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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府寿阳方山李长者造论所昭化院记元祐三年 北宋 · 张商英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一
元祐戊辰七月商英五台山,中夜,于秘魔岩金色光中见文殊师利菩萨,慨悟时节,誓穷学佛。
退而阅《华严经义疏》,汗漫罔知统类。
九月,出按寿阳,闻县东三十五里有方山昭化院,乃长者造论之所,斋戒往谒焉。
至则于破屋之下,散帙之间,得《华严修行决疑论》四卷,疾读数纸,疑情顿释,因诘主僧曰:「圣贤游止之地,奚其破落如此耶」?
僧曰:「长者坐亡于此山久矣,神之所游,缘之所赴,年谷常熟,而物不疵疠。
此方之人乃相与腥膻乎方山之鬼,莫吾长者之敬,院以此贫」。
吾惟古之使者,毁淫祀,或多至数千所,即移县废鬼祠,置长者像,为民祈福。
十月七日治地基,八日白圆光现于山南,于是父老叩头悲泪曰:「不知长者之福吾土也,请并院新之」。
施心云起,不唱而和,主僧伻圆来告。
太师曾公子宣闻其事,谓商英曰:「子盍发明长者之意而记之,使学《华严》者益生大信,而知所宗,则长者放光以累子也不虚矣」。
商英曰:「蒙塞何足以知长者?
虽然,尝试以管窥之」。
夫《华严》之为教也,其佛与一乘菩萨之事乎?
始终一念也,今昔一时也,因果一佛也,凡圣一性也,十方一刹也,三界一体也,正像末一法也,初中后一际也。
当处现前,不涉情解,以十信为入佛之始,以十地为成佛之终。
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一地,谓之五位、六位。
具十者,以十波罗蜜为之主也。
凡五位之因果各五十,加本位之五因五果,为一百有十,所以成华严世界之佛刹,善财童子之法门。
华严世界一百一十而加一,何也?
一者,佛之位,万法之因也;
五位者,所标之法也;
善财者,问法而行之之人也;
五十三胜友者,五十则五位也,三则文殊、普贤、弥勒也。
此经也,以毗庐遮那为根本智体,文殊为妙慧,普贤为万行。
方其起信而入五位也,则慧为体,行为用;
及其行圆而入法界也,则行为体,慧为用。
体用互参,理事相彻,则无依无修,而佛果成矣,故归之于后佛弥勒。
十信以色为国者,未离乎色尘也;
十住以华为国者,理事开敷也。
十行以慧为国者,定慧圆明也;
十回向以妙为国者,妙用自在也。
种种名号者,智体之异名也,观其名则知所修之行矣;
种种庄严者,性行之依果也,观其果则知所行之因矣。
大悲广济谓之海,除热清凉行之月,普雨法雨谓之云,包含万象谓之藏,严其上首谓之宝髻,因果同时、处世不染谓之莲华,摧邪见正而不动谓之幢,悲智中道谓之斋,性愿普薰谓之香。
无为而成者,天也;
无方而应者,神也;
无外而大者,王也;
飞潜而雨者,龙也;
处生死海而不没者,修罗也;
搏根熟众生而至佛岸者,迦楼罗也;
凡乎圣乎,疑而不可知者,紧那罗也;
胸行匍匐,谦恭利物者,摩睺罗伽也;
守护伺察者,夜叉也;
同乎恶趣,而灭其贪苦者,鸠盘荼也;
法音娱乐者,乾闼婆也。
金为坚为刚,为黄为白,轮为圆为满,颇梨为莹彻,琉璃为明净。
无垢谓之摩尼,漉沉拯溺谓之网,高显挺特谓之茎干,开敷覆荫谓之华叶,含育利生谓之宫殿,观照之根谓之楼阁,无畏谓之师子,超尘谓之台榭,出俗谓之比丘,入廛谓之居士,长者同乎外道谓之仙人,婆罗门慈而无染谓之女,以悲生智谓之母。
此《华严》事相表法之大旨也。
至于一字含万法而普遍一切,其汪洋浩博,非长者孰能判其教、抉其微乎?
长者名通玄,或曰唐宗子,又曰沧州人,莫得而详,殆文殊、普贤之幻有也。
开元七年隐于方山土龛造论,十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卒,垒石葬于山北。
至清泰中,村民拨石,得连珠、金骨,扣之如簧。
天福三年再造石塔,葬于山之东七里,今在盂县境上。
说者以伏虎负经,神龙化泉,昼则天女给侍,夜则齿光代烛。
示寂之日,飞走悲鸣,白气贯天,此皆圣贤之馀事,感应之常理,传所谓修母致子近之矣,今皆略而不书焉。
年月日,商英记。
按:《华严经决疑论》卷四之下,续藏经第一编第七套第二册。
续清凉传附传 北宋 · 张商英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三
《续传》既行,信而游者发于诚心,靡不感应。
四年二月,本路都总管司走马承受公事刘友端,于罗秸殿前雪中祈见金灯一,分而为三,跃而上者一。
五月末,转运司勾当公事傅君俞于中台祈见圆光五,摄身光一,清辉阁前雨中飞金灯一。
经略司准备差遣潘璟于清辉阁前松林中祈见白光三道直起,万菩萨队仗罗列,金色师子游戏奋迅。
金殿一,圆光三。
圆光中现佛头,如地踊状一,菩萨骑师子一,白衣观音一。
金桥三,银灯一,而往来者八;
金灯三,而明灭者十五。
璟自以三世奉罗汉,一生以医术济人,而未睹罗汉药王相状,默有所祷。
行至金阁,空中现大金舡一,上有罗汉数百,行者、立者、礼拜者。
又行至藏头,见白云西来,药王菩萨立于云端,方冠大袖,皂条皂履。
凡璟之所见,独多且异,不可具纪。
六月末,僧温约自京来,施金桩袈裟及赍内中香来,监镇曹谞晨至菩萨殿,启香之际,殿前长明灯上忽吐大金光,如车轮飞照殿中。
经略司勾当公事李毅侍其母亲及阳曲县江法之母王氏游,祈见圆光、摄身光、直光、金灯
以书来言曰:「今日乃知《续传》非虚也」。
资政殿学士、知河南府李清臣闻之曰:「文殊与释迦文异名一体,虽已为古佛,其实寿蔽天地,示迹垂化,尚尔老婆心」。
龙图阁学士、本路经略安抚使曾布曰:「昔移帅广东,游庐山天池,登文殊台,大风振林木,昏霾,咫尺不辨道路,灯烛火炬俱灭,而下视莽苍中,金灯四出,或远或近,或大或小,或隐或现。
会夜分疲寝,所见盖有未尽者。
然大风所不能摧,昏霾所不能掩,非大光明无量神力,不可思议,其孰能若是乎?
顾言之难信,不敢纪以示人。
及观天觉《续清凉传》,则之闻见,未足怪也」。
或谓商英曰:「外道波旬,大力神鬼,山精木魅,皆能为光为怪,子何信之笃耶」?
答曰:「尔所谓光怪,或道果垂成,见而试之;
或正法将胜,出而障之。
今吾与诸人目视,决未有以致光怪者,夫何疑哉」!
按:《续清凉传》下附。又见续藏经第二编乙第二三套第二册。
南康曾子宣内翰(相别抵暮大风,闻泊舟神林浦,因以诗寄之) 北宋 · 释道潜
七言律诗 押萧韵
旗亭方喜会高标,杞国天崩促去桡。
星渚风花朝冉冉,神林雨脚暮萧萧。
飞流溅沫江翻怒,拆岸颓沙蜃倚骄。
遥想英雄济川手,壮怀宁复畏倾摇。
乞罢曾肇中书舍人(二 元祐元年十一月 北宋 · 王岩叟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二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二
臣伏以谋人之国,要在防微,天下之微固莫微于君子方盛而潜消,小人正衰而暗长。
在《剥》惟六三无咎,于《临》即八月有凶。
圣人用心,其于抑阴而佑阳,可谓至矣,臣之愚忠,正在于此。
曾肇乃奸臣曾布之亲弟,之盗窃名器,蠹国家而误苍生,与吕惠卿罪恶无异,当时天下谓之曾吕。
方怙宠弄权,肆为欺罔之时,盖有助威之力焉。
妄言郑州可废为县,朝廷遣覆按可否,不以郑人之情,乃归告于上,而合兄之言,诳主之听,以为可废而遂废之。
由肇一言,而使一州之民受弊者几二十年,赖陛下方复之。
则肇之助欺罔,不为无迹矣。
人物凡下,不为士论所与,独凭藉其兄,玷尘清选,积累侥倖,至于今日。
以言观行,不闻附正之风,以迹论心,未测朋奸之计,安可进居要近,擢掌丝纶?
朝虽乏材,何至及此?
愿陛下味臣之言,察臣之意,区区所忧盖亦不在也。
中书舍人除命,伏望早赐追寝。
〔贴黄〕前起居郎满中行林希皆以公议不与,陛下即行罢黜。
曾肇若比中行则无场屋声名,若比林希则无出人词艺,岂可反容忝冒,以为公朝升黜之累?
伏望圣慈,早赐宸断。
曾布草菅将官性命宜行重黜奏元祐五年正月 北宋 · 王岩叟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七
元帅,所宜与诸将同安乐、共患难者也。
失其欢心且不可,况致之抱冤而死乎!
昨陛下以河东全道之师属曾布,使护诸将以当一面,所以寄托者重矣。
骄简自居,喜怒随意,蔽于谗谄,不究下情。
将官宋整实有病状而不加恤,偏信赵宗本挟怨之言,按整以罪。
整以将兵为麟州私占,申乞遣还,乃是整能谨职事。
布复偏信宗本徇私之说,判收不问,整既下不得伸于本州,上不得伸于本帅,非辜系狱,冤愤不胜,遂触阶而死。
按整堂有母,室有妻,傥非甚冤,宁肯轻死,此陛下可察也。
将佐致此,不知安用帅臣
若不重行窜黜,恐无以慰生者之恨,平死者之冤。
今虽降官,不害为帅。
陛下推此考,尚可以统御诸将,当帅臣之寄乎?
伏望圣慈,特令黜职降郡,稍正典刑,以示陛下重人命、惜士心之意于四方。
臣不胜幸甚。
所有降官告词,臣未敢行。
〔贴黄〕臣闻河东诸将自宋整以冤死,无不归罪于帅,日日望朝廷为平其冤。
今不重黜,恐无以慰军心、激士气,惟陛下深察。
徽宗论修神宗实录(一 元符三年五月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一、《谠论集》卷二、《国朝诸臣奏议》卷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六
臣访闻前右司谏陈瓘,尝论史院修《神宗实录》多用王安石家《日录》,颇失事实,不闻施行者。
臣窃谓神宗皇帝聪明英睿,超绝古今。
熙宁元丰间,励精庶政,更新百度,尽出宸断,而执政大臣但奉行而已。
如闻安石《日录》,多称己善,谓一时制作皆自己出,矫词托训,前无祖宗,上薄神考,厚诬天下,事非一端,其于圣德,掩蔽多矣。
尝指陈数事,朝野相传,皆谓得实,至今不得改正。
兼风闻史院先因曾布请用安石《日录》,遂准得朝旨,谓修入《实录》,必取旨而后用,不知果有乎?
无耶?
若果有之,不委史院,曾无取旨乎?
陛下贵为天子,持万乘之权,而神考一朝大典,傥容史官任其私意,紊乱事实,不行究治,何以彰圣孝之至?
伏望圣慈早赐指挥施行。
奏弹曾布第一状元符三年十一月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宋宰辅编年录》卷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续资治通鉴》卷八六
臣窃以正而不挠,乃可以任天下之重;
公而不私,然后服天下之心。
苟为反是,曷副具瞻?
伏见右仆射曾布性禀奸邪,心怀凶险,顷居枢府,阿顺宰臣,进用非人,大开边隙,费财用如粪壤,轻人命如草芥。
今独归罪章惇,未知之所职何事,玉毁椟中,则谁之过?
陛下矜容曲贷,仍有进擢,天地不赀之恩,臣子之心,义当如何?
不图补报,惟务徇私。
自登宰席,独擅国权,轻视同僚,威福由己。
进拔亲故,罗列京局以为耳目;
任用门人,寘之台谏以为心腹。
不以人材为国用,惟以爵赏为私恩,所亲者进,所疏者退,爱之者则留京师,恶之者则令补外。
《书》疾比德,《诗》刺不平,其之谓乎?
既以此自任,其子弟亦甚招权,交通宾客,其门如市。
且附枝既大,必贼本心;
私家既盛,必危公室。
古人以为戒,陛下其可不念之。
绍圣初实与蔡卞交结,遂申请乞用王安石《日录》修神宗皇帝国史,致史官观望,变乱事实,多誉安石之善,掩蔽神考之美。
近者谏官论列,陛下已令看详,径涉春冬,未见行遣。
访闻欲自掩其过,又欲为史官之地,恐甥婿叶涛例皆得罪,是以稽缓,未肯进呈。
专擅如此,颇骇群听。
之登用,方且弥月,凶威气燄,薰炙中外,若更迁延日久,盘根固基,必贻国患,其将奈何?
《易》著「履霜」、「坚冰」,《诗》戒「桃虫维鸟」,辨之于早,正在今日。
伏望圣慈特正之典刑,以谢天下,以为社稷无穷之计。
取进止。
按:《谠论集》卷三。又见《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同书卷一二○。
奏弹曾布第二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
臣伏见右仆射曾布奸凶擅国,臣已具前疏。
退而思之,专辄移易台谏官一事,颇为寒心,夙夜不遑,须至再渎天听。
窃以御史中丞谏议大夫,天子耳目之官,朝廷委寄之权,最为亲切,选任除授,系国重轻。
祖宗以来每有差除,执政不得干预,岂敢专擅进退之者乎?
况君者,制命者也;
臣者,行君之命者也。
君倡臣和,则名分乃正;
臣强上陵,则主威不立。
之所忌则移之,之所亲则用之,去取惟己,不出圣意,进彼退此,易于反掌,作福作威,莫大乎是。
尚赖祖庙之威灵,陛下之神圣,照见底里,比因人言,即行改命。
犹偃然当国,不愧乎人,扬扬自若,曾匪引咎。
岂惟不足以仪刑百辟,表正四方,而凶悍之心已明,跋扈之萌可见。
今日不图于始,异日难制其终,国家安危之基,实在此举。
伏望圣慈断而行之,特正布罪,以儆有位,天下之幸。
取进止。
奏弹曾布第三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宋宰辅编年录》卷一一
臣窃以朝廷之上,万几之务,其所主行者,在乎宰相
苟有失当,台谏官得以论列。
若容宰相选任门下亲昵之人,棋布言职,阴相附会,则忠谠之论塞,壅蔽之风成矣。
伏见右仆射曾布近荐引门人王觌御史中丞贾易右谏议大夫张廷坚右正言,除张廷坚已行罢去,而王觌贾易尚握言路重权,若阴相结纳,肆为朋党,陛下孤立,谁与为助?
若有不公,谁敢拟议?
修国史宰相史院长官,必须相见,如有交通,何所不至?
台谏官不得与执政官相见,有著令,祖宗之法安可不守?
伏望圣慈特赐施行。
取进止。
奏弹曾布第四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
臣伏见曾布自登揆路,首罢丰稷御史中丞,引用门人王觌为代,遂致人言,有渎天听。
今虽改命,又迁翰林学士
采士议佥曰未宜,以谓丰稷陛下之所任,在职累月,忠言谠论,屡闻入告,则忌之,遂改权工部尚书
之引用,在职弥旬,未闻补报,今因人言,则有内相之命。
除授若此,是陛下之所任者恩数则薄,之引用者恩数加厚。
夫爵,天下之公器,人主之操柄,其厚薄颠倒如是,何以厌服人心?
伏望圣慈追改之除命,别有所授,以副朝望。
取进止。
奏弹曾布第五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
臣近论列王觌御史中丞,方弥浃旬,除龙图阁学士侍讲曾肇合依例补郡,不蒙施行者。
窃以宰相总万几之务,操威福之柄,其任甚崇,其权甚重。
若任其至亲与夫所善之人,寘之要地,相为表里,则强盛不已,必至于陵上。
故圣人作《易》,于《坤》之初则曰「履霜」,于上则曰「龙战」,所以防微杜渐,垂戒于万世者,其以此而已。
右仆射曾布之所善者也,虽罢御史中丞,犹居翰苑。
之至亲者也,虽罢翰林学士,犹侍经幄,名为改除,亦甚要近。
中司未久,不宜有此升迁之补郡,自有旧例,傥不施行,岂得为允?
等以非其当据,各具辞免,如因所请特赐诏可,不惟有以彰陛下优异之恩,又足以分宰臣比朋之势。
一举两得,颇协大公。
伏望圣慈检会臣前奏,早赐指挥
取进止。
奏弹曾布第六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
臣伏见右仆射曾布近充钦圣宪肃皇后钦慈皇后园陵使回,引进属官,蒙等第除授讫。
臣窃惟祖宗以来山园陵使引荐属官,虽有故事,合行推恩,未有贤与不肖并进职任如此其众者,臣之所不知也。
况今祔庙方弥旬浃,一日之间,除目并下。
物论喧腾,以为陛下每有特差除,三省或沮难而不行,今之所荐,三省除授甚速,是宰相之权有过于陛下矣。
若以所荐人材资任言之,其间亦有可以进擢者,然非圣择,恩独归于权臣之门,奔竞之徒,益行阿附,此不可不虑也。
兼遗忘钦圣虞主事御史台见行推治,山园陵使司属官,既是分董一行事务,其间虑有干涉,若候狱具,然后推赏,亦未晚也。
伏望圣慈特赐指挥,所有新除且行寝罢,候御史台狱具日,检详故例,比类施行,庶允公议。
取进止。
奏弹曾布第七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
臣窃以避亲之法著于甲令,有官守者悉皆遵禀,而况贵近臣乎?
曾布曾肇乃亲兄弟也,右仆射翰林学士,不行回避,岂得为允?
宰相任天下之重,握威福之柄,而行命令者也。
翰林学士职亲地近,朝廷命令皆所自出。
茍不中度,理当执议,舍亲而议之,则伤私恩,以亲而不言,则害公议。
祖宗所以立避亲之法,盖谓此也。
陛下方当持盈守成之时,宜守而勿失,以为太平基业,社稷无疆之福也。
伏望圣慈特令回避,以遵祖宗之法。
取进止。
奏弹曾布第八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
臣伏睹曾布秉钧当国,其弟肇又居翰苑,委有亲嫌,在法宜避。
近因人言肇已罢职,而犹进读经幄,兼修国史
󲦤绅之论,亦未俞允。
谓如富弼韩绛为相,之婿冯京之弟韩维以亲引嫌,悉补外郡。
此祖宗之故事,朝廷之近例。
今日正宜守之,不可以废,而肇犹居要职,日侍清光,岂得为允?
伏望圣慈特令补外,以存典故,以别嫌疑。
不胜幸甚。
取进止。
奏弹曾布第九状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二、《谠论集》卷三
臣窃以宰执大臣一有动作,百辟之仪刑,四方之表则,行法必自其始,然后能服天下之心。
苟不奉法,岂能逃天下之拟议哉?
伏见右仆射曾布用恩例陈乞(下文阙)兼元符令已是不许陈乞奏辟,吏部明知其不可,而畏惮之权势,辄引绍圣敕条,又引元丰间吕希述例,申取朝廷指挥
况元符著令既在绍圣之后,前敕自是更改不行,而希述又只是勾当仪鸾司,即非刑狱职事,岂可用以为例?
吏部既是徇情曲法,三省又且雷同,不敢谁何,表里相助,一如其请。
朝廷之上,法度不守,纪纲不正,而欲天下之治,其可得乎?
伏望圣慈特赐改正施行,以存法守,以清形狱,以示大公。
不胜幸甚。
取进止。
奏弹王古吕希哲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三、《谠论集》卷四
臣访闻近日三省大臣窃弄赏罚之柄,专威福之权,不推至公,为朝廷择人,乃私所亲,不顾公议。
王古右仆射曾布右丞范纯礼之亲也,起自贬所,即除户部侍郎,曾未数日,又除尚书
人言不已,方令补外。
吕希哲左仆射韩忠彦之亲也,方离谪籍,即除秘书少监,进任太峻,职位又崇。
如闻除授,皆非陛下之意,出于大臣进拟,以私其所亲。
朝廷如此,公道安在?
人言藉藉,甚可畏也。
伏望圣慈独奋朝纲,断自宸衷,特赐施行。
仍令今后如系宰执之亲,委是人材资任合行迁擢,并取圣选,大臣不得干预,以明君臣之分,以存至公之道。
取进止。
弹劾郑居中绍圣四年四月戊子 北宋 · 陈次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四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五
臣伏闻翰林承旨蔡京林希先荐太学博士郑居中御史,已闻不召。
今又闻有旨令上殿。
臣不知所由,未审别欲用居中耶?
为复令充御史耶?
谨按居中弟久中,故秘书省正字王雱之婿也,尚书左丞蔡卞妻之亲弟也,居中系婚姻之家。
又闻与中书侍郎许将知枢密院曾布之家亦联姻亲。
今若令为御史,是废祖宗故事。
若别与差遣,是孤寒之士无阶而进,其所进引者执政之亲党耳。
居中周穜、林自辈实为徒侣,惟事谄巧憸佞,士论所不与。
今多士盈庭,岂无如居中者,何居中之必进也?
今既召对,乃朝廷已行之命,臣不敢乞罢。
欲乞赐对之日,陛下察言观行,退之进之,断自圣衷,抑权贵亲党,而使寒士有可进之路。
仍乞今后大臣引荐人材,伏望圣慈询问是与不是执政亲党,然后详酌指挥施行。
不胜幸甚。
左藏库使宣州党君墓志铭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四
党侯,河中河西人,而长于京师
进士举不利,以小校王韶秦凤,入熙河,每战辄有功,三迁乃得下班殿侍、权邕州永平寨
押伴交州奉使到阙下,河东安抚使曾布奏充准备差使,权石州葭芦寨兵马监押,充河东第九将部将
又差权吴堡寨、麟州神木寨。
枢密院批状指挥发遣赴阙陈边事,党侯言:「西夏得并敌之利,而诸路无先发制人之兵。
大概制贼之道四:一曰大举,二曰浅攻,三曰进筑,四曰招来。
往者病在用其一而废其三,故无全胜之威,以制其敝。
窃谓四者不可废一,但有先后缓急,因贼强弱之形而制之」。
朝廷录其言,行下诸路,乃授河东第六副将,改第二副将
元符初,乃知横州
安化蛮犯宜州州将杨应辰射中臂,不能军,经略司以党侯对移,领溪洞司事。
贼退,又受其降,乃复还横州
崇宁初,竟用党侯守宜州
安化蛮又犯省地,侯与东上閤门使统制黄忱战胜于卸甲岭,安化三州一镇皆降。
于是策其茂功,迁皇城副使、兼閤门通事舍人,盖崇宁元年也。
下班殿侍,十八迁而至于此。
凡迁官,多以战功超资减年,略无一官以岁月积也。
明年,迁左藏库使,而卒于宜州管下,实八月丁卯,享年五十有四。
初室曹氏,蓬莱县
继崔氏,长安县
四男子:曰涣,三班奉职
曰淳,三班差使
曰湜;
曰泽。
五女,嫁进士曹錞,数月錞死,今归在室;
馀未笄。
孙男女四人。
党侯年二十馀从军,在军中三十年,常以不欺立名节。
及其为州,奉身洁清,不取秋毫。
为吏无日不勤,曰:「不如是,不足以报国」。
省阅狱讼,事如毫发许不当情,终不快,曰:「不如是,民不得其所」。
事有利于物如拳,而犯法如,终不为,曰:「法不可不守也」。
责僚属以名分甚严,而未尝以细故使得罪去也。
捐馆之日,歛无复衣,归无馀资,可以知其耆艾守节不衰也。
党侯讳光嗣字明远
曾大父讳素。
大父讳宣,秘书省著作佐郎
父讳武,西头供奉官,赠右屯卫将军
涣等将以某年月日葬君于河中府河东县之原,而乞铭于修水黄庭坚,实为之铭。
铭曰:
党侯绳绳,持廉好清,由微小吏,以至专城。
节不衰止,身未耋老,天夺之邪,而丧其宝。
河东之原,宜柏宜松,坎其阻深,作侯寝宫。
我为铭诗,式告无期,曰此廉吏之丘,勿坏伤之。
山谷全书·正集》卷三○。
乞更修邻路策应之法奏元丰五年十一月 北宋 · 范纯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一
近者伏见鄜延路行营军马以贼兵大至,永乐被围,徐禧以下皆在围中,势有不利,须藉邻援,本路经略司环庆等路差发兵马。
是时臣适在环庆,亲见曾布议论,以谓不奉诏旨,不敢擅遣。
后至降到朝旨,果令差发,未及延州,而永乐新城既已不守,使者歼没,兵将亡陷。
上轸圣念,下困人力,机会之失,害事如此。
臣检准先降战守约束,诸路并于平日差定主兵官将,准备互相应援。
或贼众大举聚入一路,除已差兵将外,更许逐路那兵节次策应。
昨因徐禧计议边事,悉罢策应之法,方于其时,莫有言者,而利害得失见于今日。
岂有兵困重围,请援邻道,尚容中覆而后可哉?
今边患未消,敌情难测,愿陛下深鉴近事,断自圣心,更修久长之法,以杜仓猝之患。
臣不知边事,不识忌讳,惟是思虑所及,不忍缄默,负区区忧国之素心。
孙谔论役法奏绍圣三年五月1096年5月 北宋 · 蔡京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五九、《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四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刘挚熙宁四年言役法十害,内第一害谓「纷错不均」,曾布以为均。
第二害,刘挚以为「贫富多少不平」,曾布以为平。
不均不平之辨已判二十年矣,谔于二十年后窃取其说,言于陛下追复之日,臣愚不知谔何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