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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义问宋 1098 — 1170
钦宗皇帝谥册文绍兴三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中兴礼书》卷二五○
伏以名者实之宾也,有聪明之实,则之名所以显于当时;
谥者行之迹也,有齐圣之行,则文武之谥所以扬诸后世
臣不敢私其君,故稽之于众;
下不敢诔其上,故请之于天。
爰举徽称,以令德。
恭惟孝慈渊圣皇帝生而有灵神之瑞,幼而有岐嶷之姿,长而有缉熙之功,成而有元良之德。
自建韩王,及正纚于治朝,就齿学以授经,升储闱而主器,辞有嫌之卤簿,省无用之官属,皆谓得祖宗之遗烈,已能见帝王之大体。
作其即位,侧身以答天戒,舍己以从人欲,听宫嫔之自便,弛禁禦以利民,削内侍之倖恩,裁外戚之滥爵。
倾珠玉皮币以结远人之好,损服食器用以训群臣之俭,损不急之贡以复九州任土之经,恤无辜之狱以明五刑弼教之本。
除绍圣朋党于蔓草难图之后,回元祐学术于狂澜既倒之日。
诛误国之元恶,以正万世之典刑;
录敢谏之直臣,以旌累朝之忠义
由是俊杰登用,奸回放弃,政事修于上,风俗变于下,际天所覆,极地所载,莫不拭目以观德化,翘首以望太平矣。
呜呼!
孰谓明两之初,遽逢阳九之厄!
五胡南牧,六飞北狩,昆崙之骏未还,鼎湖之龙已远。
讳问奄至,攀号无所,不闻凭几之命,莫救在原之急。
外朝遵易月之制,内庭行三年之丧,礼极原不足以寓其哀,文极尽不足以称其情。
天将悔祸,必返葬于山陵;
义有从权,难久虚于庙祏。
是用采六家之旧法,参列圣之鸿号,式讲易名之典,先行升祔之仪,昭示至公,用施罔极。
谨遣某官奉宝册,上尊谥曰恭文顺德仁孝皇帝庙号钦宗
伏惟威灵在天,陟降于下,于皇受之,以永终誉!
言拘没到僧道寺观财产事奏绍兴二十七年六月十五日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一六(第六册第五八八一页)
欲望将今日以后应拘没到僧道置产及寺观绝产,并行措置,召人实封投状,增钱承买,起理二税。
宣州苗米水脚等钱事奏绍兴二十七年六月十五日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之八(第七册第六二五七页)
江东西州县受纳人户苗米水脚等钱,每石收二百文省,委是酌中。
宣州顷因知州秦梓申奏画旨,每石纳钱一百文省,往往受纳之际,暗加斗面,或别立名目,科歛于民。
欲望行下宣州,每石纳钱二百文省。
喻樗等人奏绍兴二十七年十月辛酉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八
工部员外郎喻樗托儒为奸,曩者诈为伊川之学,以迎合时相,荐用非人,黜为邑宰,因籴米为奸,百姓诉之,乃托疾休致。
逮其晚节,黩货尤甚。
吏部员外郎刘天民素无操履,自平江职官满秩,倚托声势,要索当路,未及数月,三迁为郎。
太学博士范成象阿附权势,甘为仆隶,遍走台谏之门,士类所鄙。
言灾伤检放事奏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四日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一○(第五册第四八○六页)
将漕江东,目睹检放之弊。
且以江东一路言之,岁认上供额八十五万硕,皆责办州县及时输纳。
然其间或因灾伤检放,致令有承认不足数目。
朝廷烛见难以催理,曾降指挥除放至绍兴二十二年讫,自二十三年以后,实因灾伤检放米数,依旧催理。
臣尝具此闻奏,蒙行下户部勘当,至今未与除豁。
欲望特降指挥,将绍兴二十三年以后州县实因灾伤检放米数已行申奏未准户部销豁者,特与除放。
仍令监司申戒州县官司,自后或遇灾伤,须管及时躬诣田所,依条从实检放,并具结罪保明状申奏。
如检放不实,监司按劾;
监司容纵,令御史台弹纠。
请窜逐汤鹏举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戊辰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八
人臣不忠之罪,莫大于掠美以欺君,植党以擅权。
有一于此,法当窜殛,况兼而有之!
鹏举初罢平江,适逢陛下欲去权臣党与之弊,起废匿瑕,付以风宪,凡所弹击,起法指示,皆以陛下之英断,初非鹏举可得而擅也。
鹏举本非正直敢言之士,尝除广帅,惮于远行,因秦桧之嬖人丁祀献佞于,遂移平江
秦熺建康焚黄,鹏举弃去郡事,连日奔走吴江望尘雅拜,比他郡守最为谀佞。
自非陛下抆拭而用,则鹏举秦桧党中之奸猾耳。
至处言路,乃妄自尊大,窃弄威权,使陛下去邪之英断,反为鹏举卖直之虚名,此臣所谓掠美以欺君者也。
鹏举自居要涂,引用非类,凡平日之所忌者,虽贤德忠良,必极力而挤之;
平日之所喜者,虽轻猥邪佞,必极力而援之。
坐是刘天民范成象、留观德之徒,争为鹰犬,同恶相济,牢不可解。
逮居枢府,猜忌尤甚。
凡己所恶,必遣天民辈先谕台谏,有议论不同者,即怫然作色曰:「此人我所荐拔,何负我如是」!
夫台谏者,陛下之台谏,非鹏举之私人也。
鹏举自违诏旨,败坏成法,略无忌惮之心,复蹈前车之辙,此臣所谓植党以擅权者也。
鹏举位居宥密,执权甚重,若不急去,其害有甚于秦桧
伏望圣明将鹏举明正典刑,窜之远方,以为不忠罔上之戒。
请将汤鹏举早行窜殛以叶舆议奏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戊寅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八
仰惟陛下聪明神圣,灼见前此大臣植党擅私,结台谏以害治道,于是擢汤鹏举而用之,手诏丁宁,非不深切。
鹏举则过自矜伐,以盖人主之英断,分朋植党,专徇私情,首犯缔交之罪,阴为朋附,窃弄威权,去之不决,驯至大患。
此臣之所以深忧,而陛下所宜深察也。
臣不敢以摇舌渎圣听,且以秦桧言之。
之先结台谏,相为表里,因而假窃名器,而为私用,故一时群小,希宠竞进,知有秦桧,而不知有朝廷也。
自非陛下乾刚夬决,一洗而新之,则汉、唐朋党之祸,如臣前章所陈者,岂不复见于今日乎!
鹏举不遵陛下训戒,而复效之所为,内则倚用刘天民范成象、留观德之徒,以交通台谏,外则倚用李良民、赵士鹏,以贼害良善,何异一秦桧死,一秦桧生?
所幸鹏举未至宰辅耳,借使居之位,纵其凶暴,济以朋比,其为患有甚于者。
欲望陛下回天地之监,震雷霆之威,将鹏举早行窜殛,以叶舆议。
请将汤鹏举明正典刑奏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丙戌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八
臣伏见知枢密院事汤鹏举,狼戾奸诈,出于天资,平昔莅官,略无善状,所至贪残,人皆以鬼车乳虎目之。
顷知当涂县,以苛酷而附权势,以为私计;
其罢淮南漕,以贪惏而占官船,以为己物。
倚托官势,强买地基,则见于居金坛之时;
营造私第,驱索州县,则见于为浙漕之日。
其知绍兴也,则恐胁将官刘之仪,而致之死地;
其知平江府也,则窃取公帑,而唯己所欲。
是皆前日弹章之所备载,暴恶之所著闻者也。
陛下略其往愆,责其来效,自台宪要途,荐跻右府,则陛下所以擢用委任之恩,可谓厚矣。
鹏举者,不思勉励激昂,以图报称,而乃掠美以欺名,植党以擅权,长恶不悛,故违诏旨,揣其后患,实有甚于秦桧
有识之士,为之寒心,其可冒近列乎!
伏望圣慈察臣愚直,将鹏举早正典刑,以警有位。
请将汤鹏举早正显戮以慰公言奏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八
臣累具劄子,论列汤鹏举罪恶,乞赐窜殛。
外庭之臣,侧耳听命,以谓必行两观之诛,以慰天下之望。
兹者伏闻宣押赴朝及都堂治事,此乃祖宗体貌人臣常礼,在鹏举罪恶贯盈,自当籍稿负荆,请罪于朝,而犹占留枢密院印簿,偃蹇不逊,傲睨自如,至如前日敢具劄子留身奏事。
盖其要君冒宠,失大臣难进易退之礼,一至于此。
又况鹏举所为,虽闾阎鄙夫,台省老吏,见其包藏祸心,举措凶狠,犹为国家忧虑,孰谓身任言责者,而可默默乎!
伏望睿断,将鹏举早正显戮,以慰公言。
请将汤鹏举职名宫祠并行褫夺奏绍兴二十七年十一月戊子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八
臣连日论列汤鹏举罪恶,已蒙陛下灼见其奸邪,而去之不疑。
臣伏见鹏举怀残忍之心,纵猛暴之志,顷知婺州,欲买花罗嫁女,而东阳知县留观德迎合应副,鹏举近荐为太府寺簿,未几兼丞,又择优厚去处,使知兼局。
又有汪怀敏者,婺州富僧也,因坐奸还俗,鹏举婺州时,以贿赂交通,既迁执政,遂补为将仕郎
又有娄廙者,本名详漕司罢役之猾吏也。
鹏举为漕日,倚为腹心,今补为副尉,令干办本府,凡有关节,辄入卧内评议,鹏举无不听从。
鹏举中丞时,周方崇殿院李庚台簿,皆其荐用也。
一日,诣方崇而骂辱之,因顾李庚,且请作證,二人唯唯而退,台吏无不警骇。
鹏举持其威势,至于耻辱风宪如此,而乃使之领秘殿之隆名,享真祠之厚禄,其如天下公论何!
望将鹏举职名宫祠,并行褫夺,明正赃凶之罪,以慰天下公论。
请明正典刑窜责汤鹏举党与奏绍兴二十七年十二月癸巳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八
礼部侍郎周方崇,俗恶无能,众所共鄙。
顷因汤鹏举之荐而为殿中侍御史鹏举已迁政府方崇犹伺其风旨,为之弹击,或以为未然,则厉色曰:「我只报汤枢密,何恤其他」?
兵部郎官李庚轻儇无状,众所共恶,顷因汤鹏举之荐而为监察御史,日与刘天民范成象、留观德之徒,相为表里,故鹏举政府,每欲排击异己,则必遣天民等达意于,善类为之重足。
工部郎官褚籍昏谬无耻,众所共笑,顷因鹏举之荐而为监察御史,谄事鹏举,甚于奴隶,假借风宪,规图货财。
望将方崇等三人,明正典刑,以为台谏来者之戒,所有天民成象、观德,乞重行窜责,以为交通台谏之戒。
如此则纪纲一振,而奸回之心潜消于未萌矣。
言献沙田芦场奏绍兴二十八年正月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九
近有献沙田芦场,陛下遣使及委三路漕臣同视,用为经久之利,且免岁籴马料,诚为利国便民。
但奉行之人,不恤百姓,名为打量,多逼县官逐急案图约纽,唯务增数,以希进用。
且如三路辽绕,不能一一著实,于有力之家,初无加损,而贫民下户,已受其苦。
若因小利如此扰之,必致逃移,坐失税额。
刑部官吏擅行处分奏绍兴二十八年二月二日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宋会要辑稿》刑法四之八三(第七册第六六六三页)
尝具奏殿前马步军司差人招军,而吐浑押官潘胜者强作辇官,得旨行下根究。
今刑部将元捉人定断杖一百,公论殊为不平。
臣闻戚路马刍有诛,以天子所乘马也。
况夫辇官最为亲近,孰谓强捉充军,拟行改刺,而可以轻刑处之!
刑部官吏不取奏裁,而擅行处分,望赐行遣。
请参酌祖宗成法循转官资以抑侥倖奏绍兴二十八年三月辛未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九
堂吏因事被赏,循转官资,要必立为限制,使之积劳而后序升,则爵赏不滥。
曩者权臣当轴,专徇私恩,超迁躐进,有失祖宗立法之意。
臣窃见宰相提领修书,而堂吏号供检者以十数,修书局凡四:曰日历,曰玉牒,曰实录,曰敕令。
所谓供检者,或一身而兼数局。
今所进二书,是一身而转二官,将来进书,又复迁官,岁岁如此,何有限极!
夫修书定令,国家荣典,是特儒臣编摩之力。
为供检者,足未尝一到局,手未尝笔一字,而每月过局钱与非次犒劳,已极优厚,且又徇转重并,何其滥耶!
盖被赏既滥,则官资必崇;
官资既崇,则奏补必广,又况盐场务,每岁增羡,皆被赏恩。
公论籍籍,以谓名器轻与,莫甚于此。
知而不言,臣则有罪。
欲望特降睿旨,下三省参酌祖宗成法,抑其太滥,立为定制,端自近始,则侥倖之门息矣。
户部支现钱收籴米斛奏绍兴二十八年九月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之三○(第六册第五五二三页)
窃见已降指挥,支拨钱二十万贯下湖南转运司籴米,内于湖广总领所大军仓见管籴本钱内取拨八万贯。
此钱本是总领所递年籴米支遣之数,不应更有馀剩。
又令湖南转运一面截留合应付总领所大军米起发赴建康府,又欲遣使臣赍关子并乳香套三万贯,令品搭支拨,若湖南州县变卖艰难,无以取办,定行科俵。
望令户部别支见钱,趁时收籴。
言鬻田奏绍兴二十八年十月癸卯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
今尽鬻其田,而立为正税,田即归民,税又归官,不独绝欺隐之弊,又可均吏役之法,一举而四得之矣。
言铜税奏绍兴二十八年十月十四日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七之四四(第六册第五一○五页)
臣切见近降指挥,将寺观钟磬铙钹等例行收税,而税钱未有收附之文。
若只令税务收作日额,即是暗失铜税一项课利。
又闻诸处受纳人吏多方邀阻乞觅,致令人户惮于投纳,或埋之土中,或沉于溪涧,实有未尽者。
指挥在外州军更展限一月,应受纳官容纵人吏乞觅,许人户陈诉,重作施行。
其税钱别项桩管,续听起发,如此则可以稽考。
言有备无患者六事绍兴二十九年二月戊申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一
有备无患,陛下当密行之。
海道四方通会,所宜预防,则明言曰:近日商舶不行,盗多出没,所以籍定船只,以示禁戢。
淮甸潢池不全,所宜预守,明言曰:近有越界盗马作过,所以团结保伍,以防奸盗。
若遣沿边戍卒,则曰:近日诸军劳逸不等,所以议更戍者,将以均之。
若机察斥堠之滞,则曰:近日诸处案牒坠失,所以革滞者,防坠失耳。
至若拣军者,岁时所常行,收马者,就水草之地,皆明言之,彼亦无辞而发也。
凡此六者,今日急务,卒行则不及,预备则有馀矣。
言选人到部利害奏绍兴二十九年六月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宋会要辑稿》选举二四之二一(第五册第四六二九页)
选人到部,利害有二:一曰破格差注。
缘在部人七百馀员,而榜示止及三百。
昨降指挥录参县丞司理,并许不依资序破格差注,独司法未有许破格之文。
更有盐场窠缺,非系亲民,多无庭格,亦乞破格差注。
二曰重叠奏举。
昨来绍兴增修荐举法,应虚发照牒及重叠齐举,并以违制论。
法令具在,而近者士人授状,乞升改其所发奏状,乃多违法,重叠保奏。
欲乞严降指挥,如诸路有重叠奏举者,从本部检举,一依敕令施行。
言归正归附人给付身照事奏绍兴二十九年闰六月六日 宋 · 叶义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五一、《宋会要辑稿》兵一五之八(第八册第七○二○页)
应归正、归附未曾减定官资参部注拟差遣,奏荐致仕遗表恩泽,转官、酬赏、封赠、磨勘、辟升等,合行取索前后给到干照文字,并下所属勘验指实,保明申部,等候逐处齐足,致迁延岁月。
今参酌日后如有似此之人赴部陈乞,更不取会,便合遵依。
今降指挥,只用自归本朝日所给付身照,使并照应正月二十九日师中申请指挥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