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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鄜延路差遣熙宁六年六月甲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五
麟、府、丰州都巡检张保鄜延路差遣,仍不理为过犯,元勘官周霖追一官勒停,体量官范宗师冲替。
不得占留洮西见管泾原弓箭手御批熙宁六年六月戊子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五
洮西见管泾原弓箭手已节次放散还家歇泊,宜指挥王广渊,候到,仰所管城寨不得妄有占留,仍令经略司常切觉察,违者劾罪以闻。
景思谊为秦州职官御批熙宁六年六月己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五
新知河州景思立有母在,而未有廨舍以居,可特差其弟思谊为秦州职官,以慰其念亲之意。
司农寺言畿县非时追集保甲教阅御批熙宁六年六月壬辰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五
今正当农时,非次追集,于百姓实为不便。
提点司劾违法官吏以闻,自今仍毋得禁民越诉。
高遵裕造廨舍赐青唐蕃官包顺包诚御批熙宁六年六月乙未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五
熙河路总管高遵裕见领汉、蕃军于盐井川筑城寨,可令就新城造廨舍两所为七十间,赐包顺、包诚,仍先具图以闻。
诸军班直都指挥使以下令承旨司注籍诏熙宁六年六月己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五
诸军班直都指挥使以下至副都头等,下令承旨司注籍,遇非次迁补及事故,令殿前马、步军司关承旨司与转员对注销,以备转员照用。
京西淮南等五路各置铸钱监熙宁六年七月乙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京西淮南两浙江西荆湖五路各置一铸钱监江西荆湖南路以十五万缗,馀路以十万缗为额,给转运司
诫谕王韶兴兵须持重诏熙宁六年七月戊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洮、岷州山林深险,粮道难继,而河州方兴兵役,宜令王韶依累诏指挥,详度事几,务在持重。
仍戒张玉高遵裕等毋得深入。
诸路配人罪诏熙宁六年七月己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诸路配人罪,除凶恶盗及应配本州、邻州若沙门岛外,少壮者配河州
内应配广南及去河州千里者,决如法,馀并免决配,及五百人止。
内弓箭南库熙宁六年七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
进诸兵军需器械于殿廷试验,按习者听于军头司公事后进呈。
其馀兵械,监官面奏毕,纳于禁中。
置官编修军器什物法制,择精致者修为法式。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原注。
许曾应明经人特奏名试刑名诏熙宁六年七月乙卯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自今曾应明经人,愿依诸科试断案、大义者,合格,依诸科推恩;
其特奏名授文学长史,愿依诸科试刑名者听。
杀熟户邀赏者斩诏熙宁六年七月丁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杀熟户以邀赏者,斩讫奏,仍许人告,每名迁一资、赏钱百千,无资可迁,加五十千。
如因军人告而事干本营者,送别指挥
两府初除迁官转厅解罢陈乞使臣公人推恩诏熙宁六年七月戊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五之二一(第五册第四六四三页)
两府初除、迁官、转厅、解罢陈乞使臣公人,并衮同推恩,止令中书施行。
宰臣枢密使知枢密院五人,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四人,签书枢密院三人。
河北为东西路诏熙宁六年七月乙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河北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所部广远,宜分为两路:以滨、棣、德、博、恩、冀、沧、瀛、雄、澶、莫州大名府信安保定乾宁永静军为东路,怀、卫、磁、相、邢、洺、深、祁、保、定赵州真定府安肃广信、顺安永宁军为西路。
其支移钱物,令逐司各依久例立为年额应副,令通融均济。
进士及第试律令大义断案注官诏熙宁六年七月丙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自今进士及第,非上三人,并令试律令大义、断案,据等注官。
枢密院书令史五人诏熙宁六年七月庚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枢密院书令史五人,增令史俸月钱二千,书令史五千,春冬各绢五匹。
安肃广信等军州立栽桑法诏熙宁六年七月庚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安肃广信、顺安军保州人户地内,令自植桑或所宜之木,官为立劝课之法:每三株青活,破官米一升。
计每户岁输官之物,以实估准折,不尽之数,以待次年
如遇灾伤,放税及五分以上,即以准折未尽米数等第济接。
仍据逐户内合栽之数,每岁二月终以前点检及一分青活,至十年周遍。
如不及一分,即量罪罚赎,勒令补种。
令佐得替,转运司差不干碍官点检,以一任合栽之数,纽为十分,如及十分者有赏,不及七分者有罚。
其所栽植之木,令人户为主,非时毋得遣人下乡,以点检为名,以致骚扰。
转运司施行,应昨所差管勾提举官并罢。
永兴军等路计置粮草事诏熙宁六年八月丁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察访司永兴军等路粮草数以闻,仍令转运司具不预计置因依,并借给本路铸钱监折二钱之半,付本司籴买粮草。
禁案察官擅行追禁品官诏熙宁六年八月戊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应品官有犯,案察之官不遵诏敕,擅行追禁或勒令解务,阁其请给,自今并劾罪以闻。
察访使监司等上知州通判治状诏熙宁六年八月己卯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
自今察访诸路回,条具所至知州通判治状。
其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每知州通判得替前一月,亦具治状上中书,委检正官注籍。
待制以上不用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