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钱每千别纳头子五钱诏(熙宁七年三月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役钱每千别纳头子五钱,其旧于役人圆融工费修官舍、作十器、夫力辇载之类,并用此钱,不足,即用情轻赎铜钱。辄圆融者,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原。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五之一三(第七册第六一六三页)。又见同书食货六六之三八(第七册第六二二六页)。
令苏缄按兵固守邕州手诏(熙宁七年三月丙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累据广西经略司奏,探报交趾聚兵欲犯省地。深虑边臣不量彼己,轻出兵远离城寨迎敌,宜速指挥苏缄,如蛮人敢直来侵犯邕州,仰按兵固守,无得贪功轻敌。
衙司大将军将磨勘诏(熙宁七年三月九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之四○(第三册第二四八二页)
大将、军将以一千五百人为额,守阙军将并募充,守阙后行满二年愿换充正名者听,诸司及库务人不在投换之限。大将、军将各给印历二十张,批书差遣功过,仍预关所属点检,无历者不在理为磨勘月日之限。衙司前行一人,后行三人,其后行并选差三年酬奖讫,递迁充前行,又三年替其守阙,后行三人选差,四年替。
令王韶招抚蒐择蕃部强壮讨贼自效诏(熙宁七年三月戊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河、洮、岷州为寇蕃部,多是胁从,若更讨荡,是驱使附贼。本路兵力适足备内患,不复能及外寇。今王韶已到熙州,大兵聚集,蕃部必各怀恐惧,令韶乘此气势,招抚蒐择强壮,济其粮食,授以方略,责令讨贼自效。若有功即厚酬赏,贵全兵力,兼收蕃部为用。
熊本体问戎泸黎雅夷人战马诏(熙宁七年三月戊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梓夔路察访熊本体问戎、泸、黎、雅间夷人战马,如何设法可买及逐年买数以闻。
优恤熙河死事官亲属欲归乡者诏(熙宁七年三月庚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熙河死事官亲属欲归乡者,除孝赠外,大使臣以上给费一百五十千,小使臣百千,差使、殿侍五十千,其该说不尽者比类支给。
权停催理两浙等路灾伤州军逋负官物诏(熙宁七年三月庚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两浙、淮南、河北、京东西、陕西等路灾伤州军逋负官物,权停催理。
令体量镇定州民拆卖屋纳役钱事诏(熙宁七年三月庚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五之一四(第七册第六一六三页)
闻镇、定州民有拆卖屋木以纳免役钱者,令安抚、转运、提举司体量,具实以闻。
旱灾避殿损膳宰臣等上表请复不允批答(熙宁七年三月辛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宋大诏令集》卷一五四
朕德弗格,无以媚于上下神祇,天降之灾,旱虐为甚,历日弥久,害及嘉生,故自贬损,冀欲销去。而精诚不至,报应未蒙,侧身以思,深用震悼。而卿等反以敌使之来,诞辰之庆,宜复常膳,何其遽也?
殿侍等磨勘诏(熙宁七年三月甲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殿侍、散直充指使、巡检及缘边把托及七年,教押军队及十年,委官吏保明,牒殿前司磨勘,奏转三班差使。
三司以发运蕃息到钱物别项封桩诏(熙宁七年三月甲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三司以发运蕃息到钱物于合属处别项封桩,以备朝廷移用。
放散秦凤路义勇诏(熙宁七年三月十九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宋会要辑稿》兵二之九(第七册第六七七六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农事是时,秦凤路勾起义勇人数不少,虑有妨田作,将来谷价翔贵,边粮愈难计置。令秦州张诜如从京差拨兵马到本路,即相度将义勇先次放散。
市易务收买货物事赐曾布手札(熙宁七年三月丁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闻市易务日近收买货物,有违朝廷元初立法本意,颇妨细民经营,众语喧哗,不以为便,致有出不逊语者,卿必知之,可详具奏。
取免行钱太重问王安石御批(熙宁七年三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逊之言,卿还闻否?
督责追捕齐郓等州盗贼诏(熙宁七年三月戊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闻齐、郓等州比多盗贼,转运、提刑司并不具奏闻。可令速体量督责捕盗官严行追捕,其阙食人户亦多方谋所以赈济之。
召人承佃承买户绝庄产诏(熙宁七年三月己未)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
户绝庄产委开封府界提点及诸路提点刑狱司提辖,限两月召人充佃,及诸色人实封投状承买,逐司季具所卖关提举司封桩,听司农寺移用,增助诸路常平本钱。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六○。第六册第五九○三页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河东等路管勾常平官阙提举司奏举诏(熙宁七年三月庚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河东、永兴、秦凤等路管勾常平官,遇有阙,依河北路提举司奏举。
知州领兵在外令监司官权管御批(熙宁七年三月庚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熙河路经略使王韶见领兵在外,闻折博务官见权知州,可令秦凤等路都转运使蔡延庆且权州事。已差通判亦速令赴任。自今如知州领兵在外,外令监司官权管。
罢京城门外草市百姓排保甲诏(熙宁七年三月庚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京城门外草市百姓亦排保甲,闻多是城里居民逐利去来,今为保伍,人情非所便安,况又不习武艺,排之亦无所用,可速罢之。
荆湖川广近边保丁免籍定土丁诏(熙宁七年三月庚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一
荆湖、川、广近边州军保丁,候教成即免籍,定土丁。其馀州军土丁,并依旧人数注籍教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