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袁子正 其十四 西晋 · 袁准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案《礼·丧服》云:「为曾祖父母齐衰三月」,自天子至于士,一也。
祖周则曾祖大功,高祖小功,而云三月者,此通远祖之言也。
今有彭祖之寿,无名之存焉。
《尔雅》有来孙、云孙、仍孙、昆孙,有相及者故也。
十代之在堂,则不可以无服也。
郯子曰:「我高祖少皞之立也」,非五代也。
蒯聩康叔自称曾孙,非四代之祖孙。
然则高远也无名之,希及之矣,故不复分别,而重言之也。
三月以著远祖之服,故齐衰以见高祖以上之服。
远祖尊,故以重服服之;
恩杀,故减其月数。
故举三月,则知其远祖;
称曾高,其服同也。
儒者或以为高祖无服五属之文,而云无服乎?
族祖祖父缌麻而曾祖三月(《通典》九十)
其十五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或人云:嫂,亲者也。
长嫂少弟,有生长之恩,而云无服者,近非古也,殆秦燔诗书之所失也(《通典》九十二)
其十六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保母者,当为「保姆」,《春秋》宋伯姬待姆是也,非母之名也。
母者,因父得称。
且保傅,妇人辅相,婢之贵者耳。
而为之服,不亦重乎!
先儒欲使公之庶子为母无服,而服乳母乎?
此时俗之名,记者集以为礼,非圣人之制(《通典》九十二)
其十七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从母小功五月,舅缌麻三月,礼非也。
从母缌,时俗所谓姨母也。
舅之与姨,俱母之姊妹兄弟,焉得异服。
从母者,从其母而为庶母者也。
亲益重,故小功也。
凡称父母者,皆同乎父母之例者也。
舅非父列,姨非母列,故舅不称父,姨不称母也。
可称姨,不应称母。
谓姨母为从母者,此时俗之乱名,书之所由误也。
《春秋传》: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曰:「吾姨也」,止而享之。
《尔雅》曰「妻之姊妹同出为姨」,此本名者也
《左传》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卒。
继室以其侄,穆姜之姨子也。
以蔡侯、《尔雅》言之,穆姜焉得言姨?
此缘妻姊妹之姨,因相谓为姨也。
姊妹相谓为姨,故其子谓之姨子,其母谓之姨母。
从其母而来,故谓之从母
从母、姨母,为亲一也,因复谓之从母,此因假转乱而遂为名者也。
又《左传》宋景曹卒,季康子使冉有吊且会葬,曰「以肥之得备弥甥」。
先儒曰「弥,远也,姊妹之孙为弥甥」。
此临时说事,而遂可为名乎?
亦犹从母转相假也。
或曰:「案准以经云从母是其母姊妹,从其母来,为己庶母,其亲益重,故服小功,非通谓母之姊妹也」。
宣舒曰「二女相与,行有同车之道,坐有同席之礼,其情亲而比,其恩曲而至。
由此观之,姊妹通斯同矣,兄妹别斯异矣。
同者亲之本,异者疏之源也」。
「然则二女之服,何其不重邪?
兄妹之服,何其不轻邪」?
曰:「同父而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故二女不敢相与重」。
「然则舅何故三月邪?
从母何故小功邪」?
曰:「故母取其爱,是以外王父之尊,礼无厌降之道。
为人子者,顺母之情,亲乎母之类,斯尽孝之道也,是以从母重而舅轻也」。
曰:「姑与父异德异名,叔父与父同德同名,何无轻重之降邪」?
曰:「姑与叔父,斯王父爱之所同也。
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此叔父与姑所以服同而无降也(《通典》九十二引两条)」。
其十八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为父后犹服嫁母,据外祖异族,犹废祭行服,知父后应服嫁母(《通典》九十四)
其十九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丧无再服,然哀甚,不可无服。
若终月数,是再服也。
道远则过之可也,道近旬月可也。
或问何亲服缌,大功以上可也(《通典》一百二)
其二十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先儒以为再祭,小祥、大祥也。
而丧者已祥则除,大祥不应复示覃。
且虞在既葬,不在日月,示覃在丧终,不在早晚,故宜示覃不宜祥(《通典》一百三)
其二十一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公羊高道听涂说之书,欲以乡曲之辨论圣人之经,非其任也(《书钞》九十五,《御览》六百八)
其二十二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兵有三勇。
主爱其民者勇,有威刑者勇,赏信于民者勇。
故仁爱加于下,则有必死之民(《御览》四百三十七)
其二十三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良医疗病,攻于腠理(《初学记》二十)
其二十四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太祖吕布袁涣在军中,陈群父子见上拜,唯袁涣独高揖不为礼,上严敬之(《御览》五百四十三。案:此当在《自序》中,而《御览》引作《正论》,则《正论》有《自序篇》可知。)
其二十五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涣有四子:侃、宇、奥、准。
侃字公然,论议清当,柔而不犯,善与人交。
在废兴之间,人之所趣务者,常谦退不为也。
时人以是称之。
历位黄门选部郎,稍迁至尚书,早卒。
宇字宣厚,精辨有机理,好道家之言,少被病,未官而卒。
奥字公荣,行足以厉俗,言约而理富,终于光禄勋
准字孝尼,忠信公正,不耻下问,唯恐人之不胜已。
以世事多险,故常治退而不敢求进。
著书十余万言,论治世之务,为《易》《周官》《诗》传,及论《五经》滞义、圣人之微言,以传于世(《三国志·袁涣传》注引《袁氏世纪》。云此准之《自序》也。)
袁子正 其一 礼政 西晋 · 袁准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五
治国之大体有四:一曰仁义,二曰礼制,三曰法令,四曰刑罚;
四本者具,则帝之功立矣。
所谓仁者,爱人者也。
爱人,父母之行也。
为民父母,故能兴天下之利也。
所谓义者,能辨物理者也。
物得理,故能除天下之害也。
兴利除害者,则贤人之业也。
礼者,何也?
缘人情而为之节文者也。
严父爱亲之情也。
尊亲敬长之义也。
夫仁义礼制者,治之本也。
法令刑罚者,治之末也。
无本者不立,无末者不成,何则?
夫礼教之治,先之以仁义,示之以敬让,使民迁善日用而不知也。
儒者见其如此,因谓治国不须刑法,不知刑法承其下,而后仁义兴于上也。
法令者,赏善禁淫,居治之要会,商、韩见其如此,因曰治国不待仁义,不知仁义为之体,故法令行于下也。
是故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耻;
导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苟免,是治之贵贱者也。
先仁而后法,先教而后刑,是治之先后者也。
夫远物难明,而近理易知。
故礼让缓而刑罚急,是治之缓急也。
夫仁者使人有德,不能使人知禁;
礼者使人知禁,不能使人必仁。
故本之者仁,明之者礼也,必行之者刑罚也。
先王为礼以达人之性理,刑以承礼之所不足。
故以仁义为不足以治者,不知人性者也,是故失教。
失教者无本也。
以刑法为不可用者,是不知情伪者也,是故失威。
失威者不禁也。
故有刑法而无仁义,久则民怨,民怨则怒也。
有仁义而无刑法,则民慢,民慢则奸起也。
故曰本之以仁,成之以法,使两通而无偏重,则治之至也。
夫仁义虽弱而持久,刑杀虽强而速亡,自然之治也。
其二 经国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五
先王之制,立爵五等,所以立蕃屏、利后嗣者也。
是故国治而万世安。
春秋》:郑庄公封母弟于京。
祭仲曰:「都城过制,国之害也」。
其后卒相攻伐,国内大乱。
故过度则有强臣之祸,鄙小则有微弱之忧。
秦以列国之势而并天下,自以由诸侯而起之也。
于是去五等之爵而置郡县,虽有亲子母弟,皆为匹夫。
及其政衰,一夫大呼而天下去。
及至汉家见亡秦之以孤特亡也,于是大封子弟,或连城数十,廓地千里,自关已东,皆为王国,力多而权重。
故亦有七国之难。
魏兴,以新承大乱之后,民人损减,不可则以古治。
于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无其实。
王国使有老兵百余人,以卫其国,虽有王侯之号,而力侪于匹夫,县隔千里之外,无朝聘之仪;
邻国无会同之制;
诸侯游猎,不得过三十里;
又为设防辅监国之官,以司察之。
王侯皆思为布衣布不能得。
既违宗国蕃屏之义,又亏亲戚骨肉之恩。
武王既克殷,下车而封子弟同姓之国五十余,然亦卜世三十,卜年七百,至乎王赧之后,海内无主三十余年。
故诸侯之治,则辅车相持,翼戴天子,以礼乐征伐。
虽有乱君暴主,若吴楚之君者,不过恣睢其国,恶能为天下害乎?
周以千乘之赋封诸侯,今也曾无一成之田,何周室之奢泰而今日之俭少也?
岂古今之道不同而今日之势然哉?
未之思耳。
夫物莫不有弊,圣人者岂能无衰?
能审终始之道,取其长者而已。
今虽不能尽建五等,犹宜封诸亲戚,使少有土地,制朝聘会同之义,以合亲戚之恩;
讲礼以明其职业,黜陟以讨其不然。
如是,则国有常守,兵有常强,保世延祚,长久而有家矣。
其三 设官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五
古者三公论王职,六卿典事业,事大者官大,事小者官小
三公之官,或无事,或职小;
又有贵重之官,无治事之实:此官虚设者也。
秦汉置丞相九卿之官,以治万机。
其后天子不能与公卿造事,外之而置尚书,又外之而置中书,转相重累,稍执机事,制百官之本,公卿之职遂轻,则失体矣,又有兵士而封侯者。
古之尊贵者,以职大故贵。
今列侯无事,未有无职而空贵者。
世衰礼废,五等散亡,故有赐爵封侯之赏
既公且侯,失其制。
今有卿相之才,居三公之位,修其治政,以安宁国家,未必封侯也。
而今军政之法,斩一牙门将者封侯,夫斩一将之功,孰与安宁天下者乎?
安宁天下者不爵,斩一将之功者封侯,失封赏之意矣。
夫离古意制,外内不壹,小大错贸,转相重累,是以人执异端,窥欲无极,此治道之所患也。
先王置官,各有分职,使各以其属达之于王,自己职事则是非精练,百官奏,则下情不塞,先王之道也。
其四 政略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五
夫有不急之官,则有不急之禄,国之蛑贼也。
明主设官,使人当于事;
人当于事,则吏少而民多;
民多则归农者众,吏少则所奉者寡。
使吏禄厚则养足,「则」无求于民,奸轨息矣。
禄足以代耕,则壹心于职;
壹心于职则政理;
政理则民不扰;
民不扰则不乱其农矣。
养生有制,送终有度,嫁娶宴亭,皆有分节,衣服食味,皆有品帙。
明设其礼,而严其禁。
如是,则国无违法之民,财无无用之费矣,此富民之大略也。
非先王之法行不得行,非先王之法言不得道。
名不可以虚求,贵不可以伪得,有天下坦然知所去就矣。
本行而不本名,责义而不责功,行莫大于孝敬,义莫大于忠信,则天下之人,知所以措身矣,此教之大略也。
夫礼设则民贵行,分明则事不错。
民贵行则所治寡,事不错则下静壹,此富民致治之道也。
礼重而刑轻则士劝,爱施而罚必则民服;
士劝则忠信之人至,民服则犯法者寡。
德全则教诚,教诚则感神;
行深则著厚,著厚则流远;
尚义则同利者相覆,尚法则贵公者相刻。
相刻则无亲,相覆则无疏;
措礼则政平,政平则民诚;
设术则政险,政险则民伪,此礼义法术之情也。
其五 论兵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五
夫为政失道,可思而更也。
兵者存亡之机,一死不可复生也。
故曰天下难事在于兵。
今有人于此,力举重鼎,气盖三军,一怒而三军之士皆震,世俗见若人者,谓之能用兵矣;
然以吾观之,此亡国之兵也。
夫有气者,志先其谋。
无策而径往,怒心一奋,天下若无人焉,不量其力,而轻天下之物;
偏遇可以幸胜,有数者御之,则必死矣。
凡用兵正体不备,不可以全胜。
故善用兵者,我谓之死,则民尽死;
我谓之生,则民尽生。
我使之勇,则民尽勇;
我使之怯,则民尽怯;
能死而不能生,能勇而不能怯,此兵之半,非全胜者也。
夫用战有四:有大体者,难与持久;
有威刑者,难与争险。
善柔者待之以重,善任势者御之以坚。
用兵能使民坚重者,则可与之赴汤火,可与之避患难,进不可诡,退不可追,所在而民安,尽地而守固,疑间不能入,权谲不能设也。
坚重者,备物者也。
备物者无偏形;
无偏形,故其变无不之也。
故礼与法,首尾也。
文与武,本末也。
故礼正而后法明,文用而后武法。
故用兵不知先为政,则亡国之兵也。
用人有四,一曰以功业期之,二曰与天下同利,三曰乐人之胜己,四曰因才而处任。
以功业期之,则人尽其能,与天下同利,则民乐其业,乐人胜己,则下无隐情,因才择任,同众物备举,人各有能有不能也。
是以智者不以一能求众善,不以一过掩众美,不遗小类,不弃小力,故能有为也。
夫治天下者,其所以行之在一。
一者,何也。
曰公而已矣。
故公者所以攻天下之邪,屏谗慝之萌。
兵者倾危之物,死生之机,一物不至,则众乱兴矣。
故以仁聚天下之心,以公塞天下之隙。
心公而隙塞,则民专而可用矣。
公心明故贤才至。
一公则万事通,一私则万事闭,兵者死生之机也,是故贵公。
其六 王子主失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五
有王子者,著《主失》之书,子张甚善之,为袁子称之曰:夫人之所以贵于大人者,非为其官爵也,以其言忠信,行笃敬,人主授之不虚,人臣受之不妄也。
若居其位,不论其能;
赏其身,不议其功;
则私门之路通,而公正之道塞矣。
凡世之所患,非患人主之有过失也,患有过欲改而不能得也。
是何也?
夫奸臣之事君,固欲苟悦其心。
夫物未尝无似象。
似象之言,浸润之谀,非明者不能察也。
奸臣因以似象之言,而为之容说,人主不能别也。
是而悦之,惑乱其心,举动日缪,而常自以为得道,此有国之常患也。
夫佞之言,柔顺而有文;
忠正之言,简直而多逆。
使忠臣之言是也,人主固弗快之矣。
今奸臣之言,已掩于人主,不自以为非;
忠臣以逆迕之言说之,人主方以为诬妄,何其言之见听哉?
是以大者刳腹,小者见奴。
忠臣涉危死而言不见听,奸臣飨荣利而言见悦,则天下奚蹈夫危死而不用、去夫荣利而见听哉?
故有被发而为狂,有窜伏于窟穴,此古今之常也。
凡奸臣者,好为难成之事,以徼幸成功之利,而能先得人主之心。
上之人不能审察,而悦其巧言则见其赏而不见其罚矣。
为人臣,有礼未必尊,无礼未必卑,则奸臣知所以事主矣。
虽有今日之失,必知明日所以复之涂也。
故人主赏罚一不当,则邪人为巧滋生;
其为奸滋甚,知者虽见其非不敢言,为将不用也。
夫先王之道远而难明;
当世之法近而易知。
凡人莫不违其疏而从其亲,见其小而暗其大。
今贤者固远主矣,而执远而难明之物;
奸人固近主矣,而执近而易知之理。
则忠正之言奚时而得达哉?
故主蔽于上,奸成于下,国亡而家破。
伍子胥为吴破楚,令阖闾霸,及夫差立鸱夷而浮之江;
乐毅燕王破强齐,报大耻,及惠王立而驱逐之。
夫二子之于国家,可谓有功矣,夫差惠王足以知之矣,然犹不免于危死者,人主不能常明,而忠邪之道异故也。
又况于草茅孤远之臣,而无二子之功,涉奸臣之门,经倾险之涂,欲其身达,不亦难哉?
今人虽有子产之贤,而无子皮之举;
解狐之德,而无祁奚之直;
亦何由得达而进用哉?
故有祁奚之直,而无宣子之听;
子皮之贤,而无当国之权;
则虽荆山之璞,犹且见瓦耳。
故有管仲之贤,有鲍叔之友,必遇桓公而后达;
陈平之智,有无知之友,必遇高祖而后听。
桓公高祖不可遇,虽有三子之才,夫得用哉?
其七 厚德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五
恃门户之闭以禁盗者,不如明其刑也。
明其刑,不如厚其德也。
故有教禁,有刑禁,有物禁,圣人者,兼而用之。
故民知耻而无过行也。
不能止民恶心,而欲以刀锯禁其外,虽日刑人于市,不能制也。
明者知制之在于本,故退而修德:为男女之礼,妃匹之合,则不淫矣;
为廉耻之教,知足之分,则不盗矣;
以贤制爵,有民德厚矣。
故圣人贵恒,恒者德之固也。
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未有不恒而可以成德,无德而可以持久者也。
其八 用贤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五
治国有四:一曰尚德,二曰考能,三曰赏功,四曰罚罪。
四者明则国治矣。
夫论士不以其德,而以其旧;
考能不以其才,而以其久;
而求下之贵上,不可得也。
赏可以势求,罚可以力避,而求下之无奸,不可得也。
为官长非苟相君也,治天下也。
用贤非以役之,尚德也。
行之以公,故天下归之。
故明王之使人有五:一曰以大体期之,二曰要其成功,三曰忠信不疑,四曰至公无私,五曰与天下同忧。
以大体期之,则臣自重;
要其成功,则臣勤惧;
忠信不疑,则臣尽节;
至公无私,则臣尽情;
与天下同忧,则臣尽死。
夫唯信而后可以使人。
昔者齐威王使章子将而伐魏,人言其反者三,威王不应也。
自是之后,为齐将者,无有自疑之心,是以兵强于终始也。
唯君子为能信,一不信则终身之行废矣。
故君子重之。
汉高祖山东之匹夫也,无有咫尺之土,十室之聚,能任天下之智力,举大体而不苛,故王天下,莫之能御也。
项籍,楚之世将,有重于民,横行天下,然而卒死东城者,何也。
有一范增不能用,意忌多疑,不信大臣故也。
宽则得众,用贤则多功,信则人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