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释宗本” 相关资源
诗文库 正文
杭州千顷众请净智大师住持开讲疏 北宋 · 释遵式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天竺别集》卷下
教将东被,先寄其人。
罗什以译梵成华,使言如佛口;
智者乃约经敷义,以理尽佛心。
一家之八教既扬,二京之百氏息唱。
邈哉大化,自此而彰。
微言在兹,诚由善继
圆照大师祖承哲匠,仪范真从,惟岁敷扬,待人嗣续。
逮乎比首之夕,薳有东壁之照。
神足智公大师幼从落䰂,长自发蒙。
孔鲤虽无于异闻,颜子素称于好学。
事多默识,义出生知。
加以碧云暮入之声诗,䌽笔梦传于丽藻,宜荷乃师之寄,广来求我之蒙。
方今王道平平,淳风荡荡,荐扬大教,用祝丕图。
谨疏。
进士陈在中序999年 北宋 · 杨亿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四、《武夷新集》卷七 创作地点:浙江省丽水市
孔子五十而读《易》,以至韦编三绝,然后知天命之终始。
自卫反鲁,删《诗》定《书》正《乐》,《雅》《颂》各得其所。
六籍既立,百王由是取法焉。
盖夫《易》者,世历三古,人更三圣,达性命之际,通神明之德,探赜索隐,钩深致远。
故曰:《易》不可见,即乾坤之道几乎息矣。
若乃《春秋》、《诗》、《书》、《礼》、《乐》,犹五行之更用事,而《易》之为原。
古者十有五而志于学,既耕且养,三年而通一艺,三十而五经立也。
至于学《易》,必俟夫四五十。
岂非心志未定,不可以参阴阳之变;
涉猎未博,不可以睹圣哲之奥?
至有唇腐齿落,块然面墙。
其或沿波讨源,剪焉先觉,黜章句异端之说,研《彖》《象》极深之言,不俟知命之岁,不求一卷之师,天人之占,鬼神之变,消息盈虚之理,吉凶悔吝之徵,自明而诚,若指诸掌。
非夫禀人伦之上智,得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乎?
颍川陈君,世家瓯闽,寝处坟索,少好《易》象,洞达其要。
尝慷慨发愤,以学者传授失其宗本,去圣逾远,亡羊多岐,大惧夫羲、文之微言将坠于地,乃铺衍遗意,发挥成文,作赋六十四篇,篇演一卦之义。
前年从赋南安郡,薄游上都,扣门造予,以赋为贽。
予一见而甚骇之也,深者厉之,坚者钻之,高者跂而望之,幽者俯而探之,汗漫无际者凌厉以求之,窈冥无状者罔象以索之。
隐几弥旬,恍然有得。
或谈于台阁僚友,或语于场屋流辈。
闻善如响,争取以观。
于是陈君之名,一旦籍甚,所谓《易赋》者,亦盛行于时。
既观艺泽宫,不利攸往,盖聿来下国,剿无先容。
新羁之足,争据于要津;
寒谷之苗,不沾于暖律
非战之罪也,其势所然乎。
退居旧庐,高卧环堵。
今年,予典郡瓯越,命驾爰来。
乘桴浮海,冒风涛之险;
杖策徒步,越岭峤之阻。
将以生平素业,伸于知己。
若予之孤陋迂阔,何足以当之哉!
陈君其亟随乡书,便卜西笑。
有司方选擢寒隽,牢笼英杰,以副万乘虚左侧席之意。
君博综文史,详练经术,词彩奋发,学殖坚深。
取片玉于昆冈之颠,彯华缨于文石之陛,可以俯拾,未足为难。
矧乃行有馀力,深穷《系》《象》。
天子方复三代之制,开庠序,聚生徒,选经明行脩之士列于学官,以教胄子。
如君醇儒,当中兹选。
仆谓君明圣人之道,将有以及乎生民,扬于王庭,宜取显位,一博士之任,岂足为君辱哉?
勉哉西游,努力加饭!
重修滑州公府大厅记天禧二年 宋 · 赵世长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八
公府大厅,乃有唐开元中李邕任滑帅时所建。
去岁以秋霖大澍,瓦木多摧圮。
至于春初,洪河水落,后卒罢归,揆日鸠工,重议脩建。
于梁之上得墨记,亦邕之词而手自书也。
其词云:「大厦中搆,山圪云斗。
黄河畎浍,太行培塿。
整庶宣风,缉戎备寇。
镇宁一方,光辅元后」。
明皇《送李邕赴镇诗》,又有大历中御制《送霍国公令狐彰诗》,洎大中年邕之令孙种亦持节兹土者,陈述盛事之诗,悉勒诸贞石。
或存彼坏垣,或得于粪壤,再命刻饬,词藻如新。
各安于厅之四壁,冀垂之不朽耳。
夫列土之制,莫大乎藩阃也;
宣化之地,莫先乎厅事也。
且滑台临白马之律,乃汉家东郡,通苍龙之阙,为皇朝北门。
世长权牧于兹,荐经岁序,爰稽必葺之义,聿崇可久之规。
不劳民,不踰月,而厥功告毕,以新易旧,小有可观。
厅之后仍创东西二阁,以延使车。
厅之中树大屏,命东川布衣白居实绘之以竹鹤。
居实丹青之妙,亦一时之绝者也。
厅之左右挟别开二室,左则致贾耽相公遗像之龛,右则安杜宗本太尉刻经之石。
总而言之,颇谓宏矣。
此则守诏条,亲政事,奉宾客,肃礼容之所也,岂徒取壮观于郡署而已哉!
后之来者临是郡,登是厅,无因循乎茍完,而日就颓弊焉耳。
直书其事,用纪岁月云。
时宋天禧二年岁次戊午仲春下浣日记。
按:正德大名府志》卷五,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又见乾隆卫辉府》卷四五,民国《重修滑县》卷五。
天庆观五岳真君殿记嘉祐四年 北宋 · 彭乘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二
天象无体,万物应化其体也;
至人藏用,万法感通其用也。
稽乃体用,强为之名,无有本源,自内而出;
孰为众妙,由外而来。
非凝精冲寂,旷乎虚极,不见皦昧,冥于自然者,讵能与于斯乎?
自然其神,含凝真一,无方无物,无本住法,会无涉有,散殊万类。
清宁于高厚,诚明于性禀。
气秀岳降,得其纯粹。
含虚寂照,生与道妙。
繇是精鍊至行,济导含识,行充功格,升列真籍。
或于清浮浊滓间,统名山福地、洞宫灵府。
至若善恶祥应,感召报贶,率由主宰。
故尸赤城瀛州仙伯,职句曲紫阳真人
赤城洞天,则龙蹻宁先生所治也。
先生尝为陶官,通神幽隐,或蹈履烈焰,随烟上下。
黄帝顺风礼问,受《龙蹻经》,得御飞云术,遂封五岳丈人,佩三庭印。
开元中感梦宸极,因立祠于山趾,严饰真像。
盖天服朱光,春秋崇祀,祺祥沓示。
中和初,再封希夷真君
坤惟奥区,峰岭连属,标灵迹者,青城为胜。
道书云,世间有十大洞天,此其一也。
星根月顶,风容云骨,写影浮翠,表里森秀,弥数百里。
钟奇毓异,蕃灵薮怪,实真仙所宅焉。
宜其保祐生聚,奠厥方镇,仰洪荫,报神贶,崇庙貌,盛祠荐,绵世不辍。
国家所以望秩精意,存真飞眷,轺传旁午,苾芬虔洁,祈褫黔庶,介福攸酢。
益州天庆观天宝院真君殿者,道正明真大师王文正缔搆也。
师禀粹清渊,熙真妙域,诚志劼毖,神韵凝靖。
持符负甲,常存备守;
破环截带,夙谨传授
三一潜运,两半无染
咸平中尝主青城山观,诏加崇饰,师勤力事任,实有成绩。
故邑屋归仰,言动响效,载怀道庇,鉴寐虔洁,如在之想,思有所寄。
凝精心于轮奂,存真相于殊好。
绛台琳室,霄阶紫陛,凤搆标胜,阳华写制。
遂于本院斋宫南,创建真殿五间及两掖廊庑,宪太微之殊裁,壮明霞之宝势。
重栾云蔓,夷庭砥辟,峥嵘栋宇,靓深博敞,䌽致间错,延瞰眩目,高门洞启,宝座中峙,即邑人杨昌义造。
施真君像及左右掖侍,漆髹幂纻,铺金饰彩,四规双理,日簪霞髻,伏晨偃月,蹲龙跃凤,异相具足,瞻仰增肃。
殿内粉堵图五岳地君、四渎公衮、山川总领、神仙部属,环周复宇,若趋而暨。
皆锦江逸士李怀衮善笔,里中宿儒王中吉、夔州助教袁琪、新安耆艾俞进光、华阳信士杨元祯佐财底绩也。
星纪周运,众功迄备。
其经始也,欲造潜山司命庐岳使者以居左右,至是潜山容相已备,而庐岳模范尚阙。
盖坤维九江,西南重阻,绘事匪肖,曾莫髣髴。
适募能者,复议姿状。
会有黄冠李茂皋至自庐阜,囊图简记来诣师室,事与诚契,冥应昭倬。
至是方具制度,成兹志愿焉。
且夫道者道也,万物由之而有,深赜不可际,拟议莫能尽。
失其旨则恢诞诡异,无所不至。
圣人所以极深研几,会其归趣。
虚无恍惚存乎妙,淳元本始归乎模,名迹器象系乎物,感通变化冥乎神,好恶用舍属乎性,弥纶范围之谓教。
率性顺理、清净无为,教之用也;
君师礼乐、制度名物,教之迹也。
施用以涉迹,循迹以宗本,故天地社稷、郊庙祭祀,示有宗也。
彼祠宇像设、填土、香台法几、缮写刻绘者,盖托以寄心,存乎归向而底于化也。
《礼》曰:「法施生民,以劳定国,能禦大灾、捍大患则祀之」。
猗欤!
其施厚者其报美。
至道统天地,至人化育于天地间,其施厚也。
故后辟臣庶,际极溥率,必罄宗奉者以此。
师以能绩汔济,诚愿载协,条其事状,丐文纪实。
旌美申善,宜识岁月,故为疏举,第愧汎略云耳。
嘉祐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成都文类》卷三七。又见《全蜀艺文志》卷三八,《宋代蜀文辑存》卷四,民国新繁县志》文徵卷一一。)
「夙」上原有「常」字,据《全蜀艺文志》删。
仁宗答诏论时政天圣七年四月 北宋 · 庞籍
 出处:全宋文卷三六五、《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宋史》卷三一○《庞籍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九、二○○、二八九
臣幸辱班联,获当次对,辄陈管见,仰渎纩旒,内揣狂愚,当从震殛。
臣闻服忠义者,皆怀爱君之意;
被惠养者,咸蓄报恩之心。
故有委辂纳忠,婴鳞陈谏,义烈所激,无故殒身。
而况生逢盛隆,身事明圣,丁宁诏旨,责其尽言。
非臣韬默之,实臣罄励之日也。
恭惟皇帝陛下倚祖宗之淳熙,承慈圣之保祐,积德弥盛,涉道日深。
罄天咸宁而自谓未乂,在理必照而退托不明,招尊鲠臣,虚受谠议。
不吝过举,恩广日新。
此前王之所难而陛下之所易,实九庙无疆之福,四海永安之基也。
臣是敢竭至陋之识,揣当今之宜,可补助圣治之万一者,条之如左。
伏以推诚任人,则布腹心而事上;
怀疑待下,则显形迹以避嫌。
腹心布则下无隐情,形迹显则义乖至理。
夫古今之事,固有形近私而实公者,祁奚内举其子而见褒;
前典亦有形近公而实私者,王莽亲戮其息而终成大盗。
是故王者察臣之心而任之,推己之诚而信之,则内竭其公,外宣其力矣。
是以唐虞之朝,兴群臣之逊而不为比周;
东汉之世,立三互之法而无救衰弱。
故推诚之益如彼,而怀疑之损若此。
谨按唐文皇之世,或言魏元成阿党者,按验无状,温彦博奏其不存形迹,远避嫌疑。
元成奏曰:「君臣上下,同遵此路,则邦之兴亡,或未可知」。
文皇矍然改容曰:「吾已悔之」。
故贞观之治,与三代同风。
宪宗之时皇甫湜应制举,策语切直。
王涯是其舅,时为翰林学士,任当覆策,不以舅甥之嫌而收之,为贵倖者所怒。
及贬虢州司马,以湜之盛才而尚不免亲累。
故元和之政,不至于太平,此乃推诚怀疑之效也。
臣愚窃窥今日似怀疑而待下矣,群臣似皆存形迹以避嫌矣。
陛下疑群臣之私也,臣下必有挟私徇情以致陛下之疑者也。
臣又谓当考其状实,退之罪之可也,未闻任之而疑,疑之而任也。
《书》曰「任贤勿贰」,又曰「疑谋勿成」,此之谓也。
而言事之臣知陛下之有疑也,当以理道分判公私,昭然不惑,使朝廷推至诚,广至公,荡然无猜,以至于大同也。
宓子贱,古之一县令耳,推诚于下而吏不忍欺
况国家精择信臣,置之左右,茍推心任之,自非回邪奸佞,孰不竭心仰酬倚属也,安可谓推诚不可行于今乎?
臣窃度今之言事者,类皆迎揣上意,指似是之事以成其疑,是致上之益疑也。
则其意似欲陛下悉疑于下,自取信于圣心,以利其身也。
不然,夫岂不知疑之害治也?
臣恐防疑不已,则上不知所信,畏避不已,则下无所推公。
公信两亏,事将安决?
伏惟陛下至圣至明,臣愿陛下推至诚,广至公,察情伪,以臻太平之治。
臣又闻,万几之务,所应至众,四海之大,所总至广。
必在乎立画一之法,守不紊之条,持其权纲,揽其要命,此帝王所以不劳而制天下也。
是故以一制众,则多至而益整;
以繁应广,则虽久而必乱。
故曰:法不一则朋党
若然,则发号施令,可得二三哉!
臣伏见去年十月十七日二十七日宣传圣旨,令群牧司借支带甲马二疋并随行草料、与新差保州巡检都监杨怀悯。
本司为准大中祥符五年宣头节文,「今后应有臣寮及使臣,脚下已有官马,因差遣并不得乞借官马」。
碍此条贯,遂具劄子于十二月二日进呈。
得旨,祗令赐马一疋,自备草料。
枢密院出降宣头之次至三日,又传圣旨,却令借带甲马二疋随行。
十七日内,为一小事四降宣旨,三令借马二疋,一令赐马一疋。
本司不知所从,遂再具进呈。
当月十六日,批降圣旨云,已赐与马,其劄子更不行,方敢依准宣头指挥
枢密院是陛下枢密发命之司也,得旨画依,方降宣命于外。
颁行之次,陛下又以传宣冲之
以在京之司,职连大臣,则可以进呈更改。
若疏远之地,使何所依从?
夫一州之守,一邑之宰,若政令不一,尚有受其弊者。
况一人之威,天下之大,茍命令二三,安得不虑乎!
且号令如汗,汗出而不返者也。
故曰,安危在出令。
安危所系,得不谨乎!
蜀相诸葛亮有云:「宫中府中,皆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此实先代名臣之言也。
矧今寰县之大,咸遵一轨,岂宜号令之发,自启多门?
万一处置大事亦如此,比恐致不虞以成后悔。
此遂事既往,诚不当言,臣愿陛下谨号令于此后耳。
臣又闻守文之体,必遵于制度;
御下之方,在谨于宪法。
制度定则贵不敢骄盈,贱不敢踰越;
法正则宽不舍有罪,猛不及无辜。
释此二者,虽不能治天下也。
唐文宗尝言:「为国之道,致治甚难」。
宰相李石对曰:「朝廷法令行则易」。
要言妙道也。
故法行则君主重,法废则朝廷轻。
轻重之理,安危之机乎。
夫祖宗垂宪,轨迹具在,固不可改也。
所可改者,请以医者喻之。
夫药,所以攻疾也。
若疾證已移,不应但守故药,必更方易剂,随其所移而攻之,则疾应而痊矣。
法所以塞奸也,若奸源已迁,不应但守旧法,必更条易科,随其所迁而塞之,则奸息而政明矣。
其不可改者,亦请以医者喻之。
三部之脉、四时之气、五药之性、针灸之法,更历古今,孰可变改也?
若制度之设、尊君卑臣、同文一轨、防踰僭、塞侥倖,虽前王后帝,亦不可改易也。
凡人见法令之有改者,遂谓制度之皆可易也,此世之所以多违越之人也。
恭惟国家以圣继圣,典章开具,垂之无穷。
中书枢密院下至百司,政教所行,皆有成宪,守而勿失,可致治平
祥符中敕文:「应臣僚上殿奏事,不得批依奏,并批送合属中书枢密院等处」。
以先帝睿明,升平在运,小大之政无不洞晓,尚不欲便行依可,而必令有司奏覆者,盖恐破改旧制,开启倖门故也。
抑又先帝之深意,不独自守法度而已,诚欲垂之训典,冀陛下遵之也。
臣伏见顷来传宣内降,岁有增多。
夫求丐之人,若事合旧典,理非所创,则虽下有司,不忧不行;
其背违定制,创起新例者,下于有司,必碍法而不可行。
故须求传宣内降,期于必遂。
是则因一传降,废一制度,传降不已,岁月寖深,臣恐制度存者无几。
制度削则纪纲坏,纪纲坏则上下之分何所检局,此臣所以日夜为朝廷惜之也。
臣愿陛下事无大小,皆送有司覆奏,则事机必当,而典制常存矣。
帝王行法,必从近始。
使左右贵戚畏而不犯,犯而不舍,则天下孰敢轻重哉!
夫左右之臣,贵密之戚,出入禁闼,绸缪宠遇,凡常之见,所望惟恩。
望恩不已,骄怨渐积。
诸葛亮所谓「宠之以位,位极则贱;
顺之以恩,恩竭则慢」。
夫有贱位之心,继以慢恩之意,未有不猖蹶踰检,纵肆无惮者矣。
过恶既盈,然后寘之文法,此前代之亡身覆族者,皆由骄之太过,制之不早故也。
所谓将欲福之,适足祸之,不若以义而断其恩,以法而制其渐。
知有过不舍,则大过不生矣;
知无故不赏,则侥望自息矣。
诸葛亮所谓「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
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是也。
使其操履自守,常有惧祸之心;
宠渥所被,必怀感恩之意。
永保元吉,与国同休,岂非王者待左右亲戚之至仁乎!
孰若养成痈疽,使至决溃也?
臣顷为开封府兵曹参军,伏见王世融因殴本府客司军将仇保,法当赎铜,特敕勒任。
且仇保,京府一走吏耳。
世融,贵戚之子也。
陛下责其横恣越法,停官。
此实国家用法之至当,而保全戚里之深心也。
若陛下制驭左右贵戚皆如世融,则何患法不行而人不畏乎!
况此数年事耳,固未忘于圣心。
近闻作坊料物库监官连宫掖之戚侵盗官物,事发而逃。
三司案捕之次,降旨不令穷究。
此非臣本职,得自风传。
万一有之,未为美事。
陛下何不使推穷其事,付之于法,俟其知过后,或因赦文,稍加收叙,或以衣食豢养,不使任职。
若因而悛改,是陛下再造其身也。
此乃公法不屈,私恩亦隆。
臣切惑圣断异于曩时也。
计过则此重而彼轻也,论属则彼亲而此疏也,议罪则彼加法而此贷刑也。
臣恐中外有或效之者,绳之以法,是同罪异罚矣;
因而宽之,是法宪废矣。
汉武时,隆虑公主病,因以金千斤、钱千万为子昭平君豫赎死罪,上许之。
隆虑公主卒,昭平君骄醉杀人,廷尉请论。
武帝曰:「法令者,先帝所造也,用弟故而诬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高庙乎!
又下负万民」。
乃可其奏,哀不能自止。
隆虑,帝妹也,昭平,帝婿也,复已许其赎死而终不贷贳者,盖食言之愧小而废法之失大也。
故臣愿陛下谨法制以齐中外也。
谨览诏文云:「规朕躬之过失」。
臣伏惟陛下体仁圣之姿,躬孝睦之德。
鉴照古昔,包举艺文。
屏绝游畋,不迩声乐。
奖用忠直,斥远佞邪。
此天下家晓而户知矣。
然日月不能无薄食之过,唐尧不能无哲惠之难,故怀多福者小心,累大德者细行,臣是敢竭愚虑塞。
明诏又云:「陈宰政之阙遗」。
伏以执政之本,在内铨择庶官,在外安集百姓。
今官吏非其人而旷弛之政渐盛,考课不得其实而升黜之典或滥。
夫官吏之体,奉公束手以为要;
胥史之性,舞文规利以为资。
官吏不严则胥史纵,胥史纵则法令坏,法令坏则民受毙,此必然之理也。
夫欲外律郡国,当先自京师,故曰:「京邑翼翼,四方是则」。
今京任之官,以宽纵法制为大体,以姑息胥史为美名,此已相沿积习矣。
或有以公绳下者,则群胥百计而动摇之。
诚能动摇,则来者为戒,虽有公心干略,安敢施为乎!
伏见祥符县检下稍峻,群胥相率逃去,寻而罢其县事,是动摇之计行矣。
况近年来任京职者多徇其私便,罕责于才实。
按局废弛,蠹弊增深。
而今之奉公,稍矫前失,朝廷不责狡胥之阴计,而戒官吏之峻整。
臣恐自此,孰敢尽公操法束缚群下乎?
百司观之,孰不效之乎?
百司之胥,既效之而危其上;
百司之官,亦戒之而纵其下。
上危下纵,久而风成,此为胥史谋则得矣,为公家谋何有哉!
使四方闻之,莫可则矣。
臣愿朝廷速变此风,无使成俗。
要在择人而任,责之行法,无听群党动摇之也。
又考课之制,备存令典,景行功罪,不容隐私。
今内外之官,虽有课历,率无实状。
盖由刺举之官,或昧于察廉,或徇于私曲,推劳举过,多失公实。
意有发擿,则果成赃;
情在容掩,则吞舟漏网。
考课之司,但据课历,以入升殿之科,无缘察其真伪。
夫刚正之吏,彊猾所以为仇,则孤立而多患;
贪黩之夫,奸智足以自卫,则有党而寡祸。
故有干廉在公而偶罹文法者,考司即为有过,而降殿之典行矣;
诛剥害民而赃状不露者,考司即为无瑕,而升赏之恩及矣。
如此,则降之或在非辜,既无以戒恶;
赏之或在有罪,又无以观能。
实由任选之道不精,阿纵之法不严,察举之官不惧故也。
臣愿朝廷立严制,去弊风,此乃铨择之阙也。
又国之用度,节俭为先。
节俭行于上,则府库实于内。
虽逢灾沴之数,水旱之困,上有赈救之备,则民无流亡之悲。
今财赋益屈而土木之功不息,浮冗之费日增,储蓄寡备而荒沴之民屡困,赒恤之恩不时。
此辅臣固当苦言陈谏,罢土木,削浮冗以存济之,此乃安集之阙也。
傥陛下不轻小臣之言,曲加裁择,诚能察情伪,审号令,谨法制。
然后责辅臣之公正者,推择天下才行而任之。
嫌疑之私既去,至公之风自行。
名实不乱,赏罚必当,官曹严整,纪纲振张,则诏旨所谓回邪、朋比、阿私、恣横、请托、贪残,宜自息矣。
止土木之功,去浮冗之费,则失业之民有以济矣。
臣闻明王圣主好闻其过,忠臣孝子言无隐情。
至于讳有司,悼后害,皆非人臣之节也。
敢效百虑,冀补万分。
幸当责言之辰,罔避论输之律。
实祈英睿,照其悃诚。
南岳大乘止观序天禧四年四月 北宋 · 朱頔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七
鹤林示灭而来,贤圣应世者非一,咸以六度万行,通达大智,安住于法界,拔济于群迷。
金文宝轴,具载于诸法之藏。
若夫空一切法,證一切性,不于三界现其身,意达正觉之真源,显毗卢之实相,则见乎南岳大师之《止观》也。
大师灵山佛会之圣众,三世化缘于衡岫,密承佛旨,亲听法音,总马鸣、龙树之心要,具菩提涅槃之了义,故著《止观》上下二论,遣真妄于一念,明体相之无迹。
空拳舒手,无物可见,则止观之理自是而显,寂照其门由是而及。
为出世之宗本,作佛种之导师,不历僧祇,直超圣位。
嗟夫!
斯教虽大显示启来者,而人世未之普见,流于海外,逮五百年。
咸平中日本国僧寂照以斯教航海而来,复归圣朝。
天禧四年夏四月,灵隐山天竺教主遵式将示生生之佛种,咸成上上之胜缘,乃俾刻其文,又复以序为请。
重念如意称珠,已还合浦
虚室生白,坐见法身。
顾钻仰之未至,抑称赞之无取,但愿一切信心见者能修,修者能證,对诸境而不动,于诸法而无染,一受不退,一得永得,尽未来际,常与南岳大师俱生行如来事焉。
按:《大乘止观法门》卷首,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卷四六。又见《大乘止观释要》卷首(续藏经第二编第三套第五册)。
抉膜书 北宋 · 释仁岳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
中秋既望四明山仁岳谨致书于钱塘梵天阇梨润公讲次:予,释氏中一疲钝之士也,幸以好学之志,造延庆门下,习山家教观,十有馀稔。
虽未能宣昭祖训,空洞佛理,而于一言一行,载闻载思,庶缘了之种不败亡也。
尝念荆溪绝笔所存,未释章句,诸师以文字申之,殊途异论,亦已久矣。
然而毛嫱西子,非毁之而陋也;
嫫母、倭傀,非誉之而美也。
故述作之语、邪正之道,乃天下之公器。
茍非深识宗本,谬辩否臧,不能言而言之,俾躬自瘁。
近睹阇梨撰以《指瑕》投予所禀法师,盖拒《妙宗钞》文解十六观疏之义也。
建言虚诞,立理疏僻。
法师览之,喟然曰:「夫夏虫不可以语其冰,曲士不可以语其道,庄子之诫也。
谅彼未生圆宗名字之解,安可议其是非乎?
傥识者观之,孰不谓其起秽而自臭焉。
吾不欲报之矣」。
予因对曰:「虽智者不惑,奈何彼以狂悖之说诳诸新学。
茍不诋诃,往往连类执迷,流遁忘返,亦教门之弊也。
小子不敏,敢援笔以复之,令彼闻之足以自诫」。
曰:「然,子可示之」。
予于是骤书数千言,致阇梨之右。
先引《妙宗》之义,次列《指瑕》之文,后一一解之,俾真伪两分也。
且《指瑕》所谓「《妙宗》犹良玉在掌,瑕彰于外,童子指之」;
今谓童子病眼之过,非良玉之咎。
故辄取《金錍》「抉膜」之语,用标其辞。
盖取一家教观之錍,抉阇梨心眼无明之膜,庶无罪焉。
《妙宗》明寂光有金宝华池等云:「经论中言寂光无相,乃是已尽染碍之相,非如太虚空无一物。
良由三惑,究竟清净;
则依正色心,究竟明显」。
《指瑕》曰:三土是事,寂光是理,如何理中说有色耶?
疏中四土净秽云,次第顿入,实报净秽;
分證究竟,寂光净秽。
且实报净秽岂非即理之事耶?
寂光净秽岂非即事之理耶?
岂地住已上有两依正色心耶?
乃至云若据《止观》并《妙玄》中明果报之义,妙觉正是究竟报身,居究竟报土。
此土是即理之事,则有金宝华池
寂光是究竟法身所居,是即事之理,则无金宝华池
《抉膜》曰:寂光是理者,非但中之理,乃具德之理也。
且疏文释常寂光云:「常即法身,寂即解脱,光即般若」。
既对三德,显是三谛。
三谛非理耶?
且三谛者,不出《中论》四句也。
因缘所生法,阴境也。
我说即是空,圆观阴入,三千俱空也。
亦名为假名圆观阴入,三千即假也。
亦名中道义圆观阴入,三千即中也。
《辅行》云:天竺注《中论》凡七十馀家,而青目最劣,尚云一荡三立。
三立者,即中立法也,即假立法也,因缘生法立法也。
即空者,荡法也。
荆溪云:尽理言之,四句俱立也。
青目最劣,尚云一荡三立,今师荆溪之义,安得寂光无相,抑同偏真耶?
既三谛对常寂光三,荆溪云立,今人云荡,师承何在耶?
苟如阇梨所见,则须分割三德,以对二土,合云法身般若属寂光,解脱属实报,以谓寂光但理,实报是事故也。
是则进不成圆,退不成别。
何者?
圆则三德无减,别则所證但中,况复别教横显三德,亦非但理。
如太虚空,唯有佛界之俗,简无九界之俗耳。
若寂光唯理,不得有事者,乃同小乘灰断之见,深可伤哉。
又云岂地住已上,有两依正色心等者,此盖不晓实报色心,祇是分显寂光色心耳。
但未究显带别惑故,故受实报之名。
安得妄执实报则有依正,寂光则无色心?
但诸文中凡言寂光中无相者,盖无三土染碍之相,非无十界清净之相。
又既许妙觉居究竟报土,则有金宝等事,而不知究竟报土正是寂光土耳。
故《净名疏》云:事理惑除,正报即得。
佛果清净,依报即得。
常寂光毕竟清净,此岂非以寂光身土是依正二报耶?
文义孱然,更何所惑。
况复妙觉之报,名大涅槃,涅槃既是三德,寂光亦是三德,岂非一体而异名乎!
应知诸文所说寂光身土,不出四义:一者单约理说,如《净名疏》明寂光是理,即极智所照之境。
既从所照之境为言,则三谛事理俱受理名也。
二者单约事说,如上文所引「佛果即正报,寂光即依报」。
此就始觉究竟显于本觉,则三谛事理俱受报名也。
三者或约事理双存,如《妙乐》释寂光四德云:「本有四德为所依,修德四德为能依。
能所并有能依之身,依于能所所依之土。
二义齐等,方是毗卢遮那身土之相(已上《妙乐》)
且本有四德,即上明所照之理也,修德四德即上明始觉究竟报义也。
既各言四德,则事理备矣。
又云能所并有能依之身,依于能所所依之土,岂可坏于依正色心耶?
四者或事理双亡,如《净名疏》云:「究竟寂光不生不生等,以由本觉对始觉立,始觉既极,本觉亦亡。
始本俱亡,妙绝无寄也」。
当知亡则一相不留,何但无依正之事,亦乃无空中之理。
存则诸法俱立,岂唯有金宝之净相,亦复有泥沙之秽相。
存亡一际,事理同时,故喻三点不纵不横,良由于此。
既懵斯旨,殊失圆宗,止合直述迷情,专求明喻,那忽用彼弗询之义,撰此无稽之言?
若此「指瑕」,盖病眼之甚矣。
今试开决,未知明乎?
《妙宗》云:「禀今宗者,若云心具,色等不具,同于《义例」》。
邪师谬立渐圆之见,望彼顿顿,天地相悬。
《指瑕》曰:禀今宗者,谁云色等不具耶?
盖凡言色具,即是心具。
何者?
色由心造,全体是心。
故知色具即是心具。
若言心外无情之色,独头自具三千者,既色心各具三千,岂非一念六千耶?
乃至云莫见彼彼三千之语,便作如此解乎?
应知彼彼之言,须就有情生佛辩之。
不二门》云:「三千果成,咸称常乐」。
未知顽色三千,几时果成常乐耶?
《止观》云:「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
既言无心而已,色香是无心否?
还可说有三千否?
若一草一木,独头自具三千,与《金錍》野客所迷何别?
《抉膜》曰:所言色具即心者,意谓摄色入心,方具诸法。
今问此心为理?
为事?
若云理者,且《金錍》释心乃随缘之事。
又《妙玄》判心法定在因耳。
若云事者,事何能具?
必须即理,方能具法。
故《止观》明一念心具十法界,乃是法性自尔,非造作所成也。
是则色之与心,若即事而理,皆具三千。
岂可心法即理则具,色法即理未论具,更须即心,方始具耶?
今试喻之。
如水之湿性(理也),或激扬为波(心也),或凝结为冰(色也)
岂可波处则具湿性,冰处不具,须即波故方具湿性耶?
当知色性遍乎心性,心性遍乎色性,彼彼互具,法法无差。
故《辅行》云:「非但心摄一切,亦乃一切摄心」。
又《金錍》云:「生佛依正,一念具足,一尘不亏」。
又《四念处》云:「离色无心,离心无色」。
乃至云若圆说者,亦应得云唯色、唯声、唯香、唯味、唯触,何但独得云唯识耶?
故知若约事理圆谈,则须趣举一尘一念皆具三千。
若约解行难易明之,则须剋就心法显具。
章安问云:「十界互相有为因,为果」?
答:「俱相有也。
而果隔难显,因通易知」。
又《四念处》引《大论》明难解空及易解空,例于唯识,具一切法,是易解义也。
故《大意》云色从心造,全体是心。
《金錍》「约有情心,遍立无情佛性」,皆就解行易而示之。
当须究理,不可迷名。
又《止观》正明修观之境,令观刹那一念即具三千,故言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
若执此文,谓色不具者,如禅境中明取著一念,不具三千,莫不有情亦不具耶?
又云若无情之色,独头自具三千者,既色心各具三千,岂非一念六千者,未审独头之言据何见斥?
且《妙宗》云:「又应了知法界圆融,不思议体。
举体作我一念之心,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作根作境。
一念一尘,至一极微,无非法界,全体而作。
故趣举一法,即是圆融法界全分。
既全法界,有何一物不具诸法(上皆《妙宗》)」?
此等莫是独头色具一念六千之义否?
既言趣举一法即是圆融法界全分,则知心外无色,色外无心,唯色唯心之义明矣,又何得例同《金錍》野客所迷之义乎?
且野客但谓一草一木各一佛性,各自因果,则成色心互不相收。
《妙宗》既明一尘一念是法界全体,正同《金錍》生佛依正,一念具足,一尘不亏,何盲瞑之甚乎!
而又抑作一念六千,何太无端?
祇如《妙经疏》云「十二入各具千如,何不斥为一念一万二千耶」?
然其谈色不具,唯心方具,斯之弊源予知之矣。
盖由阇梨师祖立义,错认心法便是真如,故谈摄色入心,方具诸法。
于是讹风相扇,延及子孙。
今更示之,使邪正不滥。
奉先《示珠指》判生佛是所造,属事;
心法是能造,属理。
又云生佛是因果,心非因果。
又昭师作《五义书》云,《止观》引《华严》「心造诸如来,是非染非净心也」,此等岂非纯以理性为心法耶?
所以二师并谓色不具法,须摄入心,心方具法。
又谓纯谈法性,便是观心,故废《金光明玄义》观心之说。
后因予师数有议状,穷逐彼义,方知心法非真是妄。
故《问疑书》引《止观》去尺就寸之文示之,彼昭师于《答疑书》中自甘伏,云「见示去尺就寸之文,盖予昨来有失检寻,致兹造次。
孔子云『法语之言,能无从乎?
改之为贵』。
今改之也」。
自后又见「色由心造,全体是心」等文,仍执外色不具诸法,摄归内心方能具法。
良由不晓解行难易,致斯封著耳。
又近世圆师扶树先见,凡诸释义,皆以色从心造,全体是心而为几杖,亦谓色不能具,即心方具,而注《十不二门》云:「若有情心具,则能随缘变造十界之事,草木既具,胡不起善作恶,造十界事?
救曰,各具是理,随缘是事,安得以事难理乎?
破曰,若尔众生之心则具二造,草木之性但有理造。
阙具既异,岂称理融?
是则草木之处有性无修,具理阙事,但因无果。
当知无情成佛之谈,刹尘俱说之旨,不轻唯礼众生之义,《涅槃》但明有情成佛之文。
一切皆失(上皆注文)」。
今恐圆师不许荆溪立义。
且《辅行》云:「从事则分情无情,从理则无情非情别」。
是故情具,无情亦具,岂非约事则不论具,约理则色心各具耶?
虽心为能造,色为所造,二皆属事。
若单就事论,何但所造不具,抑亦能造不具。
故《止观》明取著一念,不具三千,乃取非一非异一念,方具三千。
《辅行》释云:「若了妄念,无一异相,达此无相,具足三千」。
乃至云「若据理论,无非法界,亦何隔于取著妄情」。
此等皆显事即理,故具三千也。
是则能造所造,事则俱事,皆不论具,理则俱理,皆可论具。
安得谓一边具法,一边不具耶?
又岂谓心有事造,色无事造,便乖圆融之理乎?
况复外色非无能造分别之义,如《大经》琉璃光菩萨欲来此土,先放光明,非青现青。
文殊言:「此光者,即是智慧」。
大师引此,立有分别色。
若如圆师之见,祇合光明是识,还成有分别识,则大师不合立有分别色也。
又如《观经》明水声演说苦空等法,又有光明化为百宝色鸟。
又《华严》有刹尘说法之文,岂不彰于有分别色,色能造心,色具于心,唯是一色耶?
何定云色唯理造,无事造耶?
又《四念处》云:「当知若识若色,皆是唯色」。
是则有情成佛,即无情成佛。
岂待刹尘受职,草木降魔,方是无情成佛耶?
况至果上,依中现正,正中现依,色具之义,还复明显。
但因中难解,故诸大乘及一家所谈,多从有情心法而示,非谓色法不能具也。
荆溪云一往且因通,及以果隔等。
又则唯心之谈,他宗共有;
唯色之义,独擅今家。
固欲掩其异义而混其常谈,孰可忍耶?
又引不轻但礼众生之义,證于心具色不具者,何但无情不具,亦彰有情有具不具。
何者?
不轻但见四众礼拜,则应畜生等类皆无佛性,更堪哂之。
故知《妙宗》斥同邪师,信不诬矣。
阇梨既皆诡随圆师,作此指斥,故今聊尔引而申之。
无逐臭以同迷,当循涯而自省。
愿如厥师,闻去尺就寸之说,知其前非,改之为贵。
《妙宗》曰:若就净秽平等而谈,则以究竟苦域泥沙而为寂光,等。
《指瑕》曰:平等法性者,如如之理也。
尚无于净,岂有于秽耶?
智者云:「平等法界,尚无迷悟」。
悟尚自无,岂有于迷秽?
准此可见矣。
今试论之。
夫法界者,九界具佛界性,则全染性是净性,名为平等。
《金錍》云:「毗卢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佛界具九界性,则全净性为染性,名为平等」。
《金錍》云:「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以凡圣性等,故名平等」。
「一念」与「自心」,还是约性否?
如何都不谈性,便言究竟苦域泥沙而为寂光耶?
乃至云「欲以智者之言用为模范,未知可否」。
《抉膜》曰:若谓平等法界尚无迷悟,便将净秽准例亦无者,盖欲遗荡无法,空无一物,方为平等也。
且迷悟是一期逆顺之心,净秽是十界依正之体,虽云逆顺,终须两忘,岂例依正,亦须永灭。
荆溪云「三千果成,咸称常乐」,如何解耶?
深见阇梨殊无所识。
又引《金錍》之文證平等法界不得有事者,此讹言也。
文云「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此显净心具足地狱依正之相。
「毗卢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此显染心具足佛界依正之相。
如何认为如如之理,无事相耶?
又安得以凡下一念直作理性解之?
阇梨既谓毗卢身土纯是理性,又以凡念谓是理性,则成理性,不逾理性,还会荆溪之意乎?
又云《妙宗》都不谈性,便言究竟苦域泥沙为寂光者,且《妙宗》上文引《涅槃》常色、《仁王》法性五阴、《法华》世间相常住、《大品》色香中道,證于寂光有依正之相,岂非谈性之明文乎?
次文即云「若就舍秽取净,则苦域等判属三障,乐邦金宝,以为寂光」。
若净秽平等而谈,则以究竟苦域泥沙而为寂光。
此之二说,但顺悉檀,无不圆极
此等文意,岂不正以上来色香中道等为净秽平等而谈耶?
况若直云净秽平等,已是约理之谈,那言都不谈性?
岂待句句须著理性之字,方云谈性?
实如驽驹,鞭至骨髓,方著正道矣。
既全不识诸文寂光事理之说,又却云欲依智者之言,用为模范,未知可否。
今恐阇梨别是一家智者耳。
《妙宗》明六即之义云:「应知六即之义不专在佛。
一切假实,下至蛣蜣,地狱色心,皆须六即辩其初后,所谓理性蛣蜣,名字蛣蜣,乃至究竟蛣蜣。
今释教主故约佛也」。
《指瑕》曰:此乃将理同之义作事异之义解之,则全异一家所立六即之意。
且智者之意,正为诸大乘教圆谈法性,皆言一切诸法俱同一性,更无迷悟、高下、依正、自他、因果之别,虑彼圆修之人易生叨滥,故立六即之位简之,定不通于蛣蜣等也。
乃至云:理即在迷,故则有蛣蜣、地狱等名字。
在悟,则五即皆佛。
如何却于此五而立蛣蜣等名乎?
然妙觉无瞋,则任以蛣蜣畜生之名召之,未审皇臣贵人敢以此名召之否?
莫见《止观》云「圆观诸法,皆云六即」,故以圆意约一切法,悉用六即判位,所以使就蛣蜣等约六即判之?
今试消之。
言一切法用六即判位者,乃指三达五眼、十力四无所畏等也。
若约事理明之,须言理即性具十界,乃至妙觉性具十界,约性常同,约位有别。
又《止观》云,果隔难显,因通易知。
荆溪云「一一界果,各各具十,不相混滥」。
意亦祇言果性耳。
如何都不言性,而便直以畜生名于究竟妙觉乎?
《抉膜》曰:详乎其词虽烦,其理甚寡。
盖言理即之位,具有十界之性,则蛣蜣之事,从名字即至究竟位,但有十界之性,永无蛣蜣之事。
此等文,其实蒙蔽,难以言也。
今用旷怀,强为开说,所冀阇梨,谤亦成种。
夫一家圆谈法性,须具三千三谛之法,则知十界依正,十界假名,始从理即,终至究竟,位位无减。
但约三道,即此三千,迷悟不同,染净有异,故分六位之别。
既以三千该乎六即,岂非畜生界蛣蜣依正、蛣蜣假名,通六即耶?
不可六即,位但即佛界而已。
又若谓后之五即唯存十界之性,而无九界之事者,是则名字乃至究竟,一时断灭,九界依正,九界假名。
荆溪云:三千无改,无明即明。
三千并常,俱体俱用,便为虚说也。
况复《涅槃》疏文显有蛣蜣之义,今备录之,仍为释出。
彼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而无现用,即无分佛。
初住初地能百界作佛,即少分佛。
二住二地已上是多分佛,妙觉是满分佛。
以是义故,一一法门皆有权实,本迹即此义也」。
问:「蛣蜣蝮虿,义复云何」?
答:「夫一善法,即有四分例,一恶法亦应如是。
未见名教,置而不论。
且就权者言之,小菩萨所作是无分,蝮虿初住初地所作是少分,乃至十地十住等所作是多分,如来所作是满分(上皆疏文。)」。
且初约佛义,明乎四分,岂非六即之义?
但数之盈缩耳。
次以善法例乎恶法,亦有四分,岂非蛣蜣蝮虿亦有六即之义?
言「未见名教,置而不论」者,意云若约恶法实行论之,非无四分,但未见经论而为显證,恐人难信,故且就权者言之。
然则权必引实,权既有于四分,实岂无于四分耶?
故知蛣蜣蝮虿四分之义,乃六即之诚證也。
且满分蝮虿与究竟蛣蜣何别?
莫是满分但有其性,而舞其事耶?
若尔,则合责章安云如何都不言性,而便直以蝮虿名于满分乎?
呜呼!
此疏若非章安之笔,亦遭阇梨所破也。
《妙宗》之义与章安之文宛尔相符,子何不信斯是圆家至极之说?
然其浅识,孰不非之。
譬夫猿狙之身,衣以周公之服,彼必龁啮挽裂而去之矣。
当知疏文正约事论四分蝮虿。
何则?
以小菩萨所作,但是神通所化,虽具十界圆融之性,未得十界圆融之事,故名无分也。
地住已上岂唯證于十界之性,亦复称性,现于十界之事,故立小分多分蝮虿之名。
至于妙觉究竟證于十界之性,究竟称性,现于十界之事,故立满分蝮虿之名。
倘如阇梨所解,祇合云妙觉名无分蝮虿,以谓妙觉但有十界之性,永无蛣蜣之事。
又云妙觉无瞋,则任以蛣蜣畜生之名召之,未审皇臣贵人敢以此名召之否,此聋俗之见也。
意谓若妙觉立蛣蜣之名,则须以蛣蜣之名召相好之身。
而不知妙觉之位,以蛣蜣之名召蛣蜣之身,良由妙觉所證三千之法皆即空中,皆即妙假,以妙假故,十界身土假名,一一圆融,相相常住。
又释《止观》圆观诸法,皆云六即,乃至三达五眼、十力四无所畏等者,既云圆观诸法。
岂祇三达五眼等耶?
况复彼文正明圆教一切法即理,故悉用六即判位,何独三达五眼等即理,九界五阴非即理耶?
又《止观》云:「凡圣皆具五阴,不可圣阴如凡阴」。
《辅行》释云:「终不可以佛界地狱界以为凡夫地狱也。
佛果已满,从事而说,已具十界。
初地初住,分具十界。
乃至凡夫,但是理具。
是则一一界果,各各具十,不相混滥(上皆《辅行》。)」。
此等皆是约于恶法,明六即之义也。
地狱界岂非恶法耶?
佛界地狱界岂非究竟恶法耶?
乃至凡夫地狱界岂非理即恶法耶?
「各各具十,不相混滥」,岂非简滥耶?
「佛果已满,从事而说,已具十界」,何故却荆溪意亦祇言果性耶?
如斯欺诞,那堪青眼之所乎!
又谓如何都不言性,而便直以畜生名于究竟妙觉者。
且夫立名,本召于实。
阇梨既云理即性具十界,乃至妙觉性具十界,约性常同,约位有别,此正是以善例恶,俱遍六即,而不知性具十界俱是法界中道第一义谛,一一名实,皆通始终。
如佛法界,全迷之者名为理佛,始悟之时称名字佛,至终悟位号究竟佛。
何尝言性耶?
例于畜生法界,全迷之者名理畜生,始悟之时称名字畜生,至终悟位岂不号为究竟畜生
此乃《大经》第一义谛,有名有实义也。
荆溪据此立千假名,迷悟不改,深有以也。
故知若欲拨弃秽法,偏取法性净法以谈六即,几许误哉!
况又不了法性之义,以谓法性如如之理,不具于事。
若据六即之位验阇梨之解,实是理即,非名字即
何者?
荆溪云「若直闻真,不了三谛」。
此闻非即,不其然乎!
如此见知,奚为师匠?
今遇《抉膜》,应惭《指瑕》。
当须贵和氏之珍,休更执燕然之石。
集者曰:尝闻广智大师法智大师之说究竟蛣蜣者,约一人唯心说也。
读者思之。
《妙宗》曰:别教法身为惑所覆者,良由不知本觉之性具染恶德,乃至但有法身本觉,随于染缘作上一切迷中之法,等。
《指瑕》曰:尊者专据《妙乐》真如在迷,能生九界,谓之法身随缘。
且此语荆溪自解云:「是故别人覆理无明,为九界因」。
宗师意法身为无明所覆,乃是能覆,无明为九界因。
《楞伽》云:如来藏为善不善因。
若观荆溪之意,亦似不作随缘释之。
又如《妙玄》解别教心如工画师无明心也,乃至纵有多说,争负背大师,负背荆溪何耶?
《抉膜》曰:所引《妙乐》谓非法身随缘之义者,且文中显云真如在迷,能生九界,生非随缘耶?
而下文云「覆理无明,为九界因」者,盖明真如不能独力生于九界,须假无明和合,方有所为。
如何偏执一文,作无明生九界耶?
又下文「别教从无住本,立一切法,能覆所覆,俱名无住」。
且所覆无住,立一切法,岂非真如随缘立一切法耶?
又引《楞伽》如来藏为善不善因,却云若观荆溪之意,亦似不作随缘释之。
未审此文如何是荆溪之意亦似不作随缘释耶?
况显然用理如来为善不善因,不可拗作无明为善不善因也,何得大无所知。
彼经具「七识不流转,不作苦乐因。
如来藏为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切趣生」。
此文是起信宗、立真如随缘之所据也。
今家别教,正用此文,安得不是真如随缘耶?
又引《妙玄》解别教心如工画师无明心者,阇梨看读未广,祇见此文,而不见《止观》亦引此喻明别教心造之义。
《辅行》释云:「画师手如心性也」。
心性非真如耶?
况复今家明破别教,不得偏执无明生法,故《妙玄》明别教不思议生灭因缘中云:「诸论明心出一切法不同,或言阿梨耶是真识出一切法,或言阿梨是无明空门出一切法。
若定执性,实堕冥初生觉之过」。
阇梨既定执无明生法,岂非外道之见乎?
须知诸文顺悉檀意,或说如生法,或说无明生法,故《指要》立别教有随缘、有不随缘二义也。
茍欲不信《指要》及《妙宗》,争奈负背大师何?
负背荆溪何?
《妙宗》释体中云:以礼释体,礼别尊卑,意崇君父,今明经体,意尊法身,等。
《指瑕》曰:诸经释体,而何经不尊法身理体耶?
此通涂之意耳。
而不知在今经以礼释体用文之意,乃至今经部属方等,既通四教,唯取圆教贵极之体,异前三教臣子之体。
《抉膜》曰:若谓《妙宗》不简前三教经体,取圆教经体为贵极之义者,一何愚騃。
初文释体,是主质义中解除诸实相,馀皆魔事。
云别教已下至六道皆有心缘等相,魔能说之,悉名魔事。
次文解《大乘经》,以实相印为经正体云:若据释论,三藏对衍,通别二教,亦名实相印
今不取二,唯取圆实相印也。
又次文明体德中,以圆伊三点释法身之体。
此等既以简于三教,取于圆教法身之体。
当科又云「礼别尊卑,意崇君父,今明经体,意尊法身」。
又所尊法身,云乃是诸佛所师,万法朝会,体非修證,理绝言思,为贵极之体等。
岂非显是简别三教体,如臣子之卑贱;
尅取圆教法身之体,如君父之尊贵?
如何祇引片文,谓尊法身理体是通涂之意耶?
识者览之,孰不谓阇梨昏寐之言乎。
《妙宗》释宗体一异中云:讲兹疏者,唯想事境,三观靡施,正同次家邪倒无印,可伤之甚。
《指瑕》曰:此意岂非闇斥孤山法师《刊正记》中之说乎?
彼记云:十六皆事,达事即理。
三观一心,庶使往生,破惑證理。
岂便谓之邪倒耶?
乃至云尊者意谓如此广说观道,末代行者得其深意,便可即闻即修,不假讨寻《止观》矣。
孤山法师之意,意则不然。
欲使学者用首题中三观之义,于观观中达事即理,然后寻彼《止观》,使境观明彻,方便正修,四魔三障,无所不了。
《抉膜》曰:此一段文并是胸臆虚搆破词,且唯想事境,不用三观,乃斥馀人耳。
天台少白尝撰论文,立十六观但是假想事行,广破予师立理观之说。
《妙宗》恐人滥用,故通斥之。
那忽乱指为斥于孤山耶?
又云《妙宗》意谓广说观道,不假讨寻《止观》。
今问,《妙宗》何处令不假讨寻《止观》耶?
何诬誷之太深矣。
又云孤山之意,欲使学者于观观中达事即理,然后寻彼《止观》。
今问,《刊正记》中何处令寻彼《止观》,方便正修,四魔三障等耶?
此盖阇梨谄曲为意,阿党所宗,祇知求过于他人,不觉反愆于自己。
《妙宗》解实报净秽云:若约实證,此土唯有圆圣所居。
今从教道,约渐入人见其秽相,等。
《指瑕》曰:何以却将方便与实报对论耶?
应知实报土中俱取破无明人以论净秽耳。
乃至云若如尊者之解,应云方便中秽,实报中净,以约教道释故。
《抉膜》曰:阇梨乃谓教道唯在地前,不通登地,亦由未曾看读诸部教文,致兹谬破。
且《妙玄》引用地论教道之义,凡有二种。
行明教道,则在地前;
约说明教道,则通登地已上。
故《释签》云以四悉檀,说登地法,名为教道。
又云初地已上,仍存教道。
又《止观》实报土中说别圆二教,对别圆两机。
《辅行》自问云:实报何须用别耶?
答约教道。
此等名义,乃是山家学者朝夕所谈,如何都不闻名,况解其义乎?
阇梨自云讨论执卷,将二纪之馀,以今验之,何讨论之深细乎?
安敢将此见解,捡《妙宗》之是非?
今既闻名,为愧色否?
《妙宗》云:此经本为韦提厌同居秽,求同居净,故谈妙观。
《指瑕》曰:且同居之名,正为凡夫生彼,未断烦恼,与圣共住,故曰同居。
且韦提闻经得忍,正是求实报之净,何贬为求同居之净耶?
比来赞经,而翻贬圣,恐不补过矣。
《抉膜》曰:今恐阇梨亦未曾看经疏之文,但道听涂说而已。
何哉?
经文本为韦提希被恶子幽闭,遂哀请世尊示无忧恼处。
至光照诸土,摄在金台,令韦提希见,乃是诸佛土。
虽复清净,皆有光明。
我今乐生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
疏云:「光照国土,令韦提希乐生安养」。
岂非求同居净之明文耶?
后为如来示其取土之法,观道圆妙,非但能取同居之净,亦复能取寂光之净,故得闻之,获无生忍。
何忽探取闻经得忍,请韦提希本求实报之净耶?
此语孟浪,不足可责。
《妙宗》引《义例》三种观心文竟,自问云:今十六观属何义耶?
乃至云如来特谈十六观行,修證之门,正当约行。
又问:《义例》三种皆是理观,今之十六,历依正事,何预三种耶?
答:托事附法,二种三观,有事有理,且置未论。
从行三观,以何义故,不得历事
既言从行,必四种行。
常坐一种纵直观理,馀三三昧,岂不兼事?
如《般舟》三观历念佛事,《方等》三观历持咒事,《法华》三观历诵经事,《请观音》三观历数息事,《觉意》三观历三性事。
若非从行,摄属何耶?
《般舟》初观千辐轮等,彼是从行。
今那独非?
况《义例》云唯于万境观一心,岂今依正不唯一心?
等。
《指瑕》曰:此乃将约行观心作附事说之,附事观心作约行说之。
且《义例》三种,摄尽一家。
所明理观,虽指王城四谛等,为事法二观之式。
诸文之中凡有法相、事相,便属二观收之。
且言《止观》约行者,正指不思议境一念三千,遍收诸法,备明十乘十境修发之相为约行耳。
及其文中凡有法相、事相,并用事法二观收之。
岂见《止观》是约行,便将其中事相、法相一时为约行耶?
又将数息三性、方等幡坛等,谓之唯于万境观一心等,而不知不思议境一念三千,既遍收依正,心外无法,唯一三千三谛不思议故。
故云唯于万境观于一心,此为约行见理。
何故将尊容道具等附事观理,而作约行释之耶?
乃至云何故将阴境中,唯于万境观一心却作尊容道具,历境表法,附事见理之义解耶?
《抉膜》曰:所言岂见《止观》是约行,便将其中事相、法相一时为约行者,且《妙宗》但以念佛持咒诵经等事谓之历事,何故却认作历幡坛尊容道具为历事耶?
斯盖全迷托事约行之相也。
今为指陈二观之相,令阇梨略知所以。
且托事观者,须谈事境之上,表法之义,故托彼事义,立境立观,方曰托事修观也。
且如王舍城,须以王表心,王舍五阴,城涅槃。
又如方等幡坛,以幡坛、以幡翻法界上迷,生动出之解,尊容道具,以二十四像表逆顺观十二因缘之智,香灯戒慧等,岂非借彼事义立境观耶?
如何却以念佛持咒事为托事观耶?
盖由阇梨见《义例》明托事观,后云即方等普贤之例,乃将两处之事一槩为托事观也。
而不晓方等持咒,普贤诵经,皆约行历事耳。
此正是阇梨将约行观作附事说之,何倒斥《妙宗》乎?
阇梨又谓约行观者,唯是观于内心三千,遍收诸法耳。
今问:未审止观阴境中,遍历五阴、十二入、十八界观之,及破法遍中,亦复历观阴界入法?
《般舟三昧》观佛身相,《四念处》观于外色,此等观法,三种之中为属何耶?
莫不谓是托事观耶?
若然,则如何是借彼事义法之相耶?
又莫是一时混沌,摄入内心,方是约行观耶?
若然,则《释签》立内外二境,《四念处》说内外两观,如何简别耶?
又莫是三种观法不收耶?
当知诸文不借事相表对观法,直约行门而谈观法者,皆约行摄也。
内外二观,莫不咸然,焉得局就内心为约行耶?
又将《义例》唯于万境观一心,亦局就内心解者,岂观外境便乖一心耶?
若然,则何故《辅行》释观外界入并心为境耶?
然其观心之说,岂唯阇梨不解,自奉先而降,以至孤山,其犹病诸。
何者?
如《刊正记》判十六观,的非《义例》三种所摄。
且《义例》自云:「夫三观者,义唯三种」。
则知一家所明三观,无不摄尽。
岂《观经疏》自是一家三观耶?
孤山指《观经》观佛相好同《般舟三昧》,是则《般舟三昧》亦非《义例》三种明矣。
荆溪立义,若为疏脱,应知《妙宗》判属约行,深契圆宗。
切须三复思量,不可一期戏论。
傥更奸诈,朋彼邪说,曲作道理,诽谤《妙宗》,譬如痴贼弃舍珍宝,檐负草木矣。
已上十段,始自寂光金宝之。
按:《法智遗编抉膜书》,续藏经第一编第九五套第四册。
兵策十四事奏庆历元年五月 北宋 · 田况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五、《宋名臣奏议》卷一三二、《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三二、《太平治侯统类》卷三○、《太平宝训政事纪年》卷三、《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一、《群书会元截江网》卷一四、一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二五
一曰:自昊贼弄兵侵噬西蕃,开拓封境,僭叛之迹,固非朝夕。
始于汉界缘边山险之地三百馀处修筑堡寨,欲以收集老弱,并驱壮健,为入寇之谋。
初贡嫚书,亦未敢扰。
范雍延州,屡使王文思辈先肆侵掠,规贪小利。
贼遂激怒其众,执以为辞。
王师伐叛吊民之体,自此失之。
刘谦高继嵩等破庞青诸族,任福白豹城,皆指为大功,无不杀戮老弱以为首级。
彼民皆诉魾于贼,以求复雠。
吾民受制异类,而又使无辜被戮,毒贯人灵,上下文移皆谓之「打虏」,吁,可忽也!
或谓国家久不用兵,将卒未练,欲使趋功骛利,习于战鲑尔。
然贼界诸处设备甚谨,屡行打族,俘获无几,陷没极多。
如郝仁禹打鄂斡族,亡三百四人,无所获。
任政打诺尔阿堡,亡一百九十三人,秦凤部署司打陇波族,亡九十六人,各获首一级。
麟府军马司入贼界牵制,亡三百八十人,斩馘十八人。
其馀大亡小获,无足言者。
以此计之,实伤挫国威,取贼轻侮。
自今宜且罢打族,但严设备守,以俟贼至,然后别为之策,以破奸谋。
二曰:自昊贼寇边,王师屡战不利,非止人谋不善,抑亦众寡非敌。
近因好水川之败,士气愈怯。
诸将既没,牙队之兵,罪皆当斩。
朝廷普示宽贷,欲为招辑,伸恩屈法,事非获已。
军中相劝以退走自全为得计,陜西虽有兵近二十万,防戍城寨二百馀处,所留极少。
近又欲于赞延、环庆泾原三路,各抽减防守,驻兵赞、庆、渭三州,大为屯聚,以备贼至。
然今赞延路有兵六万六千馀人,环庆路四万八千馀人,泾原路六万六千馀人,除留诸城寨外,若逐路尽数那减,屯聚一处,更会合都监巡检手下兵并为一阵,极不上三二万人。
贼若分众而来,犹须力决胜负。
或昊贼自领十馀万众,我以三二万人当之,其势固难力制。
议者但欲以寡击众、幸于偶胜,非万全策也。
夫能以寡击众,徼一时之胜者,或得地利,或发奇策,非可恃以为常。
今必败之形洞可前照,而恬然坐视,莫知更为计也。
议者又谓贼若并兵而入,则率他路援兵以禦之。
且贼每入寇,既有所得,飙驰雾卷,一夕而去,他路固无所及矣。
或谓收保边民,持重以观其势,可击则击,不可则已。
贼不过破燬民生,因食野积而归尔,此茍一日之不败则可也,深虑后患,有异于斯。
去冬都下,尝闻士大夫相与言,谓小羌不足忧。
何则?
叛命之初,我无边备。
若兵随檄至,则关中安危未可知,此贼计之失也。
刘平石元孙陷没,中外震骇。
贼长驱而至,谁能当之?
此二失也。
臣始闻此说,亦诚谓此贼之易与也。
今观其包藏变谲,图全择利,乃知所谓失策者,实贼之得计也。
且贼之未敢长驱,亦犹我之未可深入,所以然者,主客异势,进退怀疑。
边防之兵并出其后,险要之地或断其归,是决成败于一举,岂胜算哉!
李士彬被虏,刘平等败没,延州之境,荡然一空。
日者山外之民,杀掠奔溃,已亡大半,是渭川之境,又渐空矣。
料贼今秋或来春,犹且驱劫不已,必使我藩篱尽空,表里可见,然后攻城破邑,渐谋长驱,则无后顾之患。
臣所以谓关中安危渐不可测,愿朝廷为勇断之计也。
断之勇者,在乎发内帑之财,募陜西、河东强壮之民五七万人,分屯赞延、环庆泾原三路。
俯及防秋,则以逐处弓手分番戍守城寨,而参以正兵,每路及五六万人以上,精加训练。
我军既众,其气自振也。
必曰募民兵则众情不安,增边戍则大费不赡,此循常拘近之论也。
且民兵之法,祖宗所行,迄今军中,馀老多在。
加之出钱选募,非同点差,其中必有乐于效用者。
内帑之积,祖宗本为用兵,今乃其时也。
三曰:用兵之法,当先有部分。
部分进退,权于大将旗鼓,旗鼓常在中军
西陲用兵,每战必败。
好水川之战,任福实为大将,而不能指麾统制以为己任,乃自率一队前当剧锋,矢尽势穷,而后陷没。
忠勇之节虽可嗟悯,然论其才力,止一卒之用。
夫部分不明,多则不能办,少则不能胜,进无所劝,退无所止,一有纷乱,则其势北矣。
欲矫此弊,在乎先求大将之才,峻其威权而尊宠之。
葛怀敏为赞延部署,张亢钤辖,当以偏裨之礼奔走麾下,若犯令即当诛之。
乃平牒往来,动皆钧礼。
韩琦范仲淹经略副使葛怀敏见之,礼容极慢。
上下姑息,三军之士何所法耶?
夏竦陈执中以儒臣委西略,不能身当行阵,为士卒先,至于选择大将,明定部分,乃其职也。
乞朝廷降诏,令更互巡边,采察边臣。
中有材任大将者,特与不次拔擢。
其骄怯之将,每自顾重,不为国家尽力者,奏罢之,则部分立而功可冀矣。
四曰:自古用兵,未有不由间谍而能破敌者也。
昊贼所用谍者,皆厚加赏赂,极其尊宠,故规我机宜,动必得实。
今边臣所遣刺事人,或临以官势,或量与䌽,止于熟户族帐内,采道路之言,便为事实,贼臣变诈,重成疑惑。
今请有入贼界而刺得实者,以钱帛厚赏之。
贼将伊埒刚朗、凌裕勒且之徒,皆元昊亲信,分厢主兵,俯近汉界,出入从者不过一人。
若能募死士陷胸碎首,是去贼之手足。
王沿尝欲用此策,但朝廷不惜美官重赂,则功岂难图?
五曰:唐置都护府,掌抚慰诸蕃,征讨斥堠,及行赏罚,叙录瞕劳。
其属有长史录事、功、仓、户、法诸曹,得为开府之盛。
国朝承五代之后,事归边防。
西陲安辑时,朝廷故无意及此。
今昊贼大肆杀掠,沿边属户各顾家族,心生向背。
又使奸人恣行诱胁,以此贼势转盛,而边堠无复磗蔽。
今新置招抚蕃落司,所谓招抚者,非饮食不足以得其驩,非赏赂不足以回其意,非术数不足以鼓其动,非刑诛不足以制其骄。
曩者曹玮秦州,诛赏并行,戎落诉伏。
泾原用韩质,秦凤用张僎,皆韩琦随行指使,虽各有武勇,至于招抚之术,岂可倚耶?
环庆一路熟户,未尝经贼残破,部族全整,人堪战鲑。
若绥御有术,可得精兵数万。
请令都管举官,与王怀端协力招抚,仍只令韩琦王沿庞籍张奎同领之。
事之大者关报都部署司,其馀知州通判更不兼管。
以养正兵万人一岁之费,为招抚之具,则事无不济。
自来熟户贩鬻青白盐,以求厚利,今一切禁绝之,欲以困贼。
然绝熟户之利,无以资其生。
太宗郑文宝请禁青白盐以困贼迁,可不战而屈人兵。
诏自陜以西市之者皆坐死。
其后犯法甚众,戎人乏食,寇抄边郡,内属万馀帐归继迁。
钱若水驰传视之,因诏尽复旧制,戎人始渐归附。
今日之势,若厚加招抚,稍宽盐禁,则熟户无不得用。
议者疑边馈已窘,而又兴费不赀,非至计也。
且国家通使罝勒斯赍,欲诱以为用,赐帛二万以促其出师,终无实报,是舍熟户近成之效,而信西蕃远妄之言,岂至计耶?
自昊贼破睺牛城,筑瓦川会,而罝勒斯赉远窜历精城,偷安茍息。
其子满济扎、卜辖戬自立,皆为仇敌,尚不能制,矧能为昊贼轻重邪?
温博奇乃罝勒斯赉亲信,首领之豪,其子一声金龙有众万馀,最为强盛,乃与昊贼结姻,罝勒斯赉日益危弱。
今欲以为国家用,非臣之所能知也。
以是论之,招抚熟户,不犹愈于彼乎?
六曰:环庆路投来蕃部极多,夏竦等惩延安之前失,虑贼马奔冲,内应为患,欲迁襄、唐州界,给旷土,使就生业。
又皆不肯离往,若骤加起遣,则戎心动摇,或致生事。
招抚蕃落司得人,令躬至族帐,察其心之向汉者,给沿边闲田,编于熟户。
或度其后必生变者,徙之内地。
然恩威裁制,其事百端,茍非权谋,未易集事也。
七曰:蕃落、广锐、振武、保捷,皆是土兵,材力伉健,武艺精强,战鲑尝为士卒先。
自昊贼扰边以来,惟土兵踊跃,志在争功。
其如请给甚微,不及东军之下者。
振武料钱五百,而二百五十为折支。
积数月一支,又皆靡弊不堪之物。
如新添虎翼兵自南中选填,材质绵弱,而云不知战鲑,见贼恐死,传者皆以为笑,朝廷但且以塞数为名而已。
若月添土兵请给,事恐难行。
请遇特支,比常优加其数,或别定南郊赏例,以激其心,则其立功必不在东军之后矣。
八曰:沿边屯戍骑兵,军额高者无如龙卫
闻其间有不能被甲上马者。
况骁胜、云武、武骑之类,驰走挽弓不过五六㪷,每教皆望空发箭,马前一十二步即已堕地。
以贼甲之坚,纵使能中,亦不能入,况未能中之?
请密料边兵,益步卒而减骑军,但五分得一足矣。
以一骑军之费,可赡步兵二人,而又宽市马之烦扰,违害就利,莫善于兹也。
九曰:西贼每至,诸城寨不料众寡,并须出战,稍有稽违,皆以军法从事。
使赵奢李牧周亚夫授任于今日,获罪必先于诸将矣。
边臣甘死事,获犹子孙之福,不敢持重伺隙,自取严诛。
今若遇寇大至,且坚壁以守,须会合诸路兵马可以取胜,则令出战。
若贼众不多,而畏懦不即追讨,并行诛之。
十曰:主将用兵,非素抚而威临之,则上下不相附,指令不如意。
西贼首领各将种落之兵,谓之一溜,少长服习,如臂之使指。
既成行列,举手掩口,然后敢食,虏酋长遥见,疑其语言。
其整肃如此。
任福庆州,蕃汉各已信服,士卒亦已谙练。
一旦骤移泾原,值贼至,麾下队兵逐急差拨,诸军将校都不识面,势不得不陷覆。
今请诸路将佐,非大故毋得轻换易,庶几责其成功。
十一曰:古之良将,以燕犒士卒为先。
所以然者,锋刃之下,死生俄顷,固宜推尽恩意,以慰其心。
李牧匈奴,市租皆入幕府,为士卒费。
赵充国禦羌戎,亦日飨军士。
太祖用姚全斌、董遵诲西戎何继筠李汉超当北寇,人各得环、庆、齐、棣一州征租农赋,市牛酒犒军中,不问其出入。
故得戎寇屏息,不敢窥边。
臣前通判江宁府,因造纸甲,得远年帐籍,见曹彬江南日,和州逐次起饷猪羊肉数千斤,以给战士。
范仲淹延州,奏乞比永兴军秦州支米造酒,有司之吝,以为无例而罢。
今请渭、延、庆三州及诸路部署司并特支米造酒,仍都部署司别给随军钱,赡足。
除军员外,其馀士卒每一季或因都阅,或值出入,并须量有瞮及,以慰劳苦。
古者命将出师,阃外之事无不专制,财粮用度,岂有异同?
今主兵主财者皆力敌权均,纷然相制,岂国家任人责功之大体邪?
十二曰:功作器用,中国之所长,非戎狄可及。
今贼甲皆冷锻而成,坚滑光莹,非劲弩不可入。
自京赍去衣甲,皆软脆不足当矢石。
以朝廷之事力,中国之伎巧,乃不如一小羌乎?
由彼专而精,我慢而略故也。
今请下逐处,悉令工匠冷砧打造纯钢甲镞,发赴缘边先用,八九㪷力弓试射,以观透箭深浅而赏罚之。
太祖朝旧甲绝为精好,但岁久断绽。
乞且穿贯三五万联,均给四路,亦足以禦敌也。
十三曰:今春昊贼寇边,器械攻城之具极为拙钝,此特缓吾备也。
料贼年岁间,破尽缘边篱落,必驱迫汉民熟户,使为先登,以攻城邑。
边城一有不守,事故可忧。
今修筑城寨,虽渐完固,其如军民不知守城次第。
下河北,选守城卒三五十人,诸处指教,缮治器用,大为之备。
贼动必求全,常顾后患。
若边城坚守,攻之不拔,则亦未敢长驱而深入也。
十四曰:昊贼蓄谋岁深,尽更汉法,自作祅书,非恩信可以縻,文令所能动。
若非天威振赫,大挫癚锋,其势未已。
汉界与贼山界相接,人民繁庶,每来入寇,则科率粮草,多出其间。
山界之民,引弓甚劲,与贼为战,所谓「步奚」。
此皆去贼地遥,向汉甚迩。
若承战胜之势,贼若皆散,承其不备,分路进兵而攻取之,抗禦者诛殛,降顺者招徕,老弱无辜,系之南徙。
其间险要可守之地,则筑坚垒以据之。
所得土田,给与有功熟户。
必不可守,则纵兵破荡,以弱贼势。
若请命归欸,则裁割纵舍,制之在我。
弭患如此,则边陲可安矣。
非韩中 其十 非韩第十一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七
韩子冯宿书论文,谓人不知其文,遂自比扬子云为《太玄》之时,乃引之言曰:「世不知我,无害也。
后世复有扬子云,必好之矣」。
因谓:「子云死近千载,竟未有扬子云,可叹也。
其时桓谭亦以书胜《老子》。
老子》未足道也,子云岂止与老子争强而已乎!
此未为知者。
其弟子侯芭颇知之,以为其师之书胜《周易》。
然侯之他文不见于世,不知其人果何如耳。
以此而言,作者不祈人之知也明矣」。
吾视此,未尝不抚书而为其太息,谓韩子可贤耶?
何其为言之易也?
夫圣贤之所以著书,岂欲与人争强乎?
圣贤唯恐道不明而人不治,故为之书,欲以传其道也,岂意与人争强也,不争而乃有所为耳。
夫以其所为而与人欲争强斗胜者,此特流俗使气不逞者之所尚也,圣贤如此而为,其去众人也何远哉?
其道至,自形人之不至;
其言是,自形人之不是。
其人有知,遂自服而尊美也,岂有争之而得人尊美乎?
自古著书,而其文章炳然蔼如也孰如孔子
孔子曰:「文莫吾犹人也」。
圣人岂以其道而苟胜乎?
《中庸》曰:「宽柔以教,不报无道,南方之强,君子居之」。
是岂以争之而为强耶?
《语》曰:「由也兼人,故退之」。
是圣人岂欲儒者而与人争强乎?
儒,为言不类其法,不亦误后世之学者也?
若《老子》之书,其所发明三皇五帝之道德者也。
文约而详,其理简而至,治国治家、修身养神之方,出师用兵之法,天地变化之道,莫不备之矣。
孔子从事问其人,岂非以其如此也?
而《老子》岂易胜之乎?
又况其所尚,以不争为德也。
子云平生学问于蜀人严遵君平,故其《法言》盛称于君平君平乃治《老子》者也。
子云为《太玄》,乃以一生三为创制之本,是亦探《老子》所谓「一生二,二生三」者也(此说见《太玄解义》。)
子云曰:「老子之言道德,吾有取焉耳」。
书之宗本既出于《老子》,而谓《玄》胜老氏,亦其未知思也。
桓谭岂为能知子云乎?
韩子乃援桓谭之言,则已可笑矣,乃又曰其弟子侯芭颇知之,以为其师之书胜《周易》,此又韩子之大缪矣。
之《太玄》设方州部家四位者,乃《易》之四象六画耳;
布八十一首者,《易》之六十四卦也;
二百四十二表存之而不尽书者,依周武口诀也;
展七百二十九赞者,乃《易》之三百六十爻耳。
不出乎阴阳二仪,其生剋不出乎七八九六五行之数,其纪纲不出乎三极之道,而之书大底资《易》而成之耳。
其《法言》曰:「其事则述,其书则作」。
《汉书》称雄,亦曰:「以为经莫大于《易》,故作《太玄》,皆斟酌其,相与放依而驰骋云」。
吾尝治《易》,得其四象八卦之数,凡《玄》之所存者,六气、五行、三才、七政、四时、十二月、二十四节、七十二候、五纪、五方、五神、五音、十二律、九宫、十日、十二辰,莫不统而贯之。
盖圣人含章天机,秘而不发耳。
至汉,而焦赣京房辈辄分爻直日,而《易》之道遂露矣。
子云盖得意于焦氏之分爻也,复参之以浑天之法。
然其巧思推数,自起其端,为位、为首、为赞以钤乎一岁,效《易》以占天人之事,此其贤也。
夫《易》者,资《河图》《洛书》以成之,盖天地自然至神之法,圣人之创制也,然圣人亦不能发明也。
虽其时世更历三古,藉圣人发挥者九人焉,唯伏牺、文王孔子事业尤著。
子云之书,其始何出,而何得之
其为书之人,何如于伏牺、文王仲尼乎?
然《玄》之法盖出于人之意思经营之致耳,与夫天地自然之道固不可同日而言哉。
子云之贤不及伏牺、文王孔子,虽童蒙亦知其然也,而韩子侯芭为颇知之,而谓《玄》胜《易》,何其惑之甚也!
《晋书》谓王长文尝著书号《通玄》,有文言、卦象,可用卜筮,时人比之扬雄太玄》,是亦可谓胜《易》乎?
侯芭者尚不知其师之所祖述,何妄为之说,掩抑圣人之经,乱后世学者之志,细事也。
此足以识之狂愚何甚也,不必待见其他文而知其为人也。
韩子于此当辨斥之,以尊證圣人之道可也,乃更从事其说,茍以资其自矜,儒者果当尔耶?
吾恐以文争强,而后生习为轻薄,人人无谦敬之德,未必不自韩子之造端也。
吾尝谓扬子因《易》以成书,其谓述之可也,不应作经,自为其家,与夫大《易》抗行。
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
仲尼犹不敢作,子云乃作之欤?
《汉书》谓诸儒讥扬子圣人而作经,盖亦以其不能尊本也。
何复用其书胜《易》,以重儒者之相非耶?
范忠献公雍神道碑治平二年 北宋 · 范镇
 出处:全宋文卷八七二、《名臣碑传琬琰集》上集卷二六、《宋代蜀文辑存》卷一○
资政殿大学士礼部尚书、赠太子太傅忠献范公既没之十九年,其子宗贤始以公之行状与故范文正公所为铭文求文于镇,以为碑。
景祐中,公将赴洛阳,镇适受命为新安主簿,一见于京师,其后不与公接,独得其平生行己大略于士大夫之传,以为公天资忠孝,笃善好学,通敏有筹略,以是起县主簿枢密副使历事二帝,皆知其贤,而公亦以此屡用。
公几于先事,建言朝廷,欲奋厉有所立,故常得位志行,而卒不克。
其在延州,所以守禦应敌者未有遗策,而大将刘平石元孙败于外,城几不守,而公亦坐是左迁。
故君子以为公之所欲为者甚壮,而上亦非不用公,遭时不幸,故止于此。
然刘、石之败,非公,延州不守。
而公之去延州也,范文正公承其后,得公之事为详。
及公之没,而志其墓,则推其功为能全延州以捍关中者,其于不幸之中,犹能有立如此。
此镇所闻于人者,而考之于其行状、墓铭,又得其世次出入始终之详。
公讳字伯纯,其先太原人
皇考讳仁恕,事后唐为校书郎
从孟氏辟于并门,卒与俱入蜀,遂相之。
以老,授太子太保,终于家。
及公之贵,累赠太保
王考讳从龟,事蜀为刑部侍郎,入朝终于左屯卫大将军,累赠太傅
考讳德隆,以太傅荫为供奉官,累赠太师中书令
妣韩氏,封安康郡太夫人追封京兆郡
生三子,公最少。
十岁而孤,夫人质衣为资,使公就学。
公幼而警悟,咸平三年,举进士,释褐补洛阳主簿,再调钱塘,改筠州从事
秩满,除大理寺丞、知建州崇安县。
殿中丞,知端州
还朝,献所著文二十卷,进太常博士
初,公为洛阳主簿,张公咏过洛,闻其所为,贤之,书公姓名屏风,遇人辄以识否为问。
至是张公镇淮阳,即引公为倅。
未行,会寇莱公出守洛阳,奏公为留守通判,诏从莱公辟。
二公于天下士少所推与,而争欲得公为僚,朝廷以此知公可用。
寻召判三司开拆司,改尚书屯田员外郎
天禧中,河决滑台,齐鲁皆被其害。
朝廷发兵万人塞之,不给,则命调发丁夫,邑官校督役严甚,山东骚然。
上患之,使宰相三司使择可行者,皆以公为能,诏除京东转运副使
公至,以为民愁无聊,今急之,愈怨,作愈不力,不如一宽之,与民缓期。
民皆奋曰:「公长者,无敢后」。
先期而河堤成。
即拜度支员外郎河北转运使
旧制,以重估募民入粟于边,而县官常苦其费。
公视德、博间民有馀谷,乃歛诸州缗钱,以平价就籴,而官自漕致于边,至今以为便。
是时,陕西边食不足,农民皆远输塞上,朝廷以为忧,徙公转运本路。
公建议以池盐募民入粟于边,而农得以休。
兵部员外郎,召拜户部副使,寻改度支副使
未几,拜工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充陕西都转运使
逾年,召还,提举京百司。
会环、原州属羌叛,寇边,遣公安抚。
公亲见其酋长,谕以逆顺利害,即皆首服,愿守约束如旧。
还拜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以奉使契丹
还,加龙图阁直学士
公为三司使,号称职,上知其才,擢拜枢密副使
岁馀,丁太夫人忧,诏以给事中起复视事。
籍田礼毕,迁礼部侍郎
时玉清昭应宫灾,宫之西北隅有数小殿存者,章献太后有意修复,两府廉封,太后悲泣久之,曰:「幸有存者」。
公揣知其意,即抗言:「先帝朝以此空府库,今一夕为灰烬,天意可见。
如幸其存而复兴,民将不堪。
臣以为存不如亡」。
群公皆助之。
太后意解,曰:「不复劳人矣」!
上说,翌日诏谕中外。
明道二年,以户部侍郎陕州
逾月,改京兆府
是岁,诸道旱蝗疾疫,关中尤甚。
公自减廪食,以为民先
富人皆争出财助官贷,活数万人。
躬自抚视,至染疾不悔。
移镇河阳
公既屡受任陕西,出入边徼,知元昊且反,而朝廷未有以待者,遂自河阳上书陈边事,得召见,献策六。
吏部侍郎资政殿学士,出守西京
既而元昊果反,天子思其言,即拜振武军节度使、知延州
公以为延州西夏咽喉,而戍兵寡弱,若贼并兵急攻,延州不守,则关辅举危,非厚集兵以待之不可,乃累上章乞师。
朝廷不甚以为意。
一旦元昊引兵十馀万破李士彬等,径至城下。
大将石元孙领兵出境上,守者才数百人,老幼皆登城,公以身先之。
贼围愈急,使召统帅刘平庆州
领军来援,合元孙兵,与贼夜战。
王师不利,二帅陷没,城中大恐。
公慨然曰:「我死国足矣,民何罪」!
于州南嘉岭山之神。
会暮,大雪,贼暴露不能军,乃引去,城卒以完。
朝廷闻之,封其神灵显公。
然公卒以是左迁户部侍郎、知安州
吏民相率守阙讼公无罪,天子亦知之,故一岁间,起公至吏部侍郎、知河中府
未行,改京兆府,且许朝觐。
资政殿学士,兼四路粮草。
至镇岁馀,以边食足而民不劳,加尚书左丞,进大学士,复守西京
有盗起襄、邓间,流及汝、洛,朝廷以属公。
公命讨,且降之,尽获。
是岁,许、汝大蝗,独不入境。
守洛三年,拜礼部尚书
庆历六年正月丁亥,以疾薨于位,享年六十有八。
上为废朝,赠赙加等。
其年三月丙申,葬于洛阳金谷乡宣武里之先原。
公初娶魏氏,追封钜鹿郡夫人
再娶臧氏,始封遂宁郡夫人改封仁寿郡
子六人。
长曰宗杰,尚书兵部员外郎直史馆陕西转运使、三路制置解盐使,先公一年而亡。
次曰宗良宗衍,并守将作监主簿
宗古,未仕,皆早亡;
曰宗师、宗贤,并为大理寺丞
女七人,其三人亡,次适眉州防禦使高继宣,次适光禄寺丞吴安度,次适尚书屯田员外郎唐諲,次适屯田员外郎韩绎
孙八人:宗本尚书虞部员外郎
子开国子博士
子明,尚书虞部员外郎
子仪太子右赞善大夫
子谅大理寺丞
子奇光禄寺丞
子渊大理评事
子正,未仕。
公性笃学,至老且贵不废。
有集五十卷。
其在枢府,尝绘尚书四代图以进。
所尝荐举者后皆至公卿,世以为知人。
大将狄青初为散直,隶麾下,坐法当斩,公贷之,卒为名将。
平居无事,常欲为久远计,尤恶轻作茍止。
陕西休兵,议者皆以兵冗宜汰,而行之不以渐。
公知人心不厌,密疏,以为急而用之,缓而弃之,后无以复用人,乃止。
及病且革,闻朝廷有事于田狩,犹拜疏不已。
凡四任洛阳,始为邑佐,构亭于县南,父老思之,名曰「范亭」云。
铭曰:
嗟我范公,其先太原
从主于蜀,崎岖艰难。
遭时不祥,再世不显。
集为我公,硕大光明。
初仕于洛,有骏厥声。
时之望人,惟寇与张。
公之所从,为彼得丧。
用公京东,东人以纾。
用公河朔,边廪告馀。
公在关中,帝不西顾。
化盐为粮,农不释亩。
公还京师,羌叛于西。
公出西抚,羌拜其马。
召还三司,屡试有成。
公在枢府庆历六年
自陕徙雍,复临河阳
羌饱必叛,以诏天子。
公言卒效,寄以西鄙。
二帅殒颠,城赖公全。
公斥不诉,民为号冤。
天子知之,旋踵用公。
继守三镇,有光于终。
天锡之报,子孙满前。
以没元身,克多历年。
呜呼贤哉!
赵少师续注维摩经序1075年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三、《安阳集》卷二二、《清源文献》卷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安阳市
如来以大圆觉深达实相,不以真寂自乐,而以普救众生为心。
故净名长者,通达方便,现身有疾,以求众问,令得解脱。
乃曰以一切众生病,是故我病;
若一切众生病灭,则我病灭。
大哉言乎!
伊尹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无不被之泽者。
孟子曰:「忧以天下,乐以天下」。
是知净名慈悲之心,于吾儒仁义之道,恶有戾乎?
若其演无生之法,入不二之门,雄辨神奇,独高众论,斯则大乘之极致,空籍之宗本也。
至于集一盖而覆大千之界,摄广座于小室之中,假香积饭以薰众饥,取妙喜国以至佛土,有闻是说,或以为疑。
曾不思凡夫一念之至,犹能以小而容大,冥近而造远;
况如来慧照所舒,性通无阂,神变自在,譬喻深渺,又岂思议之可及哉!
此经前有僧什、僧肇数家已尝注释,开发义趣,号为详博
然微言妙旨,犹或渊晦。
今致政少师叔平公,以高才伟度,历辅三朝,功成勇退,潜志内典,燕休之暇,续为新解。
大抵省繁就约,疏奥为明,使新学菩萨,临文易晓,速證菩提。
此又知叔平公博济之心,亦净名之心也。
夫如来六德万行,无不具足,而犹不断烦恼,出入生死,御慈航于幻海中,援斯溺者,使登彼岸;
至于无量无边众生,由我度故,皆悉成佛。
而在如来,一无所得,虽欲称赞髣髴,何有穷尽。
而世之学佛者,或得禅宗复性之说,便谓顿然已悟,与诸佛等,轻诋秘藏,不思践履,退而质其利他之行,则蔑尔无闻,视吾净名愈疾之心,良可哀矣。
经曰:「如来为大医王,善治众病,应病与药,令得服行。
既得药矣,不服不行,吾知病,决不能去」。
兹论虽浅,宁无儆焉?
某生汩尘俗,未始习佛,辱叔平公之命,勉为之辞,深于佛者,幸勿以易言为诮。
谨序。
赋石鼓 北宋 · 释宗本
七言绝句 押先韵
造化功成难可测,不论劫数莫穷年。
如今横在孤峰上,解听希声遍大千宋晓莹《罗湖野录》卷一 《罗湖野录》:本公初游云居,同数友观石鼓,相率赋颂。众戏强之,本即赋云云,侪辈为之愕然。)
范大夫墓表元丰七年二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六〇、《范忠宣公集》卷一六
朝散大夫范君讳子仪字中存,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讳德隆之曾孙,资政殿大学士礼部尚书、赠开府仪同三司祈国忠献公讳雍之孙,尚书兵部员外郎直史馆、赠兵部尚书讳宗杰之第三子。
永安县太君陈氏,故相郑国文惠公之女也。
范氏,其先太原人,自忠献公仁宗朝入陪枢衡,出秉旄钺,有勋劳于王室,太原之范于是大显,子孙蕃昌,世推以为盛族。
君以忠献公荫,授秘书省校书郎
公薨,遗恩迁太常寺奉礼郎
君年尚幼,请于祖母臧夫人曰:「不幸吾祖捐馆,忍复因此进官耶?
愿改奏他亲」。
夫人奇其言,遂奏尚书从堂兄宗本
属告命已出,弗许辞,众知其志趣远矣。
初命监邓州商税,有持金帛私出城者,吏执之,欲倍税而纵之。
君察其物,非所宜有,送州以治,果皆巨盗。
西京长泉税兼采柴务。
旧制:役卒日有定课,虽祁寒暑雨,必如其数。
卒或买薪输官,以是多冻馁为盗,民居患之。
君抚存区处,积日会数并输,皆乐事劝功,不踰岁,所增者千馀万,而卒尚有馀,间得以为生,于今便之。
杭州税。
凡掌市征,取之若太宽,而岁计入则倍。
历知忻州秀容河南府伊阙二县,签书彰武军节度判官
丞相韩公宣抚陜西,雅知其才,就举通判州事
塞下华戎错居,岁月浸久,多冒耕者。
经略使上闻,委君提举,根括得二万馀顷,以增募弓箭手、步骑万有六千,边兵益强,考课为天下第一。
特除知博州,又易赵州,皆以避亲不赴;
乃知汾州,又避亲;
耀州
还朝,为开封府司录参军
大臣交章荐之,改三司勾当公事,擢提举京东西路常平仓。
河决澶、濮,水汎诸郡,岁荐饥,民流散,天子忧之。
诏委君赈济东、西两路,君多为方计,所存活二十馀万。
时诸郡方完城垒,君请募饥民,给粮以役之,计工十有九万,未几而成,公私赖焉。
初,朝旨赈济及夏成而止,君上言:「民遗弃幼稚,尚数万无归,请赈至,听人得收养」。
诏从之,所活老幼者又数万。
就为本路转运判官
奉使不为苛察,务安全,官吏法令有未便于民者,必以上闻,率皆见从,故所至以宽厚称。
丁永安太君忧,服除,授广南西路转运判官,未行,改利州路
君以职在巡察,当勤恤民隐。
州县多居山险,君不避跋履之劳,虽穷僻无不至。
以冲冒得疾,元丰六年十月六日终于官舍,年五十有三。
累阶朝散大夫、勋上护军、服五品。
娶周氏,封寿昌县君
子二人:长曰镐,太庙斋郎
次曰铎。
女六人。
诸孤奉君之丧,以七年二月三日,葬河南宣武北邙山先茔之次。
既葬,请余文以表其墓。
余与君有葭莩之亲,知君之行为详,故不得辞。
惟君生于贵阀而不骄,长于吏道而不矜,仕优而志愈谦,治办而力愈强。
其居家也孝恭,其事上也忠笃,其莅官也勤恪,其治民也恺悌。
行己始终,人无间言,可谓士君子矣。
君之昆弟六人,皆以才行称显用于朝,而君不幸,未中寿而没,不克究其所有,其命矣夫!
故书以表其墓。
先生墓志铭元丰四年九月1081年9月 北宋 · 孙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五、《古灵集》卷二五 创作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公姓陈氏,讳襄字述古
其先光州固始人五代时王氏入,因随家焉,今为福州侯官县古灵人。
曾祖讳令图,仕闽通显。
祖讳希颖,文林郎果州司户参军
父讳象,台州黄岩县尉,累赠尚书兵部侍郎
母黄氏永嘉县太君,继母王氏集庆郡太君
庆历二年进士及第建州浦城主簿
浦城多世族,侵扰请托,以挠法败政为常,县阙令者久之。
公不为恤,辨治有能名。
台州仙居县令,益务以礼法教其民,民爱乐之,莫肯犯。
皇祐三年,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孟州河阳县
司徒郑国富公为之守,一见而知之。
土人不知水种之利,公度田二百亩,为法以示人,人习行之至今。
彭州濛阳县
富公入相,荐之,召试,秘阁校理判尚书祠部
有乞寺观额度人为僧、道士者,公论不可。
编定昭文馆书籍。
常州
州滨大湖,而运渠高,水不能溉。
公为刬去堰埭,浚之,与湖通波,赖其利者二百里。
民有父母而出赘,公叱使还养,凡数十人。
召为开封府推官三司盐铁判官
上初即位,使契丹
契丹欲屈公下坐,公以礼固争,不为屈。
还,知明州,未至,召修起居注知谏院管勾国子监
有诏两制台阁议学校贡举之制,公因奏常秩等四人知经有实行,宜以礼召见,补太学官
未几罢谏院,兼侍御史知杂事
有旨知制诰阙,召试,公上言:「陛下以义使臣,臣当听命之不暇,敢怀利以事上哉」?
从之。
兼判吏部流内,赐紫衣金鱼。
言内外臣僚乞亲属官,多选人已授者,请以三月为限,从之。
时朝廷大新法度,而听者为屈。
公数上疏论列,辄留中不下。
召试知制诰,公奏辞曰:「臣有言责,不敢不言;
言未足塞责,谴其可逃!
召试,臣何敢当」?
又除直舍人院天章阁侍讲、兼修起居注,皆固辞,乞补外官。
上赐手诏曰:「近以卿知制诰,卿以言事未遂,恳不受命,且求外补。
朕素慕卿经术行己,深惜远去,特还旧职,庶几左右经席,渐磨道义,以适所愿闻。
今览来奏,尚欲固辞,岂未悉朕意欤?
还卿来章,当亟就职」。
乃复起居注判流内铨
明年知制诰、兼直学士院
诏河决河北诸郡,公当视草,以「水不润下」为言,中书改之,乞知陈州,移杭州
唐相国李泌六井通判杭州苏轼为之记。
僧方人居,而禅学久废不传,公以宗本、宗传二人为之倡,其徒至奔走天下。
应天府,未至,又移陈州
修八字沟以泄城中霖雨水潦之苦,州人便之。
召还,知通进银台司门下封驳事提举进奏院
公久去朝廷,上见而劳问之甚渥。
尚书右司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明年,兼侍读知审官东院
明年提举司天监
元丰元年,详定郊庙奉祀礼文。
明年,兼判尚书都省
是年十月慈圣光献太后山陵以公为卤簿使,公盖已病矣。
三年三月十一日,卒于京师,享年六十有四。
公在告久,上数以问大臣,及遣中贵人临视,而公已卒。
奏至,上为悯悼,赠给事中,录其子之未官者,且及其外孙焉。
朝散大夫,勋护军
公布衣居里巷,与陈烈周希孟郑穆游,乡人尊之,号四先生
仕宦所至,必大葺学舍,新祭器,岁时行礼其中,亲为诸生横经以讲。
及任太府,事剧体重,犹不倦以止,其乐善好学,殆天性也欤!
资禀温厚,未尝见其喜愠之色。
与人交,久而弥笃。
折节下士,所游多时闻人,郑穆刘彝,皆其女弟之婿。
娶陆氏,封文安郡君
子男二人:绍夫,秘书省正字
中夫,将作监主簿
女五人:长适苏州录事参军傅楫,次适宣德郎方蒙,次适承奉郎孙之敏,二女未嫁。
所著文集二十五卷。
元丰四年九月葬于常州宜兴永定乡蒋山之原,铭曰:
有严陈公,不降色辞。
躬厉以正,去尝见思。
小邑大州,视之若一。
劝学谈经,人罔不率。
问学醇古,操行则高。
经术行己,天语之褒。
如公羁孤,又无党援。
学士殁身,维帝之眷。
行信于友,有德在人。
虽不百年,在公犹存。
毗陵宜兴,公治昔者。
今葬其乡,将配公社。
韩太保惟忠墓表元丰三年 北宋 · 李清臣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一八、《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四一、《鸡肋编》卷中
公讳惟忠,著籍真定,为灵寿人
忠宪公之曾祖,今定州丞相之高祖父也。
忠宪公贵,赠太保
夫人张氏,追封江国夫人
太保之子讳处均,亦赠太傅
丞相既贵,又加赠为太师中书尚书令追封昌国公
魏国,又徙韩国
夫人李氏追封韩国太夫人
韩国公之子讳保枢,累赠太师尚书令中书令追封鲁国公
鲁国公之子则忠宪公也,历同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太子少傅,累赠太师尚书令中书令追封陈国公
子八人:长曰纲,故尚书司封员外郎
次曰综,故刑部员外郎知制诰
次曰绛,再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今以建雄军节度使检校太傅定州
次曰绎,故职方员外郎
次曰维,今以端明殿翰林侍读龙图阁三学士、吏部郎中许州
次曰缜,今以右谏议大夫龙图阁直学士枢密都承旨
次曰纬,故比部郎中、知解州
次曰𥾝,故光禄寺丞
韩氏自忠宪公进士,因侍鲁公京师,其后鲁公薨,遂葬于许。
忠宪公益贵,始占第太庙之通衢,而门族之盛,为天下冠。
在朝廷评其德,在士大夫语其学,在公卿之后论其世,咸多韩氏。
然高、曾生长灵寿,葬其处,则韩氏本河北人也。
盖自唐末更五代,天下之民,缠于兵火之毒者二百馀年,至太祖太宗起河北、有天下,垦除祸难,提携赤子,而置之太平安乐之地。
累圣继之,以休养生息为事。
其顾指左右,驾驭驰骋,莫非一时之豪杰。
考诸国史,则累朝将相颇多河北之人,若赵韩王普,实保塞人
曹冀王彬,灵寿人
潘太师美,魏人;
李文正公昉窦尚书仪之昆弟,真定人
王太尉旦,莘人;
张尚书咏清丰人
柳公开,元城人
李文靖公沆肥乡人
张文节公知白清池人
宋宣献公绶平棘人
韩忠献公琦安阳人
馀有名公卿相望而立朝者,不可悉数。
窃尝原其故矣,夫河北方二千里,太行横亘中国,号为天下脊,而大河自积石行万里,出底柱傍,缘太行大峰,斗折而东下,走大海,长岗巨阜,纡馀盘屈,以相拱揖抱负。
小则绵一州,大或连数郡,其气象如此。
而土风浑厚,人性质朴,则慷慨忠义之士固宜出于其中。
而虽或有不遇,不及自用其才,亦必掩郁渟滀,声发益大,泽浸益远,以施于子孙,亦自然之理也。
太保公基本其庆,而忠宪公以道德事仁宗皇帝,进退优裕,有始有卒。
定州丞相以忠厚正直事仁宗英宗以及今上,出藩入辅,亲当天下大事,不辞艰难,其昆弟群从又才贤,且皆显用。
呜呼,可谓盛矣!
太保公,岂非所谓不及自用其才而施于子孙者耶?
太保公至丞相才四世,而五世诸孙尤众,宗彦,终兵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判三司盐铁句院;
宗道,今工部郎中淮南转运副使
宗右,大理寺丞、集贤校理判官告院
宗哲大理寺丞通判祁州
宗师,度支员外郎、知相州
宗弼,大理评事
宗恕,大理寺丞
宗武,东阿显令;
宗儒,大理评事
宗良大理寺丞
宗厚、宗文光禄寺丞
宗直、宗本大理寺丞
宗迪,太常寺太祝
宗质,将作监主簿
宗敏秘书省校书郎
宗尧寿安县主簿
宗亮将作监主簿
宗望,郊社斋郎
宗坦太庙斋郎
宗矩,将作监主簿
太保公皆来孙也。
其六世诸孙玠、圭、瑗、琏、环、珙、珏、理、珦、琯、玭、𤪌,或已仕,或未仕,二十人未名,皆来孙也。
夫二汉元功儒林之后,与夫晋王、谢、唐崔、、韦、杜之族,至于与国同久。
今韩氏自忠宪公高祖四世赠一品,上下衣冠传七世,此特太保公之遗德已足以致之矣。
忠宪公大丞相与其诸伯仲,又以勤劳庆善承嗣之如此,则后又宜有兴者,遽可以世数量乎?
传有之:「一岁之计植之以谷,十岁之计植之以木,百岁之计植之以德」。
观韩氏所植之厚,岂独百年哉,视德之所至而已矣。
初,太保韩国公微而葬,其家相比也。
其后增筑之,稍如其品制,而墓益大,遂合而为一,独留墓首、异封志以告于后。
元丰元年秋九月丞相太原易镇定武,乃诣灵寿,既祠谒墓下,因属清臣为之表,而得阳翟孙曼叙书于石。
是不独著太保公之系,将以遍示天下为人之子孙者焉。
元丰三年正月十日,四世孙建雄军节度晋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特进检校太傅使持节晋州诸军事、行晋州刺史御史大夫、充定州路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兼知定州军州事及管内劝农使上柱国南阳郡开国公食邑九千户、食实封二千九百户绛立石。
大宋故昭孝禅院主辩證大师塔铭 北宋 · 王诜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五五
神宗皇帝以孝治天下,凡世之所以奉先追远之事,靡不举焉。
熙宁初,诏即永昭□厚陵建浮图氏居,以修梵福。
五年功毕,敕额曰昭孝禅院,御书其榜。
乃推择名德,将使主其事,凡得二十人,又选于其中,得启圣禅院僧重表。
于是宣补住持,特度其弟子十人,以宠荣之。
师侈上之赐,心有以□天子追奉之诚,莅事之日,谋善于始,约以持己,宽以御物。
殿既饰以致焚修之勤,堂既崇以蒇讲诵之席,有容焉则以安清众,有厨焉则以荐香积。
不敢为妄悦,虽无刑而严;
不敢为妄怒,虽无赏而和。
是以聚徒百众,直侍□□过之,而大小皆得其情,且乐为之用。
故师处之裕如,而金谷滋衍,垣墉者皆塈茨矣,朴斲者皆丹雘矣。
师犹不自暇豫,日底□□。
□祐初,太皇太后闻其行,诏坤成节别赐度牒三道、紫衣二道,为庄严圣像之用。
繇是人益归向,善缘日广。
师未尝畜衣盂,至于服用取才足而已。
住持凡二十年,人无间言。
度其弟子至一百六十馀人。
元祐六年十一月二十日疾,召门弟子语之曰:「有为之法,岂异电光云影哉?
吾尝修净土观,缘殆至矣」。
语毕右胁而□,盖西向也。
闻者皆惊叹焉。
俗寿七十二,僧腊五十一。
管□嵩山崇福宫朝请郎、□君景□施一方为塔域,直昭孝之西三里曰孝义桥西地之原。
明年正月二日,弟子具礼仪而葬之。
既葬八月,其法属弟启圣禅院供养主□通大师守僧、弟子明教大师昭智等,来请余志其塔。
按师姓张氏,洺州曲周人也。
自童□时已异诸□□,长□事生产业,一日告其母曰:「闻佛氏有出家法,顾归心焉」。
景祐四年京师,往谒启圣禅院明智大师惠□,□□□志,明智壮□□之,师喜且叹曰:「既已弃吾亲而来,可不淬励以成吾身哉」?
执役之间,未始辍焚诵也。
康定二年,以诵经及格披剃。
明年,受□□。
自是笃志律仪,尤乐济众之行。
主院者稍委以事,师谨力以办之,后益掌金帛,众服其清。
尤喜宾客,颇为士大夫所知。
嘉□中,□□宋莒公奏授命服,本院又奏赐师号,故及是神□诏主昭孝院事,人多识其能,以为必善其任也。
师之始终可纪如此,故余喜为□其事而著之。
铭曰:
于妙神考,致孝□先。
乃即陵寝,作□祗□。
□佛塔庙,既成有严。
榜曰昭孝,帝意攸虔。
孰尸其事,听佥言。
得辩證师,往始法缘。
师既□止,广佛所传。
食蘖□行,贯花肆筵。
焚修之功,二后在天。
作者既艰,居者孔安。
既基而堂,则师之贤。
来嗣观德,考铭新阡。
表白广照大师昭惠知库赐紫昭用,典座、宝慈大师昭隆,维那圆照大师照宁,供养主、慧觉大师昭遇。
敕补住持院主明教大师昭智立石。
玉册官赵隐刊。
元祐八年六月望日建。
按:民国巩县志》卷一七,民国二十六年刊本。
跋招清公诗1101年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九、《山谷全书·正集》卷二五 创作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
草堂,郑交处士隐处也。
小塘芙渠盛开,使鸡伏鸳鸯卵,与人驯狎,不惊畏。
老禅延恩长老法安师怀道遁世,虽与慧林本法云秀同师,颇以讨饭养千百闲汉为笑也。
清公少时盖依之数年,尝教诲道俗云:「万事随缘,是乐法」。
清公云:「如安禅师,心无简择,可爱可钦」。
舟中晴暖,闲弄笔墨,为太和释智兴书。
江州东林寺藏经记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二四、《山谷全书·正集》卷一七
元丰三年夏四月提点寺务司言,大相国寺星居院六十区,院或有屋数楹,接栋寄櫩,市井犬牙,庖烟相及,风火不虞。
请合东西序为僧舍八区,以其六为律院,以其二为禅坊。
诏可之,赐祠部度僧牒二百,给其费。
其六年秋七月落成,赐两禅院名,其东曰「慧林」,其西曰「智海」。
尚书礼部言,净因院僧道臻,奉诏选举可住持慧林、智海院者,今选于四方,得苏州瑞光院僧宗本江州东林寺僧常总
诏所在给装钱,上道听乘驿。
于是常总固称老病山野,不能奉诏。
礼部以闻,诏勿夺其志。
总公天下大禅师,门人常数百或千人。
京师虚慧林、智海以择士也,禅林之子弟皆愿其师得之。
总公不出,而道俗倾动,相与谋曰:「吾师不肯为西用,又将弃东林,而追之于穷山。
凡可以安总公者,皆尽心力为之」。
于是能者致力,巧者献工,富者输财,辩者劝施。
数年之间,为夏屋千楹,其废兴则自有记。
最后度为转轮《莲华经》藏,屋未及成,而遣其徒永邦来乞予记。
予见邦之为藏经,其物材无苦,调护墨工,是正板籍,积书如山,尽历邦手,如数一二,予以谓能成总公所商度无疑也。
予问邦:「夫用力则外奰而不来,用智则物猜而不应。
不用智与力,物归之无极,此其故何哉」?
邦之言曰:「《莲华》藏,世界海,非人非天,虎啸于陉,震风薄木,龙鸣于川,大云垂空,若有召之者,而不知其所从来。
吾师之道,芒乎昧乎,物故萃乎」。
予应之曰:「如总公之不应诏而西也,似若有谓,未必直其妙处。
然而来者芸芸,岂真知之者邪!
子勉之,藏成,予为若作记」。
元祐六年某月,既没总公之世,而经椟犹在寓舍。
及其门人思度时,邦与后来主事者枘凿有不合,因谢去。
久之,度来告曰:「转轮藏及藏殿今有六,乞士发心猛烈,殆将化成。
惟是藏经者,邦有勋焉,而先师之手泽也。
愿终先师之志,刻石记之」。
黄庭坚曰:「方总公盛时,化蚁穴蜂房为广厦百区,何其易也!
比其晚节末路,度成一经藏,而身不及见,又何其难也!
所谓『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行百里者半九十』者乎?
抑牣而有者,其成坏自有数,当成于度之世者,虽总公亦不得牣而有之邪?
古之得道者,阅世或馀百年,而栖迟荜门之下,虽有大檀越,不听增一草。
盖知三界一切法,众生俱烦恼,即是道场坚固法,在此不在彼邪」!
又论章惇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七、《右编》卷一七、《宋代蜀文辑存》卷三○
臣闻人臣之功罪,不论则不明;
朝廷之威罚,不断则不行。
陛下临御以来,于群臣之功罪论之明矣,然于有罪之人,未行诛罚者,所以顺太母之慈,而成坤德之静也。
今躬揽之初,当示威断;
雷霆之击,宜自近始。
臣伏见左仆射章惇罪恶显著,久稽天讨。
方哲宗大渐之时,太母定策之际,宰相,首发异议,一语乖倒,寻合诛殛。
陛下以天地之量,置其言于度外,勉加优礼,如待功臣,容德之大,古无有也。
独宰政柄,首尾七年,随其喜怒,恣作威福。
助尊私史,则至于薄神考
矜伐己功,则至于累宣仁
乐于用兵,大开边隙,陕西之民愁矣,而进筑不已;
内府之财竭矣,而辇运不休。
忘祖宗积累之艰,轻朝廷根本之地。
谓人之怨怒为当尔,谓天之谴戒为偶然。
斥公论为流俗,以献忠为诽谤。
杀张天悦之徒,以钳众口;
广邹浩之狱,以绝言路。
天下震骇,人多自危。
赖宗庙之灵,不廷不虞之变,幸未发耳。
宗一于委任,何负于负哲宗,乃至于此!
虽阴谋密计发于蔡卞,而力行果断,惇实主之。
用《春秋》诛意之法,则罪可也;
任扶危持颠之责,则非而谁。
然则为谋主,乃罪魁,歼厥渠魁,理不可赦。
仰恃容贷,谋脱身祸,自谓前日之事皆禀命于哲宗,职当奉行,非罪也。
呜呼,罪不在,其在谁乎?
忍为此言,重可伤叹。
孔子曰:「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忠」。
前日之事,献可替否,假有不售,忠臣之义,犹当归过于己;
又况哲宗本意,不为已甚,故惇之所谋,多不见从。
臣请以二事验之,可以考其馀矣。
乃者宣训之说,究治之事,喧播中外,上干宣仁,高氏一门,几不获免。
主张保全,力沮其说者,以哲宗本意不为已甚故也。
元祐大臣初议诛灭,及其流窜,尚欲剿除,然而臣下之意竟不得行,梅岭以南犹有全活而北归者,以哲宗本意不为已甚故也。
今事出哲宗者,则托于密赞,而掠为己功;
己之所行,则托于禀命,而归之先烈。
所可痛心,孰大于是!
汉之匡衡成帝,为丞相石显用事,不能正救,乃于成帝既没之后,论不忠之罪,扬著成帝之失。
王尊劾,以为卑君尊臣,非所宜言。
天下后世,以尊为是。
哀帝之初,臣下谤议多及成帝,独议郎耿育以谓事不当时固争,防祸于未然,各随指阿从,以求容媚,晏驾之后,尊号已定,万事已讫,乃追采不及之事,讦扬幽昧之过,此臣所深痛也。
于往事,每有匡衡归过之心,而献言之人,未闻耿育深痛之议,其何以称陛下钦承继述之意乎?
臣每因奏事,屡奉德音,陛下语及哲宗,则圣颜惨动,感戚之意,形于挽章,笃于天伦,实出圣性。
厚天下之俗,正赖乎此。
然而犹充位,威断未行,故靡薄之风尚未消沮,而仁厚之化所以未孚于天下也。
宗庙之轻重,主威之强弱,皆系陛下所以处者如何而已,安危之机,不可不虑。
且陛下初去蔡卞,为其薄神考也;
次责邢恕,为其累宣仁也。
负哲宗,其恶尤大。
今若正此之罪,则君道永正,母道永尊,而继述之义永无愆矣。
伏望陛下躬揽之初,先正罪,虽用祖宗之意,不杀大臣,而流窜之刑,亦有近例。
惟速示威断,以协公议,天下幸甚!
咏古十六首 其三 北宋 · 华镇
黄河天上来,一曲一千里。
冯夷值海若,反顾忘秋水。
通川不足多,支流宁复纪。
大朴久已丧,群言乱如麻。
儒墨及刑名,交流自名家。
曲士殉所察,纷纷摘其华。
伯阳宗本,为言天地初。
蟪蛄春秋,格言落玄虚。
华颠困章句,强识家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