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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自讼 东汉 · 虞诩
 出处:全后汉文 卷五十六
法禁者,俗之堤防。
刑罚者,人之衔辔。
今州曰任郡,郡曰任县,更相委远,百姓怨穷,以苟容为贤,尽节为愚。
臣所发举,臧罪非一,二府恐为臣所奏宦官系狱遂加诬罪。
臣将从史鱼死,即以尸谏耳(《后汉·虞诩传》)
天长节推恩制 盛唐 · 玄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二十五
朕临驭万邦。
迨今四纪。
曷尝不虔诚至道。
锐心庶政。
昊穹孚祐。
俗致升平。
仁寿之域渐登。
太和之风斯在。
比岁小有僭亢。
颇非丰稔。
遂使开仓赈乏。
空圄恤刑
兼蠲徭省赋。
故得家给人足。
顷者农功正兴。
而沾泽频阻。
言念黎献。
匪遑厎宁。
是用发于精诚。
庶乎昭鉴。
至诚上达。
膏雨应期。
俾夏苗如云。
秋穫不日。
周览原野。
宛同茨梁。
岂惟有慰朕怀。
实亦克符人庆。
此皆上元垂贶。
宗社降灵。
岂曰朕躬。
所能通感。
属天长令节。
盛德在金。
爰因欢庆之辰。
用申雷雨之泽。
其天下见禁囚徒。
有犯十恶及谋杀伪造头首罪至死者。
特宜免死。
配流岭南远恶处。
自馀一切释放。
圣人积不涸之泉。
王者用无穷之府。
支计苟足。
多赋何为。
天下百姓今载租庸。
并宜放半。
所运粮储
本资国用。
太仓今既馀羡。
江淮转输艰劳。
务在从宜。
何必旧数。
其来载水运入京宜并停。
如闻天下诸郡逃户。
有田宅产业。
妄被人破除。
并缘欠负租庸。
亲邻货卖。
及其归复。
无所依投。
永言此流。
须加安辑。
应复业者。
宜并给还。
纵巳代出租庸。
不在徵赔之限。
书云咸秩偫望。
诗曰怀柔百神。
永惟明徵。
岂忘昭报。
今秋稼穑。
颇胜常年。
实赖灵祇。
福臻稔岁。
其五岳四渎所在山川。
及得道升仙灵迹之处。
宜委郡县长官
至秋后各令醮祭。
务崇严洁。
式展诚享。
无广屠宰。
以备牲牢。
其天下侍老。
宜各量赐米麦。
又亲人之要。
令长为重。
比虽精选。
未尽徵求。
之才或遗。
蒲密之化安寄。
宜令京官五品以上正员文官。
三品以上正员武官。
及郎中御史
各举堪任县一人。
名申省
委有司试择奏授。
其有善恶。
赏罚与举主并同。
僚佐限期。
一时令集。
王制下士视上农。
周政庶士倍禄。
若衣食既足。
则廉耻乃知。
至于资用靡充。
或贪求不巳。
名冒法
实此之繇。
辇毂之下。
尤难取给。
其在两京文武九品巳上正员。
既亲于职务。
可谓勤心。
自今巳后。
每月给俸食杂用。
防閤庶仆等。
宜十分为率加二分。
同正员官加一分。
仍永为常式。
南衙九品巳上。
京兆府畿令等。
宜共赐物二万匹。
左右龙武军各赐一千匹。
其唐元功臣
念言勋旧。
宜异常伦。
两军各赐物二千匹。
馀各有差。
庶生成之泽。
自叶而流根。
庆赏之恩。
繇衷以畅物。
宜宣示遐迩。
知朕意焉。
牧宰资望敕 盛唐 · 玄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三十五
朕欲妙择牧宰。
以崇风化。
亦欲重其资望。
以励衣冠。
自今巳后。
三省侍郎有阙。
先求曾任刺史者。
郎官阙。
先求曾任县者。
南郊大赦文 盛唐 · 玄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四十
皇天眷命。
必顺于五行。
哲后驭时。
实遵于三统。
考古之道。
何莫繇斯。
朕钦若上元
嗣守丕业。
察璿衡以齐政。
念稼穑以劝人。
日慎一日。
四十载于兹矣。
何尝不夙夜祗畏。
忧劳在怀。
思致黎元。
臻夫至理。
幸以刑清俗阜。
天成地平。
万方厎宁。
群物咸遂。
虽惭大化。
且谓小康。
此皆至道储祉。
宗社敷祐。
岂予菲薄。
而克致焉。
然则上稽历象。
傍采舆议。
爰以土德。
承汉火行。
是凭大易之辞。
用绍前王之烈。
祯祥累应。
正闰攸分。
不改旧章。
惟新景运。
献岁初吉
乘时布和。
是用展祀崇礼
竭诚昭报。
庶协发生之序。
载覃雷雨之泽。
可大赦天下。
天宝十载正月十一日昧爽巳前。
大辟罪巳下。
罪无轻重。
巳发觉未发觉。
巳结正未结正。
系囚见徒常赦所不免者。
咸赦除之。
其左降官及流移配隶安置罚镇效力之类。
并稍量移近处。
其官巳复资。
至叙用之日。
不须为累。
其流人配隶并一家往者。
所犯人情非切害。
身巳亡没。
其家口放还。
流人及左降官考满载满丁忧服满者。
亦准例稍与量移。
其亡官失爵。
放还不齿。
其诸色放停解考免与替人等。
非犯赃者。
宜令所司勘责。
量加收叙。
其衰老疾病者。
仍与致仕官。
天下百姓今载地租。
并诸色勾徵欠负等色。
在百姓腹内未纳者。
并一切放免。
京兆府及三辅三郡。
百役殷繁。
自今巳后。
应差防丁屯丁。
宜令所繇支出别郡。
礼者。
所以训导人俗。
昭事明祇。
所宜增修。
以会其本。
况国之大典。
在于精禋。
必资备礼。
以彰尊奉。
自今巳后。
设祭南郊。
荐献太清。
荐享太庙。
太尉行事前一日。
于致斋所具羽仪卤簿。
公服引入。
朕亲授祝版。
乃赴清斋。
用展诚敬。
夫孝子奉亲。
生极敬爱。
殁有思戚。
霜露之感愈深。
祭以严恭。
蒸尝之敬如在。
且庙者貌也。
取像存焉。
是礼繇于情。
因心则感。
太庙宜置内官
以备严奉。
仍于庙外别造一院安置。
庶申罔极之思。
无忘事生之礼。
岳渎山川。
蕴灵毓粹。
云雨之泽。
利及生人。
春秋之义。
存乎祀典。
况正其运序。
式遵咸秩。
其五岳四渎及诸镇山。
宜令专使分往致祭
其名山大川及诸灵迹。
并自古帝王及得道升仙忠臣义士孝妇烈女有祠庙者。
各令郡县长官逐便致祭
其有陵墓屋宇颓毁者。
量事修葺。
合应禁樵采。
宜申明捉搦。
四海攸广。
百川朝宗。
德乃灵长。
道惟善利。
永言泽润。
义在封崇。
其四海宜并封王
差使备礼册祭。
每顺时行令。
奉道施法。
天心不违。
灵鉴不远。
且去载长至
庚子御辰。
今兹建元。
辛卯应历。
立春乃标于岁首
上巳更协于清明
此气序和调。
乾坤交泰。
既正东方之位。
咸归启运之祥。
则政贵宏通。
上符天意。
况法以辅德。
刑以闲邪。
岂在烦苛。
必资易。
朕永怀至理。
思致还淳
每轸哀矜之心。
屡申宽大之诏。
实欲人皆知禁。
化洽无为。
顷者巳令法官
每刊刑典。
犹虑尚乖大体。
未副朕怀。
再令中书门下刑部大理寺审加详定。
务从宽典。
夫共理亲人。
在于郡守县令
二千石朝廷精择。
咸得其人。
县令委之选司。
虑未尽善。
孰若连职同官。
见有踪迹。
宜令天下太守
各举堪任县一人。
善恶赏罚。
必及所举。
所司仍明作条例。
每搜罗贤俊。
旌贲丘园。
犹虑遁迹藏名。
安卑守位。
瞻言及此。
寤寐思焉。
其诸色人中。
有怀才抱器。
未经荐举者。
委所在长官审访。
具名录奏。
礼之王制。
垂范作程。
亦既观德。
训人孝敬。
故天子七庙。
诸侯五庙。
大夫三庙。
士一庙。
孝享奉先
亦各有辨。
今三品巳上。
乃许立庙。
永言广敬。
载感于怀。
其京官正员四品清望官。
四品五品清官。
并许立私庙。
京官五品巳上正员。
清资官阶相当。
并五品巳上正员外清官父母。
先亡殁无官号者。
并与追赠。
又父有封爵。
传授子孙。
或缘申请迟违准式。
遂停承袭。
如有此色。
自开元以来。
宜令所司审加勘责。
灼然合袭者。
特宜许袭。
天下侍老。
百岁巳上赐绵帛五段。
五石。
八十巳上绵帛三段。
三石。
丈夫七十五巳上。
妇人七十巳上。
绵帛二段。
两石。
太清宫道士各赐物三十段。
陪位道士共赐五百段。
亚献太子玙赐物二千段。
终献荣王琬赐物一千段。
文武百官及有职掌。
各赐物有差。
率土之内。
赐酺三日
南郊赦文 唐 · 代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四十九
惟我高祖太宗之有邦。
罔不昭事于上帝。
严恭敬畏。
与神合符。
七圣在天。
眷命永固。
朕嗣守鸿业。
敢忘奉先
尚质贵诚。
聿修盛典。
顷以四方多难。
责在朕躬。
建侯行师。
日不暇给。
东擒羯胡之首。
西禦犬戎之患。
元元告病
社稷阽危。
内定外攘。
不遑展礼。
虽高明未达。
而精意惟勤。
克通至诚。
以锡纯嘏。
番戎即叙。
弓矢载櫜。
虔奉泰坛。
鉴寐接神祇之顾。
永保宗社。
岁时结霜露之思。
近又百辟在庭。
俨然而进。
奉请元子
以居少阳。
册命乃行。
匕鬯攸主。
按风雨之清道。
乘星火之仲春
朝于元元。
格于艺祖
躬执圭奠。
祗见南郊。
天何言哉。
神所劳矣。
敷兆人之戬谷。
广四达之聪明。
式重燔柴之经。
益申解网之惠。
可大赦天下。
广德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昧爽巳前。
大辟罪无轻重。
巳发觉未发觉。
巳结正未结正。
系囚见徒常赦所不免者。
咸赦除之。
左降官即与量移近处。
亡官失爵放归不齿之类。
并官巳复资未得本阶者。
各量与收叙。
诸色流人及量移人。
并罚镇效力配隶等。
一切放还。
自凶孽乱常。
王室多难。
干戈不息。
今巳十年。
军国务繁。
关辅尤剧。
念兹疲耗。
久困徵科。
京城诸司诸使应配彍骑官散官
诸色丁匠幕士供膳音声人执祭斋郎问事掌闲渔师。
诸司门仆京兆府骑丁屯丁。
及诸色纳资人。
每月总八万四千五十八人数内。
宜每月共支二千九百四十四人。
河东关内诸州府配。
不得偏出京兆府
馀八万一千一百一十四人并停。
所须卫役使宜撙节定数。
官给资钱。
不得干扰百姓。
其宝应元年十二月三十日巳前。
诸色欠逋在百姓腹内者并放免。
天下户口。
宜委刺史县令
据见在实户。
量贫富作等第差科。
不得依旧籍帐。
据其虚额。
摊及邻保。
其天下诸州府长史县令
有清白著闻。
善政称最。
能招辑逃亡。
编附复业。
户口增多者。
具状闻奏。
朕当差人按覆。
与所举状同者。
超资进改。
天下所有诸色结聚。
及羌浑党项等。
能悔过自陈。
各归生业。
一切并舍其罪。
其中有能率先来降者。
仍特加官赏。
征人不息。
勤戍斯久。
丁壮疲弊。
老弱困穷。
光武有言。
头须为白。
戢藏锋刃。
牧养元元。
方面重臣。
宜悉朕意。
应诸州团练将士等。
委本道节度及诸防禦使等审与州府商议。
如地非要害。
无所防虞。
团练人等。
并放营农休息。
寇戎以来。
积有年岁。
徵求数广。
彫弊转深。
自今巳后。
除正租税及正敕。
度支符外。
馀一切不在徵科限。
内外文武官。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各加一阶。
仍并赐勋两转。
武德元从功臣
勋业特崇。
子孙沈翳者。
委所司勘责。
各与一人官。
成都灵武元从。
普恩之外。
三品巳上更赐一级。
四品巳下更加一阶。
宝应功臣
普恩之外。
三品巳上各与一子六品官。
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各加两阶。
更赐勋两转。
五品巳上官子为父后者。
赐勋两转。
副元帅光弼子仪各与一子三品官并阶。
道节度使各一子五品官并阶。
都防禦使经略等使各与一子六品官并阶。
去岁行幸陕州
六军英武威远威武宝应射生衙前射生左右步军等。
并内外文武百官扈从到行在者。
三品巳上与一子官。
四品巳上各加两阶。
陕州上都巳来。
置顿使及州府长官
普恩之外。
各与一子出身。
置顿使判官巳下缘路县
及专知置顿官。
各加一阶。
其六军神策宝应射生衙前射生及左右步军英武威远威武等诸军。
右金吾将士。
缘大礼扈从及在城留后者。
共赐钱五万贯。
鸿胪蕃客共赐钱一千贯。
仪王及彭王巳下诸王男未有官者。
并准旧例与官。
其巳封为郡王国公者。
永穆长乐巳下长公主及诸郡县主嗣王郡王
各与一子官。
皇亲五等巳上。
诸亲三等巳下。
各与一子出身。
二王之后各与一子官。
台省之官。
事资履历。
刺史县令
任在亲人。
职务所更。
是为理本。
左右丞侍郎御史中丞等。
取曾任刺史者。
郎官亦取曾任县者。
并所选御史
亦宜于录事参军县令中择。
仍须资历稍深者。
其有官非累历。
才行特堪任用者。
自布衣巳下。
任所在闻荐。
中书门下尚书省考试。
堪任者不在此限。
尚书省政理所系。
左右丞纲辖攸归。
比来百司。
职事皆废。
宜令明徵式令。
各举所职。
百官有论时政得失。
并任指陈事实。
具状进封。
必宜切直无讳。
有司白身人亦宜准此。
任诣匦使进表。
朕将亲览。
必加择用。
朕每思素俭。
敦以淳风。
必约严章。
以齐侈俗。
其珠玉器玩宝钿杂绣等。
一切禁断。
诸道摄官
频有处分。
一切尽停。
尚闻因循。
其弊未革。
即宜申明旧敕勒停。
三年之丧。
谓之达礼。
自非金革。
不可从权。
其文官自今巳后。
并许终制。
一切不得辄有奏请。
缘大礼应升坛殿行事者。
普恩之外。
更与一子官。
应在太清宫郊庙诸色职掌者。
及册皇太子行事官撰册并书文及较造册官。
普恩之外。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加一阶。
仍赐勋一转。
天下耆老。
九十巳上版授刺史
七十巳上版授上佐县令
孝子顺孙。
义夫节妇。
旌表门闾。
终身勿事。
五岳四渎。
名山大川。
今古圣帝明王忠臣义士。
宜令所管致祭
贞元改元大赦制兴元二年正月一日 中唐 · 陆贽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六十一
门下。
王者体元立极。
钦若乎天地。
纂业承统。
严奉于祖宗。
所以敬事修诚。
务本敦孝。
尊其上以御于下。
谨其身而训于人。
百神允谐。
兆庶永赖。
立国之本。
斯其大经。
朕烛理不明。
违道招损。
往遭多难。
沦陷国都。
天地宗祧。
旷而莫主。
则是钦若严奉之义缺矣。
甚用惧焉。
洎复京师
遽将告谢。
有司以人力耗斁。
礼物废隳。
日居月诸。
岁聿云暮。
卜其吉日。
(一作甫)在上
齐心永怀。
坐以待曙。
而百辟卿士
抗疏上言。
咸谓人心未宁。
不足以尽敬。
寇孽犹在。
不足以告功。
迫于偫情。
俯抑诚愿。
郊庙孔迩。
瞻言莫从。
悼心惭颜。
胡宁自处。
重以和平未洽。
灾沴荐臻。
去岁旱蝗。
两河为甚。
人流不息。
师出靡居。
加之以徵求。
因之以荒馑。
困穷殍馁。
转死邱墟。
关辅之间。
无积雪。
土膏未发。
宿麦不滋。
详思咎徵。
有为而致。
岂兵戎之后。
馀祲尚存。
将狱犴之中。
深冤未释。
又河中淮右。
逆将阻兵。
污胁齐人。
陷之死地。
虽欲自雪。
厥路无由。
抱义衔冤。
足伤和气。
此皆由朕爽德。
播灾于人。
为之父母。
实用愧耻。
今元阴已谢。
春日载阳。
勾萌毕伸。
幽蛰咸震。
思与海内。
同心自新。
发号更元。
用符天意。
宜改兴元二年贞元元年
正月一日昧爽已前。
大辟罪以下。
已发觉未发觉。
已结正未结正。
系囚见徒。
罪无轻重。
咸赦除之。
先准敕令量移收叙人
所司据节文速与处分。
应河中胁从将士。
多是奉天赴难功臣
本居朔陲。
夙尚忠节。
岂以一夫诖误。
弃其累代勋庸。
朕于此军。
尤所不忍。
特宜洗涤。
待以初诚。
自非与官军决战。
死于锋刃。
其馀虽临阵擒获。
亦并释放。
如弃逆归顺者。
在身先有官爵实封。
一切如旧。
仍准前后制敕。
所在便给赏钱。
并与甄叙。
如有因危效节。
建立殊庸。
量其事绩。
特加奖擢。
李怀光若能翻然悔过。
刺身赴朝。
念其尝有大勋。
必当终始全护。
仍准前敕。
授之官封。
朕于功臣
庶亦无负。
淮西将吏百姓等。
皆被劫制。
久为匪人。
询事原情。
谅非获已。
今王师四合。
计日诛夷。
玉石俱焚
用增恻悯。
宜令诸道进军之日。
唯罪首恶一人。
自馀徒党。
悉从原宥。
如有归顺及立功者。
并准河中将士例褒奖。
夫为国之要。
在于审官
共理分忧。
守宰弥切。
阖境性命。
系乎其人。
将使里闾无愁苦之声。
风俗兴廉让之教。
得不慎简髦彦。
寄之化源。
自今已后。
诸州刺史有阙。
中书门下于朝官中精择有理人才术者授之。
刺史县令在任。
频年课绩尤异者。
擢授侍郎给舍郎官御史
中外迭处。
用观其能。
赏罚必行。
期于竞劝。
自顷选曹署吏。
唯以书判求人。
务骋浮华。
莫稽实行。
且能言者不必适用。
蕴用者或未能言。
为官择人。
其在精覈。
宜令清资常参官。
每年于吏部选人中。
各举所知一人。
任县令录参军者。
所司依资叙注拟。
便于甲历之内。
具标举主名衔。
仍牒报御史台
如到任后政理尤异。
及有赃犯事迹著明者。
司录举官姓名闻奏。
以为褒贬。
其内外官员及京城诸使名目。
御史审勘会。
商量并省停减。
仍集百寮定议。
务从简约。
息费便人。
其京外官职田及息利官钱等。
黠吏诋欺。
移易疆畔。
或贫人转徙。
捕系亲邻。
日月滋深。
耗弊弥甚。
亦令百寮议其折衷。
择善而行。
往以赋役殷繁。
人不堪命。
定为两税。
事额易从。
比属军兴。
或踰始制。
法无所守。
吏益为奸。
哀我劳人。
汔可小息。
自诸道州府
除两税外。
应有权宜科率差使
一切悉停。
京畿及近县所欠百姓和籴价值。
度支即勘会支给。
诸道非临寇贼州县。
已来点召官健子弟。
并宜放散。
任营生业。
应经陷贼州县。
百姓屋宇被灾毁。
并贫病老弱。
及遭伤损之类。
所在量加优恤。
使得安存。
天下名山大川。
并自古圣帝明王贤臣烈士祠庙坟墓。
各委当处长吏择日致祭
必资精洁。
以达志诚。
班爵有差。
所以序贤也。
廪秩有等。
所以明劝也。
今或高卑失序。
中外相踰。
至于卿士之家。
尚罹冻馁之患。
忠信重禄。
岂其然耶。
内外官禄及俸钱手力杂给等。
中书门下度支即参详定额闻奏。
应赴奉天及收城将士等。
并功存社稷。
节著艰危。
中心藏之。
岂忘酬报。
顷缘府藏空竭。
赏给未周。
乃眷勋臣。
实用增愧。
应准元敕合请赏钱人等。
委所司节减在官及百司费用。
据所有财物。
速与给付。
应在京城及诸道立功将士等。
先有诏旨。
并许甄升。
所司勘会。
淹历时月。
中书门下即准元敕处分。
诸军行营并河中朝邑被胁从将士。
家口在京及诸州府者。
宜令本道节度观察使安存赈恤。
各令优给。
应诸军诸使立仗见在城将士等。
共赐物七万匹。
制书有未该备。
所司速比类条件闻奏。
敢以赦前事相言告者。
以其罪罪之。
亡命山泽。
挟藏军器
百日不首。
复罪如初。
赦书日行五百里。
遐迩咸知。
东城老父传 唐 · 陈鸿祖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二十
老父姓贾名昌。长安宜阳里人。
开元元年癸丑生。元和庚寅岁
九十八年矣。视听不衰。
言甚安徐。心力不耗。
语太平事。历历可听。
父忠。长九尺。
力能拽倒牛。以材官为中宫幕士
景龙四年。持幕竿元宗大明宫韦后
睿宗朝偫。遂为景云功臣
以长刀备亲卫。诏徙家东云龙门
昌生此岁。趫捷过人。
能搏柱乘梁。善应对。
解鸟语音。元宗在藩邸时。
乐民閒清明节斗鸡戏。及即位。
治鸡坊于两宫间。长安雄鸡。
金毫铁距。高冠昂尾。
千数养于鸡坊。选六军小儿五百人。
使驯扰教饲。上之好之。
民风尤甚。诸王世家外戚家贵主家侯家。
倾帑破产市鸡以偿鸡值。都中男女以弄鸡为事。
贫者弄假鸡。帝出游。
见昌弄木鸡于云龙门道傍。召入为鸡坊小儿。
衣食右龙武军。三尺童子入鸡偫。
如狎偫小。壮者弱者。
勇者怯者。水谷之时。
疾病之候。悉能知之。
举二鸡。鸡畏而驯。
使令如人。护鸡坊中谒者王承恩言于元宗
召试殿庭。皆中元宗意。
即日为五百小儿长。加之以忠厚谨密。
天子甚爱幸之。金帛之赐。
日至其家。开元十三年
鸡笼三百。从封东岳
父忠死泰山下。得子礼奉尸归葬雍州
县官为葬器丧车。乘传洛阳道
十四年三月。衣斗鸡服会元宗于温泉。
当时天下号为神鸡童。时人为之语曰。
生男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
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
能令金距期胜负。白罗绣衫随软舆。
父死长安千里外。差夫持道挽丧车。
昭成皇后之在相王府。诞圣于八月五日
中兴之后。制为千秋节。
赐天下民牛酒。乐三日。
命之曰酺。以为常也。
大合乐于宫中。岁或酺于洛。
元会于清明节。率皆在骊山
每至是日。万乐具举。
六宫毕从。昌冠雕翠金华冠。
锦袖绣襦裤。执铎拂导偫鸡。
叙立于广场。顾眄如神。
指挥风生。树毛振翼。
砺吻磨距。抑怒待胜。
进退有期。随鞭指低昂不失。
昌度胜负既决。强者前。
弱者后。随昌雁行归于鸡坊。
角抵万夫。跳剑寻撞蹴毬踏绳舞于竿颠者。
索气沮色。逡巡不敢入。
岂教猱扰龙之徒欤。二十三年
元宗为娶梨园弟子潘大同女。男服佩玉。
女服绣襦。皆出御府
昌男至信至德。天宝中
妻潘氏以歌舞重幸。于杨贵
夫妇席宠四十年。恩泽不渝。
岂不敏于伎谨于心乎。上生于乙酉鸡辰。
使人朝服斗鸡。兆乱于太平矣。
上心不悟。十四载。
胡羯陷洛。潼关不守。
大驾幸成都。奔卫乘舆。
夜出便门。马踣道阱。
伤足不能进。伏入南山
每进鸡之日。则向西南大哭。
禄山往年朝于京师。识昌于横门外。
及乱二京。以千金购昌长安洛阳市
变姓名依于佛舍。除地击钟。
施力于佛。洎太上皇兴庆宫
肃宗受命于别殿。昌还旧里。
居室为兵掠。家无遗物。
布衣憔悴。不复得入禁门矣。
明日复出长安南门道。见妻儿于招国里。
菜色黯焉。儿薪。
妻负故絮。昌聚哭诀于道。
遂长逝。息长安佛寺
大师佛旨。大历元年
资圣寺大德僧运平。往东市海池立陁罗尼石幢。
书能纪姓名。读释氏经。
亦能了其深义至道。以善心化市井人。
建僧房佛舍。植美草甘木。
昼把土拥根。汲水灌
夜止观于禅室。建中三年
僧运平人寿尽。服礼毕。
舍利塔于长安东门外镇国寺东偏。手植百株。
构小舍居于塔下。朝夕焚香洒扫。
事师如生。顺宗东宫
舍钱三十万。为昌立大师影堂及斋舍。
外屋。居游民取佣给。
昌因日食粥一杯。浆水一升。
卧草席絮衣。过是悉归于佛。
妻潘氏后亦不知所往。贞元中
长子至信衣并州甲。随大司徒燧入觐。
省昌于长寿里。昌如已不生。
绝之使去。次子至德归。
贩缯洛阳市。来往长安间。
岁以金帛奉昌。皆绝之。
遂俱去不复来。元和中
颍川陈鸿祖携友人出春明门。见森然。
香烟闻于道。下马觐昌于塔下。
听其言。日之暮。
宿鸿祖于斋舍。话身之出处。
皆有条贯。遂及王制。
鸿祖问开元之理乱。昌曰。
老人少年以斗鸡求媚于上。上倡优蓄之。
家于外宫。安足以知朝廷之事也。
然有以为吾子言者。老人见黄门侍郎杜暹出为碛西节度
摄御史大夫。始假风宪威远
哥舒翰之镇凉州也。下石堡
青海城。出白龙。
葱岭。界铁关。
总管河左道。七命始摄御史大夫
张说之幽州也。每岁入关。
辄长辕挽辐车。辇河间冀州佣调缯布
驾轊连軏。坌入关门。
输于王府。江淮绮縠
巴蜀锦绣。后宫玩好而已。
河州燉煌道。岁屯田实边食。
转输灵州。漕下黄河。
太原仓。备关中凶年。
关中粟麦。藏于百姓。
天子幸五岳。从官千乘万骑。
不食于民。老人岁时伏腊。
得归休。行都市閒。
见有卖白衫白叠布。行邻北𢌅间。
有人禳病。法用皂布一尺。
持重价不克致。竟以幞头罗代之。
近者老人扶杖出门。阅街衢中。
东西南北视之。见白衫者不满百人。
岂天下之人皆执兵乎。开元十二年
诏三省侍郎有阙。先求曾任刺史者。
郎官缺。先求曾任县者。
及老人见四十三省郎吏。有理刑才名。
大者出刺郡。小者镇县。
自老人居大道傍。往往有郡太守休马于此。
皆惨然不乐。朝廷沙汰使治郡。
开元取士。孝悌治人而已。
不闻进士宏词拔萃为之。其得人也。
大略如此。因泣下。
复言曰。上皇北臣穹庐
东臣鸡林。南臣滇池
西臣昆夷。三岁一来朝会。
视之礼容。照之恩泽。
衣之锦絮。饫之酒食。
使展事而去。都中无留外国宾。
今北胡与京师杂处。娶妻生子。
长安中少年有胡心矣。吾子视首饰华服之制。
不与向同。得非妖物乎。
鸿祖默不敢应。而罢去。
南郊赦文 中唐 · 宪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六十三
朕闻王者大业。孝莫盛于配天。
国之大事。礼莫尊乎享帝。
故二仪合祭。知上天所子之仁。
万国骏奔。观圣人严父之道。
教之所设。礼极于斯。
我国家祖武宗文。继天抚运。
声名所被。车书必同。
承祧而御极。业光十圣。
体元而纪号。年将二百。
朕以微眇。缵奉昌图
畏此洪业。若临深谷。
而大事所属。仙寝维营。
凶德相挻。两隅皆阻。
淮湖奥壤。水旱愆期。
惄然疚怀。惧不克济。
既而上天降祐。烈祖垂休。
妖氛尽殄。逆节咸伏。
精祲有以相荡。善恶有以相资。
五兵才试而复藏。四气应序而咸理。
物皆滋茂。岁亦丰登。
百姓之心。欢然相与。
是用斋精三日。款谒上元
明发不寐。祗见烈祖
周旋在位。陟降是依。
克配之礼既展。如在之诚增慕。
嘉此福祐。与物惟新。
式敷雍若之化。俾洽霈然之泽。
可大赦天下。罪无轻重。
常赦不原者。咸赦除之。
左降官与量移及复资。仍听累叙。
流移配隶并放还。天下应有逋欠在百姓腹内者。
京畿今年夏青苗钱并放免。官酤酒及杂榷率并同禁断。
淮南江南去年巳来水旱疾疫。其税租节级蠲放。
天下两税。贞元四年制书巳令三年一定。
委有司举旧敕商量处置。诸道年终勾当宜停。
史录事参军并不得擅离州。其事类巳后制敕。
速令有司删定。江淮大县。
每岁据阙。委三省御史台诸司长官节度观察使各举堪任县
不限选数。并许赴集。
省官刺史赤令有阙。先于县中拣择。
如有能否。与元举人同赏罚。
复置具员簿。以序内外庶官。
禁邮驿假托乘势。京兆府诸司色役人。
各令条流省。天下官吏。
应行鞭捶责情致死。切令察访
王府六品巳下官及诸州县有狱。并省处分。
诸官诸使有要停减者。委有司商量废省。
天下百姓不得冒为僧尼道士。以避徭役。
其创造寺观广兴土木者。举敕处分。
内外文武见任及致仕官诸军将士等。以品秩节级赐勋爵。
文宣王及二王三恪公主诸王与一子官。仍赐物有差。
宗子中有才用者。委中书门下量才叙用。
尚父子仪太师太尉秀实颜真卿颜杲卿张巡许远南霁云及配享功臣。与一子官及出身有差。
至德巳来功臣未配享者。速令详定。
文武常参官及诸道节度观察使等并诸军使。并与父母封及追赠。
并一子官及出身有差。诸军立仗及在本营。
节级赐物。应缘大礼职事官。
并赐阶爵。天下诸色人中。
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慱通坟典达于教化。
军谋宏远堪任将帅。详明政术可以理人。
委内外官各举所知。当亲策试。
天下百姓高年者。赐米帛羊酒物及版授官封。
名山大川及古圣常明王忠臣烈士。各令以礼致祭
中书省议举县令元和十五年八月日中书舍人臣武儒衡等奏驾部郎中知制诰李宗闵中书舍人王起库部郎中知制诰牛僧孺部郎中知制诰元稹820年 中唐 · 元稹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五十一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吏部重奏举荐县令节文。
右。
吏部以停年课资之格。
宰邑字人之官。
公干强白者。
拘以考浅。
疾废耄聩者。
得在选中。
倒置是非。
无甚于此。
朝廷将欲渐去其弊。
所以特设举荐之科。
明诏既行。
起请寻下。
有司再议釐革。
何以取信于人。
吏部云。
增加新户。
开垦荒田。
已是考课旧条。
狱绝系囚。
冤人申雪。
亦是正途常事。
举寮吏不法。
恐生告讦之风。
有利益公家。
又未指陈其目。
选授者例无异绩。
尚得四考守常
举荐者纵未殊尤。
岂可二年便罢。
今请但行连坐举主之文。
不必更依吏部分外条件。
又云。
见任官及处士试官
并请停集。
且起家散试。
固有才能。
见任他官。
何妨抚字。
若皆限其资历。
即与常选何殊。
今请除见任县
其馀并令赴集。
又云。
检勘榜样。
剥放程式。
及试书判。
并请准平选人例处分。
若此则案牍之吏。
得肆奸欺。
书判虽工。
何关政术。
有同减选赴集。
岂是特举与官。
今请应举荐人。
量纳文状。
便令注拟。
亦不在剥放及试书判之限。
又云。
并请注破碎之县。
责其效实。
本举良能。
冀蒙优奖。
皆居破碎之处。
恐同贬降之条。
以前数件。
盖恐不可施行。
伏请但依起请节文处分。
仍请据今年县令员。
先尽举荐人数。
留有馀。
然后许注拟平选人等。
冀将允当。
同前五舍人同署。
南郊改元德音 中唐 · 穆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六十六
门下。朕闻自昔盛王之所以合天地。
谐神人。莫过乎诚敬。
致其诚。展其敬。
莫重于祭。祭之大者。
莫大于郊庙。故必躬行而心奉之。
然后百灵助庆。万国蒙福。
帝王之孝也。我国家祖功宗德。
立极配天。日月所照。
雨露咸被。孝思善继
圣敬允外。郊丘岁奉于严禋。
宗庙时修其明荐。朕以冲昧。
自获缵承。仰荷眷命。
惧不克享。幸天多祐。
俾岁大穰。河朔厎宁。
边封靖谧。及此元日
至于上辛。式遵典礼。
有事郊庙。当祗见之夕。
感慕增怀。洎大报之辰。
诚敬弥励。因体元而改号。
用敷化以覃恩。可大赦天下。
元和十六年长庆元年。自正月三日昧爽巳前。
大辟罪巳下。罪无轻重。
巳发觉未发觉。巳结正未结正。
系囚见徒。咸赦除之。
唯故杀人在十恶内者。及官典犯赃。
不在免限。左降官量移近处。
巳经量移者更与量移。如复资者。
即任便赴选集。丁忧去任。
服阕日亦与量移。如有亲故在者。
都任于所司陈状。便与处分。
不必更待本州府申请。如准前制巳合量移。
有司未注拟者。并任累叙。
并别敕因责授刺史巳下降资正员官。亦与进改。
亡官失爵放归不齿者。量加收叙。
流人未到所在及巳到者。与量移近处。
巳量移者并放还。僧尼道士移隶者。
亦与量移近处。并得罪人巳亡殁。
家口未放归者。一切放归。
如有情愿住者亦任。左降官及流人先有官者。
如巳亡殁。各还本所。
自今日巳前。所有痕累禁锢。
及反逆缘坐等。一切并与洗涤。
其左降官及流人。如所坐之罪本因犯赃。
到任及所配处未经二年者。不在量移。
天德军流人。满十年即放回其粮赐。
防禦使便别召人充补营田驱使。朕自君临万宇。
常思子惠群生。每念困穷。
犹劳杼轴。宜加恩于寰海。
用蠲赋于齐氓。天下百姓。
今年夏税。每贯放一百五十文。
厎贡之宜。本于任土。
阜财之道。亦在便人。
天下州县。应徵科两税榷酒钱内。
旧额须纳见钱数者。并任百姓随所有匹段及斛㪷。
依当处时价送纳。不得邀索见钱。
度支盐铁户部应纳茶税。及诸色见钱兼籴盐价中。
旧额须纳见钱数者。亦与纳时估匹段及斛㪷。
其轻贷即充上供杂物。当处支用。
如情愿纳见钱者。亦任稳便。
永为常式。京城坊市。
聚货之地。若物无集处。
即弊生其中。宜委度支盐铁使
上都任商人纳榷籴诸道监。令在城匹段各有所入。
即免物价钱。于外州仍委所司具条流闻奏。
其公私便换钱物。先巳禁断。
宜委京兆府御史台切加觉察。理财正辞。
弊必除于既往。蠲逋巳责。
禁方绝于将来。应度支盐铁户部三司所管诸官吏所由人户等。
欠负元和十三年巳前诸色钱物斛㪷等。各委本司尽理勘实。
如是贸易估招。入已隐欺。
即准条处分。如缘收贮年深。
盘覆欠折。水火沈。
保累剥徵。并缘用兵之时。
所在贮备杂物。准拟军需。
及贼平之后。不堪上供。
勒令回变。因有损折。
如此之类。除检责家产及摊徵原保外。
如实无可纳。空挂簿书
连年囚禁者。宜令各具色目闻奏。
并与疏理。其诸军诸使应有欠负。
亦准此处分。天下两税外。
不得别有差率。刺史若违越。
观察使举奏。观察使或有事乖格敕。
刺史不得接受。巳有前敕。
宜重申明。仍委御史台严加访察。
不得妄称供应及军府褊迫。捍禦疆陲。
必先财力。使其节用。
方可实军。访闻边上诸镇。
比缘使臣所到。或私申馈。
潜耗资储。假此为辞。
因而积弊。将令完缉。
功在立程。应京西京北边上诸军州镇。
自今巳后。如有中使郎官御史
奉使到所管。并不得与人事。
比部令勾诸司钱谷。载在格令。
其事讹谬。岁月巳深。
宜令中书门下精择比部郎官。修举典制
诸司钱谷。仍立时限。
具条疏闻奏。山河之固。
险易不常。疆理之閒。
废兴从便。今干戈巳戢。
寰宇大同。壤制之宜。
所资垂久。应诸道诸州及诸县
宜委中书门下审量制置。其州县兼委观察使刺史量闲剧利便可并省者。
具事宜闻奏。河北诸道管内。
自艰难以来。久无刑法。
各随所在。徵敛不时。
色目至多。都无艺极。
宜委本道观察使勘实。据桑产及先各徵配量轻重团定两税。
均济。其刺史巳下俸料。
仍据州县户口徵科多少。并职田禄粟作等第。
河南诸州府例条疏分析闻奏。如闻河南北州县凋残。
户口未复。官员备设。
曹局至閒。或非其才。
徒费其禄。其县州官。
各据都邑大小。量公事多少留置。
馀并权停。仍先于久经假摄才行彰著人内选择。
观察使访察勘实。各具前后历摄劳考。
约前衔资序。便与正授。
如先无官者。以假摄年深。
课绩尤异。各具事绩闻奏。
中书门下类例。如资序或未相当。
且令权知。两考有政能。
即与正授。其见在正官。
多是流外。不任公事。
切宜拣择。堪留者全给课料。
使其尽心。合减省者并勒停罢。
仍据巳得资常选之内。与减两选。
未得资者。任以前衔便放选集。
仍名衔申牒有司。自今巳后。
吏部切加拣择。量才比拟。
所冀惠政。及于疲人。
应诸道管内百姓。或因水旱兵荒。
流离死绝。见在桑产。
如无近亲承佃。各委州县切加检实。
地数。具本户姓名。
申本道观察使。于官健中取无庄园有人丁者。
量气力可及。据多少给付。
便于公验。任充永业
不得令有力职掌人妄为请射。其官健仍量借贷种粮。
分番上下。各任营农。
三年差税。年限满后。
地准例团定。合当下番营农者。
停给月粮。其衣物赐及杂赏给并如旧。
应天下典人庄田园店。便合祗承户税。
本主赎日。不得更引令式。
云依私契徵理。以组织贫人。
天下榷酒钱。有巳分配百姓处又别置酒店官酤及诸色榷率。
宜切禁断。应亡官失爵及放还流人。
如有先庄田不经没官。被人请射。
本主及子孙到。并委州县却还。
安业。州主牧宰。
职在亲人。其有徭赋不均。
流庸未复。刑罚不中。
教化未行。必当分命使臣
大明黜陟。三代致理。
皆重学官两汉用人。
盖先经术。天下诸色人中。
有能精通一经堪为师法者。委国子祭酒访择。
具以名闻。将加试用。
之盛。则举措刑。
赞文景之德。亦言断狱。
况自文祖太宗皇帝亲录囚徒。躬省冤滞。
法官所选。岂易其人。
大理寺官属。比来吏部所授。
多非其才。宜令精选有志行词学。
兼详明法律注拟。其有课绩特殊。
堪任朝奖者。台省官有阙。
宜先选择。剖符共理。
按部分忧。系于生人。
所任最切。近日刺史
或一岁再迁。或累年尚滞。
劳者不劝。否者不惩。
自今郡守。勤奉诏条。
清廉可纪者。四考与转。
其有殊绩。及久历外郡者。
或就加章绶。或擢列朝行。
庶使内外有伦。远迩无异。
刺史有阙。委中书门下选择。
当时进拟。不得稽迟。
江淮诸道。县户一万巳上。
税钱五万贯巳上。皆谓之大县。
所择县令。宜准元和二年赦节文处分。
其去年二月五日赦书中所荐县令。兼取散试官及白身并见任官者。
不学而制。其弊固甚。
未操而割。所伤则多。
岂有白身及散试官。未经试吏。
任县。永言及此。
殊匪朕怀。又见任官更求举荐。
亦长侥竞。不可施行。
其散试官及白身并见任官。令吏部并停注拟。
自今巳后。所举县令
更不得举荐此色。将致乎理。
必在官循其方。将尽其才。
必在吏久于政。先朝深知积弊。
首举具员。近日因循。
更不遵守。遂令躁竞者不安其位。
惟望速迁。自今巳后。
宜委中书门下。所有除授。
并依元和二年具员敕处分。其诸道年终。
亦宜准承前勒停。如刺史于留州数内。
妄有减削。非法破用者。
观察使风闻按举。必当重加科贬。
以诫列职。如刺史不承制敕。
不得称有分事。请赴本使。
录事参军。亦不得擅离本州。
将欲化人。必先兴学。
苟升名于俊造。宜甄异于乡闾。
各委刺史县令。招延儒学。
明加训诱。名登科第。
即免征徭。天下所置常平义仓。
元和元年正月赦书节文处置。未便者委刺史各具事由。
条件闻奏。有司更与商量处分。
邮传所置。令式有文。
近年以来。多有逾越。
遂使马畜损耗。供亿劳烦。
宜准元和二年赦节文处分。天下诸州府县官吏
应行鞭捶。本罪不至死者。
或假以责情。致令殒毙。
宜委御史台及出使郎中御史等。切加察访闻奏。
天下诸道。或闭籴禁钱。
自为条约。自今巳后。
切宜禁断。仍委盐铁巡院勾当
其内外文武及致仕官。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各加一阶。陪位白身人赐勋两转。
尚父汾阳王太师晟赠太尉秀实各与一子八品官。颜真卿杲卿张巡许远南霁云各与一子出身。
武德以来功臣子孙量加奖用。中书门下节度平章事者各与一子八品正员官。
祖父母及父母并与官封。父殁母存者与邑号。
巳赠巳封者更与追赠及邑号。礼仪使大礼使度支盐铁使京兆尹各与一子出身。
文武常参官并致仕官。及诸道节度观察经略等使。
及神策等诸军使。父见存者量与致仕官。
母存者与邑号。父母亡殁。
与赠官及邑号。东都留守及诸道节度观察经略等使神策金吾六军将军威远镇国军等使各与一子出身。
陕州奉天兴元功臣更赐勋爵有差。身殁未经追赠者。
并与追赠。应缘大礼移仗宿卫御楼立仗将士。
普恩之外。赐勋爵有差。
仍准旧例赐钱物二十万四千九百六十端匹贯。大礼职掌行事官吏及留守等吏赐勋及加阶。
升坛殿行事官更特加一阶。应在城内蕃客等赐物有差。
常参官及刺史有停替。及病假解官。
及终制未授官者。委中书门下量才进拟。
其有情愿授致仕官者亦听。天下诸色人中。
贤良方正能忠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
军谋宏远堪任将帅。政术详明可以理人者。
委有司各举所知。限今年十月上都
天下百姓高年者。赐米及绵绢有差。
其元和十五年二月五日赦节文中有未处置者。有司速举施行。
庶令大信。洽于天下。
百司之职。布在旧章。
特举正经。必归理本。
宜令尚书省。应掌闲幕士御士医工兽医门仆药僮御书手书手典书流外署等各赐勋两转。
通气炳灵。是资岳渎。
禦灾捍患。爰想圣贤。
将达明诚。式崇祀典。
其五岳四渎。宜委本州府长吏备礼致祭
当极丰洁。以副如在之诚。
名山大川及自古圣帝明王忠臣烈士。各令所在以礼致祭
亡命山泽。挟藏军器
百日不首。复罪如初。
赦书有所不该者。所司具作条例闻奏。
敢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
赦书日行五百里。布告天下。
咸使闻知。主者施行。
南郊赦文 中唐 · 文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七十五
门下。王者祗见宗庙。
情极于孝思。肃事郊丘。
义崇于严配。诸侯骏奔以助祭。
百灵肸蚃而降祥。感达神明。
斯为茂范。朕以冲昧。
获嗣丕图。奉累圣之耿光。
承上天之眷命。以简易宏宣政本。
以勤俭调顺化源。宵旰励心。
思臻至道。兢业寅畏。
于今四年。属兴伐叛之师。
未暇燔柴之礼。赖祖宗保佑。
上帝监临。氛慝澄清。
弓戈櫜戢。今因南至。
有事圆丘。荐诚敬于二仪。
申感慕于九庙。群祀来享。
至诚必通。既陈信以告虔。
宜覃恩而广泽。可大赦天下。
太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昧爽巳前。大辟罪巳下。
罪无轻重。巳发觉未发觉。
巳结正未结正。见系囚徒常赦所不原者。
咸赦除之。惟犯恶逆巳上及故杀人。
官典犯正入己赃。不在免限。
左降官量移近处。巳经量移者更与量移。
如复资者。五品巳上中书门下速与处分。
六品巳下即任依常调选。丁忧去任。
服阕日亦与量移。如有亲故在上都
任于所司陈状。便与处分。
不必更待本州府申请。别敕因责授降资正员官。
未经改转者。量与进改。
亡官失爵。放归不齿者。
量加收叙。纵元敕云终身不齿者。
亦量与收叙。流人未到所在及巳到者并放还。
惟降死从流者。并与移近地。
如巳收叙者。量才录用。
并僧尼道士移隶者。亦与改还。
得罪人巳亡殁。家口未许归者。
一切放归。如有情愿留者亦任。
诸色得罪人中。如先敕云纵逢恩赦不在免限者。
并别敕安置者。亦并委中书门下量事状轻重。
节级处分。左降官及流人先有官者。
如巳亡殁。各还本官。
流贬人及诸色得罪人。所在身亡。
任其亲故收以归葬。仍仰州县量给棺榇。
优当发遣。诸色人中有痕累禁锢及逃匿者。
一切并与洗涤。常参官及诸州刺史
有先因停替。及以病解免。
并终制未授官者。委中书门下量才进拟。
勿令稽迟。选才命士。
所贵任贤。黩货鬻官。
深为贬法。纵思宽宥。
亦虑惠奸。其有伪官出身人近巳从流者。
与移近处。未处分者。
减等处分。未发觉者。
卖官买官人。并仰赦书到后一月内。
于所在纳官告陈首。得免其罪。
如不陈首者。巳后事觉。
不在免罪限。封畿之内。
供亿常殷。既渥恩施。
宜加沾给。其京兆府明年夏青苗钱。
宜放一半。财货之司。
奸屈皆有。切资政理。
以遏倖门。应度支盐铁户部三司所管诸色官吏所由人户等。
欠负太和元年巳前诸色钱物斛斗等。各委本州尽理勘实。
如是贸易招状。入己隐欺。
即准条处分。如缘收贮年深。
盘覆欠折。水火漂爇。
事实有凭。如此之类。
除检责家产及摊徵元保外。如实无可纳。
空挂簿书。连年囚禁者。
宜各具色目闻奏。河南诸镇。
仍岁兵荒。百姓困穷。
宜有蠲免。其郓曹濮淄青兖海及沧德管内齐州明年夏税钱。
每贯放二百文。其税子每亩十分放二分。
诸道方镇。自兵兴以来。
或缘进奉助军。或缘本道徵发。
务求济办。多是权宜。
今寇贼既平。中外无事。
宜申典法。以救伤残。
天下除二税外。不得辄有科配。
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
仍令御史台及出使郎官御史。并所在巡院。
严加访察。自沧景用兵。
所在逐急。须借诸州常平义仓斛斗。
权充军粮。宜令度支勘计。
速遣收籴。填数闻奏。
边防至重。悉宜有素。
器械仓廪。尤须精实。
比岁有司。屡以营屯奏报。
约计诸镇储蓄。合支数年。
尚恐生主吏欺罔。未加约束。
宜委度支与本道节度营田使子细勘会。自营田巳来。
所贮粮见在仓者多少。支得几年军粮。
具实闻奏。又缘边诸镇。
兵额虚实。器械色目。
亦仰闻奏。如涉虚谬。
判官必加惩责。有欠阙当议添置。
摭实。无挂空文。
纂组文采。贵货劳人。
奇技淫巧。荡心丧志。
将欲导其俭朴。必在抑其华饰。
率化天下。先自朕躬。
应缘乘舆服御宫禁供须。一事巳上。
当从俭约。自今巳后。
四方并不得辄以新样难得非常之物为献。其机杼织作。
有纤丽尤甚。若花丝布缭绫之类。
及幅尺广狭不中常度者。并宜禁断。
仍仰天下州府。敕到后一月日内。
所有此色机杼。一切焚弃讫闻奏。
并委观察判官严加检察。犯者以故违敕论。
县令政切亲人。纠曹职当举辖。
命于选部。非不择才。
比者令常参官得各举县令。所举不当。
虽有明文。法既因循。
遂开侥滥。自今后。
宜令诸州剌史及本道观察使。各举管内堪任县令录参军者。
仍须资考相近。并据阙申奏。
所举官如才职不称。刺史书下考。
如至赃犯□剌史停见任。观察使据事轻重。
临时处分。如政事修举。
课第殊尤。亦当明赏。
以劝能者。立法之意。
使人不移。苟私用之有名。
在公费而何害。天下州府两税占留钱。
每年支用。各有定额。
其回残羡馀。准前后赦文。
许充诸色公用。长庆四年二月三日制亦具言。
缘无分明条件。可使执守。
刺史每被举按。即以坐赃论。
须为立程。俾无甚弊。
其州府应合公用羡馀物。并因循旧例。
与格令不同者。并令尚书省御史台明立条件。
散下州府。使知所守。
永可遵行。缁黄之众。
蚕食生人。规避王徭。
凋耗物力。应诸州府度僧尼道士
及创造寺观。累有禁令。
尚或因循。自今巳后。
非别敕处分。妄有奏请者。
宪司弹奏。量加罚责。
其百姓中。有苟避徭役。
冒为僧道。所在长吏
量为科禁。古者理戎。
皆举成法。将卒有制。
阅有时。所以籍无虚名。
军无冗食。至于符守。
各奉诏条。诸道先发辖属支郡将士。
如闻衣粮解补。犹系使司
详其事理。颇非便。
宜委本使差官检元辖名额及赐粮等第文案。与剌史勘会。
除续准诏敕抽停外。据所合给钱米。
并以当州合送使钱米。依虚实糙熟。
分数折计。割入留州钱米数。
勘会讫。州使各具分数闻奏。
应缘解补支给。并委本州。
使司更不缘得收管。诸道诸州所置将吏。
如非原额。周事之外。
更随閒剧。务从省。
方镇刺史在京。除官所须。
收补随从人数。有司即为节限。
他时替罢。仍令随使停解。
其方镇交代之时。及知留后官。
不得辄有补置。如违。
委巡院官具事目申台司录奏。其违犯官。
重加科贬。所补人并本职停解。
史职在分忧。得以专达。
事有违法。观察使宁不纠绳。
如闻远地多未遵守。州司常务。
巨细取裁。至使官吏移摄。
将士解补。占留支用。
刑狱断结。动须禀奉。
不得自专。虽有政能。
无所施设。选置长吏
将何责成。宜委御史台及出使郎官御史严加察访
观察奏听进止。本判官不能匡正。
刺史不守朝章。并量加贬降。
若所管州郡。控接蕃夷。
军戎之閒。事资节制。
须得使司共为条理。即不在此限。
邦畿之内。物役殷繁。
事苟不均。人何以济。
如闻近年以来。京城坊市及畿甸百姓等。
多属诸军诸使诸司。占补之时。
都无旨敕。差科之际。
顿异编氓。或一丁有名。
则一户合免。往年制敕。
无复遵行。宜委本军本使及京兆府切加提举
元和二年八月京兆府所奏敕及长庆元年制度节文处分。自先朝以来。
累有赦令。防奸除弊。
条目甚详。至如闭籴禁钱。
横徵暴赋。两税物估之虚实。
四方进献之丰省。再三处分。
非不丁宁。出令不行。
名实自爽。从元和二年巳后所有敕令。
宜委中书门下及内外百司按事施行。勿踵前弊。
仍令御史台严加纠察。诸色出身。
三卫最滥。假冒官荫。
妄用优劳。补既过多。
亦失实。既参选叙。
命此理人。积岁倖门。
诚宜杜塞。其三卫三二年且不得补。
待先补人数尽无。如更要补。
委有司条疏。严为限制。
每所补注。挟名替阙。
如便可停废。亦诣实奏闻。
礼著从人。诗称下嫁。
义当选尚。俾各有行。
其六宅十宅诸王县主。宜令每年于选人中。
择其情愿者配尚。授官之日。
量加优赏。罢秩之后。
仍减两选。其初婚者。
更有赐与。使备行礼。
如非士类。不在选限。
其该载未尽处。委中书门下别条疏闻奏。
量能授用。允属于群材。
举善推贤。是先乎公族。
经学可以宏教本。高尚可以观时风。
宗子中有才行著明。文学优异者。
宗正寺具名闻荐。比类加奖。
诸色人中。有精究经术。
洞该今古。求志不期闻达。
委所在长吏具以名闻。国家与吐蕃
甥舅之好。彼此无虞。
自今巳后。边上不得受纳投降人。
并擒获生口。缔构兴运。
翼赞昌期。勋镂鼎彝。
名光册。载怀夙烈。
何日忘之。武德巳来配享功臣将相
名迹尤著。节义显闻。
而子孙陵替。官阀废坠。
未经甄录者。委中书门下搜访允嗣。
特加优异。故尚父汾阳王太师晟赠太尉秀实子孙中未经甄奖者。
每家与一人正员官。磐石之亲。
义资敦叙。秾华之庆。
道备肃雍。文武庶僚。
中外执事。或敬恭厥位。
或祗奉严禋。爰考旧章。
用申庆泽。亚献循王遹终献恭王通等各赐物一百匹。
侍正衣进圭捧圭各赐物五十匹。亚献终献正衣各赐物四十匹。
大长公主长公主嗣王郡主县主各赐物有差。内外文武见任及致仕官。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四品巳下加一阶。
合入三品五品欠考未合叙者。待考足日听叙。
素王设教。崇儒配于斯文。
虞宾在庭。想遗风于先烈。
微言不坠。令德攸彰。
文宣王之后及二王三恪各与一子官。其祠庙委所在量加修饰。
礼重睦亲。化先合族。
慈训克承于椒掖。宠光宜首于观津
太皇太后皇太后二等巳上亲。皇后三等巳上亲。
中书门下各择有才行者量与改官。无官者各与出身。
皇五等巳上亲。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五品巳上加一阶。六品巳下及前资常选散官
选日优与处分。未有出身陪位者。
每家放一人出身。应陪位皇五等巳上亲。
太皇太后皇太后三等巳上亲。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上加一阶。诸亲四等五等并诸色陪位官。
五品巳上加一阶。六品巳下及白身人并赐勋两转。
前资及有出身者各减一选。推恩之令。
所以申孝爱。褒赠之典。
所以极哀华。爰加宠章。
用举徽数。常参官及诸道州府长官父母见存有官封者。
并量与五品致仕官及阶并邑号。如巳有者。
量与进改。如官巳至五品巳上者。
即与五品阶。父母亡殁未经追赠者。
量与赠官及邑号。辅弼之臣。
钧衡是属。既当大庆。
爰锡殊恩。中书门下节度使平章事者。
宜特加一阶。如本阶巳至正三品巳上者。
与一子正员八品官。祖父母先亡殁。
各与追赠。巳追赠者。
更与改赠。节度使与一子正员九品官。
东都留守度支盐铁使观察处置都团练防禦经略招讨使。及神策金吾六军将军上军统军威远镇国军等使皇城留守
各与一子出身。父母先亡殁未经追赠者。
各与追赠。礼仪使大礼使京兆尹
各与一子正员九品官。大祀有严。
殷荐尤重。凡在厥职。
宜特加恩。应郊庙升殿行事官。
普恩之外。宜更加一阶。
如合入三品者。量减三考。
入五品者。量减两考。
仍待考足日听叙。其合选人与减一选。
礼奉郊禋。任亲殿省
忠劳既竭。甄录宜优。
内行事官。三品巳上更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更加一阶。内侍省及内坊官。
四品巳上各赐勋五转。五品巳下各赐勋三转。
应从驾至郊庙者。普恩之外。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四品巳下各加一阶。
白身赐勋两转。陈列威容。
肃清警卫。载加宠锡。
用示恩私。神策六军威远营左右金吾皇城将士。
应缘大礼仪仗宿卫御楼立仗等。普恩之外。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四品巳下加一阶。
仍依旧例。赐物有差。
其神策将士应在京畿诸县者。亦各有赐物。
应缘大礼职掌行事官。并修撰仪注及留守副留守仓库卿等。
普恩之外。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各加一阶。要荒地远。
职贡方来。既睹郊礼之盛仪。
须覃庆赐之殊泽。鸿胪礼宾院应在城内蕃客等。
各有赐物。诸道知上都进奏院在城各赐勋三转。
应缘大礼四方进奏疏及贺官各赐勋三转。艺术所资。
优假宜及。况因大赉
当给新恩。翰林待诏供奉并诸色直见任及前资员外试官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四品巳下各加一阶。
无官者赐勋两转。爰执豆笾。
克恭荐飨。或赞引叶于义矩。
或祗饰奉其事功。心毕干勤。
理当褒奖。郊庙行事斋郎减二年劳。
室长掌座礼生赞者。减一年劳。
无劳可减者便放出身。崇元馆行事学生斋郎礼生
番考巳满。所司缘大礼部却追入行事。
各减一选。国子监学生陪位者赐勋一转。
中书门下仪制官各加一阶。应缘祗供作官直司长上诸州行纲考典两县耆寿诸色番役当上在城并量留十月番者各赐勋两转。
飞龙闲厩宫苑典引掌扇内园总监栽接少府将作内作中尚武德军器内外弓箭库等诸司诸使下白身人及无品直司定额长上杂匠巧儿黄衣长上监门直长杂仗三卫七色引驾细引执扇角手弩手彍骑武士天文观生历生漏生典鼓典钟工人乐人主衣主膳主酪典食胡食手宰手掌闲幕士御士医工兽医门仆药僮御书手书手典书流外行署等各赐勋两转。夫务仁寿莫若敬耆老。
厚风俗莫若劝名节。天下百姓妇人年九十巳上。
各赐米五石。绢两匹。
绵一屯。羊酒有差。
版授下州刺史郡君。八十巳上。
各赐米三石。绢两匹。
版授上佐县君。孝子顺孙。
义夫节妇。旌表门闾。
终身勿事。先巳旌表者量加优恤。
并委令长赉米帛就家宣赐讫。具名申本道。
一时闻奏。极天而峻。
既多镇定之功。赴海不穷。
且有朝宗之义。五岳四渎。
宜令本州刺史备礼致祭。大报之德。
咸秩当行。常祀虽定于岁时。
遍祭因宜乎柴燎。载慕前王之令德。
复想古人之义风。名山大川。
自古圣帝明王忠臣烈士。各令所在以礼致祭
亡命山泽。挟藏军器
百日不首。复罪如初。
赦书有所不该者。所司具作条例闻奏。
敢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
赦书日行五百里。布告天下。
咸使闻知。主者施行。
注拟令录限年敕 后汉 · 汉隐帝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二十一
令录之任。责办非轻。
用舍之閒。尤宜适中。
少小者未曾履历。则为政必疏。
衰晚者巳及耄期。则临民多废。
须期慎选。以擢吏能。
起今后诸色选人年及七十者。并宜注优散官
年少未历资考者。不得任县
县尉考绩诏雍熙三年十一月 北宋 · 宋太宗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九之一(第三册第二五九二页)
县尉在任,如三限捉获劫杀贼,须子细批历及劫获时日、断遣刑名。
应书较考第,须考帐内事节分明。
第一限获者,与折两度不获劫杀贼;
第二、第三限获者,与折一度不获贼;
其三限内捉获劫杀贼,批书不全者,只折一度不获,仍不理为劳绩。
今后应罢任县参选,历子如有捉获贼,点检批书,或有劫盗月日,无捉获时日,有解送月日在限内者,即与施行;
若捉贼推勘,明是正贼,未断遣,会恩放者,亦与理为劳绩。
应元授官告内有同催科者,点检历子逐考罢任,比到任,户税如亏欠逃折及分,依主簿例殿降。
如户口增添、催税及限,亦依主簿例减选。
应注在淮南荆湖江南两浙近处、河东官并限敕申到库年月,出给历子;
江南两浙荆湖远处,西川近处限二十日
西川远处,广南、漳、泉、福、建限一月。
如限满不来,出给罚俸;
如违四十日已上,奏裁。
张咏980年 北宋 · 王禹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二、《小畜集》卷一九、《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一二三、《曹南文献录》卷五九
今之县尹,古之诸侯。
秦郡天下,小国皆化为县。
县有政,听郡条而后行;
县有长,观牧守而后动。
秩卑禄微,弗足自庇,固不暇使风俗之移易。
逮乎炎汉隆兴,始有重外之旨,故命郎官出宰百里之邑,秩四百石,尊其位,厚其禄,盖欲分君忧而求民瘼也。
由汉而下,邑官益卑,故梁竦有徒劳之言,渊明折腰之叹。
侪胥伍吏,区区于风尘间,遂使抱王佐者耻而不居,黩货利者稔而自处。
茍县政有阙,率曰:「吾将罢兹邑而适他邑,乌用革焉」。
县人有病,亦曰:「吾将舍此民而涖他民,乌用易焉」。
观其视一邑之政,临一邑之民,若行客之宅邸舍也,待旦而去,固无所惜焉。
风行雷同,寖而成俗,良由国家小亲民之任,轻字人之官所致也。
将拯其弊,非圣人孰能制乎?
天王嗣位之五载,亲选贡士,分甲乙科。
中甲科者,通理郡事;
乙科者,专任县政。
尊以廷评之位,重以使者之车。
县政有阙,得以擅革;
县人有害,得以专易。
既革且易,不康何待。
《诗》所谓「能官人」者,岂独美于文王乎?
清河张咏字复之,本宅九河间
少有奇节,钓鱼侍膳外,读书无虚日,秉笔为文,落落有三代风。
今春进士,一上中选,将我王命,莅乎崇阳
分君之忧,使帝心休休乎;
求民之瘼,使人心熙熙乎。
江流之南,郡大惟鄂;
鄂人得贤,亦孔之乐。
波映鹦洲,烟藏鹤楼,白云芳草,思古悠悠。
堂有鸣琴,足以振穆若之风;
樽有醇醪,足以养浩然之气
维江汤汤,鉴其襟袖;
维山峨峨,媚其户牖。
鲙得鲂鲈,果多橘柚。
吏隐于兹,足保无咎。
且优且游,勿为江山羞。
复之勉旃云尔。
职田议咸平二年七月 北宋 · 杜锡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五八之一(第四册第三七○二页)
按《王制》:「古者公田籍而不税」。
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恶取于此,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又曰:「夫圭田无征」。
夫,犹治也;
征,税也。
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治圭田者不税,所以厚贤也」。
《周礼》载师之职,有土田,有官田,有赏田;
又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疆地。
家邑,大夫之采地;
小都,卿之采地。
汉制,列侯皆衣食租税,而不得臣其吏民。
晋制有刍稿之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
又占田之限,官第一品五十顷,二品已下每品减五顷以为差,第九品十顷。
又得荫人为衣食客及佃客。
后魏宰人之官各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代相付,卖者坐如律。
职分田起于此矣。
北齐京城四面诸坊之外三十里内为公田,一品以下逮于羽林、虎贲各有差,多者至百顷,少者三十顷。
唐制,永业田各有等差。
武德元年十二月制,内外官各给职分田,自一品至九品,以十二顷至五十亩为差。
京司及外县又各给公廨田,以供公私之费。
又准令:诸外司公廨田,大都督府四十顷,中都督府三十五顷,下都督上州各三十顷,中州二十顷,下州十五顷。
又《田令》:诸职分陆田限三月三十日,稻田限四月三十日,以前上者并入后人,以后上者入前人。
麦田以九月三十日为限,若前人自耕未种,后人酬其功直;
已前种者,准分租法。
此皆历代故事、令文旧制也。
三司建议,但系官水陆庄田,据州县近远并充职田,召人佃莳,所得课利随二税输送,置仓收贮,依公使钱例上历公用,具帐申省。
又令悉输二税。
臣等按隋唐给田之制有三:一曰永业田,依品而给,听其子孙相承;
二曰职分田,随官而给,更代相付;
三曰公廨田,据省寺州县地望而给。
永业田唯不许私卖;
职分、公廨田唯课营种,以给公私之费,别无禁止之制。
且百官廪赐莫盛于唐,月俸之馀既有食料杂给,禄粟之外又有息利本钱;
加以白直、执力、防阁、掌固之类,悉许私用役使,潜有所输。
五代所支,裁得其半。
太祖始定添支,太宗增给实俸。
职田之制废于五代,兴于本朝,而计臣以出纳之吝,遂有兹议。
且历寻故事,并无输税之文。
臣等参详,请不计系官□土,及远年逃田充州县官吏职田者,悉免二税及缘纳物色,许长吏已下募人牛垦辟,所得租课均分,如乡之例。
不须置仓上历,造籍申省,唯准令式,三年一造簿。
替日递相交付,不得私以贴卖。
给受之制,一如《田令》。
桑果菜茹薪刍及陂池所产,悉以均分。
仍俟今秋委转运使就近差官,尽括系官水陆庄田顷亩,据逐州官员分定顷亩,州县长吏给什之伍,自馀均其沃瘠,与通判幕职簿、尉差降给之。
其两京、大名京兆真定江陵河中凤翔及大藩镇各四十顷,次等藩镇三十五顷,防禦团练使州三十顷,中上刺史州二十顷,下州及军监十五顷,边远小州户口少处比上县给十顷,上中下县以十顷至七顷为三等。
转运使、副许于管内给十顷。
其诸州给外,剩者许均兵马都监、押寨主、监临文武职官、录事参军判司等,其顷亩多少类通判幕职之数。
其州县阙官,即以一分职田给推签判官
所召佃户止得以浮客充,仍免乡县差徭,不得占庇税户。
如此,则中才之类可革于贪心,上智之人益兴于廉节,与夫周之采地、魏之公田,其揆一也,经久之利,无出于兹。
张徽试大理评事节度推官夔州奉节县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五、《文恭集》卷一八
敕:具官某以军从事之职,任邑大夫之政。
秩满官下,代还边隅;
较课中铨,升荣大幕。
尚寄弦歌之治,勿忘簠簋之修。
有伫来勤,以须后陟。
县令轻授奏庆历三年监察御史里行时作)1043年冬 北宋 · 包拯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一、《包拯集》卷四、《国朝诸臣奏议》卷六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三、《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典卷一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古之所重,为民父母者,县令耳;
今之所贱,而不能振起风教者,亦县令耳。
盖擢用之际,未精其选。
凡有清流素望,或稍挟权势之人,即苟谋他官,耻为县道;
但庸人下品,甘于其职。
虽郡隶吏卒,皆能诃制,茍免罪戾之不暇,欲振起风教,为民父母,其可得乎!
且今朝廷仕进清选,大臣子弟偶缘文墨,或希辟命,即自下僚擢升馆职
不然,才出外任,列为佥判,不繇为县,便作通判知州
洎为长吏,昧于民情,懵然其閒,不知治道之出。
况四方多务,令长尤在得人。
欲乞今后贴职并佥判及京朝官,凡历仕中不曾任县知县者,不得便为长吏按察之官,且令知县方得入通判知州
如此,则宰邑得其人,长吏亦不能倖求而至。
论捕贼赏罚劄子庆历三年1043年9月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三、《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一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方今天下盗贼纵横,王伦、张海等所过州县,县尉巡检有迎贼饮宴者,有献其器甲者,有畏懦走避者,有被其驱役者。
朝廷于此忧贼之时,正患乏人之际,或于巡检县尉之内得一捕贼可使之人,则必须特示旌酬,以行激励。
苟或未能者,犹须悬赏以待之,何况有而失赏?
伏见吏部选人区法,自出身以来,两任县
初任临江军新淦县,三年之内,大小贼盗获四十馀火,内虽小盗数多,其如强劫群贼亦不为少,据于赏格,合改京官。
而有司守纤细之文,执寻常之例,谓其所获虽为全火而不同时,因不与理为劳绩。
臣料天下州县盗贼之多,无如新淦,天下县尉能捉贼之多,亦无如区法。
又闻法次任吉水县,使其县民结为伍保,至今吉水一县全无盗贼,民甚便之。
法为县尉,官至卑贱,所至之处,皆有可称。
臣思朝廷非不欲赏善罚恶,以行劝戒,而患于有司法弊,拘守常文,致抑才能,失于旌赏。
其区法偶与臣相识,因得知之。
然人所不知,抑而不申者,何可胜者?
窃以盗贼是方今急患,县尉是方今切要之人,皆朝廷常合留意之事。
臣辄有起请事件,具画一如后:
一、选人区法捕贼之效甚多,但为有司拘守细碎之文,不理劳绩。
其人已升得职官,伏乞追取本人历子,别加考验。
如实有劳能,即乞不拘常格,特与酬奖,以劝后来。
一、臣谓天下群盗纵横,皆由小盗合聚,今但患其大,而不防其微。
故必欲止盗,先从其小。
能绝小盗者,巡检县尉也。
然而赏罚之法,其弊极多。
只如捕盗,去恶但要净尽,岂必须是一日之内同时捕获?
假如有全火强盗,县尉巡检以死命斗敌,若于两日内捉尽,已不理为劳绩。
其守文之弊,如此极多。
欲乞下铨司,重定捕贼赏格施行。
一、臣伏见自天下有盗贼以来,议者多陈禦盗之策,皆欲使民结为伍保,则奸恶不容。
今区法于吉水县立伍保之法,三年之内,劫贼不敢入其县界。
臣欲乞特降指挥江南西路,体量吉水县自区法创立伍保之法以来,如实全无劫贼,又民间以为便利,即乞颁行伍保之法于天下。
右,谨具如前,取进止。
平土书(上) 北宋 · 李觏
 出处:全宋文卷九○八
生民之道食为大,有国者未始不闻此论也,顾罕知其本焉。
不知其本而求其末,虽尽智力,弗可为已。
是故,土地,本也;
耕穫,末也。
无地而责之耕,犹徒手而使战也。
法制不立,土田不均,富者日长,贫者日削,虽有耒耜,谷不可得而食也。
食不足,心不常,虽有礼义,民不可得而教也。
复起,末如之何矣!
故平土之法,圣人先之。
夏、商以前,其传太简,备而明者,莫如周制。
秦用商鞅,废井田,开阡陌,迄今数千百年,学者因循,鲜能道平土之谓;
虽道之,犹卤莽未见其详。
于戏!
古之行王政,必自此始,儒有欲谈三王,可不尽心哉!
抑焉知其不复也?
于是本诸经,该诸传记,条而辩之云。
一曰:按《周礼》大司徒职曰:「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
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乃建王国焉。
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此王畿广轮之数也。
二曰:按《司马法》曰:「王国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三百里为野,四百里为县,五百里为都」。
又按《周礼》载师职曰:「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场圃任园地,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畺地」。
杜子春以五十里为近郊,百里为远郊郑康成以二百里为甸地,三百里为稍地,四百里为县地,五百里为畺地,郑注不甚详明,其意然也。先儒皆同《周礼》,亦谓五百为都,其曰甸、稍、县、都者是也。),此王国远近之别也。
然《司马法》与《周礼》,其言颇异。
意者,文王在岐作《司马法》,及周公摄天子位,从而增损之,以为《周礼》乎?
今本《周礼》为定(下意仿此。)
三曰:按大司徒职曰:「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
五比为闾,使之相受
四闾为族,使之相葬。
五族为党,使之相救。
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又按遂人职曰:「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而沟树之」。
郑司农云:百里内为六乡,外为六遂。
康成谓异其名者,示相变耳。
今据百里内,近郊远郊之地也。
近郊远郊既为六乡,其馀又以为场圃、宅田、士田贾田、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也(场圃任园地,郊甸皆有之,今独于郊言者,略也。)
百里外,甸地也。
甸地既为六遂,其馀又以为公邑之田也。
司农云:赏田者,赏赐之田也。
康成谓圃,树果蓏之属,季秋于中为场,樊圃谓之园。
宅田,致仕者之家所受田也。
士田,仕者亦受田,所谓圭田也。
贾田,在市贾人其家所受田也。
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
牛田、牧田,畜牧者之家所受田也。
公邑,谓六遂馀地,天子使大夫治之
自此以外皆然。
二百里,三百里,其上大夫如州长;
四百里,五百里,其下大夫县正
是以或谓二百里为州,四百里为县,遂人亦监焉。
家邑,大夫之采地。
小都,卿之采地。
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所食邑(王子弟所食邑亦三等:母弟及王之庶子与公同食地在畺,稍疏者与卿同食地在县,又疏者与大夫同食地在稍。故在下别言王子弟所食邑也。)
然则,稍地为家邑,县地为小都,畺地为大都,其馀亦皆以为公邑也。
此任地之异也。
四曰:按《司马法》曰:「六尺为步(谓方六尺也。步为方一尺者三十六。),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
又按《周礼》小司徒职曰:「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县,四县都」。
康成曰:「此谓造都鄙也。
采地制井田,异于乡遂」。
九夫井,方一里。
四井为邑,方二里。
四邑丘,方四里。
丘为甸,方八里。
旁加一里,则方十里一成。
四甸县,方二十里(其实四成也。)
四县都,方四十里。
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方百里,一同也。
又按匠人职曰:「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𤰝。
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
九夫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
方十里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
方百里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
康成谓井里之制,小司徒经之,匠人为之,沟洫相包乃成耳。
又按遂人职曰:「夫间有遂,遂上有径。
十夫有沟,沟上有畛。
百夫有洫,洫上有涂。
千夫有浍,浍上有道。
万夫有川,川上有路。
以达于畿」。
康成谓十夫,二邻之田;
百夫,一酂之田;
千夫,二鄙之田;
万夫,四县之田。
由斯而言,是六遂之地所有田也,举六遂则六乡自明矣。
此制田之例也。
然《司马法》又与《周礼》之言有异,《司马法》有步、亩、夫、屋、井,《周礼》如之,但不别为屋耳。
《司马法》十井为通,十通为成;
《周礼》则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一甸旁加一里成。
《司马法》十成终,十终为同;
《周礼》则四成县,四县都,四都旁加十里同。
又《司马法》止一制,无远近之殊;
《周礼》则三百里以外都鄙井田郑云:都鄙,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界曰都鄙,所居也。)
二百里以内乡遂十夫、百夫、千夫、万夫,则是殊制矣。
今亦本《周礼》定。
五曰:按康成注,盖依《王制》,凡地,除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去一,其馀以为田。
觏谓《王制》之云抑未为得,康成取之良误矣。
夫山川之广狭,自非目见,不可以亿度者也。
地势或数百里平易无山川者,或联属有之。
城郭、涂巷之类,又不得知其多少。
载使山川之广,城郭、涂巷之多,则三分地或不止占一分也;
山川之狭,城郭、涂巷之少,则三分地或不能占一分矣。
以是而云三分去一,未知何从得之也。
今觏所计,祗除王城及五沟、五涂有成数可见者裁去之,自馀悉以平地例为田,其中所有山川城郭等占废,今执事者自依所占丈尺裁去之。
定法之始,不宜豫言也。
且经所谓方十里为成,方百里为同,亦皆以平地例制之耳,未尝言有外物占其间也。
推此以往,他可知矣。
六曰:按匠人职:遂广二尺深二尺,沟广四尺深四尺,洫广八尺深八尺,浍广二寻(八尺曰寻,郑注重屋义然。)深二仞。
而遂人职遂、沟、洫、浍、川皆无尺数。
康成谓遂、沟、洫、浍,皆所以通水于川也。
遂广深各二尺,沟倍之,洫倍沟,浍广二寻深二仞,以南亩图之,则遂从沟横、洫从浍横,九浍而川周其外焉。
其尺数皆依匠人。
是则经之互文明矣。
而川之广深,康成不解,贾释云:此川亦人造,虽无丈尺之数,盖亦倍浍耳。
是则川广四寻深四仞也。
又遂人职:遂上有径,沟上有畛,洫上有涂,浍上有道,川上有路。
康成谓径、畛、涂、道、路,皆所以通车徒于国都也。
径容牛马,畛容大车,涂容乘车一轨(八尺曰轨,郑注经涂义然。)道容二轨,路容三轨。
觏谓涂乘车一轨,广八尺也。
然则畛四尺,径二尺明矣郑云:径牛马,畛容大车,谓容大车一轨广六尺,然皆无文可据,以意言之耳。既以涂依洫广,道依浍广,则径、畛自可依遂、沟二尺、四尺也。)
而匠人职遂、沟、洫、浍,康成云:遂上亦有径。
觏谓既以互文观之,则沟上亦有畛,洫上亦有涂,浍上亦有道也,其尺数亦如之矣。
然此五沟、五涂所占不寡,而康成之注,止以万夫为方三十三里少半里,一甸为方八里,旁加一里为一成,绝不言沟涂所占。
若以沟、渎、涂、巷已在三分去一之数,则此五沟、五涂者,本经纬于田间,固不别在一处。
茍田在于此而沟在于彼,则云已在三分去一之数可也。
今田与沟混在一处,则万夫不得止方三十三里少半里,一甸不止方八里也。
若以沟涂不别出,祇就减夫田为之,则名为授田百亩,而又以沟涂占之,非所以损上益下之义也。
且遂径至小,而川路至大,临遂径者则所减甚少,临川路者则所减甚多,名曰平土,其实不平至矣。
是岂圣人之意乎?
今觏悉计出之,见于后,然万夫则于旧三十三里少半里之外有所增占,一甸则虽于旧八里之外亦有所增占,其如有旁加一里,因就用之,固犹不出一成之内,其要皆在以官地为沟涂,不害民田而已耳。
抑又乡遂之地,一统于公,故三十三里少半里之外,可以增占都鄙。
受封各有里数,故一成之外不可别求,虽封邑不止于一成,然自一成为之始,则其馀方免不足也。
七曰:按万夫旧方三十三里少半里(凡数三分有一为少半。),则是三十三里一百步也(三百步为一里。)
万夫之间,自东至西九十遂九十径,遂广二尺,径广二尺,则六十步也(此步直谓广六尺,不言方也,后以意察之。)
九洫九涂,洫广八尺,涂广八尺,则二十四步也。
两旁二川三路,川广四寻,为三十二尺,路广三轨,为二十四尺,则一十八步有四尺也。
东西计增一百二步有四尺,自南至北,九十沟九十畛,沟广四尺,畛广四尺,则一百二十步也。
九浍九道,浍广二寻,为一十六尺。
道广二轨,为一十六尺,则四十八步也。
两旁二川二路(其广同之。),则一十八步有四尺也。
南北计增一百八十六步有四尺,东西增一百二步有四尺,并旧三十三里一百步,通计三十三里二百二步有四尺。
南北增一百八十六步有四尺,并旧三十三里一百步,通计三十三里二百八十六步有四尺。
又以所增之地折之为夫(以旧方三十三里一百步归为万夫,外所增者并算之。),则东西所增,从一百二步有四尺,横三十三里一百步,求步得一百二万步,其奇以为尺,则得二十四万尺。
南北所增,从一百八十六步有四尺,横三十三里二百二步有四尺,求步得一百八十七万八千九百七十二步,其奇以为尺,则得二十四万六千九百二十八尺。
积尺得四十八万六千九百二十八尺,归之为步,又为一万三千五百二十五步二十八尺(此以三十六尺为方一步也。),积步得二百九十一万二千四百九十七步二十八尺,步百为亩,亩百为夫,是为二百九十一夫二十四亩九十七步二十八尺,每万夫并五沟五涂,所占通计一万二百九十一夫二十四亩九十七步二十八尺也。
八曰:按五十里为近郊,以两面合言之,方百里也。
王城当中方九里,自王城四面拒于近郊之表,各从四十五里有半,其横各百里。
以万夫如旧方三十三里一百步,则面可置三万夫。
今既增之,则不能容,适可置二万夫矣。
且以城之外则有野涂,每面三门,固有三涂,其势必当中间直出于郊,则二万夫须避而处两角,以每面而视之,则各有二万夫。
统而论之,则四角才四万夫也。
百里为远郊,以两面合言之,方二百里也。
自近郊之表拒于远郊之表,各从五十里,其横各二百里,东西二面各可置五万夫,南北二面各可置三万夫,皆以地形相轧,才足容此一十六万夫也。
二百里为甸地,以两面合言之,方四百里也。
自远郊之表拒于甸地之表,各从一百里,其横各四里。
东西二面各可重行,置二十万夫(外行一十一万夫,里行九万夫。),南北二面各可重行,置一十六万夫(外行九万夫,里行七万夫。),亦皆以地形相轧,才足容此七十二万夫也(其馀皆不方正,不可为万夫之川,其数见于后。)
九曰:按近郊之内方百里,为方一里者万,凡里九夫则九万夫也。
除王城九里为方一里者八十一,是为七百二十九夫。
其馀方一里者九千九百一十九,为八万九千二百七十一夫。
四角置四万夫之田,每万夫并五沟五涂,所占共一万二百九十一夫二十四亩九十七步二十八尺。
四段通计四万一千一百六十四夫九十九亩九十一步有四尺,外犹有四万八千一百六夫有八步三十二尺(此地不方正,不可为万夫之川也。)
十曰:按远郊之内方二百里,为方一里者四万。
凡里九夫,则三十六万夫也。
除近郊之内已占方一里者万,为九万夫,则此远郊方一里者三万,为二十七万夫。
四面置一十六万夫之田,每万夫并五沟五涂,所占共一万二百九十一夫二十四亩九十七步二十八尺,十六段通计一十六万四千六百五十九夫九十九亩六十四步一十六尺。
东西一行五万夫,前算每万夫各有川路四周其外,盖如近郊,四万夫在四角不相接者也。
今此五万夫成列,则其间当省四川四路(谓自西而东者。)
凡一川一路南北之广九步二尺,东西之长三十三里二百二步有四尺,求步得九万九百一十八步。
其奇以为尺,则得一十二万一千四百四十八尺,归之于步,又为三千三百七十三步二十尺,积步得九万四千二百九十一步二十尺。
步百为亩,亩百为夫,是为九夫四十二亩九十一步二十尺。
此五万夫之间所省四川四路,共省三十七夫七十一亩六十六步有八尺。
西面亦如之。
南面一行三万夫,其间当省二川二路(谓自北而南者。)
凡一川一路,东西之广九步二尺,南北之长三十三里二百八十六步有四尺,求步得九万一千六百七十四步。
其奇以为尺,则得一十二万二千四百五十六尺,归之于步,又为三千四百有一步二十尺。
积步得九万五千七十五步二十尺。
步百为亩,亩百为夫,是为九夫五十亩七十五步二十尺。
此三万夫之间所省二川二路,共省一十九夫有一亩五十一步四尺。
北面亦如之。
四面共省一百一十三夫四十六亩三十四步二十四尺。
却于上十六段一十六万四千六百五十九夫九十九亩六十四步一十六尺之内,除此一百一十三夫四十六亩三十四步二十四尺外,犹占一十六万四千五百四十六夫五十三亩二十九步二十八尺。
远郊二十七万夫,除此十六段占一十六万四千五百四十六夫五十三亩二十九步二十八尺外,犹占二十万五千四百五十三夫四十六亩七十步有八尺(此地亦不方正,不可为万夫之川也。)
十一曰:按甸地之内方四百里,为方一里者一十六万。
凡里九夫,则一百四十四万夫也。
除远郊之内已占方一里者四万,为三十六万夫,则此甸地方一里者一十二万,为一百八万夫。
四面置重行七十二万夫之田,每万夫并五沟五涂,所占共一万二百九十一夫二十四亩九十七步二十八尺,七十二段通计七十四万九百六十九夫九十八亩四十步。
东西外行一十一万夫,其间省十川十路,每一川一路计九夫四十二亩九十一步三十尺,共省九十四夫二十九亩一十五步二十尺。
东西里行九万夫,其间省八川八路,共省七十五夫四十三亩三十二步一十六尺。
上两行中间又省一横川一横路(谓自北而南,横亘九万夫。),前算每万夫南北广三十三里二百八十六步有四尺,九万夫南北共广三百五里一百八十步,今以其间先已既省八川八路,每一川一路南北广九步二尺,八川八路共已省七十四步有四尺,九万夫犹广三百五里一百五步有二尺。
则此川路横三百五里一百五步有二尺,从九步有二尺,求步得八十二万四千四百四十五步。
其奇以为尺,则得一百九万九千三百七十二尺,归之于步,又为三万五百三十八步有四尺。
积步得八十五万四千九百八十三步有四尺。
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则此一横川一横路,所省八十五夫四十九亩八十三步有四尺。
凡东面两行二十段之间省十八川十八路及一横川一横路,共省二百五十五夫二十二亩三十一尺有四步。
西面亦如之。
南面外行九万夫,其间省八川八路,每一川一路计九夫五十亩七十五步二十尺,共省七十六夫有六亩四步一十六尺。
南面里行七万夫,其间省六川六路,共省五十七夫有四亩五十三步一十二尺。
上两行中间又省一横川一横路(谓自西而东,横亘七万夫。)
前算每万夫东西广三十三里二百二步有四尺,七万夫东西共广二百三十五里二百一十八步有四尺。
今以其间先概省六川六路,每一川一路东西广九步二尺,六川六路共已省五十六步,七万夫犹广二百三十五里一百六十二步有四尺。
则此川路横二百三十五里一百六十二步有四尺,从九步有二尺,求步得六十三万五千九百五十八步。
其奇以为尺。
则得八十四万八千一百六十八尺,归之于步,又为三万三千五百六十步有八尺。
积步得六十五万九千五百一十八步有八尺。
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则此一横川一横路所省六十五夫九十五亩一十八步有八尺。
凡南面两行一十六段之间,省十四川十四路及一横川一横路,共省一百九十九夫有五亩七十六步。
北面亦如之。
四面共省九百八夫五十六亩一十四步有八尺。
却于上七十二段七十四万九百六十九夫九十八亩四十步之内,除此九百八夫五十六亩一十四步有八尺外,犹占七十四万有六十一夫四十二亩二十五步二十八尺。
甸地一百八万夫,除此七十二段占七十四万有六十一夫四十二亩二十五步二十八尺外,犹有三十三万九千九百三十八夫五十七亩七十四步有八尺(此地亦不方正,不可为万夫之川也。),是乡遂之田制备矣。
十二曰:按一甸旧方八里,旁加一里为成,成方十里也。
一甸之田方八里,中有六十四井,自东至西八井也。
井有九夫,自东至西三夫也。
三夫之间则有二遂二径(遂广二尺,径亦二尺。),八井则有十六遂十六径。
八井之间及两旁则有九沟九畛(沟广四尺,畛亦四尺。),遂、径、沟、畛共增二十二步有四尺(南北亦如之。凡此井田为沟洫,异于乡遂。万夫,此每夫之四面从横皆为遂,井之四面从横皆为沟,以至于邑丘甸不复别为限隔,旁加为成,乃为洫焉。成之四面从横皆为洫,以至于县都,亦不复别为限隔,四都旁加为同,乃为浍,周其外焉。)
十里之中,既取八里二十二步有四尺,以为一甸之田及遂、径、沟、畛外,止有一里二百七十七步有二尺,每面分得二百八十八步有四尺。
乃以二百步为二夫之田(从二夫也。),二夫之间及其外,又以一步二尺为二遂二径,则计二百一步二尺矣,其馀更有八十七步二尺。
成之每面又为一洫一涂(洫广八尺,涂亦八尺。)
然多是两成相接,平分之,则此面占一步二尺,以八十七步二尺,又除此一步二尺,馀止有八十六步矣。
今以二夫之田为二行(前以二百步为二夫者也。),又以八十六步为一行(共三行也。),四面每面内第一行横列二十四夫,四角又四夫,共一百夫。
每面第二行二十六夫,四角又四夫,共一百八夫。
第三行不成夫者,以亩言之,四面,每面横一百步,从八十六步者,二十八段,共一百一十二段。
每段为方一步者八千六百,是为八十六亩。
四角每角方八十六步者一段,共四段,每段为方一步者七千三百九十六,是为七十三亩九十六步,积亩得九千九百二十七亩八十四步(每段已有遂、径、沟、畛,间之不复计为夫矣。)
一成之中,除一甸之田及遂、径、沟、畛、洫、涂所占外,旁加更得田二百八夫,其不成夫者又得九千九百二十七亩八十四步郑云:旁加一里,谓加一井也。今此不得为井矣。又计成之面横百步者二十八,横八十六步者二,共横二千九百七十二步。又其间为二十遂二十径九沟九畛,两旁二半洫二半涂,共横二十八步,通计三千步。凡三百步为一里,此横十里,略无差也。四面皆然。)
四成为县(经曰四甸,其实四成也。),四县为都,四都六十四成也,方八十里。
旁加十里(加一成也。)为百里,谓之一同,一同百成矣。
前算成法,每一成合各为一洫一涂,四周其外,然以多是两成相接,故平分之,各占半洫半涂。
今此一同百成,其中六十四成四面皆有接,每面各祇占半洫半涂,如前法矣。
至于旁加三十六成,则四旁三十二成,各一面无接。
四角四成各回曲,两面无接也。
既无接,则当为全洫全涂乎?
曰:否。
凡一同之外当为浍与道也。
浍周于同,道周于浍,若是,则须变半洫半涂以为一浍一道也(半洫半涂,其广一步二尺,一浍一道,其广五步二尺,然则增四步也。)
三十二成各一面无接,变其一面半洫半涂,以为一浍一道,浍道所增之地,横十里,从四步,求步得一万二千。
内除横二十八步,从四步,前是二十遂二十径,九沟九畛,二半洫二半涂(皆为从者。),展计一百一十二步外,犹占一万一千八百八十八步。
步百为亩,是为一百一十八亩八十八步。
前算一成之田,其不成夫者犹得九千九百二十七亩八十四步,今复增此浍道所占一百一十八亩八十八步外,止有九千八百八亩九十六步。
四成皆回曲,两面无接,变其两面之半洫半涂,以为一浍一道,一面如上所计,增占一百一十八亩八十八步。
一面横九里二百九十六步(本十里也,其四步已入右面所计矣。),从四步,求步得一万一千九百八十四步。
内除横二十六步四尺,从四步,前是二十遂二十径,九沟九畛,一半洫一半涂(一半洫一半涂已在所刻,退四步之地矣。),展计一百四步。
其奇以为尺,则得九十六尺,归之于步,又为二步二十四尺。
通计一百六步二十四尺外,犹占一万一千八百七十七步一十二尺。
步百为亩,是为一百一十八亩七十七步一十二尺。
前算一成之田,其不成夫者,犹得九千九百二十七亩八十四步,今复增此两面浍道所占共二百三十七亩六十五步一十二尺外,止有九千六百九十亩一十八步二十四尺。
一同百里,为方一里者万。
凡里九夫,则九万夫也。
今此算一同百成,成中一甸,甸六十四井,井九夫,是为五百七十六夫,旁加又得二百八夫,总计七百八十四夫。
百成则七万八千四百夫也。
其不成夫者,于中六十四成,成有九千九百二十七亩八十四步。
缘边三十六成,其三十二成,成有九千八百八亩九十六步,又四成,成有九千六百九十亩一十八步二十四尺。
百成通计九十八万八千二十九亩二十二步二十四尺。
一切以夫折之,则又为九千八百八十夫二十九亩二十二步二十四尺。
统论之,则一同之地为田八万八千二百八十夫二十九亩二十二步二十四尺,其馀尽以为遂、径、沟、畛、洫、涂、浍、道也(以九万夫言之,则遂、径、沟、畛、洫、涂、浍、道所占一千七百一十九夫七十亩七十七步一十二尺。)
虽然,此独以一同言之耳,如两同相接,则又省焉,别见于后(今据稍、县、都并是两同相接,无用此制,然述法之始,须先定一同,而后可议其有接无接,故特先为此制也。亦恐山川隔破其间,或有独置一同之处焉耳。经曰「同间谓之浍」,诚谓两同间为一浍也。洫以下意亦同。以都鄙而形乡遂,是以前二万夫之间皆省一川也。)
十三曰:按稍地二十同,其十六同各三面有接,一面无接(抵甸地也。甸地虽有万夫之川与之相接,然其制度不同,故此稍地别为浍道,若无接然也。),其四同各四面皆有接(在四角也。)
十六同各三面有接,一面无接,每同无接之面凡十成。
中间八成,每成之之一面变其半洫半涂,以为一浍一道。
如前所计,每成增占一百一十八亩八十八步外,其不成夫之田,犹有九千八百八亩九十六步。
左右二成,每成之一面变其半洫半涂,以为一浍一道,亦如前所计,每成增占一百一十八亩八十八步。
又一面变其半洫半涂,以为半浍半道(以回曲,故此一面又变之,然与他同接,故但为半浍半道。半洫半涂共八尺,半浍半道共一十六尺,然则增一步二尺地矣。),所增之地,横九里二百九十六步(本亦十里也,其四步已入右面所计矣。),从一步二尺,求步得二千九百九十六步。
其奇以为尺,则得三万五千九百五十二尺,归之于步,又为九百九十八步二十四尺,积步得三千九百九十四步二十四尺。
内除横二十六步四尺,从一步二尺,前是二十遂二十径,九沟九畛,一半洫一半涂(一半洫一半涂,已在所刻退四步之地矣。),展计二十六步。
其奇以为尺,则得三百四十四尺,归之于步,又为九步二十尺。
通计三十五步二十尺外,犹占三千九百五十九步有四尺。
步百为亩,是为三十九亩五十九步有四尺。
每成两面增占一百五十八亩四十七步有四尺外,其不成夫之田,犹有九千七百六十九亩三十六步三十二尺。
有接之面凡二十六成,二十四成处三面(每面八成。),每成之一面变其半洫半涂,以为半浍半道,所增之地横十里,从一步二尺,求步得三千步。
其奇以为尺,则得三万六千尺,归之于步,又为一千步,积步得四千步。
内除横二十八步,从一步二尺,前是二十遂二十径,九沟九畛,二半洫二半涂,展计二十八步。
其奇以为尺,则得三百三十六尺,归之于步,又为九步一十二尺。
通计三十七步一十二尺外,犹占三千九百六十二步二十四尺。
步百为亩,是为三十九亩六十二步二十四尺。
每成除此浍道增占三十九亩六十二步二十四尺外,其不成夫之田,犹有九千八百八十八亩二十一步一十二尺。
又二成处两角,每成之一面变其半洫半涂,以为半浍半道,如前所计,增占三十九亩六十二步二十四尺。
又一面亦变其半洫半涂,以为半浍半道(皆以回曲,故又变之。),所增之地,横九里二百九十八步四尺(本亦十里也。其一步二尺已入右面所计矣。),从一步二尺,求步得二千九百九十八步,其奇以为尺,则得三万六千有八尺,归之于步,又为一千步有八尺,积步得三千九百九十八步有八尺。
内除横二十六步四尺,从一步二尺,前是二十遂二十径,九沟九畛,一半洫一半涂(一半洫一半涂已在所刻,退之一步二尺之地。),展计三十五步二十尺(展步尺之详见上,此后凡不相算而但言成数者,盖前有类者矣,覆寻之可见也。)外,犹占三千九百六十二步二十四尺。
步百为亩,是为三十九亩六十二步二十四尺。
每成两面增占七十九亩二十五步一十二尺外,其不成夫之田,犹有九千八百四十八亩五十八步二十四尺。
每同百成,总计七万八千四百夫,其不成夫者,于中六十四成,成有九千九百二十七亩八十四步。
缘边三十六成,其八成,成有九千八百八亩九十六步。
其二成,成有九千七百六十九亩三十六步三十二尺。
又二十四成,成有九千八百八十八亩二十一步一十二尺。
又二成,成有九千八百四十八亩五十八步二十四尺。
百成通计九十九万四百六亩四十七步有四尺。
一切以夫折之,则又为九千九百四夫六亩四十七步有四尺。
统论之,则此一同之地,为田八万八千三百四夫六亩四十七步有四尺。
其馀尽以为遂、径、沟、畛、洫、涂、浍、道也(以九万夫言之,则遂、径、沟、畛、洫、涂、浍、道所占一千六百九十五夫九十三亩五十二步三十二尺。)
四同各四面皆有接,每同四面三十二成,成之一面变其半洫半涂以为半浍半道,每成增占三十九亩六十二步二十四尺外,其不成夫之田,犹有九千八百八十八亩二十一步一十二尺。
四角四成,各回曲,两面变其半洫半涂,以为半浍半道,每成增占七十九亩二十五步一十二尺外,其不成夫之田,犹有九千八百四十八亩五十八步二十四尺。
每同百成,总计七万八千四百夫。
其不成夫者,于中六十四成,成有九千九百二十七亩八十四步。
缘边三十六成,其三十二成,成有九千八百八十八亩二十一步一十二尺。
其四成,成有九千八百四十八亩五十八步二十四尺。
百成通计,九十九万一千一百九十八亩九十三步一十二尺。
一切以夫折之,则又为九千九百一十一夫九十八亩九十三步一十二尺。
统论之,则此一同之地,为田八万八千三百一十一夫九十八亩九十三步一十二尺。
其馀尽以为遂、径、沟、畛、洫、涂、浍、道也(以九万夫言之,则遂、径、沟、洫、涂、浍、道,所占一千六百八十八夫有一亩六步二十四尺。)
凡稍地二十同,同九万夫,合计一百八十万夫,今积得田一百七十六万六千一百一十二夫九十九亩二十七步有四尺。
盖其馀尽以为遂、径、沟、畛、洫、涂、浍、道也(以一百八十万夫言之,则遂、径、沟、畛、洫、涂、浍、道所占三万三千八百八十七夫七十二步三十三尺。 《直讲李先生文集》卷一九。)
原作一卷,以篇幅过大,今分为上下二卷。
请别定县考课及立乡官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二○、《苏魏公文集》卷一八、《国朝诸臣奏议》卷七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二、《永乐大典》卷六六四一、《清源文献》卷五、乾隆《福建通志》卷六九、民国《同安县志》卷二五
臣窃以国家恃以为治者,民也;
使民敦本而趋善者,县令也。
是以前世论政者,莫不以此为首务。
向者仁宗皇帝深知其故,始诏保任县,岁复增考课之法,其所以责任求治之意至矣。
然而县邑之间,卓然以治理之效闻者犹寡。
臣窃思之,盖以殿最之格,不过校簿书、案文法而已,故簿书益密,而编户益扰,文法弥具,而治道弥远。
是岂朝廷任官责效之本意耶?
且古之治民,劝导教率,无所不至,故孝弟、力田,有优异之科;
三老、廉吏,有表率之义。
由是农民众而土田辟,风俗厚而狱讼稀。
今则不然,民勤于力,茍致赡足,则惧外迁等第,遂有因循不耕之患。
是力田者有累,而惰游者无罚也。
父子聚居,丁产稍多,则惧差徭配率,遂有离析异居之弊。
是孝弟无所劝,而奸恶未得止也。
乡村但有耆壮巡察、吏卒追捕,不闻以善道谕之者,是教化无由至,而讼狱不得息也。
然则欲变其俗,使稍敦本者,亦在朝廷劝勉之而已。
臣欲望明诏戒敕:自今考课以令长能用善道谕民,勉末游而归本业,致狱讼稀简,而盗贼衰息者为优等。
其能校簿书,均移税赋,发奸捕盗,兴利除害者为次等。
二者咸无,为下等。
优等望赐超擢,次等再加激厉,末等自当降黜。
其田里之民,亦许令长举察,州郡案覆,立为科条。
有能尽力畎亩,开垦陂泽,久远为利于众者;
或群居孝友,宗族敦睦,为乡党所推者。
如此之类,特与蠲除户下差役。
其复有明于义理,年高行著者,即少加旌异,或立乡官之号以赐之。
使人谕教化于下,相率而归于善道。
如此则廉平之吏,思尽所长,礼义之风,庶几可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