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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军与贼斗废疾者终身给小分请受诏熙宁三年十月丙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六
自今诸军因与贼斗重伤,致成笃疾、废疾者,并给小分请受终其身,愿放停者听。
选差驻泊都监管勾诸路见阙兵马都监熙宁三年十月丙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六
诸路见阙兵马都监处,如未有本等合入人,即于选差一州驻泊都监内,差管勾路都监事。
赈恤河北饥民流徙京西者诏熙宁三年十一月戊子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
河北饥民流徙京西,令安抚转运使提点刑狱司责州县官多方赈救存抚,察苛扰、昏耄、弛慢不职者以闻。
诸路荐试舍人院刘蒙等赐出身授官诏熙宁三年十一月己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
滨州刘蒙处州管师常阆州雍之笴、贾蕴、嘉州李逵、衢州周颖州胡鄢,并赐进士出身
太原府李杭、田籍、张田忠州谭立之、眉州孙潜剑州陈舜岳、大名府景纯汉阳军窦恂,并同进士出身
眉州通夫邢州国采、荆南伊瑑、普州林宗临江军程礼、广济军周叙,并授试校书郎
吕大防李清臣中书检正官敕告入递给付御批熙宁三年十一月壬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
陕西宣抚判官吕大防管勾机宜文字李清臣,近除中书检正官,其敕告入递给付,以示选任之意。
京朝官等乞寻医侍养依致仕条诏熙宁三年十一月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二五(第五册第四一四五页)
京朝官等乞寻医侍养依致仕条,只令逐州军勘会,如别无规避,即其保明,本处放离任讫,各申所属差人承替。
通判以上差遣,即候朝廷指挥
尚书刑部诸州灾伤事诏熙宁三年十一月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五之七(第三册第二七○一页)
诸州奏到灾伤,朝廷差官体量安抚及量轻重,降不下司指挥,付逐处长吏收掌施行,中书画时上簿拘管。
令置逐路灾伤簿,委法直官专切封掌,凡遇送下捉贼酬奖,令一就检簿定夺系与不系灾伤,明具合该酬奖等文状申奏,如有差错,其本部官吏取旨,重寘之法。
祠祭分献官令审官东院差摄诏熙宁三年十一月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宋会要辑稿》礼一之七(第一册第四○一页)
应系祠祭合差分献官,只令审官东院准例差摄。
常参官不举官自代诏熙宁三年十一月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三四九页
省副知杂上官依旧举官自代外,其馀常参官不用此令。
看详编管人诏熙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宋会要辑稿》刑法四之二五(第七册第六六三四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
诸路编管人,令提刑司于逐州军选官与当职官吏看详元犯,检坐条贯详定。
委是州郡法外编管,即放逐便讫,具事理闻奏;
虽于法不合编管,情理重害者,奏请朝旨。
等第酬赏燕达等击走夏人功诏熙宁三年十一月甲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
优等迁一资,仍减磨勘,汉官二年,蕃官五年。
第一等蕃官至长行,各迁一资,仍并与支赐,其勇敢、效用人等各赐绢,候再立功酬赏。
第二等减磨勘,汉官使臣三年,已系七年磨勘者减四年,蕃官殿侍十年。
第三等减磨勘,汉官二年,蕃官五年,蕃官诸司使加赐银绢。
又一等蕃部至诸军长行二十七人,各迁一资,仍更与支赐。
捉生都军主赐俸钱,勇敢、效用人各赐绢,并候再立功酬赏。
路都监,第一等迁使额五资,第二等减磨勘三年。
陕府江宁等州府录事参军差职官知县及奏举县令人诏熙宁三年十一月丙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
陕府江宁,郓、青、齐、杭、越、苏、婺、宿、寿、宣、歙、虔、洪、吉、潭、广、福、建等州录事参军,系繁难处,今后并差职官知县及奏举县令人,其本处俸钱数多、资序不该请者,并支钞十五千。
禁诸处奏举差遣见任仓界官诏熙宁三年十一月丙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二之一一(第六册第五九五四页)
见任仓界官,除朝廷擢用外,不许诸处奏举差遣
丁忧服阕制诏熙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五(第五册第四一三五页)
今后丁忧服阕,除见在任两府中书检举施行外,大两省待制以上、武臣正刺史以上,御史台中书、门下省、閤门检举闻奏,或降诏书,或降劄子外,小两省及文武京朝官丁忧服阕,令中书、门下省、御史台閤门检举,牒报本人赴御史台閤门参见讫,关所司依自来朝参朝见体例施行,更不别给授前官告敕,其未出官之人,仍不用参见之例。
宣抚司相度封桩来年合赐夏国银绢诏熙宁三年十一月戊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
来年合赐夏国银绢,令宣抚司相度,分与四路安抚司阙用处封桩。
陕西转运司变转见钱充制置解盐司钞场本钱诏熙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四之五(第六册第五一九七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
陕西转运司,以西川四路物帛内变转见钱二十万缗,充制置解盐司钞场本钱。
成都府路见在钱货等发至陕西转运司封桩备边费诏熙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四之五(第六册第五一九七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
陕西转运选官与成都府路转运司刬刷年计外,见在钱货物帛并馀物,尽数发至陕西转运司,变转充西盐钞场本钱外,封桩以备边费。
募人户看管中牟县马棚诏熙宁三年十一月己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六页
开封府中牟县申,马棚十七所可募比近人户三两名看管,许于牧地耕种上等田三两顷,免纳租课,岁令栽榆以备棚材。
第四等以下,免本等差役。
自今更不以税户充棚子。
升朝官不得以加恩等回授亲属诏熙宁三年十一月庚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
升朝官除南郊赦封赠父母外,不得以加恩、转官、服色之类,回授及封赠有服、无服等亲。
其前后体例并罢之。
开城寨使臣自达之禁手诏熙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五、《宋会要辑稿》兵二八之九(第八册第七二七四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
近以河外城寨守具废弛,当职官吏已等第责罚讫,访闻前后不惟城寨使臣因循,纵有勤于职者,亦多为监司沮止,所乞兵匠、物料,不即应副,虽欲自达,势不可得。
今既惩励因循,俾大小之人,必尽其力,须宜开自达之禁,以防壅塞,可议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