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言李元德等政绩 南朝宋 · 孔默之
出处:全宋文卷四十三
宣威将军陈南顿二郡太守李元德,清勤均平,奸盗止息。彭城内史魏恭子,廉恪修慎,在公忘私,安约守俭,久而弥固。前宋县令成浦,治政宽济,遗咏在民,前鲖阳令李熙国,在事有方,民思其政。故山桑令何道,自少清廉,白首弥厉,应加褒赉,以劝于后(《宋书·江秉之传》,元嘉初,遣大使巡行四方,兼散骑常侍孔默之、王歆之等上言。又见《南史》七十《阮长之传》,不云孔默之,但作「王歆之等」。歆之字叔道,河东猗氏人,晋南蛮校尉愆期曾孙,官至左户尚书,光禄大夫。)。
刑法议 南朝宋 · 孔默之
出处:全宋文卷四十三
君子小人,既杂为符伍,不得不以相检为义。士庶虽殊,而理有闻察,譬百司居上,所以下不必躬亲而后同坐。是故犯违之日,理自相关。今罪其养子典计者,盖义存戮仆。如此,则无奴之室,岂得晏安。但既云复士,宜令输赎。常盗四十匹,主守五匹,降死补兵。虽大存宽惠,以纾民命,然官及二千石及失节士大夫,时有犯者,罪乃可戮,恐不可以补兵也,谓此制可施小人,士人自还用旧律(《宋书·王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