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王吉甫” 相关资源
诗文库
三论渠阳边事劄子元祐五年九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栾城集》卷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二八八、嘉庆《湖南通志》卷六二、同治《绥宁县志》卷三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再论唐义问处置边事乖方,致渠阳蛮寇贼杀将吏,乞早黜义问,以正邦宪
更选练事老将,付以疆埸。
经今多日,不蒙施行。
访闻执政止以临敌易将、兵家所忌为说,虽知义问处置颠错,至覆军杀将,犹复隐忍,不即遣代。
比虽遣衡规往视,然凡人,未曾经练戎事,何益于算?
徒引岁月,坐视边人肝脑涂地,臣甚惑之。
谨按义问所为,盖全不晓事,留在边上一日,即有一日之害。
昔赵任廉颇,以赵括代之则败;
秦任王龁,以白起代之则胜。
盖临敌易将,顾代者何人耳。
执政乃以虚文籍口,终欲庇之。
远人何辜,日被涂炭?
若非陛下哀矜四方,亟命贤将往代,则臣恐陷害生灵,未有已也。
兼臣访闻渠阳诸夷蟠踞山洞,道路险绝。
中国之兵入践其地,虽跬步不得其便。
郭逵邵州,困于杨光僭
李浩章惇沅州入,过界即败。
皆西北战将,然并有败无成者,地形不便也。
今闻朝廷已指挥诸道发兵,数目不少,然将非其人,臣恐既不知战,又不知守,老兵费财,渐致腹心之患,深可虑也。
今朝廷欲弃渠阳,然其中屯戍兵民不下数千,义无弃之虏中,俾为鱼肉。
要须略行讨定,使知畏惮,肯出渠阳兵民,然后为可。
臣访闻湖南北士大夫皆言群蛮难以力争,可以智伏。
欲遣间谍招诱,必用土人;
欲行窥伺攻讨,必用土兵。
舍此而欲以中国强兵敌之,虽多无益。
然此可使智者临事制置,难以遥度也。
臣前者尝以众人言谢麟屡经蛮事,有劳效,乞行委任。
朝廷置而不用,盖必有贤于者,惟乞速遣以纾边鄙之患。
至于义问,决无可望,幸陛下无疑也。
臣又闻渠阳诸夷与宜州群蛮相接,宜蛮部族众多,若与渠阳诸夷合谋作过,势益昌炽,猝难剪灭。
亦乞指挥广西预行招抚,虽不得其用,但勿与协力,亦不为无益矣。
取进止。
颍滨遗老传下1106年9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栾城后集》卷一二、《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永乐大典》卷二三九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还朝,为御史中丞
命由中出,宰相以下多不悦。
所荐御史率以近格不用。
元祐初革新庶政,至是五年矣,一时人心已定。
惟元丰旧党分布中外,多起邪说,以摇撼在位。
吕微仲中书侍郎刘莘老二人尤畏之,皆持两端为自全计。
遂建言欲引用其党,以平旧怨,谓之调亭。
宣仁后疑不决。
于延和面论其非,退复再以劄子论之,其一曰:「臣近面论君子小人不可并处朝廷,窃观圣意,似不以臣言为非者。
然天威咫尺,言词迫遽,有所不尽。
退伏思念,若使邪正并进,皆得预闻国事,此治乱之几,而朝廷所以安危者也。
臣误蒙圣恩,典司邦宪,臣而不言,谁当救其失者?
谨复稽之古今,考之圣贤之格言,莫不谓亲近君子、斥远小人,则人主尊荣,国家安乐。
疏外君子、进任小人,则人主忧辱,国家危殆。
此理之必然,非一人之私言也。
其于《周易》,所论尤详。
皆以君子在内、小人在外为天地之常理,小人在内、君子在外为阴阳之逆节。
故一阳在下,其卦为《复》。
二阳在下,其卦为《临》。
阳虽未盛,而居中得地,圣人知其有可进之道。
一阴在下,其卦为《姤》。
二阴在下,其卦为《复》。
阴虽未壮,而圣人知其有可畏之渐。
若夫居天地之正,得阴阳之和者,惟《泰》而已。
《泰》之为象,三阳在内,三阴在外。
君子既得其位,可以有为,小人奠居于外,安而无怨。
故圣人名之曰《泰》。
泰之言安也,言惟此可以久安也。
方泰之时,若君子能保其位,外安小人,使无失其所,则天之安未有艾也。
惟恐君子得位,因势陵暴小人,使之在外而不安,则势将必至于反覆。
故《泰》之九三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窃惟圣人之戒深切详尽,所以诲人者至矣。
独未闻以小人在外,忧其不悦而引之于内,以自遗患者也。
故臣前所上劄子,亦以谓小人虽决不可任以腹心,至于牧守四方,奔走庶务,各随所长,无所偏废。
宠禄恩赐,彼此如一,无一可指,如此而已。
若遂引而寘之于内,是犹畏盗贼之欲得财而导之于寝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开之以坰牧,天下无此理也。
且君子小人,势同冰炭,同处必争。
一争之后,小人必胜,君子必败。
何者?
小人贪利忍耻,击之难去;
君子洁身重义,知道之不行,必先引退。
故古语曰:『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
盖谓此矣。
先帝以聪明圣智之资,疾颓靡之俗,将以纲纪四方,追迹三代。
今观其设意,本非汉、唐之君所能髣髴也,而一时臣佐不能将顺圣德,造作诸法,率皆民所不悦。
及二圣临御,因民所愿,取而更之,上下忻慰。
当此之际,先朝用事之臣皆布列于朝,自知上逆天意,下失民心,徬徨踧踖,若无所措。
朝廷虽不加斥逐,其势亦自不能复留矣。
尚赖二圣慈仁,不加谴责,而宥之于外,盖已厚矣。
今者政令已孚,事势大定,而议者惑于浮说,乃欲招而纳之,与之共事,欲以此调停其党。
臣谓此人若返,岂肯徒然而已哉?
必将戕害正人,渐复旧事,以快私忿。
人臣被祸盖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
盖自熙宁以来,小人执柄二十年矣。
建立党与,布满中外,一旦失势,晞觊者多。
是以创造语言,动摇贵近,胁之以祸,诱之以利,何所不至?
臣虽未闻其言,而概可料矣。
闻者若又不加审察,遽以为然,岂不过甚矣哉?
臣闻管仲治齐,夺伯氏骈邑三百,饭蔬食,没齿无怨言。
诸葛亮治蜀,废廖立李严为民,徙之边远,久而不召。
死,二人皆垂泣思亮。
夫骈、立、三人者,皆齐、蜀之贵臣也,之所以能戮其贵臣,而使之无怨者,非有他也,赏罚必公,举措必当。
国人皆知所与之非私而所夺之非怨,故虽仇雠,莫不归心耳。
今臣窃观朝廷用舍施设之间,其不合人心者尚不为少,彼既中怀不悦,则其不服固宜。
今乃直欲招而纳之,以其隙,臣未见其可也。
《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陛下诚以异同反覆为忧,惟当久任才性忠良、识虑明审之士,但得四五人常在要地,虽未及皋陶伊尹,而不仁之人知自远矣。
惟陛下断自圣心,不为流言所惑,毋使小人一进,后有噬脐之悔,则天下幸甚。
臣既待罪执法,若见用人之失,理无不言,言之不从,理不徒止。
如此,则异同之迹益复著明,不若陛下早发英断,使彼此泯然无迹可见之为善也」。
奏入,宣仁后宰执于帘前读之,仍谕之曰:「苏辙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其言极中理」。
诸公相从和之。
自此,参用邪正之说衰矣。
复奏曰:「圣人之德,莫如至诚。
至诚之功,存于不息。
有能推至诚之心,而加之以不息之久,则天地可动,金石可移。
况于斯人,谁则不服?
臣伏见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随时弛张,改革弊事,因民所恶,屏去小人。
天下本无异心,群党自作浮议。
近者德音一发,众心涣然。
正直有依,人知所向。
惟二圣不移此意,则天下谁敢不然?
卫多君子而乱不生,汉用汲黯而叛者寝。
茍存至诚不息之意,自是太平可久之功。
此实社稷之福,天下之幸也。
然臣以谓昔所柄任,其徒实繁,布列中外,岂免窥伺?
若朝廷施设必当,则此辈觊望自消。
田鼢为相,所为贪鄙,则窦婴灌夫睥睨宫禁;
诸葛亮治蜀,行法廉平,则廖立李严虽流徙边郡,终身无怨。
此则保国宁人之要术,自古圣贤之所共由者也。
臣窃见方今天下虽未大治,而祖宗纲纪具在,州郡民物粗安。
若大臣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则人心自定。
虽有异党,谁不归心?
向者异同反覆之心,盖亦不足虑矣,但患朝廷举事类不审详。
曩者黄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凿,欲导之使东。
移下就高,汩五行之理。
及陛下遣官按视,知不可为,犹或固执不从。
经今累岁,回河虽罢,减水尚存,遂使河朔生灵财力俱困。
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顺,朝廷招来之厚,惟恐失之。
熙河将吏创筑二堡,以侵其膏腴;
议纳醇忠,以夺其节钺
功未可觊,争已先形。
朝廷虽知其非,终不明白处置。
若遂养成边衅,关陕岂复安居?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者也。
昔嘉祐以前,乡差衙前,民间常有破产之患。
熙宁以后,出卖坊场,以雇衙前,民间不复知有衙前之苦。
元祐之初,务于复旧,一例复差,官收坊场之钱,民出衙前之费。
四方惊顾,众议沸腾。
寻知不可,旋又复雇。
雇法有所未尽,但当随事修完,而去年之秋,复行差法。
虽存雇法,先许得差。
州县官吏利在起动人户,以差为便。
差法一行,即时差足,雇法虽在,谁复肯行?
臣顷奉使契丹河北官吏皆为臣言:「岂朝廷欲将卖坊场钱别作支费耶?
不然何故惜此钱而不用,竭民力以供官」?
此声四驰,为损非细。
又,熙宁雇役之法,三等人户并出役钱。
上户以家产高强,出钱无艺;
下户昔不充役,亦遣出钱。
故此二等人户不免恣怨。
至于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钱不多,雇法之行,最为其便。
及元祐罢行雇法,上下二等忻跃可知,唯是中等,则反为害。
臣请且借畿内为比,则其馀可知矣。
畿县中等之家,例出役钱三贯,若经十年,为钱三十贯而已。
今差法既行,诸县手力,最为轻役;
农民在官,日使百钱,最为轻费。
然一岁之用,已为三十六贯。
二年役满,为费七十馀贯
罢役而归,宽乡得闲三年,狭乡不及一岁。
以此较之,则差役五年之费,倍于雇役十年。
赋役所出,多在中等。
如此,安得民间不以今法为害,而熙宁为利乎?
然朝廷之法,官户等六色役钱,只得支雇役人,不及三年,处州役而不及县役,宽剩役钱只得通融邻路邻州,而不及邻县。
人户愿出钱雇人充役者,只得自雇,而官不为雇。
如此之类,条目不便者非一。
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厌差役,今五年矣。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者也。
臣以闻见浅狭,不能尽知当今得失。
然四事不去,如臣等辈犹知其非,而况于心怀异同、志在反覆、幸国之失有以藉口者乎?
臣恐如此四事,彼已默识于心,多造谤议,待时而发,以摇撼众听矣。
伏乞宣谕宰执,事有失当,改之勿疑;
法或未完,修之无倦。
茍民心既得,则异议自消。
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逡巡以安富贵。
内蒙福,上下所同,岂不休哉」?
然大臣怙权耻过,终莫肯改。
比辙为执政,三省又奏除李清臣吏部尚书
给事中范祖禹封还诏书,进呈不允,祖禹执奏如初。
左正言姚勔亦言不当。
三省复除蒲宗孟兵部尚书,辙谓诸公:「且候邦直命下,然后议此,如何」?
皆不应。
及帘前,微仲奏:「诸部久阙尚书,见在人皆资浅,未可用。
又不可阙官,须至用前执政」。
上有黾俛从之之意。
辙奏:「前日除李清臣,给谏纷然,争之未定。
今又用宗孟,恐不便」。
宣仁后曰:「奈阙官何」?
辙曰:「尚书阙官已数年,何尝阙事?
今日用此二人,正与去年邓温伯无异。
此三人者,非有大恶。
但昔与王圭蔡确辈并进,意思与今日圣政不合。
见今尚书共阙四人,若并用似此四人,使互进党类,气势一合,非独臣等耐何不得,亦恐朝廷难耐何矣!
且朝廷只贵安静,如此用人,台谏安得不言?
臣恐自此闹矣」!
宣仁后曰:「信然,不如且静」。
诸公遂卷除目持下。
辙又奏:「臣去年初作中丞,首论此事,圣意似以臣言为然。
今未及一年,备位于此,若遂不言,实恐陛下怪臣前后异同」。
上曰:「然」。
乃退。
六年,诏除尚书右丞
辙上言:「臣幼与兄轼同受业先臣。
薄祐早孤,凡臣之宦学皆兄所成就。
今臣蒙恩与闻国政,而兄适亦召还,本除吏部尚书,复以臣故,改翰林承旨,臣之私意尤不遑安。
况兄轼文学政事皆出臣上,臣不敢远慕古人举不避亲,只乞寝臣新命,得与兄同备从官,竭力图报,亦未必无补也」。
不听。
踰年,迁门下侍郎
吕微仲刘莘老左右相
微仲直而闇,莘老曲意事之。
大事皆决于微仲,惟进退士大夫莘老阴窃其柄,微仲不悟也。
辙居其间,迹危甚。
莘老昔为中司,台中旧僚多为之用,前后非意见攻,宣仁后觉之。
莘老既以罪去,微仲知辙无他,有相安之意。
然其为人则如故,天下事卒不能大有所正,至今愧之。
盖是时所争议,大者有二:其一西边事,其二黄河事。
初,夏人来贺登极,相继求和,且议地界。
朝廷许之。
本约地界已定,然后付以岁赐。
久之,议不决。
明年,人多保忠以兵袭泾原,杀掠弓箭手数千人而去。
朝廷隐忍不问,即遣使往赐策命。
夏人受礼倨慢,以地界为词,不复入谢,且再犯泾原
四年,乃复来贺坤成,且议地界。
朝廷急于招纳,疆议未定,先以岁赐予之。
寻觉不便,乃于疆事多方侵求,不守定约。
熙河将佐范育种谊等又背约侵筑质孤、胜如二堡。
夏人随即平荡。
等又欲以兵纳赵醇忠,又擅招蕃部千馀人,朝廷却而不受,西边骚然。
辙力言其非,乞罢,更择老将以守熙河
宣仁后深以为是,而大臣主之。
辙面奏:「此辈皆大臣亲旧,不忍坏其资任,虽其同列,亦不敢异议。
陛下独不见黄河事乎?
当时德音宣谕,至深至切,然非大臣意,至今不了。
人君与人臣事体不同,人臣虽明见是非,而力所不加,须至且止。
人主于事不知则已,知而不得行,则事权去矣。
臣今言此,盖欲陛下收揽威柄,以正君臣之分而已。
若专听其所为,不以渐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只如韩维专恣太甚,范纯仁阿私太甚,皆不免逐去。
事至如此,岂朝廷美事?
故臣之意,盖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
宣仁后极以为然,而不能用。
六年六月熙河奏夏人十万骑压通远军境上,挑掘所争崖巉,杀人,三日而退。
乞因其退军,未能复出,急移近里堡寨于界上修筑,乘利而往,不须复守诚信。
诸公会议都堂,辙谓微仲:「今欲议此事,当先定议:欲用兵耶,不用兵耶」?
微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
辙曰:「凡欲用兵,先论理之曲直。
我若不直,则兵决不当用。
朝廷顷与夏人商量地界,欲用庆历旧例,以汉蕃见今住坐处当中为界,此理最为简直。
夏人不从,朝廷遂不固执。
盖朝廷临事常患先易后难,此所谓先易者也。
既而许于所赐城寨依绥州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为堡铺,十里为草地(非所赐城寨,指谓延州、塞门、义合石州吴堡兰州诸城寨,通远军定西城。)
要约才定,朝廷又要于两寨界首相望,侵系蕃地,一抹取直。
夏人黾俛见从。
要约未定,朝廷又要蕃界更留草地十里,通前三十里。
夏人亦又见许。
凡此所谓后难者也。
今者又欲于定西城与陇诺堡相望,一抹取直,所侵藩地,凡百数十里。
陇诺,祖宗旧疆,岂所谓非所赐城寨耶?
此则不直,致寇之大者也。
今须欲不顾曲直,一面用兵,不知二圣谓何」?
莘老曰:「持不用兵之说虽美,然事有须用兵者,亦不可固执」。
辙曰:「相公必欲用兵,须道理十全,敌人横来相加,势不得已,然后可耳。
今吾不直如此,兵起之后,兵连祸结,三五年不得休,将奈何」?
诸公乃许,不从熙河之计。
明日,面奏之。
辙曰:「夏人引兵十万,直压熙河境上,不于他处作过,专于所争处杀人掘崖巉,此意可见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
微仲曰:「朝廷指挥亦不至大段不直」。
辙曰:「熙河帅臣辄敢生事奏乞,不守诚信,乘夏人抽兵之际移筑堡寨。
臣以为方今堡寨虽或可筑,至秋深马肥,夏人能复引大兵来争此否」?
诸人皆言:「今已不许之矣」。
辙曰:「臣欲诘责帅臣耳,若不加诘责,或再有陈乞」。
诸人皆曰:「俟其再乞,诘责未晚」。
宣仁后曰:「边防忌生事,早与约束」。
诸人乃听。
已而兰州又以远探为名,深入西界,杀十馀人。
辙曰:「边臣贪功生事,不足以示威,徒足以败坏疆议,理须戒敕」。
不听。
既又以防护打草为名,杀六七人,生擒九人。
微仲知不便,欲送还生口,因奏其事。
辙曰:「边臣贪冒小胜,不顾大计,极害事。
今送还九人甚善,可遂戒敕边臣」。
微仲不欲,曰:「近日延安将副李仪等深入陷没,已责降一行人,足以为戒」。
辙曰:「李仪深入以败事,被责。
兰州深入得功,若不戒敕,将谓朝廷责其败事而喜其得功也」。
宣仁后曰:「然」。
乃加戒敕
然七年夏人竟大入河东
朝廷乃议绝岁赐,禁和市,使沿边诸路为浅攻计,命熙河进筑定远城
夏人不能争。
未几,复大入环庆
复议使熙河进筑汝遮。
中书侍郎范子功独不可。
辙度其意:昔延安帅臣赵卨,范氏姻家也。
方议地界,以绥州二十里为例,议出于
熙河斥其不可,议久不决,而死,故子功持之。
辙谓之曰:「绥州旧例,施于延安可耳。
熙河远者或至七八十里,其不从宜矣。
方论国事,亲旧得失不宜置胸中也」。
众皆称善,而子功倖然不服。
会西人乞和,议遂不成。
未几,右相苏子容以事去位,子功以同省待罪。
因遂其请,实以汝遮故也。
辙自为谏官,论黄河东流之害,及为执法,最后论三事:其一存东岸清丰口,其二存西岸披滩水口,其三除去西岸激水锯牙。
朝廷以付河北监司,惟以锯牙为不可去。
辙于殿庐中与微仲论之,微仲曰:「无锯牙则水不东,水不东则北流,必有患」。
辙曰:「然北京百万生灵,岁有决溺之忧,何以救之?
分水东入故道,见今淤合者多矣,分水之利亦自不复能久。
若俟涨水已过,尽力修完北流堤防,使足胜涨水之暴,然后彻去锯牙,免北京危急,此实利也」。
莘老曰:「河北监司不如此言,奈何」?
辙曰:「公岂不知外官多所观望耶」?
微仲曰:「河事至大,难以臆断」。
辙曰:「彼此皆非目见,当以公议参之耳」。
及至上前,二相皆以分水为便。
辙具奏前语,且曰:「必欲重慎,候涨水过,故道增淤,即并力修完北堤,然后彻去锯牙,庶几可也」。
近至都堂,二相遽批圣语曰:「依都水监所定」。
辙语堂吏:「适所奏不然」。
莘老失措,微仲知不可,乃曰:「明日别议」。
卒改批「不得添展」乃已。
八年正月都水吴安持乞于北流作软堰,定河流,以免淤填。
微仲在告,辙奏曰:「先帝因河决大吴,导之北流,已得水性。
惟堤防未完,每岁不免决溢,此本黄河常事耳。
是时北京之南,黄河西岸有阚村、樊村等三斗门,遇河水泛溢,即开此三门,分水北行于无人之地,至北京北,合入大河,故北京生聚无大危急。
自数年来,大臣创议回河。
水官王孝先吴安持等即塞此三门,贴筑西堤,又作锯牙马头,约水向东,直过北京之上,故北京连年告急。
然约水既久,东流遂多于往岁。
盖分流有利有害,秋水泛涨,分入两流,暂时且免决溢,此分水之利也。
河水重浊,缓则生淤,既分为二,不得不缓,故今日北流淤塞,此分水之害也。
然将来涨水之后,河流东、北,盖未可知。
臣等昨于都堂吴安持安持亦言:『去年河水自东,今年安知河水不自北』?
宣仁后笑曰:『水官尚作此言,况他人乎』」?
辙又奏曰:「臣今但欲徐观夏秋河势所向,水若东流,则北流不塞,自当淤断;
水若北流,则北河如旧,自可容纳。
似此处置,安多危少,行之无疑。
若行崄徼倖万一成功,如水官之意,臣不敢从也。
乞令安持等结罪保明河流所向,及软堰既成有无填塞河道致将来之患,然后遣使按行,具可否利害」。
后复笑曰:「若令结罪,必谓执政胁持之。
水官犹不保河东、北,况使者暂往乎?
姑别议之可也」。
二月微仲乃朝,辙具以前语谕之。
微仲口虽不伏,而意甚屈,曰:「软堰且令具功料申上,朝廷更行相度」。
辙曰:「如此终非究竟,必欲且尔,亦可」。
八日,辙方在式假,三省得旨,批曰:「依水监所奏。
下手日,具功料取旨」。
辙以非商量本意,以劄子论之。
微仲即日在告。
十二日,辙入对奏曰:「自去年十一月后来,至今百日间耳,水官凡四次妄造事端,摇撼朝廷。
第一次安持十一月出行河,先乞一面措置河事。
旧法:马头不得增损。
臣知安持意在添进马头。
指挥除两河门外,许一面措置。
安持奸意既露。
第二次乞于东流北添进五七埽緷。
臣知安持意欲因此多进埽緷约令北流入东,即令转运司监视,不得过所乞緷数。
安持奸意复露。
第三次即乞留河门百五十步。
臣知安持意在回河,改进马头之名为留河门,即不许。
安持计穷。
第四次即乞作软堰。
安持四次擘画,皆回河意耳。
臣昨已令中书工房问水监两事:其一,勘会北流元祐二年河门原阔几里?
逐年开排,直至去年,只阔三百二十步,有何缘故?
其二,勘会东流河门见阔几步?
每年涨水东出,水面南北阔几里?
南面有无堤岸?
北京顺水堤不没者几尺?
将来北流若果淤断,涨水东行,系合并北流多少分数?
有无包畜不定?
今两问犹未答,便即施行,实太草草」。
后嗟叹久之,深以所言为然。
二十四日,与微仲同进呈,微仲曰:「苏辙所议河事,今软堰已不可作,无可施行」。
曰:「软堰本自不可作。
然臣本论吴安持百日之间四次妄造事端,动摇朝听。
若令依旧供职,病根不去,河朔被害无已」。
微仲曰:「水官弄泥弄水,别用好人不得,所以且用安持」。
曰:「水官职事不轻,奈何以小人主之?
《易》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未闻小人有可用之地也」。
此后是非终不能决。
宣仁晏驾。
九年正月安持奏乞塞梁村口,缕张包口,开清丰口以东鸡爪河。
八日以祈谷宿斋三省,即令安持北京留守司相度施行。
微仲山陵使,行有日矣。
见之待漏,语及河事。
微仲直视曰:「此大事,不可不慎」。
曰:「诚然,公亦宜慎之」。
范尧夫右相,旧不直东流。
告之曰:「当与微仲议定,乃令西去」。
尧夫曰:「命已下,奈何」?
曰:「事有理,谁敢不从」?
议于皇仪门外,再降指挥:使都水与本路安抚提转同议,可即施行,有异议亟以闻。
尧夫自外来,始意微仲比,及此,大相信服。
既而安抚许冲元乞候过涨水,因河所向,闭所不行口。
尧夫奏乞令许将吴安持同议,一面施行。
曰:「河势难定,恐须令诸司共议,乃得其实」。
上以为然。
既行,上特宣喻曰:「河事不小,可遣两制以上二人,按行相度」。
尧夫曰:「河役已起,方议遣官,恐稽留役事」。
上曰:「但使议论得实,虽迟一年何损」?
乃遣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亮采往视之。
二人归,极以北流为便。
方施行,枢密签书刘仲冯援旧例,乞与河议。
仲冯文潞公吴冲卿门下士也,其言纷然。
吕、井之议遂格,而亦以罪见逐。
于是河流遂东,凡七年,而后北流复通。
微仲之在陵下也,尧夫奏乞除执政,上即用李邦直中书侍郎邓圣求尚书右丞
三人久在外,不得志,遂以元丰事激怒上意,邦直尤力。
旧法:母后之家,十年一奏门客。
皇太妃之兄朱伯材以门客奏徐州富人窦氏,尧夫无以裁之。
一日日中,请都堂邦直议之。
曰:「上始亲政,皇太妃閤中事,当遍议之。
车服仪制已付礼部矣。
皇太后月费,尚书省已奏乞依太皇太后矣。
皇太妃宜付户部议定。
至于奏荐,亦当议。
有所予,付吏部可也。
凡事付有司,必以法裁处,朝廷又酌其可否而后行,于体为便」。
明日,奏之。
上曰:「月费俟内中批出。
奏荐,皇太后家减二年,皇太妃十年」。
议已定,邦直独曰:「此可为后法,今姑予之可也」。
上从之。
邦直之附会类如此。
会廷策进士邦直撰策题,即为邪说以扇惑群听。
论之曰:「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有欲复熙宁元丰故事之意,臣备位执政,不敢不言。
然臣窃料陛下本无此心,其必有人妄意陛下牵于父子之恩,不复深究是非,远虑安危,故劝陛下复行此事。
此所谓小人之爱君,取快于一时,非忠臣之爱君,以安社稷为悦者也。
臣窃观神宗皇帝以天纵之才,行大有为之志,其所施设,度越前古,盖有百世而不可改者也。
臣请为陛下指陈其略。
先帝在位近二十年,而终身不受尊号。
裁损宗室,恩止袒免,减朝廷无穷之费。
出卖坊场,雇募衙前,免民间破家之患。
罢黜诸科诵数之学,训练诸将慵堕之兵。
置寄禄之官,复六曹之旧,严重禄之法,禁交谒之私。
行浅攻之策,以制西戎
收六色之钱,以宽杂役
凡如此类,皆先帝之睿算,有利无害,而元祐以来,上下奉行,未尝失坠者也。
至于其他,事有失当,何世无之?
父作之于前,子救之于后,前后相济,此则圣人之孝也。
汉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宫室,财用匮竭,于是修盐铁、榷酤、均输之政。
民不堪命,几至大乱。
昭帝委任霍光,罢去烦苛,汉室乃定。
光武显宗,以察为明,以谶决事,天下恐惧,人怀不安。
章帝即位,深鉴其失,代之以宽。
恺弟之政,后世称焉。
及我本朝真宗皇帝右文偃革,号称太平,群臣因其极盛为天书之说。
章献明肃太后临御,览大臣之议,藏书梓宫,以泯其迹。
仁宗听政,亦绝口不言,天下至今韪之。
英宗皇帝自藩邸入继,大臣过计,创濮庙之议,朝廷为之汹汹者数年。
及先帝嗣位,或请复举其事,寝而不答,遂以安静。
夫以汉昭、章之贤,与吾仁宗神宗之圣,岂其薄于孝敬而轻事变易也哉?
盖有不可不以庙社为重故也。
是以子孙既获孝敬之实,而父祖不失圣明之称。
此真明君之所务,不可与流俗议也。
臣不胜区区,愿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轻事改易。
若轻变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岁不用之人,人怀私忿,而以先帝为词,则大事去矣」。
奏入不报,再以劄子面论之,上不悦。
李、邓从而媒檗之,乃以本官出知汝州
居数月,元丰诸人皆会于朝,再谪知袁州
未至,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
居三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
未期年,或言方南行,兄弟相遇中涂;
至雷,赁富民屋以居,复移循州
今上即位,大臣犹不悦,徙居永州
皇子生后徙岳州,已乃复旧官,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
有田在颍川,乃即居焉。
居二年,朝廷易相,复降授朝请大夫,罢祠宫。
凡居筠、雷、循七年,居许六年。
杜门复理旧学,于是《诗》、《春秋传》、《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
尝抚卷而叹,自谓得圣贤之遗意,缮书而藏之。
顾谓诸子:「今世已矣,后有达者,必有取焉耳」。
家本眉山,贫不能归,遂筑室于许。
先君之葬在眉山之东,昔尝约祔于其廋,虽远不忍负也,以是累诸子矣。
予居颍川六年,岁在丙戌秋九月,阅箧中旧书,得平生所为,惜其久而忘之也,乃作《颍滨遗老传》,凡万馀言。
已而自笑曰:「此世间得失耳,何足以语达人哉」!
昔予年四十有二,始居高安,有一二衲僧游,听其言,知万法皆空,惟有此心不生不灭。
以此居富贵,处贫贱,二十馀年而心未尝动,然犹未睹夫实相也。
及读《楞严》以六求一,以一除六,至于一六兼忘,虽践诸相,皆无所碍。
乃油然而笑曰:「此岂实相也哉?
夫一犹可忘,而况《遗老传》乎?
虽取而焚之,可也」。
再乞特加贬逐元祐六年闰八月 北宋 · 彭汝砺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九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五
臣累奏乞特加贬逐,不敢赴部供职,诏令疾速赴部供职。
臣不肖,既自失厥职,更以愚诚上渎,至三至四,慄然震惧,寝食并废。
臣伏念人臣之视其君,共尊则天地也,其亲则父母也。
万物无所逃于覆载,人子不可一日去其亲。
若夫愚懦不得其官,鄙固或病厥事,则下不敢自安,上亦无所用矣。
再念臣罪戾馀生,加以病疾,冒恩就职,必不克济。
惟皇帝、太皇太后天地父母哀而怜之,投诸冗散,使得自省,改畀贤才,典司邦宪,庶能奉法守,以称二圣好生之德。
臣虽屏废,盖犹有补,臣终不敢赴部供职,见居家听候指挥,伏乞检会累奏施行。
〔贴黄〕臣顷以罪戾出知徐州,后蒙恩赐还,戴天履地,未报万一。
复此失职,理当自劾,使臣稍可以处,何敢至于三四?
不恭为罪,臣且自知;
将致人言,复污邦宪
惟祈矜恤,即赐允从。
代梦□复旧官谢表 北宋 · 孔武仲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六、《宗伯集》卷九
分符守土,曾乏微劳。
降命自天,遽增新秩。
冒恩过渥。
抚己若惊中谢。)
伏念臣植性朴颛,逢时忠厚。
因仍岁纪,忝窃朝行。
出使四方,初习关河之险;
入居九寺,稍瞻天日之光。
绠既短而汲深,甑汔至而自覆。
辄干邦宪,宜置刑诛。
赖先皇之至仁,从有司之轻典。
夺阶一级,以警其尤。
假节三湘,亦观其效。
亟奉承于制旨,俾牵复于宠名。
湔洗积忧,超逾始望。
此盖伏遇皇帝陛下神明洞照,睿圣日跻。
播万物于不言,悉归化育;
念多方之有罪,咸就宽平。
遂俾弱材,均蒙宠数。
考今官制,视昔卿曹。
班列寖崇,禄廪加厚。
抚躬则幸,图报谓何。
虻力负山,虽任难堪之势;
葵心向日,誓殚不懈之忠。
代信守到任谢表 北宋 · 孔武仲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七、《宗伯集》卷九
一官寄禄,每愧于叨踰;
千骑长人,误膺于择任。
退循忝冒,徒切竞忧中谢。)
伏念臣才不逮人,少而专学。
谓斗筲可以希庙器,谓箕裘可以承家风。
因循壮年,汨没俗状。
再尝为邑,颇已平易之便民;
亦佐州,粗能畏谨于奉法。
敢图兼覆,未置严科。
察臣所守之无他,假以方州而自试。
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廓丰之照,持巽之权。
役使万官,悉复先王之法度;
过瞻四海,亦咨守吏之循良。
遂俾妄庸,得承空乏。
敢不激昂素志,询度善谋。
宣布上恩,使之无壅;
持循邦宪,要以必行。
庶成毫发之功,以答云天之施。
代进官谢执政 北宋 · 孔武仲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九、《宗伯集》卷一一
出领藩维,寂无善最。
进迁品秩,亟对龙光。
祗读命书,无任感涕。
窃寻中散大夫之号,是惟前朝正卿之联。
时异名殊,实犹制作之圣;
秩优禄厚,益知付与之难。
藐是庸愚,岂宜忝冒。
伏念某志虽勉懋,才不敏强。
顷自先朝,常居列寺,本乏几先之虑,遂干邦宪之明。
尚赖至仁,祗从轻典。
降官一等,以警其邮。
假节三湖,亦观其效。
未推迁于岁律,已牵复于宠名。
虽圣度之并容,不遗草芥;
究公言之所出,实系钧衡
此盖伏遇某官端委庙堂,仪刑天下。
贤能并用,各遂器而使令;
赏罚所加,必原情而轻重。
致兹孤拙,亦预甄升。
敢不追寻已往之愆,默警未然之事。
庶有万分之补,以酬再造之私。
云云。
祭梁邦宪 北宋 · 郑侠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七九、《永乐大典》卷一四○五四
死之与生,一往一返,故生者为行人,死得为归鬼,归乎道而已矣。
惟道茫洋天地,旁薄日月,故骨肉一归于土,而神气无不之矣。
夫拜宪于此,又何生之喜而死之悲乎?
然而飙怒林,草木摧折,梓漆,则众所嗟惜,以其材之美而不极乎用耳。
若子之摧折,梓漆之于草木也。
忝与子友,而又辱在姻好,知子之美而见其用于时者,未及毫发。
忽焉冥寂,其孰能不恸于中乎?
呜呼哀哉!
堂有白发之亲,膝有垂髫之稚,飘然旅榇,千里而归,方兹病苦弥时,不能持觞酒,道傍一酹,且吊子之老母稚子,岂予之本心也哉!
故遣儿子前致香茶之奠而述情以文。
伏惟尚飨。
王吉甫元符二年闰九月 北宋 · 安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六
伏睹王吉甫授蔡河拨发,昨被旨看详诉理文字,辟吉甫管勾官吉甫观望畏避,不肯就职。
蔡确责授光禄卿分司南京元祐四年五月辛巳 北宋 · 王岩叟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八、《宋宰辅编年录》卷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七、《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六、《宋四六选》卷二
人臣之义,莫重于爱君;
天下之诛,无先于讪上。
具官蔡确,奸回无惮,险诐不疑,以无文巧诋为身谋,以附下罔上为相业。
先帝与子,何云定策之功;
大母立孙,乃敢贪天之力。
阴结朋党之助,显为众正之仇。
日者,宠荣亢满于冢司,赃贿贯盈于季弟。
坐观奢靡之无度,不问贪叨之所从,阳若不知,阴与为地。
朕既屈邦宪,以贷硕万死;
又抑人言,而置卿两全。
曾不反思,尚兹归怨,形于指斥,播在歌谣,托深意以厚诬,包祸心而莫测。
味「思人」之作,见切愤于权宜;
览「观水」之章,知乐逢于变故。
夫岂沾沾之多易,盖皆怏怏之馀言。
虽朕欲容,顾法不可。
杨恽南山」之句,彼若无情;
孔融「北海」之谈,汝为有实。
致之于理,谁曰不然。
犹以股肱,曲全体貌,徐为进退之理,获保终始之私。
尚以列卿,俾分留务,聊著为臣之戒,用严垂世之规,往服宽恩,罔贻尤悔。
施邈责散官熙宁十年正月戊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七四、《宋大诏令集》卷二○六
敕:都官员外郎分司南京施邈,尔素行鄙丑,数冒邦宪
今既以首郎,分务而归,尚不悔悟,恣为奸利,干挠州邑,触法抵禁,益甚前日,污辱冠冕,斯可谓无耻之耻乎!
清议之所共废,朝廷之所不容,黜副州团练,以警贪墨。
可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充舒州团练副使,不签书本州公事。
王吉甫 其三 宋 · 孔平仲
五言律诗 押东韵
嗟予困羁旅,雨昏萧寺中。
客情随日淡,诗思入秋雄。
目断故乡路,心飞黄叶风。
文轩又将去,坐觉笑谈空。
王吉甫 其一 宋 · 孔平仲
七言律诗 押东韵
项王战败耻归东,仗剑南游寂寞中(自注:吉甫去秋失乡举后,游学于外。)
雨雪萧条千里暗,乾坤浩荡一身穷。
文章未属清时用,议论徒多烈士风。
四海望霖龙折角,为君悲绝诉苍穹。
王吉甫 其二 宋 · 孔平仲
七言律诗 押豪韵
生计箪瓢少郁陶,谈经千古见秋毫。
神驱笔下锋铓豫章本作词锋)俊,天纵胸中气象豪。
事业今朝心,功名他日踵
行行努力牵牛饵,北海波中钓巨鳌
永兴提刑谢表1101年 宋 · 孔平仲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二、《朝散集》卷一○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吕刑》三千,人命所系;
秦关百二,地望非轻。
自愧薄材,荐当烦使中谢。)
臣编摩末学,废放馀生,齿发已衰,精力不健。
南宫数月,曾蔑补于秋毫;
西部列城,又俾司于邦宪
恩波沦骨,感涕交颐。
此盖伏遇皇帝陛下以之仁,兼乾坤之量,方曲成于万物,岂求备于一夫,故此孤孱,亦叨推择。
臣敢不悉心职事,图报国家,庶集涓埃,上裨海岳。
贾宪 宋 · 孔平仲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四、《朝散集》卷一二
窃审光奉宸纶,外司邦宪,伏惟欢庆。
恭以某官宅心纯粹,行己直方。
总五兵之符,才力高于省户;
参七人之列,风采动乎帝闱。
屡投方底之封,遂继长沙之谪。
矢因激而弥远,虽焚而益香。
果膺拣拔之公,就委平亭之重,百城迎服,庶狱坐清。
某谬厕计台,获陪使节,其为喜抃,实倍等夷。
贺江胡宪 宋 · 孔平仲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五、《朝散集》卷一三
窃审光奉宸纶,荣司邦宪,恭惟庆慰。
伏以某官襟灵夷粹,识度冲深。
问俗观风,屡持使斧;
承流宣化,暂绾郡章。
方两宫钦恤之时,分一道平亭之寄,吏民迎服,狱讼坐清。
气序届于萧辰,福祥钟乎坦履,更祈保啬,别对宠休。
通邓帅陆侍郎 宋 · 孔平仲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五、《朝散集》卷一三
叨被宸纶,俾司邦宪,侧闻连帅,允属耆英。
惟幸会之滋多,抚私怀而窃抃。
秋炎向炽,德履当佳。
恭以某官文推时宗,政揭吏表,荐更中外之重,蔚著声实之休。
出守陪京,暂均劳佚;
入趋清禁,行奉都俞。
更冀顺序保绥,副人愿望。
回襄倅朝奉 宋 · 孔平仲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七五、《朝散集》卷一三
叨奉宸纶,俾持邦宪,侧闻俊乂,屈在部封。
先辱缄縢,并增感愧。
某官清规端己,美政宜民
暂持关决之权,即拜褒嘉之命。
更祈保卫,少副愿瞻。
王提刑 宋 · 宗泽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九六、《忠简公集》卷四
天寒日暮,雪霜并至,萧条冀北之野,犬争食而鸟啄疮者,乃其所也。
孙阳过焉,昂头掉尾,强起而一鸣,人孰不笑之!
噫!
是马也,濒困等死耳,亦知激其感遇,夫何伤乎?
孙阳忽察焉,见其所不见,而不见其所见,秣刍以饲之,封药以裹之,异栈而群毛辟易,受羁而道路改观,春风入蹄,顿掣千里。
自古诗人书史,与会稗小说,一皆异口而赞美兹事,是以孙阳为善相马,而精魂比于列星,信不诬也。
某深感于此,故复摭其事而进焉。
重念某一登仕路,备驱策者二十馀年,盖亦涉长途,萦险道,未尝敢一跌以负主人之责者,况窃衔辔为哉!
今则既仕而老将至矣,以日计之,方将弄影于无人之道,而犹坐曹以窃禄也。
嗟夫!
士不遇知己,老死填沟壑者,往往尚有,顾某何足数,而欲觊阁下之知我而怜我。
虽然,冀北之鸣,聊为孙阳而一发。
恭惟阁下英姿伟望,简在朝右,固宜羽仪帝侧而鸣玉禁途。
乃者暂缀华班,出司邦宪拥麾澄按,经历列城,正孙阳过门时矣。
倘仆仆道旁,袖书自列,不知者皆胡卢而笑,知我者犹谓其激于感遇也。
不识可赐调御,一经九折之坂否?
剖心誓天,言不悉意。
姚君墓志铭大观四年九月1110年9月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四六、《道乡集》卷三六 创作地点:江苏省常州市
元丰初,余与今通仕郎、新抚州金溪县姚天迪棐忱同在太学,见其夙夜经史中,略不以家为念,问之则曰:「我弟仲达字子上,有才善干,顺适亲心无不至,我所以安于此者,以其足赖也」。
后二十年,天迪尚未第,意其倦不复出,然方且汲汲科举如晚辈少年。
问之则曰:「欲罢数矣,仲达每涕泣而言:『独不念先人属兄以起家之意乎,奈何辄已!
家事无细大,仲达身任之,兄但努力为门户计』。
我以是不敢不勉」。
又数年间,天迪登第,得目疾,甚异。
及见而问其故,即曰:「仲达缘家事数遭祸患,皆人所不能堪者。
虽其心不以为苦,然我不胜痛愤,泣泪尽而致此」。
今年春,天迪调官还,过常州,会余方遭仲弟丧,而天迪亦适闻其弟危疾,仓黄亟去。
既而书来,则曰到家仲达已前卒,实大观四年正月四日也,享年五十七。
娶黄氏。
子男三人,蒧、、策,皆举进士
女一人,归王邦宪
孙男、女四人。
卜以其年九月十七日葬于剡金牛之原。
念其平生以从兄奉亲故屡投身几死之地不惮,乡里叹以为难。
比年芝生于书楼,又生于堂庑,闻者皆以为孝友深笃所致。
今不幸死矣,苟无以发扬,则何以慰泉下?
又念分好不以穷通改易,久而弥厚者莫如我友,乃不远千里走隶人,持行状踵余门
余不得辞。
惟姚氏世为越州剡县人仲达之曾祖文玘、祖德荣、父延祐,皆有潜德。
延祐生三子,长曰仲堪,尝以文学荐,早卒。
次即棐忱、仲达也。
铭曰:
瘠其身以肥家,残其身以成兄。
岂其身不足顾惜乎,盖不敢忘先志而规自宁焉。
呜呼!
惟天矜之后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