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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礼部侍郎郑君墓志铭治平三年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三、《蔡忠惠集》卷三六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郑君讳纾字武仲
先世居秦,曾祖讳保雍,始居安陆
客有寓钱数百万而死,他日得其子,还之。
客子莫知所由,辞不受,遂施之浮屠氏,于是湖湘之人称其长者。
祖讳屿,东头供奉官,尝总兵秦陇间,以数十骑入乘虏鄣,虏畏其名。
建中,举进士,积学而多材能,悉产以济人急难,故与游者多名人。
承数世累义之美,资性明敏,所习过人。
初应明经,以为不足以自立,曰:「吾岂诵数者」!
又举进士天圣八年登第。
安州应城簿、越州司法参军,改大理寺丞,迁殿中丞
历知婺之兰溪馀姚,徙知益之新都,贫不能行,监楚之北神税。
湖南安抚使王丝荐君为签书桂阳监判官厅公事,权潭之长沙
其县喜讼难治,视其繁,为简其术,如无一事。
刘丞相号为明果,时知□□□□所为,大喜称叹。
转运使时其事丛,临县观□□□□状非其要不问,问即自服,虽得罪者亦喜跃而去。
郴州宜章民持伪券夺人之田,屡狱不直,委决之。
揽案曰:「义章太宗旧名而更之,市田之岁在义章,其券乃今宜章印也」。
狱遂决。
三迁为尚书都官员外郎审刑院详议官
峒蛮侬智高邕州,诏龙图阁直学士孙公沔往经制之,辟君与行。
招讨使狄青破智高于邕州界。
是夜,军辄惊扰,孙公谓曰:「行者数人,多以事避去,今独在此,真义士也」。
以劳授职方,权大理少卿
通《春秋》,及为法官,多引律傅经,酌理参谳,有可矜者,必为之言。
殿直曹且监主自盗,应死,曰:「其父英尝战殁」。
仁宗闻之恻然,为减一等。
仁宗恕宽哀矜,令天下大辟有疑或情可悯者,得以上闻。
四方体朝廷好生之意,率以情法迁就,求为末减。
曰:「法正情直,州郡当自决之,今乃诿上,以茍侥倖,类是者请致之法」。
于是朝廷著令以班天下。
祠部郎中
嘉祐元年五月甲子卒于官,寿五十有六,累赠尚书礼部侍郎
喜读书,记其大旨,以资职业。
比为审刑大理,以中道论法,不为守文吏,故所济活甚众。
为诗有精思,入唐人风格,清峭可尚。
尤善章奏书牍,诸公或请之,皆了其意,而文彩蔚然。
祖妣傅氏。
妣杨氏,天水县太君
刘氏,河间县太君
娶李氏,汝南县太君驾部郎中文蔚之女。
今夫人鲍氏,乐安郡太君,其父□职方郎中
男五人:狝,著作佐郎、知潭州攸县
獬,右司谏、知制诰、知荆南府
猗,将作监主簿
猛未□□□□士张蒙山
治平三年月日,葬于安州安陵县某乡。
余与君为同年进士,少尝仕官往来,数相遇于淮浙间,每见饮酒,笑谑不休。
皇祐中司谏以文中科为天下第一,余尝庆曰:「子为状元,而其父固可知已」。
用是为适。
今援毫襞纸,遂铭圹,遽至于是乎!
铭曰:
力之次,要必有成。
文词之敏,炜烨敷荣。
傅经裁谳,区处和平。
世资以义,用永厥声。
屯于其躬,来者其亨。
坎中之纪,后世之评。
请降旨唐和等奏庆历五年十二月 宋 · 刘夔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宋会要辑稿》兵一○之八(第七册第六九二三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七、《太平治迹统类》卷九
桂阳监蛮人唐和等,比经礼宾副使胡元败后,益聚众生疑,恐转为边患。
乞降空头宣命十道,欲行招安,与补逐处溪洞首领
秘书丞陈君墓志铭 北宋 · 文同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九、《丹渊集》卷三八
君讳叔献字元之蜀州新津人
其上世由颍川僖宗入蜀,因不归,籍此。
县东北凤皇冈有丘墓十许世,深林巨木,蔚然有豪宗大姓气象。
而自五代已降,无仕者。
君生而耸慧,始读书,一历目而遂贯于心,不废忘;
下笔走词,语骎骎不可止遏,其徒尊畏之。
皇祐元年进士第,为万州司户参军
居官如故习,老黠吏不敢肆其巧。
忠守缺,转运使以君摄其事。
久之,郡政大治,人尽服。
察举得令,移郴县
郴,湖南小邑,民吏杂扰,牒诉日日堆几案,索裁决。
君始视事,睨廷下,忽取一人者钩诘之。
本虔民也,寓于此凡二十年,受赇出入乡市,搆两讼以乱令治。
谓君新至,故杂稠人,观君听断是否,期中之。
得情如此,具对,闻之安抚使,流他郡。
自是恶少相语,以君为神,不知其用何术也。
狱辞遂省。
县之移于衡,往反数百里,下户不能独去,人有倍歛其酬为输之者。
往往遁避不可求,遂至再纳,此弊尤甚。
君择高赀,附其直,与并干之,故赋入办。
先,诸县里民有各失一犊者,踰年,甲始获于乙,乙拒益坚,诣县辨。
君俾引其㹀,使视犊,跃就其乳。
乃还甲,争遂定,一邑嗟尚之。
马氏僭窃,多横赋,每丁岁有常率,几百年。
仁宗朝,有诏一切除之;
而郴、道、衡、永、桂阳监不谕旨,督歛尚急。
君建言转运使,悉免,忘虑数万万,而方二三千里之民,始得掷去重压而舒四体矣。
群口邕邕,颂君不休。
同年陈启期过县,闻之,作诗与君,有「巨刃秋霜寒」之句。
及罢,民遮道涕挽。
极谢,乃得行。
入朝,授著作佐郎、知绵州魏城县。
秘书丞赐绯衣银鱼。
魏城之政,大抵不甚力,而自占八邑之最。
岁满,以太夫人年高,乞便地,复得巴西县
未赴,因卧疾。
熙宁元年七月某日,遂卒于其家,享年五十一。
君素羸㾪,平时常喘,喘畏风,萧然骨立,若不能朝暮人也。
然临事,讲利害,决是非,气厉而语壮;
短长见前,不可屈。
盖刚果内蓄,以学术辅之,而吐理明白也
性孝友,事太夫人,每惧以己疾为忧,常强饭,设精神,以立左右。
问之,答亡恙,太夫人乃喜。
姊二人,贫且孀,君指腴田二顷,赒之终身,以及其甥。
又为经营其家,使其族之狠忿暴戾者不敢犯。
与人交,简介若不相密;
而遇有所急难,冒锋刃,入汤火,肯为也。
死之日,无谁不沾泣。
初,病革,其弟叔达问所以欲为,君曰:「我何所言?
但佩恨入地,而不能泯灭者,使老母不及封而哭我矣。
虽然,愿得与可文纳吾圹中,乃幸也」。
泪数行下,气遂绝。
曾祖某,祖某,考某。
母唐氏,年八十。
君娶乐氏,再娶周氏。
男一人,君轸;
女一人,适太学进士勾龙𡋕。
孙女二人。
以某年某月日,葬于某乡某原。
叔达以君之见属,具书遣介来,道君之语,求铭其墓。
乃君之同年进士,与游甚熟,泣而铭之,曰:
奄奄其息兮,崭崭其形。
人视之而不知其中兮,但常惜其不能以久生。
然其论议之高兮,区处之明,盖受于所禀兮,而发于所行。
胡不锡以永年兮,中道以倾?
伊神理之茫昧兮,善恶安足以讲评?
呜呼元之兮,吾何忍而此铭!
尚书祠部郎中集贤殿修撰萧君墓志铭治平四年九月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一四、《临川先生文集》卷九四 创作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希范诛,广西困于兵,诏以尚书屯田员外郎萧君知桂州,兼广西都巡检提举兵甲溪峒事。
至则因其故俗,治以宽大,广西遂安,而君以材选为荆湖南路提点刑狱
未几,以君之信于南方也,又以君为广西水陆计度转运使
方是时,侬智高蒐兵,诱聚中国亡命,阴以其众窥边境,而边吏士尚皆不寤,君独忧此,以谓必为南方之患。
乃选遣才辩吏,说智高内属,上书言状,请因以一官抚之,使抗交趾,且可以纾患。
书下枢密枢密以智高故属交趾,纳之生事,以诏问君,能保交趾不争智高,智高终无为寇,则具以闻。
君曰:「蛮夷视利则动,必保其往,非臣之所能。
顾今中国势未可以有事于蛮夷,则如智高者抚之而已。
且智高才武强力,非交趾所能争而畜也。
就其能事,则蛮夷方自相攻,吾乃所以閒而无事」。
争议至五六,而枢密遂绌君言不报。
君又奏请择将吏、缮兵械、修城郭以待变,亦至五六,又皆不报。
而君以召归,智高果邕州,杀其守将,出入广东、西十有一州,所至残破,吏士多走死。
枢密乃更归责于君,以知吉州,一时士大夫纷纷欲为君讼,君遂绝口无所道。
世以此称君长者,又因知君智谋可以任边事。
居顷之,遂复以为广东转运使
又以直昭文馆桂州
当是时,侬宗旦聚兵智高故地,无所属,邕州为之警,诸将皆议兴师,君又独持招降之议。
朝廷用君议,宗旦遂释兵服,以为西头供奉官,而边无事。
于是君积官至尚书刑部郎中,以集贤殿修撰再任。
会蛮申绍泰反,巡检宋士尧战死,仁宗使中贵人出视,君坐士尧死降知江州,而提点刑狱因中贵人言君罪状,朝廷为置狱。
而君所坐止于赎金,诸提点刑狱所言多无之,然犹夺两官以免。
稍除监抚州盐酒,辞不往,以分司南京就第。
诸公多欲荐起之者,君遂告老,即以尚书祠部郎中致仕。
君讳固,字干臣
初以进士桂阳监判官楚州团练推官,用举者二十三人,改大理寺丞知开封府阳武永康军青城两县,通判虔州
方略擒盗,赐书奖谕,移知江州
所至皆有善状,推贤举善,束缚奸吏,明而不残。
于财利尤能开阖歛散,故在广东收铜盐课,皆倍前以十万数。
治平三年,年六十五,以九月十七日卒于家。
初娶陇西县李氏,再娶彭城县刘氏。
子男二人:洵,袁州军事推官,前死;
泂,试秘书省校书郎、知鄂州嘉鱼县事。
女三人,嫁江州湖口县主簿何正臣龚州司户参军欧阳成,其季尚幼也。
孙男女十八人。
萧氏故长沙人,君曾祖讳处钧,当湖南马氏时为衡州司马,以马氏方乱,弃其官归李氏江南,不愿仕,有赐田百顷袁州新喻
新喻后属临江军,故今为临江新喻人
祖讳,考讳世则,皆以儒学不仕,而考以君故赠官至光禄卿
君之疾革也,出其奏议焚之,其子孙所录传尚二百馀篇,盖其言详密,多世务之要。
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葬君新喻安和乡长宣里佛子冈。
铭曰:
司马去荆,望此南国。
君贲厥趾,萧宗以殖。
致功蛮方,时告厥犹,朝为弗闻,疆埸用忧。
受慝不让,退安一州。
既穷而通,终以无偶。
铭诗幽宫,传载永久。
先公行实 北宋 · 郑獬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八○、《郧溪集》卷一九
公字武仲,其祖妣傅氏,妣王氏、杨氏,天水县太君
刘氏,河间县太君
河间之出也。
郑氏富于财,公专于为学,不计生事,家之所畜,或为亲旧携负而去,绝口不问,由是赀益衰。
初为明经,人或易之,公怫然曰:「进士顾难哉」?
即举进士,遂登天圣八年第。
安州应城簿、越州司法参军,改大理寺丞殿中丞,知婺之兰溪馀姚、益之新都
贫不能行,求监楚之北神税。
湖南安抚王丝荐,签书桂阳监判官厅公事。
刘丞相沆镇潭州,以公摄长沙
长沙民最喜讼,号难治,公处之若无事者。
转运使闻其能,过之曰:「愿观公决事」。
公据按辨问,讼者皆厌伏,顷之而毕,转运大惊。
郴州宜章民执伪券夺人田,更数狱,莫能辨。
俾公按之,视券即曰:「此伪也。
县邑故为义章,以太宗旧讳,更为宜章
今券用宜章印,而置田之岁乃义章时也」。
于是伪者叩头伏
公曰:「吾不忍自我致汝于死」。
为推其已没者为首,而得减死焉。
三迁都官员外郎皇祐初审刑详议官
蛮人入邕州龙图阁直学士孙公沔讨之,请公行。
至岭下,后行者多以事避去,惟公至邕州
军夜惊,几乱,孙公执公手曰:「平时特以公为才,乃真义士也」!
以劳迁职方员外郎,入权大理寺少卿
殿直曹旦坐狱抵死,公曰:「旦父瑛以战死,宜少贷之」。
仁宗为之减死。
于时四方狱疑而不能决者,率文致,私以可哀怜状以丐末减。
公以为此特州郡不明于法,狱亡疑也,请覆其本情,凡一切出于文致者皆勿用,如此则法不失有罪矣。
诏以公议著于令。
潮州民为后妻所杀,其子复杀之,郡以疑狱闻,有司莫能决。
或曰:「继母如母,是杀母也,请如律」。
公曰:「如之者有间矣,昔文姜与杀鲁桓,《春秋》去其氏,绝不为亲也。
与弑焉犹绝之,况身履之耶?
当其推刃之时,母名绝矣,是有罪者也。
律,捕罪人不拒而杀之,法当流。
请从流法」。
众大服,皆以为不及也。
某氏死而世绝,有母已适他族,官将籍其产。
公以谓不为伋也,妻则不为白也,母是得罪于父者也,此非有罪者,不可以绝,请以产归母氏。
或者谓不然,异日得故案,其所断正与公同,或者乃惭服。
其引比伦类如此者绝多,有司皆记其事,相传以为法。
祠部郎中嘉祐元年五月壬午卒于官,寿五十有六。
观书无不记览,为诗清丽峭绝,有唐人风格。
又善于笺尺,诸公多请为之具草。
细字谨密,自可以喜也。
虽精于刑名,其为论尝据经引义,不为世俗吏苛挠,专以文法,故其全活者数百人。
然龃龉不得志,所居职多不过期月辄罢去。
常往来留滞于江湖间者甚久,故其所有不得尽见于行事云。
桂阳监签判何承议 北宋 · 孔武仲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九、《宗伯集》卷一○
窃仰声名,屡更岁月。
窘如匏系,嗟各在于一涯;
惠以玉音,喜不远于千里。
拜嘉甚厚,揣称尤惭。
时当大暑之流行,地介重湖之蒸溽。
神明所相,兴寝有休。
恭以某官以学入官,以儒饰吏。
朝无旷位,宜尊贤者之居;
郡有治中,聊慰远民之望。
谅非久抑,即副旁求。
更祈治辨之馀,无爽保绥之适。
颂祷之至,铺述难周。
全道等州簿尉坑冶官依川广七路法就差诏熙宁三年十二月丁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八
全、道、郴、潭、衡、邵、永州桂阳监有溪峒蛮猺处,县主簿、尉,及逐州监银铜铅锡坑冶官,令转运司依川、广七路法就差。
其八 北宋 · 张舜民
人传桂岭关,南北相望一水间(寄桂阳鲍年兄)
其十一 北宋 · 张舜民
一从投迹三湘外,两度登高五岭重阳日鲍年兄送酒)
按:同上书卷六一《荆湖南路·桂阳军
连州云洞题名绍圣二年正月 北宋 · 黄伯祥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七、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九
绍圣乙亥岁孟春十日,连纠黄伯祥天视桂阳刘功文周将解官□归,率尉王端礼茂正同游大云洞
薄暮□郡几□□□。
朝散大夫致仕柱国赐紫金鱼袋侍其公墓志铭崇宁五年九月1106年9月 宋 · 葛胜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六、《丹阳集》卷一三 创作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
公讳玮,字良器姓侍其氏苏州长洲人
世序自先汉广野君之裔孙赐氏食其,后有为武帝侍中者,因又合官与氏,而称今姓。
曾祖仕李氏,知吉州
归朝,任监门卫大将军,赠左神武卫上将军讳祯
右侍禁讳宪
考赠右正议大夫讳泳
家世以武显,族大且贵,闻天下。
公独自刻习儒学词章,从进士
皇祐二年中第,调杭州富阳开封阳武二县主簿掌书记阆州
著作佐郎,知池州建德县,遭正议忧。
服除,知光州固始县,监鄂州酒,又知吉州永丰签书桂阳监判官
稍迁通判全州,移刺化州,又刺池州,表请致仕。
积官至朝散大夫,勋柱国,赐服佩视三品。
富阳故两税局,一隶主簿,公至课辄倍。
他日专征者负殿且罢斥,公悉推羡数畀之,使偿逋额,课更以最上,而公以此称长者。
阳武官僚继踵坐法免,公齿少,独当大邑,风政凛然殊异。
府尹包孝肃公材之,檄摄右军巡判官,至则为之尽力。
有亡命卒坐剽金,论弃市。
狱具,公覆视文案,疑有冤,讯得其情,白尹,为平停之,囚以不死。
在职满岁,申活枉桡以十数。
济办府事,隐然名动诸公,尹滋材之,欲表为真,人谓公且阶此显仕,而公方荐所知自代,尹义而从之。
河水怒溢,啮埽决坏,朝廷出制使驰视。
公临水冲,料丁壮蚤莫护作,遂以塞闻。
任事者皆进秩,独不自言。
固始询求遗便,尝穿永清、南津二渠,漕粟、溉田交赖之。
永丰大姓持吏短长,因横恣渔食闾里,又土俗以鼠芮蛊毒杀人,公禁沮立绝。
全守武人,不闲吏治,公阴为处议,每条教下自幕府,不知由公出也。
化州僻陋,下车筑校舍,置师生诵说,间为拥经亲授义训,人士知趋学,自公始也。
州佐海南代还经郡,市征者故与有仇,以匿货文致其罪。
公廉知状,为处平之。
州佐欲挟公修恨,则疏其宿负,求穷竟之,公亦无所听,繇此两人交德公
因有坐至重辟者,为奉谳,得减罪一等。
已而录见,辄纵出之,佐吏大惊。
公曰:「是羸瘦不堪杖,杖之必死。
谳之前而杀之后,其去几何」?
人服其敢为。
六年不代,化行南土,归装无岭外一物,当世清之。
池州,籍记桀猾主名,或犯禁辄披籍与重比,以故奸不迹境,郡中翕然称治。
未几召还,遂请老。
公性靖退知足,奉公孤立介特,以质谨自将,不肯挠节媚权近,仕进淹晚,一不缀怀。
夙嗜学问,喜聚书,自少讫老未尝一日去篇籍不观。
工草隶,善属文,赋诗尤多,时称佳笔
制《续千文》行于世。
内行孝友加人。
始官钱塘,迎祖母贾氏夫人以养,承颜尽其欢。
是时族千指,贾方专家政,能使忘归焉。
服前后丧,皆哀臞不自胜。
吴中赀业,前推以赡同产子,晚节无所于归,因徙贯宣城,招季弟共居,视遇与己无厚薄。
退居十年,论议本忠厚,专以表善赒急为心,江左衣冠仰为轨式。
春秋虽高,精明如壮人。
俄属疾甚微,沐浴更衣,命左右掖坐,若将寐者,泊然而逝,崇宁三年十月丙辰也,寿八十有三。
五年九月丙申葬于宣城县万松山之原。
母夫人王氏,太原郡
两娶施氏,封仙居永嘉县君,皆有贤行。
男六人:鈜,桂州永福县
锜,前卒;
锷,通州司法参军
鍴、钊,举进士,皆有学守,孝谨祥顺,名能世其家。
女三人,皆嫁,婿路庆隆为左班殿直蒋忱藤州镡津县令王彦思为鄂州蒲圻
孙男女十三人。
某,侍其自出也。
先夫人北海君于公笃友爱,平时道公事不虚口,故其不肖子得公世次行治劳烈为详,义不敢以疵贱辞毋铭也。
因泣铭曰:
侍其之先,高梁启封
以官命氏,繇汉侍中
逮公曾祖,脱迹建业
以武奋功,桓桓累叶。
公以学艺,收科自躬。
与道进退,不棘于逢。
龟紫朱轮,吏二千石
岂曰不逢,未配名德。
惟德之配,天则大之。
宁寿耋,子孙颀颀。
有窾新宫,兆墨云食。
诏万斯年,篆此幽刻。
以解盐池决溢不谨视护责罚刘斐等诏元符二年闰九月壬申 北宋 · 宋哲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六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六
解州刘斐通判刘公明同监解池郭群、郑安道、张侁、监安邑池苏之纯、解敞、刘世隆各特除名勒停,送逐处编管,刘斐永州刘公明道州,郭群袁州,苏之纯筠州郑安道桂阳监,张侁沅州,解敞全州,刘世隆郴州
判官崔贯之、推官公瑾监门李景、张琪、安邑主簿刘忞、虞乡县陈希高各特勒停,仍展五期叙。
录事参军权推官徐琮特冲替;
权判官高兴礼已系它罪冲替外,特依冲替人例施行;
安邑县毕大纯特差替。
桂阳监司理李士权平阳县赵景韩推恩各合循一资制 宋 · 刘一止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六四、《苕溪集》卷三一
敕具官某:日者湖湘之寇,负固阻险,侵轶郡县,至烦王师,仅乃克灭。
军须办给,尔与有劳,第赏进阶,国之常典。
可。
王子钦归夔子序 宋 · 孙觌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七五、《鸿庆居士文集》卷三一
王子钦本将家子。
高祖太师兖国公被遇真宗号十节度,兖公其一也。
靖康国破,子钦从两兄避地襄汉閒。
未几,襄汉亦大乱,子钦遇盗,几不脱,尽亡其赀,裸身独行,浮襄江,并衡山,少留桂阳,道袁、吉,遂抵江左
会予得罪南迁,又从予走临川,涉淦水,复繇衡湘路踰桂岭,出象江上。
子钦慷慨有气节,喜读书,尤长于诗。
转徙六七年,不知家存亡,往往纵酒歌呼自遣。
余不嗜酒,亦复欢然竟日,而不知身在客中也。
居久之,蒙恩北归,又携以俱北,至晋陵,从余殆千馀日也。
至是,其兄以书自夔子至,一兄与子钦同时遇盗以没,而子钦之妇与子俱无恙。
夔子在西南,距晋陵五千里,子钦贫无以归,乃飘然徒步而往,一夫荷担以从。
余不能留也,乃举酒属之曰:「大丈夫资逢盛世,当折尺箠笞兵万里外,一取单于
不幸志不就,则捐躯战场,以马革裹尸而归者有之矣;
或驰单车绝大漠,使不测之虏,齧雪餐毡,杖节海上,而其妇已更嫁者有之矣;
或遭遇明主,置诸左右,不幸小人居閒,中以危法,则投畀岭海之陬,侣虫蛇,禦魑魅,而不得归者有之矣。
子钦久客不遂而困,垂橐以归。
跋履山川,蒙犯霜露,不为将,不为使,不立于争地,而有兄弟妻子相见之喜。
一日入竟,顾省其家,娇儿稚女天吴紫凤颠倒短褐之上,叫号索饭,问事挽须,在昔人不堪其忧,而子钦阻绝于兵乱六七年之后,一笑团栾,乃可乐也。
然则,子钦去之果而不能留也,岂不宜哉!
乞令福建路宣抚司差拨兵将会合讨捕曹成奏状1132年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二、《梁溪集》卷六五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右,臣据荆湖南路提刑司桂阳监申,曹成一项贼马,约有可战兵三万馀人,别有占巢打食人约六万馀人,占据道州半年有馀,于今年三月内已离道州,侵犯广南贺州
又据亲卫大夫建州观察使、权知潭州兼权湖南路安抚总管岳飞申,已将带所部军马统率吴全、韩京、吴锡等兵前去道州措置曹成
契勘臣蒙恩除荆湖、广南路宣抚使,准尚书省劄子,备奉圣旨,逐路兵马并听节制。
所有岳飞、吴全、韩京、吴锡等兵,见在本路,并合听臣节制。
除已劄下岳飞统率逐项军马疾速前去道、贺州以来,措置招捕,及差使臣赍送朝廷降到敕榜、黄旗、金字牌等,付岳飞军中,令相度事势,如曹成有改过自新、听伏招纳之意,即差晓事文武官各一员,赍前件旗榜等前去说谕祸福,开示大信,特与招纳。
拣选精锐强壮人,结成队伍,分隶诸将,听候使唤;
不堪披带、可以执役之人,刺填诸州;
厢军老弱病患及不愿充军之人,给与公据放散。
内有系西北无业可归之人,分拨诸州居住,将系官荒废、户绝田土,量度给与耕种,务必得所。
如不伏招纳,依前作过,即会合广西安抚司措置掩杀,亦已劄下广西安抚司照应施行。
窃缘曹成一项人马,万数浩瀚,岳飞等兵人数不敌,非得福建江西荆湖宣抚使司兵将前去协力招捕,窃虑淹延,为二广之患。
缘贺州广南西路,伏望圣慈特降睿旨,下福建江西荆湖宣抚司,令不拘路分,差兵将前去会合招捕施行。
乞令韩世忠相度入广西招捕曹成奏状1132年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三、《梁溪集》卷六六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今月二十七日,准尚书省劄子:「江南西路安抚大使李回奏缴到岳飞状:『准江南西路安抚大使司牒,三月二十二日枢密院三月四日劄子,奉圣旨令岳飞袁州,更切勘量贼势,如贼兵众,且于袁州驻劄,候宣抚司人马到同共进兵;
曹成已受招安起发赴行在,即与马友会合,同共剿杀刘忠讫,续往潭州,无致稍失机会,却致贼兵破坏二广。
一行军马已到衡州茶陵县,不住承准郴、衡州桂阳监等处关报,及亦差人体探得曹成已发人马,取三月十九日起发往泉、永州,侵犯广西界分,并前军人马往贺州路前去。
曹成中军见在道州,未有的实起发月日,见不住放人四向虏掠,杀人放火,似此显见曹成未肯便赴行在,意欲侵犯二广作过。
今准前项公牒,奉圣旨指挥,缘一行官兵已过袁州,地里稍远,兼续于四月初三日荆湖东路提刑司关报,探得曹成贼马已起离道州,前去广西
除已差人体探仔细外,今已进发往郴州、桂阳监已来驻泊。
曹成不赴行在,及未入广西便行措置进兵掩杀;
曹成已入广界,不审今一行军马如何施行?
已具录奏闻。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付,以凭遵依施行』。
右,勘会近据岳飞申到前项事理,勘会曹成一行虽有五万馀众,其少壮之人止仅二三万。
四月二十六日已奉圣旨:令岳飞更切探伺,如曹成委是不肯赴行在,已侵入广南地分,即统率诸头项军马取径路并力追袭掩击,务在从长措置,保护二广,无致稍失事机,破坏广南州县。
仍令广南东西路帅臣依已降指挥起发逐路洞丁、刀弩手、将兵、土军、弓手、民兵,疾速躬亲统率,前来界首与岳飞会合,并力夹击」。
并劄与孟庾韩世忠及臣措置施行者。
右,臣近据广南东路安抚使林遹转运判官章杰申,探报曹成贼马已破贺州,侵犯广州界分,占据怀集县广州事势危急,乞发兵应援,臣已具奏闻。
窃见韩世忠治军严整,忠勇有谋,少见其比,乞令不拘路分统率大兵,前去广东应援措置,招捕曹成,免致广南两路破坏州县外,今准枢密院劄子,备奉前项圣旨,令岳飞更切探伺,如曹成已侵入广南地分,即统率诸头项军马取径路并力追袭掩击,务在从长措置,保护二广,劄付孟庾韩世忠及臣疾速措置。
臣已关送福建江西荆湖宣抚使副,及劄下岳飞,恭依圣旨指挥施行讫。
契勘曹成一项贼马最为桀黠,外假听从招纳之名,内有包藏窥觎之意,占据道州半年有馀,侵犯二广,其众号称十万,除老弱胁从妇女之外,可战之兵犹有三万馀人。
既为大兵所逼,遂有乘虚深入二广之计。
广西犹有洞丁、刀弩手、兵将之属可以控遏。
广东兵力实为单弱,难以支梧,深虑州县望风奔溃,为害不细。
今虽已降指挥,令岳飞统率诸头项人马追袭掩击,窃虑岳飞所率兵数不多,钱粮阙乏,未必能济。
非得韩世忠统率大兵前去措置应援,及将福建江西荆湖宣抚司刬刷到诸路钱粮通融应副,深恐未能早见招捕了当。
兼契勘曹成本系荆湖盗贼,只缘大兵所逼,遂犯广南,若拘以路分,谓目今作过不系荆湖地分,即是以邻国为壑,恐非朝廷销弭内患之意。
臣今欲乞自朝廷降指挥,令世忠相度,如大兵目今已在湖南及筠、袁间,即由全、永入广西路,自桂府顺流以趋广州
如大兵目今在虔、吉间,即由南安南雄、英、韶路顺流以趋广州,可以遏贼之冲。
岳飞统率军马,由道、贺追袭其后。
臣如蒙朝廷应副画一内所踏逐兵勾抽齐集,亦可以由虔、吉、英、韶前去封、康、循、惠间,随宜措置,禦贼奔迸,与之协力进讨,不数月间须见了当,却由便路趋湖南措置,其馀盗贼不难平定。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详酌施行。
〔小贴子〕臣契勘广南西路五十馀州,旧号荒远,在今日实为要地。
曹成侵犯,若不早加措置,招捕了当,窃恐两路州县为贼残破,卒难经理。
兼两路皆有猺人溪洞,乘势必须作过。
广西交阯相邻,亦恐有所窥伺,道里去朝廷最远,将来兵力难及,朝廷不可不深留意于此,伏乞圣察。
再乞差辛企宗等军马奏状1132年6月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四、《梁溪集》卷六八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枢密院六月九日劄子:「准御前金字牌降下枢密院奏:勘会曹成已自桂阳监江西,听福建路宣抚司招抚,其荆湖广南宣抚使李某依元降指挥便可径赴潭州新任。
奉圣旨:令李某将带军马取径路往潭州之任,仍令孟庾韩世忠疾速措置湖南事宜,交割与李某讫,发来赴行在。
韩世忠马令建康府驻劄,仰世忠量带亲兵前来奏事」。
劄送臣疾速施行,具知禀申枢密院
臣已遵依圣旨指挥,自建昌军南丰县取径路由虔州前去潭州之任,须至奏闻者。
右,臣契勘昨奉圣旨,孟庾、韩世宗措置荆湖南北路盗贼了日,前去之任。
今来两路盗贼除曹成一项贼马为岳飞杀败,并残党乞就宣抚司招安外,其馀盗贼刘忠、李宏杨华、杨么郎、雷进钟相残党等,万数浩瀚,尚未曾措置讨捕,闻欲秋凉方行进兵,及马友下人兵见在潭州,亦未曾措置差拨放散。
今准前项圣旨,孟庾韩世忠疾速措置湖南,交割与臣,发赴行在。
窃虑逐项盗贼非日下措置可了,孟庾韩世忠得赴行在指挥,逐急便行交割,将带重兵起离前去。
臣所得兵止是任仕安一项军马二千七百馀人,近虽拨到辛企宗、阎皋下兵,缘逐军已为孟庾韩世忠分拨及时暂抽差前去,见存数目不多。
其近拨到韩京吴锡、吴全等兵,今来又准枢密院劄子拨随岳飞江州屯驻。
委是势力单弱,难以措置弹压。
窃虑盗贼窥觎,无所忌惮,依前猖獗,为两路之患,虚负罪责,临时难以申陈。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更赐详酌指挥施行。
乞且于衡州驻劄候福建路宣抚司班师前去之任奏状1132年6月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五、《梁溪集》卷六九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右,臣准福建路宣抚使司关,检准绍兴二年三月十八日枢密院劄子,枢密院奏,福建路宣抚使司枢密院劄子节文,奉圣旨,李某除荆湖广南路宣抚使、兼知潭州,逐路兵马并听节制。
勘会本司系宣抚福建江西荆湖,内荆湖今来又除李某宣抚,其本路军旅钱粮,辟置官属措置事务,行移文字之类,显有相妨,若不申明,必致误事。
伏望朝廷详酌,速赐施行,候指挥
右勘会福建江西荆湖南北路宣抚使司,如到荆湖路,应措置事务,合从本司施行,候将来本司班师回军,即合从李某措置,自不相妨。
奉圣旨,劄与本司李某照会。
又准枢密院劄子,勘会曹成贼马侵犯广南作过,奉圣旨,令李某依已降指挥,疾速往广东置司捍寇,候孟庾韩世忠抚定群盗讫,前去潭州之任,劄送臣疾速施行。
又准金字牌降到劄子,枢密院奏,曹成贼马已自桂阳监江西,听福建路宣抚司招抚,其荆湖广南路宣抚使李某依元降指挥,便可径赴潭州新任。
奉圣旨,令李某将带军马取径路往潭州之任,仍令孟庾韩世忠疾速措置湖南事宜,交割与李某讫,发来赴行在,劄送臣疾速施行。
臣已遵依圣旨指挥施行外,契勘近闻孟庾见往湖南,缘有前项疾速措置湖南事宜交割与臣讫,发赴行在指挥,窃恐孟庾未到潭州,及虽到潭州,措置盗贼事宜未了间,便离本路,将本司职事交割与臣,其韩世忠岳飞两头项重兵,各抽回建康府江州屯驻。
臣本司军马全然不多,虽蒙拨到一两项残零人马,悉是乌合,又无威望素著武臣总领,若便依今来圣旨指挥径赴潭州,使荆湖群盗窥见虚实,愈更偃蹇,一有侵侮,实损国威。
当是时,臣虽捐躯,无补于事。
目今荆湖两路盗贼,除曹成一项杀败,有就招抚之意,将欲了当外,其馀刘忠、李宏杨华雷进、杨么郎、钟相残党十数头项,万数浩瀚。
孟庾韩世忠措置未了间,便行交割,岳飞又往江州,重兵名将一旦俱去,即与前来「候孟庾韩世忠抚定群盗讫前去之任」圣旨指挥大段不同。
今来孟庾韩世忠措置荆湖盗贼如或未了,速要班师赴行在,及往建康府驻劄,朝廷防秋事体尤重,若交割宣抚司职事,臣恭体圣意,不敢复有陈请外,只乞依臣前奏存留岳飞一项军马,且在本路措置招捕盗贼,听臣节制,不数月间须见次第。
将来沿江或有警急,自合发遣前去应援,所有福建路宣抚司钱粮辟置州县官等,若孟庾韩世忠未起发间,合与臣本司通融应副,将来起发日,自合依前降指挥交割与臣措置施行。
臣今一面起发建昌军南丰县,由抚、吉州前去相度,若事势别无阻碍,欲乞且于衡、永州驻泊,候孟庾韩世忠班师回军,及朝廷降到指挥,许令岳飞存留本路,即往潭州置司
伏望圣慈特赐矜察,早降睿旨施行,使有遵守。
〔小贴子〕契勘孟庾韩世忠福建江西荆湖南北路宣抚使副,专切措置荆湖两路盗贼。
今来刘忠等十数头项,多在荆湖北路及两路界首出没作过,并合措置抚定。
金字牌降到圣旨指挥,催促孟庾韩世忠疾速措置湖南事宜,却不该载荆湖南北两路。
窃虑孟庾韩世忠执此指挥,只据湖南时下抚定,即便交割与臣,致朝廷不见得湖北两界首所有剧贼十数头项未了,岳飞一项军马尽行起发,则两路更无重兵,决须误事。
伏乞检照前后所降指挥、明赐处分施行。
开具钱粮兵马盗贼人数乞指挥施行奏状1132年6月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五、《梁溪集》卷七○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检会臣自置司以来节次被受朝省劄子,备奉圣旨,皆令取道广东,抚定州县,候孟庾韩世忠措置盗贼了日,前去潭州之任。
后来缘曹成贼马侵犯二广,续降指挥令臣往广东捍寇,保护一路。
臣遵依圣旨,取便道发往广东,行次建昌军南丰县,准御前金字牌降到枢密院劄子,枢密院奏,勘会曹成已自桂阳监江西,听福建路宣抚司招抚,其荆湖广南路宣抚使李某,依元降指挥,便可径赴潭州新任。
奉圣旨,令李某将带军马取径路往潭州之任,仍令孟庾韩世忠疾速措置湖南事宜,交割与李某讫,发来赴行在。
臣亦已遵依圣旨,改路由抚、吉州前去之任,乞于衡、永州驻泊,已具奏闻外,窃详前件指挥与前后所降指挥不同,必谓曹成已听福建路宣抚司招抚,赴军前区处了当,其馀盗贼不难招捕,所以令孟庾韩世忠疾速措置事宜,交割与臣讫,发赴行在,及令臣取径路往潭州之任。
臣今行次抚州,节次据探报,体问得曹成见与岳飞相持于全、邵间,徒党散漫,桂阳、郴、永皆被其害,即未曾赴福建路宣抚司招抚
及承福建路宣抚司关,据探报,曹成贼马近自广东复回湖南,在全、邵州武冈军上下,岳飞见在衡州
又体问得马友昨在潭州,虽擅行辟置官吏,拥众自防,蚕食诸邑,然又受朝廷恩命,若以重兵临之,决可招抚,全得其众,分隶放散。
今闻马友为李宏所图,并其军马,多备舟船,般载见在钱谷,舣泊岸下。
虽未见得的确因依,缘既有变动,与前日事体又复不同。
其马友徒众不伏李宏招收者,依旧散为盗贼,劫掠诸县,其馀仍旧团聚潭州,及据岳飞申,亦称马友为李宏所杀。
又据探报,刘忠见据岳州、平江一带,近复多聚舟船,屯泊君山,虽遣人至福建路宣抚司军前,愿就招抚,决难保信。
其馀杨华雷进、杨么郎、钟相残党、彭铁大、邓装等,皆在逐处作过如故。
及别有数项盗贼,不得头首姓名,藏泊洞庭湖等处,时到潭州城外出没抄掠。
据前件探报事节,即是曹成贼马初未曾招抚了当,及其馀盗贼头项不一,万数浩瀚,恐非旬月间所可措置。
若朝廷且令孟庾韩世忠荆湖两路措置盗贼,净尽,其势尚须数月,方可结绝。
臣若发赴本路,于衡、永州驻泊,缘孟庾韩世忠已自吉州湖南路,亦分拨军马由衡、永州前去,钱粮阙乏,难以供赡。
检会昨降指挥孟庾等申,今来除李某宣抚荆湖,其本路军旅钱粮措置事务等,显有相妨。
奉圣旨,福建路宣抚司如到荆湖应措置事务,合从本司施行,候将来本司班师回军日,即合从李某措置。
缘有前项指挥两司难以同在一路,于措置盗贼及防秋等事,皆有相妨。
臣合与不合依元降指挥,少候孟庾韩世忠措置荆湖盗贼了当日前去交割。
万一朝廷有防秋警急事宜,速欲得孟庾韩世忠班师赴行在,及孟庾韩世忠体朝廷之意,逐急将荆湖盗贼曹成李宏、刘忠等逐项剧寇量行措置,便将职事交割与臣,缘臣见今军马单少,钱粮阙乏,兼防秋之期已迫,全然未有指准。
昨具奏乞差拨九项军马及乞支拨钱粮,虽蒙朝廷摘那应副,后来他司占留,朝廷改差,并未曾拘收到一人一骑。
虽蒙朝廷降下许拨钱粮,只是数目,未有可以指拟支拨去处。
若非特降指挥,依臣近奏所乞存留岳飞一项人兵,且在本路驻劄,措置群盗,将朝廷已拨到军马更不改差,不许他司占留,尽数拨还,并臣续踏逐到胡友、毛佐两项人兵特赐差拨,贴成元指挥二万之数,委是军马单少,不足以防秋,捍制盗贼。
检会近降指挥福建路宣抚司将来班师日,应干钱粮、银绢、祠部官告等,除量度合用数外,尽数桩留,拨付本司,依臣近奏,乞更赐约束,不许别作名目占破,托以羡馀为名,献纳朝廷,尽数充拨本司支用。
如是馀剩数目不多,支用不足,若不于江西转运司邻近州郡支拨应副,目前支遣委是钱粮阙乏,不足以赡养军马。
窃缘招捕盗贼,控扼要害之地,分布防秋,以军马为先;
养赡军马,以钱粮为急。
臣今将节次所准朝廷降到指挥乞差拨军马钱粮朝廷已未应副数目,荆湖见今盗贼人数,逐一开具声说在后,伏望圣慈详酌逐项事理,明降处分施行。
谨具下项:
一、本司节次被受尚书省枢密院劄子、降到圣旨指挥
尚书省劄子:孟庾韩世忠总率大兵由袁、洪州前去湖南措置盗贼。
今来荆湖广南路宣抚使李某前去之任,经由路分,理合照应。
四月七日奉圣旨,令李某将带军马,相度由汀、道州,就令抚定经过州郡,前去之任。
枢密院劄子:勘会曹成贼马侵犯广南作过,广东兵马单弱,窃虑逼逐侵扰,事不可缓。
奉圣旨,令李某依已降指挥,疾速往广东置司捍寇,候孟庾韩世忠抚定群盗讫,前去潭州之任。
枢密院劄子:孟庾等申,本司系宣抚福建江西荆湖路,内荆湖路今来又除李某宣抚,本路军旅钱粮,辟置官属,措置事务,行移文字之类,显见相妨,伏望朝廷详酌施行。
勘会福建江西荆湖路宣抚司,如到荆湖路应措置事务,合从本司施行,候将来本司班师回军日,即合从李某措置,自不相妨。
奉圣旨劄下逐司照会。
枢密院劄子:勘会曹成已自桂阳监江西,听福建路宣抚司招抚,其荆湖、广南路宣抚使李某依元降指挥,便可径赴潭州之任。
奉圣旨,令李某将带军马取径路便可赴潭州之任,仍令孟庾韩世忠疾速措置湖南事宜,交割与李某讫,发来赴行在。
契勘臣自置司以来,被受朝省劄子、降到圣旨,并令由广东前去之任。
盖缘福建江西荆湖宣抚司同在一路,诸事相妨,及朝廷方以重兵委孟庾韩世忠措置荆湖盗贼,故每降指挥,必令臣候孟庾韩世忠抚定盗贼了日,前去之任。
今来近降指挥,以曹成已就招抚,令臣更不经由广东,取径路前去潭州之任。
今据诸处关报,曹成见在全、邵等州,与岳飞相持,元未招抚了当,其馀盗贼刘忠、李宏雷进杨华、杨么郎、钟相残党、邓装、彭铁大等亦未曾招捕了绝。
孟庾韩世忠近方自吉州发遣军马前去湖南措置,臣若径往潭州之任,其两司同在一路,委有妨碍。
又闻潭州见有李宏、马友之变,未见的确因依,非得重兵,难以弹压。
伏望圣慈详酌事宜,令臣依累降指挥,且往广东措置,或在虔、吉间,少候孟庾韩世忠措置盗贼了当日,前去交割。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施行。
一、本司被受尚书省劄子,许依江东安抚大使吕颐浩画一事件内一项踏逐差兵二万人,寻行踏逐,奏乞差拨,及蒙朝廷应副人数:
辛企宗下人兵约四千馀人;
阎皋下人兵约一千五百馀人;
朱师闵下人兵约一千馀人;
郝晸下人兵约七百馀人;
李山下人兵约一千馀人。
枢密院劄子,奉圣旨,朱师闵军马见在神武中军使唤,郝晸人兵已降指挥差充孟庾亲兵,李山见差出干事外,辛企宗、阎皋旧管人兵,除已随孟庾韩世忠前去湖南外,其馀见隶企宗所管,并依所奏,拨与李某使唤。
本司寻关送福建江西荆湖宣抚司,依圣旨指挥差拨,得回文,但称已节次起发往荆湖南路,并不曾差到。
窃缘臣昨系往广东抚定州县,故所降指挥辛企宗下人兵除已随孟庾韩世忠前去湖南外,其馀差拨与臣使唤。
今来臣依近降指挥,取径路往湖南潭州之任,所有辛企宗、阎皋下兵合尽数拨赴本司,伏乞特赐指挥
岳飞下人兵约一万馀人;
韩京下人兵约一千馀人;
吴锡下人兵约一千馀人;
吴全下人兵约七百馀人。
枢密院劄子,除岳飞已召赴行在外,韩京吴锡、吴全下人兵候随逐岳飞讨捕曹成了当日,拨付李某使唤。
寻劄付岳飞,照会差拨。
未有回报间,续准枢密院劄子,奉圣旨,江州系紧切控扼合屯重兵去处,令岳将带本部并韩京吴锡、吴全军马前来江州驻劄。
本司近已具奏申明,荆湖盗贼招捕全未见次第,韩世忠岳飞两项重兵名将一旦尽去,窃虑群盗益无忌惮,势必猖獗。
乞令岳飞于本路驻劄,措置盗贼,及将韩京吴锡、吴全军马依旧拨还本司,充防秋使唤,伏乞特赐指挥
张忠彦下人兵二千馀人;
杜湛下人兵八千馀人。
枢密院劄子,许从本司勾抽使唤。
张忠彦人兵多系冗滥,朝廷见劄付臣,有「痛行沙汰」指挥
本司遣使臣广东岳飞处根寻,未有回报,不知存在去处。
杜湛下元蔡州将兵,止系二千馀人,随逐程昌禹前来鼎州,又招安彭筠下五千馀人,已系本路指准防秋人数,兼鼎州见有盗贼,难以全行勾抽。
目今湖南道路不通,差人前去勾抽未得,伏乞照会。
契勘本司陈乞九项人兵,蒙朝廷应副五项,及别差到杜湛张忠彦两项军马。
辛企宗、阎皋下人兵系福建路宣抚司占留,未曾发遣;
韩京吴锡、吴全三项系朝廷改差;
杜湛张忠彦两项见行勾抽未得。
所有元降画一指挥许差二万人数,除任仕安一项军马二千七百馀人见带随行外,其馀累次奏请,并未曾得一人一骑。
目今湖南盗贼众多,防秋已近,深虑有误国事,伏望圣慈特降睿旨施行。
一、本司初置司日,蒙朝廷降到激赏钱银,及依吕颐浩江东安抚大使日岁计钱米都数,及本司陈乞于江西邻近州郡支拨钱米应副,日下支用数目:
尚书省劄子:于福建路转运司支钱二万贯,充沿路些小犒设支用。
见已支到,于降赐库收掌支用。
尚书省劄子:于吉州搉货务支银一万两,钱一万贯,充激赏支用。
累移文榷货务,但称阙乏,至今并未曾支到。
尚书省劄子降下申请画一,内一项:依江东安抚大使例,钱四十万贯,米二十万硕,充一岁支用。
缘本路州军累经残破,全然阙乏,虽已差官于广南东西路刬刷,缘道里窎远,目下无以应副支遣。
乞候依近降指挥,于孟庾处交割馀剩钱粮。
如数目不多,支用不足,即乞许臣于江西转运司及筠、袁、虔、吉州先次拨米五万硕、钱十万贯应副目下支用,庶几临时不致阙误。
伏乞特赐指挥
尚书省劄子:本司奏,乞令福建路宣抚司候将来班师日,将馀剩钱粮,及以前朝庭降赐,及别路取拨到钱米、银绢、度牒、官告等,并乞桩留,拨付本司,所贵就近应副。
奉圣旨,令孟庾韩世忠抚定荆湖南北路盗贼班师日,量度合用数外,尽留与李某。
劄送本司施行。
福建路宣抚司已有指挥,催促措置湖南事宜,交割与臣,发赴行在。
窃虑班师在近,其上件馀剩钱米、银绢、祠部官告等,乞特降约束,令不得别作名目占破,及以羡馀献纳朝廷,尽数拨付臣,充经理荆湖之资,应副军期支遣,伏乞特降指挥
契勘前项财用,并是指准的确合用之数,除福建转运司应副到钱二万贯文外,所有其馀数目,若非朝廷特赐紧切指挥,深虑只成虚文,有误指准。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速赐施行。
一、本司据福建路宣抚司湖南北两路诸处申,探报荆湖南北两路见今盗贼人数及作过去处:
曹成,约有十万馀人,自道州侵犯贺州及封、连等州,为岳飞杀败。
见今分作数项,在全、邵州武冈军、道州、永州等处屯泊作过,即未曾就福建路宣抚司招抚了当。
马友,约有十万馀人,元占据潭州,分拨徒众于外县及衡州等处就粮,近为李宏杀并,目今徒党为李宏招收者依旧团聚潭州,及不伏招收之人,四散虏掠作过。
刘忠,约有三万馀人,元在岳州、平江潭州、浏阳等处据险出没作过,近闻福建路宣抚司大兵到来,聚集舟船于岳州君山屯泊,访闻曾遣人至福建路宣抚司愿就招抚,缘本人自知罪大不赦,决难保信。
李宏,约有一万馀人,元系马友下统制官,引兵叛去,占据岳州
近闻与潭州通判张掞合谋杀戮马友,并其军马,未见诣实因依,见在潭州
杨华,约有一万馀人,见在鼎州潭州益阳县界出没作过。
雷进,约有八千馀人,见在鼎、澧州潭州界上出没作过。
杨么郎,约有五千馀人,见在潭州界上出没作过。
钟相残党,约有一万馀人,见在鼎州澧州界上出没作过;
邓装,约有三千馀人,见在郴、连州界上出没作过。
彭铁大,约有数千人,见在桂阳县界上出没作过。
契勘前项剧贼十馀头项,众数十万,皆是累年占据湖南州县作过之人。
其馀不得名字,于洞庭青草湖藏泊出没作过;
及诸处小盗,千百为群,不可胜数。
今来福建路宣抚司承朝廷指挥,催促措置,窃虑非旬月内所可了当。
若便行交割与臣,非得岳飞一项军马于本路驻劄,同共措置,及臣累奏踏逐人兵,特降指挥尽数差拨,凑足元降画一指挥二万之数,实难以招捕前项盗贼,及措置防秋等事,深恐决致误事。
伏望圣慈检会臣近奏,特降睿旨施行。
招降到安镇等人兵奏状1132年10月1日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七、《梁溪集》卷七三 创作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
臣契勘已于九月二十五日具录奏闻,为臣本司差统制官任仕安等统率一行将佐军马,于衡州衡山县界吴集市胁降到马友下溃兵统领步谅等赴臣本司公参外,有日前出寨往衡州、安仁耒阳等打虏人兵总辖官安镇、翟忠等二千馀人,未曾回寨。
本司分遣统领官陈照、汤尚之两项军马取径路会合前去追袭招捕,如敢拒抗,既乘机掩杀,取令净尽,不管稍有走透。
今据陈照、汤尚之申,统领军马前去捕安镇等,内陈照统兵至衡阳县界,地名黄田岭,遇贼五百馀人,各著异色衣服,执持器械,分头前来冲击。
照躬亲分拨人马四下向前迎敌,至酉时杀散贼众,除杀死并重伤外,活捉到正贼二十馀人,就便解送湖南提刑吕祉交收。
汤尚之统兵至离衡州五十里,地名灵泉乡,逢贼五百馀人,各持枪杖软缠,著异色衣服,杀人放火,掳掠乡民。
尚之躬亲统率将佐官兵掩击,其贼分布前来拒敌,两时辰,杀贼退走,追袭,杀死贼徒大半,及生擒到一十九人,亦解赴湖南提刑吕祉收管讫。
照与尚之在安仁县会合。
使司机宜谢朝散牒,探报贼人大段侵犯耒阳县管下作过,遂各统兵同共前去追袭。
安仁县径入小路追,从耒阳县界地名赤土塘,又复入高亭大路,系通桂阳监郴州永兴县,入广南路口。
虑恐侵犯逐处作过,遂领兵从径路迎截,至地名苦竹,逢贼三百馀人,当时说谕招收,各不肯听伏,前来拒敌。
照与尚之统兵掩击,杀退贼众,黏踪追杀。
至当月二十八日巳时,又有贼马五百馀人,在地名鸿鹤村放火杀人,虏劫作过。
照与尚之分布人马前去对贼说谕招收,依前不伏,前来迎敌,与官军两下交锋。
斗敌至晚,除杀死并斫到首级外,生擒到贼徒八人,解赴提刑吕祉收管。
照与尚之拥兵追袭剿杀,至当日戌时,其贼首安镇、翟忠势穷,不敢再战,遣人前来迎军告降。
照等差使臣刘荣、唐庆前去引唤到安镇、翟忠一行人兵,于十月一日到本军,并已管押赴本司公参讫。
臣已将被虏胁从及老弱不堪披带人愿逐便者,尽给据放令逐便外,拣选堪出战人共一千三百馀人,并拨隶陈照、汤尚之管辖,结成队伍,听候使唤。
臣契勘统领官陈照、汤尚之一行将佐军兵等,用命与贼斗敌,屡获胜捷,又能收降贼首等数管押前来,并无走透,实有功效。
臣见取索的实立功官兵等第姓名,开排别具奏闻,乞优与推赏外,须至奏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