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中书请支章惇见任料钱添支并给驿券御批熙宁四年三月丁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惇已请添支,又请驿券,恐碍条贯,检嘉祐以来至近岁例呈。
河东义勇强壮本户今年二税支移折变诏熙宁四年三月二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宋会要辑稿》兵二之七(第七册第六七七五页)
河东运粮草义勇强壮,免今来本户夏秋两税支移、折变,仍免一料和籴支移。
逃亡者放罪,令复业,听候今将来合勾抽差使,即补填月日。
庆州兵乱谕环庆经略司熙宁四年三月己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宋大诏令集》卷二一七
两营军士,必非尽同谋,父子兄弟难尽监守,宜止推究首谋者家属处置,其馀父子兄弟毋得监守,其务安存慰谕之。
应被胁从如能归首,皆免其罪,如能执杀元结连之人,当议厚赏。
其已擒获,即具得贼之人驰驿以闻,当于例外行赏。
三司奏举诸仓监门使臣熙宁四年三月四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二之一二(第七册第五九五四页)
三司奏举诸仓监门使臣,止令三班院选未满六十岁、无赃罪使臣充,其酬奖如奏举例施行。
诸路置学官给学田诏熙宁四年三月庚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诸路置学官,州给田十顷为学粮,元有学田不及者益之,多者听如故。
仍置小学教授,凡在学有职事,以学粮优定请给。
诸州选置教授熙宁四年三月庚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路举人最多处惟河南府青州已置学官,馀州皆选置教授,以蔡州观察推官陆佃等为之。
枢密院契勘种谔等速与行赏诏熙宁四年三月庚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枢密院鄜延种谔燕达泾原周永清王宁刘庆种诂环庆种诊、任怀政秦凤向宝刘舜卿、麟府王文郁、许咸吉、曹偃、张居等十四头项兵马,各曾出界遇贼,并有斩获,其得功将校,契勘速与行赏。
放散河东见役强壮义勇人夫御批熙宁四年三月辛卯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已降指挥,依韩绛所奏,罢河外所修荒堆三泉寨,并追回吴堡屯兵。
仍令河东转运司指挥诸处见役强壮、义勇人夫,悉令放散。
自今合用人夫,须奏听朝旨方得差发。
陕西军期急速须调夫役许差讫以闻诏熙宁四年三月辛卯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陕西河东经略司转运司,若军期急速须调夫役,奏禀不及,方得据实数差讫以闻。
招纳安存蕃部人诏熙宁四年三月壬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陕西河东路经略司,招纳蕃部须简阅团结强壮人,令著生业,平居不蠹边储,缓急可以禦敌。
自今来者,有保任无奸诈,即依例与银绢安存,亦勿复遣人深入招诱。
王安石体量保甲扰人事虚实御批熙宁四年三月甲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枢密院言保甲扰人事,令王安石体量虚实。
风变令河北河东役夫速放散御批熙宁四年三月丙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宋史》卷九五《河渠志》五
京东濮州河北缘边,二月辛巳,风变异常,百姓惊恐不安,惟当省事安静,以应天灾。
河北京东役夫可速放散。
漳河役挽实妨农事,可速指挥,若来岁渐开修亦不为晚。
其灾变州郡监司皆不以闻,可令分析。
罢遣麟州诸防托军马御批熙宁四年三月丙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麟州已弃所修第一寨,诸防托军马可并罢遣,兵众暴露日久,各赐特支钱有差。
陈留县见行保甲骚扰事御批熙宁四年三月戊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陈留县见行保甲,每十人一小保,中三人或五人须要弓箭,县吏督责,无者有刑。
百姓买弓一张至千五百,箭十只六七百。
当此青黄不接之际,穷下客丁,如何出办?
又每一小保,用民力筑射垛,又令自办钱粮,起铺屋两三区,每保置鼓,遇贼声击。
乡村之人居处远近不一,假如甲家遭贼,鼓在乙家,则无缘声击。
如此,须人置一鼓,又费钱不少。
以上事皆被差保头所说,非虚妄,及元非朝廷本意令如此骚扰。
可速指挥令止如元议,团保觉察贼盗,馀无得妄施行。
乡民既忧无钱买弓箭,加之传惑恐徙戍边,是以有父子聚首号泣者非虚也。
庆州作过兵士归首不问罪诏熙宁四年三月十四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宋会要辑稿》兵一二之一(第七册第六九五二页)
庆州作过兵士除招安捉杀外,残党尚未歼剪,除见作首领及手杀邠州三使臣命官之人不赦外,馀并许归首,更不问罪。
如能自相并杀赴官,每杀到首领一名,与近上班行安排,更支赏钞五百贯文,三名以上支赏外,更等第优与安排。
诸色人如能用命或设方略捉杀到贼人,并比类上项指挥酬奖,以上合转资,仍依编敕施行。
郭达赈济永兴军饥荒者诏熙宁四年三月十六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永兴军郭达,如本路州军有饥荒处,并以官廪赈济,及体量放田税,其逃移人户,亦仰设法招诱还业以闻。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一六九(第七册第六四五五页)。又见同书食货五九之一(第六册第五八三九页)、食货六八之一一二(第七册第六三○九页)。
招捕军贼诏熙宁四年三月辛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泾原环庆路将官招捕,毋得贪功务杀,招降一人,依斩获一级酬奖,及令泾原路速相度将官之可减者追还。
庆州叛兵亲属缘坐者罪有差诏熙宁四年三月辛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庆州叛兵亲属缘坐者,令环庆路经略司检勘服纪、年甲。
应元谋反手杀都监县尉,捕杀获者,其亲属当绞者论如法;
没官为奴婢者,其老、疾、幼及妇女配京东、西,许人请为奴婢,馀配江南、两浙福建为奴;
流者决配荆湖路牢城。
元谋而尝与官军斗敌,捕杀获者,父子并刺配京东、西牢城;
老、疾者配本路为奴。
诸为奴婢者,男刺左手,女右手;
馀亲属皆释之。
权罢诸州根检公使钱支费数御批熙宁四年三月辛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陕西转运司,诸州根检公使钱支费数,闻追呼人不少,宜令权罢,及应干簿历文字,且停一年。
权罢春燕诏熙宁四年三月壬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庆州兵叛斩戮甚多,人命至重,恻然可伤,权罢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