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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诏御诗及朝贤纪赠贺兰先生天圣九年十月 北宋 · 汪仲询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转引自《道家金石略》第二三六页
贺兰栖真者,谯国人也。
始事骊山白鹿观冯洞元,洞元冲寂,复访道于终南,结茅于岩曲。
未载纪,思得福地以毓其真,于是乎游王屋□济源流之奉仙,即唐小睿真人旧隐之所也。
沁、浿之流润其侧,行、屋之翠耸其旁,波洸漾以争翻,云缥渺而相揖。
其或风人叩课,朝士经由,潜分洞府之,悉觌神仙之趣,不逾跬咫,可鼓方壶,斯亦邑中之景胜者欤。
故高士达人,咸睎隐息,以兹戾止焉。
先生小节靡拘,至真不染。
深于《老》、《庄》,仍善辟谷,吐故纳新,稚颜鸦鬓。
而常独住天坛,药匮采摭灵苗,驯致猛兽,民咸异斯,莫之以茹。
景德初真宗皇帝以四海大宁,万机丰暇,询访奇妙之士,用资恭默之诚,闻其素风,渴其全德。
二年秋九月,遣中使驰蒲轮、赍鹤板而召之。
先生识探几萌,道臻妙本,祗圣念,应诏阙下。
逮入对崇和,果加前席,礼遇勤厚。
未几请还,上许之,宠以蓝袍,旌以□□,著七言以赐之,增重币以将之。
观有土田,永蠲租赋,授兹赉贡,光于旌归。
自锡符纪号之三祀冬十一月二十有一日,无疾而终,享年一百一十三岁。
孙自之内□犹如生,举体柔软,扪之者警骇,目之者钦承,此道家所谓尸解者也。
葬之日,邑中三百馀人为之理冢,迨今薰焚,曾无阙矣。
意妙门不宰,明道若虚,其生也扬□教于一人,其殁也示真筌于绵古,渊伟英特,其先生之谓乎!
邑宰裴君德滋仰先皇之奉道,□时人之□猷,伤岁月以□迁,□祷诏之失坠,乃召监观羽人郭太明,盖先生之道孙也,遍搜箧□,复得朝贤纪赠诗二章共四首,馀皆散落,弗可备存。
由是磨砻□石,刊勒斯文,命走鄙辞,式扬盛事。
所贵乎往来□驲,观乎道行,知上德之可宗,阅彼宸章,见垂裳之博采。
创立有□,不亦美乎!
大宋天圣九年岁次辛未孟冬十有八日叙。
尚座道士孟元亨,观主道士黄大文,登仕郎县尉王宏将仕郎、守主簿王克昌,左班殿直、知河阳济源县事、兼兵马监押裴德滋立。
按:艺风堂拓片。
大宋河中府中条山万固寺新修舍利塔 北宋 · 田沃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九、《山右石刻丛编》卷一二
蒲坂奥区,中条福地。
精蓝错峙,灵迹纷敷。
世出异人,代传胜事。
披图考传,以昔准今,详究渊源,诚非妄矣。
兹郡开元寺有僧令操者,年德迈伦,姿度英伟。
咸平中率游岐阳,忽于天柱佛宫得西域梵僧壁藏释迦舍利七千馀粒。
其所得之始,应现祥异,不可胜言。
自尔赍归本院,虔发至诚,将募有缘,崇建窣堵。
迨乎乾兴初方谋蒇事,掘地为宫,当置葬之前,广备香灯,俾人瞻礼。
于是昼融渥彩,宵炳神光,远迩沓臻,逾旬若市。
乃有同事比丘道臻者,沥泣于师,恳求数粒,愿于行住,常切奉持。
师乃顾谓门人曰:「兹实恪至,其可拒乎」?
由是塞其厚意,以三粒授之。
自时厥后,参请勤劬,二时不辍。
其寅畏精谨,与夫奉紫金妙相于祗园也,将无异焉。
居无何,焚诵围绕之间,觉有警寤。
密迩视之,乃生感应一粒,圆明莹澈,灿然可观。
臻公且喜且惧,再礼再瞻,归向之心,倍百其意。
乃曰:「佛以慈悲为本,悉度一切有情,凡起良因,必招胜果。
吾当择高显之地,砻砖竖塔,瘗而藏诸,令四众仰睹,万目遐观。
咸植善根,共资法荫,则自利利他,其在兹乎」!
由是度宝坊之震位,托翠峤之宏基,揆日程功,筹资计用。
殚衣盂而具费,召檀施以乐成
甓匠陶人,遽然集事。
爰经始于仲春,乃告成于初夏
屹立九层,高踰数仞,提封百里,如视掌中。
若非操师创意于前,臻公继美于后,则巍巍之状,畴能迭兴?
知法本付人,非人何托?
人能奉法,非法何依?
足以彰中冀之丕休,是能毕开士之鸿愿者也。
沃实郡人,周知始末,时寓金地,温肄斯文。
臻公祗肃为恭,勤求纪事,固让不获,聊摭耿概云耳。
时天圣二年岁在乙丑四月八日记。
典座永熙维那僧永祥、山主住持沙门智钦、功德主讲经律论临坛沙门道臻立。
宣德郎、行大理评事、监河中府都盐税院事刘瓙书。
逯有恭刻。
台州临海县敕延丰院记景祐元年十一月十五日 北宋 · 叶交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三、《两浙金石志》卷五
昔者西域布教,中国图形,专清净而悟群生,修善慈而通万物。
谓□相则不生不灭,况视听而若存若亡。
是以摩竭□心,□言之津洞启;
毗邪杜口,得意之路旁通。
沙□勿照而鉴穷,尘劫亡机而功济
自白马流教,鸿胪分庭,比官寺以署□,荣梵则列第。
道文间出,宝刹相望。
若夫秀□灵场,甲于大地,惟丹兵之剧郡,有延丰之精庐,即光启三年沙门□俸之所建也。
本额曰「朝迁」,至乾祐二祀复改曰□□。
厥初俸师持菩萨行,参如来家,起勇猛之心缘,尝精进于佛事,夙成缔构,首暮焚修。
爰参□以裁基,遂斤林而运栋。
□容是设,竞集苾刍之流;
华宇方新,盛立招提之□。
聿告成功之□,俄伤归寂之悲,盖太平兴国之六年也。
小师绍□者,抱道求仁,持节操行,嗣肯堂之名不坠,继为箕之业无亏。
而幸国家偃□四夷,宅心三教。
谓《戴礼》昔嫌于沿袭,比□易自尚乎辉光,祥符之初,始改赐今额。
而□师能共亿于僧坊,□庄严于佛土。
□崇妙果,人向信□。
钦承上善之缘,特起中兴之道。
况迫颓年之迈,忽为异物□迁,乃□禧之元年也。
□道欢上人即于是岁继续□□住持凡三代矣。
上人即俸之孙、晖之嗣也,尝叹斯院年祀已远,栋宇将摧。
历日月迥□之□,伤风雨燥湿之患,岂惟坛静芜密,抑亦像设烟沉。
道隐可明,木坏斯葺。
天圣四年,乃与徒弟道宗、道昌、宝诚曰:「物尽终而必复,事有废以宜兴
不谋经始之功,曷嗣绍隆之愿?
将令革故,俾克鼎新」。
遂命工度材,庀徒揆日,重修建佛殿及法堂、忏堂、方丈,房廊屋宇凡六□馀间。
懿夫!
雕栱乘虚,彤檐用壮。
飞甍之压乔木,□彼奔星;
反井之开□,制其流火。
烘璇题于旭日,磨铅砌于佗□。
□捐比室之千金,靡倾中人之十产。
轮奂中度,无僭上偪下之讥;
本末从宜,□伤□害民之义。
能事毕矣,莫大焉。
上人欣胜概有成,叹芳猷未纪,愿写之琬琰,有补将来,觐传之子孙,以贻后代。
交□□无用,庄檴不才,虽厕儒家之流,昧达圣人之教。
受辛无取,盖酱何辞?
幸肆薄夫之谈,聊塞开士之请。
时景祐元年仲秋望日记。
住持沙门道欢,尊宿道臻,徒弟宝章、宝元、宝希、宝随、简贤、宝赟、宝、宝全、简□、简荣、简□同立石。
给事郎、行临海县、同权县事钱振,儒林郎、试秘书校书郎、行临海县主簿权知县事吴。
净因净照臻老真赞1088年 北宋 · 苏轼
四言诗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八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二、《东坡禅喜集》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净故能照,为照故净。
亦如是身,孰知其正。
四大是假,此反为真。
从古圣贤,所莫能分。
视彼如此,凡贼皆子。
喜甲怒乙,虽子犹贼。
人方自我,物固相物。
是故东坡,即此为实。
闳楞严经后1101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三三、《苏文忠公全集》卷六六 创作地点:江苏省镇江市
众生当以是时度,佛菩萨则现是身,身无实相,然必现是,意其所入者易也。
《楞严》者,房融笔受,其文雅丽,于书生学佛者为宜。
吾甥辟,孝弟夙成,自童子能为文,不幸短命。
其兄闳为手写此经。
闳既已识佛意,则辟亦当冥受其赐矣。
拟殿试策问1070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五六、《苏文忠公全集》卷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皇帝若曰:呜呼,维天佑民,实相乃后,锡以多士,咸造在廷,顾朕不德,何以致此?
永惟子大夫释畎亩之安,轻千里之远而从朕游者,夫岂为利禄哉!
闻之于师,而欲献之于君;
修之于家,而欲刑之于国者:子大夫之本意也。
朕愿闻之。
朕即位改元,于今三年,纵未及孔子之有成,犹当庶几于子路之言有勇且知方者,而风俗未厚,刑政未清,阴阳未和,厥咎安在?
朕虚心忘己以来众言,而朝廷阙失之政,斯民利害之实,有所未闻;
含垢藏疾以待四夷,而羌戎未叙,兵不得解;
施舍已责,捐利与民,而农民未安,商旅不行。
此三者,朕之所疑,日夜以思而未获者也。
其悉言之,无有所隐,朕将亲览焉。
王平甫梦灵芝宫1076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七八、《苏文忠公全集》卷七二、《侯鲭录》卷四、《诗话总龟》卷三三 创作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
王平甫熙宁癸丑岁,直宿崇文馆,梦有人邀之至海上。
见海水中宫殿甚盛,其中作乐,笙箫鼓吹之伎甚众。
题其宫曰灵芝宫。
平甫,欲与之俱往。
有人在宫侧,隔水止之曰:「时未至,且令去,他日当迎之」。
至此,恍然梦觉。
时禁中已钟鸣。
平甫颇自负,为诗记之曰:「万顷波涛木叶飞,笙箫宫殿号灵芝
挥毫不似人间世,长乐钟来梦觉时」。
后四年,平甫病卒。
其家哭讯之曰:「君尝梦往灵芝宫,信然乎?
当以兆我」。
是夕,暮奠,若有声音接于人者。
其家复卜以钱,卜之曰:「往灵芝宫,其果然乎」?
卜曰:「然」。
昔有人至海上蓬莱,见楼台中有待乐天之室,乐天自为诗以识其事,与平甫之梦实相似。
盖二人者,皆天才逸发,则其精神所寓,必有异者,物理皆有之,而不可穷也。
其家哭,请书其事,故为之书以慰其思。
石恪维摩1083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八六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我观众工工一师,人持一药疗一病。
风劳欲寒气欲暖,肺肝胃肾更相克。
方储药如丘山,卒无一药堪施用。
有大医王拊掌笑,谢遣众工病随愈。
问大医王以何药,还是众工所用者。
我观三十二菩萨,各以意谈不二门
维摩诘默无语,三十二义一时堕。
我观此义亦不堕,维摩初不离是说。
譬如油蜡作灯烛,不以火点终不明。
忽见默然无语处,三十二说皆光焰。
佛子若读《维摩经》,当作是念为正念。
我观维摩方丈室,能受九百万菩萨。
三万三千师子坐,皆悉容受不迫迮
又能分布一钵饭,餍饱十方无量众。
断取妙喜佛世界,如持针锋一枣叶
云是菩萨不思议,住大解脱神通力。
我观石子处士,麻鞋破帽露两肘。
能使笔端出维摩,神力又过维摩诘
若云此画无实相毗耶城中亦非实。
佛子若作维摩像,应作此观为正观(《苏文忠公全集》卷二○。又见《东坡集》卷一。)
三希堂石刻「颂」作「赞」。
地狱变相偈1100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二、《文章辨体汇选》卷七七、《东坡禅喜集》卷三 创作地点:广西北海市合浦县
我闻吴道子,初作酆都变。
都人惧罪业,两月罢屠宰。
此画无实相,笔墨假合成。
譬如说食饱,何从生怖汗。
乃知法界性,一切惟心造。
若人了此言,地狱自破碎。
峻灵王庙1100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九三、《苏文忠公全集》卷一七、《舆地纪胜》卷一二四、《方舆胜览》卷四三、《文章正宗》续集卷一六、《文章辨体汇选》卷五九二、六四七、《古文奇赏》卷二一、正德《琼台志》卷二六、《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三八三、光绪《陈州府志》卷三八、光绪《昌化县志》卷九 创作地点:海南省海南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儋州市峻灵王庙
古者王室及大诸侯国皆有宝。
周有琬琰大玉,鲁有夏后氏之璜,皆所以守其社稷,镇抚其人民也。
唐代宗之世,有比丘尼若梦恍惚见上帝者,得八宝以献诸朝,且传帝命曰:「中原兵久不解,腥闻于天,故以此宝镇之」。
改元宝应
以是知天亦分宝以镇世也。
徐闻渡海,历琼至儋,又西至昌化县西北二十里,有山秀峙海上,石峰巉然,若巨人冠帽西南向而坐者,俚人谓之山胳膊。
而伪汉之世,封其山神为镇海广德
五代之末,南夷有知望气者,曰:「是山有宝气,上达于天」。
舣舟其下,斲山发石以求之。
夜半,大风,浪驾其舟空中,碎之石峰下,夷皆溺死。
儋之父老,犹有及见败舟山上者,今独有碇石存焉耳。
天地之宝,非人所得睥睨者。
晋张华使其客雷焕发酆城狱,取宝剑佩之,终以忠遇祸,坐此也夫。
今此山之上,上帝赐宝以奠南极,而贪冒无知之夷,欲以力取而己有之,其诛死宜哉!
宋元丰五年七月,诏封山神为峻灵王,用部使者承议郎彭次云之请也。
绍圣四年七月琼州别驾苏轼,以罪谴于儋,至元符三年五月,有诏徙廉州
自念谪居海南三岁,饮咸食腥,陵暴飓雾而得生还者,山川之神实相之。
谨再拜稽首,西向而辞焉,且书其事,碑而铭之。
山有石池,产紫鳞鱼,民莫敢犯,石峰之侧多荔支黄柑,得就食,持去,则有风雹之变。
其铭曰:
琼崖千里块海中,民夷错居古相容。
方壶蓬莱此别宫,峻灵独立秀且雄。
为帝守宝甚严恭,庇荫嘉谷岁屡丰。
小大逍遥远虾龙,鶢鶋安栖不避风。
我浮而西今复东,铭碑晔然照无穷。
装背罗汉荐欧阳妇疏1093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苏文忠公全集》卷六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大觉现身,本无实相
应真随感,分化他方。
安养之归途,破阿鼻之疾苦。
当五代末,有禅月大师,以诗句为佛事,以丹青为道场。
名高身隐,寓西蜀以杜门;
道契神交,梦天台之飞锡。
故留真迹,以镇净方。
今有礼部员外郎欧阳学士,为其亡女十四娘,舍所服用,重别装新;
礼部尚书苏端明,亲制颂文,更加题赞。
伏愿亡女欧阳氏,善根不坠,恶趣永离;
冤亲两忘,福慧双證。
秀州僧本莹净照堂1069年 北宋 · 苏辙
七言律诗 押阳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有僧访我携诗卷,自说初成净照堂。
求得篇章书壁素,不论尘土渍衣黄。
故山别后成新岁,归梦春来绕旧房。
看取盈编定何益,客来无语但循墙。
净因臻长老1077年 北宋 · 苏辙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净因院
十方老僧十年旧,燕坐绳床看奔走。
远游新自济南来,满身自觉多尘垢。
煖汤百斛劝我浴,骊山衮衮泉倾窦。
明窗困卧百缘绝,此身莹净初何有。
清泉自清身自洁,尘垢无生亦无灭。
振衣却起就华堂,老僧相对无言说。
南山采菌软未乾,西园撷菜寒方茁。
与君饱食更何求,一杯茗粥倾铜叶。
皇太后三代告词 其十 皇太后母张氏冀国告词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栾城集》卷三一
敕:朕闻后庭以德进,则外戚以福终。
周之任姒,既克保其国;
而汉之窦薄,亦能全其家。
至哉坤元,实相内治。
宜尔外家之庆,仰同帝室之休。
皇太后母某氏,性禀淑均,德推靖慎。
豫国治家之遗迹,迨慈徽毓德于妙年。
命之不融,乃止中寿。
比缘毖祀,启汤沐于尧都;
锡以命书,贲烝尝于家庙。
漏泉之泽,奕世不忘。
可。
富弼太师告词1087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栾城集》卷三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敕:庆历之盛,朝多伟人。
维范与富,才业名位,实相先后。
海内称诵,见于声诗,比之夔契
经涉险阻,继以存亡。
惟天所佑,克享全福。
历相三世,配食清庙。
肄予大享,加宠先正。
亦克有子,列于在廷
具官某父某,德及夷夏,功载史册。
出盟獯鬻,复结二国之欢;
入秉陶钧,首开万世之议。
性本直谅,终身不回。
心乐虚闲,超世自得。
音容未远,风烈可追。
锡以上公之章,明我师臣之意。
告于幽隧,慰尔后昆。
可。
颍滨遗老传下1106年9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栾城后集》卷一二、《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永乐大典》卷二三九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还朝,为御史中丞
命由中出,宰相以下多不悦。
所荐御史率以近格不用。
元祐初革新庶政,至是五年矣,一时人心已定。
惟元丰旧党分布中外,多起邪说,以摇撼在位。
吕微仲中书侍郎刘莘老二人尤畏之,皆持两端为自全计。
遂建言欲引用其党,以平旧怨,谓之调亭。
宣仁后疑不决。
于延和面论其非,退复再以劄子论之,其一曰:「臣近面论君子小人不可并处朝廷,窃观圣意,似不以臣言为非者。
然天威咫尺,言词迫遽,有所不尽。
退伏思念,若使邪正并进,皆得预闻国事,此治乱之几,而朝廷所以安危者也。
臣误蒙圣恩,典司邦宪,臣而不言,谁当救其失者?
谨复稽之古今,考之圣贤之格言,莫不谓亲近君子、斥远小人,则人主尊荣,国家安乐。
疏外君子、进任小人,则人主忧辱,国家危殆。
此理之必然,非一人之私言也。
其于《周易》,所论尤详。
皆以君子在内、小人在外为天地之常理,小人在内、君子在外为阴阳之逆节。
故一阳在下,其卦为《复》。
二阳在下,其卦为《临》。
阳虽未盛,而居中得地,圣人知其有可进之道。
一阴在下,其卦为《姤》。
二阴在下,其卦为《复》。
阴虽未壮,而圣人知其有可畏之渐。
若夫居天地之正,得阴阳之和者,惟《泰》而已。
《泰》之为象,三阳在内,三阴在外。
君子既得其位,可以有为,小人奠居于外,安而无怨。
故圣人名之曰《泰》。
泰之言安也,言惟此可以久安也。
方泰之时,若君子能保其位,外安小人,使无失其所,则天之安未有艾也。
惟恐君子得位,因势陵暴小人,使之在外而不安,则势将必至于反覆。
故《泰》之九三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窃惟圣人之戒深切详尽,所以诲人者至矣。
独未闻以小人在外,忧其不悦而引之于内,以自遗患者也。
故臣前所上劄子,亦以谓小人虽决不可任以腹心,至于牧守四方,奔走庶务,各随所长,无所偏废。
宠禄恩赐,彼此如一,无一可指,如此而已。
若遂引而寘之于内,是犹畏盗贼之欲得财而导之于寝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开之以坰牧,天下无此理也。
且君子小人,势同冰炭,同处必争。
一争之后,小人必胜,君子必败。
何者?
小人贪利忍耻,击之难去;
君子洁身重义,知道之不行,必先引退。
故古语曰:『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
盖谓此矣。
先帝以聪明圣智之资,疾颓靡之俗,将以纲纪四方,追迹三代。
今观其设意,本非汉、唐之君所能髣髴也,而一时臣佐不能将顺圣德,造作诸法,率皆民所不悦。
及二圣临御,因民所愿,取而更之,上下忻慰
当此之际,先朝用事之臣皆布列于朝,自知上逆天意,下失民心,徬徨踧踖,若无所措。
朝廷虽不加斥逐,其势亦自不能复留矣。
尚赖二圣慈仁,不加谴责,而宥之于外,盖已厚矣。
今者政令已孚,事势大定,而议者惑于浮说,乃欲招而纳之,与之共事,欲以此调停其党。
臣谓此人若返,岂肯徒然而已哉?
必将戕害正人,渐复旧事,以快私忿。
人臣被祸盖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
盖自熙宁以来,小人执柄二十年矣。
建立党与,布满中外,一旦失势,晞觊者多。
是以创造语言,动摇贵近,胁之以祸,诱之以利,何所不至?
臣虽未闻其言,而概可料矣。
闻者若又不加审察,遽以为然,岂不过甚矣哉?
臣闻管仲治齐,夺伯氏骈邑三百,饭蔬食,没齿无怨言。
诸葛亮治蜀,废廖立李严为民,徙之边远,久而不召。
死,二人皆垂泣思亮。
夫骈、立、三人者,皆齐、蜀之贵臣也,之所以能戮其贵臣,而使之无怨者,非有他也,赏罚必公,举措必当。
国人皆知所与之非私而所夺之非怨,故虽仇雠,莫不归心耳。
今臣窃观朝廷用舍施设之间,其不合人心者尚不为少,彼既中怀不悦,则其不服固宜。
今乃直欲招而纳之,以其隙,臣未见其可也。
《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陛下诚以异同反覆为忧,惟当久任才性忠良、识虑明审之士,但得四五人常在要地,虽未及皋陶伊尹,而不仁之人知自远矣。
惟陛下断自圣心,不为流言所惑,毋使小人一进,后有噬脐之悔,则天下幸甚。
臣既待罪执法,若见用人之失,理无不言,言之不从,理不徒止。
如此,则异同之迹益复著明,不若陛下早发英断,使彼此泯然无迹可见之为善也」。
奏入,宣仁后宰执于帘前读之,仍谕之曰:「苏辙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其言极中理」。
诸公相从和之。
自此,参用邪正之说衰矣。
复奏曰:「圣人之德,莫如至诚。
诚之功,存于不息。
有能推至诚之心,而加之以不息之久,则天地可动,金石可移。
况于斯人,谁则不服?
臣伏见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随时弛张,改革弊事,因民所恶,屏去小人。
天下本无异心,群党自作浮议。
近者德音一发,众心涣然。
正直有依,人知所向。
惟二圣不移此意,则天下谁敢不然?
卫多君子而乱不生,汉用汲黯而叛者寝。
茍存至诚不息之意,自是太平可久之功。
此实社稷之福,天下之幸也。
然臣以谓昔所柄任,其徒实繁,布列中外,岂免窥伺?
若朝廷施设必当,则此辈觊望自消。
田鼢为相,所为贪鄙,则窦婴灌夫睥睨宫禁;
诸葛亮治蜀,行法廉平,则廖立李严虽流徙边郡,终身无怨。
此则保国宁人之要术,自古圣贤之所共由者也。
臣窃见方今天下虽未大治,而祖宗纲纪具在,州郡民物粗安。
若大臣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则人心自定。
虽有异党,谁不归心?
向者异同反覆之心,盖亦不足虑矣,但患朝廷举事类不审详。
曩者黄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凿,欲导之使东。
移下就高,汩五行之理。
及陛下遣官按视,知不可为,犹或固执不从。
经今累岁,回河虽罢,减水尚存,遂使河朔生灵财力俱困。
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顺,朝廷招来之厚,惟恐失之。
熙河将吏创筑二堡,以侵其膏腴;
议纳醇忠,以夺其节钺
功未可觊,争已先形。
朝廷虽知其非,终不明白处置。
若遂养成边衅,关陕岂复安居?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者也。
昔嘉祐以前,乡差衙前,民间常有破产之患。
熙宁以后,出卖坊场,以雇衙前,民间不复知有衙前之苦。
元祐之初,务于复旧,一例复差,官收坊场之钱,民出衙前之费。
四方惊顾,众议沸腾。
寻知不可,旋又复雇。
雇法有所未尽,但当随事修完,而去年之秋,复行差法。
虽存雇法,先许得差。
州县官吏利在起动人户,以差为便。
差法一行,即时差足,雇法虽在,谁复肯行?
臣顷奉使契丹河北官吏皆为臣言:「岂朝廷欲将卖坊场钱别作支费耶?
不然何故惜此钱而不用,竭民力以供官」?
此声四驰,为损非细。
又,熙宁雇役之法,三等人户并出役钱。
上户以家产高强,出钱无艺;
下户昔不充役,亦遣出钱。
故此二等人户不免恣怨。
至于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钱不多,雇法之行,最为其便。
及元祐罢行雇法,上下二等忻跃可知,唯是中等,则反为害。
臣请且借畿内为比,则其馀可知矣。
畿县中等之家,例出役钱三贯,若经十年,为钱三十贯而已。
今差法既行,诸县手力,最为轻役;
农民在官,日使百钱,最为轻费。
然一岁之用,已为三十六贯。
二年役满,为费七十馀贯
罢役而归,宽乡得闲三年,狭乡不及一岁。
以此较之,则差役五年之费,倍于雇役十年。
赋役所出,多在中等。
如此,安得民间不以今法为害,而熙宁为利乎?
然朝廷之法,官户等六色役钱,只得支雇役人,不及三年,处州役而不及县役,宽剩役钱只得通融邻路邻州,而不及邻县。
人户愿出钱雇人充役者,只得自雇,而官不为雇。
如此之类,条目不便者非一。
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厌差役,今五年矣。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者也。
臣以闻见浅狭,不能尽知当今得失。
然四事不去,如臣等辈犹知其非,而况于心怀异同、志在反覆、幸国之失有以藉口者乎?
臣恐如此四事,彼已默识于心,多造谤议,待时而发,以摇撼众听矣。
伏乞宣谕宰执,事有失当,改之勿疑;
法或未完,修之无倦。
茍民心既得,则异议自消。
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逡巡以安富贵。
内蒙福,上下所同,岂不休哉」?
然大臣怙权耻过,终莫肯改。
执政,三省又奏除李清臣吏部尚书
给事中范祖禹封还诏书,进呈不允,祖禹执奏如初。
左正言姚勔亦言不当。
三省复除蒲宗孟兵部尚书谓诸公:「且候邦直命下,然后议此,如何」?
皆不应。
及帘前,微仲奏:「诸部久阙尚书,见在人皆资浅,未可用。
又不可阙官,须至用前执政」。
上有黾俛从之之意。
奏:「前日除李清臣,给谏纷然,争之未定。
今又用宗孟,恐不便」。
宣仁后曰:「奈阙官何」?
曰:「尚书阙官已数年,何尝阙事?
今日用此二人,正与去年邓温伯无异。
此三人者,非有大恶。
但昔与王圭蔡确辈并进,意思与今日圣政不合。
见今尚书共阙四人,若并用似此四人,使互进党类,气势一合,非独臣等耐何不得,亦恐朝廷难耐何矣!
且朝廷只贵安静,如此用人,台谏安得不言?
臣恐自此闹矣」!
宣仁后曰:「信然,不如且静」。
诸公遂卷除目持下。
又奏:「臣去年初作中丞,首论此事,圣意似以臣言为然。
今未及一年,备位于此,若遂不言,实恐陛下怪臣前后异同」。
上曰:「然」。
乃退。
六年,诏除尚书右丞
上言:「臣幼与兄轼同受业先臣。
薄祐早孤,凡臣之宦学皆兄所成就。
今臣蒙恩与闻国政,而兄适亦召还,本除吏部尚书,复以臣故,改翰林承旨之私意尤不遑安。
况兄轼文学政事皆出臣上,臣不敢远慕古人举不避亲,只乞寝臣新命,得与兄同备从官,竭力图报,亦未必无补也」。
不听。
踰年,迁门下侍郎
吕微仲刘莘老左右相
微仲直而闇,莘老曲意事之。
大事皆决于微仲,惟进退士大夫莘老阴窃其柄,微仲不悟也。
居其间,迹危甚。
莘老昔为中司,台中旧僚多为之用,前后非意见攻,宣仁后觉之
莘老既以罪去,微仲无他,有相安之意。
然其为人则如故,天下事卒不能大有所正,至今愧之。
盖是时所争议,大者有二:其一西边事,其二黄河事。
初,夏人来贺登极,相继求和,且议地界。
朝廷许之。
本约地界已定,然后付以岁赐。
久之,议不决。
明年,人多保忠以兵袭泾原,杀掠弓箭手数千人而去。
朝廷隐忍不问,即遣使往赐策命。
夏人受礼倨慢,以地界为词,不复入谢,且再犯泾原
四年,乃复来贺坤成,且议地界。
朝廷急于招纳,疆议未定,先以岁赐予之。
寻觉不便,乃于疆事多方侵求,不守定约。
熙河将佐范育种谊等又背约侵筑质孤、胜如二堡。
夏人随即平荡。
等又欲以兵纳赵醇忠,又擅招蕃部千馀人,朝廷却而不受,西边骚然。
力言其非,乞罢,更择老将以守熙河
宣仁后深以为是,而大臣主之。
面奏:「此辈皆大臣亲旧,不忍坏其资任,虽其同列,亦不敢异议。
陛下独不见黄河事乎?
当时德音宣谕,至深至切,然非大臣意,至今不了。
人君与人臣事体不同,人臣虽明见是非,而力所不加,须至且止。
人主于事不知则已,知而不得行,则事权去矣。
臣今言此,盖欲陛下收揽威柄,以正君臣之分而已。
若专听其所为,不以渐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只如韩维专恣太甚,范纯仁阿私太甚,皆不免逐去。
事至如此,岂朝廷美事?
故臣之意,盖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
宣仁后极以为然,而不能用。
六年六月熙河奏夏人十万骑压通远军境上,挑掘所争崖巉,杀人,三日而退。
乞因其退军,未能复出,急移近里堡寨于界上修筑,乘利而往,不须复守诚信。
诸公会议都堂微仲:「今欲议此事,当先定议:欲用兵耶,不用兵耶」?
微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
曰:「凡欲用兵,先论理之曲直。
我若不直,则兵决不当用。
朝廷顷与夏人商量地界,欲用庆历旧例,以汉蕃见今住坐处当中为界,此理最为简直。
夏人不从,朝廷遂不固执。
盖朝廷临事常患先易后难,此所谓先易者也。
既而许于所赐城寨依绥州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为堡铺,十里为草地(非所赐城寨,指谓延州、塞门、义合石州吴堡兰州诸城寨,通远军定西城。)
要约才定,朝廷又要于两寨界首相望,侵系蕃地,一抹取直。
夏人黾俛见从。
要约未定,朝廷又要蕃界更留草地十里,通前三十里。
夏人亦又见许。
凡此所谓后难者也。
今者又欲于定西城与陇诺堡相望,一抹取直,所侵藩地,凡百数十里。
陇诺,祖宗旧疆,岂所谓非所赐城寨耶?
此则不直,致寇之大者也。
今须欲不顾曲直,一面用兵,不知二圣谓何」?
莘老曰:「持不用兵之说虽美,然事有须用兵者,亦不可固执」。
曰:「相公必欲用兵,须道理十全,敌人横来相加,势不得已,然后可耳。
今吾不直如此,兵起之后,兵连祸结,三五年不得休,将奈何」?
诸公乃许,不从熙河之计。
明日,面奏之。
曰:「夏人引兵十万,直压熙河境上,不于他处作过,专于所争处杀人掘崖巉,此意可见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
微仲曰:「朝廷指挥亦不至大段不直」。
曰:「熙河帅臣辄敢生事奏乞,不守诚信,乘夏人抽兵之际移筑堡寨。
臣以为方今堡寨虽或可筑,至秋深马肥,夏人能复引大兵来争此否」?
诸人皆言:「今已不许之矣」。
曰:「臣欲诘责帅臣耳,若不加诘责,或再有陈乞」。
诸人皆曰:「俟其再乞,诘责未晚」。
宣仁后曰:「边防忌生事,早与约束」。
诸人乃听。
已而兰州又以远探为名,深入西界,杀十馀人。
曰:「边臣贪功生事,不足以示威,徒足以败坏疆议,理须戒敕」。
不听。
既又以防护打草为名,杀六七人,生擒九人。
微仲知不便,欲送还生口,因奏其事。
曰:「边臣贪冒小胜,不顾大计,极害事。
今送还九人甚善,可遂戒敕边臣」。
微仲不欲,曰:「近日延安将副李仪等深入陷没,已责降一行人,足以为戒」。
曰:「李仪深入以败事,被责。
兰州深入得功,若不戒敕,将谓朝廷责其败事而喜其得功也」。
宣仁后曰:「然」。
乃加戒敕
然七年夏人竟大入河东
朝廷乃议绝岁赐,禁和市,使沿边诸路为浅攻计,命熙河进筑定远城
夏人不能争。
未几,复大入环庆
复议使熙河进筑汝遮。
中书侍郎范子功独不可。
度其意:昔延安帅臣赵卨,范氏姻家也。
方议地界,以绥州二十里为例,议出于
熙河斥其不可,议久不决,而死,故子功持之。
谓之曰:「绥州旧例,施于延安可耳。
熙河远者或至七八十里,其不从宜矣。
方论国事,亲旧得失不宜置胸中也」。
众皆称善,而子功倖然不服。
会西人乞和,议遂不成。
未几,右相苏子容以事去位,子功以同省待罪。
因遂其请,实以汝遮故也。
自为谏官,论黄河东流之害,及为执法,最后论三事:其一存东岸清丰口,其二存西岸披滩水口,其三除去西岸激水锯牙。
朝廷以付河北监司,惟以锯牙为不可去。
于殿庐中与微仲论之,微仲曰:「无锯牙则水不东,水不东则北流,必有患」。
曰:「然北京百万生灵,岁有决溺之忧,何以救之?
分水东入故道,见今淤合者多矣,分水之利亦自不复能久。
若俟涨水已过,尽力修完北流堤防,使足胜涨水之暴,然后彻去锯牙,免北京危急,此实利也」。
莘老曰:「河北监司不如此言,奈何」?
曰:「公岂不知外官多所观望耶」?
微仲曰:「河事至大,难以臆断」。
曰:「彼此皆非目见,当以公议参之耳」。
及至上前,二相皆以分水为便。
具奏前语,且曰:「必欲重慎,候涨水过,故道增淤,即并力修完北堤,然后彻去锯牙,庶几可也」。
近至都堂,二相遽批圣语曰:「依都水监所定」。
堂吏:「适所奏不然」。
莘老失措,微仲知不可,乃曰:「明日别议」。
卒改批「不得添展」乃已。
八年正月都水吴安持乞于北流作软堰,定河流,以免淤填。
微仲在告,奏曰:「先帝因河决大吴,导之北流,已得水性。
惟堤防未完,每岁不免决溢,此本黄河常事耳。
是时北京之南,黄河西岸有阚村、樊村等三斗门,遇河水泛溢,即开此三门,分水北行于无人之地,至北京北,合入大河,故北京生聚无大危急。
自数年来,大臣创议回河。
水官王孝先吴安持等即塞此三门,贴筑西堤,又作锯牙马头,约水向东,直过北京之上,故北京连年告急。
然约水既久,东流遂多于往岁。
盖分流有利有害,秋水泛涨,分入两流,暂时且免决溢,此分水之利也。
河水重浊,缓则生淤,既分为二,不得不缓,故今日北流淤塞,此分水之害也。
然将来涨水之后,河流东、北,盖未可知。
臣等昨于都堂吴安持安持亦言:『去年河水自东,今年安知河水不自北』?
宣仁后笑曰:『水官尚作此言,况他人乎』」?
又奏曰:「臣今但欲徐观夏秋河势所向,水若东流,则北流不塞,自当淤断;
水若北流,则北河如旧,自可容纳。
似此处置,安多危少,行之无疑。
若行崄徼倖万一成功,如水官之意,臣不敢从也。
乞令安持等结罪保明河流所向,及软堰既成有无填塞河道致将来之患,然后遣使按行,具可否利害」。
后复笑曰:「若令结罪,必谓执政胁持之。
水官犹不保河东、北,况使者暂往乎?
姑别议之可也」。
二月微仲乃朝,具以前语谕之。
微仲口虽不伏,而意甚屈,曰:「软堰且令具功料申上,朝廷更行相度」。
曰:「如此终非究竟,必欲且尔,亦可」。
八日方在式假,三省得旨,批曰:「依水监所奏。
下手日,具功料取旨」。
以非商量本意,以劄子论之。
微仲即日在告。
十二日入对奏曰:「自去年十一月后来,至今百日间耳,水官凡四次妄造事端,摇撼朝廷。
第一次安持十一月出行河,先乞一面措置河事。
旧法:马头不得增损。
臣知安持意在添进马头。
指挥除两河门外,许一面措置。
安持奸意既露。
第二次乞于东流北添进五七埽緷。
臣知安持意欲因此多进埽緷约令北流入东,即令转运司监视,不得过所乞緷数。
安持奸意复露。
第三次即乞留河门百五十步。
臣知安持意在回河,改进马头之名为留河门,即不许。
安持计穷。
第四次即乞作软堰。
安持四次擘画,皆回河意耳。
臣昨已令中书工房问水监两事:其一,勘会北流元祐二年河门原阔几里?
逐年开排,直至去年,只阔三百二十步,有何缘故?
其二,勘会东流河门见阔几步?
每年涨水东出,水面南北阔几里?
南面有无堤岸?
北京顺水堤不没者几尺?
将来北流若果淤断,涨水东行,系合并北流多少分数?
有无包畜不定?
今两问犹未答,便即施行,实太草草」。
后嗟叹久之,深以所言为然。
二十四日,与微仲同进呈,微仲曰:「苏辙所议河事,今软堰已不可作,无可施行」。
曰:「软堰本自不可作。
然臣本论吴安持百日之间四次妄造事端,动摇朝听。
若令依旧供职,病根不去,河朔被害无已」。
微仲曰:「水官弄泥弄水,别用好人不得,所以且用安持」。
曰:「水官职事不轻,奈何以小人主之?
《易》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未闻小人有可用之地也」。
此后是非终不能决。
宣仁晏驾。
九年正月安持奏乞塞梁村口,缕张包口,开清丰口以东鸡爪河。
八日以祈谷宿斋三省,即令安持北京留守司相度施行。
微仲山陵使,行有日矣。
见之待漏,语及河事。
微仲直视曰:「此大事,不可不慎」。
曰:「诚然,公亦宜慎之」。
范尧夫右相,旧不直东流。
告之曰:「当与微仲议定,乃令西去」。
尧夫曰:「命已下,奈何」?
曰:「事有理,谁敢不从」?
议于皇门外,再降指挥:使都水与本路安抚提转同议,可即施行,有异议亟以闻。
尧夫自外来,始意微仲比,及此,大相信服。
既而安抚许冲元乞候过涨水,因河所向,闭所不行口。
尧夫奏乞令许将吴安持同议,一面施行。
曰:「河势难定,恐须令诸司共议,乃得其实」。
上以为然。
既行,上特宣喻曰:「河事不小,可遣两制以上二人,按行相度」。
尧夫曰:「河役已起,方议遣官,恐稽留役事」。
上曰:「但使议论得实,虽迟一年何损」?
乃遣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亮采往视之。
二人归,极以北流为便。
方施行,枢密签书刘仲冯援旧例,乞与河议。
仲冯文潞公吴冲卿门下士也,其言纷然。
吕、井之议遂格,而亦以罪见逐。
于是河流遂东,凡七年,而后北流复通。
微仲之在陵下也,尧夫奏乞除执政,上即用李邦直中书侍郎邓圣求尚书右丞
三人久在外,不得志,遂以元丰事激怒上意,邦直尤力。
旧法:母后之家,十年一奏门客。
皇太妃之兄朱伯材以门客奏徐州富人窦氏,尧夫无以裁之。
一日日中,请都堂邦直议之。
曰:「上始亲政,皇太妃閤中事,当遍议之。
车服仪制已付礼部矣。
皇太后月费,尚书省已奏乞依太皇太后矣。
皇太妃宜付户部议定。
至于奏荐,亦当议。
有所予,付吏部可也。
凡事付有司,必以法裁处,朝廷又酌其可否而后行,于体为便」。
明日,奏之。
上曰:「月费俟内中批出。
奏荐,皇太后家减二年,皇太妃十年」。
议已定,邦直独曰:「此可为后法,今姑予之可也」。
上从之。
邦直之附会类如此。
会廷策进士邦直撰策题,即为邪说以扇惑群听。
论之曰:「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有欲复熙宁元丰故事之意,臣备位执政,不敢不言。
然臣窃料陛下本无此心,其必有人妄意陛下牵于父子之恩,不复深究是非,远虑安危,故劝陛下复行此事。
此所谓小人之爱君,取快于一时,非忠臣之爱君,以安社稷为悦者也。
臣窃观神宗皇帝以天纵之才,行大有为之志,其所施设,度越前古,盖有百世而不可改者也。
臣请为陛下指陈其略。
先帝在位近二十年,而终身不受尊号。
裁损宗室,恩止袒免,减朝廷无穷之费。
出卖坊场,雇募衙前,免民间破家之患。
罢黜诸科诵数之学,训练诸将慵堕之兵。
置寄禄之官,复六曹之旧,重禄之法,禁交谒之私。
行浅攻之策,以制西戎
收六色之钱,以宽杂役
凡如此类,皆先帝之睿算,有利无害,而元祐以来,上下奉行,未尝失坠者也。
至于其他,事有失当,何世无之?
父作之于前,子救之于后,前后相济,此则圣人之孝也。
汉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宫室,财用匮竭,于是修盐铁、榷酤、均输之政。
民不堪命,几至大乱。
昭帝委任霍光,罢去烦苛,汉室乃定。
光武显宗,以察为明,以谶决事,天下恐惧,人怀不安。
章帝即位,深鉴其失,代之以宽。
恺弟之政,后世称焉。
及我本朝真宗皇帝右文偃革,号称太平,群臣因其极盛为天书之说。
章献明肃太后临御,览大臣之议,藏书梓宫,以泯其迹。
仁宗听政,亦绝口不言,天下至今韪之。
英宗皇帝自藩邸入继,大臣过计,创濮庙之议,朝廷为之汹汹者数年。
及先帝嗣位,或请复举其事,寝而不答,遂以安静。
以汉昭、章之贤,与吾仁宗神宗之圣,岂其薄于孝敬而轻事变易也哉?
盖有不可不以庙社为重故也。
是以子孙既获孝敬之实,而父祖不失圣明之称。
此真明君之所务,不可与流俗议也。
臣不胜区区,愿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轻事改易。
若轻变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岁不用之人,人怀私忿,而以先帝为词,则大事去矣」。
奏入不报,再以劄子面论之,上不悦。
李、邓从而媒檗之,乃以本官出知汝州
居数月,元丰诸人皆会于朝,再谪知袁州
未至,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
居三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
未期年,或言方南行,兄弟相遇中涂;
至雷,赁富民屋以居,复移循州
今上即位,大臣犹不悦,徙居永州
皇子生后徙岳州,已乃复旧官,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
有田在颍川,乃即居焉。
居二年,朝廷易相,复降授朝请大夫,罢祠宫。
凡居筠、雷、循七年,居许六年。
杜门复理旧学,于是《诗》、《春秋传》、《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
尝抚卷而叹,自谓得圣贤之遗意,缮书而藏之。
顾谓诸子:「今世已矣,后有达者,必有取焉耳」。
家本眉山,贫不能归,遂筑室于许。
先君之葬在眉山之东,昔尝约祔于其廋,虽远不忍负也,以是累诸子矣。
予居颍川六年,岁在丙戌秋九月,阅箧中旧书,得平生所为,惜其久而忘之也,乃作《颍滨遗老传》,凡万馀言。
已而自笑曰:「此世间得失耳,何足以语达人哉」!
昔予年四十有二,始居高安,有一二衲僧游,听其言,知万法皆空,惟有此心不生不灭。
以此居富贵,处贫贱,二十馀年而心未尝动,然犹未睹实相也。
及读《楞》以六求一,以一除六,至于一六兼忘,虽践诸相,皆无所碍。
乃油然而笑曰:「此岂实相也哉?
一犹可忘,而况《遗老传》乎?
虽取而焚之,可也」。
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1102年闰6月20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栾城后集》卷二二、《邵氏闻见后录》卷一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四、四一九、《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二六、《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二六、《广陵集》附录、《秘笈新书》卷一二、《西湖志》卷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
予兄子瞻谪居海南
四年春正月,今天子即位,推恩海内,泽及鸟兽。
夏六月,公被命渡海北归。
明年,舟至淮浙。
秋七月被病,卒于毗陵
吴越之民相与哭于市,其君子相吊于家。
讣闻四方,无贤愚皆咨嗟出涕,太学之士数百人,相率饭僧慧林佛舍。
呜呼,斯文坠矣,后生安所复仰!
公始病,以书属辙曰:「即死,葬我嵩山下,子为我铭」。
辙执书哭曰:「小子忍铭吾兄」!
公讳姓苏字子瞻一字和仲,世家眉山
曾大父讳杲赠太子太保
妣宋氏,追封昌国太夫人
大父讳序,赠太子太傅
妣史氏,追封嘉国太夫人
考讳洵,赠太子太师
妣程氏,追封成国太夫人
公生十年,而先君宦学四方,太夫人亲授以书。
闻古今成败,辄能语其要。
太夫人尝读《东汉史》,至《范滂传》,慨然太息。
公侍侧曰:「若为,夫人亦许之否乎」?
太夫人曰:「汝能为,吾固不能为滂母耶」?
公亦奋厉有当世志。
太夫人喜曰:「吾有子矣」。
比冠,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
嘉祐二年欧阳文忠公考试礼部进士,疾时文之诡异,思有以救之。
梅圣俞时与其事,得公《论刑赏》以示文忠
文忠惊喜,以为异人,欲以冠多士。
曾子固所为,子固文忠门下士也,乃寘公第二。
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殿试中乙科,以书谢诸公。
文忠见之,以书语圣俞曰:「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
士闻者始哗不厌,久乃信服。
丁太夫人忧,终丧。
五年,授河南福昌主簿文忠以直言荐之。
秘阁试六论,旧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
公始具草,文义粲然,时以为难。
比答制策,复入三等。
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
长吏意公文人,不以吏事责之。
公尽心其职,老吏畏伏。
关中自元昊叛命,人贫役重,岐下岁以南山木筏,自渭入河,经底柱之险,衙前以破产者相继也。
公遍问老校,曰:「木筏之害,本不至此,若河、渭未涨,操筏者以时进止,可无重费也。
患其乘河、渭之暴,多方害之耳」。
公即衙规,使衙前得自择水工,筏行无虞。
仍言于府,使得系籍,自是衙前之害减半。
治平二年,罢还,判登闻鼓院
英宗在藩闻公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
宰相限以近例,欲召试秘阁
上曰:「未知其能否故试,如苏轼有不能耶」?
宰相犹不可,及试二论,皆入三等,得直史馆
丁先君忧。
服除,时熙宁二年也。
王介甫用事,多所建立,公与介甫议论素异,既还朝,寘之官告院
四年,介甫欲变更科举,上疑焉,使两制三馆议之。
公议上,上悟曰:「吾固疑此,得苏轼议,意释然矣」。
即日召见,问:「何以助朕」?
公辞避久之,乃曰:「臣窃意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愿陛下安静以待物之来,然后应之」。
上竦然听受,曰:「卿三言,朕当详思之」。
介甫之党皆不悦,命摄开封推官,意以多事困之。
公决断精敏,声问益远。
上元,有旨市浙灯,公密疏,旧例无有,不宜以玩好示人,即有旨罢。
殿前初策进士,举子希合,争言祖宗法制非是。
公为考官,退拟答以进,深中其病。
自是论事愈力,介甫愈恨。
御史知杂事者为诬奏公过失,穷治无所得。
公未尝以一言自辨,乞外任避之,通判杭州
是时,四方行青苗、免役、市易,浙西兼行水利、盐法。
公于其间,常因法以便民,民赖以少安。
高丽贡使者凌蔑州郡,押伴使臣皆本路管库,乘势骄横,至与钤辖亢礼。
公使人谓之曰:「远夷慕化而来,理必恭顺
今乃尔暴恣,非汝导之,不至是也。
不悛当奏之」。
押伴者惧,为之小戢。
使者发币于官吏,书称甲子。
公却之曰:「高丽于本朝称臣,而不禀正朔,吾安敢受」?
使者亟易书称熙宁,然后受之。
时以为得体。
吏民畏爱,及罢去,犹谓之学士,而不言姓。
自杭徙知密州,时方行手实法,使民自疏财产以定户等,又使人得告其不实。
司农寺又下诸路,不时施行者以违制论。
公谓提举常平官曰:「违制之坐,若自朝廷,谁敢不从?
今出于司农,是擅造律也,若何」?
使者惊曰:「公姑徐之」。
未几,朝廷亦知手实之害,罢之。
密人私以为幸。
郡尝有盗窃发而未获。
安抚、转运司忧之,遣一三班使臣,领悍卒数十人,入境捕之。
卒凶暴恣行,以禁物诬民,入其家争斗至杀人,畏罪惊散,欲为乱。
民诉之,公投其书不视,曰:「必不至此」。
溃卒闻之少安。
徐使人招出,戮之。
自密徙徐,是时河决曹村,泛于梁山泊,溢于南清河,城南两山环绕,吕梁、百步扼之,汇于城下。
涨不时泄,城将败,富民争出避水。
公曰:「富民若出,民心动摇,吾谁与守?
吾在是,水决不能败城」。
驱使复入。
公履屦杖策,亲入武卫营,呼其卒长,谓之曰:「河将害城,事急矣,虽禁军,宜为我尽力」。
卒长呼曰:「太守犹不避涂潦,吾侪小人效命之也」。
执梃入火伍中,率其徒短衣徒跣,持畚锸以出,筑东南长堤,首起戏马台,尾属于城。
堤成,水至堤下,害不及城,民心乃安。
然雨日夜不止,河势益暴,城不沉者三板。
公庐于城上,过家不入,使官吏分堵而守,卒完城以闻。
复请调来岁夫,增筑故城,为木岸,以虞水之再至,朝廷从之。
讫事,诏褒之,徐人至今思焉。
徙知湖州,以表谢上。
言事者擿其语以为谤,遣官逮赴御史狱。
初,公既补外,见事有不便于民者,不敢言,亦不敢默视也。
缘诗人之义,托事以讽,庶几有补于国。
言者从而媒檗之。
上初薄其过,而浸润不止,是以不得已从其请。
既付狱吏,必欲寘之死,锻鍊久之,不决。
上终怜之,促具狱,以黄州团练副使安置。
公幅巾芒屩,与田父野老相从溪谷之间,筑室于东坡自号东坡居士
五年,上有意复用,而言者沮之。
上手札徙汝州,略曰:「苏轼黜居思咎,阅岁滋深,人材实难,不忍终弃」。
未至,上书自言有饥寒之忧,有田在常,愿得居之。
书朝入,夕报可。
士大夫知上之卒喜公也。
会晏驾,不果复用。
至常,以哲宗即位,复朝奉郎、知登州
至登,召为礼部郎中
公旧善门下侍郎司马君实知枢密院章子厚,二人冰炭不相入。
子厚每以谑侮困君实君实苦之,求助于公。
公见子厚曰:「司马君实时望甚重。
许靖以虚名无实见鄙于蜀先主法正曰:『靖之浮誉,播流四海,若不加礼,必以贱贤为累』。
先主纳之,乃以司徒
许靖且不可慢,况君实乎」?
子厚以为然,君实赖以少安。
既而朝廷缘先帝意欲用公,除起居舍人
公起于忧患,不欲骤履要地,力辞之,见宰相蔡持正自言,持正曰:「公徊翔久矣,朝中无出公右者」。
公固辞。
持正曰:「今日谁当在公前者」?
公曰:「昔林希同在馆中,年且长」。
持正曰:「固当先公耶」?
卒不许。
亦由此继补记注。
元祐元年,公以七品服入侍延和,即改赐银绯。
二年,迁中书舍人
君实方议改免役为差役。
差役行于祖宗之世,法久多弊。
编户充役不习,官府吏虐使之,多以破产。
而狭乡之民,或有不得休息者。
先帝知其然,故为免役,使民以户高下出钱,而无执役之苦。
行法者不循上意,于雇役实费之外,取钱过多,民遂以病。
若量出为入,毋多取于民,则足矣。
君实为人,忠信有馀,而才智不足,知免役之害,而不知其利,欲一切以差役代之。
方差官置局,公亦与其选,独以实告,而君实始不悦矣。
尝见之政事堂,条陈不可。
君实忿然,公曰:「昔韩魏公陕西义勇,谏官,争之甚力,魏公不乐,公亦不顾,昔闻公道其详。
岂今日作相,不许尽言耶」?
君实笑而止。
知言不用,乞补外,不许。
君实始怒,有逐公意矣,会其病卒乃已。
台谏官君实之人,皆希合以求进,恶公以直形己,争求公瑕疵。
既不可得,则因缘熙宁谤讪之说以病公,公自是不安于朝矣。
寻除翰林学士
二年,复除侍读
每进读至治乱盛衰、邪正得失之际,未尝不反覆开导,觊上有所觉悟。
上虽恭默不言,闻公所论说,辄首肯喜之。
三年,权知礼部贡举
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不能言。
公宽其禁约,使得尽其技。
巡铺内臣伺其坐起,过为凌辱。
公以其伤动士心,亏损国体,奏之。
有旨送内侍省挞而逐之,士皆悦服。
尝侍上读祖宗宝训,因及时事,公历言今赏罚不明,善恶无所劝沮;
又黄河势方西流,而强之使东;
夏人寇镇戎,杀掠几万人,帅臣掩蔽不以闻,朝廷亦不问。
事每如此,恐寖成衰乱之渐。
当轴者恨之。
公知不见容,乞外任。
四年,以龙图阁学士杭州
谏官言前宰相蔡持正安州,作诗借郝处俊事以讥刺时事,大臣议逐之岭南
公密疏言:朝廷若薄之罪,则于皇帝孝治为不足;
若深罪,则于太皇太后仁政为小累。
谓宜皇帝降敕置狱逮治,而太皇太后内出手诏赦之,则仁孝两得矣。
宣仁后心善公言而不能用。
公出郊未发,遣内侍赐龙、银合,用前执政恩例,所以慰劳甚厚。
及至杭,吏民习公旧政,不劳而治。
岁适大旱,饥疫并作,公请于朝,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故米不翔贵,复得赐度僧牒百,易米以救饥者。
明年,即减价粜常平米,民遂免大旱之苦。
公又多作饘粥、药剂,遣吏挟医分坊治病,活者甚众。
曰:「杭,水陆之会,因疫病死比他处常多」。
乃裒羡缗得二千,复发私橐得黄金五十两,以作病坊,稍畜钱粮以待之,至于今不废。
是秋复大雨,太湖泛溢害稼。
公度来岁必饥,复请于朝,乞免上供米半,又多乞度牒以籴常平米,并义仓所有,皆以备来岁出粜,朝廷多从之。
由是吴、越民复免流散。
杭本江海之地,水泉咸苦,居民稀少,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民足于水,故井邑日富。
白居易复浚西湖,放水入运河,自河入田,所溉至千顷。
然湖水多葑,自唐及钱氏,岁辄开治,故湖水足用。
近岁废而不理,至是,湖中葑田积二十五万馀丈,而水无几矣。
运河失湖水之利,则取给于江潮,潮浑浊多淤,河行阛阓中,三年一淘,为市井大患,而六井亦几废。
公始至,浚茅山、盐桥二河。
茅山一河专受江潮,以盐桥一河专受湖水。
复造堰闸,以为湖水畜泄之限,然后潮不入市。
且以馀力复完六井,民稍获其利矣。
公间至湖上,周视良久,曰:「今欲去葑田,葑田如云,将安所寘之?
湖南北三十里,环湖往来,终日不达,若取葑田积之湖中,为长堤以通南北,则葑田去而行者便矣。
人种菱,辄芟除,不遗寸草,葑田若去,募人种菱,收其利以备湖,则湖当不复堙塞」。
乃取救荒之馀,得钱粮以贯石数者万。
复请于朝,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
堤成,植芙蓉杨柳其上,望之如图画,人名之苏公堤
杭僧有净源者,旧居海滨,与舶客交通牟利,舶至高丽交誉之。
元丰末,其王子义天来朝,因往拜焉。
至是死,其徒窃持其画像附舶往告,义天亦使其徒附舶来祭。
祭讫,乃言国母使以金塔二祝皇帝、太皇太后寿。
公不纳,而奏之曰:「高丽不入贡,失赐予厚利,意欲来朝矣,未测朝廷所以待之薄厚,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寿之礼,礼意鲜薄,盖可见矣。
若受而不答,则远夷或以怨怒;
因而厚赐之,堕其计。
臣谓朝廷宜勿与知,而使州郡以理却之。
然庸僧猾商,敢擅招诱外夷,邀求厚利,为国生事,其渐不可长,宜痛加惩创」。
朝廷皆从之。
未几,高丽贡使果至。
公按旧例,使之所至,吴、越七州,实费二万四千馀缗,而民间之费不在,乃令诸郡量事裁损。
比至,民获交易之利,而无侵挠之害。
浙江潮自海门东来,势如雷霆。
浮山峙于江中,与渔浦诸山犬牙相错,洄洑激射,岁败公私船不可胜计。
公议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门,并山而东,凿为运河,引浙江及溪谷诸水二十馀里,以达于江,又并山为岸,不能十里以达于龙山之大慈浦,自浦北折抵小岭,凿岭六十五丈,以达于岭东古河,浚古河数里,以达于龙山运河,以避浮山之险,人皆以为便。
奏闻,有恶公成功者。
会公罢归,使代者尽力排之,功以不成。
复言:三吴之水,潴为太湖
太湖之水,溢为松江以入海。
海日两潮,潮浊而江清,潮水尝欲淤塞江路。
而江水清驶,随辄涤去,海口尝通,则吴中少水患。
苏州以东,公私船皆以篙行,无陆挽者。
自庆历以来,松江大筑挽路,建长桥以扼塞江路,故今三吴多水,欲凿挽路为千桥以迅江势。
亦不果用,人皆恨之。
公二十年间再莅此州,有德于其人,家有画像,饮食必祝,又作生祠以报。
六年,召入为翰林承旨,复侍迩英
当轴者不乐,风御史攻公。
公之自汝移常也,授命于宋,会神考晏驾,哭于宋,而南至扬州
常人为公买田,书至,公喜作诗,有「闻好语」之句。
言者妄谓公闻讳而喜,乞加深谴。
然诗刻石有时日,朝廷知言者之妄,皆逐之。
公惧,请外补,乃以龙图阁学士守颍。
先是开封诸县多水患,吏不究本末,决其陂泽,注之惠民河,河不能胜,则陈亦多水。
至是又将凿邓艾沟,与颍河并。
且凿黄堆,注之于淮,议者多欲从之。
公适至,遣吏以水平准之。
淮之涨水高于新沟几一丈,若凿黄堆,淮水顾流浸州境,决不可为,朝廷从之。
郡有宿贼尹遇等数人,群党惊劫,杀变主及捕盗吏兵者非一。
朝廷以名捕不获,被杀者噤不敢言。
公召汝阴李直方,谓之曰:「君能擒此,当力言于朝,乞行优赏;
不获,亦以不职奏免君矣」。
直方退,缉知群盗所在,分命弓手往捕其党,而躬往捕遇。
直方有母年九十,母子泣别而行,手戟刺而获之。
然小不应格,推赏不及。
为言于朝,请以年劳改朝散郎阶为直方赏。
朝廷不从。
其后吏部以公当迁,以符会公考,公自谓已许直方,卒不报。
七年,徙扬州
发运司旧主东南漕法,听操舟者私载物货,征商不得留难。
故操舟者富厚,以官舟为家,补其弊漏,而周船夫之乏困,故其所载,率无虞而速达。
近岁不忍征商之小失,一切不许,故舟弊人困,多盗所载以济饥寒,公私皆病。
公奏乞复故,朝廷从之。
未阅岁,以兵部尚书召还,兼侍读
是岁,亲祀南郊,为卤簿使,导驾入太庙,有贵戚以其车从争道,不避仗卫,公于车中劾奏之。
明日,中使传命申敕有司,严整仗卫。
寻迁礼部,复兼端明殿、翰林侍读学士
高丽遣使请书于朝,朝廷以故事尽许之。
曰:「汉东平王请诸子及太史公书,犹不肯与,今高丽所请,有甚于此,其可予之乎」?
不听。
临事必以,不能俯仰随俗,乞守郡自劾。
八年,以二学士定州
不治,军政尤弛,武卫卒骄惰不教,军校蚕食其廪赐,故不敢呵问。
公取其贪污甚者,配隶远恶,然后缮修营房,禁止饮博。
军中衣食稍足,乃部勒以战法,众皆畏伏。
然诸校多不自安者,有卒史复以赃诉其长,曰:「此事吾自治则可,汝若得告,军中乱矣」。
亦决配之,众乃定。
会春大阅,军礼久废,将吏不识上下之分,公命举旧典,元帅常服坐帐中,将吏戎服奔走执事
副总管王光祖自谓老将,耻之,称疾不出。
公召书吏作奏,将上,光祖震恐而出,讫事,无敢慢者。
定人言,自韩魏公去,不见此礼至今矣。
北戎和,边兵不试,临事有不可用之忧,惟沿边弓箭社兵与寇为邻,以战射自卫,犹号精锐。
故相庞公守边,因其故俗立队伍将校,出入赏罚,缓急可使。
岁久法弛,复为保甲所挠,渐不为用。
公奏为免保甲及两税折变科配,长吏以时训劳,不报,议者惜之。
时方例废旧人,公坐为中书舍人日草责降官制,直书其罪,诬以谤讪,绍圣元年,遂以本官知英州
寻复降一官,未,复以宁远军节度副使安置惠州
公以侍从齿岭南编户,独以少子过自随,瘴疠所侵,蛮蜑所侮,胸中泊然无所蒂芥。
人无贤愚,皆得其欢心,疾苦者畀之药,殒毙者纳之竁。
又率众为二桥以济病涉者,惠人爱敬之。
居三年,大臣以流窜者为未足也,四年,复以琼州别驾安置昌化
昌化非人所居,食饮不具,药石无有,初僦官屋以庇风雨,有司犹谓不可,则买地筑室,昌化士人畚土运甓以助之,为屋三间
人不堪其忧,公食饮水,著书以为乐,时从其父老游,亦无间也。
元符三年,大赦,北还。
初徙廉,再徙永,已乃复朝奉郎提举成都玉局观,居从其便。
公自元祐以来,未尝以岁课乞迁,故官止于此,勋上轻车都尉封武功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
将居许,病暑,暴下,中止于常。
建中靖国元年六月,请老,以本官致仕,遂以不起。
未终旬日,独以诸子侍侧,曰:「吾生无恶,死必不坠。
慎无哭泣以怛化」。
问以后事,不答,湛然而逝,实七月丁亥也。
公娶王氏,追封通义郡君,继室以其女弟,封同安郡君,亦先公而卒。
子三人,长曰迈,雄州防禦推官,知河间县事。
次曰迨,次曰过,皆承务郎
孙男六人,箪、符、箕、籥、筌、筹。
明年闰六月癸酉,葬于汝州郏城钓台乡上瑞里。
公之于文,得之于天。
少与辙皆师先君,初好贾谊陆贽书,论古今治乱,不为空言。
既而读《庄子》,喟然叹息曰:「吾昔有见于中,口未能言,今见《庄子》,得吾心矣」。
乃出《中庸论》,其言微妙,皆古人所未喻。
尝谓辙曰:「吾视今世学者,独子可与我上下耳」。
既而谪居于黄,杜门深居,驰骋翰墨,其文一变,如川之方至,而辙瞠然不能及矣。
后读释氏书,深悟实相,参之孔、老,博辩无碍,浩然不见其涯也。
先君晚岁读《易》,玩其爻象,得其刚柔远近喜怒逆顺之情,以观其词,皆迎刃而解。
作《易传》,未完,疾革,命公述其志。
公泣受命,卒以成书,然后千载之微言,焕然可知也。
复作《论语说》,时发孔氏之秘。
最后居海南,作《书传》,推明上古之绝学,多先儒所未达。
既成三书,抚之叹曰:「今世要未能信,后有君子,当知我矣」。
其遇事所为诗骚铭记书檄论撰,率皆过人。
有《东坡集》四十卷、《后集》二十卷、《奏议》十五卷、《内制》十卷、《外制》三卷。
公诗本似李、杜,晚喜陶渊明,追和之者几遍,凡四卷。
幼而好书,老而不倦,自言不及晋人,唐褚、薛、颜、柳,髣髴近之。
平生笃于孝友,轻财好施。
伯父太白早亡,子孙未立,杜氏姑卒未葬。
先君没,有遗言。
公既除丧,即以礼葬姑。
及官可荫补,复以奏伯父之曾孙彭。
其于人,见善称之如恐不及,见不善斥之如恐不尽;
见义勇于敢为,而不顾其害。
用此数困于世,然终不以为恨。
孔子谓伯夷、叔齐古之贤人,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公实有焉。
铭曰:
苏自栾城,西宅于眉。
世有潜德,而人莫知。
猗欤先君,名施四方。
公幼师焉,其学以
出而从君,道直言忠。
行险如夷,不谋其躬。
英祖擢之,神考试之。
亦既知矣,而未克施。
晚侍哲皇,进以诗书。
谁实间之?
一斥而疏。
公心如玉,焚而不灰。
不变生死,孰为去来。
古有微言,众说所蒙。
手发其枢,恃此以终。
心之所涵,遇物则见。
声融金石,光溢云汉。
耳目同是,举世毕知。
欲造其渊,或眩以疑。
绝学不继,如已断弦。
百世之后,岂其无贤?
我初从公,赖以有知。
抚我则兄,诲我则师。
皆迁于南,而不同归。
天实为之,莫知我哀。
觉海和尚 其二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九二、《山谷全书·续集》卷二
某数年在山中究寻疑处,忽然照破心是幻法,万事休歇,方悟十馀年间,时蒙敲点提撕,慈悲无量。
当以此实相义,于无尽众生界中,示本来法,以报恩德。
匏系于此,不得闻所未闻,惟深瞻仰。
不审迩来寝饭何如?
伏想觉海澄圆惺惺圆寂,无去来相,而幻质火风之法必坏,又须安排得著所在。
古人云:「亦不剃头,不须澡浴,一堆猛火,千足万足」。
无根树子,又要千百人擎券作甚么!
二十年巍巍堂堂,虽八万四千宝塔分收舍利,未为分外。
然把定法堂,留此幻法,费他十方常住,令聚头种子动念,两两成债,亦是大宽小急。
愿更于世谛中垂方便,千万千万!
答人简 其五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山谷简尺》卷下
庭坚顿首。
数日前在净照所,极思足下同之,属到时已大热,不敢往奉邀。
得手诲,审侍奉万福为慰。
只今至皇建谒翰长,如不甚热,径往矣。
庭坚顿首。
道臻师墨竹1100年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七、《山谷全书·正集》卷一五、《锦绣万花谷》前集卷七、《古今事文类聚》前集卷四○ 创作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墨竹出于近世,不知其所师承。
初,吴道子作画,超其师杨惠之
于山川崖谷,远近形势,虎豹蛇龙,至于虫蛾草木之四时,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之神物,军陈战斗斩馘奔北之象,运笔作弮,不加丹青,已极形似。
故世之精识博物之士,多藏吴生墨本,至俗子乃衒丹青耳。
墨竹之师,近出于此。
往时天章阁待制燕肃,始作生,超然免于流俗。
近世集贤校理文同,遂能极其变态,其笔墨之运,疑鬼神也。
韩退之张长史喜草书,不治它技。
所遇于世,存亡得丧,亡聊不平,有动于心,必发于书;
所观于物,千变万化,可喜可愕,必寓于书。
故张之书,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
与可之于,殆犹张之于书也。
嘉州石洞讲师道臻,刻意尚行,欲自振于溷浊之波,故以墨竹自名。
与可之门而不入其室,何也?
夫吴生之超其师,得之于心也,故无不妙;
张长史之不治它技,用智不分也,故能入于神。
夫心能不牵于外物,则其天守全,万物森然出于一镜,岂待含墨吮笔槃礴而后为之哉!
故余谓:欲得妙于笔,当得妙于心。
问心之妙,而余不能言。
有师范道人出于成都六祖可持此往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