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巢谷” 相关资源
诗文库
望岷亭记 北宋 · 张俞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三、《成都文类》卷四三、《全蜀艺文志》卷三九、《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五九五、嘉庆《四川通志》卷四九、《宋代蜀文辑存》卷二四
凡为亭观池台于得胜之地,则虽无山川而旷,无江海而闲。
况郫城据岷之阳,缭江宅川,自古都邑,故有丛亭之胜,山海备焉。
今邑大夫安定胡君自江南来,从兹游观,然恨尚有馀胜,郁而未扬。
会方牧广平公命作县之重门,门临闲田,尽扫芜秽,植为西园,遂作大亭,号曰望岷
是亭西至岷山百里而近,蟠地郁天,万峰连延,终古孕碧,拥临三蜀。
其望伊何?
春云始波,昆柔阆蔼,涵蔚瀛海。
火宇无阴,万木交蒸,重岩沓嶂,倚云峨冰。
秋空凝辉,秀卓天骨,朝阳夕月,异态殊色。
寒日惨烈,时见城阙青城、天阙,各岷之一山耳。),三峰含光,隐射天末(昆有第一、第二峰及大面,是为三峰。)
此望岷之大概也。
故君子望之则目益加明,形益加静,心益加清。
故可以脱拘挛之域,入道义之庭,清静无为,而治功日成矣。
茍使小人望之,则目若加盲,心若加昏,俯仰悲戚,蹙其本生,有若越人之视章甫,海鸟之闻钟鼓,岂其性哉?
俾之违义冒利,入于刑死,则欣然自谓登蓬莱,栖昆崙之不若也,奚肯谓岷山之尚可望耶?
然则岷峨之灵秀,亦乌为小人而设也?
以一山而推天下之理,则君子小人之道亦若是焉而已尔。
胡君字希逸强明公洁,治遂无讼。
且观前宰长乐冯君道元修丛亭之事,复大修之,又特作斯亭,可以见志。
某遂为文以示爱山之君子。
礼部看详状 北宋 · 程颐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三、《河南程氏文集》卷七
都省送下礼部状,看详三学制、国子监敕,勒送国子监长贰,与元修官同共再行看详。
已于某月日,与长贰同状供去讫。
窃虑朝廷只见礼部一面辞说,未尽见元初立法之意,今却将礼部看详事节,逐一开析如后。
一、学制,尊贤堂、待宾斋、吏师斋等,先准礼部帖子,取问修条制所「今来尊贤立堂,待宾、吏师立斋,即未见得祭酒以下,如何延请尊礼?
学录以下,如何供亿?
条目各合有几?
其人在学若干岁月?
朝廷如何进用」?
本所为见礼部所问,与立法意全不相似,遂逐一开析供答。
今来送到礼部看详所駮之事,却已改换了前来所难之意,却称学士大夫有贤可尊,朝廷自当褒显,以劝多士,不应有遗,却于学校立法,俟其自至京师,然后祭酒以下延请尊礼。
再详所駮,依前误认立法之意。
虽是朝廷褒显之士,茍未大用,何妨学校延请?
何必须待朝廷所遗,方得尊礼?
不应有遗之说,大非朝廷用心。
虽古盛治之世,贤才并用,尚旁求博采,未尝敢言已无遗也。
又云「若一至,或时来,或淹留旬时,殆非尊礼之实,亦恐道德之士出处去来不应如此」。
此盖因礼部取问其人在学若干岁月,故本所如此供答。
大意谓道德之士,一见其人,足以矜式,一闻其言,足以兴起,得其一至,犹足为益,况淹久乎?
或速或久,系其人所处之势,固难必也。
如此,尊贤之道可谓至矣。
礼部以为非尊贤之实,不知如何乃谓之实也?
夫与人为善,君子所乐;
乱国之聘,夫子亦往。
太学之礼请,而云「道德之士出处去来不应如此」,似不知君子出处之道。
本所供答礼部状称(全文具《回礼部取问状》内。),今来礼部看详,引所供状,只至「矜式而已」字便住,将一段文义,中閒截断,要切义理,都将删去。
又云:「尊贤堂称无人则虚,待宾、吏师二斋不言无人则虚,有司无所执守」。
窃缘学制是学校之事,将付之儒臣以治学者,与寻常吏文不同。
今来礼部盖欲全用吏文,若使吏人以吏文格之,则新修之学制,皆不可用。
一、礼部看详四方士人愿观光一事,但云「难议施行」,不言所以,伏乞朝廷详酌。
一、礼部看详,旧法,每斋五閒,容三十人,不闻有诉窄狭者。
今新立条制,每斋展为七閒,止容得一千六百馀人,有八百馀人须至遣出。
勘会自来暑月斋舍中难处,须至更互请假出外,今年尤甚,应是在学已及一年,可以应举者,往往迁出。
朝廷立定斋舍閒数,岂有学者自诉窄狭之理?
今来立定逐斋所容人数之法,亦须乘学者稀少之时,渐次修展(某年只几人。),岂有一旦遣出之事?
以至增添床榻,皆有法度,并是据閒架丈尺算计,不惟宽凉,兼是齐整。
又云即是斋舍数目,未有定论。
夫今日所设学官职事人及其馀事,皆是且据今日学舍为之,安用须立数目定论?
太平日久,则文风益盛,学者益众。
故唐至贞观六年以后,学生增至三千二百。
异日朝廷美化大行,事力充盛,学生之员,增至唐生员之数,未为过也。
何必须要立定数目?
一、三舍升补推择法,礼部所駮最详。
窃以旧法惟三舍升补一事,最为未便。
天下人所以论议,言者所以为言,朝廷所以重修,及争竞之端,狱讼之兴,皆由于此。
礼部乃云,三舍升补法,最为完密,不可以废,则礼部用意可见。
其看详云:「行法以来,至今七年,得推恩授官才一人,其中选艰难又如此」。
夫朝廷养士,唯欲成材之多,岂以艰难为贵?
以二千人之众,七年之久,通其去来,不知几千人矣。
应授官者才一人,何其少也?
正由书行艺考察之法不可用尔。
夫人之美行,天之尊爵,莫过于仁义忠信,乐善不倦。
不知前日有书此而蒙考察者乎?
又云:「今来一切略去此法,惟令长贰推择行艺众所称者升为上舍
缘行艺若无法考验,即无事实可据,恐人情不服,别致争讼」。
夫案文责迹,有司之事,非庠序育材论秀之道。
且立之以格,考之以文,则人案迹以求差殊,争心所以起也。
授之贤才,重其委任,则人无辞以犯分,义讼所以息也。
今以专任长贰为不可,是不知治体之甚。
古之时,天子择宰相而任之政,宰相诸司长官而委之治,诸司长官各择其属而授以事,治功所以成也。
后世朝廷授法,必达乎下,长官守法而不得有为,前日考察之法是也。
始于诸斋,而由正录博士以及长贰。
诸斋所取,学官就其中而论之,不得有易也。
学官所考,长贰就其中而论之,不得有易也。
易之则按文责迹,入于罪矣。
是事成于下,而下得以制其上,此后世所以不治也。
今欲朝廷专任长贰,长贰自委之属官,以达于下。
取舍在长贰,则上下之体顺,而各得致其功,先王为治之道也。
难者必曰:「长贰得人则善矣,或非其人,不若使防闲详密,上下相制为可循守也」。
此世俗鄙论,乌足以言治道?
先王制法,待人而行,未闻立不得人之法也。
茍长贰非人,不知教育之道,徒守虚文密法,果足以成人才乎?
自古以来,未有如是而能成治者也。
一、礼部看详:「博士十人,六人分讲六经,四人分讲《论语》、《孟子》,难以施行」。
今详礼部所駮之意,却是不知太学有四堂,自来分讲诸经,四处各讲《论语》、《孟子》。
又云:「诸经轮互讲说,若治经家法不同,愈见纷乱」。
夫人讲一经则终一经,是一家之学,比之人讲一授,安得却为纷乱?
又云:「一人日专一经,不惟已劳,如有疾故在假,月日稍久,不免别那博士代讲,学者所从,亦安能一」?
博士之职,比之佗官,极为清简,日讲书一授,不足为劳,人专一经,所从自一。
若疾病稍久,或佗事故,则出无可奈何,不当以此为限。
一、礼部看详:「武学入学之法,难以施行」。
乃是礼部未喻立法之意,乞自朝廷详察。
其中,更不引试,便入外舍,尤为疏简。
其閒岂无隳业茍求之人?
亦是礼部未详外舍之法。
外舍立法,已甚详密,不过一月须试,又不许请假。
隳业之人,无由久容。
一、礼部看详:「律学本以教习法律,今来却令讲经读史,不唯事情迂阔,兼妨废生员专意法律」。
夫法律之意,盖本诸经。
先能知经,乃可议律。
专意法律者,胥吏之事,可以行文案,治期会。
贯通经义者,士人之事也,可以为政治民,所以律学必使兼治经史。
又云:「太学博士,通取幕职州县官
律学博士,却止取承务郎以上,难以施行」。
太学生祇是布衣之士,或未出官人。
设有已历官人愿入,亦是能自折节之人。
律学皆是已从仕者,所以教官须宜稍重。
一、礼部看详:「武学制减去《三略》、《六韬》、《尉缭子》,却合添习《孝经》、《论语》、《孟子》,于事情迂阔,难以施行」。
勘会元立法减去《三略》等,盖为鄙浅无取。
礼部以为有取,恐是不曾研究。
其添入《孝经》、《论语》等,盖欲武勇之士能知义理,比之汉明帝令羽林通《孝经》,唐太宗使飞骑受经,尚未足为迂阔。
一、礼部看详:「未有官人,不许入律学,即举人尽当遣出」。
但立入学之法,先在学之人,久须自去,岂有遣出之理?
又云:「已有官人,使之习学法律,以应吏部试格,正其宜分,难令与未有官人一例,不许入学,难以施行」。
夫学古入官,古之制也。
未出官人,且令入太学,专治经术,最为善意,不可改也。
一、礼部看详:「国子监敕,主簿书库官职事不至繁重,难以不依常制举官」。
勘会主簿专管庄土支收文案诸事,最为繁重。
书库官本职外,准备本监逐时差委干当,皆须公勤干敏之人。
立法不依常制举官,所贵得人。
礼部又引本所修立上条,不曾申明得旨,敕条不许。
既曰修条,即须损益旧法,岂可却引旧条破难?
朝廷差官修条,即当尽其所见,听朝廷取舍。
若令逐事先申明取旨,不唯于体非是,兼亦于法无文。
一、礼部看详:「助教虽缘进纳,亦系有官人,难以却令缴纳诰敕,系牴牾」。
勘会上条系旧法,窃详元初立法之意,盖为助教皆是富民,只纳数百千,便得为士人,即恐流类混杂,又不可绝人进善,所以愿纳诰身,乃许入学。
今来礼部駮难,必为专指助教
其馀进纳官,却无此法。
盖进纳自斋郎以上,朝廷许其临政治民,难为不许入学。
监学立法,又不可侵议进纳条贯,所以专指助教
一、礼部看详,大率以检察士人为不可。
窃以朝廷欲厚风教,必自士人始。
近世士风薄恶,士人不修行检,或无异于市井小人,朝廷未尝有法以教励检束之也。
近年方有检察举人条贯。
今来立法,更加增益,使之详备。
盖欲士人有所忌惮,而天下知朝廷欲厚风教之意,习俗渐化。
礼部难云「牒开封府或本贯施行」,即不说如何施行事节。
又帖子(文具《回礼部取问状》。)勘会学生在学,有犯则依学规,待学者之道也。
举人及仕族子弟有犯于外,自有条法。
更令本监察访者,盖欲朝廷有法检束,士人知所戒惧尔。
况所察皆是显恶,失士人之行者,难为因本监察访,不用常宪。
又云:「假有举人本贯是广南,游学在西川,若有所犯,却牒广南施行,显是迂枉」。
今令本监采访,及牒开封府,则是在京。
所以更云「或本贯」者,「或」者疑辞,盖量宜可牒本贯,则牒本贯,欲其一乡知戒尔。
礼部西川牒广南之说,乃是误认立法之意。
一、礼部看详称:「三舍升补法,不可以废,须用命官正录」。
其三舍升补旧法,事理甚明白,贤愚所共知,系在朝廷取舍。
又云:「新条添置学生,充正录人给钱米屋若干,未见支钱米去处」。
窃缘自来职事人皆有俸钱,礼部合知支钱去处。
又云:「屋见系出赁,收掠房钱,难以施行」。
钱既可支,屋亦何异?
新条明载,于闲慢处支拨,无难行之理。
一、礼部看详:「旧条,钱物格令所不载者,长贰审量比类支给。
今来所修新条,删去『比类』二字,只令长贰裁度支破。
缘存『比类』二字,即临时轻重多寡,有所依仿,不至过有支破。
合依旧存『比类』二字」。
礼部先有帖子取问本所因何删去旧条「比类」二字,本所供答称,勘会本监支费(文具《回礼部取问状》内。),其事理甚明,乞自朝廷详酌。
一、礼部勘会:「官员在职,遭祖父母丧,不许解官行服。
今若独令举人不得应举,考之人情法意,皆所未安」。
窃以官员在职,盖守其常,举人应举,乃是求进。
律禁冒哀求仕,不闻禁冒哀守常也,官员与举人事体不同。
又云:「今乞修改贡举条贯,及立到上条,遭祖父母丧给长假奔丧等事,难议施行」。
学生遭祖父母丧,非有君事官守,安然不奔,自非不孝甚恶之人,不应至此。
学校所以厚人伦,立法固当教以尊祖,若祖父母丧不许奔,深害人理。
一、礼部看详:「新制,博士减去二员,又令一人专讲一经,无轮讲法。
又添分治学事,比旧已是烦劳。
兼月课先须考较,缘又考课卷不少,又令五人为番请召,对面点抹,虑日力不给,却成茍简。
亦生员请益,恐不暇应答,难以施行」。
自来学中生员整会假限,辩理事节,自有牒诉,如听讼之所。
今来修改法制,无致讼之端。
学事清简,博士日逐说书治学,事不为烦劳。
改试为课,乃学校大体。
当面点抹教告,为益最多。
旧来公私试排比名次,众人争计高下,必铢铢而校之,用功甚多。
当面读过,指其瑕病,用力甚少。
一日只请三番,计人数十日可毕。
今限半月,已甚优游。
又有长贰察其当否之法,无日力不足、却成茍简之事。
自来学官学生,皆不相识,今则人人相接,易为诱益。
一、礼部看详:「改斋谕学谕,名称不正」。
自庆历学制,逐斋置学谕
学正太学之正也,学谕教谕为学者也,义各不同,非是名称不正。
斋谕之名,不成意义。
今来改作学谕,本为正名。
又云:「长贰选差,与旧法不同,难议施行」。
帖子称旧系令博士参预,不唯知接生员,亲于长贰,亦或互相防检,无所容私。
新条立意,大率唯是欲朝廷重倚任,故使长贰自委其属。
礼部所难,大率唯是欲密为防检,恐其有私。
若使属与其长互相防检,非先王之道。
一、礼部看详:「保官状式,旧条称私罪徒,今条称私罪情重。
旧条称徭人并相容隐之人,不许为保,今条内删去。
又旧条称曾经屏斥之人,不许人保,今条内称自来士行无阙。
旧条称未及七十,今条内称年若干。
并无删改因依,兼虑士行无阙,立文太泛,有司难以执用」。
勘会私罪虽不至徒,有情重不可为保者。
徭人与归明无异,相隐之人及七十以上,自有海行格式
既云士行无阙,则曾经屏斥在其中矣。
一、礼部看详:「学规旧制,不齿之罚,一曰盗博斗殴,今删去『盗』字。
即未委犯盗,合如何施行?
若谓行止乖恶,注云:乖恶多端,犯名教者皆是,包盗在内,又缘谤讪、悖慢、凶恣、受赇、斗殴之类,亦是有犯名教,亦合包括在内。
今却分立
兼行止乖恶,旧无此一项」。
窃念学校所以检束学者,不可设盗贼之法。
况有行止乖恶一条,凡言之丑者皆丽其中。
他犯可言者,自合分立条项。
元修菜1083年 北宋 · 苏轼
 押词韵第一部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菜之美者,有吾乡之巢。故人巢元修嗜之,余亦嗜之。元修云:使孔北海见,当复云吾家菜耶?因谓之元修菜。余去乡十有五年,思而不可得。元修适自蜀来,见余于黄。乃作是诗,使归致其子,而种之东坡之下云。
彼美君家菜,铺田绿茸茸。
豆荚圆且小,槐芽细而丰。
种之秋雨馀,擢秀繁霜中。
欲花而未萼,一一如青虫。
是时青裙女,采撷何匆匆。
烝之复湘之,香色蔚其饛。
点酒下盐豉,缕橙芼姜葱。
那知鸡与豚,但恐放箸空。
春尽苗叶老,耕翻烟雨丛。
润随甘泽化,暖作青泥融。
始终不我负,力与粪壤同。
我老忘家舍,楚音变儿童。
此物独妩媚,终年系余胸。
君归致其子,囊盛勿函封。
张骞苜蓿,适用如葵菘。
马援载薏苡,罗生等蒿蓬。
悬知东坡下,塉卤化千钟。
长使齐安民,指此说两翁。
申明扬州公使钱状1092年8月6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八○、《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五 创作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元祐七年八月初六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状奏:右,臣勘会本州公使额钱每年五千贯文,除正赐六百贯、诸杂收簇一千九百贯外,二千五百贯并系卖醋钱。
检会当日初定额钱日,本州醋务系百姓纳净利课利钱承买,其钱并归转运司
当日以卖醋钱二千五百贯入额钱,即亦是拨系省官钱充数。
后来公使库方始依新条认纳百姓净利课利等钱承买,逐年趁办上项额钱二千五百贯。
检准《编敕》,诸州公使库,许以本库酒糟造醋酤卖,即系官监醋务本库愿认纳元额诸般课净钱,承买者听其所收醋息钱,并听额外收使。
今契勘醋库每年酤卖到钱外,除糟米本钱并认纳买扑净利课利钱外,实得息钱,每年只收到一千六七百贯至二千贯以来,常不及元立额钱二千五百贯之数,更岂有额外收使之理?
如此,即显是敕条虽许公使库买扑醋务,而扬州独无额外得钱之实。
窃以扬于东南,实为都会,八路舟车,无不由此,使客杂遝,馈送相望,三年之间,八易守臣,将迎之费,相继不绝,方之他州,天下所无。
每年公使额钱,只与真、泗等列郡一般,比之楚州少七百贯。
况今现行例册,元修定日造酒糯米每㪷不过五十文足,自元祐四年后来,每㪷不下八九十文足,本州之费,一切用酒准折,又难为将例册随米价高下逐年增减,兼复累年接送知州,实为频数,用度不赀,是致积年诸般逋欠,约计七八千贯。
若不申明,岁月愈深,积数逾多,隐而不言则州郡负违法之责,创有陈乞则朝廷有生例之难。
虽天下诸郡比之扬州,实难攀援。
今来亦不敢辄乞增添额钱,及蠲放欠负,只乞检会见行条贯,并当日元定额钱因依,既是于系省官醋务钱内拨二千五百贯元额钱,即乞逐年更不送纳买扑净利课利钱,及更不用钱收买官糟,庶得卖醋钱相添支用。
如此,即积年欠负渐可还偿,会藩事体,不致大段衰削。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勘会本州与杭州事体一般,本州当八路口,使客数倍于杭州
杭州公使钱七千贯,而本州止有五千贯,显是支使不足。
〔又贴黄〕准条,虽许公使库收遗利。
缘本州委无遗利可收,须至奏乞。
程怀立(五)1100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五六、《永乐大典》卷一一三六八 创作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某启:令子重承访及,不暇往别,为愧深矣。
珍惠菜膳,增感怍也。
河凉已领,衰疾有可恃矣。
眉山人有巢谷者,字元修名谷后改名谷
曾举进士武举,皆无成。
笃有风义。
年七十馀矣,闻某谪海南,徒步万里相劳问,至新州病亡。
官为稿葬,录其遗物于官库。
元修子蒙,在里中,某已使人呼蒙来迎丧,颇助其路费,仍约过永而南,当更资之。
但未到间,其旅殡无人照管,或毁坏暴露,愿公悯其不幸。
巡检至新,特为一言于彼守令,得稍为修治其殡,常戒主者谨护之,以须其子之至,则恩及存没矣。
公若不往新,则告一言于进叔,尤幸。
亦曾恳此,恐忘之尔。
死罪死罪!
程彝仲(六)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一五、《苏文忠公全集》卷五八、《补续全蜀艺文志》卷二一、民国《中江县志》卷一九
与幼累皆安。
子由频得书无恙。
元修去已久矣,今必还家。
所要亭记,岂敢于吾兄有所惜,但多难畏人,不复作文字,惟时作僧佛语耳。
千万体察,非推辞也。
远书不欲尽言。
所示自是一篇高文,大似把饭叫饥,聊发千里一笑。
会合无期,临书凄然也。
轼上。
巢元修1083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二○、《苏文忠公全集》卷六○、《全蜀艺文志》卷六○、《古今图书集成》草木典卷一九○、《蜀藻幽胜录》卷四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日日望归,今日得文甫书,乃云昨日始与君瑞成行。
东坡荒废,春笋渐老,饼餤已入末限,闻此,当俟驾耶?
老兄别后想健。
某五七日来,苦壅嗽殊甚,饮食语言殆废,矧有乐事!
今日渐佳。
近日牢城失火,烧荡十九,雪堂亦危,潘家皆奔避,堂中飞焰已燎檐矣。
幸而先生两瓢无恙,四柏亦吐芽矣。
遗爱亭记(代巢元修1083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七○、《苏文忠公全集》卷一二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何武所至,无赫赫名,去而人思之,此之谓遗爱。
夫君子循理而动,理穷而止,应物而作,物去而复,夫何赫赫名之有哉!
东海徐公君猷,以朝散郎黄州,未尝怒也,而民不犯,未尝察也,而吏不欺,终日无事,啸咏而已。
每岁之,与眉阳子瞻游于安国寺,饮酒于竹间亭,撷亭下之,烹而饮之。
公既去郡,寺僧继连请名。
子瞻名之曰遗爱。
时谷自蜀来,客于子瞻,因子瞻以见公。
公命记之。
愚朴,羁旅人也,何足以知公。
采道路之言,质之于子瞻,以为之记。
送僧应纯偈1083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八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二二、《东坡禅喜集》卷三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苏寿明巢谷、僧应纯与东坡居士,皆眉人也。
会于黄冈
纯将之庐山,作偈送之。
一般口眼,两般肚肠。
认取乡人,闻早归去。
巢谷1099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栾城后集》卷二四、《皇朝文鉴》卷五○、《文章正宗》卷一一、《文章类选》卷七、《文编》卷六三、《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三一、《八代文钞》第三○册、《补续全蜀艺文志》卷三五 创作地点: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
巢谷字元修,父中世,眉山农家也,少从士大夫读书,老为里校师。
幼传父学,虽朴而博。
进士京师,见举武艺者,心好之。
素多力,遂弃其旧学,畜弓箭,习骑射,久之,业成而不中第。
闻西边多骁勇,骑射击刺为四方冠,去游秦凤泾原间,所至友其秀杰。
韩存宝者,尤与之善,教之兵书,二人相与为金石交
熙宁中存宝河州,有功,号熙河名将,朝廷稍奇之。
泸州蛮乞弟扰边,诸郡不能制,乃命存宝出兵讨之。
存宝不习蛮事,邀至军中问焉。
存宝得罪,将就逮,自料必死,谓曰:「我泾原武夫,死非所惜。
顾妻子不免寒饿,橐中有银数百两,非君莫使遗之者」。
许诺,即变姓名,怀银步行,往授其子,人无知者。
存宝死,逃避江淮间,会赦乃出。
予以乡闾,故幼而识之,知其志节,缓急可托者。
予之在朝,浮沈里中,未尝一见。
绍圣初,予以罪谪居筠州,自筠徙雷,自雷徙循,予兄子瞻亦自惠再徙昌化,士大夫皆讳与予兄弟游,平生亲友无复相闻者。
独慨然自眉山诵言,欲徒步访吾兄弟。
闻者皆笑其狂。
元符二年春正月,自梅州遗予书曰:「我万里步行见公,不自意全,今至矣。
不旬日必见,死无恨矣」。
予惊喜曰:「此非今世人,古之人也」。
既见,握手相泣,已而道平生,逾月不厌。
时谷年七十有三矣,瘦瘠多病,非复昔日元修也。
将复见子瞻海南,予悯其老且病,止之曰:「君意则善,然自此至儋数千里,复当渡海,非老人事也」。
曰:「我自视未即死也,公无止我」。
留之不可,阅其橐中无数千钱,予方乏困,亦强资遣之。
船行至新会,有蛮隶窃其橐装以逃,获于新州从之至新,遂病死。
予闻哭之失声,恨其不用吾言,然亦奇其不用吾言而行其志也。
赵襄子厄于晋阳,知伯率韩、魏决水围之,城不沉者三版。
县釜而爨,易子而食,群臣皆懈,惟高恭不失人臣之礼。
襄子张孟谈计,三家之围解,行赏群臣,以恭为先。
曰:「晋阳之难,惟恭无功,曷为先之」?
襄子曰:「晋阳之难,群臣皆懈,惟恭不失人臣之礼,吾是以先之」。
于朋友之义,实无愧高恭者,惜其不遇襄子,而前遇存宝,后遇予兄弟。
予方杂居南夷,与之起居出入,盖将终焉,虽知其贤,尚何以发之?
子蒙泾原军中,故为作传,异日以授之。
始名,及见之循州改名谷云
祭刘元修文 宋 · 许景衡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九、《横塘集》卷一八、《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五
呜呼元修,玉璞金浑。
孝友孜孜,交际温温。
事境纷然,错节盘根。
至于元修,一扫剧烦。
维昔先公,德高丘园。
不有其躬,以燕后昆。
屹屹仲氏,琐闱掖垣
簪笏相仍,荣耀里门。
川游洋洋,云飞轩轩。
各适其适,可以忘言。
念我季姊,早奉蘋蘩。
元修友之,琴瑟兰荪
二纪之间,歘如晨昏。
后先几何,各反九原?
一时族姻,仅尔有存。
言念及之,涕泪河翻。
此理尚矣,宜勿复论。
永怀平生,奠此一樽。
元符三年六月权东夹室安奉哲宗神主指挥更不施行诏崇宁二年八月五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五、《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五六(第一册第六七九页)
朕获继正统,祗绍泰陵,永惟付托之至恩,独致友恭之大义。
始营寝邑,预筑庙宫。
庀徒而告以时,命使而董其事。
庶先升祔,俾讫缮修。
而吏不奉承,心怀顾望,遂令愆素,辄请从权,安于殿隅,寓以夹室,祭器不可以陈列,神帷不可以布张。
复裁旧规,犹失经礼。
属当渊默,弗敢有言,因致阙违,莫能即正。
追思至此,感念衋然;
适览弹章,愈伤素志。
爰申治国之法,用慰在天之灵。
所有元修奉官已行黜责,其元符三年六月二十二日权东夹室安奉哲宗神主指挥宜改正,更不施行。
言颁行乾道新书事奏乾道六年十月 南宋 · 虞允文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八八、《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四八(第七册第六四八五页)
伏见敕令所见修《乾道新书》,系将诸处录到续降指挥计二万二千二百馀件,除合删去外,今于旧法有增损元文五百七十四条,带修创立三百六十一条,全删旧文八十三条,存留指挥一百二十八件,已成书颁行。
欲望明诏诸路,候颁到新书,其间如有疑惑事件,许限两月各条具申本所,以凭检照元修因依,分明指说行下。
中散大夫致仕苏公墓志铭 南宋 · 韩元吉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三、《南涧甲乙稿》卷二○
苏姓在本朝凡三望族。
其系出梓州者,则太简举进士,为天下第一,被遇太宗,入翰苑,参大政
眉山者,明允以布衣显名,而文忠兄弟同时登制举,典内外制,长春官,辅门下省
同安之苏,盛于中间,翰林公以贤良方正受知昭陵,出入侍从,而丞相亦冠多士于南省历事五朝,为时宗臣,是相哲宗,具有劳烈。
三家子孙,各绍其阀,文献典型,相与上下,可谓盛哉。
公盖丞相诸孙,而翰林曾孙也。
翰林讳绅丞相讳颂,皆赠太师,公于魏国,有传在国史。
徙居镇江之丹徒
其第五子讳京者,公之考也,终朝请郎,赠至金紫光禄大夫,与其兄景、谟,学识行谊,俱称于时。
邹志完游定夫崔德符辈,盖其交友,故门下侍郎南阳公尤知之,而仕不获显。
其赠安康郡太夫人欧阳氏者,公之妣也,实文忠公之孙女。
公讳师德字仁仲
少颖悟,丰貌秀整,丞相甚爱抚之,以为类我,饮食必置左右,未始以去膝下。
既知学问,而明敏彊记,其得于父祖,闻于外家,习于游朋,皆过人远甚。
崇宁四年,始以丞相绘像景灵宫恩,补假承务郎,初调和州历阳县主簿,监秀州华亭市舶务
丁内艰,服除,吕尚书安老江东,辟准备差使,改右宣教郎监都进奏院,充枢密院计议官
请外,得广德军
以言者罢,主管台州崇道观者再。
久之,通判平江府
公之为计议也,与端明殿学士胡邦衡为僚。
邦衡上书论和议,诋执政为可斩,公谓之宜婉也。
邦衡谪岭外,用事者罪公尝预其稿而不以言,遂罢广德矣。
至是王晌平江,议多不侔。
建康,公适摄府事,有小人之甚者干公以私而不得逞,会公友婿常中丞子正没于邻邑,遂相与谮公,曾与郡守周三畏持官钱二千缗致赙,且父子共为祭文,有指执政语,实皆无也,并以邦衡之事为證。
丞相大怒,榜御史劾奏,公遂削籍投汀州
且下部使者究其事,逮系甚众,势焰熏灼,榜掠皆诬服。
公之子玭亦停官,盖人人知其冤。
在汀六年,践蹈不敢喘息,而公买地种竹,葺茅茨其间,父子相对读书,将终身焉。
继徙徽州,怒者亦死。
太上皇帝更庶政,凡流窜非其罪,悉俾自便,公父子始得生还,仍复故官。
方上朝谒,太上见姓名识之,曰:是无故远窜者耶?
众谓公且进拔,而政路又有不能知公者,止除通判建康府,然尽还罪籍年月。
凡一岁四迁其位,恬不见喜愠。
居官暇日,则与佳宾客走郊野,访寻六朝旧迹,萃集为图,以正昔人传述谬误。
阅再岁,始得提举荆湖南路常平茶盐。
全州军士啸乱,部使者多论守将失抚驭。
公曰守固有罪矣,军士可不惩乎,乃手书数十移督视府,乃庙堂卒用公策,遣裨将市马,道清湘,捕首恶诛之,一路以宁。
代还,复主崇道观
吏部尚书汪圣锡辈荐公,宰辅谓老成恬退可用,有诏赴行在,而公以耄疾力辞丐閒,朝廷特许以再任。
始筑室会稽城西镜湖之上,赋诗见志,超然有晋士之风。
乾道八年,叹曰:吾不复苟禄矣。
即以右奉直大夫致其仕,时已赐服三品,爵为丹徒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
玭通朝籍,以郊祀恩进封朝议大夫
淳熙二年,以庆寿恩迁中散大夫
四年八月几日,将启手足,与医者语相酢酬,晏然而逝,享年八十。
其年十二月壬申,葬于会稽县五云乡陶山之原。
初娶欧阳氏,朝请大夫恕之女,公之舅子也;
再娶方氏,朝请郎元修女,先公二年卒。
男三人:长玭也,今为承议郎、新通判明州
琏,早世;
瑑,某官。
女四人,长适朝请大夫直显谟阁吕正己,次适迪功郎舒康老,次适某官某人。
孙男七人:渭,迪功郎常州晋陵主簿
溱,将仕郎
温、汭、河、濂、湜,尚幼。
孙女二人,长适进士邦杰,次在室。
公为人温厚乐易,介然有守,笃于信行。
少事母孝,遭寇乱,与兄亲负其舆而奔。
吕安老之引公自助也,待公甚异,至相约同归田里。
安老不幸殁于事,公遂以女归其子。
为小官,尽职不茍,华亭增盐课至百万馀斤。
在邸院,值疆埸多事,书奏旁午,诏命不可稽,率未有条,公以法律定为程度,至今用焉。
持节湖湘,大抵抑豪强、惠贫弱,民至越境送之,恋恋不忍去。
其为诗文甚工,韩子苍汪彦章皆称以为不下古人。
有文集三十卷,藏于家。
闻见殚洽,议论有据依,自其家传,士大夫多从之质问故实。
及将召归,议者谓宜优閒文史之选,非必劳其筋力之务已也,而竟不少见,呜呼,可胜惜哉!
始吾友苏季真志公墓,而自以病弱不能致思,屡以属予,未之诺也。
季真亦下世,而公之二子又以为请。
追念季真之言与夫家世之契,而顷岁尚及与公周旋,悉其始终,抑又何辞?
铭曰:
世之大患,君子信谗。
譬彼烧城,孰救其炎。
嗟谮人者,豺虎弗食。
挤之下石,亦尽其力。
坠而不殒,是为有天。
人谅其冤,天与其贤。
显显魏公,天下中庸
畴克似之,以亢其宗。
魏公不亡,有令孙子。
一罹于谗,不起于仕。
既诎而信,兹病以老。
上圣悯焉,其用不蚤。
文而蔚然,行而粹然。
黄发之询,奚又舍旃?
稽山之阴,铭以诏世。
植此百年,善其后裔。
方公墓志铭 南宋 · 韩元吉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三、《南涧甲乙稿》卷二一
敷文阁学士右通议大夫致仕、桐庐县开国伯食邑八百户、赠右宣奉大夫方公讳滋字务德
其先有名储者,显于汉。
至唐末,千以诗名江南,门人谥为元英先生
七世而惟正,业儒以孝闻。
生子楷及孙蒙,相踵登景祐治平进士第,始大其家,今为严州桐庐县人
其讳楷者,公曾祖也。
驾部员外郎,赠中大夫
妣吴氏,赠太君咸宁普安郡
其讳蒙者,公祖也,任屯田员外郎,赠银青光禄大夫
妣陈氏,赠夫人于永嘉郡
考讳元修,任朝请郎,赠特进
妣王氏,尚书左丞安礼之女也,赠夫人于馀杭郡
公生十三岁,遭王夫人忧,已能尽礼。
宣和末特进没于魏幕,群盗方煽乱,公号泣奉丧疾驰,夜则阙地以殡,与其家屡失,仅归祔于馀杭夫人之墓。
以遗恩起家迪功郎江南东路茶盐司干办公事,改浙东。
参知政事张守绍兴府,辟为观察判官,委以裁决,一府尽倾。
有戍卒部曲谋变,公独从张公驱数骑诛其首。
朱丞相胜非继为帅,益知之,归即荐可用,就差浙东安抚司干办公事,除枢密院计议官
侍从五人又荐之,赐对便殿,献筹合上意,改宣教郎,辟行宫留守准备差遣
进陈十事,复除计议官
常同迁御史中丞,以亲嫌请外,除提举江南东路公事。
又言谋画不一,上下苟安,宜悉召廷臣,折衷一定之论,断而行之。
上欣纳,训奖甚厚。
绍兴九年,以言者罢,主管台州崇道观
明年,知秀州
转运使檄为他州输御马千斛,公曰:「郡输有常经,若为他州偿赋,当倍取于百姓,吾以罪去不能也」。
漕者遂屈。
既而又欲别取二万斛,公亦奏拒之。
常平米三千斛,以筑华亭禦海堰,至今为利。
直秘阁,以言者落职,复得崇道观
楚州,民有与僧徒为佛会,怨家诬告以夜聚妖党,系狱数十人。
公杖其首者,啖以腥血遣之。
河南百馀家来归,公以民避苛政不可却,散之村疃。
部使者劾公擅出有罪,招纳敌人,朝廷为不问。
而公力请引避,除广南西路转运判官
直秘阁,知静江府
猺人杨再兴叛服不常,丐遣鄂州军平之,以为新宁县
道士莫六名善走,能昼夜行三百里,数犯法亡命为盗,众且千馀。
以钱百万募武士缚之,数州遂静。
公方为漕,时行经界法,常论黎猺土旷人稀,难与内地匹,恐遂生事。
至是琼管骚动,啸聚迨八千人,入州县,劫囚徒,炽甚。
朝廷记公前议,为罢广南经界,且命公招拊,乃定。
直敷文阁、知广州,放系囚七百馀。
会兼舶事,非令甲所当输,一切不取。
盗齐孙为害十五年,公疑有为之橐者,既而果得新州吏与贼通状,盖每调兵吏辄阴告孙,使得遁去,兵退则复出,果不能捕,一举获之。
移知福州,海寇犯境,公命水军能破贼,凡贼所有,官不问也,众争奋,海道肃清。
公在州,罢城郭保伍之禁,决私堰六十所以便民,兼主管崇道观
三十一年,除京西转运副使
时边事日闻,公见宰辅言备边计,不能用,复奉祠
明年冬,知庐州,对于建康行宫。
公言金主已死,彼国方乱,宜经理淮甸以观其变,即具上数十条。
至则斩溃卒入人家者,收横涧民兵以置屯田,边境大安。
移知镇江府,献议者增沙田芦场租赋,公疏五说论之。
隆兴改元,以言者罢。
王宣连岭右为盗,害雷州守臣,择静江帅。
公之去四明也,夺敷文阁,遂复旧职。
既召对,上曰:「朕知卿治绩,言者妄也。
岭寇方长,故藉卿以往」。
公请授方略,上曰:「卿旧治,待朕言乎」?
既就道,贼已平,改知鄂州
步军司戍数千归自石城,总领所不肯任其廪食,公曰:「军虽无功,可乏食耶」?
自市刍粟与之。
事闻,朝廷命总领所偿公。
复知镇江府,其冬敌亦犯淮,淮民渡江亡虑数十万,公日走江滨劳集,为开旧港泊舟,使避风涛。
时他州流移,类多剽夺,独公境安甚,饥者皆得食。
比去,无不感泣。
大臣观师江上,欲五里置烽燧,公曰:「滨江犹有冈阜可举火,南则水乡汗漫,易失候望,一炬而两举,或且召乱矣,岂若严斥堠,不数驿可至都门哉」?
有旨是公议。
乾道改元,除两浙转运副使,罢敌使夜行火炮,去二十年之弊。
又论湖州丁绢最重,至生子不敢举,请输旧制额钱。
权刑部侍郎,刑法用例稍弊,已诏自是不得奏裁,公谓奏裁有定法,愿依建隆旧制,若法所不可,勿许滥奏。
上从之。
吴郡所全宥盖四十人。
又祖宗朝,士大夫为台谏论列,监司按劾,若事涉赃私,必加考覈。
近年不复行,皆罢免。
干官任子,刑寺约以罪,无不拘碍。
请自今虽有论列按劾,而未经鞫正者,免约以法,遂为定制。
兼权户部,有请贫民贷富家第偿其半者,公曰是使富家不肯贷,而贫民亦无所资食也,议不行。
户部尚书,充贺金国正旦使
公襟度坦夷,吐论平正,敌人有所指谕,公应答无留词,敌亦用是推重。
他日吾使至敌中,犹问公安否,为何官。
久雨,应诏论辟境罢沙田芦场之赋,与执政主旧日之议。
户部侍郎,未几罢。
俄除敷文阁待制知建康府,请现钱五十万缗,增置会子务,以安人情。
上以出内府白金十万两,付总领所以为称提。
权拜吏部侍郎,假吏部尚书,馆伴金国贺生辰使,加敷文阁直学士、知荆南
且命至襄阳视城垒,与军帅议边事,条上甚悉。
增置巡检官,以消沌中盗贼。
移疾,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八年,知绍兴府
公初为府从事,且佐帅幕,已四十年,吏民犹识公,喜甚。
公亦用知其私病,遂力请蠲羡馀米四万斛、钱十六万缗,以宽民力。
收贫民之未葬者百九十殡,刻石为义藏,远近称焉。
以疾丐免,不许,徙知平江府
既入见,上曰:「卿为佳部多矣,平江久弊,其为我整之」。
公犹言会稽和卖之弊,上嘉纳,且命毋下拜。
公惧而下拜,不敢辞行。
至郡数日,疾果甚,进敷文阁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八月丁丑十二日,公竟奄然逝矣。
当时士大夫闻其议,莫不咨嗟悼恨,谓公之用犹未究也。
盖公为人惇厚长者,该洽旧典,论事知本末,贯穿古今,务有用之学,不为虚文。
仪矩丰伟,望之若不可亲,从之久亦不可得而疏也。
遇事敢为,苟利国家、便百姓,勇决不顾外议。
平生三为监司,五为郡,七领帅节,二广则皆任经略建康行宫留守鄂州亦特置管内安抚使处之,扬历几遍天下。
罢免、夺职、奉祀者数四,气不少衰。
所至孜孜尽其职业,发奸擿伏,严而不苛,经理财赋,缓而不弛。
绍兴中,以才谞膺上任使,用事者虽厚公而阴忌之,故周流远近几二十年,曾不得一觐阙廷。
然公在二广,遇迁客流士,众方倚据,视为奇货,而公独与周旋。
病则馈之药,死则治其丧与护其家以归者甚众。
其在闽,有以口语忤大臣系廷尉狱者,下郡索其家文书,公得辄焚之,人为公惧,公亦未尝恤也。
在庐,求包孝肃公孙于民间,请于朝,得齿一命。
再为镇江,策敌志在和,以告庙堂俾决。
及敌使至江上,较宴设旧仪,公方领漕事,虽非其职,为之区处成礼。
所荐引多为当世显人,闻人有一善,汲汲称之不容口。
岁时为书问,亲旧必遍。
晚居秀州,稍治居第。
于宗族尤孝友,郊奏之恩,先以与孤弟侄而后其孙。
呜呼!
以公之已为著见如此,则其未为而为士大夫所嗟惜者可既耶!
累阶右通议大夫致仕,爵桐庐县开国伯食邑八百户,赠右宣奉大夫
娶李氏,封硕人右朝请大夫文渊女,先公二年卒。
公葬于临安府临安县灵凤乡归长山之原,至是十一月丙申合祔焉。
男三人:导,承直郎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
燮,将仕郎,蚤世;
諠,承务郎
女三人,长适苏琏,次适安丰军判官王明清,一尚幼。
孙男二:叔恭登仕郎
叔宽承务郎
女孙三。
文集、奏议二十卷,藏于家。
公既葬,导等请叙次为铭。
某少闻公事,及客于丹阳,官于朝,漕于江东,知公出处为详,故不复辞。
铭曰:
若古有言,黄发是询。
更于万事,系老成人
猗欤方公,谏达疏通。
恢乎有容,退然在中。
仕于四方,使节州麾
有仁有威,有猷有为。
众方疾驱,我安而徐。
众摈弗睨,我收而视。
其在蕃宣,几半天下。
政平而良,号公长者
其在朝廷,翩然羽仪。
才无不宣,号公吏师
凡士之为,得一可喜。
公实兼之,其誉则伟。
木之就绳,金之在甄。
既曲且直,能方而圆。
公踬屡伸,公藏屡试。
虽有知者,莫得而器。
晚遇上圣,谓公其归。
一疾不瘳,天子用嘻。
七十之龄,古亦云寿。
惟德不亡,益昌厥后。
祭四十四抚干叔文1181年5月25日 南宋 · 韩元吉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南涧甲乙稿》卷一八、《永乐大典》卷一四○五○ 创作地点:江西省上饶市
淳熙八年岁次辛丑五月二十五日庚子,族侄易、族孙元吉元修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致祭于叔公四十四抚干韩公之灵。
呜呼!
古先圣人,谓葬曰归,死或未葬,魂犹如羁。
惟公之丧,远来自夔。
旅泊万里,踰三十期。
匪有仕者,归曷可期!
既续公后,人皆涕洟。
某等咸寓是邦,逢车载驰。
禅寂之山,母弟所栖,公其往焉,庶安于斯。
敷文阁学士宣奉大夫致仕赠特进汪公行状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八○、《攻愧集》卷八八
曾祖元吉,不仕。
妣何氏。
祖洙,皇明州助教,累赠正奉大夫
妣陈氏,累赠太硕人
父思温,皇左朝议大夫直显谟阁致仕,累赠少师
妣王氏,封恭人,累赠越国夫人
本贯庆元府鄞县武康乡沿江里。
汪大猷字仲嘉,年八十有一状。
惟汪氏派出黄帝,得姓尚矣。
然自历代以至本朝,未尝有一显者。
宣城鄱阳上饶四明诸郡,大率皆出于新安济王,庙食千载,后裔繁衍,宦路相遇,多讲宗盟。
陵时大司成澥以耆儒名,翰林学士藻以文章显,尝谢司成荐举,止用张衡《思立赋》汪氏龙鱼及《檀弓》童汪踦事,且曰:「遥遥谱牒之相传,没没衣冠之不振,虽更魏晋之远,莫厕崔卢之间」。
槩可知矣。
丞相伯彦首相高宗,遂为佐命之臣。
绍兴间签书枢密院事勃、枢密使澈俱至大位,子孙宦达相踵。
端明殿学士尚书应辰以重名崛起,虽不至公辅,而道谊风烈足为一世师表,此其尤盛者也。
公以文昌旧臣历仕四朝,康宁耆艾,独殿诸老抑其次焉。
今汪氏所在众多,几如,岂族姓盛衰亦有待于时耶?
公之曾祖处约而有士君子之行,受知范文正公王荆公
正奉乡先生,文行淳备,沾丐后学。
少师绍兴初太府少卿两浙漕使,风谊尤高,搢绅推重。
生四子,公其仲也。
越国方娠,公之从伯父,梦应真受生,产于叔父吏部鄞县之官舍。
生而岐嶷,骨相颖异。
四岁诵《孝经》,能对客问,学中所讲《论语》、《孟子》辄述口义,以示同舍,一日千里,侪辈皆畏之。
绍兴七年,以少师遇宗祀补将仕郎,调右迪功郎衢州江山县
公渐渍义方,晓畅吏道,若老于州县者。
所部百人,默识姓名及干力之优劣,辄得其用。
分乡警捕,境内肃然。
钩考滞讼,断之以理。
岁在甲子,洪水稽天,发廪为粥,以食避水者,又取盐商大舟救之,存活为多。
时方申兼经之制,以尝试南宫,公馀肄业,再荐漕台,遂中十五年进士乙科
秩满,关升左从事郎,为婺州金华县丞
处事益明,期限必信。
文引可以质钱,至有以润其屋者。
豪民陆氏析产嚚讼,案牍纷积。
公诘其要,谓祖屋枕山,长兄据其前,而使诸弟由山蹊以出。
公曰:「此最其不平者」。
按图更分,已得要领。
又诉义逊及赡茔嫁姑之厚,公曰:「尔父兄同力起家,义逊有法,奉先冢,嫁诸姑,岂得不厚」?
一妇以众钱买田,托以嫁资,公考妇家户籍不满半顷,复取均之。
且谂之曰:「若送所司,一门无全人,至亲不复可相见,汝家破矣」。
命讲长幼之礼,叹服而退。
户部侍郎李公椿年建议行经界,选公为龙游县覆实官,约束严峻。
已量之田隐藏亩步,不以多寡,率至黥配,盛气临人,无敢忤者。
公独曰:「愚民不识弓步,不善度量,若田少而所供反多,须使之首复,乃可并行」。
李公问当何如,公曰:「凡有不实,许其自陈,俟验实与改正」。
悉皆施行,受赐者已不知其几。
既至,躬行阡陌,唱弓量之目,则已默计其广袤之实。
吏运筹久之,无毫釐差,观者以为神。
凡事俱有方略,邑人鼓舞,旁县皆取为法。
事毕,躬纳图帐。
李公又欲以十保合为一图,仍与邻都犬牙相入。
公曰:「一保之图用纸二百番,已无地可展,又从而十之,不惟不能图画,亦安所用之?
徒重劳费,无益于经界也」。
由是诸郡俱免催科。
办事谈笑而了,不失忠厚。
二十年,丁越国忧,星奔哀毁,悲动行路。
服除,为严州建德县
二十四年,饥民啸聚炽甚,守禦调度多出规画,以讫无事。
分都赈给,众中指一夫诘曰:「是某都某人也」。
盖居两都之间而冒请者,械系于前,馀多引去。
事已,徐释之。
又尝逊荐牍,辞受输,皆人所难能。
明年,用举者改宣教郎,知平江府昆山县,旋遭外艰。
既造朝,有达官使献生财之说,将用以为荐。
公曰:「财不可生也,生财者必害于民。
宁甘心寸进耳」。
遂谢之。
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所干办公事
金亮犯边,馈饟王师。
高宗巡幸,供亿百出。
公佐其长以办,群工扈从咸知公名。
三十二年,赐绯鱼袋,改干办行在诸司粮料院
文书盈几,目不给视。
公间摘一二,无不切中。
老吏惊叹,谓未有也。
言榷货务左藏库有羡储,朝旨以诿公躬自检校,得其实以对。
隆兴二年四月参政简肃公宣谕淮东,辟为干办公事
九月,改充参议官,内裨幕府,外按边陲。
海、泗、唐、邓之弃,钱公执以为不可,公亦赞之,虽不得尽行,终免仓猝之变者,宣谕司之力也。
大宗正丞
乾道元年,兼吏部郎官,主管侍郎左选,又兼户部右曹
有蜀士理和籴酬赏,吏必欲以小节取会,公曰:「在法有旁照可验,许比类而行」。
即取其同类者并上之。
省吏沮抑尤急,公力争之,自是始为定例。
六月轮对,钱公先荐于上,乞与之言,察其人物。
公奏:「总覈名实,责任臣下,因才而任,毋违所长,量能授官,毋拘流品」。
又乞表荐宗子,随事录用。
上注目久之,谓辅臣曰:「疏通详雅,有议论,今日有用之才也」。
礼部员外郎
公自登第,尝习宏辞科,应用之文足以行意。
在州县时,守将多委以笺奏,南宫名表一出,士林诵之。
此外无他职务。
同列言于庙堂,谓公拨繁治剧有馀而清简太甚。
丞相洪文惠公以此谕公。
七月,遂兼吏部侍郎右选
九月,除吏部郎官,主管尚书左选
庄文太子初建东宫,妙选僚寀,是月以公兼太子左谕德太子侍讲
两日一讲《孟子》,多寓规戒,庄文深所钦重。
尝出龙大渊禁中所进侍燕乐章谕宫僚同赋,既退,公谓同列曰:「燕既不预,无以措辞。
若出于御制,或储禁为之,犹可赓和。
郑卫之音,近习为倡,非讲读官所当预也」。
白于太子而止。
二年,为省试参详官参政林公安宅户簉同知贡举,就除谏议大夫
自言去场屋久,以考校事属公,公为之协心焉。
讫事日,欲邀公议论,辞不往。
林既罢政,独免于评议。
六月,除秘书少监
高宗圣政书成,进读于紫宸殿德寿宫
道山清高,领袖名士。
职当修神宗以来《会要》,而旷岁不举,深惧典故散逸,率属分纂。
上闻之,为置局,命宰臣提举
书奏,五朝之大典始备。
金国来贺四年正旦,借吏部尚书为接送伴使。
上阅语录,见公敏于酬对,处事有体,滋向之。
寻兼权刑部侍郎
六月,兼崇政殿说书
八月,兼权给事中
孝宗厉精民事,访问不倦。
宿直玉堂,夜宣对选德殿,赐坐从容,导公使言。
时欲遣察官决狱畿邑,公奏使果有滞囚,亦且先次决遣,事体太重,徒扰诸县,必又甚于监司之临按,不得不谨于始,遂改命通判以行。
公首以一言移主意,自尔每遇夜对,上多访以时事。
尝曰:「卿为侍从,天下之事无所不当论。
朕每厌宦官女子之言,思与卿等款语,正欲知朝政阙失,民情利病。
苟有所闻,可极论之」。
公悉进所欲陈者,奏对明白,曲尽情伪,上多耸听而行之。
其造膝启沃之际,若讲义、进故事,论治道之要,具有遗编,亦或削稿而不传,惟见于事功之实者,谨书之。
以池、饶、信、建水灾,乞用澶州刘涣收买耕牛之法,令州郡广收籴以备赈粜。
论役法,则陈一乡通差、物力均差、均钱雇人、官户例减限田之详,又别白里正则专主烟火盗贼,耆长丁则催科承引,今取耆长雇直拨入经总制司,并缘法意。
里正承役之初,抑使兼充役者,受害为甚,至死必争。
又乞改定役法,未可轻变,广求众议而后可,必须迟以岁月。
若欲宽其困苦,当先严禁诛求。
又论:「亭户不充役次,以盐折税,或有未尝亲熬波之劳。
居近场监,贷钱取息,射利为厚。
三公尚有限田,而此曹独无定数,反受官户隐寄。
又均和买于编民,欲将家产及二等以上依官户充役」。
又论:「给赐勋旧近戚以田,一得指挥,豪夺占据,桀黠者妄指官之籍没、民之户绝者以为献,藉势陵轹州县,至不能谁何。
宁忍惠及一家而使人重罹其苦?
自今惟当锡以金帛,使自求之」。
又论:「籍没财产止可行于强盗囊橐、官吏犯赃之人,然朝为富室,暮为穷民,流离冻馁,已自可念。
至有仓库纲运负陷官钱而致破家者,宜有以处此。
欲应以欠负拘产不在给赐出卖之数,计其租入,偿欠既足,则以给还,使复故业」。
以至废乡村私立税铺,罢官监酒坊,及陈万户酒之策。
尝因轮对论铜器之害,则曰:「产铜之地不发,浸铜之水渐涸,鼓铸重费,楮券弊深,泄于边境而法不严,坏为器用而官不问。
若立用铜之罪重于销铜之人,居官而使人为器用者坐以赃私罪,则法乃可行」。
论捕酒之害,则曰:「民户遭劫盗者犹有官司可告,盗既不敢肆毒,邻里亦得救应。
今捕酒者空人之家,邻里至前则诬以拒捕,官司不复明白,则是捕酒之暴甚于劫盗也。
杀人者罪止一身,而老幼自若。
今一遇捕酒,举家拘絷,非法受苦,则是犯酒之罪重于杀人也」。
大率公之论事皆深切著明,考究详备。
玉音嘉奖,尝曰:「卿前后所言皆今日可行之事,臣僚所未及」。
一一付外。
虽议有不同,不尽见诸施用,亦有遂著之甲令者。
五年,再为参详官。
四月,除权刑部侍郎侍讲,职于秋官二年馀。
孝宗垂意刑章,哀矜庶狱,公乞重修法令,谓:「中兴之初,首立详定一司,自建炎四年六月以前著为绍兴法。
今四十年,多编集监学、贡举、常平茶盐等一司之法,而一代条章因革损益迄无成书。
敕局官多吏繁,俸优赏厚,因减冗官,遽行废罢,举数十年之法,一切不省。
建炎以后续降指挥二万馀条,若不删其繁重,定其当否,有司率用新制而弃旧法,日移月改,轻重舛牾,无所遵承,使舞文之吏时出而用之,以售其奸。
及今不为,久益难考。
乞明诏尽行编纂,命大臣典领而选廷臣讨论,庶几笔削必当,以杜吏奸,以一民听」。
上极以为然,即令条具,仍差大理二卿、本部三郎官、寺丞司直各一员。
公遂兼重修敕令详定官,此四年之冬也。
他官去留不一,惟公疚心修定,以为己任,推举详明,通练之士以自佐,访求旧吏,网罗故牍。
若一司一路专法,不系海行者即釐送之。
一时申严,或虽系续降,寻即冲改者即删去之。
于见行法中增损元文五百七十四条,带修创立者三百六十一,全删旧文八十三,存留照用者百二十有八。
墨书旧文,朱书新条。
年馀书成,进书之奏,公所草也。
谓将前后续降参以累朝法意,酌以四方人情,考订编入。
各有看详案册,明言去取之因,而例不以颁降。
欲申敕有司,凡州县于新书有所未晓,许条具申所,当以元修因依行下。
孝宗取进本列于选德殿之左右,朝夕观览。
尝宣问所疑,随即奏对。
上又取条册指问,与所奏俱合,嘉赏再三,曰:「文字繁拿,不易尽记。
留意所职,乃至于此」。
对曰:「此法将与天下共之,况屡承宣谕,敢不尽心」?
他日又问如初,遂亟称于宰执
有忌公者遽入谮言,赖圣明不以为信。
尔后屡更修定,今凡再易矣。
其规画大率循公之旧,而精力不能逮也。
上又尝问本职事,刑罚黜陟岂无过差,公因奏温台大水,郡不以闻,使之具析。
守臣王之望尝为执政陈岩肖为从官,特免违慢之劾。
乃移罪二漕,各降一官。
上云:「亦觉未是,待作一名目改正」。
公又奏:「知其未是,当明以示众。
若别作缘故,则前失仍在,不若径改之」。
有旨改正。
又奏:「知信州赵师严补籴前政所亏常平米方及半而坐擅用,鑴两秩,永不得任亲民。
提举李庚已尝申明,送饶州取勘,亦以不行。
检察坐之,且不得与监司
虽欲示警,而皆不当其罪」。
案上,皆得追改前命。
辩台民杨大任匿盗,而能告捕,不应坐以越诉,即依条给赏,仍免其罪。
论一案推结之法屡变,会问无期,狱讼淹延,即令别行立法。
尚书周公执羔韩公元吉枢密刘公珙以强盗率不处死,无所惩艾;
侍郎林公栗右司,谓今之强盗非亲下手已杀人者,类皆不死,请依太祖旧法,赃满三贯者皆斩。
公恐遂行,曰:「此吾职也」。
遂具奏曰:「强盗岂可恕?
用旧法而痛惩之,何为不可?
惟是天圣景祐宣和以来,益用中典,太上与民更始,非以刃杀人者一切贷死,远近归心。
循袭既久,寖失禁奸之意。
今已议为法六项,犯者依法处断,非此而但得财,惟再犯者死,可谓宽严适中矣。
此辈虽愚,岂无黠者为谋,知有可生之路,志在得财而已,所全尚多。
若不分首从,虽不杀伤,悉皆抵死,则凡得财鲜不及三贯者,此法既立,未必能禁其为盗。
彼先以死自处,则被盗者将无噍类,为盗者无复全人。
究其极而计之,死者益众矣」。
陈公良祐谏议大夫,请取案例。
公以见定一案闻奏,用六项法则死者十七人,用见行法则才四人。
若如旧法,则百七人俱死。
遂从公议。
吏部尚书,为六年贺金国正国信使
归至盱眙,得印榜云:「今后犯强盗并依祖宗旧法,所有六项指挥更不施行」。
到阙未及结局,即以不得其职自列求去。
上闻其详,即日复行六项之制,至今遵用焉。
有请以大辟奏案如情理可悯,即上朝廷,若情法相当者,止从刑部审覆行下。
公以为既经奏闻,非有司所得自专,当依旧例拟断,降旨处分,尤见详审钦恤之仁。
监司按发官吏,不得送置司州军根勘,绍兴之良法也。
久而寖紊,为弊亦多。
公申严之,使见有违戾者并行改送勘院翻异,当究问其词,具申监司
有诏物价腾踊,以绢定罪者每匹增为三贯。
公乞以钱定罪者亦如之。
其明罚敕法,助圣朝好生之德者未易悉数也。
使金之役,权要为辅行。
公在朝累年,于人甚周,而介然有守,未尝与之通。
至是惟议使事相处,亦不为异,惟不能过为奉承。
事已,又疏之。
众服其裁正,而其人自此不相乐矣。
孝宗方欲经略中原,使回者或承顺旨意,过为大言。
公归,首以为问,因具陈经行所见闻者。
上曰:「如卿所言,则未可为攻取计耶」?
公顿首曰:「诚如圣训。
今日岂可轻动?
且须益务内治,以俟机会耳」。
玉色不悦,公又曰:「臣不敢妄论迎合」。
闻者以为名言。
七月,除权吏部侍郎
九月,兼权尚书,再置敕局,兼详定一司敕令
少师尝为吏部郎,仕者脱兵火,亡失文书,诉者日集,躬为辨析,吏不得蔽。
建请改官状五纸之外,许令改举,声绩卓然。
公少亲见之,自为郎,尝历三选,以至长贰,清通简要,兼古人之长,建明尤多,率以先德为法。
或曰:「今日凡事从窄,非曩时比」。
盖有务为沮抑,号能任怨而至显用者。
公曰:「方且鄙之,何忍效尤乎?
调官陈词者多孤寒之人,于此不为留意,使不得其平,尚谓之铨衡耶」?
由是郁者得伸,滞者得速,求者得遂,人人感悦。
亦未尝屈法以从人,其有不可,明以告之,退无所恨。
辨宗室及阵亡人女夫不当在七色之数,乞恩科权官选人愿致仕者请以历过岳庙为考,修正川广定差之弊,命官被诉不经勘正者,免关刑寺注籍,以妨差注。
县令臧否,欲俟其任满奏闻。
案后收坐不当之人,止就部检照,免行下取会。
又条列部中留滞节目,附赦施行。
皆欲去弊剔蠹,使选法流通,以为公私之便。
中使尝夜传旨学士院,袖出《资治通鉴》一册,指唐沈既济论选举事曰:「今日有无此弊?
其说可与不可行?
来蚤面对」。
退即呼烛草奏。
既入,先历陈数项,谓事与今异,弊虽似之,其言则难行。
上曰:「卿言甚明,更试一言」。
因奏:「正恐言不能尽,曾笔于纸,深夜书写不谨」。
上即令展读,读毕,不敢留中,退至庑下。
又遣宣取,且云:「更欲详观,可遂留下」。
宸眷日隆,会当郊,特差充卤簿使。
人知枋用有渐,而忌者愈甚。
竣事,力求外祠,上亦知之。
七年正月,除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侍从馆阁诸公赋诗留题,以饯行色,今石刻存焉。
还乡四月,起知泉州
到郡遇事风生,不劳而办。
郡实濒海,中有沙洲数万亩,号平湖,忽为岛夷号毗舍邪者奄至,尽刈所种。
他日又登海岸杀略。
禽四百馀人,歼其渠魁,馀分配诸郡。
初则每遇南风,遣戍为备,更迭劳扰。
公即其地造屋二百间,遣将分屯,军民皆以为便,不敢犯境。
后左翼军狃于盗赏,忽又报侵犯,径捕至庭,自以为功。
公曰:「毗舍邪面目如漆,黥涅不辨。
此其人服饰俱不类,何耶」?
察之,乃真腊大商四舟俱行,其二已到,馀二舟以疑似被诬。
公验其物货什器信然,军人犹譊譊不已,公谕其将曰:「使真是寇贼,固不应纵舍。
既知其为商旅,又岂得陷以深文」?
始皆退听,即使尽入来远驿,所贩黄蜡,偿以官钱,命牙僧旬日间遣行。
军屯城外,有入盗库银者,踰垣而出,为逻者所侦,反执而归,诬以为盗而上之郡。
公已得其情,仍械逻者,使参对。
失银十二铤,得十而遗其二,主将辩数甚苦,公不为动。
已而军士首伏,即其所窖取之,皆伏辜。
公明察善处,则俱失其情矣。
蕃商杂处民间,而旧法与郡人争斗,非至折伤,皆用其国俗,以牛赎罪,寖亦难制。
公号于众曰:「安有中国而用夷俗者?
苟至吾前,当依法治之」。
始有所惮,无敢斗者。
三佛齐请就郡铸铜瓦三万片,舶司得旨,令泉、广二州守臣监造付之。
公上疏极论其不可,既犯中国之禁,又为外夷所役,独不与。
南外宗正司廪给岁广,久以为病,公撙节用度,增价以籴,民始免于苛取。
公再岁两求奉祠,九年,以治行尤异,除敷文阁直学士再任,赐衣带。
淳熙元年,申前请,始有兴国宫之命。
归次延平,除知隆兴府江南西路安抚使
赴阙奏事,甫入国门,即令引对,临遣甚宠。
江上有篙师谋害主人而据其女,因有资财。
女闻公威名,密告县令
公为究治,得主人夫妇二尸于神祠之傍,冤始获伸。
吉民王氏雄于财,怒武尉之不容,冒佃官地,诬诉于州
尉不屈,夜归,过其门,使人折其足,事达帅宪
公同奏其事,且谓父子皆以赀得官,恐从末减无以惩奸,乞先除其名。
孝宗阅奏震怒,径下所勘建昌军,皆黥配岭海,并坐推吏之受赇者,江右无不快之。
五月,茶寇赖文政等起湖北,自湖南江西
帅司即令境上防托。
江西所恃惟赣、吉将兵,亟遣未及而贼已入境,与吉兵遇,一使臣死之。
湖南曾𢦤官军,至此又小胜,止为逃死之计,遂据禾山洞。
公遣副总管贾和仲总数州之兵以讨之。
和仲老将,意颇轻敌,或已议其狠愎难任,然兵官无踰此人者。
未及出门而得旨,果以委之。
主帅调发而簉牧领兵职也,武人谓朝廷专委,凡事寖不相关。
一到贼垒,暮夜驱迫将士入山,反为所覆,不可复用。
又遽遣约降,至折箭为誓,人知其为诈而不寤。
贼立旗帜为疑兵,由鸟道窜去,两日而后知之。
六月初,有旨湖南帅臣王炎节制,如已入江西,即令贾和仲统率四路人马讨捕。
是时犹未委公,及和仲轻举妄发,将兵已溃,贼势日张,则乞就委江州都统制
月末始得金字牌令公节制。
大暑中,兼程而进。
洪至吉七百里,势不相及。
贼亡命习险阻,常隐丛薄间,弓矢所不及。
官兵驱逐,接战十馀,杀伤相当,多猝遇于狭隘之处,交锋者不过数人,馀已遁去,不知踪迹。
使戈被甲之士与之追逐,虽欲列阵并力,有所不可。
既逐入广,而又复回。
初就招安,列六百馀人,后止馀百辈,则知所丧已多。
势既已穷,而有许拔身自首指挥
间有禽获者,亦言本非凶逆,若开其生路,必来降矣。
遂以小榜具载指挥,募人入贼。
贼云:「望此久矣。
苟得晓事文官来,即当随往」。
提刑辛弃疾同议遣士人借补以行,而公已罢,尽复逃去。
未几,兴国黄倬请行,正合前说,遂降。
公初以和仲败事自劾,降龙图阁待制
会有为和仲地者,又降集英殿修撰
后帅既以俊功受赏,公遂落职,南康军居住。
至四年自便。
十二年,始得外祠
十三年,高宗庆霈,复龙图阁待制
十四年,再奉祠
十六年,提举凤翔府上清太平宫
绍熙改元,尽复旧职。
二年,致仕。
两朝即位之初,皆有诏求言,上又赐诏书抚问,赐银合茶药。
公退閒既久,无复用世,拳拳忧国,终不弭忘,疏论天下事各数千言。
庆元五年十一月,朝家优老,特除敷文阁学士,赐衣带鞍马。
六年秋初感疾。
七月庚辰,薨于正寝。
遗奏上,赠四官,官一子。
娶楼氏,封硕人,先二十七年卒于隆兴
男三人:端中,奉议郎两浙西路提举常平司干办公事
立中,宣教郎,知婺州武义县,沿檄归省,弗可久留,方将丐祠就养,而公亡矣;
𥫃中,将以遗恩补官。
女四人:三蚤夭,一适奉议郎、知福州永福县事楼锵。
孙男四人:之翰,承奉郎、监嘉兴府华亭市舶务
之干、之辅、之范。
硕人淳熙五年葬于慈溪县石台乡龙潭之原,诸孤将以十二月丙申奉公之柩合焉,礼也。
呜呼!
公之为人,几于全矣。
少而孝弟称于乡党,长而声誉振于场屋,入仕则公勤廉恕,施惠于民,立朝则忠谅精白,结知于君。
用虽不尽,退而居乡,高谊特达。
四明素为义郡,至公而忠厚之风益盛焉。
天性乐易,于人无不容,而风裁自高,截然有不可犯者。
其在朝行,史文惠公有同年之好。
钱公知奖最深,魏成公少小相处如兄弟,蒋丞相同为宫僚王侍御伯庠寔为姻家,前后同时。
公乐于平进,既无附炎之迹,又不涉于指议。
公精敏而宽和,处事有体。
其在禁路,尤为梁文靖公陈正献公及今少傅周益公所知。
虞雍公与史、魏、钱三公不咸,雅不相乐,徐而避之。
孝宗察见隐微,幸保终始。
方龙、曾鼎贵,一时诸公不事者盖寡。
龙在閤门谕德之除,亟称以为当。
史官坐中问曰:「亦与之熟耶」?
龙曰:「在此未尝往来。
某少为三衢兵官,只见人说江山汪县尉之贤,如出一口」。
闻者益以此服公之介。
曾向有简驩之嫌,隆兴之屡贬,南康之久谪,既归而八年不得祠,多其力也。
硕人未葬,岂不念归?
史公风公通书修好,谓求进则不可不尔,恐梗归计。
公叹曰:「若能为此,前必不致相失。
达空函,贻羞千载。
老矣,一听天命耳」。
后得善脱,史公深叹美此节,每以语人,谓不可及。
南康之行,亲戚恐公未免撄怀,或致摧沮。
公方挹送行者,曰:「使某年近六十以恩科得官,今赴星子一尉,岂不为我贺」?
其旷达类此。
既至,乐庐山之胜,杖履徜徉,登临自适,若将终身者。
借书郡庠,益沈酣于史册,上下数千载兴亡大概,下至稗官小说,罔不该究。
涂中和渊明《归去来辞》,平易精切,视前辈无愧,佳处或出其上。
遇觞客则使歌之。
王鲁公谓公不求复用,公闻之,曰:「求之庙堂而辞之君父,非自欺乎」?
既登七十,即抗章引年,求致其事,朝论以为高。
又予之祠,再申力请。
其后诸公相继得谢,遂为清时美事,实自公发之。
尚书郑公丙贻书曰:「公少某二岁,先吾著鞭矣」。
少师以深仁厚义称于世,尝曰:「事事上行方便,物物上有利益,此吾志也」。
公又能推广之。
少师奉先茔素谨,公之葬二亲,皆力贫襄事,规模宏大,纤悉周备,乡人视以为式。
既毕窀穸,假贷经营,久而冢舍方就。
庐居终丧,拜埽之外,讳日必亲荐羞于山间。
南城祖陇,外家王氏奉川诸坟,一一经理,可为永久。
三妹尚幼,竭力嫁遣,俱得所归。
聚族寖众,辟先庐房宇百馀楹,皆身任之。
内外百口,独当家务,出私财以佐用者二十馀年。
凡公所得,尽为诸院公费,又以及女弟之贫者。
二外孙既孤,收养至今。
官赋输送皆亲为之,不以累兄弟。
又得整办,无一金之负。
少师任诸子,晚岁一以及伯氏长子行中,次当及公位,以伯氏子众,推以与次子积中,寻又奏其二子得中、稽中,又及季弟江州之子敏中
拘限员,将复与叔弟之子阐中而不果,然终念之。
厥后江州沿公之意,命以一官,甚惬初志,而公之孙今尚有白丁焉。
两宫圣节,非有疾未尝谒告。
子弟之已仕者,必使之俱行,曰:「汝曹世受国恩,终岁閒处,独不能以顷刻之劳效后天之祝乎」?
宗党有急,以公为归。
产业素薄,仅足自给。
纳禄之后,用亦寖窘。
随力周施,嫁人之孤女,葬贫者之丧,不知其几。
叙宗盟及累世外门姻党宗派条列,号《兴仁录》,以遗子孙,使之不替亲好。
豫营美槚,尝辍以予人,至于再三无靳色。
家有一池,邻里来汲,每叹曰:「安得有财如水,以济人之欲乎」?
不及,遂率乡之人为义庄,首割二十馀亩以为倡,众皆竞劝,至三百亩。
又得郡中益以绝产二顷,凡贤士夫之清贫,身后不给者,量多寡周之。
买地立庄于城西门之阿,亲为约束,防闲曲尽,可谓无穷之利。
庠校自兵火草创,岁久寖圮,劝率巨室,且为之文,谓崇释老之居以徼福,不如新夫子之宫以助风化。
首创仪门,闻者不约而趋,黉舍一新,冠于东南。
冬至岁旦,序拜有规,主盟斯事,少长以礼。
推年长者为学宾,遇释菜则为祭酒,自编于布韦之间,以为一乡矜式。
凡里中义事,率自公倡之。
宾客造门,必与钧礼。
不问远近,必亲谢其门。
性不喜饮而好客,觞豆不至过丰,而情意周备。
岁讲寿席,自为歌词,皆安分知足之语,人多传诵。
会者不下百客,手自劝酬,连夕不厌,貤及僮仆,无不沾给。
间赴宴集,必尽主人之欢。
危坐笑谈,虽达旦不先退。
真率之约,觞咏琴弈,未尝以爵齿自居,此皆终身行之。
后生之官多以卷轴求教,公乐于训诱,随所职一一以告。
能行公言者,多著能称,真一代之吏师也。
成就人固多矣,而荐举非名士不预。
枢密大资政叶公翥方为掌故,公一见,识拔于稠人中。
尚书钱公象祖侍郎刘公孝韪史公弥大经略潘公畤、屯田郑公锷、签判沈公铢,皆卓然者。
其他汲引光显于中外,有知人之称。
晚更笃学,如少年书生,有《适斋存藁》二十册。
观书手抄,曰《适斋备忘》,十七册。
取唐宋名公诗集编为《诗韵》四十册。
又有《漫录》、《训鉴》等书。
端中等方会稡,俟他日锓木以传,今藏于家。
钥曾祖金紫娶翁氏,公祖母陈氏,翁陈出也。
两家少师为表兄弟行,又甚相好,先君工部遂缔姻焉。
公之硕人,又钥从伯父之女,交婚至今如朱、陈然。
先君依甥馆,钥辈生长外家,蒙外祖教育之赐,事诸舅如诸父,受知于公尤深且久。
公为礼部秘监时,钥留侍侧,护客使金,皆许侍行。
晚而侥倖与表兄华文阁直学士陈公居仁继登从班,居素切邻。
公既谢事,而钥得奉祠
六年之间,有行必从,有唱必和,徒步往来,殆无虚时。
剧谈倾倒,其乐无涯。
去岁老母年九十,公少十岁,乡闾合庆,元夕之后,箫鼓相闻,暮春方止。
岁晚,公既为真学士,老母亦进封信安郡太夫人
郡奉诏旨均致粟帛羊酒之赐,皆为一时之盛。
平时慕白乐天之为人,仕俱至尚书
白以五十八归休,犹一出为京尹
公之归又先二年,而寿过之。
以「适」名斋,「宜静」名室,画《履道宅图》于屏,且书《池上》等篇于其颜,后又易以《无可奈何》之歌。
诗造平淡,能道人情曲折。
和《达哉》、《乐天行》等篇,置之集中,殆莫能辨也。
钥尝与公同阅《石林避暑录话》,论乐天事甚详。
公历言出处大槩,慨然而叹,谓吾非敢追配古人,而大略偶似之。
钥遂录于册。
益公见之,赋诗甚工,以公比乐天尤切。
公曰:「虽不敢当,然足为不朽之荣矣」。
遂砻石寘适斋中。
公既有疾,时问安否。
一日奉版舆过公,笑语竟日,不见少异。
才隔再宿,有报公之疾变者。
亟走床下,则已不可为矣。
药石禬禳,皆所不及。
呜呼!
公岂厌尘世而径仙耶?
何去之速也?
内行修饰,名节纯全,寿考令终,几无可憾。
仙风道骨,必谓上寿,祸起非意,最为惊痛。
闻公之亡者,无问贵贱大小,骇怛赴吊,相向而哭,俱为尽哀。
乡之达尊、郡太守而下至庠校之士相与设奠而寓哀于文,皆盛德之感也。
钥痛彻肺肝,固已不堪。
若太夫人之悲恸,罙不忍闻,行道之人所共叹也。
诸孤以葬日迫近,未遑求铭于当世儒宗,俾钥叙次行事。
窃自维念爱我抚我莫如吾舅,而知舅之详者亦莫如钥。
公之名位至此,小官时事不必屡书。
痛惟侍坐之次,公历言入仕之初,以至通显,凡经区处者,岁月姓名一一不忘。
闻见所及,既不可胜书,谨择其可法者备载之,不嫌于详也。
他日定谥法,秉史笔者庶有取于斯焉。
谨状。
灵泉县安静观改作十方记淳熙六年十二月 南宋 · 扈辅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七、《成都文类》卷四一
世谓之道与儒流异,而不知清净无为,即吾何思何虑、思无邪之说也。
胶西盖公得其学,授曹公参,参以之治齐、治汉,皆效。
蜀郡朱公隐今之灵泉,澹然自守,一介不妄取。
窦长史亟以礼罗之,委珍赂遁去。
高士廉得一瞪视之,识其意曰:「是使我以无事治蜀也」。
乃简条目,薄赋敛,蜀果大治。
君子以是知朱公所怀与盖公同,而之学真有益于治道也。
朱公仙去,犹眷眷不忘生灵,浮游世间,以疗疾救苦为务,人即其故居祠之。
圣宋赐额安静观,锡号妙通真人。
绍兴二十八年,上皇以皇太后旨,命帅臣增修其宇。
淳熙四年秋内翰给事胡公奉诏安抚制置四川知成都府
明年夏,旱,遣使祷于祠下,不崇朝而雨,岁乃大熟。
公感之具,患其徒之不肃也,遂改为十方,自青城山召明素守静大师元修开山住持。
韩卒,命法嗣孙克勤继之。
钟鼓益新,四方施供益至,气象恢然,视前不侔矣。
先是,公之政以清静宽厚为本,拔寒素,修军政,服夷狄,举鹾茗酒课五十年之弊一旦扫去。
凡所设施,秋毫弗扰,殆与真人心契神合,不待得于眉睫而后知之也。
邦人含哺鼓腹,安公之政,至是建生祠于观之西,绘公像以事之。
辅以门下士伐石以记,非独示一时改律张本,抑述公之德以诏后世也。
真人讳桃椎,其详见《唐史·隐逸传》。
公名元质平江人,今以敷文阁学士中大夫被旨因任,异时归秉钧轴,推其道以治天下,当出曹公治汉之右,岂特治蜀如其治齐而已哉!
区区士廉,有不足道者,此真人默望于公如是,而辅之所以乐书也。
淳熙六年十二月日记。
老圃赋 南宋 · 洪咨夔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八四、《平斋集》卷一、《古赋辨体》卷八、《古今事文类聚》后集卷二二、《古今合璧事类》别集卷五九、《永乐大典》卷二四○七、《历代赋汇》卷七一、《南宋文范》卷二
嗟余生之剌乖,甘偭密而即疏。
痡虺隤其倦游,裸盘薄乎闲居。
老既怯于山桥,穷莫备乎泽车。
坐玩相牛之经,间抄种树之书。
五十弓兮野园,数百武乎破庐。
一秃翁以自业,群痴儿而共锄。
冰解寒祛,霏开日舒。
濯濯我畦,浏浏我渠。
稚甲怒长,鲜英蔚扶。
涉熟成趣,驩然忘劬。
翁放锄顾儿而言曰:「汝亦知夫世有遇不遇之蔬乎?
鴽酿施,螷醢侑菹,蔌蒲羞鳖,食菰荐鱼,芥酱且胾,渫且朐,烈有桂椒,滑有堇,已多乎燧人、庖牺氏之初。
而况织翠,殷红氍毹,沐漓觞斝,轰豗钟竽,猩唇豹胎之鼎,素鼋紫驼之厨,始馋涎其趋新,中便腹而厌馀。
于是荤臊望风而引却,芳辛候色而应须。
撷翠苕于昆丘,掇瑶颖乎方壶。
蔗浆盛夏而冻合,萍齑祁寒而暖敷。
行以白玉,奉之绿珠
五侯鲭兮逊美,天酥陀兮失腴。
此其遇合,不翅初识之机、云,晚见之也。
若乃岩壑栖迟,竹屋槿篱。
蒪擅场于秋风,空结鲈鱼之思;
争长于春雨,未办黄粱之炊。
生而河鲀上,橙熟而蟹螯肥。
指虽动而莫酬,腹不负其几希。
已而凌寒采薇,迎阳刈,袺萱堂背,襜芹涧湄。
镵黄独之雪苗,筐白薤之露蕤。
茗蘼芜以涤烦,醪枸杞而补羸。
冷淘煮兮茁,餫饨斫兮滋。
泫膏铏兮雹突,饫粪火兮蹲鸱
酣糟紫姜之掌,沐醯青蔯之丝。
云蒸罂粟之乳,涛汹胡麻之糜。
轮囷鹅鸭之,郁屈龙蛇之
婆娑熊蹯之,䰐鬖虬髯之菭。
鲚孕子兮棕鱼,鳖解裙兮树鸡
竞绷兮稚子,初拳兮小儿。
以至太华之,黄河之菇,婆罗之波棱,大宛苜蓿,南越之鹿角,江东之耑蹄,与夫蜀之鸡苏龙鹤栮脯加皮,名品纷纶,色光陆离。
性异温凉,气分王衰。
芼择加精,调胹得宜。
香闻爽心,味适解眉。
有举案之接敬,无轑釜之见欺。
芬芬苾苾,杂陈更进,可以苏文园之渴,疗首阳之饥。
彼其石芥老而逾劲,苦笋少而已奇。
有拂士之风,抱幽人之姿。
回睨蔓菁随地而易质,薯蓣视人而变形,曾不满乎一嗤,矧肯数乎恶苣、邪蒿、臭而秽荽?
然是蔬也,进不荣于珥貂鸣玉之齿,退不豪乎洒削胃脯之颐。
烟云喷薄乎夜读之吻,风露簸荡乎朝吟之脾。
与斋钵其争道,食方丈乎何期,其不遇可知已」。
儿拱而前:「其然岂然。
诸葛以姓行,元修以字传。
玉糁得坡老而重,银茄为涪翁而妍。
与其见赏于肉食之鄙,孰若托名于捽茹之贤?
盖穷患姱名之不立,而不患并日之食粥;
达患宿学之不能行,而不患一箸之万钱。
茍道义之信,饱饭蔬食而乐焉」。
翁捧腹一笑,长歌振林:皎白驹兮束刍,毋金玉兮尔音。
东坡书归去来辞 南宋 · 真德秀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七二、《西山文集》卷三四、《西山题跋》卷一、《东坡事类》卷二一、《古今图书集成》交谊典卷三
东坡岭南,故旧少通问者,在蜀惟巢元修,在吴则僧契顺,皆徒步万里,访之于荒陬绝徼之外。
元修以是登名青史,号称卓行,顺亦托此以传,真可敬哉。
顺之言曰:「惟无所求,故来惠州」。
盖有求则有欲,有欲则失其本心,是非颠倒,有不自知者。
世之小人疾视君子,至欲挤之死者,岂皆其本心?
正坐有欲故尔。
赵公珍藏此帖,间出以示人,所补多矣。
己卯岁除前十日,书于南昌郡斋。
近岁有尝登大儒先生之门者,既而党论起,其人畏祸匿迹,过门不敢见,则以书谢曰:「非不愿见也,惧为先生累耳」。
先生答曰:「予比得一疾奇甚,相见则能染人,不来甚善」。
闻者代为汗下。
吁,之人也,盖以通经学古自名,而其行义顾出一浮屠下,昌黎墨名儒行之说,渠不信然?
因戏书于后,以发千古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