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朝贺部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二百五十九卷目录
朝贺部汇考三
周三〈成王三则 康王一则 穆王三则 夷王一则 宣王三则 桓王三则 襄王一则 简王一则 敬王一则 烈王一则 显王三则 赧王一则〉
秦〈始皇一则〉
汉〈高祖三则 惠帝二则 高后一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鼎一则 元封二则 天汉一则 后元一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凤一则 宣帝元康一则 神爵三则 甘露三则 黄龙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建昭一则 竟宁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一则 元延一则 哀帝建平一则 元寿一则〉
后汉〈总一则 世祖建武一则 中元一则 明帝永平五则 章帝建初一则 元和一则 章和一则 安帝永初一则 建光一则 顺帝永建一则 永和一则 桓帝元嘉一则 献帝建安二则〉
魏〈总一则 文帝黄初三则 明帝太和一则 景初二则 齐王正始一则 嘉平二则 高贵乡公正元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咸宁三则 太康一则 惠帝永平一则 太安一则 元帝太兴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康一则 康帝建元一则 穆帝永和三则 升平一则 孝武帝宁康一则 太元二则 安帝义熙一则 恭帝元熙一则〉
宋〈武帝永初一则 文帝元嘉一则 孝武帝孝建一则 明帝泰始一则 泰豫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明帝建武一则〉
周三〈成王三则 康王一则 穆王三则 夷王一则 宣王三则 桓王三则 襄王一则 简王一则 敬王一则 烈王一则 显王三则 赧王一则〉
秦〈始皇一则〉
汉〈高祖三则 惠帝二则 高后一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鼎一则 元封二则 天汉一则 后元一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凤一则 宣帝元康一则 神爵三则 甘露三则 黄龙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建昭一则 竟宁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一则 元延一则 哀帝建平一则 元寿一则〉
后汉〈总一则 世祖建武一则 中元一则 明帝永平五则 章帝建初一则 元和一则 章和一则 安帝永初一则 建光一则 顺帝永建一则 永和一则 桓帝元嘉一则 献帝建安二则〉
魏〈总一则 文帝黄初三则 明帝太和一则 景初二则 齐王正始一则 嘉平二则 高贵乡公正元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咸宁三则 太康一则 惠帝永平一则 太安一则 元帝太兴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康一则 康帝建元一则 穆帝永和三则 升平一则 孝武帝宁康一则 太元二则 安帝义熙一则 恭帝元熙一则〉
宋〈武帝永初一则 文帝元嘉一则 孝武帝孝建一则 明帝泰始一则 泰豫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明帝建武一则〉
礼仪典第二百五十九卷
朝贺部汇考三
周三
成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按《礼记·明堂位》:周公相武王以伐纣,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
〈陈注〉六年五服一朝,盖始于此。
成王九年,肃慎氏来朝。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竹书纪年》:成王九年春正月,肃慎氏来朝,王使荣伯锡肃慎氏命。
成王十二年,朝诸侯于方岳,行黜陟之典。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通鉴前编》云云。
康王元年,诸侯朝于丰宫。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竹书纪年》:康王元年甲戌春正月,王即位,命冢宰召康公总百官。诸侯朝于丰宫。
按《通鉴前编》:元子钊,麻冕黼裳,即位,朝见诸侯于应门内。诸侯听命出,王释冕,反丧服。元年癸亥,遍告诸侯朝于丰宫。
穆王六年春,徐子诞来朝,锡命为伯。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竹书纪年》云云。
穆王十八年春正月,王居祗宫,诸侯来朝。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竹书纪年》云云。
穆王三十九年,王会诸侯于涂山。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竹书纪年》云云。
夷王元年,天子始下堂见诸侯,觐礼废。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通鉴前编》云云。
宣王四年,韩侯来朝。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竹书纪年》:宣王四年,王命蹶父如韩,韩侯来朝。
宣王八年,鲁武公来朝。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竹书纪年》:宣王八年,鲁武公来朝,锡鲁世子戏命。
宣王十二年,鲁武公来朝。
按《史记·周本纪》:宣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十二年,鲁武公来朝。
按《通鉴前编》:鲁侯来朝,以其二子括、戏见王,王命戏为鲁世子。〈按《竹书纪年》命戏为世子事作八年〉
桓王三年,郑庄公来朝。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隐公六年,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郑不来矣。按《史记·周本纪》:桓王三年,郑庄公朝,桓王不礼。按《通志》:郑庄公,乃桓公之孙,武公之子也。桓死幽王之难,武公辅平王东迁,庄公欲修祖祢之好,而王不礼之。郑始怨周。
桓王五年,郑伯以齐人来朝。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隐公八年,八月,丙戌,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
桓王十三年,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桓公五年,夏,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
襄王二十年,鲁侯朝于王所。冬,王狩于河阳,诸侯毕
朝。
按《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夏,五月,公朝于王所。冬,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
按《史记·周本纪》:襄王二十年,晋文公召襄王,襄王会之河阳、践土,诸侯毕朝。
简王元年,吴寿梦来朝。
按《春秋》不书。按《吴越春秋》:寿梦元年,朝周,适楚,观诸侯礼乐。鲁成公会于钟离,深问周公礼乐,成公悉为陈前王之礼乐,因为咏歌三代之风。寿梦曰:孤在蛮彝,徒以椎髻为俗,岂有斯之服哉。因叹而去,曰:呜呼哉,礼也。〈按《史记·年表》:吴寿梦元年为简王元年,而吴与鲁会于钟离,在简王之十年〉
敬王二年,晋侯使士景伯朝于京师。
按《春秋》不书。按《左传》:昭公二十四年,三月,庚戌,晋侯使士景伯涖问周故,士伯立于乾祭,而问于介众,晋人乃辞王子朝,不纳其使。
按《通鉴前编》:敬王二年三月,晋侯使士景伯朝于京师。
烈王六年,齐侯来朝。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年表》:烈王六年,齐威王朝周。
显王十二年,鲁恭侯、宋桓侯、卫成侯、郑釐侯来朝。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竹书纪年》云云。
显王十五年,东周与郑高都。郑釐侯来朝中阳。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竹书纪年》云云。
显王二十六年,诸侯贺秦秦使公子少官帅师会诸侯来朝
按《史记·周本纪》:显王二十五年,秦会诸侯于周。二十六年,周致伯于秦孝公。按《秦本纪》:孝公十九年,天子致伯。二十年,诸侯毕贺。秦使公子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朝天子。
按《通鉴前编》:显王二十五年,诸侯会于京师。二十六年,致伯于秦,诸侯贺之。秦使公子少官,帅师会诸侯来朝。
赧王三年,秦王来见于蒲坂关。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竹书纪年》云云。秦始皇二十六年,始定朝贺自十月朔。
按《史记·始皇本纪》:二十六年,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
汉
高祖七年,始定朝仪。按《史记·高祖本纪》不载。按《叔孙通传》:汉五年,已并天下,诸侯共尊汉王为皇帝于定陶,叔孙通就其仪号。高帝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叔孙通知上益厌之也,说上曰: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徵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高帝曰:得无难乎。叔孙通曰:五帝异乐,三王不同礼。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者也。故夏、殷、周之礼所因损益可知者,谓不相复也。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上曰: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于是叔孙通使徵鲁诸生三十馀人。与其弟子百馀人为绵蕞野外。习之月馀,叔孙通曰:上可试观。上既观,使行礼,曰:吾能为此。乃令群臣习肄,会十月。汉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皆朝十月。仪:先平明,谒者治礼,引以次入殿门,廷中陈车骑步卒卫宫,设兵张旗志。传言趋。殿下郎中侠陛,陛数百人。功臣列侯诸将军军吏以次陈西方,东乡;文官丞相以下陈东方,西乡。大行设九宾,胪句传。于是皇帝辇出房,百官执职传警,引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贺。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至礼毕,复置法酒。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寿。觞九行,谒者言罢酒。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竟朝置酒,无敢欢哗失礼者。于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乃拜叔孙通为太常,赐金五百斤。高祖九年,大朝诸侯群臣。
按《史记·高祖本纪》:九年,未央宫成。高祖大朝诸侯群臣,置酒未央前殿。高祖奉玉卮,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亡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殿上群臣皆呼万岁,大笑为乐。
按《汉书·高祖本纪》:九年冬十月,淮南王、梁王、赵王、楚王朝未央宫。
高祖十年十月,淮南王黥布、梁王彭越、燕王卢绾、荆王刘贾、楚王刘交、齐王刘肥、长沙王吴芮皆来朝长乐宫。
按《史记·高祖本纪》云云。
惠帝二年,楚元王、齐悼惠王来朝。
按《史记·惠帝本纪》:二年,楚元王、齐悼惠王皆来朝。十月,孝惠与齐王燕饮太后前,孝惠以为齐王兄,置上坐,如家人之礼。太后怒,乃令酌两卮酖,置前,令齐王起为寿。齐王起,孝惠亦起,取卮欲俱为寿。太后乃恐,自起泛孝惠卮。齐王怪之,因不敢饮,详醉去。问,知其酖,齐王恐,自以为不得脱长安,忧。齐内史士说王曰:太后独有孝惠与鲁元公主。今王有七十馀城,而公主乃食数城。王诚以一郡上太后,为公主汤沐邑,太后必喜,王必无忧。于是齐王乃上城阳之郡,尊公主为王太后。吕后喜,许之。乃置酒齐邸,乐饮,罢,归齐王。惠帝六年,长安城就。诸侯来朝。
按《史记·惠帝本纪》:三年,方筑长安城,六年城就。诸侯来会。十月朝贺。
高后二年,诏定列侯朝位。
按《汉书·高后本纪》:二年春,诏曰:高皇帝匡饬天下,诸有功者皆受分地为列侯,万民大安,莫不受休德。朕思念至于久远而功名不著,亡以尊大谊,施后世。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于高庙,世世勿绝,嗣子各袭其功位。其与列侯议定奏之。丞相臣平言:谨与绛侯臣勃、曲周侯臣商、颍阴侯臣婴、安国侯臣陵等议,列侯幸得赐餐钱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臣请臧高庙。奏可。
武帝建元元年,议立明堂,朝诸侯。
按《史记·武帝本纪》:元年,上乡儒术,招贤良,赵绾、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欲议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诸侯。草巡狩封禅改历服色。
按《汉书·武帝本纪》:建元元年秋七月,议立明堂。
元鼎四年,遣使喻南越入朝
按《史记·武帝本纪》不载。按《南越尉陀传》:元鼎四年,汉使安国少季往谕王、王太后以入朝,比内诸侯;令辩士谏大夫终军等宣其辞,勇士魏臣等辅其缺,卫尉路博德将兵屯桂阳,待使者。王年少,太后中国人也,尝与安国少季通,其使复私焉。国人颇知之,多不附太后。太后恐乱起,亦欲倚汉威,数劝王及群臣求内属。即因使者上书,请比内诸侯,三岁一朝,除边关。于是天子许之。
元封元年,群臣上寿于明堂,诏诸侯治邸泰山下。
按《史记·武帝本纪》:天子从封禅还,坐明堂,群臣更上寿。于是制诏御史:自新,嘉与士大夫更始。又下诏曰:古者天子五载一巡狩,用事泰山,诸侯有朝宿地。其令诸侯各治邸泰山下。
元封五年,朝诸侯王列侯于明堂。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封五年春三月甲子,祀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
天汉四年春正月,朝诸侯王于甘泉宫。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后元二年春正月,朝诸侯王于甘泉宫,赐宗室。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昭帝始元元年,公卿上寿。称贺。
按《汉书·昭帝本纪》:始元元年春二月,黄鹄下建章宫太液池中。公卿上寿。赐诸侯王、列侯、宗室金钱各有差。
元凤五年,广陵王来朝。
按《汉书·昭帝本纪》:元凤五年春正月,广陵王来朝,益国万一千户,赐钱二千万,黄金二百斤,剑二,安车一,乘马二驷。
宣帝元康元年,龟兹王及夫人来朝。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按《西域传》:乌孙公主上书,愿令女比宗室入朝,而龟兹王绛宾亦爱其夫人,上书言得尚汉外孙为昆弟,愿与公主女俱入朝。元康元年,遂来朝贺。王及夫人皆赐印绶。夫人号称公主,赐以车骑旗鼓,歌吹数十人,绮绣杂缯琦珍凡数千万。留且一年,厚赠送之。
神爵元年,诏诸侯王、蛮夷君长,毋朝。
按《汉书·宣帝本纪》:神爵元年夏六月,诏曰:军旅暴露,转输烦劳,其令诸侯王、列侯、蛮夷王侯君长当朝二年者,皆毋朝。
神爵二年九月,匈奴单于遣名王奉献,贺正月,始和亲。
按《汉书·宣帝本纪》云云。
神爵四年夏五月,匈奴单于遣弟呼留若王胜之来朝。
按《汉书·宣帝本纪》云云。
甘露元年冬,匈奴单于遣弟左贤王来朝贺。
按《汉书·宣帝本纪》云云。
甘露二年,单于请朝,诏以客礼待之。
按《汉书·宣帝本纪》:甘露二年冬十二月,匈奴呼韩邪单于款五原塞,愿奉国珍朝三年正月。诏有司议。咸曰:圣王之制,施德行礼,先京师而后诸夏,先诸夏而后夷狄。诗云:率礼不越,遂视既发。相土烈烈,海外有𢧵。陛下圣德,充塞天地,光被四表。匈奴单于乡风慕义,举国同心,奉珍朝贺,自古未之有也。单于非正朔所加,王者所客也,礼仪宜如诸侯王,称臣昧死再拜,位次诸侯王下。诏曰:盖闻五帝三王,礼所不施,不及以政。今匈奴单于称北藩臣,朝正月,朕之不逮,德不能弘覆。其以客礼待之,位在诸侯王上。
甘露三年,单于稽侯来朝。按《汉书·宣帝本纪》:甘露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匈奴呼韩邪单于稽侯来朝,赞谒称藩臣而不名。赐以玺绶、冠带、衣裳、安车、驷马、黄金、锦绣、缯絮。使有司道单于先行就邸长安,宿长平。上自甘泉宿池阳宫。上登长平阪,诏单于毋谒。其左右当户之群皆列观,蛮夷君长王侯迎者数万人,夹道陈。上登渭桥,咸称万岁。单于就邸。置酒建章宫,飨赐单于,观以珍宝。二月,单于罢归。
黄龙元年春正月,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礼赐如初。二月,单于归国。
按《汉书·宣帝本纪》云云。
元帝初元二年,诏赐萧望之爵关内侯,朝朔望。
按《汉书·元帝本纪》:初元二年冬,诏曰:国之将兴,尊师而重傅。故前将军望之傅朕八年,道以经书,厥功茂焉。其赐爵关内侯,食邑八百户,朝朔望。
建昭四年,诛郅支单于,群臣上寿称贺。
按《汉书·元帝本纪》:建昭四年春正月,以诛郅支单于告祠郊庙。赦天下。群臣上寿置酒,以其图书示后宫贵人。
竟宁元年,匈奴虖韩邪单于来朝,诏赐单于待诏掖庭王嫱为阏氏。
按《汉书·元帝本纪》:竟宁元年春正月,匈奴虖韩邪单于来朝。诏曰:虖韩邪单于不忘恩德,乡慕礼义,复修朝贺之礼,愿保塞传之无穷,边垂长无兵革之事。其改元为竟宁,赐单于待诏掖庭王嫱为阏氏。
成帝建始二年秋,罢太子博望苑,以赐宗室朝请者。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河平四年春正月,匈奴单于来朝。二月,单于罢归国。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元延四年,定陶王中山王入朝。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按《哀帝本纪》:帝,元帝庶孙,定陶恭王子也。年三岁嗣立为王。元延四年入朝,尽从傅、相、中尉。时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来朝,独从傅。上怪之,以问定陶王,对曰:令,诸侯王朝,得从其国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国二千石,故尽从之。上令诵诗,通习,能说。他日问中山王:独从傅在何法令。不能对。令诵尚书,又废。及赐食于前,后饱;起下,袜系解。成帝由此以为不能,而贤定陶王,数称其材。时王祖母傅太后随王来朝,私赂遗上所幸赵昭仪及帝舅票骑将军曲阳侯王根。昭仪及根见上亡子,亦欲豫自结为长久计,皆更称定陶王,劝帝以为嗣。成帝亦自美其材,为加元服而遣之。
哀帝建平四年,匈奴单于上书请朝。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按《匈奴传》:建平四年,单于上书愿朝五年。时哀帝被疾,或言匈奴从上游来厌人,自黄龙、竟宁时,单于朝中国辄有大故。上由是难之,以问公卿,亦以为虚费府帑,可且勿许。单于使辞去,未发,黄门郎扬雄上书谏,天子寤焉,召还匈奴使者,更报单于书而许之。
元寿二年春正月,匈奴单于、乌孙大昆弥来朝。二月,归国。
按《汉书·哀帝本纪》云云。按《匈奴传》:单于遣使愿朝明年。故事,单于朝,从名王以下及从者二百馀人。单于又上书言:蒙天子神灵,人民盛壮,愿从五百人入朝,以明天子盛德。上皆许之。元寿二年,单于来朝,上以太岁厌胜所在,舍之上林苑蒲陶宫。告之以加敬于单于,单于知之。加赐衣三百七十袭,锦绣缯帛三万疋,絮三万斤,它如河平时。既罢,遣中郎将韩况送单于。
后汉
后汉每月朔岁首,为大朝贺。十月旦如故事。按《后汉书·礼仪志》:每月朔岁首,为大朝受贺。其仪:夜漏未尽七刻,钟鸣,受贺。及贽,公、侯璧,中二千石、二千石羔,千石、六百石雁,四百石以下雉。百官贺正月。二千石以上上殿称万岁。举觞御坐前。司空奉羹,大司农奉饭,奏食举之乐。百官受赐宴飨,大作乐。其每朔,唯十月旦从故事者,高祖定秦之月,元年岁首也。
决疑要注曰:古者朝会皆执贽,侯伯执圭,子男执璧,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汉魏粗依其制,正旦大会,诸侯执玉璧,荐以鹿皮,公卿以下所执如古礼。古者衣皮,故用皮帛为币。玉以象德,璧以称事。不以货役礼庶,羞不踰牲,宴衣不踰祭,服轻重之宜也。蔡质汉仪曰:正月旦,天子幸德阳殿,临轩。公卿将大夫百官各陪朝贺。蛮貊胡羌朝贡毕见,属郡计吏皆陛觐,庭燎。宗室诸刘杂会,万人以上,立西面。位定,公纳荐,大官赐酒食,西入东出。既定,上寿。计吏中庭北面立,大官上食赐群
臣酒食。贡事御史四人执法殿下,虎贲、羽林弧弓撮矢,陛戟左右,戎头偪胫启前向后,左右中郎将住东西,羽林、虎贲将住东北,五官将住中央,悉坐就赐。作九宾彻乐。舍利从西方来,戏于庭极,乃毕入殿前,激水化为比目鱼,跳跃嗽水,作雾鄣日。毕,化成黄龙,长八丈,出水游戏,于庭炫耀日光。以两大丝绳系两柱中头间,相去数丈,两倡女对舞,行于绳上,对面道逄切肩不倾。又蹋局出身,藏形于斗中。钟磬并作乐毕,作鱼龙曼延。小黄门吹三通,谒者引公卿群臣以次拜,微行出,罢卑官在前,尊官在后。德阳殿周旋容万人。阶高二丈,皆文石作坛,激沼水于殿下,画屋朱梁,玉阶金柱刻镂。作宫掖之好,厕以青翡翠,一柱三带,韬以赤缇。天子正旦节,会朝百官于此,自到偃师去宫四十三里,望朱雀五阙,德阳其上,郁嵂与天连。雒阳宫阙传:云德阳宫殿,南北行七丈,东西行三十七丈四尺。
按蔡邕《独断》:正月朝贺,三公奉璧上殿,向御座,北面,太常赞曰:皇帝为君兴。三公伏,皇帝坐,乃进璧。古语曰御坐则起,此之谓也。旧仪,三公以下,月朝后省,常以六月朔、十月朔旦朝。后又以盛暑,省六月朝。故今独以为正月、十月朔朝也。冬至,阳气始起,麋鹿解角,故寝兵鼓,身欲宁,志欲静,不听事送迎。五日腊者,岁终大祭,纵吏民宴饮,非迎气。故但送不迎。正月岁首,亦如腊仪。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夏至,阴气起,君道衰,故不贺。鼓以动众,钟以止众。夜漏尽,鼓鸣则起。昼漏尽,钟鸣则息也。
世祖建武二十五年,乌桓大人来朝。
按《后汉书·世祖本纪》:建武二十五年春正月,辽东徼外貊人寇右北平、渔阳、上谷、太原,辽东太守祭彤招降之。乌桓大人来朝。
建武三十年春正月,鲜卑大人内属,朝贺。
按《后汉书·世祖本纪》云云。
中元元年春正月,东海王彊、沛王辅、楚王英、济南王康、淮阳王延、赵王盱皆来。丁卯,东巡狩。二月,幸太山。北海王兴、齐王石朝于东岳。
按《后汉书·世祖本纪》云云。
明帝永平二年,诸王来朝。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二年秋九月,沛王辅、楚王英、济南王康、淮阳王延、东海王政来朝。按《中山简王焉传》:永平二年冬,诸王来会辟雍,事毕归蕃,诏焉与俱就国,从以虎贲官骑。焉上书辞让,显宗报曰:凡诸侯出境,必备左右,故夹谷之会,司马以从。今五国各官骑百人,称娖前行,皆北军胡骑,便兵善射,弓不空发,中必决眦。夫有文事必有武备,所以重蕃职也。王其勿辞。帝以焉郭太后偏爱,特加恩宠,独得往来京师。
永平六年,诸王来朝。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六年春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平王苍、淮阳王延、琅邪王京、东海王政、赵王盱、北海王兴、齐王石来朝。冬十月,行幸鲁。十二月壬午,车驾还宫。东平王苍、琅邪王京从驾来朝皇太后。永平十一年春正月,沛王辅、楚王英、济南王康、东平王苍、淮阳王延、中山王焉、琅邪王京、东海王政来朝。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云云。
永平十五年春,东巡狩。徵会诸王。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十五年春二月庚子,东巡狩。辛丑,幸偃师。徵沛王辅会睢阳。进幸彭城。三月,徵琅邪王京会良成,徵东平王苍会阳都,又徵广陵侯及其三弟会鲁。
永平十七年,公卿百官并集朝堂上寿。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十七年,甘露仍降,树枝内附,芝草生殿前,神雀五色翔集京师。西南夷,前后慕义贡献;西域诸国遣子入侍。夏五月戊子,公卿百官以帝威德怀远,祥物显应,乃并集朝堂,奉觞上寿。
章帝建初七年春正月,沛王辅、济南王康、东平王苍、中山王焉、东海王政、琅邪王京来朝。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云云。按《东平王苍传》:建初六年冬,苍上疏求朝。明年正月,帝许之。特赐装钱千五百万,其馀诸王各千万。帝以苍冒涉寒露,遣谒者赐貂裘,及大官食物珍果,使大鸿胪窦固持节郊迎。帝乃亲自循行邸第,豫设帷床,其钱帛器物无不充备。下诏曰:礼云伯父归宁乃国,诗云叔父建尔元子,敬之至也。昔萧相国加以不名,优忠贤也。况兼亲尊者乎。其沛、济南、东平、中山四王,赞皆勿名。苍既至,升殿乃拜,天子亲答之。其后诸王入宫,辄以辇迎,至省閤乃下。苍以受恩过礼,情不自宁,上疏辞曰:臣闻贵有常尊,贱有等威,卑高列序,上下以理。陛下至德广施,慈爱骨肉,既赐奉朝请,咫尺天仪,而亲屈至尊,降礼下臣,每赐宴见,辄兴席改容,中宫亲拜,事过典故。臣惶怖战慄,诚不自安,每会见,踧踖无所措置。此非所以章示群下,安臣子也。帝省奏叹息,愈褒贵焉。三月大鸿胪奏遣诸王归国,帝特留苍,赐以秘书、列仙图、道术秘方。至八月饮酎毕,有司复奏遣苍,乃许之。手诏赐苍曰:骨肉天性,诚不以远近为亲疏,然数见颜色,情重昔时。念王久劳,思得还休,欲署大鸿胪奏,不忍下笔,顾授小黄门,中心恋恋,恻然不能言。于是车驾祖送,流涕而诀。复赐乘舆服御,珍宝舆马,钱布以亿万计。
元和元年春正月,中山王焉来朝。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云云。
章和二年春正月,济南王康、阜陵王延、中山王焉来朝。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云云。按《宋意传》:肃宗性宽仁,而亲亲之恩笃,故叔父济南、中山二王每数入朝,特加恩宠,及诸昆弟并留京师,不遣就国。意以为人臣有节,不宜踰礼过恩,乃上疏谏曰:陛下至孝烝烝,恩爱隆深,以济南王康、中山王焉先帝昆弟,特蒙礼宠,圣情恋恋,不忍违离,比年朝见,久留京师,崇以叔父之尊,同之家人之礼,车入殿门,即席不拜,分甘损膳,赏赐优渥。昔周公怀圣人之德,有致太平之功,然后王曰叔父,加以赐币。今康、焉幸以支庶享食大国,陛下即位,蠲除前过,还所削黜,衍食他县,男女少长,并受爵邑,恩宠踰制,礼敬过度。春秋之义,诸父昆弟无所不臣,所以尊尊卑卑,彊干弱枝者也。陛下德业隆盛,当为万世典法,不宜以私恩损上下之序,失君臣之正。宜割情不忍,以义断恩,发遣康、焉各归蕃国,以塞众望。帝纳之。
按《通鉴纲目》:济南王康、中山王焉来朝。帝崩,诸王始就国。
安帝永初四年春正月元日,会,彻乐,不陈充庭车。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每大朝会,必陈乘舆法物车辇于庭,故曰充庭车也。以年饥,故不陈。
建光三年二月辛卯,幸泰山。齐王无忌、北海王普、乐安王延来朝。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顺帝永建二年春正月戊申,乐安王鸿来朝。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云云。
永和元年春正月,夫馀王来朝。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云云。
按《册府元龟》:夫馀王来朝,帝作黄门鼓吹、角抵戏以遣之。
桓帝元嘉元年,诏加大将军冀殊礼朝会,与三公绝席。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按《梁冀传》:元嘉元年,帝以冀有援立之功,欲崇殊典,乃大会公卿,共议其礼。于是有司奏冀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谒赞不名,礼仪比萧何;悉以定陶、阳成馀户增封为四县,比邓禹;赏赐金钱、奴婢、䌽帛、车马、衣服、甲第,比霍光:以殊元勋。每朝会,与三公绝席。十日一入,平尚书事。宣布天下,为万世法。冀犹以所奏礼薄,意不悦。
献帝建安二十一年秋七月,南匈奴单于来朝。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按《南匈奴传》:建安二十一年,单于来朝,曹操因留于邺,而遣去卑归监其国焉。
按《册府元龟》:南单于呼厨泉,将其名王来朝,待以客礼。遂留内侍,而匈奴折节过于汉旧。是时,曹公破三郡乌丸还,至易水,代郡乌丸行单于普富,卢上郡乌丸行单于那楼,将其名王来贺。
建安 年,太史奏,正旦当日蚀。以刘邵议朝会如旧。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按《晋书·礼志》:汉建安中,将正会,而太史上言,正旦当日蚀。朝士疑会否,共咨尚书令荀彧。时广平计吏刘邵在坐,曰:梓慎、裨灶,古之良史,犹占水火,错失天时,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者四,日蚀在一。然则圣人垂制,不为变异预废朝礼者,或灾消异伏,或推术谬误也。彧及众人咸善而从之,遂朝会如旧,日亦不蚀,邵由此显名。
魏
魏制,正会依汉旧仪。按《晋书·礼志》:魏氏承汉末大乱,旧章殄灭,命侍中王粲、尚书卫觊草创朝仪。汉仪有正会礼,正旦,夜漏未尽七刻,钟鸣受贺,公侯以下执贽来庭,二千石以上升殿称万岁,然后作乐宴飨。魏武帝都邺,正会文昌殿,用汉仪,又设百华灯。
按《宋书·礼志》:魏国初建,事多歉阙。何承天云,魏元会仪无存者。案何祯《许都赋》曰:元正大飨,坛彼西南。旗幕峨峨,檐宇弘深。王沈《正会赋》又曰:华幄映于飞云,朱幕张于前庭。縆青帷于两阶,象紫极之峥嵘。延百辟于和门,等尊卑而奉璋。此则大飨悉在城外,不在宫内也。臣案魏司空王朗奏事曰:故事,正月朔,贺。殿下设两百华灯,对于二阶之间。端门设庭燎火炬,端门外设五尺、三尺灯。月照星明,虽夜犹昼矣。如此,则不在城外也。何、王二赋,本不在洛京。何云《许都赋》,时在许昌也。王赋又云朝四国于东巡,亦赋许昌正会也。
文帝黄初元年,朝群臣于建始殿。
按《三国魏志·文帝本纪》:黄初元年,注按:诸书记是时帝居北宫,以建始殿朝群臣,门曰承明,陈思王植诗曰谒帝承明庐是也。
黄初三年,始奉璧朝贺。
按《三国魏志·文帝本纪》不载。按《宋书·礼志》:魏黄初三年,始奉璧朝贺。
黄初五年,始令公卿朝朔望日。
按《三国魏志·文帝本纪》:黄初五年五月,有司以公卿朝朔望日,因奏疑事,听断大政,论辨得失。
明帝太和五年,诏令诸王及宗室公侯各将适子一人朝。
按《三国魏志·明帝本纪》:太和五年八月,诏曰:古者诸侯朝聘,所以敦睦亲亲协和万国也。先帝著令,不欲使诸王在京师者,谓幼主在位,母后摄政,防微以渐,关诸盛衰也。朕惟不见诸王十有二载,悠悠之怀,能不兴思。其令诸王及宗室、公侯各将适子一人朝。后有少主、母后在宫者,自如先帝令,申明著于令。按《晋书·礼志》:魏制,藩王不得朝觐。魏明帝时,有朝者皆由特恩,不得以为常。
景初元年,定历改年,朝会建太白之旗。
按《三国魏志·明帝本纪》: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县言黄龙见。于是有司奏,以为魏得地统,宜以建丑之月为正。三月,定历改年为孟夏四月。服色尚黄,牺牲用白,戎事,建大赤之旗,朝会建太白之旗。
景初三年,齐王即位,诏复用夏正朝贺。
按《三国魏志·齐王本纪》: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立齐王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十二月,诏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弃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复用夏正;虽违先帝通三统之义,斯亦礼制所由变改也。按《宋书·礼志》:景初三年十二月,尚书卢毓奏:烈祖明皇帝以今年正日弃离万国。《礼》,忌日不乐,甲乙之谓也。烈祖明皇帝建丑之月弃天下,臣妾之情,于此正日,有甚甲乙。今若以建丑正朝四方,会群臣,设盛乐,不合于礼。博士乐祥议:正日旦受朝贡,群臣奉贽;后五日,乃大宴会作乐。太尉属朱诞议:今因宜改之际,还修旧则,元首建寅,于制为便。大将军属刘肇议:宜过正一日乃朝贺大会,明令天下,知崩亡日不朝也。诏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日弃天下,每与皇太后念此日至,心有剥裂。不可以此日朝群辟,受庆贺也。月二日会,又非故也。听当还夏正月。虽违先帝通三统之义,斯亦子孙哀惨永怀。又夏正朔得天数者,其以建寅之月为岁首。
齐王正始六年,诏太傅司马懿朝会乘舆上殿。
按《三国魏志·齐王本纪》:正始六年冬十二月乙亥,诏曰:明日大会群臣,其令太傅乘舆上殿。
按《晋书·宣帝本纪》:正始六年,天子诏帝朝会乘舆升殿。
嘉平元年,令太傅司马懿朝会不拜。
按《三国魏志·齐王本纪》不载。按《晋书·宣帝本纪》:嘉平元年冬十二月,加九锡之礼,朝会不拜。
嘉平二年,太傅司马懿以疾,不任朝请。
按《三国魏志·齐王本纪》不载。按《晋书·宣帝本纪》:嘉平二年,帝以久疾不任朝请,每有大事,天子亲幸第以咨访焉。
高贵乡公正元元年,大会群臣,诏大将军司马师,入朝不趋,剑履上殿。
按《三国魏志·高贵乡公本纪》:正元元年冬十月癸巳,假大将军司马景王黄钺,入朝不趋,奏事不名,剑履上殿。
按《晋书·景帝本纪》:高贵乡公立,改元曰正元。及将大会,帝训于天子曰:夫圣王重始,正本敬初,古人所慎也。明当大会,万众瞻穆穆之容,公卿听玉振之音。虽礼仪周备,犹宜加之以祗恪,以副四海颙颙式仰。癸巳,天子诏大将军,进号大都督,入朝不趋。
晋
武帝泰始 年,定诸侯王入朝,三岁一周。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按《礼志》:泰始中,有司奏:诸侯之国,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为二番,三岁而周,周则更始。若临时有故,却在明年。明年来朝之后,更满三岁乃复朝,不得违本数。朝礼皆亲执璧,如旧朝之制。不朝之岁,各遣卿奉聘。奏可。汉以高帝十月定秦,且为岁首。至武帝,虽改用夏正,然每月朔朝,至于十月朔,犹常飨会。其仪,夜漏未尽七刻,受贺及贽,公侯璧,中二千石、二千石羔,千石、六百石雁,四百石以下雉。三公奉璧上殿御坐前,北面。太常赞曰皇帝为君兴。三公伏。皇帝坐,乃前进璧。百官皆贺,二千石以上上殿称万岁,举觞。御食,司徒奉羹,大司农奉饭,奏食举之乐。百官受赐,宴飨,大作乐,如元正之仪。魏晋则冬至日受方国及百僚称贺,因小会。其仪亚于献岁之旦。
泰始三年冬十二月,山阳公刘康来朝。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咸宁 年,定朝会之礼。
按《晋书·武帝本祀》不载。按《礼志》:五礼之别,三曰宾,盖朝宗、觐遇、会同之制是也。自周以下,其礼弥繁。自秦灭学之后,旧典残缺。汉兴,始使叔孙通制礼,参用先代之仪,然亦往往改异焉。汉仪有正会礼,正旦,夜漏未尽七刻,钟鸣受贺,公侯以下执贽来庭,二千石以上升殿称万岁,然后作乐宴飨。魏武帝都邺,正会文昌殿,用汉仪,又设百华灯。晋氏受命,武帝更定元会仪,咸宁注是也。傅元元会赋曰:考夏后之遗训,综殷周之典艺,采秦汉之旧仪,定元正之嘉会。此则兼采众代可知矣。咸宁注:先正一日,有司各宿设。夜漏未尽十刻,群臣集到,庭燎起火。上贺,起,谒报,又贺皇后。还,从云龙、东中华门入,诣东閤下,便坐。漏未尽七刻,百官及受贽郎官以下至计吏皆入立其次,其陛卫者如临轩仪。漏未尽五刻,谒者、仆射、大鸿胪各各奏群臣就位定。漏尽,侍中奏外办。皇帝出,钟鼓作,百官皆拜伏。太常导皇帝升御座,钟鼓止,百官起。大鸿胪跪奏请朝贺。掌礼郎赞皇帝延王登。大鸿胪跪赞藩王臣某等奉白璧各一,再拜贺。太常报王悉登。谒者引上殿,当御座。皇帝兴,王再拜。皇帝坐,复再拜。跪置璧御座前,复再拜。成礼讫,谒者引下殿,还故位。掌礼郎赞皇帝延太尉等。于是公、特进、匈奴南单于、金紫将军当大鸿胪西,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当大行令西,皆北面伏。鸿胪跪赞太尉、中二千石等奉璧、皮、帛、羔、雁、雉,再拜贺。太常赞皇帝延公等登。掌礼引公至金紫将军上殿。皇帝兴,皆再拜。皇帝坐,又再拜。跪置璧皮帛御座前,复再拜。成礼讫,谒者引下殿,还故位。公置璧成礼时,大行令并赞殿下,中二千石以下同。成礼讫,以贽授受贽郎,郎以璧帛付诸谒者,羔、雁、雉付太官。太乐令跪奏雅乐,乐以次作。乘黄令乃出车,皇帝罢入,百官皆坐。昼漏上水六刻,诸蛮夷胡客以次入,皆再拜讫,坐。御入后三刻又出,钟鼓作。谒者、仆射跪奏请群臣上。谒者引王公二千石上殿,千石、六百石停本位。谒者引王诣樽酌寿酒,跪授侍中。侍中跪置御座前,王还。王自酌置位前,谒者跪奏藩王臣某等奉觞,再拜上千万岁。四厢乐作,百官再拜。已饮,又再拜。谒者引王等还本位。陛下者传就席,群臣皆跪诺。侍中、中书令、尚书令各于殿上上寿酒。登歌乐升,太官又行御酒。御酒升阶,太官令跪授侍郎,侍郎跪进御座前。乃行百官酒。太乐令跪奏奏登歌,三终乃降。太官令跪请具御饭,到阶,群臣皆起。太官令持羹跪授司徒,持饭跪授大司农,尚食持案并授持节,持节跪进御坐前。群臣就席。太乐令跪奏奏食举乐。太官行百官饭案遍。食毕,太乐令跪奏请进乐。乐以次作。鼓吹令又前跪奏请以次进众妓。乃召诸郡计吏前,受敕戒于阶下。宴乐毕,谒者一人跪奏请罢退。钟鼓作,群臣北面再拜,出。然则夜漏未尽七刻谓之晨贺,昼漏上三刻更出,百官奉寿酒,谓之昼会。别置女乐三十人于黄帐外,奏房中之歌。咸宁二年,以疾疫废朝。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二年春正月,以疾疫废朝。先是,帝不豫,及瘳,群臣上寿。诏曰:每念顷遇疫气死亡,为之怆然。岂以一身之休息,忘百姓之艰邪。诸上礼者皆绝之。
咸宁四年,以日食,罢元会。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四年春正月庚午朔,日有食之。按《礼志》:汉建安中,将正会,而太史上言,正旦当日蚀。朝士疑会否,共咨尚书令荀彧。时广平计吏刘邵在坐,曰:梓慎、裨灶,古之良史,犹占水火,错失天时,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者四,日蚀在一。然则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者,或灾消异伏,或推术谬误也。彧及众人咸善而从之,遂朝会如旧,日亦不蚀,邵由此显名。至武帝咸宁三年、四年,并以正旦合朔却元会,改魏故事也。
太康元年五月丙寅,帝临轩大会,引孙皓升殿,群臣咸称万岁。秋七月,东夷二十国朝献。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惠帝永平元年正月朔,临朝,不设乐。二月,楚王玮、淮南王允来朝。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平元年春正月乙酉朔,临朝,不设乐。诏曰:朕夙遭不造,淹恤在疚。赖祖宗遗灵,宰辅忠贤,得以眇身托于群后之上。乃者哀迷之际,三事股肱,惟社稷之重,率遵翼室之典,犹欲长奉先皇之制,是以有永熙之号。然日月逾迈,已涉新年,开元易纪,礼之旧章。其改永熙二年为永平元年。二月癸酉,镇南将军楚王玮、镇东将军淮南王允来朝。
太安元年,以太子丧未除,元会废乐。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按《礼志》:武帝以来,国有大丧,辄废乐终三年。惠帝太安元年,太子丧未除,及元会亦废乐。
元帝太兴元年春正月戊申朔,临朝,悬而不乐。
按《晋书·元帝本纪》云云。
明帝太宁二年春正月丁丑,帝临朝,停飨宴之礼,悬而不乐。
按《晋书·明帝本纪》云云。
成帝咸康二年,立皇后杜氏,群臣毕贺。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康二年春二月辛亥,立皇后杜氏。按《礼志》:帝临轩,遣使持节,拜皇后杜氏。即日入宫,帝御太极殿,群臣毕贺。贺,非礼也。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朔,日食,以蔡谟议,罢朝贺。
按《晋书·康帝本纪》不载。按《礼志》:康帝建元元年,太史上元日合朔,后复疑应却会与否。庾冰辅政,写刘邵议以示八坐。于时有谓邵为不得礼意,荀彧从之,是胜人之一失。故蔡谟遂著议非之,曰:邵论灾消异伏,又以梓慎、裨灶犹有错失,太史上言,亦不必审,其理诚然也。而云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此则谬矣。灾祥之发,所以谴告人君,王者之所重诫,故素服废乐,退避正寝,百官降物,用币伐鼓,躬亲而救之。夫敬诫之事,与其疑而废之,宁慎而行之。故孔子、老聃助葬于巷党,以表不见星而行,故日蚀而止柩,曰安知其不见星也。而邵废之,是弃圣贤之成规也。鲁桓公壬申有灾,而以乙亥尝祭,春秋讥之。灾事既过,犹追惧未已,故废宗庙之祭,况闻天眚将至,行庆乐之会,于礼乖矣。礼记所云诸侯入门不得终礼者,谓日官不豫言,诸侯入,见蚀乃知耳,非先闻当蚀而朝会不废也。引此,可谓失其义旨。刘邵所执者礼记也,夫子、老聃巷党之事,亦礼记所言,复违而反之,进退无据。然荀令所言,汉朝所从,遂使此言至今见称,莫知其误矣,后君子将拟以为式,故正之云尔。于是冰从众议,遂以却会。
穆帝永和 年,议褚裒进见礼。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按《礼志》:褚太后临朝时,议褚裒进见之典。蔡谟、王彪之并以:虞舜、汉高祖犹执子道,况后乎。王者父无拜礼。尚书八座议以为:纯子则王道缺,纯臣则孝道亏。谓公庭如臣,私觌则严父为允。
永和七年正月朔,日食,以王彪之议,罢朝贺。
按《晋书·穆帝本纪》:永和七年正月丁酉,日有蚀之。按《礼志》:永和中,殷浩辅政,又欲从刘邵议不却会。王彪之据咸宁、建元故事,又曰:礼云诸侯旅见天子,不得终礼而废者四,自谓卒暴有之,非为先存其事,而侥倖史官推术谬错,故不豫废朝礼也。于是又从彪之议。
永和八年,获传国玺,百僚毕贺。
按《晋书·穆帝本纪》:永和八年八月,冉闵子智以邺降,督护戴施获其传国玺,送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百僚毕贺。
升平元年,立皇后何氏,群臣不贺。
按《晋书·穆帝本纪》:升平元年秋八月丁未,立皇后何氏。按《礼志》:升平元年,将纳皇后何氏。太常王彪之惟以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而咸康群臣贺,为失礼。故但依咸宁上礼,不复贺。〈又〉王述云:婚是嘉礼。春秋传曰:娶者大吉,非常吉。又传曰:郑子罕如晋,贺夫人。邻国犹相贺,况臣下耶。如此,便应贺,但不在三日内耳。今因庙见成礼而贺,亦是一节也。王彪之议云:婚礼不乐不贺,礼之明文。传称子罕如晋贺夫人,既无经文,又传不云礼也。礼,娶妇三日不举乐,明三日之后自当乐。至于不贺,无三日之断,恐三日之后故无应贺之礼。又云:礼记所以言贺娶妻者,是因就酒食而有庆语也。愚谓无直相贺之体,而有礼贶共庆会之义,今世所共行。于时竟不贺。
孝武帝宁康元年春二月,大司马桓温来朝。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二年秋八月壬辰,车骑将军桓冲来朝。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十二年,议皇太子既拜庙,朝臣奉贺,及相见礼仪。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十二年八月辛巳,立皇子德宗为皇太子。按《礼志》:太元十二年,台符问皇太子既拜庙,朝臣奉贺,应上礼与不。国子博士车引云:百辟卿士,咸预盛礼,展敬拜伏,不须复上礼。惟方伯牧守,不睹大礼,自非酒牢贡羞,无以表其乃诚,故宜有上礼。犹如元正大庆,方伯莫不上礼,朝臣奉璧而已。太学博士庾弘之议:按咸宁三年始平、濮阳诸王新拜,有司奏依故事,听京城近臣诸王公主应朝贺者复上礼。今皇太子国之储副,既已崇建,普天同庆。谓应上礼奉贺。徐邈同。又引一有元良,庆在于此。封诸王及新宫上礼,既有前事,亦皆已瞻仰致敬,而又奉觞上寿,应亦无疑也。〈又〉太元中,尚书符问王公以下见皇太子仪及所衣服。侍中领国子博士车引议:朝臣宜朱衣褠帻,拜敬,太子答拜。按经传不见其文,故太傅羊祜笺庆太子,称叩头死罪,此则拜之證也。又太宁三年诏议其典,尚书卞壸谓宜稽则汉魏,阖朝同拜。其朱衣冠冕,惟施之天朝,宜褠帻而已。朝议多同。
安帝义熙三年春二月己酉,车骑将军刘裕来朝。
按《晋书·安帝本纪》云云。
恭帝元熙元年春正月壬辰朔,以山陵未厝,不朝会。甲午,徵刘裕还朝。庚申,葬安皇帝于休平陵。帝受朝,悬而不乐。
按《晋书·恭帝本纪》云云。
宋
武帝永初元年,诏停庆冬使。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按《礼志》:宋永初元年八月,诏曰:庆冬使宜省,今可悉停。唯元正大庆,不得废耳。郡县遣冬使诣州及都督府者,亦宜同停。
文帝元嘉十四年冬十二月辛酉,停贺雪。
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孝武帝孝建三年二月丁丑,始制朔望临西堂接群下,受奏事。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明帝泰始二年春正月己丑朔,以军事不朝会。
按《宋书·明帝本纪》云云。
泰豫元年春正月朔,帝以疾不朝会。
按《宋书·明帝本纪》:泰豫元年春正月甲寅朔,上有疾不朝会。戊午,皇太子会万国于东宫,并受贡计。
南齐
武帝永明五年,南郡王冠、王俭议:内外二品清官以上,集贺。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按《礼志》:永明五年十月,有司奏:南郡王昭业冠,求仪注未有前准。尚书令王俭议:皇孙冠礼。宜使太常持笛加冠,大鸿胪为赞;祝醮之辞,别更撰立,不依蕃国常体。国官陪位拜贺,自依旧章。其日内外二品清官以上,诣止车集贺,并诣东宫南门通笺。别日上礼,宫臣亦诣门称贺,如上台之仪。诏可。
明帝建武二年,朝会,废乐。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按《礼志》:建武二年,朝会,时世祖遏密未终,朝议疑作乐不。祠部郎何佟之议:昔舜受终文祖,义非嗣尧,及放勋徂落,遏密三祀。近代晋康帝继成帝,于时亦不作乐。怀帝永嘉元年,惠帝丧制未终,于时江充议云,古帝王相承,虽世及有异,而轻重同礼。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