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诏邢峦(正始四年正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安东频请罢军,迟回未往,阻异戎规,殊乖至望。士马既殷,无容停积,宜务神速,东西齐契,乘胜埽殄,以赴机会(《魏书·邢峦传》)。
令刘芳与主乐务诏(正始四年春)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王者功成治定,制礼作乐,以宣风化,以通明神,理万品,赞阴阳,光功德,治之大本,所宜详之。可令太常卿刘芳亦与主之(《魏书·乐志》。太乐令公孙崇表请高肇监就乐务,世宗知肇非才,诏云云。)。
图钟离未克又与元英诏(正始四年春)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大军野次,已成劳久,攻守之方,理可豫见。比频得启,制胜不过暮春,及省后表,复期孟夏之未。彼土蒸泞,无宜久淹。势虽必取,乃将军之深计,兵久力殆,亦朝廷之所忧。故遣主书曹道往观军势,使还,王具闻(《魏书·南安王桢附传》)。
原萧宝夤诏(正始四年四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宝夤因难投诚,宜加矜贷,可恕死免官,削爵还第(《魏书·萧宝夤传》。宝夤与中山王英攻钟离,淮水泛滥,宝夤与英狼狈引退,士卒死没者十四五。有司奏宝夤守东桥不固,军败由之,处以极法。宣武诏。)。
立学诏(正始四年六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高祖德格两仪,明并日月,播文教以怀远人,调礼学以旌俊造,徙县中区,光宅天邑,总霜露之所均,一姬卜于洛涘,戎缮兼兴,未遑儒教。朕纂承鸿绪,君临宝历,思模圣规,述遵先志。今天清地宁,方隅无事,可敕有司,准访前式,置国子,立太学,树小学于四门(《魏书·宣武纪》)。
进高阳王雍等官位诏(正始四年九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朕秉历承天,覆年将纪,徙正宫极,岁浃归馀。台懿茂亲,祗勤已久;列司英彦,庸绩未酬。非所谓有功见知,赏以时及。其以司空、高阳王雍为太尉,尚书令、广阳王嘉为司空,百官悉进位一级(《魏书·宣武纪》)。
定五校等官员数诏(正始四年九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五校昔统营,位次于列卿,奉车都尉,禁侍美官,显加通贵。世移时变,遂为冗职。既典名犹昔,宜有定员,并殿中二司马亦须有常数。今五校可各二十人,奉车都尉二十人,骑都尉六十人,殿中司马二百人,员外司马三百人(《魏书·官氏志》)。
令刘芳等详察公孙崇新历诏(正始四年冬)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测度晷象,考步宜审,可令太常卿芳率太学、四门博士等依所启者,悉集详察(《魏书·律历志》上。公孙崇表上景明历,世宗诏。)。
听元和袭爵河南王诏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和初以让鉴,而鉴还让其子,交让之道,于是乎著。其子早终,可听和袭(《魏书·河南王曜附传》)。
改元亮名字诏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仕明风神运吐,常自以比荀文若,可名彧,以取定体相伦之美(《魏书·太武子临淮王谭附传》彧,字文若。本名亮,字仕明。时侍中穆绍与彧同署,避绍父讳,启求改名。诏云云。)。
报郦道元请立鲁阳学诏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鲁阳本以蛮人,不立大学。今可听之,以成良守文翁之化(《北史·郦道元传》)。
修听讼观诏(永平元年六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慎狱重刑,著于往诰。朕御兹宝历,明鉴未远,断决烦疑,实有攸愧。可依洛阳旧图,修听讼观,农隙起功,及冬令就。当与王公卿士亲临录问(《魏书·宣武纪》)。
精检枷杖诏(永平元年七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察狱以情,审之五听,枷杖小大,各宜定准。然比廷尉、司州、河南、洛阳及诸狱官,鞠讯之理,未尽矜恕,掠拷之苦,每多切酷,非所以祗宪量衷、慎刑重命者也。推滥究枉,良轸于怀。可付尚书精检枷杖违制之由,断罪闻奏(《魏书·宣武纪》)。
僧犯付昭玄诏(永平元年秋)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缁素既殊,法律亦异。故道教彰于互显,禁劝各有所宜。自今已后,众僧犯杀人已上罪者,仍依俗断,馀犯悉付昭玄,以内律僧制治之(《魏书·释老志》。先是,立监福曹,又改为昭玄,备有官属,以断僧务。世宗诏。)。
北海王详复爵营厝诏(永平元年十月丁巳)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故太傅北海王体自先皇,特钟友爱,受遗训辅,冲昧攸托。不图暮节晦德,终缺哀荣,便可追复王封,克日营厝,少慰幽魂,以旌阴戚(《魏书·北海王详传》)。
诏尚书(永平元年十二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司马悦暴罹横酷,身首异所,国戚旧勋,特可悼念。主书董绍,衔命公行,囚漂殊域,事可矜悯。尚书可量贼将齐苟儿等四人之中分遣二人,敕扬州为移,以易悦首及绍,迎接还本。用慰亡存(《魏书·司马楚之附传》)。
答高肇奏水都等官诏(永平二年正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使者置二,可如所奏。其下属司,惟须充事耳,亦何劳多也。参军、录事,并更置一,谒者加二,令史依旧(《魏书·官氏志》。尚书令高肇奏都水台请依旧二使者,参军事、谒者并录事、令史亦随事更立,宣武诏。)。
造杂仗诏(永平二年二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比军役频兴,仗多毁败,在库戎器,现有无几。安不忘危,古人所戒,五兵之器,事须充积,经造既殷,非众莫举。今可量造四万人杂仗(《魏书·宣武纪》)。
放樊襄已南掠民诏(永平二年四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圣人济世,随物污隆,或正或权,理无恒在。先朝以云驾甫迁,嵩基始构,河洛民庶,徙旧未安,代来新宅,尚不能就。伊阙西南,群蛮填聚;沔阳贼城,连邑作戍;蠢尔愚巴,心未纯款。故暂抑造育之仁,权缓肃奸之法。今京师天固,与昔不同。扬、郢、荆、益,皆悉我有;保险诸蛮,罔不归附;商、洛民情,诚倍往日。唯樊襄已南,仁乖道政,被拘隔化,非民之咎。而无赖之徒,轻相劫掠,屠害良善,离人父兄。衍之为酷,实亦深矣。便可放彼掠民,示其大惠,舍此残贼,未令之愆。并敕缘边州镇,自今已后,不听境外寇盗,犯者罪同境内。若州镇主将,知容不纠,坐之如律(《魏书·宣武纪》)。
同轨诏(永平二年六月) 北魏 · 元恪
出处:全后魏文卷九
江海方同,车书宜一,诸州轨辙,南北不等。今可申敕四方,使远近无二(《魏书·宣武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