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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滨遗老传下1106年9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栾城后集》卷一二、《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永乐大典》卷二三九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还朝,为御史中丞
命由中出,宰相以下多不悦。
所荐御史率以近格不用。
元祐初革新庶政,至是五年矣,一时人心已定。
惟元丰旧党分布中外,多起邪说,以摇撼在位。
吕微仲中书侍郎刘莘老二人尤畏之,皆持两端为自全计。
遂建言欲引用其党,以平旧怨,谓之调亭。
宣仁后疑不决。
于延和面论其非,退复再以劄子论之,其一曰:「臣近面论君子小人不可并处朝廷,窃观圣意,似不以臣言为非者。
然天威咫尺,言词迫遽,有所不尽。
退伏思念,若使邪正并进,皆得预闻国事,此治乱之几,而朝廷所以安危者也。
臣误蒙圣恩,典司邦宪,臣而不言,谁当救其失者?
谨复稽之古今,考之圣贤之格言,莫不谓亲近君子、斥远小人,则人主尊荣,国家安乐。
疏外君子、进任小人,则人主忧辱,国家危殆。
此理之必然,非一人之私言也。
其于《周易》,所论尤详。
皆以君子在内、小人在外为天地之常理,小人在内、君子在外为阴阳之逆节。
故一阳在下,其卦为《复》。
二阳在下,其卦为《临》。
阳虽未盛,而居中得地,圣人知其有可进之道。
一阴在下,其卦为《姤》。
二阴在下,其卦为《复》。
阴虽未壮,而圣人知其有可畏之渐。
若夫居天地之正,得阴阳之和者,惟《泰》而已。
《泰》之为象,三阳在内,三阴在外。
君子既得其位,可以有为,小人奠居于外,安而无怨。
故圣人名之曰《泰》。
泰之言安也,言惟此可以久安也。
方泰之时,若君子能保其位,外安小人,使无失其所,则天之安未有艾也。
惟恐君子得位,因势陵暴小人,使之在外而不安,则势将必至于反覆。
故《泰》之九三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窃惟圣人之戒深切详尽,所以诲人者至矣。
独未闻以小人在外,忧其不悦而引之于内,以自遗患者也。
故臣前所上劄子,亦以谓小人虽决不可任以腹心,至于牧守四方,奔走庶务,各随所长,无所偏废。
宠禄恩赐,彼此如一,无一可指,如此而已。
若遂引而寘之于内,是犹畏盗贼之欲得财而导之于寝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开之以坰牧,天下无此理也。
且君子小人,势同冰炭,同处必争。
一争之后,小人必胜,君子必败。
何者?
小人贪利忍耻,击之难去;
君子洁身重义,知道之不行,必先引退。
故古语曰:『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
盖谓此矣。
先帝以聪明圣智之资,疾颓靡之俗,将以纲纪四方,追迹三代。
今观其设意,本非汉、唐之君所能髣髴也,而一时臣佐不能将顺圣德,造作诸法,率皆民所不悦。
及二圣临御,因民所愿,取而更之,上下忻慰。
当此之际,先朝用事之臣皆布列于朝,自知上逆天意,下失民心,徬徨踧踖,若无所措。
朝廷虽不加斥逐,其势亦自不能复留矣。
尚赖二圣慈仁,不加谴责,而宥之于外,盖已厚矣。
今者政令已孚,事势大定,而议者惑于浮说,乃欲招而纳之,与之共事,欲以此调停其党。
臣谓此人若返,岂肯徒然而已哉?
必将戕害正人,渐复旧事,以快私忿。
人臣被祸盖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
盖自熙宁以来,小人执柄二十年矣。
建立党与,布满中外,一旦失势,晞觊者多。
是以创造语言,动摇贵近,胁之以祸,诱之以利,何所不至?
臣虽未闻其言,而概可料矣。
闻者若又不加审察,遽以为然,岂不过甚矣哉?
臣闻管仲治齐,夺伯氏骈邑三百,饭蔬食,没齿无怨言。
诸葛亮治蜀,废廖立李严为民,徙之边远,久而不召。
死,二人皆垂泣思亮。
夫骈、立、三人者,皆齐、蜀之贵臣也,之所以能戮其贵臣,而使之无怨者,非有他也,赏罚必公,举措必当。
国人皆知所与之非私而所夺之非怨,故虽仇雠,莫不归心耳。
今臣窃观朝廷用舍施设之间,其不合人心者尚不为少,彼既中怀不悦,则其不服固宜。
今乃直欲招而纳之,以其隙,臣未见其可也。
《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陛下诚以异同反覆为忧,惟当久任才性忠良、识虑明审之士,但得四五人常在要地,虽未及皋陶伊尹,而不仁之人知自远矣。
惟陛下断自圣心,不为流言所惑,毋使小人一进,后有噬脐之悔,则天下幸甚。
臣既待罪执法,若见用人之失,理无不言,言之不从,理不徒止。
如此,则异同之迹益复著明,不若陛下早发英断,使彼此泯然无迹可见之为善也」。
奏入,宣仁后宰执于帘前读之,仍谕之曰:「苏辙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其言极中理」。
诸公相从和之。
自此,参用邪正之说衰矣。
复奏曰:「圣人之德,莫如至诚。
至诚之功,存于不息。
有能推至诚之心,而加之以不息之久,则天地可动,金石可移。
况于斯人,谁则不服?
臣伏见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随时弛张,改革弊事,因民所恶,屏去小人。
天下本无异心,群党自作浮议。
近者德音一发,众心涣然。
正直有依,人知所向。
惟二圣不移此意,则天下谁敢不然?
卫多君子而乱不生,汉用汲黯而叛者寝。
茍存至诚不息之意,自是太平可久之功。
此实社稷之福,天下之幸也。
然臣以谓昔所柄任,其徒实繁,布列中外,岂免窥伺?
若朝廷施设必当,则此辈觊望自消。
田鼢为相,所为贪鄙,则窦婴灌夫睥睨宫禁;
诸葛亮治蜀,行法廉平,则廖立李严虽流徙边郡,终身无怨。
此则保国宁人之要术,自古圣贤之所共由者也。
臣窃见方今天下虽未大治,而祖宗纲纪具在,州郡民物粗安。
若大臣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则人心自定。
虽有异党,谁不归心?
向者异同反覆之心,盖亦不足虑矣,但患朝廷举事类不审详。
曩者黄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凿,欲导之使东。
移下就高,汩五行之理。
及陛下遣官按视,知不可为,犹或固执不从。
经今累岁,回河虽罢,减水尚存,遂使河朔生灵财力俱困。
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顺,朝廷招来之厚,惟恐失之。
熙河将吏创筑二堡,以侵其膏腴;
议纳醇忠,以夺其节钺
功未可觊,争已先形。
朝廷虽知其非,终不明白处置。
若遂养成边衅,关陕岂复安居?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者也。
昔嘉祐以前,乡差衙前,民间常有破产之患。
熙宁以后,出卖坊场,以雇衙前,民间不复知有衙前之苦。
元祐之初,务于复旧,一例复差,官收坊场之钱,民出衙前之费。
四方惊顾,众议沸腾。
寻知不可,旋又复雇。
雇法有所未尽,但当随事修完,而去年之秋,复行差法。
虽存雇法,先许得差。
州县官吏利在起动人户,以差为便。
差法一行,即时差足,雇法虽在,谁复肯行?
臣顷奉使契丹河北官吏皆为臣言:「岂朝廷欲将卖坊场钱别作支费耶?
不然何故惜此钱而不用,竭民力以供官」?
此声四驰,为损非细。
又,熙宁雇役之法,三等人户并出役钱。
上户以家产高强,出钱无艺;
下户昔不充役,亦遣出钱。
故此二等人户不免恣怨。
至于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钱不多,雇法之行,最为其便。
及元祐罢行雇法,上下二等忻跃可知,唯是中等,则反为害。
臣请且借畿内为比,则其馀可知矣。
畿县中等之家,例出役钱三贯,若经十年,为钱三十贯而已。
今差法既行,诸县手力,最为轻役;
农民在官,日使百钱,最为轻费。
然一岁之用,已为三十六贯。
二年役满,为费七十馀贯
罢役而归,宽乡得闲三年,狭乡不及一岁。
以此较之,则差役五年之费,倍于雇役十年。
赋役所出,多在中等。
如此,安得民间不以今法为害,而熙宁为利乎?
然朝廷之法,官户等六色役钱,只得支雇役人,不及三年,处州役而不及县役,宽剩役钱只得通融邻路邻州,而不及邻县。
人户愿出钱雇人充役者,只得自雇,而官不为雇。
如此之类,条目不便者非一。
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厌差役,今五年矣。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者也。
臣以闻见浅狭,不能尽知当今得失。
然四事不去,如臣等辈犹知其非,而况于心怀异同、志在反覆、幸国之失有以藉口者乎?
臣恐如此四事,彼已默识于心,多造谤议,待时而发,以摇撼众听矣。
伏乞宣谕宰执,事有失当,改之勿疑;
法或未完,修之无倦。
茍民心既得,则异议自消。
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逡巡以安富贵。
内蒙福,上下所同,岂不休哉」?
然大臣怙权耻过,终莫肯改。
比辙为执政,三省又奏除李清臣吏部尚书
给事中范祖禹封还诏书,进呈不允,祖禹执奏如初。
左正言姚勔亦言不当。
三省复除蒲宗孟兵部尚书,辙谓诸公:「且候邦直命下,然后议此,如何」?
皆不应。
及帘前,微仲奏:「诸部久阙尚书,见在人皆资浅,未可用。
又不可阙官,须至用前执政」。
上有黾俛从之之意。
辙奏:「前日除李清臣,给谏纷然,争之未定。
今又用宗孟,恐不便」。
宣仁后曰:「奈阙官何」?
辙曰:「尚书阙官已数年,何尝阙事?
今日用此二人,正与去年邓温伯无异。
此三人者,非有大恶。
但昔与王圭蔡确辈并进,意思与今日圣政不合。
见今尚书共阙四人,若并用似此四人,使互进党类,气势一合,非独臣等耐何不得,亦恐朝廷难耐何矣!
且朝廷只贵安静,如此用人,台谏安得不言?
臣恐自此闹矣」!
宣仁后曰:「信然,不如且静」。
诸公遂卷除目持下。
辙又奏:「臣去年初作中丞,首论此事,圣意似以臣言为然。
今未及一年,备位于此,若遂不言,实恐陛下怪臣前后异同」。
上曰:「然」。
乃退。
六年,诏除尚书右丞
辙上言:「臣幼与兄轼同受业先臣。
薄祐早孤,凡臣之宦学皆兄所成就。
今臣蒙恩与闻国政,而兄适亦召还,本除吏部尚书,复以臣故,改翰林承旨,臣之私意尤不遑安。
况兄轼文学政事皆出臣上,臣不敢远慕古人举不避亲,只乞寝臣新命,得与兄同备从官,竭力图报,亦未必无补也」。
不听。
踰年,迁门下侍郎
吕微仲刘莘老左右相
微仲直而闇,莘老曲意事之。
大事皆决于微仲,惟进退士大夫莘老阴窃其柄,微仲不悟也。
辙居其间,迹危甚。
莘老昔为中司,台中旧僚多为之用,前后非意见攻,宣仁后觉之。
莘老既以罪去,微仲知辙无他,有相安之意。
然其为人则如故,天下事卒不能大有所正,至今愧之。
盖是时所争议,大者有二:其一西边事,其二黄河事。
初,夏人来贺登极,相继求和,且议地界。
朝廷许之。
本约地界已定,然后付以岁赐。
久之,议不决。
明年,人多保忠以兵袭泾原,杀掠弓箭手数千人而去。
朝廷隐忍不问,即遣使往赐策命。
夏人受礼倨慢,以地界为词,不复入谢,且再犯泾原
四年,乃复来贺坤成,且议地界。
朝廷急于招纳,疆议未定,先以岁赐予之。
寻觉不便,乃于疆事多方侵求,不守定约。
熙河将佐范育种谊等又背约侵筑质孤、胜如二堡。
夏人随即平荡。
等又欲以兵纳赵醇忠,又擅招蕃部千馀人,朝廷却而不受,西边骚然。
辙力言其非,乞罢,更择老将以守熙河
宣仁后深以为是,而大臣主之。
辙面奏:「此辈皆大臣亲旧,不忍坏其资任,虽其同列,亦不敢异议。
陛下独不见黄河事乎?
当时德音宣谕,至深至切,然非大臣意,至今不了。
人君与人臣事体不同,人臣虽明见是非,而力所不加,须至且止。
人主于事不知则已,知而不得行,则事权去矣。
臣今言此,盖欲陛下收揽威柄,以正君臣之分而已。
若专听其所为,不以渐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只如韩维专恣太甚,范纯仁阿私太甚,皆不免逐去。
事至如此,岂朝廷美事?
故臣之意,盖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
宣仁后极以为然,而不能用。
六年六月熙河奏夏人十万骑压通远军境上,挑掘所争崖巉,杀人,三日而退。
乞因其退军,未能复出,急移近里堡寨于界上修筑,乘利而往,不须复守诚信。
诸公会议都堂,辙谓微仲:「今欲议此事,当先定议:欲用兵耶,不用兵耶」?
微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
辙曰:「凡欲用兵,先论理之曲直。
我若不直,则兵决不当用。
朝廷顷与夏人商量地界,欲用庆历旧例,以汉蕃见今住坐处当中为界,此理最为简直。
夏人不从,朝廷遂不固执。
盖朝廷临事常患先易后难,此所谓先易者也。
既而许于所赐城寨依绥州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为堡铺,十里为草地(非所赐城寨,指谓延州、塞门、义合石州吴堡兰州诸城寨,通远军定西城。)
要约才定,朝廷又要于两寨界首相望,侵系蕃地,一抹取直。
夏人黾俛见从。
要约未定,朝廷又要蕃界更留草地十里,通前三十里。
夏人亦又见许。
凡此所谓后难者也。
今者又欲于定西城与陇诺堡相望,一抹取直,所侵藩地,凡百数十里。
陇诺,祖宗旧疆,岂所谓非所赐城寨耶?
此则不直,致寇之大者也。
今须欲不顾曲直,一面用兵,不知二圣谓何」?
莘老曰:「持不用兵之说虽美,然事有须用兵者,亦不可固执」。
辙曰:「相公必欲用兵,须道理十全,敌人横来相加,势不得已,然后可耳。
今吾不直如此,兵起之后,兵连祸结,三五年不得休,将奈何」?
诸公乃许,不从熙河之计。
明日,面奏之。
辙曰:「夏人引兵十万,直压熙河境上,不于他处作过,专于所争处杀人掘崖巉,此意可见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
微仲曰:「朝廷指挥亦不至大段不直」。
辙曰:「熙河帅臣辄敢生事奏乞,不守诚信,乘夏人抽兵之际移筑堡寨。
臣以为方今堡寨虽或可筑,至秋深马肥,夏人能复引大兵来争此否」?
诸人皆言:「今已不许之矣」。
辙曰:「臣欲诘责帅臣耳,若不加诘责,或再有陈乞」。
诸人皆曰:「俟其再乞,诘责未晚」。
宣仁后曰:「边防忌生事,早与约束」。
诸人乃听。
已而兰州又以远探为名,深入西界,杀十馀人。
辙曰:「边臣贪功生事,不足以示威,徒足以败坏疆议,理须戒敕」。
不听。
既又以防护打草为名,杀六七人,生擒九人。
微仲知不便,欲送还生口,因奏其事。
辙曰:「边臣贪冒小胜,不顾大计,极害事。
今送还九人甚善,可遂戒敕边臣」。
微仲不欲,曰:「近日延安将副李仪等深入陷没,已责降一行人,足以为戒」。
辙曰:「李仪深入以败事,被责。
兰州深入得功,若不戒敕,将谓朝廷责其败事而喜其得功也」。
宣仁后曰:「然」。
乃加戒敕
然七年夏人竟大入河东
朝廷乃议绝岁赐,禁和市,使沿边诸路为浅攻计,命熙河进筑定远城
夏人不能争。
未几,复大入环庆
复议使熙河进筑汝遮。
中书侍郎范子功独不可。
辙度其意:昔延安帅臣赵卨,范氏姻家也。
方议地界,以绥州二十里为例,议出于
熙河斥其不可,议久不决,而死,故子功持之。
辙谓之曰:「绥州旧例,施于延安可耳。
熙河远者或至七八十里,其不从宜矣。
方论国事,亲旧得失不宜置胸中也」。
众皆称善,而子功倖然不服。
会西人乞和,议遂不成。
未几,右相苏子容以事去位,子功以同省待罪。
因遂其请,实以汝遮故也。
辙自为谏官,论黄河东流之害,及为执法,最后论三事:其一存东岸清丰口,其二存西岸披滩水口,其三除去西岸激水锯牙。
朝廷以付河北监司,惟以锯牙为不可去。
辙于殿庐中与微仲论之,微仲曰:「无锯牙则水不东,水不东则北流,必有患」。
辙曰:「然北京百万生灵,岁有决溺之忧,何以救之?
分水东入故道,见今淤合者多矣,分水之利亦自不复能久。
若俟涨水已过,尽力修完北流堤防,使足胜涨水之暴,然后彻去锯牙,免北京危急,此实利也」。
莘老曰:「河北监司不如此言,奈何」?
辙曰:「公岂不知外官多所观望耶」?
微仲曰:「河事至大,难以臆断」。
辙曰:「彼此皆非目见,当以公议参之耳」。
及至上前,二相皆以分水为便。
辙具奏前语,且曰:「必欲重慎,候涨水过,故道增淤,即并力修完北堤,然后彻去锯牙,庶几可也」。
近至都堂,二相遽批圣语曰:「依都水监所定」。
辙语堂吏:「适所奏不然」。
莘老失措,微仲知不可,乃曰:「明日别议」。
卒改批「不得添展」乃已。
八年正月都水吴安持乞于北流作软堰,定河流,以免淤填。
微仲在告,辙奏曰:「先帝因河决大吴,导之北流,已得水性。
惟堤防未完,每岁不免决溢,此本黄河常事耳。
是时北京之南,黄河西岸有阚村、樊村等三斗门,遇河水泛溢,即开此三门,分水北行于无人之地,至北京北,合入大河,故北京生聚无大危急。
自数年来,大臣创议回河。
水官王孝先吴安持等即塞此三门,贴筑西堤,又作锯牙马头,约水向东,直过北京之上,故北京连年告急。
然约水既久,东流遂多于往岁。
盖分流有利有害,秋水泛涨,分入两流,暂时且免决溢,此分水之利也。
河水重浊,缓则生淤,既分为二,不得不缓,故今日北流淤塞,此分水之害也。
然将来涨水之后,河流东、北,盖未可知。
臣等昨于都堂吴安持安持亦言:『去年河水自东,今年安知河水不自北』?
宣仁后笑曰:『水官尚作此言,况他人乎』」?
辙又奏曰:「臣今但欲徐观夏秋河势所向,水若东流,则北流不塞,自当淤断;
水若北流,则北河如旧,自可容纳。
似此处置,安多危少,行之无疑。
若行崄徼倖万一成功,如水官之意,臣不敢从也。
乞令安持等结罪保明河流所向,及软堰既成有无填塞河道致将来之患,然后遣使按行,具可否利害」。
后复笑曰:「若令结罪,必谓执政胁持之。
水官犹不保河东、北,况使者暂往乎?
姑别议之可也」。
二月微仲乃朝,辙具以前语谕之。
微仲口虽不伏,而意甚屈,曰:「软堰且令具功料申上,朝廷更行相度」。
辙曰:「如此终非究竟,必欲且尔,亦可」。
八日,辙方在式假,三省得旨,批曰:「依水监所奏。
下手日,具功料取旨」。
辙以非商量本意,以劄子论之。
微仲即日在告。
十二日,辙入对奏曰:「自去年十一月后来,至今百日间耳,水官凡四次妄造事端,摇撼朝廷。
第一次安持十一月出行河,先乞一面措置河事。
旧法:马头不得增损。
臣知安持意在添进马头。
指挥除两河门外,许一面措置。
安持奸意既露。
第二次乞于东流北添进五七埽緷。
臣知安持意欲因此多进埽緷约令北流入东,即令转运司监视,不得过所乞緷数。
安持奸意复露。
第三次即乞留河门百五十步。
臣知安持意在回河,改进马头之名为留河门,即不许。
安持计穷。
第四次即乞作软堰。
安持四次擘画,皆回河意耳。
臣昨已令中书工房问水监两事:其一,勘会北流元祐二年河门原阔几里?
逐年开排,直至去年,只阔三百二十步,有何缘故?
其二,勘会东流河门见阔几步?
每年涨水东出,水面南北阔几里?
南面有无堤岸?
北京顺水堤不没者几尺?
将来北流若果淤断,涨水东行,系合并北流多少分数?
有无包畜不定?
今两问犹未答,便即施行,实太草草」。
后嗟叹久之,深以所言为然。
二十四日,与微仲同进呈,微仲曰:「苏辙所议河事,今软堰已不可作,无可施行」。
曰:「软堰本自不可作。
然臣本论吴安持百日之间四次妄造事端,动摇朝听。
若令依旧供职,病根不去,河朔被害无已」。
微仲曰:「水官弄泥弄水,别用好人不得,所以且用安持」。
曰:「水官职事不轻,奈何以小人主之?
《易》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未闻小人有可用之地也」。
此后是非终不能决。
宣仁晏驾。
九年正月安持奏乞塞梁村口,缕张包口,开清丰口以东鸡爪河。
八日以祈谷宿斋三省,即令安持北京留守司相度施行。
微仲山陵使,行有日矣。
见之待漏,语及河事。
微仲直视曰:「此大事,不可不慎」。
曰:「诚然,公亦宜慎之」。
范尧夫右相,旧不直东流。
告之曰:「当与微仲议定,乃令西去」。
尧夫曰:「命已下,奈何」?
曰:「事有理,谁敢不从」?
议于皇仪门外,再降指挥:使都水与本路安抚提转同议,可即施行,有异议亟以闻。
尧夫自外来,始意微仲比,及此,大相信服。
既而安抚许冲元乞候过涨水,因河所向,闭所不行口。
尧夫奏乞令许将吴安持同议,一面施行。
曰:「河势难定,恐须令诸司共议,乃得其实」。
上以为然。
既行,上特宣喻曰:「河事不小,可遣两制以上二人,按行相度」。
尧夫曰:「河役已起,方议遣官,恐稽留役事」。
上曰:「但使议论得实,虽迟一年何损」?
乃遣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亮采往视之。
二人归,极以北流为便。
方施行,枢密签书刘仲冯援旧例,乞与河议。
仲冯文潞公吴冲卿门下士也,其言纷然。
吕、井之议遂格,而亦以罪见逐。
于是河流遂东,凡七年,而后北流复通。
微仲之在陵下也,尧夫奏乞除执政,上即用李邦直中书侍郎邓圣求尚书右丞
三人久在外,不得志,遂以元丰事激怒上意,邦直尤力。
旧法:母后之家,十年一奏门客。
皇太妃之兄朱伯材以门客奏徐州富人窦氏,尧夫无以裁之。
一日日中,请都堂邦直议之。
曰:「上始亲政,皇太妃閤中事,当遍议之。
车服仪制已付礼部矣。
皇太后月费,尚书省已奏乞依太皇太后矣。
皇太妃宜付户部议定。
至于奏荐,亦当议。
有所予,付吏部可也。
凡事付有司,必以法裁处,朝廷又酌其可否而后行,于体为便」。
明日,奏之。
上曰:「月费俟内中批出。
奏荐,皇太后家减二年,皇太妃十年」。
议已定,邦直独曰:「此可为后法,今姑予之可也」。
上从之。
邦直之附会类如此。
会廷策进士邦直撰策题,即为邪说以扇惑群听。
论之曰:「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有欲复熙宁元丰故事之意,臣备位执政,不敢不言。
然臣窃料陛下本无此心,其必有人妄意陛下牵于父子之恩,不复深究是非,远虑安危,故劝陛下复行此事。
此所谓小人之爱君,取快于一时,非忠臣之爱君,以安社稷为悦者也。
臣窃观神宗皇帝以天纵之才,行大有为之志,其所施设,度越前古,盖有百世而不可改者也。
臣请为陛下指陈其略。
先帝在位近二十年,而终身不受尊号。
裁损宗室,恩止袒免,减朝廷无穷之费。
出卖坊场,雇募衙前,免民间破家之患。
罢黜诸科诵数之学,训练诸将慵堕之兵。
置寄禄之官,复六曹之旧,严重禄之法,禁交谒之私。
行浅攻之策,以制西戎
收六色之钱,以宽杂役
凡如此类,皆先帝之睿算,有利无害,而元祐以来,上下奉行,未尝失坠者也。
至于其他,事有失当,何世无之?
父作之于前,子救之于后,前后相济,此则圣人之孝也。
汉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宫室,财用匮竭,于是修盐铁、榷酤、均输之政。
民不堪命,几至大乱。
昭帝委任霍光,罢去烦苛,汉室乃定。
光武显宗,以察为明,以谶决事,天下恐惧,人怀不安。
章帝即位,深鉴其失,代之以宽。
恺弟之政,后世称焉。
及我本朝真宗皇帝右文偃革,号称太平,群臣因其极盛为天书之说。
章献明肃太后临御,览大臣之议,藏书梓宫,以泯其迹。
仁宗听政,亦绝口不言,天下至今韪之。
英宗皇帝自藩邸入继,大臣过计,创濮庙之议,朝廷为之汹汹者数年。
及先帝嗣位,或请复举其事,寝而不答,遂以安静。
夫以汉昭、章之贤,与吾仁宗神宗之圣,岂其薄于孝敬而轻事变易也哉?
盖有不可不以庙社为重故也。
是以子孙既获孝敬之实,而父祖不失圣明之称。
此真明君之所务,不可与流俗议也。
臣不胜区区,愿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轻事改易。
若轻变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岁不用之人,人怀私忿,而以先帝为词,则大事去矣」。
奏入不报,再以劄子面论之,上不悦。
李、邓从而媒檗之,乃以本官出知汝州
居数月,元丰诸人皆会于朝,再谪知袁州
未至,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
居三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
未期年,或言方南行,兄弟相遇中涂;
至雷,赁富民屋以居,复移循州
今上即位,大臣犹不悦,徙居永州
皇子生后徙岳州,已乃复旧官,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
有田在颍川,乃即居焉。
居二年,朝廷易相,复降授朝请大夫,罢祠宫。
凡居筠、雷、循七年,居许六年。
杜门复理旧学,于是《诗》、《春秋传》、《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
尝抚卷而叹,自谓得圣贤之遗意,缮书而藏之。
顾谓诸子:「今世已矣,后有达者,必有取焉耳」。
家本眉山,贫不能归,遂筑室于许。
先君之葬在眉山之东,昔尝约祔于其廋,虽远不忍负也,以是累诸子矣。
予居颍川六年,岁在丙戌秋九月,阅箧中旧书,得平生所为,惜其久而忘之也,乃作《颍滨遗老传》,凡万馀言。
已而自笑曰:「此世间得失耳,何足以语达人哉」!
昔予年四十有二,始居高安,有一二衲僧游,听其言,知万法皆空,惟有此心不生不灭。
以此居富贵,处贫贱,二十馀年而心未尝动,然犹未睹夫实相也。
及读《楞严》以六求一,以一除六,至于一六兼忘,虽践诸相,皆无所碍。
乃油然而笑曰:「此岂实相也哉?
夫一犹可忘,而况《遗老传》乎?
虽取而焚之,可也」。
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1102年闰6月20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栾城后集》卷二二、《邵氏闻见后录》卷一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四、四一九、《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二六、《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二六、《广陵集》附录、《秘笈新书》卷一二、《西湖志》卷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
予兄子瞻谪居海南
四年春正月,今天子即位,推恩海内,泽及鸟兽。
夏六月,公被命渡海北归。
明年,舟至淮浙。
秋七月被病,卒于毗陵
吴越之民相与哭于市,其君子相吊于家。
讣闻四方,无贤愚皆咨嗟出涕,太学之士数百人,相率饭僧慧林佛舍。
呜呼,斯文坠矣,后生安所复仰!
公始病,以书属辙曰:「即死,葬我嵩山下,子为我铭」。
辙执书哭曰:「小子忍铭吾兄」!
公讳姓苏字子瞻一字和仲,世家眉山
曾大父讳杲赠太子太保
妣宋氏,追封昌国太夫人
大父讳序,赠太子太傅
妣史氏,追封嘉国太夫人
考讳洵,赠太子太师
妣程氏,追封成国太夫人
公生十年,而先君宦学四方,太夫人亲授以书。
闻古今成败,辄能语其要。
太夫人尝读《东汉史》,至《范滂传》,慨然太息。
公侍侧曰:「若为,夫人亦许之否乎」?
太夫人曰:「汝能为,吾固不能为滂母耶」?
公亦奋厉有当世志。
太夫人喜曰:「吾有子矣」。
比冠,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
嘉祐二年欧阳文忠公考试礼部进士,疾时文之诡异,思有以救之。
梅圣俞时与其事,得公《论刑赏》以示文忠
文忠惊喜,以为异人,欲以冠多士。
曾子固所为,子固文忠门下士也,乃寘公第二。
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殿试中乙科,以书谢诸公。
文忠见之,以书语圣俞曰:「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
士闻者始哗不厌,久乃信服。
丁太夫人忧,终丧。
五年,授河南福昌主簿文忠以直言荐之。
秘阁试六论,旧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
公始具草,文义粲然,时以为难。
比答制策,复入三等。
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
长吏意公文人,不以吏事责之。
公尽心其职,老吏畏伏。
关中自元昊叛命,人贫役重,岐下岁以南山木筏,自渭入河,经底柱之险,衙前以破产者相继也。
公遍问老校,曰:「木筏之害,本不至此,若河、渭未涨,操筏者以时进止,可无重费也。
患其乘河、渭之暴,多方害之耳」。
公即衙规,使衙前得自择水工,筏行无虞。
仍言于府,使得系籍,自是衙前之害减半。
治平二年,罢还,判登闻鼓院
英宗在藩闻公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
宰相限以近例,欲召试秘阁
上曰:「未知其能否故试,如苏轼有不能耶」?
宰相犹不可,及试二论,皆入三等,得直史馆
丁先君忧。
服除,时熙宁二年也。
王介甫用事,多所建立,公与介甫议论素异,既还朝,寘之官告院
四年,介甫欲变更科举,上疑焉,使两制三馆议之。
公议上,上悟曰:「吾固疑此,得苏轼议,意释然矣」。
即日召见,问:「何以助朕」?
公辞避久之,乃曰:「臣窃意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愿陛下安静以待物之来,然后应之」。
上竦然听受,曰:「卿三言,朕当详思之」。
介甫之党皆不悦,命摄开封推官,意以多事困之。
公决断精敏,声问益远。
上元,有旨市浙灯,公密疏,旧例无有,不宜以玩好示人,即有旨罢。
殿前初策进士,举子希合,争言祖宗法制非是。
公为考官,退拟答以进,深中其病。
自是论事愈力,介甫愈恨。
御史知杂事者为诬奏公过失,穷治无所得。
公未尝以一言自辨,乞外任避之,通判杭州
是时,四方行青苗、免役、市易,浙西兼行水利、盐法。
公于其间,常因法以便民,民赖以少安。
高丽入贡使者凌蔑州郡,押伴使臣皆本路管库,乘势骄横,至与钤辖亢礼。
公使人谓之曰:「远夷慕化而来,理必恭顺。
今乃尔暴恣,非汝导之,不至是也。
不悛当奏之」。
押伴者惧,为之小戢。
使者发币于官吏,书称甲子。
公却之曰:「高丽于本朝称臣,而不禀正朔,吾安敢受」?
使者亟易书称熙宁,然后受之。
时以为得体。
吏民畏爱,及罢去,犹谓之学士,而不言姓。
自杭徙知密州,时方行手实法,使民自疏财产以定户等,又使人得告其不实。
司农寺又下诸路,不时施行者以违制论。
提举常平官曰:「违制之坐,若自朝廷,谁敢不从?
今出于司农,是擅造律也,若何」?
使者惊曰:「公姑徐之」。
未几,朝廷亦知手实之害,罢之。
密人私以为幸。
郡尝有盗窃发而未获。
安抚、转运司忧之,遣一三班使臣,领悍卒数十人,入境捕之。
卒凶暴恣行,以禁物诬民,入其家争斗至杀人,畏罪惊散,欲为乱。
民诉之,公投其书不视,曰:「必不至此」。
溃卒闻之少安。
徐使人招出,戮之。
自密徙徐,是时河决曹村,泛于梁山泊,溢于南清河,城南两山环绕,吕梁、百步扼之,汇于城下。
涨不时泄,城将败,富民争出避水。
公曰:「富民若出,民心动摇,吾谁与守?
吾在是,水决不能败城」。
驱使复入。
公履屦杖策,亲入武卫营,呼其卒长,谓之曰:「河将害城,事急矣,虽禁军,宜为我尽力」。
卒长呼曰:「太守犹不避涂潦,吾侪小人效命之也」。
执梃入火伍中,率其徒短衣徒跣,持畚锸以出,筑东南长堤,首起戏马台,尾属于城。
堤成,水至堤下,害不及城,民心乃安。
然雨日夜不止,河势益暴,城不沉者三板。
公庐于城上,过家不入,使官吏分堵而守,卒完城以闻。
复请调来岁夫,增筑故城,为木岸,以虞水之再至,朝廷从之。
讫事,诏褒之,徐人至今思焉。
徙知湖州,以表谢上。
言事者擿其语以为谤,遣官逮赴御史狱。
初,公既补外,见事有不便于民者,不敢言,亦不敢默视也。
缘诗人之义,托事以讽,庶几有补于国。
言者从而媒檗之。
上初薄其过,而浸润不止,是以不得已从其请。
既付狱吏,必欲寘之死,锻鍊久之,不决。
上终怜之,促具狱,以黄州团练副使安置。
公幅巾芒屩,与田父野老相从溪谷之间,筑室于东坡自号东坡居士
五年,上有意复用,而言者沮之。
上手札徙汝州,略曰:「苏轼黜居思咎,阅岁滋深,人材实难,不忍终弃」。
未至,上书自言有饥寒之忧,有田在常,愿得居之。
书朝入,夕报可。
士大夫知上之卒喜公也。
会晏驾,不果复用。
至常,以哲宗即位,复朝奉郎、知登州
至登,召为礼部郎中
公旧善门下侍郎司马君实知枢密院章子厚,二人冰炭不相入。
子厚每以谑侮困君实君实苦之,求助于公。
公见子厚曰:「司马君实时望甚重。
许靖以虚名无实见鄙于蜀先主法正曰:『浮誉,播流四海,若不加礼,必以贱贤为累』。
先主纳之,乃以司徒
许靖且不可慢,况君实乎」?
子厚以为然,君实赖以少安。
既而朝廷缘先帝意欲用公,除起居舍人
公起于忧患,不欲骤履要地,力辞之,见宰相蔡持正自言,持正曰:「公徊翔久矣,朝中无出公右者」。
公固辞。
持正曰:「今日谁当在公前者」?
公曰:「昔林希同在馆中,年且长」。
持正曰:「固当先公耶」?
卒不许。
亦由此继补记注。
元祐元年,公以七品服入侍延和,即改赐银绯。
二年,迁中书舍人
君实方议改免役为差役。
差役行于祖宗之世,法久多弊。
编户充役不习,官府吏虐使之,多以破产。
而狭乡之民,或有不得休息者。
先帝知其然,故为免役,使民以户高下出钱,而无执役之苦。
行法者不循上意,于雇役实费之外,取钱过多,民遂以病。
若量出为入,毋多取于民,则足矣。
君实为人,忠信有馀,而才智不足,知免役之害,而不知其利,欲一切以差役代之。
方差官置局,公亦与其选,独以实告,而君实始不悦矣。
尝见之政事堂,条陈不可。
君实忿然,公曰:「昔韩魏公陕西义勇,公为谏官,争之甚力,魏公不乐,公亦不顾,轼昔闻公道其详。
岂今日作相,不许轼尽言耶」?
君实笑而止。
知言不用,乞补外,不许。
君实始怒,有逐公意矣,会其病卒乃已。
台谏官君实之人,皆希合以求进,恶公以直形己,争求公瑕疵。
既不可得,则因缘熙宁谤讪之说以病公,公自是不安于朝矣。
寻除翰林学士
二年,复除侍读
每进读至治乱盛衰、邪正得失之际,未尝不反覆开导,觊上有所觉悟。
上虽恭默不言,闻公所论说,辄首肯喜之。
三年,权知礼部贡举
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不能言。
公宽其禁约,使得尽其技。
巡铺内臣伺其坐起,过为凌辱。
公以其伤动士心,亏损国体,奏之。
有旨送内侍省挞而逐之,士皆悦服。
尝侍上读祖宗宝训,因及时事,公历言今赏罚不明,善恶无所劝沮;
又黄河势方西流,而强之使东;
夏人寇镇戎,杀掠几万人,帅臣掩蔽不以闻,朝廷亦不问。
事每如此,恐寖成衰乱之渐。
当轴者恨之。
公知不见容,乞外任。
四年,以龙图阁学士杭州
谏官言前宰相蔡持正安州,作诗借郝处俊事以讥刺时事,大臣议逐之岭南
公密疏言:朝廷若薄之罪,则于皇帝孝治为不足;
若深罪,则于太皇太后仁政为小累。
谓宜皇帝降敕置狱逮治,而太皇太后内出手诏赦之,则仁孝两得矣。
宣仁后心善公言而不能用。
公出郊未发,遣内侍赐龙、银合,用前执政恩例,所以慰劳甚厚。
及至杭,吏民习公旧政,不劳而治。
岁适大旱,饥疫并作,公请于朝,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故米不翔贵,复得赐度僧牒百,易米以救饥者。
明年,即减价粜常平米,民遂免大旱之苦。
公又多作饘粥、药剂,遣吏挟医分坊治病,活者甚众。
公曰:「杭,水陆之会,因疫病死比他处常多」。
乃裒羡缗得二千,复发私橐得黄金五十两,以作病坊,稍畜钱粮以待之,至于今不废。
是秋复大雨,太湖泛溢害稼。
公度来岁必饥,复请于朝,乞免上供米半,又多乞度牒以籴常平米,并义仓所有,皆以备来岁出粜,朝廷多从之。
由是吴、越之民复免流散。
杭本江海之地,水泉咸苦,居民稀少,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民足于水,故井邑日富。
白居易复浚西湖,放水入运河,自河入田,所溉至千顷。
然湖水多葑,自唐及钱氏,岁辄开治,故湖水足用。
近岁废而不理,至是,湖中葑田积二十五万馀丈,而水无几矣。
运河失湖水之利,则取给于江潮,潮浑浊多淤,河行阛阓中,三年一淘,为市井大患,而六井亦几废。
公始至,浚茅山、盐桥二河。
茅山一河专受江潮,以盐桥一河专受湖水。
复造堰闸,以为湖水畜泄之限,然后潮不入市。
且以馀力复完六井,民稍获其利矣。
公间至湖上,周视良久,曰:「今欲去葑田,葑田如云,将安所寘之?
湖南北三十里,环湖往来,终日不达,若取葑田积之湖中,为长堤以通南北,则葑田去而行者便矣。
人种菱,辄芟除,不遗寸草,葑田若去,募人种菱,收其利以备修湖,则湖当不复堙塞」。
乃取救荒之馀,得钱粮以贯石数者万。
复请于朝,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
堤成,植芙蓉杨柳其上,望之如图画,人名之苏公堤
杭僧有净源者,旧居海滨,与舶客交通牟利,舶至高丽交誉之。
元丰末,其王子义天来朝,因往拜焉。
至是源死,其徒窃持其画像附舶往告,义天亦使其徒附舶来祭。
祭讫,乃言国母使以金塔二祝皇帝、太皇太后寿。
公不纳,而奏之曰:「高丽久不入贡,失赐予厚利,意欲来朝矣,未测朝廷所以待之薄厚,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寿之礼,礼意鲜薄,盖可见矣。
若受而不答,则远夷或以怨怒;
因而厚赐之,正堕其计。
臣谓朝廷宜勿与知,而使州郡以理却之。
然庸僧猾商,敢擅招诱外夷,邀求厚利,为国生事,其渐不可长,宜痛加惩创」。
朝廷皆从之。
未几,高丽贡使果至。
公按旧例,使之所至,吴、越七州,实费二万四千馀缗,而民间之费不在,乃令诸郡量事裁损。
比至,民获交易之利,而无侵挠之害。
浙江潮自海门东来,势如雷霆。
浮山峙于江中,与渔浦诸山犬牙相错,洄洑激射,岁败公私船不可胜计。
公议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门,并山而东,凿为运河,引浙江及溪谷诸水二十馀里,以达于江,又并山为岸,不能十里以达于龙山之大慈浦,自浦北折抵小岭,凿岭六十五丈,以达于岭东古河,浚古河数里,以达于龙山运河,以避浮山之险,人皆以为便。
奏闻,有恶公成功者。
会公罢归,使代者尽力排之,功以不成。
公复言:三吴之水,潴为太湖
太湖之水,溢为松江以入海。
海日两潮,潮浊而江清,潮水尝欲淤塞江路。
而江水清驶,随辄涤去,海口尝通,则吴中少水患。
苏州以东,公私船皆以篙行,无陆挽者。
自庆历以来,松江大筑挽路,建长桥以扼塞江路,故今三吴多水,欲凿挽路为千桥以迅江势。
亦不果用,人皆恨之。
公二十年间再莅此州,有德于其人,家有画像,饮食必祝,又作生祠以报。
六年,召入为翰林承旨,复侍迩英
当轴者不乐,风御史攻公。
公之自汝移常也,授命于宋,会神考晏驾,哭于宋,而南至扬州
常人为公买田,书至,公喜作诗,有「闻好语」之句。
言者妄谓公闻讳而喜,乞加深谴。
然诗刻石有时日,朝廷知言者之妄,皆逐之。
公惧,请外补,乃以龙图阁学士守颍。
先是开封诸县多水患,吏不究本末,决其陂泽,注之惠民河,河不能胜,则陈亦多水。
至是又将凿邓艾沟,与颍河并。
且凿黄堆,注之于淮,议者多欲从之。
公适至,遣吏以水平准之。
淮之涨水高于新沟几一丈,若凿黄堆,淮水顾流浸州境,决不可为,朝廷从之。
郡有宿贼尹遇等数人,群党惊劫,杀变主及捕盗吏兵者非一。
朝廷以名捕不获,被杀者噤不敢言。
公召汝阴李直方谓之曰:「君能擒此,当力言于朝,乞行优赏;
不获,亦以不职奏免君矣」。
直方退,缉知群盗所在,分命弓手往捕其党,而躬往捕遇。
直方有母年九十,母子泣别而行,手戟刺而获之。
然小不应格,推赏不及。
公为言于朝,请以年劳改朝散郎阶为直方赏。
朝廷不从。
其后吏部以公当迁,以符会公考,公自谓已许直方,卒不报。
七年,徙扬州
发运司旧主东南漕法,听操舟者私载物货,征商不得留难。
故操舟者富厚,以官舟为家,补其弊漏,而周船夫之乏困,故其所载,率无虞而速达。
近岁不忍征商之小失,一切不许,故舟弊人困,多盗所载以济饥寒,公私皆病。
公奏乞复故,朝廷从之。
未阅岁,以兵部尚书召还,兼侍读
是岁,亲祀南郊,为卤簿使,导驾入太庙,有贵戚以其车从争道,不避仗卫,公于车中劾奏之。
明日,中使传命申敕有司,严整仗卫。
寻迁礼部,复兼端明殿、翰林侍读学士
高丽遣使请书于朝,朝廷以故事尽许之。
公曰:「汉东平王请诸子及太史公书,犹不肯与,今高丽所请,有甚于此,其可予之乎」?
不听。
公临事必以正,不能俯仰随俗,乞守郡自劾。
八年,以二学士定州
定久不治,军政尤弛,武卫卒骄惰不教,军校蚕食其廪赐,故不敢呵问。
公取其贪污甚者,配隶远恶,然后缮修营房,禁止饮博。
军中衣食稍足,乃部勒以战法,众皆畏伏。
然诸校多不自安者,有卒史复以赃诉其长,公曰:「此事吾自治则可,汝若得告,军中乱矣」。
亦决配之,众乃定。
会春大阅,军礼久废,将吏不识上下之分,公命举旧典,元帅常服坐帐中,将吏戎服奔走执事
副总管王光祖自谓老将,耻之,称疾不出。
公召书吏作奏,将上,光祖震恐而出,讫事,无敢慢者。
定人言,自韩魏公去,不见此礼至今矣。
北戎久和,边兵不试,临事有不可用之忧,惟沿边弓箭社兵与寇为邻,以战射自卫,犹号精锐。
故相庞公守边,因其故俗立队伍将校,出入赏罚,缓急可使。
岁久法弛,复为保甲所挠,渐不为用。
公奏为免保甲及两税折变科配,长吏以时训劳,不报,议者惜之。
时方例废旧人,公坐为中书舍人日草责降官制,直书其罪,诬以谤讪,绍圣元年,遂以本官知英州
寻复降一官,未,复以宁远军节度副使安置惠州
公以侍从齿岭南编户,独以少子过自随,瘴疠所侵,蛮蜑所侮,胸中泊然无所蒂芥。
人无贤愚,皆得其欢心,疾苦者畀之药,殒毙者纳之竁。
又率众为二桥以济病涉者,惠人爱敬之。
居三年,大臣以流窜者为未足也,四年,复以琼州别驾安置昌化
昌化非人所居,食饮不具,药石无有,初僦官屋以庇风雨,有司犹谓不可,则买地筑室,昌化士人畚土运甓以助之,为屋三间
人不堪其忧,公食饮水,著书以为乐,时从其父老游,亦无间也。
元符三年,大赦,北还。
初徙廉,再徙永,已乃复朝奉郎提举成都玉局观,居从其便。
公自元祐以来,未尝以岁课乞迁,故官止于此,勋上轻车都尉封武功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
将居许,病暑,暴下,中止于常。
建中靖国元年六月,请老,以本官致仕,遂以不起。
未终旬日,独以诸子侍侧,曰:「吾生无恶,死必不坠。
慎无哭泣以怛化」。
问以后事,不答,湛然而逝,实七月丁亥也。
公娶王氏,追封通义郡君,继室以其女弟,封同安郡君,亦先公而卒。
子三人,长曰迈,雄州防禦推官知河间县事。
次曰迨,次曰过,皆承务郎
孙男六人,箪、符、箕、籥、筌、筹。
明年闰六月癸酉,葬于汝州郏城钓台乡上瑞里。
公之于文,得之于天。
少与辙皆师先君,初好贾谊陆贽书,论古今治乱,不为空言。
既而读《庄子》,喟然叹息曰:「吾昔有见于中,口未能言,今见《庄子》,得吾心矣」。
乃出《中庸论》,其言微妙,皆古人所未喻。
尝谓辙曰:「吾视今世学者,独子可与我上下耳」。
既而谪居于黄,杜门深居,驰骋翰墨,其文一变,如川之方至,而辙瞠然不能及矣。
后读释氏书,深悟实相,参之孔、老,博辩无碍,浩然不见其涯也。
先君晚岁读《易》,玩其爻象,得其刚柔远近喜怒逆顺之情,以观其词,皆迎刃而解。
作《易传》,未完,疾革,命公述其志。
公泣受命,卒以成书,然后千载之微言,焕然可知也。
复作《论语说》,时发孔氏之秘。
最后居海南,作《书传》,推明上古之绝学,多先儒所未达。
既成三书,抚之叹曰:「今世要未能信,后有君子,当知我矣」。
至其遇事所为诗骚铭记书檄论撰,率皆过人。
有《东坡集》四十卷、《后集》二十卷、《奏议》十五卷、《内制》十卷、《外制》三卷。
公诗本似李、杜,晚喜陶渊明,追和之者几遍,凡四卷。
幼而好书,老而不倦,自言不及晋人,至唐褚、薛、颜、柳,髣髴近之。
平生笃于孝友,轻财好施。
伯父太白早亡,子孙未立,杜氏姑卒未葬。
先君没,有遗言。
公既除丧,即以礼葬姑。
及官可荫补,复以奏伯父之曾孙彭。
其于人,见善称之如恐不及,见不善斥之如恐不尽;
见义勇于敢为,而不顾其害。
用此数困于世,然终不以为恨。
孔子谓伯夷、叔齐古之贤人,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公实有焉。
铭曰:
苏自栾城,西宅于眉。
世有潜德,而人莫知。
猗欤先君,名施四方。
公幼师焉,其学以光。
出而从君,道直言忠。
行险如夷,不谋其躬。
英祖擢之,神考试之。
亦既知矣,而未克施。
晚侍哲皇,进以诗书。
谁实间之?
一斥而疏。
公心如玉,焚而不灰。
不变生死,孰为去来。
古有微言,众说所蒙。
手发其枢,恃此以终。
心之所涵,遇物则见。
声融金石,光溢云汉。
耳目同是,举世毕知。
欲造其渊,或眩以疑。
绝学不继,如已断弦。
百世之后,岂其无贤?
我初从公,赖以有知。
抚我则兄,诲我则师。
皆迁于南,而不同归。
天实为之,莫知我哀。
保宁军节度观察留后东阳郡仁寿郡夫人李氏墓志铭元祐九年二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五八、《范太史集》卷四七
夫人李氏。
祖汉琼,彰德军节度使
父文昶,供备库使
夫人年十五,归于东阳郡宗办。
宜于家,和于族人。
富贵荣溢,自视欿然。
尤好修身养性之术,每阅儒释书,欣然有所得。
常勉东阳公以学,东阳由是力于文,皇祐中为举首,召试禁中,独中高选。
熙宁初薨,夫人持戒绝荤茹,澹泊缟素,若将终身。
训诸子孙以学,继东阳之业。
诸子孙服其教,菲饮食,耽经史,寤寐勤劳,数年之业成。
于是仲绾、仲瑝、仲缄、士获继登科第,迁优秩,宗属改观,以相劝励。
魏邸文学之盛,由夫人之训也。
仁宗时,尝召燕宫中,夫人同命妇,特髻见。
上顾之曰:「宗戚近属有德者固当异数。
东阳家,无宜碌碌以朝」。
诏有司命改服,自后以包髻入,当时荣之。
初封金乡县君,后以夫贵,封德安郡君
神宗时,以积行之懿,特封仁寿郡夫人
元祐五年五月丁亥薨,年六十有八。
至今宫邸言妇德之美,可以为闺门轨范者,以夫人为称首。
男十六人:曰仲富,左率府率,幼亡;
曰仲寻,故羽林大将军黎州团练使,赠郓州观察使追封东平侯
曰仲绾,故台州防禦使,赠武康军节度使,追封崇国公
曰仲瑝,郓州观察使
曰仲緎,右武卫大将军端州团练使
曰仲汧,右监门卫大将军
曰仲琨,右千牛卫将军
曰仲闿、仲㲄,并右监门率府率
馀七人皆早卒。
女十九人:长适殿直张从懋,次适供奉官李仲正,次适侍禁王镐,次适左藏宋安道,次续侍禁王镐,次适奉职高烈,次适侍禁石继承,次适殿直李士宏,次适假承奉郎周剔,馀十人皆幼亡。
孙男三十二人:士获,右武卫大将军濮州团练使
士托,右武卫大将军汀州刺史
士陆,右监门卫大将军
士纯、士怤,并右侍禁
士伴、士舂、士𥠺、士汷,并左班殿直
士今、士聪、士琰、士牵,并右班殿直
一人未赐名,馀十八人皆早亡。
孙女出适者八人,未出适者十二人,馀皆早亡。
曾孙男二十二人:不党,右班殿直,不谄、不磷、不溢、不惑,并三班奉职
十二人未名,馀五人皆早亡。
曾孙女出适者一人,未出适者十有二人。
九年二月己酉宣仁圣烈太皇太后之丧,葬河南永安县
铭曰:
于穆夫人,宗妇之贤。
有母之教,蕃其子孙。
仁祖神宗,异礼锡命。
凡厥有家,宜视其庆。
随州观察使汉东侯妻陈留郡吴氏墓志铭元祐九年二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五九、《范太史集》卷四八
夫人吴氏。
曾祖廷祚,永兴军节度使,追封燕王
元庆,左羽林卫将军
守仁西京左藏库副使
华容县君高氏,尝梦群女鲜服,拥旌仗而至,有一女跪拜于前。
父占之曰:「必有女贵者」。
及生,室有红光,家人异之。
年十七,适故随州观察使、汉东侯宗楷。
事舅姑尽妇道,治家恭勤节俭,虽臧获亦遇之以礼,媵妾满前,无妒忌之行。
主于慈爱,有馈生者,必育之而不忍杀,岁放禽鱼以万数。
轻财好施,赈贫恤孤。
侯先娶崔氏,有寡妹无子,夫人待之如己妹,人莫知其非亲。
侯薨,夫人教子以义,俾开閤延宾客当世名士乐从之游,故子孙以多才显于宗藩。
元祐八年六月庚午卒于春明坊之别邸,年七十有四。
九年二月己酉,从宣仁圣烈太皇太后之丧,葬河南永安县,启侯之窆而合诸墓。
男十有五人:曰仲皋,建州观察使
曰仲俟,卒,赠密州观察使
曰仲参,卒,赠右屯卫大将军
曰仲晊,右监门率府率
曰仲廖,右武卫大将军文州团练使
曰仲冉,右监门卫大将军宁州刺史
九人未名而卒。
六女:长适西京作坊使张扶封长寿县君
次适东头供奉官杜宗弼,封长安县君
次适内殿承制张瑛封福宁县君
次适左班殿直郭若一,封福昌县君
次适左侍禁吴祥封仁寿县君
次适东头供奉官娄嗣正,封永康县君
孙男二十有四人:士富,右武卫大将军荣州团练使
士极,右武卫大将军吉州刺史
士侐,右武卫大将军庆州刺史
士鳣,右监门卫大将军
士品,故左领军卫将军
士晋,右侍禁
士赣,右监门率府率
士闻、士许、士闛,皆右侍禁
士葆、士堵、士莅、士愰、士咥、士𢠠,皆左班殿直
士暇、士、士𠏨、士侍、士㬦,皆右班殿直
三人未名。
孙女十有九人:长适左侍禁正卿,次适东头供奉官陈迪,次适西头供奉官康伸,次适润州司法参军郭弼,次适左班殿直李端信,次适右班殿直郑造,次适假承务郎李垣,次适三班奉职公彦,次适假承务郎孙公宣,次适三班奉职刘璹,次适三班奉职张圭,次适三班奉职思诚,馀在室。
曾孙二十人:不刚、不器、不吝、不贪,皆三班借职
不习,右班殿直
不求、不忧、不刿、不愆,皆三班奉职
馀未仕。
曾孙女二十有二人。
铭曰:
宗子宗妇,居天属之贵,享天禄之富,所不足者为善,所可愿者永年也。
如夫人之福禄寿考,子孙众多,其为善也可知矣。
右千牛卫将军崇仁县君高氏墓志铭元祐九年二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六三、《范太史集》卷五二
君高氏。
曾祖继忠四方馆使荣州团练使,赠左金吾卫上将军
祖遵奭,内殿承制,赠左骁卫将军
考士永,文思使
君,宣仁圣烈太皇太后之侄也。
年二十,归右千牛卫将军士纮。
事舅姑孝敬,教子义方
喜读儒书,尤能翰墨。
千牛力学应科举,家事悉以委君。
治有条理,好赒人之急,俸禄随辄费尽,不介其意,常若有馀。
元祐五年二月十一日卒,年三十。
子男四人:曰不矜,早亡;
曰不远,三班借职
二人幼。
三女,在室。
九年二月己酉,葬河南永安县
铭曰:
姜、任之族,马、邓之家。
贤淑有闻,而寿不遐。
魏王追封记元祐八年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六四、《范太史集》卷五三
王讳頵,英宗皇帝之第四子。
宣仁圣烈太皇太后
生五岁,仁宗赐名仲格,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行太子右内率府副率
英宗皇子,王从居庆宁宫。
英宗即位,改赐今讳,授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博州防禦使封太宁郡公
进拜耀州观察使封鄠国公
治平元年,授检校太保左卫上将军
二年南郊,加检校太尉
神宗嗣位,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胜军节度使封乐安郡王
与仲兄今徐王乞解官服英宗丧,下有司议,不许。
英宗祔庙毕,受兴元尹、山南西道节度使封高密郡王
熙宁元年,出就外傅。
南郊,加特进,赐功臣号「崇仁保运」。
四年出閤,授保信保静军节度使封嘉王
明堂,加开府仪同三司功臣号「翊戴」。
七年南郊,加功臣号「同德」。
十年南郊,加功臣号「守正」。
后罢功臣号。
元丰二年,加赐公使钱,岁八千缗。
三年,拜司空封曹王
今上践阼,拜太保武昌武安军节度使封荆王,赞拜不名。
五日一朝见于宫中,如见大长公主之仪。
神宗祔庙毕,拜太傅武宁镇海军节度使
元祐元年,赐亲贤宅以居,拜太尉真定江陵尹,成德、荆南节度使
王自熙宁讫于元丰,累请居外第,避东宫,神宗诏曰:「朕上承先帝,顺事两宫,顾岂以子舍之嫌,而有间天伦之爱」?
终不许。
至是恳请,今上不得已乃许之。
三年七月戊申,王薨于亲贤宅西位之正寝,年三十有三。
比及殡,二圣再临丧,再辍朝,前五日、后一日
太常考行,「守礼执义曰端,博闻多能曰献」,请以端献易王名。
九月甲寅,出殡于西门之外。
王夫人王氏,封潭国
十男:孝哲,右骁卫大将军,早卒,赠博州防禦使博平侯
孝诒、孝参、孝奕、孝骘,皆团练使
次早卒;
孝忱、孝颖、孝愿,皆大将军团练使
孝永,大将军
七女:长封永嘉郡主,六人幼。
王生而秀嶷,长而颖异。
端重明粹,孝敬悌顺。
伏膺儒学,宾礼宫僚
仁爱人,出于天性。
英宗时,神宗以长子主器,与徐王讲学东宫,王以幼子日侍宫中。
神宗既即政,上奉两宫,下接二弟,怡怡愉愉,言必温,色必悦,赐玉带、玉鱼,以表异于群臣,天下称孝友。
王与徐王东宫二十年,日奉朝请,问安两宫。
圜丘、明堂,五陪祼献,动容周旋,无不中礼。
协心同德,蕃屏帝室,天下称贤王。
今上恭己守成,尊礼近属;
太皇太后齐家治国,内外肃穆。
王正身洁己,慎静而谦,无毫发之私,天下称朝廷至公焉。
元祐八年九月太皇太后崩,天子追惟先后季子之爱,哀王之早世薨落,将以九年二月己酉宣仁圣烈之丧,葬于永厚陵之北,命臣祖禹志王之墓。
臣承诏,既论次王之德行而铭之矣,有司谓当刻石以表神道,昭示后世,故又取其大略而书之。
谨记。
邓国长公主追封记元祐九年二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六四、《范太史集》卷五三
神宗皇帝元丰五年正月乙酉皇太妃朱氏生第八公主于宫邸。
八年,今上即位,为同母妹,封沂国长公主
生而温懿,既能言,即颖悟,性乐閒静,如老成人,天资孝爱。
神宗崩,乳保初使主知,主觉而固问,乃以实告。
哀不自胜,至忘寝食,因感疾。
十月辛未薨,年四岁。
皇太妃护神宗灵驾西行,闻讣,哀其聪哲,而降年不永,追封邓国
九年二月己酉,从宣仁圣烈太皇太后之丧祔于永厚陵。
唐太宗晋阳公主五岁,克孝慧而早夭,太宗哀之。
邓国四岁孺慕,继以薨陨,加于晋阳一等矣。
臣承诏序次本末,刻石以表于墓。
谨记。
蔡国长公主追封记元祐九年二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六四、《范太史集》卷五三、民国《巩县志》卷一七
神宗皇帝元丰八年正月庚戌,后宫武美人生第九公主于禁中。
今上即位,以皇妹封嘉国长公主
六岁慧悟,已能弄笔书画,好锦绣女功之事。
元祐五年正月壬辰薨,上辍视朝三日,追封蔡国,殡奉先资福禅院
九年二月己酉,从宣仁圣烈太皇太后之丧祔于永裕陵之西原
宣王考室,感熊罴虺蛇之梦,生男有室家君王之庆,生女无父母诒罹之意,以为周德之隆。
惟神宗诞受帝祉,天属众多。
蔡国始生六年,幼有淑质,而未及成肃雍之美,助《召南》之化,岂非其命也?
臣承诏,既为铭而纳诸圹,又刻石以表于墓。
谨记。
大行太皇太后神帛回程皇太后日奉起居表本(一 八日)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六六、《范太史集》卷三二
皇堂云掩,绛阙初成。
属祫事之戒期,回祥车而载路。
恭惟宣仁圣烈太皇太后治登九载,仁覆群生。
龙驭上宾,悼廞衣之永秘;
玉容如在,伫黼座以来宁。
瞻望尚遥,悲摧无喻。
大行太皇太后神帛回程皇太后日奉起居表本(二 九日)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六六、《范太史集》卷三二
大暮无晨,莫展寝门之问;
青阳在候,言瞻吉仗之回。
恭惟宣仁圣烈太皇太后拥佑圣孙,奉答天命。
乾仪既判,难名太极之功;
雨泽既施,莫见还云之迹。
反虞将至,哀牍奚殚。
大行太皇太后神帛回程皇太后日奉起居表本(三 十日)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六六、《范太史集》卷三二
因山云毕,载主以归。
钦承六翟之来,已次一圻之近。
恭惟宣仁圣烈太皇太后思齐之德,垂燕翼之谋。
真驭既安,永隔寿原之远;
慈容可想,少安秘殿之严。
惟剧哀恫,尚祈降鉴。
大行太皇太后神帛回程皇太后日奉起居表本(四 十一日)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六六、《范太史集》卷三二
九虞将至,万旅毕还。
望悠远于汉陵,瞻光华于魏阙。
恭惟宣仁圣烈太皇太后功流社稷,德洽民人。
故物尚存,永结中闱之慕;
神游如在,将升清庙之严。
哀恋徘徊,精爽飞越
宣仁圣烈皇后改御崇政殿受册状(内批并诏附。元祐二年二月寒食假中,入此奏,假开即闻批付三省,又五日遂降诏。今月二十日奉敕。原注:节文。) 北宋 · 陆佃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〇三、《陶山集》卷四、《国朝诸臣奏议》卷二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
太皇太后受册依章献明肃皇后故事,详定仪注。
而臣愚区区,辄抱蝼蚁之诚,有不能自已者。
伏惟太皇太后陛下自同听断以来,保护圣躬,裁决万务,敬天爱人,动怀谦畏,至公至明,度越前古。
尚虑臣下未能将明圣意,一切检用章献明肃皇后故事,弗加讨论,万一典制阙失,或累圣德。
故臣愚区区,辄慕古人事上笃于爱敬之义。
窃见天圣中翰林学士李维等尝上章献明肃皇后崇政殿受册仪注。
后虽改御文德,缘文德外朝,在紫宸、垂拱之外,故至今公议犹以等所定仪注得礼之中,惜其不果施行。
方当太皇太后陛下至诚虚心,每事求当,乘此嘉会,或蒙收采,特诏有司改御崇政受册。
一明内外之辨,自我神母,垂训万世,不胜大幸。
况于盛德至仁,有光无损。
臣职在礼官,茍有所怀,义当罄竭,不敢辄以愚昧自止,亦冒国恩深厚,思以涓尘,求助海岳。
仰渎圣慈,臣无任惶惧陨越之至。
谨录奏闻。
谨奏。
〔贴黄〕臣见候假开,即集礼官依敕以章献明肃皇后故事详定仪注。
今来所陈,只乞作太皇太后圣意批出。
伏望圣明曲加矜择。
乞杂议元祐之臣谗构诬告奏绍圣元年六月 北宋 · 张商英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二八、《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三
宣仁圣烈皇太后奉承顾命,保佑陛下惟仁,旧居深宫惟亲惟慈,政事惟公惟惠,何常预知吕惠卿擅兴兵甲,蔡确贪天之功、作诗讪谤等事?
言臣本以惠卿司马光争经义有隙,搆其事以媚,又虑蔡确异时再用,必欲杀之以灭口,出危语激怒帘箔,表里相济,行其奸言,殛新州,窜惠卿建州
夫以太皇太后之公平慈惠,而群臣乃导为淫刑滥罚,贬死宰相
使此曹易地而立于吕、武之朝,则何所不至哉!
乞检会禁中臣僚草疏,吕惠卿蔡确本家进状,集台省官杂议,如事出谗构,则诬告反坐,邦有常刑。
夫元祐之臣无君,亦已甚矣,擢其发而数之,不可胜诛。
陛下虽欲置而不行,如宗庙法令何?
如天下后世何?
又论蔡卞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二九
臣近具劄子,言尚书左丞蔡卞持不合之意,处宜去之时,迟徊顾位,复何所待,愿以臣章示,使自为去就,未蒙施行。
续具奏状,言先帝嗣位之初,事有更改,大臣之预议论者,皆笑其阿随,疾其奸罔。
至于太学之士,尝习诗赋者,皆薄之,目为元祐进士,为其徇时而改所习也。
今陛下继志述事,光续前烈,好平恶偏,弃彼取此,凡之所谓是者,浸已更改,亦幡然而从,不复固执,此与元祐阿随之臣,殆无以异。
躬不自厚,用违其言,动静失时,因累国体,臣之所论,安可已乎!
乞并臣前章皆以示,未蒙施行。
续又具劄子,言安石自任,俯视侪辈,朝廷诛赏,系其爱憎,人材废兴,唯所取舍。
矜其执守,坚若金石,时异事变,则随而不执,默据高位,恬不知动。
伏望圣慈特降睿旨,检会前件劄子、奏状,允臣所请,皆以付,使自为去就,未蒙施行。
续又具奏状,言臣恭惟哲宗皇帝神考有为之艰,惩元祐纷更之速,笃于继述,一于委任,七年之间,专用一相,虚心注意,可谓至矣,误朝迷国,罪在臣下。
而议论之人,推考往事,不知先帝圣意所起,詾詾之言,或干陵庙,爱君之士,追痛不已,愤疾章惇,欲正其罪。
臣谓宰相,既专且久,怨怒所丛,咎责固大,此天下之所共喻也。
然而迹易明,心难见。
用《春秋》责意之法,则难见之罪安所逃乎。
盖自绍圣以来,以经术自任,以安石自比,托继述于诏令,寓好恶于刑赏。
痛斥流俗,则至于诛绝言路;
深嫉元祐,则至于雠毁宣仁
体之大者,唯此二事;
末流之祸,不可胜言。
凡惇之所行,其谋皆发于,立为成说,胁持上下,自谓出于安石,孰敢不信,名曰国是,孰敢不从。
虽强梁,在其术内,奉行其说,唯恐不及,见卖而不知,受绐而不悔,势穷力极而尚未改也。
昔者王安石尝谓神考曰:「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归流俗;
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
神考用其说者,所以收天下之权也。
熙宁之末安石去位,神考操驭臣之柄,不间彼此,用人惟己,立贤无方,熙宁流俗,稍复收召。
当此之时,四海之士皆洗心而自新,愿受知于君父。
是以天下之权常在神考
然则流俗之所以为流俗者,神考既赦其往愆,而不复罪矣。
亦何心,追咎不已,违神考日新之绪,胶熙宁趣变之迹。
守此意者,谓之守正;
立此说者,谓之特立;
非其类者,指为邦朋;
议其失者,指为邦诬。
于是用其所谓守正特立之士,去其所谓邦朋邦诬之人,合乎此者我所谓是,不合乎此者我所谓非。
总其所谓是,名之曰国是;
总其所谓非,名之曰流俗。
是以天下之士以流俗见恶者十有六七。
既恶其人,因废其言,持平者谓之两可,献忠者谓之诽谤,遂使天下之士钳口结舌,朝廷之所见闻者不过三数人耳。
人人畏祸,谁复敢语。
自去年邹浩既贬,御史所劾,巧于诏旨之外,文致深罪,近自侍臣,远及寒士,流离窜斥,朝野震伤。
以言为讳,至于如是。
安惇之罪,人所切齿,然而见微之士,寻考根源,则痛斥流俗本出于,及其末流,势自如此。
然则邹浩之贬,有自来矣。
故《春秋》责意之法,不可以不明也。
宣仁圣烈皇后有大功德于天下,哲宗皇帝尝语近臣曰:「宣仁,妇人之也」。
崇报之心,岂有极乎。
然以失职之臣,不加将顺,恨奸党之得用,愤流俗之见与,章疏密补之言,请降于外,理诉自私之语,深摘其过。
设负冤抑,亦不得伸;
意或忠嘉,亦坐重谴。
凡元祐之所行,必扫荡而后已,如刈草而去其根焉。
宣仁所厚如瑶华者,安得而不废乎。
奉行其事,虽在等,然而见微之士,寻考根源,则深嫉元祐,本出于,及其末流,势自如此。
然则瑶华之废,有自来矣。
故《春秋》责意之法,不可以不明也。
以经术自任,以安石自比,而误朝迷国,乃至如此,祸根罪首,实出其心,公议沸腾,罪不可掩。
陛下以天地之度,无所不容,优假大臣,务在体貌。
于进退,礼当如何?
而乃用违其言,恬不知动。
是以臣之前章姑请示,欲以观其去就,屡渎天听,未赐允从。
圣德宽大,非臣浅陋所能窥测,然臣之职事,义不可已,乞以臣章降付三省,未蒙施行。
臣窃惟痛斥流俗,而至于诛绝言路,深嫉元祐,而至于雠毁宣仁唱此说,立为国是,胁持上下,逆天违人,致使海内有詾詾之言,我家有难处之事。
若谓所行皆当,亦宜固守不移。
今复安位,随而不执,大臣如此,尚可与之谋国事乎!
臣职在谏省,忝司耳目,凡今日之所极论,皆曩时之所亲见,为国寒心,非一日也。
虽圣德宽大,容贷如天,而渠魁胁从,亦当区辨,岂可并恕而俱释乎?
伏望圣慈采恤公议,速示威断,以警列位。
章惇蔡卞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六、《皇朝文鉴》卷六一、《宋史》卷四七二《蔡卞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右编》卷一七、《宋代蜀文辑存》卷三○
臣先累有奏状,言章惇蔡卞迷国罔上,胁持哲宗以不孝之名,迫惧哲宗以不利之实,激哲宗使怒,惑哲宗使疑,谤毁宣仁圣烈保佑之功,傅致元祐皇后疑似之罪,引功自处,归过哲宗,挟天子贼害忠良,肆谗说几危神器,自古奸臣为害,无甚于此。
去年上封事数千,人人乞斩,天下公议,只此可见。
谋之,行之,蔡卞之恶,有过章惇
臣前来奏状已言之,今更详具大事六件如后:一、元祐六年哲宗皇帝始纳元祐皇后
前此未纳后时,禁中尝求乳婢,谏官刘安世等连上章论列,皇帝既未纳后,不知宫中求乳婢何用。
宣仁圣烈两府宣谕,是外家高氏所觅,安世乃止。
绍圣初蔡卞还朝,论及此事,以为宣仁有废立之意,乞追废为庶人。
一、自绍圣已来窜逐臣僚,应哲宗皇帝批出行遣者,并是蔡卞诬罔,先于哲宗前密启进入劄子,哲宗依劄子上语言批出,至今劄子见在。
一、绍圣三年,宫中厌胜事作,哲宗方疑,未知所处。
章惇欲召礼官法官共议,蔡卞云:「既是犯法,何用礼官」?
乃建议乞掖庭置狱,只差内臣推治,更不差有司同勘。
若非蔡卞建议,哲宗必未废元祐皇后
一、编排元祐中臣寮章疏,乃蔡卞建议,蹇序辰自编排,不曾与及。
具姓名,乞行遣,即奉行。
一、邹浩以言事忤旨,蔡卞即首先奏云:「吕公著曾荐以此诋讥」。
哲宗愈怒,遂编管
又执奏,乞治亲故送别之罪,哲宗不从,三次坚请,乃许置狱。
一、蹇序辰死党,首建看详理诉之议,安惇助之。
章惇迟疑未许,即以相公二心之言迫之,以此即日差官置局。
凡此皆蔡卞谋之,章惇行之也。
阴狡险贼,恶机滔天,虽凶很,每为制伏。
执政七年,门生故吏遍满天下。
今虽薄责,如在朝,人人惴恐,不敢回心向善,朝廷邪正是非不得分别。
驯致不已,奸人复进,天下安危,殆未可保。
只如去年臣僚上言蔡卞之恶过于章惇,乃自太平州池州,顺流三程,一日可到,愚弄朝廷,仅同儿戏。
盖人人畏附,至今未已,故宁负陛下,不负
大奸元恶,未正典刑,人情愤叹,天象示戒。
故自今年正月至今两月阴雨,盖蒙气之證,于此可见。
昔周饥,克商而年丰;
卫旱,伐邢而得雨。
自以异议,当受大戮,所有恶,伏乞陛下早赐宸断,明正典刑,以答上天蒙气之證。
候正典刑之日,乞陛下差人于朝堂道路间采听,若人人不相庆,臣甘伏罔上之罪。
章惇蔡卞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六、《宰辅编年录》卷一一
窃以奸凶,前古未有,公然诬罔,欲追废宣仁圣烈皇后
又因哲宗之疑,使非辜废元祐皇后
夫以太皇太后皇后可废,则何所不至!
犯上不道,死有馀责。
又更诬告元祐大臣,并编排看详理诉,涂炭衣冠,毒流天下。
死党五人,共成其事,迷误哲宗,枉受恶名。
今若不正等罪名,无以明哲宗之心,雪哲宗之谤。
谋之,行之,蔡卞之恶,有过章惇
至绍圣初蔡卞还朝,以为宣仁有废立之意,乞追废为庶人。
哲宗亲政六年,未尝有他过失,独此数事,结怨天下,皆为之。
今若不正典刑,使哲宗有欲黜太后之谤,废皇后之恶,杀直言之耻,编管谏官之失,投殛忠良之讥,皆谋之,行之。
恭挽宣仁圣烈太皇太后四首 其一 北宋 · 毕仲游
五言律诗 押真韵
受遗开嗣圣,约礼避前人。
听览从(殿本作存)公议,艰难付老臣。
宫车阊阖晚,帐殿巩原春。
似待吾君长,云轩即上宾。
恭挽宣仁圣烈太皇太后四首 其二 北宋 · 毕仲游
五言律诗 押鱼韵
听朝惊屡辍,端拱异平居。
垂殿帘初彻,因山道已除。
书遗长乐记,音断濯龙车。
诰下犹加惠,华夷定宴如。
恭挽宣仁圣烈太皇太后四首 其三 北宋 · 毕仲游
五言律诗 押蒸韵
因革功兼至,权宜道可称。
力扶天步稳,端拱太阳升。
椒寝移(殿本作迷)彤管,泉关付漆灯。
须知天子孝,不独改园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