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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令诫子孙文 唐 · 姚崇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六
古人云。
富贵者。
人之怨也。
贵则神忌其满。
人恶其上。
富则鬼瞰其室。
虏利其财。
自开辟巳来。
书籍所载。
德薄任重。
而能寿考无咎者。
未之有也。
范蠡疏广之辈。
知止足之分。
前史多之。
况吾才不逮古人。
而久窃荣宠。
位逾高而益惧。
恩弥厚而增忧。
往在中书
遘疾虚惫。
虽终匪懈。
而诸务多缺。
荐贤自代。
屡有诚祈。
人欲天从。
竟蒙哀允。
优游园沼。
放浪形骸
人生一代。
斯亦足矣。
田巴云。
百年之期。
未有能至。
王逸少云。
俛仰之间。
巳为陈迹。
诚哉此言。
比见诸达官身●以后。
孙既失覆荫。
多至贫寒。
斗尺之间。
参商是竞。
岂唯自玷。
乃更辱先。
无论曲直。
俱受嗤毁。
庄田水碾。
众有之。
递相推倚。
或至荒废。
陆贾石苞
皆古之贤达也。
所以预为定分。
将以绝其后争。
吾每静思。
深所叹服。
孔子至圣。
母墓毁而不修。
梁鸿至贤。
父亡席捲而葬。
杨震赵咨卢植张奂
皆当代英达。
通识今古。
咸有遗言。
属令薄葬。
或濯衣时服。
或单帛幅巾。
知真魂去身。
贵于速朽。
子孙皆遵成命。
迄今以为美谈。
凡厚葬之家。
例非明哲。
或溺于流俗。
不察幽明。
咸以奢厚为忠孝。
以俭薄为悭惜。
至令亡者致戮尸暴骸之酷。
存者陷不忠不孝之诮。
可为痛哉。
可为痛哉。
死者无知。
自同粪土。
何烦厚葬。
使伤素业。
若也有知。
神不在柩。
复何用违君父之令。
破衣食之资。
吾身亡后。
可殓以常服。
四时之衣。
各一副而巳。
吾性甚不爱冠衣。
必不得将入棺墓。
紫衣玉带。
足便于身。
念尔等勿复违之。
且神道恶奢。
冥途尚质。
若违吾处分。
使吾受戮于地下。
于汝心安乎。
念而思之。
今之佛经。
罗什所译。
姚兴执本。
与什对翻。
姚兴造浮屠于永贵里。
倾竭府库。
广事庄严。
命不得延。
国亦随灭。
又齐跨山东
周据关右。
周则多除佛法。
而修缮兵威。
齐则广置僧徒
而依凭佛力。
及至交战。
齐氏灭亡。
不存。
寺复何有。
修福之报。
何其蔑如。
梁武帝以万乘为奴。
胡太后以六宫入道。
岂特身戮名辱。
皆以亡国破家。
近日孝和皇帝发使赎生。
倾国造寺。
太平公主武三思悖逆庶人张夫人等皆度人造寺。
竟术弥街。
咸不免受戮破家。
为天下所笑。
经云。
求长命。
得长命。
求富贵。
得富贵。
刀刃段段坏。
火坑变成池。
比来缘精进得富贵长命者为谁。
生前易知。
尚觉无应。
身后难究。
谁见有徵。
且五帝之时。
父不葬子。
兄不哭弟。
言其致仁寿无夭横也。
三王之代。
国祚延长。
人用休息。
其人臣则彭祖老聃之类。
皆享遐龄。
当此之时。
未有佛教。
岂抄经铸象之力。
设斋施佛之功耶。
宋书西域传。
有名僧为白黑论。
理證明白。
足鲜沈疑。
宜观而行之。
且佛者觉也。
在乎方寸。
假有万像之广。
不出五蕴之中。
但平等慈悲。
行善不行恶。
则福道备矣。
何必溺于小说。
惑于凡僧
仍将喻品。
用为实录。
抄经写像。
破业倾家。
乃至施身。
亦无所吝。
可谓大惑也。
亦有缘亡人造像。
名为追福。
方便之教。
虽则多端。
功德须自发心。
旁助宁应获报。
递相欺诳。
浸成风俗。
损耗生人。
无益亡者。
假有通才达识。
亦为时俗所拘。
如来普慈
意存利万。
损众生之不足。
厚豪僧之有馀。
必不然矣。
且死者是常。
古来不免。
所造经像。
何所施为。
释迦之本法。
为苍生之大弊。
汝等各宜警策。
正法在心。
勿效儿女子曹终身不悟也。
吾亡后必不得为此弊法。
若未能全依正道。
须顺俗情。
从初七至终七。
任设七僧斋。
若随斋须布施。
宜以吾缘身衣物充。
不得辄用馀财。
为无益之枉事。
亦不得妄出私物。
徇追福之虚谈。
道士者。
本以元牝为宗。
初无趋竞之教。
而无识者慕僧家之有利。
约佛教而为业。
敬寻老君之说。
亦无过斋之文。
抑同僧例。
失之弥远。
汝等勿拘鄙俗。
辄屈于家。
汝等身殁之后。
亦教子孙。
依吾此法。
前相国赞皇公早葺平泉山居暂还憩旋起赴诏命作镇浙右辄抒怀赋四言诗十四首奉寄 其十 中唐 · 裴潾
四言诗 押养韵
寝丘之田,土山之上。
孙既贻谋,谢亦遐想。
俭则为福,华固难长。
宁若我心,一泉一壤。
造适为足,超然孤赏。
刘先之 北宋 · 石介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五、《徂徕石先生全集》卷一八
予友先之将适魏之馆陶,请于予曰:「馆陶之政,孰为大」?
曰:馆陶魏邑也。
圣朝大儒柳仲涂,实魏人。
自唐吏部下三百年,得孔子之道而粹者,惟仲涂
居魏东郊,著数万言,皆、三王治人之道。
如京使死,其道才施其一二。
今闻柳氏之子孙尚在,且有贤者。
魏之人犹能记识仲涂之居,亦或有能读其书者;
仲涂之道,则未闻有人知之。
先之馆陶,取仲涂书为柳氏子孙及魏之人讲释,指明其义,使知仲涂之道。
仲涂之道,孔子之道也。
夫人能孔子之道,施于天地间,无有不宜。
以之治民,以之事君,以之化天下,皆得其序。
先之能使柳氏子孙及魏之人知仲涂之道,柳氏子孙既能知之,而不肯缄藏于其家,必能传之人;
魏之人亦必能传之镇、冀、邢、赵。
自镇、冀、邢、赵而传之,将河之北皆知仲涂之道矣。
由河之北而传之,仲涂之道将盈于天地之间矣。
馆陶之政,此为大。
若夫行乎仁义,使百里之内咨而嬉,癯而肥,疮而良,匮而昌,兹县令之事也,先之固能行之矣,岂待予告。
欧阳氏谱图 其二 谱图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二、《欧阳文忠公集》卷七一
景达(生一子)/僧宝(生三子)/頠(生二子)/纥/(生四子)询/亮/德/器/约/(生一子)胤/盛/(阙)邃/(阙)询/(生四子)长卿(阙)/肃(生一子)/伦(阙)/通(生二子)/幼明(生一子)/昶(生二子)/璟/琮/幼让/(阙)自琮已下谱亡,至其八世孙曰万,始复见于谱。
万/(生一子,名亡(生一子)/雅(生二子)/效(生三子)/谟/托/远/楚/(生三子,二名亡)某/某/戌/托/(生三子)鄠/(阙)(生八子)/俊(生一子)/翱/(生一子)/(三)(生一子)/宏(生二子)/至/起/仪(生四子)/猛(生二子)/丽/绶/谷/(生二子)焕/炳/宽/(生五子)曦/炜/晃/晓/煦/载/(生一子)鉴/伾(生一子)/素/(生三子)霈/晓/蔼/信/(生一子)(无子)/偃/(生三子)观/(生二子)炳/修/旦/(生二子)宗古/宗道/晔(生三子)/宗颜/宗闵/宗孟/佺(生二子)/剪(生三子)/暹/凯/勋/羽(无子)/仿(生三子)/颖(生二子)/景/昱/顗(生一子,名亡/顼(生一子,名亡/邦/(阙)惟欧阳氏自得姓以来,子孙众多,而谱随亲疏,宜有详略。
其上世远而支分疏者,事或具于史,或各见其家谱。
今自吉州府君而下,具列如左:
吉州府君讳琮,葬袁州萍乡,而子孙始家于吉州
当唐之末,黄巢攻陷州县,府君率州人捍贼,乡里赖以保全,至今人称其德。
福府君讳万,事迹阙。
处士讳雅字正言
高年不仕,德行称于乡里。
夫人龙氏。
韶阳府君讳效字德用,为韶州韶阳主簿
夫人周氏。
处士讳托字达明
隐德不仕,乡里称之。
凡民有争决之官府者,后多复诉讼;
有从处士平其曲直者,遂不复争。
夫人王氏。
令公府君讳郴字可封
南唐,为武昌吉州军事衙推,官至检校右散骑常侍御史大夫
性至孝,兄弟相友爱。
紫芝,一茎两葩,生于楹。
乡人以为孝德所感,为著赋颂。
享年九十有四,葬欧里横溪保之燕湖。
夫人刘氏。
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夫人累封楚国太夫人
田府君讳俊(第三十六),仕南唐,为洪州屯田院判官,享年五十七,葬源。
夫人李氏。
处士讳伸(第三十七)守道不仕,享年七十有三,葬滁陂。
夫人萧氏。
田府君讳仪(第三十八)字象之
南唐,举进士及第,官至屯田郎中
府君之登进士第也,父母皆在乡里,荣之,乃改庐陵之文霸乡安德里为儒林乡欧里,其所居履顺坊为具庆坊。
享年五十有五,葬官山。
夫人王氏。
处士讳雅(第三十九)守道不仕。
夫人王氏、张氏。
静江府讳信(第四十),仕南唐,为静江团练使(据宋奭所撰《安福太君墓志》,列序八子官封云:「信为静江团练使兼宪秩。」南唐官品疑与今异。),享年二十有五,葬曾家庄
夫人郭氏。
令公府君讳偃(第四十一),少以文学著称南唐,耻从进士举,乃诣文理院上书,献其所为文十馀万言。
召试,为南京街院判官
享年三十八,葬吉水之回陂。
夫人李氏。
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尚书令,夫人累封吴国太夫人
处士讳雅(第四十二),晦迹不仕,享年四十有七,葬东田。
夫人陆氏。
工部府君讳仿(第四十三)
仕皇朝,为许田,葬奉新,累赠工部侍郎
夫人李氏。
处士讳雅,事迹阙。
处士讳宏,事迹阙。
处士讳猛,葬马家坑。
夫人郑氏。
水部府君讳谷,为筠州团练副使,官至检校水部员外郎,葬傅家坑。
夫人王氏。
封州府君讳宽,为封州司理参军,葬早禾坑。
夫人边氏。
工部府君讳载字则之
淳化三年进士及第
欧阳氏自江南归朝,以进士登科者自府君始。
为人方重寡言,真宗皇帝尝自择御史府君秘书丞监察御史
后知泗州,毁龟山佛寺,诛妖僧数十人。
为政清廉简静,所至官舍不窥园圃,至果烂堕地,家人无敢拾者。
官至尚书工部郎中,享年六十有八。
夫人金坛县米氏。
处士讳素,事迹阙。
处士讳端,事迹阙。
崇公讳观,字仲宾
事具《泷冈阡表》,享年五十有九,葬吉水沙溪之泷冈,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尚书令追封崇国公
夫人彭城郡大君郑氏,累封魏国太夫人,享年七十有二,祔葬泷冈
处士讳旦
隐德不仕,事母以孝,为乡里所称,葬乌龟塘。
夫人彭氏。
兵部府君讳晔字日华咸平三年进士及第,官至都官员外郎
历知桂阳监,端、黄、永三州。
所至有能称,尤长于决疑狱。
所得俸禄,分养孤遗。
其兄之子修少孤,教之如己子。
享年七十有九,葬安州应城彭乐村。
夫人福昌县君范氏。
其后兄子修者以参知政事遇今上登极恩,赠府君兵部员外郎
处士讳剪,事迹阙。
处士讳羽,事迹阙。
方府君讳颍字孝叔
咸平三年进士及第,官至尚书职方郎中,历知万、峡、鄂、歙、彭、岳、阆、饶八州,为政务严明,有威惠。
以本官分司
享年七十有三,家于荆南,遂葬焉。
夫人广陵县曾氏。
奉职府君讳顗,为三班奉职
殿直府君讳顼,为右班殿直
谱例曰:姓氏之出,其来也远,故其上世多亡不见。
谱图之法,断自可见之世,即为高祖,下至五世玄孙,而别自为世。
如此,世久子孙多,则官爵功行载于谱者不胜其繁。
宜以远近亲疏为别,凡远者、疏者略之,近者、亲者详之,此人情之常也。
孙既别自为世,则各详其亲,各系其所出。
是详者不繁,而略者不遗也。
凡诸房子孙,各纪其当纪者,使谱谍互见,亲疏有伦,宜视此例而审求之。
按:诸房谱皆以此图为首。
欧阳氏谱图 其四 谱图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二
景达(生一子)/僧宝(生三子)/頠(生二子)/纥/(生四子)询/亮/德/器/约/(生一子)胤/盛/(阙)邃/(阙)询/(生四子)长卿(阙)/肃(生一子)/顗(阙)/伦(阙)/通(生二子)/幼明(生一子)/昶(生二子)/璟/琮/幼让/(阙)自琮以下七世,其谱亡。
琮之八世孙曰彪,彪弟曰万,万生某,某生雅。
自万以下世次具如左:
万/(生一子,名亡某/(生一子)(生二子)/效(生三子)/谟/托/远/楚(生三子,二名亡)/长子名亡/第二子/名亡戌/托(生三子)/鄠(阙)/郴/(生八子)(生一子)/翱(生一子)//伸/(生一子)颙/(生二子)至/起/仪/(生四子)猛/(生二子)绶/丽/谷/(生二子)焕/炳/宽/(生四子)曦/炜/晃/煦/载(生一子)/鉴/伾/(生一子)(生一子)/霈/信(生一子)/端/(无子)偃/(生三子)(生二子)/炳/修/旦/(生二子)宗古/宗道/晔/(生三子)宗颜/宗闵/宗孟/佺/(生一子)(生二子)/凯/勋/仿(生三子)/颖(生二子)/景/昱/顗/(生一子)顼/(生一子)右自亭侯蹄因封命氏,自别于越,其后子孙散亡,不可悉纪。
其不可纪者,千乘渤海之后。
盖其后亡在乎人,有其人,虽历千载不绝;
其人无所称,其世辄没不见,可不勉哉!
千乘之族以《尚书》显于汉,自生传歙八世,歙子复无后,世绝,经不传家,其他子孙亦遂微弱不复见。
渤海之后独见于今,然或微或绝,中间失其世次者再。
盖自质奔长沙,至于景达,七世而始见。
自琮至于安福府君,又八世而始见,其后遂不绝。
安福府君之九世孙曰修,当皇祐至和之间,以其家之旧谱问于族人,各得其所藏诸本,以考正其同异,大抵文字残阙,其言又不纯雅。
然取其所同多者,并列其世次,为《谱图》一篇,而略存其旧谱所载。
旧谱前列司空清河崔林宋太保王弘齐、太尉王俭、梁御史中丞王僧孺尚书兵部马将臣贾贽等上。
又列唐吏部尚书高士廉中书舍人徐令言等重定。
其谱多载千乘之族,至歙而止,魏晋已后,无复次序,疑其脱乱不真。
其尤可疑者:《汉书》曰「生子和」,而谱自涿郡太守而下列其十世而无生。
太守亡其名字,有其夫人曰楚春申君之女也,生子曰睦,字公安
睦夫人陈氏,生子曰钦,字子敬
钦夫人张氏,生三子,曰容、曰述、曰兴,皆不著其字,而云同受业于济南伏生
容为博士,其夫人夏侯氏,生子曰巨,字孝仁
巨夫人戴德之女,生子曰远,字叔游
远夫人倪宽之女,生子曰高,字彦士
高夫人孔安国之女,生子而亡其名,有其字曰仲仁
仲仁夫人赵氏,生子曰地馀,字长宾
地馀夫人戴氏,二子,曰崇、曰政。
字少翁,夫人孙氏,生子曰歙,字正思
汉氏以歙为和伯八世孙。
然今谱无生而有容,又云容受《尚书》于伏生,自容至歙八世。
疑汉所谓欧阳生者以其经师谓之,如伏生之类,而其实名容
容字和伯,于义为通。
此其可疑者也。
《汉书》曰「高字阳」,而谱字彦士,小不同,此不足怪。
其夫人世家无可考證,莫知其是非,故存之。
至于他说可知其缪者,皆不录。
渤海之族自景达以下至于通,事见于史记,谱尤详。
自幼明以下至于今,或见于谱,或得于家,而多阙,谨录乎左,以俟乎将来(自此后历序谱中名字、官爵、寿数、丧葬及夫人名氏,有事迹可纪者,名随其人纪之。)
谱例曰:姓氏之出,其来也远,故其上世多亡不见。
谱图之法,断自可见之世,玄孙而别自为世。
如此,世久子孙多,则官爵、功行载于谱者,不胜其繁。
宜有远近亲疏之限,凡远者、疏者略之,近者、亲者详之。
此人情之常也。
孙既别自为世,则各详其亲,各承其所出。
是详者不繁,而略者不遗也。
凡诸房子孙,各纪其当纪者,使谱谍互见,亲疏有伦,宜视此谱为例而审求之(《欧阳文忠公集》卷七一。)
又集本《谱图序》自「以其族奔」至「则具于谱」有大段异文,今录于后:「以其族南奔。
已而晋室大乱,欧阳氏之诸族曰举、曰迹、曰绳,亦以其族随晋渡江,散居丹阳吴郡豫章,然皆不显。
而质之族居于长沙
其七世孙曰景达,仕于齐无所称。
至其孙頠子纥,纥子询,询子通,仕于唐,四世有闻,遂显。
自通三世生琮,为吉州刺史,子孙因家于吉州
自琮八世生万,万又为吉州安福县
其后世或居安福,或居庐陵,或居吉水,而谱著庐陵县儒林乡欧阳里为定者,因其旧也。
初,景达家于长沙临湘,故自至通,史皆以为临湘人
而询之旧谱,则以渤海重合县都昌乡仁贵里为著定者,亦因其旧矣。
自修皇祖,始居吉水之沙溪。
至和二年,分吉水永丰县,而沙溪属永丰
今谱虽著庐陵,而修之世实为吉州永丰人也。
自唐末之乱,士族亡其家谱,今虽显族名家,多失其世次,谱学由是废绝。
而唐之遗族,往往有藏其旧谱者,时得见之。
而谱皆无图,岂其亡之,抑前世简而未备欤?
因采太史公《史记》表,郑玄《诗谱》,略依其上下、旁行,作为《谱图》。
上自高祖,下止玄孙,而别自为世。
使别为世者,上承其祖为玄孙,下系其孙为高祖
凡世再别,而九族之亲备,推而上下之,则知源流之所自;
旁行而列之,则见子孙之多少。
夫惟多与久,其势必分。
此物之常理也。
凡玄孙别而自为世者,各系其子孙,则上同其出祖,而下别其亲疏。
如此,则子孙虽多而不乱,世传虽远而无穷。
此谱图之法也」。
议官(下) 北宋 · 李清臣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一五、《圣宋文选全集》卷二一
王者各有所贵,贵道德,夏贵功,商贵老,周贵同姓,秦贵法吏,西汉贵才谋,东汉贵经术,魏贵文章,晋贵名理,周、隋贵氏族。
所贵皆不同,观其所贵,则知其治体之优劣。
然最无谓者,其氏族乎?
非便国家也,非利天下也,非本教化也,惟私贵者之子弟,优足其彊党,使之蠹国而渔食天下,王者于彼何哉?
然氏族之家,亦有可用而大有补于世者矣。
如其不较术业,累累而贵之,非公天下之道也。
古者不世爵,有公卿大夫之子弟,则国为之置师保,群众而教之,告之以《礼》、《乐》、《诗》、《书》、德行道艺之说。
俟其器成德就,然后以名闻于天子而升之太学,次第而官使之。
故四十而仕,五十而爵,古之通制也。
夏王官人以世,而成汤数之,谓之恶政;
尹氏世职,《春秋》议之。
今文武之臣,自五品以上,远近其年、高下其等,咸得保任其子孙矣。
孙既官,又得保任其同宗矣。
宗族官,又得保任其外姻矣。
幸而寿,则嫡庶之支、内外之戚,无不列为王官,古未尝有恩厚臣下若此者也。
故有褓乳嬉剧之岁,天子赐之训诰而爵命之矣,未能胜衣而袭以青紫,曾不知四方车马之足数,而名籍于省寺,加之士民之上,揭于才贤而未用者之目,此臣之所以叹息骇异而为之言也。
朝廷知古之所以置设官爵之意乎?
以民之喜为不善,恐靡然渐入于乱,故标榜尊异其有德之人以为之师。
又以物广事众,一人不可兼听之,故选才智者使居众愚者之上,以分小大之务,而司民之曲直,如是而已,故用人不可不慎也。
彼提孩何为者,而官爵亟加之欤?
天下才德之士抱其器,或湮沉阨穷,老死于田亩而不得用,泯焉不若贵者之提孩,宜乎士心之有不得于上也。
国家患进士明经之多,间岁一诏,数以二百为之常限,冠其选者始预京秩。
而贵者之荫,计岁且踰百名。
进士虽声病之学,然取士之正路本格也。
取士凡二岁而出一京秩,以恩为之者,辄百倍其多,可谓本末不相侔。
臣愿稍汰其弊而立年格,使文武之臣补荫虽如故,然必成童以上始得以其名闻,惟饰终之泽无格年齿。
然后精为课试之令,不能涉礼律而通时务者未许出仕,则公卿之子孙咸竟于学,几于重慎爵禄之渐矣。
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
及与晋战,国人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
夫贵之提孩,未可以官也。
国家之于臣下,禄之重、责之轻,生有荣、殁有报,泽非不加矣。
爵禄,天下之公器,惟圣神留意焉。
程正辅(一七)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四、《苏文忠公全集》卷五四、西楼帖
寄贶酥、猫、五味煎、榴等北方珍奇,物意两重,感佩无穷。
近来眠食颇佳,痔疾亦渐去矣。
兄去此后,恐寓行衙,亦非久安之计,意欲结茅水东山上,但未有佳处,当徐择尔。
孙既丧母,当令长子迈来此指射差遣,因挈小儿子房下来。
次子迨,且令试法赴举也,恐欲知之。
今有一书与迈,辄已作兄封题,乞令本司邸吏分明付之,迈必已到都下也。
不罪不罪!
再拜。
论御试策题劄子(一 绍圣元年三月1094年3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五、《栾城后集》卷一六、苏颍滨年表、《东都事略》卷九三下、《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四、《宋名臣奏议》卷一一九、《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民国《眉山志》卷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有欲复熙宁元丰故事之意,臣备位执政,不敢不言。
然臣窃料陛下本无此心,其必有人妄意陛下牵于父子之恩,不复深究是非,远虑安危,故劝陛下复行此事。
此所谓小人之爱君,取快于一时,非忠臣之爱君,以安社稷为悦者也。
臣窃观神宗皇帝以天纵之才,行大有为之志,其所设施,度越前古,盖有百世而不可变者矣。
臣请为陛下指陈其略。
先帝在位近二十年,而终身不受尊号;
裁损宗室,恩止袒免,减朝廷无穷之费;
出卖坊场,雇募衙前,免民间破家之患;
罢黜诸科诵数之学,训练诸将慵惰之兵;
置寄禄之官,复六曹之旧;
严重禄之法,禁交谒之私;
行浅攻之策,以折西戎之狂;
收六色之钱,以宽杂役之困;
其微至于设抵当,卖熟药;
凡如此类,皆先帝之圣谟睿算,有利无害,而元祐以来,上下奉行,未尝失坠者也。
至如其他,事有失当,何世无之?
父作之于前,而子救之于后,前后相济,此则圣人之孝也。
汉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宫室,财赋匮竭,于是修盐铁、榷酤、平准、均输之政,民不堪命,几至大乱。
昭帝委任霍光,罢去烦苛,汉室乃定。
光武显宗以察为明,以谶决事,上下恐惧,人怀不安。
章帝即位,深鉴其失,代之以宽。
岂弟之政,后世称焉。
及我本朝,真宗皇帝右文偃革,号称太平,而群臣因其极盛为天书之说。
章献明肃太后临御,览大臣之议,藏书梓宫,以泯其迹。
仁宗听政,亦绝口不言,天下至今韪之。
英宗皇帝自藩邸入继,大臣过计,创濮庙之议,朝廷为之汹汹者数年。
及先帝嗣位,或请复举其事,寝而不答,遂以安靖。
夫以汉昭、章之贤,与吾仁宗神宗之圣,岂其薄于孝敬而轻事变易也哉?
盖事有不可不以庙社为重故也。
是以子孙既获孝敬之实,而父祖不失圣明之称,此真明君之所务,不可与流俗议也。
臣不胜区区,愿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轻事改易。
若轻变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岁不用之人,人怀私忿,而以先帝为词,则大事去矣。
臣不胜忧国之心,冒犯天威,甘俟谴责。
取进止。
颍滨遗老传下1106年9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栾城后集》卷一二、《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永乐大典》卷二三九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还朝,为御史中丞
命由中出,宰相以下多不悦。
所荐御史率以近格不用。
元祐初革新庶政,至是五年矣,一时人心已定。
惟元丰旧党分布中外,多起邪说,以摇撼在位。
吕微仲中书侍郎刘莘老二人尤畏之,皆持两端为自全计。
遂建言欲引用其党,以平旧怨,谓之调亭。
宣仁后疑不决。
于延和面论其非,退复再以劄子论之,其一曰:「臣近面论君子小人不可并处朝廷,窃观圣意,似不以臣言为非者。
然天威咫尺,言词迫遽,有所不尽。
退伏思念,若使邪正并进,皆得预闻国事,此治乱之几,而朝廷所以安危者也。
臣误蒙圣恩,典司邦宪,臣而不言,谁当救其失者?
谨复稽之古今,考之圣贤之格言,莫不谓亲近君子、斥远小人,则人主尊荣,国家安乐。
疏外君子、进任小人,则人主忧辱,国家危殆。
此理之必然,非一人之私言也。
其于《周易》,所论尤详。
皆以君子在内、小人在外为天地之常理,小人在内、君子在外为阴阳之逆节。
故一阳在下,其卦为《复》。
二阳在下,其卦为《临》。
阳虽未盛,而居中得地,圣人知其有可进之道。
一阴在下,其卦为《姤》。
二阴在下,其卦为《复》。
阴虽未壮,而圣人知其有可畏之渐。
若夫居天地之正,得阴阳之和者,惟《泰》而已。
《泰》之为象,三阳在内,三阴在外。
君子既得其位,可以有为,小人奠居于外,安而无怨。
故圣人名之曰《泰》。
泰之言安也,言惟此可以久安也。
方泰之时,若君子能保其位,外安小人,使无失其所,则天之安未有艾也。
惟恐君子得位,因势陵暴小人,使之在外而不安,则势将必至于反覆。
故《泰》之九三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窃惟圣人之戒深切详尽,所以诲人者至矣。
独未闻以小人在外,忧其不悦而引之于内,以自遗患者也。
故臣前所上劄子,亦以谓小人虽决不可任以腹心,至于牧守四方,奔走庶务,各随所长,无所偏废。
宠禄恩赐,彼此如一,无一可指,如此而已。
若遂引而寘之于内,是犹畏盗贼之欲得财而导之于寝室,知虎豹之欲食肉而开之以坰牧,天下无此理也。
且君子小人,势同冰炭,同处必争。
一争之后,小人必胜,君子必败。
何者?
小人贪利忍耻,击之难去;
君子洁身重义,知道之不行,必先引退。
故古语曰:『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
盖谓此矣。
先帝以聪明圣智之资,疾颓靡之俗,将以纲纪四方,追迹三代。
今观其设意,本非汉、唐之君所能髣髴也,而一时臣佐不能将顺圣德,造作诸法,率皆民所不悦。
及二圣临御,因民所愿,取而更之,上下忻慰。
当此之际,先朝用事之臣皆布列于朝,自知上逆天意,下失民心,徬徨踧踖,若无所措。
朝廷虽不加斥逐,其势亦自不能复留矣。
尚赖二圣慈仁,不加谴责,而宥之于外,盖已厚矣。
今者政令已孚,事势大定,而议者惑于浮说,乃欲招而纳之,与之共事,欲以此调停其党。
臣谓此人若返,岂肯徒然而已哉?
必将戕害正人,渐复旧事,以快私忿。
人臣被祸盖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
盖自熙宁以来,小人执柄二十年矣。
建立党与,布满中外,一旦失势,晞觊者多。
是以创造语言,动摇贵近,胁之以祸,诱之以利,何所不至?
臣虽未闻其言,而概可料矣。
闻者若又不加审察,遽以为然,岂不过甚矣哉?
臣闻管仲治齐,夺伯氏骈邑三百,饭蔬食,没齿无怨言。
诸葛亮治蜀,废廖立李严为民,徙之边远,久而不召。
死,二人皆垂泣思亮。
夫骈、立、三人者,皆齐、蜀之贵臣也,之所以能戮其贵臣,而使之无怨者,非有他也,赏罚必公,举措必当。
国人皆知所与之非私而所夺之非怨,故虽仇雠,莫不归心耳。
今臣窃观朝廷用舍施设之间,其不合人心者尚不为少,彼既中怀不悦,则其不服固宜。
今乃直欲招而纳之,以其隙,臣未见其可也。
《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
陛下诚以异同反覆为忧,惟当久任才性忠良、识虑明审之士,但得四五人常在要地,虽未及皋陶伊尹,而不仁之人知自远矣。
惟陛下断自圣心,不为流言所惑,毋使小人一进,后有噬脐之悔,则天下幸甚。
臣既待罪执法,若见用人之失,理无不言,言之不从,理不徒止。
如此,则异同之迹益复著明,不若陛下早发英断,使彼此泯然无迹可见之为善也」。
奏入,宣仁后宰执于帘前读之,仍谕之曰:「苏辙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其言极中理」。
诸公相从和之。
自此,参用邪正之说衰矣。
复奏曰:「圣人之德,莫如至诚。
至诚之功,存于不息。
有能推至诚之心,而加之以不息之久,则天地可动,金石可移。
况于斯人,谁则不服?
臣伏见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随时弛张,改革弊事,因民所恶,屏去小人。
天下本无异心,群党自作浮议。
近者德音一发,众心涣然。
正直有依,人知所向。
惟二圣不移此意,则天下谁敢不然?
卫多君子而乱不生,汉用汲黯而叛者寝。
茍存至诚不息之意,自是太平可久之功。
此实社稷之福,天下之幸也。
然臣以谓昔所柄任,其徒实繁,布列中外,岂免窥伺?
若朝廷施设必当,则此辈觊望自消。
田鼢为相,所为贪鄙,则窦婴灌夫睥睨宫禁;
诸葛亮治蜀,行法廉平,则廖立李严虽流徙边郡,终身无怨。
此则保国宁人之要术,自古圣贤之所共由者也。
臣窃见方今天下虽未大治,而祖宗纲纪具在,州郡民物粗安。
若大臣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则人心自定。
虽有异党,谁不归心?
向者异同反覆之心,盖亦不足虑矣,但患朝廷举事类不审详。
曩者黄河北流,正得水性,而水官穿凿,欲导之使东。
移下就高,汩五行之理。
及陛下遣官按视,知不可为,犹或固执不从。
经今累岁,回河虽罢,减水尚存,遂使河朔生灵财力俱困。
今者西夏、青唐,外皆臣顺,朝廷招来之厚,惟恐失之。
熙河将吏创筑二堡,以侵其膏腴;
议纳醇忠,以夺其节钺
功未可觊,争已先形。
朝廷虽知其非,终不明白处置。
若遂养成边衅,关陕岂复安居?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正己平心、无生事要功之意者也。
昔嘉祐以前,乡差衙前,民间常有破产之患。
熙宁以后,出卖坊场,以雇衙前,民间不复知有衙前之苦。
元祐之初,务于复旧,一例复差,官收坊场之钱,民出衙前之费。
四方惊顾,众议沸腾。
寻知不可,旋又复雇。
雇法有所未尽,但当随事修完,而去年之秋,复行差法。
虽存雇法,先许得差。
州县官吏利在起动人户,以差为便。
差法一行,即时差足,雇法虽在,谁复肯行?
臣顷奉使契丹河北官吏皆为臣言:「岂朝廷欲将卖坊场钱别作支费耶?
不然何故惜此钱而不用,竭民力以供官」?
此声四驰,为损非细。
又,熙宁雇役之法,三等人户并出役钱。
上户以家产高强,出钱无艺;
下户昔不充役,亦遣出钱。
故此二等人户不免恣怨。
至于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钱不多,雇法之行,最为其便。
及元祐罢行雇法,上下二等忻跃可知,唯是中等,则反为害。
臣请且借畿内为比,则其馀可知矣。
畿县中等之家,例出役钱三贯,若经十年,为钱三十贯而已。
今差法既行,诸县手力,最为轻役;
农民在官,日使百钱,最为轻费。
然一岁之用,已为三十六贯。
二年役满,为费七十馀贯
罢役而归,宽乡得闲三年,狭乡不及一岁。
以此较之,则差役五年之费,倍于雇役十年。
赋役所出,多在中等。
如此,安得民间不以今法为害,而熙宁为利乎?
然朝廷之法,官户等六色役钱,只得支雇役人,不及三年,处州役而不及县役,宽剩役钱只得通融邻路邻州,而不及邻县。
人户愿出钱雇人充役者,只得自雇,而官不为雇。
如此之类,条目不便者非一。
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厌差役,今五年矣。
如此二事,则臣所谓宜因弊修法,为安民靖国之术者也。
臣以闻见浅狭,不能尽知当今得失。
然四事不去,如臣等辈犹知其非,而况于心怀异同、志在反覆、幸国之失有以藉口者乎?
臣恐如此四事,彼已默识于心,多造谤议,待时而发,以摇撼众听矣。
伏乞宣谕宰执,事有失当,改之勿疑;
法或未完,修之无倦。
茍民心既得,则异议自消。
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逡巡以安富贵。
内蒙福,上下所同,岂不休哉」?
然大臣怙权耻过,终莫肯改。
比辙为执政,三省又奏除李清臣吏部尚书
给事中范祖禹封还诏书,进呈不允,祖禹执奏如初。
左正言姚勔亦言不当。
三省复除蒲宗孟兵部尚书,辙谓诸公:「且候邦直命下,然后议此,如何」?
皆不应。
及帘前,微仲奏:「诸部久阙尚书,见在人皆资浅,未可用。
又不可阙官,须至用前执政」。
上有黾俛从之之意。
辙奏:「前日除李清臣,给谏纷然,争之未定。
今又用宗孟,恐不便」。
宣仁后曰:「奈阙官何」?
辙曰:「尚书阙官已数年,何尝阙事?
今日用此二人,正与去年邓温伯无异。
此三人者,非有大恶。
但昔与王圭蔡确辈并进,意思与今日圣政不合。
见今尚书共阙四人,若并用似此四人,使互进党类,气势一合,非独臣等耐何不得,亦恐朝廷难耐何矣!
且朝廷只贵安静,如此用人,台谏安得不言?
臣恐自此闹矣」!
宣仁后曰:「信然,不如且静」。
诸公遂卷除目持下。
辙又奏:「臣去年初作中丞,首论此事,圣意似以臣言为然。
今未及一年,备位于此,若遂不言,实恐陛下怪臣前后异同」。
上曰:「然」。
乃退。
六年,诏除尚书右丞
辙上言:「臣幼与兄轼同受业先臣。
薄祐早孤,凡臣之宦学皆兄所成就。
今臣蒙恩与闻国政,而兄适亦召还,本除吏部尚书,复以臣故,改翰林承旨,臣之私意尤不遑安。
况兄轼文学政事皆出臣上,臣不敢远慕古人举不避亲,只乞寝臣新命,得与兄同备从官,竭力图报,亦未必无补也」。
不听。
踰年,迁门下侍郎
吕微仲刘莘老左右相
微仲直而闇,莘老曲意事之。
大事皆决于微仲,惟进退士大夫莘老阴窃其柄,微仲不悟也。
辙居其间,迹危甚。
莘老昔为中司,台中旧僚多为之用,前后非意见攻,宣仁后觉之。
莘老既以罪去,微仲知辙无他,有相安之意。
然其为人则如故,天下事卒不能大有所正,至今愧之。
盖是时所争议,大者有二:其一西边事,其二黄河事。
初,夏人来贺登极,相继求和,且议地界。
朝廷许之。
本约地界已定,然后付以岁赐。
久之,议不决。
明年,人多保忠以兵袭泾原,杀掠弓箭手数千人而去。
朝廷隐忍不问,即遣使往赐策命。
夏人受礼倨慢,以地界为词,不复入谢,且再犯泾原
四年,乃复来贺坤成,且议地界。
朝廷急于招纳,疆议未定,先以岁赐予之。
寻觉不便,乃于疆事多方侵求,不守定约。
熙河将佐范育种谊等又背约侵筑质孤、胜如二堡。
夏人随即平荡。
等又欲以兵纳赵醇忠,又擅招蕃部千馀人,朝廷却而不受,西边骚然。
辙力言其非,乞罢,更择老将以守熙河
宣仁后深以为是,而大臣主之。
辙面奏:「此辈皆大臣亲旧,不忍坏其资任,虽其同列,亦不敢异议。
陛下独不见黄河事乎?
当时德音宣谕,至深至切,然非大臣意,至今不了。
人君与人臣事体不同,人臣虽明见是非,而力所不加,须至且止。
人主于事不知则已,知而不得行,则事权去矣。
臣今言此,盖欲陛下收揽威柄,以正君臣之分而已。
若专听其所为,不以渐制之,及其太甚,必加之罪,只如韩维专恣太甚,范纯仁阿私太甚,皆不免逐去。
事至如此,岂朝廷美事?
故臣之意,盖欲保全大臣,非欲害之也」。
宣仁后极以为然,而不能用。
六年六月熙河奏夏人十万骑压通远军境上,挑掘所争崖巉,杀人,三日而退。
乞因其退军,未能复出,急移近里堡寨于界上修筑,乘利而往,不须复守诚信。
诸公会议都堂,辙谓微仲:「今欲议此事,当先定议:欲用兵耶,不用兵耶」?
微仲曰:「如合用兵,亦不得不用」。
辙曰:「凡欲用兵,先论理之曲直。
我若不直,则兵决不当用。
朝廷顷与夏人商量地界,欲用庆历旧例,以汉蕃见今住坐处当中为界,此理最为简直。
夏人不从,朝廷遂不固执。
盖朝廷临事常患先易后难,此所谓先易者也。
既而许于所赐城寨依绥州例以二十里为界,十里为堡铺,十里为草地(非所赐城寨,指谓延州、塞门、义合石州吴堡兰州诸城寨,通远军定西城。)
要约才定,朝廷又要于两寨界首相望,侵系蕃地,一抹取直。
夏人黾俛见从。
要约未定,朝廷又要蕃界更留草地十里,通前三十里。
夏人亦又见许。
凡此所谓后难者也。
今者又欲于定西城与陇诺堡相望,一抹取直,所侵藩地,凡百数十里。
陇诺,祖宗旧疆,岂所谓非所赐城寨耶?
此则不直,致寇之大者也。
今须欲不顾曲直,一面用兵,不知二圣谓何」?
莘老曰:「持不用兵之说虽美,然事有须用兵者,亦不可固执」。
辙曰:「相公必欲用兵,须道理十全,敌人横来相加,势不得已,然后可耳。
今吾不直如此,兵起之后,兵连祸结,三五年不得休,将奈何」?
诸公乃许,不从熙河之计。
明日,面奏之。
辙曰:「夏人引兵十万,直压熙河境上,不于他处作过,专于所争处杀人掘崖巉,此意可见此非西人之罪,皆朝廷不直之故」。
微仲曰:「朝廷指挥亦不至大段不直」。
辙曰:「熙河帅臣辄敢生事奏乞,不守诚信,乘夏人抽兵之际移筑堡寨。
臣以为方今堡寨虽或可筑,至秋深马肥,夏人能复引大兵来争此否」?
诸人皆言:「今已不许之矣」。
辙曰:「臣欲诘责帅臣耳,若不加诘责,或再有陈乞」。
诸人皆曰:「俟其再乞,诘责未晚」。
宣仁后曰:「边防忌生事,早与约束」。
诸人乃听。
已而兰州又以远探为名,深入西界,杀十馀人。
辙曰:「边臣贪功生事,不足以示威,徒足以败坏疆议,理须戒敕」。
不听。
既又以防护打草为名,杀六七人,生擒九人。
微仲知不便,欲送还生口,因奏其事。
辙曰:「边臣贪冒小胜,不顾大计,极害事。
今送还九人甚善,可遂戒敕边臣」。
微仲不欲,曰:「近日延安将副李仪等深入陷没,已责降一行人,足以为戒」。
辙曰:「李仪深入以败事,被责。
兰州深入得功,若不戒敕,将谓朝廷责其败事而喜其得功也」。
宣仁后曰:「然」。
乃加戒敕
然七年夏人竟大入河东
朝廷乃议绝岁赐,禁和市,使沿边诸路为浅攻计,命熙河进筑定远城
夏人不能争。
未几,复大入环庆
复议使熙河进筑汝遮。
中书侍郎范子功独不可。
辙度其意:昔延安帅臣赵卨,范氏姻家也。
方议地界,以绥州二十里为例,议出于
熙河斥其不可,议久不决,而死,故子功持之。
辙谓之曰:「绥州旧例,施于延安可耳。
熙河远者或至七八十里,其不从宜矣。
方论国事,亲旧得失不宜置胸中也」。
众皆称善,而子功倖然不服。
会西人乞和,议遂不成。
未几,右相苏子容以事去位,子功以同省待罪。
因遂其请,实以汝遮故也。
辙自为谏官,论黄河东流之害,及为执法,最后论三事:其一存东岸清丰口,其二存西岸披滩水口,其三除去西岸激水锯牙。
朝廷以付河北监司,惟以锯牙为不可去。
辙于殿庐中与微仲论之,微仲曰:「无锯牙则水不东,水不东则北流,必有患」。
辙曰:「然北京百万生灵,岁有决溺之忧,何以救之?
分水东入故道,见今淤合者多矣,分水之利亦自不复能久。
若俟涨水已过,尽力修完北流堤防,使足胜涨水之暴,然后彻去锯牙,免北京危急,此实利也」。
莘老曰:「河北监司不如此言,奈何」?
辙曰:「公岂不知外官多所观望耶」?
微仲曰:「河事至大,难以臆断」。
辙曰:「彼此皆非目见,当以公议参之耳」。
及至上前,二相皆以分水为便。
辙具奏前语,且曰:「必欲重慎,候涨水过,故道增淤,即并力修完北堤,然后彻去锯牙,庶几可也」。
近至都堂,二相遽批圣语曰:「依都水监所定」。
辙语堂吏:「适所奏不然」。
莘老失措,微仲知不可,乃曰:「明日别议」。
卒改批「不得添展」乃已。
八年正月都水吴安持乞于北流作软堰,定河流,以免淤填。
微仲在告,辙奏曰:「先帝因河决大吴,导之北流,已得水性。
惟堤防未完,每岁不免决溢,此本黄河常事耳。
是时北京之南,黄河西岸有阚村、樊村等三斗门,遇河水泛溢,即开此三门,分水北行于无人之地,至北京北,合入大河,故北京生聚无大危急。
自数年来,大臣创议回河。
水官王孝先吴安持等即塞此三门,贴筑西堤,又作锯牙马头,约水向东,直过北京之上,故北京连年告急。
然约水既久,东流遂多于往岁。
盖分流有利有害,秋水泛涨,分入两流,暂时且免决溢,此分水之利也。
河水重浊,缓则生淤,既分为二,不得不缓,故今日北流淤塞,此分水之害也。
然将来涨水之后,河流东、北,盖未可知。
臣等昨于都堂吴安持安持亦言:『去年河水自东,今年安知河水不自北』?
宣仁后笑曰:『水官尚作此言,况他人乎』」?
辙又奏曰:「臣今但欲徐观夏秋河势所向,水若东流,则北流不塞,自当淤断;
水若北流,则北河如旧,自可容纳。
似此处置,安多危少,行之无疑。
若行崄徼倖万一成功,如水官之意,臣不敢从也。
乞令安持等结罪保明河流所向,及软堰既成有无填塞河道致将来之患,然后遣使按行,具可否利害」。
后复笑曰:「若令结罪,必谓执政胁持之。
水官犹不保河东、北,况使者暂往乎?
姑别议之可也」。
二月微仲乃朝,辙具以前语谕之。
微仲口虽不伏,而意甚屈,曰:「软堰且令具功料申上,朝廷更行相度」。
辙曰:「如此终非究竟,必欲且尔,亦可」。
八日,辙方在式假,三省得旨,批曰:「依水监所奏。
下手日,具功料取旨」。
辙以非商量本意,以劄子论之。
微仲即日在告。
十二日,辙入对奏曰:「自去年十一月后来,至今百日间耳,水官凡四次妄造事端,摇撼朝廷。
第一次安持十一月出行河,先乞一面措置河事。
旧法:马头不得增损。
臣知安持意在添进马头。
指挥除两河门外,许一面措置。
安持奸意既露。
第二次乞于东流北添进五七埽緷。
臣知安持意欲因此多进埽緷约令北流入东,即令转运司监视,不得过所乞緷数。
安持奸意复露。
第三次即乞留河门百五十步。
臣知安持意在回河,改进马头之名为留河门,即不许。
安持计穷。
第四次即乞作软堰。
安持四次擘画,皆回河意耳。
臣昨已令中书工房问水监两事:其一,勘会北流元祐二年河门原阔几里?
逐年开排,直至去年,只阔三百二十步,有何缘故?
其二,勘会东流河门见阔几步?
每年涨水东出,水面南北阔几里?
南面有无堤岸?
北京顺水堤不没者几尺?
将来北流若果淤断,涨水东行,系合并北流多少分数?
有无包畜不定?
今两问犹未答,便即施行,实太草草」。
后嗟叹久之,深以所言为然。
二十四日,与微仲同进呈,微仲曰:「苏辙所议河事,今软堰已不可作,无可施行」。
曰:「软堰本自不可作。
然臣本论吴安持百日之间四次妄造事端,动摇朝听。
若令依旧供职,病根不去,河朔被害无已」。
微仲曰:「水官弄泥弄水,别用好人不得,所以且用安持」。
曰:「水官职事不轻,奈何以小人主之?
《易》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未闻小人有可用之地也」。
此后是非终不能决。
宣仁晏驾。
九年正月安持奏乞塞梁村口,缕张包口,开清丰口以东鸡爪河。
八日以祈谷宿斋三省,即令安持北京留守司相度施行。
微仲山陵使,行有日矣。
见之待漏,语及河事。
微仲直视曰:「此大事,不可不慎」。
曰:「诚然,公亦宜慎之」。
范尧夫右相,旧不直东流。
告之曰:「当与微仲议定,乃令西去」。
尧夫曰:「命已下,奈何」?
曰:「事有理,谁敢不从」?
议于皇仪门外,再降指挥:使都水与本路安抚提转同议,可即施行,有异议亟以闻。
尧夫自外来,始意微仲比,及此,大相信服。
既而安抚许冲元乞候过涨水,因河所向,闭所不行口。
尧夫奏乞令许将吴安持同议,一面施行。
曰:「河势难定,恐须令诸司共议,乃得其实」。
上以为然。
既行,上特宣喻曰:「河事不小,可遣两制以上二人,按行相度」。
尧夫曰:「河役已起,方议遣官,恐稽留役事」。
上曰:「但使议论得实,虽迟一年何损」?
乃遣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亮采往视之。
二人归,极以北流为便。
方施行,枢密签书刘仲冯援旧例,乞与河议。
仲冯文潞公吴冲卿门下士也,其言纷然。
吕、井之议遂格,而亦以罪见逐。
于是河流遂东,凡七年,而后北流复通。
微仲之在陵下也,尧夫奏乞除执政,上即用李邦直中书侍郎邓圣求尚书右丞
三人久在外,不得志,遂以元丰事激怒上意,邦直尤力。
旧法:母后之家,十年一奏门客。
皇太妃之兄朱伯材以门客奏徐州富人窦氏,尧夫无以裁之。
一日日中,请都堂邦直议之。
曰:「上始亲政,皇太妃閤中事,当遍议之。
车服仪制已付礼部矣。
皇太后月费,尚书省已奏乞依太皇太后矣。
皇太妃宜付户部议定。
至于奏荐,亦当议。
有所予,付吏部可也。
凡事付有司,必以法裁处,朝廷又酌其可否而后行,于体为便」。
明日,奏之。
上曰:「月费俟内中批出。
奏荐,皇太后家减二年,皇太妃十年」。
议已定,邦直独曰:「此可为后法,今姑予之可也」。
上从之。
邦直之附会类如此。
会廷策进士邦直撰策题,即为邪说以扇惑群听。
论之曰:「伏见御试策题历诋近岁行事,有欲复熙宁元丰故事之意,臣备位执政,不敢不言。
然臣窃料陛下本无此心,其必有人妄意陛下牵于父子之恩,不复深究是非,远虑安危,故劝陛下复行此事。
此所谓小人之爱君,取快于一时,非忠臣之爱君,以安社稷为悦者也。
臣窃观神宗皇帝以天纵之才,行大有为之志,其所施设,度越前古,盖有百世而不可改者也。
臣请为陛下指陈其略。
先帝在位近二十年,而终身不受尊号。
裁损宗室,恩止袒免,减朝廷无穷之费。
出卖坊场,雇募衙前,免民间破家之患。
罢黜诸科诵数之学,训练诸将慵堕之兵。
置寄禄之官,复六曹之旧,严重禄之法,禁交谒之私。
行浅攻之策,以制西戎
收六色之钱,以宽杂役
凡如此类,皆先帝之睿算,有利无害,而元祐以来,上下奉行,未尝失坠者也。
至于其他,事有失当,何世无之?
父作之于前,子救之于后,前后相济,此则圣人之孝也。
汉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宫室,财用匮竭,于是修盐铁、榷酤、均输之政。
民不堪命,几至大乱。
昭帝委任霍光,罢去烦苛,汉室乃定。
光武显宗,以察为明,以谶决事,天下恐惧,人怀不安。
章帝即位,深鉴其失,代之以宽。
恺弟之政,后世称焉。
及我本朝真宗皇帝右文偃革,号称太平,群臣因其极盛为天书之说。
章献明肃太后临御,览大臣之议,藏书梓宫,以泯其迹。
仁宗听政,亦绝口不言,天下至今韪之。
英宗皇帝自藩邸入继,大臣过计,创濮庙之议,朝廷为之汹汹者数年。
及先帝嗣位,或请复举其事,寝而不答,遂以安静。
夫以汉昭、章之贤,与吾仁宗神宗之圣,岂其薄于孝敬而轻事变易也哉?
盖有不可不以庙社为重故也。
是以子孙既获孝敬之实,而父祖不失圣明之称。
此真明君之所务,不可与流俗议也。
臣不胜区区,愿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轻事改易。
若轻变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岁不用之人,人怀私忿,而以先帝为词,则大事去矣」。
奏入不报,再以劄子面论之,上不悦。
李、邓从而媒檗之,乃以本官出知汝州
居数月,元丰诸人皆会于朝,再谪知袁州
未至,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
居三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
未期年,或言方南行,兄弟相遇中涂;
至雷,赁富民屋以居,复移循州
今上即位,大臣犹不悦,徙居永州
皇子生后徙岳州,已乃复旧官,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
有田在颍川,乃即居焉。
居二年,朝廷易相,复降授朝请大夫,罢祠宫。
凡居筠、雷、循七年,居许六年。
杜门复理旧学,于是《诗》、《春秋传》、《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
尝抚卷而叹,自谓得圣贤之遗意,缮书而藏之。
顾谓诸子:「今世已矣,后有达者,必有取焉耳」。
家本眉山,贫不能归,遂筑室于许。
先君之葬在眉山之东,昔尝约祔于其廋,虽远不忍负也,以是累诸子矣。
予居颍川六年,岁在丙戌秋九月,阅箧中旧书,得平生所为,惜其久而忘之也,乃作《颍滨遗老传》,凡万馀言。
已而自笑曰:「此世间得失耳,何足以语达人哉」!
昔予年四十有二,始居高安,有一二衲僧游,听其言,知万法皆空,惟有此心不生不灭。
以此居富贵,处贫贱,二十馀年而心未尝动,然犹未睹夫实相也。
及读《楞严》以六求一,以一除六,至于一六兼忘,虽践诸相,皆无所碍。
乃油然而笑曰:「此岂实相也哉?
夫一犹可忘,而况《遗老传》乎?
虽取而焚之,可也」。
祭叔母宇文氏文元丰七年正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六六、《范太史集》卷三七
维元丰七年岁次甲子正月辛丑朔二十日,侄左奉议郎、同编修《资治通鉴》某,谨备时羞清酌之奠,致祭于县君叔母宇文氏之灵。
有唐之季,中原荼毒。
文及范,自秦徙蜀。
历世昏姻,著于邦族。
惟我叔母。
我之自出。
王姑之子,先祖之孙。
归我叔父,媲德贤明。
为妇孝恭,为母慈爱。
孙既多,福禄未艾。
宜享眉寿,始盛终全。
如何不吊,遽夺其年。
呜呼!
昔我先妣,实维冢妇。
同事舅姑,惟存叔母。
今也则亡,靡瞻靡顾。
羁孤之感,每怀其故。
宿官于洛,久去庭宇。
属纩踰时,乃始闻讣。
殡不哭帷,葬不走墓。
哀恫未怠,日月如骛。
寓奠祥荐,写其衷素。
尚飨!
宛丘怀居士墓表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七、《山谷全书·外集》卷二二
圣人不作,道不明于天下。
晚出之儒,玩礼义之名,而陋于知人心;
失学问之意,而士必以读书为选。
以予考于书,犹及见古君子之论人,虽瞽师卜祝,下至百工之贱,因其方术,心通性达,总其要归,有合于道德之序者,皆以义取之而不废也。
士固有不幸而出于取人无定论之时,挟魁磊非常之器,而纳于流俗之绳墨,不资经义文章,终无以自昭于世者,若宛丘怀居士为近之。
居士少喜医方,自神农草木书,黄帝内外经,扁鹊仓公之传,无所不观,遂以其方名为医博士
为人治剂数有功,由此知名。
居数年,厌之,以其方授子孙,并致家政,筑室其旁,远事独居,率月再毕祀事。
孙既自力,不敢溷事,乃聚浮屠书阖门而读之,寤不用师,涣若冰释。
虽不多为人道之,而性行纯熟,应对机警,稍稍为人所传。
江湖淮浙之滨、浮屠氏之达者,无不来款声实,见而叹曰:「此吾师所谓见鞭影而逝者」。
王公大人多与之游。
居士雍容上下,使人不可亲疏,而未见其有求也。
七十岁,举累世不葬,通别籍之丧二十馀,身办其事,曰:「是责在我,不当以累子孙」。
异时人疑居士道挟趣足自容,及其与子孙分职,皆有条序,益知其自得者,未可以衡尺论也。
居士讳敏字仲讷,享年七十有五。
子和孙遘皆守其方,试国子四门助教,世每传而尤妙于其术。
古者贵三世医,于怀氏益信斯言。
和于丧葬皆应礼,状居士平生来请表于墓,是为表。
又劾章惇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右编》卷一七、《宋代蜀文辑存》卷三○
臣闻国体无安,不宜轻动;
公论可畏,在所当恤。
章惇求去而陛下不许,岂非以先帝山陵未毕,先朝宰相不可遽罢,所以恤公议而戒轻动耶?
圣虑如此,真得之用心矣。
然而自求去,非我先动,考之公论,必无间言。
若徇区区之小嫌,而玩机不密,臣恐执中无权而后必悔也。
王圭孙既许叙复,则元丰定策之事,邢恕凿空之言,所干连者岂特一人而已哉?
且前年彗星之变,过九月三日而后没者,天之垂象,岂无意乎?
宣仁功德甚大,自三代以后,无有伦比。
而用事之臣雠毁侵陵,无所不至,乃以优赠厚赏,追报遵裕。
彼遵裕小言,何益于国?
念小忘大,理实乖倒。
宣仁之功德未明,则人心不顺,天怒不息。
王圭一门之冤,何足道哉,臣恐凿空矜诞之徒隐心日虑,用奇救过,为国生事。
方且忧之,又闻何大正被赏,而外议詾詾,皆有瑶华复位之言。
臣实过虑,方寝方食,未尝顷刻而忘此也。
夫下之从上,不从其令而从其风旨。
是以宣帝先求故剑,而人知许后之得立;
高祖先封雍齿,而能使仇怨皆喜。
古之明君,凡作一事,先示一意,意行而天下安之,然后出令。
若命令未出,而所示之意先使人疑,臣以为过矣。
《易》曰:「无咎者,善补过也」。
臣谓今日补过之术,莫若早去蔡卞而速遂章惇之请,无使玩机而起悔,养奸而生事也。
且二人虽留,陛下既已疑而外之矣。
岂有疑外大臣而可以为朝廷之体乎?
唐德宗时陆贽、赵璟皆为宰相德宗使人谓陆贽曰:「重要之事,勿对赵璟陈论,当密封手疏以闻」。
陆贽不以为然,上疏谏曰:「是于心膂之内而有形迹之拘,职同事殊,鲜克以济。
恐爽无私之德,且伤不吝之明」。
之治,左右大臣都俞吁咈,无不佥同。
祖宗任人,以此为法,疑则不用,用则不疑。
是以上意不偏,下不为党。
太宗之议灵州也,张洎请别为一疏陈利害,而吕端执奏以为不可。
德宗之所以语陆贽者,有形迹之拘,而吕端之所以告太宗者,则佥同之义也。
盖谋及腹心,则贵于当密;
而股肱之运,则不可偏举。
今陛下改用大臣,而使与等共评国事,一信一疑,能无彼此厚薄之间乎?
是则去邪不果,反累国体,所全者小,所伤者大。
宁若可去者使之速去,革其乖争之风;
可用者信而后用,乃有佥同之望矣。
如此则事无两可,下必同心。
又陛下即政之初,人有向背,圣意之所欲行,大臣莫肯丕应,不免从中批出,庶可不敢异同。
此足以济一时之权,未可为永久之法。
臣愿陛下速示睿断,早去,然后慎择可信之人,共讲日新之政,勿求近效,示乃远猷,不过数年,天下治矣。
伏望上禀慈闱,议其当否。
臣愚妄论事几,惟陛下裁赦,幸甚!
吕氏家系 北宋 · 吕南公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七二、《灌园集》卷一七
开宝八年,王师加金陵
兵官樊若水至城下,晚请于帅,以燔民庐,而吾家毁焉。
曾祖王父君抢攘挟其二子,轻赍南遁至江州,遇其故人有禄者,教以宜走南丰,于是从之。
明年,复遣次子返省金陵,且谋复旧居,而舍阯券籍皆灰荡不可理辩,遂定计为南丰人
有屋于县郭之东,逐土宜为生。
居二年,曾祖王父君卒,其长子是为大父。
大父君有二子,其季先人也。
先人生于祥符戊申,是岁大父君卒,先人生才十月
家贫不能自存,大母栖以襁褓,挈而嫁南城人傅可忠。
故先人初养于傅氏,长因家焉。
嘉祐九年正月丁巳先君卒,有四子云
系曰:尝语水乎,水之行也,作于天,会于源,溢而放,蹙而悍,淙而为瀑,激而为濑,曲屈而为涧,平漫而为川,遭潴者池,被灌者渠。
熬漱浸漉,披枯突润,名势错综,已多故矣,而不离乎水。
通于此意者,其知姓氏之所继乎!
不然,牵荣而结显,务以自光,亦何异坐江海之上,而繁引絮辩,语人以此涓尝濑,此涓尝川、尝潴、尝渠,渠已尝漱,漱已尝熬,又浸又流,流之在吴者为如许湍,其在楚者又为如许湍乎?
引辩如此,亦几妄矣。
夫吕之为家,吾知其得于佐禹治水而已。
彼周之侯,汉之王,吴之将,唐之相者,吾岂知其必祖必宗哉?
吾不敢好牵结而自诬也。
详夫耳目所及,事得以徵之者,今有一人,其嗣实三。
然一人安生,一人夭化,一人浪游,则是此人嗣系。
安生者可以审定,而其夭者则绝,游者难考矣。
万一著系而傥引夭、游,则其为谬奈何!
成败存亡,其迭如毂,况乃假养易冒,兵燔饥荡,杂发于其间,谁者保其如线而不有紊绝乎?
盖帝公之胄,参附史录,君子犹有以窥秉笔人之荒,况彼臣民之微著无常者哉?
呜呼,可悲也已。
先君之死,诸孤露,懵然迷所志。
免丧之五年,始诘于南丰,得其略焉。
曾高之迹,毋得而述矣,茂惟先君,其可言之。
先君少孤,不及仕学,为人端悫易直,居游脆软之俗,克耿介无点染。
有屋西村,不能足食,然戛戛自守,非其力,不以尘芥望人。
接乡邻以忠正,有寻常悖戾,得先君一言辄为之沮辍。
好读农田书,曰:「吾所宜也」。
耕殖造葺必有法。
初教其第三子学,恳刻督励不容发。
闻人有书,必为求借,从之屈请忘倦。
常召语之:「吾家父祖学儒,汝能绍之勿坠,吾望塞矣」。
嗟乎,孰使馘集而帅亡乎!
初,曾祖王父君之次孙既南丰,忽被中旨趋京师,到阙得官,属三司院。
而其兄尚留白舍之河源,月割俸以资之。
又以书归,戒令尽室北来。
未及行而三司卒,故其系不得详。
河源有五子:曰骧、渭、沔、晏、颜者是也。
西村四子:伯欢、仲旻、季南公,其叔留也。
曾祖王父君讳大亮,大父君讳戬,三司讳渊,河源讳务本,先君讳文宝,其后系具别谱。
吏部郎中刘公墓志铭政和六年七月 北宋 · 毕仲游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五、《西台集》卷一三、民国《禹县志》卷一三
公讳昱,姓刘氏
晦叔,字也。
家世居曹,为曹人。
有名有古者,以官治叶三年,叶人宜之,遂留不去,因家焉,更为叶人。
晦叔之考讳惟新,祖讳从一,曾祖讳文显,而考以晦叔赠官至正议大夫
正议而上间三世不仕,至晦叔始以仕行其志。
虽不至通显,而操节治行号当时闻人,叶城刘氏遂为令族矣。
晦叔嘉祐中以读治五经得高第,历真定上元县主簿博平令,改大理寺丞签书永宁军判官,有能名。
知开封府襄邑县,为京西转运司属。
召对,提举秦凤等路常平
自是为河北淮南转运判官京西成都陕西河东转运副使,间为户部吏部员外郎郎中
使大辽国,押伴夏国,泛使江淮荆浙发运使,知晋州泾州沧州太平州亳州应天府,凡二十八任,五十六年,未尝有瑕谪。
为人乐易温厚,而明于事。
其治民也,视公家如视私家而为之政,随其长短有无而用心焉。
故所至称治,而行之久,见于事者众,故人以为有古循吏之风。
泾州时,本道数被寇,边吏多为守计不出,公曰:「攻守岂有常哉」?
总计内外屯营,鸠材峙粮,若将缮治而有所待者,期年而办。
居无何,诏进筑平夏,发泾以奔命,楼橹之材以间计者三百四十有九。
他州仓猝,一切取于临时,而公独办,以缮治诸营材附调夫以行,无一物取于民者。
平夏之后,漕臣下令为驴运,驴至生地无刍菽,多毙踣于道,粮亦屑越,希有达者。
公独教民以小辀馈边,用二人挽致之。
既益多,而入生地无刍菽之患。
小辀行速,独先他州至平
帅本道者,乃下令诸州视公所为而法之。
平夏既城,士卒罢归者数万人。
边塞蚤寒,公乃预饬属县为衣裘密室,备糗粮以待。
又移文旁郡,相与抚其归者。
旁郡如公之教,因缘所活无虑百数万。
沧州时,河北岁大饥,朝廷遣使者督视所在赈给,州县大为俵发,人人而给之,以给多为功。
公曰:「给其所当,无多少也。
务为给多,则后无继矣。
虽饥,而在少壮者尚可以自养」。
乃先廪给其老弱疾病,而徐及壮者。
他州厚其初,至春果无以继,率多饥死。
而公之境内历三时无有饥者,兹非治公家如治私家之明验耶?
兹非随其长短有无而用心之效耶?
虽行今之道,而有古循吏之风,信矣!
公累官至奉直大夫,娶杨氏、韩氏,卒皆赠恭人
长子曰民质,次曰民师朝奉郎
次民瞻,朝散郎
次民则,宣教郎
次民献,通直郎
次未名而夭。
凡六人。
孙曰璞,曰琢,曰镶,曰璪,曰琚,曰璟,曰玿,曰珦。
琢,通仕郎
镶,将仕郎
璪与琚皆夭。
凡八人。
女,长适宣德郎张忱,次适朝奉大夫崔献,次适文林郎王本,次许嫁未行而亡,次在室,凡五人。
孙女,长适将仕郎王颐,次适将仕郎安老,次适承奉郎范直清,次适承务郎时谦牧,馀在室,凡十一人。
曾孙男曰铎,曰镗,曰镇,曰钊,曰钧,凡五人。
曾孙女一人。
呜呼,可谓众且盛哉!
公守应天后,倦于吏治,乃请宫祠于朝,得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居许下,日与许下诸老及贤士大夫以诗书琴奕自娱,凡九年。
至政和四年八月请老于朝,以其月七日卒于家,年八十一。
呜呼,其寿考康宁而善终哉!
公既卒,诸子卜地于阳翟县晋台乡紫云原,将以政和六年七月庚申葬公于所卜之原,而再拜泣血,请铭其墓于东平毕某。
惟某雅与公游,乃网罗公之行事与其所践履及官封卒葬而为之志。
志成,以示沛国朱光裔公远
公远曰:「是皆公之大节也,抑有馀事,可以益诸」?
仲游曰:「可哉」。
公远曰:「公在襄邑时有疑讼,更数令不决。
公曰:『何讼之疑而不决如是?
第未察尔』。
乃深探其事,指授而决之,不在意也。
后二十年,公守亳社,舟次泗上,有焚芗再拜,正直公之舟者,问其故,曰:『公在襄邑所决疑讼之人也』。
指其芗曰:『怀此二十年矣,今得见公于此,故焚之』。
一事也。
公之子若孙既众多,而其待兄之子偲与民章犹己子也。
自偲孩提即教使为学,举进士
及长,与其子民师皆以进士得第。
而偲仕至宣德郎而卒,公哀之。
会大礼,当任其孙璞为官,公辍荐璞之恩,荫补民章之子瑗。
瑗仕至宣德郎又卒,公又辍荐镶之恩,荫补偲之子璹。
晦叔处兄弟间亦至矣。
二事也。
公性恬安守正,而不肯与物忤,荆公介甫父子爱公为人,数称之。
公以官居洛,故相高平范公与当时诸老亦爱公为人,称之如出一口。
元丰中神宗皇帝闻其能,召对,面赐谕甚渥。
其后出入内外,与搢绅士大夫游,无不得其心者,是宜取大官美禄以钟其金玉于家。
然官止奉直大夫,任不过发运,所居之庐才足蔽风雨,而田园卒岁之外无有馀者。
以此知公仕宦出入中自有义,志在奉公如私,以爱民为本,要之,称职无所负而已,则良心尤可知矣。
三事也。
虽非大节,亦可以益诸」?
某曰:「嘻,孰谓小哉!
是亦公之大节也」。
因并载而为之铭。
铭曰:
凡今在公,治不为易。
厥惟其家,愿言则治。
趣公如私,昧者不为。
呜呼公乎,独能为之。
泾水之阳,沧海之涘。
公为民父,民为公子。
孰有孰无,如家亹亹。
惟其家,是以炜炜。
有子蒸蒸,有孙绳绳。
孙复有子,兄子兄孙。
兄子兄孙,再振以恩。
何斯铭斯,公半古人。
三友篇赠圭老李纲有《周元仲来自湖外传示崧老赠东林圭三友篇读之慨然因次其韵》。) 南宋 · 许翰
 押元韵
平生我三友,四海吴李孙。
抱能不时施,戎马生中原。
孙既北随难,落日黄尘昏。
吴亦南投荒,蛮瘴愁朝暾。
李今又去我,浮槎杂鼍鼋。
飞涛渺何极,海天相吐吞。
蘧蘧遗此老,死生信乾坤。
颠沛吴江渚,投依楚山樊。
脩水抱苍巅,剑气埋云根。
翛然竹林下,乃有幽人存。
神交迹两忘,高风袅孤幡。
慰我念友心,方外得所敦。
空寂湛禅悦,中有诗清温。
我亦忘世者,早窥治乱源。
忠臣泣庙社,志士伤丘园。
欲持一寸胶,往澄九河浑。
晚知未得力,翻经委空言。
迨此从君游,始脱百忧繁。
五君与六逸,岁久名方尊。
他日竹庵东,更开支许轩(同上书卷二八)
上光尧皇帝书 宋 · 胡宏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八三、《五峰集》卷二、《宋史》卷四三五《胡宏传》、《历代名臣奏议》卷八九
臣闻二帝三王心周无穷,志利天下,而己不与焉,故能求贤如不及。
当时公卿大夫体君心,孜孜尽下,以进贤为先务,是以上无乏才,而山林无遗逸之士,士得展其才,君得成其功名,君臣交欢,而无纤芥形迹存乎其间。
逮后世衰微,心不及远,志不周物,据天下利势,而有轻疑士大夫之心,于是始有遁世不返、宁贫贱而轻世肆志者,于是始有奔走于名利之途、纳交于权势之门以侥倖富贵者。
二者虽有间矣,而均为不仁。
然则孔子所干者七十二君,有近于侥倖富贵矣,孟子不见诸侯,有近于轻世肆志矣,而后世仰慕以为宗师,而不以为不仁,何哉?
圣人仁以为体,义以为用,与时变化,无施不可。
学圣人者,以仁存心,以义处物,相时而动,亦岂必于进退哉!
臣生而愚直,力慕高远,以圣人之道为必可行,以圣人之政为必可复,以天下之衰为必可振。
抑又身逢乱离,穷处山林,阅人世之纷纭,知天心之神化,口诵古先之文,心推今日之事,静观兴替,动见几微。
方戎马之凭陵,痛王纲之不振。
陛下宵衣旰食,招延多士,讲论治道。
臣于斯时,潜光独善,有怀不陈,岂不负臣素心,上辜圣世,失孟轲之旨哉!
辄忘微贱,谨用所闻,揆天下之事,陈王道之本,明仁政之方,上干天听。
臣闻治天下有本,修其本者,以听言则知其道,以用人则知其才,以立政则知其统,以应变则知其宜。
何谓本?
仁也。
何谓仁?
心也。
心官茫茫,莫知其乡,若为知其体乎?
有所不察,则不知矣。
有所顾虑,有所畏惧,则虽有能知能察之良心,亦沦没于末流,浸消浸亡而不自知,此臣之所大忧也。
夫邻敌据形胜之地,逆臣僭位于中都,牧马骎骎,欲争天下。
臣不是惧,而以良心为大忧者,盖良心者充于一身,通于天地,宰制万物,统摄亿兆之本也。
孔子作《春秋》,必书元立本以致大用;
孟子告诸侯,必本仁术以行王政。
元,即仁也;
仁,人心也。
心,一也,而有欲心焉,有道心焉,不察乎道而习于欲,则情放而不制,背理伤义,秉彝仆灭,懿德不敷于行,而仁政亡矣。
是故察天理,莫如屏欲;
存良心,莫如立志。
陛下亦有朝廷政事不干于虑,便嬖智巧不陈于前,妃嫔佳丽不幸于左右时矣。
陛下试于此时沉思静虑,方今之世,当陛下之身,事孰为大乎?
孰为急乎?
必有歉然而馁,恻然而痛,坐起仿偟,不能自安者。
则良心可察,而臣言可信矣。
坐大廷而朝群臣,守是心而推之于事;
退便殿而幸便嬖,亦守是心而推之于事;
入燕寝而御妃嫔,亦守是心而推之于事。
凡无益于良心者,勿可为也。
念兹在兹,持之以久,优柔自进,则邪说横议将逆于耳,正言笃论将当于心,智虑日益高明,功名日益光大,邻敌之侵庶几可禁,叛逆之臣庶几可灭。
苟不察心之病而大变焉,则身不能自信,何足以孚民心,动天意哉?
孟子曰:「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
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昔舜以匹夫为天子,瞽瞍以匹夫为天子父,受天下之养,夫岂不足于穷约哉?
瞽瞍犹有不悦焉。
自常情观之,舜可以免矣,而舜戚然有忧之;
举天下之大无足以解忧者,惟自强不息,以成其仁。
其忧不得乎亲之切乃如此。
恭惟太上道君皇帝身享天下之奉几三十年;
渊圣孝慈皇帝生于深宫,享乘舆之次,以至为帝。
一旦劫于金人,远适穷荒,衣裘失司服之制,饮食失膳夫之味,居处失宫殿之安、妃嫔之好,动无威严,辛苦垫隘。
其愿陛下加兵北伐,震之以武,心目睽睽,犹饥渴之于饮食。
庶几金人知惧,一得生还,父子兄弟相持以泣,欢若平生。
引领东望,九年于此矣。
夫以臣之疏贱,念此痛心,当食则嗌,未尝不投箸而起,思欲有为,况陛下当其任乎!
而在廷之臣不能对扬天心,充陛下仁孝之志,反以天子之尊,北面事仇。
陛下自念,以此事亲,于舜何如也?
且群臣智谋短浅,自度不足以任大事,故欲偷安江左,贪固宠荣,皆为身谋耳。
陛下乃信之,以为必持是可以进抚中原,展省陵庙,来归两宫,亦何误耶!
夫金人何爱于我,其疑我谋我之心乌有限制!
土我土,人我人,然后彼得安枕而卧也。
茍顺其所欲而不吝,名号、土地、人民、货财以委之,正是以肉投虎,肉不尽,其博噬不已。
臣不知陛下何负于群臣,而群臣误陛下乃至于此。
自初年至于今,益已久矣;
义士之心,益已怠矣;
百姓之心,益已安于乱矣。
陛下不早自为计,广揽英雄以自辅翼,绳心之愆,纠心之谬,忧不如舜,力行不倦以感动天下,臣恐四方豪杰有以窥朝廷浅深,无肯为国家尽力者也。
抑臣又闻之,汤有天下,圣贤相继,臣服诸侯五百馀年;
一为淫虐,武兴兵誓众,乃以为世雠,诛之不赦。
自常人观之,武王之举岂不过欤?
孔子定《书》,取以为后世法者,盖作民君师,代天而为之子,其自任不得不如是也。
今海内大乱,二圣播越,元元叩心归命,陛下威福大权岂异人?
任蕞尔女真深入诸华,劫迁天子,震惊陵庙,污辱王家,害虐蒸民。
此万世不磨之辱,臣子必报之雠,子孙之所以寝苫枕戈弗与共天下者也,其宜为雠孰与
而陛下顾虑畏惧,忘之不敢以为雠。
臣下僭逆,有明目张胆、显为负叛者;
有协替乱贼,为之羽翰者;
有依随两端,欲以中立自免者。
夫既为人臣,而敢持二心,干纪逆节,反行天道,其宜诛也孰与
而陛下顾虑畏惧,宽之不敢以为讨,岂不与武王之志异哉!
守此不改,是祖宗之灵终天暴露,无与复存也;
父兄之身终天困辱,而来归之望绝也;
中原士民没身涂炭,无所赴愬也。
陛下念亦及此乎?
故以和,则失事亲之道,而害随之;
以战,则得事亲之道,而利随之。
其是非至易明也。
然不求于本,故大论纷纷,至今未定。
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修身本于正心,正心本于诚意,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而已。
朝廷之上可自欺也,而四方不可欺也,而天地鬼神不可欺。
善恶之应,急于影响,不可不察也。
伊尹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民心无常,惟惠之怀」。
又曰:「作善,降之百祥;
作不善,降之百殃」。
臣愚愿陛下察天理,存良心,以身先群下,深忧如大舜,自任如周武,不牵于姑息之仁,不慑于强暴之威,立复雠之心,行讨乱之政,积精积神,神而化之,与民更始。
实宗社无疆之休也,岂特纾目前之祸而已哉!
臣闻三纲,人之本性;
神化,天之良能。
、文、武恭己尽性,德合于天,一言一行,当物情之精,中民心之会,利用出入,民所共由,故精神感通,折冲万里,天下心服,莫测其用。
《易》曰:「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
此之谓也。
若夫德不能尽伦而三纲废缺,昧于神化而政不能尽制,乃以智术利势相倾者,则臣妾而已矣。
夫天下万事各以类应,君万民而为臣妾行者,必有臣妾之耻。
周平王东迁,王者迹熄,诸侯交侵,然先圣之遗泽尚存,五霸犹能明大义,奉而尊之。
然文、武之道自此日敝,强侯之风自此浸兴。
是以秦得逞其智力,灭六国,君天下。
原其父子君臣之际,莫有当于礼义者,陵夷之渐,实始此耳。
立甫十三年,天下共起而亡之。
汉鉴其弊,法古先之馀烈,崇尚经术,留意三纲,政治醇简,用智术而不专,行利势而不纵,王道虽微缺,而正论未衰也。
是以终汉之世,无侵陵之祸。
自此以降,如曹魏、晋、宋、齐、梁、陈、隋,得尊位者,皆本于篡弑,以三纲为虚假,以神化为茫昧,以智术为纪纲,以利势为权柄,前后相因,莫之能革。
五部云扰,悯、怀迁死,神州陆沈,蹙足江表,终不能申大义,踰河而北定中原也。
李唐因隋失道起义兵,平暴乱。
太宗创业,虽有英雄之略,身致太平,然三纲不立,家道内乱,纲纪不张,继世因仍又甚焉。
禄山思明豕突上京,窥窃神器,吐蕃、回纥连年侵暴。
赖忠臣之力,仅克兴复。
迨安、史少衰,而藩镇跋扈,陵夷至于五代,强臣制朝廷之命矣。
迹其行事,皆其类应,非偶然也。
孔子作《春秋》,正君臣之辨,其旨深且远,可不察欤!
及本朝开基,太祖皇帝受命,市不改肆,得之以大功,受之以天命,纲本既正,神化斯孚,削平僭伪,如指诸掌。
西北二边虽有动摇,终焉稽首。
丞相王安石轻用己私,纷更法令,不能兴教化、弭奸邪心,以来远人,乃行青苗,建市易,置保甲,治兵将,始有富国强兵、窥伺边隅之计,弃诚而怀诈,兴利而忘义,尚功而悖道。
人皆知安石废祖宗法令,而不知其并与祖宗之道废之也。
邪说既行,正论屏弃,故奸谀敢挟绍述之义以逞其私,下诬君父,上欺祖宗,诬谤宣仁,废迁隆祐。
使我国家父子君臣夫妇之间顿生疵厉,三纲废坏,神化之道泯然将灭,纲纪文章扫地尽废。
遂致邻敌外横,盗贼内讧,天师伤败,中原陷没,二圣远栖于沙漠,皇舆僻寄于东吴,嚣嚣万姓,未知攸底,祸至酷也。
若犹习于因循,惮于变更,不大刬革,以返三纲之本,邪说横议者不废,干纪逆节者不诛,法不守道,诛不守议,昧神化之良能,长智术利势之心,行簿书期会之政,文繁实寡,伪长丧真,上下相蒙,莫肯致察,大吏弃置法令,小吏贪冒无耻,奸赃遍于郡县,元元无所告诉,意愁心结,思所以自达于上者,非智术利势无由也。
于是亿兆之心交骛于智术利势矣。
上以利势诱下,下以智术干上,犯法者不必诛,乱政者不必退,是非由此不公,名实由此不核,赏罚由此失当,乱臣贼子由此得志,人纪由此不修。
以臣干君,以贱干贵,子不听于父,弟不听于兄,边隅不听于中国,天下万事倒行逆施,人欲肆而天理灭矣。
残贼之政暴著天下,危亡之忧日以益甚,孟子所谓「由今之道,无变今之俗,虽与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将何以异于先朝,求救祸乱而致升平乎?
然上而公卿之议,下而士大夫之论,习以残贼为常,更为当今之乱,将卒不精练,兵甲不坚利,馈饷不丰给,城池不高深之过也。
商纣百克,而卒无后,项羽百胜,身死人手,秦仓以资刘、项,隋洛口以资李密楚城昭王大城,陈、蔡不羹而乾溪之师溃。
孟子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
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
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
臣是以愿陛下深念三纲,潜心神化,明脩政事,大革风俗,使卓然与熙宁之政相反,则中国之道立,而边鄙之叛逆可破也。
孔子匹夫耳,天下无主,犹以身当天运,作《春秋》,承帝王之烈,行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事,讨伐乱贼,扶持三纲。
况陛下居得为之位,天开圣性,明于《春秋》,又有能为之资乎!
诚能更加圣心,勿牵制于文义,毅然讨乱贼,定名分,正三纲,穷神化,日新厥德,九重朝诚,四海暮应,岂与汉、唐行智术利势,与英雄角力角智而后臣之,葸葸然常恐臣妾之轧己者比乎!
德格皇天,恩施万姓,四方归命,丰功伟绩,何忧乎豫贼,何畏乎金人耶?
臣原其要,亦曰「举斯心加诸彼」而已。
陛下念之,父兄之望、天下之愿也。
《传》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勿使失性;
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
是以尧为天子,不乐尊位,而忧先辅佐。
辅佐之重,同于天地,必也相知以心,相辅以仁,外托君臣之分,中结朋友之义,吉凶成败,相与同之,死而不变,然后为尽其分矣。
岂以言合意、行顺旨,不问诸左右,不询于大夫,不访于国人,格天下公议而用之乎!
陛下自登天位,所命辅相多矣,然皆用之骤,退之速,岂其失于易,有未慎而然乎?
岂其以己私好恶,不以天下之公而然乎?
岂其悦人之佞,恶人逆己而然乎?
成汤之于伊尹高宗之于傅说,皆一举而终其身,既得久于其位,故政令纲纪有常而不紊,可变而不变。
此其所以能创业兴衰者也。
陛下今欲任辅相,以二君为法可矣。
臣尝思之,陛下所以不然者,其以未知群臣心志才德,将广揽遍试,以识其贤不肖而后决进退之欤?
臣恐计之疏也。
昔禹思天下有溺者,犹己溺之,孜孜不倦,惜此寸阴
况陛下大雠未报,叛臣未诛,封疆日蹙,危乱交至,义之不可以已,孰若大禹
迫切于心,不可以怠,孰若大禹
陛下诚蓄乾元之德,施刚果之用,以大禹之事反求诸心,则轻重缓急可知,必不肯一日茍安其居矣,又何忍以九年之久尝试群臣哉!
臣恐憧憧往来,朋从尔思,不足以伤贤于耕乐之陋也。
臣以在廷之臣,类皆茍媚,道寻常之言,理细微之故,虚延岁月,曾不能因时先事发愤慷慨,一为陛下明陈斯道,致行斯义,而黄金横带坐于庙朝,更出迭入,传呼辅相,孰有赤心许国不以浮名浮势动其心者!
大臣如是,则人主最病。
臣原其本,亦人主之诚不至而自病也。
曷不改更心虑,恭默思道,积诚于内,感通英贤,进而任之,使久于其位,责以功实,无为坐费岁月,弃机会,纵雠逆而不治,使义士闻之而解体,英雄闻之而动心也。
群臣亦知以是为忧,为陛下言之乎!
夫欲成王业者,必用王佐之才。
所谓王佐之才者,以其有王者事业素定于胸中也。
故一旦得君,举而措之,先后有序,纲施纪布,望道期功,如臂运指,莫不从心。
今夫奕之为数,小技也,规势不先定,犹不能取胜,况欲兴衰拨乱,倚任辅相,而用尝试其术之人,侥倖以望成功,必不可得矣。
夫辅相者,百官之精选,人才之所自进,政事之所由定。
陛下轻以授人,使各以类进,则执政侍从之臣可知矣,外台耳目之寄可知矣,郡县民之师帅可知矣,所以寄阃外却敌折冲者可知矣。
廊庙非其人,则浅近之言日进,理义之论不闻,而是非乱于天下矣。
监司非其人,则刺举之政不行,黩货怀奸、舞文弄法之吏得以臆逞,履正奉公、清修惠化之士无以自进,而名实乱于朝廷矣。
守令非其人,则政繁赋重,民力殚竭,而盗贼起于困穷矣。
将帅非其人,则雠敌外纵,衅孽内生,而披枝伤心之祸萌矣。
故人主之职,在论一相。
昔燕、齐,敌国也,昭王得一乐毅,而犹能以弱燕破强齐,而克仇报怨。
今中原,陛下之旧,一则金人,一则齐、楚。
以名,则中外非敌;
以义,则叛逆之臣不可与我抗也。
诚得贤士,举而任之,使尽其职,则天下之善何所不进?
正名定罪,任天下武勇起义兵,从西北思归之士以诛暴乱,何所不克?
臣历观前古,天下未有无臣之世,患在人君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则盛德之士不可得而官矣。
好柔佞而恶刚直,则守正之士不可得而用矣。
安龌龊而忌英果,则高才之士不可得而使矣。
陛下必欲致士,能绝是三者,勿萌于心,绌权数,仗诚信,忘利势,与天下之士相期于道义,则真儒命世之才将为陛下出焉。
或不若是,则訑訑之声音颜色,拒人于千里之外。
士止于千里之外,而谗谄面谀之人窥隙乘间,侥倖竞进。
权在辅相,则党于辅相;
权在阉宦,则党于阉宦;
权在将帅,则党于将帅
欲固其宠,遂相挤陷,不论人之贤否,不计事之是非,不顾国之安危,茍可以倾人而便己者,无不为矣,陛下亦安能人人而察之哉!
古者圣王制爵位,所以明等级也;
制宠禄,所以奉名器也。
以此防民,犹有尸位素餐惟利之徒,弃君如土梗弁髦莫之恤者。
况人君自以爵位宠禄为己私,则天下安知爵位为明等级之义乎
安知宠禄为奉名器之礼乎!
君以富贵畜其臣,臣以富贵怀其君,而百官皆不知其职矣。
在官者无他事,大抵转相承奉,务以荣进为先。
欲纲纪文章之不坠,祸乱衅隙之不滋,其可得乎!
夫官人之义,以其贤也,以其才也。
用其贤才,盖为民也。
唐虞三代,莫不为事设官,为官择人,君无姑息之命,臣无希冒之心。
当斯时也,上法一而百度张,下心清而万事理,远迩肃安,封疆靖固,四方归命,而无狂狡之忧。
譬之人身,血气强盛,肤革充盈,自然阴阳之寇不作,而邪厉之气不能干也。
今世则不然,为人设官,为官造事,冗滥交错,仰食县官,侵渔百姓,坏风俗,乱政事。
往中原时,提封万里,郡县以百千计,论者犹以为将不胜其弊。
今地益狭隘,州县无几,士大夫自西北而东南者,不知其几千万人矣,自东南而官者,不知其几千百人矣。
郡县荒残,百事宜简,而官吏猥众,上官大吏各私其亲,不遵法制,移易往来,曾无定止,互相攘夺,不顾是非,受贿纳赂,法禁不行,奸豪得志,暴虐日敷,根本摇动,大命将泛,流荡而不可止。
天下无事,食君之禄;
天下有变,拱手圜视而不能救,则又有乘时侥倖,冒功射利,为国结怨于民而增益祸乱者。
陛下操予夺之柄,握刑赏之威,胡不自为深计,黜阘冗之官以俟英贤,夺冒滥之职以屈高士。
大计若干职,定置若干员,于今在官者,按实功罪,诛赏必行。
任官称职者,使久于其位;
过恶已彰者,编之于民,终身不齿;
志气不立、事业不修者,皆赐罢;
其有学行未成者,归之于学。
庶几官约事省,为政有经,民听不惑,而危亡可救矣。
或者以为行此之政,则必大致烦扰,失人心,为金人豫贼驱才,岂不殆哉!
臣痛之曰:夫国之所恃而上之所保者,亿兆之心也。
若夫士大夫乘君子之器而为小人之行者,乃生民之蠹、国之贼耳。
汰而黜之,则得民心。
所去者寡,而所安者众;
所去者奸恶,而所安者良善。
计道义,权轻重,则所为失人心者,乃在彼而不在此矣。
为天下逋逃主,以有亿兆夷人,而武王以三千人灭之。
纵使仇敌得吾逋逃之士,是皆不忠不孝商纣夷人比耳,适足为吾取胜之资也。
茍或恐惧,动于浮言,不黜衰敝之士,则衰敝之政不更,而衰敝之俗不革,乱不息,威不震,而讨逆复仇之兵未易举矣。
延日引月,下陵上替。
陛下春秋鼎盛,明并日月,威若雷霆,乃行小不忍,而弃大谋,高拱以成土崩之祸,生奸雄心,臣窃为陛下惧焉。
臣闻尧授舜以天下,其付托丁宁之言曰:「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罔与守邦。
钦哉!
慎乃有位,敬修其可愿」。
夫众所愿者,饱食煖衣,仰有所事,俯有所育而已。
后体元而仁覆天下,则众得所愿而归戴之;
后不体元,为政不仁,无以保天下,则民择仁厚而归之,其心岂有常也!
大禹平水土,拯民之垫,以有天下;
桀不能守,灭德作威,而民归于商;
稷降播种,以救民饥,至文、武而有天下;
幽、厉不能守,肆行暴虐,而民归于五伯。
此已然之明验也。
本朝宗祖厚养天下,当时父老蒙恩被泽者已死已亡。
后来子孙自王安石为政,崇尚掊克,与民争利,狱讼繁滋,民不得安息
加以庸邪继轨,阉宦握兵,求便其私,不为国计,内修宫室,治苑囿,外拓边疆,筑城立栅。
常赋不充,移易经费;
经费不充,始有横敛;
横敛不充,公私俱匮,天下力竭财尽。
虽有感恩戴德之私,迫于威虐,如火销膏,祖宗之泽日益斩矣。
故金人未动,而方贼已称兵于江表,群盗已充斥于太行
及其内侮,民无杀敌保家之志,望风奔溃,乘时为盗,发其乱心,侥倖富贵,以偷安须臾,远近继起,连年未定。
然则民心果有常,而祖宗之泽果可恃乎?
陛下亦自强于为善可也。
往中原时,国家全盛,提封万里乡邑聚落,财物阜丰,所在百姓以亿计,犹不能堪上命,以及败乱;
迨今地益狭隘,皆寇盗剽掠之馀,贼杀之残也。
生者流离,死者暴露,哭泣之声未绝,伤夷者未起,怨恨愁痛,感伤和气。
故长星亘天,日食地震,川腾海溢,雷电雨雹,愆时失序,木冰竹枯,灾异荐臻。
陛下即位,厉精求治,九年于兹,若之何民犹未安,而天犹未应乎?
臣深探其本,盖陛下体元之功未加焉。
是以听善不明,择善不审,执善不固,官人失贤,行政失理。
虽有爱民之心,屡下宽恤之诏,而有司壅遏大命,不能承流宣化,实惠不施于民,诛之如禽兽,取之如渔猎,发求无度,科敛无已,胁之以势,劫之以威,官得其一,吏隐其九,号呼苍穹,天听悠远,惨毒切于肌肤,冻馁迫于忧虑。
其致败乱,岂与中原比哉!
必天有其意焉者矣。
虽军旅日兴,粮饟器械资于民,金帛甲车资于民,不发求科敛则军旅坐困,无以禦敌;
发求科敛而民益困,邦本先蹙,于军旅何有哉!
然则奈何?
亦选明正沈毅之士,天子亲擢,置于中台,勤加劳问,任以为朝廷天下耳目,勿使为辅相权势鹰犬,信而听之,听而行之,以靖朝廷。
然后明白公正精强之士出使郡县,察举可任,功赏可责,可以平政理讼,革邪归正,奸盗不逞,使民有所赴愬矣。
虽有不得已而调敛,均平无颇,尽入于公,用于有益,民孰不愿输也哉!
孔子曰:「均无贫,和无寡」。
如是而军实不充者,未之有也。
虽然,此可以救目前之急耳,必欲足食、足兵,为久远可行之计,则莫若治其本矣。
三代之时,税以出,赋以供车,无关市之征,无盐铜之利,无榷酤之法,无称贷之益。
而天下财力日忧不足,海内有变,则剥肤椎髓,痛酷惨急之威猛于虎,烈于火,绝其生生之路,取之犹不足给。
何三代不尽利而富,后世尽利而穷乎?
臣窃思之,财者,天地有时,四民致功者也。
取财于天地则无穷,取财于四民则有尽。
古者,溥天之下,四民而已,民无不食其力者。
汉、唐以来,游手滋众,上无制以革其滥,下无学以权其弊,兵不本于农,人不食其力,为之者寡,而用之者众。
臣请举其大者,夫兴师十万,日费千金,靡然骚动者七十万家,而后十万之师举
是故圣人教兵于乡遂,以行师动众为毒天下,而未尝轻用之也。
历代兴废,制虽不同,然皆隐兵于农。
及李唐中季,渐坏旧章,兵农始分,全家坐食,是日日毒天下无时而已也。
况今海内大乱,土地狭隘,国用空竭,民力凋敝,而被甲者无虑数十万家,家以五口为率,乃有数百万端坐待哺于农民者矣。
夫国之有民,犹人之有腹心也;
国之有兵,犹身之有手足也。
手足虽病,心能保之;
心腹茍病矣,四肢何有焉!
是故欲富国者,务使百姓辟其地;
欲强兵者,务使有司富其民。
国无治乱,时无丰凶,政无经权,莫不以辟土地、养人民为本。
今乃行诛剥之政,纵意侵民,以奉冗卒,使田莱多荒,万民离散。
此臣之所未解者,一也。
夫释氏之道,上焉者以寂灭为宗,以明死生为大,行之足以洁其身,不足以开物成务;
下焉者转罪业,取福利,言之足以恐喝愚俗,因以为利而已矣。
魏、晋以上,为僧有禁,梁、陈以下,曾无限制。
僧徒遍天下以百万计。
问其力田积粟、输赋税以实仓廪则不知,问其利器械以供上用则不知,问其披坚执锐为国爪牙则不知。
故凡问以实用、有益于天下生民者,则曰:「非吾事也。
吾所事者,为国焚修、祈天祝圣,以救度一切众生耳」。
自祖宗以来,德大包荒,于道无所弃,亦崇信之。
道君皇帝虽有改更,旋复其旧。
然水旱屡兴,蝗螟荐起,戎马生郊,王师伤败,则祈天之效安在乎?
二圣北征,皇宗远徙,陛下巡游,靡克有定,则祝圣之效安在乎?
盗贼蜂起,贼杀人父兄子弟夫妇,流血成川,死于锋镝者以亿万计,则救度一切众生之效安在乎?
其为欺妄,岂不昭明!
而或者以为朝廷固知其无用,而度牒之入亦有助于国家。
且度牒一时之得几何,而农工商贾之子孙既为其徒,则不耕而食,不织而衣,高堂大厦,雕镂文章,以自居处,役徒众,致滋味,以自奉养而终其身,其费岂特十倍度牒哉!
夫为政以均平天下,而坐纵夫庸愚欺诞之奸化诱善良,失国家丁壮,灭绝天伦,坏乱人纪,百万群居,蠹生民之衣食。
此臣之所未解者,二也。
古者,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降及诸侯、卿大夫、府史、胥徒,皆有等差,官不踰事,禄不踰数,故民不疾上,而下无怨劳。
汉世而下,官名滋众,无其职而置空名,无所事而尸厚禄。
公卿大夫多,而府史胥徒之属之家,亦不下数十百万人矣。
农人力作,自徂冬,一岁之间,未尝休息,乃不得免于冻馁之患。
而膏粱子孙、游手末艺、舞文弄法者,依势侵民,食其膏脂,耗蠹邦本。
不能立大正之心,施刚果之用,沙汰罢黜,省费宽民,今复无故广增祠职,俸禄优厚,财用窘急,日益重敛,求千万人之誉而失亿兆之心。
此臣之所未解者,三也。
陛下诚能听臣之计,扩仁民之心,行不忍人之政,申明军法,大加选练,高立标格,宁使入选者寡而厚其资给。
以精则足用,以寡则易使,斥去罢羸,散归南亩。
大兴屯田,罢度牒,天下僧尼道士,收其产业,即今存者令岁纳复身钱一万;
其肯改过归民聘娶者,随口给以公田,使各食其力。
罢废冗滥之官,自西北而东南,饥寒无以自存者,亦随口给以公田,使各食其力。
不出三年,财用必充。
唐刘晏曰:「理财当以养民为先,户口众多,赋税自广」。
使不晓财计则可,使而少知理财之道,有已行之验,则其言必不可违矣。
夫与民亲者,莫如郡县之官,天子所与共治天下者也。
今类皆以干逐废弃者居之,岂为民父母视民如伤之意哉!
臣愚谓宜重其任,择其人,使久于其位,期以成功。
且申戒察视之官,廉问纠劾一路之广。
赃吏而监司发者,罪守贰
守贰发者,黜监司
中台发者,监司郡守俱赐罢,终身以不胜任废。
立是法而必行,庶几陛下之仁得加于百姓,邦本安隆,而讨逆复仇之兵可振矣。
魏武侯西河而下中流,顾谓吴起曰:「美哉!
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
对曰:「在德,不在险。
君若不修德,舟中之人皆敌国也」。
魏氏失于不知本,吴起失于不知末。
夫道有污隆,势有强弱,因时处事,体用不遗,本末并行,然后为得也。
是故圣王明于天险,尊卑之分,贵贱之等,定天下之制,而奸邪莫能越;
于地险,山川丘陵以为阻,城郭沟池以为固,而暴客莫能干。
险设如是,然后能守其国矣。
不然,天险废乱,虽潼关何有于秦?
地险不修,虽仁义何有于赵?
金人入据太原,天下要害之地,始欲弃而不守,终虽救而不力,遂致崩陷。
敌乃幸胜,席捲而南,若蹈无人之境,连年深入,所向无坚城,上下震动。
南掠衡湘,东至于海,民无所庇。
自古边境之祸,未之有也。
去年之战,敌无必前之心,诸将侥倖一胜,非有奇谋伟略真可以破坚阵、摧强敌也,然将相受赏,荣禄兼极,天下皆喜,臣独惧焉。
田单即墨破燕之馀卒,有死之心,无生之气,遂破燕复齐。
及齐已定,有生之乐,无死之心,则攻狄不下。
夫亿兆之情,本乎一心,而君者,心之元也;
三军之志,同乎一气,而将者,气之元也。
今君臣上下狃于无故之胜,心志骄佚,不复长虑。
淮南膏腴,寿春名郡,盱眙古县,所宜高城深池,名将坚守,以遏敌人进取之道,而下流有屏蔽矣。
今乃弃废不省,失经画之远图,有退缩茍安之志,人情虽阻,启敌人心。
此臣所惧者,一也。
安陆武昌,上流腋胁,亦宜遣将以兵镇理,凿深池,筑高城,积糗粮,治守备,如中原时西北边城,固以待贼。
彼若不顾死亡,越城而进,则以一军扼其前,城中出轻骑抄其后,随宜设变,使彼欲进不可,求退不能,虽有驰突之骑,使不得纵。
此乃用我之长,制其短也。
今漫然不以为意,虽长江天险,人力不施,何以守之?
秋深贼至,临难遣将,必复抢攘。
人心不先定,而战胜不可必,一有蹉跌,则大事去矣。
此臣所惧者,二也。
襄阳上流门户,北通汝、洛,西带秦、蜀,南遮湖、广,东瞰吴、越
欲退守江左,则襄阳不如建邺
欲进图中原,则建邺不如襄阳
欲禦强寇,则建邺襄阳乃左右臂也。
何以言之?
长江万里,贼至,下必趋采石,中必趋武昌,上必趋襄阳
以臣料之,金兵辽远,所在凋敝,多发兵则粮饷艰绝,其能来者不过数万,以分则势弱,诸将各拥大众,自足制之。
彼若屯聚而进,寇下流,则我以襄阳之兵直趋汴、洛;
寇中流,则我以上下之兵更出迭入,交至以罢之;
寇上流,则我以淮上之兵入青、徐,批亢捣虚,左右牵制,使贼内顾,不得专意外伐。
然后我得宽于难,内可以修政事,外可以观时变,蓄养精锐,进讨乱贼,平定中原,此事之机也。
今乃委置襄阳,戍以轻兵,不脩攻战之备,不兴屯田以充军实,千里萧条,人无固志。
假令贼以轻兵犯淮南,翠华至重,人情惶骇,其势必以重兵临江抗禦。
贼乃以精锐破襄阳,走江陵,掠舟船,顺流而下,水陆并进,长沙以东必从风而靡,临江将士乃摇心矣。
以摇心之将敌乘胜之军,百战百败,人心离散,虽有孙、吴之术,不能以取胜。
此臣所惧者,三也。
杨夭为寇,起于重敛,吏侵民急耳。
本农亩渔樵之人也,其情不与他寇同,故治之之法宜与他寇异。
陛下诚能选宽厚有谋之臣,为江、湖间守,少给以兵,大施恩信,招抚流散,务农重谷,道化善良,诛锄奸宄,号令清一,明白可信,不出期月,杨夭之徒必大震坏。
然后用其乡导,选精锐禽之,易于反掌。
今陛下赫然震怒,命大将统数万之兵,武震以慑威之,使彼惧而知悔,自相残戮,归命天子,实陛下神武,非草野微臣之所敢知也。
如其不然,惧而协谋,舟船便利,随方抗敌,威不能制,恩不能怀,平荡之功不可以岁月冀。
大军久聚,所费不赀,诛剥遗民,侵肌及骨,死亡流散,不复聊生,北马秋高昧死复至,内敌外寇,相因而起,虽有良、平之智,不能为谋。
此臣所惧者,四也。
陛下详择,举而行之,去危就安,天下幸甚。
颜回问为邦,孔子不告以威福之柄、制驭之方,乃曰:「放郑声,远佞人
郑声佞人殆」。
言之不足,至于再言,圣人之意可见矣。
夫言不以正,悖道妨义,而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足以悦人心、惑天下者,皆郑声也,岂必钟鼓云乎哉!
郑声浅陋卑污,听之易知,言之易从,悦之者众。
上无道以揆之,则天下波靡,遂成风俗,而奸邪机巧才佞之士,于是始得投间攘臂,肆行于其间,错乱名实,颠倒是非,盗窃威权,其身荣而天子危矣。
中正之人不阿意,不诡随,据道而言,證经而论,方其犯颜敢谏,有如不恭,面折廷争,有如沽激。
夫以蝼蚁之命犯雷霆之威,自非诚心爱君,岂能如是哉!
孟子所谓「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
不待勉强而亲之,心发于中,自然恋恋不期茍免,如待赵人之疏也。
若夫佞人之于君,安同其荣,危避其难,视君如国人矣。
君天下者何惮不弃彼而取此耶!
中正之人错诸邪枉之士,则民心服,而有志必成;
举邪枉之人错诸中正之士,则民不服,而仇益相陵,盗益肆暴,宗社有危亡之忧矣。
陛下即位以来,中正邪佞更进更退,无坚定不易之诚。
陈东以直谏死于前,马伸以正论死于后,而未闻诛一奸邪、黜一谀佞,何摧中正之易,而去奸邪之难也!
此虽当时辅相之罪,然中正之士乃陛下腹心耳目,奈何以天子之威,握亿兆之命,乃不能保全二三腹心耳目之臣以自辅助,而令奸邪得而杀之,于谁责而可乎?
臣窃痛心,伤陛下威权之不在己也。
虽然,生不能用,死念其忠,既褒其身,又恤其后,臣见陛下天地之量,日月之明,改过不吝,日新其德,自今能主张腹心耳目之臣矣。
存此心而不替,事业固优为。
有君如此,岂忍负之?
臣言已在前矣,陛下听之,天下之福,臣之望也。
夫自以至于今,上下三千年,盛衰治乱,载在典籍。
可法可戒者,非不备也,非不明也。
而继世创业之君治乱相循,不能自免者,仁与不仁而已矣。
陛下幸听臣言,反求诸心,神而明之,施于有政,灭仇雠,诛叛逆,恢复中原,仁覆天下,乃其功矣。
惟陛下加圣心焉,勿使臣徒为此空言而已也,实宗社幸甚!
吏部恩泽之敝劄子1185年5月 南宋 · 杨万里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九一、《诚斋集》卷六九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臣闻为国者以法从人,不若以人从法。
以人从法,则公道行而私欲止;
以法从人,则公道止而私欲行。
私欲一行,士夫争夺之门所以四辟而不可禁,胥吏受赇之渊所以百孔而不可窒也。
法之敝莫不然,而铨法为甚。
士大夫之有任子,此本朝之仁恩至深至渥也。
为人祖父者,宜体朝廷之意,均雨露之恩可也。
盖鸤鸠之哺子也,旦则自上而下,莫则自下而上,欲其均也。
今则不然,有所谓父祖遗嘱者,亦听其奏补。
且夫奏补自有成法,又焉用遗嘱乎?
爱憎之或偏,则有遗嘱;
死生之或乱,则有遗嘱。
故有夺嫡以与庶者,有舍子而与孙者,其敝至众也。
使其任偏爱,出乱命,犹不当从也,况有假托而伪为之者乎?
此以法从人者一也。
又有诸子已补官而奏孙者,甲房之孙补官者二,而乙房之孙补官者一,犹有馀泽之一,而甲孙之三者又欲得之。
问之则曰:「甲长孙之官者,生前之奏也,此不当理为轮房之次数也。
甲次孙之官者,身后之奏也,乙孙之官者,亦身后之奏也」。
谓生前之奏不当理为轮房之次数,身后之泽甲乙二孙既各得其一,则其馀泽复当归于我矣。
不知夫身前身后之所奏,皆君恩也,岂有身前者不理为次数,而身后者乃理为次数乎?
岂有甲孙之得者三人,而乙孙之得者止一人乎?
此以法从人者二也。
又奏孙之法有轮奏诸房已足,尚有馀数恩泽,却依长子房分奏补者,此亦不均之说也。
且如甲房之孙其数一,乙房之孙其数五,而祖之恩泽其数六,必也甲与乙各得其三,斯均矣。
今也甲房之孙奏一人焉,乙房之孙奏一人焉,其三则谁得之?
甲房之曾孙曰:「我当得之」。
乙房之孙争之曰:「不有法乎?
法之说不曰『轮奏诸房已足,然后及长房』乎?
今我本房孙之未官者尚四人焉,奏未足也,何得舍孙而奏曾孙乎」?
争之不决?
讼之不已,盖由不均之故也。
此以法从人者三也。
又被荫补人已命未受者,听改授馀亲,未有期限之说也。
既而申严之曰:「未受而身亡者,限一年别奏」。
此法善矣。
既而又申严之曰:「持服人不应受命而寄纳,未服阕而身亡者,方许改奏。
其馀巧说缘故,经隔年岁等事,不合改奏」。
此法益善矣。
而近时议者乃请曰:「如实有事故者,乞与改奏」。
且夫所谓事故者,自知其出一年之期限,必巧为多方之缘故,皆挟情以破法者也,安得所谓实者哉!
此以法从人者四也。
臣愚欲乞痛革其敝,凡奏补恩泽,有引祖父遗嘱者不与,有称生前所奏不理为次数者不与,有一房之孙独多而引轮奏未足之说者不与,有被荫人未受身亡而出违一年之限者不与。
如此则争者息而讼者服矣,不惟长仕族逊悌之风,亦以宏圣朝均一之泽,又以塞胥吏受赇之一孔。
如有秋毫可采,欲乞裁自圣断,诏有司推而行之。
取进止。
赵朝奉行实1192年2月29日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二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三、《晦庵题跋》卷二、《古今图书集成》文学典卷一七六、同治《馀干县志》卷一七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诗》曰:「秉心塞渊,騋牝三千」。
此见人之所以成其富强之业者,非必权谲计数之为务,而在于诚实深厚之中也。
今观此编,则赵侯之行、诗人之言,岂不两相发哉!
侯之子孙既能修文学以致爵位,又能得当代名胜之文字以显其亲而垂无穷,是亦可谓贤矣。
予是以识之。
绍熙壬子春二月壬寅朱熹书。
慈教庵记1183年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五六、《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九 创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金华清江时镐及其弟某尝以书来曰:「吾先人之葬,东莱先生既幸哀而铭之以告于幽矣,惟是祠堂之奉既作而未名,将无以著先德于外者。
敢请于子,何如」?
予不及识时君,独观伯恭父之铭称其治家严整,而所以教子孙者甚笃,且尝以书为予言之,伯恭又非轻与人者,予是以知时君之为人。
乃取晏平仲之言,名其所作曰「慈教之庵」。
而君之乡大夫潘公德鄜闻之以为然,则为之大书以揭焉。
镐等既刻之石,而又以请曰:「名庵而有以发乎先人之志,子则有赐于我矣。
然无词以著其实,其于久远,惧泯没而不章也。
愿吾子之遂志之,将与潘公之书并刻焉,以配吾师之言而信吾父于后世,子之赐不愈大乎」?
予不得辞,则又书本末如此以遗之。
呜呼!
君之子孙既多且材,岁时相与来拜墓下,其有以惕然不忘乎父师之训而益勉乎其远者大者,则斯名之称其实,又岂待予言之而后传于远哉!
淳熙癸卯四月
敷文阁学士宣奉大夫致仕赠特进汪公行状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八○、《攻愧集》卷八八
曾祖元吉,不仕。
妣何氏。
祖洙,皇明州助教,累赠正奉大夫
妣陈氏,累赠太硕人
父思温,皇左朝议大夫直显谟阁致仕,累赠少师
妣王氏,封恭人,累赠越国夫人
本贯庆元府鄞县武康乡沿江里。
汪大猷字仲嘉,年八十有一状。
惟汪氏派出黄帝,得姓尚矣。
然自历代以至本朝,未尝有一显者。
宣城鄱阳上饶四明诸郡,大率皆出于新安济王,庙食千载,后裔繁衍,宦路相遇,多讲宗盟。
陵时大司成澥以耆儒名,翰林学士藻以文章显,尝谢司成荐举,止用张衡《思立赋》汪氏龙鱼及《檀弓》童汪踦事,且曰:「遥遥谱牒之相传,没没衣冠之不振,虽更魏晋之远,莫厕崔卢之间」。
槩可知矣。
丞相伯彦首相高宗,遂为佐命之臣。
绍兴间签书枢密院事勃、枢密使澈俱至大位,子孙宦达相踵。
端明殿学士尚书应辰以重名崛起,虽不至公辅,而道谊风烈足为一世师表,此其尤盛者也。
公以文昌旧臣历仕四朝,康宁耆艾,独殿诸老抑其次焉。
今汪氏所在众多,几如,岂族姓盛衰亦有待于时耶?
公之曾祖处约而有士君子之行,受知范文正公王荆公
正奉乡先生,文行淳备,沾丐后学。
少师绍兴初太府少卿两浙漕使,风谊尤高,搢绅推重。
生四子,公其仲也。
越国方娠,公之从伯父,梦应真受生,产于叔父吏部鄞县之官舍。
生而岐嶷,骨相颖异。
四岁诵《孝经》,能对客问,学中所讲《论语》、《孟子》辄述口义,以示同舍,一日千里,侪辈皆畏之。
绍兴七年,以少师遇宗祀补将仕郎,调右迪功郎衢州江山县
公渐渍义方,晓畅吏道,若老于州县者。
所部百人,默识姓名及干力之优劣,辄得其用。
分乡警捕,境内肃然。
钩考滞讼,断之以理。
岁在甲子,洪水稽天,发廪为粥,以食避水者,又取盐商大舟救之,存活为多。
时方申兼经之制,以尝试南宫,公馀肄业,再荐漕台,遂中十五年进士乙科
秩满,关升左从事郎,为婺州金华县丞
处事益明,期限必信。
文引可以质钱,至有以润其屋者。
豪民陆氏析产嚚讼,案牍纷积。
公诘其要,谓祖屋枕山,长兄据其前,而使诸弟由山蹊以出。
公曰:「此最其不平者」。
按图更分,已得要领。
又诉义逊及赡茔嫁姑之厚,公曰:「尔父兄同力起家,义逊有法,奉先冢,嫁诸姑,岂得不厚」?
一妇以众钱买田,托以嫁资,公考妇家户籍不满半顷,复取均之。
且谂之曰:「若送所司,一门无全人,至亲不复可相见,汝家破矣」。
命讲长幼之礼,叹服而退。
户部侍郎李公椿年建议行经界,选公为龙游县覆实官,约束严峻。
已量之田隐藏亩步,不以多寡,率至黥配,盛气临人,无敢忤者。
公独曰:「愚民不识弓步,不善度量,若田少而所供反多,须使之首复,乃可并行」。
李公问当何如,公曰:「凡有不实,许其自陈,俟验实与改正」。
悉皆施行,受赐者已不知其几。
既至,躬行阡陌,唱弓量之目,则已默计其广袤之实。
吏运筹久之,无毫釐差,观者以为神。
凡事俱有方略,邑人鼓舞,旁县皆取为法。
事毕,躬纳图帐。
李公又欲以十保合为一图,仍与邻都犬牙相入。
公曰:「一保之图用纸二百番,已无地可展,又从而十之,不惟不能图画,亦安所用之?
徒重劳费,无益于经界也」。
由是诸郡俱免催科。
办事谈笑而了,不失忠厚。
二十年,丁越国忧,星奔哀毁,悲动行路。
服除,为严州建德县
二十四年,饥民啸聚炽甚,守禦调度多出规画,以讫无事。
分都赈给,众中指一夫诘曰:「是某都某人也」。
盖居两都之间而冒请者,械系于前,馀多引去。
事已,徐释之。
又尝逊荐牍,辞受输,皆人所难能。
明年,用举者改宣教郎,知平江府昆山县,旋遭外艰。
既造朝,有达官使献生财之说,将用以为荐。
公曰:「财不可生也,生财者必害于民。
宁甘心寸进耳」。
遂谢之。
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所干办公事
金亮犯边,馈饟王师。
高宗巡幸,供亿百出。
公佐其长以办,群工扈从咸知公名。
三十二年,赐绯鱼袋,改干办行在诸司粮料院
文书盈几,目不给视。
公间摘一二,无不切中。
老吏惊叹,谓未有也。
言榷货务左藏库有羡储,朝旨以诿公躬自检校,得其实以对。
隆兴二年四月参政简肃公宣谕淮东,辟为干办公事
九月,改充参议官,内裨幕府,外按边陲。
海、泗、唐、邓之弃,钱公执以为不可,公亦赞之,虽不得尽行,终免仓猝之变者,宣谕司之力也。
大宗正丞
乾道元年,兼吏部郎官,主管侍郎左选,又兼户部右曹
有蜀士理和籴酬赏,吏必欲以小节取会,公曰:「在法有旁照可验,许比类而行」。
即取其同类者并上之。
省吏沮抑尤急,公力争之,自是始为定例。
六月轮对,钱公先荐于上,乞与之言,察其人物。
公奏:「总覈名实,责任臣下,因才而任,毋违所长,量能授官,毋拘流品」。
又乞表荐宗子,随事录用。
上注目久之,谓辅臣曰:「疏通详雅,有议论,今日有用之才也」。
礼部员外郎
公自登第,尝习宏辞科,应用之文足以行意。
在州县时,守将多委以笺奏,南宫名表一出,士林诵之。
此外无他职务。
同列言于庙堂,谓公拨繁治剧有馀而清简太甚。
丞相洪文惠公以此谕公。
七月,遂兼吏部侍郎右选
九月,除吏部郎官,主管尚书左选
庄文太子初建东宫,妙选僚寀,是月以公兼太子左谕德太子侍讲
两日一讲《孟子》,多寓规戒,庄文深所钦重。
尝出龙大渊禁中所进侍燕乐章谕宫僚同赋,既退,公谓同列曰:「燕既不预,无以措辞。
若出于御制,或储禁为之,犹可赓和。
郑卫之音,近习为倡,非讲读官所当预也」。
白于太子而止。
二年,为省试参详官参政林公安宅户簉同知贡举,就除谏议大夫
自言去场屋久,以考校事属公,公为之协心焉。
讫事日,欲邀公议论,辞不往。
林既罢政,独免于评议。
六月,除秘书少监
高宗圣政书成,进读于紫宸殿德寿宫
道山清高,领袖名士。
职当修神宗以来《会要》,而旷岁不举,深惧典故散逸,率属分纂。
上闻之,为置局,命宰臣提举
书奏,五朝之大典始备。
金国来贺四年正旦,借吏部尚书为接送伴使。
上阅语录,见公敏于酬对,处事有体,滋向之。
寻兼权刑部侍郎
六月,兼崇政殿说书
八月,兼权给事中
孝宗厉精民事,访问不倦。
宿直玉堂,夜宣对选德殿,赐坐从容,导公使言。
时欲遣察官决狱畿邑,公奏使果有滞囚,亦且先次决遣,事体太重,徒扰诸县,必又甚于监司之临按,不得不谨于始,遂改命通判以行。
公首以一言移主意,自尔每遇夜对,上多访以时事。
尝曰:「卿为侍从,天下之事无所不当论。
朕每厌宦官女子之言,思与卿等款语,正欲知朝政阙失,民情利病。
苟有所闻,可极论之」。
公悉进所欲陈者,奏对明白,曲尽情伪,上多耸听而行之。
其造膝启沃之际,若讲义、进故事,论治道之要,具有遗编,亦或削稿而不传,惟见于事功之实者,谨书之。
以池、饶、信、建水灾,乞用澶州刘涣收买耕牛之法,令州郡广收籴以备赈粜。
论役法,则陈一乡通差、物力均差、均钱雇人、官户例减限田之详,又别白里正则专主烟火盗贼,耆长丁则催科承引,今取耆长雇直拨入经总制司,并缘法意。
里正承役之初,抑使兼充役者,受害为甚,至死必争。
又乞改定役法,未可轻变,广求众议而后可,必须迟以岁月。
若欲宽其困苦,当先严禁诛求。
又论:「亭户不充役次,以盐折税,或有未尝亲熬波之劳。
居近场监,贷钱取息,射利为厚。
三公尚有限田,而此曹独无定数,反受官户隐寄。
又均和买于编民,欲将家产及二等以上依官户充役」。
又论:「给赐勋旧近戚以田,一得指挥,豪夺占据,桀黠者妄指官之籍没、民之户绝者以为献,藉势陵轹州县,至不能谁何。
宁忍惠及一家而使人重罹其苦?
自今惟当锡以金帛,使自求之」。
又论:「籍没财产止可行于强盗囊橐、官吏犯赃之人,然朝为富室,暮为穷民,流离冻馁,已自可念。
至有仓库纲运负陷官钱而致破家者,宜有以处此。
欲应以欠负拘产不在给赐出卖之数,计其租入,偿欠既足,则以给还,使复故业」。
以至废乡村私立税铺,罢官监酒坊,及陈万户酒之策。
尝因轮对论铜器之害,则曰:「产铜之地不发,浸铜之水渐涸,鼓铸重费,楮券弊深,泄于边境而法不严,坏为器用而官不问。
若立用铜之罪重于销铜之人,居官而使人为器用者坐以赃私罪,则法乃可行」。
论捕酒之害,则曰:「民户遭劫盗者犹有官司可告,盗既不敢肆毒,邻里亦得救应。
今捕酒者空人之家,邻里至前则诬以拒捕,官司不复明白,则是捕酒之暴甚于劫盗也。
杀人者罪止一身,而老幼自若。
今一遇捕酒,举家拘絷,非法受苦,则是犯酒之罪重于杀人也」。
大率公之论事皆深切著明,考究详备。
玉音嘉奖,尝曰:「卿前后所言皆今日可行之事,臣僚所未及」。
一一付外。
虽议有不同,不尽见诸施用,亦有遂著之甲令者。
五年,再为参详官。
四月,除权刑部侍郎侍讲,职于秋官二年馀。
孝宗垂意刑章,哀矜庶狱,公乞重修法令,谓:「中兴之初,首立详定一司,自建炎四年六月以前著为绍兴法。
今四十年,多编集监学、贡举、常平茶盐等一司之法,而一代条章因革损益迄无成书。
敕局官多吏繁,俸优赏厚,因减冗官,遽行废罢,举数十年之法,一切不省。
建炎以后续降指挥二万馀条,若不删其繁重,定其当否,有司率用新制而弃旧法,日移月改,轻重舛牾,无所遵承,使舞文之吏时出而用之,以售其奸。
及今不为,久益难考。
乞明诏尽行编纂,命大臣典领而选廷臣讨论,庶几笔削必当,以杜吏奸,以一民听」。
上极以为然,即令条具,仍差大理二卿、本部三郎官、寺丞司直各一员。
公遂兼重修敕令详定官,此四年之冬也。
他官去留不一,惟公疚心修定,以为己任,推举详明,通练之士以自佐,访求旧吏,网罗故牍。
若一司一路专法,不系海行者即釐送之。
一时申严,或虽系续降,寻即冲改者即删去之。
于见行法中增损元文五百七十四条,带修创立者三百六十一,全删旧文八十三,存留照用者百二十有八。
墨书旧文,朱书新条。
年馀书成,进书之奏,公所草也。
谓将前后续降参以累朝法意,酌以四方人情,考订编入。
各有看详案册,明言去取之因,而例不以颁降。
欲申敕有司,凡州县于新书有所未晓,许条具申所,当以元修因依行下。
孝宗取进本列于选德殿之左右,朝夕观览。
尝宣问所疑,随即奏对。
上又取条册指问,与所奏俱合,嘉赏再三,曰:「文字繁拿,不易尽记。
留意所职,乃至于此」。
对曰:「此法将与天下共之,况屡承宣谕,敢不尽心」?
他日又问如初,遂亟称于宰执
有忌公者遽入谮言,赖圣明不以为信。
尔后屡更修定,今凡再易矣。
其规画大率循公之旧,而精力不能逮也。
上又尝问本职事,刑罚黜陟岂无过差,公因奏温台大水,郡不以闻,使之具析。
守臣王之望尝为执政陈岩肖为从官,特免违慢之劾。
乃移罪二漕,各降一官。
上云:「亦觉未是,待作一名目改正」。
公又奏:「知其未是,当明以示众。
若别作缘故,则前失仍在,不若径改之」。
有旨改正。
又奏:「知信州赵师严补籴前政所亏常平米方及半而坐擅用,鑴两秩,永不得任亲民。
提举李庚已尝申明,送饶州取勘,亦以不行。
检察坐之,且不得与监司
虽欲示警,而皆不当其罪」。
案上,皆得追改前命。
辩台民杨大任匿盗,而能告捕,不应坐以越诉,即依条给赏,仍免其罪。
论一案推结之法屡变,会问无期,狱讼淹延,即令别行立法。
尚书周公执羔韩公元吉枢密刘公珙以强盗率不处死,无所惩艾;
侍郎林公栗右司,谓今之强盗非亲下手已杀人者,类皆不死,请依太祖旧法,赃满三贯者皆斩。
公恐遂行,曰:「此吾职也」。
遂具奏曰:「强盗岂可恕?
用旧法而痛惩之,何为不可?
惟是天圣景祐宣和以来,益用中典,太上与民更始,非以刃杀人者一切贷死,远近归心。
循袭既久,寖失禁奸之意。
今已议为法六项,犯者依法处断,非此而但得财,惟再犯者死,可谓宽严适中矣。
此辈虽愚,岂无黠者为谋,知有可生之路,志在得财而已,所全尚多。
若不分首从,虽不杀伤,悉皆抵死,则凡得财鲜不及三贯者,此法既立,未必能禁其为盗。
彼先以死自处,则被盗者将无噍类,为盗者无复全人。
究其极而计之,死者益众矣」。
陈公良祐谏议大夫,请取案例。
公以见定一案闻奏,用六项法则死者十七人,用见行法则才四人。
若如旧法,则百七人俱死。
遂从公议。
吏部尚书,为六年贺金国正国信使
归至盱眙,得印榜云:「今后犯强盗并依祖宗旧法,所有六项指挥更不施行」。
到阙未及结局,即以不得其职自列求去。
上闻其详,即日复行六项之制,至今遵用焉。
有请以大辟奏案如情理可悯,即上朝廷,若情法相当者,止从刑部审覆行下。
公以为既经奏闻,非有司所得自专,当依旧例拟断,降旨处分,尤见详审钦恤之仁。
监司按发官吏,不得送置司州军根勘,绍兴之良法也。
久而寖紊,为弊亦多。
公申严之,使见有违戾者并行改送勘院翻异,当究问其词,具申监司
有诏物价腾踊,以绢定罪者每匹增为三贯。
公乞以钱定罪者亦如之。
其明罚敕法,助圣朝好生之德者未易悉数也。
使金之役,权要为辅行。
公在朝累年,于人甚周,而介然有守,未尝与之通。
至是惟议使事相处,亦不为异,惟不能过为奉承。
事已,又疏之。
众服其裁正,而其人自此不相乐矣。
孝宗方欲经略中原,使回者或承顺旨意,过为大言。
公归,首以为问,因具陈经行所见闻者。
上曰:「如卿所言,则未可为攻取计耶」?
公顿首曰:「诚如圣训。
今日岂可轻动?
且须益务内治,以俟机会耳」。
玉色不悦,公又曰:「臣不敢妄论迎合」。
闻者以为名言。
七月,除权吏部侍郎
九月,兼权尚书,再置敕局,兼详定一司敕令
少师尝为吏部郎,仕者脱兵火,亡失文书,诉者日集,躬为辨析,吏不得蔽。
建请改官状五纸之外,许令改举,声绩卓然。
公少亲见之,自为郎,尝历三选,以至长贰,清通简要,兼古人之长,建明尤多,率以先德为法。
或曰:「今日凡事从窄,非曩时比」。
盖有务为沮抑,号能任怨而至显用者。
公曰:「方且鄙之,何忍效尤乎?
调官陈词者多孤寒之人,于此不为留意,使不得其平,尚谓之铨衡耶」?
由是郁者得伸,滞者得速,求者得遂,人人感悦。
亦未尝屈法以从人,其有不可,明以告之,退无所恨。
辨宗室及阵亡人女夫不当在七色之数,乞恩科权官选人愿致仕者请以历过岳庙为考,修正川广定差之弊,命官被诉不经勘正者,免关刑寺注籍,以妨差注。
县令臧否,欲俟其任满奏闻。
案后收坐不当之人,止就部检照,免行下取会。
又条列部中留滞节目,附赦施行。
皆欲去弊剔蠹,使选法流通,以为公私之便。
中使尝夜传旨学士院,袖出《资治通鉴》一册,指唐沈既济论选举事曰:「今日有无此弊?
其说可与不可行?
来蚤面对」。
退即呼烛草奏。
既入,先历陈数项,谓事与今异,弊虽似之,其言则难行。
上曰:「卿言甚明,更试一言」。
因奏:「正恐言不能尽,曾笔于纸,深夜书写不谨」。
上即令展读,读毕,不敢留中,退至庑下。
又遣宣取,且云:「更欲详观,可遂留下」。
宸眷日隆,会当郊,特差充卤簿使。
人知枋用有渐,而忌者愈甚。
竣事,力求外祠,上亦知之。
七年正月,除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侍从馆阁诸公赋诗留题,以饯行色,今石刻存焉。
还乡四月,起知泉州
到郡遇事风生,不劳而办。
郡实濒海,中有沙洲数万亩,号平湖,忽为岛夷号毗舍邪者奄至,尽刈所种。
他日又登海岸杀略。
禽四百馀人,歼其渠魁,馀分配诸郡。
初则每遇南风,遣戍为备,更迭劳扰。
公即其地造屋二百间,遣将分屯,军民皆以为便,不敢犯境。
后左翼军狃于盗赏,忽又报侵犯,径捕至庭,自以为功。
公曰:「毗舍邪面目如漆,黥涅不辨。
此其人服饰俱不类,何耶」?
察之,乃真腊大商四舟俱行,其二已到,馀二舟以疑似被诬。
公验其物货什器信然,军人犹譊譊不已,公谕其将曰:「使真是寇贼,固不应纵舍。
既知其为商旅,又岂得陷以深文」?
始皆退听,即使尽入来远驿,所贩黄蜡,偿以官钱,命牙僧旬日间遣行。
军屯城外,有入盗库银者,踰垣而出,为逻者所侦,反执而归,诬以为盗而上之郡。
公已得其情,仍械逻者,使参对。
失银十二铤,得十而遗其二,主将辩数甚苦,公不为动。
已而军士首伏,即其所窖取之,皆伏辜。
公明察善处,则俱失其情矣。
蕃商杂处民间,而旧法与郡人争斗,非至折伤,皆用其国俗,以牛赎罪,寖亦难制。
公号于众曰:「安有中国而用夷俗者?
苟至吾前,当依法治之」。
始有所惮,无敢斗者。
三佛齐请就郡铸铜瓦三万片,舶司得旨,令泉、广二州守臣监造付之。
公上疏极论其不可,既犯中国之禁,又为外夷所役,独不与。
南外宗正司廪给岁广,久以为病,公撙节用度,增价以籴,民始免于苛取。
公再岁两求奉祠,九年,以治行尤异,除敷文阁直学士再任,赐衣带。
淳熙元年,申前请,始有兴国宫之命。
归次延平,除知隆兴府江南西路安抚使
赴阙奏事,甫入国门,即令引对,临遣甚宠。
江上有篙师谋害主人而据其女,因有资财。
女闻公威名,密告县令
公为究治,得主人夫妇二尸于神祠之傍,冤始获伸。
吉民王氏雄于财,怒武尉之不容,冒佃官地,诬诉于州
尉不屈,夜归,过其门,使人折其足,事达帅宪
公同奏其事,且谓父子皆以赀得官,恐从末减无以惩奸,乞先除其名。
孝宗阅奏震怒,径下所勘建昌军,皆黥配岭海,并坐推吏之受赇者,江右无不快之。
五月,茶寇赖文政等起湖北,自湖南江西
帅司即令境上防托。
江西所恃惟赣、吉将兵,亟遣未及而贼已入境,与吉兵遇,一使臣死之。
湖南曾𢦤官军,至此又小胜,止为逃死之计,遂据禾山洞。
公遣副总管贾和仲总数州之兵以讨之。
和仲老将,意颇轻敌,或已议其狠愎难任,然兵官无踰此人者。
未及出门而得旨,果以委之。
主帅调发而簉牧领兵职也,武人谓朝廷专委,凡事寖不相关。
一到贼垒,暮夜驱迫将士入山,反为所覆,不可复用。
又遽遣约降,至折箭为誓,人知其为诈而不寤。
贼立旗帜为疑兵,由鸟道窜去,两日而后知之。
六月初,有旨湖南帅臣王炎节制,如已入江西,即令贾和仲统率四路人马讨捕。
是时犹未委公,及和仲轻举妄发,将兵已溃,贼势日张,则乞就委江州都统制
月末始得金字牌令公节制。
大暑中,兼程而进。
洪至吉七百里,势不相及。
贼亡命习险阻,常隐丛薄间,弓矢所不及。
官兵驱逐,接战十馀,杀伤相当,多猝遇于狭隘之处,交锋者不过数人,馀已遁去,不知踪迹。
使戈被甲之士与之追逐,虽欲列阵并力,有所不可。
既逐入广,而又复回。
初就招安,列六百馀人,后止馀百辈,则知所丧已多。
势既已穷,而有许拔身自首指挥
间有禽获者,亦言本非凶逆,若开其生路,必来降矣。
遂以小榜具载指挥,募人入贼。
贼云:「望此久矣。
苟得晓事文官来,即当随往」。
提刑辛弃疾同议遣士人借补以行,而公已罢,尽复逃去。
未几,兴国黄倬请行,正合前说,遂降。
公初以和仲败事自劾,降龙图阁待制
会有为和仲地者,又降集英殿修撰
后帅既以俊功受赏,公遂落职,南康军居住。
至四年自便。
十二年,始得外祠
十三年,高宗庆霈,复龙图阁待制
十四年,再奉祠
十六年,提举凤翔府上清太平宫
绍熙改元,尽复旧职。
二年,致仕。
两朝即位之初,皆有诏求言,上又赐诏书抚问,赐银合茶药。
公退閒既久,无复用世,拳拳忧国,终不弭忘,疏论天下事各数千言。
庆元五年十一月,朝家优老,特除敷文阁学士,赐衣带鞍马。
六年秋初感疾。
七月庚辰,薨于正寝。
遗奏上,赠四官,官一子。
娶楼氏,封硕人,先二十七年卒于隆兴
男三人:端中,奉议郎两浙西路提举常平司干办公事
立中,宣教郎,知婺州武义县,沿檄归省,弗可久留,方将丐祠就养,而公亡矣;
𥫃中,将以遗恩补官。
女四人:三蚤夭,一适奉议郎、知福州永福县事楼锵。
孙男四人:之翰,承奉郎、监嘉兴府华亭市舶务
之干、之辅、之范。
硕人淳熙五年葬于慈溪县石台乡龙潭之原,诸孤将以十二月丙申奉公之柩合焉,礼也。
呜呼!
公之为人,几于全矣。
少而孝弟称于乡党,长而声誉振于场屋,入仕则公勤廉恕,施惠于民,立朝则忠谅精白,结知于君。
用虽不尽,退而居乡,高谊特达。
四明素为义郡,至公而忠厚之风益盛焉。
天性乐易,于人无不容,而风裁自高,截然有不可犯者。
其在朝行,史文惠公有同年之好。
钱公知奖最深,魏成公少小相处如兄弟,蒋丞相同为宫僚王侍御伯庠寔为姻家,前后同时。
公乐于平进,既无附炎之迹,又不涉于指议。
公精敏而宽和,处事有体。
其在禁路,尤为梁文靖公陈正献公及今少傅周益公所知。
虞雍公与史、魏、钱三公不咸,雅不相乐,徐而避之。
孝宗察见隐微,幸保终始。
方龙、曾鼎贵,一时诸公不事者盖寡。
龙在閤门谕德之除,亟称以为当。
史官坐中问曰:「亦与之熟耶」?
龙曰:「在此未尝往来。
某少为三衢兵官,只见人说江山汪县尉之贤,如出一口」。
闻者益以此服公之介。
曾向有简驩之嫌,隆兴之屡贬,南康之久谪,既归而八年不得祠,多其力也。
硕人未葬,岂不念归?
史公风公通书修好,谓求进则不可不尔,恐梗归计。
公叹曰:「若能为此,前必不致相失。
达空函,贻羞千载。
老矣,一听天命耳」。
后得善脱,史公深叹美此节,每以语人,谓不可及。
南康之行,亲戚恐公未免撄怀,或致摧沮。
公方挹送行者,曰:「使某年近六十以恩科得官,今赴星子一尉,岂不为我贺」?
其旷达类此。
既至,乐庐山之胜,杖履徜徉,登临自适,若将终身者。
借书郡庠,益沈酣于史册,上下数千载兴亡大概,下至稗官小说,罔不该究。
涂中和渊明《归去来辞》,平易精切,视前辈无愧,佳处或出其上。
遇觞客则使歌之。
王鲁公谓公不求复用,公闻之,曰:「求之庙堂而辞之君父,非自欺乎」?
既登七十,即抗章引年,求致其事,朝论以为高。
又予之祠,再申力请。
其后诸公相继得谢,遂为清时美事,实自公发之。
尚书郑公丙贻书曰:「公少某二岁,先吾著鞭矣」。
少师以深仁厚义称于世,尝曰:「事事上行方便,物物上有利益,此吾志也」。
公又能推广之。
少师奉先茔素谨,公之葬二亲,皆力贫襄事,规模宏大,纤悉周备,乡人视以为式。
既毕窀穸,假贷经营,久而冢舍方就。
庐居终丧,拜埽之外,讳日必亲荐羞于山间。
南城祖陇,外家王氏奉川诸坟,一一经理,可为永久。
三妹尚幼,竭力嫁遣,俱得所归。
聚族寖众,辟先庐房宇百馀楹,皆身任之。
内外百口,独当家务,出私财以佐用者二十馀年。
凡公所得,尽为诸院公费,又以及女弟之贫者。
二外孙既孤,收养至今。
官赋输送皆亲为之,不以累兄弟。
又得整办,无一金之负。
少师任诸子,晚岁一以及伯氏长子行中,次当及公位,以伯氏子众,推以与次子积中,寻又奏其二子得中、稽中,又及季弟江州之子敏中
拘限员,将复与叔弟之子阐中而不果,然终念之。
厥后江州沿公之意,命以一官,甚惬初志,而公之孙今尚有白丁焉。
两宫圣节,非有疾未尝谒告。
子弟之已仕者,必使之俱行,曰:「汝曹世受国恩,终岁閒处,独不能以顷刻之劳效后天之祝乎」?
宗党有急,以公为归。
产业素薄,仅足自给。
纳禄之后,用亦寖窘。
随力周施,嫁人之孤女,葬贫者之丧,不知其几。
叙宗盟及累世外门姻党宗派条列,号《兴仁录》,以遗子孙,使之不替亲好。
豫营美槚,尝辍以予人,至于再三无靳色。
家有一池,邻里来汲,每叹曰:「安得有财如水,以济人之欲乎」?
不及,遂率乡之人为义庄,首割二十馀亩以为倡,众皆竞劝,至三百亩。
又得郡中益以绝产二顷,凡贤士夫之清贫,身后不给者,量多寡周之。
买地立庄于城西门之阿,亲为约束,防闲曲尽,可谓无穷之利。
庠校自兵火草创,岁久寖圮,劝率巨室,且为之文,谓崇释老之居以徼福,不如新夫子之宫以助风化。
首创仪门,闻者不约而趋,黉舍一新,冠于东南。
冬至岁旦,序拜有规,主盟斯事,少长以礼。
推年长者为学宾,遇释菜则为祭酒,自编于布韦之间,以为一乡矜式。
凡里中义事,率自公倡之。
宾客造门,必与钧礼。
不问远近,必亲谢其门。
性不喜饮而好客,觞豆不至过丰,而情意周备。
岁讲寿席,自为歌词,皆安分知足之语,人多传诵。
会者不下百客,手自劝酬,连夕不厌,貤及僮仆,无不沾给。
间赴宴集,必尽主人之欢。
危坐笑谈,虽达旦不先退。
真率之约,觞咏琴弈,未尝以爵齿自居,此皆终身行之。
后生之官多以卷轴求教,公乐于训诱,随所职一一以告。
能行公言者,多著能称,真一代之吏师也。
成就人固多矣,而荐举非名士不预。
枢密大资政叶公翥方为掌故,公一见,识拔于稠人中。
尚书钱公象祖侍郎刘公孝韪史公弥大经略潘公畤、屯田郑公锷、签判沈公铢,皆卓然者。
其他汲引光显于中外,有知人之称。
晚更笃学,如少年书生,有《适斋存藁》二十册。
观书手抄,曰《适斋备忘》,十七册。
取唐宋名公诗集编为《诗韵》四十册。
又有《漫录》、《训鉴》等书。
端中等方会稡,俟他日锓木以传,今藏于家。
钥曾祖金紫娶翁氏,公祖母陈氏,翁陈出也。
两家少师为表兄弟行,又甚相好,先君工部遂缔姻焉。
公之硕人,又钥从伯父之女,交婚至今如朱、陈然。
先君依甥馆,钥辈生长外家,蒙外祖教育之赐,事诸舅如诸父,受知于公尤深且久。
公为礼部秘监时,钥留侍侧,护客使金,皆许侍行。
晚而侥倖与表兄华文阁直学士陈公居仁继登从班,居素切邻。
公既谢事,而钥得奉祠
六年之间,有行必从,有唱必和,徒步往来,殆无虚时。
剧谈倾倒,其乐无涯。
去岁老母年九十,公少十岁,乡闾合庆,元夕之后,箫鼓相闻,暮春方止。
岁晚,公既为真学士,老母亦进封信安郡太夫人
郡奉诏旨均致粟帛羊酒之赐,皆为一时之盛。
平时慕白乐天之为人,仕俱至尚书
白以五十八归休,犹一出为京尹
公之归又先二年,而寿过之。
以「适」名斋,「宜静」名室,画《履道宅图》于屏,且书《池上》等篇于其颜,后又易以《无可奈何》之歌。
诗造平淡,能道人情曲折。
和《达哉》、《乐天行》等篇,置之集中,殆莫能辨也。
钥尝与公同阅《石林避暑录话》,论乐天事甚详。
公历言出处大槩,慨然而叹,谓吾非敢追配古人,而大略偶似之。
钥遂录于册。
益公见之,赋诗甚工,以公比乐天尤切。
公曰:「虽不敢当,然足为不朽之荣矣」。
遂砻石寘适斋中。
公既有疾,时问安否。
一日奉版舆过公,笑语竟日,不见少异。
才隔再宿,有报公之疾变者。
亟走床下,则已不可为矣。
药石禬禳,皆所不及。
呜呼!
公岂厌尘世而径仙耶?
何去之速也?
内行修饰,名节纯全,寿考令终,几无可憾。
仙风道骨,必谓上寿,祸起非意,最为惊痛。
闻公之亡者,无问贵贱大小,骇怛赴吊,相向而哭,俱为尽哀。
乡之达尊、郡太守而下至庠校之士相与设奠而寓哀于文,皆盛德之感也。
钥痛彻肺肝,固已不堪。
若太夫人之悲恸,罙不忍闻,行道之人所共叹也。
诸孤以葬日迫近,未遑求铭于当世儒宗,俾钥叙次行事。
窃自维念爱我抚我莫如吾舅,而知舅之详者亦莫如钥。
公之名位至此,小官时事不必屡书。
痛惟侍坐之次,公历言入仕之初,以至通显,凡经区处者,岁月姓名一一不忘。
闻见所及,既不可胜书,谨择其可法者备载之,不嫌于详也。
他日定谥法,秉史笔者庶有取于斯焉。
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