二埃二渺五漠。
康熙二年,垦复起科田三百一十九顷三十八亩三分。
又康熙二十四年,垦复田五十一顷三亩二分八釐。
实在官民田二千九百二十一顷三十一亩九分三釐二毫三忽七微七纤三沙四尘三埃七渺五漠。
共官米四千五百六十三石五斗九升二合九撮二圭。
民税米一万七千九百三十七石五斗七升九合九勺五抄九撮三圭一粟四粒。内
除原荒民米三千五百七十二石八斗八升九合九勺九抄四撮二圭四粟,又续奉蠲荒民米一千三百四石六升三合九勺四抄七圭二粟四粒。内于
康熙二年,垦复民米一千六百三十五石二斗四升九勺六抄。又
康熙二十四年,垦复民米二百六十一石二斗八升七合九勺二抄六撮。
实在民米一万四千九百五十七石一斗五升四合九勺二抄三圭五粟。
内有优免正耗米七百二十一石四斗二升八合七勺六抄九撮,
今只优免米三百四十九石五斗五升六合三勺二抄五撮。内
除先贤祭田应优免米八十六石三斗四升九合七勺八抄六撮。
每石免银七钱三釐三毫七丝四忽八微九纤九沙六埃一渺五漠。
实徵银八钱八分九釐八毫七丝六忽三微四纤七沙六尘五埃六渺二漠。
实在削出米二百六十三石二斗二合五勺九撮,
实在无优免民米一万四千六百七石五斗九升八合五勺九抄五撮三圭五粟。
每石徵银一两五钱九分三釐二毫五丝一忽二微三纤六沙七尘一埃八渺七漠,
一本色米三千五百四十一石九斗七升二合九勺六抄一圭。
康熙元年,报荒无徵米七百五石五斗六合一勺六抄一撮四圭。
又康熙十七年,报蠲无徵米二百五十七石五斗一合七勺二撮二圭。内
康熙二年恳复起科米三百二十二石八斗九升六合三勺五抄七撮。又康熙二十四年,垦复起科米五十一石五斗九升四合一勺八抄三撮七圭六粟四粒七黍。
实徵本色米二千九百五十三石四斗五升五合六勺三抄七撮二圭六粟四粒七黍。
附徵 原额杂项租税银一千六百二十五两六钱九分五釐三毫六丝三忽。内除
康熙十七年报荒无徵麦米七分三釐七毫八丝,
实徵银一千六百二十五两六钱二分一釐五毫八丝三忽。有闰年月,加徵银一两八钱。起运项下 户工部额编地丁银一万一千三百九十七两八钱七分六釐二毫二丝八忽九微二纤一沙三尘。内除
原荒无徵并垦复起科并徵外,实荒无徵银一千三百七两七钱七分九丝八忽八微六纤四沙。又
康熙十七年,新奉题蠲报荒无徵并垦复起科并徵外,实无徵银一千六百四十六两三钱三分四釐二毫三丝六忽四微三纤三沙八尘一埃四漠。
礼部荐新茶芽、什物、笼箱,银七两七钱;
颜料、蜡茶正价银四百九十六两一分七釐五毫九丝四忽九微七纤三沙。
原额裁扣、裁官共银一千八百八十四两八分三釐四毫一丝三忽。内除
原荒无徵并垦复起科并徵外,实荒无徵银二百七十两九钱三分三釐三毫五丝零。
建阳县
康熙四十年,官民田、地、山、塘六千一百五十一顷六十亩三分五釐七毫九丝七忽。
派徵官民田、地、山、塘共五千一百五十五顷八十九亩九釐二毫九丝七忽。内官田、地、山、塘三百八十一顷四十四亩九分六釐四毫。每亩科米不等,共
官米九千八百六十六石七斗六合九勺。内三斗上则米五千一百三十石四斗一升八合八勺七抄,
每石徵银三钱二分五釐五毫九忽八微六纤
六沙九尘二漠,
共徵银一千六百七十两一釐九毫六丝三忽五微一纤六沙。
三斗下则米四千七百三十六石二斗八升八合三抄,
每石徵银三钱五分五釐一毫,
共徵银一千六百八十一两九钱六分二釐九毫四丝二忽七微九纤三沙。
已上官田、地、山、塘通共徵银三千三百五十一两九钱六分四釐九毫六忽三微九沙。
民地、山、塘四千七百七十四顷四十四亩一分二釐八毫九丝七忽,
每亩科正耗米五升三合五勺,共民米二万五千五百四十三石二斗六升九勺。
已上民田、地、山、塘通共徵银三万四千一百七十九两二钱五分七釐三毫五丝一忽七微三纤八沙,
本色米四千三百七石三斗四升五勺。
康熙壬寅,荒芜官民田、地一千四百五十六顷八十二亩八分一釐四毫七丝三忽,
共无徵银一万六百六十六两四分三釐五毫四丝二忽,
无徵本色米一千二百五十五石七斗二升一合七勺一抄三撮。
康熙癸卯,垦复官民田地三百五十六顷八十二亩七分五釐九毫六丝八忽九纤,
共徵银二千六百二两七钱四毫六丝七忽二微,
徵本色米三百二十一石九斗一升七合八勺六抄一撮二圭九粟。
仍荒官民田、地一千一百顷五釐五毫四忽一微,
无徵银八千六十三两三钱四分三釐七丝四忽一微。
无徵本色米九百三十三石八斗三合八勺五抄一撮七圭一粟。
已上荒芜无徵银米,因田地星散崩陷,年久无从稽查、开垦。康熙丙寅年,知县李六成通均公派田米,每石扣银二钱三分二釐,本色米二升五合五勺,尚馀米各户荒芜多者另扣,多寡不等。又
康熙戊午年,续报荒芜民田一百二十八顷六十七亩九分,
共无徵银九百三十九两五钱五分四釐二毫六丝九忽六微六纤五沙,
无徵本色米一百一十六石八升九合八勺六抄七撮六圭一粟二粒。
崇安县
原额官民田、地、塘、山三千六百一十四顷三十九亩九分一釐五毫,
共徵银二万六千五百一十七两一钱八分八毫二忽九微五纤,
本色米三千六十一石三斗一合五勺。内除漏报、荒芜田九百六十顷三亩六分二釐九毫,无徵银七千二百八十二两五钱四釐八毫,无徵米八百五十八石八斗七合六勺。
实在田、地、塘、山二千六百五十四顷三十六亩二分八釐九毫,
共徵银一万九千二百三十四两六钱七分六釐二忽九微五纤,
本色米二千二百二石四斗九升三合九勺。起运 户部原额折色新增价脚铺垫银共六千一百五十一两九钱八分七釐三毫八丝三忽一微八纤。内
除漏报、荒芜,无徵银一千七百四十九两四钱七分二釐一毫。
实徵银四千四百二两五钱一分五釐二毫八丝三忽一微八纤。
本色办解、颜料、蜡茶价脚、铺垫,银二十九两三钱六分九釐九毫三丝八忽三微九纤四沙。裁革解部并节,年裁官银一千一百六十七两五钱四分八釐四毫二丝八忽。内
除漏报、荒芜,无徵银三百九两二钱四分,实徵银八百五十八两三钱八釐四毫二丝八忽。
礼部原额本色办解茶价,银二百两。
工部原额折色,改折新增价,银五千七十二两二钱五分四釐八毫三丝二忽七微。内
除漏报、荒芜,无徵银四千四百三十两五钱六分九釐六毫。
实徵银三千六百三十六两六钱八分五釐二
毫三丝二忽七微。
已上起运折色,实徵银八千八百九十七两五钱八釐九毫四丝三忽八微一纤。
本色实徵银二百二十九两三钱六分九釐九毫三丝八忽三微九纤四沙。
浦城县
顺治七年,额派官民田、地、山、塘五千二百三十一顷七十七亩四分。
官民田五千五十七顷五十八亩七分二釐,上则并官田九百三十九顷九十二亩二分,中则实田三千四百八十五顷一十五亩八分,下则实田六百三十二顷五十亩八分。
夏税钞三百七十七锭三十一文,
秋粮正耗米三万二千八百三十石六斗六升三合。
地五十五顷一十一亩七分六釐,
夏税钞三锭一贯一百九十六文。
丝三十八斤一十五两。
绵一十一斤,共折绢四十三疋二丈八尺三寸。麦三十三石一斗八合。
秋粮租税米九十六石六斗八升,
租钞三十七锭一贯七百四十九文。
山二十顷五十二亩五分,
租钞九锭一贯一百二十文,
租米一十八石四斗四升,
夏税钞一锭四贯二百二文。
塘九十七顷七十四亩三分六釐,
夏税钞一锭三贯九百四十四文,
秋粮米五百二十二石九斗二升五合。
政和县
官田、地、山、塘、园六十七顷一亩二分一釐。官田六顷七分二釐,官地五十二亩四釐,官山一十七亩,官塘八亩四分,官园二十三亩五釐。夏税钞六十锭四贯八百六十七文,
秋粮一千四百八十一石九斗五合七勺,秋租钞一锭一百十八文。
民田、地、山、塘、园一千九十一顷五十五亩四分九釐。民田一千四十一顷八十二亩五分八釐,民地三十四顷三十二亩一釐,民山一十一顷四十一亩,民塘二顷八十四亩。
税粮七千二百五十一石三斗一合,
官民米七千三百七石七斗六升九合一勺,夏麦二十六石二斗六升二合。
松溪县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五百六十七顷一十四亩九分四釐七毫八丝。
原无科徵外,实在徵派田、地、山、塘一千四百四十三顷八十三亩一分三釐七毫八丝。内官田、地、山、塘七十六顷三十六亩八分八釐,共徵官米二千一百二十石二升六合七勺。三斗以上四,则每石科银三钱二分五釐二毫九丝三忽。三斗以下一,则每石科银三钱五分四釐八毫六丝四忽八微。
共徵银七百四两七钱六分六釐七毫二丝七忽一微三沙。
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六十四顷四十五亩九分九釐七毫八丝,
共徵民米七千二百九十九石八斗六升八勺八抄二撮。
每石科粮料银五钱三分八釐六毫六丝八忽五微,
共徵银七千八百九两一钱八分二釐七毫七丝二微三纤七沙。
清出垦田三顷二分六釐,
共徵官米三十二石一斗五升八合。每石充饷银三钱二分五釐三毫八纤八尘五埃八漠,共徵银一十两四钱六分一釐。
以上实徵银一万九百八十两九钱四分二釐五毫九丝三忽七微六纤,
本色米一千二百八十一石。
附徵 麦地二十三顷二十一亩四分七釐,共科麦米七十五石八斗八合。每石折银七钱,共徵银五十三两六分五釐六毫。
起运 户工部原额折色,改折新增价脚,共银四千五百一十八两四钱三分五釐七毫八丝七忽八微六纤一沙。
本色颜料、绫纱纸价脚,银二百五十两二钱五分七釐二毫八丝五忽二微二纤四沙。
顺治九年以后,裁扣、裁官、并节,年续裁新,裁除,复给外,额银九百二十二两五钱八分五釐三丝五忽三微。
兵饷额银七千四百二十两四钱七分五釐三毫四丝九忽二微七纤一沙,遇闰加徵银五钱。削免溢丁,共银二百六十两三钱八分九釐二毫一忽八微八纤八沙。
匀贴颜料、不敷正价银五十二两四钱四分四釐一毫九丝四忽六微八纤七沙五尘。
已上共起运银一万三千四百六十四两五钱八分六釐八毫五丝四忽一微三纤二沙三尘七埃,遇闰加徵银五钱。
寿宁县
官田、地、山、塘共四十七顷六十三亩八分三釐,科则官米六百八十七石七斗二升八合九勺。每石应徵银五钱五分六釐五毫二丝九忽三微五纤四沙,
共应徵银三百八十二两七钱四分一釐三毫三丝四微四纤四沙。
共徵本色米九斗四升七合五勺八抄八撮。民田、地、山、塘共三百一十二顷九亩六分一釐二毫六丝八忽,
科则民米一千六百八十四石四斗二升四合四抄四撮。
每石应徵银一两八钱一分九釐九毫八丝三忽六微三纤四沙,
共应徵银三千三十七两四钱四分三釐七毫九忽八微六纤六沙。
一升科民米一石三斗三升九合五勺八抄,共应徵银三两三钱三分四釐六毫。
崩陷、荒芜官田、地七十九亩一分三釐七丝二忽八微二纤九沙,
合官米一百四十一石三斗八升六合六勺,应扣无徵银七十八两六钱六分六釐四毫九丝四微九纤四沙。
崩陷、荒芜民田地一百四顷六十三亩七分六釐二毫六丝八忽二沙,
合民米五百五十八石一斗一升三合,
应扣无徵银一千一十五两七钱五分一釐六毫九丝二微二纤六沙。
已上共豁逃亡丁口、官民,荒芜田地,计银一千七百三十六两六钱一分八釐七毫七丝九忽七微九纤二沙。
通共实徵并削免银三千八百八十七两七钱五分二釐四毫三丝三微八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