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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执政张璪加恩制1086年9月13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五四、《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敕:亲祠合宫,昭事上帝。
明发不寐,惕然有怀。
永惟神考之烈,高出百王之表。
选建群辟,遗我后人。
济于艰难,克有成绩。
具官张璪,硕材不器,俊德自明。
卫上之忠,悃欸四世;
应务之敏,勤劳百为。
迨兹配飨之成,宜均慈嘏之福。
服我明命,永肩一心。
可。
抚问知河南府张璪知永兴军韩缜口宣元祐二年十月十八日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五八、《苏文忠公全集》卷四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有敕:卿辍自庙堂,出为师帅
劳于绥御,宽我顾忧
属此寒凝,勉加颐养。
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1081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九、《苏文忠公全集》卷三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三、《文献通考》卷二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文编》卷一九、《右编》卷三一、《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六、嘉靖《维扬志》卷三二、乾隆《江都县志》卷三一、光绪《甘泉县志》卷一九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元祐七年五月十六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扬州苏轼状奏:臣闻之孔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夫民既富而教,然后可以即戎,古之所谓善人者,其不及圣人远甚。
今二圣临御,八年于兹,仁孝慈俭,可谓至矣。
而帑廪日益困,农民日益贫,商贾不行,水旱相继,以上圣之资,而无善人之效,臣窃痛之。
所至访问耆老有识之士,阴求其所以,皆曰,方今民宽政,无它疾苦,但为积欠所压,如负千钧而行,免于僵仆则幸矣,何暇矫然举首奋臂,以营求于一饱之外哉。
今大姓富家,昔日号为无比户,皆为市易所破,十无一二矣。
其馀自小民以上,大率皆有积欠
监司督守令,守令督吏卒,文符日至其门,鞭笞日加其身,虽有白圭猗顿,亦化为筚门圭窦矣。
自祖宗已来,每遥赦令,必曰,凡欠官物,无侵欺盗用,及虽有侵盗而本家及伍保人无家业者,并与除放。
祖宗非不知官物失陷、奸民幸免之弊,特以民既乏竭,无以为生,虽加鞭挞,终无所得,缓之则为奸吏之所蚕食,急之则为盗贼之所凭藉,故举而放之,则天下悦服,虽有水旱盗贼,民不思乱,此为捐虚名而收实利也。
自二圣临御以来,每以施舍己责为先务,登极赦令,每次郊赦,或随事指挥,皆从宽厚。
凡今所催欠负,十有六七,皆圣恩所贷矣。
而官吏刻薄,与圣恩异,舞文巧诋,使不该放
监司以催欠为职业,守令上为监司之所迫,下以胥吏之所使,大率县有监催千百家,则县中胥徒举欣欣然,日有所得,若一旦除放,则此等皆寂寥无获矣。
自非有力之家,纳赂请赇,谁肯举行恩贷,而积欠之人,皆邻于寒饿,何赂之有。
其间贫困扫地,无可蚕食者,则县胥教令供指平人,或云衷私擅买,抵当物业,或虽非衷私,而云买不当价,似此之类,蔓延追扰,自甲及乙,自乙及丙,无有穷已。
每限皆空身到官,或三五限得一二百钱,谓之破限。
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盖无虚日,俗谓此等为县胥食邑户。
嗟乎,圣人在上,使民不得为陛下赤子,而皆为奸吏食邑户,此何道也!
商贾贩卖,例无现钱,若用现钱,则无利息,须今年索去年所卖,明年索今年所赊,然后计算得行,彼此通济
今富户先已残破,中民又有积欠,谁敢赊卖物货,则商贾自然不行,此酒税课利所以日亏,城市房廊所以日空也。
诸路连年水旱,上下共知,而转运司窘于财用,例不肯放税,纵放亦不尽实。
虽无明文指挥,而以喜怒风晓官吏,孰敢违者。
所以逐县例皆拖欠两税,较其所欠,与依实检放无异,于官了无所益,而民有追扰鞭挞之苦。
近日诏旨,凡积欠皆分为十料催纳,通计五年而足。
圣恩隆厚,何以加此。
而有司以谓有旨倚阁者方得依十料指挥,馀皆并催。
纵使尽依十料,吏卒乞觅,必不肯分料少取。
人户既未纳足,则追扰常在,纵分百料,与一料同。
臣顷知杭州,又知颍州,今知扬州,亲见两浙京西淮南三路之民,皆为积欠所压,日就穷蹙,死亡过半。
欠籍不除,以至亏欠两税,走陷课利,农末皆病,公私并困。
以此推之,天下大率皆然矣。
臣自颍移扬,舟过濠、寿、楚、泗等州,所至麻麦如云。
臣每屏去吏卒,亲入村落,访问父老,皆有忧色。
云:「丰年不如凶年。
天灾流行,民虽乏食,缩衣节口,犹可以生。
若丰年举催积欠,胥徒在门,枷棒在身,则人户求死不得」。
言讫泪下,臣亦不觉流涕。
又所至城邑,多有流民。
官吏皆云:「以夏麦既熟,举催积欠,故流民不敢归乡」。
臣闻之孔子曰:「苛政猛于虎」。
昔常不信其言,以今观之,殆有甚者。
水旱杀人,百倍于虎,而人畏催欠,乃甚于水旱。
臣窃度之,每州催欠吏卒不下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馀万虎狼,散在民间,百姓何由安生,朝廷仁政何由得成乎?
臣自到任以来,日以检察本州积欠为事。
内已有条贯除放,而官吏不肯举行者,臣即指挥本州一面除放去讫。
其于理合放而于条未有明文者,即且令本州权住催理,听候指挥
其于理合放而于条有碍者,臣亦不敢住催。
各具利害,奏取圣旨,谨件如左。
一、准元祐五年五月十四日敕节文:「应实封投状承买场务第五界已后,见欠未纳净利过日钱,亦许比第四界以前三界内一界小数催纳」。
上件条贯,止为过界有人承买场务,可以分界,见得最小一界钱数豁除见欠,其间界满,无人承买场务,只勒见开沽人认纳过日钱数者,即无由分界,见得小数,所以不该上条除放。
朝廷为见无人承买场务,比之有人承买者,尤为败阙,不易送纳,反不该上条除放,于理不均,故于元祐六年颁条贯内,别立一条:「诸场务界满未交割者,且令依旧认纳课利,及过日钱,若委因事败阙,或一年无人投状承买,经县自陈申州,本州差官,限二十日体量减定净利钱数,令承认送纳,仍具减定钱数出榜,限一季召人承买。
无人投状,本州再差官减定出榜
限满,又无人投状,依前再减出榜
若减及五分以上,无人投状,申提刑司差官与本州县官同共相度,再减节次,依前出榜
如减八分以上,无人投状承买,委是难以出纳净利钱,即所差官与本州县保明申提刑司审察,保明权停闭讫奏(自界满后至停闭日,见开沽人,只依减定净利钱数送纳。」)
臣今看详,朝廷立此两条,圣恩宽厚,敕语详备,应有人无人承买场务,皆合依条就小送纳,无可疑惑。
只缘官吏多以刻薄聚敛为心,又不细详条贯,所以诸处元只施行逐界通比就小催纳指挥,其界满无人承买,只依减定净利钱数送纳条贯多不施行。
臣细详上条,既云「自界满至停闭日,见开沽人只依减定净利钱数送纳」,即是分明指定合依临停闭日减定最小钱数送纳。
虽逐次减定钱数不同,缘皆未有人承买,不免更减,终非定数。
既已见得临停闭日所减定数,岂可却更追用逐次虚数为定!
臣已指挥本州行下属县,应界满败阙无人承买场务,系见开沽人承认送纳者,并依上条只将临停闭日所定最小钱数为额催纳。
内未停闭已前,有人承买,即系上条,各以当限所减定钱数为额催纳。
以上如有欠负,即将已前剩纳过钱数豁除。
如已纳过无欠负者,即给还所剩,本州已依应施行讫。
深虑诸路亦有似此施行未尽处,乞圣旨备录行下。
一、准元祐五年四月九日朝旨:「应大赦以前,见欠蚕盐和买青苗钱物,元是冒名,无可催理,或全家逃移,邻里抱认,或无头主,均及干系人者,并特与除放」。
今勘会江都县人户积欠青苗钱斛二万四千九百二十贯石,内四千九百贯石,系大赦已前欠负逃移,臣已指挥本州,依上件朝旨除放去讫。
一千五百二十五贯石,虽系大赦前欠负,却系大赦后逃移,未有明文除放,见今无处催理,不免逐时行下乡村勘会,虚有搔扰。
臣已指挥本州更不行下,欲乞圣旨指挥应大赦前欠负蚕盐和买青苗钱,但见今逃移无处催理者,本县官吏保明,并与除放。
〔贴黄〕勘会上件朝旨,经隔二年,不为除放,臣今来方始施行。
深虑诸州、军亦有似此大赦前欠蚕盐和买青苗钱逃移人户,合依圣旨除放,而官吏不为施行者,乞更赐行下免罪改正。
一、检准《熙宁编敕》:「诸主持仓库欠折官物、买扑场务少欠课利元无欺弊者,其产业虽已估计倍纳入官,许以所收子利纽计还元欠官钱,数足,即给还或贴纳所欠钱数,相兼收赎,如过十年不赎,依填欠田宅条施行。
系十保干系人产业,虽欠人有欺弊,亦准此」。
此乃祖宗令典,虽熙宁新法,亦许准折欠数,数足便还。
只因元丰四年十二月内,两浙转运司奏,买扑之人多是作弊,拖欠合纳课利,须至官司催逼紧急,却便乞依条将产业在官,拘收子利,折还系元抵田产物业。
窃缘所出花利微细,卒填所欠官钱不足。
看详买扑场务,并系人户情愿实封投状,抱认勾当,其课利依条自合逐月送纳,即与公人主持仓库欠折官物陪填事体不同。
今相度欲乞于《编敕》内删去「买扑场务少欠课利」八字,因此立法,诸主持官物欠折无欺弊者,其产业估纳入官,以所收子利,准折欠数,候足给还,或贴纳钱收赎。
如过十年不赎,依填欠田宅法。
系十保干系人产业,虽元欠有欺弊,仍以所估纳抵产子利,准折欠数,通计偿足给还抵产。
其以前欠负,亦准此,内剩纳过钱数,仍给还所剩。
一、准元丰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明堂赦书》节文:「开封府及诸路人户,见欠元丰元年以前夏秋租税,并沿纳不以分数,及二年以前误支雇食水利罚夫买扑场务出限罚钱,并免役及常平息钱,并特与除放」。
是时转运司申中书称,见欠丁口盐钱,及盐博绢米及和预买细绢,并系人户已请官本,不合一例除放。
中书批状云:勘会赦书内,即无见欠丁口盐钱并盐博绢米及和预买䌷绢已请官本除放之文,因此州县却行催理。
至元丰八年登极赦书,亦是除放两税,沿纳钱物。
后来尚书户部仍举行元丰四年中书批状指挥,逐年蚕盐钱绢和预买䌷绢等,系已请官本,并不除放。
臣今看详,内蚕盐钱绢一事,盐本至轻,所折钱绢至重。
只如江都县每支盐六两,折绢一尺。
盐六两,元价钱一十文五分足,绢一尺,价钱二十八文一分足。
其支盐纳钱者,每盐五斤五两,纳钱三百三十一文八分足,比元价买盐每斤二十八文足已多一百八十三文足。
又将钱折,所估价至低。
又有仓省加耗及脚剩之类,一文至纳四五文。
今来既不除放,即须催纳绢折色,所以人户愈觉困苦。
臣今看详,丁口盐钱绢既为有官本,难议除放,即合据所支盐斤两实直价钱催纳,岂可将折色绢上增起钱数尽作官本,显是于理合放,于条未有明文。
臣已指挥本州,应登极赦前见欠丁口盐钱及盐博绢米之类,只据当时所支官物实直为官本催纳,其因折色增起钱数,并权住催理,听候朝旨。
伏望圣慈特赐指挥,依此除放。
一、准元祐元年九月六日《明堂赦书》:「应内外欠市易钱人户,见欠钱二百贯以下,并特与除放」。
续准元祐二年二月七日都省批状:「知郑州张璪劄子奏,臣伏睹《明堂赦书》节文,诸路人户,见欠市易钱二百贯以下,并特与除放。
臣自到州,契勘得本州旧系开封府管城县日,本县市抵当,于元丰二年五月以后,节次准市易上界牒,准太府寺牒支降到疋帛散茶,令搭息出卖
其本州自合依条许人户用物货等抵请及见钱变易,本州却赊卖与人户,仍不曾结保,致有二百九十八户除纳外,共拖欠下官钱计一千九百馀贯文。
虽契勘得逐户名下见欠各只是二百以下,本州为是元管勾官司违法赊散,不依太府寺搭息出卖指挥,致人户亦不曾用物货抵请,即与市易旧法许人结保赊请金银物帛见欠官本事体不同,以此未敢引用赦敕除放。
系上件人户所欠物帛价钱,本因官吏违法赊过,其人户元不知有此违碍。
伏望圣慈矜恤,特许依赦除放,庶使贫民均被圣泽」。
户部看详,住罢赊请,后来违法赊散过钱物,并府界县分人户抵当亏本糯米,各与未罢已前依条赊请事体不同。
今勘当难以依赦除放。
都省批状,依户部所申。
又续准元祐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敕:「勘会内外见欠市易非违法赊请人户,已降指挥,二百文已下除放,其外路系违法者,即不该除放。
切缘本因官司违法赊卖,今来人户若不量与蠲放,显见独不沾恩,须议指挥」。
十月二十五日奉圣旨,令户部指挥诸路,契勘官私违法除放人户,许将息罚充折外,见欠钱二十文已下者,并与除放。
又续准元祐四年正月初十日转运司牒:「准尚书户部符,据淮南转运司状,契勘本路市易欠钱,除依条赊借,并元系经官司违法赊欠,已依上项赦敕朝旨施行外,元有未承元丰四年五月十九日朝旨住罢赊借以前,并以后有人户于市易务差出计置变易勾当人等头下赊借钱物,见欠不及二百及二十以下,今详所降元祐元年九月六日《明堂赦敕》,止言市易欠钱人户,见欠二百文以下除放,并元祐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朝旨,亦止言官司违法赊借,见欠二十文以下除放,今来前项人户,从初径于市易差出勾当人等头下赊欠,本司疑虑,未敢一例除放申部者。
本部看详,《明堂赦》云内外欠市易钱人户,见欠二百以下除放。
及近降朝旨,亦止云官私违法私放人户许将息罚充折外,见欠二百以下除放,即无似此窠名明文
今据所申符,本司主者详此,一依前后所降朝旨施行,无至违误」。
臣今看详,元祐元年九月六日《明堂赦书》,止言「应内外欠市易务钱二百以下,并与除放」。
赦文简易明白,元不分别人户于官司请领或径于勾当名下分请,亦不拘限官司依条赊卖或违法俵散,及有无抵当结保搭息不搭息之类,但系欠市易务钱二百以下者,便合依赦除放,更无疑虑。
切原圣意,盖为市易务钱,本缘奸臣贪功希赏,设法陷民,赤子无知,为利所罔,故于即位改元躬祀明堂始见上帝之日,亲发德音,特与除放。
皇天后土,实闻此言。
当时有识,已恨所放不宽,既知小民为官法所陷,何惜不与尽放,更立二百贯之限。
然是时欠负穷民,无不鼓舞涕泣,衔荷恩德。
曾未半年,已有刻薄臣寮,强生支节,析文破敕,妄作申请,致有上项续降圣旨及都省批状指挥,应官司违法赊借者,止放二十以下,其于差出勾当名下赊请者,并不除放一文,使宗祀赦文,反为虚语,非独失信于民,亦为失信于上帝矣。
所系至大,而俗吏小人曾不为朝廷惜此,但知计析锥刀之末,实可痛悯。
臣窃仰料二圣至仁至明,已发德音,除放二百以下,岂有却许刻薄臣寮出意阻难追改不行之理?
必是当时议者,以为欠钱之人,诈立私下赊买人姓名,分破钱数,令不满二百,侥倖除放,以此更烦朝省别立上项条约,以防情弊,一时指挥,不为无理。
今来岁月已久,人户各蒙监催枷锢鞭挞,困苦理极,若非本身实欠,岂肯七年被监,不求诉免?
以此观之,凡今日欠户,并是实欠,必非私相计会为人分减之人,明矣。
伏望圣慈,特与举行元祐元年九月六日赦书,应内外欠市易钱人户,见欠钱二百以下,不以官私违法不违法,及人户于官司请领或径于勾当名下分请者,并与除放,所贵复收穷困垂死之民,稍实宗祀赦书之语,以答天人之意。
一、准元祐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圣旨:「将府界诸路人户,应见欠诸般欠负,以十分为率,每年随夏秋料各带纳一分,所有前后累降催纳欠负分料展阁指挥,更不施行」。
臣今看详上项指挥,明言应见欠诸般欠负并分十料催纳,元不曾分别系与不系因灾伤分料展阁之数,圣恩宽大,诏语分明,但系欠负,无不该者。
只因户部出纳之吝,别生支节,谓之申明。
其略云:「本部看详,人户见催逐年拖欠下夏秋租税赃赏课利省房没官等钱物,若不系因灾伤许分料展阁理纳之数,自不该上条」。
尚书省八月三日批状指挥,依所申施行,即不曾别取圣旨。
臣尝谓二圣即位已来,所行宽大之政,多被有司巧说事理,务为艰阂,使已出之令,不尽施行,屯膏反汗,皆此类也。
兼检会元祐敕节文:「诸灾伤倚阁租税,至丰熟日,分作二年四料送纳,若纳未足而又遇灾伤者,权住催理」。
今来元祐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圣旨指挥,虽分为十料,比旧稍宽,又却冲改前后分料展阁指挥,即虽遇灾伤,亦须催纳。
水旱之民,当年租赋尚不能输,岂能更纳旧欠?
显是缘此指挥,反更不易,欲望特降圣旨,应诸般欠负,并只依元祐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圣旨指挥,分十料施行。
仍每遇灾伤,依元祐敕权住催理。
内人户拖欠两税,不系灾伤倚阁者,亦分二年作四料送纳,未足而遇灾伤者,亦许权住催理。
所有户部申明都省批状指挥,乞不施行。
〔贴黄〕议者必谓若如此施行,今后百姓皆不肯依限送纳两税,侥倖分料。
臣以谓不然。
《编敕》明有催税末限不足分数官吏等第责罚,令佐至冲替,录事司户与小处差遣,典押勒停,孔目管押官降资,条贯至重,谁敢违慢。
若非灾伤之岁,检放不尽实者,何缘过有拖欠。
若朝廷不恤,须得并催,则人户惟有逃移,必无纳足之理。
一、臣先知杭州日,于元祐五年九月奏:「臣先曾具奏,朝廷至仁,宽贷宿逋,已行之命,为有司所格沮,使王泽不得下流者四事。
其一曰:见欠市易籍纳产业,圣恩并许给还,或贴纳收赎。
而有司妄出新意,创为籍纳、折纳之法,使十有八九不该给赎。
其二曰:积欠盐钱,圣旨已许止纳产盐场监官本价钱,其馀并与除放。
提举盐事司执文害意,谓非贫乏不在此数。
其三曰:登极大赦以前人户,以产当酒见欠者,亦合依盐当钱法,只纳官本。
其四曰:元丰四年杭州拣下不堪上供和买绢五万八千二百九十疋,并抑勒配卖与民,不住鞭笞,催纳至今,尚欠八千二百馀贯,并合依今年四月九日圣旨除放。
然臣具此论奏,自经一百八日,未蒙回降指挥,乞检会前奏四事,早赐行下」。
尚书省取会到诸处,称不曾承受到上件奏状。
十二月八日,三省同奉圣旨,令苏轼别具闻奏。
臣已于元祐六年正月九日,备录元状,缴连奏去讫,经今五百馀日,依前未蒙施行。
伏乞检会前奏,一处行下。
右,谨件如前。
今所陈六事及前所陈四事,止是扬州杭州所见。
窃计天下之大,如此六事、四事者多矣。
若今日不治,数年之后,百姓愈困愈急,流亡盗贼之患,有不可胜言者。
伏望特留圣意,深诏左右大臣,早赐果决行下。
臣伏见所在转运、提刑,皆以催欠为先务,不复以恤民为意。
盖函、矢异业,所居使然。
臣愚欲乞备录今状及元祐六年正月九日所奏四事,行下逐路安抚钤辖司,委自逐司选差辖下官僚一两人,不妨本职,置司取索逐州见催诸般欠负科名户眼,及元欠因依,限一月内具委无漏落,保明供申,仍备录应系见行欠负敕条,出榜晓示。
如州县不与依条除放,许诣逐司自陈,限逐司于一季内看详了绝,内依条合放而州县有失举行者,与免罪改正讫奏。
其于理合放而未有明条或于条有碍者,州权住催理,奏取敕裁,仍乞朝廷差官三五人置局看详,立限结绝。
如此则期年之间,疲民尚有生望,富室完复,商贾渐通,酒税增羡,公私宽泰,必自此始也。
臣身远言深,罪当万死,感恩徇义,不能默已。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本州近准转运司牒坐准户部符:「臣寮上言,去岁灾伤人户,农事初兴,生意稍还,正当惠养,助之苏息。
伏望圣慈许将去年检放不尽秋税元只收三二分已下者,系本户已是七八分灾伤,今来若纳钱尚有欠,必是送纳不前,乞特与除放。
其馀纳钱见欠人户,亦乞特与减免三分外,若犹有欠,并上二等户,如不可一例减放,则并乞特与展限,候今年秋熟,随秋料送纳」。
其言至切,寻蒙圣恩送下户部
本部却只检坐元祐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敕节文灾伤带纳欠负条贯应破诏旨,其臣寮所乞放免宽减事件,元不相度可否。
显是圣慈欲行其言,而户部不欲,虽蒙行下,与不行下同。
臣今来所论,若非朝廷特赐指挥,即户部必无施行之理。
〔又贴黄〕臣今所言六事及旧所言四事,并系民心邦本,事关安危,兼其间逐节利害甚多,伏望圣慈少辍清闲之顷,特赐详览。
〔又贴黄〕准条,检放灾伤税租,只是本州差官计会令佐同检,即无转运司更别差官覆按指挥
臣在颍州,见逐州检放之后,转运司更隔州差官覆按虚实,显是于法外施行,使官吏畏惮不敢尽实检放。
近日淮南转运司为见所在流民倍多,而所放灾伤,多不及五分支破,贫粮有限,恐人情未安,故奏乞法外支给,若使尽实检放,流民不应如此之多,与其法外拯济于既流之后,曷若依法检放于未流之前,此道路共知,事之不可欺者也。
臣忝居侍从,不敢不具实以闻奏。
〔又贴黄〕京师所置局,因令看详畿内欠负。
稼说(送张琥1063年11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六二、《苏文忠公全集》卷一○、《皇朝文鉴》卷一○七、《崇古文诀》卷二五、《文章正宗》续集卷二、《古文真宝》后集卷二、《文章类选》卷九、《文编》卷三八、《文章辨体汇选》卷四二八、《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三三、《名世文宗》卷二七、弘治《黄州府志》卷九 创作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
曷尝观于富人之稼乎?
其田美而多,其食足而有馀。
其田美而多,则可以更休,而地方得完。
其食足而有馀,则种之常不后时,而歛之常及其熟。
故富人之稼常美,少秕而多实,久藏而不腐。
今吾十口之家,而共百亩之田,寸寸而取之,日夜以望之,锄耰铚艾,相寻于其上者如鱼麟,而地力竭矣。
种之常不及时,而歛之常不待其熟,此岂能复有美稼哉?
古之人,其才非有以大过今之人也,其平居所以自养而不敢轻用以待其成者,闵闵焉如婴儿之望长也。
弱者养之以至于刚,虚者养之以至于充。
三十而后仕,五十而后爵,信于久屈之中,而用于至足之后,流于既溢之馀,而发于持满之末,此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而今之君子所以不及也。
吾少也有志于学,不幸而早得与吾子同年,吾子之得亦不可谓不早也。
吾今虽欲自以为不足,而众且妄推之矣。
呜呼,吾子其去此而务学也哉。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吾告子止于此矣。
子归过京师而问焉,有曰辙子由者,吾弟也,其亦以是语之。
论去奸邪进忠贤奏元祐元年二月 北宋 · 朱光庭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五、《宋宰辅编年录》卷九、《太平治迹统类》卷二○、《范文正公言行拾遗事录》卷四
臣窃观天意未悦,盖缘人心未悦;
人心所以未悦,盖缘政事未修;
政事所以未修,盖缘忠贤未安;
忠贤所以未安,盖缘奸邪未去。
夫所谓天意和者,何以形容?
三光明、寒暑平、风雨时而已。
所谓人心悦者,何以究知?
惟家给食足、民无札瘥而已。
所谓政事修者,何以辨明?
惟上有道揆、下有法守而已。
所谓忠贤安者,何以表见?
惟同心一德、直道而行而已。
所谓奸邪去者,何以举错?
惟去其甚者,恶类亦消而已。
故奸邪去则忠贤安,忠贤安则政事修,政事修则人心悦,人心悦则天意和,此不易之理也。
臣尝论奸邪,则指蔡确章惇韩缜为之先;
论忠贤,则以司马光范纯仁韩维为之先。
去奸邪、任忠贤,惟先者为急。
伏望陛下上观天时如此愆亢,将为灾岁矣。
臣愿陛下早赐睿断,以顺天意。
若以蔡确章惇韩缜久为大臣,进退以礼,因此愆亢,假之礼数,俾均逸外藩,礼固不薄矣。
陛下擢任忠贤,弥加信任,待以不次。
蔡确既去,乞以司马光补其阙;
韩缜既去,乞以范纯仁补其阙;
章惇既去,乞以韩维补其阙。
盖此天下大任,惟天下大贤可以当之,非张璪已下备位之臣所以堪任也。
陛下果去奸邪,信任忠贤,上合天意,下合人望,则和气充溢于上下,变灾为祥,天之膏泽,不旋踵而当降矣。
伏望圣慈断在不疑,早赐施行,以召和气,以幸天下。
〔贴黄〕司马光今已疾矣,陛下早屏去奸邪,专任忠贤,天意助顺,就陛下太平功业,司马光必安。
惟愿陛下早赐睿断施行。
〔贴黄〕臣窃惟陛下临御以来,圣政日新,超越古今。
然而今日去奸邪、进忠贤,其势甚易。
蔡确韩缜章惇之奸邪,天下所愿去者也;
司马光范纯仁韩维之忠贤,天下所愿进者也,非臣之私言也。
陛下因天下所愿而行之,天意既和,则膏泽自降,太平可立而待。
惟陛下留神,天下幸甚。
乞进贤黜奸奏元祐元年二月 北宋 · 朱光庭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五、《太平治迹统类》卷二○
臣窃以,帝之盛也;
文、武,王之盛也。
岂独运圣智而至于此耶,盖资贤臣辅翌而然也。
观《诗》、《书》所载,皋、夔、稷、契与夫周、召、吕、毕之徒,其嘉谋精忠,见之行事,固彰彰已。
恭惟朝廷今日圣政之隆,思欲天下元元入于仁寿之域,乃、文、武之用心也。
然而辅弼之臣忠邪混淆,其怀私意、肆邪说、冒宠荣、偷安持禄者不一,是岂皋、夔、稷、契、周、召、吕、毕之事业,何足以奉承圣政、康济天下者哉?
臣已累具奏论,愿陛下早赐睿断,亦尝备论天下之忠贤,愿陛下专隆信任,至今未蒙施行。
夫以道事君者,大臣之事也;
难进易退者,大臣之节也。
蔡确之进,本以滋章狱事;
章惇之进,本以妄兴边事;
韩缜之进,本以附会地界,是岂以道事君之事哉?
今日以故事当去而不去,怀私自营,偃然安处;
之肆为辨说,复怀观望,以固宠禄;
之冒处大任,内有贤兄,不知引避。
顾岂有难进易退之节乎?
恭惟陛下睿智日新,发为善政,将继、文、武之盛烈,而辅弼之臣怀私、挟邪、冒宠之如此,彼虽不畏清议,强颜固位,宁不自愧于心乎?
司马光之贤,已为陛下信任,范纯仁韩维今进在讲筵,是三臣之贤者,皆有志于、周、召事业。
愿陛下进此三人,以代蔡确韩缜章惇之任。
张璪已下,皆持禄备位之臣,固不足以当此。
伏望陛下别白忠邪,断在不疑,早行黜降,以幸天下。
今日虽更张法度,以惠斯民,然弥纶补葺,正在辅弼皆得贤人,共济圣治。
若去彼奸谀,进此忠赤,则天下万事无复忧者,陛下垂衣拱手,以享天下而已。
司马光薨当谨于命相奏元祐元年九月 北宋 · 朱光庭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一、《国朝诸臣奏议》卷四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九
臣窃以君臣之义,均乎一体,股肱或伤,何痛如之!
司马光天生正人,为陛下出,整齐法度,惠养元元。
内则招俊乂以在官,外则镇蛮夷而歛衽。
其精忠贯天地,大节扶邦家,正直格神明,康济逮黎庶。
佐佑圣政,除去敝事十有八九。
朝廷已清明矣,天下已安乐矣,虽疾病中,疚心王事,造次颠沛,未尝离去,以至尽瘁没身。
至诚至公,古人无与比,可谓之真宰相矣。
陛下乍失良弼,痛伤应深。
司马光身虽殁,而孜孜为朝廷深意,愿陛下勿忘也。
司马光之才业人或有之,其爱君爱民之心,求之天下未之见也。
爱君不敢欺,爱民惟恐伤,而今而后,陛下每见敢欺罔吾君者,愿以司马光为法,逐而勿用也。
然则欺罔者何以见之?
谓吾君不能居仁由义,而又不能陈善闭邪,惟能逢迎其恶者,是乃欺罔者也。
每见敢残虐害民者,愿以司马光为法,逐而勿用也。
然则残虐者何以见之?
厚歛以困其财,劳役以竭其力,穷兵黩武,置之危地,是乃残虐者也。
此皆司马光平生之深疾,愿陛下常存此心,以察群臣,使公忠进而欺罔退,岂弟兴而残虐亡,则司马光之死犹生之年也。
方今朝廷法度虽已修而未全,惠泽虽已施而未浃,正在陛下坚初志、思至忠,勿惑小人邪说,而忘司马光所以为朝廷孜孜之意,不可变易已行政事也。
明堂大礼已毕,张璪必当罢去,陛下勿固留,善退之可也。
命相,陛下必有以处之。
执政中尚阙两员,除授之际,宜取天下之公望,以忠厚公正、器识宏远,可以胜大任者任之,勿为近习所惑,妄有所许,则言者不敢负职事。
除授既得其人,臣亦妄言矣。
伏望圣慈预深思虑,择任贤臣,以幸天下。
林希元祐元年九月壬申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八
近尝论奏十科取士,必用达官,而朝廷自两制近臣,当求有德。
苟本源或浊,则流派曷清?
又尝论满中行,以谓今日之大臣,则前日之侍从
今日之侍从,则异日之大臣矣。
侍从之选,可不谨哉!
臣昨因论五月四日差除不当,内起居郎林希文词虽优,而行义无取,王圭执政则附韩缜当国则结,今则又转而之张璪之门矣,何以异满中行之所为?
前日窃闻召中书舍人奸佞险恶,无端良公忠之操,难以备迩臣之选。
伏惟陛下临政以来,登崇俊良,选用耆德,立万世太平之基,澄源清流,正在今日。
希之奸险,安可令侍上左右,以陪国论哉?
伏望圣慈详察,特降指挥追寝,则天下幸甚!
再劾林希元祐元年九月壬申 北宋 · 孙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八
臣读《易》至《否》、《泰》二卦,然后知君子小人进退消长,系天下治乱安危也。
盖阴阳之内外,小大之往来,非一日之积,由驯致而然。
一阴之在内,不足以有凶,必至于三阴之俱来,然后以为否;
一阳之在内,不足以有吉,必至于三阳之汇征,然后以为泰。
是知朝廷之上,人主之侧,一小人之力,未足以为天下之乱,为天下之乱者,群小也;
一君子之功,不足以致天下之治,致天下之治者,众贤也。
小人成群,贤者众多,虽各以类而至,然去取乃系乎人主。
是以古先哲王知小人之来,则其渐必至于成群,以为天下之乱,故去邪勿疑,《诗》云「忧心悄悄,愠于群小」也。
知君子之征,则其类必至于众多,以致天下之治,故任贤勿贰,《诗》云「济济多士,文王以宁」也。
伏惟皇帝陛下、太皇太后陛下临御以来,登用正人,斥逐奸恶,开大公之路,昭勿贰之怀。
且天下四方,无愚智皆以为贤者,司马光而已,陛下至诚礼貌,任以为相。
于是名儒旧德,奋迅而起,以汇而征。
太平之基已兆,奸险之恶犹存,而不幸死矣。
不独圣怀轸念,亦使善类疚心。
何则?
奸险之人难退而易进,茍引类而来,陛下迟疑而不去,则其渐将至于成群,此君子所以为忧也。
所谓奸险之存者,中书侍郎张璪也;
附丽以交结者,林希也。
前日林希召试中书舍人谏官、御史极言论列,而天听未回,告命已下。
既为中书属官,朝夕与谋议,而弟旦御史,茍或上下交通,则其类驯致,诚恐非朝廷之福。
臣愚不肖,误蒙陛下拔擢,夙夜思念,少图补报,而狂瞽之言,不足以感悟明主。
臣今非不知上忤大臣之意,下失同列之情,而中取怨于
所以惓惓愚忠,上冒圣听,至于再三者,深虑小人之浸长,不顾一身之私谋。
伏望圣慈少加省察,检会臣前奏,特行追寝,则天下幸甚。
张璪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郑州告词1086年9月24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八、《栾城集》卷二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敕:昔我神考,收擢俊良,寘于丞弼
惟兹内史之重,实综万几之繁。
朕方将图任旧人,与之裁成庶务。
乃者总章大享,百辟在廷
时予重臣,独以病告。
不忍贤劳之久,力求补外之安。
曲成其私,勉遂所请。
具官某,名臣之后,风流具存。
儒术之英,文史足用。
详练政事,究通物情。
樽俎可赖以折冲,盘错亟观于游刃。
辍自西台之要,付以新郑之雄。
加秘殿之宠名,兼进秩之异数。
使郡县识朝廷之意,而官吏知卿相之贤。
表帅四方,朕尚有赖。
可。
乞选用执政元祐元年二月二十七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一、《栾城集》卷三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闻唐柳伉,一太常博士耳,犹能上疏乞斩程元振
郇谟,一布衣耳,犹能哭市以论元载
今臣备位谏省,逢时艰危,若隐忍不言,实负天下。
谨冒斧钺之诛,以论其大者,惟陛下哀怜则幸。
今皇帝陛下富于春秋,太皇太后陛下以女主称制,四夷未服,积弊如麻。
陛下以为此何时也?
贾谊有言:「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卧其上,火未及然,因谓之安」。
正今日之谓也。
自先帝以雄才大略,躬揽万几,而西北二虏、交趾、泸蛮常扰边境,以劳王师。
京东河北福建等路,奸猾巨盗常杀官吏,以谋不轨。
今二圣拱默,恭己无为,责成于执政大臣。
大臣又皆媮合茍容,无足赖者。
淮南王反,独畏卫青汲黯,至公孙丞相若发蒙耳。
臣观今之大臣,尚未及公孙丞相远甚。
陛下以谓蛮夷戎狄所服者何事?
奸猾巨盗所畏者何人?
万一有之,将何以待?
谨按左仆射蔡确憸佞刻深,以狱吏进。
右仆射韩缜识闇性暴,才疏行污。
枢密使章惇虽有应务之才,而其为人难以独任。
门下侍郎司马光尚书左丞吕公著,虽有忧国之志,而才不迨心。
至若张璪李清臣安焘皆斗筲之人,持禄固位,能为有,能为无?
陛下必谓此等皆先帝旧臣,不欲罢去;
然不知先帝以绝人之资,独运天下,特使此等行文书,赴期会而已。
至于大政事,大议论,此等何尝与闻?
小有罪犯,辄罚铜、门谢,为天下笑。
先帝若以股肱待之,不应如此。
今陛下深居帷幄之中,不自任事,而以天下之大付之此等,其为祸福,未可与先帝同日而语也。
汉武帝车千秋丞相,至于受遗辅少主,则不以属千秋,必得霍光金日磾而后可。
先帝若自知降年止此,岂肯以王圭蔡确之流受顾命之托乎?
陛下新临天下,人材衰少,此数人者未可一朝而去也。
则愿择其任最重而罪最大者去之,臣以为莫如蔡确韩缜者也。
陛下即位以来,罢市易堆垛场及盐铁法,此蔡确之所赞成也。
放散修城人夫,罢保甲保马等事,此韩缜宋用臣张诚一等所共建也。
先帝之所是,等亦是之;
陛下之所否,等亦否之。
随时翻覆,略无愧耻,天下传笑,以为口实,而朝廷轻矣。
先帝时,有司屡言赃罪有状,先帝隐忍未发。
不谓陛下即位,拔擢至此,天下有识所共疑怪。
近者每发一政,三省、密院议论纷然,至忿争殿上,无所适从,皆由大臣才短望轻,以至于此。
所有其馀罪恶,臣未敢细陈,先论其大体。
伏愿陛下思祖宗付嘱之重,深察方今事势为至艰至危之时,早赐罢免二人,别择大臣负天下之重望、有过人之高才、而忠于社稷、有死无二者以代之。
上以肃正群臣异同之论,下以弹压四海奸雄之心,然后陛下高枕而卧,天下无事矣。
臣位卑言深,罪当万死。
若蒙降黜,其甘如
如其未也,则当节次奏请,伏阁力争,以决去就。
非独臣如此,凡在台谏莫不当然,必无备礼一言不行而止者。
此天下公议,非臣私意,惟陛下裁酌,早赐施行。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乞罢安焘知枢密院元祐元年闰二月1086年闰2月28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三、《栾城集》卷三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近奏论诸执政才力长短,以谓张璪李清臣安焘皆斗筲之人,持禄固位,安能为有,安能为无。
陛下新临天下,人才衰少,此数人者,未可一朝尽去,故且存而勿论。
若陛下必欲镇抚夷夏,弹压将帅,如彼三人皆不足用。
臣窃见近日李清臣尚书右丞左丞,虽号稍迁而职位相近,未至超擢,臣是以不敢复言。
今者安焘同知枢密院知院,度越四人,直出其上,中外惊怪,不知陛下何以取之而遽至此?
臣观之为人,才气凡近,学术空虚,不迨中人,仅免过失。
先帝特以万里涉海,故酬其劳,置之侍从
谨默自守,遂至枢府
既忝重任,略无建明,与张诚一同事则随诚一,与章惇同事则随,高下俯仰,惟强有力者是从。
奈何举天下兵革之重全以付之?
若陛下怜,未忍罢去,臣愿令且守旧职,与范纯仁共事。
如此则枢密院与三省俱无长官,亦无阙于事。
至于躐等用人,非众人共称其贤,于义不可。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张璪劄子元祐元年八月八日上殿)1086年8月8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六、《栾城集》卷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五、《东都事略》卷八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六月中与王觌上殿,言张璪非次进用,又及韩宗师欲以深结文彦博韩维为自安之计。
天资邪佞,列位丞弼,朝夕出入左右,易以为奸。
宜断自圣心,以时除去。
蒙圣明洞鉴,德音宣谕。
但以久经任使,欲因其求退,去之以礼。
比经两月,觉圣意稍缓,遂端然据位,不复自请。
臣窃惟性极巧佞,遇事圆转,难得心腹。
王安石吕惠卿首加擢用,被以卵翼之恩,收其鹰犬之效,与章惇等并结为死党。
熙宁弊法,皆等所共成就。
今二圣在上,因民所欲,降黜群邪,变革众弊。
清净之风,日月滋长。
仍在重位,与闻大政。
不唯正人所共侧目,而之私意亦自不安。
但以同列无倾邪之助,台谏有弹击之请,是以见今且自敛戢,未敢为非。
度其中心,未尝一日无窥伺之邪谋,忘王、吕之故党也。
譬如蛇蠍遇寒而蛰,盗贼逢昼而止。
及春阳发动,莫夜阴闇,故态复作,谁敢保任?
陛下不可见其进退恭顺,言词柔利,而遂以为可用也。
深心厚貌,何所不至?
但使陛下君臣防闲少懈,略能援引一二邪人寘之要地,则变故之出殆不可知矣。
况今新旧之政,更张未定;
邪正之党,相持未决,正是奸臣用智,伺便窃发之时。
天下有识,见任事,谁不危惧?
如江河决溢,初复故道,惟日夜牢固堤防,乃免于患。
若少有蛇鼠穿漏,或能复夺河身。
方为执政,乘衅而动,其害必深。
臣闻意欲候过明堂礼,求出补外。
惟陛下为社稷计,顺中外人心,早从其请,天下幸甚。
取进止。
论合祭天地劄子(时已有旨施行,不复上。元祐元年九月1093年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四、《栾城后集》卷一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礼官等同议合祭天地之体,其间有以合祭为非者。
辙考之礼义,参之古今,窃谓以合祭为非者,皆按礼而未穷义,据古而未达今者也。
何以言之?
天子父事天,母事地,自生民以来未有事父而遗母,事天而遗地者也。
周人之法,王者一岁亲祀天者四,亲祀地者二。
当其时,礼文简而仪卫少,又未有肆赦、推赏之烦,盖一岁六祭而不为劳。
故虽天地别祭而不为阙也。
自汉以来,事与周异,故武、宣之间,已三岁然后一郊,间岁然后一祠后土矣。
虽礼文残缺,不可复详,然《三辅故事》有合祭天地之语。
至平帝元始之初,合祭之议始见,光武因而行之,其后或疏或数,或合或别,皆无常制,不足取法。
唐天宝初,始定以三年冬至皇帝合祭天地于圜丘,祀前亲飨太清宫及太庙。
于是三年一郊,而始祖、祖庙、天地、百神无不咸秩,变礼之得,实始于此。
本朝一祖五宗,监观前世,议定郊祀,而以唐制为是。
因而行之,逮今百有馀年,鬼神飨德,四海蒙福,则其效概可见矣。
尝窃原祖宗之意,盖以谓三代旧典,时异事异,不可复行,然而先王遗法,则不可废。
是以著之通礼,每岁使有司摄事,以示无忘古初。
而天子亲祠,则定从三年。
凡今三年一郊,盖已非三代之旧,则其合祭天地,不用三代之故,盖不当复议矣。
元丰三年,议礼之臣不达此意,枉以三代每岁别祭之仪,而非本朝三年合祭之礼,其说初无他义,惟有「殆非求神以类之意」一句,遂于四年有旨,北郊亲祠并依南郊,仍修上公摄事之仪。
六年,南郊遂罢合祭,而北郊之祀迄今不举。
其议始于黄履,而成于张璪
先帝重违群臣,俯而从之耳。
伏惟皇帝陛下践祚临祭,于今八年。
既已再见昊天,而未始一见皇地。
事天而遗地,有事父而遗母之嫌,推之人情,神意不远。
故中外有识之士,咸愿复举祖宗故事,合祭天地,从以百神。
以逆无疆之休,以解天下之惑。
太皇太后、皇帝陛下深惟祖宗因时施宜之意,毋徇诸儒执礼拘文之说,断自圣意,举而行之,则天下幸甚,天下幸甚!
〔附录〕三月二十六日以后所行事目 北宋 · 郑侠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六九、《西塘集》卷一
三月二十六日状,于本门勾马递于银台通进司投下状云:「奏为密急事,所有侠擅发马递之罪,仍乞奏勘,甘伏重罪不辞」。
韩维判银台通进司,特为奏,仍一面收递铺兵士送开封,即时具侠擅发马递事取旨。
其状并图到御前,日已过午,后闻说,上反覆看状并图,长嘘者数四,即袖其书并图。
是夜,上于寝殿中,不复眠寐,直至早朝,便有旨差韩维体量免行钱事。
先放元不系行人投纳到免行钱一万三千馀贯,又的实计逐年免行钱,于所须用外并放。
三司使曾布体量市易事,差官于在京诸寺开仓粜米,放商税务及诸门商税三十文以下,市利钱二十文以下。
令殿前马步军司熙河未用兵已前所管若干兵,只今所管若干兵。
三司治平以前三司岁入若干,出若干;
熙宁以后岁入若干,出若干。
熙河路供具自用兵以来,所出步骑兵若干,今存若干。
河东河北陕西诸路具民物因何流离。
如是众多。
有旨:青苗、免役权罢追索,方田、保甲并罢,如此之类有十八件。
又至三十日晚,令韩维草责躬诏,四日初一日降下,至初四日晚得雨,初五日一日一夜大雨。
初六日早朝,上出侠所进状并图宣示宰执,责以所奏皆云法度修明,礼乐兴行,民物康宁,虽三代无以过。
今来外事乃如此。
王安石而下各谢罪。
安石当日不入中书,即时迁定力寺乞出。
当日诸公方知三月二十七日所行,尽因侠所入文字。
或以为擅发马递奏事惊御,或以为心狂,或以非毁良法,乞追逮付所司勘罪,御史台直请以侠付台推勘。
先是,银台通政司具侠擅发马递取旨,已蒙放罪,至是,乃有旨下开封取勘。
京城官僚中,甚有作书应初一之诏者,至此,皆不敢进。
而奸佞之辈,日夜匦函投进文字,乞留王安石,守新法,乞治侠狂妄之罪。
已而,本月十一、十二间,因熙河小捷,群奸乘是力诋侠,坚乞守新法,留王安石
至十五日京师传说吕惠卿邓绾辈泣上前,乞留安石
十六日安石上殿,当晚锁院
明日安石金陵,以韩绛相,吕惠卿参政,侠以此上书不已。
十七日开封文字取勘擅发马递之罪,即时招伏,仍申开封元不干递铺之事。
乃是侠自出头子勾马递,称为奏密急事,不得暂顷住滞,亦蒙为奏得释铺兵之罪,具伏认状。
四月十七日上,闻说后来中书收下,直至六月十三日,忽行下刑部,定合罚铜十斤放。
奉圣旨依奏仍特免勒停。
凡在京近百馀日,只候郊礼过授一广南、福建差遣出京,以左右大臣之诬罔至尊日甚。
十一月初一日,复入文字,极指其事,乞赐临问。
是月初五日,准敕追毁出身以来文字,送汀州编管。
初六日受敕,初七日押出门,初九日行至陈州
三日,忽见开封府差人到陈州勾回,莫知所由。
太康,忽见舒亶来搜衣笼文字匮等,已而到御史狱,方知是初九日吕惠卿于上前进言,上问:「郑侠一小官,如青苗、免役等事,容于道路间得闻,至如被甲登殿,禁中君臣对面之言,何闻之速且详也」?
吕惠卿对以「此皆韩绛冯京以其事导使之言也」。
上曰:「韩绛冯京大臣,知朝廷有不便之事,却不自言,乃令郑侠言之,何也」?
当日,韩绛迁定力寺,乞出。
冯京十一日早朝留身,事讫,上从容问:「卿大臣,知朝廷有不便之事,何惜自言,乃委曲令郑侠入文字?
他小官,论列朝廷大事,理自不顺,略行贬窜,物论甚不然」。
乃惊奏云:「臣与郑侠素不相识」。
上且疑之。
退朝,知杂张琥入文字:「风闻郑侠所言,尽是冯京讽导本人,使之进言。
身备辅弼,与国同体,知朝廷事有不便,不自奏陈,乃结交小人,使之肆意谤讪朝政」。
奏:「臣与郑侠素不相识,已曾面具奏闻。
今来朝臣有言,臣不敢自辨,所有郑侠虽赴贬所未远,乞赐追回对證,庶几虚实有归」。
故有御史之狱也。
张邃明舍人 北宋 · 陆佃
五言律诗 押微韵
世掌丝纶美,声名壮紫微。
赐茶天上坐,退食日边归。
简在除书密,时清谏疏稀。
伫公参鼎席,寰海望馀辉。
元丰大裘议(时张璪等皆请服无旒之冕,不被衮,且以黑缯为裘。独上此议。) 北宋 · 陆佃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〇三、《陶山集》卷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二○
宣德郎、守太子中允集贤校理、充崇政殿说书、详定郊庙奉祀礼文臣陆佃
臣看详冕服有六,而《周官·弁师》云「掌王之五冕」,则大裘与衮同冕矣。
故《礼记》曰:「郊之日,王被衮以象天。
戴冕璪十有二旒,则天数也」。
又曰:「服之袭也,充美也」。
「礼不盛,服不充,是故大裘不裼」。
此明王服大裘,以衮衣袭之也。
先儒或谓周祀天地,皆服大裘,而大裘之冕无旒,非是矣。
盖古者裘不徒服,则其上必皆有衣。
故曰:「缁衣羔裘,黄衣狐裘,素衣麑裘」。
如郊祀徒服大裘,则是表裘以见天地。
表裘不入公门,而乃欲以见天地,可乎?
且先王之服,冬裘夏葛,以适寒暑,益未有能易之者也。
郊祀天地,有裘无衮,则夏祀赤帝,与夏至日郊祭地示,亦将被裘乎?
然则王者冬祀昊天上帝,中裘而表衮明矣。
至于夏祀天神地示,则去裘服衮,以顺时序。
《周官》曰:「凡四时之祭祀,以宜服之」。
明夏必不衣裘也。
或曰:「王被衮以象天」。
此鲁礼也。
臣以为《记》曰:「周之始郊,日以至」。
王被衮以象天,则岂得以为鲁哉?
或曰:「祭天尚质,故徒服大裘。
王被衮则非所以尚质」。
臣以为谓之尚质,则明有所尚而已,不皆用质也。
如苍璧以礼天,黄琮以礼地,十有二旒,龙章设日月。
此岂用质也哉?
故曰:「祭天扫地而祭焉,于其质而已矣」。
牲用骍,尚赤也。
用犊,贵诚也。
王被衮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则天数也。
十有二旒,龙章而设日月,以象天也。
夫理岂一端而已,亦各有所当也。
今欲冬至禋祀昊天上帝,服裘被衮,其馀祀天及祀地示,并请服衮去裘,各以其宜服之。
如允臣所议,乞赐施行。
候敕旨。
原注:元丰四年十月二十二日中书劄子:奉圣旨,依奏。
昭穆议(图并劄子附。) 北宋 · 陆佃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〇四、《陶山集》卷六、《宋史》卷一○六《礼志》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
宣德郎、守太子中允集贤校理、充崇政殿说书、详定郊庙奉祀礼文臣陆佃
臣伏睹中书省批送下张璪何洵直所论宗庙昭穆,欲以宣祖为昭,翼祖为穆,真宗为昭,太祖太宗为穆,英宗为昭,仁宗为穆。
尊卑失序,非礼意也。
窃谓昭穆者,父子之号。
昭以明下为义,穆以恭上为义。
方其为父则称昭,取其昭以明下也;
方其为子则称穆,取其穆以恭上也。
岂可胶哉!
谨按《祭法》曰:「去祧为坛,去坛为墠」。
议者以为坛立于右,墠立于左。
臣以周制言之。
太王亲尽,去右坛为墠;
王季亲尽,去左祧为坛。
左右迁徙无嫌。
洵直昭常为昭,穆常为穆,左者不可迁于右,右者不可迁于左之说非矣。
谓四时常祀,各于其庙,不偶坐而相临。
武王进居王季之位,而不嫌尊于文王
及乎合食于祖,则王季文王更为昭穆,不可谓无尊卑之序。
臣窃以为古者合食,毁庙之主有不皆祫者,则之说非矣。
《大传》曰:「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高祖」。
干者,预也。
言大夫士本无祫祭,惟其有功善于其君,进使干祫
则毁庙之主不皆合食,特自高祖而已。
假令大夫昭穆以世次计,曾祖适为昭,高祖适为穆,父适为昭,祖适为穆。
同时合食,则将偶坐而相临,义不得以卑而踰尊,则等将令昭常为昭,穆常为穆乎?
如此,则曾祖居尊,高祖居卑、父居尊,祖居卑矣,非所谓父昭子穆,昭以明下,穆以恭上之义。
许慎曰:「父为昭南面,子为穆北面」。
大夫干祫,若使曾祖复为昭,高祖更为穆,则是子为昭南面,父为穆北面。
《大传》曰:「旁治兄弟,合族以食。
序以昭穆」。
则是生而居处同堂合食,亦序昭穆。
假令甲于上世之次为穆,今同堂合食实属父行。
乙于上世之次为昭,今同堂合食实属子行。
而偶坐相临,则甲宜为昭,乙宜为穆。
岂可远引千岁以来世次,令甲居右穆,乙居左昭,紊同堂父子合食之序乎?
又谓既为昭矣,又有时而为穆,是乱昭穆之名。
臣窃以为昭穆,父子之号耳。
茍为昭者不复为穆,为穆者不复为昭,则是昔尝事父为之子者,今虽有子不得为父,茍复为父,则以为是乱父子之名,可乎?
《祭法》曰:「天子立七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有二祧焉」。
则天子立庙自亲始矣。
初立考庙,于是立王考庙,其次立皇考庙,又其次立显考庙,犹以为未也,于是立二祧焉,与太祖之庙而七。
显考庙、王考庙与左祧为昭,皇考庙、考庙与右祧为穆,所谓三昭三穆。
如曰成王之世,武王为昭,文王为穆,则武王为父,不入考庙,而入王考庙矣。
故臣窃谓八庙之制,当以僖祖居中,翼祖为昭,宣祖为穆,太祖太宗为昭,真宗为穆。
仁宗入王考庙为昭,英宗入考庙为穆。
是为父昭子穆,称情顺理,尊卑协序。
而议者蔽于所见,与臣未同。
伏乞断自圣学,一正群议,不胜幸甚。
宣祖昭庙。
真宗昭庙。
英宗昭庙/僖祖祖庙/(〔贴黄〕据此,子乃为昭,父更为穆。)翼祖穆庙。
太祖太宗穆庙。
仁宗穆庙/右张璪等所定图。
翼祖昭庙。
太祖太宗昭庙。
仁宗昭庙/僖祖祖庙/(〔贴黄〕是谓父昭子穆。)宣祖穆庙。
真宗穆庙。
英宗穆庙/右臣佃所定图。
臣窃观陛下创法立制,必先本之性情,稽之度数。
师成于一心,务使仁协义称,后世无得而议。
尧言禹度,影在四方,又将大新八庙,泰然不疑,以齐三代盛王所以隆祖亲考之意。
然而昭穆之次,议者与臣未侔,而臣区区愚忠,偶怀单见,不敢辄止。
谨上八庙昭穆异同,并条次尝所答述者。
乞赐折诸圣学,垂法万世。
取进止。
祀天地议(二 元丰三年五月 北宋 · 陆佃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〇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
谨按《春秋》:文公三十有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
《左氏》曰:「犹三望,非礼也。
望,郊之细也,不郊,亦无望,可也」。
据此,不郊乃无方望,则有遇祀天及地神,而有方望之事明矣。
故《礼三正记》曰「郊后必有三望」。
先儒以为助天布功,是以祭天及之,皆于郊之明日。
且地之神以缘天遍祭,则虽祭地祇,实亦事帝而已。
故《中庸》曰:「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
窃观张璪所请,陛下亲郊,夏日至祀地,自如议。
其冬至祀天之明日,准古方望之事,因令祀地北郊,而以海岳、四渎、山林、川泽之神,凡在圜丘壝陛旧从祭者,皆得与享;
亦遣冢宰摄事,并如夏至祀仪。
是则亲行大礼,合祭虽革,而天地之神自得同类以礼从祀,以昭陛下尊天亲地之义。
然而郊后必有方望之事,经證明白,固当考复。
至于祠地虽未有显据,而臣以伦类求之,方望且祠,则地祇助天布功,又其大者,安得而遗也!
谨按《舜典》,类有上帝而无日月星辰,禋有六宗而无太祖有山川而无大祇,《周官·大宗伯》祀有上帝而无五帝,有司中、司命而无司禄,祭有社稷、五祀而无大祇,有岳而无四渎,有山林川泽而无丘陵坟衍,享有先王而无先公,则祀所秩,上下比义,皆从可知故也。
恐臣末学,所论尚不至,乞以圣意裁之。
乞贬斥蔡确元祐元年正月 北宋 · 王岩叟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二〇、《宋宰辅编年录》卷九
祖宗遗戒不可用炎人,如赵普范质寇准李沆王曾王旦韩琦富弼张知白鲁宗道薛奎,皆中原人。
张洎丁谓章得象王安石蔡确章惇吕惠卿张璪皆炎人,小则为身谋,大则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