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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原经略司分析排定义勇新法具奏御批熙宁六年十一月戊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陕西义勇未曾排定,近降新法未该行使,今泾原路已如此行使,可令经略司分析具奏。
令具析义勇保甲条行遣次第以闻御批熙宁六年十一月庚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义勇、保甲条,近曾孝宽等相度河州一路利害,参议立定。
陕西诸路,虑事体不同,故令经略安抚司参议,未见奏报,而闻已有施行者,恐司农寺兵部等处行遣差误,可令具析自承指挥后行遣次第以闻。
虢州保安军止团成保甲诏熙宁六年十一月辛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永兴军、河中府、陕、解、同、华、鄜、延、丹、坊、邠、宁、环、庆、耀十五州军,各依元刺义勇外,虢州、保安军并止团成保甲。
武臣差遣法诏熙宁六年十一月辛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武臣差遣法,以其仕历资任为六等,升一等为权,升两等以上者为权发遣,并通计二年为一任,若特恩升改者,不依此。
萧注子刓服阕推恩御批熙宁六年十一月甲子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注昔尝有功,长子刓服阕日更特与循资,仍赐绢三百匹。
计置熙河粮草诏熙宁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九之二四(第六册第五五○○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三司永兴秦凤等两路每年封桩解盐钱内,借钞计百万缗付秦凤路转运司市计置熙河粮草,仍许详酌边储,随缓急处,增损三司所定钞价钱。
京畿收养老弱冻馁者诏熙宁六年十一月丙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开封府雪寒,京城内外老疾幼孤无依者,并收养于四福田院,自今准此。
泾原路市粮草封桩诏熙宁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九之二四(第六册第五五○○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泾原路年例外,益以盐钞钱二十万缗,付经略司市粮草封桩。
奏赏功状诏熙宁六年十二月壬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诸路奏赏,自今功状并具将官使臣元将出战兵斩获输折数以闻。
牙教所射草人改为草桩诏熙宁六年十二月癸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殿前马军司及诸路州军牙教所射草人,依宣试格改为草桩,仍远二十步。
兖州民冒佃泰山禁地许依旧居佃诏熙宁六年十二月丁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司农寺兖州民冒佃泰山禁地,量地肥瘠立租,令依旧居佃。
熙河路举人不以户贯年限听取应诏熙宁六年十二月戊寅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熙河路举人不以户贯年限听取应。熙州以五人、河洮岷州各以三人为解额。
沈起具创修城寨利害以闻诏熙宁六年十二月壬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桂州沈起融州抚纳蛮人,本以裁省烦费,今乃创建城寨,其支费比旧孰多,各具利害以闻。
许都提举市易司受理陈诉词状诏熙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之三七(第三册第二九五五页)
都提举市易司管辖在京免行所人户,许令本司受理陈诉搔扰词状,点检官司违犯新法。
路安抚司提举教阅义勇保甲诏熙宁六年十二月乙酉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路安抚司,依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随本路分定州提举教阅义勇、保甲。
夏国主乞赎大藏经诏熙宁六年十二月癸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五
夏国主:省表「乞收赎释典一大藏并签帙复帕。
前后新旧翻译经文,惟觊宸慈,特降旨命,令有司点勘,无至脱漏卷目。
所有印造装成纸墨工直,并依例进马七十疋,聊充资费,早赐近年宣给」,事具悉。
维是佛乘,著为象教。
载览需章之奏,恳求具译之编。
已降允俞,特行赐予。
眷言信向,良用叹嘉!
所请赎经文已指挥印经所,应有经本,并如法印造给赐,令保安军移牒宥州,差人于界首交割,至可领也。
所有马七十疋,更不用进来。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春寒,比平安好,遣书指不多及。
京外城监门以透漏捕获出入商税钱数为赏罚诏熙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七之二五(第六册第五○九六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六七七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京外城二十门监门,自今更不管认课利,但随闲要分五等,以透漏捕获出入商税钱数为赏罚。
市易司抵当所勾当公事二员诏熙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市易司,市利钱量留支用外,十万贯并送抵当所,出息准备支充吏禄。
抵当所都提举市易统辖,罢勾当曹官一员,却置勾当公事二员专切检估。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之六五(第三册第二九六九页)。又见同书职官二七之九(第三册第二九四一页)、食货三七之一八(第六册第五四五七页)、食货五五之三四(第六册第五七六五页)。
募义勇保甲养马诏熙宁六年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二
五路募义勇保甲养马,户一匹,岁免折变缘纳钱六千五百。
户愿养马二匹者听。
开封府毋过二千匹,五路各毋过五千匹。
不造酒州及官司许以公使钱造酒诏熙宁七年正月一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一之一六(第六册第五一五二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九
诸路自来不造酒州,及外处有公使钱不造酒官司,听以公使钱顾召人工,置备器用,收买物料造酒,据额定公使钱每百贯许造米十石,额外酝造,于系官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降原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