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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权住催理成都府路人户白契税钱奏乾道二年十一月 北宋 · 樊汝霖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二六(第七册第五九九九页)
本司照得所理人户白契税钱,系自绍兴三十一年立限拘收,至今首尾已经五周年,其间官司或催或放,或理或还,以致文簿交错,民间疑惑。
其初本路一路共合理民间钱三百四十万馀贯,今来所馀三十七万馀贯,并系畸零残欠,乞权住催理。
昌黎平淮西碑 北宋 · 樊汝霖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昌黎先生集》卷三○、《宋代蜀文辑存》卷四○
宰相裴度淮西宣慰处置等使,公为行军司马,蔡平,随还朝,诏撰《平淮西碑》。
公以吴元济之平,由能固天子意,得不赦,卒擒之,多归功。
李愬特以入蔡功居第一,妻,唐安公主女也,出入禁中,诉碑不实,帝诏斲其文,更命翰林学士段文昌为之,见《旧史》公传及《新史》吴元济传。
罗隐乃为《石烈士说》,言石孝忠者事李愬为前驱,韩侍郎撰《平蔡碑》,孝忠熟视恚怒,因推去其碑,仅倾者再三。
吏执诣狱,又以枷尾拉杀一吏。
事闻,天子怒,诏械送阙下,孝忠顿首明功,请就刑,上赦之。
刘公《嘉话》云:韩碑石本《吴少诚德政碑》,与《狄梁公碑》对立,其韩文忽流汗成泥,不十日,中使磨韩之作而刊改制焉。
至《嘉话》涉怪,而所书与史异,其书改命文昌为之则一也。
呜呼!
史臣以任为难,而帝能之,至是功成,反欲归之,其学汉高喻指踪以明萧何之功者有间矣,予是以知帝之不终也。
文昌之文,见姚铉《文粹》,其与公作不待较而明。
苏内翰录《临江驿小诗》云:「淮西功业冠吾唐,吏部文章日月光。
千载断碑人脍炙,不知世有段文昌」。
尽之矣!
昌黎宗实录事 北宋 · 樊汝霖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昌黎先生外集》卷六、《宋代蜀文辑存》卷四○
《旧史》公《传》云:时谓愈有史笔,及撰《顺宗实录》,繁简不当,叙事拙于取舍,颇为当代所非。
穆宗文宗尝诏史臣添改,时愈婿李汉蒋系在显位,诸公难之,而韦处厚别撰《顺宗实录》三卷。
且公《进实录表状》所云,乃监修李吉甫韦处厚所撰未周悉,令臣重修,而旧传反谓所撰不当,处厚别撰三卷,误矣。
《新史》又云:自韩愈为《顺宗实录》,议者鬨然不息,卒窜定无全篇。
按《路隋传》,文宗嗣位,隋以宰相监修国史
初,韩愈撰《顺宗实录》,书禁中事太切直,宦寺不喜,訾其非实,帝诏隋刊正。
隋建言:「卫尉卿周君巢谏议大夫王彦威给事中李固言史官苏景胤皆言改修非是。
夫史册者褒贬所在,匹夫善恶尚不可诬,况人君乎?
议者至引隽不疑第五伦为比,以蔽聪明。
宗敏、臣僧孺谓史官李汉蒋系之婿,不可参撰,俾臣得下笔,臣谓不然。
所书已非自出,元和以来相循逮今,虽等以嫌,无害公议,请条示甚谬误者,付史官刊定」。
有诏摘贞元永贞间数事为失实,馀不复改,等亦不罢。
由是观之,则公于元和十年夏进此《实录》后,才一刊正,是文宗朝所特改者,贞元永贞间数事耳,《旧史》以为韦处厚别撰者固非,而《新史》又谓卒窜定无全篇者,亦非也。
司马温公《考异》云:「景祐中编次《崇文总目》,《顺宗皇帝实录》有七本,皆五卷,题云韩愈等撰,五本略而二本详,编次者两存之,其中多异同」。
然则是非取舍,后世安所折衷耶?
终之,唯公之信而已,此《新史》所以采摭无遗,且以公为知言也欤!
韩文公年谱跋 北宋 · 樊汝霖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韩文类谱》卷九、《宋代蜀文辑存》卷四○
予既集公《行状》、《墓志》、《神道碑》、新、旧《传》、《祭文》、《诗》《、配飨书》、《辩谤文》、《潮州庙记》、《文录序》、《集序》、《后序》、欧、吕所书与夫汲公所谱,分为五卷,目曰《韩文公志》。
其谱所未尽也,则为此《年谱》于其后,證据甚明,览者其详之。
绍兴壬戌年五月初吉樊汝霖泽之跋。
苏子美家传跋 北宋 · 樊汝霖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宋代蜀文辑存》卷四○
子美有《文集》十卷行世,欧阳文忠公序之,谓斯文金玉也,弃掷埋没,粪土不能消蚀,其见遗于一时,必有收而宝之于后世者。
今考其集不载《家传》,惟宝元二年尝志其先公墓,其叙司马侍郎大略与《传》同,至乃祖则云赠太师尚书令
意《传》当作于《志》前,作《传》时犹赠特进中书令,至宝元则累赠太师尚书令,此必然者。
然《传》不见录于《集》,何哉?
岂所谓弃掷埋没、不见录于当时,遂为所逸欤?
按《盐泉三学院碑》,元丰二年泌以殿中丞通守益,昌国院僧法懿,其宗从也,往见之,遂授以此传。
泌,子美之子,父子间足以證矣。
按:同治《直隶绵州志》卷四九,同治十二年刻本。
新繁县三贤堂 北宋 · 樊汝霖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三、《成都文类》卷二九、《全蜀艺文志》卷三四、嘉庆《四川通志》卷四九、嘉庆《新繁县志》卷三七、《宋代蜀文辑存》卷四
吾友沈居中为新繁,以暇日访繁上故事,则得贤者三人焉。
其一唐宰相李卫公德裕文饶,其一我宋故赠太师王公益舜良,其一龙图阁直学士梅公挚公仪
三贤者,李卫公、王公尝为是邑,而公则邑人也。
居中于是即县署之东创为堂,绘三公像其上,榜之曰「三贤堂」。
既成,以书抵予曰:「其为我记之」。
呜呼!
卫公之事业文章,世传之、史载之详矣,而不书其为繁,岂以公勋烈如彼其崇,一县之政不足为公道欤?
观其节度西川所以治蜀,相武宗所以治天下,而所以治繁者可见矣。
逮今馀三百年,父老思之不忘。
以县署最大一四柏为公手所植,此与周人指甘棠以怀召伯何异?
前任人为此作「文饶堂」,后更名「卫公」,盖得之矣。
而堂宇褊小不称,及是居中彻而大之,并与王、梅祠焉。
王公始字损之,年十七,以文谒张公咏,奇之,改今字,祥符八年进士,后以殿中丞来为邑。
始至,有犯法者,乡所素嫉也,公条其奸上府,流恶处,自后一待以恩信,迄其去不更笞一人。
去而为韶州,终江宁府通判,位不满其德,则有子荆国文公,熙宁间裕陵,以经术为天下学者宗师。
梅公天圣五年进士甲科,历台谏,言事有体,仁宗嘉之。
嘉祐二年,与欧、王、司贡举,得人甚盛,时苏内翰在得中,以笺谢诸公,而谓公为大臣元老。
其秋出守杭,天子赐诗宠其行,后徙金陵河中府以卒。
甚矣!
三人者之贤,天下所共知忻慕也,而居中独拳拳于繁,其于李卫公、王公不特取以励己思齐焉,盖以励来者也,乃若公则将为一邑劝焉。
或谓繁于成都剧邑,自梅公以来,擢巍科、跻显仕者不乏贤。
在熙宁为御史元祐初考功郎中知今潼川吕丞相、苏公皆贤之,则有若周公尹正孺
在今中兴为给事中,羽仪朝廷,蜀之仕者视为领袖,则有若勾公涛景山
何独一公仪氏哉!
居中曰:「然。
吾固知不可一二数,特取其所自始者尔。
而况梅居乡时,实与王相值,凡以诗往来者八十六,和易而思深,平淡而旨远,读之使人一唱三叹,大雅君子也。
吾喜其有补于风化,为刻石其祠矣。
有能登堂而瞻其像、读其诗,虽暴悍者,吾知其易直子谅之心,莫不油然为之生矣,以美化厚俗,未有捷乎此也,是岂小补哉」!
居中之论如此,诚有味其言也,予是以书之。
居中名卣予,金堂人建炎二年进士第三人
时以左奉议郎知县事,清慎强敏,县学、县南门一新,徵科以时,庭无留讼,逾二岁,人安之,唯恐其去也。
有不予信,视所作堂,亦足以知其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