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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庆院僧知白行业记 北宋 · 郎简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八
天台僧独知白为可纪。
白尝谓释书不少,观者若临海求济,茫乎不知其涯,必有维楫之助,然后旁行不难。
按:《赤城志》卷三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寄辇下译经正觉大师 北宋 · 释智圆
五言律诗 押侵韵
水国无归梦,年来帝泽深。
梵书翻宋语,道论变吴音。
静室清香凝,闲庭古树阴。
玉华前事在,高迹许谁寻。
南岳大乘止观序天禧四年四月 北宋 · 朱頔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七
鹤林示灭而来,贤圣应世者非一,咸以六度万行,通达大智,安住于法界,拔济于群迷。
金文宝轴,具载于诸法之藏。
若夫空一切法,證一切性,不于三界现其身,意达正觉之真源,显毗卢之实相,则见乎南岳大师之《止观》也。
大师灵山佛会之圣众,三世化缘于衡岫,密承佛旨,亲听法音,总马鸣、龙树之心要,具菩提涅槃之了义,故著《止观》上下二论,遣真妄于一念,明体相之无迹。
空拳舒手,无物可见,则止观之理自是而显,寂照其门由是而及。
为出世之宗本,作佛种之导师,不历僧祇,直超圣位。
嗟夫!
斯教虽大显示启来者,而人世未之普见,流于海外,逮五百年。
咸平中日本国僧寂照以斯教航海而来,复归圣朝。
天禧四年夏四月,灵隐山天竺教主遵式将示生生之佛种,咸成上上之胜缘,乃俾刻其文,又复以序为请。
重念如意称珠,已还合浦
虚室生白,坐见法身。
顾钻仰之未至,抑称赞之无取,但愿一切信心见者能修,修者能證,对诸境而不动,于诸法而无染,一受不退,一得永得,尽未来际,常与南岳大师俱生行如来事焉。
按:《大乘止观法门》卷首,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卷四六。又见《大乘止观释要》卷首(续藏经第二编第三套第五册)。
十谏书 北宋 · 释仁岳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
门人仁岳谨焚香稽首,奉书于本讲法智大师函丈:仁岳伏自去年冬十月拜别座隅,言旋浙右,咨决既旷,钦渴弥甚。
元良道英回,两曾寓状,必达尊听。
仁岳今栖武林天竺寺,蒙慈云大师法裔相摄,日听《涅槃》,夜读《智论》,固无匠物之意,但冀熏种之益。
间者所陈《三身寿量解》,虽对论《刊正》,实微谏《妙宗》。
比欲不使外闻,潜修前钞,无何大师未察忠愫,再树义门,以安养生身,抑同弊垢,娑婆劣应,混彼舍那。
此与一家教观,小有所妨,故不避□黜,频有违忤。
诚以忠谏谓之诽谤,切直谓之祆言,既进而不从,亦退而无怨。
近见《妙宗钞》文寄至钱塘僝工彫板,复于下卷释观佛身之处,备引仁岳前来所立难势,广有弹剥。
披究之际,不觉返袂掩泣,痛师资之道违矣。
然念仁岳奉天幸,久受法训,凡大师所制诸部章藻、难文异义、决疑发悟者,恨不能广以笔舌,宣布耳目,使大师法道,光光后昆。
岂图拾其短、隐其长,沽出蓝之名,起逆路之见,自坠涂炭,何其苦哉!
特是惜《妙宗》偶失之文,为后昆莫救之义,故尽忠赤,极犯慈颜。
仲尼云:「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
故子不可以不诤于父,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仁岳性虽不敏,请事斯语。
以为师资之道,父子攸同,敢承可诤之规,庶逃不孝之罪。
今辄引《妙宗》未顺之义,略陈十谏。
辞意拙直,證据彰明,伏望鸿慈曲赐精察。
幸甚幸甚。
《妙宗》云:一家所判丈六尊特,不定约相多少分之,尅就真中感应而辨。
如通教明合身之义,见但空者唯睹丈六,见不空者乃睹尊特。
生身本被藏通之机,尊特身应别圆之众。
谏曰:《三身寿量解》中尝立生身,正为藏通小机所现,尊特正为别圆大机所现,此则已就真中感应而辨也。
大师先来不许斯义,况曾面受诃斥,今虽见用,而云「一家所立丈六尊特不定,约相多少分之」,此复不可。
意谓通教被接见不空者,不用现丈六令大,便是尊特他受用报也。
夫欲释义,先须正名。
名若不正,义必邪倒。
且言丈六尊特者,丈六非小耶?
尊特非大耶?
若谓不然,未审尊特之名为从理立,为从事立?
若从理者,此与真身如何简异?
从事立,岂非尊崇特胜之相乎?
以由此身不同分段生死之质,全是真实理体而现,是故《大论》目为法性身佛也。
若通教明合身之义者,见但空则佛唯现小,见不但空则佛须现大。
譬如临鉴有端丑,现像亦妍媸,不可机见自尊,应相自劣。
所云丈六尊特合者,盖言一佛不是两人耳。
若不现大,便为尊特,是则别圆之人见猿猴鹿马,无非他受用报,以皆是中道感应故也。
此说恐误,愿思之。
《妙宗》问云:以坐华王,具藏尘相而为尊特,三十二相、老比丘形而为生身,其文炳著,那云不以相好分耶?
答:约相解释四教佛身,此乃从于增胜而说,未是的分相起之本。
其本乃是权实二理,空中二观,事业二识。
就此分之,则生身尊特,如指诸掌(下文引《起信》明事业二识云云。)
谏曰:相起之本,理实如然;
本起之相,安得混滥?
今论佛身正据应相,何得背相自谈其理?
今谓「若论佛本,则相疏理亲也;
若论佛应,则理疏相亲也」,大师所立义乃相返原乎?
法身无相,相必属应。
应有权实,相有优降。
应染净同居,正用生身;
应方便实报,正用尊特。
圆人了知祇一法体,起二应用。
用即体故,一相叵得;
体即用故,诸相宛然。
大师尚说蛣蜣名相至于究竟,何缘定改生身名相须是尊特名相耶?
常无常用,二鸟双游,如何分别耶?
所引《起信》事业二识的分生身尊特者,意云佛之身相,不拘大小、但从业识所现,全真起用,彼彼无非尊特身也。
今恐此义伤于径庭。
论云:依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依于业识,谓诸菩萨。
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
贤首疏释此菩萨,谓十解已去也。
若据今家所判,正是圆教初住已上也。
何者?
以于真如少分而见故。
下文明此菩萨少分见法身,能现八相,是则业识所见,正须华藏微尘数相实报无障碍土之身,岂有丈六、四八之相乎?
况论文明示报身相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若谓小身不用现大便是报身者,莫不公背马鸣之说乎?
又复论中虽以凡夫二乘对诸菩萨分于二识,必须别圆地住之前,亦属事识,虽知诸法从真如而生,由业识而现,其如无明未破,犹有随事分别之相。
亦如今家以七八九识,分对四圣,盖一往耳。
应知有依事识亦见报身,有依业识亦见劣应。
如《华严》凡夫、二酥小乘、别圆内外凡位,即依事识见报身也。
此乃非分获见,为其当破无明及令耻小慕大,是故现耳。
若《方等》已来至于《涅槃》,不现尊特,有诸法身大士影响嘉会,即于业识见劣应也。
此乃随机而见,了知释迦隐无量神德,现丈六金辉耳。
若依二识本分而见,则须事识见应,业识见报。
非谓别圆初心有业识之解,便乃不择大小,皆见报身。
径庭之义,请试详察。
《妙宗》云:《金光明龙尊叹佛经文》但列三十二相,圆光一寻。
疏乃判云:「正叹尊特」。
故知不定以相数多方为尊特,祇就不空妙观见耳。
问:「行人睹于劣应,谈圆佛相,祇可即是法身及自受用,不即尊特。
以尊特身现起方有,不现则无。
岂见不空,不待佛现便自能见尊特相耶」?
答:「既以尊特对于生身,分身非身,常无常等」。
劣应但即法身及自受用,不即尊特,则成寿量属于尊特,身相自属生身。
如此分张,进退皆失。
谏曰:龙尊所叹,非局小身,那但列三十二相?
况经无定数,高大之相焕然。
岂见名目有同三十二相中者,便言唯叹丈六身耶?
又焉知藏尘无此等相耶?
况疏文显示三十二相是生身佛;
大相小相,巍巍堂堂,不同常身常光常相,即尊特佛;
无身之身,无相之相,即法性佛。
然后判云:「今经正叹尊特身相,上兼法性,下摄生身」。
如何偏据正赞之言,而弃兼摄之说?
智者明判三十二相为生身,大师坚立为尊特,对文违戾,其可信乎?
抑又疏辨三身相业非不分明,百福所严,生身业也;
空慧所导,尊特业也;
实慧所成,法性业也。
若但由行人观智所见,不拘佛身大小而现者,三种相业便成无用也。
况复经云:「圆光一寻,能照无量,犹如聚集百千日月」。
又云:「身放大光,普照十方无量国土」。
又云:「佛光巍巍,明燄炽盛,悉能隐蔽无量日月」。
安得专以一寻之文而害无量之义?
今详正赞尊特兼生法者,巍巍即尊特也,一寻即生身也,诸佛清净,微妙寂灭,即法性也。
三身一体而不相滥,岂可一体混沌不分耶?
所举劣应即法,不即尊特,斥为分张之失者,此责仁岳昨来所议之辞也。
且《观经》乃以法身及自受用报为非身非不身,尊特为身,生为非身,那忽责劣应即法及自受用,不即尊特,则成寿量属于尊特,身相自属生身耶?
如此致诘,无乃不可乎?
所议生身即法,不即尊特者,其有旨哉。
夫理无所存,遍在于事。
事必即理,生岂非法。
但理体无相,事用有相。
相不可混,安以生身滥为尊特?
且如权即实,故三千空中,差而无差也。
实即权,故三千宛尔,无差而差也。
是则权用之相,毫氂不谬,在理或当,幸愿从之。
《妙宗》云:今之妙观观佛法身,见八万相不同金光,但于劣身见无分齐。
今是彼佛全法界身,应圆似观,现奇特身,非是彼土常身常相。
若彼常身,即《般舟》中三十二相也。
今乃特现八万四千相好光明。
经文自「身量无边,非是凡夫心力所及」,正类《净名》「如须弥山,显于大海」,《药师》中「巍巍堂堂,如星中月」,《大论》中「色像无边,尊特之身」。
此等经论所明尊特,与今所现无少差殊。
谏曰:大师以三十二相为尊特,又以八万四千相为尊特,又以藏尘相为尊特,又云「随现大小,彼彼无非尊特」,是则他受用报有若干差别之相也,山家执卷者皆疑之。
前文引《妙经疏》「同居方便,自体三土,皆是妙色妙心果报之处」,乃据此义立诸尊特者。
且《净名疏》明同居净秽则有异质,方便有馀则无异质。
有馀之土尚无异质,岂实报之土而有身量长短、相好多少之异乎?
所立劣身不须现胜为尊特者,请以土相验身,断可知矣。
且娑婆秽土,则有砂砾荆棘,还可不用现于宝庄严相,便是有馀实报土耶?
凡言四土相即,盖显四土祇是一处。
《妙经疏》「三土皆是妙色妙心果报之处」,如来遍应三土,故知三处相不可混。
今谓藏尘之相,本是实报土身,若有机感,亦应下之二土。
故一家凡说尊特,莫不皆指坐华王台及色究竟天受职之身,其实不指八万四千相好之身。
故知此身唯是安养净土胜应生身,不通馀土。
故《十疑论》问云:「何不十方佛土中随念一佛,随得往生,何须偏念西方弥陀佛耶」?
答中指弥陀佛有八万四千相,乃至八万四千光明,遍照法界,念佛众生摄取不舍。
若三十二相,则通同居净秽诸土。
秽如释迦,净如阿閦及药师等。
若《般舟》中三十二相者,盖是用弥陀应他土之身,以为初心观境耳。
故《观经》云:「阿弥陀佛神通如意,于十方国变现小身,丈六八尺」。
又云:「若欲至心生西方者,先当观于一丈六像。
只为弥陀身量无边(即六十万亿那由他由旬,非《大论》中色像无边。),非是凡夫心力所及」。
所以《般舟》令观小相,以彼经跋陀和菩萨所请三昧,正为初心,岂可便令顿胜相耶?
弥陀在须摩提,不是他土之身者,盖悉檀被物,令心专向耳。
亦如《经疏》,初修者取释迦毫相,弥陀毫相。
若得三昧,方可称彼佛相而
岂可初心自释迦,不弥陀耶?
《妙宗》问云:《请观音疏》无量有二义,若生身无量,是有量之无量;
法身无量,是无量之无量。
《大论》法性身佛色像无边,尊特之身犹如虚空。
法性身,此乃不灭,方名尊特。
今第九观于佛身,第十即观观世音身,观音既是补处菩萨,验佛有灭,岂非生身有量之无量?
答:藏通补处,彰佛有量;
别圆补处,显佛无量。
且《华严》佛身委明八相既是尊特,此论补处与彼何异。
谏曰:所言补处者,须约诸佛应为分段生身,前佛入灭,次佛嗣兴,方有补处。
安以法性身佛,机息应转,而论补处哉!
机若未息,岂应云亡;
机若息已,更补何处?
《华严》八相,一一相中皆具八相,无补处之义。
尝试论之。
诸佛名号不同、相好优劣、寿命长短,皆是垂世应身,从说法性身寿有劫数者,盖教道耳。
若诸佛舍那之身同一身智,犹如虚空,必无名号、相好、寿命之异也。
此义稍细,请大师鉴之。
若无量寿佛灭度之后,观音作佛,号普光功德,皆是净土胜应生身耳。
若以此土四教所见之佛,准望彼佛,乃通佛身也。
以通教佛有时亦现高大之身故。
《大论》引《密迹经》云:「一切人天见佛色量,或十里乃至百亿里」。
《辅行》定为通教身也。
经》等亦通佛收。
明文在兹,安可异说?
故知弥陀胜应俯同释迦通相,定非别圆舍那之像,以有数量故,非无分齐故。
但此土既秽,乘时方现,彼土极净,常身乃尔。
《妙宗》云:《法华》中净光庄严国妙音菩萨欲来娑婆,彼佛诫云:「汝身四万二千由旬,我身六百八十万由旬。
汝往彼土,于佛菩萨勿生劣想者,以彼土唯演顿教,纯被菩萨,所以但现高大之身」。
佛知妙音所将之众,不知娑婆开权之妙,于佛辄起定小之讥,故寄妙音规未达者,意令得悟即劣之胜,秘妙之权。
谏曰:此文意云净光说顿,故现大身;
安养说三,须存小质。
且《十疑论》云:「弥陀佛国,纯诸菩萨,以为良友」。
又云:「彼无二乘之心,纯一大乘,清净良伴」。
故知彼国虽说小法,义亦唯大。
又焉知净光不说小法,如安养乎?
大师自说圆人皆依业识,悉见尊特,净光既唯演顿教,岂有未达即劣之胜者乎?
莫是妙音所将之众,皆是未禀顿教之人乎?
自义矛盾,更请裁之。
须信诸佛净土生身,俱大如目连,至东方奇光佛所钵缘之上,大众谓之小虫。
又日月净明德佛涅槃之后,收取舍利,起八万四千塔,高三世界。
况无量寿佛,其土最净,诸佛遍赞,何苦抑彼身相令小。
若谓彼有二乘,闻小法,證小果故,佛更有丈六八尺之身者,则二乘同除粪宿草,弥陀有脱珍著弊(《妙乐》云弥陀著弊,诸教无文。),不唯抑挫佛身,兼复屈辱海众。
比望诸佛净土,谅有惭德,今更以近事喻之。
如南洲人寿既短,故身长三肘或四肘而已。
北洲人寿千岁,故身长三十二肘。
乃至忉利天人寿千岁(人间一百年为一日。),身长一里。
空居诸天人,寿倍倍增,身量倍倍长。
岂阿弥陀佛人天莫数之寿,却但身长丈六八尺而已?
岂可净土之圣不如秽土之凡乎?
故知六十万亿那由他身,未足为怪。
《妙宗》云:众经多说弥陀生身常相,今当略出。
《小弥陀经》云彼土莲华大如车轮,《大弥陀经》说弥陀浴池广四万八千里。
以依验正,身未极大。
《观经》有丈六八尺之身,此等岂非常身相耶?
谏曰:夫穷众经,要存达观,不可以小道而妨于大途。
如净华宿王智佛身长六百八十万由旬,妙音止长四万二千由旬。
若将人情往推,何优降之若是乎。
又如《观经》说彼佛华座,座上宝幢一一如百千万亿须弥山。
如此华座,与彼浴池何夐异哉!
若云观中所见非是实事,何故经云「如此妙华,是本法藏比丘愿力所成」,莫不亦是尊特华座,非生身座耶?
故众经所说依正大小,圣意难测。
傥以浴池验佛身非大,亦合以华座验浴池非小。
云云无益,宜且置之。
又以《观经》有丈六八尺为彼土常身者,且此土常身尚非八尺,虽现同三尺,盖暂化瞿师。
经文显云于十方国或现小身,丈六八尺,岂是彼土常身耶?
《妙宗》云:八万相好,别圆真似方得见之。
故上品下生,疏判已登习种性位,生彼七日,见佛众相,心不明了。
三七日后,乃了了见。
唯上品上生,道种性位,生彼即见众相具足。
三贤菩萨,依业识故,知心现佛,乃就尊特论乎明昧。
若惯习小者及诸凡夫,依事识故,不于尊特而论明昧。
良以此等虽因临终迥向得生,佛顺本习,故且用小令其證果。
既说无常苦空之法,须以生身相好应之。
浴池之身,三十二相,正对此机。
谏曰:所示八万相好别圆真似方得见者,似位可尔,真位不然。
以其分證,合见华藏微尘相矣。
又云三贤依业识见佛者,此非《起信》之意,已如前谏。
今十信已下非全不见八万相好,复恐昧于习种性耳。
何以知然?
如中品中生之人,生彼七日,莲花敷已,开目合掌,赞叹世尊。
若今时悠悠凡夫,生彼经劫,方得见之。
如下品下生之人,于莲华中满十二大劫,莲华方开;
乃至下品上生,经七七日,莲华乃敷,又祇见观世音住其人前,为说深法。
故知彼佛胜相,诚难利见,以验彼国人天等见者,非聊尔之曹也。
当知九品所论生彼国者,见佛菩萨,且就生身而说,何得直见尊特身乎?
若相似位便见尊特相,了了具足者,分真之位乃成徒施也。
况娑婆秽土,即见尊特微尘相好;
岂极乐净土,止见尊特八万相耶?
《妙宗》云:前正释题以妙三身,解所观境,今至经文以八万相为所观境。
信八万相与妙三身无二无别,二处皆用不思议境而为所观,故八万相观之令显,显名观成,无别所显。
况今不是初心观境,乃圆七信所观境耳。
岂于座像圆观已成,却托藏通生身修,又观生身,显藏尘相?
此乃通人被别圆接,全非顿教始终圆观
谏曰:《疏释无量寿题》显谭有量之无量,又特示云「阿弥陀是有量之无量」。
若今经不此身,智者所示何惑众乎?
如大师所解,直观无量之无量,又谓圆人皆依业识所见,是则今经唯实报依正,全无同居依正,不成托彼依正修观之义也。
今谓《经》从水想成已,见彼国地已去,皆是同居净土依正之相,圆人托彼修乎三观,空则诸相皆亡,假则相相俱照,中则亡照双绝。
若欲克就三身辨者,空即报也,假即应也,中即法也。
又须知假观之中有二不同,或有且见八万相好,或复更见藏尘相好,以此观成,位次高矣。
又云观生身显藏尘相好,此乃通人被别圆接者,何太局哉,岂别圆教无生身耶?
《大论》云:「佛有生身,同人法有疾患等」。
如《法华》中四大菩萨及净华宿王智佛,问讯释迦云:「少病少恼,岂非生身耶」?
若谓龙女叹佛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
既云法身,法身便是相相尊特者(《妙宗》前文有此一说。),疏云「深得法身之理,即备相好」。
《记》云「三十二相者,诸教所列修得不同,多在教道。
若实道者,但是发得」。
疏、《记》之意,盖言法身之理具于生身三十二相全理发现,不同诸教修得之相,何曾指此便是尊特。
应云圆人体达生身即法,故相相寂灭,与虚空等。
其犹波之湿性遍于大海,法身即生,故身同病患,相现四八。
此如湿性之波动相不泯,若《妙经玄义》云「垢衣内身,实璎珞身」者(《妙宗》引此为證。)
盖显《华严》、《法华》祇是释迦一佛之身,昔服璎珞,今著弊衣,非谓弊衣便是璎珞。
若不尔者,华台之身,是老比丘耶?
《妙宗》问云:若是尊特,合是常身,何故《法华疏》中判《观无量寿佛经》云「实有量而言无量」?
答:此乃《刊正记》中错引彼疏。
彼疏并云「实有量而言无量」,如《阿弥陀》与《金光明疏》及此疏同。
盖以大、小二《弥陀经》不专尊特,被于顿机,故彼佛现三十二相,通被众机。
谏曰:诸经凡曰弥陀者,皆目生身耳。
况大、小二本并无三十二相之文,何忽见指借,使二本不专被顿?
今《观经》既专被顿,何故疏内却指生身?
不可将二本之义释今经之名,斯乃县额榜州,惑乱行者矣。
《刊正》所引,其义非错,但圆师不应以山毫海目之身,便为地住所见之身,彼且不将丈六等身便为尊特。
问:《观经》云「观无量寿佛者,从一相好入,但观眉间白毫,极令明了。
见眉间白毫者,八万相好,自然当现」。
疏文令取释迦毫相,大小现观。
若得三昧,观心成就,方可称彼佛相而观。
引《大论》为增长菩萨念佛三昧,故说《般若》,现奇特身相,以此为观。
且奇特身者,非尊特身耶?
既引彼證此,验八万相好即尊特也。
答:此乃泛引类例,不可□齐。
盖谓弥陀胜身,须是三昧成者方可观之,例如释迦奇特身相,亦是三昧成者,以此为观。
应如《大论》云「为增长诸菩萨念佛三昧者,多是别圆地住菩萨」,以论中明尊特身佛,为界外法身菩萨说法。
若《观经疏》云「若得三昧,观心成就者,但是圆教观行位人」。
以疏中明观行位,初观佛相,如铸金像;
乃至观成,见佛大相小相,浩浩瀁瀁,如大劫水。
是知两处三昧,深浅不同;
所观佛身,生报有异。
须将义定,无以文拘。
仁岳白大师:右之十谏,且引《妙宗》梗概之文,其诸丛脞,不敢备举。
仁岳闻巧诈不如拙诚,故笔下之语不免逆耳。
傥将佛法为念,愿以慈心而观。
生公阐提成佛,旧学以为邪说,尝被大众摈而遣之。
生于众中,正容誓曰:「若我所说反于经义,请于现身,即表疠疾。
若与实相不相违背,愿舍寿时,据师子座」。
言竟拂衣而逝。
后休验之相明矣。
仁岳言虽无似,辄效生之所议佛身。
傥违教旨,即冀现世招白癞之殃。
或契圣心,必愿临终指净土而为逝。
休咎之报,敢不信乎!
请大师焚香證之。
不备。
门人仁岳书。
按:《岳阇黎十谏书》,续藏经第一编第九五套第四册。
雪谤书 北宋 · 释仁岳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
十月二十七日,门人仁岳谨东向百拜,奉书于四明本讲法智大师函丈:今年春三月,于武林天竺寺脩《十谏书》,命仆夫驰达座右,请改新《妙宗钞》误说三身之文也。
寻遭母忧,牵复乡曲。
行李既旷,执讯斯阙。
钦伫慈旨,若渴人之望浆矣。
秋九月再至钱唐,正值大师遣介送《解谤书》遍布诸处天台学校。
尝得法因阇梨示及一本,于是馨炉启纸,摄虑伏读。
乃谓《十谏》之义,成乎二谤之愆。
于戏!
《汉书》云「忠谏谓之诽谤」,昔闻其言,今见其事矣。
窃以法性之宗,肇承于龙树;
山门之教,广演于荆溪
既孙谋而是贻,故旧章而可率。
再详《解谤》,似戾祖宗。
虽烦诋斥之辞,难徇泣从之义。
然念夫论佛法,何局人情。
否臧止在于一时,利病动延于百世。
矧复《僧传》所载义解之流,虽师资以相承,亦诤论而无爽。
故什公反启于磬达,僧旻勍敌于次师,盖顺理之有归,岂抑心之为罪。
仁岳性虽不敏,事致反常,退席遐方,已类糟糠之辈;
封函丈室,更陈药石之言。
所示《解谤》,抑前《十谏》有增、减二谤,谓以《观经》顿观所显之相为生身,《法华》开权第一之身为劣应,此减谤也。
以《华严》兼别之质,尊胜纯圆;
以二酥对带之容,特超绝妙,此增谤也。
今恐大师错用权实二法,定判胜劣二身,是则别教无尊特之名,圆教无生身之相,一家教观,无此准绳。
且《法华》开权,劣应宛尔,何减谤之有乎?
《华严》兼别,胜报巍然,何增谤之有乎?
今致书以雪之,请用诸祖格义而为證明,则雪谤之辞有所达矣。
恭惟悯恤,无倦披详(《解书》甚广,大率不出五义:一谓《法华》开权显实,即劣应为尊特;二谓弥陀八万相好,是他受用报身;三谓圆教外凡,依业识见佛;四谓安养生身,是丈六像;五谓法身有相。以此五义,翻前《十谏》,成乎二谤。今略取五义书之于前,次广据诸文雪之于后。)
《解谤》引《妙经玄义》云:「今经体者,体化他权实,即自行权实。
如垢衣内身、实璎珞长者,此乃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
开粗即妙,妙外无粗,是故得云璎珞长者」。
净名疏》云:「若说《法华》,但现尊胜」。
又云:「集国王大臣,定父子天性,即是《法华》现尊特身,为诸声闻授记时也(下文云《法华文句》、《摩诃止观》以三十二相皆称相海,相既称海,即是尊特。又云《金光明》及《萨遮经》所说佛相并不现大,皆是尊特。)」。
雪云:夫以三身明权实开显者,须辨权实之法,方了开显之相。
且尊特之与劣应,乃一家所立十权实中体用之权也。
体谓实相,理体无有分别;
用谓诸法,事用差降不同。
今法身并自受用报即体也,尊特及生身即用也。
然此权用,不越十界十如之法。
若《华严》璎珞,即佛界之报也。
若《法华》弊衣,即人界之报也(《大论》云「转轮圣王亦有三十二相」,故知此身但是示同人中贵极之相耳。)
《法华》已前,藏通三乘,皆谓弊衣之身,由见思惑业所生。
若破见思,终归灰灭,此即施于化他权也。
来至《法华》,三乘之人皆知此身从法身理体起。
生身事用,虽有唱灭,而化化无穷,此即开化他之权,即为自行权也。
若就开权显实为论者,权即实,故生即法报,相相泯亡。
实即权,故法报即生,弊服宛尔。
非谓开化他权为自行权后即劣为胜,亦非开权显实之后即劣为胜。
良以权用是差别之事,而胜而劣;
实体是无差之理,非胜非劣。
故《十谏书》云生身即法,不即尊特,其有旨哉。
然则三千妙假,如天珠网,互相映入,亦是相即之义。
但以参而不杂,终自炳然,不可谓诸法互具,便乃呼东为西,召南为北。
若《妙经玄义》云:「垢衣内身,实是璎珞长者」。
此开灵山垢衣内身,实是寂场璎珞内身。
如《妙经文句》云「衣璎有异,人祇是一」,非谓《法华》开权之后不著弊衣。
若如《解谤》所会,才言开权,便须脱弊,是则《法华》绝灭老比丘相,世间常相如何解耶?
又《净名疏》云「若说《法华》,但现尊胜」者,此示《法华》有现胜之相也,非指老相便为胜身。
文云「但现」者,以疏中一往明《华严》已来,现胜身说大法,现劣身说小法,相对而辨。
《法华》既是但说无上道,故云「但现尊胜」,非谓灵山全不现劣,但开权之后,无执劣之情耳。
故彼疏下文料简《法华》亦有劣身而说胜法,观世音以种种形游诸国土,说大乘法,况如来等。
又《妙乐》中明示《法华》佛及弟子身俱是劣,莫不荆溪有减谤之愆耶?
故知胜劣须约身相而分,不从教部而判。
又若谓《法华》无现胜之文,以验智者但指释迦入塔之身便为尊特者,此必不可,以南岳师正破古人指塔内身为尊特也。
今谓《法华·序品》佛放眉间白毫相光,即现胜之相也。
而云照东方万八千土者,且约诸土五时施化同者言之,其实十方靡不周遍。
又《妙音品》放大人相,肉髻光明,岂非现胜耶?
又《信解品》譬喻之意,以长者至宅内,集国王大臣,定父子之时,必复威德之容,岂仍尘坌之状,智者指此为现尊特也。
况复《净名疏》云:「凡四度现尊贵者(《华严》、《方等》、《般若》、《法华》。),璎珞严身皆譬释迦胜应尊特之身,光明色像无量无边,悉表欲说实相法身」。
疏文。
请观「表」之一字,足以自鉴。
若《法华》即劣是胜,不现尊贵,将何以表说实相法身耶?
文旨烂然,于何不见。
又云《法华文句》及《摩诃止观》以三十二相皆称相海,相既称海,便是尊特,是义不然。
斯乃指释迦应身即法,法体周遍,喻之以海。
自有尊特报身及弥陀应身,皆是法体,称相海。
海虽一等,相有三品。
应知尊特相海非但法体周遍,相用亦遍。
盖由此身本是实报土中法性之身,身既称性,性无分齐,身亦复然。
若弥陀相海及释迦相海,并是同居土中应空之身。
土既隔别不融,身亦分齐有量。
身虽有量,圆人体之,无非即性,皆可喻海。
若以《金錍》二遍收之,尊特相海宽广遍也,生身相海即狭遍也。
以二遍,故俱得称海;
以宽狭,故优降天殊。
又谓《金光明》及《萨遮经》所说佛身并不现大,皆是尊特者,不亦隐乎。
《金光明》云:「身放大光,普照十方无量国土」。
又云「佛光巍巍,明燄炽盛,悉能隐蔽无量日月」。
岂不现大耶?
若云此是光明无量,不言色像无量者,且卢舍那此翻光明遍照,今正说光明遍照,故知即是尊特之相也。
况智者显示大相小相,巍巍堂堂,不同常身、常、常相,即尊特佛。
何得反用三常之相,为高累重明之貌乎?
又《萨遮经》中广说如来现大胜妙希有之相,譬如须弥,出大海水。
又尼乾子,为严炽王。
以三十二相功德比校大人相功德,百千万亿增倍不同,何曾劣应便是尊特?
仁岳常以昧识,再研诸文,尊特之相,不出二种。
一者法性身佛,华藏尘相。
此相元是实报土身,若赴机缘,亦应下之二土。
二者生身,现起尊特之相。
即于三十二相之上随现一相,无有分齐。
如应持不穷其顶(《密迹经》云:「应持欲量佛身,即自变形,高三百三十万里。复见佛身高五百四十三万兆垓二亿里,乃至上方百亿河沙世界,永不得见释尊之顶。」),目连不穷其声(《大论》云:「佛念目连,欲试清净音场,吾今欲现。时目连承佛力去,至西方界分九十九河沙佛土明王佛所,彼佛告云:仁者不宜试佛声远近。假使过于河沙劫行,亦不能知。」)
《法华》中释迦放光,皆此相也。
此相唯在同居土现,不通上之二土。
以方便实报,无有异质,若生其土,必见华藏尘相。
但方便土人,见有障碍,实报土人,见无障碍,虽有二种,莫不皆是显现,无分齐相。
实无不现,称曰尊特。
请大师取圣言以證之,去人情以思之。
傥有旨归,愿无轻毁。
《解谤》云:汝立生身被藏通之机,尊特身被别圆之机,此际宁知真中感应?
若知圆机禀于圆教,是中道感应,何故谤今《观经》所显之佛定是生身?
下/(文明八万相好,是他受用报身。)雪云:《三身寿量解》中立生身正为藏通之机者,盖取长者著弊,诱引穷子之义也。
尊特正为别圆之机者,乃取璎珞长者对臣佐吏民之义也。
此且一往,分对四教,非执大乘不睹生身,小乘不见尊特故。
著正为之言,非无所以。
若据《解谤》之意,但是中道感应,则无生身之名,皆受尊特之称。
净名疏》云「劣身说胜法」,如何消会耶?
况复《寿量解》中显云「今据弥陀生身,判为有量。
其实大机所解,其寿无量」,岂非中道感应耶?
须知圆教能应之佛,自有生身,所被之机,亦有生身。
佛生身者,如《法华》中诸菩萨等问讯释迦少病少恼,岂非生身耶?
故《大论》释宝积如来问讯释迦「少病少恼」,云:「佛人中受生,同人法寒热,生死与人等,故应如人法问讯也」。
所被之机有生身者,如《妙经玄义》云「迹门开权显实,生身菩萨得五妙益」。
又如《金光明》中十地菩萨有虎狼等怖,岂非生身耶?
所立《观经》佛身为生身者,盖是妙观所托之境,非谓观成,独显生身。
况《十谏书》中明说圆人托彼生身,修于三观,显于三身,空即报也,假即应也,中即法也。
又云假观之中有二不同,或有且见八万相好,或复更见藏尘相好。
此等明文,岂是谤今《观经》所显之佛定是生身耶?
加诬太甚,抚臆难甘。
今问大师:既立《观经》杂观中池上丈六之像,为彼土生身,若圆人修此观时,还是观生身否?
若是若非,二俱有妨。
若谓圆人观乎生身即是尊特者,此盖未穷生身入灭,尊特不入灭之相也。
何哉?
生身乃是应同居世间分段色质,入灭之际,则有舍利起塔之事。
尊特既是界外法性身佛所有身相,犹如影像,机生即生,机灭即灭,则无舍利起塔之事。
若言生身即是尊特,必须以粗身为细质,以短寿为长龄,固不应有舍利等事。
双林焚燎,无圆人耶?
当知生身四教俱有,但随大小,机见不同。
小谓入灭,身伦太虚;
大谓入灭,应遍尘刹。
又若谓弥陀生身止可丈六八尺,岂有生身高六十万亿那由他由旬者,斯盖睹醯鸡而不信海鹏,见萤火而斥无龙烛。
今试以十义伸之,庶免净土生身屈同丈六。
一者约相好伸之。
以智者定指八万相好虽在弥陀,若尊特相好佛佛皆有,何独弥陀!
故知此是同居胜应生身之相。
若言彼土别有生身三十二相,此八万相是现起者,此土释迦何不现之?
二者约光明伸之。
《无量寿经》云:「彼佛光明,最尊第一;
诸佛光明,所不能及。
或照百佛世界,乃至十方河沙佛刹,或有佛光照于七尺,或一由旬,乃至照一佛刹。
是故无量寿佛,号无量光」。
经文岂非以生身光明而为比校?
岂可尊特而有优劣耶?
此与《观经》中说光明遍照十方世界相去几何?
若谓生身丈六八尺,祇合常光一寻而已,不应号无量光佛也。
三者约寿量伸之。
释迦丈六身者,盖出秽土减劫、人寿百岁之时。
是故身量斯短。
若弥勒佛时,人寿八万岁,故佛身千尺。
是知寿量若长,身量必大。
况极乐世界日月甚长,如《华严》中说娑婆一劫,止为极乐世界一日一夜。
如是劫寿,人天莫数,岂可身长丈尺而已。
四者约位次伸之。
《大论》明尊特身佛非地前所见,又《唯识论》明他受用报佛居纯净土,为十地菩萨说法;
化身佛居净秽土,为未登地菩萨说法。
智者判上辈往生是道种性位,生彼即见众相具足。
既于地前具足而见,验知正是净土化身。
五者约华座伸之。
《观经》说彼佛华座,座上宝幢如百千万亿须弥山。
结云此华座是本法藏比丘愿力所成。
法藏本愿,正取同居净土庄严之相,故《大论》云阿弥陀佛先世时作法藏比丘,佛导至十方清净国土,令选择净妙之国,以目庄严。
当知华座祇是同居依报之相,座既高广,身岂卑小耶?
六者约菩萨伸之。
睹经说观音势至身长八十万亿那由他由旬,今问此身为生身耶,为尊特耶?
若生身者,菩萨既是生身,弥陀岂是尊特?
若尊特者,且《解谤》中定尊特身须是上三品人方得见之,中三品人止见池上丈六之像。
若如是,则何故经说下三品人莲华敷时,见观世音及大势至耶?
岂可中品见劣,下品见胜耶?
又莫是下品所见亦是丈六观音、八尺势至耶?
应知九品所谈见佛菩萨,皆是前文三圣观相所立。
中品见丈六像者,文无所凭,焉敢信受。
七者约诸佛净土身伸之。
《大论》明佛记诸比丘当生阿閦世界,大众咸欲见诸世界清净庄严,故佛于十方面各现千佛世界。
尔时四众见诸佛身大于须弥山等。
岂非诸佛净土生身俱大?
况弥陀净土,十方诸佛,出广长舌殷勤称赞,何故屈彼生身令小?
八者约《观经疏》伸之。
疏释无量寿题云「阿弥陀佛是有量之无量」,岂不直指经中山毫海目之身耶?
岂可自指池上丈六像耶?
况复若依《解谤》,所见池上之身,亦是无量之无量,以谓圆人所观皆是尊特故。
若其然者,有量之无量自指《小弥陀经》及《鼓音王经》,须取彼,足成三身。
智者之意断不如是。
九者约《十疑论》伸之。
彼论正说得生同居净土之相,以破禅人不生之疑。
但言弥陀有八万相好,曾无丈六八尺之文。
论云缘弥陀佛若法身,若报身等(报兼自他,故著「等」字。),金色光明,八万四千相好,八万四千光明,常照法界,摄取念佛众生。
《解谤》中将金色光明等便为报身,良恐未可。
若尔,则智者但教行人缘法报二身,不缘同居应化之相。
三身残缺,圆观如何?
十者约《辅行》伸之。
彼云《观》亦通佛收,盖以此土通教佛身有时亦现高大之相。
故《大论》引《密迹》云:「一切人天见佛色量,或十里乃至百亿里」。
《辅行》定为通佛身也。
所以然者,由别圆佛身现无分齐,不可以里数量之,以得法性明镜身故。
性无边,故身亦无边。
若通教佛身,但是作意神通化用,虽现高大,终有分齐。
弥陀色身既有那由他数,故《辅行》云《观》亦通佛收。
斯乃用此土通佛格彼土生身,非谓《》属于通教。
但此土既秽,乘机则现;
彼土既净,常身乃尔。
如上十义,證据昭然,固非抑理顺情,据曲翳直。
愿以净土为意,谛而思之,则知谤佛不在《谏书》矣。
原夫山门学者自昔已来多谓弥陀八万相好报身者,其有由也。
慈恩基法师作如是说,故彼云弥陀眼如四大海,毫若五须弥,即同《法华》常在灵山及馀住处他受用身也。
又谓此身是初地菩萨所见,非地前凡夫能见。
又以安养净土而为报土,于是广说报土难往,兜率易生。
此与天台所谈身土大义相及。
今家旧学,多杂他宗,人到于今,披拣未精,金沙尚混。
仁岳祥符末年睹钱唐圆法师《刊正记》文,亦指山毫海目同于地住所见之相,且与一家所说报相不同。
稽疑在怀,若多歧亡羊矣。
旋历数载,博考诸文,因见龙树云「生身佛寿则有量,法身佛寿则无量(《大论》云法性身佛,光明无边,色像无边。尊特之身犹如虚空,为法性身菩萨说法耳。)」。
又智者云「释迦化缘短,故生身是有量;
弥陀化道长,故生身是无量」。
验知《刊正》误以生身无量,为法身无量也。
大师既同圆师所解,故入室而谏之,以至犯颜,终成退席。
嗟乎!
诸祖之微言未绝,三身之大义何乖。
虽泣血以无从,亦抽毫而有在。
大师不信,四方岂无青眼之人乎!
《解谤》云:若中道感应名尊特者,名多在佛。
若九界差别之形,未必显立尊特之号。
虽不立名,非无其义。
如《华严》明十身舍那,其业报身岂不收于猿猴鹿马。
此乃《起信》随所示现,即无分齐相(下文据《起信》云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离于分齐。意谓此是圆人顿伏五住,即依业识,得见尊特。不许别圆地住已前依事识见佛。)
雪云:《妙乐记》明《华严》十身有通有别,彼通云身,故云十身舍那也。
别释如来,故不应云业报佛国土佛等。
今谓卢舍那,一翻「净满」,此则通取妙觉所證十种之身,皆悉清净,无馀染著,是故经云「十身舍那」也。
又卢舍那,一翻「光明遍照」,此则唯取光明无边,色像无边之身,名为舍那。
是故《记》云「别释如来」也。
今论尊特者,正取光明色像无边之身,何得以通而滥于别?
若以猿猴鹿马皆称尊特者,《记》主何故不得云「业报佛」耶?
莫是荆溪不解即义耶?
又将《起信》随所示现即无分齐,便为现猿猴鹿马皆无分齐者,深不可也,以论中正示十解菩萨所见报土庄严之相耳。
前明报身,则云「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
次明报土,即云「所住依果亦复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分齐」。
岂不以实报土中胜妙五尘为示现庄严之相乎?
安用猿猴鹿马而为庄严?
又若《起信》云:「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
知彼色相,离于分齐,便谓此是圆人顿伏五住,即依业识得见尊特者,且深信真如,少分而见者,岂非下文信成就菩萨少分见法身之义耶?
此菩萨能现八相,即圆教初发心住也,何得认为圆教外凡之人耶?
况贤首疏明判业识见佛,是十解已去菩萨,与下文八相菩萨不殊。
安得固违自立?
故《十谏书》云:「别圆地住已前,依事识见佛。
虽知诸法从真如而生,由业识而现,其如无明未破,犹有随事分别」。
《解谤书》云:「事识乃是见思熏起,故别初住见惑断,故事识甚微」。
以见惑如四十里水,思惑祇是一滴水故。
所以论中从初发意,即依业识见佛身相,离乎分齐。
若其业识,自是无明熏起。
论说分明,何得谤云「无明未破,犹有事识,既违智者,复背马鸣,都是妄语(《解》书)」?
且《起信》云:「粗中之粗,凡夫境界;
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今问粗中之细岂非事识乎?
别圆菩萨断见思后,粗中之细正当其境,故知地住已前犹依事识。
论云:凡夫二乘依事识见应身者,且就粗中之粗,一往言之,非谓菩萨断见思后永无事识。
况复别教初住,粗中之粗,断犹未了,那依业识,便见报身?
抑又圆教外凡,见思全在,大师亦云依业识见报,何超忽之甚耶?
知事识是六粗之总名,业识是三细之别号。
于三细中,业识最细。
若未破无明,此识未当其境。
是故地住已前犹依事识,合见应身。
他住已上,既依业识,合见报身。
故《涅槃》云:「凡夫二乘,见佛寿量犹如冬日;
菩萨所见,犹如春日;
唯佛见佛,寿命无量,犹如夏日」。
智者释云:「凡夫博地翳障朦胧,藏通二乘,虽断四住,不见中道。
若舍分段受法性身,未破无明,彼土所奉,犹是胜应。
当知二乘祇见冬日,若诸菩萨未登地住,所见同前(《法华文句》。)」。
请以此文详彼《起信》事业二识见佛,位次洞然。
可了诸文有,为地前菩萨现报身者,斯乃加被令见,非是亲證能见。
通教受接攸同,须据的文,用消众说。
所言既违智者,复背马鸣,都是妄语者,驷不及也。
《解谤》云:《般舟经》说三十二相,《观经》说丈六像,《大本》浴池广四万八千里,《小本》莲华大如车轮,《鼓音王经》说城十千由旬,此等皆说安养依正,虽净虽胜,但与娑婆分五浊轻重而已。
岂比此专明顿观,所显法身尊特身量相好,迥拔非常?
若以智者教观为规,则此纯圆,《华严》兼别。
纯杂不同,胜劣可见(下文据《华严》有初成正觉之言,定藏尘相好须是分段生灭之身。)
雪云:《般舟》令观三十二相者,正被初机耳。
以凡夫心想羸劣,不能称彼八万相海,乎佛身。
弥陀既有随机化现之身,于是《般舟》令观此相。
况《经》明说阿弥陀佛身量无边,非是凡夫心力所及(此对凡夫心力,谓之无边,其实有边。亦如无量,其实有量。)
又云神通如意,于十方国变现自在,或现小身,丈六八尺。
又云若欲志心生西方者,先当于丈六之像。
经既云像,验非彼土真实色身。
应知九品中说此土行者临命终时,遣化佛化观音化大势至,来迎此人,皆由初心未堪见大。
若生彼国,报法既转,复于莲华之中闻法受益,华开睹相,必是真身。
然下三品人及中品下生止云得见音势至,洎中品中生及上三品人方云见佛。
是则八万相海,实难利见。
其犹天子之与冢宰冢宰易亲,天子难亲。
当知《观经》有日冰等,接引初心,复有丈六之像令先观想,是故真佛高位可观。
《般舟经》中别无方便,直令观佛,傥唯胜相,则曷被初心?
故知三十二相即是弥陀变现之身,丈六之像,悉檀被物,其理必然。
又以《大本》浴池乃至《鼓音王》城用验彼佛身量非大者,安用细事而妨大途?
借使生身丈六而已,何假浴池广四万八千里乎?
斯是戏论,诚宜置之。
又《鼓音王经》说弥陀有母,名殊胜妙颜。
又有调达天魔等事。
此与《往生论》云彼国无有女人之名及《十疑论》云彼国无有魔邪之事,如何相反耶?
圆法师定《鼓音王》所说同《大论》云阿弥陀佛亦有不严净国土,如释迦佛国,此见甚善。
《妙宗钞》谓弥陀净土为惯习小机,说苦空无常法,故现于生身。
人所见,随现大小,无非尊特。
今问小机所见为化他权,为自行权?
若化他权者,则有隐实施权之义,何故《净名》记云彼土虽说小法,义亦唯大?
若自行权者,正同人所见,随现大小,无非尊特,何名生身耶?
又《妙宗》云人不以身大相多方为尊特,祇就不空妙观见耳。
今来何故又立顿观所显,须是身量相好,迥拔非常耶?
《般舟》岂非顿,何故但显三十二相耶?
又《妙宗》云观生身显藏尘相,此乃通人被别接,全非顿教始终圆观
且《般舟》三十二相及《》丈六之像,莫不观生身显藏尘相耶?
若尔,则二经所说并是通教。
若谓顿观所见即是尊特者,且《解谤》又立圆教五品,顿伏五住,方见尊特,岂可池上之像不被初心,《般舟》之身非关始行耶?
须知顿观生身不疑,生身虽应相不同,顿乃法体无别。
又云若以智者教为规,则《》纯,《华严》兼别。
纯杂不同,胜劣可见者,是何义欤?
且《华严》兼别,岂可以舍那为劣应乎?
》纯,岂可以生身为尊特乎?
应知《华严》别教所见尊特与不殊,但别教谓之修成,圆教谓之性具。
此乃教有权实,非干佛有胜劣。
》圆教虽纯一,身岂混同
无谓身胜故法胜,身劣故法劣。
法有兼独之义,身无纯杂之容。
增减之愆,不当斯责。
又以《华严》有初成正觉之言,便谓藏尘相好,须是分段生灭身者,此诚屈彼之甚也。
释迦分段之身,则有八斛舍利,未审藏尘相海有若干斛舍利耶?
《妙》云:「应之上,虽云生身,义同于法」。
斯指《华严》所说摩耶所生义同《大论》法性身佛,此身本是界外二土之身,虽现八相,而一一相中皆具八相。
是则生非定生,灭非定灭。
若有机感,则说《华严》尽未来际。
《法华》云:「常在灵鹫,即此身焉」。
故智者释「常在灵鹫」,谓实报土也。
及馀诸住处,谓有馀土也。
土既法性,身岂分段乎?
当知诸所谈前佛入灭,次佛补处,皆约分段生身而论。
故《法华》中授诸声闻八相记莂,皆是生身。
身子作佛,三十二相(《大论》中凡有数处说三十二相是生身佛。)灭度之后,舍利流布次坚满补处,非生身耶?
《观音授记》云:「阿弥陀佛寿命无量,百千万亿劫」。
当有终极灭度之后,观音菩萨次当补处,明相出时,于七宝菩提树下,成等正觉,号普光功德山王,国名众宝,阿弥陀佛国十倍。
此等事相,岂约法性身上论补处哉?
《妙宗》本立《》八万相好便为尊特法性身佛,《解谤》却立《华严》藏尘相好须是分段生灭之身。
作是解者,莫不增《》而减《华严》乎?
此说定非,举众所疑。
《解谤》云:荆溪释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类同《华严》一一相好与虚空等。
又《止观》解此文云:一一相好,皆是实相法界,具足无减。
身不尊崇,那言具足;
相非尊胜,不称无减(又若云生身即法,不即尊特,与而论之,幻有即空,夺而为论,外道断见。)
雪云:《华严》尊特、《法华》生身,虽现相好多少不同,莫不即是实相法界,具足无减,与虚空等。
若得《金錍》二遍之意,终不将少为多,以劣为胜。
前文已辨,今更喻之。
如大小波,湿体不异,同以波为湿体,则大小互融;
同以湿体为波,则大小各别。
二波常异,一体常同。
法身如湿体也,尊特如大波也,生身如小波也。
虽三而一,一不为合;
虽一而三,三不为散。
顺大师之意,祇合但取小波为喻。
如《解谤》云:「即一论三者,祇圆光一寻,三十二相,如来妙力,为三藏机,示有分齐,名为生身。
祇三十二相,如来妙力,为通入别机,示无分齐,名为尊特。
祇三十二相,如来妙力,为圆教机,示一一相,即是本性所具法门,名为法身(《解》书。)」。
今问:既以三十二相不用现大,即一论三者,还可以藏尘相不用现小,即一论三否?
若然者,必须云祇藏尘相,如来妙力,为三藏机,示有分齐,名为生身等。
若不然者,则尊特身但即法身,不即劣应。
如何说实相法界具足无减耶?
又如何就法身上说即一论三耶?
是知祇以三十二相,圆光一寻,不用现相令遍,又不许约性论遍,但云如来妙力,示无分齐者,无乃太妙乎?
《大论》云三十二相,是声闻法中小相,非摩诃衍中大相。
故知大相,须指藏尘。
小相唯有百福所严,大相由三智所显。
又复应知若修三智,非祇显尊特,亦能现劣应。
乃由果成,等彼百界,方能称性,施设万端。
故《止观》明别圆道品是修相法,若證中道,靡所不现。
又云中道明镜,本无诸相,无相而相者,妍丑由彼,多少任缘。
故知如来身密应现,胜劣须分,非谓三身祇是三十二相。
又云生身即法,不即尊特。
与而论之,幻有即空;
夺而为论,外道断见者,意谓法身须是有相。
若有相者即是尊特,若无相者便同小空,及以断见,此盖大师所解三身皆是有相。
如三十二相,本是应身;
不用现大,又是报身;
不须无相,亦是法身。
三身不分,一性何在?
今谓法身定无相(自受用同。),应身定有相(他受用同。),若其相即俱,相俱无相,又若据性德三身而论,斯则法身具应身之性。
良由法具,方有应身,非谓法性已有应相。
如摩尼珠具雨宝之性,性若不具,焉能雨乎?
非谓珠中,已有宝物。
若执此者,无有是处。
《灵味小亮》云:「生死之中,本有真神佛体,万德咸具而为烦恼所覆。
若能断惑,佛体自现」。
章安引古破云:「若言众生身中已有佛果,此则因中有果,食中有粪、童女有儿等」。
当知性德应身,尚无有相,况法身者乎?
经云「微妙净法身真相三十二」者,此叹全性起修,即法之应也。
若一向叹法如《华严经》云「如来非以相为体,但是无相寂灭法」。
若斥法身无相,便同小空者,非其义也。
且小乘偏空,犹如太虚,无现像之分。
大乘实理,犹如明镜,具现像之性。
所以法即应,故全无形而现形;
应即法,故举诸相而无相。
《妙宗》释「佛本无身无寿无量」云:「但无有相随情之三,非无性具微妙身等」。
是故真佛究竟一切净秽法门。
若一向无,何异小乘所證真理?
以此验知,大师实谓法身有相,盖言法身但无随情染碍之相,非无随智清净之相。
今问真佛微妙之身,秽之法,此与应佛为同,为异?
若同,何分真应?
若异,宁有净秽?
况智者显示法身非色质,非心智,强指法性为身,不迁不变为寿,法界虚空为量,安得谓真佛以一切净秽法门为身寿量乎?
遍寻山门诸祖教迹,莫不皆说法身无相。
龙树云:「诸佛法身,非阴入界若干种色」。
南岳云:「法身非染非净,非圣非凡,圆融平等,不可名目」。
智者云:「法身非色像身,非法门身」。
又云:「法身虚寂,岂有形声心识之可见闻知乎」。
章安云:「法身非色非声,非因非果」。
荆溪云:「若唯法身,应无垂世」。
此等诸说,莫是小乘真理乎?
外道断见乎?
故知法身是中道第一义谛,尚无真空之理,宁有净秽之法。
凡曰有相,皆是应身,此依众生变心所见。
变心若尽,应身亦亡。
故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矣。
仁岳顷年听次,常立法身无相,群学以为谬说,反谓不知理具之义。
后还江吴,谒诸讲肆,颇有击其节者。
又近读《梁高僧传》云:「生法师尝著《法身无色论》笼罩旧说,妙有渊旨。
而守文之徒,多生嫌嫉,与夺之声,纷然竞起」。
生公之论,盖天真也;
今之所议,盖祖述也。
天真由慧性所发,祖述以圣言为凭。
彼慧性而可嫉,此圣言而难夺。
昨《十谏书》未敢委陈,既谓兴谤,故兹分雪云耳。
已上五节,聊举大纲,虽《解书》有四十馀纸,分章为二十段,总摄要义,岂逾前文。
所删者唯诃责之辞,所通者皆教观之道。
虽云不让,诚愧直躬。
伏乞大师俯听狂言,少留精思。
念以仁岳志存为法,行匪沽名。
学不务于速成,义必求于至当。
岂纵凭虚之说,专行讪上之心。
僧嵩谈佛智无常,舌根先烂;
胜意拒贪欲是道,地狱生沦。
在实解而尚然,况欺诬之何若?
缅惟慈恕,洞察肺膺。
傥立理而稍长,冀回心而弥善,略椠《妙宗》之板,永赞仙方之书。
无以憎恶其人,便乃毁弃其法。
若复未谕尊命,恐乱大伦,则愿任彼绛纱,选一翘楚,暂临浙水,广会僧英,议三身之是非,定一场之胜负,群口无党,正理自彰
其或仁岳有堕扇之羞,伏望大师贻封杖之责。
不备。
门人仁岳书。
按:《岳阇黎雪谤书》,续藏经第一编第九五套第四册。
天竺灵山教寺记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六、《咸淳临安志》卷八○、《佛法金汤篇》卷一二、《西湖志》卷一三
粤若能仁出现,圆教流通,观音机缘密契于中土,善财参礼遍历于南方。
曹溪传于一心,天台宗于三观,度门迭启,丛林相望。
异香旃檀居多于此岸,大乘气象兼茂于他邦。
岂非《离》之明、《巽》之聪,性为般若,尤钟于东南者虖?
天竺寺者,馀杭之胜刹也;
飞来峰者,武林之奇巘也。
晋有梵僧慧理,指此山乃灵鹫之一小岭耳,不知何年,飞来至此,挂锡置院,初曰「翻经」。
隋开皇中法师真观增广之,改为天竺寺
其后大比丘昙超道标,领徒唱教,名在僧史。
唐末盗起,寺焚略尽,吴越王镠因即旧址,建五百罗汉院。
大宋之兴,名山精舍,申易嘉号,锡名曰「灵山」。
祥符中,州人联牒,业叩府下,请大士遵式领其众,演天台
式公辩博明解,远近向慕,智者之学,自是益振。
天禧初文穆王冀公临州,一见加礼,为奏复「天竺」旧额。
遄承可报,冀公亲题其榜,笔力殊劲。
且有敕旨,许作十方讲院主持。
还朝,又表其高行,赐号「慈云」。
仍施钱万缗,为营佛殿。
雄昈赫敞,岌然翚飞。
未几,侍郎胡公继典是郡,又捐己俸,助作三门,分施峻廊,翼其左右。
檀施风偃,莫不喜舍。
于是裒合众施,环构众宇。
殿之后曰法堂,其右曰僧堂、曰金光三昧堂、曰老宿堂,其左曰厨、曰库、曰浴院、曰延寿堂,及东西缭廊六十楹,井匽舂硙之所,最凡百二十馀区。
皆匪亟而成,观感以化。
至于金像模肖,莫不奇特。
又造旃檀音像置三昧堂中,慈相穆如,智者之遗法也。
初,寺有桧树枯死,至是柯叶复茂,众目之曰「重荣」,乃兰若中兴之兆。
慈云告老,庵于东岭,传寺事于明智大师祖韶。
韶公亦宿植德本,密资觉力,延栖海众,宴坐道场,二纪有馀,百事无旷。
天圣中,两宫外护,三宝焉依。
清净之风,大流率土;
吉祥之地,首眷兹山。
乃诏乾元、长宁节度僧各一。
明道至皇祐间,二遣近珰黄元吉,舍施檀香缕金佛、菩萨、罗汉等像五十二身,释迦、文殊、普贤、阿难、迦叶琥珀像五身,又施西天灵塔、佛骨、舍利、白𣱃等。
仍赐飞白御书六轴、飞白御书扇子等。
且有中旨,每岁增度行者一人。
韶公钦承圣施,寅奉墨宝,于法堂后建御书阁三栋,以虔香火。
阁之东西,建方丈二十区。
北敞虚槛,正面鹫石,名胜游士,多至其下。
又于殿之前建钟、经二台,东西对峙。
三门之左,构五百罗汉院,右建天台教藏院,后曰看经堂。
北曰泗洲菩萨殿,后曰茶堂,亭轩房牖之类,亦百有二十馀区,兹又明智吁诸檀而续之也。
前后轮奂,表里华洁,钟梵通于霄汉,金碧照于岩谷。
新涧春夏,众声睁然;
灵峰蚤暮,云气馥若。
疑神物之有护,信灵仙之所隐。
大哉!
佛以无生之心,体无边之行,愿应现三界,拔济众生。
殚土木之庄严,未有以称其德;
盛金石之篆刻,不足以究其功。
居之者当感被王灵,念承法荫,思耕凿之苦,省肯构之劳,开发大心,绍续慧命,以三摩奢为净体,以六波罗密为妙用。
渡河沙之众,图报佛恩;
海潮之音,答扬帝力。
绪馀妙利,延被有情。
则此寺之崛兴,与兹山之共敝。
韶公以某雅尘禁职,缅慕宗乘,见托以文,且记其事。
至于龙潭猿涧,一丘一壑之胜,则有陆鸿渐《山记》在焉,今但记其置寺之本末云。
赠琴僧知白1039年 北宋 · 梅尧臣
 押寘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
上人南方来,手抱伏牺器。
颓然造我门,不顾门下吏。
上堂弄金徽,深得太古意。
清风萧萧生,脩竹摇晚翠。
声妙非可传,弹罢不复记。
明日告以行,徒兴江海思。
送琴僧知白宝元二年1039年冬 北宋 · 欧阳修
 押词韵第七部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
吾闻夷中琴已久,常恐老死无其传。
夷中未识不得见,岂谓今逢知白弹。
遗音髣髴尚可爱,何况之子传其全。
孤禽晓警秋野露,空涧夜落岩泉。
二年迁谪寓三峡,江流无底山侵天。
登临探赏久不厌,每欲图画存于前。
岂知山高水深意,久以写此朱丝弦。
酒酣耳热神气王,听之为子心肃然。
嵩阳山高雪三(周本作二)尺,有客拥鼻吟苦寒。
负琴北走乞其赠,持我此句为之先。
右监门卫将军夫人武昌县郭氏墓志铭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八、《欧阳文忠公集》卷三七、民国《巩县志》卷二三
夫人姓郭氏。
曾祖恕,右千牛卫将军
遵式洛苑使
父昭晦,左侍禁
夫人聪明孝谨,能读书史,善书画,喜浮图之说。
以选归于皇从孙右监门卫将军世覃,封武昌县君
子男四人,长曰令辟,太子右内率府副率,馀皆幼,未赐名。
夫人以嘉祐二年十一月丁亥,以疾卒,享年三十有三,权厝于奉先佛寺
嘉祐五年十月乙酉,葬于永安之原。
铭曰:
行之修,学以明。
德施于内,铭告诸冥。
集英殿开启真宗皇帝忌辰道场斋文正月十一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二、《欧阳文忠公集》卷八三、《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七六
伏以神游斯远,方仰于轩威;
讳日兹临,载深于舜慕。
虔依正觉,俾集善因。
敞禁殿以有严,启法筵而夙设。
仰祈冥助,用慰孝思。
坛经赞(称经者,自后人尊其法,而非六祖之意也。今从其旧,不敢改易,亦可谓经,则论在其本经下卷之末。)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一、《镡津文集》卷三
赞者,告也,发经而溥告也。
《坛经》者,至人之所以宣其心也。
何心邪?
佛所传之妙心也。
大哉心乎!
资始变化而清净常若,凡然圣然,幽然显然,无所处而不自得之。
圣言乎明,凡言乎昧。
昧也者变也,明也者复也。
变复虽殊,而妙心一也。
始,释迦文佛以是而传之大龟氏,大龟氏相传之三十三世者传诸大鉴六祖谥号大鉴禅师。),大鉴传之而益传也。
说之者抑亦多端,固有名同而实异者也,固有义多而心一者也。
曰血肉心者,曰缘虑心者,曰集起心者,曰坚实心者,若心所之心益多也,是所谓名同而实异者也。
曰真如心者,曰生灭心者,曰烦恼心者,曰菩提心者,修多罗其类此者殆不可胜数,是所谓义多而心一者也。
义有觉义,有不觉义,心有真心,有妄心,皆所以别其正心也,方《坛经》之所谓心者,亦义之觉义、心之实心也。
昔者圣人之将隐也,乃命乎龟氏教外以传法之要,意其人滞迹而忘返,因欲后世者提本而正末也。
故《涅槃》曰:「我有无上正法,悉已付嘱摩诃迦叶矣」。
天之道存乎易,地之道存乎简,圣人之道存乎要。
要也者,至妙之谓也。
圣人之道,以要则为法界门之枢机,为无量义之所会,为大乘之椎轮。
《法华》岂不曰:「当知是妙法,诸佛之秘要」。
《华严》岂不曰:「以少方便,疾成菩提」。
要乎其于圣人之道利而大矣哉!
是故《坛经》之宗,尊其心要也。
心乎,若明若冥,若空若灵,若寂若惺。
有物乎?
无物乎?
谓之一物,固弥于万物;
谓之万物,固统于一物。
一物犹万物也,万物犹一物也,此谓可思议也。
及其不可思也,不可议也,天下谓之玄解,谓之神会,谓之绝待,谓之默体,谓之冥通。
一皆离之遣之,遣之又遣,亦乌能至之微?
其果然独得,与夫至人之相似者,孰能谅乎?
推而广之,则无往不可也;
探而裁之,则无所不当也。
施于證性,则所见至亲;
施于修心,则所诣至正;
施于崇德辩惑,则真妄易显;
施于出世,则佛道速成;
施于救世,则尘劳易歇。
此《坛经》之宗,所以旁行天下而不厌。
彼谓「即心即佛」,浅者何其不知量也!
以折锥探地而浅地,以屋漏窥天而小天,岂天地之然邪?
然百家者,虽茍胜之,弗如也,而至人通而贯之,合乎群经,断可见矣。
至人变而通之,非预名字,不可测也。
故其显说之,有伦有义;
密说之,无首无尾。
天机利者得其深,天机钝者得其浅。
可拟乎?
可议乎?
不得已况之,则圆顿教也,最上乘也,如来之清净禅也,菩萨藏之正宗也。
论者谓之玄学,不亦详乎!
天下谓之宗门,不亦宜乎!
《坛经》曰「定慧为本」者,趣道之始也。
定也者静也,惠也者明也,明以观之,静以安之。
安其心可以体心也,观其道可以语道也。
一行三昧」者,法界一相之谓也,谓万善虽殊,皆正于一行者也。
「无相为体」者,尊大戒也;
「无念为宗」者,尊大定也;
「无住为本」者,尊大慧也。
夫戒定慧者,三乘之达道也;
夫妙心者,戒定慧之大资也。
以一妙心而统乎三法,故曰大也。
「无相戒」者,戒其必正觉也。
「四弘愿」者,愿度,度苦也;
愿断,断集也;
愿学,学道也;
愿成,成寂灭也。
灭无所灭,故无所不断也;
道无所道,故无所不度也。
「无相忏」者,忏非所忏也。
「三归戒」者,归其一也,一也者,三宝之所以出也。
说「摩诃般若」者,谓其心之至中也。
般若也者,圣人之方便也,圣人之大智也,固能寂之、明之、权之、实之。
天下以其寂可以泯众恶也,天下以其明可以集众善也,天下以其权可以大有为也,天下以其实可以大无为也。
至矣哉,般若也!
圣人之道,非夫般若不明也、不成也;
天下之务,非夫般若不宜也、不当也。
至人之为,以般若振,不亦远乎!
「我法为上上根人说」者,宜之也。
轻物重用则不胜,大方小授则过也。
「从来默传分付」者,密说之谓也。
密也者,非不言而闇證也,真而密之也。
「不解此法而辄谤毁,谓百劫千生断佛种性」者,防天下亡其心也。
伟乎《坛经》之作也!
其本正,其迹效,其因真,其果不谬。
前圣也,后圣也,如此起之,如此示之,如此复之,浩然沛乎,若大川之注也,若虚空之通也,若日月之明也,若形影之无碍也,若鸿渐之有序也。
妙而得之之谓本,推而用之之谓迹,以其非始者始之之谓因,以其非成者成之之谓果。
果不异乎因,谓之正果也;
因不异乎果,谓之正因也;
迹必顾乎本,谓之大用也;
本必顾乎迹,谓之大乘也。
乘也者,圣人之喻道也;
用也者,圣人之起教也。
夫圣人之道,莫至乎心;
圣人之教,莫至乎修;
调神入道,莫至乎一相止观;
轨善成德,莫至乎一行三昧
资一切戒,莫至乎无相;
正一切定,莫至乎无念;
通一切智,莫至乎无住;
生善灭恶,莫至乎无相戒;
笃道推德,莫至乎四弘愿;
善观过,莫至乎无相忏;
正所趣,莫至乎三归戒;
正大体,裁大用,莫至乎大般若;
发大信,务大道,莫至乎大志;
天下之穷理尽性,莫至乎默传;
欲心无过,莫善乎不谤。
定慧为始,道之基也;
一行三昧之端也;
无念之宗,解脱之谓也;
无住之本,般若之谓也;
无相之体,法身之谓也;
无相戒,戒之最也;
四弘愿,愿之极也;
无相忏,忏之至也;
三归戒,真所归也;
摩诃智慧,圣凡之大范也;
为上上根人说,直说也;
默传,传之至也;
戒谤,戒之当也。
夫妙心者,非修所成也,非證所明也,本成也,本明也。
以迷明者复明,所以證也;
以背成者复成,所以修也。
以非修而修之,故曰正修也;
以非明而明之,故曰正證也。
至人暗然不见其威仪,而成德为行蔼如也;
至人颓然若无所持,而道显于天下也。
盖以正修而修之也,以正證而證之也。
于此乃曰罔修罔證,罔因罔果,穿凿丛脞,竞为其说,缪乎至人之意焉。
噫!
放戒定慧而必趋乎混茫之空,则吾末如之何也。
甚乎,含识溺心而浮识,识与业相乘,循诸向而未始息也。
象之形之,人与物偕生,纷然乎天地之间,可胜数邪?
得其形于人者,固万万之一耳,人而能觉,几其鲜矣。
圣人怀此,虽以多义发之,而天下犹有所不明者也;
圣人救此,虽以多方治之,而天下犹有所不醒者也。
贤者以智乱,不肖者以愚壅,平平之人以无记悯。
及其感物而发,喜之怒之,哀之乐之,益蔽者万端,暧然若夜行而不知所至。
其承于圣人之言,则计之博之,若蒙雾而望远,谓有也,谓无也,谓非有也,谓非无也,谓亦有也,谓亦无也,以不见而却蔽,固终身而不得其审焉。
海所以在水也,鱼龙死生在海而不见乎水;
道所以在心也,其人终日说道而不见乎心,悲夫!
心固微妙幽远,难明难凑,其如此也矣!
圣人既隐,天下百世虽以书传,而莫得其明验。
故《坛经》之宗举,乃直示其心,而天下方知即正乎性命也。
若排云雾而顿见太清,若登泰山而所视廓如也。
王氏以方乎世书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
斯言近之矣。
《涅槃》曰「始从鹿野苑,终至跋提河,中间五十年,未曾说一字」者,示法非文字也,防以文字而求其所谓也。
曰「依法不依人」者,以法真而人假也。
曰「依义不依语」者,以义实而语假也。
曰「依智而不依识」者,以智至而识妄也。
曰「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者,以了义经尽理也。
而菩萨所谓「即是宣说《大涅槃》」者,谓自说与经同也。
圣人所谓「四人出世(即四依也。),护持正法,应当證知」者,应当證知,故至人推本以正其末也。
自说与经同,故至人说经如经也。
依义、依了义经,故至人显说而合义也,合经也。
依法、依智,故至人密说变之通之而不茍滞也。
示法非文字,故至人之宗尚乎默传也。
圣人如春,淘淘而发之也;
至人如秋,濯濯而成之也。
圣人命之,而至人效之也。
至人固圣人之门之奇德殊勋者也。
夫至人者,始起于微,自谓不识世俗文字,及其成至也,方一席之说而显道救世,与乎大圣人之云为者若合符契也。
固其玄德上智,生而知之,将自表其法而示其不识乎。
死殆四百年,法流四海而不息,帝王者、圣贤者更三十世,求其道而益敬,非至乎大圣人之所至,天且厌之久矣,乌能若此也!
予固岂尽其道,幸蚊虻饮海,亦预其味,敢稽首布之以遗后学者也。
杭州武林天竺寺大法师慈云式公行业曲记嘉祐八年九月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八一、《镡津文集》卷一五
法师讳遵式字知白本姓叶氏临海郡宁海人也。
初,其母王媪乞灵于古观音氏求男。
一夕,梦其舍洒然有美女子,以明珠授,使咽之。
生法师,方七月,已能从母称乎观音。
稍长,不乐与其兄为贾,遂潜往东掖,义全出家。
先一夕,义全梦有童子处其寺佛像之左者。
翌日,法师至,其梦适验。
十八落发,二十纳戒于禅林寺
明年,习律于律师守初
当时台之郡校方盛,诸生法师俊爽,屡以诗要之业儒。
法师即赋而答之,其诗略曰:「真空是选场,大觉为官位」。
已而入国清普贤像前,烬其指,誓习乎天台教法。
徐鼓笈趋宝云义通大师讲席。
道中梦一老僧,自谓吾文殊和尚也。
及见,乃其所梦之僧也,即服膺北面受学。
未几,凡天台宗之所传者,其微言奥旨而法师皆得智解,崭然出其流辈。
会其祖师智者入灭之日,遂自燃顶终日,誓力行其四禅三昧,因说偈以效其诚(凡其诗偈并见于文集,此皆略不书。)
通师既逝,而法师即还天台
以苦学,尝感疾呕血,自谓必死,毅然入灵墟佛室,用消伏咒法而诅曰:「若四教兴行在我,则其病有疗;
不尔,愿毕命于此方」。
三七之夕,忽闻空中呼曰:「遵式,不及将死」。
法师益不懈。
至五七之日,遽见死尸盈室。
法师不惑,践之以行道,其尸即隐。
七七之日,忏讫,复闻空中声谓曰:「十方诸佛增汝福寿」。
其夕殊寐,恍惚见一钜人,持金刚杵拟其口,惊且觉,而其病遂愈。
俊辩益发,声貌形神美于平日。
法师大感,益欲从事于此,遂著书曰《观音礼文》。
方题笔,遽有奇僧遗之书名,自意趣与己著本略同。
淳化初法师年方二十有八,众命续居其师之宝云讲席,讲四大经积年(《法华》、《维摩》、《涅槃》、《金光明经》。)
一旦有施氏胎驴驰来伏其座下,若有听意。
其后以时而至者凡四十日,产而乃已。
驴果有人之意,不亦异乎?
至道丙申之岁,法师结乎黑白之众信者,按经习夫净土之业,著书曰《誓生西方记》,复拟普贤益为念佛三昧。
师处宝云更十有二载,未尝持谒与俗人往还。
自幸得观音幽赞,命匠氏以栴檀为大悲之像,刻己像而戴之,益撰十四大愿之文。
其后工有误折像所执之杨枝者,法师敬且恐,即自以接之,不资胶胶而吻合如故。
咸平三载四明郡大旱,郡人资以其雨。
师用请观音三昧,冥约若三日不雨,当自焚也。
期果雨,其郡苏。
太守以为异,乃即碑其事。
咸平五年法师复归于台,欲东入屏居,而徒属愈繁。
乃即其西阳益宏精舍,据经造无量寿佛大,相率修念佛三昧,著净土行法之说。
其邑先有淫祠者,皆为考古法正之,滥飨者彻去。
其所谓白鹤庙者,民尤神之,竞以牲作祀。
法师则谕其人,使变血食为之斋。
及其与众舟往白鹤,而风涛暴作,众意谓神所为。
法师即向其庙说佛戒杀之缘,而其浪即平。
寻命其神受佛之戒,此后以牲祀者遂绝。
即著《野庙志》,乃与神约,而民至于今依之也。
祥符四年,会章郇公适以郎官领郡,丁僧夏制,乃命僧延法师入其郡之景德精舍讲大止观。
其夏坐毕,有三沙门被衲无因而至,请与盂兰盆讲席。
方揖坐而忽不见。
法师尝以胜事他适,道出黄岩,有一豕奔来绕师所乘,已而伏前,意若有所求。
众嗟咨不测其然,徐推之,乃豕避屠而来也。
遂偿其直,教屠者释之,命豢于妙喜寺,名之曰遇善。
夫豕之果飨德邪,人其何哉?
台有赤山寺,高爽而濒海。
法师尝谓人曰:「此宜建塔」。
其众乡人乐闻,皆曰:「是山之巅,每有异光照耀海上。
其光之间,益见七层浮图之影」。
然其所照之至处四十里,皆捕鱼者簄梁周之。
法师知其发光,欲有所警,益励众必塔之。
及其事址发土,果得石函之效。
塔成,亦以七级应其先兆,而斯民不复渔也。
法师方百日修忏于东掖山也,会其时大旱,水不给用,乃出舍相之,俄以其锡杖卓之,石泉从而发激,今东掖所谓石眼泉是也。
初,杭之人欲命法师西渡讲法,虽使者往还历七岁,而未尝相从。
昭庆齐一者率众更请,乃来,至是已十有二岁矣。
先此,法师尝梦在母之胎十二年,校其出台而入杭,乃其梦之效也。
至杭,始止乎昭庆寺讲说大扬义,学者向慕,沛然如水趋泽。
杭之风俗习以酒肴会葬,法师特以胜缘谕之,其俗皆化率,变荤为斋,因著文曰《诫酒肉慈慧法门》,以正其事,其人至今尚之。
明年,苏人以其州符迓法师就开元精蓝,昼夜专讲,法会盛集,黑白之听者谓日万夕千。
其人不饮酒啖肉者殆倾郭邑,酒官屠肆颇不得其售也。
遂谓其徒曰:「吾祖智者遗晋王之书,六恨,其一适以法集动众妨官为之患。
余今德薄,安可久当此会」?
去之,乃翻然复杭,方祥符乙卯之岁也。
刺史薛公颜即以灵山精庐命居。
法师昔乐其胜概,已有栖遁之意,及是,适其素愿也。
其地乃高僧真观所营之天竺寺也,历唐而道标承之。
然隋唐来逾四百载,而观公遗迹湮没,殆不可睹。
法师按旧志探于莽苍之间,果得其兆,即赋诗作碑纪之,此始谋复乎天竺也。
初,其寺之西有隋世所植之,枯蘖仅存,至此而复,盖其寺再造之證也,因名之曰重
益以其香林洞口之石上、其山之本腹内竹、石面者,与天竺四瑞,作四诗纪其胜异。
居无几,而来学益盛。
乃即其寺之东建日观庵,撰《天竺高僧传》,补智者三昧行法之说,以学者。
祥符之九年,天台慧思至都,以其名奏之,遂赐紫服。
寻复请讲于寿昌寺
罢讲,过旧东掖,谓其徒曰:「灵山乃吾卜终焉之所也,治行,吾当返彼」。
寻援笔题壁为长谣,以别东掖,还天竺
禁,则励其徒共行金光明忏法,岁以七昼夜为程。
宫保马公既老,益更奉佛,尤慕法师之言,遂为著《净土决疑论》,马公镂板传之。
王文穆公罢相抚,闻其高风,因李明州夷庚要见于府舍。
既见,王公奇之,不数日,率其僚属访法师于山中,即命之讲。
乃说《法华》三法妙义,其才辩清发,衣冠属目。
王公曰:「此未始闻也」。
即引天台教之本末,欲其揄扬。
王公唯然。
寻奏复其寺,得赐天竺之名,王公书其榜,尊君命也。
王公始以西湖奏为放生之池者,亦法师以智者护生之意讽而动耳。
其王公出尹应天,方微疾,梦与相见,而其疾即瘳。
乃遗之书,盛道其事,以谓相遇平生有胜缘。
江宁,更迓于府舍问法,留且三月
王公始欲为僧伽像,疑而未果,法师乃为其推观音应化、遍知无方者示之。
先此,法师尝梦与王公在佛塔中,有老僧者擘金铃而分之二人,益说此以验适论。
王公曰:「实金陵之谓也」。
既造像卒,持与法师,因撰《泗州大圣礼文》以尊其事。
王公益与其秦国夫人施钱六百馀万为其寺之大殿者。
法师以复寺,乃自皇家与王公也,特有所感,遂重集天台四时礼佛之文,勉其徒行之,欲以报德。
会乾元节,王公以其道上闻,遂锡号慈云
自是相与为方外之游益亲,形于诗书者多矣。
若其所著《圆顿十法界观心图》、《注南岳思师心要偈》之类,皆为王公之所为也。
天圣中,公终以天台教部奏预大藏,天台宗北传,盖法师文穆公有力焉。
始,章献太后法师熏修精志,乾兴中,特遣使赍金帛,而两命于山中为国修忏。
遂著《护国道场之仪》上之,请与其本教入藏。
天圣改元内臣杨怀吉东使,又赐之乳香。
临别,杨以法师善书,求其笔迹,即书诗一阕与之,杨遂奏之。
明年,又赐银一百两饭山中千僧。
然其时之卿大夫,闻其风而乐其胜缘者,若钱文僖、杨文公、章郇公,他公卿益多,恐斥名,不悉书。
法师闲雅,词笔篇章有诗人之风,其文有曰《金园集》者,《天竺别集》者,曰《灵苑集》。
然修洁精苦,数自烬其指,而存者一二耳。
逮其持笔,书翰精美,得之体。
灵山秋霁,尝天雨桂子,法师乃作《桂子》、《种桂》之诗。
尚书胡公见而盛赏之,乃与钱文僖公赓之。
胡公领郡钱唐,益施金而为其寺之三正门者。
法师领寺既久,尝欲罢去,史君李公咨即会郡人苦留之。
又二载,当天圣九祀之孟春,方讲《净名经》,未几,顾谓其徒曰:「我昔在东掖亦讲是经,尝梦荆溪尊者室中授其经卷。
及出视日,已殁矣。
今者吾殆终于此讲也」。
一日,果与众决曰:「我住台、杭二寺垂四十年,长十方意,时务私传。
今付讲席,宜从吾之志」。
即命其高第弟子祖韶曰:「汝当绍吾道。
我持此炉拂,勿为最后断佛种人,汝宜勉之」。
作《谢三缘》诗(谓谢绝徒属、宾友、笔砚也。),命学者刻石示之。
秋八月二十有八日,孑然入其寺之东岭草堂,自晦也。
明年十月之八日示微疾,不复医药,命取尝和晋人刘遗民《晦迹》诗,改其结句云:「翔空迹自绝,不在青青山」。
使磨崖刻之。
翌日之晚,复曰:「吾报缘必尽,敢忘遗训乎尔曹耶」?
益说法以勖其属。
及后日之晚,使请弥陀以正其终。
其徒尚欲有所祷,且以音像应命。
法师即炷香瞻而祝之曰:「我观世音前际不来,后际不去。
十方诸佛,同住实际
愿住此实际,受我一炷香(云云。)」。
或问其所归者,犹以寂光净土对之。
至其夕之三鼓,奄然坐终。
先此,法师自制其曰「遐榻」而铭之。
学者务奉其师之前志,必卧其灵体于遐榻。
七日,其形貌完洁如平昔。
其寿六十有九,腊五十。
当其化之夕,山中见大星陨乎鹫峰,赫然有红光发于其寺之前。
度弟子若虚辈垂百人,授讲禀法者如文昌诸上人者仅二十人,登门而学者其人不啻千数。
明年仲春之四日,奉遐榻归葬于其寺之东月桂峰下,与高僧真观之塔邻也。
蒙识韶公几三十年,晚,山中与其游益亲。
韶公耆年淳重,亦名德之法师也。
尝以大法师实录命余笔削,始以敝文不敢当。
及蒙奏书为法,以微效还,而韶公已物故。
方感慨,今辩师益以录见托,愿成就其师之意。
辩师端审善继,又明智之贤弟子也。
会余避言,适去山中,嘱之愈勤。
顾重违其先师之命,姑按韶公实录而论次之,命曰「曲记」,盖曲细而记其事也。
慈云聪哲,志识坚明,故其以佛法自植立,卓然始终不衰,虽古高名僧不过也。
世以方之真观,不其然乎!
天台之风教益盛于吴越者,盖亦资夫慈云之德也。
吾恨不及见其人。
是岁,嘉祐癸卯之八年,季秋己亥朔,适在京口龙游之东圃记之也。
宋故明州延庆寺法智大师行业碑元丰三年十月 北宋 · 赵抃
 出处:全宋文卷八八九、《四明尊者教行录》卷七
法智大师名知礼字约言金姓,世为明人。
梵相奇伟,性恬而器闳。
初,其父母祷佛求息,夜梦神僧携一童遗之曰:「此佛子罗睺罗也」。
既生,以名焉。
毁齿出家,十五落发受具戒,二十从本郡宝云义通法师,传天台教观。
三日首座僧谓曰:「法界自有次第,若当奉持」。
曰:「何谓法界」?
僧曰:「大总法相圆融无碍者是也」。
曰:「既圆融无碍矣,何得有次第耶」?
是僧无语。
几一月,自讲《心经》,人皆属听,而惊传之,谓教法有赖矣。
居三年,常代通师讲,入文销义,益阐其所学。
后住承天,遂徙延庆,德望寖隆,道法大炽,所至为学徒渊薮。
日本国师尝遣徒持二十问询求法要,师答之,咸臻其妙。
天台之教,莫盛此时。
真宗皇帝知名,遣中贵人至其居,命修忏法,厚有赐予。
偶岁大旱,遵式、异闻二法师同修金光明忏,用以祷雨,三日雨未降。
于是彻席伏地,自誓于天,曰:「兹会佛事,傥未降雨,当各然一手以供佛」。
佛事未竟,雨已大浃。
尝与钱唐奉先清源、梵天庆昭、孤山智圆数人,为书设问,往复辨析,虽数而不屈。
又遣门人神照大师本如与之讲论其说,卒能取胜。
尝制《指要》、《妙宗》二钞,《大悲忏仪别行疏记》暨《光明》二记之类,后悉流传。
尝偕十僧修妙忏三年,且约以忏罢,共焚其躯,庶以激怠惰,而起精进。
翰林学士杨公亿驸马都尉李遵勖尝荐师服号者,其心尤所爱重,知有自焚意,致书劝止,弗从。
又致书天竺慈云式师,俾自杭至明,面沮其义,亦不听。
郡守直史馆李公夷庚密戒邻社常察之,毋容遁以焚。
师愿既莫遂,复集十僧,修大悲忏三年。
又以光明忏中七日,为顺寂期,方五日,结跏趺坐而逝,实天圣六年正月五也,享年六十有九,为僧五十有四期。
其亡经月,发龛以视,颜肤如生,爪发俱长。
既就荼毗,舌根不坏,舍利至不可胜数。
凡三主法会,唯事讲忏,四十馀年,胁未始至席。
当时之人,从而化者以千计,授其教而唱道于时者三十馀席,则全、觉琮、本如、崇矩、尚贤仁岳慧才梵臻之徒,皆为时之闻人。
今江浙之间,讲席盛者,靡不传师之教,其于开人之功,亦已博矣。
元丰三年冬十月,余谢事经岁,自衢抵温,有法明院忠讲师,其行解俱高者,顿尝游衢,乃余未第时与之接者也。
一日,敛裓而前曰:「继忠法智师,徒为法孙,惜其示寂六十有三年,其所造峻特而所学为来者,固释门之木铎哉。
自昔达官文士,其言可信于后世者,乃无述焉,其徒窃羞之」。
既而状其行,请余作碑,以为无穷之传。
余乃叹曰:「人生之初,虚一而静,本无凡圣之别。
逮交战于事物之境,而莫之能返,此诸佛不得已,而来震旦,烦其名相以化之,岂茍而已哉!
设之以法而可行,示之以戒而不可犯。
目之有花,他人莫得见;
如耳之有磬,他人莫得闻。
欲其自降乃心,而求复初地。
其后导师继继而兴,骋智慧辩才,谈真实妙义,使人不离当念,超顿一乘,不离文字,示解脱诸相。
要其究竟,则无一法之可说,无一字以与人。
法智师既达乎此,则何假于言而后传哉」!
虽然,重违勤恳,姑阅其所纪,皆众所共闻者,因为摭梗概而实录之,仍赞之以文曰:
大雄觉世垂微言,磅礴日月周乾坤。
智者才辩穷化元,时为演说开迷昏。
八万总结河沙尘,俱入天台止观门。
法智远出扬清芬,游戏三昧真轶群。
志坚气直貌且温,少而敏悟老益勤。
遗旨从衡深讨论,消文释义虽缤纷。
辞淳理妙简不烦,或忏或讲忘晡昕。
迩遐学徒日骏奔,成等正觉消波旬。
俾诸佛祖道弥尊,流已清浚其源。
叶已茂培其根,行高名重上国间。
天子遣使来中阍,贤豪勋戚固所忻。
命服锡号回天恩,知身变灭浮云。
誓勇弃舍甘趋焚,素愿莫适仍修熏。
众生嗜好随贪瞋,三涂转徙膏轮。
有能顿悟报施因,罪福苦乐岐以分。
说本无说谁其人,师心了了所夙敦。
言能破妄宁非真,身虽云亡今常存。
江浙蕃蕃其子孙,诏亿万世观斯文。
建国长公主进封申国大长公主依前报慈正觉大师仁宗即位 北宋 · 宋仁宗
 出处:全宋文卷九四○、《宋大诏令集》卷三六
门下:国家三叶重熙,万邦承式,猥惟眇质,获嗣丕基。
且念夙侍先朝,恭闻圣训,惟孝恭可以奉祖考,惟恩礼可以睦宗亲。
佩服于兹,造次不忘。
属惟新于景命,宜特举于徽章。
建国长公主、报慈正觉大师赐名清裕,宝婺分辉,绛河禀庆。
肃雍表于贤德,柔婉彰于令仪。
鉴图史之言,克成懿范;
习纮綖之艺,载茂芳猷。
而又靡尚世纷,深探真谛,辞疏荣于外馆,愿栖志于空门。
光景屡迁,薰修益至。
方均渥霈,式示褒扬。
发芝检于中宸,赋粉田于大国,仍遵彝制,茂建崇名。
冀体至怀,此成命。
可特封申国大长公主,依前报慈正觉大师
明州桃源保安院大界相碑(并序景祐五年十月 北宋 · 释惟白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两浙金石志》卷五、乾隆《鄞县志》卷二三、同治《鄞县志》卷五九、民国《鄞县通志·文献志》
僧之居曰寺、曰招提、曰道场、曰精舍,义加院、庙、林焉,皆有以而名也。
西竺正曰僧伽蓝摩,秦言众园,盖取佛弟子由中治行生艺,道芽圣果,如世园圃。
缁其服者皆闻之,可谓尽知之乎?
必也将谋始焉耳。
始者,《易》曰「日月丽乎天,草木丽乎地」,与夫僧依乎界类也。
象非乎天,无以显照明之大;
形非乎地,无以著孳发之广;
人非乎界,无以昭成济之美。
处有界,众法行矣;
受具焉,僧种盛矣;
说恣焉,圣法隆矣。
而僧知禁身□罔慝,惟思无邪,定生慧作,佛道由兹矣。
三宝大位,何患于丧乎?
成济之美,于以观也。
如今之世,知崇佛祠之益者愈繁其人,启诚既壮,而基搆之广,曷止夫屋?
盘取奕世,惟厥千祀,极甍栋之壮,肆般尔之妙,尽金碧之饰,奂县雘之彩,竭十室之施,才一间之费,劬劬然未有期而成者,将比于纪世。
殆工告成,既壮且丽,众诧喧沸,亦自曰能事毕矣。
有以结界为语者,艴然疾视之,曰:「斯将阐某法,将安某徒,何结界为」?
于乎!
观斯之为意,乃求福之下者,未知亦有利之深者。
是能奋终身之志,立尔许之事,反不能行一席之法,图百世之益。
孟子所谓「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
然一羽之不举,以不用力焉。
余常欲一见于果能振斯法者。
今年秋八月广德湖之阴保安院永丰上人汎舟来吾居,礼容且愿,乃曰:「其始学南山教者,而其居即显德中钱氏亿为州日始建,逮今几乎百祀,而地犹自然,中间律法允无闻矣。
某安然其间,非南山之徒与?
故常有意乎结界事,且未果行,将谋之,必需于资耳,遂累载躬丐焉,今略足矣。
抑知公解毗尼者,不亦终济之象乎?
不及图之,后将噬脐,固请行可乎」?
余曰:「二圣人,作为礼乐,删赞《诗》、《易》,非摄政返鲁,谁奉而行与?
是知建言立事,在乎位也。
况释氏子复为众人,斯焉举斯」?
公曰:「圣人适时,无必也。
且商二后纵言,而谁行者?
矧今世取人固以难矣,位不位,未可也。
何谓乎?
能行圣人之道者,余悉取焉。
公行道者,请无以是辞」。
愚曰:「公之用舍,果是焉,予虽不敏,且敢然之」。
公遂异日设筵,命知法者若干人,以律准各作其法,共结成之。
法同界焉,说恣可知也;
食同界焉,宿煮可知也。
况标相无滥,宣秉有仪,要期无□,功流汉世。
钱氏益福,来者受赐,何可量也!
猗,真纲既纽,法轮载脂,安然于其间,公何愧矣!
斯院焉,平湖列岫,奇游者多之,曷俟吾言也。
既而准律,榜示显受,□图诸永,因勒石焉。
白滥可笃命,又俾为序,用示来者,抑止识标相而已乎?
亦知斯利之厚矣。
而才识䵝昧,且敢依律直叙云。
圣祖景祐五年,龙集戊寅冬十月初一日记。
大界相:从此院外东南角石标外竹篱内角,旁篱,随屈曲西下,至院外门东步柱。
巡柱内转,旁门东壁地伏里楞北入,至门东中柱。
巡柱内转,旁门伏里楞西下,至门西中柱。
巡柱内转,旁门西壁地伏里楞南出,至门西步柱。
巡柱内转,旁篱西下,至石标外竹篱内角。
从此旁篱北入,至水沧门南柱。
巡柱内转,旁横木里棱北行,至水门北柱。
巡柱内转,旁篱北入,穿竹堑南篱过,至石标南边。
从此旁篱西下,至西南角石标外竹篱内角。
从此旁篱,随屈曲北入,至石标外竹篱内角。
旁篱东上,至石标外竹篱内角。
从此旁篱北入,至西北角石标外竹篱内角。
从此旁篱东上,至东北角石标外竹篱内角。
从此旁篱南出,至石标外竹篱内角。
旁篱,随屈曲东上,至石标外竹篱内角。
从此旁篱南出,还至院外东南角石标外竹篱内角。
此是大界相。
净地处所:此伽蓝内东厨屋二间,斋堂三间,并诸僧房、小厨屋、蔬园果树下,并作净地。
住持僧义圆,耆宿僧鉴恩,勾当永丰,同勾当僧义先。
徒弟表章、表珍、表诠、芳赟、义端、普随、普言、普兴、表华。
管内副依止传教德偕阇梨秉大界羯磨。
开元寺临坛首座传律有伦阇梨秉净地羯磨兼答法。
祥符寺临坛传教则忠阇梨唱净地处所。
国宁寺临坛传律智圆阇梨昌大界相。
南山沙门惟白□□界羯磨。
管内都僧正兼监坛选练、讲经论赐紫慎矜,管内副僧正、长讲天台经论法云大师赐紫在中,管内僧判官、知坛场功德事广教大师赐紫道来。
檀越承泽立石,颍川陈说刻字。
按:月山沙门惟白撰。鄞水讲僧如显书。会稽讲僧知白篆额。
炽盛光道场念诵仪拾遗 北宋 · 释灵鉴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一
天竺法师慈云尊者以行光教,示灭于钱塘天竺道场。
门弟子灵鉴,以所禀法师德化乎当世,三昧行法施于后代。
发扬四种三昧,在乎斯文。
行法之盛,不可以不纪。
于是拾其遗编,独有《炽盛光道场念诵仪》未广流布。
遂更采诸文,补助始末,因旧五章,增为七科(新添《示方法》并《释疑》。)
《示方法》乃取于本经,令造修者有据;
《释疑》则华梵功等,道俗兼该。
其间坛场仪轨,今皇朝译经三藏大卿图纪行世,此不委明。
馀皆沿袭旧文,不忘乎本云尔。
按:《炽盛光道场念诵仪》卷首,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第四六卷。
灵山教寺记至和元年 北宋 · 强至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五四、《咸淳临安志》卷八○
天竺寺东晋竺惠院,始建曰翻经院。
至隋开皇,真观居之,因广规,遂为寺,而更以今名。
昙超道标承之。
而处巢寇之乱,旋罹兵火,庄严之地,鞠为煨烬。
迨钱氏荒吴土,起其废而新之。
真庙在宥,罢寺为院,易榜曰灵山
祥符间,慈云遵式师以道风法器,为缁俗钦向,迎置其内,日讲教观,学徒诜诜,方袍游夏,由是佛垄之道西矣。
未几,相国王冀公钦若镇杭,雅闻师名,延见府署道契吻合,一言忘形,冀公不知圭衮之所以为泰,慈云不知瓶屦之所以为约也。
因开陈废兴,愿复旧额。
公剡奏列上,俞诏随下,乃洒翰为题其榜。
既而呼主藏者取缗若百万,俾新殿宇。
后数年,贰卿胡公则复守此邦,继发信誓,乃立三门,傅以两廊,于是慈云始有意于兴作矣。
而王侯输金,闻者自劝,不俟诱督,争相委赀。
乃作法堂以演畅佛旨,忏堂以六时行道。
洁香积之馔,蓄蒲塞之供,作厨堂、库院。
就燕寂,濯昏垢,作僧堂、浴室。
金碧互映,目为宝所。
已而慈云腊高矣,乐退岩屋,传其事于门人高弟明智祖韶师。
记慈云之世,凡栋宇之作一百有七楹,而明智孤标独行,克遵师业,有来斯进,故远迩之学者满门。
不妄履城阈,而四众薰善,若户到而躬化;
不尝势公卿,而荐绅闻谊,皆引重而争慕。
曷从而得之?
盖曰道在己耳。
于是作慈云之所未作,成慈云之所欲成,檀信乐施,不谋胥协。
乃建教藏院以聚本经,礼也;
建延寿院以养病患,仁也;
建冀公祠宇,不忘外护,义也;
建慈云真堂,不忘先禀,孝也。
是四善,皆释子之难能者,而明智兼有焉。
明道岁,王人左藏黄副使元吉将命过杭,得师欢甚,因还侍上,恳求御书,愿赐为丛林荣。
皇祐改元,始赐飞白字,凡六轴。
乃度正位,构层阁以安之,所以尊帝笔而华佛祠也。
于戏!
浮屠氏能严奉其本师,张大其本教者或稀矣,况能尊天子之书哉?
明智是举,抑又能释子之难者。
嗣事甫二纪,而栋宇之作,减慈云者才二楹。
翚檐鸳瓦,焜耀净域,膜拜赞绕,咸起恭向,信东南之福壤,而龙象之道场也。
白宫傅作《冷泉亭记》,独以灵隐为最胜。
今禅刹讲宇,迭相为雄,使好事者谈泉石佛宫之盛,必以天竺、灵隐为称首,不其韪欤。
噫!
皆曰杭人喜奉佛,往往浮屠氏之居有颓墙弊庑,不足庇风雨,而豪右过之不肯一钱者,岂奉佛之心有胶耶?
抑居或非其人,无术以动之耶?
以是知非明智弗克萌杭人之善心,非杭人弗克毕明智之能事,盖相须济尔。
寺成,韶师以书抵予曰:「我先禀慈云肇图构葺,未讫事而去,至韶始成之。
先正修撰尝欲记吾寺,未作而公亡,愿执事者成之」。
予获书慨然,且念韶能继其师之志构是寺,予忍无辞以成先子志,反为韶愧哉?
遂勉而为之记。
至和元年某月某日记。
建弥陀宝阁记元祐元年正月 宋 · 杨杰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三
不愿生净土则已,愿生净土则无不得生;
不生则已,一生则永不退转,世尊所谓阿鞞跋致阿惟越致者欤?
夫具缚有漏,凡夫初凭信念,得生彼土,而三毒邪见,未能顿忘。
何以知其不退转耶?
盖以弥陀愿力常所摄持,大光常照,上善常聚,寿命永劫。
水鸟树林,风声乐响。
演畅妙乘,闻其声者,念佛念法念僧之心,未尝闻断故也。
众生病之,佛为医王,法为良药,僧为视病人,三者现前,病不得而萌矣。
以是而言,则一生净土,何从而有退转哉?
钱唐僧监法宝大师从雅,平生修举弥陀教观,参究宗风,乐为偈颂,颇得其趣。
又精于医术,多施药以济人,人或以货资酬之,则曰:「非我能也,三宝之功」。
必转施三宝,乃造宝阁,立弥陀大像,环以九品菩萨。
海藏经典在其后,清净莲池在其前,定观奥室分列左右,誓延行人,资给长忏,以结净土之缘。
岂独以比丘身,慕佛大医,用法良药而已者哉!
实能运慈施疗,利与众同也。
其于念三宝之心,可谓不敢间断矣。
入是道场者,观一切相为非相,则能见弥陀之全体;
观一切法如幻法,则能入净土之真境;
观我身之无我,则能具比丘之正见。
故从如来而见无量如来,入一切净土而周无量净土,悟一法身而融无量法身矣。
无念而念,无證而證,无修而修,净土果海,岂易量哉!
法宝僧监建立宝阁净土道场,诱集净业之侣,以期安养,则报缘之至,必果遂其所愿也。
元祐元年上元日左朝散郎尚书主客员外郎轻车都尉赐紫金鱼袋无为杨杰述。
按:《乐邦文类》卷三,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本。
彭城太尉诗序熙宁五年十一月 北宋 · 沈辽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四、《云巢编》卷七
太师彭城公五言诗二章、跋状后一帖,在明州宝云道场。
吴越时太师公以诸子胙土四明,每访诸道于尊者。
既入朝,数以手札拳拳致焉。
尊者讳义通新罗人
初以其学造螺溪法师,说《华严》大旨,顿悟,即谢其徒,传天台教观,遂为一代法师
其后门人有若知礼,有若遵式
式号慈云大师,礼号法智大师
是二人者,皆传其道。
法智之后有若本如,有若崇矩,有若尚贤,有若梵臻
慈云之后有若祖韶,而天台之妙遂达于天下。
余昔过道场,见正公
正乃臻公高弟,而法师之曾孙也。
因观太师公手墨,爱其清健雅丽,有足尚者。
正方且勒诸乐石,遂请余题其后。
太师姓钱氏讳惟治字世和
少好学,善书。
在藩时,夜梦朱衣人以土壅其颏颊,云是金天王使者
及西迁出刺华州,踰贰拾年乃验。
官至神武统军,赠太师,载在国史云。
熙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序。
明州宝云通公法师石塔治平元年三月 北宋 · 释宗正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二五、宝云振祖集
法师讳义通字惟远,德业详诸行状。
本海国高丽君族尹姓。
母孰氏,妊诞颇异,因舍龟山院,师释宗。
及冠染具,传《华严》、《起信》,彼尤仰止。
殆壮,游中国,晋天福时也。
至,始访云居契悟,嗣谒螺溪寂师,了天台宗。
繄道且逢源,具体之声浃闻四远。
姑曰:「圆顿之学,毕兹辙矣。
吾欲以此导诸未闻必生地」。
始乃括囊东下,道由四明太师钱公惟治问以心要,荐辟为戒师。
继此道俗蕲向,请留依怙。
曰:「非始心也」。
公曰:「或尼之,或使之,非弟子之力也。
如曰利生,何必鸡林乎?
缘既汝合,辞不我却」。
因止焉。
漕使顾承徽舍宅为传道处,第乞额宝云,昭其祥也。
既而日扬教观,逾二祀。
知礼、遵式,子矜之高者,其馀升堂及门,莫可胜纪。
凡诸著述,并逸而不传,嗟夫!
君子曰:天台之道,勃然中兴,之力也。
俗寿六十有二,端拱改元,龙集戊子十月十有八日示疾,越三日左胁而逝。
既荼毗,门弟子收骨,藏于育王山之阳寺西北隅,礼也。
后七十有七载,甓甃已,乃就之累之为方坟,增显其处。
尔时皇宋五叶,岁在甲辰天王即位之明年改元治平暮春十日,重法孙宗正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