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自今政事差除条具取旨奏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
臣等备位政府,当三月五日之变,义当即死。所以隐忍偷活至今,正欲力图今日之事。始终委曲,陛下究知。方群凶肆虐,胁制上下,肘腋之变,近在呼吸。上赖宗庙社稷灵长之休,陛下仁明恭俭,圣德在人,臣庶内外,一心爱戴,不踰三旬,亟正大位。自古及今,反正未有如此之速者。诏令既出,内外欢怿。臣等退就鼎镬,死无所恨。其间朝廷命令,悉上禀太后、嗣君处分。今既亲览万机,自今取自圣裁。所有三日以后政事差除等,欲乞令有司条具,将上取旨(《建炎纪事》。又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二,《建炎复辟记》。)。
令:原无,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补。
辞江州路安抚使奏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六
自桂阳至江州四十馀程,措置不及。臣之孤迹,独被圣知,前后大臣,并无交党。今赴任则败事,辞免即有避事之嫌,进退狼狈,皆当诛责。臣谨体此意,抗章请罪,乞就近别差官。
宣抚司人吏诸事乞依安抚司条奏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二三(第四册第三一七八页)
自来安抚司、都总管司各置人吏及公使激赏钱物,缘总管司文移不多,不曾专差人吏,并激赏公使亦不曾别破钱物,并系安抚司兼。今来宣抚司行移别路文字,合别置司属。除公使激赏外,乞量差人吏三五人,主行一司文字。所有抽差召募及请受,并比安抚司见行条令。候将来事务稍多,合行添置人吏,续具奏请。
一、除属官外,有统制、统领、将官、准备将领、准备差遣、差使使唤等,并乞依江西路安抚司已得指挥施行。其人数随事多寡,量行差置。
论制盗贼事奏(绍兴元年二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二
东西盗贼则欲招抚,西北剧寇则命之以官,使流离北人各得其所。汰被俘老弱与不从军者,留其精锐,使散处诸军。如此当不复为患。至于江西土寇,皆因朝廷号令无定,横敛不一,名色既多,贫民不能生,以至为寇。臣自桂岭而来,入衡州界,有屋无人;入潭州界,有屋无壁;入袁州界,则人屋俱无。良民无辜,情实可悯。陛下自降宽诏,择其首领与补官,收隶军籍,而散遣其徒,使民还业,则江西之乱可指日平也。不然,则为盗者日众,势必南轶,湖南、二广皆不得安矣。
言兵患奏(绍兴元年二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二、《宋会要辑稿》兵一三之七(第七册第六九七一页)
方今兵患有三:曰金人,曰土贼,曰游寇。金人自冬涉春,不闻南渡。所谓游寇者,皆江北剧贼,自去秋以来,聚于东南。所谓土贼者,二年以来,为害日大,原其实情,而似有可矜。南人资产素薄,比年科率烦重。愿特降宽诏,稍蠲苛扰;案赃吏之尤重者,举行祖宗显戮之典,以慰疲民。
乞江南许纳早米奏(绍兴元年七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三一(第七册第六三八六页)
窃见自江以南稻米二种,有早禾,有晚禾。见行条令,税赋不纳早米。乞权行许纳。
乞给降金字牌旗榜招安盗贼奏(绍兴元年七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宋会要辑稿》兵一三之八(第七册第六九七一页)
盗贼啸聚,乞给降金字牌旗榜十副招安。
请军粮奏(绍兴元年八月四日)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六
自正月领事至今,所降军储,漕司未尝发到斗升颗粒。又六月中给降盐钞七万缗,其资次乃在同时降下一百万缗之后,未知算清当在何时。
江西转运置司事奏(绍兴元年八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九之三八(第六册第五六五二页)
前此转运权在吉州置司,江州置帅,措置屯兵,防托江路,正要漕司就近经画钱粮。
乞优待江西县选人奏(绍兴元年九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七
本州残破之后,阙官甚多,无人愿就。欲乞州县文武官到任一年及任满各转一官,选人任满通理四考,改合入官,后不为例。
言民间赋税之病奏(绍兴元年)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文献通考》卷五
民间之病,正税外科敷烦重。税米一斛,有输至五六斛;税钱一缗,有输及十八缗者。和籴与正税等,而未尝支钱,他皆类此。
论宰相领都督利害奏(绍兴二年九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八
宰相权任已重,若更典兵,文武二柄,尽在其手,岂人臣所堪?后世不幸奸人居此位,建立功业,托名济世,将何以处之?
言恢复五事奏(绍兴二年十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四、《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五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九、《中兴小纪》卷一三、《南宋书》卷一○
一者国内外军屯无虑二十万众,月费二十万缗,傥无变通,理必坐困。逆豫力行什一法,聚歛以资虏,若王师不出,则豫计得行。今当遣兵渡淮,取彼蓄积,辇以实边圉。淮南既实,民力自宽,则江上之兵可以进屯,而贼计沮矣。二者逆豫招诱山寨及知名贼二十项,彼虽得之,未必为用。我若失之,则人心必去。且谓官军不敢出,逆贼能骤来,以江南为危地,淮南为乐土。今我年谷大稔,兵力可用,若乘此时捣其巢穴,自河以南,必大振扰,则淮北反危,江南自安。且金人留锐师与豫者不多,我若一军声言取徐、郓,实取淮阳一带,一军声言趋京师,实取光、蔡一带;海道舟师声言入滨、沧,而实取青、密一带。逆豫闻之,必分兵拒守,然后大军出庐、寿,直捣亳、宋。所至州县,稽首迎降。彼若固守京城,容有内变;如曰出奔,亦必成擒矣。三者虏人使命既来,而我继以出兵,恐我失信,或致怒敌。然我师不出,虏终不来,苟安一隅,已大失策。况彼奸诈,但计强弱,虏如尚强,和必不集。与其使贼并力南寇,曷若先破豫兵,去其一助?兵法曰:「上兵伐谋,其次伐交」。此乃交谋俱伐之也。前日使行,未有要约,逆豫过恶,足可藉口。夫师讨有罪,进不渡河,使之遄归,以待和约,则我不为无辞也。四者淮北之民皆吾赤子,如大军一出,当明谕将帅,凡州县官金帛财物均以赏军。若不可运,则称诏以给贫民,人心大喜。昔艺祖伐蜀,诏王全斌等府库俱赏将士,国家惟取疆土,盖此意也。五者王师渡淮,所下州县,只以助顺土豪有功者领之。才可出众者,擢为守将,俾之随宜措置,㧖此险要,自为守备。又况有此事力,移之淮南,资粮丰饶,军势益张。兵书所谓以攻为守,变弱为强之术。如此不过三二年,中原可定。
奉诏起复乞指挥合行服饰奏(绍兴三年八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一七(第五册第四一四一页)、《中兴礼书》卷二九九
奉诏起复,已行起发。若到国门,或有被受拜赐诏命及入城朝见,并赴堂治事、聚堂见客、私第接见宾客,未审各合着是何衣服?乞下有司检照典故,明降指挥,庶有以遵守。
言丁忧在职给假奏(绍兴三年八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一八(第五册第四一四一页)
窃见绍兴今有丁忧在职日给假条格,大小祥各七日,朔望各一日,禫五日。欲乞依上条给假。内朔望仍乞趋赴,遥拜二圣及朝参讫退作假。遇给假,内除内降及军期急速机密文字外,常程文字权免书押。
泉州水溢事奏(绍兴三年九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五
近访闻泉州水溢,隳城郭、垫庐舍。已行下本州诘问,且令诣实申尚书省。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九之二四(第六册第五八五○页)。又见同书食货六八之一二二(第七册第六三一四页)。
四川差官有违旧制奏(绍兴三年十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九
自置宣抚处置司,凡四川帅臣监司以下堂除部阙及安抚茶马等司辟阙,尽以便宜差官,有违旧制,致使寒士久不得禄。
议开河事奏(绍兴三年十一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五、《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七之一九(第八册第七六○六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宋史》卷九七《河渠志》七
开河似非今急务,而馈饷艰难,为害甚大,故不得已。但时方盛寒,役者良苦。临流人侵塞河道,悉当迁避。至于畚挶所经,泥沙所积,当预空其处,则居人及富家以僦屋取资者皆非便,恐议者以为言。
言观州不宜弃奏(绍兴三年)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五、《宋史》卷四九四《蛮夷传》二
崇、观、宣和间所开新边,比来往往弃而不守。帅臣、监司屡言观州为控扼之地,不宜弃。
议当先取襄阳奏(绍兴四年四月) 宋 · 朱胜非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三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五
襄阳上流,襟带吴蜀,我若得之,则进可以蹙贼,退可以保境。今陷于寇,所当先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