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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肃南宋
情论 南宋 · 叶肃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一九、《古文集成》卷四五
虚而静者性也,应而随者情也。
情亦性也,流于情则害性也。
善治情者,莫若养之。
养情者,所以养性也。
性合于神,神凝于无;
情合于识,识散于有。
统情者性,统识者神。
情离乎性,则反以害性;
识离乎神,则反以伤神。
养情者,毋使情离性,是情与性一也;
毋使识离神,是识与神一也。
如此,则何物之不可格,何事之不可辨哉!
有为忘情之说,不知忘情者,情之所以滋也;
有为制情之说,不知制情者,情之所以纵也。
君子之于情,致其养而已。
情无极也,安之人命以养之;
情无常也,止于至善以养之。
养之以礼而其情安,养之以乐而其情和。
夫如是,人之有情,亦何患哉!
养之而久,其性定矣,其神全矣。
君子不流于情,得所养也。
人有居深山之中,麋鹿之与居,草木之为伍,淡乎而无欲也。
何也?
情不著乎识也。
引而处之廛肆之间,日与物接,则洋洋然,而其物动矣。
语之曰「汝其忘之」,不知其可也。
人之在于孩提之时,所慕者乳哺,所识者姆傅,淡乎其无欲也。
何也?
情不著乎识也。
及其年运而晓然知利欲之端,则洋洋然而其欲动矣。
语之曰「汝其忘之」,不知其可也。
情犹火也,火之炎炎,火之常也;
聚薪而压之,欲其不炎炎也,其始也犹云可也,久则愈炽矣,情如何而可忘也!
情犹水也,水之浩浩,水之常也;
为防以遏之,欲其不浩浩也,其始也犹云可也,久而愈决矣,情如何而可制也!
嗟乎!
忘情制情之说,惑天下者也,岂知圣人固有以养情者哉!
命论 南宋 · 叶肃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一九、《古文集成》卷四五
欲荣而恶辱,欲利而恶害,人之常情也。
常情之所欲,君子亦欲之;
常情之所恶,君子亦恶之。
然而君子所以异于常人者,君子明夫欲恶之道,而常人不明夫欲恶之道也。
欲之而斯至,恶之而斯去,以吾明夫欲恶之道也。
欲之而愈去,恶之而愈至,以吾不明夫欲恶之道也。
荣耶辱耶?
有定命也。
利耶害耶?
有定命也。
命孰为之?
天为之也。
天孰为之?
己为之也。
所以荣、所以利,必有道也,其道不同,同归于善而已矣。
所以辱、所以害,必有道也,其道不同,同归于恶而已矣。
欲之而愈去者,不知所就也;
恶之而愈至者,不知所避也。
君子知其所就,知其所避者,知命也。
命不可易也,此其所以反也。
荣与利,是吾之所欲也,致之之道必谨,就之而有不可致者,定命也,安之可也,要其终荣利之实,必将与吾为无穷者也,命岂吾易哉!
辱与害,是吾之所恶也,致之之道必谨,避之而有不可免者,定命也,安之可也,要其终吾必不辱,而不害也,命岂吾易哉!
彼之所为,无以致荣与利,而徒与之,必不能得矣,其得者幸也,要其终荣与利将必失之,以其所为者反之,而命亦从之也。
彼之所为,有以致辱与害,而徒恶之,必不能免矣,其免者幸也,要其终辱与害将必及之,以其所为者道之,而命亦从之也。
是故知命者常得其所欲,不知命者常遇其所恶。
知命者顺道以俟命,道亦从之,奚为不得其所欲哉!
不知命者悖道以侥幸,道亦悖之,奚为不遇其所恶哉!
知命者无忧,不知命者多怨。
故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