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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进钦天历表 五代 · 王朴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六十
臣闻圣人之作也。
在乎知天人之变者也。
人情之动。
则可以言知之。
天道之动。
则当以数知之。
数之为用也。
圣人以之观天道焉。
岁月日时。
由斯而成。
阴阳寒暑。
由斯而节。
四方之政。
由斯而行。
夫为国家者。
履端立极。
必体其元。
布政考绩。
必因其岁。
礼动乐举。
必正其朔。
三农百工。
必授其时。
五刑九伐。
必顺其气。
庶务有为。
必从其日月。
六籍宗之为大典。
百王执之为要道。
是以圣人受命。
必治历数。
故得五纪有常度。
庶徵有常应。
正朔行之于天下也。
自唐而下。
凡历数朝。
乱日失天。
垂将百载。
天之历数。
汨陈而己矣。
今升下顺考古道。
寅畏上天。
咨询庶官。
振举坠典。
以臣薄游曲艺。
常涉旧史。
遂降述作之命。
俾究迎推之要。
虽非能者。
敢不奉诏。
乃包万象以为法。
齐七政以立元。
测圭箭以候气。
朓朒以定朔。
明九道以步月。
校迟疾以推星。
考黄道之斜正。
辨天势之升降。
交蚀详焉。
夫立天之道。
曰阴与阳。
阴阳各有数。
合则化成矣。
阳之策三十六。
阴之策二十四。
奇偶相命。
两阳三阴。
同得七十二。
同则阴阳之数合。
七十二者。
化成之数也。
化成则谓之五行之数。
五行得期之数。
过者谓之气盈。
不及谓之朔虚。
至于应变分用。
无所不通。
所谓包象矣。
故以七十二为经法。
经者常也。
常用之法也。
百者数之节也。
法进退。
不失旧位。
故谓之通法。
以通法经法。
得七千二百。
谓之统法。
自元入经。
先用此法。
统历之诸法也。
以通法进统法。
得七十二万。
气朔之下。
收分必尽。
谓之全率。
以通法进全率。
得七千二百万。
谓之大率
而元纪生焉。
元者岁月日时皆甲子。
月日五星。
合在子正之宿。
当盈缩先后之中。
所谓七政齐矣。
古之植圭于阳城者。
以其近洛故也。
盖尚慊其中。
乃在洛之东偏。
开元十二年
遣使天下候影。
南距林邑国
北距横野军中。
浚仪之岳台。
应南北弦居地之中。
皇家建国。
定都于梁。
今树圭置箭。
测岳台晷漏以为中数。
晷漏正。
则日之所至。
气之所应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缩。
日盈月缩。
则后中而朔。
月盈日缩。
则先中而朔。
自古朓朒之法。
率皆平行之数。
入历既有前次。
而又衰稍。
不论皇极旧术。
则迂回而难用。
降及诸历。
则疏远而多失。
今以月离朓朒
随历校定日躔。
朓朒临用。
加减所得者。
入历定日也。
一日之中。
分为九限。
逐限损益。
衰稍有伦。
朓朒之法。
可谓审矣。
道者
天之纮带也。
其势圆而平。
纪宿度之常数焉。
黄道者
日轨也。
其半在赤道内。
半在赤道外。
去赤道极远二十四度。
当与赤道交。
则其势斜。
当去赤道远。
则其势直。
当斜则日行宜迟。
当直则日行宜速。
故二分前后加其度。
二至前后减其度。
道者月轨也。
其半在黄道内。
半在黄道外。
去黄道极远六度。
出黄道谓之正交。
入黄道谓之中交。
若正交在秋分之宿。
中交在春分之宿。
则比黄道益斜。
若正交在春分之宿。
中交在秋分之宿。
则比黄道反直。
若正交中交在二至之宿。
则其势差斜。
故较去二至二分远近。
以考斜正。
乃得加减之数。
自古虽有九道之说。
盖亦知而未详。
空有祖述之文。
全无推步之用。
今以黄道一周。
分为八节。
一节之中。
分用九道。
尽七十二道。
而复使日月二轨。
无所隐其斜正之势焉。
九道之法。
可谓明矣。
星之行也。
近日而疾。
远日而迟。
去日极远。
势尽而留。
自古诸历。
分段失实。
隆降无准
今日行分尚多。
次日便留。
自留而退。
唯用平行。
仍以入段行度为入历之数。
皆非本理。
遂至乖戾。
今校定逐日行分积。
逐日行分积以为变段。
于是自疾而渐迟。
势尽而留。
自留而行。
亦积微而后多。
别立诸段变历。
以推变差。
俾诸段变差。
际会相合。
星之迟疾。
可得而知之矣。
自古相传。
皆谓去交十五度以下。
则日月有蚀。
殊不知日月之相掩。
与闇虚之所射。
其理有异焉。
今以日月经度之大小。
较去交之远近。
以黄道之斜正。
天势之升降。
度仰视旁视之分数。
则交亏得其实矣。
乃以一篇步日。
一篇步月。
一篇步星(案以下脱一篇步发敛五字下云以卦候没灭为之下篇者言为步发敛之下篇欧阳史约其文称谨以步日步月步星步发敛为四篇是也)
以卦候没灭为之下篇。
都四篇。
为历经一卷。
历十一卷。
草三卷。
显德三年七政细行历一卷。
检讨先代图籍。
今古历书。
皆无蚀神首尾之文。
天竺胡僧之妖说也。
近自司天卜祝小术不能举其大体。
遂为等接之法。
盖从假用以求径捷。
于是乎交有逆行之数。
后学者不能详知。
便言历者有九道。
以为注历之恒式。
今并削而去之。
昔在唐尧。
钦若昊天。
陛下亲降圣谟。
考历象日月星辰。
唐尧之道也。
其历谨以显德钦天为名。
天道元远
非微臣之所尽知。
但竭两端。
奉明诏。
疏略乖谬。
甘俟罪戾。
设边吏对 北宋 · 田锡
 出处:全宋文卷九六、《咸平集》卷二二
汉孝武勒兵十八万,北过天山,旌旗林殖,径周千里,金鼓川沸,声闻于天。
匈奴震恐,不敢抗威,弃衙帐而遁。
帝升单于台,有黩武骄傲之色。
乃有边吏老矣,然精强矍铄,状貌魁杰,若贾馀勇,遂属櫜鞬,请见于军门。
上召与语,曰:「若居边鄙,多历年矣,谅谙练戎政,而详悉事机。
天山之北,大漠空旷,经川通谷,平原险蹊,车战之地,骑斗之场,客主便利者凡有几何?
其次滥车之水,伏兵之道,堡冲垒要,峙粮挽刍之所,复何从而善?
若当悉意以陈,朕欲周知其名数,期以殄灭匈奴而后已」。
边吏曰:「臣远祖时为华封人,尝因祝延洪之寿于尧,尧乃嘉其忠孝,命世为疆埸之吏,俾食关塞之征。
厥后历夏、商、周,以迄于圣代,子孙嗣袭不绝。
臣虽不佞,今辱守祖先之职,疆埸之事,敢有越思」?
于是以山川形便之地,堡垒控扼之势,洎战斗利害,与烽爟远迩,悉陈于上前。
帝益悦而善其称职,命增之宠数。
边吏辞之,曰:「臣受国深恩,今数十稔,未有尘露裨益,敢以口给之对,遽欲邀陛下宠光?
臣尝读家藏之书,见唐尧帝天下,以清静为理,先劳精于求贤,果得舜于侧陋。
舜由是举十六相,而去四凶,海内大理,以至于无为。
当时远夷慕德,咸相率而朝贡,其言具列于唐、虞之书,及《禹贡》载要荒之义是也。
舜、禹继而理,不更其道,故有明珠大贝,奇器良马,迭充王庭,有以见皇风王化,覃及殊俗,梯航险深而至者。
然于时不以穷边极裔为意,而以修德化下为先。
太康丧国,四夷来侵,赖后相纂嗣,且征且讨,或叛或服。
德信衰薄,未足来远。
成汤文王,勉道勤仁,故羌、髳、鬼方,复修朝贡。
大约道德服人之心,而兵革制人之力;
与其制人之力,曷若服人之心?
故《春秋》谓武有七德,所以王师一出,若时雨之降旱岁也,然犹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今升下承文、景理平之运,海内丰富,时和民安。
胡不端居穆清,垂拱而理,上法之德,使涣汗之令一发,天下若风行草靡,而自躬劳圣驾,亲董戎行,顿兵于舄卤之地。
岂不闻先帝却千里马,罢露台,而远人自归仁乎?
况兵不茍聚,战不幸胜。
茍聚则财耗而民困,幸胜则害多而利寡。
设使陛下得戎虏之地,譬如石田,何所用也?
臣虽愚驽,窃为陛下不取」。
武帝不悦,事边益急。
由是伐朝鲜,驱林胡,取莎车,灭叶护,连年不息,海内空匮。
乃下令鬻爵得以补吏,入粟得以免徭。
用度未足,遂取管榷之利,算及舟车,而民益困。
都尉谀上,而言利不已,请田轮台。
帝方大悟,追往年边吏之词,下哀痛之诏,命封富人,将以息天下,然困耗已甚矣。
天子每月告朔议 北宋 · 张齐贤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八、全宋文卷一○三、《玉海》卷一二
礼官《状》云:「经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者。
谨按《谷梁传》曰:闰月天子不以告朔。
是知他月天子告朔矣。
又按《左氏传》以鲁侯不告朔为弃时政也,则诸侯虽闰月亦告朔矣。
又按《周礼》太史职「颁告朔于邦国」之中,《礼记·玉藻》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皆有闰月居门之事,是天子亦以闰月告朔矣。
非是天子不告,而诸侯亦告也。
谷梁子去圣尚近,虽闰月告朔之义与左氏不同,然皆以天子、诸侯每月当行告朔之事。
两礼之设,其文甚著,不可谓经史无正文也。
礼官《状》以《周礼·天官太宰职曰「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悬象法于象魏,使万人观之,浃日而敛之」,即是谓《礼记·玉藻》之听朔,因此遂谓王者唯以岁首元旦一告朔。
此说非也。
何者?
太宰》所云「布治于邦国都鄙」者,布其所掌,太宰之典也,故《地官》司徒职则布教典,《春官宗伯职则布礼典,《夏官》司马职则布政典,《秋官司寇职则布刑典。
唯《冬官司空职亡,以五官之职言之,则其职亦当布事典也。
此乃六官各以正月之吉宣布其职之典,非告朔也。
干宝之注以经所云「正月之吉」者,即是正月之朔日也,故解云:吉是朔日也。
今云「告朔日」者,即传写之误,不可据以为说也。
礼官《状》云:「每月告朔者,诸侯之礼」,故云:「《左氏传》云『既视朔,遂登观台』。
今王者行之,非所闻也」。
又云:「以天子之尊而用诸侯之礼,非所谓颁告朔,令诸侯,使奉而行之谓」。
此大谬也。
何者?
左氏所言视朔者,犹《玉藻》之「听朔」也。
礼官据左氏有鲁侯行视朔之礼,即谓诸侯每月当告朔。
玉藻》亦有天子行听朔之礼,又有闰月王居门之事,即天子唯岁首一告朔,何其一取而一舍也?
又《孝经》云:「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
又云:「明王以孝理天下」。
岂有王者设教,使诸侯尊祖告朔,而天子不告也?
非所谓以明事神,训人事君之义。
礼官《状》云:「郑所谓告其时帝者,即大皞等五人帝」。
此又非也。
何者?
郑注唯言告其时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不指言天帝、人帝;
但天帝、人帝并配五方,时帝之言,包天人矣。
但以文王武王作配,则是并告天帝、人帝。
诸侯受朔于天子,故但于祖庙告而受行之;
天子受朔于上天,理宜于明堂告其时之天帝、人帝,而配以祖考也。
故《玉藻》疏载贺玚义,亦以时帝为灵威仰等五天帝。
且圣人为能飨帝,孝子为能飨亲,今若但告人帝,则圣人之道未备,非所谓能飨也。
礼官《状》云:「若天子每月朔旦告祭,然后颁行之,则诸侯安得受而藏之,告而行之?
是明太宰岁首宣布一岁之令,太史从而颁之。
令既颁矣,政既行矣,而王犹日月告朔,复欲何所宣布者」?
春官太子职云「颁告于邦国」,是总颁一岁之朔于天下诸侯,故诸侯得受而藏之,告而行之;
而王犹日月告朔,颁之于官府都鄙也。
此谓畿内,彼谓畿外,事不相关也。
礼官《状》云:「汉魏至今莫之用者」。
秦人灭学,经典不存;
汉高马上得之,未能备礼;
自魏以下,丧乱弘多。
岂可以汉魏废礼,欲使朝廷法之也?
礼官《状》云:「《礼》《论》等及《祠令》,并无天子每月告朔之礼」。
崔灵恩《三礼义》、《宗庙祭服义》,亦载天子视朔之服,不可言无也。
贞观显庆礼及《祠令》,非徒无天子每月告朔之文,亦无天子岁首告朔之事,今礼官何以言天子岁首一告朔乎?
借矛击楯,昭然易了。
每月告朔,在礼不疑;
尊祖配天,于义为得。
若乃创制垂统,损益旧章,或欲每月听政,或欲孟月视朔,此则断在宸极,事关执政,固非群议所得参详。
按:《经济类编》卷四一,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纸赋 北宋 · 吴淑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五、《事类赋》卷一五
方絮之体,平滑如砥,在古则无,简牍而已。
若乃晋武侧理,汉成赫蹄,松花凤尾,玉屑香皮。
意其裂之以告败,朱詹吞之而疗饥。
至于平淮桃花东阳鱼卵,段氏云蓝,王公蚕茧,金花薛骨,剡藤麻面。
分轻重于黄白,随屈伸于舒卷。
至若干宝之赐二百,陶侃之献三千,青童琅玕之美,范宁藤角之妍。
五色方见于凤衔,纯白或遭于虫蠹。
贡以和熹,求之秘府,嘉百幅于杜暹,美一函于魏武
尔其玩兹靡滑,阅此廉方,薛涛则矜誇蜀样,僧虔则衒耀银光。
晋朝者为山涛之赐,坠郴州者为温裕之祥。
东宫之缥红,重六合之云阳
至有树叶尤珍,桑根更洁,蔡侯始讶于鲜华,子良复称其妙绝。
相如而逾贵,遇羲之而不节。
羊续补被而道隆葛洪卖薪而志切。
斯可以资日用于词园,垂无穷之芳烈者也。
集贤相宋庠曾祖骈皇赠太傅可赠太师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九、《文恭集》卷二一
敕:朕考慎才杰,缉熙政谋。
得《诗·雅》岩岩之瞻,属以时柄;
用《春秋》尊尊之谊,褒厥曾门。
所以崇立辅之仪,厚追远之典。
具官某曾祖某,履和含正,厚德秉彝。
展季之小官,恬弗以怪;
韫次公之远业,郁未及伸。
庆乃垂于后昆,时则生于上哲。
屏藩左右,冯赖谟谋。
向总几庭,已峻褒先之典;
今升宰路,益疏进等之恩。
贲宠维师,增荣私庙。
往修一卣之告,尚歆八命之章。
河南府请解投贽南北正统论一首1023年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七、《河南先生文集》卷三
论曰:天地有常位,运历有常数,社稷有常主,民人有常奉。
故夫王者位配于天地,数协于运历,主其社稷,庇其民人,示天下无如之尊也,无二其称也。
故《易》曰「大宝」,史曰「神器」。
茍社稷有主而僭其称号,则其名曰盗,其位曰窃,示万民可得而诛,后世可得而贬,千古不易之道也。
自晋室不纲,五朝猾夏,元帝艰难否运,奄有东南,景命未融,不失旧物,迄于恭帝,百有四年。
宋祖有代德而受外禅,复六十年而禅齐,齐二十六年而禅梁,梁五十年,为侯景所篡。
梁元帝攘戎狄而篡旧位,迁都江陵,三年,为西魏所灭,则东南之运绝矣。
始,后魏道武晋太元二十一年即位,都代。
后六代,孝文迁都雒阳
后复六代,孝武遭高欢之难,迁都长安,是为西魏
西魏三代,恭帝二年始平江陵江陵平一年,禅于周。
周二十五年而禅于隋,隋三十八年而禅于唐。
推而言之,则东南承袭之运,至江陵陷没,当传于魏,魏传周,周传隋,隋传唐,为得其实。
江陵之陷,陈霸先立梁元之子方智为帝,复不能辅,而代其位,是为陈。
萧察据一州之旅,称帝三世,是为后梁。
魏孝武之西迁也,高欢立清河王子善见为帝,称东魏
既而高欢子洋篡其位,是为北齐
而前史列东魏后梁并篡为帝号,北齐、陈氏各有国书,逆顺不分,称谓纷揉。
若以萧察为中兴之主,霸先是曰元凶;
霸先为受命之君,隋氏当为叛国。
蜀先主以宗室之胄,据有全蜀,为魏所灭,遂黜其帝。
吴孙权以三州之众,传及四世,为晋所得,竟斥其名。
以义则萧察未及汉中,以地则霸先岂偕孙氏?
东魏之立,不异于圣公盆子
北齐之僭,有同乎刘聪石勒
后梁东魏,有国之后,可正以王名;
陈氏、北齐,窃号之臣,宜斥为叛寇。
或曰:「子以魏平江陵,始为正统,则道武而下,亦不可以称帝列纪邪?
北齐、后周,俱承魏禅,岂独帝周而虏齐耶」?
予曰:不然。
魏武、晋宣未享于皇极,陈寿干宝各标其帝号。
彼为得理,此复何嫌?
况魏氏孝文已来,文物大盛,三分天下有其二,至于末世,竟平江表。
在昔秦为列国,太史公尚为立纪者,盖以其后世能成帝业也。
此则恭帝而上,不犹愈于庄、襄前耶?
但统而言之,平定南土,方为正统,非谓道武而下不可称帝列纪也。
孝武避狄于秦,安定公披草莱,建宫室,重延魏祚,踰于二纪而受其禅,魏传其玺,齐为其虏,梁为其臣,隋承其运,非帝而何?
噫!
周之吴、楚,太伯鬻熊之后也,怙恃其众,僭号称王,仲尼修《春秋》而夷狄之。
圣人之旨,垂戒于方来,所以乱臣贼子惧也。
惜哉,唐太宗世修五代史,盖执笔史官多齐、陈之人,或其勋列之后,是以各夸本国,并列正史,失之一时,误及千古,至使乱臣贼子谓方面可据,位号可窃,为下莫得而诛,后世莫得而贬,不其惑哉!
不其惑哉!
周礼致太平论五十一篇 其五 内治第五 北宋 · 李觏
 出处:全宋文卷九○一、《直讲李先生文集》卷五
哀公问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
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乎」?
然则先王之所以重昏礼,为其主祭祀也。
祭祀之礼,岂唯致斋于内,会君于庙,服副祎于东房,执璋瓒而亚祼,酌瑶爵,进玉齍,荐彻豆笾,以嘉魂魄而已乎!
是礼之末节,一日可为者也,必竭力从事,然后为至焉。
内宰中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
又「上春,诏王后帅六宫之人,而生穜稑之种,献之于王」。
夫普天王土,率土王臣。
蚕者非一女也,将以为王服,有不足乎?
而后且亲蚕其夫,以事先舅先姑,敢不用力焉?
不可以为妇道也。
耕者非一男也,将以为粢盛,有不足乎?
而后且佐耕其夫,以事先舅先姑,敢不用力焉?
不可以为妇道也。
王后之尊而亲蚕,天下之女子有不遵微行求柔桑者乎?
王后之尊而佐耕,天下之女子有不馌南亩喜田畯者乎?
王后之尊而为妇道,天下之女子有不承先祖、共祭祀者乎?
明王之以孝治天下,此其一助也。
而况不知耕之劳,则以为田自生谷;
不知蚕之苦,则以为自生丝。
自古愚妇人,粪土货财,焦烂府库,农夫病,工女死,而求之不已者,不知民事之难也。
干宝之论《晋纪》曰:「其妇女妆栉织纴,皆取成于婢仆,未尝知女工丝枲之业,中馈酒食之事也」。
晋之礼法,于此大坏,则周之兴也宜矣。
刑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庆州张升可依前刑部郎中龙图阁直学士秦州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九九五、《蔡忠惠集》卷九
敕:侍从之臣,虽出抚方面,每被美名,以为光宠。
内阁之重,茍非耆儒厚德,或材通器任者,不是与也。
具官某,方严出于天性,识虑成于学术。
向在台省,有鲠亮之称;
逮临边圉,有绥靖之略。
朕念冀门钜屏,羌夷杂处,板户繁富,军旅屯萃今升以秘图之职,属以陇道之事。
汝久涖戎政,备体忠力,无复多训,尚服休命。
奏乞回避吕升卿1075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四三、《元丰类稿》卷三三、《曾文定公集》卷二、曾文定公年谱 创作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右,臣伏奉敕命,就差权知洪州军州事、充江南西路兵马都钤辖,已发来赴任次。
今睹吕升卿江西转运副使
伏缘臣先任齐州,得替后,吕升卿京东路察访,于齐州多端非理,求臣过失,赖臣无可捃拾。
兼臣弟布与吕惠卿又有嫌隙,二事皆中外共知。
今升卿任江西监司,洪州在其统属须至陈乞回避,伏乞指挥检会
臣先奏乞移洪州,或宣州,或东南一般州郡。
臣为母亲见在饶州,迤逦前去饶州,伺候朝旨。
法言注序景祐三年二月 宋 · 宋咸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三、嘉靖《尤溪县志》卷五、《经义考》卷二七八、《万卷精华楼藏书记》卷七三、《皕宋楼志》卷三九
太仪之体,浑沦无穷者也。
非夫周服诸家之论,则度舍之纪,兹或罔焉。
欲明纬象,不可得也。
群经之文,支离寡要者也。
非夫孔传众氏之解,则章趣之会,无乃隐焉。
欲辨纲常,不可得也。
故先儒于圣人之书,所以亹亹而为己任者,盖此尔。
西京博士毛苌传《诗》,颇号太略,郑康成大惧夫泯之弗行,思觉于后,故增之笺,而三百廓如也。
自凤德云衰,诸子继作,亚圣之撰,独扬孟而已。
七篇有赵台卿为之题颇详,真经有范叔明为之解甚悉。
惟《法言》者,盖时有请问,子云用圣人之法以应答之也,凡有十三篇。
东晋李轨虽为之注,然愈略于毛公之为。
唐柳宗元删定,虽释二三而不能尽补其亡误。
故中有义易决者反疏之,理尚秘者则虚焉;
阙文者弗能正,讹字者乃无辨。
至于不诂而事不属,议失旨而举失类,已付其手,是使扬氏之意尚有所晦,学子不能无冗豫也。
康成之志,咸敢窃而取焉。
凡裨其阙纠其失五百馀条,且署「曰」,以别旧贯。
观夫《诗》、《书》小序,并冠诸篇之前,盖所以见作者之意也。
法言》每篇之序,皆子云亲旨,反列于卷末,甚非圣贤之法,今升之于章首,取合经义。
第次之由,随篇具析。
其有艰字音切,来理尽谱于后。
仍条其旧,以为十卷。
虽不能广翼贤业,庶充巾笥,为诒谋之具云。
景祐三年二月日,著作佐郎尤溪县宋咸序。
按:《纂图互注扬子法言》卷首,元刊本。
中书舍人孔公墓志铭元祐六年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四九、《苏魏公文集》卷五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中书舍人新淦孔公讳文仲字经父
其先出鲁曲阜苗裔宣圣之后。
袭王公封者逮今四十八世,皆居曲阜
其支属散处四方,多有闻于时者。
而公之六世祖曰绩仕吉州衙推,卒官不复北归,因家新淦
新淦今升为军,号临江,其子孙遂为临江军新淦人
衙推之曾孙处士君讳文质,公之曾祖也。
皇赠光禄少卿讳中正,公之祖也。
尚书兵部郎中、赠正议大夫讳延之,公之父也。
公世儒者,少禀义训,知自刻苦。
经史传注、百氏子集外,至于天文、律历、算数之书,无不识于心而诵于口。
其议论浃洽、讲解精辨,诸宿儒老生往往不能出其右。
嘉祐六年,随乡贡至礼部,奏名为天下第一,廷试擢进士丙科。
初,正议公出白屋,起江表,登庆历二年乙第,至是公又以文名振场屋。
二季武仲平仲相继举太学,试南宫,皆取甲等,故当时语文学高第者,以公家为甲族焉。
一命试秘书省校书郎杭州馀杭,再调南康军司理参军
正议使湖北,请解官侍养。
满岁,用荐举升台州军事推官
熙宁三年,诏举贤良方正之士,龙图阁学士元公绛天章阁待制吴公中复,以公应诏
召试秘阁,论在第一,对制策入三等上。
是时朝廷方大有为,辅臣建议以谓祖宗法度至此已敝,当悉更改用事之人。
争言理财、训兵以合其说,而言事者不以为便,继被谴斥。
而公之策亦不以为便,故执政疑相与表里,奏黜不收。
趣还本任。
既归,值监司旁午,商度利事,皆公策言不便者,相持甚久。
未几,公丁内艰去职遂止。
服除,除充国子监直讲
时学者方用王荆公经义进取,以公不习是学,换三班院主簿
武选日受牒诉不下数百,求官者至有相诟竞于庭。
主判悉以诿公,公为剖析曲直,得与不得,一语而决,人人莫不释然。
著作佐郎通判保德军
军城依山居,人常苦井饮不足,时有泉出城东山腹,挈瓶者又难于出郭,公奏展城围其泉郭内,城人以为非止便于用汲,亦可以为守禦之备也。
官制行,由宣德郎奉议郎还朝,法当得便官,属火山军通判,格用进士,有不悦公者因以命之。
二垒相距才数舍,俱号穷僻。
公适自彼至,未旬月,复被遣,亦不辞而往。
至则修举废坠,督责吏胥,案边琐、辑民务,武守赖以成绩。
元丰八年夏,覃恩转承议郎
今上初纂嗣,太皇太后同听政,相司马文正公,稍复故事,擢用旧人,以毗初政。
元祐元年召公秘书省校书郎,近臣荐谏官者八人,以仪曹方讲庙朝之制,擢公为礼部员外郎
神宗庙配享功臣,众意多在王荆公,公曰:「精忠贯天地,功利及社稷,赠太师郑国公富弼,乃其人也」。
众不能夺,卒用郑公配享。
有言皇族称谓,惟杨王、荆王得曰皇叔,馀疏属当各系其祖,若唐人称诸王孙比
公曰:「主上新即位,宜广敦睦之义,不当疏间骨肉」。
前议遂寝。
二年,自朝奉郎起居舍人左谏议大夫
公素怀致君及物之志,既在言责,益思自效。
每朝廷政令之出,无不深求其得失之迹,以告于上。
前后陈数十事,或用或不用,义之所在,亦不为时之誉诽而回。
未几,迁中书舍人
偶寒疾,未拜命,犹谓所言未尽,惓惓不已。
一夕草奏三千馀言,首论「前代英哲之君容受直谏,其始勤终怠,或致危乱。
愿陛下鉴此,听纳谠言,常若元祐之初,则天下幸甚」。
明年春同知贡举
尝谓士之挟艺以干进,升黜当否,系有司之勤堕。
于是昼则据案以稽参程衡,夜则篝灯以点定朱墨。
前日之病犹未间,而治事不废。
同僚觉其剿瘵,因语以法有疾许先出,不尔且就枕,毋宜自苦如此。
公曰:「居其官则任其责,岂敢以疾自便」。
其勤如此。
卒至于大病。
及事毕,奏榜归第,未旬朔,是年三月二十一日以不起闻。
呜呼!
竭力奉公、以躬徇职如公者,几何人哉?
古所谓以死勤事者,其行虽异,而其徇一也。
两宫览奏恻然,下诏厚恤其家。
及丧归,又命其季弟集贤校理平仲江南东路转运判官,俾得以抚孤弱而视窀穸也。
士大夫识与不识,闻之皆失声嗟悼,以为朝廷丧一直臣
翰林苏公子瞻往抚其柩曰:「世方嘉软熟而恶峥嵘,相师成俗。
求劲直如吾经父者,今无有也」。
予与正议公同年进士,从游有素,熟昆仲之才美久矣!
熙宁初,予方谪官居京师,杜门不接外事。
一日龙图宋公次道惠然见访,曰:「被命初考制科,得孔君策九千馀言,当世利病尽于此矣。
仲舒之博,刘蕡之直,无以过也。
然时议以为书等过优,国朝故事无有此比,考官行得罪矣」!
予骇曰:「方朝廷求贤如饥渴,有人如此而不见录,岂其论太高而难合耶?
抑言太激而取怨耶?
然圣明在上,斯人岂终抑不用者乎」?
它日闻吴丞相欲置之台阁,才得学官,而人已忌之。
连蹇十馀年,今上遂擢用之。
士论以为圣贤相值,乃志士可行之时,天下亦翘足以待其设施。
然而未阅再岁,而天不畀寿,使不得竟其素志。
惟见于言者,可以纪述以示后观,则知其所存也。
元丰四年,王师问罪夏台,兵夫数十万皆出保德境上。
军须百用,通判专任其责。
虽趣办应猝,措置无乏;
然兵久不解,边人厌苦。
公上疏论其不便有三,曰:「大兵未出而人夫预集,一也。
河东雇夫,劳民而损费,二也。
诸路出兵,首尾不相应,三也。
盖虞、夏、商、周未尝无外患,而怀柔制禦之要不在彼而在此」。
去岁议役法者,有以雇为是而差为非。
公曰:「诸言此者,败法乱俗之本,不可不察也」。
议科举者或以经义、诗赋、策、论为四场,或以经义、诗赋为两科。
公曰:「四场是也」。
又谓内降除官出唐之衰政,圣朝不宜有此。
后因日食七月朔旦,上封陈五事曰:「邪说乱正道,小人乘君子,外患陵中国,斜封夺公论,人臣轻国命。
察此所以消厌灾异也」。
凡所言多切直拂时,人为危惧,而上常察其诚意,多为容纳。
又言朝廷起处士、侍经筵,所以崇进道义也。
而希附者众,致兴党论,使人不安其分,浸不可长。
执政罢不以大故,宜全进退之体。
散官领州,恩礼非称。
王氏经义今格不用,而其亲党有专守其说者,不宜置之朝右以蔽惑后进。
熙宁用事之臣有主新法而挠民事者,谪逐日浅,未宜内徙。
有榷盐利而酷刑罚者,请命案实,以正其罪。
上皆施行如其言。
由是论之,居位虽不久,而其志得行,固不为少。
于士望虽未厌,而于公志亦无慊然也。
公为人恬介,自守持重,寡言笑,尤不事请谒。
馀杭日,转运使召与议事,事已驰归,不复趋府。
人问其故,对曰:「于府无事也」。
在朝非公事不见执政,法许同谒亦不往。
与人交不为茍合,久乃见其情至。
前年予忝秋官之命,因上奏曰:「智识明敏、操守专固,臣不如孔某,请以代臣」。
公知亦不谢。
及公再迁近职,荐今彭紫微汝砺黄左司廉自代。
吕丞相称之曰:「孔君能举类矣」。
二公相继进擢,公不以为德。
其接物以诚,无外饰,多此类也。
性喜饮酒,饮益多而色益庄。
其中皞皞然若有所得。
平居未尝问家之有无,内外洒扫之际,家人咨所以处画后事,惟答以无事。
此岂其信道笃而知命至者耶?
享年五十六。
死之日,家无馀贮,惟有书五千卷,皆手自校辑者。
遗文若干篇,某人集为五十卷。
公举进士时,故紫微吕夏卿南省点检官,得公卷曰:「词赋赡丽,策论深博,其文似荀卿子云」。
主司以为知言。
推此言而可以知其他述作之体制也。
夫人清江县萧氏,同郡处士淇之女。
一子,曰元方。
用公遗恩补承务郎
三女:曰保姐、曰馆姐,皆幼;
曰荣姐,早亡。
初,公熙宁中正议公忧,未几,母夫人仁和县杨、祖母仁寿县刘相继弃养。
值岁之不易,并举三大丧,而祖茔无可葬者。
遂谋去新淦而宅九江,卜德化县某乡某里之某穴吉,躬冒山谷,涉历寒暑,不数月而冢宅成,未终丧而室堂具。
乡人见其区处,咸以为得礼之实。
及公之丧归,集贤君挈其孤,相地之宜卜某山某穴又吉,于是元祐六年某月日时,克襄大事,去正议茔相望数里而近,凡域兆堂舍亦如其制。
此又得孝子善继之义也。
前期二季以德铭见属,又得建康张举状公履行甚详,姑摭其大槩,及尝所闻见者以为之铭。
铭曰:
远矣孔氏,四十八世。
曲阜旧封,褒成是继。
旁支屡迁,或越或冀,新淦之族,源同流异。
是生紫微,凤举鸿仪。
父子昆弟,出逢圣时。
高文大策,陈当世之宜;
嘉谟谠议,为天子所知。
元祐初载,乾坤交泰。
公为诤臣,朝夕纳诲。
言无隐情,病不辞惫。
耳目之寄方宣,股肱之亏已逮。
公生贡章,有墓浔阳
先君之侧,又为公藏。
上思遗直,厚恤其丧。
爰命介弟,出使江乡。
言瞻庐岫,幽堂斯构。
蠡泽出其南,岷汉流其右。
虑岸谷之或迁,勒铭诗而示后。
是为有宋之名臣,宣尼之遐胄。
刘知几 其二 北宋 · 张唐英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三一、《历代名贤确论》卷七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二
刘知几又论太史公左丘明荀子班固于《春秋》有虚美者五,此乃刘子议天地之不大,笑日月之不明,多见其不知量也。
其五美不足与论其是非,然尤可罪者,谓汲冢书与鲁史符同,「『获君曰止』,『诛臣曰刺』,『执我行人』,『杀其大夫』,『郑弃其师』,『陨石于宋五』,诸如此句,多是古史全文,则孔子谓修者,但用其成事,就加雕饰,仍旧而已,有何力哉」?
噫,刘子之罪,过于杨、墨也!
且圣人达则王道行于天下,、文、武是也;
圣人否则王道隐于《春秋》,孔子是也。
今刘氏取信于汲冢《竹书》、《琐语》,而谓孔子何力于《春秋》,何诬圣人之甚也!
孔子之于《春秋》,有不合于王道者,则定法于一字以褒贬之;
如其策书成文,书所为法,则因而直书,盖圣人之志也。
刘子谓笔则笔,削则削,皆为虚言,何狂悖之甚也!
汲冢等书所载,盖战国之时,好学者爱其语句,乃录于竹简,以便记览,若今之抄集子史雅言之类,后因其死,乃藏于墓中。
至晋太康中,其书始出,而挚虞束晰荀顗干宝杜预之徒,不知是当时好学者所记录简之辞,反谓《春秋》已前旧有此文,遂使刘子惑之,以圣人「何力于《春秋》」。
以此论之,则刘子之罪,过于杨、墨远矣。
茍不辟而归坦涂,愚恐学者径驰于淫说矣。
通鉴外纪后序 北宋 · 刘恕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四○、《通鉴外纪》卷末、《三刘家集》卷一、《皇朝文鉴》卷三○、《群书考索》前集卷一四、《通鉴外纪节要》卷四、《文章辨体汇选》卷三七三、《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三九○、《宋元学案补遗》卷八
孔子作《春秋》,笔削美刺,子游子夏门人之高弟不能措一辞。
太史左丘明仲尼之言高远难继而为之作传,后之君子不敢绍续焉,惟陆长源《唐春秋》、尹洙五代春秋》。
非圣人而作经,犹春秋吴楚之君僭号称王,诛绝之罪也。
《左氏传》据鲁史,因诸侯国书,系年叙事。
《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故隐其书而不宣,以免时难。
汉献帝班固《汉书》文繁难省,命荀悦依《左传》体为《汉纪》,言约事详,大行于世。
晋太康初汲郡人发魏襄王冢得《纪年》,文意大似《春秋》,其所记事多与左氏符同,诸儒乃知古史记之正法。
自是袁宏张璠孙盛干宝习凿齿以下为编年之书,至唐、五代其流不废,汉、起居注,梁、唐实录皆其遗制也。
《国语》亦左丘明所著,载内传遗事,或言论差殊而文词富美,为书别行。
周穆王晋知伯赵襄子,当贞定王时,凡五百馀年,虽事不连属,于史官盖有补焉。
七国有《战国策》,晋孔衍作《春秋后语》,并时分国,其后绝不录焉。
唐柳宗元采摭片言之失,以为诬淫,不槩于圣,作《非国语》六十七篇,其说虽存,然不能为《国语》轻重也。
司马迁始撰本纪、年表、八书、世家、列传之目,史臣相续,谓之正史
本朝去古益远,书益烦杂,学者牵于属文,专尚《西汉书》,博览者乃及《史记》、《东汉书》。
而近代士颇知《唐书》,自三国至隋,下逮五代,懵然莫识。
承平日久,人愈怠惰。
庄子文简义明,玄言虚诞而似理,功省易习,陋儒莫不尚之,史学寖微矣。
案历代国史,其流出于《春秋》,刘歆叙《七略》,王俭撰《七志》,《史记》以下皆附《春秋》。
荀勖分四部,史记旧事入丙部,阮孝绪《七录·记传录》纪史传,由是经与史分。
夫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以知今,因善恶以褒贬,察政治以见兴衰,《春秋》之法也。
使孔子赞《易》而不作《春秋》,则后世以史书为记事琐杂之语,《春秋》列于六艺,愚者莫敢异说,而终不能晓也。
皇祐初进士,试于礼部,为司马公门生,侍于大儒,得闻馀论。
嘉祐中,公尝谓恕曰:「春秋之后,迄今千馀年,《史记》至《五代史》一千五百卷,诸生历年莫能竟其篇第,毕世不暇举其大略,厌烦趋易,行将泯绝。
予欲托始于周威烈王命韩、魏、赵为诸侯,下讫五代,因丘明编年之体,仿荀悦简要之文,网罗众说,成一家书」。
恕曰:「司马迁以良史之才,叙皇帝至汉兴亡治乱。
班固已下,世各名家。
李延寿总八朝为南北史,而言词卑弱,义例烦杂。
书无表、志,沿革不完。
梁武帝通史、唐姚康复统史,世近亡轶,不足称也。
公欲以文章论议成历世大典,高勋美德,褒赞流于万世;
元凶宿奸,贬绌甚于诛殛,上可继仲尼之经、丘明之传,司马迁安可比拟,荀悦何足道哉」?
治平三年,公以学士英宗皇帝侍讲,受诏修《历代君臣事迹》,恕蒙辟置史局
尝请于公曰:「公之书不始于上古或,何也」?
公曰:「周平王以来事包《春秋》,孔子之经不可损益」。
曰:「曷不始于获麟之岁」?
曰:「经不可续也」。
恕乃知贤人著书,尊避圣人也,如是儒者可以法矣。
熙宁三年冬,公出守京兆年春移帅颍川,固辞不行,退居洛阳
恕褊狷好议论,不敢居京师,请归江东养亲。
公以新书未成,不废刊削。
恕亦遥隶局中,尝思司马迁《史记》始于黄帝,而包牺、神农阙漏不录;
公为历代书而不及周威烈王之前,学者考古,当阅小说,取舍乖异,莫知适从。
若鲁隐之后,止据《左氏》、《国语》、《史记》、诸子而增损,不及《春秋》,则无与于圣人之经。
包牺至未命三晋为诸侯,比于后事,百无一二,可为前纪。
本朝一祖四宗一百八年,可请实录、国史于朝廷,为后纪。
何承天乐资作《春秋》前后传,亦其比也。
将俟书成,请于公而为之。
熙宁九年,恕罹家祸,悲哀愤郁,遂中瘫痹,右肢既废,凡欲执笔,口授稚子羲仲书之。
常自念平生事业无一成就,史局十年,俛仰窃禄。
因取诸书,以《国语》为本,编《通鉴前纪》。
家贫,书籍不具,南徼僻陋,士人家不藏书,卧病六百日,无一人语及文史,昏乱遗忘,烦简不当。
远方不可得国书,绝意于后纪,乃更《前纪》曰《外纪》,如《国语》称《春秋外传》之义也。
周共和元年庚申威烈王二十二年丁丑,四百三十八年见于《外纪》,自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周显德六年己未,一千三百六十二年载于《通鉴》,然后一千八百年之兴废大事,坦然可明。
李弘基用心过苦,积年疾而药石不继。
卢升之手足挛废,著《五悲》而自沈颍水。
予病眼病创,不寐不食,才名不逮二子,而疾疹艰苦过之。
陶潜豫为祭文,杜牧自撰墓志,夜台甫迩,归心若飞,聊叙不能作前后纪而为《外纪》焉。
他日书成,公为前后纪,则可删削《外纪》之烦冗,而为《前纪》,以备古今一家之言。
恕虽不及见,亦平生之志也。
韩忠彦立班苏颂之上奏元祐五年三月 北宋 · 梁焘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九、《宋宰辅编年录》卷一○
伏见近除韩忠彦同知枢密院苏颂尚书左丞,续有指挥,令忠彦立班在颂之下,臣窃惑之。
以官制言之,则同知枢密院左右丞之下;
以近例言之,则同知枢密院先入者在左右丞之上,忠彦自合在左右丞上。
今既不依官制,又不循近例,仰惟圣意,必以为老旧,故特赐此优礼。
忠彦虽是晚辈,然进之在前;
虽是旧人,然用之在后。
窃以朝廷尚爵,宜正先后之次,今既不以先后次之,则是陛下特形重轻之意。
陛下擢用执政,其委任均一,不可于班次高下之间时有形迹,使不安其处。
既不安处,何以责其尽心?
傅尧俞中书侍郎,班等自高,不自圣意处分,即无形迹之嫌,与今来忠彦等事体不同。
欲乞圣慈裁酌,只依近例序位,庶于君臣恩意、朝廷仪度,皆得其所。
伏望采纳愚言,别赐批降指挥
〔贴黄〕二府名位贵重,人主用人,于此为极;
人臣报君,于此为尽。
若不用之则已,如用之必使其如此,乃为得也。
今升在忠彦之上,于则为荣宠,于忠彦与将则皆为愧惧,是得一官之心而失二臣之意也,恐非责大臣尽节图报之理。
陛下以如此名器与人,而却使人有愧惧不自安之心,臣窃为陛下惜之。
此事不可不深系圣虑。
陛下于大臣知其不可用而退之则可也,见其有罪而斥逐之则可也,容其在位而薄之以疏其心则不可也。
陛下自即位以来,凡有处分,事皆允当,人情慰服。
惟此一事,外人皆言未至平稳。
臣既有所闻,不敢不以上奏。
以得被大用为贵,不以班次相压为重,若依近例,以先后为序,于自无损。
况闻已曾辞避,亦足以成颂之美。
伏乞用此意,特赐指挥
乞令安焘仍居旧职奏元祐元年闰二月 北宋 · 王岩叟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二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
自陛下临御以来,大小之政无一不当。
近日进用忠良,退斥凶邪,犹为英断,天下之人皆知敬服欢喜。
惟是今升安焘知枢密院一事,便是朝廷阙失。
臣等诚不忍容妄进,却累全美。
不才,无公望,又陛下素已深知,未加斥去已是大恩,而进知枢密院,乃为太过。
西府虽为次迁,缘对东府即是躐过左右丞中书门下侍郎四等,所以外议终不为允。
伏望圣慈,取天下公言,且令只居旧职。
上则不伤陛下之恩,下则不起众人之议,中则使居之亦安,庶全陛下日进之盛德。
此臣等区区之心所以报陛下也。
惟乞留神听纳。
袁州次韵见答并寄黄靖国再生传次韵寄之1082年 北宋 · 黄庭坚
七言律诗 押歌韵 创作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
春去怀贤感物多,飞花高下罥丝窠。
传闻治境无戾虎,更道丰年鸣白鼍。
史笔纵横窥宝铉(自注:干宝作《搜神记》,徐铉作《稽神录》,当时谓鬼之董狐。),诗才清壮近
寄声千万相劳苦,如倚胡床得按摩。
神宗日录辨 宋 · 杨时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八八
上问:「唐太宗如何主」?
对曰:「陛下当以为法,唐太宗所为不尽合法度。
末世学士大夫不能通知圣人之道,故常以为高而不可及,不知圣人经世立法,常以中人为制也」。
夫道止于中而已矣,圣人经世立法,非固贬损以中人为制,道固然也。
禹三圣相授,皆曰「允执厥中」而已。
盖立法失中,其过与不及,皆非圣人之道也。
上问:「周公用天子礼乐,有之乎」?
对曰:「于传有之」。
「然则人臣固可僭天子」?
曰:「周公之功,众人之所不能为;
天子礼乐,众人所不得用。
若众人不能为之功,报之众人所不得用之礼乐,此所以为称也。
然周用骍而祭,周公以白牡,虽用天子礼乐,亦不嫌于无别」。
周公之所为,皆人臣之所当为也;
为人臣之所当为,是尽其职而已。
若人臣所不当为而为之,是过也,岂足为周公哉!
使人臣皆能为众人之所不能,即报之以众人所不得用之礼乐,则朝廷无复有等威矣。
故《记》曰:「鲁之郊也,周公其衰矣」。
又曰:周用骍,周公白牡,虽用天子之礼乐,不嫌于无别。
是犹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为有礼,非通论也。
周公用白牡,见于《明堂位》,所载凡四代之服器,鲁兼用之。
白牡,商礼也,夏尚黑,周骍,则鲁兼用也,以是为有别,亦疏矣。
上问张端河北盐议,对曰:「亦恐未可为上言」。
韩琦亦有文字,曰:「此事恐须少待,今且当以变通财利为先」。
上曰:「但理财节用,亦足以富,如此事不为可也」。
曰:「今诸路皆用刑辟榷盐,河北虽榷,似未有妨」。
因言:「理财诚方今所先,然人主当以礼义成廉耻之俗为急。
凡利者,阴也,阴当隐伏;
义者,阳也,阳当宣著。
此天地之道,阴阳之理也。
若宣著为利之实,而礼义廉耻之俗坏,则天下不胜其弊,恐陛下不能得终于逸乐无为而治也」。
取之有艺,用之有节,先王所以理财也。
故什一,天下之中制,自以来未之有改也。
取其所当取,则利即义矣。
故曰「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则义利初无二致焉,何宣著隐伏之有?
若夫宣著为善之名,而阴收为利之实,此五霸假仁义之术,王者不为也。
故青苗意在于取息,而以补助为名,市易欲尽笼商贾之利,而以均济贫苦为说,皆此意也。
哀公问年饥用不足,而有若对曰:「盍彻乎」?
孔子之徒其理财盖如此,使后世之士言之,人必以为迂也,非深知先王之道者,何足以语此!
上问如何得陕西钱重,可积边谷。
对曰:「欲钱重,当修天下开阖歛散之法」。
因为言:「泉府一官,先王所以摧制兼并,均济贫弱,变通天下之财,而使利出于一孔者,以有此也。
其言曰『国事之财用取具焉』。
盖经费则有常赋以待之,至于国有事,则财用取具于泉府
后世桑弘羊刘晏粗合此意。
自秦汉以来,学者不能推明其法,以为人主不当与百姓争利」。
又因请内藏可出几何,以为均输之本。
上曰:「三二百万,或三五百万可出也」。
桑弘羊为均输之法,置大司农丞数十人分主郡国,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
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
是将擅天下商贾之利而取之也。
先王以九职任万民,与通货财,商贾之职也。
今为法尽笼天下之货而居之,商贾岂不失职乎?
余尝考泉府之官,「以市之征布,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以其价买之物揭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
夫物货之有无,民用之赢乏,常相因而至也。
不售者有以歛之,盖将使行者无滞货,非以其贱故买之也。
不时买者有以待之,盖将使居者无乏用,非以其贵故卖之也,此商贾所以愿藏于王之市,而有无赢乏皆济矣,其法岂与桑弘羊同日议哉!
泉府所以歛货者,以市之征布而已;
市之征布,廛人所歛者是也,其歛能几何?
以市之征布与市人交易,乃其宜耳。
今乃欲借内藏之钱,何也?
夫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此经费也。
邦之大用,内府待之;
小用,外府待之。
大用,谓大故大事也。
泉府所谓国事之待用者,特内外府之所待,与夫经费之外者耳。
其所用而取具,盖亦可知矣。
而谓以是通变天下之用,皆饰说也。
王氏云:「陛下诚能慎察义理,而左右不循理之人,敢为妄言以沮乱政事,诚宜示之以好恶。
或言知、仁、勇,或言仁、智、勇,未有先言勇者,独称汤曰『天乃锡王勇知』者何也?
《书》曰:『肇我邦于有夏,若苗之有莠,若之有秕,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德言听闻』。
汤以七十里起于衰乱之中,其初为流俗小人不悦,艰难如此,若非知,何能自济?
所以能自济,尤在于
陛下救今日之弊,诚患不可以不
今朝廷异议纷纷,小有才而不便于朝廷任事之人者不过数人,亦不必人人有意。
但如今朝士不识理者众,合为异论,则举朝为所惑」。
汤之克宽克仁,彰信兆民,故能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非有流俗小人不悦也。
为其一怒安天下之民,故以知言之。
「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德言听闻」,盖言肇邦于有夏如此。
若夫立法造事,不为众论所与,一以力胜之,而能成天下之务,未之有也。
上问:「程颢言不可卖祠部添常平本钱事,如何」?
余曰:「所言以为王道之正,臣以为所言未达王道之权。
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嫂溺援之以手,权也;
嫂溺不援,是豺狼也。
祠部所可致粟四五十万,若凶年人贷三石,可全十五万性命。
今欲为凶年计,当以凶岁为之,而国用有所不暇,故卖祠部所剃三千人头,而所可救活者十五万人性命。
若以为不可,是不知权也」。
祠部三千,盖六十馀万缗,固非三千人所能自具也,取之于力,本之民而已。
由是得以不蚕而衣,不耕而食,亦取赀于力,本之民而已。
故其徒益繁,则其害益甚,是未及赈饥,而先困吾民,以资游手也。
先王之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积,故凶年饥岁民免于死亡,以其豫备故也。
不知为政,乃欲髡其人而取其赀,以为赈饥之术,正孟子所谓「虽得禽若丘陵弗为也」。
以是为王道之权,岂不谬哉(《诗》云:「谁生厉阶,至今为梗。」)
上因问:「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何谓也」?
余曰:「能不以外物累其心者,诚也。
诚则于物无所蔽,于物无所蔽则明矣。
能学先王之道,以解其心之蔽者,明也。
明则外物不能累其心,外物不能累其心则诚矣。
人之所以不明者,以其有利欲以昏之,如能不为利欲所昏,则未有不明也。
明者,性之所有也」。
诚者,天之道也,非外物不能累其心者所能尽也。
告子之不动心,岂利欲能昏之哉!
然而未尝知义也,未尝知义,非明也。
然则所谓明者,非物格知至,乌足与此哉!
荆公自谓能不以外物累其心,故其言每以是为至,盖以其未尝知天道故也。
前一日陈升之言:「制置三司条例司升之难为更签书,只总领商量」。
余曰:「如此,则合令谁签书」?
升之曰:「只谏议与押」。
余不答,既起与之同行归厅,余曰:「相公不欲签书制置司文字,何意」?
升之曰:「体不便」。
余曰:「参知政事恐非参知宰相政事,参知天子政事」。
于是升之欲令孙莘老吕吉甫领局,余与升之提举
余曰:「臣熟思之,此事但可如故,向时陛下使辅臣领此局,今亦只是辅臣领局,有何不可」?
升之曰:「臣待罪宰相,无所不统,所领职事难称司」。
余曰:「于文反后为司,后者君道也,司者臣道也,人臣称司,何害于理」?
升之曰:「今之有司、曹司皆领一职之名,非执政所称」。
余曰:「古六卿即今执政,故有司徒、司马司空各名一职,何害于理」?
曾公曰:「今执政古三公六卿只是今六尚书」。
余曰:「三公无官,只以六卿为官。
周公只以三公冢宰,盖其他三公,或为司马,或为司徒,或为司空
古之三公,犹今之三师
古之六卿,犹今两府也。
宰相虽无不统,然亦不过如古冢宰,只掌邦治,即不掌邦教、邦政、邦礼、邦刑、邦事,则虽冢宰亦有所分掌。
制置三司条例岂是卑者之事,掌之有何不可」?
又云:「制置条例是人主职业,所谓制度也。
《礼记》曰『非天子不制度』,臣不知制置条例使宰相领之,有何不可」?
《周官》六卿皆以上大夫为之,而冢宰掌邦之六典。
虽掌邦治,实兼总六职,盖教、礼、政、刑、事,皆治之具故也。
冢宰施法于官府,而小宰六职辨邦治,则其兼总可知矣。
周公三公为之,宰相之任也。
未闻有三公司徒、司马司寇司空者,舜曰「畴咨若予采」,盖天下之事无非王事也。
故舜自谓「予采」,则凡所以成天下之事,皆天子之职业矣。
今之敕令所以诛赏废置,人主之大柄也,亦以有司为之,何止三司一司条例独为天子职业,而使宰相专领之乎?
宰相为有司,于体诚非宜,此但以口给禦人,取胜同列,非笃论也。
「凡兴事造业,振救衰弊,诚须临事而惧,若顾恤流俗人情,畏其不安,即不能为周公所为。
商人与三监畔,征之三年,若畏人情不安,则必大赦以安之。
及事平,乃更迁其世族庶士,居之洛邑,彰善瘅恶,以教训之,初无畏众之意。
此所以能制礼乐而成周之太平也。
世宗一日斩大将樊爱能以下二十七人,以能者代之,当时人情岂得帖然无不安者?
古之有为者,上如周公,下如柴世宗,皆不苟畏人情,而但务因循,所以能各随其材分,兴起功业」。
周公东征三年,而东人欲其留,西人欲其归,迁其世族庶士居之洛邑,使密迩王室以教训之,非厉之也,人情何为而有不安者?
世宗方用兵讨伐,斩二十七人以正军律,故能有功,非安平无事之时可为也。
夫兴造事业,不稽乎众,而欲以辨给胜之,一有异己,则指为流俗,而妄引周公世宗之事以惑圣听,不亦异乎?
上患内藏、三司见钱少,余曰:「纳绢差多而不知变转见钱,则积日月至于不可胜多。
去年三司以斛斗合纳见钱,乃令变转金银匹帛上京
在京已患金银匹帛多于见钱,乃更令送金银匹帛。
外方既折纳到见钱,却须要金银匹帛,诸路不免科买;
民被科买,至买银一两用钱千七八。
此皆有司不知开阖歛散轻重之权所致。
鲁公曰:「只为人人皆言诸路若般却见钱,则钱荒不便」。
又曰:「王安石常以为今钱不少,然人皆患钱少」。
余曰:「假令钱少亦无可患,在唐贞观中米斗数钱,可谓钱少。
然其时更为乐岁,人无所苦。
唯唐中世用两税法,令百姓以钱为税,然后人始苦钱少。
此由责人必变粟帛为钱输官,则人人皆当以粟帛易钱,则不得不以钱少为患。
此乃上设法为患,非钱少为患也。
今二税令人输粟帛,至今令输钱则取情愿,何由能致人患」?
阳叔曰:「于古输诚然,今如官中给赐用钱不少,若斗米五钱,则斗米可折得五钱,官中合用钱,何由办给?
则钱少亦不得不以为患」。
余曰:「今官司用钱为多者,莫如粮草。
若钱少而重,则粮草更不费钱。
今近边百万贯,不能籴得百万石米。
若斗米五钱,则五万贯足致百万石。
至于其他用见钱,亦岂能多于粮草?
就令用见钱处多,若钱重自可。
如今合赐钱处折以他物,此乃人主轻重之权,何至更以钱少为患」?
二税用钱,故民间以钱少为患。
三司以斛斗折钱,何异二税,而不以钱少为患,此何理也?
今两税输粟帛皆有常数,若输钱取其情愿,则斗米五钱,所输无几矣,官司岂得不以钱少为患乎?
若必令输粟,则是不取情愿,非法也。
若不以时直输钱,则民受弊矣,皆不可也。
夫钱重则物轻,若用处折以他物,则用物亦多矣。
用物多则他物亦恐不足以给也。
民之所有,粟帛而已,而钱者,官中所积也。
终岁勤动,而斗粟尺帛不过数钱,虽边储百万石可致,其伤农甚矣,而谓钱少不足患,尤非理也。
程颢奏:王广渊不当妄意迎合俵,乞俵丝钱及折税绢作纳钱,云云。
孙觉劄子,至「周公时天下已无兼并,又公私富实,故为此法阴相之,不专用此为治」,余曰:「无兼并,又公私富实,尚须此相;
民兼并多,民乏绝者众,则此法岂可少?
周公不专用此为治,今岂全废馀事,专行此法」?
又读至「周公所以取息者,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故也」,余曰:「言今法则以为掊利,言周公之法则以为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
若说今法之意如说周法,则今法何由致人异论」?
又至象箸玉杯及作俑之说,以为今法虽未有害,及至后世,必有剥肤椎髓者,余曰:「此周公所不以为虑,而孙觉虑后世乃过于周公,此可谓私忧过计也」。
所言无理至多,读不至终而止。
《周官》「平颁其兴积」,《新义》曰:「无问其欲否,概与之也,故谓之平」。
则俵不取情愿,盖其本旨也。
故台谏言广渊,不惟不以广渊为罪,乃更以为尽力。
夫《周官》所谓平者,岂概与之谓哉?
谓无偏陂而已。
为是说者,特矫诬先王之法以为己资耳。
泉府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法为之息。
盖贷民所以助不给,田不耕,宅不毛,犹使之出农里布,则游惰之民自致困乏。
与夫实非不给而妄冒称贷者,有司辨之,宜若弗授也。
又以国法为之息,则民不轻贷矣。
莘老所谓欲民勤生节用,不妄称贷,未为过论也。
今兼并之家能以其资困细民者,初非能抑勒使之称贷也,皆其自愿耳。
然而其求之艰,其出息重,非迫于其急不得已,则人孰肯贷也?
今比户之民槩与之,岂尽迫于甚急不得已哉!
细民无远虑,率多愿贷者,以其易得而息轻故也。
以易贷之金,资不急之用,至期而无以偿,则荷校束手为囚虏矣。
乃复举贷于兼并之家,出倍称之息,以偿官逋;
明年复贷于官,以还私债,岁岁转易,无穷已也。
欲摧兼并,其实助之,兴利之源,盖自兹始,而莘老之比作俑者,亦不为过论也。
余以谓青苗利害不在愿与不愿,正在官司以轻息诱致之也。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青苗其意乃在取息而已,行周公之法而无仁心仁闻,是谓徒法,然则周公法、今法,安得不为异?
朱越乞小郡,上问朱越,佥取实对,又问何处人,因甚人说他。
余曰:「朱越江宁人,臣久居江宁,与之相识。
言者或以为臣欲差此人知建州建州地远事繁,无职田,无锡赐,无酬奖。
朱越素廉洁有行,居官无败事。
又是大卿,比巩申王秉彝辈只有过之,即无不及。
理须与一郡如建州者」。
上曰:「闻亦廉介,可惜年老」。
佥言其不老,上曰:「若在京,好一见之」。
余曰:「虽在京,陛下亦何须见?
建州知州自来只是中书差,何足挂圣念。
如臣者忠信诞谩之实,陛下乃当审察。
若臣诞谩不足信任,便改命忠信之人,付之政事。
以天下之大,岂无忠信可任以差除建州知州者」。
上曰:「非为如此,只是人言欲考实」。
余曰:「陛下每事欲考实,甚善,然所当考实乃有急于建州者」。
又曰:「人主防人臣为奸,当博见人,穷理道,考事实。
穷理道,考事实,则虽见奸人,无害。
博见人,则人臣不能为朋党蔽欺。
人臣为奸,尤恶人主博见人。
李逢吉之党相与谋,以为人主即位,当深防次对官上说」。
荆公每言:「人主博见人,则人臣不能为朋党蔽欺」。
至除朱越建州,则固拒人主,使不得见,此何意也?
朱越果材耶,见之何害?
果不材,则固拒人主不得见,非蔽欺而何?
观其言之彊悖,虽同列不可堪也,况君臣乎?
夫君子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故暴慢之气不设于身体。
于君臣之间狠愎如此,其所养盖可知矣。
上论不尚贤,余曰:「尊尊亲亲贤贤,并用先王之政事也。
老子尚贤,是道德之言」。
《书》曰:「德惟善政」。
孔子曰:「为政以德」。
离道德而为政事,非先王之政事也。
上曰:「用兵须有名,如何」?
余以为无名则不可用兵。
上曰:「恐但顾力如何,不计有名无名」。
余曰:「苟可以用兵,不患无名,非兼弱攻昧,则取乱侮亡,欲加兵于弱昧乱亡之国,岂患无名?
但患德与力不足耳」。
弱昧乱亡之国不足以有其民,而上无政刑,废诛不加焉,而后兼取之,则有名矣,此《书》称汤于桀之时为然也。
乃曰「用兵不患无名」,此乃管仲责包茅不入之说耳,王佐不为也。
上曰:「使释老之说行,则人不务为功名,一切偷惰,则天下何由治」?
余曰:「如老子言道德,乃人主所以运天下。
但中人以下不明其旨,则相率乱俗,陷为偷惰,如西晋是也」。
上曰:「乃人主所以运天下,非所以训示众人者也」。
余曰:「诚如此。
若夫功名爵禄,乃先王所以役使群众,使人人薄功名爵禄,上何以使下?
故先王所以运天下,必有出于功名爵禄之外者,而未尝示人以薄功名爵禄也」。
圣人,人伦之至也。
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间各尽其道,所谓至也,至于其身,为天下用,岂为功名爵禄哉!
盖君臣者,人伦之大,为臣义当如此也,故三代之学皆所以明人伦。
人伦明于上,则人知自尽,虽有高明超卓之士出于功名爵禄之外者,亦孰敢不为用也哉!
先王所以运天下,用此道而已,外是皆谬悠荒唐之说也。
夫名位爵禄,天之所以待有德,人主不得而私焉者也。
故《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
五服五章不以命有德,乃欲以是役使群众,非所以奉天也,盖其学不足以知天,其论每如此。
上曰:「商鞅何尝变诈」?
余曰:「为国不失于变诈,失于不能以礼义廉耻成民而已」。
商鞅狭持浮说,以帝王之道干孝公,其术盖本于变诈,尚何礼义廉耻成民之有哉!
谓其失不在于变诈,盖亦不究其本矣,故其操术每以为是。
上闻酸枣有升下户入上户,手敕:「如此,则是有免第四等役钱之名,而无其实」云云。
于是司农有状乞约束升降,并须约见今等第物力,如或敢将物力不及今下等第之人升作上等,务要足约定之数,则官吏并科违制,不在去官赦降原减之限。
上以为然,从司农所奏。
余曰:「治百姓当知其情伪利害,不可示以姑息。
若骄之使纷纷妄经中书御史台,或打鼓截驾,恃众为侥倖,则亦非所以为政。
天下事大计已定,其馀责之有司,有不当则罪有司而已。
今每一小事,陛下辄再三敕质问,臣恐此体伤于丛脞,则股肱倚辨于上,不得不惰也」。
升降等第最为役法利害之要,平时差役不到下户,今升下户为上户,使之输钱,则贫弱受弊,而上户免役,为法之害,孰大于此?
而人主不得质问,质问则以为丛脞,此何理也?
尧之时,天下大计已定矣,然而设谤木,询刍荛,岂固示之姑息耶?
盖上下之情不通而能审知其情伪利害者,未之有也。
必使斯民无所赴愬而后可以为政,则误国多矣。
吕公著正所谓静言庸违,象恭滔天」。
又云:「如陈襄奸邪,附下罔上,虽放流窜殛,自其常分」。
又云:欧阳永叔乞致仕,冯固留之,上弗许。
余论永叔:「以韩琦社稷臣,则修为忠良,否则不免为附丽邪人。
故如辈,尤恶纲纪立,风俗变」。
又云:「如此人与一州即坏一州,留在朝廷则专附流俗,坏朝廷政令,留之何所用」?
又云:「鲧以方命殛,共工以象恭流。
富弼兼此二罪,止夺使相,诚为未尽法」。
自韩、富而下,皆元勋世臣、名儒硕德,天下仰之如泰山北斗。
一有异己,则指为奸邪,待以四凶,诋诬大臣,颠倒邪正,盖自此始也。
作俑之祸,抑又甚焉(《杨龟山先生集》卷六。)
「白」上原衍「别」字,据四库本删。
传易堂记1107年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一五、《嵩山文集》卷一六、《古文渊鉴》卷五六、《宋元学案补遗》卷九、一○、同治《清丰县志》卷九、《曹南文献录》卷六三 创作地点: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
古者六艺之学必谨师授,其称是人经明有家法,至东都犹甚严也。
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传而至汉齐田何子装,汉之《易》家盖自田何始,而上未尝有书。
魏管辂谓《易》安可注者,其得先儒之心欤!
古今学者咸谓卜子夏受《易》孔子而为之传,然太史公刘向父子、班固皆不论著,唐刘子玄知其伪矣。
是书亡不传于今,今号为《子夏易传》者,《崇文总目》亦斥其非是,而不知其所作之人,予知其为唐张弧之《易》也。
子夏亦未尝有书,而以《易》之道教授西河,其后汾晋之间《易》以故特盛欤。
汉自田何东武王同洛阳周王孙丁宽齐服生四人者,乃始为之传矣。
然王氏、周氏、服氏书各二篇,丁氏八篇,亦不过训诂举大义云耳,岂为巧慧组绣之靡也耶?
而《易》家著书则自王同始,淄川杨何,所谓「易杨」者是也。
丁宽授砀田王孙王孙施雠东海孟喜琅邪梁丘贺三家,又皆列于学官,最为盛矣。
其弟子颛门者众,厥后又有东郡京房之学亦得立,而学官则自杨何始。
又其后有东莱费直之《易》,有沛高相之《易》,唯传民间。
此三家者虽户牖不同,而堂奥之安则一也。
盖皆兼三才,而备错总极变通焉。
谓其学即孟氏学,自言出于丁将军,讵弗信耶?
惟费氏之传晚而益盛,东都陈元、郑众马融郑玄荀爽魏王肃王弼皆其人也。
而上,莫敢悖其所传。
年少,厌旧喜新,乃一切摈弃师法,攘庄老恍惚虚无之论,专于人事,以快后生耳目,而称为《易》之妙,乃不知《易》之奥妙自有所在,而无用庄老汨之也。
譬之惰农乞市以饱,而弗顾南亩之可耘耔,惜哉!
《易》之杂乎庄老而专明人事,则自王弼始,《易》家乃始失其所传焉。
梁丘、施、孟三家于是乎亡于晋,而孟氏、京氏有书无师矣。
江左祖尚玄虚,之学滋得以盛。
然其初,虞翻传其家五世孟氏之学,为时推重。
晋王庾虽清谈,而专立郑学。
干宝辈犹不忘乎京氏,而孙盛诋弼之傅会浮丽,又已力矣。
宋元嘉欲矜学校之,而王、郑两立,逮颜延之祭酒而黜郑置王,齐之王学遂大盛。
陆澄《贻王俭书》云:「《易》自商瞿之后,虽有异家之学,同以象数为宗。
数年后乃有王弼之说。
王济云,所误者多,何必能顿废前儒?
予赏味其言,未尝不三叹息之也」。
王俭在位,善澄之言,于是学者略知郑矣。
梁何胤之徒,又窃释氏空有所能异端而誇于,斯又弼之罪人也。
其在河北诸儒,则专祖郑氏,所谓衣冠礼乐尽在中原者,此亦其躅也。
不幸隋兴,缙绅学士反浮丽是慕,之学遂为中原之师,而唐因之,于是乎《易》家古法始泯灭无闻矣。
然隋汾晋之间有仲长子光、关子明、王仲华、王通辈,传《易》自有指归,不失乎古,得非子夏之遗风哉?
汉严君平扬子云魏管辂晋郭璞孙登、隋关朗唐僧一行玄真子张志和,其于《易》又特最深矣。
是谓一世伟人,非有所待而兴,亦莫得而沮溺之也。
至有宋,华山希夷先生陈抟图南以《易》授终南徵君明逸明逸汶阳穆参军脩伯长,而武功苏舜钦子美亦尝从伯长学,伯长青州李之才挺之挺之河南邵康节先生雍尧夫
康节先生天资既卓越不群,而夜不施枕,惟《易》之学者三十年,其兼三才而错总变通之妙始大著明矣。
自希夷而来,皆未尝有书,乃如子木子夏之初欤!
庐江范谔昌者,亦尝受《易》于种徵君昌授彭城刘牧,而聱隅先生黄晞陈纯臣之徒,皆由范氏知名者也。
其于康节之《易》,源委初同,而浅深不伦矣。
华山旧有希夷先生祠堂,而种徵君实关辅之望,后之好事者并以绘徵君之像,山中有隐者又知传《易》之所自,而并康节先生之像绘焉,榜之曰传易堂。
游是山者,徘徊俯仰三峰万仞之峥嵘崷崒,其意壮矣。
斯堂,睹三先生之貌,耸然加敬。
逖观上古圣人画卦之本意,而知夫防忧患于几微,身与《易》准,则向之所揽者又将忘之矣,不亦伟乎!
是堂之传,其与山镇俱不朽欤!
康节先生之子伯温说之服勤康节之学,俾为之记,不得辞,乃具道《易》之授受本末、兴废得失之由,以尊三先生之道,亦且效藏诸名山之意云。
大观元年丁亥十有一月甲戌嵩山晁说之记。
绍兴奉诏新建军学记 宋 · 胡珵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九一、康熙《常州府志》卷三四、《常郡八邑艺文志》卷二、道光《江阴县志》卷五
绍兴五年秋八月知江阴军王棠建请于朝曰:「军故县治有学,实废馀十五年,士无所于业。
今升县复军,法得视列郡,应立学官教授员。
军有閒田,以亩计若干,官籍其租,士廪是充,士之少若长愿补学官弟子,其员二百有四十,敢冒以闻」。
诏可。
于是以左儒林郎范雩军学教授,以其田赡学官,一如所请。
未几,讲堂穹宏,两序端直,舍次靖深,庖湢洁具,学则大备。
从事陈刚中曰:「礼,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请以命教名堂」。
属其同舍郎胡珵纪厥事。
乃为著其大略而告之曰:江阴,古延陵也。
季子墓距县治西三十里,列在祀典,庙食一方,千岁相望,遗风固可想也。
学官弟子朝夕肄业其中,克究师友渊源所自,勿贻前闻人羞,则为无负。
矧军兴以来,公私告匮,朝廷为之捐田租,命师儒,一切靡所爱惜,所望于学官、弟子宜奈何?
呜呼!
克咸自勉尔矣。
抑予闻之,鲁僖公作頖,献馘献功,修頖宫故事,职也。
长江之阴,万室之封,军无小,足以为政,信能治其赋役,明其狱讼,训其桀黠,而师其贤人,毋遽薄此蕞尔垒者。
人乡校始议子产,后且更诵其遗爱,第徐观之。
按:嘉靖江阴县志》卷七,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本。
陈伯瑜宣义行状政和六年 南宋 · 陈渊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四、《默堂集》卷二一、《永乐大典》卷三一四六
公讳某,字伯瑜姓陈氏南剑沙县人
高祖讳文馀,以其子秘书少监之贵,赠官至尚书驾部员外郎
陈氏为延平大族,自少监公之后,世有显人,名德震天下。
而公之曾祖可法,皇祖大祖,皇考瑄,盖三世不仕。
公自少时,即发愤读书,欲张大其家声,刻苦不少懈。
宗党多誉之,尤为叔祖朝议之所信爱,虽游宦远方,未尝不以自随也。
以是公得遍历通都大邑,从良师友以学。
学且成,其施于科举若有馀矣,然每出辄不利。
中年益奇蹇,遂弃而家居,往来田野间,若无意于斯世者。
独教其子升、戬曰:「耕而穫,常理也,旱潦则亦有焉。
汝力于学,以追少监之子孙,无我多愧。
且吾先世多潜德,至于今盖久,宁常晦而不彰乎」?
二子遵其言,日进不已。
其后数年,果有贡于礼部者,虽不偶,而其志愈励矣。
公从容谓其夫人曰:「吾儿类能自立者。
上方兴太学,英材辐辏,学者求琢磨之益,宜必于是。
吾将遣二子游焉,而贫无以为道路之费,奈何」?
夫人曰:「如不可已,则唯所命」。
公于是鬻饘粥之田,资其子以行。
里俗或笑之,公逌然不以介意。
又二年,当元祐三年,而戬举进士中第。
向之笑者始相与警叹,以公之不计目前为得。
又十年,当绍圣四年,而升复登科。
人以是大服公,则又相与抃蹈,为公深贺。
谢客曰:「教子欲其才,吾志也。
以文墨而得禄,比比皆然,何足贺」?
识者谓公器度过人远甚,其子卒皆有成矣,岂其教之固有道欤?
崇宁中,戬调于吏部,得虔州幕官
虔于江西为大郡,当江岭之冲,贵人达官常所往来,与夫朝廷之有事于交广者,出入必过焉。
其见戬者,则以虔之属吏为得人。
会群蛮扰边,克之,朝廷以广西融、宜等州别为一路,隶黔南,自幕僚以上,皆堂选,重其事也。
由是诸公之任事于此者交辟之,书奏,就除融州判官
戬以公老不忍远去,书来告曰:「必辞是」。
公闻之,即轻骑诣其子所,诘之曰:「男子志四方,事业亦欲及时。
汝为汝之所为,毋以我故自滞。
傥汝有立,虽行万里之外,如在吾侧。
不然,徒朝夕相依,无谓也。
汝必往」!
戬不得辞,公因挈其妇孙以归,而使戬独之官。
后果以戎功改通直郎,用元圭恩,封公承事郎,又用郊祀恩,再封公宣义郎
暮年躬被宠荣,人为公喜,而公之辞色卒不见其有异于平日也。
戬居黔南日久,属以侍养乞于朝,已而得请,当诣阙,遂亟授福州闽县以归。
既归,父子相见欢甚。
久之,迎公如闽,盖期年而后返。
其明年,二子亦返。
未几,公复趣二子还任。
戬曰:「长乐佳山水,游观休息之所为多,且饮食医药尤便老人,其必之此乎」。
升进而言曰:「始戬之令于四明昌国也,涉江逾海,道远且阻,翁尝与俱北。
南归而丞于闽也,又得侍翁以往。
今升领建之松溪邑事,其去家于闽为近,居处口体之奉非所忧,当为升行。
戬不必听」。
公笑而从之。
其在松溪,强健如未病时。
冬十月朔,晨兴,正冠修容坐堂上,子孙以次贺,妇进馈就视,则已奄然逝矣。
政和四年也,享年八十有四。
公纯直乐易,其于孝友,盖不待勉强而后能至。
平居语庄而气平,于人无贵贱戚疏,视之若一,宜其遇事易挠。
然一有不歉于义,无茍从者。
其奉己至约,而施予无吝。
悦之不以其好,弗屑也。
昌国,其子官满,奉之以归,至郡,即先走会稽,告其去于部使者
民有聚白金三百两,伺公出,罗拜庭下,愿以为公寿,且曰:「前此为敝邑者,盖许之也。
大夫之严,不敢以请,辄私于下执事,幸不以为罪」。
公麾而出之,曰:「令为国牧民,反于汝乎责货,何义也?
汝必速反。
吾儿知之,其不汝容矣」。
民感泣而去。
公晚岁赀稍裕,计其所用之馀,遇新陈不继之际,辄平价出之,闾里之贫者赖以不困。
所居去城市稍远,俗不饵药,唯以巫祝为尚。
公为储金石草木之可以疗疾者,依古方和之,散以予民。
当疠疫并兴,公前后所全活甚众,乡人德之。
始戬之官于黔南也,戎事有间,凡岭外珍奇之物,诡异之玩,傥可以娱心意、快耳目者,莫不毕致,以献于公。
又属其族子弟筑亭于居第之东,宏壮伟丽,大溪横其前,乔木苍然,掩映左右,以为公亲戚故旧燕游之地。
至于觞豆之器,射壶博奕之具,无一不备,来者乐之,且以公之难老为有子也。
公曰:「吾儿念我,欲以是相悦,然吾岂待此而后足?
不遽止之,亦所以慰其远情耳」。
公之清修恬漠盖如此。
公夫人邑里邓氏,资淑慎,治家严整而用物有度。
方公捐书就閒,不以生事撄心,窭甚,夫人为均节有无,至婚丧、祭祀、宾客之所宜费者,率不更其素,故人以为难。
盖长公一岁,前公十年而终,亦以其子升朝,赠孺人
生三男子,长曰升,次尧辅,而季则戬也。
尧辅蚤世,升后公一年亦卒,官止文林郎
女二人,适进士黄约、罗世英
孙男四人。
将以六年十二月二日辛酉,葬公于县崇仁里故发冲之原夫人之兆。
宜有显刻,以传不朽。
谨叙次其世系、仁义如右,以告当世之君子,使志公之墓者,得以考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