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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齐贤罢相除尚书左丞淳化四年六月丙寅 北宋 · 宋太宗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宋大诏令集》卷六五、《宋宰辅编年录》卷二、《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八之五(第五册第四一七八页)
居元首者实赖于股肱,济巨川者必资于舟楫
其有自升廊庙,载历星霜,粗彰夙夜之勤,宜全进退之礼。
吏部侍郎同平章事张齐贤,伏膺儒术,策名清涂。
久参宥密之司,尝委折冲之寄。
每好谈于方略,颇自许与功名。
骤迁钧轴之权,寻正燮调之任,畴咨俊德,辅佐眇躬。
而力不逮心,名浮于实。
况多居于假告,特宜解于钧衡
俾迁左辖之崇资,勉举南宫之故事。
尚书左丞
仁宗答诏论时政天圣七年四月 北宋 · 庞籍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五、《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宋史》卷三一○《庞籍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九、二○○、二八九
臣幸辱班联,获当次对,辄陈管见,仰渎纩旒,内揣狂愚,当从震殛。
臣闻服忠义者,皆怀爱君之意;
被惠养者,咸蓄报恩之心。
故有委辂纳忠,婴鳞陈谏,义烈所激,无故殒身。
而况生逢盛隆,身事明圣,丁宁诏旨,责其尽言。
非臣韬默之,实臣罄励之日也。
恭惟皇帝陛下倚祖宗之淳熙,承慈圣之保祐,积德弥盛,涉道日深。
罄天咸宁而自谓未乂,在理必照而退托不明,招尊鲠臣,虚受谠议。
不吝过举,恩广日新。
此前王之所难而陛下之所易,实九庙无疆之福,四海永安之基也。
臣是敢竭至陋之识,揣当今之宜,可补助圣治之万一者,条之如左。
伏以推诚任人,则布腹心而事上;
怀疑待下,则显形迹以避嫌。
腹心布则下无隐情,形迹显则义乖至理。
夫古今之事,固有形近私而实公者,祁奚内举其子而见褒;
前典亦有形近公而实私者,王莽亲戮其息而终成大盗。
是故王者察臣之心而任之,推己之诚而信之,则内竭其公,外宣其力矣。
是以唐虞之朝,兴群臣之逊而不为比周;
东汉之世,立三互之法而无救衰弱。
故推诚之益如彼,而怀疑之损若此。
谨按唐文皇之世,或言魏元成阿党者,按验无状,温彦博奏其不存形迹,远避嫌疑。
元成奏曰:「君臣上下,同遵此路,则邦之兴亡,或未可知」。
文皇矍然改容曰:「吾已悔之」。
故贞观之治,与三代同风。
宪宗之时皇甫湜应制举,策语切直。
王涯是其舅,时为翰林学士,任当覆策,不以舅甥之嫌而收之,为贵倖者所怒。
及贬虢州司马,以湜之盛才而尚不免亲累。
故元和之政,不至于太平,此乃推诚怀疑之效也。
臣愚窃窥今日似怀疑而待下矣,群臣似皆存形迹以避嫌矣。
陛下疑群臣之私也,臣下必有挟私徇情以致陛下之疑者也。
臣又谓当考其状实,退之罪之可也,未闻任之而疑,疑之而任也。
《书》曰「任贤勿贰」,又曰「疑谋勿成」,此之谓也。
而言事之臣知陛下之有疑也,当以理道分判公私,昭然不惑,使朝廷推至诚,广至公,荡然无猜,以至于大同也。
宓子贱,古之一县令耳,推诚于下而吏不忍欺
况国家精择信臣,置之左右,茍推心任之,自非回邪奸佞,孰不竭心仰酬倚属也,安可谓推诚不可行于今乎?
臣窃度今之言事者,类皆迎揣上意,指似是之事以成其疑,是致上之益疑也。
则其意似欲陛下悉疑于下,自取信于圣心,以利其身也。
不然,夫岂不知疑之害治也?
臣恐防疑不已,则上不知所信,畏避不已,则下无所推公。
公信两亏,事将安决?
伏惟陛下至圣至明,臣愿陛下推至诚,广至公,察情伪,以臻太平之治。
臣又闻,万几之务,所应至众,四海之大,所总至广。
必在乎立画一之法,守不紊之条,持其权纲,揽其要命,此帝王所以不劳而制天下也。
是故以一制众,则多至而益整;
以繁应广,则虽久而必乱。
故曰:法不一则朋党
若然,则发号施令,可得二三哉!
臣伏见去年十月十七日二十七日宣传圣旨,令群牧司借支带甲马二疋并随行草料、与新差保州巡检都监杨怀悯。
本司为准大中祥符五年宣头节文,「今后应有臣寮及使臣,脚下已有官马,因差遣并不得乞借官马」。
碍此条贯,遂具劄子于十二月二日进呈。
得旨,祗令赐马一疋,自备草料。
枢密院出降宣头之次至三日,又传圣旨,却令借带甲马二疋随行。
十七日内,为一小事四降宣旨,三令借马二疋,一令赐马一疋。
本司不知所从,遂再具进呈。
当月十六日,批降圣旨云,已赐与马,其劄子更不行,方敢依准宣头指挥
枢密院是陛下枢密发命之司也,得旨画依,方降宣命于外。
颁行之次,陛下又以传宣冲之
以在京之司,职连大臣,则可以进呈更改。
若疏远之地,使何所依从?
夫一州之守,一邑之宰,若政令不一,尚有受其弊者。
况一人之威,天下之大,茍命令二三,安得不虑乎!
且号令如汗,汗出而不返者也。
故曰,安危在出令。
安危所系,得不谨乎!
蜀相诸葛亮有云:「宫中府中,皆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此实先代名臣之言也。
矧今寰县之大,咸遵一轨,岂宜号令之发,自启多门?
万一处置大事亦如此,比恐致不虞以成后悔。
此遂事既往,诚不当言,臣愿陛下谨号令于此后耳。
臣又闻守文之体,必遵于制度;
御下之方,在谨于宪法。
制度定则贵不敢骄盈,不敢踰越;
法正则宽不舍有罪,猛不及无辜。
释此二者,虽不能治天下也。
唐文宗尝言:「为国之道,致治甚难」。
宰相李石对曰:「朝廷法令行则易」。
要言妙道也。
故法行则君主重,法废则朝廷轻。
轻重之理,安危之机乎。
夫祖宗垂宪,轨迹具在,固不可改也。
所可改者,请以医者喻之。
夫药,所以攻疾也。
若疾證已移,不应但守故药,必更方易剂,随其所移而攻之,则疾应而痊矣。
法所以塞奸也,若奸源已迁,不应但守旧法,必更条易科,随其所迁而塞之,则奸息而政明矣。
其不可改者,亦请以医者喻之。
三部之脉、四时之气、五药之性、针灸之法,更历古今,孰可变改也?
若制度之设、尊君卑臣、同文一轨、防踰僭、塞侥倖,虽前王后帝,亦不可改易也。
凡人见法令之有改者,遂谓制度之皆可易也,此世之所以多违越之人也。
恭惟国家以圣继圣,典章开具,垂之无穷。
中书枢密院下至百司,政教所行,皆有成宪,守而勿失,可致治平
祥符中敕文:「应臣僚上殿奏事,不得批依奏,并批送合属中书枢密院等处」。
以先帝睿明,升平在运,小大之政无不洞晓,尚不欲便行依可,而必令有司奏覆者,盖恐破改旧制,开启倖门故也。
抑又先帝之深意,不独自守法度而已,诚欲垂之训典,冀陛下遵之也。
臣伏见顷来传宣内降,岁有增多。
夫求丐之人,若事合旧典,理非所创,则虽下有司,不忧不行;
其背违定制,创起新例者,下于有司,必碍法而不可行。
故须求传宣内降,期于必遂。
是则因一传降,废一制度,传降不已,岁月寖深,臣恐制度存者无几。
制度削则纪纲坏,纪纲坏则上下之分何所检局,此臣所以日夜为朝廷惜之也。
臣愿陛下事无大小,皆送有司覆奏,则事机必当,而典制常存矣。
帝王行法,必从近始。
使左右贵戚畏而不犯,犯而不舍,则天下孰敢轻重哉!
夫左右之臣,贵密之戚,出入禁闼,绸缪宠遇,凡常之见,所望惟恩。
望恩不已,骄怨渐积。
诸葛亮所谓「宠之以位,位极则
顺之以恩,恩竭则慢」。
夫有贱位之心,继以慢恩之意,未有不猖蹶踰检,纵肆无惮者矣。
过恶既盈,然后寘之文法,此前代之亡身覆族者,皆由骄之太过,制之不早故也。
所谓将欲福之,适足祸之,不若以义而断其恩,以法而制其渐。
知有过不舍,则大过不生矣;
知无故不赏,则侥望自息矣。
诸葛亮所谓「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
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是也。
使其操履自守,常有惧祸之心;
宠渥所被,必怀感恩之意。
永保元吉,与国同休,岂非王者待左右亲戚之至仁乎!
孰若养成痈疽,使至决溃也?
臣顷为开封府兵曹参军,伏见王世融因殴本府客司军将仇保,法当赎铜,特敕勒任。
且仇保,京府一走吏耳。
世融,贵戚之子也。
陛下责其横恣越法,停官。
此实国家用法之至当,而保全戚里之深心也。
若陛下制驭左右贵戚皆如世融,则何患法不行而人不畏乎!
况此数年事耳,固未忘于圣心。
近闻作坊料物库监官连宫掖之戚侵盗官物,事发而逃。
三司案捕之次,降旨不令穷究。
此非臣本职,得自风传。
万一有之,未为美事。
陛下何不使推穷其事,付之于法,俟其知过后,或因赦文,稍加收叙,或以衣食豢养,不使任职。
若因而悛改,是陛下再造其身也。
此乃公法不屈,私恩亦隆。
臣切惑圣断异于曩时也。
计过则此重而彼轻也,论属则彼亲而此疏也,议罪则彼加法而此贷刑也。
臣恐中外有或效之者,绳之以法,是同罪异罚矣;
因而宽之,是法宪废矣。
汉武时,隆虑公主病,因以金千斤、钱千万为子昭平君豫赎死罪,上许之。
隆虑公主卒,昭平君骄醉杀人,廷尉请论。
武帝曰:「法令者,先帝所造也,用弟故而诬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高庙乎!
又下负万民」。
乃可其奏,哀不能自止。
隆虑,帝妹也,昭平,帝婿也,复已许其赎死而终不贷贳者,盖食言之愧小而废法之失大也。
故臣愿陛下谨法制以齐中外也。
谨览诏文云:「规朕躬之过失」。
臣伏惟陛下体仁圣之姿,躬孝睦之德。
鉴照古昔,包举艺文。
屏绝游畋,不迩声乐。
奖用忠直,斥远佞邪。
此天下家晓而户知矣。
然日月不能无薄食之过,唐尧不能无哲惠之难,故怀多福者小心,累大德者细行,臣是敢竭愚虑塞。
明诏又云:「陈宰政之阙遗」。
伏以执政之本,在内铨择庶官,在外安集百姓。
今官吏非其人而旷弛之政渐盛,考课不得其实而升黜之典或滥。
夫官吏之体,奉公束手以为要;
胥史之性,舞文规利以为资。
官吏不严则胥史纵,胥史纵则法令坏,法令坏则民受毙,此必然之理也。
夫欲外律郡国,当先自京师,故曰:「京邑翼翼,四方是则」。
今京任之官,以宽纵法制为大体,以姑息胥史为美名,此已相沿积习矣。
或有以公绳下者,则群胥百计而动摇之。
诚能动摇,则来者为戒,虽有公心干略,安敢施为乎!
伏见祥符县检下稍峻,群胥相率逃去,寻而罢其县事,是动摇之计行矣。
况近年来任京职者多徇其私便,罕责于才实。
按局废弛,蠹弊增深。
而今之奉公,稍矫前失,朝廷不责狡胥之阴计,而戒官吏之峻整。
臣恐自此,孰敢尽公操法束缚群下乎?
百司观之,孰不效之乎?
百司之胥,既效之而危其上;
百司之官,亦戒之而纵其下。
上危下纵,久而风成,此为胥史谋则得矣,为公家谋何有哉!
使四方闻之,莫可则矣。
臣愿朝廷速变此风,无使成俗。
要在择人而任,责之行法,无听群党动摇之也。
又考课之制,备存令典,景行功罪,不容隐私。
今内外之官,虽有课历,率无实状。
盖由刺举之官,或昧于察廉,或徇于私曲,推劳举过,多失公实。
意有发擿,则果成赃;
情在容掩,则吞舟漏网。
考课之司,但据课历,以入升殿之科,无缘察其真伪。
夫刚正之吏,彊猾所以为仇,则孤立而多患;
贪黩之夫,奸智足以自卫,则有党而寡祸。
故有干廉在公而偶罹文法者,考司即为有过,而降殿之典行矣;
诛剥害民而赃状不露者,考司即为无瑕,而升赏之恩及矣。
如此,则降之或在非辜,既无以戒恶;
赏之或在有罪,又无以观能。
实由任选之道不精,阿纵之法不严,察举之官不惧故也。
臣愿朝廷立严制,去弊风,此乃铨择之阙也。
又国之用度,节俭为先。
节俭行于上,则府库实于内。
虽逢灾沴之数,水旱之困,上有赈救之备,则民无流亡之悲。
今财赋益屈而土木之功不息,浮冗之费日增,储蓄寡备而荒沴之民屡困,赒恤之恩不时。
此辅臣固当苦言陈谏,罢土木,削浮冗以存济之,此乃安集之阙也。
傥陛下不轻小臣之言,曲加裁择,诚能察情伪,审号令,谨法制。
然后责辅臣之公正者,推择天下才行而任之。
嫌疑之私既去,至公之风自行。
名实不乱,赏罚必当,官曹严整,纪纲振张,则诏旨所谓回邪、朋比、阿私、恣横、请托、贪残,宜自息矣。
止土木之功,去浮冗之费,则失业之民有以济矣。
臣闻明王圣主好闻其过,忠臣孝子言无隐情。
至于讳有司,悼后害,皆非人臣之节也。
敢效百虑,冀补万分。
幸当责言之辰,罔避论输之律。
实祈英睿,照其悃诚。
刘沆拜相制至和元年八月丙午 北宋 · 赵槩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六、《芦浦笔记》卷八、《宋大诏令集》卷五五、《宋宰辅编年录》卷五
门下:朕寅奉丕图,思臻至治。
总万机而日慎,举盛曲以交修。
期与辅臣,厎宁县县
其有翼宣王度,裁成物宜。
燮阴阳之和,处丞弼之任。
宰茂,秉于大钧。
矧尝选材,久滋著效。
爰登中铉,敷告外庭。
推忠佐理功臣正奉大夫尚书工部侍郎参知政事上护军彭城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八百户、食实封二百户赐紫金鱼袋刘沆,雅性内融,敏识先觉。
以冲约而率履,不夷险以易心。
文成国华,学臻道奥。
乐名教以为己任,罄智虑以翊帝谟。
乃者擢自书林,更于右史
亟升西掖,出守南州
屡换圭符,夙宣精力。
中都之择尹,正内阁以参华。
岁律未周,风绩弥著。
式图寅亮,用赞谟明。
俾佐股肱之良,参断邦国之务。
具瞻斯属,嘉猷诞彰。
进联右辅之崇,允协庶邦之望。
兼荣书殿,仍峻贵阶。
增勋级与褒功,益爰田及真食。
于戏!
赞万枢之重,允赖于忠纯;
厎率土之和,必资于英杰。
当申茂略,以恢远图。
可特授金紫光禄大夫、依前行尚书工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加上柱国、仍进封开国公、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赐推忠协谋佐理功臣封如故,主者施行。
对圣问奏1080年闰9月23日 北宋 · 文彦博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六、《文潞公文集》卷二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昨因登对圣问,为故王尧臣之子同老进状,陈述其父至和三年参知政事日,与仁宗前曾与臣等乞立英宗皇帝为嗣,谓臣必知其详。
臣即时略记忆当时大概上奏。
续圣旨,令臣作一文字述当时事实进呈者。
臣记至和三年正月六日,仁庙服药,罢朝两月馀。
是时以根本未立,中外人情未安。
四月初,仁宗圣体康宁,始复御殿,中书辅臣愿念正二月中,禁中侍药,忧虑百端,尧臣乃与臣及刘沆富弼切议曰:方今朝廷根本不可不早定,以安人心。
时亦不暇与枢密院同谋,亦不敢显言。
臣以尧臣久居禁近,多知朝廷事,因谓之曰:「必得贤嗣,以厌人心」。
尧臣曰:「岂不知养育于宫中者耶」?
臣应之曰:「久在外任,殊未悉宗室间事。
所谓育于宫中者,外亦传之,甚著而贤,得非以『萛』为名者」?
兼臣不敢显言,以指书于案。
尧臣复以指书案,作下贯字。
臣等各言:「无易此矣」。
至上前伏奏,得请。
此大事,不可如常例退殿庐,令堂吏书圣旨。
刘沆云:「欲袖纸笔于上前亲书」。
翌日,于垂拱殿呈进一两件常程文字,臣等四人共奏中仁服药时事,中外人情非常忧恐,盖为储副未立。
乃引西汉故事,人主初即位,建储,今当以时立嗣,以固根本。
臣等既叨辅相之重,当任社稷之大计也,乞赐开纳。
仁宗渊默寡言,而欣然嘉奖曰:「知卿等尽忠,然大事,朕更熟思之」。
臣等恐迁延不决,乃再三论奏曰:「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料此重事,陛下必素垂意。
兼常选贤者育于宫中,计无易此(臣等不敢斥名,欲仁宗自言之。)」。
仁宗虽默,而首肯之。
臣等拜贺且谢,乞明谕圣旨,尧臣之语尤激切。
仁宗曰:「既是大事,未可轻出,翌日当尽议」。
时五月,恐圣体热,仁宗初康复,旰食不便,内侍尽前,臣等且退。
是日晚,臣等再聚议,为翌日必得旨。
且谓尧臣久居禁林,敏于文诏,请尧臣密作诏意,欲进呈施行。
尧臣然之,云归第乃密草诏意。
然未及示臣等,曰:「此诏意尧臣不敢示人」。
既登对,复申前请,如昨日之语。
时臣在御榻之左,次之,在右,尧臣次之。
尧臣越之而奏曰:「愿陛下早定此议,付外施行」。
仁宗曰:「朕意既已定矣,卿等无忧」。
臣等既得此意旨。
谓无疑矣。
时亦旰矣,遂退。
是年八月,臣等因枢密院阙官,议于上前,乞召韩琦枢密使,盖以忠义,必能当重事
仁宗可之。
自后继有议论。
未几,臣得请判河南尧臣寻卒。
蝲绅间多知其忠于国计。
臣所记忆当日之事,大概如此。
今蒙圣问,令臣条列之,犹恐遗忘,谨具进呈。
请选湖南安抚职司长吏等事奏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八、《乐全集》卷二二
湖南蛮猺久为寇患,跨连数郡,被其毒害。
比来委任刘沆杨畋等以便宜从事,兵连祸结,屡致沮伤,损国威灵,陷民涂炭,湖湘之外,赋役烦兴,因循五年,贼势益大,抄掠残暴,不可胜计。
夫以唐室之盛,其成败之迹可得而言。
自河以北即为寇境,皆死命剧贼,薮穴深固,仅二百年,然而终不敢窥觊河南尺寸之地。
懿宗朝,缘安南之乱,发方镇之卒戍之,遂有庞勋之事,天下缘此以至瓦解。
庞勋一卒,非有雄材重势,但以患弭于豫防,祸生于所忽尔,则朝廷之忧不专在于西北也。
刘沆之轻疏,杨畋之迂率,近已除代而罢之。
刘夔之详雅清介,以当镇守之地可矣,其临事制变,恐难独任。
路转运使提点刑狱亦恐未尽推选。
宜为择遣材谋精敏之士,俾相协赞,以共图议。
诸缘溪峒州长吏,并乞检校,简才以处,务同绥集,以救数郡生民之命。
论责降御史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三、《乐全集》卷二五
监察御史里行孙抗落里行,授太常博士、知复州
本官昨因奉使湖广安抚,奏请翻覆,处事轻疏,有章自劾,故除是命。
切以荆南蛮寇骚扰郡县,杀害吏民,为患七年,未能平殄。
朝廷既移罢刘沆杨畋等,欲新恩信,以扬威灵,故遣宪官,宠绥远俗。
御史出使,四方观风,为国重轻,为人利害,若其辱命,理应深责。
去年二月自太常博士通判耀州,换监里行,到台供职未及一年,以奉使不称,却受本官知州,于何损?
赏罚如此,恐难励下。
乞与责授一小处监临,庶激后人临事知勉。
翰林学士尚书工部郎中知制诰王洙奖谕诏九月十四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七、《欧阳文忠公集》卷八二
王洙:省监护使刘沆劄子奏,缴连到少府监修制法物所状,修制温成皇后一行法物,勘会例各鲜明,及减省得物科功限甚多事。
少府领五署之众工,乃九卿之旧职。
卿以儒学,参吾侍从,兼涖其事,能勤厥官,俾夫功简而速成,物精而有法。
益彰材敏,尤用叹嘉。
故兹奖谕,想宜知悉。
刘沆特授行工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应天府食邑实封仍改赐功臣馀如故制嘉祐元年十一月五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九
门下:罄一节以事君,中外之任无间;
处大臣而有体,进退之礼必优。
矧余辅弼之良,方赖股肱之寄。
屡形恳避,嘉敦悫之弗移;
宜峻宠章,示眷怀之特异。
具官刘沆,质性刚鲠,姿材敏明。
早以艺文,策俊科于异等;
遂追髦彦,腾夷路以飞华。
入必侍于清闲,出屡更于事任。
翼翼是则,有声京邑之雄;
岩岩具瞻,遂参廊庙之用。
乃畴嘉绩,爰正台司
执毁誉不回之心,笃于自信;
勤夙夜匪懈之志,久而益劳。
顾方厚于倚毗,乃遽思于退让。
宴见之际,有言而必诚;
封章之来,虽却而复至。
察其所守,实亦重违。
惟兹秘殿之严,眷乃留都之重,既增美秩,仍益真封。
宠我迩臣,斯为异数。
虽如汝志,尚柬予衷。
于戏!
秉国之钧,居则坐而论道;
为时旧老,往则殿于大邦。
是惟出处之荣,勉服便蕃之命。
可特授行工部尚书、充观文殿大学士、知应天府,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仍改赐推诚保德崇仁忠亮功臣散官、勋、封如故。
主者施行。
钱明逸
欧阳文忠公集》卷八五。
又见《渊鉴类函》卷一一二。
论讨蛮贼任人不一劄子庆历四年1044年9月18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四、《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五、《文编》卷一七、嘉庆《湖南通志》卷六二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臣尝患朝廷虑事不早,及其临事,草草便行,应急仓皇,常多失误。
湖南蛮贼初起,自升州刘沆潭州,授龙图阁学士,令专了蛮事。
未到湖南,又差杨畋提刑,又令专了蛮事。
未到,续后又差周陵转运使,令专了蛮事。
周陵差敕未到,又自朝廷遣王丝安抚,令专了蛮事。
王丝方在路,又自淮南徐的往彼,令专了蛮事。
不惟任人不一,难责成功。
兼此数人一时到彼,不相统制,凡于事体,见各不同,使彼一方,从谁则可?
若所遣皆是才者,则用才不在人多;
若遣不才,虽多适足为害。
此臣所谓临事仓皇,应急草草之失也。
刘沆自守方面,不可动。
杨畋周陵自是本路,不可动。
徐的于数人中最才,又是朝廷最后差去,可以专委责成。
其间惟有王丝一人在彼无用,可先抽回。
近闻有奏请,欲尽驱荆南土丁,往彼捉杀。
臣曾谪官荆楚,备知土丁仔细,若果如此,则必与国家生患。
朝廷已不从之,然处事可见矣。
到彼,默然端坐,并无所为,一任徐的等擘画,则在彼何用?
自可召还。
若以其身是台官,出禀朝命,耻以不才默坐于中,强有施为,窃虑等不能制
又州县畏是朝廷差去,从其所见,误事必多。
尚恐大臣有主张者,遂非偏执,曲庇于,不欲中道召回,彰己知人之失,护其不才之耻,未肯抽回。
即乞论徐的专了贼事,只令至一路州军遍行安慰讫即速还,庶不败事。
取进止。
台谏官唐介等宜早牵复劄子嘉祐六年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九、《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一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三、《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卷九、《国朝诸臣奏议》卷五二、《黄氏日钞》卷六一、《续文章正宗》卷一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二、《名世文宗》卷二一、《经世八编》卷一四、《右编》卷二九、《文编》卷一五、《文章辨体汇选》卷一七一、《古文渊鉴》卷四五、《古今图书集成》官常典卷四○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材识庸暗,碌碌于众人中,蒙陛下不次拔擢,置在枢府,其于报效,自宜如何?
而自居职以来,已逾半岁,凡事关大体,必须众议之协同,其馀日逐进呈,皆是有司之常务。
至于谋猷启沃,蔑尔无闻。
上辜圣恩,下愧清议,人虽未责,臣岂自安?
所以夙夜思惟,愿竭愚虑,苟有可采,冀裨万一。
臣近见谏官唐介、台官范师道等,因言陈旭事得罪,或与小郡,或窜远方。
陛下自临御已来,擢用诤臣,开广言路,虽言者时有中否,而圣慈每赐优容。
一旦台谏联翩,被逐四出,命下之日,中外惊疑。
臣虽不知台谏所言是非,但见唐介范师道皆久在言职,其人立朝,各有本末,前后言事补益甚多。
岂于此时,顿然改节,故为欺罔,上昧圣聪?
在于人情,不宜有此。
臣窃以谓自古人臣之进谏于其君者,有难有易,各因其时而已。
若刚暴猜忌之君,不欲自闻其过,而乐闻臣下之过,人主好察多疑于上,大臣侧足畏罪于下。
于此之时,谏人主者难,而言大臣者易。
若宽仁恭俭之主,动遵礼法,自闻其失,则从谏如流,闻臣下之过,则务为优容以保全之。
而为大臣者,外秉国权,内有左右之助,言事者未及见听,而怨仇已结于其身。
故于此时,谏人主者易,言大臣者难。
此不可不察也。
自古人主之听言也,亦有难有易,在知其术而已。
夫忠邪并进于前,而公论与私言交入于耳,此所以听之难也。
若知其人之忠邪,辨其言之公私,则听之易也。
凡言拙而直,逆耳违意,初闻若可恶者,此忠臣之言也。
言婉而顺,希旨合意,初闻若可喜者,邪臣之言也。
至于言事之官,各举其职,或当朝正色,显言于廷,或连章列署,共论其事。
言一出,则万口争传,众目共视,虽欲为私,其势不可。
故凡明言于外,不畏人知者,皆公言也。
若非其言职,又不敢显言,或密奏乞留中,或面言乞出自圣断,不欲人知言有主名者,盖其言涉倾邪,惧遭弹劾。
故凡阴有奏陈而畏人知者,皆挟私之说也。
自古人主能以此术知臣下之情,则听言易也。
伏惟陛下仁圣宽慈,躬履勤俭,乐闻谏诤,容纳直言,其于大臣尤所优礼,常欲保全终始;
思与臣下爱惜名节,尤慎重于进退。
故臣谓方今言事者,规切人主则易,欲言大臣则难。
臣自立朝,耳目所记,景祐中范仲淹言宰相吕夷简,贬知饶州
皇祐中唐介言宰相文彦博,贬春州别驾
至和初吴中复吕景初马遵言宰相梁适,并罢职出外。
其后赵抃范师道言宰相刘沆,亦罢职出外。
前年韩绛富弼,贬知蔡州
今又唐介等五人言陈旭得罪。
范仲淹饶州后,至今凡二十年间,居台谏者多矣,未闻有规谏人主而得罪者。
臣故谓方今谏人主则易,言大臣则难。
陛下若推此以察等所言,则可知其用心矣。
昨所罢黜台谏五人,惟吕诲新近入台未久,其他四人出处本末,迹状甚明,可以历数也。
唐介前因言文彦博,远窜广西烟瘴之地,赖陛下仁恕哀怜,移置湖南,得存性命。
范师道赵抃并因言忤刘沆,罢台职,守外郡,连延数年,然后复。
今三人者,又以言枢臣罢黜。
然则不以前蹈必死之地为惧,师道不以中滞进用数年为戒,遇事必言,得罪不悔,盖所谓进退一节,终始不变之士也。
至如王陶者,本出孤寒,只因韩绛荐举,始得台官
中丞不敢内顾私恩,与之争议,终得罪。
夫牵顾私恩,人之常情尔,断恩以义,非知义之士不能也。
以此言之,可谓徇公灭私之臣矣。
此四人者,出处本末之迹如此,可以知其为人也。
就使言虽不中,亦其情必无他。
议者或谓言事之臣好相朋党,动摇大臣,以作威势,臣窃以谓不然。
至于去岁韩绛富弼之时,师道不与为党,乃与诸台谏共论为非,然则非相朋党、非欲动摇大臣可明矣。
臣固谓未可以此疑言事之臣也。
等比者虽为谪官,幸蒙陛下宽恩,各得为郡,未至失所。
其可惜者,斥逐谏臣,非朝廷美事,阻塞言路,不为国家之利,而等尽忠守节,未蒙怜察也。
欲望圣慈特赐召还等,置之朝廷,以劝守节敢言之士,则天下幸甚。
今取进止。
乞改差以次臣僚监护温成皇后葬事状 北宋 · 赵抃
 出处:全宋文卷八八二、《赵清献公集》卷一
臣伏以国家礼制,隆杀从宜,本缘人情,匪自天降。
规模法式,中外观瞻,得之则取重朝廷,失之则贻诮天下。
臣伏睹温成皇后礼葬,初命参知政事刘沆为监护之职,当时物论,或未为非。
爰立作相,谓宜立须改差,奈何重惜更张,胶固不变?
风宪论列,陛下所宜留神;
相臣恳辞,陛下所宜开可。
上守祖宗之轨范,下从臣子之谠言。
公相燮理之非轻,俾后妃终始之如礼。
伏况自启𣪁祭窆,制度绳墨,一切辨集,定无阙事。
其监护职除宰相外,欲乞速赐改差以次臣僚,免使亏本朝之典礼,取后代之讥议。
臣写诚沥血,所难尽言,伏惟陛下思之慎之,特赐采纳,则天下幸甚。
王拱辰入国辱命乞行黜降状 北宋 · 赵抃
 出处:全宋文卷八八三、《赵清献公集》卷二
臣近弹奏王拱辰等入国奉使,失礼辱命,乞行降黜事。
今来宋选等已系断遣外,惟拱辰等横使回来,饰非妄语,矫诈百端,上惑宸聪,茍免罪戾。
臣以谓拱辰之罪,尤不可恕者有三:拱辰身为报聘之使,未致君命日,路由靴淀,却赴北朝饯送离筵。
坐位倒置,宾主不分,自取京酝,痛饮深夜,遂致宋选王士全等歌舞失仪,言词猥亵,盖因拱辰首为其非,此不可恕者一也。
拱辰赴会,至醉既违,宣卷吟诗,乃有「两朝信使休辞醉,皆得君王带笑看」之句,语同俳优,意涉讥刺,此不可恕者二也。
又风闻拱辰混同江赴筵日,辄当虏主亲弹胡琴送酒之礼,不能再三避让,返自誇诧,最为非仪,此不可恕者三也。
臣窃见近年以来臣僚出使违礼得罪者,如王琪遇疾狂乱,余靖作蕃语诗,刘沆闭门辞醉,韩综劝虏主,而陛下皆能以法黜之。
今若以拱辰等辱命之甚,用王琪等事体较之,则拱辰为重。
臣愚伏望陛下勿以拱辰为官尊,而屈朝廷之大法,失惩劝之深旨。
不然,则而今而后,复有入国臣僚,辱命失礼,奸纤巧诈甚于拱辰者,不知朝廷如何处之?
旬日以来,道涂汹汹,人情不平,愿陛下特发宸断,正拱辰之罪,严行黜降,以合中外之公议,幸甚幸甚!
礼官舞礼疏至和元年十月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七、《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五、《宋代蜀文辑存》卷七
臣伏见太常温成皇后葬礼,前谓之温成园,后谓之园陵;
宰臣刘沆前谓之监护使,后谓之园陵使
如闻此议皆出于礼官礼官前日是则今日非,今日是则前日非,必有一非于此矣。
而朝廷略不加问,使中外之共惑之也。
夫礼典素定,而不可轻变者也,礼官议论异同如此,是为礼官而以礼自舞者。
古之法吏舞文,而今世礼官舞礼,若不加诘问,恐朝廷典章寖寖弛坏而不可救也。
乞下臣章,问礼官前后同异状,以正中外之惑。
按:《宋会要辑稿》礼三七之六二(第二册第一三五○页)。又见同书礼三三之五(第二册第一二四○页)。
宰相谏官乞与辨明状嘉祐元年 北宋 · 马遵
 出处:全宋文卷九九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五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四
臣闻御史中丞张升累上殿论列,为赵抃等昨乞外任,奏章虽入,朝旨未从。
宰相刘沆独入文字,指言等朋党及罪恶条件,因此除出。
则是成命虽自朝廷,本意实由宰相,所以外议喧哗,皆谓宰相谏官,非厚诬也。
切观自古帝王皆以听忠为贤,拒谏为丑。
今频年出台官,非朝廷美政,损陛下圣德。
若因张升论列,特与辨明,四方闻之,皆知台官之出,非陛下本意。
正朝廷之体,全陛下之名,在此一举。
臣以当职,须合力言,为朝廷惜体,为陛下惜名,非特为诸臣而发之也。
臣无任区区纳忠之至。
陈旭不当除枢密副使治平二年五月 北宋 · 吕诲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续资治通鉴》卷六三
陛下厉精治道,左右前后,宜得正人赞襄密勿,以致隆平。
不意憸人复用,公议甚郁者。
当先朝任陈旭时,臣与唐介范师道赵抃王陶言其奸邪,不当置于二地。
封章交上,丑迹皆明。
外则近臣主张,内则宦官引援,韩琦极力为地,富弼依违不决。
凡论列半年,陈旭出知定州,臣等谪斥江外。
事既两罢,曲直不断,人言沸腾,遂成先帝之一失,臣愚愤懑痛惜者此也。
崇政殿奏对,奉承德音,谓旭有才,人或言其奸邪者。
不数日遽闻除命,岂有中外言其奸邪,明哲知而复用?
臣窃谓大臣极力引荐,陛下不得已而用之。
旭向来事迹,略举一二,上悟宸听,庶几异日明辨。
旭先为谏官,录问张彦方公事,减落情节,出其罪状,盖附宰臣刘沆,希奉贵妃,因缘徼倖。
仍多与内臣交结。
王世宁联妻族之亲,因而朋附,遂得进用。
知开封府史志聪家人不还赵卖屋业价钱,私志聪而沮,人不平之。
亲从官踰越皇城事,徇内省都知请求,一切不问。
此迹状明著,众所知者,馀不复殚论。
臣辄思一事于体未安者,世宁之妻李氏,本在宫中,先帝命适世宁,亦领内省要职。
旭居枢府,掌握重权,势雄内外,岂得为便?
众人之情,颇为骇动,臣焉敢缄默,欺蔽朝廷?
唯冀清衷更赐沈虑,旭之进退,系于宸断。
乞褒显范镇首倡建储之功奏元祐元年二月丁卯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五、《续资治通鉴》卷七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窃见光禄大夫致仕范镇往在仁宗朝常为谏官,是时,仁宗皇帝春秋渐高,国嗣未立,中外臣庶咸以为忧。
率先群臣,首倡大议,择宗室之贤预建储副,以安国本。
凡上章者十九,《贻执政书》者二,献《大合祭赋》者一,所言忠切,至忘其身。
言未见用,则乞罢谏职,又乞放归田里,又乞降知小州。
知杂御史,又固辞不受,惟以安宗社稷为忧。
自此大臣始继有论奏。
英宗皇帝遂自藩邸入继大统
先帝追录忠信,如文彦博富弼,皆身被褒宠,赏延其嗣,刘沆王尧臣虽已殁,犹推恩官其子,而恩赏独不及
之为人忠实静默,未尝以此事语人,人亦莫为言者。
颜渊之无伐善,介子推之不言禄,皆有焉。
臣窃伤抱大忠,发大计,当先帝褒叙忠勋,遗不见录;
遭遇陛下惟新之政,耆旧退废之人毕见收采,而老矣,不及于用。
伏望圣慈,察先识首议,有劳宗社,特降明诏,褒显厥功。
使天下知朝廷之行信赏,虽久而不废;
人臣之抱忠计,虽隐而必录。
足使为善者劝,上助风化。
端明殿学士银青光禄大夫致仕柱国蜀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六百户食实封五百户赠右金紫光禄大夫忠文范公神道碑 北宋 · 韩维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一、《南阳集》卷三○
元祐三年闰十二月癸卯端明殿学士银青光禄大夫致仕范公薨于颍昌府私第之正寝。
讣闻,辍视朝一日,赠右金紫光禄大夫
谥曰忠文
公讳字景仁
其先长安人,六世祖始葬成都之华阳
皇考讳度,赠开府仪同三司
妣李氏,赠荣国太夫人
庞氏,赠昌国太夫人
开府以文行,为蜀守张咏所知。
有子三人,公其季也。
薛奎守蜀,召置门下,时年十八,与语,大奇之。
还朝,或问入蜀所得,曰:「得一士,异时当以文学节行为世名臣」。
故相宋庠与弟祁一见公,称之,祁与为布衣交。
进士,礼部奏名第一。
前此殿廷唱第过三人,则礼部第一者必抗声祈恩,必擢上第。
公得乙科,拜敕而还,初无一言,自是士人始以自陈为耻。
释褐为新安主簿
宋绶留守西京,召入国子监,使教诸生
秩满,表为东监直讲
参知政事王举正荐,召试学士院,除馆阁校勘,充编修《唐书》官。
宰相庞籍言公有异材,不求进取,特除直秘阁,为开封府推官
擢拜起居舍人知谏院,兼管勾国子监
上疏论民力困弊,请约官吏兵之数,酌取其中,岁为常度。
以赋入十:七给其用,储其三以备非常。
又言:「古者冢宰制国用,唐以宰相盐铁转运使,或判户部度支
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
故财已匮而枢密益兵无穷,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
请使中书枢密通知兵民财利,与三司同制国用」。
温成皇后葬,太常议礼,前谓之园,后谓之陵。
宰相刘沆前为监护使,后为园陵使
公言:「尝闻法吏舞法矣,未闻礼官舞礼也。
请诘前后异议状」。
时有诏:凡由内降不如律令者,令所属执奏。
未及一月,而内臣无故改官者五六人。
公乞正大臣不奉诏之罪。
石全斌以护温成葬除观察使,凡护葬事者,皆迁内官
公言:「章献、章懿、章惠三太后之葬,推恩皆无此比。
乞追还全斌等诰敕」。
文彦博富弼入相,诏百官郊迎。
两制不得诣宰相私第,百官不得闻见。
公言:「隆之以虚礼,不若待之以至诚。
乞罢郊迎而除谒禁」。
奏减任子及令宗室属疏者补外,虽不即行,至熙宁初,卒如公议。
神宗性宽仁,言事者多务讦直,或诬人阴私,公独引大体,略细故。
御史劾奏宰相陈执中嬖妾笞杀婢,欲以逐执中,而未得也。
又继言执中有禽兽行,以必其言之行。
公独论:「今阴阳不和,百姓困穷,执中当任其咎。
御史乃以不可名之大恶加宰相,即朝廷听之,非所以重国体,厚风化也」。
御史怒,共劾公阿附宰相
公挺然不顾,以排众论。
识者谓嬖妾笞杀婢,执中实使笞之,于法为轻,所言大恶,理难验白,不可以空言疑罪谪宰相
公所言深得谏臣之体。
仁宗即位三十五年,未有继嗣,嘉祐初,不豫,中外惴恐。
公独奋曰:「天下事有大于此乎」?
即上疏曰:「太祖舍其子而立弟,此天下之大公也。
周王薨,真宗室子养之宫中,国家之大虑也。
愿陛下以太祖真宗故事,择宗室贤者,异其礼秩而试养宫中,以系天下心」。
章十九上,其言危切,闻者莫不股栗。
因阖门待罪。
会除御史知杂事,公以言不从不受,乃罢知谏院,改集贤殿修撰、判刑狱,同修起居注,除知制诰
其后英宗进位皇嗣,纂承大统,实自公发之。
翰林学士,充史馆修撰,除右谏议大夫
英宗即位,迁给事中,充大行皇帝山陵礼仪使
坐误迁宰相官,除翰林侍读学士
未几,复入翰林
书奏追尊濮安懿王,下两府议,以为宜称皇伯,非执政意,令理官检详典故以闻。
判太常寺,率礼官上言:「凡称帝号及若皇考,立寝庙,论昭穆,皆非是」。
于是具列仪制及汉儒论议奏之。
翰林侍读学士出知陈州,会岁饥,至,发库廪三万贯石以贷,陈人德之。
神宗即位,迁礼部侍郎,召还,复为翰林学士,兼侍读群牧使勾当三班院
《实录》书成,迁户部侍郎知通银台司
公言:「故事,门下封驳制敕,省审章奏,纠举违滞,著于所授敕。
其后旋刊去,职司寖废。
请复旧制」。
从之。
纠察在京刑狱
王安石始变更法令,改常平为青苗,公上疏曰:「常平之法始于汉之盛时,视谷贵贱发敛,以及于宋,最为近古,不可改。
且陛下疾富民多取而行之,亦与五十步笑百步何异?
今有两人坐市贸易,一人故下其直以相倾夺,则人皆知恶之。
奈何经国计而行市道之所恶乎」?
疏三上,不报,至与安石互争论于上前。
韩琦上书论新法非便,安石令送条例司驳其议;
谏官李常乞罢青苗钱法,诏命常分析。
公皆封还其诏,诏五下,公执如初。
司马光枢密副使以言不用,不肯就职,上疏辞免。
公再封还之。
上知公不可夺,以诏自内出,不由门下。
公自劾:「由臣不才,使陛下废法,实臣失职」。
解银台司,许之。
诏举谏官,公以苏轼应诏,而御史知杂谢景温弹奏罪。
孔文仲应贤良。
文仲对策,言新法之害。
安石怒,罢遣还里。
公上疏争之,不报。
时公年六十三矣,即上疏曰:「言不行,无颜复立圣朝,请致仕」。
疏五上,最后言安石以喜怒赏罚,曰:「陛下有纳谏之资,大臣进拒谏之计;
陛下有爱民之性,大臣用残民之法」。
安石大怒,自草制,极口诋公。
翰林学士,以原官致仕,议者不以少公而罪安石焉。
公既罢归,惟读书赋诗自娱。
客至,辄置酒尽欢。
或劝其谢客杜门,曰:「死生祸福,天也。
吾其如天何」?
官制行,改正议大夫
今上即位,迁光禄大夫
韩维上言:仁宗朝首开建储之议,顾命大臣继有论奏,先帝追录其言存没,皆褒赠。
公未尝以语人,人亦莫为言者,虽颜子无伐善,介之推不言禄,不能过也。
悉以其十九疏上之,拜端明殿学士,特诏长子清平县百揆改承务郎
且起公兼侍读提举中太一宫。
公固辞不起,改提举嵩山崇福宫
数月复告老,进银青光禄大夫致仕。
元丰三年神宗诏公与刘几定乐曰:「定乐当先正律,乞访求真以定黄钟律」。
即用李照乐加四清声而奏。
乐成,诏罢局,赐赉有加。
公谢曰:「此刘几功也,臣何与焉」?
及致仕,请太府铜造钟律斛等器上之,比李照乐下一律有奇。
时二圣御延和殿同观,赐诏嘉奖,命付太常
会公薨,不果行,享年八十一。
公清直夷坦,遇人以诚。
恭俭寡言,终日危坐,未尝跛倚。
平生不道人过失。
及在上前论议,争大体,决是非,色温而词确,不少回屈。
荫补先族人而后子弟。
乡有不克婚葬者,辄为主之。
兄镃卒,无子。
闻其有遗腹子在外,求之二年,乃得,曰:「吾兄异于人者,四乳。
是儿亦必然」。
已而果然,名曰百常,以公荫。
今为承议郎
少受学于乡先生庞直温,直温之子卒于京师,公娶其女为孙妇,养其妻子终身。
其学本于六经,口不道佛、老、申、韩之说。
其为文章温润简洁,如其为人。
与修《唐书》、《仁宗实录》、《玉牒》、《日历》、《类篇》。
契丹高丽皆知诵公文赋。
少时尝赋「长啸却胡骑」,及奉使契丹,敌相谓曰:「此长啸公也」。
有《文集》一百卷,《谏垣集》十卷,《内制集》三十卷,《外制集》十卷,《正书》三卷,《乐书》三卷,《国朝韵对》三卷,《国朝事始》一卷,《东斋记事》十卷,《刀笔》八卷。
积勋至柱国,累封蜀郡开国公
娶张氏,追封清河郡君
再娶李氏,封长安郡君
子男五人:长曰燕孙,未名而卒;
次百揆,今为左奉议郎通判汝州
次百嘉,承务郎
次百岁,太康主簿
并先公卒。
次百虑,承务郎
女一人,尝适右司吴安诗而卒。
孙男十人,孙女六人,曾孙女三人。
公晚家于颍昌府,其薨也,遂葬于汝州襄城县安乡推贤里,以夫人李氏祔,实元祐四年八月己未也。
予少诵公之文章以为师,长慕公之行义以为友。
晚同里巷,出并舆,燕同席,周旋游处,且十年。
然后又知文章之美,行义之高,特公之馀事。
于其铭也,略其细而著其尤章章者云。
铭曰:
□□□□,自天降衷。
□□□□,斯德之充。
又溥以文,君子之风。
畴其若兹,范姓蜀公。
公生下国,怀道而东。
振藻天庭,其文加雄。
不矜其词,允蹈以躬。
乃升谏垣,启帝之聪。
乃践翰林,为时所,言人之难,举国之重。
不为威屈,不以利动。
乐有未正,礼有未中。
公以为忧,或纠或讽。
委位遗荣,曾不旋顾。
晚非其好,谢事而去。
清池华屋,来燕来处。
衔觞赋诗,笑傲仰俯。
逍遥以终,无愧无惧。
我铭其德,以表新墓。
后有仕者,视公为矩。
题下原注:「见范氏所藏石本。」
黄河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曾子固集》卷一○
知今者莫若考古,知古者莫若师经
者,万世之法也。
自教学废而经术不盛行于天下,言理者舍而各师其意,此后世之患也。
若治水之说亦有焉,昔是之时,水害遍于中国,尧能得禹之材而属任之,禹能知水之性而顺导之,然后水之害熄。
其法之可见者,《禹贡》是也。
自禹功立而更三代千有馀年无水害。
周定王之时,河始徙禹之迹,自此水之为中国害者特河耳。
汉以来言治河者众矣。
齐人延年则以谓宜出之匈奴
许商韩牧则以谓宜复其故道。
田鼢谷永则以谓宜属之天事。
关并贾让则以谓宜弃水冲之地以肆其行,穿溉漕之渠以短其势。
王横则以谓宜徙之宽平。
王延则以谓宜为堤防。
平当则以谓堤防不可以为固。
张戎则以谓宜弛灌溉之防,使水得自去。
数说者各异,然未尝知图患者莫若究其原,究原者莫若求之,求者莫若《禹贡》之可信,而各率私意,次进其说,故考之而无本,推之而难行,此舍经之害也。
方汉之时,经术虽不盛行于天下,然学者犹不尽废,而害已然。
至今千有馀年,言者益少矣,决事者用私见耳。
故明策以谓《禹贡》之学久废,而以访问于学者,此可谓于千载之论中其所大蔽,当今之务明其所大本也。
夫《书》称五行,水曰润下,则就下者水之性也。
禹知其然而治之,欲使顺其归。
盖地之形,雍州高而兖、冀下,故其有事也,始兖、冀而终于雍,此高下先后之异也。
天下至广,百川至众矣,使小水皆致其力,则功有所不逮而日有所不给也。
故治江之道,使之顺则河、潜皆得合而行;
治河之道,使之顺则漳、滏皆得附而泄。
它水皆然。
故用力少而败功多,用日近而见效远。
故所谓治其大而小者从之,能知其要者也。
曰江、曰淮、曰河、曰济,经渎之所最大而施功之所最多,此其名之尤章章可见者也。
计其力则州十有二师,九州当二十七万人,计其日则四年而毕,此用力多少之数也。
夫禹之于水,知其地形高下、所治先后,又知其法之要,又能审其名,揆其功,定计于此,然后施功于彼,此所以能去水之败也。
宋兴,百川循道,为败者不过于河,兴国之间防村之决为尤甚。
当此之时,劳十万之众,然后复理,天子为赋诗比《瓠子》之歌。
胡、商胡再决,自天子大臣谋救讲利害之勤矣,明策访《禹贡》之法于学者,必将要之可行。
夫古今之变虽殊然也,形之高下不易,至于明其所治之先后小大与其法之要,而辨其名、审其用人之多少,定计于此,然后施功于彼,则禹之迹有不得尽循,禹之法有不得而改也,在详酌而法之耳。
太子宾客致仕公神道碑铭熙宁九年八月1076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五、《元丰类稿》卷四七、《曾文定公集》卷一六 创作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太子宾客致仕公既葬,其孤聃与其宗亲属人谋曰:公殁,所以原大追功,既有太史之状,幽宅之铭,维墓道有碑,可以明著公之休德遗泽,章视万世,以假宠陈氏之子孙于无穷。
而其辞未立,于谊谓何?
乃相与来请于余。
余辞不能,既不获,乃论具公胄出位序行治之实,以为碑辞,而属之以铭。
其辞曰:惟陈氏,其先虞舜之后,封于陈。
春秋时陈灭入楚,其子孙以国为氏,世为显姓,见于记录
至公之先,始家南康军星子
至公,又家江州德化
曰知脱三字,公曾祖考也。
曰彦璩,公祖考也。
曰累赠礼部尚书俊,公考也。
公讳巽,字公顺祥符八年进士及第,历常州团练推官
盗有弃财走者,公以谓不应死,通判不肯用公言。
是时,公起家少年,及遇事坚争,不可夺其守,老吏皆惊,盗卒得不死。
尚书忧去位,服除,补武安军节度推官
侍御史李偕守武安,事倚公决,州赖以治。
转运使陈从易以公为材,狱有久不决者,皆属公治之。
凡治二十四狱,人皆服其平。
以皇妣嘉兴郡太君冯氏忧去位。
服除,补岳州军事判官,举监潭州米仓。
天圣初潭州茶课视景德亏十之六,公谨于绳吏,而果于去民之所素不便者,视旧课岁增九百万斤。
用荐者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吉州庐陵县。
庐陵人喜斗讼,械系常充县庭。
公除其害政者,人心大变,月馀,囹圄空虚,而人自得田里之閒。
枢密副使姜遵尝为庐陵,民便之,至是,有「前姜后陈」之谚。
移知资州资阳县,迁秘书丞
用荐者通判戎州州将武人,以州任属公,民夷允附,政以大和。
太常博士尚书屯田员外郎通判潭州
溪洞诸蛮犯约,知州事刘夔刘沆继出行边
公实总州任,内修民事,外奉师费,凡输粟帛金钱四十有八万,兵械称之,用足于军,而赋役不加于民。
荆南王居白岳州滕宗谅湖南部使,凡十有二人,请即用公为转运判官
转运判官废,故不行。
都官员外郎,知抚州,恩信行部中,奸强扰服,贫细得其职。
职方员外郎,明堂恩迁屯田郎中,赐服金紫。
去,知安州,以宽静顺其俗,教民通沟洫,趋农桑。
都官郎中,知蜀州,大兴学校。
职方郎中太常少卿、知蕲州
居半岁,以目疾请老,迁光禄卿致仕,始家江州
英宗即位,迁秘书监
今上即位,迁太子宾客
公少长闾巷,能自感发,强志力学。
进士,一出遂收其科。
为吏明悟敏捷,见义敢为,不少屈以求合。
从事于州郡,久之不进,而其志弥厉。
其治,于恶人无所贷,至其过失,则无所不容,而于善人,惟恐失其所也。
遇人豁然,不为畦疃
于其所长,未尝不荐藉成就之。
于其急难与贫不能自存者,未尝不赈而助之。
公既好学,至于声音星历之伎,无所不知。
及退而自休,日使家人诵书,常数千言,危坐听之,未尝有倦色。
江于东南为水陆之冲,宾客日凑,公广于招纳,与之酾酒高会,弹琴赋诗,曰:「是足以佚吾老也」。
及间而言天下之事,于其是非得失之际,慨然奋励,少者有所不能及,闻其言者,莫不壮其意。
少客京师,有欲教公以化黄金者,公辞不受,教公以寡欲,乃受而行之。
盖出事天子四十有八年,退老于家又十有五年,年八十馀,饮食倍人,仪状甚伟,声音满堂,进拜公于前者,不知其已老也。
前终十馀年,自为冢于南康军星子县白鹿原,距尚书之兆千有八百步,棺椁衣衾,皆豫自制。
属疾至终,容止如常。
遗言里中亲疏,各尽其意。
享年八十有五,殁于熙宁九年五月壬申,葬以是年八月壬寅
累阶至朝散大夫,勋至上柱国,封至颍川郡开国侯食邑至一千二百户。
娶张氏,尚书屯田员外郎诩之女,封清河县君
再娶王氏,尚书都官员外郎告之女,封同安郡君
子男二人,曰耆,太庙室长,有易疾。
次即聃也,守江州瑞昌县主簿
女五人,嫁太常博士文劝、进士吴骘、光禄寺丞曾轸、进士陶舜仪、吉州庐陵主簿薛缝。
孙男一人,曰瑰;
女三人。
承德袭教,能世其家者也。
铭曰:
允穆陈公,学繇自力。
收科于少,其髦维特。
于陪于贰,懿其壮画。
于附于颛,焯其伟绩。
驱之磔之,于其蝥贼。
膏之妪之,于其黍稷。
彼疾而驰,我徐不亟。
宁无尔谐,不渝我则。
于郎于卿,进皆以序。
疾集于微,乃谢而去。
乃长书省,乃宾宫朝。
宠则日跻,身焉逍遥。
世狠而争,公裕有之。
世惴而持,公恬处之。
公有宾事,鼓瑟吹竽
公退燕私,左《诗》右《书》。
年则大耄,气盖坐人。
笑谈待终,曾不嚬呻。
有岿墓隧,丰碑螭首。
勒辞告休,尚慰尔后。
棣州防禦使郑州王仁旭博州防禦使沧州 北宋 · 郑獬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六二、《郧溪集》卷四
朕惟真宗皇帝以长辔远御,控服匈奴六十馀年,灌其烽燧而灭之,得善师不阵之术。
无棣东濒于海,北与敌境相踵,可谓兵车四冲之地也。
属兹谋帅,考之群公,咸曰莫如某者沈勇忠实,老于戎服,以属以疆埸之事,朕其俞哉。
夫安不忘战,治不弃兵,尔其驯吏士、谨斥堠,无恃彼之不来,而恃我有以待之,斯足以为善守者矣。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