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江淮发运司截留内藏库物移用关牒本库照会诏熙宁二年十月一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
江淮发运司,今后应截留内藏库物移用,即时具数关牒本库照会。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一之六(第六册第五六七七页)。又见同书职官二七之六(第三册第二九三九页)。
陈升之文彦博下诏熙宁二年十月丙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大诏令集》卷七○、《文潞公文集》卷三五、《东都事略》卷六七
二府者,政事之出也,惟是一二股肱之臣,日谋谟于庙堂之上,皆朕所尊礼之,顾其势岂有重轻哉!
伏观《仁宗实录》,天圣时二府之相犹以其职高下定位,则知往者不若今制之拘也。
文彦博盖朝廷之宗臣,朕方倚以疆陲之事,虽用陈升之宰相,其令升之仍位彦博下,以称朕遇贤之意。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文彦博御批熙宁二年十月五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文潞公文集》卷三五
卿两朝旧德,顾命元勋,位右升之,礼体甚顺,其勿过为谦抑,久郁朕待卿之志。
兼已降诏旨,来日不可不入视事也。
文彦博手诏(一 熙宁二年十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文潞公文集》卷三五
省所奏:「伏睹诏书,宰臣陈升之位在臣之下者,愿寝异恩,庶安孤迹」。
事具悉。
卿翼亮三朝,周旋二府,国之耆隽,望实素隆。
升之任用尚新,甫登宰席,原其雅意,必欲推先。
是用斟酌礼文,裁其宜称,发于朕志,奚取常规?
盖以褒异老成,岂与利用为比?
卿谦恭久著,于此何嫌?
往安乃居,毋逆朕命。
所乞宜不允。
付某。
文彦博手诏(二 熙宁二年十月十六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文潞公文集》卷三五
省所劄子奏:「臣累具奏,乞追寝十月三日诏命,及乞依仪制,立班在宰臣陈升之下」。
事具悉。
卿往事仁朝,再为上宰,予嘉旧德,进服迩联。
而固执谦撝,屡形论请,谓祖宗之故,虽尝以宫使而等差,而朝廷之仪,亦已下诏书而著定。
恳恳辞避,至于再三。
勉从所请,不忘嘉叹。
所乞宜允。
付某。
文彦博陈升之下诏熙宁二年十月十九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文潞公文集》卷三五、《宋大诏令集》卷七○
中书门下:朕惟国朝之制,虽兵民分于二府,然其委用者,皆所谓执政之臣,岂独相枢密者以为使相邪!
朕尝惑之,故丙申之诏,令文彦博陈升之之上,所以尊老成而均政体也。
彦博数言于武臣之例,非可同于亲王之班,有未便,执谦虑损,情有莫回。
予思罔然,虽拒勿得。
其令中书门下如所请施行。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熙宁二年皇子减降天下见禁德音熙宁二年十一月乙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大诏令集》卷二六
门下:天地之任至大,负荷之克艰;
祖宗之休无疆,继承之为重。
眷言菲德,肇纂鸿图,日奉燕谟,汔臻靖治。
之仲,方岁既成,长至维时,大终厥月。
候彼阳德,则一气潜萌;
验诸物宜,则百嘉备舍。
聿生元子,来会昌期。
上以奉慈闱之欢,下以系绵宇之望。
国本兹在,予心所安。
爰施涣恩,用饰多喜。
应天下见禁罪人杂犯死罪以下递降一等,徒以下释之(云云。)
于戏!
德厚者流广,善积者庆长。
三灵顾怀,万世允赖,推是渥泽,伟兹福祥。
布告群伦,明知朕意。
选举到可试用人令崇文院校书以备差使熙宁二年十一月三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
今后应选举到可试用人,并令崇文院校书,以备朝廷访问差使
二年取旨,或除馆职,或升擢资任,或只与合入差遣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三(第三册第二七五六页)。又见同书职官一八之五三(第三册第二七八一页)。
枢密院奏裁定宗室等衰诏熙宁二年十一月甲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帝系四之三四(第一册第一一○页)、《宋大诏令集》卷五○、《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七、《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二
自我祖宗惇叙邦族,大则疏封于爵土,次则通籍于闺台,并留京师,参奉朝请
然而世叙寖远,皇枝益蕃。
属有亲疏,则恩有隆杀;
才有贤否,则禄有重轻。
今而一贯于周行,是亦奚分于流品?
虽敦睦之道诚广,而德施之义未周。
故廷臣数言,宰司继请,谓宜裁定,限以等夷。
朕惟亲戚之间,经史有训,汉唐之世,典故具存。
或以九族辨尊卑,或以五宗纪远近,或听推恩而分子弟,或许自试而效才能。
宗子之贤,得从科举;
诸王之女,自主婚姻。
尽前世之所行,顾当今之未备。
况我朝制作,动法先王,岂宗室等衰,乃无定著?
因俾群公之合议,将为一代之通规。
载览奏封,具陈条目。
以谓祖宗昭穆,是宜世世之封;
王公子孙,抑有亲亲之杀。
若乃服属之既竭,洎于才艺之并优。
在随器以甄扬,使当官而勉懋。
至于任子之令,通婚之仪,凡曰有司之常,一用外官之法。
佥言既允,朕意何疑。
告于将来,用颁明命。
宜依中书枢密所奏施行。
覆按农田利害事诏熙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九之一九(第七册第六三三九页)
今后农田利害,据州县具到图簿并所陈事状,并委管勾官提刑、转运议,差官覆按。
权立河东等路监籴官优厚酬奖制诏熙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九之二一(第六册第五四九九页)
今岁丰稔,权立河东河北陕西路监籴官优厚酬奖之制。
路长吏作上中下三等区别诏熙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九之九(第四册第三七二一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三八八页
诸路转运及提点刑狱司,如一路长吏别无能否尤著可入优劣之人,且作上中下三等区别以闻。
诸路庆贺进贡金银物帛止件析物数以闻诏熙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一之三七(第六册第五五五五页)
诸路州军今后庆贺进贡金银物帛,并止具表件析物数以闻,贡物候上供纲运同上京
司天监拣试监生学生等事诏熙宁二年闰十一月十七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八三(第三册第二七九六页)
提举所,今后每岁春秋,委提举官判监测验官,夜于浑仪台上指门逐人在天星宿,若门士不识五星以上者,降充额外学生
今后每遇雨,天文院浑仪所正名学生有阙,先于额外监生、学生内拣试点识周天星座,取及八分已上最精熟者,不以上名下次补充。
其因过犯降充在额外者,若经三年以上别无过犯,并许拣试。
其因疾患及不识天星降在额外者,若经一年以上所患痊愈及习识精熟者,亦许拣试。
额外监生、学生无可拣选,许于守阙学生内依此拣试补充。
逐处正名学生仍候补入两月以上祗应,本属官员保明,方支本处请给。
若自补充三处正色以后五周年已上,习算天文三式经书精熟,许乞试中补充监生,仍旧祗应;
其不经试中在天星宿者,不许应天文科
翰林天文院钟鼓院学生阙人,并须以本监人子孙补充,曾两犯私罪者,亦不得补充。
若已在翰林天文院钟鼓院,今后两犯私罪,并勒出于本监,额外收管。
今后节级虽年限满,别无私罪,元不曾试中三科者,并须量试一科艺业十道,内及四通以上者,方得转充保章正,仍在逐年本科额内。
不才者更候一周年已上,再许就试。
文武臣因罪犯降差遣经赦叙复诏熙宁二年闰十一月十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六之一六(第五册第四一○三页)
应文武臣今后因罪犯降差遣经赦合该牵复者,如元犯情理轻,责降后有所辖监司一员同罪奏举,元犯情理重,有所辖监司一员同罪奏举,即与依赦牵复。
如系在京无监司处,只用所辖官为举主,内有元系职司及路分差遣,仍更委中书枢密院体量理历才行取旨。
所有两省内臣准此。
若在京勾当无所辖官司,即许本省都知押班依此奏举。
真宗御集于天章阁收掌熙宁二年闰十一月二十三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礼五之二二(第一册第四七六页)
集禧观神藻殿奉安唐、、周三真君,仍取真宗皇帝御集之字,令于天章阁收掌
京城寒雪收养老疾孤幼无依乞丐者诏熙宁二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
京城内外值此寒雪,应老疾孤幼无依乞丐者,令开封府并拘收,分擘于四福田院住泊,于见今额定人数外收养。
仍令推判官四厢使臣依福田院条贯看验,每日特与依额内人例支给与钱养活,无令失所。
至立春后天气稍暖日,申中书省住支所有合用钱,于左藏库见管福田院钱内支拨。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之一二八。第七册第六三一七页又见同书食货六○之三(第六册第五八六六页)、职官三七之九。第四册第三一三九页
修造宫殿门主领诏熙宁二年闰十一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二(第三册第二九九二页)
在内修造系宫殿门,委提举内中修造所主领,其系皇城司内宫殿门外者,或令提举在内修造所施行。
后妃公主及臣僚荫补亲属诏熙宁二年十二月癸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七
近降宗室授官条例制外,其后妃公主及臣僚荫补亲属例有当裁定者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自今本服大功以上亲,并与右侍禁、奉礼部,小功左班殿直试大理评事,缌麻右班殿直试秘书省校书郎
异姓准此。
有服女之婿,本服大功以上女右班殿直,小功女三班借职
诸妃、大长公主遇南郊,许奏有服亲两人,圣节更不许奏。
使相西头供奉官,亲孙弟侄与右侍禁,大功以下亲三班奉职
枢密使副使宣徽节度使右侍禁,亲孙弟侄右班殿直,大功奉职,小功以下亲借职
六统军诸卫上将军节度观察留后观察使内客省使左班殿直,亲孙弟侄右班殿直,大功以下亲借职
诸卫大将军内诸司使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奉职,亲孙弟侄借职,大功以下亲三班差使殿直,缌麻以下亲更不许奏。
宰相使相大理评事,馀依旧。
宰相枢密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许奏有服外亲,其待制观察使以上三次南郊许奏大功以下亲一人,少卿监以下更不许奏缌麻亲。
又照应省府职司等诸般职任差遣,各随正资序奏荐亲属外,其权及权发遣者,班序依赐入给支赐等,并依正权官例,即不得依正入资序人例奏荐恩泽。
陕西制置解盐司拨十万贯于永兴军桩管诏熙宁二年十二月五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四之四(第六册第五一九六页)
陕西制置解盐司熙宁二年三年各于籴买粮草钱外那拨十万贯于永兴军桩管,充买盐钞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