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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石虔(三年) 东晋 · 孝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十一
石虔文武器干,御戎有方,古人绝哭,金革弗避,况在馀哀,岂得辞事。
可授奋威将军南平太守(《晋书·桓石虔传》。案:阮逸注《元经》六以此诏属太元六年,作「御戎有方,古今绝伦,进冠军将军」,与《晋书》乖异,未知所据,不敢入录。)
阮逸胡瑗律法奏景祐二年六月 北宋 · 张奎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二、《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一一(第一册第二九六页)
阮逸胡瑗律法,求九方分径三分四釐六毫强,得围之数。
按《九章》少广第四圆田求外周术,置九分,以十二乘之,得一百八分。
以开平方术开之,得一寸三釐九毫二丝三忽,不尽一忽七十二抄法满万为忽,与衍、吉元等并同。
又算邓保信龠、合、升、斗,其龠量一径阔九分,深七分二釐,容黄钟一龠,受千二百粒。
按《九章》少广第四求积方术,以阔九分自乘之,得八十一分;
以深七分二釐乘之,得五百八十三分二釐,为龠之积。
今二龠成合,得千一百六十六分四釐,为一合之积。
以十之,得万一千六百六十四分,为一升之积。
又以十之,得十一万六千六百四十分,为一斗之积。
又合量一径阔九分,深一寸三分八釐,容黄钟三龠,受二千四百。
按《九章》积方分术,以阔九分自乘,得八十一分;
又以深一寸三分八釐乘之,得千一百一十七分八釐,为一合之积。
今详若以黄钟二龠为合,则当用千一百六十六分四釐为积。
今比龠法少四十八分六釐,不合得前来龠法。
若以黄钟法十之,得万一千一百七十八分,为升之积;
又十一万一千七百八十分,为斗之积。
又升量一径阔二寸六分九釐,深一寸六分二釐,十合。
按《九章》积方术,以阔二寸六分九釐自乘之,得七百二十三分六釐一毫。
又以深一寸六分二釐乘之,得一万一千七百一十二分四釐八毫二丝,为一升之积。
今详升法龠法相比,即升多五十分四釐八毫二丝,又比合法亦多五百四十四分四釐八毫二丝。
其升又以十之,得十一万七千二十四分八釐二毫,为一斗之积。
又斗量一径阔五寸三分一釐,深四寸八釐,容十升。
按《九章》积方术以阔五寸三分一釐自乘,得二千八百一十九分六釐一毫。
又以深四寸八釐乘之,得十一万五千四十分八毫八丝,为一斗之积。
今看详,若比龠法少五百九十九分九釐一毫二丝,若比合法又多三千二百六十分八毫八丝,若比升法又少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一釐三毫二丝。
此龠合升斗皆不相合,亦不合《周礼》斛法。
详定黍尺钟律奏景祐三年十月四日 北宋 · 丁度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
奉诏取邓保信阮逸胡瑗等钟律定夺奏闻,并续准中书送下安宋、何文广所进《乐本图》、《乐纂秘诀》等一处详定。
今取到邓保信等奏议,及所造黍尺律管、权量、钟磬等,并崇文院检到历代钟律典故,与差到天官再算管龠法度。
仍取保信元实黄钟管秬黍,再令尺匠别造到黍尺各二条参校,备见得失。
邓保信律法,其黍尺一条,称用上党圆者,一黍之长,累百成尺,与蔡邕铜龠符合
臣等检详典故,前代累黍造尺,皆以一黍之广为分。
后魏公孙崇以一黍之长累为尺法。
太常卿刘芳受诏修乐,以中者一黍之广者为一分;
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广,度二缝,以取一分。
三家纷竞,久不能决。
太和十九年高祖诏以一黍之广用成分体,典修金石。
及《隋志》云:「从上相承,有铜龠一,以银错题其铭曰:『黄钟之宫,长九寸,空围九分,容千二百粒』。
祖孝孙云:相承传是蔡邕铜龠」。
本志中即不明言用长广累尺。
巨等今将保信送到黄钟管内二百粒,令匠人石素等以长为分,再累到尺二条。
保信元将到尺,一条长五,一条长七
保信元尺用圆黍累尺,及首尾有相衔处,致有差异。
又律管黄钟龠校称:据尺裁九十之长,空径三分,空围九分,容千二百粒。
臣等用保信元送到黍尺斛量,分寸略同。
复将保信再累者尺校之,即长广分寸不同。
又秤一量称,止是铢两斤之数。
臣等比保信元将到校之,即同。
又龠合升斗等,龠径九分、深七分二厘,合径九分、深寸有三分八厘,升径二寸六分九厘、深一寸六分二厘,斗径五寸三分一厘、深四寸八厘。
臣等详保信龠法,称径阔九分,即当深一寸四厘。
保信合法,称径阔九分、深一寸三分八厘,自已差舛。
其升、斗之数,亦皆类。
此兼据楚衍等状,算到龠、合、升、斗皆不相合,亦不合周汉量法。
又据阮逸胡瑗钟律法,黍尺一条,称以上党羊头山中者,累广求尺,于黄钟之声。
臣等详等尺,以大黍百粒累广成之,尺匠石素等将等送到黄钟管内二百粒,以广为分,再累到尺二条。
等元尺,一条短七,一条短三黍半。
等元尺并用一等大黍累成,其实管之大小不均,致有差异。
又铜律管十二枚,臣等将黄钟一管,据楚衍等算到围九分分之法校之,黄钟管长九寸,径三分四厘六毫强,围一寸三厘九毫二丝强。
如用等元将到黍尺校之,略同;
若将再累者尺校之,即长广分寸不同。
又铜称二量,称以两黄钟之龠合为一两,十六两为斤。
自铢至斤,作铢称一;
又以斤至钧,作钧称一。
钧称之制,衡修三尺六寸,权重七十二两,权行圜而环之,内倍好。
臣等以等元将到校之即同。
又龠、合、升、斗、斛、豆、区、釜等,龠方一寸、深八分一厘,合方一寸、深一寸六分二厘,升方三寸、深一寸八分,斗方六寸、深四寸五分,斛方一尺、深一尺六寸二分,豆方四寸、深四寸五厘、容四斗,区方六寸、深七寸一分、容一斗六升,釜方一尺、深一尺三分七厘弱、容六斗四升。
楚衍等再算等所制量方深寸,如用等元累黍尺校之,即合量法。
若将再累者尺参校,即有差异。
又钟磬各一架,臣等看详,虽形制有合典故,又缘黍尺已差,难为定夺。
臣等检详钟律典故,自晋至隋累黍之法但求尺裁管,不以权量互相酬校,故历代黄钟之管容之数不同。
后周因掘地得古玉斗,据斗造律,兼制权量,亦不同周汉制度。
然《虞书》所载,「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
司马迁亦云:「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一禀于六律,为万事根本焉」。
故《汉志》有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之说,悉起于黄钟之数。
今若欲器之制参互无失,则班《志》积分之法为近。
、瑗所进钟律法奏议,管龠权量积分之数,前志中虽不明述方分,今据秋官正楚衍等再以《九章》等术及《礼记》投壶法推究开方,求所合班《志》。
等以大黍累尺,小黍实龠,即于本法自相违戾,所以邓保信黍尺以长为分,虽合后魏公孙崇所说,然当时已不施用。
保信今尺以圆黍累之,及首尾相衔处又与龠之再累到大不同。
其量器分寸既不合,则权衡之法不可独用。
所有安宋、何文广元进《乐本图》及《乐纂录秘诀》于钟律制度别无可采。
按:《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一三。第一册第二九七页又见《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二五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九,《太平治迹统类》卷六,《文献通考》卷一三一,《宋史》卷七一、一二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宋史纪事本末》卷二八,《宋史新编》卷一九。
言太常新乐奏皇祐五年五月 北宋 · 李兑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四、《宋史》卷一二七、《续通典》卷八七
曩者紫宸殿太常新乐,议者以钟之形制未中律度,遂斥而不用,复诏近侍详定。
窃闻崇文院聚议,而王拱辰欲更前史文义,王洙不从,语言往复,殆至諠哗。
夫乐之道,广大微妙,非知音入神,岂可轻议!
西汉去圣尚近,有制氏世典大乐,但能纪其铿锵,而不能言其义。
况今又千馀年,而欲求三代之音,不亦难乎?
阮逸罪废之人,安能通明述作之事,务为异说,欲规恩赏。
朝廷制乐数年,当国财匮乏之时,烦费甚广;
器既成矣,又欲改为,虽命两府大臣监议,然未能裁定其当。
请以新成钟磬与祖宗旧乐参校其声,但取谐和近雅者合用之。
阮逸景祐二年七月 宋 · 郑向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一、《宋会要辑稿》乐一之五(第一册第二八二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七
镇江军节度推官阮逸自撰《琴准》,用求律管相生之声,圆转应律,靡不符合
又制律管十三枚,著《乐论》十二篇,《律管说》一篇。
参议阮逸编钟四清声谱法奏皇祐二年六月 北宋 · 王尧臣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六、《太平治迹统类》卷七、《玉海》卷一○九、《宋史》卷一二七《乐志》二
奉诏与太常参议阮逸所上编钟四清声谱法,请用之于明堂者。
窃以律吕旋宫之法,既定以管,又制十二钟,准为十二正声,以律计,自倍半。
说者云:「半者,准正声之半,以为十二子声之钟,故有正声,子声各十二」。
子声即清声也。
其正管长者为均,自用正声
正管短者为均,则通用子声,而成五音。
然求声之法,本之于钟,故《国语》所谓「度律均钟」者也。
其编金石之法,则历代不同。
或以十九为一虡者,盖取十二钟当一月之辰,又加七律焉;
或以二十一为一虡者,以一均声更加浊倍;
或以十六为一虡者,以一均清、正为十四,宫、商各置一副,是谓「县八用七」也;
或以二十四为一虡者。
清、正之声备。
故唐制以十六数为小架,二十四为大架,天地、宗庙、朝会等各有所施。
太常钟县十六者,旧传正声之外,有黄钟至夹钟四清声,虽于图典未明所出,然考之实有义趣。
盖自夷则至应钟四律为均之时,若尽用正声,则宫轻而商重,缘宫声以下,不容更有浊声。
一均之中,宫弱商强,是谓陵僭,故须用子声,乃得长短相叙。
自角而下,亦循兹法。
故夷则为宫,则黄钟为角;
南吕为宫,则大吕为角;
无射为宫,则黄钟为商、太簇为角;
应钟为宫,则大吕为商、夹钟为角。
黄钟、大吕、太簇、夹钟,正律俱长,并当用清声。
如此,则音律相谐而无所抗,此四清声可用之验也。
至他律为宫,其长短尊卑自序者,不当更以清声间之。
自唐末多故,乐文坠缺,考击之法,久已不传。
今若使匏、土、丝、竹诸器尽求清声,即未见其法。
又据大乐诸工所陈,自磬、箫、琴、和巢笙五器本有清声,埙、篪、竽、筑、瑟五器本无清声。
五弦阮、九弦琴,则有太宗皇帝圣制谱法。
至歌工引音极唱,止及黄钟清声。
臣等参议,其清、正二声既有典据,理当施用。
自今大乐奏夷则以下四均正律为宫之时,商、角依次并用清声,自馀八均尽如常法。
至于丝、竹等诸器旧有清声者,令随钟石教习
本无清声者,未可创意求法,且当如旧。
惟歌者本用中声,故夏禹以声为律;
明人皆可及。
若彊所不至,足累至和。
请止以正声作歌,应合诸器亦自是一音,别无差戾。
阮逸所上声谱,以清浊相应,先后互击,取音靡曼,近于郑声,不可用。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八。又见《太常因革礼》卷二○,《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二一(第一册第三○一页)、乐四之一八(第一册第三三○页)。
司马温公论乐书 其八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六九、《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二附录
皇祐中,与君实官太常,同议大乐,阮天隐胡先生深诋李照非是。
最后房庶来,又言二人者亦非是,何则?
以尺而起律也;
又谓王朴之乐高五律。
已而依之说,令制尺、律、龠三种,而律才下三格,与李照同。
是时朝廷特授一官,罢归,亦自黜其言之不中。
君实初与胡、阮非李照者,近时又以前史不可刊。
今按前史抵误,献十条,才录七条奉呈,请详观之,于义理可刊不可刊。
大抵吾侪读经史,经有注释之未安者,史有记录之害义理者,或为论、或为辩以正之,所以见为学之志而示于世,注《老子》是也。
今夫乐,自太祖病之,太宗、真宗、仁宗讲求之,主上欲救正之。
列圣之所拳拳者,盖以礼乐治国之大,而不可一日慢。
况乐之太簇为黄钟、宫商易位哉!
君实今所主,是前与胡、阮非之者。
君实前非李照,今复主之,岂未思之邪?
王朴乐,某亦同房庶非之,虽高五律,君臣民事物不相干,今复欲用之,何可得也?
胡瑗所作,比王朴下半律,仲更尝言之。
君实已悉李照之乐声,虽发扬,又下三律,然君臣民事物皆失其位,不可不深念之。
司马温公论乐书 其十二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七○、《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二附录
乐为小事?
为大事?
王朴李照胡瑗三家,君实不决是非,是慢而小之也,但看今之君臣民事物可知之。
往年孙宣公冯章靖宋子京李照乐,乃召阮逸胡瑗房庶令修之。
君实当时与胡、阮同非李照者,今所用乃李照乐,君实云不改,何也?
持国大地失脚,正可以君实中和乐呼之。
五方之人言语不通,信然,至于歌乐则一,岂有我是而彼非?
君实之言可全废,某之言不可不尽用,何则?
盖无不是也,古人之所不到也。
十二律皆有损益而和也,岂不为新义胜旧义、新理胜旧理乎?
所恨至是,未有人是之。
太常大乐钟磬议元丰三年八月 北宋 · 刘几
 出处:全宋文卷八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八、《玉海》卷一○五
太常大乐钟磬凡三等:王朴乐一也,李照乐二也,胡瑗阮逸乐三也。
王朴之乐,其声太高,此太祖皇帝所尝言,不俟论而后明。
仁宗景祐中,命李照定乐,乃下律法以取黄钟之声;
是时人习旧听,疑其太重,李照之乐由是不用。
至皇祐中胡瑗阮逸再定大乐,比王朴乐微下,而声律相近;
及铸大钟,或讥其声弇郁,因亦不用,于是郊庙依旧用王朴乐。
乐工等自陈,若用王朴乐,钟磬即清声难依,如改制下律,钟磬清声乃可用。
益验王朴钟磬太高,难尽用矣。
今以三等钟磬参校其声,则王朴阮逸乐之黄钟,正与李照乐之太簇相当。
王朴阮逸之乐,编钟、编磬各十六,虽有四清声,而实差黄钟、大吕之正声也。
李照之乐,编钟、编磬各十二,虽有黄钟、大吕而全阙四清声,非古制也。
圣人作乐以纪中和之声,所以导中和之气。
清不可太高,重不可太下,使八音协谐,歌者从容而能永其言,乃中和之谓也。
臣等因精择李照编钟、编磬十二参于律者,增以王朴无射应钟黄钟、大吕清声,以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之四清声,俾众乐随之,歌工兼清声以咏之,其音清不太高,重不太下,中和之声,可以考矣。
欲请下王朴乐二律以定中和之声,就太常钟磬择其可用者,其不可修者别制。
同详定阮逸胡瑗邓保信等所造钟律奏景祐三年八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一、《韩魏公集》卷一四、《韩魏王家传》卷一、《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九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九、《太平治迹统类》卷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玉海》卷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七、《右编》卷三五、《续资治通鉴》卷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闻乐音之起,生于人心,是以喜怒哀乐之情感于物,则噍杀啴缓之声随而应之,非器之然也。
孔子曰「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者,其旨斯在。
孟子之对齐宣王,亦有「今乐犹古乐」之说,言能与百姓同乐,则古今一人。
唐太宗祖孝孙新乐,乃谓「礼乐之作,盖圣人缘物设教,治之隆替,莫不由此」。
魏玄成对以「乐在人和,不由音调」,此皆圣贤述乐之大方也。
以臣识暗艺薄,素非知音,陛下设赐甄采,使待罪谏列,首被诏旨,令与丁度等详定胡瑗阮逸邓保信所造钟律事。
臣粗考前志,参验今古,二家之说,差舛未安。
之围方分,保信之用长,质之典据,皆所无闻。
伏自艺祖造邦,二宗接统,缛礼具举,熙事咸备,通用王朴之乐,悉无更易,以至黎庶乂安,兵革销戢,天下无事,垂八十载,为乐之用,非不和也。
顷因燕肃献规,妄加磨铝;
适会李照赴阙,谓非克谐。
陛下发天纵之能,留日昃之听,精加鍊覈,许之改作,逮于成功,即荐郊庙。
继至,盛言乐穿凿,再令造律,则又围径未合。
保信续上新法,亦乃长广乖古。
窃以祖宗旧乐,遵用斯久,属者徇一士之偏议,变数朝之定律,赐金增秩,优赏其劳,曾未周期,又将易制。
臣虑后人复有从而非者,不惟有伤国体,实则虚费邦用。
历观前代议乐,古之管尺尚存,而犹是非纷纭,累年方就,未见若今之速而易也。
臣切计之,不若穷作乐之源,为致治之本,使政令平简,民物熙洽,海内击壤鼓腹,以歌太平,斯乃上世之乐,可得以器象求乎?
既达其源,又当究今日所急,以祐隆业
国家方夏宁一,朝廷宴清,西北二陲久弛边备,犬戎之情岂能常保?
弱则卑顺,强则骄逆,渝盟背约,何代而无?
必思密备不虞,未可全推大信。
此陛下之与左右弼臣宵旰所虑,宜先及之。
缓兹求乐之诚,移访安边之议,急其所急,在理为长。
臣欲乞诏下攸司,尽记二家律法,及所造管、尺、钟、磬、权、量,存而未行,再命天下有精晓音律者,俾之详正,然后施用。
候一二年间,讫无至者,则将王朴保信三法别诏稽古近臣,取其中多合典志者,以备雅奏,固亦未晚。
今之定夺,权且停罢。
万一裁择,不胜至幸。
南郊仍用古乐奏宝元元年1037年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二、《韩魏公集》卷一四、《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一九(第一册第三○○页)、《国朝诸臣奏议》卷九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七、《宋史纪事本末》卷二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先于景祐三年秋,曾奉圣旨令与丁度胥偃高若讷同共定夺阮逸胡瑗邓保信等所造钟律,寻将历代典志文字及将汉钱分寸较量,得王朴旧乐,于太祖朝曾令和岘司天监景表尺减定,与汉唐尺度差近,其胡瑗阮逸邓保信李照等钟律俱不合古,遂具闻奏。
再奉圣旨,令将汉钱分寸及景表尺别造律管参校。
臣与丁度等各陈述不晓音律,乞再访知乐者,俾令详定。
后蒙寝罢。
其时臣曾将《景祐广乐》看详,备见实纪李照不依古法、出意制造律度之事。
今来南郊在近,陛下躬行大礼,不可以李照所造违古之乐,上荐天地宗庙。
臣窃闻和岘减定王朴旧乐钟磬等,见今并存,欲乞特降圣旨下太常寺,将来郊禋用旧乐。
所贵国容咸备,神听惟和
论不可用钱葆奏皇祐二年八月 北宋 · 陈升之
 出处:全宋文卷九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九
屯田员外郎睦亲宅教授阮逸尝建言作钱葆,饰以翠羽具,藉以鹿皮,欲与钱兼行。
且钱币为用,天下之大命也,其轻重有权,与物适均,乃能下流而不穷。
张汤汉武帝巧制皮币,取讥后世。
况逸之谲怪尤甚,岂可用之圣世,以开奸诈之心哉!
请下详定大乐所参定十二钟磬律奏皇祐五年五月 北宋 · 王拱辰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四、《太平治迹统类》卷七、《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三一、《宋史》卷一七七、《续资治通鉴》卷五三、《宋史纪事本末》卷二八、《宋史新编》卷三○、《续通典》卷八七
奉诏详定大乐,比臣至局,钟磬已成。
窃缘律有长短,磬有大小。
黄钟九寸最长,其气阳,其象土,其正声为宫,为诸律之首,盖君德之象,不可并也。
今十二钟磬,一以黄钟为率,与古为异。
臣亦尝询阮逸胡瑗等,皆言依律大小,则声不能谐。
故臣窃有疑,请下详定大乐所,更稽古义参定之。
杂说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六、《蔡忠惠集》卷三一
李靖称:「苻坚之败,非谢玄之善。
秦诸军皆溃败,唯慕容垂一军独全,以千馀骑赴之。
之子宝劝,不果。
此所以秦师之乱,慕容垂独全,盖所陷明矣。
为人所陷,而欲胜敌,不亦难乎」?
予观秦伐江南,唯曰:「武平吴,唯张杜而已,若昧群臣,岂能成功」?
以此谓陷坚未尽矣。
知进讨之为利,不能料坚之材堪与不堪办事,此所以劝之也。
谢玄肥水为阵,夫兵半渡而击之利,以是许却军也。
以八千之众当百万,渡水而薄人,兵家所忌,岂不知此乎?
盖料坚之阵大槩难整,然后观形势也。
既而坚阵果动,济而战,众遂溃。
使坚之阵难却而整,必不济矣。
此玄之料事合于机变。
若以军独为陷坚,当其以千骑赴,信子宝之言,取坚如振替叶,之不为,足验无陷坚之意。
夫善用兵者虽败不亡,一军之全,法制在焉。
不能知坚之材则可罪,谓之陷坚,诬矣。
王景略之亡,唯劝勿伐江南景略盖知坚之材,故云耳。
福唐水居船,举家栖于一舟,寒暑食饮,疾病婚姻,未始去是,微哉其为生也!
然观其趣,往来就水取直以自给。
朝慕饭蔬一柈,不知鼎饪烹调之味也;
缊衣葛服,不知锦纨粲粲之美也;
妇姑荆簪,不知涂脂粉黛之饰也;
蓬雨席风,不知大宇曲房之适也。
相羊穷年,少而老,生而死,一事不入于中矣。
与夫阴怀贼险,乘利求倖,盛时翕翕,其败熄灭无种,孰为胜负耶?
开元中,《霓裳羽衣》盛行于时。
唐末兵戈,浸以微灭。
今河中有旧谱,而其字形与世之谱字,觱栗、笙皆不合,无从而得;
唯法曲散序无拍,谓《霓裳》之遗音,未必然也。
守程精通音律,悼其亡缺,仿像法曲造之,寄林钟商。
华日新亦造《望瀛》、《怀仙》二曲,世人罕得其本也。
庆历间,予在馆阁,尝见《九仙经》,会修《崇文总目》,凡怪诞之说摈而不取,故家无传本。
及来泉山,抱病数年,颛读医方药石之说,渐入修生之要,以精气神为妙用,故仙经丹诀亦历览焉。
然取其可以资身者,若神仙云云,吾不与也已。
《孙子》书,其文有三代风,而其致旨,一切取胜,盖战国事也。
至于精思明决,数千年以来兵家成败未始有出其畔域者,信绝世之高智乎。
予爱其无智名、无勇功之说,故录之。
或曰:晁错景帝谋削诸侯以尊汉,而陷于仇人,身死都市。
事适未就而遭谗被祸,其诚忠矣。
扬子云乃以为愚,何哉?
而孰为忠耶?
曰:诚忠矣,然为汉谋诸侯,则曰削亦反,不削亦反,非愚而何?
主父偃贾生推恩以分地,乃谋者之长策。
乌孙公主七十馀,持携男女还汉。
人生匹耦,故有常理,而楚主嫁异国、配胡人,岂独楚王之不才?
汉之丑无时可灭,又后世和亲外夷之端,张骞之罪也。
汉通外国,以弊羌氐,斯其无策之甚。
抚安外国而威制之,盖虑为边患耳,岂致意于天马、氂牛异物诡说哉?
过犹不及也。
甚哉,爱之蔽人也!
唐太宗指麾而定天下,及夫拔佩刀、议太子,何其不明以至是乎!
甚哉,利之移人也!
汉高祖父妻男如此不顾,则利能夺爱。
妇人于爱为最深,而武后自杀其子以固权。
嗟乎,孰可与论是耶!
夫人明慧禀于天资,不可强而学,士当尽心于其间。
金铁之磨砺,既鍊其质,又从而成器。
太阿、龙渊资夫人力者,故鍊而成器。
学者勉之。
士之习末也久矣。
今为诗赋者尚不知何等事为文章,况文章,士之末耶?
欲人之兴行如曾、颜,治民如者,难矣。
子自閒居,日造吾门者道对偶事,以为才不才。
嗟乎!
治道何从而兴?
士亦罕有自立者,其理然也。
古之人言命者,亦云归之于天,盖非人之所能测云尔。
异乎今之言命者,有阴阳日月星辰岁时异端之术,幸而时合,则莫不推引以为验也。
甚哉,人之好怪也久矣,古之人不语也。
卜筮最古,春秋时有相骨、日者,后世尤盛。
唐初乃有论命之说。
今之三命,星、算分为二门,而善七曜,多本胡法,此日者所以博济耳。
予少时治经书,观圣人于刑狱尤谆谆,《尚书》所载最为详密。
私心以为,天下万务,若生民不得其平,又岂专在刑狱乎?
及仕宦二十年,历事日久,然后知生民之患莫大于狱失其情、官巧文律。
呜呼,圣人之意深矣!
予每读《易》,至于决狱用刑之说,其卦多有《离》象,而用在刚阳之爻,盖非明不烛,非刚不决。
君子有是二者,济以仁恕,斯可谓士矣。
乐自王朴之后无述作。
仁宗时李照重造乐器,废钟磬。
其后复用阮逸胡瑗更作新乐,房庶又为异议,迄今无定论。
林氏巽之学通《易》卦,太阳太阴,以定律管,先儒所未言。
两汉策要序景祐二年六月 宋 · 阮逸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九、《爱日精庐藏书志》卷三五、《两汉策要》附(乾隆刊本)
班、范二书,其载笔胜质之旨,则亦博矣。
然而后学异向,罕能兼该,尚辞者则搴其纤华而遗于体例,玩理者执其事实而泥于通方,求之彬彬,固其鲜矣。
进士叔献得汉圣之学,发先儒之蕴,谓类书所集,其来尚焉,凡较两都文章,必明一代制度。
遂稽合众作,去繁取衷,撮数万言,编成十卷。
同志扬端者持其书见求序引,逸题其辞曰:汉四百龄,君尊臣良,文淳道备,七制之治,则与三代几焉,是皆方闻协心,抗义竭节致之然也。
如《明堂》、《月令》,则礼乐之本乎;
宣室对问,则政教之宗乎。
晁家令边事之宜,谷子云掖庭之奏,平津奥略,白虎宏辩,仲舒灾异之诫,子政封事之机。
建武之晨,东平茂乎典礼;
永和而下,伯始任乎中庸。
郎专条七事之端,翼奉极五事之变,班、蔡之剧论,韦、桓之谠言,斯皆杰立孤风,翊成典训,来哲不能溢其美,异世不能殊其归,炳焉休光,高出近古。
其诸表奏,天下昌言,述史有三,汉最称备。
文中子曰:「二帝三王,吾不得而见也,舍两汉将安之乎」?
非表文辞,盖善其制度而已。
傥或文而不示制,学而不处要,如之何从政哉!
宜陶、扬二君锐志于此,好古博雅,广其流传。
时景祐二年六月吉日阮逸序。
上新制钟律奏景祐三年六月 北宋 · 邓保信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七、《宋会要辑稿》乐二之七(第一册第二九四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二二、八三八页
上党羊头山乌圜秬黍,其有异他乡,其色至乌,其形圜重。
臣于上党中拣圜者,用一黍之长,累百成尺,则与蔡邕铜龠尺符合
据《隋·律历志》有诸代十五等尺、各有长短之说,据尺裁龠,各有增损,则容不同,故声有高下。
今于十五等尺内取容数同者,则合于蔡邕铜龠尺。
据书所载,从上相承有铜龠一,以银错题其铭曰:「龠,黄钟之宫,长九寸,围九分,容千二百粒,称重十二铢,两之为合,三分损益,转生十二律」。
臣今用此定尺,知与蔡邕铜龠尺符合,比李照尺短分,比阮逸胡瑗用一黍之广尺长九分五釐。
又据尺裁定律管,黄钟龠度九十之长,空径三分,空围九分,千二百粒。
又为一减黄钟,以四十五之长裁龠,容六百粒;
二减黄钟,以二十五釐之长裁龠如上,容三百粒;
三减黄钟,以十一二釐半之长裁龠如上,容百十五粒。
其空径皆三分,空围皆九分,用龠容,皆合蔡邕银错题龠之数。
其律管声比新定大吕相近,比太常旧乐约下一律半。
臣又据《汉志》衡权法,起于黄钟,一龠容千二百,重十二铢。
两之为两,凡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今依黄钟龠容千二百,重十二铢,每百黍重一铢造称,止用铢、两、斤,准古之轻重。
第三毫先从铢起,在衡里旁,其第一星准定空平,然后称物,移之一星称百粒,其重一铢。
至十二铢星计千二百,是一龠之实重,古之一小两也。
至星尽所为二龠,合重二十四铢。
第二毫起衡之中第一星,重二小两,移一星重一铢,至星尽,计古之八小两,九十六铢。
第一毫起衡外旁第一星,重古之八小两,移一星重六铢,至星尽,计古之二小斤,计三百八十四铢。
臣又据《汉志》:「量者,龠、合、升、斗、斛,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容以千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
今依《汉志》造龠、合、升、斗,参校古之多少,其容受之数各以水准其概,皆平。
为龠一,径阔九分,深七分二釐,容黄钟一龠,千二百,乃平。
合一,径阔九分,深寸三分八釐,容黄钟二龠,二千四百,乃平。
升一,径阔二寸六分九釐,深寸六分二釐,容十合,乃平。
斗一,径阔五寸三分一釐,深四寸八釐,容十升,乃平。
凡四量皆以水准,如其龠数亦平。
臣又以五物校定黄钟龠空径法,则为铁坚三分一片。
所谓三分,于黍尺上取之,木长圆软三分,围软九分,一条于铁三分上取之,纳龠中,端直无旁䨾,纸围方紧九分,卷而纳之龠中,以校空围九分之数实也。
黄钟龠尺一条长九十,一减黄钟龠尺一条长四十五
请以新成钟磬与祖宗旧乐参校奏皇祐五年五月 北宋 · 李允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四、《太平治迹统类》卷七
曩者紫宸殿太常新乐,议者以钟之形制未中律度,遂斥不用,复诏近侍详定。
窃闻崇文院聚议,而王拱辰欲更前史,文义、王洙不从,语言往复,殆至諠哗。
夫乐之道,广大微妙,非知音入神,岂可轻议!
西汉去圣尚近古,官司世典大乐,但能纪其铿锵而不能言其义,况今又千馀年,而欲求三代之音,不亦难乎?
阮逸罪废之人,安能通明述作之事?
务为异说,欲规恩赏。
朝廷制乐数年,当用繁赋匮之时,烦费甚广,器既成矣,又欲改为,虽命两府大臣监议,然未能裁定其当。
请以新成钟磬与祖宗旧乐参校其声,但取谐和近雅者合用之。
宋故推忠宣德崇仁保顺守正协恭赞治纯诚亮节佐运翊戴功臣永兴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开府仪同三司司徒检校太师侍中京兆尹相州军州事□□□□□□使上柱国魏国公食邑一万六千八百户食实封六千五百户赠尚书令忠献配享英宗韩公墓志铭 北宋 · 陈荐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二
熙宁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永兴军节度使、守司徒兼侍中、行京兆尹、判相州军州事、魏国韩公薨于正寝,享年六十八。
上闻震悼甚,罢三日视朝,赠尚书令,诏配享英□□□,临后苑发哀音过常数,遣使吊问其孤,赙物加等。
又令其家欲有所请而在著例外者,一一条上,后皆从之,亲族拜官者十人。
以其兄子正彦知相州
太常丞集贤校理李清臣祭以中牟,遣入内都知利州观察使张茂则监护葬事,又遣勾当龙图章宝文阁入内供奉官怀德增修墓兆,斲石以为幽堂,其费皆给于官。
有司考行,谥曰忠献,以□□□□月二日葬于相州安阳县丰安村祖茔之西北。
历观前世天子于勋旧大臣饬终恩礼,未尝有如此之厚也。
自公之薨,不间远近少壮耆艾,闻之者罔不失声咨嗟,涕泣相吊。
傥非有利泽尝济于天下,仁厚忠恕之德感人之深,孰能至于是乎!
前葬,其孤以公之功实善行之录具书来授,请铭公墓。
窃惟公之勋业名德,载之钟鼎,书之功录,传之四海内外,□□□□□□霆之音,常在人观听,则垂之百世而益彰,又何必资浅陋朽拙者之言然后传信?
然圹必有铭,荐,公之故吏也,义不敢以衰病不能辞,谨考次始终大节以书。
韩本出姬姓,至厥为晋正卿谥曰献,其后子孙散居他土。
博陆之韩,盖其后也。
五世祖乂宾而上,皆葬博陆
乂宾仕成德军节度判官检校左庶子,以博学富文辞闻于时。
高祖昌辞为鼓□□□□□□□璆为广晋府永济,累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齐国公
夫人史氏追封齐国太夫人
祖构,仕本朝为太子中允,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燕国公。
夫人李氏追封燕国太夫人
父国华终右谏议大夫,为世名臣,国史有传,累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魏国公
夫人罗氏追封魏国太夫人,所生母胡氏,追封秦国太夫人
皆葬安阳
公遂为安阳□□□□□□圭,少敏悟过人,不烦师教而强学自立,谨重修洁,未尝为出防表嬉纵事。
始冠,天圣五年进士甲第,授将作监丞通判淄州
踰年,遭秦国忧,居丧以孝闻。
服除,迁太子中允
明道初,召试学士院,迁太常丞直集贤院监左藏库,为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
度支判官,迁太常博士
景祐五年,拜右司谏
供职始对,讽仁宗明得失,正纪纲,近忠良,□□□□□□□久疾。
废朝谒,而日至中书视事。
复同列议论不一,事多留积,又内降数出。
公连抗疏极论,仁宗为罢中书执政,内降而止。
参议雅乐,而阮逸辈黍尺之法无所考据,奏罢之。
公为谏官三年,时政之阙,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前后七十馀疏,天子以为忠,故多嘉纳。
五年,与三司同定茶法,又裁省国用,转起居舍人知谏院
宝元二年,拜知制□□□□□□□品服。
益利路饥,为体量安抚使,活两路饥人一百九十馀万,掊尅之害,一切蠲去,人怀之。
还朝,属赵元昊初叛,边将失律,仁宗自选公为陕西安抚使,北驰至高奴而贼巳引去。
将士皆伤夷之馀,垂头丧气,居人惴惴未宁,公乃籍战死之家,厚加赙恤,又列其当赠录者闻于朝,更选材武之士,以张兵势,修严战守之备,以固边圉人情。
□□□□□□□败将死,犹叱贼,而小人诬其降,遣御史置狱以按之,公力为辩其冤,平由是始得褒赠,家亦被恩。
使还,康定元年枢密直学士,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同管勾都总管司公事。
明年春,按部至泾原,闻元昊遣使乞和,公戒诸将曰:「此兵法所谓无约而请和者谋也,正欲欸我而来犯塞耳,宜益严其备」。
方会兵瓦亭,而贼已寇山外,公疾驰至镇,省军指□□□总□任福曰:「贼必由此路往来,此地得形胜,可处高而阵,以壮兵势。
贼远来,利在速战,必不能久留,当整众持重以挫其锐。
待其归则击之,未归勿得辄击」。
既行,公又以其檄戒曰:「违节度,有功亦斩」。
愚勇,始见贼,殊不遵节度,屡贪小利,驱众以深逐,不知其诱也,遂战殁。
大帅夏文庄公遣人收兵,得公所与檄于衣带,以闻,安抚使王文安公亦以是言□□□,罪在裨将,止下迁公右司谏,仍旧职,知秦州
数月迁旧官,俄进尚书礼部郎中秦陇凤翔阶成州路驻泊马步军都总管,兼经略安抚沿边招讨等使。
庆历二年,改秦州观察使,秦之城素狭隘,民居兵营半在城外,公奏筑东西二城以环之,一物不取于民。
十月,复为枢密直学士,迁右谏议大夫
十一月,充陕西四路沿边都总管经略安抚招讨等使。
驻泾□□□师,所遣戍兵类多孱软,而土兵劲律耐劳苦,公乃奏增置土兵而稍减屯戍。
公护边久,恩信周洽,士贾馀勇,与范文正公志同气合,一归于忠义,乃共谋出师,取横山,恢复河南旧地。
元昊乞称臣,遂未发。
仁宗知公勤劳甚久,尝赐密诏,先谕以初往之意。
明年,与范公同召拜枢密副使,五上表乞守边,不从。
既至,与范公复陈取横山之策。
元昊巳□□□止□虽纳款,犹敢妄有邀求,欲自建元,为父子呼「吾祖」,使人与陪臣为列。
二府缘此,欲议其轻者从之。
公独曰:「此皆非人臣礼,不可许」。
后遂杀其礼为夏国主云。
仁宗方励精庶政,手诏中书曰:「朕用韩琦范仲淹富弼,皆中外人望,其言之可行者,宜以时条奏」。
又开天章阁赐坐,咨访当世急务。
公上十数事,其略备西北、选将帅、明按察、丰财利、抑侥倖、进□□、□□才、去冗食、慎入官,言未及大施,而不便于己者毁已兴矣。
富郑公宣抚河北还,将至国门而命守郓,公奏曰:「忠亮少与,今天下不闻其过,使还咫尺不得一望清范,少陈策画,而责补闲州,臣窃为陛下惜之」。
不报。
前此郑文肃公领四路,以刘沪董士廉水洛泾原尹洙言非便,诏止之。
俄郑公罢四路而犹移文二人者城之,乃遣总管狄青□□□□□□□士廉系狱,欲斩之而不许,郑公极语论救于朝,公乃上十事,以数二人者之罪,然卒薄等责。
士廉请阙讼其事,而执政左右之,复城水洛,时同进数公皆已相继罢去,公亦恳求补郡。
五年,除资政殿学士、知扬州,迁给事中,徙郓州,又改成德军。
八年,河朔始分四路,移定州路都总管安抚使,兼知定州
从来守将皆武人,安于无事,□□□□□益骄纵。
公至,修明军政,刬除宿弊,士卒犯令或稍涉暴横,则立斩以徇,连营惕息,皆怗怗以就律,至不敢大声高语。
李卫公遗法,为方圆锐三阵以教之,军声烈烈,震慑虏廷。
杨怀敏建言禁并塞山林,公私不得樵采,居人亡去者十六七,公奏开其禁。
会大水,岁饥,夙夜竭力以修荒政,豫储菽粟,设区处以待流徙之民,远近归之者如市。
至春获给路□□□旧业,全活者不可胜数,优诏褒美。
皇祐元年,拜资政殿大学士,迁尚书礼部侍郎,又拜观文殿学士再任。
五年,授武康军节度使,充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兵马都总管兼知并州
北虏谋侵我天池之境,公遣将苏安静至塞上,召虏人谕之曰:「尔昔尝借我天池庙焚香,文移具在,今何得妄言尔地」?
虏人屈伏,遂并退连冷泉村地十馀里。
又代北旧以黄嵬□□□界,自后戎入辄耕上山腹,公又遣安静穿濠以杜其侵越,遂复旧境。
并北塞多闲田而甚美,太宗潘美为帅,患虏之钞掠,驱其民内徙而空之,谓之禁地。
昔欧阳公尝奏乞耕之而不果,公曰:「我今不耕,异时必为虏人盗占」。
遂奏募人为弓箭手,计顷分给,总得四千人,垦地九千六百顷。
先是,岁遣将统内郡兵公戍近羌诸郡,谓之防秋,公曰:「河外无事,□□□时坐耗边廪,非策也」。
乃不遣。
太原之俗,死者多燔而后葬,贫人无地则收骨寄之佛祠中。
公知恻然,乃下令开谕,自今毋得燔,又为近郊买地,四隅立表,贫无地者得葬于其中,自是其俗一变。
会久疾,乞还节守乡郡,诏领节知相州,并人环拥,号泣者万计,尽日不得出郭门,至有毁桥断路,随行数驿然后还者。
踰年,召为工部尚书三司使,在道除枢密,□□□以来,右府图籍纷乱丛委,而未尝纪次,每讨旧文以證近事,不可遽得。
乃奏选官编集,为六百八十卷,其间得祖宗神谋睿断,载之御笔,可以为后世法者尤多,其后中书亦如之。
又奏定禄令驿令,请出内帑钱籴数百万以实塞下。
丰州,古九原也,与麟府鼎足,向以无水不能守,为叛羌所破,公奏遣郝质郭霭王庆民经度修复之,又置保宁、永安二寨□□之屏蔽。
嘉祐三年六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
六年,进拜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
仁宗延礼辅臣,图讲太平之治,祫享祀明堂赦书下,仁惠周于海内。
忧赋役之耗民力,而遣宽裕之使;
虑俊良之伏田野,而有遗逸之贤;
欲守令之修职业,增秩久任以劝之;
矜茶禁之害齐民,除榷法以苏之。
籍户绝田租,置广惠□□□天下之穷独。
摹印方书,给散药剂,以救天下之疾恙。
其始议多自公发。
七年,进封仪国公
仁宗春秋高,尚未有皇嗣,虽忠鲠之臣间有言者,而未开纳。
公朝夕深念,自以身都上相之位,国之大计,无大于此者,乃进言曰:「陛下承三圣之统,兢兢翼翼,日思光大先烈。
今享御四十馀年,虚主器之位,恐非所以重宗庙之意也,臣窃深忧之。
愿□□宗室之贤,建为冢嗣,副万国渠渠之望」。
仁宗意犹未决,公乘间又数开白,言益切至,仁宗曰:「后宫将有就馆者,卿姑待之」。
后免乳皆皇女,公金石一心,挺然无所顾恤。
一日又怀《孔光传》以上陈于扆前,曰:「汉成帝即位二十五年无继嗣,遂立帝弟之子定陶王成帝中材之主犹能之,况陛下聪明仁圣,并迹,又何难哉!
愿陛下以太□之心为心,则无不可者」。
仁宗释然感悟,俄选英宗判宗正寺,而力辞不就职,日坚一日,公复启之曰:「陛下既知其贤而选之矣,今过自谦抑,不敢遽当者,其器大识远,非中智之所能跂及。
此益所以为贤也,愿陛下固起之」。
仁宗曰:「休更为他名目,便可立为皇子,于明堂大礼前成之」。
公进曰:「此天地祖宗神灵扶佑,以开陛下□意,社稷幸甚,天下幸甚!
今独中书闻德音而枢密院未知,臣愚愿陛下复宣谕及右府」。
诸公对,仁宗宣示,一如前语。
公奏曰:「兹事体大,愿降诏中书门下」。
从之。
中外传闻,交语相庆,英宗已立为皇子,犹冲退未离藩邸。
公又奏曰:「今既命之为子,虽已令本宫族属敦劝,愿更选亲信内人往谕陛下之诚,则必出矣」。
仁宗遽用公言,□□庙遂入居于庆宁宫。
八年三月,受仁宗遗制,奉英宗即皇帝位,中外祗肃,晏然无一事。
四月,充仁宗皇帝山陵使,是月,拜门下侍郎兵部尚书进封卫国公
英宗初即位,感疾,慈寿宫以权宜预政,公以纯诚一节,承事两宫,忠谋硕望,镇厌内外,人情安帖,上下无异言。
公审英宗已康复,乃力请朔日御朝临幸,祷雨奠宗室之□,以开慰众心。
及具素仗出,都人瞻望圣颜,皆跃跃以喜。
其耆旧相与言曰:「吾君貌类祖宗,真英主也」。
车驾还宫,起居安适,一如平日,慈寿宫甚悦,未几遂还政。
治平元年提举修《仁宗实录》,闰五月,进右仆射兼门下侍郎,权枢密院公事。
英宗听断之始,未能周知群臣能否,公乃籍从官等名氏为一编,各题品其才业之实,□用之宜以进。
永昭陵使毕,恳辞时柄,英宗手诏曰:「卿有大德于朕,有大功于时,一旦无名谢事而去,岂不骇天下之耳目,而重朕之过乎?
其辅朕使无忝先帝之命,则卿之终惠也」。
公见诏语峻甚,不敢复辞。
郊祀恩,进封魏国公,辞兼枢密院公事,从其请。
国朝旧制,天子初即位,宗室尊行之,已亡者当赠官改封,濮安懿王英宗所生父也,□书以本朝未有故事,请付有司考典礼以求其当。
既而礼官两制共议,咸谓当封大国,称皇伯。
中书以所生父称伯,疑无经据,方下三省再议,而英宗遽令权止,而台臣交攻不已,指欧阳公为主议者,诋毁尤切。
公谓人曰:「此中书事,皆尝所共议,何得独指欧阳公乎」?
识者叹其宽恕而笃于义,临人之谤,惠然肯与分之。
公以陕西封域辽阔,而兵常若□□,乃乞如河东河北之制,籍乡民为义勇以助兵势,言者深以为不可,而公议适与英宗意合,卒行之。
贼寇大顺城,公言宜停其岁赐,遣使赍诏问罪,以全国体,而大臣议未定,或以宝元康定之役为言,公曰:「兵家须料彼此,于今我之兵势大盛于前日,谅祚乃一狂童,何得拟元昊
若问之,必服其罪」。
卒遣何次公持诏以往,次公还,以谅祚表进。
属□宗已□疾,二府同入问圣躬毕,公奏曰:「谅祚表何言」?
英宗顾曰:「一如所料、一如所料」。
治平三年十二月,公亲奉英宗手诏,立今天子为皇太子
明年正月,首被英宗顾命,奉今天子践祚。
是月,充英宗皇帝山陵使,拜守司空兼侍中
御史中丞王陶公素所奇待,一旦以所用非其所望,深疑公有不悦意,乃奏弹宰相不押常朝班,执□日□垂拱殿起居毕,升殿奏事退,早则宰相又赴文德殿廷押常朝班,或辰漏将尽,以久留百官,且逼还政府治事,则宰相更不赴,止御史台放班,循久例也。
既而又奏疏肆言诬毁,且率谏官同对,上得其情,遽罢其台职。
公亦恳求补郡,上遣张茂则赐手诏慰免,促令视事。
使永厚陵还,复固以疾辞位,除镇安武胜等军节度使,守司徒兼侍中□□州□□师,赐第一区,擢其子忠彦试帖职,授三子官。
公以领两镇,本朝宰相去位,未尝有恳辞,改淮南节度使,未行,会种谔诱羌酋嵬名山一族向化,以兵取绥州,疆埸骚然,改陕西都总管经略安抚使,判永兴军,公义不辞难,承命即行。
时议者多以绥州孤绝,难守,弃之便,上遣使促弃之,公奏曰:「绥州地形险要,已兴师得之矣,安可复弃,示弱于贼」!
□□□□□□世嵬名山守之,后卒留为绥德城
又城喷珠堡,据筚篥川,起甘谷城,即叶变会为天雄栅,皆控扼冲要,以塞边隙,属羌得无侵轶之虞。
公知虏中荐饥,种落凋困,可以利害动,乃为榜大书,开谕祸福,揭于境上,以招横山之众,而与庙堂之意异,遂复乞守相州
至相未尽三月,会其年河决,地大震,民饥,流亡满道。
上先遣中贵人喻意,仍赐手诏,遂□□□□安□使判大名府,又谕中书令协济其经画。
公体天子仁恻之意,殚精毕虑,讲众术以赈恤之,由是饥羸者得沾实惠,转徙之民而多还本业。
时青苗法初下,公奏曰:「愚民请之则甚易,纳之则甚难,或遇荐饥,民无以输,必恐本钱亦寖失矣,愿罢之,复常平旧法」。
条例司疏駮,以为非是。
公又建明,言愈切直,事虽不就,世亦称其忠固。
乞守徐州,不许,□□□□月改□兴军节度使京兆尹,辞不受。
虏使每至魏境,必先诫其下曰:「韩侍中在此,毋得过有须索」。
虏使与京尹书,故事,其尾止押字,至是以公故,悉书名。
六年,复判相州
公虽在外,上尝有所咨访,自以三朝老臣,志在竭忠报国,乃极陈时事之所以得所以失,生民之所以休所以戚,无毫铢回隐,务以补助圣政。
比及二年,前后十馀章告老,上□□优□终不得谢,改永兴军节度使,再任。
公益恳辞,使者持诏答未至,而公已以疾不起矣。
将薨之前夕,大星殒于昼锦堂之后,枥马皆惊,楼上掌漏者见之,疑以为火也。
公明诚内融,德量宏博,物之至,小大无所不容,然隐察其私,则短长轻重如寸量铢校,皆不失其本真,犹黑白之不可乱也。
临大事,审义之得,忘身忘家,诚意坚定,如山岳之不可移,而容□□□□□微之难,见于辞气。
及其成就大功,则又退然不自为有。
降接布衣小官,忘去贵重,温言欸语,以尽其情。
故人人退而各过其初望。
待君子小人一以诚,或不以诚应,亦不之责也。
引拔天下贤俊,不问识与不识,多至显仕而未尝语于人。
临决剧务,虽千品百目,分委于前,而精爽益明。
仪状英伟,人望之如众山之中见嵩岱,气象雄重奇拔,莫可伦拟。
自奉菲薄□□□好施,士之穷窭归者无虚日,及其去,无不各充其欲。
亲戚之贫乏无托,仰公然后衣食者常十数家,一门百口而资用均一,无疏近之间。
嫁中外孤女十馀人,教育诸侄同□己子,所得恩例尝先及旁支,逮其终,子犹有未官,家亦无留资。
少善尹师鲁,及其亡也,分俸以济其家,又为言于朝,官其一子。
所至皆有遗爱,人多画像以慰其思。
魏人怀德之深,□□□祠为塑像以事之,以比狄梁公
闻公之薨,聚哭奠祭于祠下者旬浃不止。
辽人尤畏重之,凡使至其国,必问韩侍中安否,今何在。
子忠彦尝使虏中、方晏,其主问左右曰:「孰□□南朝韩侍中忠彦貌类父否」?
或对曰:「类」。
命画工图之。
天资简素,无多玩好,惟聚书万馀卷,多手自刊校,虽老且病,未尝一日废书不观。
其为文章,雄健明粹,有法而尚理。
始好□□□公书,至晚年,笔势老劲,自名一家。
奉先茔未尝计所费,自四世祖至八世坟兆,皆访得之,增广其地,培植松楸,起屋于其傍,募人守视。
尝谓子孙曰:「穷达固有命,吾入朝,殆将四□,孤直自信,未尝枉道求合于权要以沽进,而独人主知之,出入将相二十馀年,遂至三公,其所恃者忠信与天道而已矣,汝曹宜观吾平生之所为,无丧所守,以坠吾教」。
自号□□□叟
有《安阳集》类五十卷,《二府忠议》五卷,《谏垣存藁》三卷,《陕西奏议》五十卷,《河北奏议》三十卷,《杂集奏议》三十卷,《千虑集》三卷,《古今参用家祭仪》一卷,《安阳旧文》十卷,手编家集六十卷。
尚书工部侍郎崔公立之女,追封魏国夫人,柔嘉慈顺,治内事有法度。
先公而亡,公之葬祔焉。
六男子:曰忠彦秘书丞秘阁校理
端彦大理寺丞
次良彦,秘书省校书郎,早卒。
□□□粹彦,并大理评事
次嘉彦,尚幼。
五女子:长不育,次适大理寺丞王景修,次二人不育,次在室。
孙六人:曰治,大理评事
曰濈,太常寺大祝
曰澡,曰洽,曰浩,曰澄,并幼。
铭曰:
惟天佑圣,贤出辅时。
丕丕魏公,相我盛期。
君臣一德,上尧下夔。
内如之何,百度清夷。
外如之何,万里天威。
群材任职,物物遂宜。
极天蟠地,太平之基。
开赞仁宗,选贤主器。
帝瞩英皇,曰为予□。
□庙以重,万灵以喜。
圣圣继明,延光亿世。
皇室大勋,莫之与二。
人视之艰,公履之易。
俄膺顾托,今上御天。
忠斯勤斯,候肃候虔。
防满避位,高风凛然。
存有全德,殁有殊泽。
中台之长,官仪之极。
英庙崇崇,享延配食。
名俱天壤,迹留金石。
太行之东,漳水之侧。
万古是瞻,魏公贞宅。
按:国家图书馆藏拓片·章专一二三七。又见《邺下冢墓遗文》卷下,民国安阳县志·金石录》卷六。
详定礼文二 其六 木尺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
司天监景表尺(比晋前尺长六分三釐,与晋后尺同。)
后周王朴律准尺(比晋前尺长一分一釐,比梁表尺短一釐。)
太府寺铁尺。
皇祐三年五月内修制大乐所造到中黍尺,皇祐三年五月内修制大乐所新定。
景祐丙子,皇帝诏臣逸、臣瑗准古法累以兴尺度。
大宋景祐二年岁次乙亥九月十二日,依新黍定到律尺,每十黍为一寸。
量到司天监景表石尺。
太府寺工匠王栾等造邓保信黍尺。
太府寺工匠石素等再造邓保信黍尺、量到司天监景表石尺。
太府寺工匠石素等再造阮逸等黍尺。
邓保信乌秬黍尺。
太府寺工匠楚荣、节级王栾造阮逸等黍尺。
据汉志古分分寸造到尺。
新定中黍尺连三长。
新定中黍尺。
先定中黍尺(系乌黍。)
司天监景表尺(与宋氏铁尺、乐之浑天仪尺、后周铁尺并同。)
以中黍平累,一黍之广,累十满寸,与景表尺同(今来新定中黍尺。)
黄钟籥尺,一条长九十
胡:夹钟清律尺,长三寸七分七厘半。
夷则律尺,长五寸六分七厘。
太簇清律尺,长四寸。
大吕清律尺,长四寸二分半。
黄钟清律尺,长四寸五分。
应钟律尺,长四寸七分七厘。
无射律尺,长五寸六厘。
南吕律尺,长五寸三分五厘。
夹钟律尺,长七寸五分五厘。
蕤宾律尺,长六寸三分六厘。
太簇律尺,长八寸。
大吕律尺,长八寸四分八厘。
黄钟律尺,长九寸。
林钟律尺,长六寸。
姑洗律尺,长七寸一分四厘。
仲吕律尺,长六寸七分半。
阮:夹钟清律尺(长三寸七分四厘五毫七丝七忽。)
夷则律尺(长五寸六分一厘八毫六丝五忽。)
太簇清律尺(长四寸。)
大吕清律尺(长四寸二分七厘三毫九丝九忽。)
黄钟清律尺(长四寸五分。)
应钟律尺(长四寸七分四厘七丝四忽。)
无射律尺(长四寸九分九厘四毫三丝六忽。)
南吕律尺(长五寸三分三厘三毫三丝三忽。)
夹钟律尺(长七寸四分九厘七毫五丝四忽。)
蕤宾律尺(长六寸三分二厘九丝八忽。)
太簇律尺(长八寸。)
大吕律尺(长八寸四分八厘。)
黄钟律尺(长九寸。)
林钟律尺(长六寸。)
姑洗律尺(长七寸一分一厘一毫一丝一忽。)
仲吕律尺。
按:长六寸六分五厘九毫一丝四忽。
文中子 北宋 · 郑獬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七六、《郧溪集》卷一八
王氏《中说》所载门人,多贞观时知名卿相,而无一人能振师之道者,故议者往往致疑。
其最所称高弟曰程、仇、董、薛,考其行事,程元、仇璋董常无所见,独薛收在《唐史》有列传,踪迹甚为明白。
以父道衡不得死于隋,不肯仕,闻唐高祖兴,将应义举,郡通守尧君素觉之,不得去。
君素东连王世充,遂挺身归国,正在丁丑戊寅岁中。
丁丑大业十三年,又为义宁元年
戊寅武德元年是年三月炀帝遇害于江都,盖大业十四年也。
杜淹所作《文中子世家》云,十三年江都难作,子有疾,召薛收谓曰:「吾梦颜回孔子归休之命」。
乃寝疾而终,特与收事不合,岁年亦不同,是为大可疑者也。
又称李靖受《诗》及问圣人之道,既云「丈夫当以功名取富贵,何至作章句儒」,恐必无此也。
今《中说》之后,载文中次子福畤所录,云杜淹御史大夫,与长孙太尉有隙。
予按贞观二年卒,后二十一年高宗即位长孙无忌始拜太尉,其不合于史如此。
故或者疑为阮逸所作,如所谓薛收《元经传》亦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