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张戬等御批(熙宁三年四月壬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
监察御史里行张戬侵侮柄臣,诬罔事实。王子韶外要守正之名,内怀朋奸之实,所入章疏,与面奏事前后反覆不一。
申禁河东陕西边民与西贼交市诏(熙宁三年四月壬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宋会要辑稿》兵二八之八(第八册第七二七三页)
累戒河东、陕西诸路经略司,禁止边民与西贼交市,颇闻禁令不行。自今有违者,经略司并干官吏劾罪重断;能告捕者厚赏之。委转运司觉察。
禁诸路州军节序以酒相馈诏(熙宁三年四月甲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
诸路州军遇正、至、寒食、端午、重阳节序,无得以酒相馈。
中书言宗室令晏如外官例御批(熙宁三年四月戊子)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
令晏虽系袒免,止是法许外居,非换官出官人数,不可一用外官例。可再详度,令诸事相称,毋使亲疏轻重不等。
赐陈襄手诏(熙宁三年五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二
近除卿知制诰,以言事未遂,恳不受命,且求外补。朕素慕卿经术行己,深惜远去,特还旧职,庶几左右经席,渐磨道义,以释所愿闻。今览来奏,尚欲固辞,岂未悉朕意与?还卿来章,当亟就职。
并边州郡毋支散青苗钱诏(熙宁三年五月四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三之一○(第六册第五七二四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一九六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
莫、霸、保、雄州、安肃、广信、顺安、信安、乾宁、保定军为系极边沿塘泊,及西山军人户苦无田畴,并罢支散青苗钱。
雄州北两属户遇灾伤贷粮诏(熙宁三年五月丁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
雄州北两属户遇灾伤,即以贷粮接续分给,仍作科次输纳。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又见《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七之七(第六册第五八一四页)、食货六八之三九(第七册第六二七三页)。
中书修条例事御批(熙宁三年五月戊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
中书所修条例,宜令简约有理,长久可施行遵守;仍先令次第编排,方可删定取舍。今中书编条例,闻已千馀册,遇事如何省阅,虽吏人亦恐不能悉究。可令先分出合为中书每行一司条例为三等,仍别见行、已革、重复者。例或分明,与条无异,止录其已施行者。或自有正条违之以为例者,或不必著例自可为条者,或条不能该,必须例为比者,使各自为处,然后中书日以三五件参定存去修创之。朕所见大概当如此,卿等宜更审度,恐尚有不尽事理。近见閤门编仪制,取索文字费力,盖吏人不喜条例分明。亦须量立赏罚,以防漏落。
祖宗袒免亲孝赠条诏(熙宁三年五月庚子)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
祖宗袒免亲孝赠,男赴朝,钱绢各四十贯、疋;未赴朝,年十一岁已上,钱绢各二十贯、疋。女在室,年十一岁已上,钱绢各十五贯、疋;出适,钱绢各三十贯、疋。所生母并妻钱绢各二十贯、疋。未赴朝,年十一岁已上,钱绢各十贯、疋。女在室,年十一岁已上,钱十贯、绢五疋;出适,钱绢各十五贯、疋。所生母并妻钱各十贯、绢五疋。已上女出家入道,并依出适例。
禁枉杀归明蕃人诏(熙宁三年五月辛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
闻陕西蕃部首领等,多执归明蕃人杀之,妄言把截、巡绰、斗敌所获首级,不独侥倖恩赏,且枉杀无辜。令逐路经略司,自今须验实贼马踪由,保明以闻,不得止据城寨申报。
百官转对章奏委三馆看详诏(熙宁三年五月十三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四(第四册第三七三四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
百官转对封章,分委三馆分委应系带职臣僚看详,具所陈当否送司马光详定,令中书取旨。
诸路敦遣行义之士赴阙应试诏(熙宁三年五月十三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选举三四之四八(第五册第四七九九页)
诸路长吏准敕保明敦遣行义之士二十九人,令九月赴阙,仍给驿券料,至则馆于太学,送舍人院,试策、论各并一道。
李大临苏颂以本官归班御批(熙宁三年五月癸卯)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
近以秀州军事判官李定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李大临、苏颂累格诏命不下,乃妄引诏中丞荐举条,绝无义理。而颂于中书面乞明降特旨方敢命辞,洎朝廷行下,反又封还。轻侮诏命,翻覆若此,国法岂容!大临、颂可并以本官归班。
为李定权监察御史里行事御批(熙宁三年五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
检会去年七月六日诏,今后台官有阙,委御史中丞奏举,不拘官职高下令兼权,如所举非其人,令言事官觉察闻奏。自后别无续降条贯。
杭州洞霄宫等置管勾或提举官诏(熙宁三年五月癸卯)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
杭州洞霄宫、永康军丈人观、亳州明道宫、华州云台观、建州武夷观、台州崇道观、成都玉局观、建昌军仙都观、江州太平观、洪州玉隆观、五岳庙、太原府兴安王庙,自今并依嵩山崇福宫、舒州灵仙观置管勾或提举官。
制置三司条例司罢归中书诏(熙宁三年五月甲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之一八(第三册第二三三八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一九六页
近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本以均通天下财利,今大端已举,惟在悉力应接,以趣成效,其罢归中书。
青苗钱止作一料支俵诏(熙宁三年五月十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三之一○(第六册第五七二四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一九六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
今后诸路常平、广惠仓出俵青苗钱,委转运、府界提点、提举每年相度留钱斛,准备非时赈济出粜外,更不限定时月,只作一料支俵,或却作两料送纳,以便本处人情。如愿分两料请者,亦听。
命曾历通判知县京朝官四人分治开封府新旧城左右厢诏(熙宁三年五月庚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职官分纪》卷三八
京朝官曾历通判、知县者四人,分治开封府新旧城左右厢。凡斗讼,杖六十已下情轻者得专决;及逋欠、婚姻两主面语对定,亦委理断。其先所差使臣并罢之。
武臣诸州兼钤辖州军诏(熙宁三年五月庚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
武臣诸州未立定合兼钤辖州军,今后除河北、河东、陕西知州带经略安抚使及都总管外,河北雄沧、河东代潞并兼本州驻泊兵马钤辖,馀州军兼管勾本州驻泊军马公事。其正任防禦、团练使以上知州,自依旧制。
广南西路沿边外州军知州专管勾常平诏(熙宁三年五月庚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一
广南西路沿边外州军,别无通判或别官兼职官处,止令知州专管勾常平;其检点诸县钱谷,即差曹官或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