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在京宫观寺院诏(熙宁五年十月壬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九
提举在京宫观寺院,自今武臣横行使及两省押班以上为提举,馀为提点。
王中正止与转五资使额御批(熙宁五年十月丙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九
中正可止与转五资使额,却除遥郡刺史。
酬奖镇洮军献地蕃户诏(熙宁五年十月丙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九
知通远军王韶相度镇洮军献地蕃户,优与酬奖;及泾原军人弓箭手所获作过蕃部牛马,估价分给元获之人。
置熙河路熙河秦凤德音(熙宁五年十月戊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宋大诏令集》卷二一九
门下:洮陇故地,久闭强邻,祖宗之灵,佑启于后,改衿内附,作我新民。申画州封,授之旄节,选建肤使,略而抚之。嘉与一方,永绥厥服,用覃庆宥,宠慰群黎。其以镇洮军为熙州,以镇洮为节度军额;以熙河洮、岷州、通远军为一路,置马步军都总管经略安抚使。所应制置事,令经略安抚使司详具以闻。应熙河、秦凤路敕命到日以前,除常赦不原、情轻奏裁奏案外,其馀罪各降一等,杖以下释之(云云。)。于戏!□□□□,怀远以德,于古有训,朕敢弗勤!尚赖忠良,辅成斯志。
京西京东路禁军分番屯戍永兴军河北路诏(熙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宋会要辑稿》兵五之八(第七册第六八四三页)
京西路就粮禁军番上永兴军路屯戍,二年一替;京东路就粮禁军番上河北路屯戍。
顺天门抵镇洮运递铺兵人特支钱衣诏(熙宁五年十月丁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九
自顺天门抵镇洮,运递铺兵人特支钱三百、衲袄或皮裘一,其阙兵处,令转运司、府界提点司增填。
熙河路置横烽诏(熙宁五年十月辛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九
熙河路依缘边四路例置横烽,遇贼入境,递相应接,其在蕃部地者,即以厢军守之。
内侍蓝元震减岁月特迁御批(熙宁五年十月甲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九
元震自擢领近职,忠勤谨畏,由内侍押班除入内押班,今已五年有馀,可与减残零岁月特迁之也。
淮南等路谙晓耕种稻田农民犯罪刺配熙州诏(熙宁五年十月甲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九
淮南、两浙、江南、荆湖、成都府、梓州路如有谙晓耕种稻田农民犯罪该刺配者,除强盗情理凶恶及合配本州、邻州、沙门岛人外,罪刺配熙州,候及三百人止。
熙河路城寨大小使臣年满酬奖减磨勘年诏(熙宁五年十月甲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九
熙河路城寨大小使臣年满得替,依陕西缘边四路城寨任满酬奖减磨勘年,仍免短使,升三季名次。
河东路屯戍兵减十指挥诏(熙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宋会要辑稿》兵五之八(第七册第六八四三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九
河东路屯泊兵士减十指挥归营,更不差人替,仍令本路相度,更于外抽减就粮兵士归营。
主户保丁分番巡警诏(熙宁五年)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宋史》卷一九二《兵志》六
主户保丁愿上番于巡检司,十日一更,疾故者次番代之,月给口粮、薪菜钱,分番巡警,每五十人轮大保长二、都副保正一统领之。都副保正月各给钱七千,大保长三千。当番者毋得辄离本所。捕逐剧盗,虽下番人亦听追集,给其钱斛,事讫遣还,毋过上番人数,仍折除其上番日。巡检司量留厢界给使,馀兵悉罢。应番保丁武技及第三等已上,并记于籍。遇岁凶,五分已上者第振之,自十五石至三石为差。
准备策应熙河路诏(熙宁五年十一月丙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
泾原路经略司简发镇戎、德顺军第一等弓箭手五千、并景思立所管第六将下正兵一千,准备策应熙河路。
杭州设教阅捍江指挥诏(熙宁五年十一月庚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
杭州选捍江兵四百人为教阅捍江指挥,专习武艺,候教阅精熟,于昨差屯驻京东一千人内减四百人。
熙河路置官诏(熙宁五年十一月甲子)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
熙河路置钤辖二员、路分四员、走马承受一员,熙州通判二员、曹官三员、驻泊监押三员、物务监官九员。
和斌须擢用御批(熙宁五年十一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
斌数立战功,资历已深,久未擢用。
吴几复言郢唐等州可置监铸钱御批(熙宁五年十一月庚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
内库昨以两经优赏及频年应副,边用阙乏,若朝廷非次别有支遣,必更无可应副。苟如几复言,就山林可鼓铸,即且令岁铸五十万缗,于内库封桩。
诸司使副等磨勘改官诏(熙宁五年十一月辛未)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职官分纪》卷四四
自今诸司使、副磨勘,历任中尝以战功改官者转七资,馀五资。其閤门通事舍人、带御器械、两省都知押班、勾当御药院使臣等转七资条例,并除之。
分陕西为永兴秦凤路诏(熙宁五年十一月壬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
乾、仪州近已并废,又以熙、河等五州军为一路,通旧鄜延等五路,共三十四州军。今分永兴、保安军、河中、陕府、商、解、同、华、耀、虢、鄜、延、丹、坊、环、庆、邠、宁州为永兴军等路,转运使于永兴军,提点刑狱于河中府置司。凤翔府、秦、阶、陇、凤、成、泾、原、渭、熙、河、洮、岷州、镇戎、德顺、通远军为秦凤等路,转运使于秦州,提点刑狱于凤翔府置司。仍以永兴、鄜延、环庆、秦凤、泾原、熙河分六路,各置经略、安抚司。
赦荆湖溪洞亡命者诏(熙宁五年十二月丙子)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一
荆湖溪洞中亡命之人,今日以前,罪无轻重皆释之。如愿居本处,或欲归本乡,各从其便;如能自效,显有劳绩,令章惇等保明等第酬奖;若敢创造事端,扇摇人户,即捕斩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