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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中散大夫少府监吕公墓志铭元祐六年六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五三
公讳希道字景纯
其先自太原副留守,始为河东人
文穆公而下,三相五尹,遂家开封,世族冠天下。
曾祖蒙亨大理寺丞,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魏国公
祖夷简,守太尉致仕,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秦国公谥文靖公,配飨仁宗庭。
考公绰,翰林侍读学士,赠司徒
曾祖妣李氏、祖妣马氏,妣上官氏,封魏、秦、英三国太夫人
公为儿童时,已端愿不妄言动,文靖公参国政,奏授守校书郎
遇郊礼,将复奏迁官,公方七岁,固辞,请及族人之未仕者。
文靖公由是奇之。
庆历六年,献所为文二十卷,召试学士院,赐进士出身
司徒出镇永兴秦凤,皆以书写机密侍行,入判登闻鼓院
宗室女之子例得官,无嫡庶辨。
公上疏请杀庶子官爵,至今以为定法。
通判扬州
大姓汤氏讼阅十二年不决,部刺史檄责,州将患之。
公曰:「世岂有不可穷竟事实耶?
请不问汤,先治吏」。
果得情,鞫吏受财数百千,黥吏,止讼。
三司使邵必以解池岁课久负,慎择守,奏公知州事
陕西转运使张靖薛向盐法非是,诏委近臣同三司考究。
漫生盐岁约增二十馀万缗,以为非实,移公案验。
公曰:「漫生盐岁实若以为钞,即溢钞分布诸路,害盐法如此,虽无漫生可也」。
议者以公言为然。
始,解人不知向学,公毁淫祠及寺无旧额者百馀处,取其材广学宫。
士得居处讲习,即学为公立生祠。
和州
郡境有麻湖,濒江二十里,环湖田数千顷,无畜泄之备,雨久则田皆陷泽中,为一方患甚钜。
公疏河通江介湖中为沟港,雨暴注则泻诸江,因沟港通运舟达城中。
数千顷皆为良田,岁收三百馀万斛。
朝廷优赏其功。
熙宁六年,初行免役法,有司欲过取羡钱。
公召诸邑,使量民力为入额,一定无所增损。
使者谓公措置不当,奏劾以他事,竟释罪,而朝廷以公所定役法推之一路为式。
神宗方讲修马政,置河南北监牧二使,枢密使陈公升之公权领其事。
朝廷素知公,遂任为河南监牧使
公建议:「川茶、色帛,蕃部资以为急用。
邛蜀茶岁出不胜计,积久贱,即弃之。
内帑缣帛新压故,不时泄,且坏。
请以西川上供银易,帛渍损者变绯绿,转致塞下,以易蕃马」。
诏即行之。
并废原武、淇水两监,岁省钱二万缗,民佃牧地四千五百馀顷,得租六万斛以助买马。
朝廷方委公马政,而献言者以冗占牧地民兵,请一切废监。
公言:「兵马钱谷,国之要务。
兵阙可招,钱谷可敛,马废,不可旦夕得。
唐初,因隋马三千匹,命张万岁领牧事。
麟德中孳数至七万六千,置八使领监,跨兰、渭、秦、原四州之地,犹为狭隘。
国马之盛,独称有唐,而缓急有备。
今两监牧地止二万顷,比唐十不及一。
臣承乏领使,国马大事,不敢避万死尽言」。
书上,建议者惭沮不敢辨,乃捃公以报孳息不实,卒废监,公亦还朝。
神宗察公言直,释其罪。
公初以奏课对,神宗谕以言者欲于沙苑牧羊,计纲入京。
公言:「此细务,臣不敢烦天听」。
上曰:「有唐故事」。
公曰:「唐都雍去沙苑近,今京师非比也」。
条其利害,凡费缗钱数万,神宗释然纳之。
开封府推官
民有相詈激语,近讪上,无悖慢情,尹及同僚皆欲以指斥抵法,公力争请上闻。
神宗果笑曰:「小人无知,灼非本情」。
释之,府中皆叹伏。
廨火延烧比屋,坐左迁监南京粮料院
数月,朝廷察其非辜,迁知滁州
又知汝州权发遣三司都勾院,除知澶州
辞日,上谕公以河徙,欲镇安百姓,执政进拟从官,朕选用卿。
公至澶,以治绩称。
秩满再任。
河朔保甲白昼持梃,公为盗。
教队巡检和德挟提举司势,因缘枉法,掠聚货贿,监司隐忍不敢诘。
公一日发其赃状,僚属皆惶恐,公即独奏其事,捕德下狱。
提举官闻之,驰驿至澶,取保甲囚尽释之。
公曰:「山可移,狱不可变」!
既穷治,取其首领于劫掠处斩之,馀皆配隶,澶人感泣。
朝廷亦命他路监司审其狱,皆实,重贬德。
自是与提举司益不协。
保甲有犯法者,诸邑稍加惩治,则必反中以他事。
公檄诸邑,保甲犯法,有疑必送州。
至则悉论如法。
提举官怒,欲劾公,其同僚以公词直,不敢书,乃已。
元丰五年夏河东注,灵平埽一夕溃岸,几决。
公曰:「此正前日之曹村也,事不可再」。
即驰至河上自督役。
河得无虞。
先是河决小吴,南直灵平下埽,甚急,当岁有水患。
乃请开大吴口导河循西山北流,论者以为得禹之旧迹,自是曹村无水患矣。
转运判官张适河朔盐利以助边计,诏推行之。
公曰:祖宗手诏在,北门地多斥卤,民所衣食,故通盐不禁。
河朔之人可安不可扰」。
深恨怒。
初,澶河未徙,南北城相望,河贯其内,故并河为禁地。
河既徙而北流,人往来退滩,未有禁。
有盗十馀人劫掠他州县,夜道退滩,因奏:「强贼由城中过,法当案责守臣」。
遂罢还朝。
今上即位,朝廷亦悟公无罪,除知湖州
吴兴六邑出役钱七万七百馀缗,而募直止四万二千,其馀为羡,公首请蠲除。
书上,与详定所议合,即施行之。
徙知亳州淮南饥,仍岁大雪,民冻饿滨于沟壑。
公至,即请出常平仓赈救。
民有坏屋以爨,公不俟闻,发官刍贱鬻之。
公上言:「朝廷以孤幼财产尽录以寄官,俟长而给之,此仁圣惠恤之至也。
今之诸路监司不能上体朝廷意,往往假贷,藉以为他用,民有终身垂白不能得者。
请立法,毋辄贷用」。
入为少府监
元祐六年三月乙丑寝疾,终于京师兴宁坊之第,享年六十七。
公性宽厚,平居沈静端默,虽子弟不见其喜愠。
熙宁元丰中,士急于进取,公雍容其间,安分,随所适而乐。
遇事有不可,必力争。
元祐之初,吏治宽平,公雅量自如,亦不改其故常。
为十郡,皆有惠政,去而人思之。
有文集二十卷。
其官自秘书省校书郎五迁为太常博士,又七迁至太常少卿易朝议大夫中散大夫左中散大夫
虞部郎中王珣瑜之女,累封华原郡君,先公五年亡。
子男九人:之问,朝奉郎
延问,宣德郎
君问,通直郎
昭问,宣德郎
荣问,河南府左军巡判官
徽问,真州六合县主簿
舜问,泗州司理参军
刍问,假承务郎
次不及名。
延问先亡。
女四人:长次皆宣义郎张埴,次通直郎王博古,次宣义郎张卿佐。
孙男十人:时中,早亡;
有中、守中、刚中,假承务郎
和中、惇中,并亡;
民中、适中;
馀未名。
孙女十人。
其年六月壬寅,诸孤奉公之丧,葬郑州管城县怀忠乡神崧司徒公墓之右,华原夫人合祔。
前葬,以太学博士许君之彦状来谒铭,谨诺而铭曰:
温温吕公,惇德有容。
奕世不显,公奋自躬。
有惠于州,有劳于使。
惟帝知之,乃命以事。
屡进屡已,不见色词。
如川之渟,人莫挠之。
谓公不达,公事四世。
开国中都正卿是位。
谓公不寿,亦既耆老。
公多孙子,福禄是保。
怀忠之原,神崧之宅。
呜呼吕公,兹谓不没。
按:《范太史集》卷四二。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六原注。
王安石专权谋利及引薛向领均输非便疏熙宁二年十月 宋 · 刘琦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九、《宋宰辅编年录》卷七、《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八、《东都事略》卷七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六、《泾川文载》卷三九
臣等历观自古以来为人君者,未有不以偏听失德;
为人臣者,未有不以专权致乱。
志曰:「听之不聪,是为不谋」。
盖以其不能广览远听,择所长而用之,而溺于私爱,甘于谀佞,忘义理之是非,惟辩给之嘉尚
《洪范》曰:「聪作谋」,若其听受之偏,其能谋乎?
《书》曰:「臣之作福作威,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易》曰:「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盖言臣之事君,将顺其美,正救其恶,有功而不敢尸,有善则归于上。
故人虽知其贤,而不得见其迹。
苟异于是,已非臣道,矧威福在己乎。
臣等切见陛下擢用王安石参知政事,未踰半年,中外人情嚣然不安,盖以其专肆胸臆,轻易宪度,而全无忌惮之心也。
臣等请言其略。
伏自陛下即位以来,精心万机,任贤求治,常若饥渴,故置安石政府,必欲致时如唐虞,跻俗如
安石反以管、商权诈之术,战国纵横之论,取媚于陛下。
陛下遽信其言,遂与陈升之同谋,侵夺三司之利,取为己功,开局置官,引三人者于本司议事,用八人者分行天下,惊骇物听,动摇人心。
其所辟用,皆门下亲旧之人,如吕惠卿王子韶卢秉、王汝翼之徒,岂能通晓钱谷,周知天下之利源乎!
复用薛向发运使,兼领均输之职。
信如诏书之言,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固亦无害。
然便小人为之假以货泉,任其变易,纵有所入,则不免乎夺商贾之利。
商贾既不行,则诸路税课,自然亏失。
是先丧其岁时之常入,则国之经费何以仰给?
官司贩易,物有难售者,须至均配在民,以取其直。
物既积壅,艰于速贸,则必有鬻田宅,破家业以应期会者,不然则淫刑滥罚从而加之矣。
古人有言曰:「财尽则怨,力尽则叛」。
民既怨叛,则恐奸雄之人得以攘臂于其间矣。
不识朝廷之意,果以是为便乎?
而况薛向之为人也,所至之处,多用耳目刺探州县长短,从而胁持之,即以裒敛非道之事,俾之承禀。
其赃贪畏懦之人,莫不俛首曲从,其公正持守之者,须至违戾,则必为其中伤矣。
朝廷方委之兴事,万一有勉而听之者,则缙绅之徒,离心解体,将自窜于岩穴之中矣。
不识朝廷之意,复以为便乎?
去年许遵,文过饰非,妄议谋杀自首按问之法,朝廷遂差王安石司马光定夺。
二人者所见不同,司马光则持至公之论,请依旧法,不可以谋为因。
王安石则任一偏之见,改旧法而立新议,以害天下之大公。
臣等抗章论辩,指安石之议为非,复差吕公著韩维钱公辅再定,而皆附从其说,不思法制之难行,但务人情之茍合。
后来言者不已,又令密院同议可否,文彦博等所定既协公道,陛下即以众人所议文字委富弼看详,在病告,不俟其出,朝廷又却行安石所定首减指挥
良由同列畏其强愎,陛下惑其浮辩,乃至此尔。
小人章辟妄献歧邸迁外之议,疏间陛下友爱之德,罪不容诛。
御史中丞吕诲及臣等连章奏乞加窜逐,以绝疑萌,陛下虽屡许其请,独安石百端沮格,且荧惑圣听,而陛下以为爱己,遂隐忍而不行。
是以吕诲陈安石党庇小人之迹,而复降黜,中外之议喧然不平。
吕公著一言,辟光之罪即时贬责。
公著中丞也,何诲言之而获戾,公著言之而遽行?
公著安石生平相知,表里相应,亦恐言之未必从也。
岂非威福之柄,不出于陛下,而尽由于安石乎!
且如近用吕公著御史中丞,与兄公职任相妨,臣等亦曾论列,陛下不以为听也。
切闻陛下始欲用司马光中执法安石力荐公著,而欲罢公弼枢府之任。
公著以人言不协,又于兄弟之义难安也,遂亦辞免。
陛下乃听安石之言,遂两用之,此得为允当乎?
近又睹中书劄子,今后御史中丞独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此亦安石之谋也,不过欲引用门下之人,置在台中为己之助耳。
己之有过,彼则不言,此得为朝廷之福乎?
况祖宗以来,未尝有兄在枢府而弟为中丞者,亦未尝有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而知杂御史不同议也,亦未尝有不与学士院轮举也。
先朝所立制度,乃陛下家法,自宜世世子孙守而勿失。
今一旦信安石之言,乃欲事事更张,废而不用,良可惜也。
如上所条之事,岂非安石之专权而陛下之偏听乎?
切见安石故人团练副使陆伸叙复著作郎,颇喧物议。
陆伸昨知柳州日,于治平亮阴中使妓乐饮宴,以至更深,因虞候、兵士作闹,遂决挞虞候,至于身死,情理至重。
朝廷明有指挥,经恩未得叙用,仍不与亲民差遣
福建路提刑王陶因不觉察其子贩盐,一般责降团练副使,比之陆伸所犯差轻,尚未甄叙。
陆伸身为郡守,官列朝行,不存臣子之礼,全无忠孝之义,将何面颜,更求仕进?
若非与安石相知,岂能便得复官?
安石举亲情王无咎国子监直讲
无咎昨自亳州卫真主簿台州天台县,系次远,不赴任,寻医,却于常州掌学二年。
后复授南康军南康县主簿,避见远官,又乞寻医,遂来京师以聚徒教学为名,出入权门,营求直讲
御史孙思龄迎合安石之意,奏无咎不候寻医年满,先次差充直讲
况流内铨寻医人未尝有预先举授差遣体例,兼无咎寻医后自系违碍选人,即合入元初次远路分。
今有此优命,若非安石力加荐引,曲为主张,岂能冒宠侥倖,异于众人乎?
如此之事,皆安石欺罔不公之罪也。
谨按安石自应举历官以来,凡著书立言,莫不知尊尚之道,以倡率学者,故天下士人之心,无不归向,谓之为贤,以至陛下亦闻而爱之,遂致位公府。
今遭时得君,如此之专,当以平时所学仁义之道启沃上心,以广圣德。
今乃首以财利之议,务为容悦,言行乖戾,一至于此。
刚狠自任,则又甚焉。
不知安石之心,待陛下为如何主也?
陛下天质颖悟,不世而出,至治,指日可复。
今反以霸国诸侯之术,唐室衰主之事诱惑上听,何不恭之甚也!
孟子》曰:「齐人莫如我之敬王也,我非之道不敢陈于王前」。
安石则异于是。
其意无他,是欲持禄保位,觊觎宰相耳。
其奸诈之迹,顾不明耶,奸诈专权之人,岂宜任在庙堂,以乱国纪?
臣等伏愿陛下奋乾刚之断,早罢安石重任,以慰天下元元之心。
曾公亮位居承弼,被遇三朝,自宜悉虑竭忠,奋身许国,而反有畏避安石之意,阴自结援,更相称誉,以固宠荣。
安石奏对之际,惟肆强辩,多生横议,岂执政大臣体?
采祖宗以来宰相故事,若昭文在假,集贤尚不敢专行圣旨,岂如今日安石作参知政事,傲视同列,旁若无人,爱憎与夺,一出于己,败坏中书故事,皆公亮之罪也。
公亮久妨贤路,无补时政,亦堪罢免。
赵抃则括囊拱手,但务依违。
大臣事君,固若是耶?
方今河北地震连年不已,加之星文谪见,天下水灾,漂溺人民不可胜数。
变异之来,无甚于此,庙堂视之,恬不为怪,臣等但恐渐更多事,使陛下不得安枕而卧,皆大臣之罪也。
伏望陛下思宗社之长计,措生灵于久安,委任老成有德之人,疏远迂阔生事之辈。
臣等不胜爱君忧国之至。
陈升之文彦博下诏熙宁二年十月丙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大诏令集》卷七○、《文潞公文集》卷三五、《东都事略》卷六七
二府者,政事之出也,惟是一二股肱之臣,日谋谟于庙堂之上,皆朕所尊礼之,顾其势岂有重轻哉!
伏观《仁宗实录》,天圣时二府之相犹以其职高下定位,则知往者不若今制之拘也。
文彦博盖朝廷之宗臣,朕方倚以疆陲之事,虽用陈升之宰相,其令升之仍位彦博下,以称朕遇贤之意。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文彦博手诏(一 熙宁二年十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文潞公文集》卷三五
省所奏:「伏睹诏书,宰臣陈升之位在臣之下者,愿寝异恩,庶安孤迹」。
事具悉。
卿翼亮三朝,周旋二府,国之耆隽,望实素隆。
升之任用尚新,甫登宰席,原其雅意,必欲推先。
是用斟酌礼文,裁其宜称,发于朕志,奚取常规?
盖以褒异老成,岂与利用为比?
卿谦恭久著,于此何嫌?
往安乃居,毋逆朕命。
所乞宜不允。
付某。
文彦博手诏(二 熙宁二年十月十六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文潞公文集》卷三五
省所劄子奏:「臣累具奏,乞追寝十月三日诏命,及乞依仪制,立班在宰臣陈升之下」。
事具悉。
卿往事仁朝,再为上宰,予嘉旧德,进服迩联。
而固执谦撝,屡形论请,谓祖宗之故,虽尝以宫使而等差,而朝廷之仪,亦已下诏书而著定。
恳恳辞避,至于再三。
勉从所请,不忘嘉叹。
所乞宜允。
付某。
文彦博陈升之下诏熙宁二年十月十九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文潞公文集》卷三五、《宋大诏令集》卷七○
中书门下:朕惟国朝之制,虽兵民分于二府,然其委用者,皆所谓执政之臣,岂独相枢密者以为使相邪!
朕尝惑之,故丙申之诏,令文彦博陈升之之上,所以尊老成而均政体也。
彦博数言于武臣之例,非可同于亲王之班,有未便,执谦虑损,情有莫回。
予思罔然,虽拒勿得。
其令中书门下如所请施行。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陈升之起复赴阙诏熙宁四年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宋大诏令集》卷一五八
升之:卿向繇栾棘,越去机衡。
勇节之卒哀,稽礼槯而涣命。
宜还宰席,载亮天功,懋思大忠,来副重倚。
已降制命,除卿起复。
想宜知悉。
陈升之拜枢相制熙宁五年十二月壬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二、《宋宰辅编年录》卷八
弼亮天工,繄朝堂之硕辅;
纪纲师律,实帷幄之宗工。
维予左右之良,岂有重轻之异。
畴咨旧德,敷告大廷。
具官陈升之受天伟才,为国重器。
逮事仁祖,进登要枢。
肆朕宅师,兴言访落。
与图大政,擢冠庶工。
方侧席于奋庸,遽执丧而去位。
屡颁优诏,难夺至情。
比徙月之告期,即治朝而申命。
视官帝傅,增食爰田。
元宰之隆名,服本兵之宠寄。
安危注意,知股肱一体之相须;
中外具瞻,诚文武万邦之为宪。
永惟经济,属在老成。
勉迪前人之休,共新当世之务。
于戏!
明明常德,朕有志于宣王
翼翼壮猷,尔毋惭于方叔
靖共厥位,协济朕心。
陈升之罢枢相制熙宁八年闰四月乙未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六三、《宋宰辅编年录》卷八
执政于中,总领枢筦之重;
殿邦于外,荣加衮钺之崇。
非属老成之贤,曷当光大之宠。
诹是谷旦,告于治朝。
具官陈升之识度渊弘,材资公正。
博达古今之务,精通文武之权。
历事三朝,偕联二府
内坚持于忠赤,外协济于猷为。
自居宥密之司,弥展经纶之术。
方隆柄任,屡引疾辞。
宜推从欲之私,俾遂均劳之请。
既增封于勋邑,仍兼秩于公台
京口节旄,司广陵藩翰
大江之冲要,望本镇之封疆。
于戏!
注意辅臣,礼有优于进退;
心魏阙,德无怠于始终。
益茂政声,对于休命。
陈升之镇江军节度使赐本镇敕书熙宁八年闰四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六三、《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九
镇江军三军将吏百姓等:朕以陈升之三朝旧德,四辅宗臣,久服枢衡之元,出宣屏翰之宪。
眷言江国之纪,厥有里门之高,授之节旄,充彼方面。
维尔兵吏,及于士民,闻是宠光,谅深慰怿。
今特授陈升之依前检校太傅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使持节润州诸军事、行润州刺史、充镇江军节度润州管内观察处置堤堰桥道等使、判扬州军府事兼管内劝农使、充淮南东路兵马钤辖,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仍改赐推诚保德崇仁翊戴功臣散官、勋、封如故。
故兹示谕,想宜知悉。
夏热,将士等各得平安好,参佐、官吏、僧道、耆寿、百姓等并存问之。
遣书指不多及。
蜀国长公主追封越国长公主赐谥贤惠制元丰三年五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九一、《宋大诏令集》卷四○
敕:生有封爵之荣,殁有赠襚之宠。
乃国常典,施诸贵近。
况在先帝之中女,寔朕同气之至亲。
奄忽沦亡,可无褒恤?
某少而蕴慧淑之资,弗勤于保傅;
长而成肃雍之美,是宜于室家。
车服亚王后而增辉,国邑视公侯而不侈。
朕嘉乃淑德,茂乃懿范,将极宠数,以熙长乐之爱。
不幸婴疹,夭于盛年。
悲动慈闱,痛均手足,不有追贲,曷纾朕怀?
兹用申敕有司,择壤地之大者莫如越,以加汝封;
稽参谥法,明德有诚之谓贤,柔质慈仁之谓惠,以易汝名。
庶几休声,可□诏世。
汝有知也,尚克歆承。
可。
胡宗愈右丞不当奏(一九 元祐四年三月 北宋 · 刘安世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三七、《尽言集》卷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八
右,臣伏自去年以后,凡十八次奏疏论列胡宗愈罪状,乞行罢免,至今未睹施行,夙夕惭悸,如负芒刺。
臣自领职,以迄于今,知无不言,每蒙听纳,独是宗愈累章未出。
窃惟圣虑所以兼容,必谓日月已深,艰于追禠,是以特屈公议,使之两全。
万一如此,臣窃以为过矣。
臣尝观仁宗皇帝陈升之枢密副使,是时吕诲方在言路,指其私行,极力弹劾。
仁宗皇帝初亦难之,而论奏不已,章至于十八上,涉历数月,卒罢升之而后已。
宗愈自始进用,不协物望,与升之无异。
臣言宗愈之疏,其烦多与略同,而宗愈冒昧居位,又与升之时月不甚相远。
仁祖能受尽言于昔,而陛下不能听之于今;
吕诲能逐奸人于前,而臣不能去之于后?
以微臣之谫薄,犹见贤而思齐
如陛下之圣明,岂知恶而不去。
若谓进退执政,必有迹状,则臣按宗愈不无显罪。
初除御史中丞,与见任宰相明是姻家,隐而不言,盗取要任。
当时幸人之不知,而知者亦不以告陛下,欺君乱法,孰甚于此!
以至身任风宪,不脩廉节,负所居房缗,不肯偿还,遂致开封争讼,御史弹纠,朝廷一切置而不问,玷辱国体,堕废台纲。
宗愈坐此二罪,自合明行贬黜,而况其馀奸慝事状多,陛下何故优容如此之久?
臣又尝考寻吕诲所论陈升之章疏,不过以谓扬历甚浅,闻望素轻,尹京无状,遽叨大用,疑其阴有趋附,由径而进,及升之妻有重表疏远之妹,嫁于中官,尝与往还不避嫌疑。
若此之类,止于数事。
盖未有奸邪贪猥,如今日宗愈之甚者也。
臣忝备耳目之寄,而使陛下股肱心膂之任,容有此人,叨据经年,不能排斥,何面颜出入朝廷,而以谏官自名乎!
臣若未至窜逐,终不敢缄默以负陛下拔擢之意。
伏望圣慈早出臣前后章奏,付外施行。
神宗日录辨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八八
上问:「唐太宗如何主」?
对曰:「陛下当以为法,唐太宗所为不尽合法度。
末世学士大夫不能通知圣人之道,故常以为高而不可及,不知圣人经世立法,常以中人为制也」。
夫道止于中而已矣,圣人经世立法,非固贬损以中人为制,道固然也。
禹三圣相授,皆曰「允执厥中」而已。
盖立法失中,其过与不及,皆非圣人之道也。
上问:「周公用天子礼乐,有之乎」?
对曰:「于传有之」。
「然则人臣固可僭天子」?
曰:「周公之功,众人之所不能为;
天子礼乐,众人所不得用。
若众人不能为之功,报之众人所不得用之礼乐,此所以为称也。
然周用骍而祭,周公以白牡,虽用天子礼乐,亦不嫌于无别」。
周公之所为,皆人臣之所当为也;
为人臣之所当为,是尽其职而已。
若人臣所不当为而为之,是过也,岂足为周公哉!
使人臣皆能为众人之所不能,即报之以众人所不得用之礼乐,则朝廷无复有等威矣。
故《记》曰:「鲁之郊也,周公其衰矣」。
又曰:周用骍,周公白牡,虽用天子之礼乐,不嫌于无别。
是犹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为有礼,非通论也。
周公用白牡,见于《明堂位》,所载凡四代之服器,鲁兼用之。
白牡,商礼也,夏尚黑,周骍,则鲁兼用也,以是为有别,亦疏矣。
上问张端河北盐议,对曰:「亦恐未可为上言」。
韩琦亦有文字,曰:「此事恐须少待,今且当以变通财利为先」。
上曰:「但理财节用,亦足以富,如此事不为可也」。
曰:「今诸路皆用刑辟榷盐,河北虽榷,似未有妨」。
因言:「理财诚方今所先,然人主当以礼义成廉耻之俗为急。
凡利者,阴也,阴当隐伏;
义者,阳也,阳当宣著。
此天地之道,阴阳之理也。
若宣著为利之实,而礼义廉耻之俗坏,则天下不胜其弊,恐陛下不能得终于逸乐无为而治也」。
取之有艺,用之有节,先王所以理财也。
故什一,天下之中制,自以来未之有改也。
取其所当取,则利即义矣。
故曰「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则义利初无二致焉,何宣著隐伏之有?
若夫宣著为善之名,而阴收为利之实,此五霸假仁义之术,王者不为也。
故青苗意在于取息,而以补助为名,市易欲尽笼商贾之利,而以均济贫苦为说,皆此意也。
哀公问年饥用不足,而有若对曰:「盍彻乎」?
孔子之徒其理财盖如此,使后世之士言之,人必以为迂也,非深知先王之道者,何足以语此!
上问如何得陕西钱重,可积边谷。
对曰:「欲钱重,当修天下开阖歛散之法」。
因为言:「泉府一官,先王所以摧制兼并,均济贫弱,变通天下之财,而使利出于一孔者,以有此也。
其言曰『国事之财用取具焉』。
盖经费则有常赋以待之,至于国有事,则财用取具于泉府
后世桑弘羊刘晏粗合此意。
自秦汉以来,学者不能推明其法,以为人主不当与百姓争利」。
又因请内藏可出几何,以为均输之本。
上曰:「三二百万,或三五百万可出也」。
桑弘羊为均输之法,置大司农丞数十人分主郡国,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
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
是将擅天下商贾之利而取之也。
先王以九职任万民,与通货财,商贾之职也。
今为法尽笼天下之货而居之,商贾岂不失职乎?
余尝考泉府之官,「以市之征布,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以其价买之物揭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
夫物货之有无,民用之赢乏,常相因而至也。
不售者有以歛之,盖将使行者无滞货,非以其贱故买之也。
不时买者有以待之,盖将使居者无乏用,非以其贵故卖之也,此商贾所以愿藏于王之市,而有无赢乏皆济矣,其法岂与桑弘羊同日议哉!
泉府所以歛货者,以市之征布而已;
市之征布,廛人所歛者是也,其歛能几何?
以市之征布与市人交易,乃其宜耳。
今乃欲借内藏之钱,何也?
夫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此经费也。
邦之大用,内府待之;
小用,外府待之。
大用,谓大故大事也。
泉府所谓国事之待用者,特内外府之所待,与夫经费之外者耳。
其所用而取具,盖亦可知矣。
而谓以是通变天下之用,皆饰说也。
王氏云:「陛下诚能慎察义理,而左右不循理之人,敢为妄言以沮乱政事,诚宜示之以好恶。
或言知、仁、勇,或言仁、智、勇,未有先言勇者,独称汤曰『天乃锡王勇知』者何也?
《书》曰:『肇我邦于有夏,若苗之有莠,若之有秕,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德言听闻』。
汤以七十里起于衰乱之中,其初为流俗小人不悦,艰难如此,若非知,何能自济?
所以能自济,尤在于
陛下救今日之弊,诚患不可以不
今朝廷异议纷纷,小有才而不便于朝廷任事之人者不过数人,亦不必人人有意。
但如今朝士不识理者众,合为异论,则举朝为所惑」。
汤之克宽克仁,彰信兆民,故能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非有流俗小人不悦也。
为其一怒安天下之民,故以知言之。
「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德言听闻」,盖言肇邦于有夏如此。
若夫立法造事,不为众论所与,一以力胜之,而能成天下之务,未之有也。
上问:「程颢言不可卖祠部添常平本钱事,如何」?
余曰:「所言以为王道之正,臣以为所言未达王道之权。
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嫂溺援之以手,权也;
嫂溺不援,是豺狼也。
祠部所可致粟四五十万,若凶年人贷三石,可全十五万性命。
今欲为凶年计,当以凶岁为之,而国用有所不暇,故卖祠部所剃三千人头,而所可救活者十五万人性命。
若以为不可,是不知权也」。
祠部三千,盖六十馀万缗,固非三千人所能自具也,取之于力,本之民而已。
由是得以不蚕而衣,不耕而食,亦取赀于力,本之民而已。
故其徒益繁,则其害益甚,是未及赈饥,而先困吾民,以资游手也。
先王之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积,故凶年饥岁民免于死亡,以其豫备故也。
不知为政,乃欲髡其人而取其赀,以为赈饥之术,正孟子所谓「虽得禽若丘陵弗为也」。
以是为王道之权,岂不谬哉(《诗》云:「谁生厉阶,至今为梗。」)
上因问:「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何谓也」?
余曰:「能不以外物累其心者,诚也。
诚则于物无所蔽,于物无所蔽则明矣。
能学先王之道,以解其心之蔽者,明也。
明则外物不能累其心,外物不能累其心则诚矣。
人之所以不明者,以其有利欲以昏之,如能不为利欲所昏,则未有不明也。
明者,性之所有也」。
诚者,天之道也,非外物不能累其心者所能尽也。
告子之不动心,岂利欲能昏之哉!
然而未尝知义也,未尝知义,非明也。
然则所谓明者,非物格知至,乌足与此哉!
荆公自谓能不以外物累其心,故其言每以是为至,盖以其未尝知天道故也。
前一日陈升之言:「制置三司条例司升之难为更签书,只总领商量」。
余曰:「如此,则合令谁签书」?
升之曰:「只谏议与押」。
余不答,既起与之同行归厅,余曰:「相公不欲签书制置司文字,何意」?
升之曰:「体不便」。
余曰:「参知政事恐非参知宰相政事,参知天子政事」。
于是升之欲令孙莘老吕吉甫领局,余与升之提举
余曰:「臣熟思之,此事但可如故,向时陛下使辅臣领此局,今亦只是辅臣领局,有何不可」?
升之曰:「臣待罪宰相,无所不统,所领职事难称司」。
余曰:「于文反后为司,后者君道也,司者臣道也,人臣称司,何害于理」?
升之曰:「今之有司、曹司皆领一职之名,非执政所称」。
余曰:「古六卿即今执政,故有司徒、司马司空各名一职,何害于理」?
曾公曰:「今执政古三公六卿只是今六尚书」。
余曰:「三公无官,只以六卿为官。
周公只以三公冢宰,盖其他三公,或为司马,或为司徒,或为司空
古之三公,犹今之三师
古之六卿,犹今两府也。
宰相虽无不统,然亦不过如古冢宰,只掌邦治,即不掌邦教、邦政、邦礼、邦刑、邦事,则虽冢宰亦有所分掌。
制置三司条例岂是卑者之事,掌之有何不可」?
又云:「制置条例是人主职业,所谓制度也。
《礼记》曰『非天子不制度』,臣不知制置条例使宰相领之,有何不可」?
《周官》六卿皆以上大夫为之,而冢宰掌邦之六典。
虽掌邦治,实兼总六职,盖教、礼、政、刑、事,皆治之具故也。
冢宰施法于官府,而小宰六职辨邦治,则其兼总可知矣。
周公三公为之,宰相之任也。
未闻有三公司徒、司马司寇司空者,舜曰「畴咨若予采」,盖天下之事无非王事也。
故舜自谓「予采」,则凡所以成天下之事,皆天子之职业矣。
今之敕令所以诛赏废置,人主之大柄也,亦以有司为之,何止三司一司条例独为天子职业,而使宰相专领之乎?
宰相为有司,于体诚非宜,此但以口给禦人,取胜同列,非笃论也。
「凡兴事造业,振救衰弊,诚须临事而惧,若顾恤流俗人情,畏其不安,即不能为周公所为。
商人与三监畔,征之三年,若畏人情不安,则必大赦以安之。
及事平,乃更迁其世族庶士,居之洛邑,彰善瘅恶,以教训之,初无畏众之意。
此所以能制礼乐而成周之太平也。
世宗一日斩大将樊爱能以下二十七人,以能者代之,当时人情岂得帖然无不安者?
古之有为者,上如周公,下如柴世宗,皆不苟畏人情,而但务因循,所以能各随其材分,兴起功业」。
周公东征三年,而东人欲其留,西人欲其归,迁其世族庶士居之洛邑,使密迩王室以教训之,非厉之也,人情何为而有不安者?
世宗方用兵讨伐,斩二十七人以正军律,故能有功,非安平无事之时可为也。
夫兴造事业,不稽乎众,而欲以辨给胜之,一有异己,则指为流俗,而妄引周公世宗之事以惑圣听,不亦异乎?
上患内藏、三司见钱少,余曰:「纳绢差多而不知变转见钱,则积日月至于不可胜多。
去年三司以斛斗合纳见钱,乃令变转金银匹帛上京
在京已患金银匹帛多于见钱,乃更令送金银匹帛。
外方既折纳到见钱,却须要金银匹帛,诸路不免科买;
民被科买,至买银一两用钱千七八。
此皆有司不知开阖歛散轻重之权所致。
鲁公曰:「只为人人皆言诸路若般却见钱,则钱荒不便」。
又曰:「王安石常以为今钱不少,然人皆患钱少」。
余曰:「假令钱少亦无可患,在唐贞观中米斗数钱,可谓钱少。
然其时更为乐岁,人无所苦。
唯唐中世用两税法,令百姓以钱为税,然后人始苦钱少。
此由责人必变粟帛为钱输官,则人人皆当以粟帛易钱,则不得不以钱少为患。
此乃上设法为患,非钱少为患也。
今二税令人输粟帛,至今令输钱则取情愿,何由能致人患」?
阳叔曰:「于古输诚然,今如官中给赐用钱不少,若斗米五钱,则斗米可折得五钱,官中合用钱,何由办给?
则钱少亦不得不以为患」。
余曰:「今官司用钱为多者,莫如粮草。
若钱少而重,则粮草更不费钱。
今近边百万贯,不能籴得百万石米。
若斗米五钱,则五万贯足致百万石。
至于其他用见钱,亦岂能多于粮草?
就令用见钱处多,若钱重自可。
如今合赐钱处折以他物,此乃人主轻重之权,何至更以钱少为患」?
二税用钱,故民间以钱少为患。
三司以斛斗折钱,何异二税,而不以钱少为患,此何理也?
今两税输粟帛皆有常数,若输钱取其情愿,则斗米五钱,所输无几矣,官司岂得不以钱少为患乎?
若必令输粟,则是不取情愿,非法也。
若不以时直输钱,则民受弊矣,皆不可也。
夫钱重则物轻,若用处折以他物,则用物亦多矣。
用物多则他物亦恐不足以给也。
民之所有,粟帛而已,而钱者,官中所积也。
终岁勤动,而斗粟尺帛不过数钱,虽边储百万石可致,其伤农甚矣,而谓钱少不足患,尤非理也。
程颢奏:王广渊不当妄意迎合俵,乞俵丝钱及折税绢作纳钱,云云。
孙觉劄子,至「周公时天下已无兼并,又公私富实,故为此法阴相之,不专用此为治」,余曰:「无兼并,又公私富实,尚须此相;
民兼并多,民乏绝者众,则此法岂可少?
周公不专用此为治,今岂全废馀事,专行此法」?
又读至「周公所以取息者,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故也」,余曰:「言今法则以为掊利,言周公之法则以为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
若说今法之意如说周法,则今法何由致人异论」?
又至象箸玉杯及作俑之说,以为今法虽未有害,及至后世,必有剥肤椎髓者,余曰:「此周公所不以为虑,而孙觉虑后世乃过于周公,此可谓私忧过计也」。
所言无理至多,读不至终而止。
《周官》「平颁其兴积」,《新义》曰:「无问其欲否,概与之也,故谓之平」。
则俵不取情愿,盖其本旨也。
故台谏言广渊,不惟不以广渊为罪,乃更以为尽力。
夫《周官》所谓平者,岂概与之谓哉?
谓无偏陂而已。
为是说者,特矫诬先王之法以为己资耳。
泉府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法为之息。
盖贷民所以助不给,田不耕,宅不毛,犹使之出农里布,则游惰之民自致困乏。
与夫实非不给而妄冒称贷者,有司辨之,宜若弗授也。
又以国法为之息,则民不轻贷矣。
莘老所谓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未为过论也。
今兼并之家能以其资困细民者,初非能抑勒使之称贷也,皆其自愿耳。
然而其求之艰,其出息重,非迫于其急不得已,则人孰肯贷也?
今比户之民槩与之,岂尽迫于甚急不得已哉!
细民无远虑,率多愿贷者,以其易得而息轻故也。
以易贷之金,资不急之用,至期而无以偿,则荷校束手为囚虏矣。
乃复举贷于兼并之家,出倍称之息,以偿官逋;
明年复贷于官,以还私债,岁岁转易,无穷已也。
欲摧兼并,其实助之,兴利之源,盖自兹始,而莘老之比作俑者,亦不为过论也。
余以谓青苗利害不在愿与不愿,正在官司以轻息诱致之也。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青苗其意乃在取息而已,行周公之法而无仁心仁闻,是谓徒法,然则周公法、今法,安得不为异?
朱越乞小郡,上问朱越,佥取实对,又问何处人,因甚人说他。
余曰:「朱越江宁人,臣久居江宁,与之相识。
言者或以为臣欲差此人知建州建州地远事繁,无职田,无锡赐,无酬奖。
朱越素廉洁有行,居官无败事。
又是大卿,比巩申王秉彝辈只有过之,即无不及。
理须与一郡如建州者」。
上曰:「闻亦廉介,可惜年老」。
佥言其不老,上曰:「若在京,好一见之」。
余曰:「虽在京,陛下亦何须见?
建州知州自来只是中书差,何足挂圣念。
如臣者忠信诞谩之实,陛下乃当审察。
若臣诞谩不足信任,便改命忠信之人,付之政事。
以天下之大,岂无忠信可任以差除建州知州者」。
上曰:「非为如此,只是人言欲考实」。
余曰:「陛下每事欲考实,甚善,然所当考实乃有急于建州者」。
又曰:「人主防人臣为奸,当博见人,穷理道,考事实。
穷理道,考事实,则虽见奸人,无害。
博见人,则人臣不能为朋党蔽欺。
人臣为奸,尤恶人主博见人。
李逢吉之党相与谋,以为人主即位,当深防次对官上说」。
荆公每言:「人主博见人,则人臣不能为朋党蔽欺」。
至除朱越建州,则固拒人主,使不得见,此何意也?
朱越果材耶,见之何害?
果不材,则固拒人主不得见,非蔽欺而何?
观其言之彊悖,虽同列不可堪也,况君臣乎?
夫君子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故暴慢之气不设于身体。
于君臣之间狠愎如此,其所养盖可知矣。
上论不尚贤,余曰:「尊尊亲亲贤贤,并用先王之政事也。
老子尚贤,是道德之言」。
《书》曰:「德惟善政」。
孔子曰:「为政以德」。
离道德而为政事,非先王之政事也。
上曰:「用兵须有名,如何」?
余以为无名则不可用兵。
上曰:「恐但顾力如何,不计有名无名」。
余曰:「苟可以用兵,不患无名,非兼弱攻昧,则取乱侮亡,欲加兵于弱昧乱亡之国,岂患无名?
但患德与力不足耳」。
弱昧乱亡之国不足以有其民,而上无政刑,废诛不加焉,而后兼取之,则有名矣,此《书》称汤于桀之时为然也。
乃曰「用兵不患无名」,此乃管仲责包茅不入之说耳,王佐不为也。
上曰:「使释老之说行,则人不务为功名,一切偷惰,则天下何由治」?
余曰:「如老子言道德,乃人主所以运天下。
但中人以下不明其旨,则相率乱俗,陷为偷惰,如西晋是也」。
上曰:「乃人主所以运天下,非所以训示众人者也」。
余曰:「诚如此。
若夫功名爵禄,乃先王所以役使群众,使人人薄功名爵禄,上何以使下?
故先王所以运天下,必有出于功名爵禄之外者,而未尝示人以薄功名爵禄也」。
圣人,人伦之至也。
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各尽其道,所谓至也,至于其身,为天下用,岂为功名爵禄哉!
盖君臣者,人伦之大,为臣义当如此也,故三代之学皆所以明人伦。
人伦明于上,则人知自尽,虽有高明超卓之士出于功名爵禄之外者,亦孰敢不为用也哉!
先王所以运天下,用此道而已,外是皆谬悠荒唐之说也。
夫名位爵禄,天之所以待有德,人主不得而私焉者也。
故《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
五服五章不以命有德,乃欲以是役使群众,非所以奉天也,盖其学不足以知天,其论每如此。
上曰:「商鞅何尝变诈」?
余曰:「为国不失于变诈,失于不能以礼义廉耻成民而已」。
商鞅狭持浮说,以帝王之道干孝公,其术盖本于变诈,尚何礼义廉耻成民之有哉!
谓其失不在于变诈,盖亦不究其本矣,故其操术每以为是。
上闻酸枣有升下户入上户,手敕:「如此,则是有免第四等役钱之名,而无其实」云云。
于是司农有状乞约束升降,并须约见今等第物力,如或敢将物力不及今下等第之人升作上等,务要足约定之数,则官吏并科违制,不在去官赦降原减之限。
上以为然,从司农所奏。
余曰:「治百姓当知其情伪利害,不可示以姑息。
若骄之使纷纷妄经中书御史台,或打鼓截驾,恃众为侥倖,则亦非所以为政。
天下事大计已定,其馀责之有司,有不当则罪有司而已。
今每一小事,陛下辄再三敕质问,臣恐此体伤于丛脞,则股肱倚辨于上,不得不惰也」。
升降等第最为役法利害之要,平时差役不到下户,今升下户为上户,使之输钱,则贫弱受弊,而上户免役,为法之害,孰大于此?
而人主不得质问,质问则以为丛脞,此何理也?
尧之时,天下大计已定矣,然而设谤木,询刍荛,岂固示之姑息耶?
盖上下之情不通而能审知其情伪利害者,未之有也。
必使斯民无所赴愬而后可以为政,则误国多矣。
吕公著正所谓静言庸违,象恭滔天」。
又云:「如陈襄奸邪,附下罔上,虽放流窜殛,自其常分」。
又云:欧阳永叔乞致仕,冯固留之,上弗许。
余论永叔:「以韩琦社稷臣,则修为忠良,否则不免为附丽邪人。
故如辈,尤恶纲纪立,风俗变」。
又云:「如此人与一州即坏一州,留在朝廷则专附流俗,坏朝廷政令,留之何所用」?
又云:「鲧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
富弼兼此二罪,止夺使相,诚为未尽法」。
自韩、富而下,皆元勋世臣、名儒硕德,天下仰之如泰山北斗。
一有异己,则指为奸邪,待以四凶,诋诬大臣,颠倒邪正,盖自此始也。
作俑之祸,抑又甚焉(《杨龟山先生集》卷六。)
「白」上原衍「别」字,据四库本删。
王左丞1085年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三二、《道乡集》卷二一、嘉靖《惟扬志》卷三三、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六三、光绪《甘泉县志》卷一九 创作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伏闻左丞建康移镇维扬,客有知浩详、爱浩至者前揖而贺曰:「子之父前此二十年为池州贵池县主簿,今左丞王公方抑首于其州之掾曹,分朋好也,视同寮为特厚。
子今乃获指令于公之节钺之下,公将善必子称,罪必子宥,庇子不浅矣」。
浩窃应之曰:「客虽不浩贺,浩固已自贺若不胜者,但非客之所谓也。
夫扬为东南一都会,頖宫萃四方之学者,旦暮讲习,纷如他州,所设师儒悉皆命自朝廷。
朝廷非不惓惓也,刺史更加意焉,霁威俛首接之而厚其仪,养之而厚其财,以风动一方之俗,使勇发而为善。
父诫其子,兄诏其弟,妇勉其夫,长帅其幼,朋友相切偲而不怠,以承嘉惠,以称盛德。
贤能成器,惟恐不先,冥顽悛恶,唯恐居后。
则民之化之,或观或感,浸寻乎仁义廉耻之风,而黄堂日以无事矣。
《记》曰:『化民成俗,其必由学』。
此之谓也。
扬之建学,为日固久,刺史加意于此者,远则惟魏国韩公,尝增其田畴;
近则惟秀国陈公,尝新栋宇。
且钜公名卿,由廊庙侍从之贵,拥节钺而镇是邦相踵也,或以此为不急之务,而莫之谁何;
或有其意而车未停骖,坐未暖席,遽被命去,而不得为。
是以旷数十年间,无与陈、韩二公并者,况欲绍复鲁僖蜀文之盛乎,是可为太息也。
浩闻王公之贤,小之剖符守一州,而一州享其利;
大之辅佐理四海;
而四海受其赐。
谈士颂之,文士纪之,志士畏慕而法之。
今其来也,必举化民成俗之言,绍复鲁僖蜀文之盛,不俾韩、陈二公擅美誉于无穷。
浩之自贺,实在于此,非客之所谓也」。
客曰:「然仆固失之,子亦未为得也。
子不闻王公之为人乎,处艰剧如简易,临苍黄如平日,才至大也;
事无纤而不该,理无幽而不烛,识至明也;
彼方戢舌而独抗其议,彼方缩手而独致其身,气至刚也;
与六合而争衡,纳万物而犹裕,量至广也。
为小官时已如此矣,譬松柏才拱把而磥砢,节操已有高耸千寻、大合百围之势,识者率以宰辅目焉。
至其尹上京而登政府也,辨匿姓之书而全百千之命于危疑之际,止徙墓之请而安亿万之魂于冥漠之间,以至宽市易之逋,措曲狱之刑,下膏泽于旱暵可忧之时,排奸邪于根本难拔之地,其他盖不可以悉数。
是其才识气量能使普天之下无一夫不获者明效矣。
匪朝伊夕,入秉鸿钧,弼亮圣主,比隆时雍,其又将不止于此,岂区区敛其施于一頖宫哉!
督府千里之内,官吏待之而裕其职业,农夫待之而裕其耕耨,百工待之而裕其斲削,商旅待之而裕其阜通,非特頖宫之士愿深而望切焉。
子之所言,何异楚人亡弓楚人得之,犹有楚国之限者也」。
浩窃复曰:「客前之所贺浩者,出于私情,故专在一身而遗頖宫。
今之所以辟浩者,归于公议,故博及天下而略頖宫。
浩虽鄙人,亦粗晓于斯二者,独以頖宫为言,则庶几所谓思不可出其位之意也。
孟子公孙丑曰:『子诚齐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
浩承乏于扬之頖宫者也,知頖宫而已矣,不亦可乎」。
客既退,浩因记其言,今辄书以叩将命者。
恭惟知府左丞资政矜其愚而恕其罪,不独浩之幸也,一方多士之幸也。
浩属以职贱拘文,不敢越境外,谨遣诸生持书前迎台旆,干冒钧严,浩下情无任背汗肌慄之至。
请改差官奏元丰八年七月 宋 · 蹇序辰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九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三二
福建江西、湖南盐法,窃闻近日朝廷差官察举,昨日又相度立法,因差臣充提举官,兼领监事
臣昨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日,不能取悦同僚,多触众恶,臣由是与黄履黄降违误不合,欲遽以臣父知开封府日腾说事迹奏弹,则臣势难同处,自须引去换授。
臣父为中书舍人,而臣待罪谏官福建路宇文昌龄昌龄与臣父同乡里,为故旧。
江西湖南路陈升之,素与黄降相知,兼由黄履荐举,窃虑迎合,伏望改差不干碍官前去。
尹穑 宋 · 叶梦得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八一、《石林居士建康集》卷八
某启:顷张旸叔书来,数道足下好学自力,不肯苟合,志行甚美,每恨未获一见。
去冬忽奉手书,固欣然出所愿。
发缄疾读,则文辞之奥、议论之博,盖又有旸叔所未能尽言者,诵咏慰喜之怀,不待言而可知也。
即欲为报,属疆事遽兴;
春末粗能枝梧,身复大病;
久之少安,则相继酷暑异常,衰惫殆不能堪人事,一切皆置。
积此三者,不觉遂至今,愧仰尤不胜叙。
高秋气爽,即日起居佳健。
不知尚且食祠岳之禄否?
江西连岁戎马安静,夏旱,闻不至甚伤农。
足下既不轻以求人,人亦未易有能知足下者。
想从容图史之间,深居简出,厚养而薄施,其储蓄愈多,亦足以自娱。
本欲屈从者暂临幕中,复念勉留于此,自不作久计,来春仅及解严,即当力伸还山之请,相去千馀里,徒勤行李道路往来,非所安,故辄已。
何时遂得款晤?
偶便草此,少谢不敏
老倦因循,足下必能亮之。
馀切倍万珍厚。
不宣。
宋故显谟阁学士左太中大夫汪君墓志铭 宋 · 孙觌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八八、《鸿庆居士文集》卷三四、《浮溪文粹》附录、《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二二、《翰苑新书》前集卷一○、《楚纪》卷五五、《骈语雕龙》卷二、《新安文献志》卷九四
建炎绍兴閒,大盗据中原,群恶啸亡命相聚为寇,于是环四海为盗区矣。
天子慨然仗一剑出入兵閒,禁暴除残,拯溺吊凶于戎马喋血之馀,以建中兴之烈。
当是时,显谟阁学士左太中大夫新安汪公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一时诏令往往多出公手。
凡上所以指授诸将、感厉战士、训饬在位、哀悯元元之意,具载诰命之文。
开示赤心,明白洞达,不出户窥牖,而天威咫尺,坐照万里,学士大夫传诵,以比陆宣公
居亡几何,权臣树党,除不附己者,公亦抵罪,斥居永州
积十二年,更四赦,不得还。
閒遇胜日,幅巾履,登西山,循钴鉧潭,入愚溪,并湘流,沈文以吊古人,而自肆于山水。
年益高,文益奇,诗益工,笔妙精深,与柳仪曹相望于数百载后,文章格力与之相上下,何其盛也!
公既没,诸孤护丧归葬,且致公治命,属余铭。
余与公游四十年,知公为审,乃序而志之,系以铭。
公讳藻,字彦章姓汪氏饶州德兴县人
曾祖震,太常丞,赠光禄卿
祖宗颜,尚书都官员外郎,赠中大夫
考谷,奉议郎,赠少傅
妣越国夫人、陈国夫人,皆陈氏。
公自童幼已卓越有大志,学举子业既成,得《春秋左氏》、《西汉书》读而好之,锐意欲与之并。
年甫冠,徒步游太学,有司第其文,屡出诸生上。
崇宁二年进士乙科
琼林锡宴,酒半,上方赐冰,状元霍公端友公表谢,授纸笔,立就,如素习,一坐叹惊。
婺州观察推官
方待次,除宣州州学教授丁少傅公忧。
忧除,官制行,授从事郎、荆南府掌书记,不赴,改江南西路提举学事司干当公事
代还,至京师,会徽宗亲制《君臣庆会阁诗》,群臣和进,喜事者集录为一大卷。
公适见之,拟和一章,属词用韵,句法清新,出众作之右,即日传布,诸公喜称之。
除九域图志所编修官,改宣德郎
遭陈国夫人之丧,免丧,除秘书校书郎,迁著作佐郎,再迁符宝郎,是岁政和八年也。
故相王黼顷与公为太学同舍生,不相中,比当国,黜公通判宣州
州将俗吏,公益不乐,上书请宫祠,得提点江州太平观
寓家晋陵八年,终之世不用。
累转朝奉郎
公博学强记,自六经、百家、太史氏之籍,先儒笺疏、传注之书,兵家、族谱、方言、地志、星经、历法、佛老之众说,与夫万里海外蛮夷异域荒怪之序录,靡不记览。
山阴贺铸方回,知名士也,亦寓晋陵,聚书万馀卷。
公日从之游,多得所未见者。
凡伏腊衣食所须,尽以供笔札而录藏之。
其为词章,明于道德,达于世务,指事析理,引物托谕,驰骋古今,贯穿经传,该备众体,盖数十万言,自成一家。
公在江西徐俯师川洪炎洪刍有能诗声,自负无所屈,一日,师川见公诗于僧壁,唶曰:「此我辈人也」。
率二洪诣舍上谒。
既去,公曰:「骚人墨客,撚须琢句以鸣其不平耳,乌足尚已」。
至是数年,卒以大手笔称天下。
金华劝讲,石室䌷书,典册施之朝廷,乐歌荐之郊庙,鸿文硕学,暴耀一世,人知其名,家有其书。
而诗律高妙,兴寄深远,亦非近世诗人之所能及。
渊圣登极,召为尚书屯田员外郎,旋改礼部,进太常少卿起居舍人
今上践祚,转朝请郎
召试中书舍人,赐三品服。
大驾狩维扬,诏中书后省潭州进士何烈,烈对策称「臣」,台疏论列非所宜言,公与滕康卫肤敏舍人俱罢。
集英殿修撰提举江州太平观
明年,复召为中书舍人,擢给事中兵部侍郎侍讲直学士院
公草高丽答诏,上顾辅臣,称公得代言之体。
久之,丽人谢表至,上复称公。
真拜翰林学士,以所御白团扇亲书「紫诰仍兼绾,黄麻似六经」十字以赐,搢绅荣之。
累转朝议大夫
公自登侍从,属时多故,感怀恩遇,凡所建请皆当世要务。
尝论诸大将拥重兵,高位崇秩,子女玉帛,已极富贵之欲,而根据盘互,浸成外重之势。
陈所以待诸将者三事,后十年,卒如公策。
又言:「宣和诸臣交通贵倖,一时误恩,官有至银青光禄大夫者。
台谏极论,方就镌褫,诏墨未乾,而建炎恩宥又当甄复。
盍依祖宗法,至中大夫而止」?
论駮数人,国论以为允。
又言:「太上皇元符以来,至上建炎之元,并无日历,可谓阙典。
古者有国必有史,有史必有官。
汉法:太史公位在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
自唐至本朝,亦以宰相监总国之重事,愿留圣心」。
上欣纳。
翌日,辅臣请择所付,上曰:「无以易藻矣」。
寻除龙图阁直学士、知湖州,领日历如故,公蒐揽阙文,参稽众论,远至闽蜀数千里外,近在寓公寄客之家,或具公移,或通私书,旁搜博采,远近毕至。
分设科条,以类诠次,才十二三,移知抚州
岁馀,罢为提举江州太平观
翰林侍读学士范冲疏言:「日历国之大典。
比诏汪藻纂集,更涉岁月,稍见功绪。
书未成而中止,积久散逸,后人益难措手矣。
今方就閒,可降诏令依旧纂集为一书,裨三朝文物著在方册,非小补也」。
于是有旨复命公,许辟官属二员,赐史馆修撰
餐钱辞不受。
书成,凡八百册,上之。
上遣使赐茶药二银合,进官二等,加中大夫,除显谟阁学士、知徽州
公前后典六州,先惠爱,重名教,有古循吏之迹。
唐颜鲁公尝为湖州刺史,公建言:「昔章圣皇帝幸亳,次睢阳,亲屈帝尊,临见双庙,旌巡、远异代之忠,以风厉天下。
颜真卿叱叛臣李希烈而死,庙食吴兴,距行殿不能百里,宜蒙褒异,以增忠臣义士之气」。
诏从之,赐号忠烈
诏下,公大治祠屋,书榜揭之。
郡有籍录朱勔窗户数十种,丹漆之光可鉴,寮吏请为州治楼观之饰,公曰:「吾葺鲁公,可用也」。
轮奂一新,州人大说。
徽州学舍敝小,方议改筑,公尝为文记镇江府学之成,州将程迈以白金致馈谢,公报曰:「比葺郡学,费无所从出,而饷金适至,已付诸生
今拜赐矣」。
又斥公帑之赢续之。
落成,为一方壮观。
左太中大夫
十二年,知泉州
殿前司大校蒐,选禁卒之伉健者,移州具资粮遣送,公曰:「州并海,宿兵数百,所以备非常」。
留不遣,驰奏驿闻。
大校怒,以语侵公,免符下,乃已。
移知宣州
阅月,改镇江府
镇江自经建炎之乱,岁输上供米率不如数,转运使按视,计仓粟之在存者尚负数万,尽扃钥而去。
军食不继,官吏忧窘,不知所出,而公适至,命破鐍给之。
诒书使者曰:「官军张颐待哺,米在廪中而不予之食。
群黔饥饿亡聊,虽锢南山犹有隙也。
辄以便宜开发,老守重得罪,不敢辞」。
会言者谗公而罢。
论奏不已,落职永州居住。
更七八年,感风痹,乞致仕,不许,竟卒于永州寓舍,实二十四年六月癸未也。
享年七十六。
积官至左太中大夫,爵新安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五百户、实封一百户。
公没后二年,诏复显谟阁学士,官其二子。
公性乐易,不事藩饰,以峙声名。
至居官任职,则矫矫然不轻为然诺者也。
不喜殖财利,荣贵三十年,无屋庐以居;
有田阳羡,亦不足以卒岁。
而嗜书学古,老且病,犹不去手。
大珰梁师成用事,小人朋附,目为隐相。
武人吴可者,师成许以能诗,至出入卧内。
公罢符宝,可过公,致师成意曰:「闻名久矣,幸不鄙过我,禁从可拱而俟也」。
公谢不往。
客曰:「吾曹望隐相之门如在天上,召而不往,何故」?
公曰:「若使我辈与可辈为伍耶」?
守湖日,朝廷和籴米六万馀斛,公视六县民力所堪,镌三之一,而上书自劾。
诏勿问。
居岁馀,户部被旨,降本钱复籴数万斛,岁适大稔,物估相当,如数而办。
例进一官,公曰:「吾尝以减籴待罪,幸蒙恩贷,今岂可复受赏耶」?
三辞,卒不拜。
海船次泉,阇婆国王附送龙脑数百两为公寿,公却之。
或曰:「异国之王,因舶商致方物,修故事,不可却也」。
公饬送公帑,一铢不取。
公于辞受类如此,亦以故,遂多龃龉于世。
始,公在太学,与王黼有纤芥,后入相,嫌恨不除,竟坐废斥,而言者指公为党,黜居永州,累赦不宥,卒厄于穷裔以死。
虽然,朝愠暮喜,乍贤乍佞,初若一鬨,然曾未转盼,已如潦水之归壑;
而高文大册,垂世传后,与古作者并列于图书之府,圣主亲揽,追录故侯,复还旧物。
得丧相除,孰与公多?
公之文,有《浮溪集》六十卷行于世,《后集》若干卷,《裔夷谋录》三卷,《青唐录》三卷,《古今雅俗字》四十四篇。
公尤工大小篆,得李斯、阳冰用笔意。
元配淑人赵氏,今配淑人庄氏,皆前卒,葬于常州宜兴县阳蔡后坞。
二十五年十二月乙酉,诸孤奉公之丧,合葬于二淑人之墓。
子八人:男曰恬,右从事郎
曰悟,右宣教郎、新差知婺州金华县丞
曰恪,右承事郎
曰憺,曰懔,曰憘,并右承务郎
曰愇,未仕。
女适右迪功郎庄圭。
孙男女十三人:男曰文举、岩举、皋举、伯举、贤举。
女适左奉议郎严康朝、进士庄霆、庄霈,馀尚幼。
新安汪氏之徙鄱阳,盖已久矣。
自曾祖至公,四世皆以儒学中进士第,而公遂以文章大显于时。
德兴田园悉推予其兄,以郊祀恩任其弟之子怡,而公子至今有未仕者。
元丰己未少傅公为泉之晋江丞,而公生后六十三年,公刺泉,入竟,恍然悲喜,太息曰:「城郭是矣」。
陈秀公生于镇江,后建镇江节,筑大第居焉;
泉实公始生之所,山川之灵,钟为人英,古今所传,不可诬也。
铭曰:
赫赫我宋,崇雅右文
藩饰万物,如岁之
治具炳然,监于二代。
儒先酋酋,光明硕大。
伟欤汪公,德配先民!
学窥圣域,文媲皇坟。
芸省雠书,螭坳珥笔
论经石渠,坐五十席。
代言西掖,视草北扉
涣发大号,雷动风驰。
持橐剖符,出使入侍。
今之名臣,古之循吏。
风流儒雅,慈惠之师。
六州之氓,途咏而思。
谁私党雠,乃谗乃逐。
投畀荒裔,一斥不复。
斗野之南,光气烛天。
埋藏不没,至宝在焉。
扰扰万生,趋死一轨。
百鍊之英,有化无死。
巍巍昂昂,命世之儒。
流传海内,公有遗书。
铭公于石,石磨可磷。
公名下磨,为万世准。
张提刑旸叔 宋 · 释宗杲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二八、《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二七、《径山志》卷八
居士所作所为,冥与道合,但未能得㘞地一下耳。
若日用应缘,不失故步,虽未得㘞地一下,腊月三十日,阎家老子亦须拱手归降,况一念相应耶!
妙喜老汉虽未目击观其行事,小大折中,无过不及,只此便是道所合处。
到这里不用作尘劳想,亦不用作佛法想,佛法尘劳都是外事。
然亦不得外事想,但回光返照,如是想者从甚么处得来?
所作所为时,有何形段?
既办,随我心意,无不周旋,无有少剩。
正恁么时,承谁恩力?
如此做工夫,日久月深,如人学射,自然中的矣。
众生颠倒,迷己逐物,耽少欲味,甘心受无量苦,逐日未开眼时,未下床时,半惶半觉时,心识已纷飞,随妄想流荡矣。
作善作恶,虽未发露,未下床时,天堂地狱在方寸中。
已一时成就矣。
及待发时,已落在第八。
佛不云乎:「一切诸根自心现器,身等藏自妄想相施设显示」。
如河流如种子,如灯如风如云,刹那展转坏。
躁动如猿猴,乐不净处如飞蝇,无厌足如风火,无始虚伪习气因,如汲水轮等事。
于此识得破,便唤作无人无我,知天堂地狱不在别处,只在当人半醒半觉未下床时方寸中,并不从外来。
发未发觉未觉时,切须照顾,照顾时亦不得与之用力争,争著则费力矣。
祖不云乎:「止动归止,止更弥动」。
才觉日用尘劳中渐渐省力时,便是当人得力之处,便是当人成佛作祖之处,便是当人变地狱天堂之处,便是当人稳坐之处,便是当人出生死之处,便是当人致君于之上之处,便是当人起疲氓于凋瘵之际之处,便是当人覆荫子孙之处。
到这里说佛说祖、说心说性、说玄说妙、说理说事、说好说恶,亦是外边事。
如是等事尚属外矣,况更尘劳中先圣所诃之事耶?
好事尚不肯,岂肯不好事耶?
若信得此说及,永嘉所谓「行亦禅坐亦禅,语默动静体安然」不是虚语。
请依此行履,始终不变易,则虽未彻證自己本地风光,虽未明见自己本来面目,生处已熟,熟处已生矣。
切切记取。
才觉省力处,便是得力处也。
妙喜老汉每与个中人说此话,往往见说得频了,多忽之,不肯将为事。
居士试如此做工夫看,只十馀日便自见得省力不省力,得力不得力矣。
如人饮水,冷煖自知,说与人不得,呈似人不得。
先德云:「语證则不可示人,说理则非證不了」。
自證自得自信自悟处,除曾證曾得已信已悟者,方默默相契;
未證未得未信未悟者,不唯自不信,亦不信他人有如此境界。
居士天资近道,现定所作所为,不著更易,以他人较之,万分中已省得九千九百九十九分,只欠喷地一发便了。
士大夫学道,多不著实理会,除却口议心思,便茫然无所措手足,不信无措手足处正是好处,只管心里要思量得到,口里要说得分晓,殊不知错了也。
佛言「如来以一切譬喻说种种事」,无有譬喻能说此法,何以故?
心智路绝不思议故。
信知思量分别,障道必矣。
若得前后际断,心智路自绝矣。
若得心智路绝,说种种事皆此法也。
此法既明,即此明处便是不思议大解脱境界。
只此境界亦不可思议。
境界既不可思议,一切譬喻亦不可思议,种种事亦不可思议。
只这不可思议底,亦不可思议。
此语亦无著处,只这无著处底,亦不可思议。
如是展转穷诘,若事若法,若譬喻若境界,如环之无端,无起处无尽处,皆不可思议之法也。
所以云:「菩萨住是不思议,于中思议不可尽。
入此不可思议处,思与非思皆寂灭」。
然亦不得住在寂灭处,若住在寂灭处,则被法界量之所管摄,教中谓之法尘烦恼。
灭却法界量,种种殊胜一时荡尽了,方始好看庭前柏树子、麻三斤、乾屎橛、狗子无佛性、一口吸尽西江水、东山水上行之类,忽然一句下透得,方始谓之法界无量。
回向如实而见,如实而行,如实而用,便能于一毛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轮,成就种种法,破坏种种法,一切由我。
如壮士展臂,不借他力;
师子游行,不求伴侣。
种种胜妙境界现前,心不惊异;
种种恶业境界现前,心不怕怖。
日用四威仪中,随缘放旷,任性逍遥。
到得这个田地,方可说无天堂无地狱等事。
永嘉云:「亦无人,亦无佛,大千沙界海中沤,一切圣贤如电拂」。
此老若不到这个田地,如何说得出来?
此语错会者甚多,茍未彻根源,不免依语生解,便道一切皆无拨无因果,将诸佛诸祖所说言教,尽以为虚,谓之诳惑人。
此病不除,乃莽莽荡荡招殃祸者也。
佛言:「虚妄浮心,多诸巧见,若不著有便著无」。
若不著此二种种,于有无之间搏量卜度,纵识得此病,定在非有非无处著到。
故先圣苦口叮咛,令离四句绝百非,直下一刀两段,更不念后思前,坐断千圣顶𩕳。
四句者,乃有、无、非有非无、亦有亦无是也。
若透得此四句了,见说一切诸法实有,我亦随顺与之说有,且不被此实有所碍;
见说一切诸法实无,我亦随顺与之说无,且非世间虚豁之无;
见说一切诸法亦有亦无,我亦随顺与之说亦有亦无,且非戏论;
见说一切诸法非有非无,我亦随顺与之说非有非无,且非相违。
《净名》云「外道六师所堕,汝亦随堕」是也。
士大夫学道,多不肯虚却心听善知识指示,善知识才开口,渠已在言前一时领会了也。
及至教渠吐露尽,一时错会,正好在言前领略底又却滞在言语上。
又有一种,一向作聪明说道理,世间种种事艺我无不会者,只有禅一般我未会。
在当官处,呼几枚杜撰长老来,与一顿饭吃却了,教渠恣意乱说,便将心意识记取这杜撰说底,却去勘人,一句来一句去,谓之厮禅。
末后我多一句,尔无语时,便是我得便宜了也。
及至撞著个真实明眼汉,又却不识。
纵然识得,又无决定信,不肯四楞塌地放下,就师家理会,依旧要求印可。
及至师家于逆顺境中示以本分钳锤,又却怕惧不敢亲近。
此等名为可怜悯者。
居士妙年登高第起家,所在之处随时作利益事,文章事业皆过人而未尝自矜,一心一意只要退步著实理会此段大事因缘。
见其至诚,不觉忉怛如许。
非独要居士识得这般病痛,亦作劝发初心菩萨入道之资粮也。
宣州昭亭山广教寺公禅师塔铭 宋 · 李弥逊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七、《竹溪先生文集》卷二四
昭亭山广教寺住持师守讷,寿七十六,僧腊四十五,以宣和四年三月十有八日无疾终。
阇维得舍利五色,不可数计。
其弟子虚藻等即奉师骨塔于寺之西南隅一分以葬,金峰师之旧隐。
踰月,塔成,虚藻持余友人邵搏旸叔状来请铭,状曰:师族郑氏,其先吴人,本衣冠子,业进士,有声场屋间。
性刚志洁,不喜接世俗事,视纷华澹如也。
栖霞山云渺庵主能以出世法导人,因往依焉。
后游钱塘净慈寺,得《圆觉》几案间,披卷恍然,若获旧物。
诵至「今者妄,身当在何处」,心目开明,踊跃自喜,乃弃儒衣冠,礼圆照本公,为苾刍
师具游方至圆通秀公室,圆通知其法器,一见许之,决剔疑情,卒为印可。
熙宁元丰间,圆照、圆通道行,当世钜公要人咸所严事,而师寔出其门。
丛林学者尊之,皆以讷叔称焉。
芜湖吉祥院江宁能仁寺,继迁华藏,皆当路以师道价敦请之,非师志也。
尝曰:「比丘辞亲割爱,出离世网,当以因缘果报为念,讵宜俯仰世权,执事住持,为人役耶」?
故所至未几,辄辞去。
隐居于宣之泾县,邑人王文谊为筑室金峰以居,凡十有六年。
宣和辛丑龙图阁学士毗陵钱公即来镇是邦,会广教住持虚席,公曰:「此唐相国裴公隐地,断际禅师道场也,宜得道行为众钦信者居之,无如者」。
辞老且病,公卒以礼致之。
师虽久于自晦,一旦复出,四方释子抠衣问道,云集辐辏,方来不已,而师遽逝矣。
惜哉!
师逝之前二日,尝以顶相封授其徒,既而启封,得偈二十言,有违世之意,其于死生际,了了如此。
师为人劲直精敏,勇于践履。
禅观之外,博极群书,赋诗属文,自号莫莫翁,有集行于世。
作《大藏节要》二十门,为之序。
节《宗镜录》十卷,拟寒山诗数百篇。
浩博渊奥,事理并举,皆以寓教,观者获益焉。
噫!
余之愚,且从师未久,固不足知师,而旸叔深于禅者,其言炳炳可考,则师之行信矣。
惟浮图氏以真实不二为宗,以谦卑慈忍为行,以戒定寂默为修。
至其弊则流而为诡,为戾,为贪。
又其弊则诞惑不根,捷给尚口,訾慢自我,好为人师。
浸以相承,不知其失,而道日隐矣。
如是习者怠,信者疑,使人得以议其教,是岂教之罪也?
以状考之,师则无是,殆所谓明于宗,笃于行,而得其所以修者欤?
呜呼,亦难矣哉!
是宜铭。
又师之嗣法兄法藏卓公视余为犹子,故余之诸父从师游者众。
师亡之夕,见梦于余,若有所属者,则铭师尚可辞耶?
铭曰:
真离诞胜日翳昏,畴始离之秀暨能。
沿非传异益放纷,惟师友德合于浑。
坚持所修修所闻,尘销觉圆静以醇。
死而不亡法中尊。
应诏陈弊事1162年 南宋 · 王十朋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一七、《梅溪先生奏议》卷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五一、《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六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厥今天下之弊安在哉?
在乎中外小大之臣,各居其官而不知其职也。
居其官,食其禄,因循苟且,旷职不修,欲望弊事之革、治道之兴,可乎?
臣请言其大者。
夫进退百官者,大臣之职也;
献纳论思者,侍从之职也;
为天子之耳目、正朝廷之纪纲者,台谏之职也。
内之卿监百执事,外之监司守令,莫不各有其职焉。
比年以来,为大臣者果能尽进退百官之职乎?
臣见其进百官,不见其退百官也。
今日召某人赴行在,明日除某人为某官,是固能进百官矣。
其所进者未必皆贤才,率一二岁,或半岁,或踰月,类皆迁之,初不问其职事之修与否也。
其或有罪,必待台谏论列,然后从而出之。
或人主之意有所不悦,则谕之使去,而大臣未尝自退百官。
进贤退不肖之职,而所进者未必皆贤,其不肖者又不能自退之,臣知其故矣。
是己欲收恩而不敢任怨也。
先正王曾有言曰:「恩欲归己,怨使谁当」?
为大臣而不敢退不肖,宁不愧王曾之言乎?
此大臣失职也。
侍从者又果能尽献纳论思之职乎?
臣见其各司其局,而未闻献纳论思也。
熙宁初司马光以论新法不从,力辞副枢之命,神宗曰:「枢密,兵事也,不当以他事辞」。
曰:「臣未受命,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
是则居侍从者事皆可言,是谓献纳。
掌内外制者不止于代言,为给事中者不止于封驳,为尚书侍郎者又不止于各董六官之属也。
今之居是官,以各司其局为了官事,以献纳论思为越职,宁不愧司马光之言乎?
侍从之失职也。
为台谏者又果能尽其所以为耳目、正纪纲之职乎?
臣闻欧阳修有言曰:「天子曰是,谏官曰非。
殿陛之前,与天子争是非者,谏官也」。
又闻苏轼之言曰:「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
今之为台谏者果能争是非于殿陛之前,如修之言否乎?
又果能批人主逆鳞而使之改容,如之言否乎?
臣往岁备员馆职,窃闻台谏有论事不行者,而同列不为之助,乃曰我自有体,又有缄默不言者,闻侍从百官言时事则怒而逐之。
台谏之职果如是乎?
祖宗时台谏论事,或一章不从,至于十馀章而未尝但已,言苟不行,则继之以去。
赵抃御史,言陈升之不当除枢副,凡十有六章,于是乞郡而得虔。
司马光为谏臣,论刺义勇及乞降黜,凡十有三章。
今之论事者或一再不从,遂不敢复言,宁不愧光、等乎?
此台谏之失职也。
至若内之卿监百执事、外之监司守令,其失职之弊有不胜言者。
臣窃谓欲尽革今日之弊,宜首诏大臣进贤退不肖之职。
内之侍从卿监百执事,孰为贤为才,拔其尤者一二人而进用之;
孰为愚为不肖,亦取其尤者一二人而斥退之
外之监司郡守孰为贤才而称职者,拔其尤者一二人而进之于朝;
孰为愚不肖而为民害者,亦取其尤之一二而置之于罪。
诏下旬日之间,必责大臣以进贤退不肖,而必欲其当。
如是,则进一二人而中外莫不劝,退一二人而中外莫不惧,是则大臣之职举矣。
于是又诏侍从,宜修献纳论思之职,凡朝廷阙失,知无不言,而不止于各司其局。
又诏为台谏者,宜尽所以为耳目、正纪纲之职,拾遗补过,纠肃官邪,凡有论列不可但已,宜以祖宗台谏为法,而痛革前日缄默不言之弊。
虽然,此特人臣之职也,而人主有大职事,陛下不可以不知。
一曰任贤,二曰纳谏,三曰赏罚。
臣闻诗人美宣王曰:「任贤使能,周室中兴焉」。
任贤乃人主之职,而尤急于兴衰拨乱之时。
陛下迩日召元老正人,或寘之政府,或寘之台谏,或寘之侍从,天下翕然称为治表
臣愿陛下既来之则宜力留之,既留之则宜推诚委任之,勿责以繁文,勿待以虚礼,勿贰之以小人,延之岁月,可以责治效矣。
又陛下既以疆埸之事委之重臣良将,宜若宪宗之任裴度,断然勿疑,无惑乎纷纷之议而事从中制,以失其机会。
臣窃闻张浚欲守淮,而议者欲其守江,吴璘屯兵德顺,而议者欲其退保。
夫守淮乃所以守江也,舍淮而守江,则长江之险与虏共之矣,江其可守乎?
唐韦陟李光弼退保潼关光弼曰:「两军相攻,尺地必争,今委五百里而守潼关,贼得地,势益张矣」。
力破其说,而成战功。
三路之地陷没久矣,今幸力战而复之,乃欲无故而弃之,可乎?
陛下宜诏之曰:「阃外之事将军制之,可进则进,可退则退」。
如是则事不中制,而机会不失矣。
臣闻傅说高宗曰:「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
高宗命之朝夕纳诲,而中兴有商。
听谏乃人主之职,而尤急于兴衰拨乱之时。
陛下自即位以来,虽擢用正人以为台谏,然听纳之美犹未彰闻。
臣窃闻近有以酤榷之利而持使命于浙东西者,谏官论列不听,陛下又亲批圣语以谕之,有识咸以为疑。
《易》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陛下嗣位之始,何急于用言利之臣,又何以知此曹之名,至于咈谏而用之乎?
又闻谏官有以尽言而去职,御史有以振职而出台,此必奸臣有以误陛下者,不可不察。
陛下比尝下诏求直言矣,未闻赏一敢言之臣以劝言者,乃闻交结左右者得官,迎合时事者免解,赏谏如此,其何以劝?
夫听谏之道在乎博询广览,不可昵于偏听,而蔽其四达之聪明。
臣愿陛下亲君子,远小人,推诚听纳,养成圣德,则纳诲者皆傅说,而高宗不独圣矣。
臣尝闻汉史赞宣帝曰:「综核名实,信赏必罚」。
明赏罚者乃人主之职,尤急于兴衰拨乱之时。
臣窃见迩年以来,有姑息之政,无惩戒之罚。
去岁逆亮之死,盖上皇圣德所感,天假手其徒以诛之。
诸将非唯无毫发之功,虏未退则逗留观望,已退则乘势虏掠,既不干斧钺之诛,而又受无名之赏。
有盗节钺者,有为两府者,有为三公者,传呼道路,取笑闾阎,名器之滥未有甚于今日。
又有爵位已崇而迁犹未已,官曹已冗而员又复增,政或出于多门,命或从于中降,是皆为新政之累,不可不革也。
至若有罪者不诛而恶无以惩,又今日之大弊。
秦桧专权误国二十年,而乃生极宠荣,死封王爵,天下莫不切齿扼腕。
纵不剖棺戮尸,其可不行追贬之诛乎?
又前日阉寺有弄权纳贿紊乱朝纲者,大将有聚歛交结败坏军政者,大臣有进不由正迷误国家者,台谏有朋奸罔上恶直丑正者,或依城社以自安,或盘根错节以自固,或以去位而幸免,典刑不正,非大舜所以去四凶而服天下者。
臣闻太上皇即位之初,任用贤相,追贬元恶,窜殛奸邪,天下称快,所以能中兴我宋,致治三纪者,由其能大明刑赏于体元居正之初也。
陛下宜奋乾刚之断,法虞舜之明,继述太上皇故事,先正首恶之罪而追贬之,馀则次第施行。
如是,则可以揽威福之权,而陛下之职举矣。
夫欲救今日之弊,非至诚任贤纳谏,大明赏罚以劝惩之,虽商高宗周宣王汉宣帝复出,不可以致中兴之治。
故臣愿陛下先举其职,以率百僚。
如是,则中外大小之职罔有不举,而弊宁有不革者耶?
弊事既去,内治既修,则夷狄有不足攘,祖宗之境土指日可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