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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台新咏序 陈朝 · 徐陵
 出处:全陈文卷十
夫凌云概日,由余之所未窥,千门万户张衡之所曾赋,周王璧台之上,汉帝金屋之中,玉树珊瑚作枝,珠廉以玳瑁为柙,其中有丽人焉。
其人五陵豪族,充选掖庭,四姓良家,驰名永巷;
亦有颍川新市河间观津,本号娇娥,曾名巧笑,楚王宫里,无不推其细腰,卫国佳人,俱言讶其纤手,阅诗敦礼,岂东邻之自媒,婉约风流,异西施之被教,弟兄协律,生小学歌,少长河阳,由来能舞,琵琶新曲,无待石崇,箜篌杂引,非关曹植,传鼓瑟于杨家,得吹箫秦女
至若宠闻长乐,陈后知而不平,画出天仙,阏氏览而遥妒。
至如东邻巧笑,来侍寝于更衣,西子微颦,得横陈于甲帐,陪游馺娑,骋纤腰于结风,长乐鸳鸯,奏新声于度曲,妆鸣蝉之薄鬓,照堕马之垂鬟,反插金钿,横㨨宝树,南都石黛,最发双蛾,北地燕支,偏开两靥。
亦有岭上仙童,分丸魏帝,腰中宝凤授历轩辕,金星将婺女争华,麝月与嫦娥竞爽,惊鸾冶袖,时飘韩椽之香,飞燕长裾,宜结陈王之佩,虽非图画,入甘泉而不分,言异神仙,戏阳台而无别,真可谓倾国倾城,无对无双者也。
加以天时开朗,逸思雕华,妙解文章,尤工诗赋,琉璃砚匣,终日随身,翡翠笔床,无时离手,清文满箧,非惟芍药之花,新制连篇,宁止蒲萄之树,九日登高,时有缘情之作,万年公主,非无累德之辞,其佳丽也如彼,其才情也如此。
既而椒宫苑转,柘馆阴岑,绛鹤晨严,铜蠡昼静,三星未夕,不事怀衾,五日犹馀,谁能理曲,优游少托,寂寞多闲,厌长乐之疏钟,劳中宫缓箭,纤腰无力,怯南阳之捣衣,生长深宫,笑扶风之织锦,虽复投壶玉女,为欢尽于百娇,争博齐姬,心赏穷于六箸,无怡神于暇景,惟属意于新诗,庶得代彼皋苏,蠲慈愁疾。
但往世名篇,当今巧制,分诸麟阁,散在鸿都,不藉篇章,无由披览
于是然脂瞑写,弄笔晨书,撰录艳歌,凡为十卷,曾无参于雅颂,亦靡滥于风人,泾渭之间,若斯而已。
于是丽以金箱,装之宝轴三台妙迹,龙伸蠖屈之书,五色华笺,河北胶东之纸,高楼红粉,仍定鲁鱼之文,辟恶生香,聊防羽陵之蠹,灵飞太甲,高擅玉函,鸿烈仙方,长推丹枕。
至如青牛帐里,馀曲既终,朱鸟窗前,新妆已竟,方当开兹缥帙,散此绦绳,永对玩于书帏,长循环于纤手,岂如邓学春秋,儒者之功难习,窦专,金丹之术不成,因胜西蜀豪家,托情穷于鲁殿,东储甲馆,流咏止于洞箫,娈彼诸姬,聊同弃日,猗欤彤管,无或讥焉(《玉台新咏》宋本,又见《艺文类聚》五十五《文苑英华》七百一十二。)
皇太子启论浑天 南北朝末隋初 · 刘焯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七
璇玑玉衡,正天之器,帝王钦若,世传其象。
汉之孝武,详考律历,纠洛下闳、鲜于妄人等,共所营定。
逮于张衡,又寻述作,亦其体制,不异等。
制莫存,而造有器。
吴时陆绩王蕃,并要修铸。
小有异,乃事同。
宋有钱乐之,魏初晁崇等,总用铜铁。
小大有殊,规域经模,不异造。
蔡邕《月令章句》,郑玄注《考灵曜》,势同法,迄今不改。
以愚管,留情推测,见其数制,莫不违爽。
失之千里,差在毫厘,大象一乖,馀何可验。
况赤黄均度,月无出入(分),至所恒定,气不别
分刻本差,轮回守故。
其为疏谬,不可复言。
亦既由理不明,致使异家间出。
盖及宣夜,三说并驱,平、昕、安、穹,四天腾沸。
至当不二,理唯一揆,岂容天体,七种殊说?
又影漏去极,就浑可推,百骸共体,本非异物。
此真已验,彼伪自彰,岂朗日未晖,爝火不息,理有而阙,讵不可悲者也?
蔡邕自朔方上书曰:「以八尺之仪,度知天地之象,古有其器,而无其书。
常欲寝伏仪下,案度成数,而为立说」。
以负罪朔裔,书奏不许。
若蒙许,亦必不能。
才不逾张衡本岂有遗思也?
则有器无书,观不能悟。
今立术,改正旧浑。
又以二至之影,定去极晷漏,并天地高远,星辰运周,所宗有本,皆有其率。
祛今贤之巨惑,稽往哲之群疑,豁若云披,朗如雾散。
为之错综,数卷已成,待得影差,谨更启送。
《周官》夏至日影,尺有五寸。
张衡郑玄王蕃陆绩先儒等,皆以为影千里差一寸。
言南戴日下万五千里,表影正同,天高乃异。
考之算法,必为不可。
寸差千里,亦无典说,明为意断,事不可依。
今交、爱之州,表北无影,计无万里,南过戴日。
是千里一寸,非其实差。
今说浑,以道(里)为率,道里既定,得差乃审。
既大圣之年,升平之日,厘改群谬,斯正其时。
请一水工,并解算术士,取河南、北平地之所,可量数百里,南北使正审时以漏,平地以绳,随气至分,同日度影。
得其差率,里即可知。
则天地无所匿其形,辰象无所逃其数,超前显圣,效象除疑。
请勿以人废言,不用(《隋书·天文志上》,仁寿四年河间刘焯造《皇极历》,上启于东宫。论浑天,又见《开元占经》一。)
奏明堂议表 南北朝末隋初 · 宇文恺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三
臣闻在天成象,房心为布政之宫,在地成形,景午居正阳之位。
观云告月,顺生杀之序,五室九宫,统人神之际。
金口木舌,发令兆民,玉瓒黄琮,式严宗祀。
何尝不矜庄扆宁,尽妙思于规摹,凝睟冕旒,致子来于矩薙。
伏惟皇帝陛下,提衡握契,御辩乘乾,咸五登三,复上皇之化,流凶去暴,丕下武之绪。
用百姓之异心,驱一代以同域,康哉康哉,民无能而名矣。
故使天符地宝,吐醴飞甘,造物资生,澄源反朴。
九围清谧,四表削平,袭我衣冠,齐其文轨。
茫茫上玄,陈圭璧之敬;
肃肃清庙,感霜露之诚。
正金奏《九韶》、《六茎》之乐,定石渠五官、三雍之礼。
乃卜瀍西,爰谋洛食,辨方面势,仰禀神谋,敷士浚川,为民立极。
兼聿遵先言,表置明堂。
爰诏下臣,占星揆日。
于是采嵩山之秘简,披汶水之灵图,访通议于残亡,购《冬官》于散逸,总集众论,勒成一家。
张衡浑象,以三分为一度,裴秀舆地,以二寸为千里。
臣之此图,用一分为一尺,推而演之,冀轮奂有序。
而经构之旨,议者殊涂,或以绮井为重屋,或以圆楣为隆栋,各以臆说,事不经见。
今录其疑难,为之通释,皆出证据,以相发明。
议曰:臣谨案,《淮南子》曰:「昔者神农之治天下也,甘雨以时,五谷蕃殖,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月省时考,终岁献贡,以时尝谷,祀于明堂。
明堂之制,有盖而无四方,风雨不能袭,燥湿不能伤,迁延而入之」。
以为上古朴略,创立典刑。
尚书帝命验》曰:「帝者承天立五府,以尊天重象。
赤曰文祖,黄曰神斗,白曰显纪,黑曰玄矩,苍曰灵府」。
注云:「唐、虞之天府之世室,殷之重屋,周之明堂,皆同矣」。
《尸子》曰:「有虞氏总章」。
《周官·考工记》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博四修一」。
注云:「修,南北之深也。
度以步。
今堂修十四步,其博益以四分修之一,则明堂博十七步半也」。
案,三王之世,最为古。
从质尚文,理应渐就宽大,何因夏室乃大殷堂?
相形为论,理恐不尔。
《记》云「堂修七,博四修〔一〕」,若度以步,则应修七步。
注云「今堂修十四步」,乃是增益《记》文。
殷、周二堂独无加字,便是其义。
类例不同。
山东《礼》本辄加二七之字,何得殷无加寻之文,周阙增筵之义?
研核其趣,或是不然。
雠校古书,并无「二」字,此乃桑间俗儒信情加减。
《黄图议》云:「夏后氏益其堂之大一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为两杼间」。
马宫之言,止论堂之一面,据此为准,则三代堂基并方,得为上圆之制。
诸书所说,并云下方,郑注《周官》,独为此义,非直与古违异,亦乃乖背礼文。
寻文求理,深恐未惬。
《尸子》曰:「殷人阳馆」。
《考工记》曰:「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堂崇三尺,四阿重屋」。
注云:其修七寻,五丈六尺,放周则其博九寻,七丈二尺」。
又曰:「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
堂崇一筵。
五室,凡〔室〕二筵」。
《礼记·明堂位》曰:「天子之庙,复庙重檐」。
郑注云:「复庙,重屋也」。
注《玉藻》云:「天子庙及露寝,皆如明堂制」。
《礼图》云:「于内室之上,起通天之观。
观八十一尺,得之数,其声浊,君之象也」。
《大戴礼》曰:「明堂者,古有之。
凡九室,一室有四户八牖。
以茅盖,上圆下方,外水曰璧雍。
赤缀户,白缀牖。
堂高三尺,东西九仞,南北七筵。
方三百步。
凡人民疾,六畜疫,五谷灾,生于天道不顺。
天道不顺,生于明堂不饰。
故有天灾,则饰明堂。
《周书·明堂》曰:「堂方百一十二尺,高四尺,阶博六尺三寸。
室居内,方百尺,室内方六十尺,户高八尺,博四尺」。
《作洛》曰:「明堂太庙露寝,咸有四阿,重亢重廊」。
孔氏注云:「重亢累栋,重廊累屋也」。
《礼图》曰:「秦明堂九室十二阶,各有所居」。
《吕氏春秋》曰:「有十二堂,与《月令》同,并不论尺丈」。
案,十二阶虽不与《礼》合,一月一阶,非无理思
《黄图》曰:「堂方百四十四尺,法坤之策也,方象地。
屋圆楣径二百一十六尺,法乾之策也,圆象天。
〔太〕室九宫,法九州。
太室方六丈,法阴之变数。
十二堂法十二月,二十六户法极阴之变数,七十二牖法五行所行日数。
八达象八风,法八卦。
通天台径九尺,法乾以九覆六。
高八十一尺,法黄钟九九之数。
二十八柱,象二十八宿。
堂高三尺,土阶三等,法三统。
堂四向五色,法四时五行。
殿门去殿七十二步,法五行所行。
门堂长四丈,取太室三之二。
垣高无蔽目之照,牖六尺,其外倍之。
殿垣方,在水内,法地阴也。
水四周于外,象四海,圆法阳也。
水阔二十四丈,象二十四气。
水内径三丈,应《觐礼经」》。
武帝元封二年,立明堂汶上,无室。
其外略依此制。
泰山通议》今亡,不可得而辨也。
元始四年八月,起明堂、辟雍长安城南门,制度如仪。
一殿,垣四面,门八观,水外周,堤壤高四尺,和会筑作三旬。
五年正月六日辛未,始郊太祖高皇帝以配天。
二十二日丁亥,宗祀孝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及先贤、百辟、卿士有益者,于是秩而祭之。
亲扶三老五更,袒而割牲,跪而进之。
因班时令,宣恩泽。
诸侯王、宗室、四夷君长、匈奴西国侍子,悉奉贡助祭。
《礼图》曰:「建武三十年作明堂。
明堂上圆下方,上圆法天,下方法地,十二堂法日辰,九室法九州。
室八窗,八九七十二,法一时之王。
室有二户,二九十八户,法土王十八日。
内堂正坛高三尺,土阶三等」。
胡伯始注《汉官》云:「古清庙盖以,今盖以瓦,瓦下藉茅,以存古制」。
东京赋》曰:「乃营三宫,布政颁常。
复庙重屋,八达九房
造舟清池,惟水泱泱」。
薛综注云:「复重瘤覆,谓屋平覆重栋也」。
《续汉书·祭祀志》云:「明帝永平二年,祀五帝于明堂,五帝坐各处其方,黄帝在末,皆如南郊之位。
光武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各一犊,奏乐如南郊」。
案:《诗》云,《我将》祀文王于明堂,「我将我享,维牛维羊。」据此则备太牢之祭。今云一犊,恐与古殊。自晋以前,未有鸱尾,其圆墙璧水,一依本图。《起居注裴頠议曰:「尊祖配天,其义明著,庙宇之制,理据未分。直可为一殿,以崇严祀,其馀杂碎,一皆除之。」臣案,天垂象,圣人则之。辟雍之星,既有图状,晋堂方构,不合天文。既阙重楼,又无璧水,空堂乖五室之义,直殿违九阶之文。非古欺天,一何过甚!后魏于北台城南造圆墙,在璧水外,门在水内迥立,不与墙相连。其堂上九室,三三相重,不依古制,室间通巷,违舛处多。其室皆用墼累,极成褊陋。后魏《乐志》曰:「孝昌二年立明堂,议者或言九室,或言五室,诏断从五室。后元叉执政,复改为九室,遭乱不成。」《宋起居注》曰:「孝武帝大明五年立明堂,其墙宇规范,拟则太庙,唯十二间,以应期数。依汉《汶上图仪》,设五帝位。太祖文皇帝对飨,鼎俎簠簋,一依庙礼。」梁武即位之后,移宋时太极殿以为明堂。无室,十二间。《礼疑议》云:「祭用纯漆俎瓦樽,文于郊,质于庙。止一献,用清酒。」平陈之后,臣得目观,遂量步数,记其尺丈。犹见基内有焚烧残柱,毁斫之馀,入地一丈,俨然如旧。柱下以樟木为跗,长丈馀,阔四尺许,两两相并,瓦安数重。宫城处所,乃在郭内。虽湫隘卑陋,未合规摹,祖宗之灵,得崇严祀。、齐二代,阙而不修,大飨之典,于焉靡托。自古明堂图惟有二本,一是宗周,刘熙、阮谌、刘昌宗等作,三图略同。一是后汉建武三十年作,《礼图》有本,不详撰人。臣远寻经传,旁求子史,研究众说,总撰今图。其样以木为之,下为方堂,堂有五室,上为圆观有四门。(《隋书·宇文恺传》)
驳难刘焯《皇极历》 隋 · 张胄玄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七
历有岁率、月率,而立定朔,月有三大、三小。
案岁率、月率者,平朔之章岁、章月也。
以平朔之率而求定朔,值三小者,犹似减三五为十四;
值三大者,增三五为十六也。
校其理实,并非十五之正。
张衡何承天创有此意,为难者执数以校其率,率皆自败,故不克成。
为定朔,则须除其平率,然后为可(《隋书·律历志下》)
隋高祖 初唐 · 朱敬则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七十一
孙资阴谋。
晋宣入辅。
郑译矫制。
隋文受遗。
自此而有魏人。
从斯以迁周鼎。
盖天厌乱德。
神诱其衷。
若妄指河冰。
遂成王业。
误击金鼓。
仍启霸国也。
况体貌奇特。
仪表绝人。
太祖之钦明。
异其风骨。
宪王之聪察。
惮以非常。
韦鼎一见以委诚。
赵公闻名而进女。
是以称刘季之灵怪者。
不谋同词。
说中兴之应谶者。
往往偶语。
属周多世故。
祸难荐臻。
始以后父之尊。
遂受托孤之寄。
骑虎不下。
掎角是因。
不利孺子
非唯管叔之言。
社稷输人。
宁止休公之对。
所以尉迟举魏。
从乱如云。
王谦据蜀。
其徒若市。
遂能驱驾豪杰。
委任忠良。
不下庙堂。
天下大定。
然后讴歌允集。
文物满庭。
卿云晓聚。
长星夜扫。
拱揖而朝偫后。
升坛而类上帝。
绍舜禹之遗躅。
汉魏大名
于是流旷荡之元风。
浸淳古之膏泽。
削秋荼之繁令。
革亡国之哀声。
加之以恪勤。
广之以质素。
太阳满昆虫之穴。
湛露垂行苇之苕。
教人七年。
亦可以即戎矣。
俄属陈朝丧德。
江海扬波。
自绝于天。
结怨于下。
乃以开皇八年十月
少昊之秋气。
动文昌之将星。
下蜀汉之舟。
翩翩龙跃。
集幽并之骑。
萧萧马鸣。
一苇而可以横大江
三令而可以陵汤火。
蒋山苦战。
子文之魂魄飞扬。
建业大崩。
叔宝之金汤不守。
既遭岸上之虎。
非复水中之龙。
斩伯噽以谢陈人。
陆机而慰吴士。
春波暂洗。
污俗咸新。
秋露一零。
弊化斯改。
乃下制曰。
今率土大同。
含生遂性。
内外职位。
遐迩黎人。
家家自脩。
人人克念。
使不轨不物。
荡然俱尽。
此乃忧勤之心。
见于动静。
故使六合之中。
观如晓日。
八纮之内。
若遇新晴。
况复尽力于人。
励精为政。
躬亲以率下。
因心以感物。
烟火万里。
风雨四时。
野有击壤之歌。
天无垂象之诫。
元□丹徼。
烟燧不惊。
玉槛金河
波澜久息。
天子登云台而访道。
实垂拱而无为。
公卿指日观以推诚。
愿升中而每竭。
可谓尽美矣。
未尽善也。
然天性既猜。
素无学术。
意不及远。
政惟目前。
是以牝鸡司晨。
谗人罔极。
剖符罕山河之固。
同盟多剪黜之悲。
恩不终于有功。
罚每深于无罪。
启阋墙之兆。
借实沈之兵。
杨素决其波。
张衡注其隙。
柳远草制。
房陵尚遥。
穆子授戈。
竖牛仍在。
祸非天降。
衅是人谋。
是以知隋运之不永矣。
君子曰。
昔陆孟知中兴之微。
宣帝始重儒术。
李通称汉家之命。
世祖专信谶文。
时好既行。
其流遂广。
子云符命。
尹敏伪言。
即其类也。
高祖少爱不经之谈。
遂好迂诞之说。
所以王劭顺旨。
袁充取容。
赏溢邱山。
恩深江海。
岂不弊乎。
又祥瑞者。
圣人之应也。
至若八百集于孟津
六王至于陔下。
周人岐山之北。
晋众江汉之南。
负乐就陈。
携手适宋。
牛马内向。
偫盗外奔。
宗社乂安。
黎民不散。
此瑞之上也。
若乃连珠共轸。
的砾清汉之涯。
合璧齐辉。
光芒黄道之上。
四时不爽。
百谷用成。
家有孝慈。
人怀礼义。
此善之应也。
至如白鹿朱雁
璚露卿云。
鸠雀异毛。
草木殊状。
此并沐我皇泽。
煦我帝
圣人圆城之中。
天子生成之物。
岂足表太平之日。
显休明之辰。
而隋主好之。
意不能尽。
遂令巧伪相半。
何其薄哉。
石虎之有中原也。
膻胡臭羯。
牧马驱羊。
子女殁于淫昏。
文物尽于锋镝。
犹得厌六马。
驾四麟。
燃连理之材。
煮白雉之肉。
若天道不惑。
应降以灾。
由斯而谈。
断可知矣。
隋之眷眷。
复何为哉。
问曰。
晋克金陵
功多者属吏
隋平建业
德俊者尤□岂争名于朝。
事必须此。
将廉耻道尽。
莫畏书乎。
君子曰。
晓兵之家。
因敌变化。
故有功成请罪之义。
君命不受之谈。
今者王浚乘风。
贺若先战。
苟有大利。
何细瑕。
方知责兵士之污宫闱
军司之隐玉帛。
岂不狭乎。
始知范燮后入。
孟侧不前。
郤克有词。
冯异不语。
时无君子。
斯焉取斯。
岂与夫自伐无惭。
奋髯直出。
而相类乎。
又问曰。
王者初兴。
必有佐命。
莫不同声相应。
同气相求。
白云之郁应龙。
清风之集雕虎。
不以夷险易志。
不以远近隔心。
千载一时。
其来尚矣。
三代以前。
缅邈无际。
两汉之后。
声名可寻。
若乃庇俗匡时。
体国经野。
谋出心膂。
政待股肱。
但清济之入浊河。
波澜莫辨。
蚊虻之附骥尾
迟速罔知。
既因论讨之馀。
愿示悬衡之末。
君子曰。
神人无功。
达人无迹。
张子房元机孤映。
清识独流。
践若发机。
应同急箭。
优游澹泊。
神交太虚。
非诸人所及也。
至若陈平荀彧贾诩荀攸刘煜郭嘉田丰沮授崔浩张宾等。
可谓天下之菁英。
帷幄之至妙。
中权合变。
因败为功。
爰自秦汉。
讫于周隋。
相薰。
惟有此矣。
萧何镇静关中
寇恂之安辑河内
亮相蜀。
张昭辅吴。
茂宏之经理琅琊
景略之弼谐永固。
刘穆之众务必举。
遵彦百度惟贞。
苏绰共济艰难。
高颎同经草昧。
虽功有大小。
运或长短。
咸推股肱之材。
悉为忠烈之士。
若乃威以静国。
谋以动邻。
提鼓出师。
三军贾勇。
置兵境上。
千里无尘。
内外兼材。
孔明景略也。
崔浩云。
王猛苻坚管仲
刘裕是德宗之曹瞒
孙盛云。
孔明善辅小国。
子产之流也。
斯言中矣。
太史令杜淹教男私习天文兼有元象器物被刘建告勘当并实太史一条) 唐 · 张鷟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七十四
粤若颛顼。命南正以司天
昔在帝尧。列东官宾日
履端于始。序则不愆。
举正于中。时乃不忒。
自秦称金贙。叨五胜之宏纲。
汉起玉鸡。叶三微之远度。
洛下。命唐都
考大衍之始终。心伏羲。
梦周旦。步太初之盈缩。
四营因之式序。八变所以无差。
五星叶度于上。万物和平于下。
杜淹位参羲仲。声振子韦。
沮诵之前规。遵史谈之旧典。
星聚东井。逆辨休徵。
月犯少微。悬知应变。
使星已发。无违寸景之期。
剑气莫关。不爽分毫之信。
宫居太后。夙已上闻。
宋起真人。豫为先觉。
谯周之论蜀灭。杜琼之说曹兴。
此历代之攸钦。邦家之要籍。
之少子。雅爱其书。
张衡之浑仪。讨陆绩之元象。
父为太史。子学天文。
堂构无堕。家风不坠。
私家不容辄聚。史局何废流行。
准法无辜。按宜从记。
扬州功曹萧颖士文集序 唐 · 李华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十五
开元天宝间词人。
以德行著于时者。
河南元君德秀字紫芝
其行事。
赵郡李华为墓碣。
已书之矣。
文学著于时者。
兰陵萧君颖士字茂挺
鄱阳忠烈王之后。
曾祖某官。
大父某官。
考讳某。
莒县
咸有德不至尊位。
君七岁能诵数经。
背碑覆局。
十岁以文章知名。
十五誉高天下。
十九进士擢第
金坛桂州参军秘书正字河南参军
辞官避地江左
永王修书请君。
君遁逃不与相见。
淮南节度使表君为扬州功曹参军
相国诸道租庸使第五琦请君为介。
君以先世寄殡嵩条。
因之迁祔终事。
汝南而殁。
呜呼。
春秋若干。
天下儒林。
为之憔悴。
君为金坛也。
会官不成。
扬州参军也。
丁家艰去官。
正字也。
亲故请君著书。
未终篇。
御史中丞以君为慢官离局。
奏谪罢职。
河南参军也。
寮属多嫉君才名。
上司以吏事责君。
君拂衣渡江。
遇天下多故。
其高节深识。
皎皎如此。
君以为六经之后。
屈原宋玉
文甚雄壮。
而不能经。
厥后有贾谊
文词最正。
近于理体。
枚乘司马相如亦瑰丽才士。
然而不近风雅。
扬雄用意颇深。
班彪识理。
张衡宏旷。
曹植丰赡。
王粲超逸。
稽康标举。
此外皆金相玉质
所尚或殊。
不能备举。
左思诗赋有雅颂遗风。
干宝著论近王化根源。
此后夐绝无闻焉。
近日陈拾遗子昂文体最正。
以此而言。
见君之述作矣。
君以文章制度为己任。
时人咸以此许之。
不幸殁于旅次。
有文十卷卷行于代。
其篇目虽存。
章句遗落。
古所谓有其义而无其词者也。
后之为文者。
取以为法焉。
今海内至广。
人民至众。
求君之比。
不可复得。
难乎哉。
君有子一人曰存。
苏州常熟县主簿
雅有父风。
知名于代。
平生最深。
见托为叙。
力疾直书云尔。
乞遵用崇天历毋轻议改移奏皇祐五年三月戊午 北宋 · 王洙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三、《宋会要辑稿》运历一之七(第三册第二一三一页)、《玉海》卷一○
司天监李用晦等称,十一月望,月食十分,七历并同,复圆在昼,不辨辰刻
惟验起亏时刻:内《宣明》算在丑正二刻,《仪天》在丑正三刻,《应天》、《乾元寅初一刻,《崇天》寅初二刻,《大衍》、《景福》寅初三刻,而其夜食寅初四刻,惟《大衍》、《景福》相近。
然《景福》算景祐三年四月朔日食二分,而《崇天》、《乾元》、《宣明》不食,后果不食。
《大衍历》算唐开元十二年七月戊午朔,日食八分半,十三年十二月庚戌朔,日食十五分之十三,至时皆不食。
所以一行《大衍历议》云:「假令理历者因开元二食,曲变交限以就之,则所协甚少,所失甚多」。
用晦等亦不敢指定《大衍》、《景福》为密。
伏缘历算日月交食,诸历互有亲疏,不可常为准的。
盖日月动物,岂不少有盈缩,亦变常不定,历象必无全密。
所谓天道远而人道迩,古来撰历名贤,如太史公洛下闳刘歆张衡杜预刘焯李淳风僧一行等尚不能穷究,况用晦等浅学,止依古法推步,难为指定日月所食疏密。
又据羲叟言,古圣人历象之意,止于敬授人时,虽则预考交会,不必吻合辰刻,故有修德救食之理。
天道神变,理非可尽,设谓必可尽耶,则先儒不容自为疏阔。
又《大衍》等七历所差不多,法数大同而小异,亦是递相因藉,乘除积累,渐失豪釐。
辰刻更筹,惟据刻漏,或微有迟速,未必独是历差。
按隋《历志》,日月食既有起讫早晚,亦或变常进退,于正见前后十三刻半内候之。
今止差三刻,或是天道变常,未为乖谬。
一行开元中治历,以《大衍》及李淳风《麟德》、刘焯《皇极》三历校日食三十七事,《大衍》课第一,所中才二十三,《麟德》得五,《皇极》得十。
一行聪明博达,时谓圣人,宣考古今,尚未能尽,如淳风辈,益以疏远。
况圣朝《崇天》历法颁用逾三十年,诞布海内,熟民耳目,方将施之无穷,兼所差无几,不可偶缘天变,轻议改移。
诘其本原,盖亦出于《大衍》。
其《景福历》行于唐季,非治世之法,不可循用。
乞别为浑天仪象以隶太史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二二、《玉海》卷四
臣切详《周官》冯相氏掌十有二辰,十月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运动,辨其吉凶以诏救政。
盖岁、月、辰、日、星皆有方位,知其位之所在,则知其时数之常然可考,而著之于历,此冯相氏之所掌也。
若有变动非常,有系于吉凶之应者,以时观其象而诏其占,则保章氏掌之。
冯相氏考其常,所以正时而颁庶事;
保章氏司其变,则决之于象而诏救政,先正分其职以为之之意也。
今太史局治历、瞻候,合为一司,缘历术有疏密,天文有常变,治历或疏则不足以知其常,瞻候或惰则不足以得其变。
瞻候之家茍欲合其历,奏报候簿,遂容不实。
近者局生讼奏报之妄,草泽斥历算之疏,究其所因,弊或在是。
近令礼部、秘书省官定新旧仪亲密者一座行使,臣已行定验,今相度且欲存留旧仪,令历生算步治历,得以参验。
其新造两台仪象,制度精巧,兼得张衡李淳风张思训之制,以之瞻候,尤为准的。
今欲别为浑天仪象,所以隶太史,仍差官专一提举,每日别行奏报。
以此关互,无容茍简,则朝廷可以坐知象纬之实,因之参酌中失,而图其旧政,庶几不失先王冯相、保章分职之意。
浑仪议熙宁七年七月 北宋 · 沈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八九
五星之行有疾舒,日月之交有见匿,求其次舍经劘之会,其法一寓于日。
冬至之日,日之端南者也。
日行周天而复集于表锐,凡三百六十有五日四分日之几一,而谓之岁。
周天之体,日别之谓之度。
度之离,其数有二:日行则舒,则疾,会而均,别之曰赤道之度;
日行自南而北,升降四十有八度而迤,别之曰黄道之度。
度不可见,其可见者星也。
日、月、五星之所由,有星焉,当度之画者凡二十有八,而谓之舍。
舍所以挈度,度所以生数也。
度在天者也,为之玑衡,则度在器。
度在器,则日月五星可以抟乎器中,而天无所豫也。
天无所豫,则在天者不为难知也。
自汉以前,为历者必有玑衡以自验迹。
其后虽有玑衡,而不为历作;
为历亦不复以器自考,气朔星纬,而皆莫能知其必当之数。
唐僧一行改《步天大衍历法》,始复用浑仪参实,故其术所得,比诸家为多。
臣尝考古今仪象之法。
《虞书》所谓璿玑玉衡,惟郑康成粗记其法;
洛下闳制圆仪,贾逵又加黄道,其详皆不存于书。
其后张衡为铜仪于密室中,以水转之,盖所谓浑象,非古之玑衡也。
吴孙氏时,王蕃陆绩皆尝为仪及象,其说以为:旧以二分为一度,而患星辰稠穊;
张衡改用四分,而复椎重难运。
以三分为度,周丈有九寸五分寸之三,而具黄赤道焉。
之说以天形如鸟卵,小椭,而黄赤道短长相害,不能应法。
至刘曜时南阳孔定制铜仪,有双规,规正距子午以象天;
有横规,判仪之中以象地;
有时规,斜络天腹以候赤道;
南北植干,以法二极;
其中乃为游规、窥管。
刘曜太史令晁崇、斛皆尝为铁仪,其规有六,四常定,一象地,一象赤道,其二象二极,乃是定所谓双规者也。
其制与定法大同,唯南北柱曲抱双规,下有纵横水平,以银错星度,小变旧法。
而皆不言有黄道,疑其失传也。
唐李淳风别为圆仪三重:其外曰六合,有天经双规、金浑纬规、金常规;
次曰三辰,转于六合之内,圆径八尺,有璿玑规、月游规,所谓璿玑者,黄、赤道属焉;
又次曰四游,南北为天枢,中为游筒,可以升降游转,别有月道,傍列二百四十九交以携月游。
一行以为难用,而其法亦亡。
其后率府兵曹梁令瓒更以木为游仪,因淳风之法而稍附新意,诏与一行杂校得失,改铸铜仪,古今称其详确。
至道中,初铸浑天仪于司天监,多因斛晁崇之法。
皇祐中,改铸铜仪于天文院,姑用令瓒一行之论,而去取交有失得。
臣今辑古今之说以求数象,有不合者十有三事。
其一,旧说以谓「今中国于地为东南,当令西北望极星,置天极不当中北」。
又曰:「天常倾西北,故极星不得居中」。
臣谓以中国规观之,天常北倚可也,谓极星偏西则不然。
所谓东西南北者,何从而得之?
岂不以日之所出者为东,日之所入者为西乎?
臣观古之候天者,自安南都护府浚仪大岳台才六千里,而北极之差凡十五度,稍北不已,庸讵知极星之不直人上也?
臣尝读黄帝《素问》书:「立于午而面子,立于子而面午,至于自卯而望酉,自酉而望卯,皆曰北面。
立于卯而负酉,立于酉而负卯,至于自午而望南,自子而望北,则皆曰南面」。
臣始不喻其理,逮今思之,乃常以天中为北也。
常以天中为北,则盖以极星常居天中也。
《素问》尤为善言天者。
今南北才五百里,则北极辄差一度以上;
东南西北数千里閒,日分之时候之,日未尝不出于卯半而入于酉半,则又知天枢既中,则日之所出者定为东,日之所入者定为西,天枢则常为北无疑矣。
窥之,日分之时,以浑仪抵极星以候日之出没,则常在卯酉之半少北。
此殆放乎四海而同者,何从而知中国之为东南也?
彼徒见中国东南皆际海而为是说也。
臣以为极星之果中,果非中,皆无足论者。
彼北极之出地,六千里之閒,所差者已如是,又安知其茫昧几千万里之外耶?
今直当据建邦之地,人目之所及者,裁以为法,不足为法者宜置而勿议可也。
其二曰,纮平设以象地体,今浑仪置于崇台之上,下瞰日月之所出,则纮不与地际相当者。
臣详此说虽粗有理,然天地之广大,不为一台之高下有所推迁。
盖浑仪考天地之体,有实数,有准数。
所谓实者,此数即彼数也,此移赤,彼亦移赤之谓也。
所谓准者,以此准彼,此之一分,则准彼之几千里之谓也。
今台之高下乃所谓实数,一台之高不过数丈,彼之所差者亦不过此,天地之大,岂数丈足累其高下?
若衡之低昂,则所谓准数者也。
移一分,则彼不知其几千里,则衡之低昂当审,而台之高下非所当恤也。
其三曰,月行之道,过交则入黄道六度而稍却,复交则出于黄道之南亦如之。
月行周于黄道,如绳之绕木,故月交而行日之阴,则日为之亏;
入蚀法而不亏者,行日之阳也。
每月退交,二百四十九周有奇然后复会。
今月道既不能环绕黄道,又退交之渐当每日差池,今必候月终而顿移,亦终不能符会天度。
当省去月环,其候月之出入,专以历法步之。
其四,上下二端皆径一度有半,用日之径也。
端不能全容日月之体,则无由审日月定次。
欲日月正满上衡之端,不可动移,此其所以用一度有半为法也。
下端亦一度有半,则不然。
若人目迫下端之东,以窥上端之西,则差几三度。
凡求星之法,必令所求之星正当穿之中心。
今两端既等,则人目游动,无因知其正中。
今以钩股法求之,下径三分,上径一度有半,则两窍相覆,大小略等。
人目不摇,则所察自正。
其五,前世皆以极星为天中,自祖暅以玑衡窥考天极不动处,乃在极星之末犹一度有馀。
今铜仪天枢内径一度有半,乃谬以端之度为率。
若玑衡端平,则极星常游天枢之外;
玑衡小偏,则极星乍出乍入。
令瓒旧法,天枢乃径二度有半,盖欲使极星游于枢中也。
臣考验极星更三月,而后知天中不动处远极星乃三度有馀,则祖暅窥考犹为未审。
今当为天枢径七度,使人目切南枢望之,极星正循北极里周,常见不隐,天体方正。
其六,令瓒辰刻、十干、八卦皆刻于纮,然纮平正而黄道斜运,当子午之间,则日径度而道促;
卯酉之际,则日迤道舒
如此,辰刻不能无谬。
新铜仪则移刻于纬,四游均平,辰刻不失。
令瓒天中单环,直中国人顶之上,而新铜仪纬斜络南北极之中,与赤道相直。
旧法设之无用,新仪移之为是。
然当侧规如车轮之牙,而不当衡规如鼓陶,其旁迫狭,难赋辰刻,而又蔽映星度。
其七,司天铜仪,黄赤道与纮合铸,不可转移,虽与天运不符,至于窥测之时,先以距度星考定三辰所舍,复运游仪抵本宿度,乃求出入黄道与去极度,所得无以异于令瓒之术。
其法本于晁崇、斛之旧制,虽不甚精缛,而颇为简易。
李淳风尝谓斛所作铁仪,赤道不动,乃如胶柱,以考月行,差或至十七度,少不减十度。
此正谓直以赤道候月行,其差如此。
今黄赤道度,再运游仪抵所舍宿度求之,而月行则以月历每日去极度算率之,不可谓之胶也。
新法定宿而变黄道,此定黄道而变宿,但可赋三百六十五度而不能具馀分,此其为略也。
其八,令瓒旧法,黄道设于月道之上,赤道又次月道,而玑最处其下。
每月移交,则黄赤道辄变。
今当省去月道,徙玑于赤道之上,而黄道居赤道之下,则二道与端相迫,而星度易审。
其九,旧法环一面刻周天度,一面加银丁。
所以施银丁者,夜候天晦,不可以目察,则以手切之也。
古之人以璿为之,璿者珠之属也。
司天监三辰仪,设齿于环背,不与横箫会,当移列两旁,以便参察。
其十,旧法重玑皆广四寸,厚四分。
其他规轴,椎重朴拙,不可旋运。
今小损其制,使之轻利。
其十一,古之人知黄道岁易,不知赤道之因变也。
黄道之度,与赤道之度相偶者也。
黄道徙而西,则赤道不得独胶。
今当变赤道与黄道同法。
其十二,旧法黄赤道平设,正当天度,掩蔽人目,不可占察。
其后乃别加钻孔,尤为拙谬。
今当侧置少偏,使天度出北际之外,自不淩蔽。
其十三,旧法地纮正络天经之半,凡候三辰出入,则地际正为地纮所伏。
今当徙纮稍下,使地际与纮之上际相直。
候三辰伏见,专以纮际为率,自当默与天合。
按:《长兴集》卷三。又见《皇朝文鉴》卷一○六,《宋会要辑稿》运历二之三。第三册第二一四五页《玉海》卷四,《宋史》卷四八《天文志》一,《经济类编》卷七五,《文章辨体汇选》卷四二五,《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四七,《渊鉴类函》卷三六九。
敷文阁学士宣奉大夫致仕赠特进汪公行状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八○、《攻愧集》卷八八
曾祖元吉,不仕。
妣何氏。
祖洙,皇明州助教,累赠正奉大夫
妣陈氏,累赠太硕人
父思温,皇左朝议大夫直显谟阁致仕,累赠少师
妣王氏,封恭人,累赠越国夫人
本贯庆元府鄞县武康乡沿江里。
汪大猷字仲嘉,年八十有一状。
惟汪氏派出黄帝,得姓尚矣。
然自历代以至本朝,未尝有一显者。
宣城鄱阳上饶四明诸郡,大率皆出于新安济王,庙食千载,后裔繁衍,宦路相遇,多讲宗盟。
陵时大司成澥以耆儒名,翰林学士藻以文章显,尝谢司成荐举,止用张衡《思立赋》汪氏龙鱼及《檀弓》童汪踦事,且曰:「遥遥谱牒之相传,没没衣冠之不振,虽更魏晋之远,莫厕崔卢之间」。
槩可知矣。
丞相伯彦首相高宗,遂为佐命之臣。
绍兴间签书枢密院事勃、枢密使澈俱至大位,子孙宦达相踵。
端明殿学士尚书应辰以重名崛起,虽不至公辅,而道谊风烈足为一世师表,此其尤盛者也。
公以文昌旧臣历仕四朝,康宁耆艾,独殿诸老抑其次焉。
今汪氏所在众多,几如,岂族姓盛衰亦有待于时耶?
公之曾祖处约而有士君子之行,受知范文正公王荆公
正奉乡先生,文行淳备,沾丐后学。
少师绍兴初太府少卿两浙漕使,风谊尤高,󲦤绅推重。
生四子,公其仲也。
越国方娠,公之从伯父,梦应真受生,产于叔父吏部鄞县之官舍。
生而岐嶷,骨相颖异。
四岁诵《孝经》,能对客问,学中所讲《论语》、《孟子》辄述口义,以示同舍,一日千里,侪辈皆畏之。
绍兴七年,以少师遇宗祀补将仕郎,调右迪功郎衢州江山县
公渐渍义方,晓畅吏道,若老于州县者。
所部百人,默识姓名及干力之优劣,辄得其用。
分乡警捕,境内肃然。
钩考滞讼,断之以理。
岁在甲子,洪水稽天,发廪为粥,以食避水者,又取盐商大舟救之,存活为多。
时方申兼经之制,以尝试南宫,公馀肄业,再荐漕台,遂中十五年进士乙科
秩满,关升左从事郎,为婺州金华县丞
处事益明,期限必信。
文引可以质钱,至有以润其屋者。
豪民陆氏析产嚚讼,案牍纷积。
公诘其要,谓祖屋枕山,长兄据其前,而使诸弟由山蹊以出。
曰:「此最其不平者」。
按图更分,已得要领。
又诉义逊及赡茔嫁姑之厚,曰:「尔父兄同力起家,义逊有法,奉先冢,嫁诸姑,岂得不厚」?
一妇以众钱买田,托以嫁资,公考妇家户籍不满半顷,复取均之。
且谂之曰:「若送所司,一门无全人,至亲不复可相见,汝家破矣」。
命讲长幼之礼,叹服而退。
户部侍郎李公椿年建议行经界,选公为龙游县覆实官,约束严峻。
已量之田隐藏亩步,不以多寡,率至黥配,盛气临人,无敢忤者。
公独曰:「愚民不识弓步,不善度量,若田少而所供反多,须使之首复,乃可并行」。
李公问当何如,曰:「凡有不实,许其自陈,俟验实与改正」。
悉皆施行,受赐者已不知其几。
既至,躬行阡陌,唱弓量之目,则已默计其广袤之实。
吏运筹久之,无毫釐差,观者以为神。
凡事俱有方略,邑人鼓舞,旁县皆取为法。
事毕,躬纳图帐。
李公又欲以十保合为一图,仍与邻都犬牙相入。
曰:「一保之图用纸二百番,已无地可展,又从而十之,不惟不能图画,亦安所用之?
徒重劳费,无益于经界也」。
由是诸郡俱免催科。
办事谈笑而了,不失忠厚。
二十年,丁越国忧,星奔哀毁,悲动行路。
服除,为严州建德县
二十四年,饥民啸聚炽甚,守禦调度多出规画,以讫无事。
分都赈给,众中指一夫诘曰:「是某都某人也」。
盖居两都之间而冒请者,械系于前,馀多引去。
事已,徐释之。
又尝逊荐牍,辞受输,皆人所难能。
明年,用举者改宣教郎,知平江府昆山县,旋遭外艰。
既造朝,有达官使献生财之说,将用以为荐。
曰:「财不可生也,生财者必害于民。
宁甘心寸进耳」。
遂谢之。
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所干办公事
金亮犯边,馈饟王师。
高宗巡幸,供亿百出。
公佐其长以办,群工扈从咸知公名。
三十二年,赐绯鱼袋,改干办行在诸司粮料院
文书盈几,目不给视。
公间摘一二,无不切中。
老吏惊叹,谓未有也。
言榷货务左藏库有羡储,朝旨以诿公躬自检校,得其实以对。
隆兴二年四月参政简肃公宣谕淮东,辟为干办公事
九月,改充参议官,内裨幕府,外按边陲。
海、泗、唐、邓之弃,钱公执以为不可,公亦赞之,虽不得尽行,终免仓猝之变者,宣谕司之力也。
大宗正丞
乾道元年,兼吏部郎官,主管侍郎左选,又兼户部右曹
有蜀士理和籴酬赏,吏必欲以小节取会,曰:「在法有旁照可验,许比类而行」。
即取其同类者并上之。
省吏沮抑尤急,公力争之,自是始为定例。
六月轮对,钱公先荐于上,乞与之言,察其人物。
公奏:「总覈名实,责任臣下,因才而任,毋违所长,量能授官,毋拘流品」。
又乞表荐宗子,随事录用。
上注目久之,谓辅臣曰:「疏通详雅,有议论,今日有用之才也」。
礼部员外郎
公自登第,尝习宏辞科,应用之文足以行意。
在州县时,守将多委以笺奏,南宫名表一出,士林诵之。
此外无他职务。
同列言于庙堂,谓公拨繁治剧有馀而清简太甚。
丞相洪文惠公以此谕公。
七月,遂兼吏部侍郎右选
九月,除吏部郎官,主管尚书左选
庄文太子初建东宫,妙选僚寀,是月以公兼太子左谕德太子侍讲
两日一讲《孟子》,多寓规戒,庄文深所钦重。
尝出龙大渊禁中所进侍燕乐章谕宫僚同赋,既退,公谓同列曰:「燕既不预,无以措辞。
若出于御制,或储禁为之,犹可赓和。
郑卫之音,近习为倡,非讲读官所当预也」。
白于太子而止。
二年,为省试参详官,参政林公安宅户簉知贡举,就除谏议大夫
自言去场屋久,以考校事属公,为之协心焉。
讫事日,欲邀公议论,辞不往。
林既罢政,独免于评议。
六月,除秘书少监
高宗圣政书成,进读于紫宸殿德寿宫
道山清高,领袖名士。
职当修神宗以来《会要》,而旷岁不举,深惧典故散逸,率属分纂。
上闻之,为置局,命宰臣提举
书奏,五朝之大典始备。
金国来贺四年正旦,借吏部尚书为接送伴使。
上阅语录,见公敏于酬对,处事有体,滋向之。
寻兼权刑部侍郎
六月,兼崇政殿说书
八月,兼权给事中
孝宗厉精民事,访问不倦。
宿直玉堂,夜宣对选德殿,赐坐从容,导公使言。
时欲遣察官决狱畿邑,公奏使果有滞囚,亦且先次决遣,事体太重,徒扰诸县,必又甚于监司之临按,不得不谨于始,遂改命通判以行。
公首以一言移主意,自尔每夜对,上多访以时事。
尝曰:「卿为侍从,天下之事无所不当论。
朕每厌宦官女子之言,思与卿等款语,正欲知朝政阙失,民情利病。
苟有所闻,可极论之」。
公悉进所欲陈者,奏对明白,曲尽情伪,上多耸听而行之。
其造膝启沃之际,若讲义、进故事,论治道之要,具有遗编,亦或削稿而不传,惟见于事功之实者,谨书之。
以池、饶、信、建水灾,乞用澶州刘涣收买耕牛之法,令州郡广收籴以备赈粜。
论役法,则陈一乡通差、物力均差、均钱雇人、官户例减限田之详,又别白里正则专主烟火盗贼,耆长丁则催科承引,今取耆长雇直拨入经总制司,并缘法意。
里正承役之初,抑使兼充役者,受害为甚,至死必争。
又乞改定役法,未可轻变,广求众议而后可,必须迟以岁月。
若欲宽其困苦,当先严禁诛求。
又论:「亭户不充役次,以盐折税,或有未尝亲熬波之劳。
居近场监,贷钱取息,射利为厚。
三公尚有限田,而此曹独无定数,反受官户隐寄。
又均和买于编民,欲将家产及二等以上依官户充役」。
又论:「给赐勋旧近戚以田,一得指挥,豪夺占据,桀黠者妄指官之籍没、民之户绝者以为献,藉势陵轹州县,至不能谁何。
宁忍惠及一家而使人重罹其苦?
自今惟当锡以金帛,使自求之」。
又论:「籍没财产止可行于强盗囊橐、官吏犯赃之人,然朝为富室,暮为穷民,流离冻馁,已自可念。
至有仓库纲运负陷官钱而致破家者,宜有以处此。
欲应以欠负拘产不在给赐出卖之数,计其租入,偿欠既足,则以给还,使复故业」。
以至废乡村私立税铺,罢官监酒坊,及陈万户酒之策。
尝因轮对论铜器之害,则曰:「产铜之地不发,浸铜之水渐涸,鼓铸重费,楮券弊深,泄于边境而法不严,坏为器用而官不问。
若立用铜之罪重于销铜之人,居官而使人为器用者坐以赃私罪,则法乃可行」。
论捕酒之害,则曰:「民户遭劫盗者犹有官司可告,盗既不敢肆毒,邻里亦得救应。
今捕酒者空人之家,邻里至前则诬以拒捕,官司不复明白,则是捕酒之暴甚于劫盗也。
杀人者罪止一身,而老幼自若。
今一遇捕酒,举家拘絷,非法受苦,则是犯酒之罪重于杀人也」。
大率公之论事皆深切著明,考究详备。
玉音嘉奖,尝曰:「卿前后所言皆今日可行之事,臣僚所未及」。
一一付外。
虽议有不同,不尽见诸施用,亦有遂著之甲令者。
五年,再为参详官。
四月,除权刑部侍郎侍讲,职于秋官二年馀。
孝宗垂意刑章,哀矜庶狱,公乞重修法令,谓:「中兴之初,首立详定一司,自建炎四年六月以前著为绍兴法。
今四十年,多编集监学、贡举、常平茶盐等一司之法,而一代条章因革损益迄无成书。
敕局官多吏繁,俸优赏厚,因减冗官,遽行废罢,举数十年之法,一切不省。
建炎以后续降指挥二万馀条,若不删其繁重,定其当否,有司率用新制而弃旧法,日移月改,轻重舛牾,无所遵承,使舞文之吏时出而用之,以售其奸。
及今不为,久益难考。
乞明诏尽行编纂,命大臣典领而选廷臣讨论,庶几笔削必当,以杜吏奸,以一民听」。
上极以为然,即令条具,仍差大理二卿、本部三郎官、寺丞司直各一员。
公遂兼重修敕令详定官,此四年之冬也。
他官去留不一,惟公疚心修定,以为己任,推举详明,通练之士以自佐,访求旧吏,网罗故牍。
若一司一路专法,不系海行者即釐送之。
一时申严,或虽系续降,寻即冲改者即删去之。
于见行法中增损元文五百七十四条,带修创立者三百六十一,全删旧文八十三,存留照用者百二十有八。
墨书旧文,朱书新条。
年馀书成,进书之奏,公所草也。
谓将前后续降参以累朝法意,酌以四方人情,考订编入。
各有看详案册,明言去取之因,而例不以颁降。
欲申敕有司,凡州县于新书有所未晓,许条具申所,当以元修因依行下。
孝宗取进本列于选德殿之左右,朝夕观览。
尝宣问所疑,随即奏对。
上又取条册指问,与所奏俱合,嘉赏再三,曰:「文字繁拿,不易尽记。
留意所职,乃至于此」。
对曰:「此法将与天下共之,况屡承宣谕,敢不尽心」?
他日又问如初,遂亟称于宰执
有忌公者遽入谮言,赖圣明不以为信。
尔后屡更修定,今凡再易矣。
其规画大率循公之旧,而精力不能逮也。
上又尝问本职事,刑罚黜陟岂无过差,公因奏温大水,郡不以闻,使之具析。
守臣王之望尝为执政陈岩肖为从官,特免违慢之劾。
乃移罪二漕,各降一官。
上云:「亦觉未是,待作一名目改正」。
公又奏:「知其未是,当明以示众。
若别作缘故,则前失仍在,不若径改之」。
有旨改正。
又奏:「知信州赵师严补籴前政所亏常平米方及半而坐擅用,鑴两秩,永不得任亲民。
提举李庚已尝申明,送饶州取勘,亦以不行。
检察坐之,且不得与监司
虽欲示警,而皆不当其罪」。
案上,皆得追改前命。
杨大任匿盗,而能告捕,不应坐以越诉,即依条给赏,仍免其罪。
论一案推结之法屡变,会问无期,狱讼淹延,即令别行立法。
尚书周公执羔韩公元吉枢密刘公珙以强盗率不处死,无所惩艾;
侍郎林公栗右司,谓今之强盗非亲下手已杀人者,类皆不死,请依太祖旧法,赃满三贯者皆斩。
公恐遂行,曰:「此吾职也」。
遂具奏曰:「强盗岂可恕?
用旧法而痛惩之,何为不可?
惟是天圣景祐宣和以来,益用中典,太上与民更始,非以刃杀人者一切贷死,远近归心。
循袭既久,寖失禁奸之意。
今已议为法六项,犯者依法处断,非此而但得财,惟再犯者死,可谓宽严适中矣。
此辈虽愚,岂无黠者为谋,知有可生之路,志在得财而已,所全尚多。
若不分首从,虽不杀伤,悉皆抵死,则凡得财鲜不及三贯者,此法既立,未必能禁其为盗。
彼先以死自处,则被盗者将无噍类,为盗者无复全人。
究其极而计之,死者益众矣」。
陈公良祐谏议大夫,请取案例。
公以见定一案闻奏,用六项法则死者十七人,用见行法则才四人。
若如旧法,则百七人俱死。
遂从公议。
吏部尚书,为六年金国正国信使
归至盱眙,得印榜云:「今后犯强盗并依祖宗旧法,所有六项指挥更不施行」。
到阙未及结局,即以不得其职自列求去。
上闻其详,即日复行六项之制,至今遵用焉。
有请以大辟奏案如情理可悯,即上朝廷,若情法相当者,止从刑部审覆行下。
公以为既经奏闻,非有司所得自专,当依旧例拟断,降旨处分,尤见详审钦恤之仁。
监司按发官吏,不得送置司州军根勘,绍兴之良法也。
久而寖紊,为弊亦多。
申严之,使见有违戾者并行改送勘院翻异,当究问其词,具申监司
有诏物价腾踊,以绢定罪者每匹增为三贯。
公乞以钱定罪者亦如之。
其明罚敕法,助圣朝好生之德者未易悉数也。
使金之役,权要为辅行。
在朝累年,于人甚周,而介然有守,未尝与之通。
至是惟议使事相处,亦不为异,惟不能过为奉承。
事已,又疏之。
众服其裁正,而其人自此不相乐矣。
孝宗方欲经略中原,使回者或承顺旨意,过为大言。
公归,首以为问,因具陈经行所见闻者。
上曰:「如卿所言,则未可为攻取计耶」?
公顿首曰:「诚如圣训。
今日岂可轻动?
且须益务内治,以俟机会耳」。
玉色不悦,公又曰:「臣不敢妄论迎合」。
闻者以为名言。
七月,除权吏部侍郎
九月,兼权尚书,再置敕局,兼详定一司敕令
少师尝为吏部郎,仕者脱兵火,亡失文书,诉者日集,躬为辨析,吏不得蔽。
建请改官状五纸之外,许令改举,声绩卓然。
公少亲见之,自为郎,尝历三选,以至长贰,清通简要,兼古人之长,建明尤多,率以先德为法。
或曰:「今日凡事从窄,非曩时比」。
盖有务为沮抑,号能任怨而至显用者。
曰:「方且鄙之,何忍效尤乎?
调官陈词者多孤寒之人,于此不为留意,使不得其平,谓之铨衡耶」?
由是郁者得伸,滞者得速,求者得遂,人人感悦。
亦未尝屈法以从人,其有不可,明以告之,退无所恨。
辨宗室及阵亡人女夫不当在七色之数,乞恩科权官选人愿致仕者请以历过岳庙为考,修正川广定差之弊,命官被诉不经勘正者,免关刑寺注籍,以妨差注。
县令臧否,欲俟其任满奏闻。
案后收坐不当之人,止就部检照,免行下取会。
又条列部中留滞节目,附赦施行。
皆欲去弊剔蠹,使选法流通,以为公私之便。
中使尝夜传旨学士院,袖出《资治通鉴》一册,指唐沈既济论选举事曰:「今日有无此弊?
其说可与不可行?
来蚤面对」。
退即呼烛草奏。
既入,先历陈数项,谓事与今异,弊虽似之,其言则难行。
上曰:「卿言甚明,更试一言」。
因奏:「正恐言不能尽,曾笔于纸,深夜书写不谨」。
上即令展读,读毕,不敢留中,退至庑下。
又遣宣取,且云:「更欲详观,可遂留下」。
宸眷日隆,会当郊,特差充卤簿使。
人知枋用有渐,而忌者愈甚。
竣事,力求外祠,上亦知之。
七年正月,除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侍从馆阁诸公赋诗留题,以饯行色,今石刻存焉。
还乡四月,起知泉州
到郡遇事风生,不劳而办。
郡实濒海,中有沙洲数万亩,号平湖,忽为岛夷号毗舍邪者奄至,尽刈所种。
他日又登海岸杀略。
禽四百馀人,歼其渠魁,馀分配诸郡。
初则每南风,遣戍为备,更迭劳扰。
公即其地造屋二百间,遣将分屯,军民皆以为便,不敢犯境。
后左翼军狃于盗赏,忽又报侵犯,径捕至庭,自以为功。
曰:「毗舍邪面目如漆,黥涅不辨。
此其人服饰俱不类,何耶」?
察之,乃真腊大商四舟俱行,其二已到,馀二舟以疑似被诬。
公验其物货什器信然,军人犹譊譊不已,公谕其曰:「使真是寇贼,固不应纵舍。
既知其为商旅,又岂得陷以深文」?
始皆退听,即使尽入来远驿,所贩黄蜡,偿以官钱,命牙僧旬日间遣行。
军屯城外,有入盗库银者,踰垣而出,为逻者所侦,反执而归,诬以为盗而上之郡。
公已得其情,仍械逻者,使参对。
失银十二铤,得十而遗其二,主将辩数甚苦,公不为动。
已而军士首伏,即其所窖取之,皆伏辜。
公明察善处,则俱失其情矣。
蕃商杂处民间,而旧法与郡人争斗,非至折伤,皆用其国俗,以牛赎罪,寖亦难制。
公号于众曰:「安有中国而用夷俗者?
苟至吾前,当依法治之」。
始有所惮,无敢斗者。
三佛齐请就郡铸铜瓦三万片,舶司得旨,令泉、广二州守臣监造付之。
公上疏极论其不可,既犯中国之禁,又为外夷所役,独不与。
南外宗正司廪给岁广,久以为病,公撙节用度,增价以籴,民始免于苛取。
公再岁两求奉祠,九年,以治行尤异,除敷文阁直学士再任,赐衣带。
淳熙元年,申前请,始有兴国宫之命。
归次延平,除知隆兴府江南西路安抚使
赴阙奏事,甫入国门,即令引对,临遣甚宠。
江上有篙师谋害主人而据其女,因有资财。
女闻公威名,密告县令
为究治,得主人夫妇二尸于神祠之傍,冤始获伸。
吉民王氏雄于财,怒武尉之不容,冒佃官地,诬诉于州
尉不屈,夜归,过其门,使人折其足,事达帅宪
公同奏其事,且谓父子皆以赀得官,恐从末减无以惩奸,乞先除其名。
孝宗阅奏震怒,径下所勘建昌军,皆黥配岭海,并坐推吏之受赇者,江右无不快之。
五月,茶寇赖文政等起湖北,自湖南江西
帅司即令境上防托。
江西所恃惟赣、吉将兵,亟遣未及而贼已入境,与吉兵,一使臣死之。
湖南曾𢦤官军,至此又小胜,止为逃死之计,遂据禾山洞。
公遣副总管贾和仲总数州之兵以讨之。
和仲老将,意颇轻敌,或已议其狠愎难任,然兵官无踰此人者。
未及出门而得旨,果以委之。
主帅调发而簉牧领兵职也,武人谓朝廷专委,凡事寖不相关。
一到贼垒,暮夜驱迫将士入山,反为所覆,不可复用。
又遽遣约降,至折箭为誓,人知其为诈而不寤。
贼立旗帜为疑兵,由鸟道窜去,两日而后知之。
六月初,有旨湖南帅臣王炎节制,如已入江西,即令贾和仲统率四路人马讨捕。
是时犹未委公,及和仲轻举妄发,将兵已溃,贼势日张,则乞就委江州都统制
月末始得金字牌令公节制。
大暑中,兼程而进。
洪至吉七百里,势不相及。
贼亡命习险阻,常隐丛薄间,弓矢所不及。
官兵驱逐,接战十馀,杀伤相当,多猝于狭隘之处,交锋者不过数人,馀已遁去,不知踪迹。
使戈被甲之士与之追逐,虽欲列阵并力,有所不可。
既逐入广,而又复回。
初就招安,列六百馀人,后止馀百辈,则知所丧已多。
势既已穷,而有许拔身自首指挥
间有禽获者,亦言本非凶逆,若开其生路,必来降矣。
遂以小榜具载指挥,募人入贼。
贼云:「望此久矣。
苟得晓事文官来,即当随往」。
提刑辛弃疾同议遣士人借补以行,而公已罢,尽复逃去。
未几,兴国黄倬请行,正合前说,遂降。
公初以和仲败事自劾,降龙图阁待制
会有为和仲地者,又降集英殿修撰
后帅既以俊功受赏,公遂落职,南康军居住。
至四年自便。
十二年,始得外祠
十三年,高宗庆霈,复龙图阁待制
十四年,再奉祠
十六年,提举凤翔府上清太平宫
绍熙改元,尽复旧职。
二年,致仕。
两朝即位之初,皆有诏求言,上又赐诏书抚问,赐银合茶药。
公退閒既久,无复用世,拳拳忧国,终不弭忘,疏论天下事各数千言。
庆元五年十一月,朝家优老,特除敷文阁学士,赐衣带鞍马。
六年秋初感疾。
七月庚辰,薨于正寝。
遗奏上,赠四官,官一子。
娶楼氏,封硕人,先二十七年卒于隆兴
男三人:端中,奉议郎两浙西路提举常平司干办公事
立中,宣教郎,知婺州武义县,沿檄归省,弗可久留,方将丐祠就养,而公亡矣;
𥫃中,将以遗恩补官。
女四人:三蚤夭,一适奉议郎、知福州永福县事楼锵。
孙男四人:之翰,承奉郎、监嘉兴府华亭市舶务
之干、之辅、之范。
硕人淳熙五年葬于慈溪县石台乡龙潭之原,诸孤将以十二月丙申奉公之柩合焉,礼也。
呜呼!
公之为人,几于全矣。
少而孝弟称于乡党,长而声誉振于场屋,入仕则公勤廉恕,施惠于民,立朝则忠谅精白,结知于君。
用虽不尽,退而居乡,高谊特达。
四明素为义郡,至公而忠厚之风益盛焉。
天性乐易,于人无不容,而风裁自高,截然有不可犯者。
其在朝行,史文惠公有同年之好。
钱公知奖最深,魏成公少小相处如兄弟,蒋丞相同为宫僚王侍御伯庠寔为姻家,前后同时。
公乐于平进,既无附炎之迹,又不涉于指议。
公精敏而宽和,处事有体。
其在禁路,尤为梁文靖公陈正献公及今少傅周益公所知。
虞雍公与史、魏、钱三公不咸,雅不相乐,徐而避之。
孝宗察见隐微,幸保终始。
方龙、曾鼎贵,一时诸公不事者盖寡。
龙在閤门谕德之除,亟称以为当。
史官坐中问曰:「亦与之熟耶」?
龙曰:「在此未尝往来。
某少为三衢兵官,只见人说江山汪县尉之贤,如出一口」。
闻者益以此服公之介。
曾向有简驩之嫌,隆兴之屡贬,南康之久谪,既归而八年不得祠,多其力也。
硕人未葬,岂不念归?
史公风公通书修好,谓求进则不可不尔,恐梗归计。
公叹曰:「若能为此,前必不致相失。
达空函,贻羞千载。
老矣,一听天命耳」。
后得善脱,史公深叹美此节,每以语人,谓不可及。
南康之行,亲戚恐公未免撄怀,或致摧沮。
公方挹送行者,曰:「使某年近六十以恩科得官,今赴星子一尉,岂不为我贺」?
其旷达类此。
既至,乐庐山之胜,杖履徜徉,登临自适,若将终身者。
借书郡庠,益沈酣于史册,上下数千载兴亡大概,下至稗官小说,罔不该究。
涂中和渊明《归去来辞》,平易精切,视前辈无愧,佳处或出其上。
觞客则使歌之。
王鲁公谓公不求复用,公闻之,曰:「求之庙堂而辞之君父,非自欺乎」?
既登七十,即抗章引年,求致其事,朝论以为高。
又予之祠,再申力请。
其后诸公相继得谢,遂为清时美事,实自公发之。
尚书郑公丙贻书曰:「公少某二岁,先吾著鞭矣」。
少师以深仁厚义称于世,尝曰:「事事上行方便,物物上有利益,此吾志也」。
公又能推广之。
少师奉先茔素谨,公之葬二亲,皆力贫襄事,规模宏大,纤悉周备,乡人视以为式。
既毕窀穸,假贷经营,久而冢舍方就。
庐居终丧,拜埽之外,讳日必亲荐羞于山间。
南城祖陇,外家王氏奉川诸坟,一一经理,可为永久。
三妹幼,竭力嫁遣,俱得所归。
聚族寖众,辟先庐房宇百馀楹,皆身任之。
内外百口,独当家务,出私财以佐用者二十馀年。
凡公所得,尽为诸院公费,又以及女弟之贫者。
二外孙既孤,收养至今。
官赋输送皆亲为之,不以累兄弟。
又得整办,无一金之负。
少师任诸子,晚岁一以及伯氏长子行中,次当及公位,以伯氏子众,推以与次子积中,寻又奏其二子得中、稽中,又及季弟江州之子敏中
拘限员,将复与叔弟之子阐中而不果,然终念之。
厥后江州沿公之意,命以一官,甚惬初志,而公之孙今尚有白丁焉。
两宫圣节,非有疾未尝谒告。
子弟之已仕者,必使之俱行,曰:「汝曹世受国恩,终岁閒处,独不能以顷刻之劳效后天之祝乎」?
宗党有急,以公为归。
产业素薄,仅足自给。
纳禄之后,用亦寖窘。
随力周施,嫁人之孤女,葬贫者之丧,不知其几。
叙宗盟及累世外门姻党宗派条列,号《兴仁录》,以遗子孙,使之不替亲好。
豫营美槚,尝辍以予人,至于再三无靳色。
家有一池,邻里来汲,每叹曰:「安得有财如水,以济人之欲乎」?
不及,遂率乡之人为义庄,首割二十馀亩以为倡,众皆竞劝,至三百亩。
又得郡中益以绝产二顷,凡贤士夫之清贫,身后不给者,量多寡周之。
买地立庄于城西门之阿,亲为约束,防闲曲尽,可谓无穷之利。
庠校自兵火草创,岁久寖圮,劝率巨室,且为之文,谓崇释老之居以徼福,不如新夫子之宫以助风化。
首创仪门,闻者不约而趋,黉舍一新,冠于东南。
冬至岁旦,序拜有规,主盟斯事,少长以礼。
推年长者为学宾,释菜则为祭酒,自编于布韦之间,以为一乡矜式。
凡里中义事,率自公倡之。
宾客造门,必与钧礼。
不问远近,必亲谢其门。
性不喜饮而好客,觞豆不至过丰,而情意周备。
岁讲寿席,自为歌词,皆安分知足之语,人多传诵。
会者不下百客,手自劝酬,连夕不厌,貤及僮仆,无不沾给。
间赴宴集,必尽主人之欢。
危坐笑谈,虽达旦不先退。
真率之约,觞咏琴弈,未尝以爵齿自居,此皆终身行之。
后生之官多以卷轴求教,公乐于训诱,随所职一一以告。
能行公言者,多能称,真一代之吏师也。
成就人固多矣,而荐举非名士不预。
枢密大资政叶公翥方为掌故,一见,识拔于稠人中。
尚书钱公象祖、侍郎刘公孝韪史公弥大经略潘公畤、屯田郑公锷、签判沈公铢,皆卓然者。
其他汲引光显于中外,有知人之称。
晚更笃学,如少年书生,有《适斋存藁》二十册。
观书手抄,曰《适斋备忘》,十七册。
取唐宋名公诗集编为《诗韵》四十册。
又有《漫录》、《训鉴》等书。
端中等方会稡,俟他日锓木以传,今藏于家。
钥曾祖金紫娶翁氏,公祖母陈氏,翁陈出也。
两家少师为表兄弟行,又甚相好,先君工部遂缔姻焉。
公之硕人,又钥从伯父之女,交婚至今如朱、陈然。
先君依甥馆,钥辈生长外家,蒙外祖教育之赐,事诸舅如诸父,受知于公尤深且久。
为礼部秘监时,钥留侍侧,护客使金,皆许侍行。
晚而侥倖与表兄华文阁直学士陈公居仁继登从班,居素切邻。
谢事,而钥得奉祠
六年之间,有行必从,有唱必和,徒步往来,殆无虚时。
剧谈倾倒,其乐无涯。
去岁老母年九十,公少十岁,乡闾合庆,元夕之后,箫鼓相闻,暮春方止。
岁晚,公为真学士,老母亦进封信安郡太夫人
郡奉诏旨均致粟帛羊酒之赐,皆为一时之盛。
平时慕白乐天之为人,仕俱至尚书
白以五十八归休,犹一出为京尹
公之归又先二年,而寿过之。
以「名斋,「宜静」名室,画《履道宅图》于屏,且书《池上》等篇于其颜,后又易以《无可奈何》之歌。
诗造平淡,能道人情曲折。
和《达哉》、《乐天行》等篇,置之集中,殆莫能辨也。
钥尝与公同阅《石林避暑录话》,论乐天事甚详。
公历言出处大槩,慨然而叹,谓吾非敢追配古人,而大略偶似之。
钥遂录于册。
益公见之,赋诗甚工,以公比乐天尤切。
曰:「虽不敢当,然足为不朽之荣矣」。
遂砻石寘适斋中。
有疾,时问安否。
一日奉版舆过公,笑语竟日,不见少异。
才隔再宿,有报公之疾变者。
亟走床下,则已不可为矣。
药石禬禳,皆所不及。
呜呼!
公岂厌尘世而径仙耶?
何去之速也?
内行修饰,名节纯全,寿考令终,几无可憾。
仙风道骨,必谓上寿,祸起非意,最为惊痛。
闻公之亡者,无问贵贱大小,骇怛赴吊,相向而哭,俱为尽哀。
乡之达尊、郡太守而下至庠校之士相与设奠而寓哀于文,皆盛德之感也。
钥痛肺肝,固已不堪。
若太夫人之悲恸,罙不忍闻,行道之人所共叹也。
诸孤以葬日迫近,未遑求铭于当世儒宗,俾钥叙次行事。
窃自维念爱我抚我莫如吾舅,而知舅之详者亦莫如钥。
公之名位至此,小官时事不必屡书。
痛惟侍坐之次,公历言入仕之初,以至通显,凡经区处者,岁月姓名一一不忘。
闻见所及,不可胜书,谨择其可法者备载之,不嫌于详也。
他日定谥法,秉史笔者庶有取于斯焉。
谨状。
改历法事奏开禧三年 南宋 · 曾渐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一八、《宋史》卷八二《律历志》一五
改历,重事也,昔之主其事者,无非道术精微之人,如太史公洛下闳刘歆张衡杜预刘焯李淳风、一行、王朴等,然犹久之不能无差。
其馀不过递相祖述,依约乘除,舍短取长,移疏就密而已,非有卓然特达之见也。
一时偶中,即复舛戾
宋朝敝在数改历法。
《统天历》颁用之初,即已测日食不验,因仍至今,置闰遂差一月,其为当改无疑。
然朝廷以一代钜典责之专司,必其人确然著论,破见行之非,服众多之口,庶几可见。
乾道淳熙庆元,凡三改历,皆出刘孝荣一人之手,其后遂为杨忠辅所胜;
久之,忠辅历亦不验,故荣安职至今。
绍熙以来,王孝礼者数以自陈,每测验,或中或不中;
李孝节、陈伯祥本皆忠辅之徒;
赵达,卜筮之流;
石如愚献其父书,不就测验晷景,止定月食分数,其术最疏;
陈光则并与交食不论,愈无凭依。
此数人者,未知孰为可付,故鲍浣之屡以为请。
今若降旨开局,不过收聚此数人者,和会其说,使之无争。
来年闰差,其事至重。
今年八月,便当颁历外国,而三数月之间急遽成书,结局推赏,讨论未尽,必生诋訾。
刘孝荣、王孝礼李孝节、陈伯祥所拟改历,及浣之所进历,皆已成书,愿以众历参考,择其与天道最近且密者颁用,庶几来年置闰不差。
请如先朝故事,搜访天下精通历书之人,用沈括所议,以浑仪、浮漏、圭表测验,每日记录,积三五年,前后参较,庶几可传永久。
周髀算经序嘉定六年十一月 南宋 · 鲍浣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一八
《周髀算经》二卷,古盖天之学也。
以勾股之法,度天地之高厚,推日月之运行,而得其度数。
其书出于商周之间,自周公受之于商高,周人志之,谓之《周髀》,其所从来远矣。
《隋书·经籍志》有《周髀》一卷,赵婴注;
《周髀》一卷,甄鸾重述。
而唐之《艺文志》天文类有赵婴注《周髀》一卷,甄鸾注《周髀》一卷;
历算类仍有李淳风注《周髀算经》二卷,本此一书耳。
至于本朝《崇文总目》与夫《中兴馆阁书目》皆有《周髀算经》二卷,云赵君卿述,甄鸾重述,李淳风等注释。
赵君卿名爽君卿其字也。
如是则在唐以前,则有赵婴之注,而本朝以来,则是赵爽之本,所记不同。
意者赵婴、赵爽止是一人,岂其字文相类,转写之误耶?
然亦当以隋、唐之书为正可也。
又《崇文总目》及李籍《周髀音义》,皆云赵君卿,不详何代人。
今以序文考之,有曰「浑天有《灵宪》之文,盖天有《周髀》之法」。
《灵宪》乃张衡之所作,实后汉安顺之世;
甄鸾之重述者,乃是解释君卿之所注,出于宇文周之世。
以此推之,则君卿者其亦魏、晋之间人乎?
若夫乘勾股朱黄之实,立倍差减并之术,以尽开方之妙,百世之下,莫之可易。
君卿者,诚算学之宗师也。
嘉定六年癸酉十一月一日丁卯冬至承议郎、权知汀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主管坑冶括苍鲍浣之仲祺谨书。
按:《周髀算经》卷首,四部丛刊本。
丞相 南宋 · 林希逸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二七
某日僭紊钧严,以封事副笺,率易呈渎,非敢出位嗫嚅。
忱以浅学虚谈,欲尘信史,其于事体,颇有关系,实区区爱助之忠也。
近者又得其所上《钦翘》一书,与所谓「十说」者,未免再摘其最甚者以告。
且其十说之中,无非常谈。
第一段谓之「正天行数」,乃其异论之本也。
其言曰:「左旋称天左行,西转过周一度;
右旋称天左行,西转只是一周」。
又曰:「儒家、历家不明道以正经,不按经以正历,谓考四仲、齐七政为不足法,舍本逐末,至称天行每日只是一周」。
某不知其所指儒家为谁也。
按《考灵耀》之注曰:「天左行,一日一夜一周天,一周天之外更行一度」。
孔颖达已引之而疏《月令》矣,其言明白如此。
既曰「一周天之外更行一度」,非黄校勘所谓「西转过周一度」者乎?
孔颖达亦儒家,何尝以天行每日只是一周耶?
况四仲之中星,七政之往来,诸家经解考订甚详,场屋亦以发策,何尝以为不足法哉?
此其不学虚言一也。
又其所上之书有曰:「测验者所以候在天自然之象,算造者所以立在人使然之法。
象者道之所以见,法者术之所从生」。
某又不知其所谓法象道术者何也。
张衡造浑仪,置之密室,使灵台观天者候星辰出入以应之,是造法也,亦观象也。
况诸史历志皆有求中星法、求日月五星度法,算造者何尝不测验,测验者何尝不算造?
以彼为术,以此为道,不知其何以别之。
此其不学虚言二也。
况文公尝曰:「天行过一度,某自看得如此。
后来得《礼记说》,暗与之合」。
汤泳所录也。
文公既曰《礼记说》有之,而彼谓儒家、历家皆未之知,将谁欺乎?
由是而观,非惟不见诸经疏解,亦未尝读文公语录也,又何以知文公之学乎?
置之史馆,已为非据,又欲秉笔以志天文,窃以是僭为朝廷惜也。
不避谴呵,与之辨析,敢望特霁崇威,俯赐钧览。
长安解严次杜少陵洗兵马 明末清初 · 张萱
旄头夜落瀚海东,喧腾凯唱来浑同。
雕戈自是卧宣榭,铁马不复嘶回中。
祈父借筹数蹑足,将军坐树不言功。
藁街未悬郅支首,楛矢先献明光宫。
何用徐行幸细柳,不须游猎拟崆峒。
六龙已捧跃渊日,万里谁乘破浪风
王母益地乾坤小,梯航万国犹言少。
舌人争请指南车,旃涂毕勒烟波杳。
四门常辟庶尹谐,坐使痴儿官事了
三川曾颂黄河清,千乘更言巢凤鸟。
青云干日复连月,非烟非雾常萦绕。
解鞍山积汉营空,枕戈雷鼾胡天晓。
大散嘉陵已两当(大散、嘉陵,两关名。故汉置两当县。)李陵错作右校王
拊髀忽赦云中,四彝崩角皆离强(管子。)
从公于迈无小大,执簧君子招由房。
特拜玺书颁钵露(金名。),横赐褊裨佩冰苍。
郁律清宵阅度索,丰隆赤日驱方良(恶鬼名,见张衡赋。)
千年宝露渗九有,八极和风遂百昌。
却马焚裘长罢贡,居有守兮行有送。
转忆前年沃蕉釜,却悔一时将漏瓮(见《史记·赵世家》。)
麟阁今图属国形,浯溪再刻□□颂。
单于马足不敢缚(见《汉书·武帝纪》。)轮台沃壤何须种。
曾闻赤蛟绥载歌,复说玄狐裘入梦。
天生五材谁复能去兵,圣人必不得已而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