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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太博乞免广南转运判官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六、《司马公文集》卷一六
右,臣今月九日枢密院递到敕牒一道,差臣充广南东路转运判官
臣昨自滑州签判就除本州通判,未及半岁,今又蒙恩授前件差遣,于臣忝冒,寔踰涯分,供命陈力,岂宜复辞?
向若止臣一身,崎岖困苦,虽更远役,靡不甘心,敢以微诚,轻烦圣听!
念臣二亲垂白,思恋乡里。
两任滑州,去家差近,迎侍朝夕,往来如意,甘脆供须,颇为私便。
一日离侧,倚门致念,况复贪荣,远从吏道,其在人子,何心自安?
转运判官,国家近置,推择委任,务在得人,以臣愚疏,恐难堪称。
伏惟圣慈详求干敏,授以此职。
令臣且充滑州通判,终满一任,庶得官政无废,侍养不阙。
君亲之际,恩义两全,弃骨毕身,曷云补报。
允言给卤簿状(以下九道并同知太常礼院时上。奉圣旨,允言有军功,特给卤簿,今后不得为例。)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六、《司马公文集》卷一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九、《国朝诸臣奏议》卷六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七、《右编》卷一六
太常礼院,右伏见中书劄子云云。
仲叔于奚有功于卫,卫人使之繁缨以朝。
孔子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
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爵位尊卑之谓名,车服等威之谓器。
二者,人主所以保畜其臣,而安治其国家,不可忽也。
允言近习之臣,非有元勋大劳过绝于人,而赠以三公之官,给以一品卤簿,其为繁缨,不亦大乎!
陛下虽欲宠秩其人,而适足增其罪累也。
何则?
三公之官,鼎足承君,上应三台
卤簿者,所以褒赏元功,皆非近习之臣所当得者。
陛下念允言服勤左右,生已极其富贵,死又以三事之礼为之送终,鼓吹箫铙,烜赫道路。
是则扬其僭侈之罪,使天下侧目,扼腕而疾之,非所以为荣也。
惟陛下御仲叔于奚之传,垂意孔子之言,则知名器之重,不可加非其人。
况唐制,群臣于国立大功者,婚葬则给卤簿,馀不在给限。
伏望陛下追寝前命,其允言更不给卤簿。
毋使天下之人窃敢指目,以为朝廷过举,不胜幸甚。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皇祐二年九月十四日具官臣光等状奏。
乞印行荀子扬子法言状(与馆阁诸君同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六、《司马公文集》卷一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五、《司马温公年谱》卷一
臣等伏以战国以降,百家蜂午,先王之道,荒塞不通。
荀卿扬雄排攘众流,张大正术,使后世学者坦知去从。
国家博采艺文,扶翼圣化,至于庄、列异端,医方细伎,皆命摹刻,以广其传。
顾兹二书,犹有所阙。
虽民间颇畜私本,文字讹误,读不可通,诚恐贤达之言,寖成废缺。
今欲乞降敕下崇文院,将《荀子》、《扬子法言》本精加考校讫,雕板送国子监,依诸书例印卖。
臣等愚懵,不达大体,不胜区区,贪陈所见。
刘平招魂葬状皇祐三年八月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六、《司马公文集》卷一六、《司马温公年谱》卷一
右,准枢密院批送下国子博士刘庆孙等奏状,六月二十三日进呈。
奉圣旨,送太常礼院详定闻奏。
奏乞移高禖坛皇祐三年十二月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六、《司马公文集》卷一六、《司马温公年谱》卷一
准敕节文,高禖坛地下,仰依典故增修。
今据濠寨张德等计料,填叠修筑都役,右具如前。
窃缘见今所置高禖坛处,地势极下。
若就彼填叠,不惟功费甚大,兼夏秋霖潦四集,未免浸渍。
谨案北齐之制,高禖为坛于南郊傍。
景祐四年太常礼院修定《仪注》,约用此制。
今来若于南郊坛傍一二里以来,别踏行高燥地,修筑上件高禖坛,则功费绝少,又免水患,参考礼典,亦无所违。
如允所奏(云云)
张尧佐宣徽使皇祐二年十二月具草,未上,闻尧佐宣徽使,遂不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六、《司马公文集》卷一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三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二、二八九、《司马温公年谱》卷一
臣闻明主劳心力以求谏,和颜色而受之,士犹畏懦而不敢进。
又况震之以威,压之以重,而望忠臣之至,直言之入,难矣。
臣之不忠,言之不直,而天下安、万事治者,未之有也。
臣窃见台谏官屡以张尧佐事上言,而陛下执之益坚,拒之益固。
前日台谏官等守閤请对,陛下却而不内。
中外之人,莫不骇愕,以为异事。
汉元帝欲用冯昭仪野王御史大夫,既而疑曰:「吾恐后世谓吾私于后宫」。
遂不用。
尧佐野王之嫌而无其才,陛下不次用之,数年间自散郎宣徽使
虽彼实有可称,天下之人安可家至户晓,使谓陛下不私后宫哉?
抑又闻之,人有种瓜而甚爱之者,盛夏日方中而灌之,瓜不旋踵而烟败
其爱之非不勤也,然灌之不以其时,适所以败之也。
今陛下贵用尧佐,远过其分,天下已侧目扼腕而疾之。
又复摧折忠谏以重其罪,是正日中而灌瓜也。
臣窃为尧佐寒心,而陛下独不为之深思远虑哉!
非独如是而已,前者,台谏官不得对之日,阴雾冥冥,跬步相失,寒冰著木,终日不解。
臣谨案《洪范五行传》:「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常寒」。
又案京房书谓之「蒙气」。
此皆阴气太盛,壅蔽阳明,上下否塞,疑惑不决之象。
天意昭然,有如教语,行道之人皆知其异。
陛下资性纯孝,严恭天命,容纳直言,深明得失。
此非臣之谀,乃天下所共知也。
独奈何以尧佐之故,忽天戒而不顾,弃人言而不从,轻祖宗之爵禄,违古今之明鉴!
书之简策,使天下之人有以议圣德之万一,或累于光融高大之美。
此臣所以日夜痛心疾首,寝不能安,食不能饱,深为陛下重惜者也。
臣闻臣之事君,犹子事父也。
岂有父获大谤于外,而子不以告,且不谏哉!
惟陛下亟召谏臣,使竭其所闻,采纳其言而慰安其意,以厌上天之心,解外廷之惑,辟忠谠之路,塞宠倖之门,则天下欢然歌诵盛德,岂有穷哉!
汉明帝德阳殿,钟离意谏,即时罢之。
后乃复作,殿成,谓群臣曰:「钟离尚书在,此殿不成矣」。
然则明帝非不欲为殿也,所以屈意罢之者,欲全谏臣之节,而开直言之端也。
台谏官前后言尧佐者数矣,陛下曾不留神省察,少为末减,以慰其心。
夫人主所欲为,人臣岂能强变之哉?
顾自今以往,事复有大于尧佐者,在列之臣噤嘿拱手,视之而已矣。
此非朝廷之福也。
不然,群臣犹朽木,陛下犹雷霆,安可以力校哉?
惟陛下察之而已矣。
论夏令公谥状皇祐四年七月十三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六、《司马公文集》卷一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九五、《宋朝事实类苑》卷一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一、《经世八编》卷五○、《右编》卷三五、《续文献通考》卷一四四
臣等伏睹故赠太师中书令夏竦,以旧在东宫,特赐谥文正
臣闻《大戴礼》曰:「谥者,行之迹也」。
行出于己,名生于人,所以劝善沮恶,不可私也。
臣等叨预礼官谥有得失,职所当言,不敢隐嘿。
谨案令文:「诸谥王公及职事官三品以上,皆录行状申省,考功勘校,下太常礼院谥讫,申省议定奏闻」。
所以重名实,示至公也。
陛下圣德涵容,如天如地,哀悯旧臣,恩厚无已。
平生不协群望,不欲委之有司,槩以公议,且将掩覆其短,推见所长,故定谥于中,而后宣示于外。
臣等谓犹宜择中流之谥,使与行实粗相应者,取而赐之,亦非群臣所敢议也。
今乃谥以文正,二者,谥之至美,无以复加。
虽以周公之才,不敢兼取,况如者,岂易克当?
所谓名与实爽,谥与行违,传之永久,何以为法?
伏以陛下睿智聪明,烛见微远,如所为,岂不素闻?
乃欲以恩泽之私,强加美谥。
虽朝士大夫畏子孙方居美仕,不敢显言。
四方之人耳目炳然,岂可掩蔽?
必曰:「夏竦之为如是,而谥文正,非以谥为公器也,盖出于天子之恩耳」。
此其讥评国家之失,岂云细哉!
臣等所以夙夜区区,不敢避诛戮之辜、怨雠之祸,狂僭妄言,正为此耳。
伏乞陛下留神幸察,改赐一谥,庶协中外之论,以为万世之法。
臣等无任恳款惶惧之至。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论夏令公谥第二状(二十三日上,奉圣旨改谥文庄。)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六、《司马公文集》卷一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九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一、《经世八编》卷五○、《右编》卷三五、《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三
右,臣等近以故赠太师中书令夏竦赐谥文正,辄有奏陈,乞赐改更,至今未奉俞旨。
臣等窃以凡为人臣,受禄不必多,居位不必高,苟当官不言,则刑戮之人也。
是以夙夜惶惧,不敢默默。
伏惟陛下不以鄙贱而忽其言。
臣等窃迹谥法本意,所谓「道德博闻曰文」者,非闻见杂博之谓也,盖以所学所行不离于道德也。
「靖共其位曰正」者,非柔懦苟媮之谓也,盖以《诗》云「靖共尔位,好是正直」也。
奢侈无度,聚歛无厌,内则不能制义于闺门,外则不能立效于边鄙,言不副行,貌不应心。
语其道德则贪淫矣,语其正直则回邪矣。
此皆天下所共闻,非臣等所敢诬加也。
陛下乃以文正谥之,臣等戆愚,不达大体,不知复以何谥待天下之正人良士哉!
且陛下所以念如此之厚者,以尝为东宫之臣故也。
向者东宫之臣,死而得谥者非一,陛下未尝亲有所定。
至于独不然,岂非知所为不合众心邪?
陛下必以为正直无疑,则何不委之有司,付以公议?
然则陛下掩覆其短,适所以彰之也。
陛下念不已,则莫若厚抚其家。
至于谥者,先王所以劝善沮恶,非供恩泽之具也。
议者将以谥为虚名,何害借人?
臣等请试言其害。
凡国家所以驭臣下者,不过祸福荣辱而已。
若为善者生享其福,死受其荣;
为不善者生遇其祸,死蒙其辱,天下虽欲不治安,何可得已!
若有不令之臣,生则盗其禄位,死则盗其荣名,善者不知所劝,恶者不知所惧,臧否颠倒,不可复振。
此其为害,可胜道哉!
《虞书》曰:「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
孔安国传曰:「言当戒惧万事之微」。
夫事之方微,治之易绝,及其既著,谁得治之?
况天下之人皆知为大邪,陛下虽谥之以正,此不足以掩之恶,而适足以伤国家之至公耳。
且谥法所以信于后人者,为其善善恶恶无私也。
今以一臣之故而败之,使忠良俊杰之士蒙美谥者,后世皆疑之,则谥法将安用哉
臣等所以冒犯天威,区区不已,与人父子为怨者,诚惜国家劝沮大法,不可因循亏废也。
伏惟陛下怜察,少加采择,特依前奏所陈,改赐谥,天下幸甚。
臣等不胜惶恐待命之至。
谨再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论周琰事乞不坐冯浩皇祐四年十二月八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六、《司马公文集》卷一六
右,臣伏奉圣旨,以锁厅举人周琰重叠用殊字,既条制未明,试官不申请定夺,臣与冯浩各特罚铜五斤放。
仰荷含贷,喜惧无量。
然臣昨在武成王考试之时,其周琰所用殊字,本疑不系重叠用韵。
由臣愚懵,鉴别不精,观琰程试,不见所善,又据条制但言重叠用韵,不云用佗韵引而协者非,由此坚执,辄行黜落。
卤莽之罪,尽皆在臣。
与臣一例受罚,臣虽无似,能不愧心!
伏望圣慈特赐矜察,与免冯浩责罚,于臣更加严谴,各得其分,诚不敢辞。
干冒宸严,臣无任战汗激切屏营之至。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状至和三年六月十九日上。是岁仁宗违豫,不临朝者累月,国嗣未建,天下寒心。中外之臣,勇悍不屈、素以忠直自负如唐介等,皆莫言。惟范景仁时为谏官,首建此议。光闻而继之。第一状留中,第二、第三状降付中书。)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六、《司马公文集》卷一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一、《东都事略》卷八七、《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一、《璧水群英待问会元》卷三、《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三
窃以人臣之进言者,舍其急而议其缓,则言益繁而用益寡矣。
人君之听纳者,忽其大而谨其细,则心益劳而功益浅矣。
故明主不恶逆耳之言,以察治乱之原,忠臣不避灭身之祸,以论安危之本,是以上下交泰而事业光美也。
臣窃见陛下自以来,圣体小有不康,天下之人,侧足而立,累气而息,恟恟忧惧,若蹈冰炭
间者虽已痊平,而民间犹有妄为讹言以相惊动者。
虽有司以严刑束之,彼口不得言,中心惶惶,何所不虑邪?
陛下胡不试思其所以然者何哉?
岂非储贰者天下之根本,根本未定,则众心不安也。
贾谊有言:「抱火措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然,因谓之安」。
之时,汉孝文帝春秋鼎盛,有孝景以为之太子,中外乂安,公私富溢,犹有是言,使处于今日,当云何哉!
陛下好学多闻,博览经史,试以前古之事迹之,治乱安危之几,何尝不由继嗣哉!
得其人则治,不得其人则乱;
分先定则安,不先定则危。
此明白之理,皎如日月,得失之几,间不容发,于朝廷至大至急之务,孰先于此!
而陛下晏然,不以为忧,群臣爱身,莫以为言。
此臣所以日夜痛心疾首,忘其身之疏贱,而不顾鼎镬之罪者也。
伏惟陛下哀而察之。
今夫细民之家有百金之宝,犹择亲戚可信任者,使谨守之,况天下之大乎!
三代之王以至二汉,所以能享天之禄若是其久者,岂非皆亲任九族,以为藩辅乎?
使亲者犹不可信,则疏者庸足恃乎?
臣窃惟陛下天性纯孝,振古无伦,事无大小,关于祖宗者,未尝不勤身苦体,小心翼翼以奉承之。
况所受祖宗光明盛大之基业,岂可不为之深思远虑,措之于安平坚固之地,以保万世无疆之休哉!
臣闻天子之孝,非若众庶止于养亲而已,盖将慎守前人之业而传于无穷,然后为孝也。
故经称天子之孝,曰「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
诸侯之孝,曰「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
卿大夫之孝,曰「守其宗庙」;
士之孝,曰「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
庶人之孝,曰「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此皆圣人之言,非臣之狂瞽也。
今陛下所以奉事祖宗,其道至矣。
若独于此未留睿意,早定大议,则向时纯孝巍巍之德,皆无益矣。
此天下所共为陛下重惜,非特愚臣而已。
臣闻礼:「大宗无子,则同宗为之后」。
为之后者,为之子也。
故为人后者事其所后,礼皆如父,所以尊尊而亲亲也。
伏惟祖宗受天明命,功德在人,本支百世,子孙千亿。
而陛下未有皇嗣,人心忧危。
伏望陛下深念祖宗之艰难,基业之闳美,神器之大宝,苍生重望,忽听茍且之言,勿从因循之计,断自圣志,昭然勿疑,谨择宗室之中聪明刚正孝友仁慈者,使摄居储贰之位,以俟皇嗣之生,退居藩服。
傥圣意未欲然者,或且使之辅政,或典宿卫,或尹京邑,亦足以安天下之心。
如此则天神地祇、宗庙社稷,寔共赖陛下圣明之德,况群臣兆民,其谁不欢呼鼓舞乎?
昔鲁漆室之女,忧鲁君老、太子幼
彼匹妇也,犹知忧国家之难,盖以鲁国有难,则身必与焉故也。
况臣食陛下之禄,立陛下之朝,又得承乏典册之府,比于漆室之女,斯亦重矣。
诚不忍坐视国家至大至急之忧而隐嘿不言。
臣诚知不言责不在臣,言之适足自祸。
然而必言者,万一冀陛下采而听之,则臣于国家,譬如蝼蚁,而为陛下建万世无穷之基,救四海生民之命,臣荣多矣。
愿陛下勿以臣人微位贱,谓之狂狷而忽之。
试以臣言自为圣意,延问大臣忠于社稷者。
傥以为非,臣请伏妄言之诛;
傥以为是,愿陛下决志而速行之。
焚臣此奏,勿以示外,足以明臣非敢徼冀毫釐之幸也。
《虞书》曰:「敕天之命,惟时惟几」。
陛下当此之时,变危为安,变乱为治,易于返掌。
若失时不断,使天下之人有以议陛下之纯孝者,则臣虽欲毕命捐躯,以报陛下,亦无及已。
臣不胜区区愤懑之诚,干冒冕旒,伏地待罪。
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二状嘉祐元年八月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六、《司马公文集》卷一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一、《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一、《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七二、《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三、《续资治通鉴》卷五六
臣先于六月十九日辄以瞽言干犯圣听,伏地倾耳,以俟明诏,于今月馀,一无所问。
陛下宽仁,不加诛于狂愚之臣,然亦未赐采纳。
臣窃自痛人品猥细,言语吃讷,不能发明国家安危大体,致陛下轻而弃之,此皆臣之罪也。
虽然,臣性诚愚,位诚贱,而意诚忠,语诚切,愿陛下不以人之愚贱而废忠切之言,少留圣心于宗庙社稷之至计,则天下幸甚,天下幸甚!
窃以为国家者,政有小大,事有缓急,知所先后,则功无不成。
议者或曰:当今之务大而急者,在于水灾泛溢。
是大不然。
彼水灾所伤,不过污下及滨河之民。
若积雨既止,有司少疏而塞之,则民皆复业,岂能为国家之患哉?
又曰:然则,在于谷帛窘乏。
是又不然。
夫以四海之富,治平之久,若养之有道,用之有节,使良有司治之,谷帛不可胜用也。
岂能为国家之患哉?
又曰:然则,在于戎狄侵盗。
是又不然。
夫戎狄侵盗,不过能惊扰边鄙之民,若御之有道,备之有谋,可使朝贡相继,岂能为国家之患哉?
以臣之愚,当今最大最急之患,在于本根未建,众心危疑。
释此不忧,而顾忧彼三者,是舍其肺腑而救其四支也。
不亦左乎!
借有高材之臣,能复九河之道,储九年之食,开千里之边,而本根未建,犹无益也。
况复细于彼三事者,乌足道哉!
今陛下圣体虽安,四方之人未能遍知,尚有疑惧者。
陛下不以此时早择宗室之贤者,使摄居储副之位,内以辅卫圣躬,外以镇安百姓,万一有狂妄之人,出于意外,喧哗惊众,虽知万全无虑,然亦岂可不过为之防哉!
臣窃意陛下圣志洞照安危,策虑已定,而尚密之,未欲宣示于外。
审或如此,亦恐不可。
何则?
今天下之人企踵而立,抉耳而听,以须明诏之下,然后人人自安,又何待而密哉!
若以储副体大,非造次可定者,或且使之辅政,或典宿卫,或尹京邑,亦足以遏祸难之原,靖中外之意。
今安危之几,间不容发,日失一日,贵在及时。
而朝廷置之意外,不为汲汲,朝夕所议,大抵皆目前常事,非甚大而急者。
臣恐高拱雍容,养成国家之患,从而理之,用力难矣。
此臣所以日夜区区,寝不能安,食不能饱,不避死亡之诛,进言不已者也。
伏望陛下察其愚衷,特赐详择。
臣前日所奏及今状内事理稍有可施行者,乞决计而速行之,以安天下元元之心。
然后理臣僭妄建言之罪,不敢辞也。
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三状嘉祐元年九月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七、《司马公文集》卷一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四、《国朝诸臣奏议》卷三○、《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一、《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七二、《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三、《古文渊鉴》卷四四、《续资治通鉴》卷五六
臣先于六月十九日八月一日两曾上言,乞择宗室贤者进而用之,盖以上则辅卫圣躬,下则镇安百姓,迄今未闻圣朝少垂采听。
臣诚愚昧,不达国家高远之意。
若臣所言非邪,当明治其罪,以示天下;
若其是邪,亦谓圣心不宜弃忽,岂可直以臣之愚贱,不察其言,若投羽毛于沧海之中,杳然莫知其所之,岂疏远所望哉!
臣不胜愤懑,敢复剖析肝胆,陈布以闻,虽抵罪万死,亦无怨悔
臣闻《书》曰「远乃猷」,《诗》云「犹之未远,是用大谏」。
凡国家之弊,在于乐因循而多忌讳,不于治安之时,豫为长远之谋,此患难所从而生也。
窃观汉室以至有唐,简策所载,帝王即位则立太子,此乃古今不易之道也。
其或谦让未暇,则有司请之,所以尊宗庙、重社稷,皆国家莫大之庆,未闻人主以为讳恶也。
及唐中叶以来,人主始有恶闻立嗣者,群臣莫敢发言,言则刑戮随之,是以祸乱相寻,不可复振。
殊不知本强则茂,基壮则安,此乃国家所当深鉴,而不足以为法也。
今天下之人,上自公卿,下至庶人,茍有知识、忠于国家者,其心皆知当今之务,无此为大,无此为急。
然而各畏忤旨之诛,莫敢进言。
臣独不爱犬马之躯,为陛下言之,陛下岂可不少留圣思而听察之邪?
臣尝历观春秋以来迨至国初,积一千六百馀年,其间天下混一,内外无患,兵寝不用者,不过四百馀年而已。
至如圣朝芟夷僭乱,壹统四海,内平外顺,上安下和,使在朝在野之人,自祖及孙,耳目相传,不识战斗。
盖自上世以来,治平之久,未有若今之盛者也。
窃见国家于州县仓库,斗粮尺帛,未尝不严固扃鐍,择人而守之。
况如是融明闳茂之业,岂可不谨择亲戚可信任者,使助陛下守之乎!
此则贤愚之人所共为陛下重惜者也。
陛下当此之时,颐指如意,不早决至策,以固万世不拔之基,独不念太祖太宗跋履山川,经营天下,真宗宵衣旰食、以致太平之艰难乎!
此臣所以夙夜遑遑,起则思之,卧则梦之,感叹涕泗,不能自已,不避烦渎之诛,再三进言者也。
或者谓臣身贱居外,而言朝廷之事,侵官也。
臣愚以为治古谏争无官,自公卿、大夫、士至于庶人、百工、商旅、矇瞍、刍荛,无有不得言者,所以达下情而察国政也。
若置官而守之,非其官者皆不得言,则下情壅而不通。
如是,则国家虽有迫切之忧,行道之人皆知之,而在上者莫得闻也。
此其为害,岂不深乎?
况臣食陛下之禄,于今三世矣。
先臣某以廉直恬退,特为陛下所知,擢自孤微,升之侍从,此恩之重,子子孙孙,何时敢忘!
而又陛下向以水灾亲下明诏,延访中外,勤求得失。
臣独何人,身逢盛际,舍此大节,隐而不言,其馀琐碎岂足道哉!
抑又闻之「元后作民父母」。
陛下,臣父也,安有为人之子,见危而不告其父乎?
伏望陛下察臣区区之心,不为私其一身,不惜少顷之间,取臣前后所奏,略赐省览。
其中万一茍有可施行者,乞以陛下之意断而行之,宣告中外,使远近涣然无复忧疑。
则自然神灵悦于上而灾异伏,众庶喜于下而奸宄消。
至于草木昆虫,靡不蒙被其福。
其为功业,岂不盛哉!
夫时者难得而易失,惟陛下早留神详察。
论屈野河西修堡第一状嘉祐二年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七、《司马公文集》卷一七、雍正《陕西通志》卷八七、道光《榆林府志》卷三九、《司马温公年谱》卷一
窃以为人臣者,事君不避难,有罪不逃刑。
臣先任通判并州军州事,准经略司牒,差往麟州勾当公事
其屈野河西一带田土,积年以来,为虏所侵。
臣委曲询访本州当职官吏,以虏之侵盗为日已久,谕之以理,则不肯退缩;
逼之以兵,则动成战斗;
召之重定界至,则偃蹇不来。
春种穫,无有已期。
如何区处,可以不战而得所侵之地?
其本州官吏为臣言:州城之西临屈野河,自河以西直抵界首五六十里,并无堡障斥候,以此虏得恣耕其田,游骑往往直至城下,或过城东,州人不知。
去岁已于河西置一小堡,以处斥候之人,亦曾申经略司,乞于其西增置二堡。
会今以来,虏骑屯聚,遍满河西经略司牒令候西人退散,别申取指挥
今虏众尽已退去,自州城以西至大横水爽平数十里间,绝无一人一骑。
若乘此际,急于州西二十里左右增置二堡,每堡不过十日可成,比至虏中再行点集,此堡已皆有备,虏不能为害。
如此,则麟州永无侵轶之虞,州兵出入有所宿顿,堡外先侵之田,虏皆不能耕种。
臣之愚心,亦以为国家固争屈野河西田者,非少此尺寸之地,盖以虏侵耕至河,则麟州孤危。
果能成此二堡,以为麟州耳目藩蔽,于事诚便。
遂归,具以官吏所言白于庞籍
用臣言,即牒麟州依前申修筑二堡,仍令精加探候,广设堤备,戒谕约束,莫非丁宁。
盖欲乘间急修,故不暇取旨俟报,但曾奏知而已。
不期牒到之后,元未兴修,虏众已复大集,于五月五日,彼处兵官引一千许人夜开城门,径往屈野河西
前无探候,后无策应,中无部伍,但赍酒食,不为战备。
以此逢敌,如何不败!
遂令所谋之事悉皆无成。
此乃诸将恃勇轻敌、临事无备之所致,本非修堡之过。
况自元昊纳欸以来,麟州修建堡寨,及出兵过屈野河西,前后非一。
虽与虏遇,未尝败北。
明知今日之败在于无备,不在修堡与过河也。
然臣窃闻议者乃以庞籍为擅修堡寨,引惹边事。
臣伏自惟省,本因臣与麟州官吏商量,传道其言,达于庞籍
未尝身至河西,周知利害,皆臣愚戆,思虑不熟,轻议大事,当伏重诛。
今乃使议者悉归咎于庞籍,臣岂敢晏然不言,茍求自脱?
上负圣朝,死有馀责,臣虽小人,义不忍为。
伏望陛下察庞籍本心欲为国家保固疆圉,发于忠赤,不顾身谋,过听臣言,以至于此,独治臣罪,以正典刑,虽蹈鼎镬,亦无所畏。
干冒宸严,臣无任战汗激切屏营之至。
论屈野河西修堡第二状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七
右,臣先曾奏陈为麟州修堡事,乞独治臣罪,至今未奉朝旨。
今窃知庞籍移知青州夏倚等各有责降。
臣伏自惟念,若朝廷不以修堡为非,庞籍等必不受责;
若以为非,则庞籍先已指挥麟州罢修此堡,因臣至彼见虏骑退散,方议再修。
武戡夏倚等虽建此策,因臣至彼传导其言,方得达于庞籍
由是言之,修堡之事皆臣所致。
若治其罪,臣当为首。
庞籍等先受其责,而臣未蒙谴罚,臣实内惭,无以自处。
况臣在并州日,受经略司管勾本司要重公事,庞籍凡处置边事,未尝不询及于臣,采用其说。
臣亦夙夜竭尽愚虑,知无不言,庶几协心裨补国家有万一之益。
今乃以智识浅短,思虑不精,上为朝廷之忧,下为庞籍之累。
若复茍求自脱,不即大诛,是臣以蕞尔之躯,亏国家至平之法,罪衅愈重,不容于死。
伏望圣慈察臣前后所陈本末事理,严赐诛谴,以正刑书,不胜幸甚。
干冒宸严,臣无任惶恐屏营之至。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司马公文集》卷一七。又见《司马温公年谱》卷一。)
臣:原无,据明本、陈本、四库本补。
虢州嘉祐三年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七、《司马公文集》卷一七、乾隆《直隶陕州志》卷一五、乾隆《重修灵宝县志》卷五、民国《灵宝县志》卷八、《司马温公年谱》卷一
右,臣不避斧钺,倾沥危恳。
臣本贯陕州夏县,丘垄宗族,俱在彼中。
自先臣亡没,及臣服阕以来,十有馀年,守官未尝得近乡里。
止曾一次请假焚黄,得展省坟墓。
中心念此,朝夕不忘。
近臣方欲上烦朝廷,陈乞家便一官。
又为自判吏部南曹未及一年,及陕州侧近州郡俱未有阙,所以未敢陈请。
今窃知已降敕命,授臣开封府推官
于臣之分,诚为荣幸,然臣有此私恳,须至披陈。
加以禀赋愚闇,不闲吏事,临繁处剧,实非所长,心虑不职,以烦司寇
伏望圣慈特赐矜察,除知虢州庆成军一次,情愿守待远阙,庶得近便,洒扫先茔。
或上件处所无阙,乞且归馆供职,候有阙日,特赐差除。
干冒宸严,臣不任恳切惶惧之至。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虢州第二状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七、《司马公文集》卷一七、乾隆《直隶陕州志》卷一五、乾隆《重修灵宝县志》卷五、民国《灵宝县志》卷八
右,臣先蒙恩授臣开封府推官,臣为久不曾到乡里,及自知才性疲驽,不任剧职,曾奏乞知虢州庆成军一次,奉圣旨不许辞免。
就职以来,已踰半岁,体素多病,牵强不前。
窃知虢州即今有阙,臣欲乞依前来所奏,差知虢州一次。
或已除人,即乞候主判登闻鼓院,或尚书省闲慢司局有阙日,差除一处,庶几守官不至旷败。
干冒宸严,臣无任战汗激切屏营之至。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虢州第三状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七、《司马公文集》卷一七、乾隆《直隶陕州志》卷一五、乾隆《重修灵宝县志》卷五、民国《灵宝县志》卷八、《司马温公年谱》卷一
右,臣伏自去岁圣恩除开封府推官以来,臣以久不到陕州乡里,及资性驽下,不任剧职,两曾乞差知虢州,或主判登闻鼓院,及尚书省闲慢司局,不蒙听许。
臣以开封府重难之处,不敢更有陈请。
今窃知已降敕命,除臣判三司度支句院。
窃缘臣禀赋愚钝,素无才干,省府职任,俱为繁剧,去此就彼,皆非所宜。
若贪荣冒居,必致旷败。
内省饶忝,诚不自安。
欲乞依前来所奏,差知虢州或主判登闻鼓院尚书省闲慢司局。
若俱无阙,则乞知绛州乾州或在京闲慢差遣一次。
干冒宸严,臣无任恳切战汗屏营之至。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修注第一状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七、《司马公文集》卷一七
右,臣伏奉敕,差臣同修起居注
臣性识庸昧,学术空浅。
循涂平进,犹惧不称,况记注之职,士林高选。
若以叙进,则先达尚多;
若以才升,则最出众下。
岂敢不自揣度,贪冒荣宠?
内犹愧怍,人将谓何!
承命震恐,殆无容措。
伏望圣慈俯赐矜察,更择时彦,以副群望。
所有敕,臣不敢祗受。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修注第二状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七、《司马公文集》卷一七
右,臣伏准中书劄子,以臣昨奉敕差同修起居注,不敢祗受,奉圣旨不许辞免,便令受敕者。
臣闻人主度才然后授任,人臣量能然后就职。
是以上无旷官,下无窃位。
臣虽愚戆,粗识兹义。
修注之官,日侍黼扆,瞻望清光,仕进之涂,无此为美。
臣非恶居显荣,乐在疏贱,顾以驽下之质,不相当称。
茍强颜为之,不惟取四方观笑,为士友所责,亦恐用非其人,贻朝廷羞。
臣愚所虑,正在于此。
是以倾输悃愊,昧死自陈。
今制旨益严,未赐开可。
夙夜震惧,不知所图。
岂辞语拙讷,不能著白?
将诚信未昭,无以感发?
俛仰惶惑,若怀冰炭。
是用再有披露,仰达天聪,不敢避烦黩之诛,庶几逃忝冒之罪。
所有差同修起居注敕,臣不敢祗受,乞依前奏,更赐择人。
臣无任激切俟命之至。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修注第三状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七、《司马公文集》卷一七
右,臣伏准中书劄子,以臣昨奉敕差同修起居注,再有奏陈,不敢祗受,乞更赐择人。
奉圣旨,令臣依前降指挥,不许辞免,便令授敕者。
臣区区之诚,屡尘天听,言理鄙拙,未蒙采纳,退自悚惧,置躬无所。
臣虽愚陋,岂不知非常之恩不可轻得,诏命之严不可屡违?
所以冒犯雷霆,祈请不已者,诚以人臣之义,陈力就列,不能者止。
臣自释褐从仕,佩服斯言,奉以周旋,不敢失坠。
仕进本末,皆可覆按。
乡者承上庠之乏,充文馆之员,补奉常之属,给太史之役,未尝敢以片言避免,烦浼朝廷。
盖以解擿章句,校雠文字,考寻仪典,编次简牍,茍策励疲驽,庶几可以逃于罪戾。
是以闻命之始,即时就职。
至于修起居注,自祖宗以来,皆慎择馆阁之士,必得文采闳富可以润色诏命者,然后为之。
臣自幼及长,虽粗能诵习经传,涉猎史籍,至于属文,实非所长。
虽欲力自切劘,求及等辈,性有常分,不可强勉。
傥不自惟忖,贪冒荣宠,异时驱策,有所不称,使四方之人环目讥笑,以为盛明之朝,容有窃位之人,其为圣人之累,岂云细哉!
如是,则虽伏质横分,不足以补塞无状。
此臣所以夙夜惶悸,欲止不能者也。
且臣前后所陈,剖心析肝,莫非恳到,而朝廷弃置其言,曾不足省,是不以情实待臣也。
意者,使臣言出于诚,陛下矜而听之,足以尽下情,从物欲;
使臣言出于伪,陛下亦因许之,足以沮奸回警媮薄。
臣窃为朝廷计之,二者皆未为失也。
今臣所陈请已及再三,而陛下拒之愈坚,督之愈急,使拳拳之志,无以自明,岂上下坦然推心相信之道哉!
臣不胜愤懑,伏望圣慈依臣前奏,更赐择人。
所有同修起居注敕,臣不敢祗受。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