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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子正 其十七 西晋 · 袁准
 出处:全晋文 卷五十四
从母小功五月,舅缌麻三月,礼非也。
从母缌,时俗所谓姨母也。
舅之与姨,俱母之姊妹兄弟,焉得异服。
从母者,从其母而为庶母者也。
亲益重,故小功也。
凡称父母者,皆同乎父母之例者也。
舅非父列,姨非母列,故舅不称父,姨不称母也。
可称姨,不应称母。
谓姨母为从母者,此时俗之乱名,书之所由误也。
《春秋传》: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曰:「吾姨也」,止而享之。
《尔雅》曰「妻之姊妹同出为姨」,此本名者也
《左传》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卒。
继室以其侄,穆姜之姨子也。
以蔡侯、《尔雅》言之,穆姜焉得言姨?
此缘妻姊妹之姨,因相谓为姨也。
姊妹相谓为姨,故其子谓之姨子,其母谓之姨母。
从其母而来,故谓之从母
从母、姨母,为亲一也,因复谓之从母,此因假转乱而遂为名者也。
又《左传》宋景曹卒,季康子使冉有吊且会葬,曰「以肥之得备弥甥」。
先儒曰「弥,远也,姊妹之孙为弥甥」。
此临时说事,而遂可为名乎?
亦犹从母转相假也。
或曰:「案准以经云从母是其母姊妹,从其母来,为己庶母,其亲益重,故服小功,非通谓母之姊妹也」。
宣舒曰「二女相与,行有同车之道,坐有同席之礼,其情亲而比,其恩曲而至。
由此观之,姊妹通斯同矣,兄妹别斯异矣。
同者亲之本,异者疏之源也」。
「然则二女之服,何其不重邪?
兄妹之服,何其不轻邪」?
曰:「同父而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故二女不敢相与重」。
「然则舅何故三月邪?
从母何故小功邪」?
曰:「故母取其爱,是以外王父之尊,礼无厌降之道。
为人子者,顺母之情,亲乎母之类,斯尽孝之道也,是以从母重而舅轻也」。
曰:「姑与父异德异名,叔父与父同德同名,何无轻重之降邪」?
曰:「姑与叔父,斯王父爱之所同也。
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此叔父与姑所以服同而无降也(《通典》九十二引两条)」。
史记五帝本纪论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六、《乐全集》卷一七
周道废,秦拨去古文,焚灭《诗》《书》,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太史公缀缉天下放失旧闻,录秦汉,上记轩辕,下至太初,成一家之言,事迹条贯,信该详而周悉矣,然而为史之法,系在本纪。
纪者,统也,言王者大一统,正天下,正朔所禀,法令所由出者也。
而迁为纪,始诸黄帝,愚有惑焉。
《易》曰:「古者伏牺氏之王天下也,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盖三极之道,九畴之本,书契所纪,君德最盛,伏牺氏为历代帝王之首也。
孔安国曰,伏牺、神农、黄帝,谓之三皇;
少昊颛顼、高辛、唐、虞,谓之五帝。
今迁叙三皇而遗牺、农,纪五帝而黜少昊,何哉?
《易》始于三画,《书》本于三坟,礼之所萌,乐之所起,万类以别,生民以存,皆自乎伏牺,而迁不录焉,何也?
《易》曰:帝出乎震。
夫五行用事,先起于木,故太昊法之,首以木德王天下,今遗牺、农而不录,黜少昊而不叙,是于五德相承之序可乎哉?
郯子曰,伏牺氏龙师以龙命官,神农以火纪,黄帝以云纪,少昊以鸟纪,颛顼以人纪。
今遗牺、农而不录,黜少昊而弗叙,是于五官之纪可乎哉?
时令曰,盛德所在,各以其帝配。
盖所以主祀四时,正位五方,今遗牺、农而不录,黜少昊而弗叙,是于五时迎气之体可乎哉?
《家语》载孔子宰予以五帝德之说,遗少昊少数而禹在焉;
季康子问五帝之名,孔子乃以太皞、炎帝黄帝少昊颛顼为对。
盖夫子之答,因乎所问,康子以五德发端,故以五运相承者答之;
宰我本以黄帝为问,不及少昊,故略而不书。
迁既网罗周博,断为定典,接先圣之绝绪,遏学者之末流,书以该名数,表以正时历,世家以显宗本,列传以著成败,然其大本,纪为之主。
而一纪之初,所失者二,考三皇之迹而牺、农不录,观五帝之事而少昊不载,愚窃惑之。
如曰有微旨焉,盖未之知也。
谨论。
文中子 北宋 · 李觏
 出处:全宋文卷八九六、《直讲李先生文集》卷二九
文中子之言,圣人之徒也,传之者非其人,为之痈创而已耳。
吾观《中说》,谓所传者,奸诈无礼之人也。
世诮辈不称师,顾诸公如何人也?
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学焉而不知所由来,固小人矣。
然其佐唐命,基太平,行事灼见,非小人也。
非小人而不称师,未尝以为师也明矣。
《隋书》魏公所述,常人或得一传,而无王通云者,岂躬为弟子而忽忘若是乎?
或谓以长孙无忌怒故。
夫魏公引义谏诤,不为天子屈,岂惮一无忌而削其师哉?
文中子教授河汾间,迹未甚显,没后门人欲尊宠之,故扳太宗时公卿以欺后世耳,惧其语之泄,乃溢辞以求媚(若杜如晦于万民犹天,百姓日用而不知之类。其媚于唐帝,则下文曰者是也。)
孔子之时,周王鲁公非有道也,至脩《春秋》,尊京师,别内外,恋恋不能已。
江都炀帝,而文中子曰:「天其或者将启之运,吾不与焉,命也」。
其如君臣之礼何?
孔子孟懿子季康子,称对、称名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云云。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未达」云云。)
杨素苏夔李德林,隋之大臣,且非弟子,而谓之请见,又名之与吾言,与吾言,德林与吾言云云。)
其如上下之礼何?
吾故谓所传者,奸诈无礼之人也。
虽然,不奸诈,不无礼,文中子之道不如是之光也。
流俗之视《中说》如视佛书,夫焉知佛之道可尊而尊之哉?
徒闻其未死时,天地鬼神、夷狄之君无不尊之者耳。
或曰:文中子之道不如是之光,则柰何?
曰:不害为圣人之徒。
知人论嘉祐二年作)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一八、《司马公文集》卷七○、《古文渊鉴》卷四四
考制度,习威仪,辩牢饩之等,详笾豆之数,此宗人之职也。
察清浊,别邪正,协律吕之音,肄缀兆之容,此太师之职也。
练士卒,简器械,战必胜,攻必取,此将帅之职也。
明法令,审狱讼,禁强禦,诛奸回,此士师之职也。
丰衣食,衍货财,通有无,纾滞积,此司会之职也。
便舟舆,利器械,守法度,禁淫巧,此工师之职也。
考龟筴,占祲祥,相吉凶,视休咎,此太卜之职也。
谨盖藏,吝出纳,治文书,精会计,此府史之职也。
若夫选贤而进之,量能而任之,成功者赏,败官者诛,此则人君之职也。
夫天下至广也,兆民至众也,万机至繁也,而天子兼而有之。
必将以一人之耳目智力为之,则所及者寡,所废者多矣。
是以明主择辅佐以论官师,论官师以正群吏,正群吏以和万民,则治约而事无旷矣。
《益稷》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此言君明则臣良,臣良则事康也。
《立政》曰:「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兹惟后矣」。
又曰:「文王惟克厥宅心,乃克立兹常事,司牧人,以克俊有德。
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
是训用违,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兹」。
此言人君急于知人,缓于知事也。
魏文侯田子方饮,文侯曰:「钟声不比乎左高」。
田子方笑,文侯曰:「何笑」?
子方曰:「臣闻之,君明乐官,不明乐音。
君审于音,臣恐其聋于官也,是以笑」。
荀子曰:「治国有道,人主有职。
若夫贯日而治,详一日而曲列之,是所以使夫百吏官人为也,不足以是伤游玩安燕之乐。
若夫论一相以兼率之,使臣下百吏莫不宿道乡方而务,是夫人主之职也。
人主者,守至约而详,事至佚而功,垂衣裳不下簟席之上,而海内之民莫不愿得以为帝王
夫是之谓至约,乐莫大焉。
人主者,以官人为能者也;
匹夫者,以自能为能者也。
人主得使人为之,匹夫则无所移之。
百亩一守,事业穷,无所移之也。
今以一人兼听天下,日有馀而治不足者,使人为之也。
大有天下,小有一国,必自为之然后可,则劳苦耗悴莫甚焉。
如是,则虽臧获不肯与天子易势业。
以是统天下,一四海,何故必自为之?
为之者,役夫之道也,墨子之说也。
论德使能而官施之者,圣王之道也,儒之所谨守也。
《传》曰:『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
则天子共己而已矣」。
由是言之,人君之事守莫大于知人也。
昔者,舜导百川不如禹,殖百谷不如稷,布五教不如契,听五刑不如皋陶,典百工不如垂,典山泽不如益,典礼不如伯夷典乐不如夔,然而明此八者之本,能知其人而任使之者,舜也。
譬若车之有毂,宫之有栋,人之有心,此群圣所以为之役而归之功也。
呜呼!
帝王之事美矣,大矣,固不可得而言也。
齐桓公兄弟争国,暴于豺狼,闺门不治,甚于狗彘。
然独能知管仲之贤,举国而委之,一则仲父,二则仲父,是以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指麾左右,而诸侯莫敢不从。
后世言桓公者,徒知其贤,而不复知其恶也。
孔子卫灵公之无道,季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丧」?
子曰:「仲叔圉宾客祝佗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夫如是,奚其丧」?
齐文宣帝荒淫狂悖,甚于,然而知杨愔之贤,悉以国事委之,时人以为主昏于上,政清于下。
凡此皆淫昏暴乱之君也,徒以能知贤人而用之,大者以霸,其次以,小者以存。
况乎以圣君而用贤臣。
是犹王良之御六骥,逢蒙之关繁弱,孟贲之挥干将,何适而不达,何射而不中,何击而不断哉?
或曰:「人主之职在知人,则既知之矣。
抑以尧之圣而失之四凶,孔子之圣而失之宰我子羽,夫人岂易知也哉」?
曰:是则然矣。
夫射者必志于的,弓矢既调,专精审固而发之,虽或不中,亦鲜矣。
与夫冥冥而射者,不犹愈乎?
皋陶陈九德,曰:「宽而,𣏗而立,愿而恭,乱而肃,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彊而义,彰厥有常,吉哉!
日宣三德,夙夜俊明有家。
日严祗肃六德,亮采有邦。
翕受敷施,九德咸事,俊乂在官。
百僚师师,百工惟时」。
孔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人焉廋哉!
人焉廋哉」!
李克曰:「居视其所亲,富视其所与,达视其所举,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
是亦知人之术也,顾人主不深察而已矣。
策问 北宋 · 张载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五、《张子全书》卷一三、《张子抄释》卷六、《皇朝文鉴》卷一二四
问:三代道失而民散,民散浸淫而盗不胜诛矣。
鲁之衰也,季康子患盗,孔子谓「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夫制产厚生,昭节俭,贱货财,使人安其分,宜若可为也。
今欲使举世之民,厚赏焉不窃,如夫子之言,其亦有道乎?
问:世禄之荣,王者所以录有功,尊有德,爱之厚之,示恩遇之不穷也。
为人后者,所宜乐职劝功以服勤事任,长廉远利以嗣述世风。
而近世公卿子孙,方且下比布衣,工声病,售有司,为不得已为贫之仕,诚何心哉?
盖孤秦以战力窃攘,灭学法,坏田制,使儒者风义寖弊不传,而士流困穷,有至糟粰不厌。
自非学至于不动心之固,不惑之明,莫不降志辱身,起皇皇而为利矣。
求口实而朵其颐,为身谋而屈其道,习久风变,固不知求仕非义,而反羞循理为不能;
不知荫袭为荣,而反以虚名为善继。
今欲举三王教胄之法,使英才知劝而志行修,阜四方养士之财,使寒暖有归而衣食足,取充之计,讲擢之方,近于古而适于今,必有中制。
众君子彊学待问,固将裨益盛明,助朝廷政治,著于篇,观厥谋之得失。
季孙肥 北宋 · 刘攽
 押词韵第五部
季孙事颛臾祸起萧墙内。
秦皇筑长城,灭国乃胡亥
蒙公不正谏,地脉岂其罪。
战国尚权谋,阿谀彼何怪。
亲为圣人徒,鄙陋曾莫解。
龟玉毁椟中,危颠竟谁赖。
鸣鼓讵可攻,菹醢死无悔。
与门下韩侍郎 北宋 · 范百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五七、《皇朝文鉴》卷一一七、《经济类编》卷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二二
圣人之用天下,富而教之,神而化之,不可以已者也;
不惠不迪,而至于用刑,不得已者也。
夫以不得已之刑为不可以已之助,则居此官者宜知此意邪,抑或可以置此心而勿论也?
比来朝廷政事,大论议一切出于忠厚,薄厌刀笔,而以书生儒吏处之,此宜下民无知,阴有一二蒙被上德者矣。
百禄无状,摄职以来,夙夜孜孜,竭其愚忠。
情法巨细,凡可生可杀之际,与僚官平订,大理往返,或至于再三,或至于四五,纤悉曲折,敢不尽心焉尔哉!
然文书程涉三府,职竞覆覈,交致其详,毫釐之间,靡不力诘而深研之。
呜呼,虽钦恤、文武慎罚之意,宜无以加毫发于此矣!
汉诏有之:人有智愚,官有上下,故使中外疑狱谳之廷尉廷尉以当附律令闻上也。
民散久矣,抵犯者多,旬时断狱,无虑数十百千,其间岂能事事咸若上官之智邪?
人心不同,如其面焉,有周有疏,趣尚不一,抵犯者多。
一谓之宽,一谓之猛,同一物耳,而宽猛异耳。
司刑之官何术以处此中邪?
而必曰,姑舍汝所学而从我,且不亦教玉人追琢玉哉?
大抵人之宽严亦性分耳,百禄又乌能自迁其性分而随上官之指趣乎?
是以上烦明公,每于众人宾客之前督过谆谆,以为大非,而终不能奉教一二,以自愧自诏也。
往者阿丁之斗杀,刘巠之故杀,温公力不肯贷,辞气毅然,有司不敢抗,众人不复议,百禄再白而不从,则再以书复之,终见是而贷焉。
是时,自朝廷至众庶,未闻有曰范百禄颇知守官,然皆欣欣焉,多温公之能用人且听善也。
二杀者贷,而天下以为是,百禄岂不幸甚矣哉!
近日明公以阿党为阿丁告,言谋状已明,事不获免,为可杀,而罪大理用法、刑部引例编管广南之为太轻也;
任聪御札到后行劫赃满,而不当谓之刑名疑虑也。
此二事者,百禄实尝用心焉。
欲默而不辨,则惜聪与党之死,欲辨而理之,则未免违公之论、逆公之意。
虽然,古人执法有三经断死而不渝者,有抗直犯颜而不观主威者,非但施之于守法而已,实士君子事上之道当然,明公亦思得斯人与之恭承明主乎?
近世已无如是之人矣,得闻其语可也,见其有心景行者可也。
明公以道德仁义之富辅佐人主,以天下生民为己任,欲为朝廷振纪纲、致太平,必不欲来者依违从谀,随声雷同,茍利一身,不忌杀人,以蹈昔之用事者为后世笑侮之辙也。
是用布其区区,而详其所以然之说。
阿党心规阿丁之银𬫭也,因斧之而不殊。
丁呼而告人曰:「党杀我」!
人执党,曰:「我实谋其钿子」。
于是谋状为明。
今疾其凶暴规货之慝,则死有馀辜;
论其被执之时便通谋情,谋在其心,终缘自吐,考之于律,得减所因,处徒三年,未为失断。
凡言杀人者死,盖以已杀为文,伤人及盗则抵罪也。
今被杀之人幸而不死,行凶之妇偶亦自通本谋,所以本部原情,取旧比之重者,拟送广南编管。
决杖远窜,粗可惩奸,合于流宥之法,殆无足疑,将何以加重于斯邪?
任聪去年四月一日受黄三结约,欲行彊盗,至三日昏时而劫宁新等家,赃满。
按御札三日巳时到县,虽是夕行劫在约束之后,而其结谋实在旦日约束之前。
凡赦前御札将为约束指赦作过之人,而聪之谋时适非指赦。
谨按嘉祐五年南郊赦文:应赦前御札到后彊盗至死,并决讫刺配广南牢城。
八年治平二年郊祀二赦,则配海岛,虽加重于前,而未尽变也。
是又仁宗皇帝英宗皇帝时韩、富二公故事也。
今朝廷论议决事比方,且踵嘉祐治平故事,寻二公所为。
本部拟贷任聪,自谓略法二公遗意,岂当时之论亦欲惠暴宽贼以害良民哉?
得非哀矜愚民寒饥多辟而入于死也哉?
夫愚民所以然者,仁人君子反求诸己而后以罪诸民,赋敛重也,徭役繁也,诛求多也,榷利广也,欲其无寒饥不可得;
寒且饥矣,欲其亡罪戾不可得。
此仁人君子所宜动心而求究其本也。
若止浚其末,而惟刑杀是务,则秦之刑非不严,乌能弭胜、广之盗哉?
今不讳之朝,乐闻鲠言,愿遏其恶而宣之,使下情无壅,亦足以知今为有道之世矣。
孔子季康子曰:「子为政,焉用杀?
子欲善而民善矣」。
张释之高庙玉环之坐,而文帝欲置之族,谏曰:「假人盗长陵一抔土,陛下将何以加法邪」?
夫使有司者治罪而不推原犯人之情,不测浅深之量,不谕轻重之序,而一出于法,则刀笔吏足以供使令耳,又何取于士大夫以儒术缘饰为哉?
今天子谅阴未言,太皇太后总听万事,慈明仁恕,听言尽下。
自二帝三王以来,公卿大夫有志之士,未有遭逢如斯时者也。
有官守者不出其位,若见事有未然,令有未便,不一公言,而脂韦茍安,恬养自殖,不负明主、无益生民乎?
百禄章既上,窃意万一薄采以救来事,不谓明公力排而深绌之,又从而崇峭堑、立峻法也,岂百禄之言以人废耶?
其或思之未再邪?
如今之时,周公养成王之时也。
在《易》,山下出泉之象曰蒙,未知所之,则顾所以养之何如也。
夫蒙之所以养者正也,养得其正,则圣人之功也,周公养成王是也。
方其承师问道,退习而考于太傅,道德仁义日陈于前,诗书礼乐日盈于耳。
及其至也,若出天性,举而措之,横乎四海,是将万化独运,万事一断,岂不绰绰然有馀于听览之间哉?
盖不必屡上凶恶,铺陈情状,设有特旨,而教之断狱也,此又非周公之所以为功也。
百禄之于门下也,公则有僚吏之听,私则有父执之奉,知奖待遇非他人比,茍为熟视不敢尽言,则岂明公百禄之志哉?
伏惟舍其戆狂,而薄采其衷,幸甚!
河北京东盗贼状1074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六八 创作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
熙宁七年十一月日,太常博士直史馆、权知密州军州事苏轼状奏:臣伏见河北京东比年以来,蝗旱相仍,盗贼渐炽,今又不雨,自秋至,方数千里,不入土,窃料明年春夏之际,寇攘为患,甚于今日。
是以辄陈狂瞽,庶补万一。
谨按山东自上世以来,为腹心根本之地,其与中原离合,常系社稷安危。
昔秦并天下,首取三晋,则其馀强敌,相继灭亡。
汉高祖陈馀,走田横,则项氏不支。
光武亦自渔阳上谷发突骑,席卷以并天下。
魏武帝破杀袁氏父子,收冀州,然后四方莫敢敌。
宋武帝以英伟绝人之资,用武历年,而不能并中原者,以不得河北也。
隋文帝以庸夫穿窬之智,窃位数年而一海内者,以得河北也。
杜牧之论以为山东之地,王者得之以为王,霸者得之以为霸,猾贼得之以乱天下。
唐天宝以后,奸臣僭峙于山东,更十一世,竭天下之力,终不能取,以至于亡。
近世贺德伦挈魏博降后唐,而梁亡。
周高祖邺都京师,而汉亡。
由此观之,天下存亡之权,在河北无疑也。
陛下即位以来,北方之民,流移相属,天灾谴告,亦甚于四方,五六年间,未有以塞大异者。
至于京东,虽号无事,亦当常使其民安逸富强,缓急足以灌输河北
瓶竭则罍耻,唇亡齿寒
而近年以来,公私匮乏,民不堪命。
今流离饥馑,议者不过欲散卖常平,劝诱蓄积之家。
盗贼纵横,议者不过欲增开告赏之门,申严缉捕之法。
皆未见其益也。
常平,累经赈发,所存无几矣,而饥寒之民,所在皆是,人得升合,官费丘山
蓄积之家,例皆困乏,贫者未蒙其利,富者先被其灾。
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
对曰:「茍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乃知上不尽利,则民有以为生,茍有以为生,亦何苦而为盗。
其间凶残之党,乐祸不悛,则须敕法以峻刑,诛一以警百。
今中民以下,举皆阙食,冒法而为盗则死,畏法而不盗则饥,饥寒之与弃市,均是死亡,而赊死之与忍饥,祸有迟速,相率为盗,正理之常。
虽日杀百人,势必不止。
茍非陛下至明至圣,至仁至慈,较得丧之孰多,权祸福之孰重,特于财利少有所捐,衣食之门一开,骨髓之恩皆遍,然后信赏必罚,以威克恩,不以侥倖废刑,不以灾伤挠法,如此而人心不革,盗贼不衰者,未之有也。
谨条其事,画一如左。
一、臣所领密州,自今岁秋旱,种麦不得,直至十月十三日,方得数寸雨雪,而地冷难种,虽种不生,比常年十分中只种得二三。
窃闻河北京东,例皆如此。
寻常检放灾伤,依法须是检行根苗,以定所放分数。
今来二麦元不曾种,即无根苗可检,官吏守法,无缘直放。
若夏税一例不放,则人户必至逃移。
寻常逃移,犹有逐熟去处,今数千里无,去将安往,但恐良民举为盗矣。
且天上无雨,地下无,有眼者共见,有耳者共闻,决非欺罔朝廷,岂可坐观不放。
欲乞河北京东逐路选差臣僚一员,体量放税,更不检视。
若未欲如此施行,即乞将夏税斛㪷,取今日以前五年酌中一年实直,令三等已上人户,取便纳见钱或正色,其四等以下,且行倚阁。
缘今来麦田空闲,若春雨调匀,却可以广种秋稼,候至秋熟,并将秋色折纳夏税,若是已种苗,委有灾伤,仍与依条检放
其阙去处,官吏诸军请受,且支白米或支见钱。
所贵小民不致大段失所。
一、河北京东,自来官不榷盐,小民仰以为生。
近日臣僚上章,辄欲禁榷,赖朝廷体察,不行其言,两路官民,无不相庆。
然臣勘会近年盐课日增,元本两路祖额三十三万二千馀贯至熙宁六年,增至四十九万九千馀贯七年亦至四十三万五千馀贯,显见刑法日峻,告捕日繁,是致小民愈难兴贩。
朝廷本为此两路根本之地,而煮海之利,天以养活小民,是以不忍尽取其利,济惠鳏寡,阴销盗贼。
旧时孤贫无业,惟务贩盐,所以五六年前,盗贼稀少。
是时告捕之赏,未尝破省钱,惟是犯人催纳,役人量出。
今盐课浩大,告讦如麻,贫民贩盐,不过一两钱本,偷税则赏重,纳税则利轻,欲为农夫,又值凶岁,若不为盗,惟有忍饥。
所以五六年来,课利日增,盗贼日众。
臣勘会密州盐税,去年一年,比祖额增二万,却支捉贼赏钱一万一千馀贯,其馀未获贼人尚多,以此较之,利害得失,断可见矣。
欲乞特敕两路,应贩盐小客,截自三百斤以下,并与权免收税,仍官给印本空头关子,与灶户及长引大客,令上历破使逐旋书填月日姓名斤两与小客,限十日内更不行用,如敢借名为人影带,分减盐货,许诸色人陈告,重立赏罚,候将来秋熟日仍旧,并元降敕榜,明言出自圣意,令所在雕印,散榜乡村。
人非木石,宁不感动,一饮一食,皆诵圣恩,以至旧来贫贱之民,近日饥寒之党,不待驱率,一归于盐,奔走争先,何暇为盗?
人情不远,必不肯舍安稳衣食之门,而趋冒法危亡之地也。
议者必谓今用度不足,若行此法,则盐税大亏,必致阙事
臣以为不然。
凡小客本少力微,不过行得三两程,若三两程外,须藉大商兴贩,决非三百斤以下小客所能行运,无缘大段走失。
且平时大商所苦,以盐迟而无人买。
小民之病,以僻远而难得盐。
今小商不出税钱,则所在争来分买。
大商既不积滞,则轮流贩卖,收税必多。
而乡村僻远,无不食盐,所卖亦广。
损益相补,必无大亏之理。
纵使亏失,不过却只得祖额元钱,当时官司,有何阙用,茍朝廷捐十万钱,买此两路之人不为盗贼,所获多矣。
今使朝廷为此两路饥馑,特出一二十万见钱,散与人户,人得一,只及二十万人,而一贯见钱,亦未能济其性命,若特放三百斤以下盐税半年,则两路之民,人人受赐,贫民有衣食之路,富民无盗贼之忧,其利岂可胜言哉。
若使小民无以为生,举为盗贼,则朝廷之忧,恐非十万钱所能了办
又况所支捉贼赏钱,未必少于所失盐课。
臣所谓「较得丧之孰多,权祸福之孰重」者,为此也。
一、勘会诸处盗贼,大半是按问减等灾伤免死之人,走还旧处,挟恨报雠,为害最甚。
盗贼自知不死,既轻犯法,而人户亦忧其复来,不敢告捕。
是致盗贼公行
切详按问自言,皆是词穷理屈,势必不免,本无改过自新之意,有何可悯,独使从轻!
同党之中,独不免死。
其灾伤敕虽不下,与行下同,而盗贼小民,无不知者,但不伤变主,免死无疑。
且不伤变主,情理未必轻于偶伤变主之人,或多聚徒众,或广置兵仗,或标异服饰,或质劫变主,或驱虏平人,或赂遗贫民,令作耳目,或书写道店,恐动官私。
如此之类,虽偶不伤人,情理至重,非止阙食之人,茍营糇粮而已。
欲乞今后盗贼赃證未明,但已经考掠方始承认者,并不为按问减等。
其灾伤地分,委自长吏,相度情理轻重,内情理重者,依法施行。
所贵凶民稍有畏忌,而良民敢于捕告。
臣所谓「衣食之门一开,骨髓之恩皆遍,然后信赏必罚,以威克恩,不以侥倖废刑,不以灾伤挠法」者,为此也。
右,谨具如前。
自古立法制刑,皆以盗贼为急,盗窃不已,必为强劫强劫不已,必至战攻,或为豪杰之资,而致胜、广之渐。
而况京东之贫富,系河北之休戚,河北之治乱,系天下之安危,识者共知,非臣私说。
愿陛下深察,此事至重,所捐小利至轻,断自圣心,决行此策。
臣闻天圣中蔡齐密州
是时东方饥馑,乞放行盐禁,先帝从之,一方之人,不觉饥旱。
臣愚且贱,虽不敢望于蔡齐,而陛下圣明,度越尧禹,岂不能行此小事,有愧先朝。
所以越职献言,不敢自外,伏望圣慈察其区区之意,赦其狂僭之诛。
臣无任悚慄待罪之至。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苏文忠公全集》卷二六。又见《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一八,《文编》卷二○,《右编》卷二○,《文章辨体汇选》卷一六六,《经世八编》卷四六、二四六,《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二八七。)
「以」后原有「为」字,据右引删。
鲁隐公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五一、《苏文忠公全集》卷五、《历代名贤确论》卷一四、《唐宋名贤确论》卷二、《文编》卷二九、《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一九九
鲁隐公元年,不书即位,摄也。
阳子曰:「隐公非摄也,使隐而果摄也,则《春秋》不书为公。
《春秋》书为公,则隐非摄无疑也」。
苏子曰:非也,《春秋》信史也。
隐摄而桓弑,著于史也详矣。
周公摄而克复子者也。
周公薨,故不称王。
隐公摄而不克复子者也。
鲁公薨,故称公。
史有谥,国有庙,《春秋》独得不称公乎?
然则隐公之摄也,礼欤?
曰:礼也。
何自闻之?
曰:闻之孔子
曾子问曰:「君薨而世子生,如之何」?
孔子曰:「卿、大夫、士从摄主,北面于西阶南」。
何谓摄主
曰:古者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一无士字。)世子未生,而死,则其弟若兄弟之子次当立者为摄主
子生而女也,则摄主立;
男也,则摄主退。
此之谓摄主
古之人有为之者,季康子是也。
季桓子且死,命其臣正常曰:「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
女也,则肥也可」。
桓子卒,康子即位。
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
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
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于君与大夫而立之』。
今生矣,男也,敢告」。
康子请退。
康子之谓摄主,古之道也。
孔子行之。
自秦、汉以来,不修是礼,而以母后摄。
孔子曰:「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使与闻外事且不可,曰「牝鸡之晨,惟家之索」,而况可使摄位而临天下乎?
女子为政而国安,惟齐之君王后,吾宋之曹、高、向也。
盖亦千一矣。
东汉马、邓,不能无讥。
汉吕后、魏胡武灵、唐氏之流,盖不胜其乱。
王莽杨坚遂因以易姓。
由是观之,岂若摄主之庶几乎!
使母后而可信也,则摄主何为而不可信。
若均之不可信,则摄主取之,犹吾先君之子孙也,不犹愈于异姓之取哉。
或曰: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安用摄主
曰:非此之谓也。
嗣天子长矣,宅忧而未出令,则以礼从冢宰
太子未生,生而弱未能君也,则三代之礼,孔子之学,决不以天下付异姓,其付之摄主也,夫岂非礼,而周公行之欤?
隐公摄主也!
郑玄,儒之陋者也。
其传摄主也,曰:「上卿代君听政者也」。
使子生而女,则上卿岂继世者乎?
苏子曰:摄主,先王之令典,孔子法言也。
而世不知,习见母后之摄也,而以为当然。
故吾不可不论,以待后世之君子。
以佚道使民以生道杀民1055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五三、《苏文忠公全集》卷六 创作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使民为农。
民曰:「是食我之道也」。
使民为兵。
民曰:「是卫我之道也」。
使民为城郭沟池。
民曰:「是域我之道也」。
虽劳而不怨也。
曰:「盘庚之民,何以怨」?
「民可与乐成而不可与虑始,盖终于不怨也」。
《诗》曰:「昼尔于,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可谓劳矣。
然民岂不思之,曰:「上之人果谁为也哉」!
若夫田猎之娱,宴好之奉,上之人所自为为之者,君子盖不以劳民也。
古者水衡少府,天子之私藏。
大司农钱,不以给共养劳费,共养劳费一出少府,为是也。
孟子曰:「以佚道使民,劳而不怨,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
以佚道使民,可也;
以生道杀民,君子盖难言之。
《易》曰:「古之聪明睿智神武而不杀」。
季康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
孔子曰:「子为政,焉用杀」?
夫杀无道就有道,先王之所不免也,孔子讳之。
然则杀者,君子之所难言也。
转对条上四事状十一月三十日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三七、《范太史集》卷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八、《国朝诸臣奏议》卷六五、七二、一一四、《玉海》卷一四一、《宋史》卷三三七《范祖禹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九、三一八
御史台牒:十二月一日文德殿视朝,轮当转对奏事。
臣有管见,谨具如后:
一、臣伏以自祖宗肇造区夏,刬削藩镇,分天下为十八路,置转运使副、提点刑狱
有州三百,州置守,皆得专达于朝廷。
有县一千二百,县置令,皆命于天子。
其始也,收乡长镇将之权悉归于县,收县之权悉归于州,收州之权悉归于监司,收监司之权悉归于朝廷。
监司者,古州连帅之职也。
郡守者,古公侯之国也。
县令者,古子男附庸之君也。
自古封建则有强逼之患,郡县则无蕃屏之卫。
汉法古建侯王,终有七国之变,郡守权重,得专生杀。
唐世自方镇至县令皆有专杀之威,不请于朝廷。
唯本朝之法,上下相维,轻重相制,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
民自徒罪以上,吏自罚金以上,皆出于天子。
方守臣统制列城,付以数千里之地、十万之师,单车之使,尺纸之诏,朝召而夕至,则为匹夫。
是以百三十馀年,海内晏然,谋闭而不兴,寇窃乱贼而不作,舟车所至,海隅出日,无异近地。
不唯祖宗仁恩德泽深结于民,亦由制置郡县最得其道,前此所未有也。
监司付以一路,守臣付以一郡,县令付以一县,皆与天子分土而治者也,其可以不择人乎?
夫一县令不得人,则百里之地受其害;
郡守不得人,则千里之地受其害;
监司所以代天子巡狩,黜陟功罪,进退能否,内集财赋,外卫封疆者也,若不得人,则一路可知矣。
朝廷比年命中外两制监司,又出省郎为之,亦有意于慎选矣。
监司有善未尝知也,有不善亦未尝问也。
夫人之情,能者不见异,而不能者亦见容,则自中人以下几何而不惰?
是以议者多言监司职事不举。
夫天下之吏,患在不奉法令,而观望朝廷之意。
朝廷之意宽,则吏治茍简,遂至于怠;
朝廷之意急,则吏治惨刻,遂至于苛。
夫观望上下以为宽猛者,是未得人也。
贤人君子岂有观望而为政者哉?
祖宗以来,有考课监司之法,神宗时犹行黜陟,近岁废而不举。
臣望陛下诏大臣举行考课之法,专考察诸路监司
置簿于中书,凡有奏请及功罪皆书之,参之以众言,验之以行事,岁终则较其优劣,简其能者,亦简其不能者,而废置之。
举天下十八路监司,不过数十人,欲皆知之,亦无难矣。
夫选天下郡守,此大臣之职也,古者天子亲之。
汉宣帝曰:「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无愁怨叹息之声音,政平讼理也。
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
以为太守者,吏民之本,数变易则下不安。
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
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用之。
是以汉世良吏,于兹为盛,称中兴焉。
光武广求民瘼,观纳风谣,吏多得人,百姓宽息,建武永平之治,后世莫及。
唐太宗曰:「为朕养民者,唯在都督刺史
朕尝书其名于屏风,得其善恶之迹,皆注于名下,以备黜陟」。
是以贞观之治几于三代。
明皇开元之初,欲重都督刺史,选京官才望者为之。
十二年,以山东旱,命选台阁名臣以补刺史
十三年,帝自选诸司长官有声望者十一人为刺史
又敕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刺史、四府上佐各举县令一人,视其政善恶为举者赏罚。
是以郡县多得良吏,其治几于贞观。
国朝太宗皇帝尝语宰相曰:「朕择循吏,俟选及三百人,则天下何忧不理?
临御以来,郡县未理,由择人之未当也」。
太宗又尝选秘书丞杨延庆等十馀人分为诸道知州,谓宰相曰:「刺史之任,最为亲民,非其人,则下受其弊」。
审官院上新所选京朝官充知州者二十馀人,御前印纸历子,太宗亲书以赐之,其略曰:「惠爱临民,奉法除奸」。
因谓知院钱若水曰:「所赐戒谕有除奸之语,恐不晓者从而生事,可谕以除奸之要在乎奉法耳。
盛暑中写此,岂不劳乎?
盖为官择人,以安百姓也」。
神宗尝谓执政曰:「朕思祖宗百战而得天下,今以一郡付之庸人,深可痛心」。
太祖神宗,未尝不留意亲择郡守
今二圣垂拱,悉以政事付之大臣,然则今日择郡守乃大臣之职也。
自京朝官以上,功罪善恶,无若吏部知之为详。
臣愚欲乞先委吏部尚书取当为知州者,具其功过、举主,而择其可任者保明之,以上三省,三省召而审察之。
凡当召者,使之言二事以上,如转对法,或前任利害,或朝政阙失,不唯可以观其才识,亦因以广言路、通下情。
昔尧之试舜,亦询事考言;
舜之用人,亦敷奏以言,明试以功。
夫欲知其人,不过以言与事二者而已。
若其言可厎行,及有功状,与其举主多名人,则可用无疑矣。
其不及者,以次差之;
其否者,与京府或藩郡通判
其罢癃不能任职者,与宫观
有罪者,自依旧法降监当。
既定其等,然后使御史台纠其不当者。
到官,则委监司考其课,每及一年,则以优劣闻而行黜陟焉。
如此,则能者必出,不能者必渐退,虽未尽善,得人必多矣。
夫有监司则郡守,有郡守则有县令,未有监司郡守得人,而县令可以容贪虐昏闇之人也。
是故天子任宰相宰相监司郡守监司郡守当择县令
宰相监司而已,监司郡守郡守县令,朝廷据其所察而行赏罚,此岂难哉?
夫有考课而无黜陟,与不考同。
吏部虽以上中下为等,文具而已,非有赏罚使人劝沮也。
臣伏望陛下明谕大臣,使慎择监司而专考之。
又使大臣代陛下择郡守
监司郡守考课,必行赏罚。
使监司郡守专察县令
庶使天下官吏渐多得人,然后可以言治矣。
一、臣伏见近制,举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须通判资序、实历任一年以上人充。
臣尝受诏与两制同举,会议终日,无一资序相当可充选者;
间有一人应格,又众论未以为允。
虽由举者审知人才不广,实亦拘碍资格,所以尤难得人。
缘资格之设,本以向者多不拘资序,或特除选人,故立此法,矫枉过正。
臣愚欲乞参酌前后条制裁处,其中应举监察御史取第二任知县以上,殿中侍御史取初任通判以上,更不限实历一年;
寄禄官并以奉议郎以上。
所贵资序稍宽,易得应格,兼收众才,益广言路,亦经久之通法也。
一、臣窃见朝廷常患将帅之才难得其人。
仁宗时每边臣阙,或自禁近降授,试之藩阃,然后大用。
外任则都转运使待制、杂学士可用者,常数人选择而使之,未尝言乏。
岂人才独多于今?
由朝廷养之有素也。
将帅之选多出于监司
初为监司者,先自远路,渐擢至京东西淮南
其资望最深、绩效尤著者,乃擢任陕西河东河北三路及成都路
自三路及成都召为三司副使,其未可辍者或与理副使资序;
副使待制,出为都转运使
夫自初为监司,至三路及三司副使者,其人年劳已深,经历已多,缘边山川道路、甲兵钱谷,皆所谙知,故帅臣有阙,可备任使,中才之人,亦能勉强。
朝廷以其经历,亦倚仗而不忧。
夫人虽有聪明绝人之才,若未尝自睹,终不如亲历者所得之多也。
王安石用资浅之人为监司,使之推行新法。
其奉法稍宽者,则以为不才,往往废斥;
其苛急聚敛,为士民所共疾者乃得在职,或不次进擢。
是故才与不才,两皆废坏,而资序一切不用。
二圣临御以来,深惩监司刻薄,多以罪黜。
其任用者,又未尝以远近为之资序,每边帅有阙,则不知可用者为谁,由朝廷养之无素也。
臣愚欲乞复祖宗时用监司之法,先自远路,渐擢至京东西淮南,然后选其能者任三路及成都,试之户部、司农、太府左右司郎官,然后出为都转运使
边臣有阙,于此选授,则可用之才必多矣。
监司除授无法,或初除即与近路及三路,自三路却迁之远地,则人情已不乐。
在三路者或久而不迁,其才能资望又不足以备边帅之任,此所以人常乏也。
今若复祖宗三路之法以任转运使,其提点刑狱转运判官,亦择才能者,与诸路更互为之,使往来出入于三路者常多,则知边事者必众矣。
一、臣闻昔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茍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季康子又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
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
子欲善,而民善矣。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臣始读书,盖尝疑之,以为圣人之言主于教化而已,行之未必有近效也。
及观唐太宗初即位,与群臣论止盗,或请重法以禁之,太宗哂之曰:「民之所以为盗者,由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故不暇顾廉耻耳。
朕当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馀,则自不为盗,安用重法耶」?
自是数年之后,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
臣观太宗之政如此,乃始知圣人之言不欺,后世行之,必有近效也。
夫以区区之鲁国季康子为相,孔子犹劝之不欲所以止盗,而况天子之为天下乎?
季康子,鲁之执政,犹不可以言杀,当欲善而已,而况天子之于天下乎?
自古用重法以止盗者,莫如五代之汉。
汉高祖即位之年,患四方盗贼众多,制盗贼无问赃多少皆抵死,仍分命使者逐捕。
宰相苏逢吉草诏,意云:应贼盗,其本家并四邻同保皆全族处斩。
众以为盗犹不可族,况邻保乎?
逢吉固争,不得已,但省去「全族」二字。
由是郓州捕贼使者张令柔杀平阴县十七村民。
其法可谓重矣,然盗贼不为衰止,汉室不四年而亡。
唐太宗之政如彼,汉高祖之法如此,有天下者当以盛唐为法乎?
当以汉为法乎?
至周太祖时,窃盗贼满三匹者犹弃市。
太祖皇帝代虐以宽,稍轻盗法。
累圣仁厚,哀矜庶狱,递加减贷,故窃盗遂无死刑。
然今编敕所定盗赃,犹重于律三倍。
盖承五代刑罚世重,减之极轻,犹至于此,岂可更增重乎?
臣伏见熙宁四年中书检正官奏请:开封府东明、考城长垣等县,京西滑州淮南宿州河北澶州京东应天府、濮、齐、徐、济、单、兖、郓、沂等州,淮阳军,别立盗贼重法。
其后,又有他州奏请,乞比东明等处行重法者。
有重法之地,又有重法之民。
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谁非君民?
今独视此州县如蛮貊异域之人,别立盗法。
自行法以来二十馀年,不闻盗贼衰止,但闻其愈多耳。
老子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又曰:「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夫上以善待民,乃可望民为善以应上,若其不应,罪在民也。
上以恶待民,则民为恶以应上,乃其理也,何足怪其多乎?
古者开衣食之源,立教化之官,先之以节俭,示之以敦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则自不为盗,有邪僻之民,然后从之以刑。
岂有不治其本,而专禁其末,不清其源,而欲塞其流也?
若以重法为权时之宜,行之数年,而盗少于前,固当除之,复用中典;
若盗益多于前,则是重法不足止盗甚明,其可除去无疑也。
又重法之地,皆举知县,必择彊健之吏。
被此选者奉法除盗,视民如雠,一切以击断为称职,此岂平世所宜为乎?
臣愚欲乞悉除重法,改重法地分为举知县地分。
夫天下县令皆不可不择,独此诸县先已举吏,则不可废。
民多奸猾,尤须良吏以治之,选吏以养民,不命吏以敌民也。
及今四方人情少安,改峻法为平法,庶可以变恶俗为善俗。
止用常典,足以禁奸,其刑亦不轻矣。
若行重法不已,盗贼益多,臣将见此数十州之民无乐生之心,一有凶年饥馑,则为等死之计,群起而为大盗,虽有重法,又可禁乎?
惟陛下无以孔子之言为迂,无以唐太宗之治为难,无以教化为不急,无以峻法为足恃,则民皆可使为善矣。
右,谨件如前。
臣智虑短浅,闇于世务,待罪班列,无补毫分。
伏遇皇帝陛下明目达聪,推广言路,每因视朔,博访在廷,臣辄以狂瞽,仰塞明诏。
干冒天听,敢逃刑命。
臣无任惶惧陨越之至。
跋自临东坡陶渊明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九、《山谷全书·正集》卷二六
此书既以遗荆州李翘叟,既而亡其本。
复从翘叟借来,未誊本,辄为役夫田清盗去,卖与龙安寺千部院僧。
盗事觉,追取得之,复归翘叟。
翘叟屡索此卷,恐为人盗去,余殊谓不然,乃果见盗。
夫不疑于物,物亦诚焉,翘叟一动其心,遂果被盗。
季康子患盗,孔子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诚然哉!
彭城移狱记元祐七年六月 北宋 · 陈师道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六九、《后山居士文集》卷一四 创作地点:安徽省阜阳市
徐居东方,为南境梁、楚之郊。
其地四来,无林泽之阻;
其民拙木,无武击之技。
而其治多狱,其狱多盗,其盗多劫。
论以重典,购以重赏,死者岁以百计,购以巨万计。
余徐人也,知其说焉。
庆历嘉祐之间,曹、濮两州称为盗区,始用权制,而徐故无盗也。
治平末,有为徐守,舍萧,盗夜穴其室,私其装焉,于是请用重法,而盗由是兴。
古之为盗有三:惰民无生业;
恶子多费,取资于人;
凶年穷里老弱死闾巷,壮者起而自救,郡国亡命依阻深昧,以缓朝夕。
今之为盗有二:两军亡卒无以自存,县之尉士终更罢归;
凡民去耒耜,更邑市,偷惰侈靡,不能自还,而其技足使也。
重法之盗有二;
奸猾诱民为盗而反告;
逐捕之吏以窃为彊,上下相通,以掠服之,不然毒死狱中以幸赏。
徐之盗有二:其愚易罔,其拙不能自明。
凡为盗者五,而徐之为盗九。
凡盗不急利则缓死,而徐之盗以身为市而就死也;
凡盗抵法,而徐之盗罔于法也,可不察乎?
夫刑之不胜盗久矣,故季康子以为患;
智之不胜盗久矣,故赵京兆盗谋辄觉,而不能禁也;
购之不胜盗久矣,为购以尽敌也,盗可尽乎!
然则胜之者可不可也?
刘叔贡父曹州,盗贼衰息,狱屡空。
或问弭盗之术,叔贡父曰:「吾何术焉?
不以重地视之而已」。
有为勾容令,多盗,改置社稷而加礼焉,既而盗止。
先君子所说、先吏所为,世必以为难,而今人所行、世所共知者,复何难哉!
盖世以簿书讼狱为治,故意不及其外而一切绝之,非行之难,而不为也。
此两人者,特一其所遇,敬其所事,而其效如此,又况古之人善其身而行之者乎?
彭城狱故近市,汶阳叔忱废县圃而徙之,为南北之室,以时寒暑,不以考掠,而狱益明。
叔忱为令有能声,方地数百,历年数十,未有其比。
余为徐学官,过之,见其兴作,而属余为之记。
会徙颍,不果作。
明年狱成,使来告而记之。
后之人以余所称为心,以叔忱所治为法,彭城之狱庶其清乎!
叔忱名子谅丞相庄肃公之孙,以承议郎知县事云。
元祐七年六月十五日陈师道记。
贾子庄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二、《嵩山文集》卷一五
说之启:去岁道出于黎,鞍马匆匆间获见眉宇,固已为慰。
比至武安,见邑子士夫奉称者如一人,又益以为足下喜也。
令季时相过,破我岑寂,相与谈至胜处,颇恨大陆之不在席也。
此情区区,未亦可言。
固安于小人之常态,不能以书牍自致,乃先枉翰墨,推与过当,感仄,又复何以言?
窃惟盛意之所遗者既诚矣,敢不强以为足下谢。
足下所患读书之未博,真得所患哉!
惟此一事,自足以出流辈上。
譬如甘太官之膳者,恨八珍之未极也。
且以《诗》为之言,世之人孰不读《诗》,而几《诗》在《春秋》间耶?
孟子所谓「《诗》亡然后《春秋》作」者,若之何谓之亡耶?
其可不约《春秋》以为诗乎?
读其诗必得其人,而君臣父子之世次,《诗》家之要也,其可不通谱系之学乎?
十五国暨周商之国邑山川,所感深矣,其可不知古今地志乎?
鸟兽草木虫鱼,今古不同名目,识尤难,而比兴实于是乎在,陆机顾野王之外,复有所稽乎?
所谓文字诂训者,安得古《尔雅》以为證乎?
而《三仓》、《广雅》、《方言》之类,其可废乎?
《诗》之音读,实叶歌笙,不必与他经同。
而古人之读无传,可不尽信陆吴兴之音乎?
夫一经之所及如此,而欲坐穷五经之精微,岂不艰哉?
宜足下患所读之书未博也。
然此语不为新学辈出,唯足下之好古与仆同病,乃及之也。
然足下谓后之书多于古则不然,刘歆扬雄云:「三代之书蕴藏于家,直不计耳」。
顾弗多耶?
今有一《周易》而无《连山》、《归藏》,有一《春秋》而无千二百国宝书,及不脩《春秋》有卿礼二、士礼七、大夫礼二、诸侯礼四,诸公礼一,而天子之礼无一传者,不知其传孰多于其亡耶?
家蕴藏之后,日月既久,著述之士益众,宜其书之愈多。
而不幸梁元、隋炀皆有覆舟之祸,士夫之藏因亦沦丧。
近而安史、五季干戈相寻之馀,其存又复有几耶?
足下试以隋唐《经籍志》及吴氏《西斋录》求于今,想见足下浩然叹息,继之怒嗔也。
说之累年来尝欲求崔鸿十六国春秋》、萧方等《三十国春秋》,勤未之得。
司马公休言温公所考《十六国春秋》亦非崔鸿之全书,则后世之书未多于古也。
足下既欲学之博,则不可不极觚牍之传,故及诸此。
若论古人之所以臻极者,则此言可忘。
足下谓筑岩、钓渭之徒果在书耶?
果不在书耶?
说之谓二子者必有所读之书耳,弟不知其书为何书也。
而二子之所以为二子者非书也,譬如和、扁亦㕮咀世间大黄、甘草,而不可以大黄、甘草名和、扁也。
足下又疑孔子颜回不迁怒,不贰过为好学,则学果不在书者亦非也。
孔子鲁哀公而为之言耳,至于告季康子者,则不及诸此也。
若夫正为颜回而发,则堕支体、黜聪明云者,其亦可乎?
要是无孤陋寡闻之颜回耳。
「行夏之时,乘商之辂,服周之冕」,非学则何以哉?
足下谓读书以为学者,后世之事,则得之矣。
盖古人未尝废书,而不以读书为学也。
孔子于《易》三绝韦编,与夫游夏不能措一辞于《春秋》者,皆后世增大之语也。
不必论其实否,然亦不害其为孔子也,足下又可不疑于此也。
若夫《孟子》之书,则亦不必论其文之如何,是直万章公孙丑之徒所次耳,何有于孟子哉?
足下试以唐陆善经孟子》对今孙宣公所校定《孟子》,断可见其文之异同也。
如必以文论《孟子》,则可以色论太姜太姒欤?
是未为知言也。
而文固大矣,必以《孟子》论之,则《孟子》未为擅场也。
足下所患文之高污史野奇怪者,苟能博学于文,而不以读书为学,则无所患也。
足下既不以读书为学,无乃主扬雄「学以修性」之说乎?
此正之缪悠云耳,愚学者未之悟也。
足下求诸性果何所亏,而有待于修耶?
修果何功于性耶?
足下才邵且有志,则识古人之所以学矣,何有于说之之言哉?
姑以为足下谢耳。
说之比来为吏,弃尽平生之学,而学佞学随未之有得,一日为足下而技痒,其言拙无足取,徒自有感于前日也。
日来又以无年之故,文移词讼,贼盗倍多,益败人佳思,踰月乃得于灯下草草具此,较略不究万一,可怜恕也。
岁暮苦寒,万万加爱。
子应此中甚安,不宣。
谨状。
十二月初三日说之再拜,子庄秘校足下。
荀彧 北宋 · 吴俦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七二、《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一
夫古之君子所以深其言而不敢以轻发者,非所以求异于人,盖虑其言之或失,而吾之力有所不能逮,则适足以为天下之所议而吾不信。
且君子之欲有所言也,必先稽之于道而无愆,考之于义而无弊,加之于人而无逆,适之于时而无违。
然又严毅以出之,坚强以持之,钦庄以莅之,欢忻以送之。
是以其言虽汪洋浩荡,布满于天下,而莫之能间。
苟惟太高而不可行,太卑而不可用,或失于傲而为疏,或失于谄而为亵,危峻亢厉而失之于讦,润泽温粹而失之于谀,太鄙而为陋,太华而为轻,则其所言者,自以为辨博精当莫己若者,而不知天下之人已群起而议之矣。
盖言之不可不慎也如此。
盖五行以言配金,且金之为物,锻鍊烹冶,千状万类,虽各随其器而终不失其刚。
是以君子之言,委曲变化,不可以一槩而论,要之归于正而已。
《传》曰与人臣言依于忠,与人子言依于孝,与人弟言依于悌,谓是故也。
是以晋悼公方好田猎,故魏绛因其谋伐山戎而遂与之言虞人之箴;
楚灵王欲事游幸,故郑丹因称誉佐史而遂与之言祈招之诗;
景公淫于刑,而晏子因踊贵之事以悟之,而齐遂省刑;
平公暴于役,而师旷因石言之灾以觉之,而晋遂止役;
郑庄公绝共姜之爱,考叔辍羹以讽之,而终就其孝;
魏献子受梗阳之田,阎没废食以动之,而卒成其廉。
此数子者,可谓能用其言矣。
孔子当春秋之乱,其诸侯如卫灵公鲁哀公,其大夫季康子孟懿子之类,莫不因其所问而各循其才性之弊以告之。
盖圣贤之人不言则已,而未能志其言则言之,而亦欲其各有所当。
曹操之初,特一雄将耳,然而卒至于残忍暴虐,以快其怒,而为僭夺之计者,盖亦其尝所与言者有以道之也。
当是之时,荀彧为之谋。
观其定山东、取淮南、收河北、平关西,挟天子以都许,皆用彧之计画。
则其所以不能为汉之纯臣而终肆其凶慝者,是亦荀彧之徒不能以忠义与之言,以遏其强梁之志而已。
夫燕雀遭害则凤凰高翔,麋鹿不养则骐驎窜伏,故杀鸣犊而孔子临河不进。
曹操杨脩,殪祢衡,诛孔融,毙崔琰,斩殳英俊,锄耨雄杰,不为不酷矣。
杨彪之类杜门不出,管宁之属挈家而远去。
且高洁刚正之士死耳,安肯屈辱而从哉!
忍耻冒污以与之指踪,则其凶逆暴乱,未必不由彧之诱掖之也。
曹操欲取徐州谏之,曰高祖关中之险而成帝功,则其意欲操之示天下形势如高祖之时也。
曹操欲迎献帝劝之,曰高祖发义帝之丧而服海内,则其意欲操之示天下信义高祖之势也。
曹操本初之强而以项氏之事论之,曹操忧官渡之难而荥阳之患言之。
夫平居无事,未尝不以高祖与之言,而欲其不为高祖,岂不惑哉?
切譬之与群盗处者,其斩关抉门,乘垣坎墙,皆其所道之,而又谓之曰无虏人财物,可得乎?
然则魏武之资,虽其初不足以乱天下,而及其所以吞噬击搏而无所复顾,则是亦辅相者之过也。
然则君子之言可不慎欤?
尝读《唐》,李希烈僭号于宣武,囚颜真卿,曰:「予所学者朝觐礼耳」。
欲以悟之。
志虽不遂,而其勋烈风槩亦足以悚动天下,然则荀彧岂足以知此!
论语雍也讲义(二 十月十九日 宋 · 程俱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三八、《北山小集》卷二九
季康子问:「仲由可使从政也与」?
子曰:「由也果,于从政乎何有」?
曰:「赐也可使从政也与」?
曰:「赐也达,于从政乎何有」?
曰:「求也可使从政也与」?
曰:「求也艺,于从政乎何有」?
臣观孔子之门弟子众矣,而冉有、季路皆以政事称焉。
子贡虽以言语称,然其为有用之才,亦可见矣。
季康子方以可使从政与否问于孔子,此孔子所以各言其所长,而以谓「于从政乎何有」也。
从政乎何有者,盖言其优为云尔,犹孟子所谓「于答是也何有」也。
季路之果敢,子贡之通达,冉有之才艺,则其于从政亦恢恢然有馀地矣。
夫柔懦不断,非所谓果;
闇滞不通,非所谓达;
乖剌不才,非所谓艺。
若是而使之从政,则事不举而人受其敝矣。
且以季康子犹知求可使从政之士而问之孔子,是将知其可使从政而后与之从政也,岂大官大邑而肯使之学制乎?
昔者子皮相郑,欲使尹何为邑。
曰:「愿,吾爱之,不吾叛也」。
使夫往而学焉。
子产曰:「不可。
人之爱人,求利之也。
今吾子爱人则以政,犹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伤实多。
子有美锦,不使人学制焉。
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使学者制焉,其为美锦,不亦多乎」?
夫三子者,孔子目之以果,以达,以艺,是可以从政之才也,夫然后可使从政
然当是时,仲由固已尝为季氏之宰矣,而谋堕三都以彊公室,宜非季康子之所知也。
其后季康子卒以冉求为宰。
哀公十一年冉求为季氏将师以与齐战于郎而克之,而季康子于是思孔子而欲召之也。
至于子贡一出,存鲁、彊晋而霸越,凡此岂非果、达、艺之明效欤?
然果则勇于敢,而有不得其死之理;
达与艺则必疏通警敏之人也。
子路卒死蒯聩之难于卫;
子贡以谈说游四方,而有货殖之累;
冉求以顺其君之欲为务,而为季氏聚敛之臣。
故伏节死义、犯颜逆耳之事常在于愚戆朴鲁之人,而谀悦嗜利之徒常出于疏通警敏之士,于斯略可见焉。
因与石月先生论仁遂作克己复礼为仁说 宋 · 张九成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一、《横浦先生文集》卷一九、《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四
非大圣则不能名仁,非大贤则不能当圣人之论仁。
惟圣人行仁之久,故知仁之深眇,而昌言之无疑焉。
学不至于大贤,则其问也不切,而圣人之告之也,亦姑因其材而成就之耳,至于仁之正体,则不以告也;
非不告也,以其未足以当之也。
明乎此,则孔子之告颜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其有在矣。
孔子之门,惟仁为极致;
三千之众,惟颜子为独高。
颜子之问仁,异乎诸子之问仁;
孔子之对颜子,异乎平居之对二三子,学者不可不尽心也。
子贡问仁,不过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耳;
樊迟问仁,不过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耳;
子张问仁,不过曰「恭、宽、信、敏、惠」耳;
曾未若对颜子之异也。
世之论仁者,见樊迟问仁,孔子对之曰「爱人」,乃择之不精而语之不详。
庄周者有见于此,则昌言于天下曰「爱人利物之谓仁」;
韩愈者有见于此,则昌言于天下曰「博爱之谓仁」。
而不知爱特仁之一端而已,爱岂足以尽仁乎?
后之士见庄周之说、韩愈之说,以谓诚合乎孔子之意也,乃见《诗》,乃见《书》,乃见《易》,乃见《礼》、《乐》之谈仁者,而通以一言该之曰「爱」。
呜呼,仁诚谓爱乎?
己欲立,爱乎?
己欲达,爱乎?
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爱乎?
恭宽信敏惠,爱乎?
此特考之不审,极之不深,且以一爱自欺而已,恶足以知仁乎?
至于孔门诸子之论仁,如子夏之论则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
呜呼,诚如子夏之说,果爱也耶?
又如孟子之论仁则曰:「贵德尊士,贤者在位,能者在职」。
呜呼,诚如孟子之说,果爱也耶?
知爱不足以尽仁,则我之偏见消而正理明矣。
正理明,则孔子颜子以「克己复礼为仁」,可得而论也。
夫天下无一物之非理,亦无一物之非仁,有己则理暗,无己则理明。
己者何也?
人欲也。
礼者何也?
天理也。
灭天理,穷人欲,何由而得仁?
灭人欲,尽天理,于是乃为仁。
克己也者,灭人欲者也。
己何自而克,人欲何自而灭乎?
本乎学而已矣。
其学安在?
曰礼而已矣。
非礼勿视,视皆理也;
非礼勿听,听皆理也;
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言、动皆理也。
夫视以礼,听以礼,言、动以礼,视听言动一循乎天理之中,则人欲灭矣,私己克矣,天理明矣,天下皆归于仁矣。
克己复礼,此仁之正体也。
以此通乎子贡之说,「己欲立,己欲达」,果仁矣。
以此通乎樊迟之说,「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果仁矣。
以此通乎子张之说,「恭、宽、信、敏、惠」,果仁矣。
以至通子夏之说,「博学笃志,切问近思」,非仁而何!
孟子之说,「贵德尊士,贤者能者在位在职」,非仁而何!
又泛而入乎樊迟爱人之说,庄周爱人之说,韩愈博爱之说,乃深知其为仁之端耳。
是克己复礼之说,是仁之正体也,非孔子孰能言之?
颜子孰能当之哉?
此乃孔子心传之要,大学之宗,学者不可忽也。
且孔门弟子三千人,一旦鲁哀公季康子问弟子孰为好学,夫子于三千人漠然无称焉,独曰「有颜回者好学」。
呜呼!
二三子不远千里来造函丈,抠衣而请,负墙而立,果为何事乎?
乃不得以好学称,其亦可悲也已。
考其所学,如后世博物洽闻无有也,又如后世絺句绘章无有也,特曰「不迁怒、不贰过」而已。
愚深思而熟究,乃知夫不迁怒者,克己也;
不贰过,克己也。
私己已克,人欲已灭,天理著焉,夫子乃曰「也,其心三月不违仁」。
乃知其所以不违仁者,果自克己复礼而得之也。
顾惟颜子之见仁,置之则塞乎天地,溥之则横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
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天下无一物之非理,亦无一物之非仁,理当如是也。
呜呼!
仁无古今也,亦无东西南北也,顾克己者得之耳。
使学者无志于圣人则已,如有志于圣人,恶得不信孔子之言?
使学者无志于仁则已,如有志于仁,亦恶得不行克己复礼之说?
乃知夫未克己以前,其视听言动皆私欲也;
已克己以后,其视听言动皆天理也。
则于颜子之心,庶几而得之,孔氏之阃域,亦可疾趋而进也。
其勉之哉!
禦寇论 南宋 · 李石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六三、《方舟集》卷八
《易》道之难行也,人情或失于隐,或伤于察,隐者欲其不知,察者欲其必用,《易》道人情之变两全之,以求其通,斯所以为难也。
其曰难者,何也?
不知者欲其可知,必用者欲其不用,俾人之情各适于教化鼓舞不测之域,君子所以神《易》道于天下也。
荀子曰:「害良曰贼,窃货曰盗」。
贼盗者,皆寇也,且隐于不知,其类有三。
险狠忮戾以陷害良善,欲人之不知;
欺诈矫伪以沽掠名誉,欲人之不知;
贪惏贿赂,苟利货财,欲人之不知。
此三类者,挟穿之奸,乘扈之气,其实寇也。
彼以其隐,我以其察,彼以隐之不知,我以察之必用,势必至于斗。
兴戎之渐,召乱之由,此玩易之君子所深致其忧也。
孔子曰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者,是贤乎兹神化之运,孔子学《易》而知之久矣,孟子又知之,曰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
夫唯神化鼓舞至与天地同流,能使民不为盗者,禦寇之利有大于此者乎?
且以禦寇之卦二,曰《蒙》、曰《渐》是也。
致寇之卦二,曰《需》、曰《解》是也。
《蒙》之上九以昏昧养寇,则击而去之,《渐》之六二以阴长寇,则顺而取之,此禦寇之利也。
《需》之九三据非其位,以刚不中,持疑而致寇,《解》之六三取非其有,下体负乘失中而致寇。
夫以《蒙》、《渐》稔寇而长养之,不能必其去,又以《需》、《解》诱寇而来之,此必斗之寇,斗之则天下乱矣,吾易之忧也。
君子于此盍亦思所以解其斗者,因人情之变而神其化,亦必有道矣。
且喜则亲之,怒则疏之,人情之变也。
于是又有得于三卦焉,曰《屯》、曰《睽》、曰《贲》。
《屯》之难,《睽》之乖,《贲》之无饰,人情之至变,《易》道之难行者,吾能使之喜而不怒,亲而不疏,仇雠之冰炭合而为姻娅之胶漆焉。
以寇为婚者,《易》之神也,曰「匪寇而婚」是矣。
季康子患盗,孔子答以「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昔之以无欲治民,唯能之,故能仁覆天下,比屋可封,岂唯不窃其赏而已哉?
三类者,举为可封之民矣。
呜呼,安得用《易》之君子而与为之治乎!
何运使 南宋 · 汪应辰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七○、《文定集》卷一五
《论语集解》,得以细览,不专己见,不尚文饰,而惟其义理之当,尤以叹仰。
顷承谕及《文中子》,尝见《司马温公行状》,言有《文中子补传》一卷,比方得之,谨以录呈。
其所去取,大槩略尽矣。
此外如云杨素李德林见之类,尤为可笑。
《论语》于三家必云季康子孟懿子之类,必称孔子对曰,盖贵贵尊贤,其义一也,安有身为布衣,而于当时之执政,而曰「与吾言」、「德林与吾言」云云耶!
策问 其十二 南宋 · 陆九渊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四八、《象山集》卷二四
问:《中庸》称「隐恶」,而《尚书》载其受终巡狩之后,独汲汲于明刑,自四罪而放之流之窜之殛之,无乃与隐恶之意异耶?
孔子自言「为政以德」,又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又曰「政者正也」。
季康子问:「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
对曰:「子为政,焉用杀?
子欲善,而民善矣」。
宜不尚刑也,而其为鲁司寇七日,必诛少正卯于两观之下,而后足以风动乎人,此又何也?
夫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
汤德足以及禽兽,而不行于葛伯,必举兵征之。
又东征西征不已,必十一征而天下服。
周世世修德,莫若文王,而不行于崇,必再驾而后降。
至伐阮共,伐密须,伐猃狁,伐昆夷,盖未始不以兵,何耶?
七国用兵争强,攻城取地,如恐不及,而孟子乃游于其间,言「深耕易耨,修其孝弟忠信」之事,曰「仁义而已」,曰「仁者无敌」,曰「强为善而已矣」,曰「可使制挺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曰「齐王犹反手耳」,曰「天下莫不与也」,其说傥可信乎?
愿究其说而悉言之,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