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神异典.释教部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神异典
第六十四卷目录
释教部汇考六
明〈太祖洪武七则 惠宗建文一则 成祖永乐十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二则 英宗正统三则 代宗景泰一则 英宗大顺三则 宪宗成化十二则 孝宗弘治七则 武宗正德九则 世宗嘉靖七则 神宗万历一则〉
皇清〈天聪一则 崇德一则 顺治三则 康熙二则〉
明〈太祖洪武七则 惠宗建文一则 成祖永乐十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二则 英宗正统三则 代宗景泰一则 英宗大顺三则 宪宗成化十二则 孝宗弘治七则 武宗正德九则 世宗嘉靖七则 神宗万历一则〉
皇清〈天聪一则 崇德一则 顺治三则 康熙二则〉
神异典第六十四卷
释教部汇考六
明太祖洪武四年,诏徵高僧广荐佛会。按《宋濂蒋山寺广荐佛会记》:洪武四年冬,十有二月,诏徵江南高僧十人,钦天监择日于蒋山太平兴国禅寺建荐法会。上宿斋室,却荤肉,弗御者一月。复敕中书右丞相汪广洋、左丞相胡惟庸移书城社之神,具宣上,意俾达诸冥期以毕集。
洪武五年,大建钟山法会。
按《列朝诗集》:洪武五年正月十五日,朝廷就钟山寺大建法会普济幽冥。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御奉天殿集公侯百官,宣谕建会之,因禁天下屠宰,上先斋戒一月以严法,至正月十三日三鼓时,上御奉天殿集公侯百官,奉上佛表,命礼部尚书赍赴钟山,启建法会焚之,十五日上服衮冕,乘辇辂赴法会,至日夕,迎佛上率公侯百官临法,筵供佛行大礼乐用,善世等曲先是,十四日,微雪呈祥寻即开霁,是夕星月在天,风露湛寂,丝竹迭奏,灯火交辉,礼仪之盛,前古莫及。
洪武六年,封番僧为灌顶国师,及赞善等王俱赐,金章诰命。
按《明通纪》:洪武六年八月,诏西番、土番各族酋长举,故有官职者至京受职,赐印俾,因俗为治,以故元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分设乌思藏甘朵卫二都指挥,使司自指挥宣慰招讨等司,及万户府千户所凡三十三处,以官其酋长,自是,番僧有封为灌顶国师,及赞善王阐化王正觉大乘法,王如来大宝法。王者,俱赐金,章诰命领其人民间岁朝贡。洪武十五年,改善世院为僧,录司设左右善世阐,教讲经觉义,以司释教之事,是岁,诏选高僧分侍诸王。按《明会典》:国初置善世院,洪武十五年,改僧录司正六品,衙门设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职专释教之事,属礼部其衙门,南京建于天界寺,永乐后,北京建于大兴隆寺,今大兴隆寺燬徙于大隆善寺。凡本司官俱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为之不支俸,如有文移以僧人掌行,仆从以佃户充役。
凡僧有三等,曰禅、曰讲、曰教。在外僧人府属僧纲,
司州属僧,正司县属,僧会司管领皆统于本司。凡本司官每月止朝,朔望班列于西,如遇庆贺,颁诏等事行礼皆预班列于东。凡在京祭祀,本司官皆不预在外同。凡内外僧官专一检束天下僧人,恪守戒律清规。违者,从本司惩治,若犯与军民相干者,从有司惩治。
按《明通纪》:十五年,诏选高僧分侍诸王,僧道衍往燕府住持庆寿禅寺。
洪武二十年,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许为僧。
按《明会典》云云。
洪武二十五年,定僧官僧人服色,又令造周知册颁示天下僧寺。
按《明会典》:凡僧官僧人服色,洪武二十五年,令瑜珈僧许穿靴。凡僧人给授度牒,洪武二十五年,令本司造周知册编次,在京、在外寺院僧人,备开各年甲姓名字行,及为僧年月并所给度牒字号,颁示天下,僧寺备照,凡游方行脚至者,以册验之,其有不同许,获送有司解京,治以重罪。容留者,罪如之其后不造,岁久仍有诈伪者,至正统五年,令照旧造册。
洪武二十六年,令试僧能通经典者给牒。
按《明会典》:洪武二十六年,令各司每三年考试,能通经典者申送到部,具奏出给度牒。凡各处额设寺,俱有僧人住持,从各寺,僧人保举有戒行,通经典者,僧纲等司申本司给与劄,付其有钱粮,大寺转申礼部出给劄付。
惠宗建文四年六月,燕王即位,十月,以僧道衍为僧,录司左善世。
按《明通纪》云云。
成祖永乐二年,擢僧道衍为太子少保。
按《明通纪》:永乐二年四月,擢左善世僧道衍为太子少保,始复姓姚,赐名广孝,上自是称为姚少,师而不名亦终不蓄发,娶妻居止多在僧寺,常赐二宫,人亦不近上,乃召还之。
永乐四年,迎西僧尚师哈立麻至京师。按《明通纪》:永乐四年,迎西僧尚师哈立麻至京师,先是上在藩邸,闻乌思藏,有尚师哈立麻者,异僧也。及即位,遣中官侯显赍书币,往迎五历寒暑乃至,车驾往视之,无拜跪礼合掌而已。
按《明外史·方技传》:释子智光,武定人。洪武时,奉命两使乌斯藏、榜葛剌、泥八剌、地涌塔诸国。永乐时,又使乌斯藏,迎尚师哈立麻,遂通番国诸经,多所翻译。历事六朝,宠锡冠群僧。
永乐五年,以诸郡请度牒,僧千八百人,发戍辽东甘肃命,西僧尚师哈立麻启建法坛,寻加封使领天下释教。
按《明通纪》:永乐五年正月,直隶及浙江诸郡军民子弟披剃为僧,赴京请度,牒者千八百人,礼部以闻上,怒曰:皇考之制民,年四十以上始听出家,今犯禁,若此是不知有朝廷矣。命悉付兵部编军籍,发戍辽东,甘肃二月,命西僧尚师哈立麻于灵谷寺,启建法坛,荐祀皇考、皇妣。尚师率天下僧伽,举场普度,大斋科十有四日,卿云天花,甘雨甘露,舍利祥光,青鸟白鹤,连日毕集,一夕桧柏生金,色花遍于都城,金仙罗汉变现,云表白象青狮,庄严妙相天,灯导引幡,盖旋绕,种种不绝,又闻梵呗空乐,自天而降,群臣上表称贺,学士胡广等献圣孝瑞,应歌颂,自是之后,上潜心释典作为佛曲,使宫中歌舞之,三月,封西僧哈立麻为万行,具足十分最胜圆觉妙智慧普应祐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领天下释教赐金百两银,千两彩币,宝钞织金,珠袈裟金银、器皿、鞍马、赐仪仗与郡王,同其徒孛罗等皆封为大国师,并赐印诰金币等物,宴之于华盖殿。
永乐六年,禁军民子弟僮奴自削发为僧。
按《明会典》:永乐六年,令军民子弟僮奴自削发为僧者,并其父兄送京师,发五台山做工,毕日就北京为民,种田及卢龙牧马,寺主僧擅容留者,亦发北京为民种田。
永乐八年,命番僧为国师,又遣使往西土徵尚师昆泽思巴。
按《明大政纪》:永乐八年九月庚申,命番僧绵思吉等为净,慈妙济国师各给护敕俾,自在修行,遣内官关僧赍书及银币,往西土徵尚师昆泽思巴,十月,命番僧班丹藏卜等为净,觉弘济等国师把弁等为禅师,各给诰印。
永乐十年十二月,乌思藏尚师昆泽思巴来朝,先遣人进舍利佛像。
按《明大政纪》云云。
永乐十五年,禁僧尼私创庵院。
按《明会典》云云。
永乐十六年,定度僧例并僧人额数。
按《明会典》:永乐十六年,定凡度僧例以十年一次,先期礼部奏准在京,行童从本寺具名在外,从僧纲等司,造册给批俱由本司转,申礼部施行,本部考试能通经典者,给与度牒其僧人,额数府不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
永乐十七年,颁佛经佛曲。
按《明通纪》:永乐十七年秋,御制佛曲成并刊佛经以传,九月十二日,钦颁佛经至大报恩寺,当日夜,本寺塔见舍利光如宝珠,十三日,现五色毫光,卿云捧日,千佛观音菩萨罗汉妙相毕集,续颁佛经佛曲,至淮安给散又,现五色圆光,彩云满天,云中现菩萨罗汉,天花宝塔龙凤狮象,又有红鸟白鹤盘旋飞绕,续又命尚书吕震都御史王彰赍捧诸佛,世尊如来菩萨,尊者名称歌曲,往陕西河南颁给神明,协应屡现,卿云圆光宝塔之祥,文武群臣上表称贺,上甚喜悦,中官因是益重佛礼僧,建立梵刹以祈福者,遍两京城内外云。
永乐十九年,西僧大宝法王来朝。
按《明通纪》:永乐十九年,西僧大宝法王来朝,或请驾亲劳之,夏原吉曰:夷人慕义远来,宜示以伦义,若万乘一屈下,必有走死而不顾者矣。上曰:尔欲效韩愈耶。乃不出劳,他日法王入见。上命原吉拜之,原吉曰: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况夷狄耶。长揖而已。
仁宗洪熙元年,赐释智光号大国师锡以金印。
按《明外史·方技传》:仁宗颇信异教。释子有智光者,亦赐号圆融妙慧净觉弘济辅国光范衍教灌顶广善大国师,锡以金印,英宗嗣位。复加号西天佛子,锡以玉印,其崇信如此。
宣宗宣德四年,吴忠奏修圆果寺塔不许。
按《明通纪》:宣德四年二月,工部尚书吴忠言:昨山西圆果寺,奏本寺是古迹道场,为国祝圣之,所旧塔损坏乞役民为之。上曰:卿欲藉此求福乎。朕以安民为福,其止之勿劳吾民。
宣德八年,令天下有司关津,但遇削发之人捕送原籍,治罪如律。按《明会典》云云。
英宗正统元年,复造僧人周知册。
按《明通纪》:英宗正统元年十月,令僧录司复照洪武旧制造僧人,周知册洪武中凡僧人,给受度牒,令本司造周知册,自在京及在外,寺院僧名以次编之,其年甲姓名字行,及始为僧。年月与所授度牒字号,俱载于僧名以下,颁示天下,僧寺凡游脚至者,以册验之,其不同许拿送有司解京,治以重罪,容留者,罪如之,其后不造,岁久诈伪者多至是,令覆照旧造。〈按前洪武
二十五年会典云正统五年令照旧造册与此年分互异
〉
正统十年,赐大藏经于甘露寺。
按《续文献通考》:正统十年春二月,赐大藏经于甘露寺,敕曰:朕体天地,保民之心,恭成皇曾祖考之,志刊印,大藏经典颁赐天下,用广流传,兹以大藏,安置直隶镇江府甘露禅寺,永充供养。所在僧官僧徒,看诵赞扬上,为国家祝釐下,为生民祈福,须务敬。奉守护不许,纵容閒杂之,人私借观玩轻慢亵渎致,有损坏遗失敢有违者,必重究之。故谕。
正统十三年,修大兴隆寺作佛事。
按《名山藏典·谟记》:正统十三年二月,修大兴隆寺,禁城西作佛事,上临幸焉寺,初名庆寿金章宗,时所创王振言其朽,敝上大役军民重修,费物料钜万既成壮丽甲于京师。
代宗景泰五年,车驾择日临幸隆福寺,以杨浩等上疏,即日罢行。
按《明通纪》:景泰五年四月,新建隆福寺成车驾,择日临幸,有司已夙驾,除道太学生济宁杨浩上疏言:陛下即位之初,首幸太学海内之士,闻风快睹。今又弃儒术而重佛教,岂有圣明之主,事夷狄之鬼而可垂范后世者耶。仪制郎中章纶亦上疏言:佛者夷狄之法,非圣人之道,以万乘之尊,临非圣之地,史官书之,传之万世实累圣德。帝览疏,即日罢行。
按《名山藏典·谟记》:景泰四年三月,大隆福寺成寺甲京师,费以数十万。〈按通纪作五年四月此作四年三月互异〉
英宗天顺元年,敕赐中外寺额。
按《名山藏典·谟记》:天顺元年十月,敕中外寺额曰:真庆嘉福圆林,观音净觉普寿南泉云间,庆宁永,庆妙亨常乐显宁,惠明昭灵昭宁碧峰护国景,会福岩灵云报,因报国大胜,清源普利英台慈,会兴善净业广福崇化法,空广惠延寿龙泉普济静,仁业庆龙兴凡四十寺,十一月,赐中外寺额曰:清光永泰龙泉,灵岩归义隆,安地藏重熙法,幢延供华光,普陀大云海会智,安福胜普应青塔阳坡,谷积石佛夕照,普安通法,普仁嘉福法,宁开化大宁法,宝罔极永峰圆广观音显法,永福保安崇庆广福圆真凡四十寺。
天顺二年,敕今后僧徒每十年一度。
按《明大政纪》:天顺二年正月,敕今后僧徒每十年一度,景泰间,太监兴安崇信佛教,每三年度僧数万,于是僧徒多滥,天顺二年,又如期天下僧徒,复来京师聚集数万,上召李贤曰:僧徒岂可如此泛滥。贤对曰:陛下明见,最是宜禁之。遂出榜晓谕,今后每十年一度,擅自披剃二十以上者,俱令还俗违者,发边卫充军度者,俱照定额考送,于是僧徒散去。
天顺八年,令僧年二十以上无度牒者,勒还俗。按《明会典》:天顺八年,令各处僧人年二十以上无度,牒者即便还俗,有隐瞒年岁者,并其师治罪。
宪宗成化二年三月,命礼部给度牒鬻僧,以赈济饥民。
按《明大政纪》云云。
成化四年,封西僧为法王佛子国师。
按《名山藏典·谟记》:成化四年四月,封西僧劄巴坚参为万行,庄严功德最胜,智慧圆明,能仁感应显,国光教弘,妙大悟法王西天,至善金刚,普济大智慧佛劄实巴为清修,正觉妙慈普济护国衍教灌顶,弘善西天佛子大国师,锁南坚参为静修,弘善国师,九月癸亥,彗星见六科,给事中魏元等言僧徒过为信,待每遇生悯之辰,辄费无限赀财,建无益斋醮,而西番劄实巴等,又加以法王名号赏赉,隆厚出乘棕轿导用金吾计其奉养,过于亲王,又朝廷赏赉无节,玩好太多,或印施经忏,或填写佛经,或为绘画之像,或造宝石之具云南等,处矿场采办不止如此,而欲民富国安,不可得也。伏惟陛下革去法王等号敕止寺,观不得建醮修斋节,无益之,赏罢不急之,好十三道,御史康永韶等亦奏佛之,无益从古论之,今宠遇番僧有佛子国师法王名号仪卫过于王侯,服玩拟于供御,锦衣玉食徒类数百,竭闾阎之脂膏奉虚幻之妄,徒又多中国之人,习为番教图宠贵者,伏望资遣番僧使之还国,若系中国人,追夺成命,使供税役,如是,则民生厚。上纳之,命西天佛子劄实巴出所求田地,归民礼部请发遣番僧,上曰:恐失远人心,惟禁僭耳。监察御史左钰言:比者言官陈,言请革番僧名号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陛下是之,及礼部欲行发遣,又复停罢伏,望师周孔之格言行,尧舜之常道,佛若有知必是,臣言不报。
成化六年,上欲于西山建佛阁以六科,给事中谏已之。
按《明大政纪》:成化六年五月,上欲于西山建佛阁,六科给事中言:四方旱暵,夏秋无收,百姓嗷嗷待哺,荆襄流民,强梗陕西虏寇侵掠致劳,宸虑分遣大臣巡视动调官军,今乃起无名之工为不急之,务徒费国用,有伤治体,若谓建阁,果有福利,孰若以之。赈济饥民赏劳军士,其为福利岂不大哉。上曰:岁荒民饥西山佛阁其亟已之。
成化十年,敕建塔葬大应法王拨官军四千供役。按《名山藏典·谟记》:成化十年三月,崇王之国大应法王劄实巴死,有旨如大慈法王,例建塔葬之,拨官军四千供役礼科,给事中王坦言:劄实巴夷狄之人,假名释氏,陛下待之,殊礼封之,显号特借此以抚其种类,使不患边耳。如例祭葬之足矣。而祭祀之品逾于王者,造塔之费几于山陵今畿甸饥馑连年,饿殍载路,即以是费拯流离垂死之民,岂不愈于厚一荒诞之,胡僧哉。上曰:给事中言滥矣,大应法王造塔比大慈法王。已减三之二不许。
成化十二年,大学士商辂等请禁给番僧金银印,信及造塔。
按《名山藏典·谟记》:成化十二年七月,大学士商辂等条陈时政六事其一言哈密等,处番人来京携带玉石多被细人诱引进贡计嘱行户,高直卖官规取厚利闲住番僧往往自都纲禅师,升至国师佛子法王,等给与金银印,信图书其有死亡,徒弟承袭更求造塔二者,皆侵耗朝廷财物宜行禁治。
成化十四年六月,大慈恩寺禅师喃渴领占等乞给银印,许之。
按《名山藏典·谟记》云云。
成化十五年,以传奉得官者二十馀人。
按《名山藏典·谟记》:成化十五年九月,传奉升禅师结干领占为国师冠带,十月,传奉升僧继晓为僧,录司左觉义闰。十月,升大慈恩寺,国师乳奴班丹为灌顶,大国师觉义绰吉坚参为国师,大隆善护国寺,灌顶大国师班卓儿藏,卜为佛子,国师著癿领占为灌顶,国师其以传奉,得官者四人。十一月,以传奉得官者十七人。
成化十八年九月,大慈恩寺灌顶大国师劄实坚剉乳奴班,班丹得升为西天佛子,赐诰命衣帽等物。成化十九年二月,命襄城侯李瑾统军夫万人,修大慈恩寺。
按以上俱《名山藏典·谟记》云云。
成化二十年,建大镇国永昌寺,是年,以传奉得官者三十有七人。
按《明通纪》:成化二十年,建大镇国永昌寺下刑部员外郎林俊,及后军都督府经历张黻狱并谪,远州,先是僧继晓者,始以淫术欺诳楚府事败走,匿京师夤缘梁芳等引入禁中,其术得售尊为法王,赐美珠十馀金宝,不可胜计,乃言于上,发内库银数十万两,西华门外拆毁民居,创建佛寺,大臣畏罪,皆不言,于是林俊上疏言:今年以来,灾异迭兴两京地震陵寝,动摇日月,继蚀野熊入城监戒之,昭莫此为,甚陕西山西河南连年饥馑,人民流离饿死填路,赈济无从,可为流涕,而僧继晓乃欺罔圣德,发内库银数十万,建大镇国永昌寺,以有用之财,供无益之,费工役不息,人怨,日兴臣谓不斩,继晓异日之祸未可言也,然纵之者,梁芳也,芳倾覆阴狠引用奸邪,排斥忠良,数年之间,假以进贡买办为名盗祖宗,百馀年之府,库殆尽,家赀山积尚铭不足多,所在风扰汪直,莫能过今,内而朝臣以及闾井之徒,亦皆痛心,饥民之死,莫不欲食,梁芳继晓之肉,而卒不敢以此言进者,所惜者官所畏者死耳。臣何忍畏死不言,以为陛下仁圣之累耶。上览疏,大怒,下俊锦衣卫,狱张黻上疏论救并逮赴狱,各杖数十谪,俊云南姚州判官黻降宗州知州。
按《名山藏典·谟记》:成化二十年十一月,大升法王国师禅师以传奉得官者三十有七人。
成化二十一年正月,继晓革去国师,为民追夺其诰敕。
按《名山藏典·谟记》云云。
成化二十三年九月,僧继晓发原籍为民四川番僧,国师法王领占竹等悉降革职事,并追夺累,次降敕印信,仪仗发回四川原居光相寺居住。
按《明通纪》云云。
孝宗弘治三年八月,诏毁黄村尼寺,礼部尚书耿裕侍郎倪岳周经皆正人,力赞毁之。
按《明大政纪》云云。弘治六年,诏行取番僧领占竹,以倪岳柴升等上疏极论遂罢。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六年十月,行取番僧领占竹,来居大慈恩寺,礼部尚书倪岳等言:领占竹,被劾,遣还复承召,命骚驿传启倖门,后难杜也。上曰:毋传。令自来礼科右给事中夏昂,劾奏领占竹,先因献顶骨数珠骷髅,法碗叨冒升赏,皇上登御,革职遣还,远近称快,岳所谏阻岂区,区一传哉,愿皇上严邪正治,忽之防也,上犹未允工科,给事中柴升等,上疏极论,遂罢。
弘治八年,王云凤等上疏禁给度牒。
按《明大政纪》:弘治八年二月,礼部祠祭郎中王云凤,疏禁给度牒不报,初尚书倪岳因灾异疏弊,政用四事曰:惩邪慝禁给度,牒停减斋醮议处,宗室言甚剀,切后度僧不止,乃独疏列千馀言三上皆不报,及旨下,度僧不多人,皆嘉其有回天之力。
弘治十二年,以清宁宫成诏国师设坛庆赞。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十二年十月,以清宁宫成命大能仁寺,灌顶国师,那卜坚参等设坛庆赞三日,大学士刘健等,言佛老异教宫庭禁地,胡羯妄徒累日,连朝喧杂掖庭惊动寝庙废祖宗之法,重圣德之,累且以皇上至孝纯,诚保佑自天岂必假,异术于宫,禁然,后可以上奉重慈,祈永福寿哉。臣平日尸素临事乏规此等,诏旨猝不与闻伏,望速颁明诏,撤坛斥僧,臣不胜待罪俟。命时科道官皆以为言上曰:卿言是,顾永乐朝亦有之。既府部科道皆极言上曰:有旧事姑胥后。
弘治十四年,太监李兴请建寺,赐额隆禧升僧录司定锜右讲经。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十四年五月,太监李兴请建寺,大兴县东皋村,以祝圣,更乞赐额护敕以僧录司左觉义,定锜住持得旨,升定锜右讲经额寺曰:隆禧,弘治十五年,五月,行取番僧国师领占竹,于大慈恩寺礼部尚书张升谏不允。
按《名山藏典·谟记》云云。
弘治十六年,诏建寿塔既而罢之。
按《明通纪》:弘治十六年,诏建寿塔于朝阳门外,既而罢之,时大学士刘健等上言:前代人主信佛,莫如梁武帝,卒饿死台城,本以求福,反以致祸,观诸往事可为明鉴,我祖宗相传以治天下,尧舜周孔之道而已。浮屠异端蠹财惑众,何关于治欲造佛塔,非所以训天下,垂后世也。疏入有旨报罢。
武宗正德二年,造新寺于内苑升慈恩能仁护国三寺禅师为国师。
按《名山藏典·谟记》:正德二年三月,造新寺于内苑上习佛门,焉因升大慈恩寺,禅师领占竹为灌顶,大国师大能仁寺,禅师麻的宝哩塔西麻㭮耶𨚗卜坚参,大隆善护国寺,禅师普肖藏卜为国师皆予诰。正德四年八月,升大隆善护国寺,国师普肖藏卜为法王,剌麻罗竹班卓班丹端竹。班卓罗竹朵,而只坚参俱为左觉义。
按《名山藏典·谟记》云云。
正德五年,升诸僧为法王,佛子及觉义都纲帝自命为大庆,法王给僧度牒数万以广番教。
按《名山藏典·谟记》:正德五年四月,升大能仁寺国师,𨚗小坚参禅师劄巴藏播为法王,都纲𨚗卜领占为佛子,公葛端竹坚播札失为禅师,大隆善护国寺剌毛绰即罗竹为佛子,大慈恩寺国师乳如领占,为西天佛子,革职国师哈剌札为佛子剌麻也,舍窝为禅师,六月,升大隆善寺禅师星吉班丹为国师,左觉义罗竹班等为禅师,剌麻癿竹为左觉,义三竹舍剌为右觉,义伦竹坚参为都纲,大慈恩寺佛子乳奴领占,舍剌札俱为法王,剌麻舍列星吉为佛子也,夫短竹为禅师,大能仁寺剌麻领占,播为都纲上自命曰:大庆法王因铸大庆法王,西天觉道圆明自在,大定慧佛金印,兼给诰命镌印曰天,一十月,升国师罗竹班卓丹端竹为灌顶,大国师禅师,领占陆竹为国师,给番僧度牒三万,汉僧道士各五千,以广番教。
正德六年,番僧奏讨田百顷为大庆法王下院。按《明通纪》:正德六年,上方好佛自名大庆法,王外廷无敢谏,会番僧奏讨田百顷,为大庆法王下院傅圭,因劾僧曰:法王何为者,至与尊号并列大不道当诛。有诏不问其妄求亦止。
正德七年十一月,大慈恩寺法王乞修造僧房,许之。工部谏不听。
按《名山藏典·谟记》云云。
正德八年,为番僧修寺造塔,赐大庆法王行童度牒,听其收度自便。
按《明大政纪》:正德八年七月,西僧欲夺甘州民田地遣官督建僧寺,礼部尚书刘春执不可止之,时关中饥春力争以为,不可大略,谓:非止病民边警至不可。支持,必致扰害。疏入几两月报下竟停之。
按《名山藏典·谟记》:正德八年四月,大役军士为番僧修大慈恩寺,鬻爵赎罪以充费。十月,大慈恩寺灌顶大国师也,舍窝死命造塔葬之,工部及工科给事中执,奏曰:非故事。上曰:著为。令十一月赐大庆法王领占班丹番行童,度牒听其收度自便。
正德九年,正月吏部尚书杨一清上言不宜,创梵宇于西内时不能行。
按《明通纪》云云。
正德十年,给大德法王国师诰命赐胡僧知三生法王金印袈裟。
按《名山藏典·谟记》:正德十年二月,保安寺大德法王绰吉我些儿,为其徒领占,绰节儿绰供劄,失请得为正副使还居,乌斯藏比大乘法,王例入贡并给与国师诰命得入番,熬设广荼下,礼部尚书刘春议不可,令覆议春执奏诏与诰,命罢设茶敕,是时,上习番经被番僧服绰,吉我些儿辈出入豹房,参厕权貂及领占,绰节儿等归辎重相属传邮,烦费焉。五月,大护国保安寺右觉义班丹伦竹为其师祖,大善法王星吉班丹乞祭葬,礼部执奏无故事特许之。十一月,嬖倖言西域胡僧,有知三生者,西人谓之活佛,上使太监刘充往迎,率指挥千户百馀人,甲士千人,以珠琲为幡幢,黄金为七供赐,法王金印袈裟,及其徒馈赐钜万计敕,以十年往返得便宜,处置钱物益发官军,护送之。
正德十三年,遣中官刘充迎,活佛赐西域番僧,食茶遣番僧封乌斯藏国酋为阐教王。
按《明大政纪》:正德十三年三月,上遣中官刘充迎活佛使乌斯藏,巡抚淮扬都御史丛兰疏斥,佛老无益,乞还充勿遣不报,时番国乌斯藏传闻国西有童子记其生前事者,以为活佛,上遣使迎之,所过诛求百计,势张甚兰檄,有司毋徇所欲至淮谒辞之,南京兵部尚书乔宇上疏谏,遣使迎活佛,甚伤国体宇云国朝,祖宗相承,所以不绝番僧,朝贡者不过羁縻,远夷而已,非崇奉信惑之也。陛下天纵圣明,无微不烛,抑岂不知西方之佛教无益,中国之治乎。不报。
按《名山藏典·谟记》:正德十三年五月,赐西域番僧,食茶八万九千馀斤,人许带六千斤,下番不为例。七月,遣番僧觉义领占,劄巴等封乌斯藏国酋为阐教王,劄巴等乞给马快船三十载,食盐为入番,买路资部科执,奏诏特许之。
世宗嘉靖十四年,燬兴隆寺并慈恩寺一应修斋俱革。
按《明会典》:嘉靖十四年,大兴隆寺燬令永不许,复并大慈恩寺一应修斋俱革,僧徒听告就各寺依住,有归化者量给原寺,田亩仍免差徭六年。
嘉靖十五年,除禁中佛殿并毁佛像,佛骨佛牙诸物。按《明大政纪》:嘉靖十五年五月,帝欲除去禁中释殿,以其地奉建慈庆慈宁二宫,命廷臣集议佥以为可帝,即命撤之,寻召李时夏言入视,大善殿见金范佛像不下千百,皆命销毁其几案。悬镀金,函藏贮尚多,佛骨佛牙诸物言退上。疏力请焚瘗,帝从之,于是禁中邪秽迸斥殆尽。
按《春明梦馀录》:宗伯夏言:议瘗佛骨疏比者,恭遇皇上咨及群,臣欲除去禁中,释殿奉建两宫,以备一代之制。一时廷议仰赞。皇上笃养尽制之,孝辟邪崇正之化盛德,大业光前振后矣。今月十一日,伏奉圣旨,命大学士李时同臣言入看,即所谓大善殿者臣等看得殿内有铸金银像,钜细不下千百且多,邪鬼淫亵之,状仰惟圣明。烛其诞妄不经,一旦奋然举而除之,甚盛举也。但臣见诸几案之上,及悬庋梁栱之间,与夫金函之所藏贮者,为物尚多不可识辨问之,守者且云是,为佛骨,是为佛牙枯朽摧裂,奇离磈礧计不下千斤,臣惟佛法之入中国自汉明帝,时始然不过人诵其书,习其教而已。至唐宪宗时,乃迎佛骨至京师,其臣韩愈极言其不祥,不宜以入宫,禁宪宗不能听,且深罪愈,竟远斥之。臣意自后,人莫敢矫其非凡,番僧持以诳惑中,国之人而名为佛颅佛骨者,相属于道由是流,入天子宫禁之内,历世皆然不以为异今殿中所有,未必非胜国所遗累,朝以来亦必以为彼法,则然未尝深究以延至今,兹者恭惟皇上躬尧舜禹汤文武之资,行尧舜禹汤文武之道,始议毁佛屋毁除秽像使诡异之,行不得渎留清禁此真卓,越千古之见,出于寻常万,万者也。然殿宇像设既除,所有前项佛头佛牙之类皆属污秽,不宜使之尚存。臣请乞以此物敕下所司瘗之草野,一切扫而净之,以杜愚冥疑惑,之端实为大圣人,非常作为有补名教甚大功德,罔极臣不胜幸甚后世,幸甚疏入。答曰:大善殿所贮佛骨诸不经之物,瘗之草野,恐后日好事之人,仍为启视不如焚之,以杜永患。遂命礼部俱于城外焚之。嘉靖十六年,敕听僧徒还俗禁修葺寺院,及私自披剃为僧。
按《明会典》:嘉靖十六年,题准各该,有司钦遵圣谕化,正僧徒愿自还俗者,听其自求安,便各处寺院,年久宫殿任其颓坏不许修,葺民间幼童不许舍,入为僧私自披剃,如有此等罪,其父母及其邻佑。
嘉靖二十二年,令燬大慈恩寺。
按《明会典》云云。
嘉靖四十二年十月,罢遣番僧封诸藏著为令。按《名山藏典·谟记》云云。
嘉靖四十三年十二月,诏番僧入贡者,限人入边如成化弘治故事。
按《名山藏典·谟记》云云。
嘉靖四十五年,诏禁僧尼戒坛。
按《明会典》:凡禁止戒坛,嘉靖四十五年,令在外行抚,按衙门督率有司各查本处僧寺,若干僧徒若干明白登簿不时,查点不到者,罪坐住持,立限投销一切,寄住游僧,发回原籍当差在京厂卫衙门,及五城御史,将京城内外地方大小僧寺,严加巡缉,有指称受戒奸淫不法者,访拿重治。
按《明通纪》:嘉靖四十五年九月,诏顺天府按官严禁僧尼戒坛说法,仍令厂卫巡城御史通查勘京城内外,僧寺如有,仍前受戒,寄寓者收捕下狱,四方游僧并听所在,有司递回原籍当是时,白莲教盛行,御史鲍承荫以妖盗,本为一途,恐投邪鼓众酿成大患,遂令禁之。
神宗万历七年,乌思藏僧锁南坚错求通贡。
按《明通纪》:万历七年,乌思藏僧锁南坚错求通贡坚错者,即阐化王答赖剌麻也。故号称活佛以传经说,法戒淫杀为虏所尊礼称轮回,转法功德世界。佛大国师万历五年,套酋切近黄台吉约俺答迎坚错西海上饮长生水俺答所从部落数十万人,徒以奉坚,错教无淫逞者其教化可知矣。
皇清
天聪七年《大清会典》:凡喇嘛禁例,天聪七年,定喇嘛班第出居
城外,清净处所有请喇嘛,念经治病者,家主治罪。又定喇嘛班第有容留妇女,及不呈明礼部私为喇嘛盖寺庙者,治罪。
崇德五年
《大清会典》:崇德五年,题准新收僧人纳银送户部,查
收随给用印度牒令僧纲司分发。
顺治四年
《大清会典》:顺治四年,定喇嘛不许私自游方,有游方
到京者,著发回原籍。
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一年,定禁止创建寺,庙其修理颓
坏寺庙听从其便。
顺治十八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八年,题准京城内白塔居住喇嘛
九名,西大达庙居住喇嘛八名,及额木齐喇嘛应照旧留住外其馀,喇嘛班第俱令于京城外居住,如有擅进京城居住者,将喇嘛送刑部,照违法例治罪。
康熙六年
《大清会典》:康熙六年,议准凡喇嘛班第,令该管大喇
嘛逐日详查,礼部每月详查,有请念经治病者,于大喇嘛处说明准去,仍令交还大喇嘛。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三年,覆准嗣后喇嘛所到处不
过三日,即令起程违者,留住家长寺庙住持,及失察官员俱行,治罪喇嘛除犯死罪外,所犯别罪停其入官,仍照律治罪,递解原籍。又定班第不许服用金黄色,黄色吴巴什吴巴三察不许服用,金黄色黄红色如。
上赐者准用违者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