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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殿论城濠劄子五月二十八日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三○、《范太史集》卷一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八、《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二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一六、《汴京遗迹志》卷一四
臣伏闻开修京城濠,日役三四千人。
虽和雇夫力,调发不及民,其钱不属户部,然财出于民一也,岂可不计校爱惜,而枉费用之?
臣闻开濠深二丈五尺,阔二百五十一步,广于汴河三倍,自古未闻有此城池也。
新城周世宗所筑,太祖因之,建都于此百三十年,无山川之险可恃,所恃者在修德,在用人,在得民心。
此三者,累圣所以遗后嗣子孙也。
神宗时宋用臣提举京城,大兴土功,版筑过当。
小人之情,唯欲广用民力,多费国财,上则徼幸爵赏,次则隐盗官物,故役无有不大,费无有不广,此奸臣之所利,本非先帝意也。
陛下始初听政,散遣修城役夫,百姓皆欢呼鼓舞。
今欲终成前功,但完之而已可也,何必广作无益,以害有益乎?
京城外门,正门即为方城偏门即为瓮城,其外门皆用纯铁裹之,此祖宗时所无有也。
瓮城边城之制,非所以施于京师
今东西南三面偏门亦欲为瓮城,臣不知大臣以何见而为此谋也。
必以为备北朝也,使北朝果渝盟南向,大臣将坐守此以受敌乎?
春秋时楚囊瓦令尹,城沈尹戌曰:「子常必亡,茍不能卫,城无益也。
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
诸侯守在四邻,诸侯卑,守在四竟。
慎其四竟,结其四援,民狎其野,三务成功,民无内忧,而又无外惧,国焉用城?
今吴是惧,而城于,守已小矣,卑之不获,能无亡乎?
梁伯沟其公宫而民溃,民弃其上,不亡何待」?
今大臣不修德政,而急于城池,此囊瓦之计也。
唐神龙中张仁愿朔方总管,筑三受降城,不置瓮门、曲敌、战格。
或曰:「边城无守备,可乎」?
仁愿曰:「兵贵攻取,贱退守。
寇至,当并力出拒,敢回望城者斩。
何事守备,退忸其心哉」?
后常元楷代为总管,始筑瓮门,议者益重仁愿而轻元楷
今于京城为受矢石之备,是不如张仁愿之守边城也。
修城浚池以来,议者皆以为无戎而城,无寇而沟公宫,此言不可不畏。
其北门瓮城已就,改之重劳,臣欲乞降指挥,东西南三面偏门止为方城,其濠广阔可减三分之二。
稍正王城之体,以惜民力,以省国用。
取进止。
再论城濠劄子(十四日)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三○、《范太史集》卷一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一六
臣昨上殿论修城开濠,欲乞改东西南三面偏门瓮城曲门为方城直门,其濠广阔可减三分之二,稍正王城之体,以惜民力,以省国用。
今将两月,未蒙施行。
臣窃以京城瓮城,尤为失体。
议者必谓可以威服四夷,今使外国传闻,天子居于瓮城,不足以示威,乃所以启侮。
此公卿大夫之辱也,而大臣以此为守国之计,臣愚窃所未谕。
况当国用窘乏之际,计无所出,而枉兴土功,为此无益之费,不知纪极。
假使作之有用,不惜费而为之可也;
今实无用,其费岂不可惜?
又发掘既广,多发人冢墓,害及幽明,恐伤和气,此皆朝廷所当恤也。
伏乞检会臣前奏,早降指挥施行。
取进止。
乞罢范纯仁宰相元祐四年五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八
臣伏见谏官言宰相范纯仁营救蔡确,乞行罢免,闻纯仁已请避位。
宰相进退,系国大体,臣之所见,不敢不陈。
纯仁为相一年,日失人望,异口同辞,皆以为政事乖方,除授失当,公道不立,私意多行。
臣近日上殿劄子二道所言邪正不分,及修城开壕等事,皆是议者指为纯仁政事。
如特置权尚书,除谢景温,寻以人言而罢,改知郓州,复以尚书告赐之。
祖宗以来,无此故事。
韩宗古曹州移知潞州,无故加宗古馆职,亦致人言,景温宗古皆自不敢当。
纯仁情涉私徇,此为甚者。
陛下若以此责之,固宜罢免。
其营救蔡确,即不知纯仁以何为说。
为相时,纯仁流落在外,不闻受私恩。
纯仁之进,本不由,此止是所见偏谬。
凡朝廷有大诛赏,亦容大臣出所见论议,难以责其尽同。
陛下本以人望用纯仁,今以不协人望退之,不失朝廷公正之体,亦足以风厉大臣,使不敢不尽心于政事也。
以臣愚见,窃谓以政事罢纯仁,公议为允。
乞更赐钱帛及厢军速至熙河元丰五年十一月 北宋 · 李宪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一
臣昨上复古渭州及易置通远军定西城、列置兰州堡障事。
盖缘熙河一路形势,全藉新复州城以为屏蔽,况所得之地,川原宽平,土性甚美,属羌数万,已就耕锄。
新招弓箭手五千,膏腴土田,占藉未遍,须增修城垒,使有土著之心,不惟地利可助边储,亦绝敌人规取旧物之计。
臣至熙州,钱粮殊未有备。
今且兴功于努扎、罗日、伽罗总三处。
努扎川西接定西城,北通胜如堡,东北扼石峡贼马来路。
其罗日、伽罗总两堡,东接兰州,北临黄河。
每岁河冻,须藉罗日等处控遏贼冲。
来岁,若不先筑努扎一带,次完兰州管下,必恐夏秋复寇定西。
日者本路经略司奏乞迁三岔堡,增展定西城
臣以为三岔地在掌握,虽费财力而不为用,其定西亦须俟努扎亭障既立,乃可乘势增展。
望特降指挥,更赐钱帛一二百万缗,及厢军万人,速至本路。
乞许本司自令奏辟知州通判知县元丰四年五月 北宋 · 李稷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三九、《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五三(第四册第三三○○页)
臣典领茶法五年,选辟官属同心一力,奉宣条诏。
今所差诸州官罢满及期,乞本司自令奏辟雅州汉州知州,邛、彭、利州通判,名山、永康绵谷顺政知县,所贵维持法度,久益不懈。
处州修城 北宋 · 黄裳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六五、雍正《浙江通志》卷二四、民国《丽水县志》卷二
括苍依山为城,凭带冈阜,傍大溪,险固而难攻。
东南一面形势稍缓,下接平陆,有警得专力于一隅,要而易守。
询之故老,或云僭伪时卢约所筑。
皇宋受命,吴越纳土,民间不见兵戈垂二百年。
东南城池,因仍颓废。
宣和庚子,盗发青溪,一时群恶啸聚,遂至猖獗,攻破杭、严、徽三郡。
明年,遂陷衢、婺。
惟处最后失守,丽水、松阳遂昌青田缙云皆没于贼,而剑川独完。
制诏守臣浦城黄公即剑川治事,以须其平。
公间关赴难,与通守会稽石公夙夜究心,奉宣威令,剪灭强梗,招携善良,千里之间,不战而屈。
八月辛亥,贼将洪载以城降。
明年,境上残党悉除。
乃察其流离者还定之。
徂冬,雨旸不愆,岁复小稔,官府日益无事。
先是有旨,东南被贼州郡城壁不完,其议修筑以闻。
公乃环城按视,面势高下,以工筑之。
繁简地理之远近,严责属官分而董之。
仲秋己亥,讫于季冬壬申,用夫四万四千,用钱二百四十有五万。
歛不及民,役不淹时。
当干戈乍息,而与后人长虑却顾之方,兹其所以可书也。
乞许贷熙河路弓箭手银钱奏熙宁七年十二月 北宋 · 郑民宪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五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八
熙河路招弓箭手,虽已给借牛具、粮种、农器之类,盖今岁夏秋之交,方占佃田,其阙农器、粮种者,乞许贷省仓及支熙州修城银万两,经略转运司封桩见钱、䌷绢,总三万缗,以备接借。
候熟日听以粮草偿。
十九弟新妇李氏祭文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九、《山谷全书·别集》卷一三、《豫章先生遗文》卷六
呜呼!
惟舅氏之玉女,徽柔顺政
归我季子,家人相庆。
宜受象服,以蕃子姓。
如何不淑,逢此百凶。
儿陨于褓,遂弗寤兴。
平生家庭,言不出口。
临绝之音,甚义而礼。
孰子之美,而夺其龄。
临觞一哭,谁不失声。
呜呼哀哉!
大举出师粮运难继奏元丰五年四月 北宋 · 范纯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五
伏见朝廷聚兵泾原,谋为进筑堡寨、侵复土疆之计。
而臣等联职漕计,约计一行军马并应干傔从诸杂占使,以至负运刍粮什物之人万数浩大,师出有期,帑藏匮乏,刍粮未备,事力有限,飞挽难继,夙夜忧惧,未知所以为策,深虑他日或误国。
谨具条列下项:
一、今来会聚诸路兵马并泾原,约正兵、厢军二十万,马四万,辇致刍粮百姓又约二十万,头口二万。
凡一牛马所费当五人之食,约总其数,日费万石,而草不预焉。
且以百日计之,所损百万斛矣。
契勘去年泾原路兵兴,厢、禁军才六万,马一万七千,师出而还,不踰两月;
又朝廷所赐钱斛皆是累年所积,仓廪充实,然犹公私匮乏,乃已如此。
自军回以来,屯戍之兵,粮食傔料至于犒赐及累次特支之类,皆系所赐钱斛内支费,所馀无几。
今以公私困弊之馀,而所计兵马三倍于前,所赍出界之粮数百万,又须为接续馈饷之计。
若新修城堡既成,更当储积,以备守禦
臣等度今公私之力,恐决无办具之理。
一、军行馈运刍粮辇致材木什物等人,除候制置司分擘厢军外,见相度合雇大小车及驾喝人约二十万。
纵所雇人车悉得足数,而一运粮斛才十馀万石,仅可充十馀日之费,其辇致材木脚乘不与焉。
虽擘画转摺,计往还八九运,方足百万之数,须略无艰阻,才且粗给。
缘山涉水,不无艰险之阨;
经历时月,不无风雨之阻;
深入贼界,不无抄掠之虞;
驾喝之人往来界外,不得止息,劳苦既久,不无逃散之患;
车乘头口冲冒暑雨,负重致远,饲䬴不时,暴露绵久,不无死损之数。
宿兵在外,不幸于五者之中有一于此,即决误大事。
一、近准朝旨节文,修筑般运并用厢军及和雇百姓。
契勘已蒙朝旨下诸路团结厢军,陕西人数修筑工役外,馀路共止四万有馀,并隶制置司,仍令制置司随宜分擘应副。
制置司全不他用,亦是难足。
今来运粮之役,窃度关中民力自经去年调发随军之后,凋残惊畏,虽给雇直,必不愿受雇出塞。
州县若无人应募,不免差雇,以应期会,则是名为和雇,实为调发。
前日朝廷明降德音晓谕百姓,更不差夫出界,各令安业
诏敕之下,兆姓欢呼,歌颂圣政,今复差雇出界,切恐不副陛下降诏推恩之意。
万一人情骚动,别致生事,不可不虑。
右,臣等窃以去年兴兵仓卒,大功未就,有负朝廷伐罪之意。
今竭关陕公私之力事此一举,必图万全,而事势如此,无可济之理。
臣等固知危言异议,自速罪悔,诚以职事所在,不敢缄默,是敢昧死上闻,伏望圣慈深赐省察。
徽宗论月晕围昴毕建中靖国元年正月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二、《国朝诸臣奏议》卷四五、《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六三、《宋名臣言行录》续集卷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三、《右编》卷二三、《宋代蜀文辑存》卷三○
臣先曾论湟州事,乞陛下俯稽众议,早定弃守之策。
又曾论赤气事,乞陛下仰推天变,豫防夷狄窃发之虞。
天道幽远,理难取必,方此恐惧,以俟妄言之罪。
今月初八日夜,伏见月晕围毕、昴。
谨按《汉志》曰:「毕、昴,天街也。
其北为胡,其南为汉,而参为赵、魏之郊。
汉高帝七年,月晕参毕,遂有平城之围」。
以此观之,象不虚示,必有可考。
夫以陛下躬之资,乘千载之运,小心顺帝,动无过举,而天象屡变,其故何也?
盖天心深忧陛下,欲陛下畏惧修省,先事为备,故变之来,并在数月。
推考众类,皆为兵应。
虽非谆谆,理不虚示。
臣谨为陛下先论湟州,次论陕西五路,终论河北,略具画一如后。
一、湟鄯二州,唂厮罗地,唂氏世效忠顺,有功朝廷,为国家与国。
真宗时,继迁为寇,唂氏之兵牵制,卒使兵败困于六谷。
朝廷以其功大,封武威郡王
康定宝元,元昊不顺,又常出兵以助中国,仁宗封武威王
自是凡有贼之虞,唂氏必为中国之助。
朝廷所以无熙河陕西之忧者,以唂氏为藩篱也。
前年因瞎征窃据,失国出走,王瞻胡宗回乘彼之乱,妄称纳土,杀降攘货,自去藩屏,覆军杀将,失信夷狄。
朝廷一切不治其罪,既已弃鄯,湟独尚留,不惟孤绝,地不可耕,馈粮艰阻,势难独守,亦恐唂氏衔怨,结连夏贼,或势力微弱为所并,自此西方吐蕃诸族必尽服属,贼益彊,国家边面益广,由成、文、龙直抵蜀道,悉邻西贼之境,盖不啻五千馀里。
其为国家之患,岂特一州之地,陕西岁失买马之利而已哉!
臣愿陛下更详前后臣庶所论湟州弃守利害,如不可守,先下手诏,选命边帅一员,令于境上召瞎养咓与大小陇拶等,喻以前年边臣生事,非朝廷本意,斩王瞻于境上,黜宗回于远方,还其湟州,择所当立之酋,责以如祖宗以来世守忠顺,则费财远守、自开边面之虞庶几息矣。
今不早定去取,设若力屈不守,覆军杀将,挫损国威,又欲如前年置而不问耶?
泸州边事,韩存宝止以不即追乞弟,神宗命斩于边上。
王瞻之罪,盖不止百倍于存宝,故必斩首,始足以息边人之冤愤矣。
一、臣闻往者朝廷许于诸路进筑,人人务深入虏界,多筑堡砦,以希功赏,故不复计势之险易,地之远近,守之可否,兵广财屈,为国疮痍。
舍可守之疆,城不毛之地,规难臣之虏,丧既练之师。
且夷狄之性贪而怙乱,侵其土地,彼已不分,建立城砦,又非所欲。
今日纳款,特以力困耳,彼其为心,亦岂不一日思有逞哉。
远不过三五年,近不出一二岁,天时人事,必有边警。
关中岁歉贵已六年矣,去年虽丰,物价至今犹倍于平日。
不独粮食殚窘,加以财用匮竭,官员俸给,累月无支,诸军料钱,往往并月。
平居如此,万一有事,无以应副,财竭兵乱,理有必至。
臣愿陛下特下手诏,严敕诸路帅臣,俾其各画地图,指陈攻守之策。
盖新筑城砦仅全,旧有堡砦渐废,欲新旧并守,则财力不支;
欲舍旧守新,则馈运滋远。
地理滋远则罅隙必多,罅隙既多则救应必难。
万一寇至,虏众限隔,内外暌阻,首尾不应,则堡砦远者不特无益,适足为患。
故臣愿陛下敕帅臣,新旧堡砦,何者为可守,何者为可废,何者可以兼存,何者可以兼罢,俾之直论,不得观望成败之际,严立刑赏,然后下两府大臣,公共参议
万一异议,俾任其责,如汉武之责王恢,自然不敢逞其私意矣。
仁宗尝御龙图天章阁,以西方多故,将帅不得人,令具数以对。
况今日边事之重,大臣于此,可以悉心公论矣。
一、臣闻前日河北水灾,居民流移,自永静以北,居民所存三四;
沧州以北,所存一二。
其他郡大率类此。
千里萧条,间无人烟。
去年虽丰,无人耕种,所收苗稼,十不一二。
河北,朝廷根本,密迩彊敌。
居民流散,仓廪空虚,城郭不修,甲兵不利,万一有警,何以为计?
今朝廷虽行鬻爵,以佐用度,纵使多鬻,所得有几。
又地土不耕,收获至寡,虽鬻爵入粟,势岂赢馀?
取之本路,无由仰足。
臣愿陛下力节浮费,痛减用度,废内帑之积,募人漕东南之,诱民归业,课农力耕。
密敕监司牧守,缮器械,修城垒,拣选将领,训齐卒伍。
虽为无虞,常若有待。
盖赤气之起,月晕所主,赵、魏之郊不可无备,此天象之变,可质而知也。
又闻前年水灾,流民有入北界者,幽、蓟之间,往往刺之为军,中国虚实,彼固知矣。
北主老病,比年转甚,嗣子鸷猛,性颇好战,谲诈为心,难以信结。
万一乘我无备,有所趑趄,则国家预备之策,安可缓哉。
此人事可质而知也。
真宗尝谓辅臣设险兴功,守边之利,苟渐为之,害莫大焉。
祖宗之事,足以为法矣。
国家太平百五十年,财用匮竭,无甚今日。
仁宗积之数十年而神宗用之,哲宗积之十馀年而绍圣耗之。
陛下适承彫耗之后,远无熙宁之富庶,近无绍圣之蓄积。
去年哲宗山陵甫毕,今日太后园陵又作;
既建西宫,又飨明堂,支用之广,不可胜计。
陛下方事节俭,痛加约损,经费常用尚恐不足,以此事势,岂宜更有边事?
伏愿圣慈留神采览,更俾二府大臣公共论议,毋使偷安,以幸无事。
臣孤贱谫才,误蒙陛下擢置言路,小大之事,知无不言,出于爱君,不暇他恤。
惓惓之心,不胜千万。
〔贴黄〕臣伏以今日西人虽已款塞,湟州虽已固守,万一忽有边警,不知朝廷指准何处钱物应副,乞令二府预议。
国家湟州岁费三百万贯,不知自得湟州,已因事发怒,刺数千人为兵。
更乞朝廷密赐审察虚实,不可不虑。
李稷熙宁九年八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七、《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
河北西路转运判官李稷,苛刻佻薄,务为气势,摧辱官吏。
相州,专捃吏人小过,委官决责,务以凌蔑。
韩琦来州有两门,其东知州出入,其西以待宾客
怒阍者不启东门,追赴本司杖之。
适与客会食,故往谒
来,彻食退客,遽易冠带迎
复引去,行移公牒,言词侮谩。
吏民皆以将相大臣而为肆意轻辱,万口嗟愤。
及体量司程之才等,欲案劾其人,乞罢监司,以快众怒。
罪状,如修赵州城,枉费材用,暴伐林木。
当北使路削白文书,充修城木。
安抚司恐北使见之,遂遣人涂抹。
又移牒相州通判,称郡守以下,不如一逃走贼人,意在骂
又牒诸州,称如课利增剩,即其他细事一切不问。
如课利亏少,即一一案劾前后不法。
又沮抑体量司般粮种等事。
未睹朝廷施行。
推恩举到淹废之人诏熙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七一页
举到淹废之人,第一等京兆府法曹参军汪辅之剑南西川节度推官赵炎、前龙州江油县许醇
辅之一犯私罪杖,宜只与升一资;
炎、并与升两资。
第二等前恩州司理参军李逢、前同州司法参军士安、前信州司理参军黄敏用、前雅州录事参军齐诏、前深州司理参军崔辟、前江宁府左司理参军刘嵩、前威武军节度推官宋瑜。
不经考,宜只与先次指射家便差遣士安等六人与升一资。
第三等前吉州司户参军潘魏、前海州东海县张师尹、前权郑州观察支使刘忠举、前黎州军事推官李伸、剑南西川节度推官王采、前权知集州军事判官明注、前江阴军司理参军董淑、前信阳军信阳县刘琮山南东道节度推官顾希甫、前权知融州军事推官李骧、前权知和州防禦推官世康、前真定府司录参军刘尧理、前饶州录事参军陈廷范、汉州司理参军宋环。
魏一犯公罪徒勒停,一犯公罪徒勒停,师尹一犯私罪杖冲替,一犯私罪徒勒停,宜并只与家便差遣
忠举等十二人并与先次指射家便差遣
第四等前知兴州顺政县事王縠、前京兆府观察推官何广渊、前权知鄂州观察推官马照、前权知漳州军事判官周彭儒、前权知歆州军事推官乔震、前辰州司理参军王保民、前郢州长寿县于敷言、前凤州司法参军周纯锡、前戎州僰道县主簿知县事仲淡成、彰德军节度推官前知相州林虑县崔宗望、前权知施州军事推官李彭、前权知眉州防禦判官庭坚、前兴国军司理参军陶稷等十三人,宜并与家便或先次指射差遣
王韶奏修玛勒寨答诏熙宁五年七月丙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五
王韶修玛勒寨,宜更遣探候,即今西界侧近,如点集众多,未可兴功,即不须于未进誓表前毕功。
计西人亦岂能持久,第一面计置修城材物,俟其退散,并手修完。
如点集不多,即依所奏施行。
仍仰秦凤路经略司计会兴功日,差将官一员领人马防托。
近差定泾原路将官、弓箭手等,亦令相度勾抽。
镇洮军修城熙宁五年八月戊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七
镇洮军修城,令于未冻以前毕工,如役人少,速以官钱募人,仍多方招抚未归顺蕃部,早令安帖。
赏赐与土狑生蛮斗敌得功兵员御批熙宁六年二月十四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二
辰州黔江口新寨与土狑生蛮斗敌得功兵员,可令章惇疾速量功状大小犒赏、厚与支赐外,仍具报明闻奏,当议越等优与转资酬奖。
本处即日兵势寡弱,故须当如此指挥,以鼓勇士气也。
荆湖南、北路见修城寨防托等一行兵员、土丁,并与特支,南、北江已归顺头首,特与支赐。
已上可并定例进呈,令冯宗道赍去。
赵卨存恤汉番弓箭手诏熙宁六年八月丁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赵卨体量汉番弓箭手如将来阙食,即详度赈贷,或给借助钱谷及募人浚修城堑,给口食,多方存恤之。
支赐河州修城禁军弓箭手厢兵御批熙宁六年十月丙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七
河州修城禁军、弓箭手、厢兵,自兴工五十馀日,缘身衣装渍裂始尽,虽日得雇钱,而募人助役,尤为劳费。
可量与支赐,禁军人给绢一匹,弓箭手、厢兵人给钱千,仍候分屯日给之。
沈起具创修城寨利害以闻诏熙宁六年十二月壬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桂州沈起融州抚纳蛮人,本以裁省烦费,今乃创建城寨,其支费比旧孰多,各具利害以闻。
五路州军修城毕工令军器监按视诏熙宁七年七月癸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四
五路州军修城毕工,令军器监丞一员同本路监司按视,具有无未尽、未便利害以闻。
真定府等处阙食流民修城壕诏熙宁七年八月戊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五
真定府、邢、洺、磁、相、赵州阙食流民修城壕,真定府守臣孙固,馀委转运判官李稷提举,仍半月一具已兴修次第及支钱粮数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