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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端午帖子 其六 北宋 · 夏竦
七言绝句 押支韵
中闺正肃鸣环节,吉日爰逢采术时。
亿载繁禧同圣寿,百男鸿庆茂仙枝。
请兴武学庆历中1043年 北宋 · 胡瑗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群书考索》后集卷二九、《善教名臣安定先生言行录》卷一、《宋史纪事本末》卷三八、乾隆《通州志》卷二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顷岁吴育已建议兴武学,但官非其人,不久而废。
梅尧臣曾注《孙子》,大明深义;
孙复以下,皆明经旨;
臣曾任边陲,颇知武事。
若使梅尧臣兼隶武学,每日只讲《论语》,使知仁义忠孝之道,讲《孙》、《吴》,使知制胜禦敌之术,于武臣中选子孙有智略者三二百人教习之,则一二年必有成效。
臣已选《武学规矩》一卷进呈。
右正言直集贤院吴育三司户部判官 北宋 · 宋庠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九、《宋元宪集》卷二三
敕具官吴育:左右之曹,诸案为剧。
分赞使范,允归才举。
以尔言行偕敏,吏雅兼资。
濯缨谏垣,抱椠书府。
向籍声实,试予财烦。
操筹所更,奏刃弥熟。
宜居地版之佐,姑重计文之选。
可。
论入閤仪奏宝元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北宋 · 宋庠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一九、《梁溪漫志》卷三、《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之二八(第二册第一八五四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五、《九朝编年备要》卷一○、《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九、《宋史》卷二八四《宋庠传》、《楚纪》卷九、《续资治通鉴》卷四二
臣近因与宰臣进呈吴育文字,伏奉德音,询及入閤故事。
臣虽与诸臣等略陈梗概,然理有未详,退而讲求,敢此条悉。
夫入閤者,是唐家只日于紫宸殿受常朝之仪也。
谨按唐有大内,有大明宫
宫在大内之东北,世谓之东内,谓大内为西内。
高宗以后,天子多在大明宫
此宫制度尤为华备。
宫之正南门曰丹凤门,门内第一殿曰含元,至大朝会则御之。
对北第二殿曰宣政,谓之正衙,朔望大册拜则御之。
又对北第三殿曰紫宸,谓之上閤,亦曰内衙,只日常朝则御之。
据唐制,凡天子坐朝,必须立仗于正衙殿。
或乘舆止御紫宸,即唤正衙仗自宣政殿两门入,是谓东西閤门也。
若以国朝之制相为比况,则今之宣德门,唐丹凤门也;
大庆殿,唐含元殿也;
文德殿,唐宣政殿也;
紫宸殿,唐紫宸殿也。
今或欲求入閤本意,施于仪典,即须先立仗于文德之庭。
如天子止御紫宸,即唤仗自东西閤门入。
如此则差与旧仪相合。
但今之诸殿,比于唐制,南北不相对值,以此为殊耳。
故后来论议,因有未明。
又按唐自中叶以还,双日及非时大臣奏事,别开延英殿赐对,若今假日御崇政、延和是也。
乃知唐家每遇坐朝之日,即为入閤。
而叔世离乱,五朝草创,大昕之制更从易简,正衙立仗因而遂废。
其后或有行者,常人之所罕见,乃复谓之盛礼,甚不然也。
今之相传《入閤图》者,是官司记常朝之制,如閤门有《仪制敕》、《合班杂坐图》之类,何足为希阔之事哉?
唐开元旧礼,本无此制,至开宝中诸儒增附新礼,始载月朔入閤之仪,又以文德殿上閤,差舛尤甚。
盖当时编撰之士,讨求未至。
太宗朝儒臣张洎亦有论奏,颇为精洽。
臣伏恐朝廷他日修复正衙立仗,欲乞送付两制,使预加商榷,改正旧仪。
虽非要务,亦所以刊误文、备成式也。
范仲淹元昊书奏庆历元年 北宋 · 孙沔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五、《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三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二四、《右编》卷三五、嘉靖《宁夏新志》卷六
臣伏自前月以来,闻中外言贼使高延德持书延州,有归伏朝廷之意。
范仲淹以书谕之,令去僭号,方可纳欸。
仍闻大臣颇有异议,或言忠义可赏者,或言专命可戮者。
此数人皆平断天下事,何是非智识其相远悖如是?
又臣寮上言者,多相矛盾,窃恐众论纷挠,以致惑乱视听。
臣朝夕思之,未知孰得,今偶有所见。
贼情伪之计,原边臣得失之谋,其理有三,敢悉陈之,万一上合圣聪,亦愚人之极虑也。
一者以西陲蕃户,久来贸鬻羊马药物,岁数百万,至于米盐饮食,皆取资于内地。
贼背逆凡二年,谨察边方,禁绝交易。
彼又驱率斗战,杀害父子,量其蕃族怨望者众矣。
今忽来归顺者,盖知中国必未纳其奸谋,将绐其族类,必曰:「我为尔请和,通其有无,朝廷未允耳」。
此将以激怒其众,使为边患也。
二者近闻贼入寇泾原,骑十馀万,此亦虑我知其尽锐离于巢穴,而以别路攻其不备,故使延德伪来贡欸,而缓我鄜延一路之兵也。
三者范仲淹夙负时望,多士归慕,今处边任,得将士心,军民受赐,夷狄所闻。
贼未测其才谋,因用延德为反间,以谋挠我师,使疑而退黜之,贼得其计矣。
臣又谓仲淹移书,有利无害者三焉。
一者贼请归欸,以我不许为激众之谋。
仲淹答而许之,则贼之策不得行,此亦我权其利也。
二者贼以计缓我鄜延一路入攻之兵,则我本无深讨之策,虽其诈来之意,于边境之虑,亦无害也。
三者贼谋挠我师,而仲淹答其书,虽于军政无损,实亦自蹈危机。
今大臣果责其专命,或言其可斩者。
若有奸谋,深利此言,使贼知之,因致悖慢之言,伪为交结之意,起市虎拾尘之说,设并马草具之事,冀朝廷疑仲淹,而朋比有嫉害者从而媒糵之,大则受诛灭之罪,小则必窜逐其身,使国家一朝失贤,三军无帅,去边地之长城,开贼众之大路,此实可忧之甚者也。
臣又见前岁王德用被罪废黜,本其事发之因,亦由臣寮以谶记之言,形貌之肖,章奏交上,何止于三;
使曾参杀人之名,而不得自明也。
德用至公之节,得军中之情,有总统之望,为远人所知。
骤获忧疑,忽然废弃,使边鄙无大将,而朝廷终不敢起德用,岂非贼以密谋挟邪而中害良善也?
仲淹尽诚许国,立义忘躯,独处远徼,不顾危亡,求之品流,罕有伦拟。
在陛下圣哲,推其本心,令得尽节,则天下之幸也。
臣恐贼即设奸计,复答其书,矫陷仲淹,暗合臣说,则望陛下念之,以辩其诈,使贤材不为贼所欺逐,则夷狄亡灭可立俟矣。
或曰:蕃寇小丑,安有远图?
臣对曰:预备则无患,过虑则少失。
贼实欲归欸,料之虽过,于事无损。
即如前岁贼使六十馀人,峨冠变服,托以贡奉,宣言僭称之意,时宰执谋议,固无异术,但下诏削夺遣还。
而惟知制诰吴育上言,以圣朝太平既久,兵战不习,乞且因而抚之,然后备边练将,以议攻取为便。
当日柄臣皆诮其怯,今二年连陷将帅,覆没兵众,岂复可以小寇待之?
然欲行吴育之策而未能也。
仲淹以书移贼,自是阃外事宜,若贼因而归顺,亦国家军事之利,于朝廷有何累哉?
韩琦督战无功,败军杀将,尚不欲黜削,恐伤国体,况仲淹以计策,或有得失,且于事未有大过,岂宜辄加其罪?
谅陛下神机圣断,尽在策中,不待言而后知也。
臣与仲淹皆故旧深知,今论事之际,必尽公言、决安危之计,非爱憎之心也。
伏望陛下万机之暇,乙夜详览,幸甚。
权知开封府吴育解京府不允诏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六、《宋景文集》卷三二
吴育:省所上表,乞解京府,授侧近一郡,事具悉。
卿志力开济,饰之文敏。
京毂操决,号为详明
庶邦是则,繄乃之寄。
胡遽披请,愿去浩繁?
况具狱报论,即情甚细。
从宜报据,在职当言。
虽不果从,要之有守。
宜袪嫌虑,以副眷期。
懋哉夙夜,式永休誉。
所乞宜不允。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乞与吴育加一职名奏庆历八年四月 北宋 · 何郯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二、《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六四、《宋代蜀文辑存》卷六
朝廷新置紫宸殿学士文明殿学士,在资政殿大学士上,班列绝高,未尝轻授。
丁度既罢政,遂蒙特除,且兼侍读之职。
圣意良以二府大臣,于进退之间,务推恩礼。
窃见吴育去岁罢枢密副使,出知许州,不闻显过,止改给事中一官。
才业,于时少比,使居学士之列,适其宜也。
至今尚未蒙加一职名,恐于待旧臣之礼,殊未均一。
欲望存录旧德,比丁度例,加一职名,所冀均行宠数,敦奖材盓。
论陈留桥事乞黜御史王砺劄子庆历四年四月1044年4月18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四、《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臣伏睹朝廷近为王尧臣吴育等争陈留桥事,互说是非,陛下欲尽至公,特差台官定夺。
王砺小人,不能上副圣意,挟公徇私,妄将小事张皇,称王尧臣与豪民有情弊,诬奏慎钺令凶吏潜行杀害,及妄称真宗皇帝朝移桥不便,致民切齿等事。
及勘出事状,王尧臣元不曾受豪民请嘱,慎钺亦不曾令小吏潜行杀害,及据先朝日历内真宗皇帝亲谕王旦,为陈留桥损害舟船,特令修换。
證验得王砺所言,悉是虚妄,上惑圣听。
赖陛下圣明,慎于听断,不便轻信其言,别令吕觉根勘。
今既勘出事状,方明王砺不公。
伏以台宪之职,本要纠正纪纲,而但务挟私,欺罔天听,合行黜责。
其罪有四:一曰谤黩先朝圣政。
谨按日历书真宗皇帝亲谕王旦移桥一事,乃是先帝知民间利病,移得此桥为便。
史官书之,以彰圣政,为后世法。
王砺却称是真宗朝权臣受豪民献赂,移得此桥不便,民间至今切齿。
若如王砺所说,即是真宗误信权臣移桥,致民怨怒,乃是当时阙政。
今国史书桥便利,彰先帝圣政;
王砺言移桥不便,是先朝阙政。
臣不知国朝旧史可信,为复王砺之言可凭?
其虚妄谤黩之罪,可诛一也。
二曰中伤平人,使今后劳臣不劝。
臣见向前三司使不能擘画钱谷,至有强借豪民钱二十万贯,买天下官私物货,至税果菜之类,细碎刻剥。
尧臣三司,不闻过外诛求,而即今财用不至大阙。
亦闻南郊渐近,诸事亦稍有备。
当此窘迫乏用之时,而能使民不加赋,而国用粗足,亦可谓劳能之臣。
方当责其办事,今因移一桥小事,而王砺诬其与豪民有情,致兴大狱。
及至勘出,并无情弊。
王砺不恤朝廷事体,当此乏用之际,将能干事之臣因小事妄加伤害,其罪二也。
三曰诬奏平人为杀人贼。
台官言事许风闻者,谓耳目不及之事,即许风闻。
王砺目见慎钺所遣小吏别无武勇,又无器仗,而称其有杀害之心。
及至勘出,并无迹状,其罪三也。
四曰挟私希旨。
初,朝廷本为省、府互争,别选不干碍官定夺。
王砺吴育是举主,即合自陈,乞别差官,岂可谤黩先朝,希合举主?
慎钺尧臣所举,感惠必深,今吴育举,岂不怀感?
吴育王尧臣本无怨恨,各为论列本司公事,所见异同,乃是常事。
王砺小人,妄思迎合,张皇欺诳,其罪四也。
王砺谤黩先朝圣政之罪若不重责,则无以彰陛下孝治之明;
中伤尧臣若不重责,则使劳能之臣不能安心展效;
其诬奏慎钺遣吏杀害及挟私迎合举主之罪若不重责,则今后小人恣情妄作,狱讼必多。
事系朝廷之体,臣忝谏诤,不可不言。
王砺,伏乞重行贬黜。
取进止。
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吏部尚书正肃吴公墓志铭1059年1月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四、《欧阳文忠公集》卷三二、《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八、康熙《开封府志》卷一七、乾隆《新郑县志》卷二五、光绪《续浦城县志》卷三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嘉祐四年十一月丁未资政殿大学士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左丞知河南府西京留守司上柱国渤海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八百户、食实封八百户、赠吏部尚书谥曰正肃吴公,葬于郑州新郑崇义乡朝村之原。
吴氏世为建安人,自高、曾以来皆葬建州浦城,至公始葬其皇考于新郑
公讳字春卿
为人明敏劲果,彊学博辩。
能自忖度,不可,守不发,已发莫能屈夺。
天圣中,与其弟京、方俱举进士,试礼部为第一,遂中甲科,而京、方皆及第。
当第时,吴氏兄弟名闻天下。
公初以大理评事临安诸暨二县,迁本寺丞襄城县
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策入三等。
著作佐郎直集贤院通判苏州同知太常礼院三司户部度支判官知谏院修起居注知制诰,判太常大理二寺,吏部流内铨史馆修撰
累迁起居舍人,为翰林学士
久之,迁礼部郎中,以学士知开封府
公为政简严,所至,民乐其不扰,去虽久,愈思之。
初,秦悼王汝州界中,其后子孙当从葬者,与其岁时上冢者不绝,故宗室、宦官常往来为州县患。
公在襄城,每裁折之。
宗室、宦官怒,或夜半叩县门,索牛驾车以动之,公辄不应,及旦,徐告曰:「牛不可得也」。
由是宗室、宦官曰:「此不可为也」。
凡过其县者,不敢以鹰犬犯民田,至他境矣,然后敢纵猎。
其治开封,尤先豪猾,曰:「吾何有以及斯人?
去其为害者而已」。
居数日,发大奸吏一人,流于岭外,一府股栗。
又得巨盗积赃万九千缗,狱具而辄再变,众疑以为冤。
天子为遣他吏按之,卒伏法。
由是京师肃清。
方元昊叛河西契丹亦乘间隳盟,朝廷多故,公数言事,献计画。
自元昊初遣使上书,有不顺语,朝廷亟命将出师,而群臣争言竖子即可诛灭。
独公以谓元昊虽名藩臣,而实夷狄,其服叛荒忽不常,宜示以不足责,外置之。
且其已僭名号,誇其人,势必不能自削,以取羞种落,第可因之赐号若国主者,且故事也,彼得其欲,宜不肯妄动。
然时方锐意于必讨,故皆以公言为不然。
其后师久无功,而元昊亦归过自新,天子为除其罪,卒以为夏国主。
由是议者始悔不用公言而虚弊中国。
公在开封,数以职事辨争,或有不得,则辄请引去,天子惜之。
庆历五年正月,以为谏议大夫枢密副使
三月,拜参知政事
贾丞相争事上前,上之左右与殿中人皆恐色变,公论辩不已,既而曰:「臣所争者,职也。
顾力不能胜矣,愿罢臣职,不敢争」。
上顾公直,乃复以为枢密副使
居岁馀,大旱,贾丞相罢去。
御史中丞高若讷用《洪范》言大臣廷争为不肃,故雨不时若。
因并罢公,以给事中许州,又知蔡州
州故多盗,公按令,为民立伍保而简其法,民便安之,盗贼为息。
京师有告妖贼千人聚确山者,上遣中贵人驰至蔡,以名捕者十人。
使者欲得兵自往取之,公曰:「使者欲藉兵立威?
欲得妖人以还报也」?
使者曰:「欲得妖人尔」。
公曰:「吾在此,虽不敏,然聚千人于境内,安得不知?
使信有之,今以兵往,是趣其为乱也。
此不过乡人相聚为佛事,以利钱财尔,一弓手召之,可致也」。
乃馆使者,日与之饮酒,而密遣人召十人者,皆至,送京师,告者果伏辜。
资政殿学士,徙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又徙陕府
礼部侍郎,徙永兴军
丁父忧,去官。
起复,恳请终丧。
服除,加拜翰林侍读学士,且召之。
公辞以疾,上恻然,遣使者存问,赐以名药,遂以知汝州
居久之,又辞以疾,即以为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守司御史台
疾少间,复知陕府,加拜资政殿大学士
自公罢去,上数为大臣言吴某刚正可用,每召之,辄以疾不至,于是召还,始侍讲禁中,判通进银台司尚书都省
明年,拜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判延州
庞丞相经略河东,与夏人争麟州界,亟筑栅于白草。
公以谓约不先定而亟城,必生事,遽以利害牒河东,移书庞公,且奏疏论之,皆不报。
已而夏人果犯边,杀骁将郭恩,而庞丞相与其将校十数人皆以此得罪,麟、府遂警。
既而公复以疾辞不任边事,且求解宣徽使,乃复以为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知河中府,遂徙河南
公前在河南,踰月而去,河南人思之,闻其复来,皆欢呼逆于路,惟恐后。
其卒也,皆聚哭。
公享年五十有五,以嘉祐三年四月十五日卒于位,诏辍朝一日。
曾祖讳进忠,赠太师
妣陈氏,吴国太夫人
祖讳谅,赠中书令
妣葛氏,越国太夫人
父讳待问,官至礼部侍郎,赠太保
妣李氏,楚国太夫人
娶王氏,太原郡夫人
子男十人:安度、安矩、安素,皆太常寺太祝
安常大理评事
安正、安本、安序,皆秘书省正字
安厚,太常寺奉礼郎
安宪、安节未仕。
女三人:长适集贤校理韩宗彦,次适著作佐郎庞元英,皆早卒;
次适光禄寺丞任逸。
公在二府时,太保公以列卿奉朝请,父子在廷,士大夫以为荣。
而公踧踖不安,自言子班父前,非所以示人以法,顾不敢以人子私,乱朝廷之制,愿得罢去,不听。
天子数推恩群臣子弟,公每先及宗族疏远者,至公之卒,子孙未官者七人。
有文集五十卷,尤长于论议。
铭曰:
显允吴公,有家于闽。
自公皇考,卜兹新原。
厚壤深泉,乐其宽闲。
今公其从,公志之安。
公昔尚少,始来京师
挟其二季,名发声驰。
乃赐之策,以承帝问。
语惊于廷,有伟其论。
乃登侍从,乃任大臣。
出入险夷,周旋屈伸。
公所策事,先其利害。
初有不从,后无不悔。
公于临政,简以便人。
人失而思,愈久弥新。
帝曰廷臣,汝刚而直。
来汝予用,断余不惑。
公曰臣愚。
负薪之忧。
帝为咨嗟,公其少休。
优以本邦,宠其秩禄。
尚冀公来,公卒不复。
史臣考德,作铭幽宅。
朱寀馆阁职名劄子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九、《乐全集》卷三○
臣等昨奉敕差赴秘阁,考试制举人等,内有应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国子监直讲朱寀,所试六论,考中第四等下。
据旧例,阁试第四等下并预廷对,止因景祐中年第四等人数稍多,报罢之,以此朱寀承近例不得召试。
臣等看详所试六论,其文学理致,亦深可观采。
钱明逸对策登科,亦是第四等次,物议于颇称遗才。
兼其人履行端确,经术该明,先著撰《春秋指归》,辨析三《传》疑义,辞旨精通,有裨儒林之说。
臣等今取索到上件《春秋指归》一十二卷,谨具进呈。
伏望圣慈俯回睿览,特赐召试,置之馆阁,庶广得人之路,上副求贤之意。
候进止。
庆历三年太常丞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知谏院臣张某,右正言知制诰杨察右正言知制诰吴育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贾昌朝劄子,
宣德郎监察御史判三司度支勾院骑都尉赐绯鱼袋蔡君墓志铭(并序 庆历五年十月1045年10月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六、《乐全集》卷三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君讳禀,字淳之,世本洛阳人
曾王考绾,为莱州胶水九年不代,终于官,政有遗爱,子孙因家焉。
王考邻、考元卿,并以文行称山东,乡老宾兴而不登仕
君之从父兄文忠公齐践扬二府,襚典及三代,故胶水太保,王考赠太傅
逮君升朝,得追褒一庙,赠考大理寺丞
君少孤,力学自立。
文忠在禁掖,任君补蜀郡导江主簿,再调管城
荐君材者章交公车。
秩满,得见擢卫尉丞
更从进士举,一上中第,换光禄
计司奏,掌无为军筦榷。
著作佐郎
上方图讲治要,思进天下士,访古今之术,发几微之虑,乃用六科,以取贤者能者。
君应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召试秘阁,名在选中。
已而更报罢,遂出通判滑州,改秘书丞
明年戎不虔,朝廷议问罪,君述《通志论》十五篇,陈讨伐之策、备禦之要,指明逆顺成败之理甚精悉,翰林王公尧臣表上之,繇是擢守奉天,就迁太常博士
北人来渝平,君复揣摩事情,绪前编以献,优诏褒答。
时公卿多言君有将帅材,可使治戎。
驿召至丞相府,使言其志,君自以儒业进,固让得免。
引谒便坐,赐五品服,改沿边榷盐使
才至部,除开封府推官,会别事下,令参知政事吴公育文中御史者,吴公以君应诏,遂召为御史
于是京西多盗,至入州县,吏不能制,汝、汉间骚然,诏君乘传捕逐。
至则设方略,明赏罚,击除略尽,民以安业
还台,兼判三司度支勾院
庆历五年持节迓送北使,到都四日,以孟夏癸卯卒于私第,年四十四。
举朝士大夫莫不嗟惜,天子悯然,特录其孤大年为郊社斋郎,非常例也。
其配张氏,工部郎中之女,封某县君
生三子二女。
是冬,君二弟亶、交奉君之丧,自京师归葬青州某县某里,窆用十月九日
君器姿魁硕,议论闳博,其为人彊毅,能刻意自勉,所好必学,所学必成,所成必精,慨然将推是以致功名,盖其志虑远矣。
初,文忠公德望显重,门下多英俊,君年且三十而方以荫仕,内耻无以逮人者,文忠亦未之奇也。
辞诣导江,然而遣之,君奋曰:「丈夫处世,当碌碌如是邪」!
到官勇自锻砺,至忘寝食。
比三年更还,则于六艺百家之书,历代治乱之际,至于方技小说,罔不该贯。
文忠惊且喜,自是待之犹益者之友,其为彊敏有如此者。
凡所历官,率有风迹。
既为御史,敢言不避权要,数对论事,上心器之,有拔用意。
奄忽沦谢,卒莫展发,呜呼,非命也哉!
亶、交造余曰:「伯氏平时自言,知我者张安道尔。
窀穸之事,不可以无识也」。
呜呼!
文忠之视余犹子弟,则余于淳之义可知矣。
余故实知淳之者,是宜为铭。
铭曰:
嗟嗟乎!
淳之才余所知,命非余所知。
子何志之远,而年之促耶!
灵府之蕴兮,一莫得施。
年之促兮可奈何?
衔恨九泉兮无终期。
已而已而,为知子者之永悲!
起居舍人举官自代状1039年7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伏见右正言直集贤院吴育,学富识精,行醇德茂
陈三道之要,早膺举首之擢;
预七人之联,益见匪躬之操。
惟左右置史之重,有言动必书之法,须才而任,在选宜艰。
内度己能,诚知于不逮;
外稽公议,必谓于当仁。
愿回误恩,以进良士。
臣今举充自代。
干冒旒扆,
请序臣班于高若讷吴育之下奏至和元年九月戊辰 北宋 · 王拱辰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七、《宋会要辑稿》仪制三之二三(第二册第一八八三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一一四页
閤门以臣班观文资政殿学士之上。
高若讷吴育二府旧臣,望许依近例,外殿序臣班于其下。
范景仁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二四、《司马公文集》卷六七、《皇朝文鉴》卷一四九、《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九、《补续全蜀艺文志》卷三五
范景仁名镇益州华阳人
少举进士,善文赋,场屋师之。
为人和易修敕,故参知政事薛简肃公端明殿学士宋景文公,皆器重之。
国子监生贡院奏名,皆第一。
故事,殿廷唱第过三人,则为奏名之首者必抗声自陈以祈恩,虽考校在下,天子必擢寘上列。
吴春卿欧阳永叔之耿介,犹不免从众。
景仁独不然,左右与并立者屡趣之使自陈,景仁不应。
至七十九人始唱名及之,景仁出拜,退就列,讫无一言,众皆服其安恬。
自是始以自陈为耻,旧风遂绝。
释褐新安主簿,到官数旬,时宋宣献公留守西京,不欲使与下吏共劳辱,召置国子监,使教诸生
秩满,又荐于朝,为东监直讲
未几,宋景文公同修《唐书》。
又用参知政事王公荐,召试学士院
诗用「彩霓」字,学士沈约郊居赋》「雌霓连蜷」,读「霓」为入声,谓景仁为失韵。
由是除馆阁校勘,殊不知赋但取声律便美,非「霓」不可读为平声也。
当时有学者皆为景仁积郁,而景仁处之晏然,不自辩。
校勘四年,应迁校理
丞相庞公景仁有美才,不汲汲于进取,特除直秘阁
未几,以起居舍人知谏院
仁宗性宽仁,言事者竞为激讦以采名,或缘爱憎,污人以帷箔不可明之事。
景仁独引大体,自非关朝廷安危,系生民利病,皆阔略不言。
陈恭公为相,嬖妾张氏笞杀婢,御史劾奏,欲逐去之,不能得,乃诬之云私其女。
景仁上言:「朝廷设台谏官,使之除谗慝也。
审如御史所言,则执中可斩。
如其不然,御史亦可斩」。
御史怒,共劾景仁以为阿附宰相
景仁不顾,力为辨其不然,深救当时之弊,识者韪之。
仁宗即位三十五年,未有继嗣。
嘉祐初暴得疾,旬日不知人,中外大小之臣无不寒心,而畏避嫌疑,相倚仗莫敢发言。
景仁独奋曰:「天下事尚有大于此者乎,舍此不言,顾惟抉擿细微以塞职,是真负国,吾不忍也」。
即上言:「太祖舍其子而立太宗
周王既薨,真宗取宗室子养之宫中。
陛下宜为宗庙社稷计,早择宗室贤者,优其礼数,试之以政,与图天下之事,以系天下人心」。
章累上,寝不报。
景仁因阖门家居,自求诛谴。
执政或谕以柰何效干名希进之人,景仁执政书,言:「继嗣不定,将有急兵义当死朝廷之刑,不可死乱兵之下。
此乃择死之时,尚安暇顾干名希进之嫌,而不为去就之决哉」!
又奏称:「臣窃原大臣之意,恐行之而事有中变,故畏避而为容身之计也。
万一兵起,大臣家族首领顾不可保,其为身计亦已疏矣。
就使事有中变而死陛下之职,与其死于乱兵,不犹愈乎?
乞陛下以臣此章示大臣,使其自择死所」。
闻者为之股栗。
寻除兼侍御史知杂事
景仁固辞不受,乞解言职,就散地。
执政复谕以上之不豫,诸大臣亦尝建此策,今奸言已入,为之甚难。
景仁复上执政书云:「但当论事之是非,不当问其难易。
况事早则济,缓则不及。
此圣贤所以贵机会也。
诸公谓今日难于前日,安知它日不难于今日乎?
谓今日奸言已入不可弭,他日可弭乎」?
凡见上面陈者三,奏章者十有七,朝廷不能夺,乃罢谏职,改集贤殿修撰
顷之,拜知制诰,迁翰林学士
英宗即位中书奏请追尊濮安懿王,事下两制议,以为宜称皇伯,高官大国,极其尊荣。
大迕执政意,更下尚书省,集百官议之,意朝士必有迎合者。
既而台谏争上言:「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
今陛下既为仁宗后,若复推尊濮王,是贰统也。
殆非所以报仁宗之盛德」。
众论鼎沸,执政欲缓其事,乃下诏罢百官集议,曰:「当令礼官检详典礼以闻」。
景仁判太常寺,即具列为人后之礼及汉魏以来论议得失,悉奏之,与两制、台谏议合。
执政怒,召景仁诘责之,曰:「诏书云:当令检详
奈何遽列上邪」?
景仁曰:「有司得诏书,不敢稽留,即以闻,乃其职也,柰何更以为罪乎」?
宰相迁官,景仁当草制,坐失于考按,不合故事,加侍读学士,出知陈州
今上即位,复召还翰林
王介甫参知政事,置三司条例司,变更祖宗法令,专以聚歛为务,斥逐忠直,引进奸佞。
景仁上疏极言其不可,朝廷不报。
景仁时年六十三,因上言:「即不用臣言,臣无颜复居位食禄,愿听臣致仕」。
章累上,语益切直。
介甫大怒,自草制书,极口丑诋,使以本官户部侍郎致仕,凡所应得恩例,悉不之与。
于是当时在位者皆自愧,景仁名益重于天下。
介甫虽诋之深,人更以为荣焉。
景仁既退居,有园第在京师,专以读书赋诗自娱。
客至无贵贱,皆野服见之,不复报谢。
故人或为具召之,虽权贵不拒也,不召则不往见之。
或时乘兴出游,则无远近皆往。
尝乘篮舆归蜀,与亲旧乐饮,赈施其贫者,周览江山,穷其胜赏,期年然后返。
年益老而视听聪明,支体尤坚彊。
呜呼!
向使景仁枉道希世以得富贵,蒙屈辱,任忧患,岂有今日之乐邪?
然则景仁所失甚少,所得殊多矣。
《诗》云:「恺悌君子,神所劳矣」。
又曰:「乐只君子,遐不眉寿」。
景仁有焉。
客有问今世之勇于迂叟者,曰:「有范景仁者,其为勇,人莫之敌」。
客曰:「景仁长仅五尺,循循如不胜衣,奚其勇」?
曰:何哉,而所谓勇者?
而以瞋目裂眦、发上指冠、力曳九牛、气陵三军者为勇乎?
是恃匹夫之勇耳,勇于外者也。
景仁,勇于内者也。
唐宣宗以来,不欲闻人言立嗣,万一有言之者,辄切齿疾之,与倍畔无异。
景仁独唱言之,十馀章不已,视身与宗族如鸿毛。
后人见景仁无恙,而继为之者则有矣。
景仁者冒不测之渊,无勇者能之乎?
人之情孰不畏天子与执政
亲爱之至隆者,孰若父子?
执政欲尊天子之父,而景仁引古义以争之,无勇者能之乎?
禄与位皆人所贪,或老且病,前无可冀,犹恋恋不忍舍去。
景仁身已通显,有声望,视公相无跬步之远,以言不行,年六十三即拂衣归,终身不复起,无勇者能之乎?
凡人有所不能,而人或能之,无不服焉。
吕献可之先见,范景仁之勇决,皆余所不及也。
余心诚服之,故作《范景仁传》。
苏主簿夫人墓志铭治平三年作)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二六、《司马公文集》卷七六
治平三年夏苏府君终于京师,光往吊焉。
二孤哭且言曰:「某将奉先君之柩归葬于
人之祔也,同垄而异圹。
日者吾母夫人之葬也,未之铭,子为我铭其圹」。
光固辞不获命,因曰:「夫人之德,非异人所能知也,愿闻其略」。
二孤奉其事状,拜以授光。
光拜受,退而次之曰:夫人姓程氏,眉山人大理寺丞文应之女。
生十八年归苏氏。
程氏富,而苏氏极贫。
夫人入门,执妇职,孝恭勤俭,族人环视之,无丝毫鞅鞅骄倨可讥诃状,由是共贤之。
或谓夫人曰:「若父母非乏于财,以父母之爱,若求之,宜无不应者。
何为甘此蔬粝,独不可以一发言乎」?
夫人曰:「然,以我求于父母,诚无不可。
万一使人谓吾夫为求于人以活其妻子者,将若之何」?
卒不求。
时祖姑犹在堂,老而性严,家人过堂下,履错然有声,已畏获罪
独夫人能顺适其志,祖姑见之必说。
府君年二十七犹不学,一旦慨然谓夫人曰:「吾自视今犹可学,然家待我而生,学且废生,奈何」?
夫人曰:「我欲言之久矣,恶使子为因我而学者。
子茍有志,以生累我可也」。
即罄出服玩鬻之以治生,不数年遂为富家。
府君由是得专志于学,卒成大儒。
夫人喜读书,皆识其大义。
之幼也,夫人亲教之。
常戒曰:「汝读书勿效曹耦,止欲以书自名而已」。
每称引古人名节以励之曰:「汝果能死直道,吾无戚焉」。
已而二子同年登进士第,又同登贤良方正科目。
宋兴以来,唯故资政殿大学士吴公育与轼制策入三等,辙所对语,尤切直惊人。
繇夫人素勖之也。
若夫人者,可谓知爱其子矣。
始,夫人视其家财既有馀,乃叹曰:「是岂所谓福哉!
不已,且愚吾子孙」。
因求族姻之孤穷者,悉为嫁娶振业之。
乡人有急者,时亦赒焉。
比其没,家无一年之储。
夫人以嘉祐二年四月癸丑终于乡里,其年十一月庚子葬某地,年四十八。
轼登朝,追封武阳县君
凡生六子。
长男景山及三女皆早夭,幼女有夫人之风,能属文,年十九,既嫁而卒。
呜呼!
妇人柔顺足以睦其族,智能足以齐其家,斯已贤矣。
况如夫人,能开发辅导成就其夫、子,使皆以文学显重于天下,非识虑高绝,能如是乎?
古之人称有国有家者,其兴衰无不于闺门。
今于夫人,益见古人之可信也。
铭曰:
贫不以污其夫之名,富不以为其子之累。
知力学可以显其门,而直道可以荣于世。
勉夫教子,底于光大。
寿不充德,福宜施于后嗣。
累年告老恩旨未俞诏领祠宫遂还乡闬燕閒无事追省平生因成感事述怀诗五言一百韵示儿孙辈使知遭遇终始之意以代家训故言多不文 北宋 · 苏颂
我昔就学初,龆童齿未龀。
严亲念痴狂,小艺诱愚钝(自注:《大戴礼》曰:八岁就外傅,教小艺,履小节。)
始时授章句,次第教篇韵(自注:我生五岁,先公口授《孝经》、古今诗赋,皆成诵。又令从诸父教学,不数年而诵五经,习《尔雅》,知声律。)
蒙泉企层澜,覆篑期九仞。
十龄独侍行,千里赴朝觐。
靡依心向吴,能事躬在浚。
应门待宾客,睦族周分亲(自注:去声。)
虽免逃杖愆,犹虞裕蛊吝(自注:天圣中,先公服楚国太夫人丧外除,自维扬赴调,适值外祖龙图陈公出守馀杭,以先妣魏国太夫人久别,欲邀同行。时予十岁,独侍先公入都,会盛文肃公翰林,荐先公文馆,法当投进所业,使予管勾装写进卷及接待宾客。相过诸公皆一时之望,予获侍侧,颇蒙奖顾。时盛仲谟学士坐中试予以省题诗,予即时赋成,尤见赏激。)
十三从师友,群彦得亲近(自注:音附近之近。)
箕裘袭素风,兰芷渐腴润(自注:先公宰无锡日,即县厅西圃开学舍延诸生,郡进士华直温新安闵从先辈数人同结课。予时十三岁,与从叔宣甫山甫同砚席,预课试。后二年,先公通判洪州,又延乡先生君特讲书,予与诸父及临川蔡元道元翰昆弟皆同听学。时南城李觏泰伯贽文谒先公,亦留馆斋中,得以切磋,蒙益多矣。)
佔毕自忘劳,攻坚常切问。
六经日沈酣,百氏恣蹂躏。
礼乐原夏商,春秋道
论诗识温柔,讲易知谦巽。
书要通上古,史亦蕲尽信。
复熟中庸篇,推名善恶混。
楹书迨今存,手泽亦未泯。
赖此渐摩益,稍知贤圣蕴(自注:先公举贤良,暇日试笔,手写《中庸》一篇付予,令熟读诵之,可以见性命之理。其书至今秘(丁本作收)藏箧笥。)
十八随乡书,三冬阅文阵。
同时韦带伦,共试棘闱浚。
少年事矜豪,属辞少绳准。
程文竟乖疏,贡籍果遗摈(自注:予十八预府荐,时主司吴正肃公颇以博学识题(钞本作圣通)见奖,便许以远到,自此士大夫稍稍称道。明年春省试,以犯声病格不收。时主文盛文肃公谓先公曰:试文当在高等,以点检官指摘诗中押声闻字退落,诚可惜也。)
内负未蹉跎,不能忘起偾(自注:既知以声病黜落,遂刻意音训之学,自尔颇知字书。)
赏延辄辞官,雅志将自奋(自注:康定元年乾元节,推恩近著,先公任中书舍人,欲奏荐。予乞且应举。先公初不怿,既而大称许,复勉以勤笃,又延建安黄晞先生数公置门下,及与长乐深甫子直、清江刘原父贡父兄弟同砚席,凡五六年。后予已忝科第,往来京师,犹相从讲论。)
笔苦(道光本作枯)手成胝,眠稀目生晕。
常患涉猎疏,肯效揣摩困。
再上忝乙科,初筵习磨楯。
绸缪结官课,奄忽罹忧疹。
灵光未及赋,陟岵遽衔舋(自注:后汉王文考父逸欲为《灵光殿赋》,使文考往鲁中访求事迹,比还,乃献此赋。父问其故,对曰:“为文损思虑,大人思苦,今年高不宜复尔。”父遂不作。先公常戒吾,令习六科,业未就而遭大祸,每痛不及文考之献赋。)
星行赴帏堂,雨泣护归
先畴闽岭遥,寓舍京口(自注:远近之近。)
葬营带郭田,地得兼山艮(自注:予登科初补宿州观察推官,值先祖太尉薨背,先公持服寓金陵。朝廷特就移予知江宁县,才满秩,先公在河阳下世。予星行护丧南归,治命以泉山乡里道远不可归,令于升、常间卜葬谋居。既过京口,会故人钱起居子高作守,治馆相留。时有道人自真,善山水学,从予行常、润数州,择得今青阳坟地,乳山,艮;来南走京岘,巽。冈西北枝艮落,即今先公坟。术者皆言善地,遂安葬。自此谋居郡中,占丹阳为乡里。)
送往极充穷,拊存急赒赈。
三釜须自谋,一官姑孟晋(自注:见班固《幽通赋》。)
恤孤逢旧知,温故拾馀烬。
德璋,嗣向怜子骏
给札恩特殊,除职选尤遴。
遂去州县劳,入陪台阁(自注:予既除先公丧,祖母徐国太夫人、先妣魏国太夫人在堂,及诸姑弟妹未婚嫁。家素无资,不暇择禄,急趋铨调,授南京留守推官,食贫累岁。先友少师赵康靖公少傅孙文简公洎诸翰林连章荐文继先世。蒙取索先公遗稿及予投贽,乞召试职名。先是,言事者奏近岁文馆太冗,乞加慎选。时预试者如梅尧臣宋敏修宋充国、杨忱并弟慥,文词皆入等,止迁秩或赐科名及升差遣。逮予被荐,执政进呈云:近臣荐父子文学优长。仁宗问谁人子,执政以先公名对,上曰:特与试。乃试两题,俱书高等。时翰林曾胡杨田四公皆云:近预试者惟冯京苏颂皆入高等。因此遂得职。此并丞相所喻云。)
校文擿三折,食贫岁四闰。
君相嘉宿官,圭符假名郡。
地望号优閒,公租稍充牣。
二偏丰旨甘,百口免饥馑(自注:予在馆阁九年,与同舍陈述古、孙圣途俱请外补,久之无报,遂同见执政丞相富郑公问:九年不迁,未有前比,莫且别移一京局。予再三言食贫且久,难更伺候。翌日特为奏陈,独予得汝阴善郡;、孙岁浅,得常、,皆常调也。)
方喜私愿谐,遽叨召音迅。
素非干时才,屡试投虚刃
治绩愧无闻,官资谬超进。
持橐入记言,演纶漫燥吻。
事无补毫分,心常怀愤懑。
一言偶寤意,三已固无愠(自注:予守颍将二年,忽被召迁府界提点。逾年,徙三司度支判官。又二年,出为淮南转运使神宗初登极,因送边使还陛对,特蒙访问北边事,颇合旨,仍宣谕二府。故到淮南五月,召还修起居注迁西掌诰二年,因论差除御史事,蒙中札召对,询问本朝故事。上初甚以为然,及有褒语,无何执政以为违忤,见黜归班,趋常朝者一年半,遇恩出领东阳,移谯郡。还朝两领三班银台,又出南都,知馀杭。入为史官尹京府。以孙纯、陈世儒事贬濠梁,凡五换推,及入对狱,卒无一事结吏议,乃罢濠领孟,辞以先公薨逝之地,改知沧州。)
再违金门籍,七换竹使印。
赐环元丰初,解组横海镇。
虏信使约修,周官预详攈(自注:居运切,见《前汉书·刑法志》。)
上号太宫辰,奉册陪发轫。
复土裕陵日,杖桐方守殡。
阻趋七月期,莫从百夫殉(自注:予到沧才数月,上喻执政云:要苏某来修一书,令速召归。遂有判吏部修官制之命。及进对,上曰:朝廷与契丹通好岁久,故事仪式、旧章案牍,遗散者多。每使人来生事,无以折證。朕欲裒集国朝以来至昨代州议(原缺,据道光本补)定地界文案等,以类编次,为一朝典章,使后来得以稽据。朕思非卿不能成之。又宣谕云:近日修书臣僚多迁延岁月,只如密院机要已七八年,近方奏请差人检阅,已令罢之。卿该通勤敏,此书何日可成。对以案籍浩大,几(道光本作凡)数十架,急急编次,亦须二年,不知果可成就否。上曰:二年了得甚善。有旨就枢密院第四厅置局,仍许辟官检讨,指射密院人吏。于是晓夕比次,逐时面奏,商议立例类,不逾期成书二百五十卷。奏稿日,上大喜,乃御笔赐名《华戎鲁卫信录》。是年南郊,加上仁宗英宗徽(道光本作御)号。予预五使,奉册乘辂入朝。明年,先帝升遐,予适丁先太夫人忧,寓维扬,不得预挽绋之列,于今痛恨。)
衰麻虽未除,泪血犹未抆。
误被两宫知,首颁一札讯。
入长(丁本作掌)天台班,复冠鳌坡峻(自注:太夫人服除,蒙诏书已除刑部尚书,令乘驿赴阙。逾月,改吏部。二年,除翰林承旨。)
拔擢登台司,咨俞陪坐论。
属时久承平,狡羌未诛震(自注:诛震,见《陈汤传》。)
任重才难胜,位高躬易陨。
丹衷徒蹇蹇,明诚乏斤斤。
靡惮啧言烦,姑守王臣荩。
圣神眷始终,进退礼周尽。
禁殿陟青规,琳宫叩虚牝
再辞淮海藩,未许丘园逊(自注:予自承旨左丞二年,忝中揆又一年,言者论台杂牵复事,云予独主之。予闻言即时出省,归私第待罪。同列见喻云:且须翌日见上,略叙陈,然后求罢,贵全进退之礼。予答以宰相一有人言,乃是物议不允,岂有解纷之礼。连上三削一札,获罢。拜大学士,领集禧观使,恩礼优异,近岁未有。中谢日,两宫褒语:知卿无他意,只是避人言。其年出守维扬。再告老,复有宫使之命,许还丹阳。)
风霜经六纪,蓬葆垂两鬓。
躬閒犹冠带,禄厚足储餫。
贡馀香龙团,上尊白羊酝。
岁时恩沾,浆藿对馈赆(自注:予久参近著,俸赐甚厚。然族大家虚,赡给常苦不足,故每饭不过一肉,非宾客未尝饮宴。每蒙恩赉,极知惭感。)
春园乘閒灌,冬户随时墐。
入对书甲乙,出驱车薄笨。
扶杖拜先茔,携觞问田畯。
蕃室倦扫除,綦几聊凭隐(自注:于靳反。)
养浩希子舆学生同祝肾。
念昔多艰勤,诲尔宜悱愤。
见贤弓在檠,遇事骖从靳(自注:见《左传》。)
竞情思昔非,视舌知柔韧。
高门训序畏(自注:早闻先训,以谓门地高华可畏而不可恃。予刻心遵守,常以为戒。后因读《柳氏训序》乃有此语,欲使尔辈知之,以代韦弦。),刊腹摩兜慎(自注:谷城国门有石人,刊其腹曰:摩兜鞬,慎勿言。唐刘洎少尝遇异人,谓之曰:君当佐太平,得富贵,然宜慎兜鞬之戒。后为侍中,以议论不常获谴。)
名教乐有馀,异端戒多紊。
其要本诚明,乌在问圆顿。
美璞不雕琢,安得怀瑜瑾。
良器不深藏,渠能免瑕璺。
学问不沾洽,何由垂望闻(自注:去声,见《诗音》。)
操守不坚纯,久必成缁磷。
进修欲及时,行违要无闷。
士行惜分阴伯阳叹往运。
当年倘因循,晚岁必悔恨。
更思祖先勋,相传清白训。
世胄闽与吴,宗姻期及絻。
衣冠布中外,椽土无尺寸。
逮吾老乡闾,始得营畦畛。
蜗庐庇风雨,稷田助饔馂。
幸与仁智邻,仍远市城慁。
沈侯东阳居,陆叟颐山(自注:陆希声退居阳羡自称颐山遁叟。)
出处虽殊途,丰约已过分(自注:予初置京师西冈宅,甚隘陋。罢相日,二府诸公见过,以为不称相第。予答以曾高以来,忝仕朝廷,下逮子孙辈已有官,而四方无尺椽寸土,今有此第已为过分。比还润,又营此居处,及近创少沙田,追思先世已为华奂,若非遭遇上恩,何由至此。但恨未有报国之地耳。)
考室俟构堂,肥家在忍顺(自注:见《柳氏训序》。)
常使棣华(道光本作唐棣荣,无致荆枝忿。
中冓须自防,外诱不可徇。
惧尔志悠悠,故吾言谆谆(自注:去声。)
力行傥不渝,家声期远振(以上《苏魏公文集》卷五)
光禄卿公墓志铭熙宁六年八月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四七、《苏魏公文集》卷五七
葛嬴姓,出皋陶,后以国为氏。
或曰与琅邪诸葛同族,至汉、晋有显者仙翁、稚川,皆以道德称于时,时人以为神仙,其后世居丹阳
公盖丹阳之系。
远祖自新安新定,至今为建德人
祖赠太常丞讳某,宽厚乐施,悉以先世田宅推诸族人,独营郡之东山甲第,以延接士人宾客,使诸子从学焉。
父讳昂,由进士起家,为兴化军莆田,充馆阁校勘,终尚书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累赠户部尚书
公讳闳,字子容,少年以名家子挟艺文,一上擢天圣五年甲科,当时士大夫之知者,即以世职期之。
景祐中,予初涉场屋,见公以文编贽先公,先公谓某曰:「此该洽士,尔宜从之游」。
自是相与往还,情好莫逆,故其出处阀阅,得而悉之。
庆历二年,先公知贡举,与诸同僚奏辟公为点检试卷官
时故参知政事吴正肃公亦在贡部,知公尤深,既而合当涂贵人数公列削称荐,召试有日矣,而以蒙山之累,止得升秩。
初,公娶建阳陈氏,故太常少卿、直昭文馆商之女,殿中侍御史洙之妹。
赴官蒙山,道梧江,暴得瘴厉,发狂自溺。
陈宗意其护视不如方,死非其所,自峤南夺二从婢归,榜掠以求冤状,卒无彷佛。
殿中为之左右宽譬,亲意终不可解。
御史章频出为本道转运使,将案其事而无可验者,因谪公所部卖买小不如法,坐是免官。
其后公卿间皆知出于捃摭,为上章论辨者又数十人。
几三十年,而大司徒魏国公方当国,尤以为枉,遂得湔涤。
叙绯衣银鱼,不阂荐举法,然有荐监司者,垂得移旨,复以前累而议格,遂卒不偶焉。
公始解褐为大理评事、知信州上饶县,亲获强寇,当改服章,以不欲自言而止。
寻徙知蒙州,既罢官,监在京药蜜库
出知婺州兰溪县,移知化州,转本寺殿中丞太常博士通判常州,历尚书屯田、都官、职方三曹员外郎郎中,用召试恩堂,除知江阴军
始至,以盐寇梗江滨,奏增黄淡、落流二巡检以扼贼冲,因事召其党类谓曰:「捕吏既密,犯则不可解矣。
若辈有田者可以归耕,游手者可以易业」。
众以信服,犯者为稀少。
及代去,有唐兴者,率江民市黄柑绿橘,越境外以谢。
公使鬻之为归粮,又口占五字诗以遣之,且有「佩犊带牛」之劝。
明年,积潦害田,自午卸堰至黄田港彻大江四十里,大议疏导,料民丁充役,募里豪得粟二万斛以餔给之,不日而功集。
尚数千斛,又为奏留,以资后来河役。
军守圭田,比他郡特厚,公谓「土少租重,取之无名」,所得几七百斛,悉输之官庾。
或谓太廉近名,曰:「吾以免过耳」。
以治最选知润州西津巡检,卒因袭盐寇匿商人财,其主将欲搆讼,群卒反侧不自安,公知,使谓曰:「事有失误,能偿其财足矣」。
众意乃定。
太常少卿光禄卿,连知漳、台二州。
漳、潮之间素多寇暴,公为严警候,募勇敢士,与巡捕吏约期必禽之。
属尉有连贵要之戚者而失期会,立案以法,贼党望风破散。
天台岁苦水灾,每洪发则漂荡民舍,虽有捍水台城斗门,而缓急不能禦。
公至则相其地势曰:「此高下不相直耳」。
命工凿山石,增培台基,浚导沟浍,民皆便之。
郡守吴可几贻书于公曰:「台人二年无水忧,前政之惠也」。
观此可以见治效矣。
临海舒亶自逐群盗,手刃拒捍者,监司以为专杀,欲寘之辟,公力为直之,至移鞫他郡亦不能夺。
其推心平恕又可知也。
然性介近狷,又过谨畏。
与人接,其意本勤,然有终日相对或不交一言;
及遇同好,则至诚悃愊,谈论亹亹,通夕不厌。
故不知者谓其有城府,往往待之如仇敌,卒用此坐获谤构。
转运使一日得飞语,谓台不治。
仓猝按部至郡,留半月求其所以不治状,无毫毛私匿,才得本岸修笼官船及公帑市外县海物二事劾奏之。
大理当杖九十,公坐,遂以本官致仕。
公平生喜读书,传写对雠,无有虚岁。
所蓄几万卷,常以自随,虽远官闽、广崎岖山陆间,亦未尝置之。
初,罢归里中,气力尚健,而生事素薄,或劝其营产旁郡,可图丰厚者,曰:「丘墓在此,将安之乎」?
所居惟故屋十数间,陈文史于前,日以游目,其家之有无,一切不问。
疾革,犹不舍卷,可谓好学也已!
所为文章,温粹辨博。
尤长于诗什,举进士诗赋御题《南风之薰》,其警句曰:「气生唐殿爽,声泛舜弦来」。
初在优等,为覆考误降抑之,犹不失上第。
后预编入仁宗《群玉集》中,尚方字扇亦有题此句者。
尝进《治安策》二十五篇、《续策》数十篇、《忠言》十卷,请塞诏举,不报。
其精心致思盖亦勤矣,终不以时不见用而废翰墨,此可见其所存也。
雅好评论时文,每得一篇一咏,摘其佳句,成诵于口。
两为南宫点检试官,凡经赏识者数十公,后皆大显于时。
其为郡亦崇尚儒学之士,在丹阳尊礼章望之江阴刘洎新定倪天隐,或亲听其讲解,或表荐其履行,学者以此翕然称誉之。
公享年七十,以熙宁四年某月还政,以五年三月甲子捐馆舍。
六年八月甲子葬于郡西建昌山之某原,与继夫人某县君胡氏同茔。
夫人,同郡人,贤明有清操,前五年卒。
公以失内助,躬为治丧,既得此地,即于其旁自营寿藏。
比襄事,其孤奉遵治命,皆如素焉。
二子:长曰平恕,常州团练推官、监歙州盐酒税;
次曰某,尚幼也。
七女:六皆适人,一未嫁而卒。
前进士胡英才,河南府户曹参军介卿秘书丞提举江东常平仓何琬淮南节度推官、知泰兴县程筠乾德鲍祗,陈留主簿周彦崇,皆其婿也。
初,公母王夫人早亡,而集贤君以恩叙封,止及继室卢夫人,痛不逮适偶。
时公尚幼。
解曰:「异时子有登朝者,则追命自及矣」。
列卿,王、卢夫人进封郡太君
在仕,赒其宗族疏近均遍,其贫不能葬,为之助举者凡二十一丧。
女兄先适苏州司法参军冯彭年,既寡,并其四子取归以鞫育之,至于成立。
又移俸钱给甥侄辈。
比退閒,俸益薄矣,犹不取其移券。
考终之日,家无羡财,其子竭力称有无以时迁厝。
由是南人士大夫,益叹其清而有子以成志也。
时予方守东阳,颇闻此言。
悲夫!
公之文雅笃学如此,而为当时公卿大夫称道又如此。
同时辈流负艺能者无不升用,公独以小疵龃龉终老不得志,岂其命耶?
抑人力耶?
至和中,与今王府翊善冯广渊同造正肃公,公言:「疑似乱政,不可不察。
古之倾家败国者,往往由之。
同年不幸遇此,平生无以自明。
吁!
可畏哉」。
予尝以为吴公有谓而言,故记之详也。
铭曰:
公以儒学遭明世,又以文词策荣仕。
有知己以荐其才,有名卿以藉其势。
合是数者,宜遂厥志。
卒用不偶,云谁之致。
达人所以安命,君子所以贵义。
昭其懿实,刊此沉志。
正肃吴公挽辞三首(公尝举贤良,终河南守,葬郑。予举进士时,公知举 其三 1059年11月 北宋 · 王安石
五言律诗 押尤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昔继吴公治,今从子产游。
里门无旧客,乡国有新丘。
谋让裨谌远,文归贾谊优。
此时辜怨宠,西望涕空流。
朝散大夫给事中集贤院学士判南京留司御史台刘公行状 北宋 · 刘攽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彭城集》卷三五、《宋元学案补遗》卷四
曾祖赠大理评事
祖皇任尚书、工部员外郎判三司都磨勘司,累赠户部尚书
考皇任益州路转运使尚书主客郎中,累赠光禄大夫工部尚书
公字某,尚书中子,天性明彻渊粹,自为童子,有老成人量。
初学进士词赋,已为人传诵称道之。
至年十五,乃更习为古文。
读书心悟理解,志气开发,日增月益,河江委注,不可丈尺斗斛校也。
其十七岁所著撰,至今存者尚多。
两汉之后,豪杰之士所为文章,虽皆以理为主,偏局所见,致远则不通。
又其论五经,皆欲明王道,而惑于曲说,驳杂瞀乱,不能自解,圣人之道不明。
及公为之正德性,别仁智,举中庸,明天命,条达理,遂交贯旁畅,愈深愈远,未尝一踬焉。
尝论曰:「荀子不知性,扬子不知命,韩子不知道。
荀子言人性恶,则善无所起。
扬子畏死而投阁。
韩子汲汲求用于时,以不得出王公大人之门为己忧。
是三子其盛者也,而其蔽至是,其下者乎」?
至说《春秋》,其所发明尤多。
宋襄公事,或以为文王之战不过,或以讥不能鼓儳杀敌。
公以为文王之事,亦当内治其国家,外信于诸侯,何尝不治不信,而强争之。
既争而轻弃己民,其犹足谓之仁且智乎?
凡公之言,大约反其本,正己而物正者也。
书公子季友卒,三《传》皆以为贤。
公以谓季友之贤,因其有事而著之。
今卒而书季者,盖自是世季氏也。
公之论《春秋》如此。
自前世钜儒宿学,皆所不至。
概举二者,可以类知焉。
为《三传权衡》,解驳三家美恶,毫发无得以形遁者。
庆历初,有司更正贡士令士不从学官者,州郡勿举。
舅氏王源叔以书招公来太学,公答不可。
曰:「焉有伯夷孟轲段干木之俦,而自致博士弟子乎」?
其后此令亦废阁不用。
公举进士庆历六年三月御试,选为第一。
会内兄翰林学士承旨王公尧臣时为编排官,以嫌自列。
编排者,用考试官所定等第,受成事而甲乙之耳,诚无预于与夺,可无嫌也,王公固辞之。
上不得已,以为第二,拜大理评事通判蔡州事。
吴正肃公育旧闻公之贤,倾迟之。
及罢政事守蔡,得公欢甚,事无大小皆听公,州以清静。
与公日赋饮酒为乐,蔡人传以为盛事。
蔡州十县,五居高仰地,转运使符郡,变民诸谷,悉以粳糯充赋,皆市于旁县以输官,民益困急。
会诏书问可以宽民力者,公上疏其弊,因言方今用不足,尽如古难,宜敕转运使,必不得已折变,毋变其所无与不可得,则民虽病不困,事颇施行。
八年十一月,丁先公忧去官。
皇祐三年二月服除,还为大理评事
召试学士院,擢太子中允直集贤院
是时方议定大乐,天子使中贵人参其事。
公谏以谓:「王事莫重于乐,今材学满朝,辩论有馀,足以增朝廷之光,而顾使若赵谈者居间,臣恐为袁盎笑也」。
明年同判登闻鼓院,改判吏部南曹南曹考功事
于是丞相薨,将葬,故事考功当请谥太常,集百官议之。
上以旧恩,特赐竦谥曰文正,不复关有司。
公上奏,请收还诏书,更属有司,得以公议之。
因陈:「竦备位将相,无正直声,陛下不当侵臣等官,而假人以宠」。
书三上,上嘉公守正,为改谥曰文庄
八月,权判三司开拆司
后徙他部,亦未离南曹也。
侬智高岭南枢密副使狄青宣抚四路,而朝议不为置副,或曰使中官副之。
公闻,遽上奏曰:「狄青起于行伍而列枢近,权兵而出,宜得正固干略之臣参共其事。
今不置副,置副而用中人,皆不可」。
秦州与羌人争古渭州,上以问左右,弃之存之孰利。
公时从三司奏事,闻之,上奏独请弃之。
以谓:「假令新城足以蔽秦州,长无羌人之虞,虽倾国守之可也。
不然,地形便利,贼能乘之以扰边圉,虽倾国争之可也。
今何所重轻,而糜国财、困民力、捐士卒之命,以贪咫尺之地,而有弃明信、规小利之名,使其有以窥中国,非计也」。
时议者不同,竟留之。
秦州坐是应接多事,财用匮竭矣。
五年四月,迁权三司度支判官,始解南曹赐绯衣银鱼。
至和元年正月张贵妃薨,追号温成皇后,有献议求为立忌日,礼官请对不许。
公奏言:「太祖以来,后庙四室,犹不立忌,奈何以温成私昵之爱,而变古越礼,恐祖宗神灵,不乐于此」。
上乃止。
八月同修起居注
居一月,召试超拜右正言知制诰赐紫金鱼袋权同判吏部流内铨
初,陈丞相以公不附己,论议不能右公。
唯天子察公忠直,数得公奏议,开纳无疑,故亟用公知制诰
丞相修注未一月为言,上不听,曰:「此岂计官资日月邪」?
公谢日,上又面谕曰:「外间事不便,有所闻,当一一语朕矣」。
无几何,朝廷从礼院有所询问,礼生擅发印状以报,礼官莫知。
知礼院吴充谪罚礼生,而坐以出官。
公奏以为朝廷久安,吏习因循,百司庶府,茍且已甚。
稍激厉振职,未知如何而使以此得罪,岂不伤事害政也!
请追止前命。
已而修起居注冯京复以言事夺职。
公因奏事,上谓公曰:「吴充乃是振职,冯京意亦无他,中书恶其太直,不与含容耳」。
公奏言:「自古唯有人主不能容受直言,或致窜谪臣下。
今则不然,上意慈仁好谏,而中书不务将顺圣德之美,排逐言者,乃是蔽君之明,止君之善,必且感动阴阳,有风雾日食地震之异」。
五日,地果震镇戎军,而都下雪,后累日昏霾,太阳色黄浊,略皆如公言
公又密劝上收揽威权,无使聪明蔽塞,法令不行,以消伏灾变。
上深纳之。
时亲睦宅方筑神御殿,天寒休役。
公建言:「礼,诸侯不得祖天子,公庙不可设于私家,所以明一统也。
今神御若干,礼为可,则不宜以人劳辍作;
若不中礼,则遂止之,何权罢也」?
庙事遂寝。
宦官石全彬缘葬温成皇后,赏劳除宫苑使、领利州观察使
全彬不厌,后三日,复换正除利州观察使
公封还词头,上言:「全彬闺闼之臣,如此姑息,有势重于全彬者,何以待之」?
事竟得止。
二年,两制诸公多求补郡者。
公上疏论邪臣正臣进退之分:「正臣常难进而易退,邪臣常易进而难退,愿陛下参伍观之。
吕溱蔡襄欧阳修贾黯韩绛,皆有直质,无流心,论议不阿执政,有益当世者,诚不宜许其外补,使四方有以窥朝廷,启奸幸之心」。
上悟,乃留欧阳修等不行。
八月假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充北朝皇太后生辰国信使
契丹遣其臣马祐来迓。
行自幽州,东北入古北口,更长兴、白隰山路,诘曲缭绕,或折而西南,行千馀里,乃出山,至柳河
公问祐曰:「自松亭直北趋柳河径易,不数日至中京,何不行此」?
敌人本欲以山路迂回,使中国信其阻远,常秘讳之,不使汉使知。
及得公问,惊谢曰:「实然。
然自通好以来,置驿如此,不敢改也」。
祐复问:「顺州山中有异兽如马,食虎豹,人以为山神,此何名也」?
公曰:「以某所闻,駮也。
其状如白马,墨尾锯牙,音如鼓,盘桓迎日而驰」。
为诵《山海经》、《管子》书晓之。
祐释然相视,喜曰:「真是也」。
前此者汉使往,或以轻肆不为敌人所重,又有畏懦,拘守约束,惴惴不敢蹉跌者。
独公坦怀,意气自若,敌人畏服加礼焉。
二年三月王文安公参知政事,公自列亲嫌,求知扬州,诏许之。
初,狄青自南伐归,为枢密使
京城小民闻骤贵,相与推说,诵咏其材武。
每出入,辄聚观之,至壅路不得行。
上自正月不豫,益为都人所指目,公忧之。
会将赴扬州,辞行见上,因言:「陛下爱,不如出之以全始终。
今外说纷纷,虽不足信,要当使无后忧,宁负,无使负国家」。
上颔之,曰:「可语中书」。
公过见三丞相,谓曰:「向者天下有可大忧者,又有可大疑者。
今上体复平,大忧去矣,而大疑者尚存」。
其以事告之,丞相应对唯唯。
公既至官拜表,又遍遗公卿书曰:「汲黯之忠,不难于淮阳,而眷眷于李息」。
朝廷皆知为青发也。
至八月京师大水,避水徙家相国寺,坐殿上,都下喧然。
执政闻之始惧,以熟状出陈州
先是有彗星见,去之夕,而彗没。
自皇祐未有日食之变,公尝献《救日论》三篇,备言所以防奸禦变之术。
见而恶之,谓所亲曰:「刘舍人以此洗涤邪」?
公之建言,或以为过计,及后乃大服云。
扬州雷塘,即江都之雷陂也。
旧属民,自唐以来,耕种其中。
往数十岁,官取蓄水以备漕运,旧田主二十六家皆夺业失职,官始议以他田偿之,竟无与也。
然塘亦破决不修,漕运未尝赖此。
发运使因以假扬州种稻,而旧田主二百馀口皆饥寒,县官莫省。
及公至,持太和年契书诣府自讼,公即判还之。
发运使犹以漕运事动朝廷靳留之,公用种稻事證明其无用,朝廷乃听公。
杜公丞相衍致仕,居南都,闻之喜曰:「真良太守矣」。
九月,恭谢天地,改元嘉祐,进公朝散大夫封宣县开国男
天长富人陈乙杀人,捕得,赇县吏脱己,而以诬王甲
贫弱不能自明,遂受诬,囚至府。
公察之,心知其冤,而囚畏吏,不敢言。
公以委户曹杜诱,使精意鞫之。
诱不能有所反,而狱益傅致證左,牢不可破。
将论囚,公亲讯之。
囚得公语言,知其能为己直也,乃敢告冤,果陈氏杀人,远近传以为神。
明年四月,迁起居舍人、知郓州、兼京东西路安抚使
公初治扬,前守政苛,吏民不安。
公以宽简拊之,而民大和。
及至郓,郓比易守,政事不治,市邑攘夺,公行不禁,讼或累月不决。
公拨遣簿书,决平狱讼,不数日则已无事。
乃更约束,明赏罚,下吏奔走承命。
月馀,境内正清,盗贼屏息。
使客行寿张道中,遗钱一囊,人不敢取,以告耆长,长为守视,顷之客还,取得之。
又有暮遗物市中者,旦往取,故在其所。
先是西路久旱,不登,郓州尤多蝗虫。
公入境而雨至州,数日蝗自出境亡去,岁以有年。
居郓五月,召还朝,纠察在京刑狱,充宗正司修玉牒官
四年正月,同权知贡举
是岁始更贡士令,奏名者才二百人。
其罢黜者虽多,莫有不服者,至有为赋以颂得人。
上例赐近臣墨字,公得「稽古」二字,时论荣之。
杨佐判都水监,请凿京北孟阳河,盛冬兴役,死者数百人。
又坏民庐舍,发掘丘墓百五十馀所,而河讫不成。
百姓遮宰相自诉,执政乃收检计工役官匠属吏,囚呼冤不承,狱久不决。
公奏理之曰:「始相度此河,使生者劳敝,死者暴露,百姓怨痛,谤议沸腾,皆为之。
今置佐不问,而专罪馀人,不合人情」。
求以为首。
会有诏疏狱,一概解纵不问。
是时士大夫稍矜虚名,每得官辄让,众亦予其恬退之称。
让不失始利,而得名益高。
让端无穷,或四五让,至七八让,天子尝优容之。
下至布衣福州陈烈等,初除吏亦让,赐之粟帛亦让。
公以为此皆挟伪求名,要上迷众,其渐不可长。
乃建言诸让官,或一让,或再让,或不得让,宜一以故事旧典为准,以防未乱。
是岁天子将亲大祫于太庙,丞相欲加上尊号。
公以礼部兼领名表,丞相请撰表辞。
公止之曰:「陛下自宝元以来不受徽号,至今且二十年,天下之人咸知天子持盈好谦。
今复加数字,既不足尽圣德,而前美并弃,诚亦可惜,愿加深思」。
富丞相不怡,曰:「适已奏闻,乃是上意欲尔,不可止也」。
公曰诺。
退谓子弟曰:「吾备位近臣,当献可替否,宁得罪权门,岂可使主上受虚名而弃实美耶」?
遂上疏曰:「陛下尊号,既已云『体天法道钦文聪武圣神孝德』,尽善极美矣,复加『大仁』,不足增光,而曰『至治』,有若自矜。
今百姓多困,仓廪不实,风俗未清,贤不肖混淆,狱讼繁多,盗贼群辈,水旱继有,四夷虽粗定,然本以重赂厚利羁縻之,非畏威慕义也,未可谓至治。
然则让而不居,于圣德弥高矣。
臣谓陛下永执至道,以当天心,必有一谦四益之报。
增加数字,未必发扬光辉,而反累二十年昭升之美。
又入今岁以来,颇有灾异,日食地震,雨雷大雪,飞蝗涌水,伤害广远。
以理论之,陛下寅畏天命,正当深自抑损,岂可于此时加上尊号?
伊尹戒商王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
有言逊于汝志,必求诸非道』。
诚望陛下求诸道而已」。
章凡四上。
天子得公奏,顾侍臣曰:「我意本谓当如此」。
遂断章表不受。
于是忤时相。
初,郭后既以废薨,天子加恩,追复其号,而不许谥与祔庙,且二十馀年。
至是礼官乃倡议,请依礼祔郭后于庙,朝议将许之。
公疏争曰:「昔《春秋》之义,夫人不薨于寝,不赴于同盟;
不反哭于庙,不言夫人,不称小君。
徒以礼不足,故名号阙然
郭后之废,虽云无大罪,然亦既废矣;
及其追复也,许其号而不许其礼,且二十馀年。
今一旦欲治以嫡后之仪,致之于庙,恐其未安于《春秋》也。
《春秋》之夫人,于彼三者一不备,则不正其称。
郭后于三者无一焉,而欲正其礼,恐其未安于义也。
且《传》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
废兴之间,固必有正不正之礼存焉。
今欲扶所废以为正,必将抑所兴以为不正。
古者不二嫡,万世之后,宗庙之礼,岂臣子所当擅轻重哉?
谨案景祐诏书,本不许郭氏祔庙,议已决矣,无为复纷纷以乱大礼,宜令诸儒极其论难」。
有诏并张洞奏状重议。
论景祐诏书,以谓追复郭后,是人主意,停止庙谥,则执政所为。
公以议不同,不连章。
已而丞相太常趣定议,将以祫前升祔。
公闻之,又上奏曰:「臣观之言,乃是曼辞饰说,茍蔽前失。
以追复郭后则出于天子,以停止庙谥则出于大臣
共一诏书也,而论之异同。
若不幸而此言传于,且归过君父,亏损圣德,此其一也。
且臣前奏最要切者,以为废兴不两立,而人君无二嫡,备万世之后,礼分不明也。
既不以此为辞,若不幸朝廷过听之,是虽自以能讦上起废为功,而犹且阴逼母后,妄渎正礼,此其二也。
愿并下臣章,令两制详议」。
有诏是公,议者乃止。
于是祫祭有日,礼官建白,请以孝章皇后以下四主享于别庙,不升合食。
上重其事,有诏两制集议。
公与胡宿等共上议曰:「案《春秋传》曰:『大祫,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
国朝事宗庙,且百有馀年,至祫之日,别庙后主,皆升合食,遵用以为典制
此皆祖宗制节,垂法以贻子孙者也,未易轻改。
且行之已久,祝嘏宗史,既守以为常,一旦轻议损益,恐神灵不安,亦未必当先帝意也。
《传》曰『祭从先祖』,如其故便」。
公以论列未尽,又特上奏曰:「九经所载祫祭制度,最明备者莫如《春秋公羊传》。
自汉以下,皆引为證。
所谓未毁庙者,岂有帝后之限哉?
此乃国朝所以依缘循守,行之且百年者也。
今群臣不务推原《春秋》之法,而独引后儒疑近之说,不务讲求本朝之故,而专倡异代难通之制,不务将顺主上广孝之心,而轻议宗庙久行之仪,欲摈隔四后,使亿万斯年,永不得合食于先帝,臣窃恨之。
贡禹议罢园庙,匡衡议迁郊兆,群臣和之者非一,自以为周公孔子复生,不可得变。
元帝成帝信之,然而通人未以为当。
既而皆悔之,则无及矣。
夫宗庙之礼,神灵之位,岂可使举措数有后悔哉?
此自陛下所当留圣思也」。
初,上春秋高,朝议或有恐上劳拜起者,而礼官承旨,遂造此议。
上微闻之,又得公章,谓近臣曰:「朕初谓礼当然,茍以拜起为烦,吾犹能之,何惮也」?
遂手诏罢议。
龙昌期者,著书传经,以诡僻炫众,至诋毁周公,杂用佛说。
拥弟子十数人至都,文丞相荐诸朝,以所著书示两制
公与同列并奏昌期非圣不经,请下益州毁弃板本。
事未行而昌期用荐赐五品服,帛百匹,中外疑骇。
公拜疏曰:「臣按昌期之书,违古畔道,所谓言伪而辩,学非而博,是王制之不听而诛者也。
陛下哀其衰老,未使服少正卯之刑,则幸矣,又何赏焉?
孔子作《孝经》,非圣人者无法,而朝廷顾多昌期之毁周公,臣所不晓也。
且陛下使臣等议之,臣等不敢不尽忠。
今置臣等之言而不用,纵昌期之妄而不诛,乃反褒以命服,厚以重币,是非贸乱,沮劝颠倒,使迷国之计行于侧,而非圣人之俗倡于下,臣窃为陛下不取也。
伏乞追还诏书,毋使有识之士窥朝廷浅深」。
词极切直,昌期亦惶惧不敢受赐。
装卸营卒达等数十人酗酒斗呼,指斥乘舆,有司不之觉,皇城使以旨捕送开封府推鞫。
案成,弃达市。
公移府问所以不经审讯之由,府报曰:「近例,凡圣旨、中书门下、枢密院所鞫狱,皆不虑问」。
公曰:「此岂可行耶」!
遂奏请自今一准定格。
枢密使开封府有例,不复论可否进呈,报公不行。
公争之曰:「先帝仁圣钦恤,以京师刑狱最烦,故建纠察一司,證审真伪。
自迩以来,每有大辟,倍加精慎。
此则先帝不敢兼于庶狱庶慎,惟有司之任。
今乃曲忤圣旨,中书门下、枢密院所鞫公事,不复审察,未见所以尊朝廷、慎刑罚,而适足启府县弛慢狱卒、侵侮罪人、衔冤不得告诉之弊。
又朝廷旧法,不许用例破条。
今顾于刑狱极慎,人命至重之际,而废条用例,此臣所不喻也」。
天子乃以公章下开封府,著为令。
翰林学士韩绛上言:「国朝官制未立,如中书门下宰相职号令,乃以近臣兼判两省,例已重。
诸如此类,宜加裁定,正其名体,他官典领,一用旧例。
百司常务,多关二府,请择重轻,移付于下。
走吏章服与公卿不殊,宜著为等级。
台阁省寺无所传录,可依仿《周礼》、《唐六典》,著为一书」。
天子以为可行,召公翰林胡宿受诏同详定。
公以谓:「此帝王能事,朝廷大务,必将损益沿革,成一朝之制,不独空言而已。
当得其人,乃能成事。
前日朝廷欲正大乐,先定律吕,自景祐至今近三十年,而功不就。
今之所为,又重于乐,自非周召之才,恐虽三十年亦未可望也」。
凡再辞,不许。
既受命,公乃奏请,未置局,先条可改正裁损申明数事,送中书门下参详可否,然后删定。
诏许焉。
未及上,明年三月,韩再奏趣行之。
公乃与胡公政事堂,略条一二事,咨丞相曰:「国家必欲兴修官制,勒成一经,为后世法,则宜先简别条贯,澄清流品,使事事有法。
不然者,虚列官府,徒作空文,无用也。
今且以数事言之。
枢密院五代以来,始与中书对掌机务。
名体不正,无甚于此。
尚书二十四司,今为虚名,官冗员众,蠹财害政。
即欲改正官制,则当罢枢密院,废三司郎官不治事者,以前资散官处之,可乎?
审刑院审官院群牧司提举司纠察司,骈衍于官,皆当省,还属尚书九卿,此裁损者也,可乎?
唐制,谏官史官宰相入立仗下。
唐制,中书出制敕,门下审之,而后尚书出告身。
唐制,学士下领外职,舍人分判六曹,皆美政也。
必欲申明官制,无先于此者,可乎?
开元时,官有定员,职有常守,故李林甫之为《六典》也易,然犹仅成一书耳,卒之不能行也。
本朝随事建官,取便事而已,有司奉法守职可矣。
茍不能尔,恐虽成书,犹且复废。
宇文之《周官》,唐之《六典》是也」。
丞相久之度不能行,曰:「然。
此诚难事,业已行,姑徐徐为之」。
居月馀,韩以中丞言事,出知蔡州
又数月,公帅长安,然胡公犹在朝,而朝廷亦不复问官制云。
十月,上亲祫祭太庙,礼毕,公以加恩上骑都尉,进封开国子
初,翰林侍读学士吕溱真定府召还,监司积与不平,捕亲吏,按验穷治,得尝借官曲作酒,及以私货往河东交易二罪。
先谪知舒州,而后狱具。
大理寺约法,乃未尝受推,法不当蔽罪。
事起,外议纷纷,言有死罪十。
独天子素知薄过,不致于理,夺侍读分司南京而已。
公行制书,具道上所以待意,许自新。
上恩如此,诏词理当尔,非有所左右也。
而自中丞知杂谏官、御史,争上言罪大责轻,公制词不直。
天子察公无过,以其章示公。
既而言者终不息,上厌甚,不得已为不用赦,再削一官。
舍人命词,与公无异,言者乃止。
御史吴中复尝荐文学郑叔熊于朝。
故事,御史荐士,无特授官者。
前数年,观文殿学士王公举正尝荐叔熊,既不行矣。
已而执政中复故,乃更追用举正前章,除叔熊以官。
叔熊实以医自名,为中复治嬖妾有功,中复故称之。
公刺讥中复中复闻之,恨甚,又憾前诋欺不遂。
而公洁廉无私,无可加诬者。
公前议郭后,有语云:「上之废郭后,虑在宗庙社稷之际,不得不然耳」。
中复即深文排诋,析言搆语,云此欲开导人主废后,是许敬宗之伦。
中复既唱其端,随者翕然。
执政诸公虽知其不直,然亦恶公数正言异己,欲因事挤之。
御史章上,将开陈其端绪,冀人主意动,则挻之矣。
而上辄曰:「此岂可行」?
敕封去之。
每上辄然,至十馀章。
后日有御史复上殿,上逆谓之曰:「是又将言刘某耶」?
御史实自欲言他事,皇惧甚,退更相告言。
谏官、御史本亦承望上旨,虽数妄作,不能不反顾己患,既揣知上意,即噤齰不复言。
当是时,非人主素知公,公几不免。
公为人亮直正固,其处己明甚,循理蹈义,志之所充,乃形于言,不以纤毫异内外也。
又以为德性茍充,则功名可遗,学问茍明,则文章不足事也。
其以待人,亦推己意而同之。
然世俗方以夸严无实为成名,虚誉崇饰为尚贤,内不能自知则高自期待,外以悦人则复以才能许人。
士之浮薄慕名者喜乐之,与公异操,故与世多不合。
其夫人尝谓公曰:「人以君为傲,宜有以接俗弭谤」。
公曰:「吾何傲也哉?
老者吾尊之,少者吾宾之,贵者吾严之,贱者吾安之,自谓宜矣。
世俗之人,又欲其足之随之,谄之狎之,然则是乡原已,吾不为也」。
是时执政为上兴太平,复行王化,取其文致与周汉等隆而已。
士大夫知旨者,趋欢附和,咸得显仕。
公乃介然独立,上下交忤,谤言益多,执政滋不悦。
公在西垣七年,诏诰典重,褒贬有体,不可增损一字。
为上尊号表,时凡五请一谢,不移时即具。
又尝一日有诏,追封皇子公主九人,宰相得旨,即日待进,公将上马,遂不解带,援笔书之,凡数千言,词意皆不同,吏誊白不暇。
往反才食顷,执政皆惊视,以为所未尝见。
吏有窃言曰:「公乃以此见忌耳」。
故事,舍人翰林者,皆以久次。
执政不欲公在内,每有阙,辄置不用。
永兴军阙守,公自请治之。
执政喜公之去,疏奏,即除翰林侍读学士知永兴军府事。
公谢曰:「臣本求永兴,不望侍读,不敢受」。
诏不许。
既行六日学士阙,遂越用范镇,众人为公惘然。
公之辞行,面陈用将之术,且言:「顷来边吏颇以饮食佣役得罪,即今武吏,多不愿临边。
孙沔吕溱,贵重有功名,犹以此见废,设复有孟舒魏尚之徒,臣固知议者之不能容。
此乃冯唐所以疑汉文帝不能用颇、牧也。
臣愿陛下容边臣,阔略细过,无督以微法」。
又言:「马军都指挥使张茂实,本周王乳母子,尝养宫中。
往年市人以狂言动茂实,近者御史中丞韩绛又以倾宰相,重摇人心。
臣谓要令两善,莫若解茂实兵权,处以外郡,于茂实不失富贵,而朝廷得远嫌疑」。
上皆然之,是后边将遂无以酒食坐者,茂实顷之亦出知曹州
公以十二月至雍部。
先是关中比岁不登,百姓流移,长安尤甚。
公开仓廪,赈乏绝,宽赋敛,止逋责,省徭役,缓期会,约束豪右,毋敢固粜。
民苦大钱数变法疑惑,公使官吏俸钱,一皆中给,民因知官不复变法矣。
事必当请者,请而行之,其馀则皆以便宜厝置。
视事三日,大雪盈尺。
雍人喜曰:「此公赐我」。
数月,流民稍自归。
明年大丰熟。
是时,朝廷遣使均田,欲以等贫富,以致颂声。
上因公之西,敕至部徐访利害以闻。
于是孙琳主均河中府耀州,召聚吏民,暴露田间。
百姓相传县官且增赋税,所在斫伐桑柘,关中嚣然。
公遽上言:「方今灾伤流移,恐未可以均田。
愿且召还孙琳,别俟丰岁,以安民心」。
初,以方田法步地,千步为方。
方度之,诚使其覈实无颇,然但为能知田亩高下耳。
至于均税之法,以地肥瘠为差。
其勤力从事,田亩修治者,则赋重自若;
其惰窳不事事,而田亩荒瘠者,因获减赋。
然此当以肥瘠言也。
吏非廉明,用心不一,或不能尽知田事,或挟私与夺,上无由察也。
故均田之害,人皆知之,独言事者乐其名。
公所以求待丰岁者,恶斥言之耳。
之度田,起自万泉龙门
此两邑皆山田,崎岖二三百里间。
人以谓审如琳法,非旬岁不可周遍也。
皆不出一月而奏毕功,论者惊笑其谩。
会公奏至,中书犹信言,以公为不晓,用章报公,敕榜告民毋得残桑柘而已。
顷之,河中民果诉增减田税不平,凡数百户
七年四月,迁礼部郎中
九月,大飨明堂,进封彭城郡开国侯
公与欧阳公永叔相厚,及欧阳参知政事,尝为丞相公言公所为,不如谤者之言也。
久之,韩公谢曰:「虽失之东隅,可以收之桑榆乎」?
欧阳曰:「公能如是,大善」。
将还公为翰林学士,会上不豫,事且寝。
八年四月英宗皇帝即位,进吏部郎中
公治长安,豪猾敛手,良民得职。
大姓范伟积产数巨万,冒武功县令范祚为其祖。
伟所取信者,持祚为令时黄敕耳。
伟家不徭役者五十年,更西事调发,下户困蔽,而伟自若。
盗相祚墓,以己祖母合葬之,谩云祚继室也。
雷简夫处士登用,能为文辞,伟赂简夫,使为墓碑,以信其伪。
伟因此出入公卿间,持府县短长。
数犯法,至徒流,辄以赎去。
安人皆知伟罔冒,畏伟不敢言。
吏受赇者,辄为伟蔽匿。
公因事发之,穷治,伟伏罪,长安中欢呼称神明。
会大赦,未断而公去雍,伟因谋反变前状,自后连五狱,證逮四五百人,展转二年。
朝廷以委御史,乃不得变,而伟亦以更大赦,杖之而已,长安人恨之。
公在雍三年,治声四出,巴蜀人皆愿得公为守,引领冀望,或相与至界上,问使客刘公何时来。
是年,公以疾自请。
八月,召赴阙,勾当三班院,徙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上初即位,有疾,皇太后尝临朝。
上疾愈,乃归政。
适有小人言二宫不欢,谏者或讦而过直。
公以谓当以义理从容感讽,不可以口舌争也。
是时方进读《史记》,至尧授舜以天下。
公因陈前说,曰:「舜至侧微也,尧越四岳,禅之以位,天地享之,百姓戴之,非有他道,惟其孝友之德,光于上下。
何谓孝友?
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
辞气明畅,上竦体改容,知其以讽谏也。
左右属听者,无不嗟喜动色,即日传其语于外。
既退,王翰林谓公曰:「公直言至此乎」?
慈寿闻之,亦大喜。
治平元年四月,公得惊眩疾,数月不朝告,且满百日,公求便郡养疾。
执政曰:「刘某器识才学,朝廷未见其比者,虽病,固当留」。
乃复赐告。
尝一日讲毕,上学士诸公曰:「曾见刘某否,病今何如?
可往省之」。
于是,王、范两学士来见公,道上语。
会内苑橙实初熟,上使中贵人以五十枚赐公,面问公起居,所以慰抚甚厚。
公拜表谢,而病亦少间,因自陈家贫,复求补外,上怆然许之。
九月,除知卫州,换汝州
郡久废不治,公召曹吏曰:「吾以病来此,汝无以吾病故,习前态。
谩欺分毫,黥罚汝」。
吏人素闻威名,战栗不敢犯。
已而更以吏事委属僚,时时更改判画,举大纲而已。
其所以赈饥穷,省徭役,诛锄黠恶,方略如旧。
吏皆窃言:「公病犹尔,况不病耶」!
二年十一月上郊,进封开国公
三年四月,迁右谏议大夫
公谢曰:「臣久病茍禄,已无愧耻,诚不敢复望迁秩,重招讥议」。
诏不许。
公前后拜官,未尝辄让,唯初拜侍读及除谏议辞之。
其诚心以谓所不宜处,则不欲茍受之,非以邀名也。
居无何,召还阙。
公自陈病笃,不能朝,愿罢学士,治南台
许焉。
十一月,改集贤院学士、权判南京留司御史台
四年正月,今上嗣位,改给事中
明年四月八日,薨于位,享年五十。
所著《春秋传》十五卷、《春秋权衡》十七卷、《春秋说例》二卷、《春秋文权》二卷、《春秋意林》五卷、《弟子记》五卷、《七经小传》五卷,皆成书。
《易外传》二十卷、《元滋》九篇、《通古》五卷、《古风》五卷,皆未就。
文集若干卷。
公学问广博,无书不通,自浮屠老子,以及山经、地志、阴阳、卜筮、医药、天文,略皆究知大略,求其意义合于圣人者。
而世人所谓善者,亦不废也。
尝与吕溱济叔同在礼部,夜视填星,指曰:「此于法当得土,不然乃得女」。
居数日,使者来,因言宫中两夫人皆当就馆,吕相视笑。
数月,果生两公主
又尝斋太乙宫,与内弟王钦臣夜语曰:「岁星往来虚危间,危甚明盛,以吾观之,当有兴于齐者」。
岁馀,英宗齐州防禦使入继大统,遂登大位云。
长安时,得三代时钟鼎器皿数十,皆有篆刻铭识,文字奇古。
公按读之,因以考知前代制度,用匜敦簠簋,与前世学者所说不同。
其所言齐黄同冕,亦书传所不载也。
公珍惜之,尝曰:「我死,子孙以此烝尝我」。
及病累年,尝使子弟诵书其侧,时阅古器以自适。
尝叹曰:「我所著书,皆圣人微旨,而不及尽有成,岂非天哉」!
公与人交,不求其备,得一善则称道之。
其推进者甚众,而与江休复邻几最善。
尝曰:「邻几和而不流,柔而不犯,当求之古人,阮籍陶潜之伦也」。
荐之于朝。
邻几所以骤用修起居注,公有力焉。
又尝称贾直孺,人或讥贾者,公曰:「贾何必全美,居今之世,而劲直有守,不阿贵位,此其足以过人远矣」。
凡公论交如此。
邻几死,哭之恸曰:「唯君知我」。
欧阳永叔为志墓石,公为书之,以致意焉。
梅尧臣圣俞与公亲且旧,既卒,其家不能自存,公哀之,未有以助也。
圣俞尝欲书程丞相神道碑,病不果,公为成之。
程氏喜饷白金五百两,公不发封,尽以赙氏。
公平生未尝轻为人书铭,特此二事,以经营二友云。
公两娶武威伦氏,皆侍御史赠某官程之女。
前夫人先公十七年卒。
继以女妹,累封河南郡君
子男四人。
定国,郊社掌座,早死。
奉世进士及第大理寺丞
当时大理评事
少子安上,太常寺太祝
女子三人,长嫁大理评事韩宗直,二尚幼。
公于宗族,赒给甚厚,家事未尝问有无。
岁时朝廷行礼,得以推恩,辄以旁逮疏族。
先人有田在苏州,公未尝取一粒,皆以畀内外亲属。
及其终,家无馀财。
公既殁,朝廷推恩,以两子孙望、旦皆为将作监主簿,又除族子安世试将作监主簿
世父敦,坐法堕官,公常怜之,雅意欲官其子。
故诸孤以世名闻,所以成公意也。
某年少公四岁,及某能读书,则公学问成立矣。
故某所学所闻,资取于公,而公志之所存,某窃预焉。
公于某友爱天至,尝曰:「唯得兄弟,可以忘我病」。
公不幸至于大故,哀痛感慕,无心以处,岂复能详记其徽美耶!
日月有期,将以来岁某月,从祔于先公。
诚冀自托于大贤君子,垂名无疆,而惧他人闻见之不详,且世俗之多诸恶,不敢尽也。
故自抑推割,而纂述其大概,唯执事悯怜而赐纂述焉。
谨状。
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唐公墓志铭 北宋 · 刘攽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彭城集》卷三八
公讳某,字彦猷
幼清警介特,其守气精壹,而内志端直,故其于为学深而简,文章高耸。
其以应物不烦,而达规矩绳墨,粲然有常,而枉直判于彼矣。
始皇待制公以清修著称,而公能世之。
士大夫论贤父子,多举唐氏云。
公初以荫为将作监主簿
天圣间,献所为文章,召试学士院,赐进士及第,除知湖州长兴县
以忧去,其后四迁至太常博士,历知华亭诸暨县梧州归州
用近臣荐,拜监察御史
未至都,丁太夫人忧。
既除服,而荐公者适当执政,以故事避嫌,出知庐州
御史中丞张公方平言于朝,上因为留公。
公既在朝,言事举大体,其所刺讥,不避权贵。
初,诏书设六科以求士,谓之贤良方正茂材异等,而许人自荐。
又三岁辄一举,士大夫徒以文词进,无益于治也。
公始建议,请使公卿荐贤良,又欲如汉故事,须天子特诏乃举之,不以岁年限也。
天子使两制近臣议,参知政事吴公育以为不可许,论难上前,遂寝。
公自以所言直,独不可大臣意,故见沮格耳,即大臣有过,孰当言者?
章疏凡七上,不能得。
徙为工部员外郎直史馆、知湖州
吴公为御史者也,公持正不阿如此。
其后制举亦竟使近臣荐之,用公初议也。
江南西路转运使,总六路漕运事。
有建议欲自重其权者,请使六路转运使事皆禀己,其于文移,当如郡县上台省,不如是,漕事不集。
朝廷从之,诸路皆承命不敢有异。
公独以谓赋入有经,转运使不待督责而足。
即凶年饥岁,虽盛督责犹无益也。
今事皆禀己,是将以势临之,有求将必取盈,非祖宗之旧,上疏争之。
朝廷犹欲伸前议,乃徙公福建路
居顷之,发运使亦复自请罢其议云。
明堂覃恩,刑部员外郎,入为三司户部判官、改判磨勘司
张尧佐由女宠骤用,公数刺讥尧佐
陈丞相执中故尝请建上为储贰,天子以为其功,厚报之。
公复为上言:「执中何得为功」?
上不以为忤,待公甚厚。
出为江南东路转运使,入辞,上谓曰:「吾今召卿」。
未至江东修起居注阙,上遂用公补之。
顷之,召试知制诰,赐金紫,判流内铨礼部郎中奉使契丹
还,曾丞相政府,与公亲嫌,出知苏州,徙杭州
数岁,徙青州吏部郎中,道拜翰林侍读学士
今天子即位,谏议大夫
召还,勾当三班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给事中
治平元年十月九日,薨于京师,年六十。
诏赠礼部侍郎,予四子官,赙赠加等。
公善与人交,意所许与,坚不可间;
其所不可,不假借矫强以为欢。
性嗜书画研墨,尺牍与人,多珍藏之。
未尝问家有无,田园皆推以予他昆弟。
始娶萧氏,再娶陈氏,皆先公卒。
子四人某。
三女子。
唐氏本鲁北海人,自公五世祖徙家杭州
曾祖讳某,仕钱氏为盐铁巡官,累赠谏议大夫
祖某,衢州龙游县,累赠工部侍郎
讳某天章阁待制,赠尚书左仆射
数世皆葬其乡里。
公之为杭州,岁时盛车骑,宾从上冢,乡里荣之。
及公之薨后一年某日月,从葬于先兆,以夫人陈氏祔。
铭曰:
唐氏居吴,迨公五世。
由祖及孙,浸以显贵。
其贵维何?
侍从帝侧。
章贲襚,辉光幽穸。
维其令德,有继有承。
其德维何?
直哉惟清。
公葬旧墓,有祔有从。
永世不忘,寘铭公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