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官诏(景明二年三月壬戌)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治尚简静,任贵应事。州府佐史,除板稍多,方成损政,无益政道。又京师百司,寮局殷杂,官有间长者,亦同此例。苟非称要,悉从蠲省(《魏书·宣武纪》)。
报北海王详诏(景明二年五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一人之身,愆不累德,形乖性别,忠逆固殊。是以父殛子兴,义高唐世;弟戮兄登,迹显周鲁。禧之与国,异体同气,既肆无君之逆,安顾弟友之亲。叔父忠显二朝,诚贯庙社,实勖赞冲昧,保乂鸿猷,岂容以微介之虑,忘阿衡之重,貂章即以敕还,愿不再述。祚属眇躬,言及斯事,临纸惭恨,惋慨兼深(《魏书·北海王详传》。咸阳王禧之谋反也,详表求解任。诏云云。)。
敦谕彭城王协诏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盖二仪分象,君臣之位形焉,上下既位,唱和之义生焉。自古统天位主,曷尝不赖明师,仗贤辅,而后燮和阴阳,彝伦民物者哉?往而不返者,先民诚有之,斯所谓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山林之士耳。贤人君子则不然也。屈己以安民,艰身以济物,所谓以先知觉后知,同尘而与天下俱洁者也。朕猥以冲年,纂临宝历,实赖叔父匡济之功,诚宜永兼将相,以纲维内外。但逼夺先旨,惮违冲挹,俯志割心,以遂高素。自比水旱乖和,阴阳失序,是以屈王论道,庶燮兹玉烛。且师宰从容,无废清尚。故周旦复辟而居之,尚父期颐以终位。王义兼家国,理绝独高,可遗侍中敦谕(《魏书·彭城王协传》)。
参定祫禘仪注诏(景明二年六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礼贵循古,何必改作。且先圣久遵,绵代恒典,岂朕冲暗,所宜革之。且礼祭之议,国之至重,先代硕儒,论或不一。可付八座、五省、太常、国子,参定以闻(《魏书·礼志》二)。
遣赙王肃诏(景明二年七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肃奄至不救,痛惋兼怀,可遣中书侍郎贾思伯兼通直散骑常侍抚慰厥孤,给东园秘器、朝服一袭、钱三十万、帛一千匹、布五百匹、蜡三百斤,并问其卜迁远近,专遣侍御史一人监护丧事,务令优厚(《魏书·王肃传》)。
令王肃葬京陵诏(景明二年)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死生动静,卑高有域,胜达所居,存亡崇显。故杜预之殁,窆于首阳;司空李冲,覆舟是托。顾瞻斯所,诚亦二代之九原也。故扬州刺史肃诚义结于二世,英惠符于李杜,平生本意,愿终京陵,既有宿心,宜遂先志。其令葬于冲、预两坟之间,使之神游相得也(《魏书·王肃传》)。
诏报源怀(景明二年十一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不君不臣,江南常弊,有粟不食,其在斯矣。上天将欲亡之,诸蕃又愿取之,人事天道,孰云匪会?但以义害,人者不为。且十月五日衍军已达大航,其大伤小亡之势,久应有决。假令天罚宝卷,衍兵获进,则衍之主佐,又是乱亡遗孽,皇灵其能久祐之乎?今之所矜者,正以南黔企德,边书继至,殄悴之氓,理须救接。若尔者,扬州兵力,配积不少,但可速遣任城,委以处分,别加慰勉,令妙尽边算也(《魏书·源贺附传》)。
报裴衍请隐嵩高诏(景明二年)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知欲养疴中岳,练石嵩岭,栖素云根,饵芝清壑,腾迹之操,深用嘉焉。但治缺古风,有愧山客耳。既志往难裁,岂容有抑,便从来请(《魏书·裴叔业附传》)。
埋瘗骸骨诏(景明三年二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自比阳旱积时,农民废殖,寤言增愧,在予良多。申下州郡,有骸骨暴露者,悉可埋瘗(《魏书·宣武纪》)。
遣迎萧宝夤诏(景明三年闰四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萧宝夤深识机运,归诚有道,冒险履屯,投命绛阙,微子、陈韩亦曷以过也。可遣羽林监、领主事刘桃符诣彼迎接。其资生所须之物,及衣冠、车马、在京邸馆,付尚书悉令预备(《魏书·萧宝夤传》)。
报高显等请勒铭射宫诏(景明三年十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此乃弓弧小艺,何足以示后叶,而喉唇近侍,苟以为然,亦岂容有异,便可如请(《魏书·高聪传》。世宗幸邺还于河内怀界,帝亲射矢一里五十馀步。侍中高显等奏,请勒铭射宫。诏云云。遂刊铭于射所,聪为之词。)。
徙御旧都诏(景明三年十一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京洛兵芜,岁逾十纪。先皇定鼎旧都,惟新魏历,剪埽榛荒,创兹云构,鸿功茂绩,规模长远。今庙社乃建,宫极斯崇,便当以来月中旬,蠲吉徙御。仰寻遗意,感庆交衷。既礼盛周宣《斯干》之制,事高汉祖壮丽之仪,可依典故,备兹考吉,以称遐迩人臣之望(《魏书·宣武纪》)。
诏任城王澄(景明三年十一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将军文德内昭,武功外畅,奋扬大略,将荡江吴。长旌始舒,贼徒慑气,锐旅方驰,东关席卷。想江湖弭波,在旦夕耳。所送首虏,并已闻之(《魏书·任城王澄传》)。
躬劝农桑诏(景明三年十二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民本农桑,国重蚕籍,粢盛所凭,冕织攸寄。比京邑初基,耕桑暂缺,遗规往旨,宜必祗修。今寝殿显成,移御维始,春郊无远,拂羽有辰。便可表营千亩,开设宫坛,秉耒援筐,躬劝亿兆(《魏书·宣武纪》)。
旱灾察冤狱诏(景明四年四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酷吏为祸,绵古同患;孝妇淫刑,东海礁坏。今不雨十旬,意者其有冤狱乎?尚书鞫京师见囚,务尽听察之理(《魏书·宣武纪》)。
诏百司(景明四年十二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先朝制立轨式,庶事惟允。但岁积人移,物情乖惰。比或擅有增损,废坠不行;或守旧遗宜,时有舛妨;或职分错乱,互相推委。其下百司,列其疑阙,速以奏闻(《魏书·宣武纪》)。
报元英诏(景明四年)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学业坠废,为日已久,非一使能劝,比当别敕(《魏书·南安王祯附传》。元英奏求遣使就郡校练学生,诏报。)。
诏夺元鸾禄一周(景明中)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鸾亲唯宗懿,作牧大州,民物殷繁,绥宁所属,宜克己厉诚,崇清树惠,而乃骤相徵发,专为烦扰,编户嗷嗷,家怀嗟怨。北州土广,奸乱是由,准法寻愆,应加肃黜。以鸾戚属,情有未忍,可遣使者以义督责,夺禄一周,微示威罚也(《魏书·城阳王长寿附传》。长寿次子鸾,为青州刺史,转定州刺史,缮起佛寺,公私费扰,颇为民患。世宗闻而诏。)。
诏依礼治赵郡王母子罪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妾之于女君,犹妇人事舅姑,君臣之礼,义无乖二。妾子之于君母,礼加如子之恭,何得黜我风政!可付宗正,依礼治罪(《魏书·赵郡王干附传》。干妃穆氏表谧母赵等,悖礼愆常,不逊日甚,尊卑义阻,母子道绝。诏云云。)。
授源怀为冯翊公诏(景明中)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八
宿老元臣,云如所诉,访之史官,颇亦言此。可依比授冯翊郡开国公,邑九百户(《魏书·源贺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