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瘗诸路亡殁战士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之一二○(第七册第六三一三页)
访闻陕西至京及诸路有亡殁战士遗骸不曾收瘗,加以连岁兵革,暴露转战,使士卒流离道路,朕甚悯之。仰三省行下诸路措置掩瘗,疾速施行。
沿河州县明远斥堠上下应援杀敌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
沿河控㧖州县团练民兵,明远斥堠。若金人欲乘船渡河,先使善没水手钻穴其舟,并力掩杀,上下应援,毋为自守之计。有能没两舟者,白身与进义副尉。沿海州军依此。
暂驻跸淮甸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
谍报金人欲犯江浙,可暂驻跸淮甸。捍御稍定,即还京阙,不为久计。应合行事件,令三省、枢密院措置施行。
申严斥堠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
申严斥堠,通报平安。除在京已有御史台外,应天府、泗州各留监察御史一员,督责传报,仍令察视军政等事。
令三省枢密院措置巡幸合行事务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二
暂驻跸淮甸,庶使四方有警,皆易应换。除河北、河东已相继发兵,及京师已应副纲运并委措置防拓外,可分留精兵、科拨钱物,于应天、拱、泗州等处防守。应合行事务,令三省、枢密院同共措置。今来巡幸,应科拨舟船,分定带行及存留官吏数目,措置赏罚,遣发先后次序,般载图籍文案,户部钱物及准备随行支遣之物,申严斥堠,通报平安,止绝官吏离任迎谒,关防伪冒,觉察奸细,掩袭盗贼,拘截逃亡,批支口券食钱,预行下沿路实支数目,供办置买饮食实数,关防一切搔扰,申严沿边及近地防守,措置并创置控扼,督责征诛等,并令三省、枢密院别措置行下。
按:《宋会要辑稿》方域二之四。第八册第七三三三页「幸」下原衍一「幸」字,据文意删。
京畿府县官初到任进秩一等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
自今京畿府县官初到任并进秩一等。任满无遗阙,亦如之。
令张邦昌自裁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四
张邦昌初闻以权宜摄国事,嘉其用心,宠以高位。虽知建号肆赦,度越常格,优支赏钱数百万缗,尤以逼于金人之势,其示外者或不得已。比因鞫治他狱,始知在内中衣赭衣,履黄裀,宿福宁殿,使宫人侍寝,心迹如此,甚负国家,遂将盗有神器。虽欲容贷,惧祖宗在天之灵,尚加恻隐,不忍显肆市朝。今遣殿中侍御史马伸问状,止令自裁,全其家属,令潭州日给口券,常切拘管。
不许妄议巡幸摇动朝廷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
朝廷以连年兵革,国势未强,所以长虑却顾,巡幸淮甸。访闻小人乐于侥幸,撰造言语,妄倡事端,意在扇惑军民,成其私计,不可不治。应敢妄议欲摇动朝廷者,许人告,有官人转五官,白身人补保义郎;同谋或为首始谋之人能自首者免罪,依此推恩;其同谋及知情曾见闻不告之人,并行处斩。
诫约百官不得擅离任所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二、《宋会要辑稿》方域二之五(第八册第七三三三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
见今行在及东京百司官如擅离任所,并追官勒停根捉,就本处付狱根勘,令刑部疾速施行。
增立进纳补官条例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二、《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五之四三(第四册第三六二○页)
靖康元年六月一日指挥,进纳补官立为三等:七千贯承节郎,五千五百贯承信郎,六千贯迪功郎。今增立诸州文学而下至进武副尉为六等,庶几中产之家易于献纳:进义副尉七百贯,进武副尉一千贯,进义校尉一千五百贯,进武校尉二千贯,诸州司士、文学二千五百贯,诸州助教二千贯。
成都等备巡幸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二、《宋会要辑稿》方域二之五(第八册第七三三三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
川陕成都、京兆府,京西襄、邓州,荆湖潭州、荆南府,江淮江宁府、扬州,仰逐路漕臣积聚钱粮,帅守修治城垒、宫室、官舍,以备时巡,省观风俗。务从俭约,勿致搔扰。
禁擅募民兵溃卒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
诸路官司及寄居待次官或非王命备补之人,以勤王为名,擅募民兵溃卒者,并令散遣。有擅募者,帅、宪司案劾以闻。
晓谕盗贼立功赎罪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三、《宋会要辑稿》兵一三之二(第七册第六九六八页)
诸处盗贼起因各各不同,其间有本心忠义,偶因事罥挂不能自明,或缘过失负罪不敢出首,或逃亡溃散归队不得,或遭驱虏势不获已之人,若遣发重兵尽行捕杀,则情有可悯,若一例招安,则其间作过不改之人又不可恕。可晓谕,应干贼盗如能与见领徒众同体国家分别之意,并灭别火或本火盗贼了当,赴官出首,自表本心,当依下项:正补官资除授差遣,更令立功以雪前耻。一并灭别火盗贼或本火作过不改贼众一万人以上(并计州县通知确实人数,后项准此。),立功人第一名武功大夫、忠州刺史,正将差遣;第二名武翼大夫、閤门宣赞舍人,副将差遣;第三名武显郎、閤门祗候,准备将领差遣;第四名武经郎,第五名武翼郎,并诸州兵马都监;第六名已下及小头领,并令首领保明,以次赏之。并灭千人至五百人,立到赏格有差。如能劝谕本火作过人改过自新,经官出首,送纳器仗,军人听归旧营或与一般军分,百姓令归业;或愿充军,比附职次安排;亦许人数依格推赏。如更能劝谕别火依此改过自新者,仍别取旨推恩。如不能并灭全火,但能杀到众所共识近上贼首,送官审验得实,亦随所杀贼首大小高下取旨,等第推赏。立功人元系有官者,依前项第格推恩外,仍取旨加转。仍令帅臣监司募人赍赴贼寨告谕。
诸路帅司转运司同计会一路合添兵数等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三
诸路帅司及转运司同共计会一路合添兵数,及每岁所收可以供赡若干,可以令诸州各具申尚书省、枢密院,及诸路帅司、转运司不得隐漏卤莽。所有旧管军兵止据见管人数外,将合桩阙额钱亦计入今来可充招赡新军之数(《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四之七四。第七册第六一三六页)。
招置新兵不得仰度牒紫衣及许杂兵改刺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
帅府、辅郡、要郡等招置新兵,初不计合用钱粮,止仰度牒紫衣之属,及许杂兵改刺,紊乱纪律,为害甚大,其罢之。水军准此。
获到强盗罪至死情理巨蠹者不申提刑司详覆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三、《宋会要辑稿》兵一三之二(第七册第六九六八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
今后获到彊盗罪至死,依京东已降指挥;如系人众或所犯巨蠹、大情明白者,更不申提刑司详覆,令本州差不干碍官再行审问,一面依法处断讫,具犯由申提刑司审察。候贼盗衰息日依旧。
诸路监司州郡不得用便宜行事指挥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三、《宋会要辑稿》兵一四之七(第八册第六九九六页)
诸路监司或州郡如敢循习故态,尚用便宜行事指挥,行在及在京委台官、诸路委帅臣宪漕按察,具名闻奏,原情行遣。
入内内侍省内侍省使臣不得与统制官等私相往来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三、《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二三(第四册第三○八三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
入内内侍省、内侍省,今后两省使臣不许与统制官、将官等私接见往来同出入,如违,追官勒停,编管远恶州郡。
广西沿边无得受安南逃户诏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
广西沿边无得受安南逃户,仍令监司讥察。
许景衡迁朝请大夫制 南宋 · 宋高宗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四三
敕:朕昭受正符,丕承大宝。霈湛恩于寰海,诞增秩于臣工。眷维荷橐之贤,方总霜台之峻。肃加褒律,式示至怀。朝散大夫许景衡学造渊源,才超伦类。久蔼台端之誉,旋升禁掖之华。识类精深,人莫涯其量;议论坚正,士想见其风。比畴佥言,俾司中宪。火后见琮璜之质,不变色于炎凉;岁寒知松柏之姿,独后凋于霜雪。是以优推涣渥,宠陟崇阶。益罄忠嘉,仰答宏奖。可特授依前官迁朝请大夫。民。
按:国《瑞安县志》文徵卷六,民国三十五年铅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