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朝廷推治王文谅御批熙宁四年四月癸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二
王文谅虽已令陕西转运司劾奏,缘文谅事多欺罔,沮辱边威,启侮戎丑,恐须朝廷推治及许令前后随行出军之人告首所见罪状,庶令缘边将校不敢诞妄以希功赏。
赵卨鄜延路诸军衣诏熙宁四年四月癸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二
鄜延路诸军数出,至鬻衣装以自给,可密体量,如合济接,止作帅指挥借与一季衣,以渐尅约纳,仍常切照管,劳佚均齐,无致失所。
王广渊庆州兵变事御批熙宁四年四月丙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二、《宋会要辑稿》刑法四之二六(第七册第六六三四页)
柔远寨作过军士缘坐骨肉,依广渊所奏。
庆州叛军已就戮,同居骨肉配充奴婢,及年二十已上刺配京西者令勘会,内有服纪于法不当缘坐即释之,充军者给公据,已隶军而配湖北者更不改配。
差官验军器熙宁四年四月癸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二
天下军器除三路缘边已差官阅视,其他路令转运司于逐州军各选差官相验,分为三等,转运使副、判官分诣逐州军督趣,事毕以闻。
赈济宿州饥民御批熙宁四年四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二
宿州之民乏食,盗贼充斥,人不安处,见禁死罪近五百人,未获军贼亦不少,乃所至全无武备。
若不速赈济,必聚为盗贼。
陕西严捕贼盗诏熙宁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七、《宋会要辑稿》兵一二之二(第七册第六九五三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二
如闻陕西北来强劫贼盗稍多,未见捕获,令五路经略安抚司重立购赏,严责捕盗官吏缉捉,早令静尽,仍具逐路今年强劫盗已获火数,及令知太原府吕公弼体量本路提刑庆州军贼窃发尝勾差诸州军义勇守城事状以闻。
督责将官严切教习邠州等处驻兵御批熙宁四年五月乙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三
邠州等处驻兵,已差三将专领训练。
既欲为精锐破贼之军,须督责所差将官,严切教习,量赐金帛,使赏激士众。
差官往广州押乳香杂药纲上京送纳诏熙宁四年五月十二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六四○页
广州市舶司每年抽买到乳香杂药,依条计纲申转运司,召差广南东西路得替官往广州交管,押上京送纳。
事故冲替之人勿差。
督促诸路再体量昨出军功状手诏熙宁四年五月丁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三
近令诸路再体量昨出军功状,今尚未至。
赏久稽缓,后无以使人临敌死难,其督促之。
及近鄜延有功将官,亦令经略司速以闻。
赴官充役更不纳役钱诏熙宁四年五月庚子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三
司农寺诸县晓谕,如有不愿纳钱之人,除从来不当役年月,令依条认本等役,候年月至则赴官充役,更不令纳役钱。
进奏院摹印朝省等处条贯颁降诸路诏熙宁四年五月十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三
自今朝省及都水监司农寺等处,凡下条贯,并令进奏院摹印,颁降诸路,仍每年给钱一千贯充镂版纸墨之费。
按:《宋会要辑稿》刑法一之八(第七册第六四六五页)。又见同书职官二之四六(第三册第二三九四页)。
宗室行服上坟诏熙宁四年五月辛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三
大宗正司,自今宗室率府率遭父母丧及嫡孙承重,并解官行服。
宗室遇岁节罢遣姨㜮上西京汝州诸坟,遣本宫殿侍者听之。
赵卨相度鄜延边储诏熙宁四年六月乙卯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四
鄜延比增屯兵,过费边储。
赵卨相度,如遇事宜合驻军马计会;
转运使赵瞻专在本路于要害城寨广备粮草。
河北饥民劫盗当死者减死刺配诏熙宁四年六月丁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四
河北灾伤州军,已遣官体量赈济。
其劫盗罪至死者,并减死刺配广南牢城,候丰熟日如旧。
贾蕃不奉法之罪御批熙宁四年六月丁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四
贾蕃可令治其不奉法之罪,其他罪勿劾。
昭示四方,使知朝廷用刑公正。
宰相等上尊号表不允批答熙宁四年六月庚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宋大诏令集》卷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四
夫道以常无常名为尊,乾以不言所利为大,朕所宪焉。
至于崇饰徽号,以临四方,非朕之所先务也。
方命有司议合宫之配,以昭严父之孝矣,乃当前受宝册,自为光荣哉?
无使大禹之不矜不伐,光武之禁人言圣,独见称于前史也。
河东勿分兵势诏熙宁四年六月壬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四
河东经略司相度,如贼重兵犯境,即依前后约束,令缘边城寨专为守计,约合留守兵外,馀悉团结为一军,以备禦贼,勿令兵势分,致失枝梧。
经量汴河两岸淤到官陂牧地逃田诏熙宁四年六月十九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九九(第六册第五九二三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六
司农寺选官经量汴河两岸淤到官陂、牧地、逃田等,召人请射租佃。
富弼使相熙宁四年六月甲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宋大诏令集》卷二○五
牧守之职,诚宜恤隐于民;
州郡之官,固必承流于上。
昔虽位于元宰,今寔司于价藩。
安有上之命令,则颁而弗行;
民之灾伤,则诉而不省?
苟屈常宪,曷为至公!
推诚保德崇仁忠亮佐运翊戴功臣武宁军节度徐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行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行徐州大都督府长史上柱国郑国公食邑一万一千户、食实封四千二百户富弼,天赋忠纯,世推经济。
荐更清近之选,益奋谟明之才。
仁祖之视朝,已尊持于钧轴;
暨英考之纂极,复首冠于枢衡。
逮于眇躬,处以上相
爰恳求于补外,寔罔替于注怀。
既吏议之有闻,于文法而难避。
宜仍端揆之秩,上还衮钺之名。
俾移汝坟,贵便京洛
于戏!
无私立政,聊示降升之权;
图旧为心,终全进退之礼。
当体恩遇,勿忘训言。
可特授依前行尚书左仆射、判汝州军州事、兼管内营田堤堰桥道劝农使
河中府指挥训练军马衣甲御批熙宁四年六月甲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四
曾公亮应副,须选官编排十分可应敌者,近里州军不足,即取于邠、泾等州,邠、泾州又不足,令蔡挺应副。
近奏已编垛两将器甲,此必本路支用有馀,宜令相度应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