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侯可经制永兴军三白渠事诏熙宁四年十二月九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
永兴军三白渠,昨差大理寺丞侯可专切经制,至今都不见可否次第,宜令监司众寺契勘元差官施行。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七原注。
河北依每岁数目收籴御批熙宁四年十二月辛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八
河北便籴司减军粮数至多,当此丰年物贱之际,实为可惜。
况岁之美恶不常,敌之动静难测,平日分屯兵马,计之虽似有馀,缓急稍增军防,支用便见不足。
自来三司逐年指准有定钱数,不须别作经画,可令依每岁数目收籴,不得减省。
殿中省所管仪仗法物拨与太仆寺管诏熙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九之三(第三册第二八一二页)
殿中省所管仪仗法物拨与太仆寺管。
系正名丞阙职掌,随所主事件赴本处指教,同共祗应。
其见在役及三年已上人,且依旧试补选,限出官,差有职事臣僚兼判,向去更不补入。
两省官差除诏熙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三(第三册第二三七三页)
中书门下两省官差除,并劄下合属去处,其旬奏朝见,并铨曹、三班审官等处会问。
察视内殿起居臣僚无故不赴诏熙宁四年十二月丙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八
閤门自今日轮通事舍人以下二人,察视内殿起居臣僚,纠无故不赴者,三不赴劾罪取旨。
察视之官不举,委閤门弹奏。
士宣将作监勾当公事御批熙宁四年十二月戊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八
勾当八作司内殿崇班士宣修东西府,始终毕功,颇知修道次第,可充将作监勾当公事,替宋用臣
伎术官供奉官例起居诏熙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九八页
伎术官除带升朝官及诸司使副各随所带官赴朝会起居外,馀依供奉官例,并只令朔、望并北朝人使见辞紫宸殿缀班起居。
军头司马步两直拨入殿前步军司熙宁四年十二月壬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八
军头司马步两直可拨入殿前、步军司,阙马者填虎翼,有马者填云骑
绫纸库合纳绫纸官钱赴左藏库送纳诏熙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
官院绫纸库合纳绫纸官钱赴左藏库送纳,所管绫纸专差使臣一员,月给食钱五千,添差三司军大将一名充副知,只差本院守阙一名抄写文字,月给食钱一千,更不拘收家业酬奖。
《皇祐编敕》:本库如无正名,于有家业守阙人内差,候勾当三周年,无遗阙,补充正名,候替满日,再勾当三周年,减选出官(《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六六。第三册第二六五六页)
令民自造升斗诏熙宁四年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
自今官司止卖印板,令民自造升斗,以省钉鍱之费。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八原注。
蕃官殿侍三班差使等补职诏熙宁四年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八、《宋史》卷一九一《兵志》五
蕃官殿侍三班差使补职,或繇殿侍差使及十二年,尝充巡检,或管勾本族公事,或为蕃官指使,或尝备守禦之任者,总管司以闻,特与迁改。
韩绛赴阙诏熙宁四年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宋大诏令集》卷一五八
韩绛:卿忠诚许国,德业熙朝,久出抚于边疆,近进升于魁柄。
眷言勤瘁,弥渴仪形,宜趣治归,姑伫延见。
诏到日,卿可发来赴阙,想宜知悉。
陈升之起复赴阙诏熙宁四年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宋大诏令集》卷一五八
升之:卿向繇栾棘,越去机衡。
勇节之卒哀,稽礼槯而涣命。
宜还宰席,载亮天功,懋思大忠,来副重倚。
已降制命,除卿起复。
想宜知悉。
询问降羌愿归夏国者以名闻诏熙宁五年正月己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九
鄜延路经略使赵卨询问降羌如有愿归夏国者,先以名闻。
诸路准此。
仍牒宥州于逐路界首交割。
中书画旨施行事遵熙宁三年条约御批熙宁五年正月壬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九
中书画旨施行事止用申状,或检正官取索到文字,此事体不便,可检会熙宁三年条约遵守。
令康庆高政各领兵一千于开修二段河役所驻劄诏熙宁五年正月癸卯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九
自来修河差兵官领兵士不过一二百人,名为防虞,实不足应事。
今开修二段河,所聚人夫十馀万,复以场地迫窄,聚一处功役,可差高阳关路钤辖康庆、大名府路都监高政各领兵一千,于役所驻劄。
刘庠乞免负粮入界及运修寨木植防拓义勇来年支移折变奏诏熙宁五年正月甲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九
无和籴州军,据刘庠所定,免七分支移者,与免八分;
五分者,免六分;
四分者,免五分。
其下等户全免折变,太优幸,令止免其半,仍并作二年免放。
守阙贴房补破食贴房阙事诏熙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五(第三册第二四九九页)
今后守阙贴房补破食贴房阙,依条试行遣公事三件。
自立新条后两次补试拣选,已是难得合格之人,今后逐房副承旨欲每遇大礼,许保引内外亲属不限服纪两人充守阙,贴房主事令史保引一名,书令史两遇大礼保引一名。
实及十六岁已上,不以曾与不曾在别处守仕,但有行止不曾犯刑责,召命官二人委保,各随状领赴院呈验,人才精神、书劄堪任习学公事,即收系姓名到院,不限年岁。
遇有破食贴房阙,一例试补,未愿试者亦听。
如阙数少,所试合格人多,别作一项编排,不为黜落度数。
如试不中,又不该编排,但及三次以上、在院习学及三周年者,并勒出院,其子孙弟侄出院之后,却能习学进长,合候保引人年分,更许保引一次当所保引人数。
今宽保引之路,而峻退绌之格,盖欲广求人才,有可搜择而激厉来者,非如向来只据见在守阙人数,累经试黜落之馀,短中求长,所以不肯习学书劄行遣,又保引者别无沮劝,不公心引致及教招督责。
欲今后一试便中者,所保引令史书令史与升一名,再试中者,两人已上升一名,主事已上合升一名者,候出职日减一年磨勘
如所引人三试不中勒出院者,连并及二人已上,令史书令史降一名,主事已上出职日展一年磨勘,馀并依前后诏条。
应新法以前已入院书历者,且仍旧制。
本院令史书令史欲今后参用三班使臣、流外选人与本院人隔间收补,仍以十人为额,额足,更不收取。
元额有阙,即还于三班院、流内铨。
拣选使臣殿直已下至借职曾经一任,流外选人三考已上,并不曾犯私罪情理重、好人才书劄者充。
每一阙取两人赴院,于所阙房试公事满两月,拣一名充,资序高者补令史,次者补书令史,不中者令铨班与指射优使差遣
内刑房有阙,本院乏人可选,亦许本院定名选取曾经刑法局选人使臣充,仍在十人额内。
种谔过岭北御批熙宁五年正月戊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九
谔已经大赦,可使过岭北也。
三省职事诏熙宁五年二月一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之一九(第三册第二三三九页)
中书省枢密院面奉宣旨,别以黄纸书,中书令侍郎舍人宣奉行讫,录送门下省为画黄。
受批降若覆请得旨,及入状得画事别以黄纸,亦书宣奉行讫,录送门下省录黄
枢密院准此,惟以白纸录送面得旨者为录白,批奏得画者为画旨。
门下省被受录黄、画黄、录白、画旨,皆留为底,详校无舛,缴奏得画,以黄纸书。
中、侍郎给事中省审读讫,录送尚书省施行。
三省被受敕旨及内降实封文书,并注籍。
门下、中书省执政官兼领尚书省者,先赴本省视事,退赴尚书省
申明及立条法,并送尚书省议定,上中书省,半年一进颁下,应速者先行。
应功赏并送所属,无定法者送司勋
枢密院军功不在此。
文武官,三省、枢密院各置具员,中书省非本省事舍人不书。
吏部拟注官过门下省,侍中、侍郎引验讫奏,候降送尚书省
若老疾不任事及于法有违者,退送改注,仍于奏钞内贴事因进入。
曹诸司官非议事,不诣都省及过别曹。
应立法事,本曹议定,关刑部覆定,干酬赏者送司勋,如无异议,还送本曹赴都省议,体大者集议,议定上中书省
枢密院事上本院。
吏部差注官,团甲由都省门下省,有违者退吏部,以事因贴奏。
诸称奏者,有法式上门下省,无法式上中书省
有别条者依本法,边防、禁军并上枢密院
应分六曹寺监者为格,候正官名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