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限期追还所欠封桩钱物奏 宋 · 虞奕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一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三之一八(第六册第五七二八页)
常平封桩钱物,本以待朝廷支用,昨缘诸路侵借,总计七百馀万。大观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诏立限十年拨还。今年限满,所还未及二分之一。欲将大观二年八月已前限满未还之数,自今年为始,再限五年均还。其追欠约束,并依已降指挥施行。
乞禁私请乱法奏 宋 · 虞奕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一五、《宋史》卷三五五《虞策传》附
廷尉持天下平,京师诸夏本,法且不行,何以示万国?请自今非情法实不相当,毋得辄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