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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科入第三等进士第一人及第者一任回依例与差遣熙宁二年十二月九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三三九页
今后制科入第三等、进士第一人及第者,一任回,更不与升通判差遣,及不试充馆职,并令审官院依例与差遣
馀如嘉祐诏书。
按:《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第五册第四二五○页)。又见同书选举一一之一二(第五册第四四三二页)。
赦官吏失入死罪诏熙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刑法四之七五(第七册第六六五九页)、《能改斋漫录》卷一三、《宋史》卷二○一《刑法志》三
今后失入死罪,已决三名,为首者手分刺配千里外牢城,命官除名编管,第二从除名,第四从追官勒停。
二名,为首者手分远恶处编管,命官除名,第二从追官勒停,第三、第四从勒停。
一名,为首者手分千里外编管,命官追官勒停,第二从勒停,第三、第四从冲替。
以上赦降、去官不免,后合磨勘酬奖转官,取旨。
未决者,比数递减一等,赦降、去官又递减一等。
内使相、宣徽使、前两府取旨,大卿监閤门使以上以类上条降官降官落职分司,或移差遣
其武臣知州军自来不习刑名者,取旨施行。
屡举不第进士具名以闻诏熙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五之二○(第五册第四五○五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四七四页
礼部下第进士五举、诸科六举尝经殿试,进士六举、诸科七举经礼部试者,年五十以上名闻,内三路人第减一举。
其庆历二年以前礼部试下进士两举、诸科三举,并具姓名年甲乡贯以闻。
权发遣三司副使诸添支衣赐从正权副使例施行诏熙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五六之一五(第六册第五七八○页)
今后权发遣三司副使据见在官资支给见钱外,其诸添支衣赐等,赐从正权副使例施行。
皇族出生死亡令关报诏熙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七
近制:皇族非袒免以下,更不赐名授官,只令应举。
今后如遇生男女及有死亡者,即令关报。
逐祖下袭公爵者,令各置籍纂录,岁终上玉牒所
其未出官者,仰依旧入大小学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五(第三册第二八二三页)。又见同书帝系四之一九(第一册第一○二页)。
三京留司御史台增员诏熙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七之三九(第三册第二七五三页)
三京留司、御史台添权判或管勾官一员,仍差大卿监职司以上。
差遣人须精神、不至昏昧、堪任釐务者充,三十个月满替。
定文武朝官乞致仕给俸诏熙宁二年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一、《群书考索》后集卷一六
自今文武朝官乞致仕,历任有功绩治状显著者,给外任俸钱衣赐。
京官班行准此。
其虽无功绩治状,历任无公私罪、事理重及无赃罪者减半。
诸路散青苗钱禁抑配诏熙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三之九(第六册第五七二四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一六六页、《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
诸路常平广惠仓给散青苗钱,本为农种之时会恤贫乏,取人情愿。
今虑诸处当职官吏不体朝廷本意,不问民间愿与不愿,辄行追呼,或即均配,翻为搔扰。
今仰诸路提点刑狱臣僚体量觉察,如违,即一面禁止,具官吏姓名以闻,当议重行朝典。
如敢阻抑人户情愿请领,亦依此施行。
崇政殿御试举人事诏熙宁三年正月二十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选举八之三四(第五册第四三九一页)
将来于崇政殿御试举人,考校臣僚并诸司幕次,依今来御药院图子贴定去处,应合行事件,令本院检举施行。
强劫贼同火五人以上不得同配一路州军诏熙宁三年二月四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
今后强劫贼合该刺配广南者,如同火五人以上,不得同配一路州军,并须分擘人数,兼配河北、河东陕西远州军。
如系河北、河东陕西三路贼人,即分配广南、福建州军。
刑部遍牒施行。
按:《宋会要辑稿》兵一二之一(第七册第六九五二页)。又见同书刑法四之二五(第七册第六六三四页)。
路提点刑狱司常切体量觉察俵散青苗钱诏熙宁三年二月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一六九页
路提点刑狱司常切体量觉察俵散青苗钱,如有不取人户情愿抑配者,便仰依理止绝施行,当职官员即具名闻。
王韶请于秦凤路置市易司借官钱为本笼商贾之利奏诏熙宁三年二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
将本司见管西川交子差人往彼转易物货,赴沿边置场与西蕃市易,如合选差官与王韶同共管勾,及应有经画事件,并仰转运司从长相度施行,仍件析以闻。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五之三一(第六册第五七六三页)。又见同书职官二七之三八(第三册第二九五五页)。
贡院下第进士具姓名闻奏诏熙宁三年二月十二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四三(第五册第四二八三页)
南省下第进士五举、诸科六举曾经御试,进士六举、诸科七举曾经省试下者,年五十以上,内三路者特各减一举,具姓名闻奏。
王韶请借钱耕种荒田奏诏熙宁三年二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八六(第七册第六○七九页)
秦凤路经略司借支封桩钱三万贯,委王韶募人耕种,仍预行摽拨荒闲地土,不得侵扰蕃部。
如封桩钱已系转运司支借,收籴斛斗,亦仰先次拨还。
不得支俵豆钱诏熙宁三年二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
已行常平仓新法,今后更不得支俵豆钱。
其支散内藏库别额䌷绢钱五十万贯,候纳到本钱,即拨桩充北京封桩,所收息利于内藏库送纳。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四之二五(第七册第六一一二页)。又见同书食货三八之一(第六册第五四六七页)。
推恩下第进士熙宁三年三月六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四七四页
景祐五年以前礼部试下进士一举、诸科两举、年六十五以上,令本贯州县以名闻,当特推恩。
开封府国子监举人,令止召见任京朝官二人结罪保明。
进士两举、诸科三举,更不限年,若进士七举、诸科八举,曾经殿试,年四十以上,并令赴今殿试。
庆历三年礼部试下进士两举、诸科三举,亦不限年与免解。
按:《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五之二一(第五册第四五○六页)。又见同书选举三之四三(第五册第四二八三页)。
别定御试举人封弥式样送御药院熙宁三年三月五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选举八之三四(第五册第四三九一页)
中书门下,令别定御试举人封弥式样送御药院,仍本院誊录两本分送初覆考官
试礼部奏名进士制策熙宁三年三月八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一九(第五册第四三六五页)
朕德不类,托于士民之上,所与待天下之治者,惟万方黎献之求。
详延于庭,诹以世务,岂特考子大夫之所学,且以博朕之所闻。
盖圣人之王天下也,百官得其职,万事得其序。
有所不为,为之而无不成;
有所不革,革之而无不服。
田畴辟,沟洫治,草木鬯茂,鸟兽鱼鳖无所不得其性者。
其富足以备礼,其知足以广乐,其治足以致刑。
子大夫以谓何施而可以臻此?
方今之弊,可谓众矣,救之之道,必有本末,所施之宜,必有先后。
此子大夫所宜知也。
生民以来,所谓至治,必曰唐虞成周之时,《诗》、《书》称其迹可见。
以至后世,贤明之君,忠智之臣,相与优勤,以营一代之业,虽未尽善,要其所以成就,亦必有可言者。
其详著之,朕将亲览焉。
特奏名进士制策熙宁三年三月九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之二○(第五册第四三六五页)
子大夫问学日久,阅义理多矣。
唐虞三代所以治中国、兼夷狄,与夫秦汉以来天下所以存亡兴坏,其要可得而闻欤?
圣而不可知也,而以能哲而惠为难,乃至忧驩兜、畏巧言令色孔壬,而不能使有苗化其道,安在乎其为神也?
伯夷柳下惠皆古圣人也,而孔子曰:「我则异于是」。
杨朱墨翟虽不合大中之道,然其一以为为我,其一以为兼爱,于义未甚悖也,而孟子绌之,以比禽兽,此其故何也?
各以所闻,详著于篇。
并瓷器药密库入杂物库熙宁三年三月十四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四二、《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二之八(第六册第五七○三页)
并在京瓷器、药密两库入杂物库,留药密库官一员管勾杂物库官别与合入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