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沈立言管押使臣人员等载私物事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
今后管押使臣人员等所载私物,并依旧施行,前诏更不行用。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二之二一(第六册第五五七二页)。又见同书食货四七之一(第六册第五六一二页)。
衙前买扑场务拘收入官须具依因听裁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九(第六册第五一三七页)
官监一年不及三千缗以上,即令买扑如故。自今有系衙前买扑场务,却欲拘收入官者,具依因听裁。
令翰林承旨以下举文官有才行人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大诏令集》卷一六六
仲尼有言:「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盖言各举其所知,则贤才进矣。且以二帝之隆,有佥举之议;三代之际,有贡贤之赏。朕端居九重,独制四海,思得贤俊之士,与之兴起治具。然非左右侍从之臣,以推贤进善为己任,则天下之才,何由而知哉?宜令翰林承旨至知杂御史,各举文官有才行、历一任通判以上、堪充刑狱钱谷繁难任使一人,当令别对,毋得举已带职、及两府或己亲戚。
令百僚转对极陈时政阙失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三(第四册第三七三四页)
朕惟眇德,初践夷图,欲跻方夏于已安,浩若巨川之未济。聪明所及,固不能烛万事之几;夙夜虽劳,将何以救群元之失。茕然在疚,殆此淹年。顾善化以寖微,惧皇猷之弗嗣,遂缘象类之发,钦承谴告之仁。气焰感通,阴阳愆缪,星文屡变,地震不宁。窃服成王畏天之明,深嘉大禹拜言之美,咨于群辟,夙奉公朝,特举旧章,俾从转对。尚虑盈庭之士,未知侧席之怀,宜立明科,庶来谠议。其或补朕躬之遗阙,箴时政之靡臧,斥有位之阿私,纪在朝之朋比,述为邦之急务,贡禦敌之密谋,通人情壅塞之端,救民力困穷之弊。以至台省之职,崇虚誉而养私;郡县之官,谏空文而尸素。廉察日严而吏道日滥,赋入日增而国用日亏。或变风俗之浇讹,或驳刑名之得失,或议当今之所尚,或陈往事之可惩,号令之所未孚,恩泽有所未究,并宜极论,式副明扬。多文者无阙于事情,寡词者直述于己身。播告中外,咸体至诚。宜令御史台每起居日,令百僚转对。
约束二府举所知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大诏令集》卷一六六、《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二
故事:二府进入,各举所知者三人。盖欲观大臣之能也。比年以来,请谒干誉之说胜,而荐者或不以公,既任职之后,多以虚名相尚,而实效蔑然,甚非大臣事君以人之道。自今二府举官,宜各言其才业所长,堪任何事,以副朕为官择人之意。
令州郡各上县令治状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九之八(第四册第三七二一页)、《宋大诏令集》卷一六六、《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二、《群书考索》后集卷一五
考课之法,所以练群臣而覈名实也。今逐路监司与夫郡守之政,既已科别其条,具为令矣。至于县令之职,与民尤近,而未尝立法,恐非所以爱养元元之道。宜令天下州军各具所辖县令治状优劣,以副吾陟罚之意。其条约令考课院详定奏闻。
近臣举官不当经三劾者中书别奏取旨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史》卷一四《神宗纪》一
近臣以举官不当,经三劾者,中书别奏取旨。
令内外举所知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大诏令集》卷一六六、《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二
孔子曰:「修废官,举逸民,则四方之政行焉」。朕以天之灵,获守大器,永惟兴治之本,必待贤人而后成。方今中外群材,辐凑并进,不为不多矣。尚虑藏器抱道之士,沉于下僚,郁而未伸。宜令内外两府两制文臣、三司副使、武臣正任以上、台谏官、诸路监司,于京朝官、使臣、幕职州县官内各举所知二人,见任两府三人,或耻于自媒,久淹下位,或偶因微累,遂废周行者,咸以名闻,以佐吾显仄陋、振滞淹之意。仍各明言其行能治状,朕当量才而用之。其怀奸养誉,阔于事情,及权要族属,无得辄举,以昭至公之道焉。
郊礼供进化殿煎造果子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一之四○(第六册第五五五六页)
化殿煎造果子,今后郊礼供进;其在京不产者,以别果瓜充代,更不下外州军煎造。
诸官廨及职田内不得种植鬻卖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
自今诸官廨及职田内无得种植鬻卖,其官廨内蔬圃止得给食用,陂塘蒲鱼之利,不许占充职田,及于职田内修建邸舍,收取课利。如有犯者,情重即取旨,重行黜降,经赦未得叙用(《宋会要辑稿》职官五八之一一。第四册第三七○七页)。
陕西四路都总管司更不兴置马监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四二○页
陕西四路都总管司更不兴置马监,仰陕西监牧司广市善积,务令蕃息,以备逐路诸军阙马。
安恤赈贷泾原路弓箭手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兵四之四(第七册第六八二二页)
泾原路经略安抚使司常切安恤赈贷本路弓箭手,所有见逃人数多方招唤,依旧住坐。
州县狱罪人死具为令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大诏令集》卷二○二、《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五六(第七册第六七二一页)、《宋史》卷二○一《刑法志》三
狱者民命之所系也,比闻有司岁考天下之奏,而瘐死者多。深惟狱吏与犯法者旁缘为奸,检视不明,使吾元元横罹其害。《书》不云乎:「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其具为令,应诸州军府军巡、司理院所禁罪人,一岁在狱病死及二人者,推司狱子杖六十,每增一人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如五县已上州,岁死三人,开封府司军巡岁死七人,如死二人法,加等亦如之。典狱之官,如推狱,经两犯即坐,而仍从违制。大县一二万户已上,依五县已上州法。提刑岁终会死者数以闻,中书检察,或死者过多,官吏虽已行罚,当更黜责。
日食百司守职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三
古者日有食之,百司守职,盖所以祗天诫而备非常。今独阙焉,甚非王者小心寅畏之道。来年正旦,可令中书议举行之。
补广南忠敢澄海额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史》卷一九六《兵志》一○
自今一营及二百五十人已上,置校十人,阙三人即补。二百五十人已下,置校七人,阙二人即补。京师非转员并诸道就粮并准此令。
定补将校额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史》卷一九六《兵志》一○
二百五十人以上,补指挥使十人,以下七人,阙二人者以次补。补十将者,马军四十人,步军如马军之数而加其一焉。百五十人以上者三十人,阙五人者以次补。不及百五十人者,如旧格补单将二十人。
赐邵亢手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五、《东都事略》卷八一《邵亢传》
比览来奏,允符朕意。盖中国民力乃是大事,兵兴之后,不无科率,人心一摇,安危所系。朕以渺微,承五圣大器,日惧不克。永惟受任寄之重,故前者咨询公,欲求良画。且以大国制临四夷,蕃戎负恩,皆为常事。今则自我轻动,先违信义,引兵深入,夺其城邑。若为契丹计者,则曰夏国未失藩臣之礼,而南朝遽收复其地,则我燕幽之境,孰谓大朝无意取之哉?以此言之,二虏之心不期自合也,又朕所系忧者也。
改熙宁元年诏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会要辑稿》礼五四之一○(第二册第一五七七页)、《宋大诏令集》卷二
朕膺凭几之遗音,遵委裘之定业,动则铭于周席,处则见于尧墙。深虞朽驭之难持,大惧菑田之弗获,恭思至道,勉继先猷。采获善谋,不敢忽负薪之谏;敷求吉人,庶几成构厦之功。白云未远于遗弓,驹景俄惊于过隙。属穷阴之毕岁,肇苍德以建正。茂惟春秋五始之文,载考人君逾年之制。不求其端,则不足以承天命;不正其元,则不足以法诸侯。表嘉靖之休辰,揭熙宁之美号,欲跻黎庶,永底时雍。王统于此遂尊,法象繇之乃出。混齐六合,敢期尽入于甄陶;鼓舞万民,将以一新其耳目。宜自正月一日改治平五年为熙宁元年。
日食后群臣请御正殿复常膳第一表不允批答(熙宁元年正月乙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三、《宋会要辑稿》瑞异二之二(第三册第二○八二页)
朕德不明,上累三光之变,乃以正月之朔,太阳薄食,考之古义,咎莫大焉。故朕避朝彻膳,思有以恐惧修省,谢上天之谴告,而二三辅臣暨百辟庶尹,方宜同心协德,以辅不逮。若夫进御虎门之朝,退加牢鼎之膳,请虽诚至,岂朕所望哉!
冬旱减降德音(熙宁元年正月四日丁丑)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三八、《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三
门下:上能恭于事则雨若,泽不施于利则旱灾,君德因以失中,天沴缘而荐至,奄若圭璋之合契,速于桴鼓之传声。顾朕不明,闇于为政,动伤茂气,咎应常旸。绵跨大冬之穷,凌涉元春之首,讫无雨雪,沾被农畴。诉上帝以载祈,走百神而并祷。虽精衷之内罄,期美政而蔑闻。中夜以兴,寸心是悼!省兹大变,实在眇躬,民也无知,横罹祸役。尚虑方区之广,居多禁网之苛,宜锡庞恩,率从宽降。应西京诸道州府(云云。)于戏!决洛阳之狱,庶将甘泽之来符;表东海之冤,或觊丰年之可召。咨尔臣庶,当体朕怀。